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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鱼作文初一【精彩19篇】

人生就好比一条乡间小道,有时平坦、有时却十分坎坷。没有人的人生旅途是一帆风顺的,本文就来分享抓鱼作文初一,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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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的颜色初一

全文共 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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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时,夏风微暖,夏花初绽。“夏天或许是白色的。”——题记

烈日炎炎,我在人群中缓缓移动,空气满是燥热,人群声音嘈杂,我停住,往四周看了看,目光定格在那一抹白色身影上。她白衣白鞋,头发随意扎着,掉出几缕碎发。我怔住,一片欣喜涌上心头。我抬脚向她走去,像是察觉有人走来,女孩转过了头,看见我,她先是一愣,然后冲我温柔一笑,挥了挥手。

“回来啦?什么时候回来的?”我与她并肩走着。“前天回来的,不过很快就会走了,以后有空回来。”我有些失望。我盯着女孩,人长白了,也长漂亮了,但是还是一样的瘦。

她将我带去了她家,沿途树高草盛,一切都变了,又好像一切都没变。我们像小时候那般,她走在前面,我磨蹭地走在后面。去了她家,她与我聊了许多在那个城市的趣事。房间中笑声不断。夜,不知不觉地降临了。

她将我送回家,我恋恋不舍地牵着她的手。她伸出另一只手拍拍我的肩:“哎呀,以后还会再见的,快回去吧。”她冲我明媚一笑,我竟愣了神。我想起那个夏天,晴空万里,她在人群中,冲我打招呼,暖暖一笑,静谧温柔。

她转身离开,白色身影渐渐在夜中消失了。她似乎格外喜欢白色。我一直以为夏天是蓝色的。但现在,我发现我潜意识中认为,它该是白色的。一切都是空白,一切又归于空白,因为人们总说:“夏天的相遇就在夏天结束吧。”

荒凉白日里,我被禁锢在黑白陈朽的梦境里,直到你从这儿走过。我看见野花沿途疯狂生长,我看见白雪滑落枝头绿叶怒长,我看见倦鸟归林,烈日骄阳,我看见夏日梦尽头是你。

“那年夏天,风遇见云,花遇见树,萤火虫遇见星光,而我遇见你。白色的夏天,始于空白,归于空白。”——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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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有关宁静初一

全文共 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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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静谧的天空散落着白云朵朵,枝头的小鸟高声鸣唱,在岁月的怀抱里寻找着生命的厚度。也许我们无法控制生命的长度,但有能力拓展和控制自己生命的宽度。

人生的路坎坎坷坷,风雨路程,要学会坚强,在逆境中成长,也许前路荆棘丛生,我们要怀着一颗淡然的心勇于向前,所有的困难都会踩在你的脚下。

人生路上,有一种懂得叫珍惜,有一种幸福叫简单,少一份烦恼,多一份快乐。一份好的心情,会给你带来好运,即使心中有太多的苦涩,也不要眉头紧锁,相信风雨过后,终究就有美丽的彩虹。

在我们心底最深处,寻找属于自己的那份宁静与淡然,凝聚坚强,守护一份澄明的心境感悟生命中的点滴,让一缕阳光折射到心底,让一份淡泊与美丽停留在心湖深处,善待自己,享受生命。

怀着淡然的心行走于世,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对待所有。在我们一生中痛苦和快乐总是并存着,在我们心情烦躁时,不妨走进大自然中,尽情感受着大自然的美丽芬芳,心中就会飘荡着一份宁静的韵律,就会升腾起无尽的幸福感。

要记住,花开总有花落时,淡然简单最美丽,要学会聆听自己,欣赏自己。

要记住,身体健康才是人生最大的财富,所以,要抛出心中的烦恼,给生命一份恬静。要记住,明天会更美好,一定要幸福的活着,不要轻言放弃。看淡世间沧桑,内心才会安然无恙。

守住一颗淡然宁静的心,用心灵的眼睛,寻找阳光的踪迹,用心灵的触角驱散心中的阴霾。守住心中的那份宁静,才能处之泰然,让心灵充满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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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描写逆袭初一

全文共 8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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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我只是平凡世界的一粒沙子,我会告诉你我将吞噬整个世界。

人不是生来便是平庸的。虽然我们显得那么一无是处。显得那么细如尘埃。不过我们是可以完成向强者的逆袭,一切又一切的挫折。只不过是过眼云烟。相信吧去完成那一次属于自己的华丽逆袭。

一局棋盘上。他在最角落里。静静地站着。没有人注意他的存在,可最后,是他义无反顾的越过了楚汉相隔的线。他牵马拉炮杀车,他无情地撕开了象与士的防御。将长矛狠狠的刺进了敌方主将的胸膛。完成了他一生最华丽的逆袭。

他被俘受伤。他左手致残。但他屡建奇功。得到元帅的嘉奖。可当他拿着元帅的保荐书。作着即将成为将军的美梦时。在归国的旅途中。再一次被俘虏被卖到很远的地方。当5年以后。他回到了他的国家。可惜的是。他的国家和人民已经忘记了这位英雄。他曾三次入狱。两次被俘。命运似乎从来就不眷顾他。但恶劣的环境并没有淹没他。不幸的环境并没有打倒他。反而丰富了他。他接受了不幸,他开始对生活进行反思。有了那个国家斗牛士般精神。他写出了名震世界的巨作。《堂吉格德》

