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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读书笔记精选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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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读书笔记七年级

全文共 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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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忙碌的学习生活中,我抽空阅读了《简 爱》。

《简 爱》是一部外国名著,是一个出身低微、相貌平凡却自尊自爱的女子与不公平的命运作斗争的故事。

主人公简爱年幼失去父母,在临终的舅舅要求下,舅母收养了她。但简爱在这寄人篱居的生活下受尽舅母、表兄妹的轻视与欺凌,在经历多次欺凌后简爱忍无可忍,不顾一切地反抗。后来被送去一家教会学校,任由她自生自灭,大概在简爱十八岁时,她离开了炼狱般的学校,到一家庄园做家教。在此之间,她爱上了这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先生。正当他们举行婚礼之际,得知罗切斯特已有一个夫人,且是个疯子时,简爱伤心离去,被一户兄妹所收留,隐姓埋名做学校临时教师。后来发现简爱与三兄妹是表兄妹关系,并得到死去亲人的大笔遗产。寻回亲情,拥有财富的简爱悄悄回去看罗切斯特,却发现罗切斯特在疯妻纵火下,受伤成了盲人。最终简爱重回没有束缚的罗切斯特身边,开始了幸福生活。

小说情节波澜起伏,由始至终,简爱自尊自爱、坚毅倔强的性格贯穿全文。她的性格也深深地震撼了我。在教会学校,她在如此艰辛的条件下,顽强地生活着,学习着,在这种恶劣环境下提升了自己的修养,会书会画会缝会奏,在学校逐日显露出来的坚毅、倔强不禁让人敬佩万分。

在爱情前面,她自尊自爱。面对绅士——罗切斯特,她没有妄自菲薄,而是勇敢地去追求自己所向往的感情。在得知罗切斯特已婚,原配尚在人间,即使她有多么爱罗切斯特,她仍选择维护自己尊严,不顾罗切斯特再三恳求,毅然离去。这种面对诱惑却坚定维护自己尊严不被迷惑的品质最让我震撼。

在金钱方面,她更是有自己的原则。在罗切斯特为她装扮,购买繁多珍贵的装饰物、衣物,她坚持不让罗切斯特大费钱财置办这些,只希望从简。在获得叔叔遗产时,她立即将大部分遗产转赠给贫困的表哥、表姐。她这种淡泊利禄、关心他人的品质也是我值得学习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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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8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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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这本厚厚的书时手上沉甸甸的,合上这本书时淡淡悲伤和压抑久久荡在心头。霍达这位伟大的女作家用她淡淡的清新的笔触向人们讲述了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初期开始,一向到改革开放的七十年代末大约六十年间的兴衰一家三代人的爱恨情仇、荣辱兴衰,玉与月向世人展现一幕幕哀伤的感情杯具。

质朴无华的葬礼让我认识了穆斯林,从未了解过的宗教与信仰也在这本书中缓缓展开在我的眼前,宗教的传统,政治的交锋,爱恨的交织。在历史的长河中华夏文化与伊斯兰文化的交汇与分歧构成了这个宏大又哀伤的故事。

故事的开端从一个虔诚的穆斯林老人带着年幼的韩子奇引出,墓地里楚雁潮缓缓的琴声与天上的新月相交辉映着让这命运的舞台缓缓落幕,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也在场终结了,而当我静静回首书中的一幕幕,‘玉王’韩子奇艰辛的创业,对玉的执着,对感情的无奈,直至死前含泪而终;有着不同观念的姐妹,迂腐梁君璧为信仰毁掉了儿女的婚姻和感情,带着新观念大胆追求自由和感情的梁冰玉是新一代青年的象征,却漂泊他乡;向往完美幸福生活的老姑妈终究守候着一家人直至病死;韩天星和陈淑彦这对被命运硬拼成的夫妻带着悲伤活着;而那个十九岁的花季聪颖美丽的少女韩新月却因先天性心脏病早早凋谢了生命之花,那一轮新月之下,楚雁潮缓缓的拉着提亲……

起初读完这本书,我心底对伊斯兰教升起一股难言的厌恶感,说到底那是对这场杯具的主人公的怜惜与那个时代封建守旧思想的鄙夷和无奈,之后了解到伊斯兰教从未禁止过民族间的通婚,而造成一切杯具,影响伊斯兰声誉的民族主义、神秘主义和宗派主义并非伊斯兰思想,也就对故事有了一种释然。穆斯林将伊斯兰教视为一种自豪,让读者对它肃然起敬。

