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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发卢郎典故经典20篇

在过松潘草地的时候,大家都没粮食,而尊敬的周恩来副主席拿出自己仅有的半碗青稞面分给战士吃,而自己却饿着肚子。今天小编就来分享白发卢郎典故,希望读者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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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典故:十面埋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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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楚歌,十面埋伏,你知道它的历史典故吗?下面是十面埋伏的历史典故,欢迎阅读。

楚汉相争时期,汉王刘邦重用淮阴人韩信,先后活捉魏王豹、赵王歇、燕王臧荼、齐王田广。他被刘邦封为齐王后率30万大军和彭越的军队会师,把项羽围困在垓下(今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东南),他采取十面埋伏的战术,逼使项羽在乌江自刎,取得决定性的胜利。

这个典故出自楚汉相争的垓下之战。

公元前202年10月,汉王刘邦率本部人马,追击向彭城撤退的项羽。追到阳夏的南边,刘邦下令暂停追击,派出使者与韩信、彭越等人联络,许诺日后与他们共分天下,并把临淄、大梁、淮南大片土地封给他们。果然,使者纷纷回报,诸侯即将发兵。不久,各路诸侯出兵,攻击项羽军队,韩信三十万兵马自齐南下,切断了项羽向彭城的退路;彭越率数万兵马到达固陵与刘邦会师,担任主攻;刘贾与英布自寿春率兵北进,切断项羽南逃之路。项羽军队不断收缩,退至垓下(今安徽灵璧东南沱河北岸),中了韩信的“十面埋伏”。诸侯军队蜂拥而至,把项羽军队重重包围了起来。

汉军“十面埋伏”,形如天网,楚军固守垓下,势如鸟雀。此刻,项羽军的反击好似困兽犹斗;刘邦军的进攻捷报频传。 垓下战场,杀声震天。两军拚搏,你死我活。著名的垓下之战就这样展开了。

为了进一步动摇和瓦解楚军,一天夜里,刘邦要汉军四面唱起楚歌。楚军听了,益发怀念自己的家乡。项羽大惊曰:“汉皆已得楚乎?是何楚人之多也!”项羽惶惶然不能入睡,深夜在军帐里喝酒。他—面喝酒、一边激昂慷慨地唱起歌来,歌曰:“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据说他的爱妾虞姬也起而和唱,歌曰:“汉兵已略地,四方楚歌声。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唱罢,拔剑自刎而死。项羽见大势已去,带了八百骑兵连夜突围南逃。第二天天亮,刘邦发觉项羽突围而去.便派灌婴带领五千骑兵追连赶。

项羽渡过淮河,继续跟随他的骑兵只有一百多人了。项羽到阴陵(在今安徽定远县四北),迷了路,陷进湖沼地带,被汉军追及。项羽领兵且战且退,退至乌江(今安徽和县东北乌江浦),只剩下二十八名士兵。河边正停靠着一条小船。乌江亭长请他上船说:“江东虽小,地方千里,众数十万人,亦足王也。愿大王急渡。今独臣有船,汉军至,无以渡。”项羽说:“天之亡我,我何渡为!且籍与江东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今无一人还,纵江东父兄怜而王我,我何面目见之?纵彼不言,籍独不愧于心乎?”接着对亭长说:“吾知公长者。吾骑此马五岁,所当无敌,尝一日行千里,不忍杀之,以赐公。”于是命令骑马的都下马步行,手拿短小轻便的刀剑交战,仅项羽一人就杀死汉军几百人。项羽自己也负伤十多处。忽然回头看见了汉军骑兵司马吕马童,说:“若非吾故人乎?”吕马童面向项羽,指项羽给王翳看,说道:“此项王也。”项羽便说道:“吾闻汉购我头千金,邑万户,吾为若德。”说完就自刎而死了。

有的学者认为,“十面埋伏”发生在徐州的九里山。因为《水浒传》中分明写着:“九里山前摆战场,牧童拾得旧刀枪。顺风吹动乌江水,好似虞姬别霸王”。所以时至今日,徐州人仍然认为城北“九里山”为汉兵“十面埋伏”的战场。在“九里山”的山上,曾经有“磨旗石”,传说是刘邦的大将樊哙插旗、指挥军队的地方。在“九里山”的山下,有村名“八里屯”,传说是汉王屯兵的地方。而徐州的城东,有一座子房山,相传,是以刘邦的大臣张良的名字命名,张良在这儿深夜吹箫,瓦解了楚军斗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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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历史典故:夸父逐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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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夸父逐日》是中国上古时代神话传说故事,故事出自于《山海经·海外北经》。不妨看看历史典故。以下仅供参考!

【出处】《山海经·海外北经》。

【释义】夸父:古传说中的人名。夸父拼命追赶太陽。比喻人有大志,也比喻不自量力。

【历史典故】

远古时候,在北方荒野中,生活着一群力大无穷的巨人。他们的首领是幽冥之神后土的孙儿,信的儿子,名字叫做夸父,因此这群人就叫夸父族。他们高大魁梧,意志力坚强,而且心地善良,过着与世无争的日子。但是当时的大地上毒蛇猛兽横行,夸父每天都率领众人跟洪水猛兽搏斗。

有一年,天气非常热,火辣辣的太陽直射在大地上,烤死庄稼,晒焦树木,河流干枯。人们热得难以忍受,夸父族的人纷纷死去。夸父看到这种情景心里很难过,他仰头望着太陽,告诉族人:“太陽实在是可恶,我要追上太陽,捉住它,让它听人的指挥。”族人听后纷纷劝阻。有的人说:“你千万别去呀,太陽离我们那么远,你会累死的。”有的人说:“太陽那么热,你会被烤死的。”

但是夸父心意已决,他看着愁苦不堪的族人,说:“为大家的幸福生活,我一定要去!”于是,夸父告别族人,从东海边上向着太陽升起的方向,迈开大步追去,开始他逐日的征程。

太陽在空中飞快地移动,夸父在地上如疾风似的拼命追。他穿过一座座大山,跨过一条条河流,跑累的时候,就打个盹,饿的时候,就摘野果充饥。眼看离太陽越来越近,他的信心越来越强。越接近太陽,就渴得越厉害。但是,他没有害怕,一直鼓励自己:“快了,就要追上太陽了,人们的生活就会幸福了。”

九天九夜之后,在太陽落山的地方,夸父终于追上了它。夸父无比欢欣地张开双臂,想抱住太陽。可是太陽炽热异常,夸父感到又渴又累。他就跑到黄河边,一口气把黄河水之水喝干;他又跑到渭河边,把渭河水也喝光,仍不解渴;夸父又向北跑去,那里有纵横千里的大泽,大泽里的水足够夸父解渴。但是,夸父还没有跑到大泽,就在半路上渴死了。

【成长心语】

卓越者和平庸者最根本的差别,并不在于天赋,而在于有没有人生的目标。人生没有目标,正如生活没有方向,让人意志消沉,碌碌无为而虚度一生。平淡而有规律的日子,使人惬意,但让人容易失去方向。不甘于平庸一生,不愿意永远被埋没,则需要树立目标,然后向着既定的目标努力奋斗。树立自己人生的目标,就如同黑夜中燃起不灭的灯,照亮我们前进的方向。只要有了目标,平淡的日子亦能放射出绚丽的光芒,生活才会变得充实和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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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山神讲故事的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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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阳洞滩的半腰上有一个岩洞,经常有山神在这里讲故事

包亚和依亚合伙做盐生意,发了财,从广西挑铜板回来。包亚想独吞钱财。他俩走到阳洞滩时,包亚指着十丈高的瀑布说:“哎呀,快来看啦,龙潭里有两条龙相斗哩!”依亚伸着脖子去看,包亚就从背后一推,把依亚推下悬崖去了。

依亚摔在岩洞边,伤了腿。天又黑了,走又走不动,真是上下为难。这时,从洞里出来一个老公公。依亚不由分说,就向老公公哀求借宿。老公公说:“这里不安全呀,每天晚上都有豺狼、虎豹来这里讲故事,闹个通宵才去,只怕伤害你啊!”

依亚又哀求说:“老公公,我腿摔伤了,走不动,求你开个恩吧!”土地公公见依亚落难,答应收留他。并交待说:“今晚不管狼来、豹来,你千万别声张,一声张,我就难保你了。”依亚满口答应。

吃过晚饭,依亚按老公公的吩咐躲在楼上,静静地听着,不敢入睡。半夜里,山风呼啸,野兽嚎叫,依亚心里直打寒噤。

狗熊一到门口就大叫起来:“阿公呀,今夜屋里怎么有股生人臊气?快把生人拖出来,让我们塞塞牙缝。”

狼来了,凭着灵敏的嗅觉,大声说:“好大的生人气味,快搜出来消夜。”土地公公哈哈地笑,说:“你们聪明一世,糊涂一时,白天来往行客路过这里,都在树荫下歇脚,怎么没有生人气?莫去找麻烦事,快进屋里讲故事吧!”

老虎、豹子也来了,同样叫嚷:“老阿公,有生人气,快搜出来,好当瓜籽嗑,边嗑边讲故事,多好呀!”

土地公公说:“你这个山中王也不想想啊,白天人来人往怎么没有生人气?快快坐下来,莫耽误时间讲故事。”

大家围着火塘,七嘴八舌地讲起故事来。

狗熊首先说:“世上的人真傻,有了病只知道去求神问卜,不知道去舀洗病泉里的水去治。”“洗病泉的水真能洗病吗?”狼问。“当然能,这口泉就有点贵气,不管什么病,只要喝它三口,内病就好。跌打损伤的,弄点泉水抹它个七七四十九下,就能接骨生肉恢复完好。”

猿猴说:“我知道这口泉,在独岩山顶上是不是?”“可惜世人还未发现呢!”