周思成。中国最牛的英语老师。他曾因病3年未说话,他曾英语烂的一塌糊涂。不过最后他却成功逆袭了。大家一样听课。晚上却拿着无数题集狂啃狂练。他在大一的时候曾一天背13个小时的英语单词。他考研的时候曾写完过100支水笔。他3年不能说话。却是班上的文艺委员。学校播音社社长。最后,他19岁开始讲解四六级。他屡次获得新东方全国人气教师的称号。他曾多次被湖南卫视和央视等,邀请参加王牌节目。展现无与伦比的英语讲课风采。这一切都证明了,平凡的沙子也可以逆袭。

可能由于胆怯。有时会在黑夜中痛苦拥抱流涕。冷风过境。吹拂着每一个少年孤寂的内心。我们不相信自己能逆袭,所以我们外表穿着一件华丽的外套。包裹着我们童稚未熟的虚荣心,外表光鲜。却掩不住内心夕阳钢琴曲一般的寂寞。因为我们心存胆怯,不敢逆袭,不过。挫折与不幸最终能让充满荆棘的道路开满鲜花。眼泪与不甘最终能打破干涸的荒芜。这一切虚淡的迷雾都不能阻止我们前行的步伐。因为王者将要逆袭,沙子将要吞噬整个世界。

你嘲笑我一无所有。少不更事。我会告诉你。我将做得比你更好。

一粒沙子。准备吞噬世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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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感谢有你的初一优秀

全文共 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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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建设以前,这里曾有一棵参天大树,高大的树冠,粗壮的树枝,让我不得不抬起头看你。

我每天跑到你的树荫下面,一边乘凉,一边给你讲故事,你似乎也听得懂我说的话,有时也会点点头,扭扭腰,摇摇叶子。我受委屈时,也会跑来向你倾诉。你像妈妈一样,弯下腰,抚摸着我的脸,风吹过树梢,发出“沙沙沙”的声响,仿佛是你在安慰我。

可是,好景不长。许多辆大卡车来了,我只好跑回家,隔着窗户看着你。那些人,残忍地把许许多多的大树砍倒在地,同样,也包括你。我泪如雨下,心中既恨那些没同情心的工人,又十分可怜你的生命就此了结了。但我哽咽着,说不出话来。

我同样还是每天去看你。

但是有一天,我去不了了。

老师叫妈妈去了一次办公室,说我最近情绪不大好,成绩明显下降。妈妈不知道是你被砍倒了令我伤心,而是叫我不要再去学跳舞,她以为跳舞让我分心了。我解释了,可她却说我在找借口,难道我9年一直在坚持的舞蹈就要到此结束了吗?我心中很不是滋味。

第二天,我照样去看你。

仔细一看,啊!那一砍居然没有把你的生命了结!你顽强地伸出一两根嫩绿的枝条,我开心地笑了,并且在你身边跳起了舞。一想到跳舞,我心中便沉重了起来,但是你的坚强同样也感染到了我!

最终,我用自己的行动,向老师和妈妈表明我并不是学习差了,我也始终在练跳舞,坚强面对一切。

啊!大树,你如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人,感谢有你,教会了我这一切:坚持,坚持,一直坚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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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写下雨的初一日记

全文共 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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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国的,两个孩子,两个截然不同的生命。一个孤独,难以释放的内心,另一个敢做,敢爱敢恨的内心。

在丝丝冷风中,在细细冷雨中,我感受到冬天他那细腻的歌喉,歌词里流露出的悲悯,我想不明白,他哭得是如此伤情,唱的如此伤感,是现实的悲哀,还是幻想的破裂?不知是否也有一样的经历,那年冬天,寒冷的风捶打在我稚嫩的脸上,我任凭那失败的试卷随风逝去,祈祷着它不再回来,灰白色的天空,朦胧的细雨,多于我显得搭配,周围鲜艳的校服,爽朗的笑声,我又是显得多不合群。我不敢回眸那漆黑的深渊,我害怕在看到老师,父母那恨铁不成钢的表情,我害怕着,如果不能在重振雄风,扬帆起航,那未来的道路,将会有多迷茫,那可真是一段黑暗时期。

冬雨,你呢?但我还是喜欢之后的你,那温暖的初春,我成功了,全班第一,史无前例的高峰,当我感受到丝丝骄傲的时候,我想起我无数个哭泣的夜晚,到底是什么支持我。后来我想明白了——卷席而来的黑暗,不是永恒的。经历过刀锋,才懂得尖锐的恐怖,但你也将不再惧怕他。现在我早已放下对自己严苛的要求,我追寻一种自然,顺其自然,无论对与错,成与败。

在炎炎酷暑下,在蓝天白云上,夏天,敢爱敢恨的季节,当一批批学生触摸着陈旧的教室,呆呆地站在那里,心中不舍的留恋,看着自己喜欢的座位,每一个人似乎都被夏天打造成了演员。他们的眼泪,是否变成了那磅礴的倾盆大雨?离别与紧张的交织,我想奔跑,我想奔跑在绿茵笑道,我想在狂风大雨中奔跑,我想让暴雨亲吻我的脸颊,我参加远动会,坚持着跑步,我先看看,我想试试,我想尝尝不一样的感觉。我遇到了一些,我也错过了一些,那些让人遗憾的事,我疑惑的问自己:“你不是喜欢吗?为什么做不到?”