在文章的最后:‘梁冰玉轻轻地走过去,心里只想着自己的女儿。和那个人一样。暮色悄悄的降临,婆娑树影渐渐和大地融合在一齐,满目雄浑的黛色,满目温馨的清香。西南天际,一弯新月出现了,淡淡的,朦胧的,若有如无。’留于我心底的是对未来的一个憧憬,一个新的期望,期盼着幸福与完美的明天,正如文中那个热爱生活的早逝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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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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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这本书相信大家都很熟悉。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名作。一开始母狼紫岚的丈夫黑桑为了保护了怀着狼崽子的紫岚与野猪同归于尽。她带着5只狼崽在风雨中回到洞,有一只狼崽在途中死了。剩下三公一母,在一次学习捕猎时黑仔被鹰叼走了的蓝魂儿也死了最后双毛在争夺王位的过程中突然因为心里阴影狼王咬死了。最后紫岚为了让狼孙成为超狼与金雕同归于尽。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狼群中的尔虞我诈,我也知道了每一个母亲都是望子成龙,没有一个母亲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功成名就,我也懂得了母爱是多么的伟大不管是动物还是人类都有的母爱。

在这个故事中我也懂得了无论在人类动物中都有一个千万年不变的道理,弱肉强食,生活中只有自强不息,才能让自己变强,才可以从别人中脱颖而出,出类拔萃。狼王梦是一部悲惨小说却让我受益匪浅,我觉得这是一本在歌颂生命的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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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初中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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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清代作家曹雪芹呕心沥血所完成的,是清代小说的巅峰之作。

近日,我又端起这本厚厚的书,开始细细品味书中的奥妙。

这本书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爱情悲剧及大观园中点滴琐事为主线,展现了金陵贵族名门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由盛到衰的过程,并向大家展示了穷途末路的封建社会终将走向灭亡的必然趋势,堪称中国的历史悲剧。

书中的很多地方都值得我们细细品味,其中书中人物的名字更是值得我们仔细揣摩,因为它们都代表了特殊的含义,例如贾宝玉就是假宝玉,霍启就是祸起,甄士隐就是真事隐,或感叹,或讽刺,它们都体现了《红楼梦》的精髓所在。因为名字的谐音,曹雪芹用了一副对联来形容《红楼梦》的故事:原应叹息春风晚,差忒情欲巧妙云;横批:情不情。

《红楼梦》之所以能够流传至今是因为它的伟大,以至于非常耐人寻味,整本书讲的就是一个“剪不断,理还乱”的故事,解决了这个问题,又有新的问题蹦出来,当今世上,没有人敢说自己把《红楼梦》彻底读透。《红楼梦》是体现了一种衰败的趋势,不管是家族、仕途还是爱情,都走向了没落,这在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于是《红楼梦》就在一众小说中脱颖而出。在高鹗的续书中,黛玉死了,许多人都为此落下了眼泪,但这对黛玉来说又何尝不是件好事呢?俗话说的好“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对这样一个柔弱的封建社会女子来说,死,何尝不是一种解脱呢?但我也有些不赞成高鹗的续书,因为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的指天愤恨,气极而亡,这哪还是我们认识的那个高傲自赏的林黛玉啊!也许曹雪芹的本意并非如此,他可以让黛玉满怀爱意为这一知己痛哭,带着满腔的思念死去,这样的死,又何尝不是高贵的呢?究根结底,令所有人都落得悲惨下场的人,不是别人,而是他们自己,是封建社会的敝处害了他们,也正是因为这样,越来越多的人不满,越来越多的人懦弱,甚至八国联军来了,我们所谓的大清政府,竟连吭都不敢吭一声,让外国人在中国的地盘上肆意妄为,从而使中国走向穷途末路。这部小说,就是向我们展示封建社会的衰败,也让我们知道封建社会最终走向灭亡是不可改变的事实。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怒火中烧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人无完人,事情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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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9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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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世界》是一部很具有年代感的文学巨作,时间跨过后期到改革开放初期。曾在高中时,粗浅的看了一遍,记忆不是很深,也曾经看过几集电视剧,直到参加了青年读书班才阅读了全集。

小说中对于上世纪农村生活的描述,可能青年人都不理解或是不相信,因为当代年轻人生活在改革开放以后,物质生活比较优越,很难想象到当年的生活状况。虽然我从小在农村长大,深知农村生活的不容易,但是并没有亲身感受那样的艰苦。

现在已无法细数当时生活的种种,但我记忆犹新的是小学每天放学都会做一件事,用当时农村的话叫“烧二遍锅”,就是用农村大锅煮“苞米碴子”。到现在,我还是对小时候吃过的很多种粗粮有种排斥感。

小说中描述少平上学时的情节,通过每天吃饭,显现出了少平的一丝自卑。其实,每个从农村出来的孩子多少都会存在一些自卑心理。无论物质条件、自身素质还是在学习上,或多或少会与城里孩子做一些比较。路遥先生用很现实的例子写出了少平的自卑,但他的自卑中充满了倔强和不屈。