依亚听了,暗暗记在心里。

猿猴说:“我也讲个故事你们听,世人只会勾心斗角抢现成的,不会自己去找找。在金峰山下有个金螺洞,洞里有架金芦笙。这架金芦笙是世上的宝中之宝。如果谁得了这架芦笙,吹起来,想要什么就有什么。”狐狸说:“就是洞门打不开。”老虎说:“我力气大,只有我能开。”狐狸说:“树大招风,力大无用。金螺洞口有座金螺岩,哪个撬得动它!”云雀听了说道:“我有个法子,只要你唱‘石门开,金门开,探宝人我要走进来’,然后在金门上拍打三下,金门就会敞开的。”

依亚听了,又暗暗记在心里。

天亮之前,山神兽散了。依亚也告别土地公公上路了。

依亚撞撞跌跌,顺着岩弯路走去,见一座陡峭的山岩上嵌着“洗病泉”三个斗大的字,满心喜欢。他爬上山顶上,果然有一口清澈透亮的山泉。他一连喝了三捧水,咕噜咕噜地吞下肚里,又用包头帕浸湿泉水,浑身抹擦,不一会儿,只觉得每个关节都咯咯地响,心里好像有个老鼠往喉咙里爬,禁不住“哇”地一声,吐出茶碗粗细的一堆污物,浑身舒畅极了。不知哪里来那么大的劲,他跋山越岭,腿不软,腰不酸,气不喘,一口气走到了金峰山下。

他绕着金螺洞左看看,右看看,金螺岩挡住了洞门口,哪能动它分毫!他按云雀讲的唱道:“石门开,金门开,探宝人我要走进来。”唱罢,又拍打三下,金螺岩挪动了,金门开,霎时,霞光万道从洞里迸射出来。依亚眼花缭乱,赶紧用包头帕蒙住头,摸进洞里。洞里奇珍异宝应有尽有。那些珍宝他一样不要,单单只要了那架金芦笙。依亚刚出洞门,金螺岩又咣啷一声巨响,把洞口堵住了。

依亚得了金芦笙,走下金峰山,山下的禾田已经枯萎,老百姓正“抬张郎张妹”走村游寨,烧纸马祭神求雨。依亚看到这般景象,心里着实难过,于是他把金芦笙吹起来:依依呜,依依呜,黎民百姓受荼毒。四海龙王齐听令,落阵大雨救五谷。吹了一遍,阴云密布。吹第二遍,四海龙王乘云驾雾来到山梁上。吹第三遍,雷公电母风嫂来了。接着天上下起了倾盆大雨,百姓笑逐颜开,无不感谢依亚。

第二天,依亚走到“叫化村”,叫化村的人没吃、没穿,个个当叫化子。依亚又吹起芦笙来:依依呜,依依呜,看见百姓我想哭。快来白米救苦人哟,快来腌鱼和腌肉。只要芦笙的声音传到的地方,米呀、肉呀。堆山堆海的。人人都可享受。人有耳,壁有缝,依亚的金芦笙救了一方穷苦人的事让包亚知道了。

包亚想:依亚摔下悬岩没有死吗?他哪里又得了这把金芦笙?包亚来到叫化村,依亚正给叫化们分金、分银、分米。包亚一看,就说:“哎呀!我的弟弟呀,可想死我了,在阳洞滩上看龙相斗,我怕你跌下去,就用手去拉你,谁料我的手才触到你身上,你早就跌下去了,害得我找遍了每条山沟,寻遍了每条岩缝,都没找着。我只好把我俩赚的银钱,全部给你做了‘道场’度你早日长仙,谁料你还活着。”

依亚是个厚道人,过去了的事也就算过去了,他还是把自己的经过,从头到尾,一点一滴地告诉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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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肩头的白发作文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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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的风,在白雪皑皑的大地上怒吼。我躲在温暖的家中,看着窗外晶莹的雪飘落到地上,没有化成水而是渐渐地覆盖一片片地。

阳台上坐着父亲,他正在为我的书架忙碌,寒风将他宽厚的背景吹的轻轻颤抖,但他手上的锯木的动作却没停止。但他手上锯木的动作却没停止冻得红透的双手抚摸着磨平光滑的木头,父亲时不时抬头看我一眼,时不时哈出一片热雾,他时不时抬头看我一眼,电动的发丝上珠点般大小的汗水地落在地。我推了推自己的眼镜,眯着眼看到了父亲发丝中隐藏缕缕白发,心头不由得一沉。

那年,父亲尚才三十出头,因为我特别喜欢荡秋千,偏要嚷着让父亲帮我造个荡秋千。父亲并不会做这些,但就在我一天放假后回家,家中后花园里出现了被花滕缠绕的秋千。我高兴的整个人挂在父亲身上,搂着他脖子,父亲被我吓了一跳,赶紧肾出双手托着我。我看到父亲手上缠着白布条,白布条上还染着血迹。我抬头看着父亲,他腿里温含的情感时年幼的我尚不懂得的,但我看懂了其中的无奈与疼爱父亲满头无法,又黑又粗,我把头埋在她的发间,轻嗅发丝的清香。

阳台上父亲忙碌的身影后还在,他手上的疤也还在,但曾经的头染上了白霜。我走到父亲身边,父搂着她的脖子。黑色的外套上,父亲肩头躺这一根白发。我轻轻将白发吹去,它落到地上,让我找不到它的踪影。“丫头,不了吗?进去吧!”父亲问我。我摇摇头,随即将头埋在他间,“那你怎么不冷呢?”父亲笑了笑,“傻丫头啊!”这算这么冷,爸小时候啊……我静静聆听父亲讲他的童年,两人时不时相视一笑。

父亲肩头的白发被我吹去,而他头上的乌发被岁月沧桑渐渐覆盖。窗外的雪还在再,我伸出手雪落在我的手上,冰凉凉地慢慢化成水珠,水珠里好似藏着父亲肩头的白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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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有关于尽忠职守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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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忠职守是指谨慎认真地做好本职工作.细心、耐心地守住职位或岗位,那么尽忠职守有历史典故呢?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尽忠职守的历史典故,希望对你有用!

尽忠职守的历史典故一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出处】(三国·蜀)诸葛亮《后出师表》。

【释义】鞠躬:弯着身子,表示恭敬、谨慎;尽瘁:竭尽劳苦;已:停止。指勤勤恳恳,竭尽心力,到死为止。

历史典故:

诸葛亮,在中国人的心目中,是聪明与智慧的化身。他上通天文,下知地理,三教九流无所不知,四书五经,无所不晓。

47岁时,诸葛亮向后主刘禅呈上《出师表》,表明自己为国“鞠躬尽瘁,死而后己”的心迹。

为了统一中原,诸葛亮曾经多次兵出祁山,前几次出兵,都是因为粮食不继而退兵,第五次他接受了以往教训,非常重视粮食供应。他设计了一种叫做木牛(改进的独轮车)的运输工具,用它把粮食运到斜谷口囤积备用。

公元234年,诸葛亮用木牛流马运粮,做好充分准备后,约孙权同时对魏国发起进攻,两面夹击魏国。他率领10万大军出斜谷口,在渭水南岸的五丈原构筑营垒,准备长期作战:分一部分兵士在五丈原屯田,跟当地老百姓一起耕种,以为久计。司马懿率领魏军也渡过渭水,筑起营垒准备和蜀军长期对峙。魏明帝命令司马懿只许坚守,不准出战。

与此同时,孙权应约派出三路大军进攻魏国,配合蜀国的行动。魏明帝亲自率领大军南下,大败吴军。诸葛亮只好孤军作战。蜀军很想跟魏军速战速决,但司马懿固守营垒,坚守不出,决心要打持久战。双方相持了一百多天。

有一次,司马懿虚情假意地接待前来下挑战书的使者,问道:“你们丞相很忙吧,身体还好吗?”使者回答说:“丞相很忙,军营里大小事都亲自过问。他每天早起晚睡。近来胃口也不太好,饭量很小。”使者走后,司马懿对将士们说:“诸葛孔明食少事多,怎能支撑长久呢?”不出司马懿所料,诸葛亮就在这年八月病故,年仅54岁。

按照诸葛亮生前嘱咐,蜀军密不发丧,各路人马按序撤退。

司马懿探得蜀军因诸葛亮病死而退兵的消息,立即率军追赶。刚过五丈原,忽然蜀军旗帜转向,战鼓雷鸣,蜀军将士们转身掩杀过来。司马懿大吃一惊,赶快掉转马头,下令撤退。待魏军退远了,蜀军才缓缓撤出五丈原。

虽然,诸葛亮没能实现统一中原的愿望,但是,他在政治、军事等方面的才智和鞠躬尽瘁、忠于职守的品格,永远师仪后世。

感言:

诸葛亮用生命实践了自己对蜀汉集团的忠诚。为理想、事业而义无反顾的牺牲精神和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献身精神,在诸葛亮身上得到了最完美的体现。诸葛亮忠心耿耿、克己奉公的高尚品格和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奋斗精神,为后人做出了最好的表率。尽职尽责是一种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是我们应具备的素质,也是我们成长和成功的基本要素。

尽忠职守的历史典故二

萧何沛县人,由于他精通律令,再秦朝末年时便在地方当任一个小官,秦朝监察泗水郡的御史见萧何能干,便任命他为属史,萧何总是把公务处理得条理井然,因而又当任了泗水郡卒史,而声名远播。

由于和刘邦同乡,因此萧何总是不吝对当时落魄的刘邦施以援手,后来刘邦当上了亭长,必须解送犯人前往咸阳去劳服役而缺盘缠,萧何很大方的掏出五百钱来资助他,令刘邦深受感动。