我又渐渐明白——最初的遐想,不一定都是最终结果,鲜花若已有青草陪伴,即使两情相悦,也做回一颗雨滴吧。

拥有一颗朦胧的,迷茫的心不是坏事,这样,才有探索的价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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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终于读懂了你初一

全文共 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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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一个十分称职的教师,你,又是一个不太称职的妈妈。因为教师这一种特殊的职业,让你的母爱又多分给了几十个人,我眼巴巴地看着,甚至感到有点儿嫉妒。

夜里,常常是我最孤独的时候,因为作为班主任的你,经常留校监督晚自习,即使当你在家的时候,你也常与打印机、电脑为伴,也许,对你来说,你的工作材料、报告比你的孩子更重要,被你监督作业和你为我讲解难题自小到大都是我的一种奢侈。

从前,我对你有着太多太多的不解与抱怨,然而,自那一次起,我才真正读懂了你。

那个初春的下午,你骑着你的摩托车送我上学。途中,你一看油量表,发现此时油量并不足你送我上学后再赶往自己的学校上课。于是,你将车开向了加油站加油,加完油后,你一看表,又发现自己上课得迟到,就塞给我十元钱让我自己打车去。随后,你就踩起了油门,卷起一层沙土弥漫的烟尘消失在我的视野中。临走时,你还对我说:“不能耽误学生的第一堂生物课。”“可是你却耽误了我!”我心里满是愤愤不平。

那次,我迟到了,为了搭上车,我走了老远。

可是,我却感到自己已不再埋怨你。

作为一个知识的传播者,你将汗与血液洒在了这片沃土上,孕育出了一片片生机与活力,给这个世界增添了一抹抹绿草浓荫。诚然,你给予我的不曾周到甜蜜过,可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你让更多的人享受到了你心底的一份爱。你让更多的人在飘扬的粉笔灰下,心底希望的种子生根发芽……

奉献,是你最好的诠释。

那一次,我读懂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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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初一在学校一天的日记

全文共 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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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我们班男同学自动组织了一场足球赛,我也不例外,也去玩足球了!为了分队,我们用手心手背分为两队。于达飞是我们队的队长,我被挑去当中锋,这正是我所盼望已久的了。比赛前,我们各自认识了自己队的队员。

比赛开始了,“嘟”的一声响,先是我们发球,我和严志华来到中线处,等待发球。

发球了,发得非常好,正好打在对方的门前,严志华一口气跑到禁区,对方门将张勇还没反应过来,严志华马上来了一个下旋球,正好从张勇的胯下冲进球门,球进门以后好长时间,张勇才反应过来,可为时已晚。该对方张勇发球了,张勇可是我们班有名的大力士,他一发,好远,本想他们一定进门了,可却没想到的是,球发出界了,“哈哈,哈哈......”,大家都笑了,这次我发任意球,该是我大显身手的时候了,我使劲一脚,把球踢得老远,本想肯定进了,但球却打在门框上,弹了回来,我一看,球已被对方攻到半场,我急忙去拦,可是却被对方拌倒了,只听裁判“嘟”的哨响,全场的队员都停止了比赛,裁判“利志广”说:“刚才他被拌倒应该给你们队记一张黄牌,再罚一个点球”。我们队的队员都高兴地跳了起来。这次上场的是:我们全年级有名的大将于达飞,他一脚把球射进了门。

接着,在简陋的主席台上,班长利志广宣布:此场比赛A组获得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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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有关呵护初一

全文共 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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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在人生中都有自己想要呵护的;那也许是一个人,一个物品,甚至是一盆植物……这些东西,在你的生命里,一定都划出过极为重要的痕迹。

当然,不同的人,呵护的对象也不同。父母呵护孩子,人类呵护动物,动物呵护更小的动物……自然的食物链在呵护面前变得软弱无力,唯有相处间一幕幕温暖人心的画面在悄然出现。

最感人的.,自然是父母对孩子的呵护。这种脉脉的爱超越了一切——自从孩子出生,父母便无微不至地精心照顾着他们。吃、穿、住、行,哪一样不是父母在操心?呵护把孩子的周围构成一个小世界,里面满满的都是爱。这种爱,能让父母义无反顾地为孩子做一切,哪怕牺牲再多。可孩子们却往往对父母这样那样地抱怨,不知是不是得到越多就渴望更多,父母们的呵护如同破败的鸟巢般被抛弃,而孩子羽翼尚未丰满的雏鸟,虽踌躇满志却不经风浪。这时,父母的呵护也会及时地赶到为孩子遮蔽风浪,哪怕被抛开再多次。