其实,不论电视剧还是小说,《平凡的世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少安。少安对爱情的追求与放弃,对于人生理想的执着与坚持,深深感动了我。少安的爱情观是很现实的,他深爱着润叶(也是让我深深喜欢上的一个小说中的人物),当少安理解到自己与润叶的距离后,他深深压抑着自己的那份爱,不想让自己拖累润叶,为了他认为的润叶的幸福而离开了润叶,更是置对润叶的伤害而不理。爱情是美好的,可少安的心里,更多的是让家里的每个人都过上好日子,不能只图自己高兴。对于爱情,他选择了放弃。可以说润叶后来生活的坎坷和少安的放弃不无关系。

喜欢这部小说,很大原因是喜欢少安这个角色,他的顽强、他的担当、他的强大生命力激励了我。我从少安身上深深体会到了一种勇于改变现实生活的韧劲和执着。我更看到了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中国普通百姓不屈不挠和坚忍不拔的性格特征。

读这篇小说时,经常想起小时候奶奶对我说过的话:眼是懒蛋,手是好汉。不要总想着结果,要用自己的双手去打拼。长大后更加明白坚持的重要性。坚持难能可贵,它可以是在某一个岗位上的坚守,可以是对一件事、一项工作的努力完成。做人做事,都要怀有坚忍不拔的精神,坚持初心本性的毅力,还要有慎始如终的意识。工作不难,难在我们有一颗坚持的心,有一股坚韧的劲。

平凡的点滴浇灌了生活的幸福美好,生而平凡却坚持着自己的不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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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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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有一个叫盖比都老头,创造了一个活木偶,而且还给木偶取了一个名字叫匹诺曹,匹诺曹非常不听话,他的一些缺点和我可不一样。

小木偶很爱撒谎,有一次仙女问小木偶四块金洋在哪里?小木偶说‘掉在森林了’仙女说‘那?我们去森林里找金洋吧’然后小木偶又说‘哦,我突然想起在喝水的时候不小心把四块金洋吞下去了。’话题刚落,突然小木偶的鼻子变长了,仙女说‘你一定在撒谎’小木偶承认了自己在撒谎,还有小木偶也不听别人的劝告,有一次青发仙女遇到它觉得他很可爱,就把他带回家了,小木偶很高兴又见到青发仙女。小木偶就向仙女承诺,以后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仙女把他送到学校,他从一年级到二年级,考试每次都考第一,他还有很多小伙伴,小伙伴里面有几个学习很差的小伙伴骗他去海边玩,他高高兴兴地答应了,到了哪里,小伙伴们说‘我们玩捉迷藏吧’小木偶说‘行’小木偶去抓那些小伙伴可是玩着玩着,大家却出现了矛盾,还打了起来,可有个人不小心用书砸住了小木偶的好伙伴,小木偶发现小伙伴被砸晕了,非常着急。这时警察来了,其他的人都纷纷离开了,警察就认为是小木偶干的事,准备逮捕他,小木偶只好跳进海里匆匆而逃。

这些慌慌张张的毛病我也有,我以后要把这些毛病改掉,做一个听话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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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500字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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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看完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的作者叫做缴纳森斯威夫特,是英国人。这本书讲述的是格列佛凭借他的智慧、勇气还有一颗坚忍不拔的心,游历了许多奇异的国度,最后平安归来。

格列佛游历的许多国度,有大人国,小人国,会嘶马国等等。大人国里的人都身材高大,动物也是一样,小人国恰恰相反,身高不到六英寸。慧嘶马国里有两种主要动物,一种是慧嘶马,另一种是野胡。慧嘶马长得像普通的马,却十分聪明,并且善良,很有正义感。野胡恰恰相反,它们长得像普通人,只是毛比较多,并且野胡很愚蠢,很野蛮,没有理性。

在格里佛游历的许多国度里,慧嘶马国给我印象最深。在慧嘶马国,没有谎言,没有欺骗,只有完美的生活。在这个国度中最恶心的也只有野胡,其他任何一切都十分完美。作者十分喜欢这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国家,甚至期望永远在在这个国度里生活,不会到人类生活的地方去。但是因为慧嘶马认为,让一个海外的聪明野胡在这儿生活也不太好,所以最后慧嘶马把作者送回了人类。因为在慧嘶马国呆了太久,习惯了马的味道,格里佛反而对人类产生了厌恶,因为人类丑恶的一面甚至比野胡还令人感到恶心。

这本书里,最让人感动的是格里佛的智慧和勇气,还有他那颗不畏艰险的心,以及他勇于挑战和冒险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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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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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看了《父与子》这部漫画书,作品中一个个生动、幽默、滑稽的小故事都是来自于漫画家卡劳思与儿子克里斯蒂安在生活中的真实写照。