秦朝在秦始皇的暴政下,各路的英雄好汉,纷纷揭干起义,在刘邦起义时萧何便追随在他左右,而被任命为沛丞,监督并办理日常公务;当刘邦攻克咸阳时,众将都分取金银财宝,只有萧何将秦朝丞相御史掌管的法律诏令等文献视同珍宝,细心的收藏。

后来刘邦能够掌握天下险关要塞与百姓疾苦等相关资料,都拜萧何汇整秦朝文献所赐,可见萧何是个有卓识有远见的人,这一点也奠定了刘邦战胜楚霸王项羽,建立了大汉天威的重要因素。

话说楚霸王项羽的军队,也攻入咸阳城,但他并没有实践“先入咸阳者为王”的约定,来拥护刘邦为王,反而仗着他庞大的军力,将蜀汉关中之地分封给刘邦,而立为汉中王,当时刘邦忿恨难消,萧何劝他要忍着,毕竟项羽势力远超过刘邦。

刘邦经过一番思考后,接受了汉中王的分封,到汉中后便以萧何为相,治理一切事物,并以汉中为基地,屯粮练兵,以便图谋霸业。那项羽称王不到一年,由于赏罚不公,引起许多诸侯的叛变,刘邦也抓住了这个机会,起兵叛变,萧何则留在汉中观察战况,以便随时可以补充人力及粮食。

刘邦在外作战,还不时的派人来汉中视查萧何的动静,萧何知道刘邦怀疑他之后很难过,但仍然还尽心的辅佐他,汉中在他治理下,逐渐成为一个富裕的城市,也是刘邦最强大的后盾。

三年的苦战,刘邦终于在萧何、张良、韩信的协助之下,获得胜利而攻下半壁江山,最后逼得项羽兵败而自刎于乌江畔。但萧何却没有因而懈怠,反而更加努力的埋首于经卷中,认真的为刘邦图霸天下的大业拟出一个美的蓝图来。刘邦曾对萧何说:“若不是贤卿不分昼夜的运筹惟幄,朕也不能这么顺利就坐拥江山。”

刘邦称帝不久,陈豨判变,刘邦亲自率军前往邯郸讨伐,平定了叛乱,回到朝中,便封萧何为相国,相国的职位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并且派了五百名士兵保护他。这时贺客有叫召平忧戚的表示大祸临头,萧何礼貌的询问,召平详加分析之后,萧何叹了气说:“伴君如伴虎,我早该料到那五百士兵是皇上派来监视我的,但我该如何是好呢?”那召平教萧何辞谢封赏,并把钱捐给军队,表示忠心不二。萧何照顾百姓,体恤部属,很快的得到民心,因此刘邦出宫平定判变时,又开始监视萧何。

萧何无可奈何,只好听门客建议,强占民地,借以毁坏自己的名声,不久,刘邦回宫,看到萧何对自己的揶揄不但不在意,反而一心为民请命,请求刘邦将不用土地开放给贫苦的百姓耕种。

刘邦生气的回绝,因他嫉妒萧何爱民如子的心。他以勾结富商、谋盗国土的罪名,将萧何囚禁起来。这时有位王姓的武官,正气凛然的说:“敢问皇上,相国所犯何罪,为何将他囚禁起来?”刘邦沉着脸说:“身为相国,不知洁身自爱,串通一些贪婪的商人打我土地的主意,收受商人的贿赂,早该判处不赦之罪!”王武官说:“前些时候判变连连发生,相国留守京城,若有二心,还怕没有称帝王的机会吗?事实证明他的忠贞,他怎么会在乎一点贿赂?这全是子虚乌有的罪名啊!”刘邦自知理亏,只好心不甘情不愿的放了萧何。

萧何一生奉献国家,虽蒙受许多不白之冤,然而他依然尽忠职守,未曾忘记身为臣子的本份,堪为后人所传诵。

用尽忠职守造句

一、尽忠职守,勤奋工作,并且热爱荣耀相信自己的直觉。

二、怪不得越来越多人尽忠职守,为工作出力永远获得报酬,为一个人费心则最最划不来。

三、他做事总是兢兢业业、尽忠职守,绝不敷衍塞责。

四、劳苦功高不声不响,坚守岗位不舍昼夜。尽忠职守不慌不忙,爱心奉献不假言辞。白衣天使不辱使命,解危救难不时之需。护士节到不吐不快,送上祝福不计其数。

五、第四十七条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必须廉洁奉公、尽忠职守。

六、她赞扬丈夫尽忠职守,乐于助人,一家人深深怀念他。

七、在他的管理下,景区保安队尽忠职守,素质有了较大提升,这一切也得到了公司领导的肯定。

八、你朝乾夕惕,如履如临,战战兢兢,只能尽忠职守,廉洁奉公,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是官之德,官之本,也是民之福。

九、呵呵,正卿和复华尽忠职守,海上风大,两位还能这么晚了来帮忙巡视阵防,丁汝昌在此谢过。

十、解放军的基层战士戍边卫国、尽忠职守;16名军级以上干部违法违纪,涉贪涉腐。

十一、为传承和弘扬泰坦尼克号上尽忠职守、勇于承担、博爱平等、无私奉献的大爱精神,2014年3月27日,泰坦尼克基金在博鳌亚洲论坛面向全球发起成立。

十二、对于职务,他不是单纯视为一种权力,而是当作一个尽忠职守的岗位,这尤其值得今天广大党员干部学习。

十三、林主任不愿让人说他尸位素餐,所以从上任至今,都夙夜匪懈,戮力尽忠职守。

十四、动物曾伴我们度过童年的岁月,美好温馨;动物曾帮我们看家护院,尽忠职守;动物曾帮我们耕种翻地,默默付出;动物曾帮我们提供奶源,无怨无悔。世界动物日,请爱护动物,爱护人类最。

十五、征兵宣传片中的中国蓝水海军梦中国海军航行于蓝色海洋,帅气的军舰很酷,水兵严肃冷静、尽忠职守。

十六、看上去既清秀文静、又伶俐成熟的罗晓燕,同行们对她都有一个很高的评价:一位尽忠职守的骨干教师。

十七、把马库叫了过来,这个曾经流寇的头头自从成为番茄城的一员后,倒也算是尽忠职守,其他方面都还表现不错,特别是吹牛拍马的功夫更是进步惊人。

十八、“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这3位警务人员在各自的岗位上尽忠职守,抢险救人,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十九、其实“雷锋精神”除做好事外,还有刻苦钻研的“钉子”精神,尽忠职守的“螺丝钉”精神等。

二十、多年来是党组织的培养和信任,使我能有机会为党和国家的事业尽忠职守。

二十一、前线警员连日来紧守岗位,守护香港的繁荣安定,谨此向所有夜以继日尽忠职守的警员致敬!社会各界应全力支持警队维护香港法治。

二十二、拿了大金牙好处的警察署来了很多人,他们抱着枪,横眉竖眼地分布在宅院外会场的四周,紧盯着熙攘的人群,那尽忠职守的姿态令所有到场的人都觉得惊诧。

二十三、在工作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位置,不管是位高权重,还是平凡普通,尽忠职守、兢兢业业都是我们在工作上的追求。

二十四、尽管沈比利射杀了那么多的目标,但他对敌人并没有太多的仇恨,认为自己只是尽忠职守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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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个中国成语故事的典故英文版

全文共 12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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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梅止渴

Among the outstanding figures of Chinese history, famous either for their

intelligence or treachery(背叛,变节), Cao Cao is one of the foremost.

One hot day, he marched out his troops under a burning sun in a mountainous

area. Bewilderingly(令人困惑地) he lost the way. The journey was long and the sun was

scorching. After their fruitless and tiresome march, all voiced their great

dissatisfaction with the leadership of Cao Cao. They bitterly complained of

their great thirst. The antagonism(对抗) of the soldiers was growing fast and they

were on the verge of staging a mutiny(兵变). The subordinate officers were

helpless to cope with the situation.

Cao Cao, however, in the nick of time cleverly and treacherously gave

orders to his troops to march to the nearby plum trees for a rest and announced

that soldiers would be allowed to eat the juicy sour(酸的) fruit as much as they

desired.

At the thought of the sour fruit the soldiers complaint of great thirst as

well as the antagonistic feeling were quickly forgotten.

Based on the story the later generation formed the proverb "to quench ones

thirst by looking up at plums", to illustrate a case where one takes comfort in

believing that they have already attained that which was expected or

desi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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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历史典故:割发代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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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三国演义》第十七回。

【释义】割掉头发代替头颅。比喻以身作则,讲诚信。

历史典故

东汉末年,曹操为了统一中原,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招兵买马,积草囤粮,千方百计拉拢人才。

曹操手下有两个谋士,分别是毛蚧和苟彧。一天,他们为曹操提了两条建议。其一,要利用皇帝的名义号令天下,这叫“挟天子,令诸侯”;其二,要重视耕种,开荒种田,广积粮。曹操听了,觉得很有道理,就接受了这两条建议。于是,经过仔细筹划,开始实施。

他首先打听到汉献帝的下落,然后亲自去朝见皇帝,把皇帝接到许昌,他自封为大将军,开始了他的“挟天子以令诸侯”。

第一条措施实施了,曹操心中很是高兴,士兵的士气也很高涨。曹操开始实施第二条措施,解决粮食的问题。他派人起草并颁布了“屯田令”,同时,命令军队也要大量开荒地,实行军屯。并严令士兵保护庄稼,不准践踏禾苗,若违犯,就按军法处治。