可呵护虽温暖却也得有个限度。过分的呵护便成了溺爱,只会害了孩子。如同小鸡出壳一样,只有经过了困难的磨砺才能成长,溺爱就像不忍心看小鸡受苦一样帮助它打开壳,结果只能是死亡。父母应该呵护孩子,但这种呵护却不是盲目的帮助。它是一种带着理性的、冷静而智慧的爱。

当有一天,孩子们也长大了。他们也成了父母,然后回首发现原来父母养育呵护他们并不容易。然后,呵护自己的孩子也呵护自己的父母,再轮回……这种感人至深的温情在世代传递。纯朴,理性也暖人心脾。

如果有一天,当你发现自己的父母也需要呵护时,请你也默默地守护他们,一如他们当年做的一样。不要让他们日渐苍老的背影在时光里渐渐淡去,越行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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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初一观后感大全

全文共 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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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疯狂的看胡歌和陈意涵主演的《摩登新人类》,我觉得还是很欣慰,因为看完这部电视剧让我觉得现在国内电视剧已经逐渐一改过去几年泡面类的泡沫剧(好看却没有营养,像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之风。它给人的感受总体上来讲不真实却是积极向上的。个人觉得一部好的作品必须首先能让人感动,我想做到这一点还是不难的,添点泪水,加点离别就可以让观众哭得死去活来。但是一部好的作品除了感动它还必须能鼓舞人心,能牵引着观众朝着积极的事物迈进。《摩登新人类》就是这样子的一部作品,夏红果的乐观、热情、善良、敢于挑战,谢非凡的正义、执着、追求完美的毅力,温雪的努力、“固执”、凌桀的桀骜不驯、不可一世、“伪恶”,华仔的热心肠、勇气、憨味还有沈蔷和秦天的痴心、才华。他们这些人的优点聚集在一起形成了一股洪流推动着我们想着自己心中的梦想出发。整个剧情没有生离死别,没有勾心斗角,没有爱的死去活来,有的是每个人对自己梦想以及爱情的追求。不放弃、不伤害,只是奉献,不求回报。到了结局,也不是将所有的迷解开而只是展示每个人得到的幸福,这才是观众所期盼的。真正的电视剧就是这样,就算到了最后一集,故事任然是没有结束的,它还在继续上映着,鼓舞我们向着积极的事情奋斗。胡歌是我最喜欢的明星,实话讲,他长得很帅是我喜欢他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他那种对待事情的心态更是让我掉入他陷阱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无论是《仙剑》中的李逍遥还是《天外飞仙》中的童远,《神话》中的易小川。他总是以一种积极的形象出现在观众面前,看到了他就好像看到了人生的希望。不管是荧幕中的男主角还是现实生活中的胡歌,他都能鼓舞着我去追求我自己要的生活,我想这比任何书本上讲的大道理要有用的多。空闲时发发呆想到他的滑稽嘴角会翘起来,难过时想到他的微笑也会跟着笑起来,失意时想到他的坚强会坚持下来,不知不觉他成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在我心中的分量也不仅仅是一个偶像更是一个知音。虽然从未见过他却感觉他时刻在我的背后看着我、支持我,给我力量,给我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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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什么让生活更美好初一作文

全文共 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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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区里,我经常看到有人骑平衡车,骑车的人双脚踩在踏板上,身子直立,用脚控制,任意直行拐弯,显得轻快又自如,样子简直帅呆了。

那时我就想:我要是有一部平衡车就好了。我相信我也可以灵活地在人群中,在小道上,穿来穿去,迎接所有人羡慕的眼光。但是我想拥有一台平衡车,跟一个穷人想拥有一台汽车一样困难,因为听说平衡车很贵,爸爸妈妈是不可能为我买平衡车的。

但是我的运气太好了:一辆从天而降的平衡车被我给捡到了。事情是这样的:我家在金麓小区,而我妈妈的办公室就在附近,她就买了个平衡车,想以后骑着去上班,但是她不敢轻易骑这个平衡车上街,所以这个平衡车已经差不多是我的了。

第一次骑平衡车的时候,我根本不敢上去,怕从平衡车上掉下来摔个狗啃泥,把大门牙摔掉。在我的一阵折腾下,平衡车已经快没电了,但我还是不敢上车。终于,平衡车没电了,我只好悻悻然地回家了。

第二次骑平衡车的时候,我让我爸扶着我,奇迹出现了,我突然就会骑了,直行拐弯我都站得稳稳的。那时我开心极了,那种感觉跟学骑单车练了三天后突然会骑了一模一样。现在我几乎每天骑平衡车,我的技术进步飞快,比如我在大道上疾驰,可以一个神龙摆尾拐入小道,动作干脆利落。我还可以倒着骑:只要我头往后看,脚往后稍稍用力,就可以背朝前倒退了。

当然也有乐极生悲的时候,有一次我正在马路上疾驰,平衡车突然一倒,我像子弹一样飞出去,手臂,膝盖擦出血,至今还没好。

学会了平衡车,我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和朋友们有了更多话题。平衡车,有你,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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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的初一生活日记

全文共 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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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如梭,一转眼,我就已踏入神圣的一所中学,开始初中的学习生活。在初中生活里,我从幼稚到成熟,由心急如焚的急性子到冷静的慢性子......