这本书讲的是长着刺猬头、调皮、可爱、喜欢搞恶作剧的儿子与长着大胡子,善良,经常被人嘲笑的父亲,他们演出了一场场生动又好玩的画面,看后使我哈哈大笑,回味无穷。

漫 画《父与子》这本书非常有趣,处处显示父子之间深深的爱。《父与子》中我最喜欢的画面是《父亲帮忙》这幅画面。这个小故事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件事:儿子在写 家庭作业的时候,父亲看孩子非常的为难,一时糊涂的父亲心疼儿子,就替儿子写起作业来,儿子非常高兴。第二天,老师检查作业时,发现儿子的作业跟平常的笔 记不一样,经过老师三番五次的审问后,最终儿子承认是父亲替自己做的作业。于是,放学后,老师一起和孩子回家,要家访,进到家里,就对孩子的父亲说:“既 然你愿意帮孩子做”好事“,也帮孩子接受惩罚吧!”于是就出现了老师打爸爸屁股的这幅滑稽的画面。

从这幅画漫中,我知道: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能依赖家长,作业对于自己非常重要。这位父亲对孩子的爱是不对的,这是溺爱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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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朝花夕拾读书笔记及感悟

全文共 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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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名著,名叫《朝夕拾》。这本书是伟大的爱国人士鲁迅先生写的。

《朝花夕拾》这本书可以说是从作者的记忆中抄出来的,用许多笔墨、凝练的笔法选取那些刻在记忆深处的生活片段加以描述;选择具有象征意义的情节和细节,细腻地描写人物的神情心态,令作品的生活气息更加地浓厚了。

文章仅用了寥寥数笔,就刻画出人物的独特性,可以看出作者用笔的高深,写法的精妙,又能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

《朝花夕拾》在写作手法上也可见鲁迅杂文的风格,集各种手法于一体,笔锋或犀利、辛辣,或平实、饱含深情,深切的怀念中见到了鲁迅对国家大事的关怀。

《朝花夕拾》中,有的故事语言简练,取材得当,写的集中、单纯而又丰富;有的故事语言精练,文章细腻有层次;有的故事语言朴实,真切动人,还有的故事语言犀利而幽默,运用浅显的语言,阐明抽象深刻的道理……总的来说,作品的语言犀利、风趣、精炼、自然清新,朴实厚重,读起来真切动人,是现代文学史上回忆性散文的典范。

《朝花夕拾》真乃一部好书,在我读到精彩的部分的时候,就有如同在那个年代的那个故事里的感觉,令人流连忘返,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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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8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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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他被迫与所爱的梅分离,娶了另一个少女,梅却被嫁到赵受气,不满一年即守寡回娘家,最后含恨而终。他也热烈地爱着她的妻——一个善良贞静的女子,但他却不能保护她,让她任人摆布,听着她在为他生第二个孩子时的痛苦的呻吟声却不能进房看她,知道妻因难产而殒逝却不能与之见最后一面,却只能够忍受。他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

我讨厌觉新这样的人,他是那样的懦弱,那样的无能,他不去争取他所爱的梅,也不能保护他所爱的妻,他还是一个男人吗?他眼睁睁地看着这个他一直维系的家扼杀他最爱的两个女人的生命,是他的懦弱害了她们啊!他的顺从扼杀了他自己,也摧毁了她们。然而,他却是最值得人同情的,前途失去了,美景幻灭了,一切都在黑暗中挣扎,没有幸福可言,更没有希望所在!这是多么可悲的一个人物!这是怎样一个吃人的世界!我诅咒这个黑暗的世界,但对于觉新,我就能够憎恨他吗?他是最大的牺牲者啊!我是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啊!

二哥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他可以说是《家》中最幸运的一个了!

三弟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坚定,他最初与俾女鸣凤相爱,但无情的长辈把鸣凤迫得投湖自尽,这成了觉慧心中一道永远的痛!在这一点上,我比较讨厌觉慧,因为他的自私,连鸣凤向他诉说一切的机会都给扼杀了,他还曾想过放弃鸣凤,让这样一个十七岁的纯结少女嫁给六十多岁的老头做姨太太,任人糟蹋,然而,鸣凤为他牺牲了,她为他留下了一具清白的湿淋淋的尸体,和一个苍白的吻。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爱情,或许在那个时代,爱情的位置是何其次要的,但在今天,在我看来,没有爱情的人生是不完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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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简爱读书笔记七年级

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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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简爱》和《第二性》是现代女性必读书,虽然我是男孩子,但也因它的名气而被吸引了。简爱—一个出身卑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文中主人公简爱双亲因病去世,之后简爱就跟着冷酷无情的舅妈,残暴无情的表哥约翰过日子。约翰经常没事找事就打简爱,下手特别狠,舅妈也不阻止,还把约翰视为掌上明珠。有一次,简爱忍无可忍了,跟约翰扭打起来,因为约翰人高马大,所以简爱被打的头破血流,遍体鳞伤,而舅妈却视为不见。想想我自己,爸爸妈妈把我视为宝,生怕我掉一根毫毛。