一次,正是麦熟时节,曹操带兵出征,任务紧急,队伍行军急速。老百姓都躲得远远的,不敢收割庄稼。曹操得知后,就传下军令,士兵如有践踏麦田的,立即斩首示众,请父老乡亲不要害怕。士兵们都小心翼翼地走过麦田,曹操骑着马,麦田里突然飞出一只鸟,这只鸟正从曹操骑的马头上掠过。战马受惊,一边嘶叫一边四蹄奋起窜进旁边的麦田。当曹操用力将马即刻勒住停下来时,低头一看,踩倒了一大片麦子。于是,曹操赶紧跳下马,对主管法令的官说:“我的马将麦子踩坏,违犯了禁令,请求按军法议罪。”主管法令的官说:“将军是一军的主帅,怎能议罪?”曹操又说:“我自己制定的法令,我违犯了不治罪,怎么能够服众?”主管法令的官又说:“对尊贵的人是不能施加刑罚的。您是一军的主帅,何况踏坏麦田又不是存心违法,而是出于意外,我看就不必议罪了。”曹操听了,略略沉思一会儿,说道:“既然这样,那就暂且免去死罪吧,但是,我犯了错误也应该受罚!”说完,他脱下帽子,用剑把自己的头发割下一绺来,用力掷在地上说道:“姑且用割发代替砍头。”曹操割发严守军令的事,很快在全军传开了。全军上下,个个敬畏,人人遵守军令,无一敢违犯。当时,在曹操的屯田基地——许昌,军民共同发展农业,保护庄稼,这样,使被战乱破坏的农业生产渐渐恢复与发展起来。这为曹操打败群雄,统一北方,打下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成长心语】

古人认为,头发是从父母那里继承来的,随便割掉不仅大逆不道,而且还是不孝的表现。曹操作为封建社会的政治家,能够割发代首,以身作则,实属难能可贵。我们现代的青少年,不管是在学习上,还是生活的小事上,都应该有从自己做起的意识,以身作则,这样,你就会成为可以燎原的星星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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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大笔如椽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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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dagrave;bǐruacute;chuaacute;n

【解释】:椽:放在檩子上架着屋顶的木条。象椽子那样大的笔。形容著名的文章。也指有名的作家。

【出自】:《晋书王珣传》:“珣梦人以大笔如椽与之,既觉,语人曰:此当有大手笔事。

【示例】:~指端揽,贝叶行间才数点。◎清陈恭尹《观唐僧贯休画罗汉歌》

【语法】:偏正式;作谓语;用于夸赞别人的文笔。

典故

东晋的文士王殉从小才思敏捷,胆量很大,散文和诗赋都写得很好,二十岁时便被大司马桓温聘为主簿。有一次,桓温为了试王殉的胆量,在大司马府聚会议事的时候,故意骑一匹马,从后堂直冲大厅。幕僚们都吓得惊慌失指,四处躲避,唯有王殉镇定自若,端坐不动。桓温感叹他说:“面对奔马而能稳坐的,将来一定是个黑头公的人!”桓温为了试王殉的才学,趁幕僚们在议事的时候,派人偷偷取走了王殉准备发言的文稿。王殉发言时,他口若悬河,滔滔不绝。桓温拿出他的文稿对照,发现他说的内容与文稿上的相同,但文字没有一句相同,不由对他十分钦佩。

一天晚上,王殉做了一个梦,梦中有人将一支像椽子那样的大笔送给他。醒来后,他对家里人说:“我梦见有人送我如同椽子那样的大笔,看来有大手笔的事情要我做了。”王殉的预言马上成为事实。就在这天上午,晋孝武帝突然死去,由于王殉文笔出众,朝廷要发出的哀策、讣告和孝武帝的溢议等,全交给他起草。这种殊荣是历史上少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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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历史典故:江郎才尽

全文共 1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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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郎才尽”这一带贬意的成语,一千五百多年来就一直陪伴着江淹。他自幼勤奋好学,六岁能诗,十八岁己熟背“五经”,所作《恨赋》、《别赋》,更显其才华横溢,被誉为千古奇文。只可惜,中年的江淹突然罢笔,落了个“江郎才尽”的名声。也许人们并不清楚,聪明的江淹正是用“江郎才尽”的把戏,把后人给涮了一把。

江郎才尽:业精于勤而荒于嬉

【出处】钟嵘《诗品》。

【释义】江郎:指南朝江淹。原指江淹年少时以文才著称,晚年诗文无佳句。后比喻在安逸享乐中才思枯竭。

历史典故

江淹是南朝时的一位诗人,他出身贫穷,从小失去了父亲,与母亲相依为命,生活艰苦,以砍柴为生。他每天忙于砍柴,根本没时间读书。后来,在13岁那年,他在去山上砍柴的途中拾到一顶大官戴过的貂皮帽子。貂皮很珍贵,可以卖不少钱,这样就可以买好多米、面、油、盐等。江淹高兴地把帽子拿回家,母亲看了也很高兴,说:“孩子啊,咱捡到这帽子是好事,是个好兆头,以后你一定能做大官。要好好把它留着,将来做了大官你好戴它。”听母亲这么说,江郎打消了原来的想法,把帽子好好地收藏起来。

从此后,他开始刻苦读书,一心想将来当个大官。他一边砍柴,一边默默背书。功夫不负有心人,他进步很快。不几年工夫,写起文章来下笔洋洋洒洒,一气呵成。如《别赋》、《恨赋》等都得到了好评。

当时,有个叫檀超的人,喜好才学,读了江淹的诗,赞不绝口,还特地去拜访江淹,并请江淹到他家去做客。江淹见檀超热情好客,性情豪放爽直,又不拘礼节,从心里很敬佩他。于是,两人成了意气相合的好朋友。檀超赏识江淹的才华,逢人便讲,言辞不免有些过头,近似为其吹嘘。这样,江淹的名声渐渐大起来,也成了有名的诗人。

不久后,他受到了建平王刘景素的赏识和提拔,在南兖州做了官。但是没想到,不多时,他便被一名犯了罪的县令诬告,被捕入狱坐了大牢。这真是福到祸也至。幸亏后来刘景素给他洗清了冤情,出了狱,又提升他做了官,与刘景素一起去镇守京口。

后来刘宋被齐朝取代,江淹和檀超又做了史官,负责编写历史。不久,一个襄陽人发掘出一座古墓,里面有一面玉镜和一些竹筒。竹筒上的古体字没有人认识,有人提议说,让江淹来看看。后朝廷派人把竹筒拿给江淹看。江淹一看,这是西周时候的钟鼎文,当年他为了当大官还苦学过这种文字。江淹看了一会儿,明白了其中的内容,写的是周宣王时候的事。看后,他给来人讲着,周围听的人很惊讶。一下子传开了,江淹认识西周时候的文字,从此,名气更大了。于是,朝廷更加看重他,他的官也越做越大,最后官至梁朝的光禄大夫。光禄大夫就是皇帝的顾问,以后又被封为醴陵侯,有了千亩良田,成了豪门贵族,过起了养尊处优的生活。

他不再读书、写字、做诗、写文章了,有时写首诗,也大不如从前,才华没有了。这时候,很多人都替他惋惜,说“江郎才尽”了。

【成长心语】

江淹早年为当官,拼命用功读书,有了学识,能写出好文章,动人的诗篇。但当了大官,名利皆有,心满意足,尽享荣华富贵,不再刻苦用功,常年不看书、写诗,这样,他的才怎能不尽呢?正所谓:“业精于勤而荒于嬉”。古往今来,大部分有成就的人都有勤奋刻苦的精神,在这方面留下的美谈也是举不胜举。勤奋是通往成功的阶梯,只有勤奋学习才能精于学业,反之,贪玩懒惰就会荒废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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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历史典故:管鲍之交

全文共 9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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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管仲和鲍叔牙之间深厚的友情,已成为代代流传的佳话。朋友是一种相遇,朋友是一种相互认可,朋友是一种相助,朋友是一种关爱。

【出处】(西汉)司马迁《史记·管仲传》。

【释义】管:管仲;鲍:鲍叔牙;交:交情。春秋时齐人管仲和鲍叔牙相知最深。后常比喻交情深厚的朋友。

历史典故

春秋时期,齐国有一对好朋友,一个叫管仲,另一个叫鲍叔牙。管仲家里很穷,又要奉养母亲。鲍叔牙知道了,就找管仲一起做生意。赚了钱以后,管仲分到很多,鲍叔牙却分到很少。人们纷纷议论管仲是个贪财之人,不讲情谊。鲍叔牙知道后,便替管仲辩解说,管仲不是不讲情谊,他家里情况不好,而且要奉养母亲,多拿一点没有关系的。

管仲和鲍叔牙一起去打仗,每次进攻的时候,管仲都躲在最后面,大家都说他是个贪生怕死的人。鲍叔牙听说后,向人们解释说,管仲不是贪生怕死,只是他得留着命回去照顾家中的老母亲啊!

后来,公子诸当上了国君,他每天吃喝玩乐,任意妄为。鲍叔牙和管仲都预感齐国将会发生内乱,就分别带着公子小白和公子纠逃到莒国和鲁国去了。不久,诸被人杀死,管仲想让纠顺利地当上国君,于是便在暗中对付小白,可惜把箭射偏了,小白不仅没死,还当上了齐国的国王,是为齐桓公。

齐桓公即位后,决定封鲍叔牙为宰相,鲍叔牙却对齐桓公说:“管仲各方面都比我强,应该请他来当宰相才是!”齐桓公惊讶地说:“管仲曾经想要杀我,你居然叫我请他来当宰相?”鲍叔牙却说:“这不能怪他,他是为了帮他的主人才这么做的呀!”齐桓公听了鲍叔牙的话,便请管仲回来当宰相,在管仲的辅佐下,齐国迅速强大起来。

管仲在谈到他与鲍叔牙之间的往事时,曾说:“我曾和鲍叔牙一起做生意,分钱财,自己多拿,鲍叔牙不认为我贪财,他知道我贫穷;我曾经三次作战,三次逃跑,鲍叔牙不认为我胆怯,他知道我家里有老母亲。生我的是父母,了解我的是鲍叔牙啊!”