踏入校园,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一个荷花池,它们争奇斗艳,散发着自己的芳香,一种敬佩之情油然而生,我想起一句千古名句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踏着石路,跨过一座又一座的桥,来到了教学楼,还不到教室,就听到了一阵阵琅琅的书声。上课时,同学们看老师讲课的眼神是那么专注,他们还拿着笔在笔记本上写着,写着......

走进教室,我看到了一个个良师。语文老师博古通今、知识丰富;数学老师思维敏捷、遇题能解;英语老师词汇丰富,教会我们语法;政治老师和蔼可亲,明理地对待学生;音乐老师歌声动听、歌词优美,使人难以忘怀......

接着,我来到一栋与众不同的教学楼,它与前面几栋不一样,更加有特色。它披着一件酒红色的大衣,长长的身子挺立着,周围密集着几株小草,显得高大威武。酒红色里带着点儿褐色,古色古香,全身充满着复古的气息。我们就在这座教学楼上信息课,古老与现代交融,感觉可美啦!

沿途走去,来到的是操场。虽说是操场,但我却感觉像一片碧绿的草原,一望无垠。可它又比草原更有特色,它并没有全身披带绿衣装,而是在绿的范围里,增添一些红色,以锦上添花的形式,洒下点儿白色,显得更纯洁、亮丽。

我的初中校园,有着梦幻的荷花池,青石板似的小桥,风景如画;有着积极向上的同学,知识渊博的老师,良师益友,使感情更加浓厚,让人不知不觉爱上它。

我爱我的初中生活。它不必富丽堂皇,只须简洁单纯,有着良好的纪律,文质彬彬的学生,文化水平高的老师。在这座知识的宝殿里,由这灯光引领着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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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初一第一节语文课日记

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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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今早开学典礼的结束,我们初一级的同学开始了全新的学习生活,其中第一节语文课我深受感触。

我们语文老师是一位已经教了26年书的老教师,在第一节课上他为我们讲解了“语文”到底是什么,让我对语文的认识以及了解更上一层楼。最让我感触的就是老师讲到要多读课外名著,积累知识,厚积薄发。

我平时也是一个书呆子,但读的书不多。我喜欢看书时的那种沉静,喜欢文字占据我的心灵,抚摸着厚厚的纸张,我的心里总是有一种难以言传的幸福感受。不是历久弥新的亲情,也不是温柔浪漫的爱情,而是一种淡淡的,若有若无又难以割舍的依恋。因为读书,我读懂了“野旷天低树,江清月近人”的寂寞,读懂了苏轼“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的豪迈,也读懂了“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的惆怅。读书,让我与古人神交,与名人对话,更让我足不出户,便能饱览祖国万里河山,了解各地的风土人情。

更让我明白了积累的重要性,不能临时抱佛脚。平常你的积累,你的努力,它们得到了回报,几乎都不在当下,而似乎在很远的未来,这是人生的非线性回报。从短期来看,做人好与坏,努力与懒惰,好像区别不大,但是到了某个瞬间,积累了与能力的人,层次突然就会有个大跃升。就像好股票和好房子,它们不是每天均匀地加价,而是在很长的时间内乏味的波动,但是在一个很短的时间段,突然暴涨。

新的学期就此开始了,新学期,新起点,大家要一起努力,一起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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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初一学生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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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孙漂流记》是一个英国作家笛福写的,他把书中的鲁滨孙描写的有声有色。卢梭曾评价过:“每一个正在成长的男孩儿,都应该读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鲁滨孙在航海时遇难,船员都淹死了,只有鲁滨孙一个人被冲到了岛上,他在岛上开始了独立生存。在岛上他克服了各种困难,还救了一个野人,教化野人,与他一起生存,终于在二十八年之后,又回到了英国。鲁滨孙是一个聪明能干、乐观向上、勇敢的人。他在岛上能够生存二十八年。靠自己的才智制作了陶瓷。

读了这本书,我想到了自己。自己在家的时候,总是在家里宅着,都不愿意出门,家人让我做一点儿事情我都不情愿,总想避开任何事情。遇到小小的困难的时候,总是让家人来帮忙,不想自己把它解决掉。就这样我每天还唉声叹气,对生活觉得太不满。与鲁滨孙相比,我这些算得了什么?

以后我要大胆的向屋外走去,经常到外面走走,不要总宅在家里。我要经常到远处逛逛,鲁滨孙敢在孤岛上到处逛,我连在城里面逛都不敢吗?家人让我干的事,我要想办法做的。遇到困难的时候,我要勇敢的面对、要冷静下来,靠自己聪明的头脑来解决。我要乐观的对待生活,鲁滨孙在孤岛上都能乐观向上,在科技发达的社会上,我为何不能乐观向上呢?

这本书让我深受感触,书中鲁滨孙有很多品质,都是值得我学习的,我要改掉我的不良习惯,养成好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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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描写美丽的春天初一主题

全文共 9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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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万物复苏,春暖花开,桃红、柳绿、草青、叶碧,不由得让我想起一首古诗"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那么,让我们踏出家门,去寻找身边美丽的春天吧。 Spring, everything recovers, spring flowers bloom, peach red, willow green, grass green, Ye Bi, can not help me remind me of an ancient poem. "Always spring ".So, lets go out of the house and look for the beautiful spring around us.