后来她被可恨的舅妈送到慈善学校,那里不仅衣服少还冷,并且饭也不多,根本不是正在长身体简爱应该在的地方。从小到大我吃香的、喝辣的、用好的,和简爱一对比我太幸福了。

简爱毕业了,又在学校做了两年教师,但是她不喜欢这样的生活,她希望有自由自在、海阔天空的生活,她另找了一份工作—家庭教师,与庄园罗切斯特擦出了爱情的火花,但因为婚礼上的变故,简爱不得不离开……不过最终他们还是走到了一起。

现在社会,人们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放弃爱,但也有一些像简爱得到真正爱的人。《简爱》这本书讲的就是一个爱予人人平等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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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列那狐的故事》2024读书笔记

全文共 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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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那是一只聪明的狐狸,因为它躺在地上装死,混进了鱼贩子的车厢里,偷车箱里的鳗鱼带回家和妻子、孩子一起吃。还有一次它饿了,看见树上有两只乌鸦,于是,列那躺在树下伸出舌头装死,一只乌鸦把列那装死当真了,它就飞到了列那的嘴旁,它刚说没事,就被列那咬死了。它也骗了大灰狼,让大灰狼用尾巴钩鱼,害大灰狼尾巴冻住了,猎人过来了,大灰狼逃走了,但它尾巴没了。

还有一次,它捉弄公鸡,说它手里拿的,是狮王亲手写的,所以公鸡们都出了围栏,可是列那吃掉了一些幼儿,吃掉了母鸡,公鸡它们怎么也是少公鸡和小鸡。记的还有一次,它骗了狗熊,说自己吃蜂蜜吃坏肚子了,狗熊两眼放亮,问哪里有蜂蜜?列那说树桩里有蜂蜜,狗熊一下子扑进去了,猎人发现了狗熊,狗熊就拼命地逃了出去,只是,它的耳朵有一只掉了,也掉了一块头皮,它只好这样回去了。

列那是一只热心的狐狸,因为它用一天时间准备了草药,还需要大灰狼的皮、猫伯伯的皮、鹿的角和猪的一颗獠牙。把鹿角烧一下,然后把烧过的鹿角和獠牙剁开在和草药一起搅拌,给狮王吸了吸,狮王吸后大打喷嚏,列那给贴上膏药,狮王就好多了。

列那对狮王说:“明天再治一次,您就康复了。"第二天,列那又给狮王治了一次,狮王就和狮皇谢谢列那治好狮王,所以列那是一只热心的狐狸。

在生活中,我也是一位热心的学生,可是,有一次我发现又一个人东西掉了,我好心给它捡起来,他却说我偷他东西,真是想做好人真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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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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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学期我读了许多书如:《草房子》、《女儿的故事》、《西游记》、《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等等。从这些书中有的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有的让我学到了可贵的精神。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草房子》这本书。

《草房子》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他写过很多作品,有《根鸟》、《红瓦》、《细米》等,《草房子》这本书写了许多催人泪下、震撼人心的事,如:将一轮与白雀之间毫无瑕疵的事,不幸的桑桑与厄运相拼时的悲伤与优雅。这本书主要写了主人公桑桑与父亲来到油麻地,桑桑认识了许多朋友,因没有头发而被人称“秃鹤”的陆鹤,、心地善良的纸月、美丽多姿的白雀,细条高个的细马,家境富裕的杜小康。主人公桑桑是一个调皮、活泼、可爱的小男孩,为了引起别人对他的注意,他经常做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在烈日炎炎的夏天,穿着爸爸的大棉袄,弄得满头大汗;把自己家里的蚊帐拿下来剪成鱼网;把家里的碗柜改成鸽子的高级别墅……虽然在前面他很调皮,但在最后一章,他面对困难的坚强让我敬佩不已。

读完这本书,桑桑的调皮让我难忘,桑桑面对病魔不屈服的精神更是让我铭记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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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城南旧事》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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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旧事》是我读过的一本好书。它就像路标,开启了我的心。它就像太阳的光辉,让我找到了方向。

读着《城南旧事》,仿佛身临其境:东阳下的骆驼队、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蹲在草丛里的厚嘴唇小偷、漂亮爱笑的兰姨娘、井边的小伙伴妞儿、英子朝夕相伴的宋妈和最后因肺病去世的父亲,他们都和英子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成为英子记忆里深刻的人物。但是这些人都在英子童年的脚步中没了。