【成长心语】

管仲和鲍叔牙之间深厚的友情,已成为代代流传的佳话。朋友是一种相遇,朋友是一种相互认可,朋友是一种相助,朋友是一种关爱……但是,朋友最为可贵的还是相互信任。一旦成为知己,一定是彼此了解的,或许细节并不熟悉,但观念必定是了然于胸的,对于对方的行为总是可以作出最符合其初衷的解释。

管仲在鲍叔牙的坟前说过:“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鲍叔牙。”管仲一生因为有这样一个知己,显得更加有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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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妈妈的白发作文800字

全文共 8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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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拾书架,翻到小学素质教育报告册,看到我一年级入学时她给我写的寄语,我的眼眶噙满了泪水,妈妈的爱瞬间全涌了出来。

从小到大,和她相处的时间最长,但我记得最清楚、也最难以忘却的是她的白发

二年级时爸爸离开我们了,这是她来说无疑是最沉重的打击。她独自一人抚养我,她必须为我们两个组成的小家庭而努力奋斗,努力打拼。我在夜晚曾看见她小声掉眼;也曾电视时看见一到结婚场面她就哭个不停……她一直很坚强,同时又极其脆弱。

我们的日常一如既往,我晚上放学回家,洗手先去写作业。吃饭时我和她面对面坐着,她总是会时不时提起一些有趣的话题,活跃一下气氛。那一天我猛地一抬头,准备看看表时,不经意瞥见了她鬓角处的一根银丝,正准备说话的我突然间愣住了,她看出我有些异常,便温和地说:“乖,吃饭啦,一会儿凉了就不好吃了,有什么事吃完再说。”我忙点点头,两三口扒拉完米饭就说自己吃饱了,先回房间写作业了,她也没多问什么。

回到房间,提起笔,眼前却总是闪现她那根银丝……作业少,所以写的很快。和往常一样,她为我检查作业,在台灯下,她的眼神很认真,眉头有些微微皱起来,可能在思考吧。

我却分神去看她头上那根银丝,在灯光下那根白发亮闪闪的反着光,在她乌黑顺滑的头发里出现这么一根白发,显得多么突兀,很刺眼。我几乎有些气恨那根刺眼的白发了,可是,我又隐约看到,那根白发旁边、后面,鬓角的那一片还有几根闪着银光的头发——那都是妈妈的白头发……

她发觉我一直盯着她,便转过头来问我:“你今天怎么啦,不舒服吗?乖。”我突然回过神来,连忙摇摇头,笑了笑。她没再多问,继续为我检查作业。“乖,好了,都检查了,今天很棒哦!没有错题。洗脸收拾书包早点睡吧,晚安。”她摸摸我的头。

本已出了我的房间,却又折回来,在我耳边轻声说哦:“乖,该洗头了,头发有点干啦,要记得好好保护自己的头发,因为那是妈妈送给你的礼物。”我抱着她,一边哭一边笑着说:“妈妈,我发现我真的好爱你呀!”

“宝贝,你开始上学了,我不希望你拥有荣华富贵,只希望你健康、幸福、快乐地长大!妈妈永远爱你。”再次读她给我的最初寄语,我的眼泪又流下来了,在朦胧的泪光中,我又看见那根调皮而刺眼的白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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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猎人和野牛姑娘的神话典故

全文共 17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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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一个女人,生了一个男孩,可是不久她就发觉那孩子不是一个普通的孩子,因为他生下来不到两个钟头,就能够走路和说话了。几个钟头以后,他已长大成人;当天晚上,他已经拿起一支枪,说要去打猎了。

父亲母亲对这件事大为惊异,可是他们没有办法阻止他。大家看这个猎人长得这么快,虽然奇怪,但是慢慢地也就看习惯了。大家发觉,他竟是一个很老练的猎人,在出生那天第一次打猎时,他不仅杀了几只小野兽,还杀了一只象和一头野牛。他自己生长得如此奇特,所以,大家看他这样会打猎,也就觉得没有什么可诧异的了。他继续这样干下去,杀死了许许多多野兽,打破了一切猎人的记录,不久,人人都知道他是一个了不起的猎人。

他在狩猎时,打野牛特别内行。他杀得非常多,直杀得那些野牛惊惶万分。因此有一天,所有的野牛就开了一个会,商量如何阻止这位猎人,不让他这样大量伤害他们。会议的结果,决定由一头母野牛变成一个漂亮的姑娘到他那儿去。这姑娘长着非常好看的皮肤,生着美妙的、乌黑的、浓密的头发。

她走到猎人家里,要求见他。他的母亲问她有什么事,她说,她是从另一个城市来的,因为听见他打猎的名声,对他很敬慕,特来问问他愿不愿意收她做妻子。猎人那天下午正好在田里干活,一听说有位美丽的姑娘在家里等着他,于是没等到把土堤上的工作干完,就把弯刀往灌木丛里一丢,把锹子在堤边一掷,立刻回家去了。他经过那条小溪时,不象平常那样,只洗洗他的脸、手和脚,而洗了胸部,洗了整个胳膊和大腿。当他看见那位等着他的美丽姑娘时,他欢喜得不得了,说她可以当他的妻子。

当天夜里,那位野牛姑娘没有浪费时间就开始行动了,因为延迟一天,那就要多死掉一些她的亲族了。她对他说,她如何听到人家都在谈论他,她如何敬慕他。然后,她大大的恭维了他一通,问他怎么会成为一个这样了不起的猎人,他怎么不伯那些野兽发怒,因为野兽对于狩猎过多的猎人,总是要报复的啊。猎人回答道,这说来很简单,因为他会念几句有特效的咒语,一旦什么愤怒的野兽来追击他的时候,他把咒语一念,就可以变个形状,然后逃脱。

“你倒举个例子说说看?”野牛姑娘问道。

“比如说,要是有一头危险的野牛追我,那我就可以变成一阵微风。”

“如果他们知道了你变成了微风呢?”

“哦,他们不会知道的,就是他们知道了,我还可以再变成一些落叶。”

“如果你不变为落叶呢?”

“唔,我可以变成一个蚁冢。”

野牛姑娘一个劲问下去,猎人把他能够变的各种东西一一告诉了她,一直到最后,只剩下一个名字没有说出来了。他正打算把这个名字也告诉她,这时候,睡在隔壁房间里的母亲听见了猎人讲的话,便大声尖叫起来,把他拦住:“喂,够了!”她喊道。“老婆讨来才一天,又是一个陌生人,你干吗就要把肚里的话全都对她倒出来?”

猎人听到他母亲的声音,说了一半,住口不讲了。他正要说“泰莫列别列别”——一种蝌蚪的名字——但是他只说了“泰莫”两个音节。野牛姑娘要他把这个字说完,但是他觉得母亲的话有道理,便不说下去了。他说,跟上面说的那些名字一样,这两个音节就是这个字的全名。于是,野牛姑娘的任务完成了,她就爬起身来,对猎人说,她要到后院去一下,走出屋去了。

过了好一会儿,她还没回来,猎人出去找她,但是哪儿也找不到。她恢复了原形,回到那个野牛会上去了。

第二天,猎人又去打猎,可是关于妻子的下落,仍然不知道,这时,他发现一大群愤怒的野牛正在那片密林里等着他。他们把他一下团团包围住了,想要杀死他;他连忙变成了一阵微风。但是那头母野牛指着摇动着的灌木树叶大叫道:“他说他会变成微风的。捉住他!”

这时猎人才知道自己上当了,他绝望地从这样东西变成那样东西,可是,每一次那头母野牛都记起这件东西的名字,叫别的牛在后面追他。

最后,他一头钻进肮脏的溪水中,变成了一个小蝌蚪。那些野牛赶到溪边,困惑地站住了,那头母野牛一再重复地喊着他跟她说过的最后的名字:

“泰莫。”于是那群野牛踩踏着沙子,看看是不是那位猎人;他们折下了芦苇;甚至捉了一只蜻蜒和一条小鱼;但是他们却找不出叫作“泰莫”的东西。

那群野牛终于沮丧地走掉了,猎人恢复了他的原形。他回到家里,把经过的事情告诉了母亲,并且谢谢她,多亏她的拦阻,才救了他的命。从那天以后,猎人再也不泄露他的秘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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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历史典故:孟尝君的门客的故事

全文共 19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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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孟尝君是齐国的贵族,名叫田文。他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专门招收人才。凡是投奔到他门下来的,他都收留下来,供养他们。这种人叫做门客,也叫做食客。据说,孟尝君门下一共养了三千个食客。其中有许多人其实没有什么本领,只是混口饭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的历史典故,欢迎参考阅读!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秦昭襄王为了拆散齐楚联盟,他使用两种手段。对楚国他用的是硬手段,对齐国他用的是软手段。他听说齐国最有势力的大臣是孟尝君,就邀请孟尝君上咸阳来,说是要拜他为丞相。

孟尝君上咸阳去的时候,随身带了一大帮门客。秦昭襄王亲自欢迎他。孟尝君献上一件纯白的狐狸皮的袍子作见面礼。秦昭襄王知道这是很名贵的银狐皮,很高兴地把它藏在内库里。

秦昭襄王本来打算请孟尝君当丞相,有人对他说:“田文是齐国的贵族,手下人又多。他当了丞相,一定先替齐国打算,秦国不就危险了吗?”

秦昭襄王说:“那么,还是把他送回去吧。”

他们说:“他在这儿已经住了不少日子,秦国的情况他差不多全知道,哪儿能轻易放他回去呢?”