这一次,我们来到了横路,与我们随行的,还有那蜿蜒曲折的小河及连绵不断的大山,河里还有几只鸭子的畅游,好一副"春江水暖鸭先知"的画面。

快到外婆家时,我看到山核桃林里有一大片一大片的黄色。一下车,我就迫不及待地跑上山去,一探究竟,是什么让这"云雾山"变得如此美丽?到了山上,我才知道,这原来是一片片的油菜花,金灿灿的,如同日本武士般的大山好似穿上了一副"黄金甲",又仿佛是个披着黄云裳的少女在羞答答地翩翩起舞。偶尔可见一只只小蜜蜂穿梭在花丛中,勤劳的采着花蜜,我忍不住吟到:"不论平地与山尖,无限风光此山中!"

回到家,正逢爸爸准备好渔具出门去钓鱼,我便与爸爸同行。到了水库,爸爸一甩鱼竿,浮镖应声落入水中。之后,我们要做的只有等待了,正当我失去耐心之时,突然,浮镖被狠狠地拽了下,爸爸猛地一提鱼竿,水面泛起一阵涟漪,而伴着浮镖一起被拉上水面的,还有一条鲫鱼!但这之后的一段时间中,小鱼似乎吃一堑长一智,不停地捉弄我们,我也因此失去了信心,离开了。没想到在我走之后,爸爸又钓上了很多鱼,看来钓鱼真是个需要耐心的活啊!

春天,不仅风景秀丽,大自然中还有蕴藏着许多美味,如马兰头、水芹菜……而其中最脍炙人口的,应该是笋了。我们背起锄头、笋撬等工具上山,不一会儿,就发现了一根笋,我们开心极了,马上热火朝天地挖起来,拿锄头的用锄头挖,拿笋撬的用笋撬挖,好不热闹!没过多久,一根根笋被我们收入囊中,我们满载而归。于是,奶奶做了一道"咸肉黄泥拱",这可是《舌尖上的中国》里的美味呢!

快乐的时光永远都是短暂的,假期接近尾声了,我们也依依不舍的踏上了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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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初一的暑假日记

全文共 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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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暑假特别热,大清早就能听见知了的尖叫声,所有的树木都没精打采、懒洋洋地站在那里。整个杭州就像烧透了的砖窑,使人喘不过气来。不过,在这样炎热的暑假里,也有很多有趣的事。

周日,我和表弟、表妹一起在姥姥家楼下玩游戏,个个都玩得满头大汗、面红耳赤。为了让我们消暑解渴。姥姥从冰箱里捧出一个大西瓜,这西瓜又圆又大,青青的,条纹呈碧绿色。姥姥熟练地把西瓜切成一块一块,在楼上大声喊:“快上来,吃西瓜喽!”看着那一块块红瓤黑籽的西瓜,十分诱人。我们顾不上玩,连忙“噔噔噔——”地跑上楼。“哇,抢呀!”我大叫着扑了上去,表妹、表弟也蜂拥而上,如同一匹匹脱僵的野马,奔驰在“战场”上,我还差点被拌倒。大家都抢到了西瓜,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就像饿了三天三夜的乞丐一般。

舅舅也被我们这帮小馋猫的吃相给逗乐了,他说:“你们三个来个吃西瓜比赛好不好?”“好啊!好啊!”大家一致赞成。于是,我们围在一起商量比赛规则,妈妈来当裁判。“预备!开始!”妈妈一声令下,我便迫不及待地奔跑到桌前,选了一块的西瓜拿起便啃,瓜肉凉凉的,瓜汁甜甜的,让人回味无穷。不一会儿,一块西瓜便已被我啃得精光。我正想举手示意,只听表妹大喊一声:“我吃完了!”我大吃一惊,回头一看,不禁哈哈大笑:只见表妹的腮帮上沾着几粒瓜籽,嘴上满是西瓜汁,活像一个“花脸猫”。表弟由于求胜心切,忙中出错,没啃几口,西瓜就掉在地上摔成两半,只得再重拿一块啃了起来,错失了良机。最后,表妹荣登冠军宝座,我荣获亚军,表弟只好屈居第三。

比赛结束了,桌上瓜汁横流,瓜籽瓜皮一片狼藉,我们打扫完后,开始颁奖,表妹获“吃瓜高手”称号,我是“吃瓜能手”,表弟获得了“吃瓜失手奖”。“哈哈哈”在一片欢笑声中,“吃西瓜大赛”降下了帷幕,也为这个火热的暑假增添了无限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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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初一军训日记600字

全文共 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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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我7天亚沟之行的感想与收获。或者用一句话概括。那就是:我长心了!