书中,英子遇到了很多的人,我印象极深的是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刚开始,我还为英子捏了一把汗;真担心英子会不会被秀贞伤害;后来我知道妞儿就是小桂子时,不禁泪如雨下——母女俩终于重逢了!秀贞准备带着妞儿去找思康叔,英子就把钻石表盒金手镯送给秀贞……读到这里,我十分感动:小小年纪的英子就懂得关爱、友谊。怪不得英子的童年是精彩的,原来是英子有一颗纯洁的心灵,所以她的童年才幸福,那才是真正的快乐。

掩卷反思,当我们还沉浸在浓浓的亲情里时,又有谁能体会到父母的辛苦呢?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有时看到不可口的饭菜就不吃了,害得父母赶紧再为自己重新做饭菜。常常是,我们要这个就得买,要那个也得买,可对于妞儿来说根本想都不敢想。相比之下,虽然我的童年过得无忧无虑,但英子的童年却十分精彩。她童年遇到的每一件趣事都深深印在我的心里。她的童年故事真实、纯朴,那样的纯净淡泊,弥旧温馨。

时光飞逝,以前纯真美好的童年时光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一本《城南旧事》让我想起往事,只有那些温暖纯真的记忆,成为我童年时光的宝贵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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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灰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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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就听妈妈讲过《灰姑娘》的故事,只记得是一个狠毒的后妈和一个善良的小女孩之间的故事。

这次寒假,我自己读了《灰姑娘》这个故事,我很喜欢善良、勤劳、乐观的灰姑娘,很讨厌狠毒的后妈和两个懒惰的姐姐。

阿姨问我:灰姑娘为什么最终能得到幸福?我说因为她很善良,好人有好报呗!

阿姨笑着摸了摸我的头说:“你说对了一半。灰姑娘之所以能得到幸福,我认为更重要的是她能守时。如果她未能在凌晨12:00前离开皇宫,你说她会怎么样?”

我脱口而出:“那可就惨了,一定会变回原来的脏脏的样子。”

“是啊,做一个守时的人很重要,不然就可能给自己带来麻烦!”

今天读了灰姑娘的故事,我又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一个守时的人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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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12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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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完了妈妈给我买的《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使我深有感触。

这本书是英国小说家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描述了主人公漂流海岛,战胜困难,艰苦创业的故事,故事讲了:鲁滨逊出身于一个体面的商人家庭,渴望航海,一心想去海外见识一番。他瞒着父亲出海,第一次航行就遇到大风浪,船只沉没,他好不容易才逃出保住性命。第二次出海到非洲经商,赚了一笔钱。第三次又遭不幸,被摩尔人俘获当了奴隶。后来他划了主人的小船逃跑,途中被一艘葡萄牙货船救起。船到巴西后,他在那里买下一个庄园,做了庄主。他不甘心于这样发财致富,再次出海,到非洲贩卖奴隶。船在途中遭遇风浪,船上的人全部遇难,唯有鲁滨逊一个人幸存下来,只身飘到一个无人的孤岛上。他用沉船的桅杆做了木筏,一次又一次地把船上的食物、衣服、枪弹、工具等运到岸上,并在小山边搭起帐蓬定居下来。他还用削尖的木桩在帐蓬周围围上栅栏。他用简单的工具做了木椅、桌子等家具,猎野味为食,饮河里的水,度过了困难。

翻开第一页:“谨以此书奉献给那些时时处处依赖父母,依赖学校的青少年朋友们”。当我读完这句话使我有点反感,想到了:我们在家任性、娇气、依赖性强、而动手能力差,这是我们大多数人的缺点,但我们不是为了做得更好吗?

当读到最后一页,我被震撼了,一个个问号不由地在我心头转。

如果我是他,船在暴风雨中失事的时候,我不会像他一样不向命运低头继续远航。我一定会放弃远航,坐船回家。如果我是他,一个人在荒岛上看见野人在吃东西,我不会像鲁滨逊一样勇敢。我一定会吓得逃走,想回家。这些原因都是因为父母过于溺爱我们,我们也很依赖他们,才会这样。

记得有一次,我要一个人走夜路去姐姐家,爸爸妈妈不在家,要我去姐姐家过夜。到了晚上,妈妈让我一个人去,我虽然有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但妈妈的话我不敢不遵,只好一个人走出家门。虽然姐姐家和我家在一个小区里,可我还是很怕,天黑得很快,我出去时,已经很黑了,一路上只有几盏灯,路上没有人走,只有我一个,偶尔身后有几辆车骑过,但很快就消失在黑暗中了。我害怕极了,真想快点到姐姐家,虽然我已经十几岁了,但这是我第一次走夜路,因为妈妈从来不会让我自己一个人走。突然我看见前面有一个东西在跳,我吓得直跑,刚吓我的估计是一只虫子。走着走着,终于到姐姐家了。可我刚上楼,就看见一个影子。我站在原地不敢动,我以为是坏人,他没有注意我匆匆地走了。姐姐家这栋楼灯坏了,还好我眼睛好,摸了半天才到3楼,姐姐家在五楼,过了好长时间我终于爬到5楼,敲响了门,姐姐过来给我开门。我当时可真高兴,因为是第一次走夜路。