秦昭襄王就把孟尝君软禁起来。

孟尝君十分着急,他打听得秦王身边有个宠爱的妃子,就托人向她求救。那个妃子叫人传话说:“叫我跟大王说句话并不难,我只要一件银狐皮袍。”

孟尝君和手下的门客商量,说:“我就这么一件,已经送给秦王了,哪里还能要得回来呢?”

其中有个门客说:“我有办法。”

当天夜里,这个门客就摸黑进王宫,找到了内库,把狐皮袍偷了出来。

孟尝君把狐皮袍子送给秦昭襄王的宠妃。那个妃子得了皮袍,就向秦昭襄王劝说把孟尝君释放回去。秦昭襄王果然同意了,发下过关文书,让孟尝君他们回去。

孟尝君得到文书,急急忙忙地往函谷关跑去。他怕秦王反悔,还改名换姓,把文书上的名字也改了。到了关上,正赶上半夜里。依照秦国的规矩,每天早晨,关上要到鸡叫的时候才许放人。大伙儿正在愁眉苦脸盼天亮的时候,忽然有个门客捏着鼻子学起公鸡叫来。一声跟着一声,附近的公鸡全都叫起来了。

守关的人听到鸡叫,开了城门,验过过关文书,让孟尝君出了关。

秦昭襄王果然后悔,派人赶到函谷关,孟尝君已经走远了。

孟尝君回到齐国,当了齐国的相国。他门下的食客就了。他把门客分为几等:头等的门客出去有车马,一般的门客吃的有鱼肉,至于下等的门客,就只能吃粗菜淡饭了。有个名叫冯驩(一作冯煖)的老头子,穷苦得活不下去,投到孟尝君门下来作食客。孟尝君问管事的:“这个人有什么本领?”

管事的回答说:“他说没有什么本领。”

孟尝君笑着说:“把他留下吧。”

管事的懂得孟尝君的意思,就把冯驩当作下等门客对待。过了几天,冯驩靠着柱子敲敲他的剑哼起歌来:“长剑呀,咱们回去吧,吃饭没有鱼呀!”

管事的报告孟尝君,孟尝君说:“给他鱼吃,照一般门客的伙食办吧!”

又过了五天,冯驩又敲打他的剑唱起来:“长剑呀,咱们回去吧,出门没有车呀!”

孟尝君听到这个情况,又跟管事的说:“给他备车,照上等门客一样对待。”

又过了五天,孟尝君又问管事的,那位冯先生还有什么意见。管事的回答说:“他又在唱歌了,说什么没有钱养家呢。”

孟尝君问了一下,知道冯驩家里有个老娘,就派人给他老娘送了些吃的穿的。这一来,冯驩果然不再唱歌了。

孟尝君养了这么多的门客,管吃管住,光靠他的俸禄是远远不够花的。他就在自己的封地薛城(今山东滕县东南)向老百姓放债收利息,来维持他家的巨大的耗费。

有一天,孟尝君派冯驩到薛城去收债。冯驩临走的时候,向孟尝君告别,问:“回来的时候,要买点什么东西来?”

孟尝君说:“你瞧着办吧,看我家缺什么就买什么。”

冯驩到了薛城,把欠债的百姓都召集拢来,叫他们把债券拿出来核对。老百姓正在发愁还不出这些债,冯驩却当众假传孟尝君的决定:还不出债的,一概免了。

老百姓听了将信将疑,冯驩干脆点起一把火,把债券烧掉。

冯驩赶回临淄,把收债的情况原原本本告诉孟尝君。孟尝君听了十分生气:“你把债券都烧了,我这里三千人吃什么!”

冯驩不慌不忙地说:“我临走的时候您不是说过,这儿缺什么就买什么吗?我觉得您这儿别的不缺少,缺少的是老百姓的情义,所以我把‘情义’买回来了。”

孟尝君很不高兴地说:“算了吧!”

后来,孟尝君的声望越来越大。秦昭襄王听到齐国重用孟尝君,很担心,暗中打发人到齐国去散播谣言,说孟尝君收买民心,眼看就要当上齐王了。齐湣王听信这些话,认为孟尝君名声太大,威胁他的地位,决定收回孟尝君的相印。孟尝君被革了职,只好回到他的封地薛城去。

这时候,三千多门客大都散了,只有冯驩跟着他,替他驾车上薛城。当他的车马离开薛城还差一百里的时候,只见薛城的百姓,扶老携幼,都来迎接。

孟尝君看到这番情景,十分感触。对冯驩说:“你过去给我买的‘情义’,我今天才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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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历史典故:志在四方

全文共 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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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期,晋献公在宠妾骊姬的挑拨下,杀了太子申生,公子重耳和夷吾也被迫分别逃亡到狄国和梁国。后来,晋献公死了,夷吾在秦穆公和齐桓公的帮助下做了国君,他担心重耳会回来争夺王位,便派人去追杀重耳。于是,重耳又从狄国历尽艰险,逃到了齐国。

齐桓公对重耳以及追随他的子犯、赵衰、狐偃等人都十分优待,还把自己的女儿齐姜嫁给了重耳,送给他20辆四匹马拉的车,并且在各方面都很照顾他。重耳在齐国一住7年,日子过得十分舒服,不想回国了。他的随从子犯、赵衰等人对于重耳如此胸无大志很是不满,但也无可奈何。

不久,齐桓公死了,齐孝公做了齐国的国君。子犯、赵衰、狐偃等觉得齐孝公不是一个贤能之人,不会有什么作为,于是便到桑园里秘密商议,要想办法让重耳离开齐国。

不料,正巧齐姜的一个小丫鬟在树上采桑叶,把他们说的话全听去了,小丫鬟立即把这件事告诉了齐姜。齐姜希望丈夫能做一番大事业,害怕这丫鬟泄露了秘密,就把丫鬟杀了,然后对重耳说:“公子,知道你有远大的志向,我很高兴。你走吧!男子汉大丈夫总得做一番事业,为了实现自己的抱负,不惜走遍天涯海角,留恋妻子和贪图安逸是没有出息的!那个听到你部下秘密商议的丫鬟,我已把她杀掉灭口了。”重耳听了很惊讶,说:“可是我并没打算离开你,离开齐国呀!”

齐姜听了,知道重耳不想走,便不再劝他了,和子犯等人商量了一个计策,把重耳灌醉后,送出了齐国。后来,重耳在62岁的时候,终于回到晋国,当上了晋国的国君,史称晋文公。

形容有远大的抱负和理想,愿意到遥远的地方做一番伟大的事业。

志向高远与否,使人们的性格和行为产生很大的不同。有的人天生没有志向,有的人志向卑微,有的人志向高远,他们进步和成功的程度和他们志向的大小是相称的。“大丈夫四海为家”、“好男儿志在四方”,都说明了人们对于志向的一种追求。不要蜗居于自己的狭小天地之中,做一只井底的青蛙,而应该走出去,去看看外面的大千世界,去关注天下苍生,站在一个更高的立场去看待世间的万物,以一种更广阔的胸怀去面对自己的人生。

[历史典故:志在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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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母亲的白发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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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三八”妇女节,我想了个主意:就让我为妈妈梳一次头吧,以前都是妈妈帮我梳头的,家里的脏活累活都是妈妈做的,我想趁此机会来报答一下妈妈,让她感受一下幸福的时刻。

帮妈妈梳头的时刻终于来了,一吃好饭我就对妈妈说:“妈妈,我有个惊喜要给你。”说着,我便让妈妈坐在椅子上,又找来一把梳子,接着才轻轻的帮妈妈梳起头来,梳子在妈妈的发丝间穿梭着,后来在梳子的帮助下我在妈妈的头上发现了几根白发,我把它们轻轻的仿佛是我的黑发吸干了她拔下,望着这几根白发我心中有了说不出的痛,仿佛是我的黑发吸干了她的白发中的全部黑色素而变黑的。望着这几根白发,我想起了过去,妈妈为我,操心操劳的景象。眼睛里的眼泪不听使唤的涌了出来。我望着妈妈的白发,心想:我一定要好好学习,争取每次都取得好成绩来回报妈妈。

伟大的妈妈,您为我付出了这么多,我要对您说声“ThankYou”。另外,我还想祝您节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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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落凤山的传说典故

全文共 1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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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沂河岸边,王庄村的东头有半间草屋,里边住着忠厚老实的王小。他自幼父母双亡,孤身一人,靠打柴为生。

这天在山上打柴,见从东南方飞来一只大鸟,落在半山腰里,身上发出万道金光。站一会儿,翅膀一抖就飞走了。王小跑过去,见地下有一枚制钱,便拾了起来放兜里,打完柴,在回家的路上,觉得身热口渴,就放下挑子,爬上路旁的山楂树摘山楂吃。树下来了一老一少,王小听他们说:

“师傅,咱们要枚铜钱干什么用?”