选拔军训教官发言稿2

军训的日子虽苦,却像咖啡一样可以品尝出浓浓的滋味。我原先认为不行的,它却考验了我并告诉我要坚持到底,胜利终将属于有信念的人。每天的军姿站立,我知觉的时间已不在是时间,纵然两腿发酸却换得一身挺直。每次的坚持到底都会让我超越自己的感受。有过炎炎夏日的直射,却没有像晒黑皮肤一样,晒着我的执著。如果没有这种训练,我都不知道片刻的休息都会成为一种施舍,与平时休闲时间相比,那叫做真正的“奢侈”。

这次军训带给我的不仅仅是身体上的煅练,还有思想上的薰陶,意志上的垂练,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军人严谨的作风、坚强的毅力以及不怕苦、不怕累、严守纪律和艰苦朴素的精神。烈日下,站军姿,齐步走...最大的考验就是得每刻保持精神的高度集中。我们虽然站得汗流浃背,双腿酸痛,但仍然坚持,同时也深深体会到“苦”乃军训之首。这些苦让我们明白并相信军训是我们正式进入学习生活之前十分重要的一次锻炼,也是人生一份不可多得的一笔财富。

这次军训建立了许多欢乐的友情,不单让同学们在军训的日子里学会同甘共苦、励志前进。军训只是逝去了我青春年华的一点点,但逐渐长达成熟的我更加渴望保有持久身的军训体验。军训磨练了我的意志,把我们的部分生活推到了极限,是我的精神随之焕然一新。它将会延伸到我人生的每个春夏与秋冬。军装最美丽,军歌最嘹亮,做军人最自豪,而军训的日子就像风雨过后的泥土,先辈洗刷,然后拙见沉淀直至溶入我生命的最底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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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初一傅雷家书读后感

全文共 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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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诚是第一把艺术的钥匙”、“建筑在了解自己了解别人上面的爱,才不是盲目的爱”……一句句经典而又耐人寻味的话语贯穿整本《傅雷家书》,让人深深体会到其中饱含的父亲对儿子深深的爱。

《傅雷家书》,收录了1954年间到1966年间傅雷及其夫人写给两个儿子的家信100多封,是优秀的青年思想修养读物,是素质教育的经典范本,是充满着父爱的教子名篇。

他,傅雷,用不舍表明对孩子的愧疚,五三年正月父子之间的激烈争论,使他良心上的责备消释不了。直到儿子离家远行——留学于亚欧大陆另一边的波兰时,“胸口抽痛,胃里难过”的痛苦滋味他才尝尽。他用那一封一封不舍的书信来抒发自己对儿子无限的愧疚之情。有些罪过只能补赎,不能洗刷!

他,傅雷,用自身艺术造诣将孩子的道路铺向未知的前方。他常在信中大量篇幅谈美术,读音乐作品,谈表现技巧,谈艺术修养。不管是留学波兰或是获国际大奖,还是赴各地演出,他始终关注着儿子在音乐艺术道路上的成长,不时给予指点。

他,傅雷,用做人的道理浇灌孩子懵懂的心田。无论从事什么职业,做人是第一位的。在信中,他常以自己的亲身经历为例教导儿子:待人要谦虚,做事要严谦,礼仪要得体;遇困境不气馁,获大奖不骄傲;要有国家和民族的荣辱感,要有艺术、人格的尊严,做一个“德艺俱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

傅雷既是一位特殊的教育家,又是一位严厉、尽责同时不乏爱心的父亲。在生活中,虽然也有像他那样饱含父爱的父亲,但给予孩子的却是溺爱。他们将自己的孩子泡在蜜罐里,当作温室的花朵呵护着,却不思教育其做人之理。我们期盼像傅雷一样的父亲。

“这是一部最好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这也是一部充满着父爱的苦心孤诣,呕心沥血的教子篇”,楼适夷这样评价《傅雷家书》。

家书是真情的流露。他,傅雷,用苦心孤诣的父爱填满了儿子的心灵,指引了儿子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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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初一朝花夕拾读书笔记六百字

全文共 8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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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拾》是鲁迅先生对童年回忆而写的散文。细读时享受着文章从字里行间透出的感情。

在《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记叙了作者从童年游戏,玩乐到长大读书的成长过程。在一切都是那么天真烂漫,富有童趣,令人回味,也许挡不住我心中的感慨吧!我真是太喜欢《朝花夕拾》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一篇,尤其是作者以孩子的眼光,孩子的角度看世界,读起来倍受感慨回味无穷,真得像鲁迅先生一样。

我真想重回童年,感受鲁迅先生的童年,感受那充满激情的童年。百草园中,作者品味了“美女蛇”的民间传说,经历了冬雪天地中捕鸟的的故事,趣味无穷。而在三味书屋,作者体会了三味书屋的陈腐味,受到了规矩的束缚。

在这儿我想起了我童年是,特别不喜欢去幼儿园,大概就是不喜欢那种被规矩束缚的感觉,所以就整天在家里闹。但作者也经历了课间学生溜到后院去玩耍,老私塾先生在课堂上入神的读书时学生乘机偷乐的有趣故事。在这篇散文中的字里行间可以体会到幼时的童真童趣。

在《五猖会》中,作者批判了封建家长和封建教育制度对儿童天性的摧残。五猖会是一个迎神赛会,作者小时候对五猖会的精彩内容心驰神往而父亲却强迫他背诵《鉴略》的内容,对此作者感到无比扫兴与痛苦。这引起了我的思绪,其实现在也有许多家长去逼迫孩子学他不喜欢学的,做他不喜欢做的一些事。