现在的生活中有许多父母过于溺爱孩子。这些简单的小事父母很少会让自己的子女做,比如:叠被子、收拾房间等家务全是由家长来做。这样我们就失去了动手能力,做什么事都依赖父母,自己从不想办法解决,总认为父母可以解决。

我们应该学习鲁滨逊这种面对困难不屈服,勇敢前进的精神。读了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不管做什么事不能总依靠父母,能解决的自己解决。不能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要勇敢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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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羚羊木雕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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羚羊木雕》讲述的是“我”在父母的逼促下把送给好朋友的羚羊木雕要回的故事,发生在子女和父母之间的一场小矛盾,“我”把羚羊木雕送给了最要好的朋友,父母发觉了,逼“我”去要回来,朋友不但不生“我”的气,还安慰“我”。“我”感受到了一种莫名的伤心,因为“我”对“我”的朋友反悔了。

这篇小说很短,但很感人。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感触很深,“我”送给万芳羚羊木雕是对他的一种友谊,万方要送“我”最喜欢的一把小刀,是对我的信任,现在却要把羚羊木雕要回来,“我”认为他一定会生气的,可能会觉得这个朋友一点也不好。其实生活中,我自己有时候也会遇到这样的事情。有时候大人们总不能理解和尊重我们的小孩的想法和做法。我觉得生活中要珍惜友谊、珍爱友情,这样才能相互帮助、一起快乐长大。朋友非常重要,无论是送什么东西,都是一种友谊,什么东西忘带了,有朋友可以借给你,遇到困难,朋友可以帮你,许许多多的事都要靠朋友。但认为羚羊木雕可是贵重物品,不能随便送人,而且送出去还要求拿回来,所以,从孩子的角度来看,我不怎么喜欢这对父母,一方面他们太注重物质,再就是不理解、不明白孩子的心里需要什么。

反而,文章中奶奶却很通情达理,也很疼爱“我”,知道“我”心里想什么,非常理解“我”,在整个事件中采取“调和”态度,我比较喜欢这样的奶奶,客观而且懂得小孩子的内心世界。就好像现实中我自己的“奶奶”一样,总是那么乐于助人,每天快快乐乐的,也有很多的朋友,也经常鼓励我把好东西与别人分享。

张之路先生写这篇短文的目的,我想他是希望通过这个故事,教育广大父母亲,大人要站在小孩的角度考虑问题,要理解孩子们的心情。孩子的心里有比物品更贵重的东西,比如友谊、爱好、童趣......,其实真诚而无私的友谊,会让每个人的童年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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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皮皮鲁传》读书笔记 谢易展

全文共 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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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从上学期就展开了“经典阅读”活动比赛,教室里就多了一个书柜,里面的书琳琅满目。最吸引我的那本书就是《皮皮鲁外传》了。里面的主人公是皮皮鲁,是我最喜欢的人物了。

他的胆子很大,大的像个馒头似的,很爱冒险,什么事都敢做,都想尝试一下。在同龄人都不敢放的烟花他都敢放,他最喜欢玩“二踢脚”,还敢在二踢脚上面飞上天。

有一次,他带着几个小伙伴出去玩,他们看见别人在开车也想去尝试,刚好他们遇见了皮瓜帽叔叔,于是请皮瓜帽叔叔教他们学开车,可谁也不敢第一个站出来,这时皮皮鲁勇敢的站了出来说,我先来吧,他不但胆大,而且还很聪明,不到十分钟就学会了开车。

我也要向他学习做事情要胆子大,要勇敢的去尝试。有一次老师把别人的名字报成我的名字了,我都不敢跟老师说,最后被罚了,通过了这件事我要好好的学学皮皮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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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300字二年级作文

全文共 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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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怀着激动的心情读完《三毛流浪记》这本书的。

三毛是孤儿,他没有真正的家,只能四处流浪,以乞讨生,晚上只能睡在街上。如果讨不到东西,那只能整天饿着肚子了。不权这样,他还经常受到别人的欺凌,身上到处都是伤疤。

而我们现在的生活却不一样了。就说我把,我从小就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我的家人把我照顾得很好,什么都为我考虑到了,可以说我要什么就有什么。就是这样,有时候我还对妈妈发脾气,弄得大家都不高兴。现在想来,我是多么不应该呀。