“那是宝,用红丝线拴上放进海里,龙王会请你进去,要什么他就给什么。”

他二人走后,王小从树上下来,心想:凤凰不落无宝之地,那鸟可能是凤凰,这制钱也许就是他们说的那宝贝了。他决心去试试。

王小走了半月到了东海边,他拿出铜钱,拴上红丝线抛入海中。海面立时波涛汹涌,海水翻腾,不多时,海里上来两个分水夜叉,把王小请入龙宫。龙王亲自迎接,设宴招待。席间龙王问王小:“不知英雄用何法力煮我东海沸腾?”王小掏出铜钱递给龙王,龙王是识宝的:“好个闹海钱,天下只此一枚,真是价值连城啊!”王小见龙王称赞,就说:“龙王喜欢,我就送给您了。”龙王又惊又喜:“谢英雄的馈赠。我龙宫珍宝也不少,随你挑任你选。”王小见一个金丝叭儿狗,脖上套着铃铛,摇头摆尾,蹦蹦跳跳。心想:我要有这性灵作伴,晚上就不孤单了,于是开口道:“我很喜欢这只金丝叭儿狗。”龙王大惊,脸都变了色。原来这小狗是他最疼爱的公主三娘,她听说有凡人入宫,缠着父王要看,女孩不便抛头露面,才变作金丝叭儿狗的。龙王虽然舍不得,可有言在先,不能拒绝,只好答应了。

王小携着金丝叭儿狗,回家把它放在屋里。自己和以前一样,锁上门,拿了扁担上山打柴。到晌午回来,开开门一看,桌上放着热腾腾的饭菜。王小心想是邻居送来的,吃了又去打柴,回来还是有桌饭菜,一连三天都是这样。王小好纳闷,这天他装着去打柴,偷偷藏在烂席筒里。天刚晌午,见小叭儿狗打个滚儿,变成一位俊俏的女子,她拿过纸叠上,用剪子一铰,吹一口气,立即出现一桌饭莱。王小从席筒里钻出来,女子羞羞答答,向王小说了自己的身世,并说愿与王小结为夫妻。王小满口答应,就在半间草屋里拜了天地。

三天后的晚上,龙女三娘剪子铰纸,吹口仙气,平地里起来锃明瓦亮的楼台殿阁。小俩口住了进去。

这事传到皇宫里,薛王带着文武百官来看。这昏王见三娘长得貌美,起了歹心,便对王小说,“你在门前打十二眼井,井旁都要有一棵垂柳,井里都要有两条半斤重的鲤鱼。明天有一样办不到,拿三娘顶替。”说完拂袖而去,王小犯了愁,三娘说:“郎君莫愁,明天薛王来,自然无话可说。”

第二天一早,薛王来了,见十二眼井里鱼跃水动,十二裸垂柳风吹枝摇。薛王看傻了眼,可他还不甘心,就又对王小说:“你院里摆上二十匹马,都是粉鼻粉眼粉肚皮,马上都坐俏佳人。今天我不走了,住你客厅,明天我起来就看。”王小一看三娘的眼色就答应了。三娘摆酒宴招待薛王臣君,薛王吃饱喝足就睡了,天明醒来,见和他要的一点不差,马咴咴地叫,在院里兜欢子。薛王难不倒王小,虽然心里不悦,但也无可奈何,只好回去。三娘上前说道:“薛王,民女贡献一玩物,不知中意否?”说着递过去拳头大、状如鼠的小动物。薛王一看,着实喜爱。问道:“它是何物?怎么喂养?”三娘说:“它叫祸,只吃生铁喝香油。”薛王想:“香油有的是,生铁更不在话下。”于是带祸回宫。

薛王派专人喂祸,那知这小东西越长越大,越吃越多,城的生铁吃光了,香油喝净了。薛王下令向全自征收,后来全国的也吃光喝净了,薛王没了法,叫人把祸牵出去扔了。谁知祸大城门小,牵不过去,薛王又叫把祸杀死。谁料一百个勇士发声喊,持刀向祸刺下时,刀口喷火,立时烈焰冲天,薛王和他的大臣抱头鼠窜,王宫也化为灰烬了。

后来,薛王征调百姓,排成长队,把拆薛城围墙的旧砖手递手地传到兖州,盖起了兖州府。这就形成了一句歇后语,拆了薛城盖兖府——手递手。木石镇的落凤山,在这个故事之前叫东山,王小东得宝,证明那鸟是凤凰,从那人们就把东山改叫落凤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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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海瑞巧治胡公子的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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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瑞(1514-1587),字汝贤,号刚峰,广东琼山人,回族。明嘉靖举人,历任淳安、兴国知县,户部主事、吏部右侍郎、应天府巡抚、南京右佥都御史等职。

明朝嘉靖年间,社会风气腐败。达官贵人经州过县,除了酒肉招待之外,还要送上厚礼。那礼帖上写的是“白米多少石”、“黄米多少石”。但其实,这“白米”、“黄米”都是隐语,指的是白银多少两、黄金多少两。这样的风气蔓延开来,连一些公子衙内路过,地方也要隆重接待。

一天,总督胡宗宪的儿子,带着一队人马来到淳安。驿站官员不知道来者是谁,接待上稍有怠慢,惹得胡公子大怒,当场命令家丁,把驿吏五花大绑,吊在树上,用皮鞭狠狠抽打。淳安知县海瑞听说后,马上赶到驿站,见光天化日之下竟有如此无法无天之举,顿时义愤填膺。他大喝一声:“住手!”立即命令给驿吏松绑。胡公子的手下见“半路杀出了程咬金”,呼啦一下把海瑞团团围了起来。胡公子趾高气扬,挥着马鞭,说:“你知道大爷是谁吗?”

海瑞理直气壮、义正辞严,指斥道:“不管你是谁,都不准在我管辖的地方胡作非为!”

胡公子手下的家丁威吓说:“狗官,你瞎了眼!这是胡总督胡大人的公子!”

海瑞一听,心中早已有谱。他冷冷一笑,说:“哼,以往胡大人来此巡查,命令所有地方一律不得铺张。今天看你们如此行装威盛,如此胡作非为,显然不是什么胡大人的公子,定是假冒的!”说时迟那时快,海瑞挥手喝令将胡公子捉下,驱逐出境,并把他沿途勒索的金银财物统统充公。

事后,海瑞马上给胡宗宪修书一封,一本正经地禀告说:“有人自称胡家公子沿途仗势欺民。海瑞想胡公必无此子,显系假冒。为免其败坏总督清名,我已没收其金银,并将之驱逐出境。”

胡宗宪是一代抗倭名将,他收到信后并不怪罪海瑞。就这样,海瑞巧妙地制服了胡公子的巧取豪夺。

海瑞一生刚正不阿,在老百姓当中流传着这样一段称颂他的歌谣:

“海刚峰,不怕死,不要钱,不吐刚茹柔,真是铮铮一汉子!”

“不吐刚茹柔”,意思是不吐出硬的、吃下软的。它高度评价了海瑞不吃软怕硬的硬骨头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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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历史典故:一沐三捉发

全文共 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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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一次沐浴须三度握其已散之发。形容求贤殷切或事务繁劳。《吕氏春秋·谨听》:"昔者 禹 一沐而三捉发,一食而三起,以礼有道之士,通乎己之不足也。"《淮南子·泛论训》:"当此之时,一馈而十起,一沐而三捉发,以劳天下之民。"《史记·鲁周公世家》:" 周公 戒 伯禽 曰:然我一沐三捉发,一饭三吐哺,起以待士,犹恐失天下之贤人。"亦作" 一沐三握发 "。

《史记》载周公自谓:"一沐三握发,一饭三吐哺,犹恐失天下之贤。"

周公辅佐周成王,建设新的国家,日理万机,忙的事情都有什么?比如制定战俘处理政策,签署奴隶管理条定,讨伐周边不服气的小国,镇压反周复商势力,还得给政策安置商朝贵族和遗老遗少。忙的时候,周公洗澡都有人打搅,古时候男人头发长,周公握着湿头发从浴室跑出来,接见完了,又回去接着洗,反复多次。至于吃饭也很麻烦,吃一口肉片,不等嚼完又得吐出来,因为三教九流的客人又来求见了,所以一饭三吐哺。

后来曹操在短歌行里引用这个典故:"周公吐哺,天下归心。"就是说只有像周公那样礼待贤才(周公见到贤才,吐出口中正在咀嚼的食物,马上接待)才能使天下人心都归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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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中华成语典故故事精选6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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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成语是青少年学习中国文化的必经之路。成语故事以深刻形象的故事典故讲述一些道理。成语就是有道理的词语,它奠基着我国的文化之熙。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中华成语典故故事精选6则,欢迎大家阅读!

小巫见大巫

【成语故事】三国时,有两个同乡好友,一个名叫陈琳在魏国作官;一个叫张纮,在东吴作孙权的谋士。两人都很有文学才华,虽然各事其主,但相互仰慕,经常有书信来往,探讨作品。

有一次张纮见了栩榴枕很是喜欢,专门为此作赋。千里之外的陈琳见到了这篇赋后,赞赏不已。在一次请客宴宾时,特地拿出文章让在座的宾客传阅、欣赏,嘴里还不断地夸耀说:“这篇文章写得多么脱俗清新呀!你们知道吗,这是我的同乡张纮写的呀……”

过了不久,张纮也看到了陈琳写的《武库赋》和《应机论》,不由得击掌叫好,并马上写了一封信给陈琳。信上对陈琳文辞清新、见解独到的文章风格大加赞赏,并表示要好好地向他学习。

陈琳见信后感慨极了,他在复信时谦虚他说:“我生活在北方,消息闭塞,与天下的文人学士交往很少,没见过大世面。只是这里能写文章的人不多,因此我在这儿容易冒尖,得到了大家过分的称赞,并不是我的才学真有那么好,是你太夸奖我了。我和你及张昭两人相比,差距实在太大了,就好像小巫遇见大巫,没法施展巫术了。”

水滴石穿

张乖崖是崇阳县的县官。一次,他看见一个管理仓库的小吏从仓库出来时,顺手将仓库里的一枚铜钱放进了自己的口袋。他立即派人把这小吏抓来追问,并且下令用棍棒拷打,小吏心里不服,大声嚷道:“一枚铜钱有什么了不起?为什么对我这么凶狠啊!”