作者对自己的成长历程的真实记录,在作者的成长过程中有各种各样的人去走进他的生活。每个人的成长之中,都会经历善恶,美与丑,真实与虚伪,善良与险恶。重要的是不要迷失自己,要珍惜美好生活。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在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中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鲁迅的童年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一样的。童年和青年过得好或坏它都会留给予们回忆,所以鲁迅和我们的童年青年都是美好的。黄金时代的童年如今一去不复返,留下的只能给我们细细去回味。琐碎的回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时代童年,一样的快乐回忆。惹人怀念的时光,让我们取名叫如花般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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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海底两万里初一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8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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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心做奴隶的人,不知道自由的力量。《海底两万里》这本充满科幻色彩的小说,令我置身于书中丰富多彩的世界奇幻冒险。我尽管身处“牢笼”,但思绪却任其自由地穿梭在海洋之上,自由之梦伴随我扬帆起航。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位博物馆学家阿龙纳斯,因好奇心,参进捕抓“怪物”的行列,结果反被俘获,并发现所谓的“怪物”,其实是一艘潜水艇。于是博物馆学家一行人被迫游历了各个海洋,他们还经历各种奇幻的冒险……

其间,艇长追逐自由的梦想,以及主角充满好奇心的探索精神引起我的共鸣。艇长为避开敌人,躲开世俗的目光,带领少数志同道合的人隐居深山。为的就是探寻自由,寻找梦想,开创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与世间不平说“不”。“信不信,到底有什么关系?”这是艇长耗尽自己的前半身总结的经验。我们为何因为世俗的鄙视而舍弃自己本因去追随的梦想呢?生存在不平的“牢笼”之中,他们信不信我们,是否认同我们的观点,到底与我们能否实现自己的梦想,能否通过未来之路有何相干?

没有!主角阿龙纳斯给了我们一个准确的答复:“探索才能知道答案。”只有不顾他人的影响,走自己的道路,才能实现梦想,满足自己的愿望。而主角就是一位为了追逐梦想,被迫困以“牢笼”之中的自由者,他尽管明白自己是艇上的虏俘,尽管他意识到将永远生存在艇中仅能与大海接触。当他面对离开或留下时充满了犹豫,他知道这是他人生最重要的岔道口。因为他意识到只有满足自己探索的欲望,完成自己一生的梦想,才是自由!对他而言,陆地仅是一个

更大的“牢笼”。梦想实现才是脱离困境,追逐梦想便是探索自由,踏入属于自己的净土。

匈牙利诗人裴多菲,尽管他出生贫穷,却拥有一颗坚定的爱国之心。他希望他的国土,不再受外界的压迫,能够重获自由;同时他的梦想也是作为一名诗人能不受拘束与压迫地在亲爱的国家中朗诵自己充满爱国之情的诗歌。他的梦想是作一名诗人,但饱受挤压,怎能任其自由地邀翔?所以,只有拥有属于自己的净土,梦想才能随之扬帆起航!

要知道,受拘束的地方不会有快乐,避开世俗的目光,当梦想成为现实,释放自身的灵魂,自由地扬帆起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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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有关原来春天一直在我身边初一

全文共 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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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春天,就不会有积雪吧?”

纯白笼罩着整个世界,像一面巨大的镜子,反射一切多色调的事务。冬意激荡着人们的心,落进我心里,似乎是愈加苦闷。

“我很喜欢的哦,冬天。”冰雪一样童稚的声。

妹妹拎着手套,哈着被风吹得通红的小手,推开门进来。一脸灿烂着却冻得发抖,朝我抛来这么一句话。

——所以我才讨厌冬天啊。

“嘿,戴好你的手套,不要脱衣服,到这边来。”像是在招呼一个玩偶。

“多凉啊,你为什么会喜欢这种鬼天气?……奇怪。”

妹妹水灵的眼睛看着我,明白了什么似的。

今天,她又出去玩了。真是佩服小孩的精神,不论什么时候都能投入自我世界。

咚,咚。

哎,今天回来的很快嘛。

“姐姐——?你看你看!”尖利的声音吓了我一跳。“你看,我带了你喜欢的春天回来呦——你喜欢吗?”

一顶柳条编成的花环,被用力地套在我的头上。小小的手不会把握力道,一挤,几多黄色的小花便被蹭了下来,落在木地板上。

“啊,讨厌,掉了——”

一瞬间,突然不知道该拿眼前这个小孩怎么办了。通红的双手、没扣紧的衣服——但是,但是……

“哎,你不喜欢吗?”小孩嘟嘟嘴,“春天的时候,你就总送我这个东西,我做得不好吗?”的确,这个花环小小的,又没什么特别。

“但是,这是我十三年里,最好的一次春天。”

我跟她一起走到了寒风刺骨的屋外。确实很冷,白茫茫一片的,让人发抖。

算了——我看着身旁那朵笑容。

反正,春天,一直在我身边!

“有积雪,也可以是春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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