看看流浪儿三毛,他的生活是那么的悲惨!他小小年纪就要靠打工维持自己的生活。我现在的生活和三毛的相比,真是一天上,一个地下。冬天到了,妈妈早就为我准备了厚厚的毛衣,而三毛没有衣服穿;晚上,我睡柔软温暖的被窝里,三毛没有地方住;我不权吃的好,还经常换口味,三毛经常没有吃的;我天天做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知识,三毛不能上学……这么一比较,让我想起了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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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八年级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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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尕玛尔草原上,有一匹母的名字叫紫岚,为什么叫紫岚呢?因为这匹母狼身上的狼毛黑的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可她的腹部却毛色纯白;她体态轻盈,奔跑起来像一片飘飞的雾岚。这样一想,紫岚是很美的。最近,紫岚的腹部圆鼓鼓的,有小生命在跃动,看得出来,她怀孕了,而且也快要分娩了。

可是这段时间,紫岚的运气差得很,没捕到什么猎物,一直没抓到岩羊、马鹿这类美味可口的动物,有时候辛苦一整天也只能捕到些小分量的东西,有时候只能捉老鼠充饥。

是的,狼不是猫,所以很不欣赏老鼠那股怪味。

紫岚的丈夫黑桑已经死去一段时间了,要是现在还有黑桑在身边,那样哪还用这么多天吃不饱?黑桑的死,是因为争抢王位,现在的狼王是洛戛,虽然是狼王,但头脑简单,而黑桑体格魁梧、肌肉发达,头脑聪慧,是更适合当狼王的。

黑桑为了当上狼王,便和紫岚计划商定,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紫岚装作被霹雳震得心惊胆战,往洛戛身上靠拢,洛戛一定会出于一种公狼的虚荣心,敞开怀抱来安抚她;就在洛戛注意力被分散时,黑桑借着风声和雷声的掩护,在洛戛的右腿上冷不防咬一口,结果黑桑在鬼谷的洼地被野猪的獠牙刺破脑颅,唉,一代狼杰,死于非命!

为了有些东西充饥,紫岚准备去鹿场偷一只小鹿。偷的过程中,结果被大白狗给盯上了,大白狗紧追着紫岚。

紫岚再也没有力气了,于是放下小鹿,在一个地方静静地坐着,啊,紫岚就要分娩了!紫岚为了不让大白狗怀疑,所以使出一系列的“招式”:打滚,摆出很多准备战斗的姿势。

紫岚实在没有力气了,可是大白狗离自己很近,如果稍微一个动作,说不定自己性命难保,连肚子里的狼宝宝也插翅难逃呢!可是任凭紫岚怎样故技重演,大白狗也再不信了,于是扑向紫岚,在紫岚的身上撕咬下了一块狼皮,随后,滚烫的狼血流了出来。

很快,五只狼崽终于都出来了。紫岚于是不再是那个默默挨咬的“倒霉蛋”了,紫岚扑向大白狗,大白狗深知自己处于劣势,于是夹着尾巴逃走了。

突然下起了暴雨,在这种地方很容易产生洪水暴发,现在应该把狼宝宝们带到一个安全的地方才行,但紫岚一次只能叼一只狼崽。叼了四只狼崽后,紫岚已经累得头晕眼花了,第五只狼崽也在这场暴雨中死了,紫岚就只剩下四只狼崽了。

这四只狼崽三公一母,长子长着一身黑黑的毛,起名叫黑仔;次子脊背上的毛色有点偏蓝,起名叫蓝魂儿;最小的公狼崽上半身为黑色,腹部和四肢是褐黄色,起名叫双毛;唯一的母狼崽长着一身和她活脱活像的紫毛,起名叫媚媚。

经过一番经历后,黑仔、蓝魂儿、双毛都死了,只剩下了媚媚。媚媚也可以生狼崽,来寄托紫岚盼望她的狼种成为狼王。有一天,媚媚分娩了,天上的金雕又在打媚媚肚子里的狼崽的主意,可是为了媚媚的安全,紫岚和金雕同归于尽。

天下的母亲都爱着孩子,虽然母狼紫岚的教育残酷,可却有一片苦心。天下的母亲多么伟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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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傅雷家书读书笔记

全文共 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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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读了整个小说,给我只是三点让我感触最深。看到的第一封信,里面有一句话“孩子,我虐待了你,我永远对不起你。”看到了这个,禁不住有一点感叹。现在的父母能够向自己的孩子道歉,主动承认自己的错,实在是很难得。

第二点我很有感触的是他可以跟自己的孩子交流在文学、音乐等上面的自己的观点和见解,能够及时的和自己的孩子分享彼此的得失,委实是很难得的!第三点就是能够坚持一直跟孩子通过书信的形式保持联系。

然后我不知道该怎么写,就查查这本书的背景,最关键的是他所处的环境,还能够给孩子如此的鼓励。作为父母,傅雷夫妇不只重视对子女的思想、道德、情操和传统文化修养方面的教育,同样时刻关注着他们的起居、饮食、冷暖、开支等日常生活以及婚姻家庭生活的每一个细枝末节,家书中大量理性文字的真实性和可信性,也拉近了与读者的距离,看了有一点的感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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