张乖崖听了,就拿起笔来,写了一条批语:“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意思是:一天一个铜元,一千日就是一千个铜元,这就像用绳子锯木头、水滴石头一样,日久天长,木头也会被锯断,石头也会被滴穿的。然后,他下令将这小吏斩首。

成语“水滴石穿”就是由这个故事来的。有时也写成“滴水穿石”,含义是一样的,故事原来的意思是说缺点、错误虽小,积累起来,也会造成很大危害。张乖崖就是根据这一条杀了小吏,这自然是滥用刑法。现在常从积极方面来使用,比喻学习或办事只要有恒心、坚持不懈,就能够“水滴石穿”,战胜困难,得到成功。

口蜜腹剑

出于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唐玄宗天宝元年》:“尤忌文学之士,或阳与之善,啖以甘言而阴陷之。世谓李林甫口有蜜,腹有剑。” 意思为嘴上甜,心里狠。形容两面派的狡猾阴险,多指蛇蝎心肠的人。

唐玄宗(李隆基)的兵部尚书李林甫,论才艺,也还不错,一手字,画都很好;但他做官却不真真诚诚的办事,而是一味迁就和迎合玄宗的意旨。不但如此,他还用些不正当的方法结交玄宗亲信的宦官和妃子。

因此,他很得玄宗的宠信,一直在朝中做了十九年的官。李林甫和一般人接触。也总是在外貌上表现出和人很友好,非常合作,嘴里并说尽所有可以说的好听的、善意的话。可是实际上,他的性情和他的表面态度完全相反;他竟是一个非常狡猖阴险,常常使坏主意来害人的人。但是,坏人虽然有时可以得达害人的目的,逞奸谋于一时,日子久了,人家就发现了地这种伪善,于是大家便在背地里说他“口有蜜、腹有剑”。即是:口上甜甜蜜蜜,心中利剑害人。 唐朝还有一个做中书侍郎的李义府,平常的行动和表情,显得非常忠厚和温和;而且他不管和谁说话,总一定先自己咧开嘴笑,表现出十分诚恳和善良的样子。其实地的心地既刻薄,又奸诈,常使用阴险的计策害人。日子久了,人家也发现了他的这种假面具,就在背地裹说他“笑中有刀”。像李林甫和李义府那样的人是非常可怕的,因为也表里不一,若不小心,便要上当受害。所以“口蜜腹剑”不但是一句好成语,而且可作我们交友的戒言。 “口蜜腹剑”和“笑里藏刀”虽出自两个人的两个故事,但其含义是相同的,都是形容人口是心非和表里不一致;外面表现的很好,很讨人好感,叫人愿意结交,而心里却是尽想些坏主意计算人,谋害人。

口若悬河

晋朝时,有一位大学问家,名叫郭象,字子玄。

他在年轻的时候,已经是一个很有才学的人。尤其是他对于日常生活中所接触的一些现象,都能留心观察,然后再冷静地去思考其中的道理。因此,他的知识十分渊博,对于事情也常常能有独到的见解。后来,他又潜心研究老子和庄子的学说,并且对他们的学说有深刻的理解。

过了些年,朝廷一再派人来请他。他实在推辞不掉,只得答应了,到朝中做了黄门待郎。到了京城,由于他的知识很丰富,所以无论对什么事情都能说得头头是道,再加上他的口才很好,又非常喜欢发表自己的见解,因此每当人们听他谈论时,都觉得津津有味。

当时有一位太尉王衍,十分欣赏郭象的口才,他常常在别人面前赞扬郭象说:“听郭象说话,就好象一条倒悬起来的河流,滔滔不绝地往下灌注,永远没有枯竭的时候。”郭象的辩才,由此可知。

后人就以“口若悬河”来形容人善于说话,一旦说起话来就像倒悬的河水、滔滔不绝,永远没有停止的时候。

司空见惯

刘禹锡是唐朝中期一位杰出的诗人。他在朝廷任职期间,曾在政冶上谋求改革,失败后降了职,被贬到偏僻的地方去当刺史(官职名),晚年才回京城。回京途经扬州时,他的朋友李绅为他举行宴会。李绅当过“司空”(官职名),家里很富有,也很讲究排场。宴会上喝酒谈笑,李绅又让歌女出来演唱,并要她们向刘禹锡殷勤地敬酒。面对这种豪华场面,刘禹锡情不自禁地吟了首诗:

高髻云鬟宫样妆,春风一曲《杜韦娘》。司空见惯浑闲事,断尽江南刺史肠。成语“司空见惯”就是由诗句“司空见惯浑闲事”压缩而成的。“司空”

原诗中指李绅。“见惯”是看得习惯了。现在“司空”已经失去了具体意义, 这句成语用来形容看得太多、便不足为奇。

类似的成语还有“屡见不鲜”。“屡”表明次数多;“鲜”是新鲜、新 奇。也就是说,见多了就不觉得新鲜了。

大器晚成

典故  【大器晚成】谓贵重器物需要长时间才能完成。常比喻大才之人成就往往较晚。《老子》:“大器晚成,大音希声。” 汉 王充《论衡·状留》:“大器晚成,寳货难售。大崇一朝辄成贾者,菜果之物也。”《三国志·魏志·崔琰传》:“ 琰 从弟 林,少无名望,虽姻族犹多轻之,而 琰 常曰:‘此所谓大器晚成者也,终必远至。’” 宋 陈师道《后山谈丛》卷二:“暮年方妙者,乃大器晚成尔。”《儒林外史》第四九回:“二位先生高才久屈,将来定是大器晚成的。”老舍《四世同堂》四一:“最后,那驰名的‘白杏’用绵纸遮护着下了市,好象大器晚成似的结束了杏的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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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蚕神姑娘的传说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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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一户人家,家里只有父女两人。女儿不仅漂亮,而且非常聪明。

这天,父亲有事要到远方去,留下女儿和一匹白马。这马长得非常健壮,跑起路来日行千里,像风一般地快。更奇特的是,这匹马十分通晓人性,它懂得人的话语。大家都说这是一匹“神马”。

父亲出门时,嘱咐女儿说,要精心喂养和爱护这匹马,他不久就会回来的。父亲走后,家里只剩下这匹马跟女儿做伴儿。每逢她感到孤独时,就跟马儿说说话。马虽不会言语,但它会点点头、甩甩尾,表示出很亲热的样子。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父亲却一直不见回来。女儿非常想念父亲,更担心父亲在外遇到什么变故。一天,她半认真半玩笑地对马儿说:“马儿呀,你懂我的话吗?如果你能去把我的父亲找回来,我就嫁给你做妻子。”

谁料姑娘的话音刚落,这匹马便脱缰而去,一溜烟不见了。

原来父亲在远方生了病,正犯愁怎样才能回去,却突然发现自己家中的马奔跑而来,心里十分惊喜。父亲因思女心切,顾不得多想什么,就跨上马背,骑马往家中奔去。

到家后,久别的父女相聚,自然格外高兴。父亲觉得这匹马立了很大的功劳,就特别添草加料,精心喂养。但使父亲觉得奇怪的是,精草细料不少,但马儿却一口也不肯吃。每当见到女儿出入时,这匹马不仅会引颈长鸣,而且更是跳跃不止,发出或喜或怒的声音。父亲偷偷地问女儿是怎么回事。于是,女儿就把她对马说过的话,告诉了父亲。

父亲听后,感到十分不安,沉思了一会儿,便低声嘱咐女儿说:“记住,这件事千万不可张扬出去。如果让人知道我将女儿嫁给了一匹马,那像什么话呢?你暂时不要出房门,也不要到马跟前去。”

第二天,父亲便在马棚周围,装上了弩箭,趁马不防备,把马射死了。然后,他剥掉马皮,把马皮挂晒在院里的一块大石头上。

一天,女儿正跟邻家的女伴在院子里玩耍。她看到晒在石头上的马皮,心中十分不安,特别是想起父亲远走他乡的那些日子……心里非常难过。

想着想着,她伸手抚摸了一下马皮上的鬃毛,这时意外发生了。马皮突然掀开来,像阵风似的把她卷走了。在一旁的女伴们吓坏了,急忙去告诉她的父亲。当父亲赶来时,女儿和晒在石头上的那张马皮,早已无影无踪,不知去向了。

原来,神马皮卷走了可爱的姑娘,径直往西南方飞去。在遥远的西南方,有个叫大踵的地方,那里是一片人迹罕至的荒野,满山遍野都是桑树。

但到了那里以后,披了马皮的姑娘失去了自己的原形,变成了有着马头形状的、爬在树上的蚕。她不吃别的东西,只吃桑树叶子。后来,她成了这片桑林的主人,天帝封她做了蚕神。

面对这场遭遇,姑娘有说不出的苦处,她日夜想念着自己的家乡,挂念着自己的父亲和女伴。每当这个时候,她会不断地从口里吐出长丝,寄托着她悠长不尽的思念。

每逢春天的时候,就能看到一个美丽年轻的女子,跪在桑树枝杈上,口里不断地吐出又白又亮的长丝。人们都亲热地称她蚕神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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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初中考试作文:孝敬母亲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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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身葬父

汉朝时,有一个闻名的孝子,姓董名永。他家里非常贫困。他的父亲去世后,董永无钱办丧事,只好以身作价向地主贷款,埋葬父亲。丧事办完后,董永便去地主家做工还钱,在半路上遇一美貌女子。拦住董永要董永娶她为妻。董永想起家贫如洗,还欠地主的钱,就死活不答应。那女子左拦右阻,说她不爱钱财。只爱他人品好。董永无奈,只好带她去地主家帮忙。那女子心灵手巧,织布如飞。她昼夜不停地干活,仅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就织了三百尺的细绢,还清了地主的债务、在他们回家的路上,走到一棵槐树下时,那女子便辞别了董永。相传该女子是天上的七仙女。因为董永心地善良,七仙女被他的孝心所感动,遂下凡帮助他。

有诗颂曰:

葬父贷孔兄,仙姬陌上逢;

织线偿债主,孝感动苍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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