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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步的阅读题(热门20篇)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同学们,你们心目中的阅读之星是谁呢?以下是阅读之星推荐的作文,一起看看吧。这里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散步的阅读题优秀作文,供大家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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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阅读《昆虫记》读后感

全文共 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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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长假到了,老师推荐我们看《昆虫记》这本书,《昆虫记》读后感作文800字。当我拿起这本书后,我便被这里有趣的情节深深吸引住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屎壳郎如何滚屎球,了解了蝉的习性,蟋蟀是如何捕食的,松毛虫的“家”在哪儿,蜘蛛常见的种类……还有勤劳的蜜蜂,愚笨的毛虫,漂亮的孔雀蛾……这里介绍了几十种昆虫,每一篇都是那么精彩。

蝉,是一种神奇的昆虫,它在夏天的夜晚就会悄悄爬出来换上华丽的新装,然后开始它的歌唱生涯。但我怎么也想不到,蝉居然是一种害虫!“七月时节,当昆虫为口渴所苦,失望地在已经枯萎的花上寻找饮料时,蝉依然很舒服,不觉得痛苦。”为什么?因为它有一个奇特的嘴——一个精巧的“吸管”,藏在它的胸部,能刺穿树皮,吸树的汁液。它坐在树上唱歌,渴了的时候只要钻通的树皮,里面有的是汁液,吸管插进桶孔,它就可饮个饱了。

屎壳郎在我的印象里是一种很恶心的昆虫,但我发现其实它是一种很有趣的昆虫。为了更了解屎壳郎,我还专门调出了屎壳郎滚屎球的录像。看着视频中跌跌撞撞地滚石球的屎壳郎,我不禁发现屎壳郎的意志力多么强。

孔雀蛾是一种很漂亮的蛾。最大的来自欧洲,全身披着红棕色的绒毛,脖子上有白色的领结,翅膀上洒着灰色和褐色的小点儿。中间的是一条淡淡的锯齿形的线,翅膀周围有灰白色的边,中央有一个大眼睛,有黑得发亮的瞳孔和许多色彩镶成的眼帘,包括黑色、白色、栗色和紫色的弧形线条。这种蛾是由一种长得极为漂亮的毛虫变来的,它们的身体以黄色为底色,上面嵌着蓝色的珠子。它们靠吃杏叶为生。这种蛾子不懂得吃,寿命只有两三天的时间。我真为它惋惜。

…………

《昆虫记》是法布尔用毕生的心血和研究成果写成的世界名着,这里聚集了法布尔智慧的结晶。真想不到,昆虫的世界是如此丰富。昆虫,如此微小的生命也能这样精彩。我们应该保护昆虫,爱护大自然,多读名着,收获意想不到的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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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阅读让生活更美好六年级作文600字

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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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说:“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而我也喜欢阅读,阅读是我的兴趣之一,也是阅读给我带来无穷的乐趣,让我的生活美好,更充实。

你知道我是怎么喜欢上阅读吗?那得从刚上一年级那天说起。那天晚上,妈妈兴致勃勃地给我带回了一本既精美又有趣的童话书——《格林童话》。一进门,妈妈就热情地招呼着我:“宝贝,快出来看,妈妈给你带来了一件礼物。”我一听“礼物”,两眼放光,赶快冲出房间,马上被它那有趣的封面插图吸引住了,忙抢过来,想一口气把它看完。

我迫不及待翻开书,一股淡淡的书香扑鼻而来。我津津有味地看里面的故事,故事里的草、花、鸟……都会说话,真神奇!后来妈妈告诉我,它是一本童话书。童话是儿童文学的一种,它通过丰富的想象、幻想和夸张来塑造形象,往往采用拟人的修辞手法,如给鸟兽虫鱼树等赋予生命,因此,这些不会说话的生物也变得生动有趣了。“写这本童话书的人真厉害!这些情节我都很喜欢,也想象不来。”我发出一阵阵赞叹。妈妈微笑着说:“是啊,故事很精彩!孩子,你可要好好看哦。”我特别喜欢《格林童话》中的“白雪公主”的故事,这个故事我看了好几遍。

渐渐地,在老师的指引下,在妈妈的熏陶下,我越来越喜欢阅读了。哪天没有阅读,我就觉得生活缺少了什么。每天一有空,我就沉浸在美好的阅读世界里,《十万个为什么》《笑猫日记》《窗边的小豆豆》……我都看得如痴如醉、乐在其中。当我闷闷不乐时,看一本《淘气包马小跳》,就会被里面有趣的情节逗乐;当我灰心丧气时,看一本《做最好的自己》,就会从中汲取力量和勇气,信心满满;当我无所事事时,看一本《心是一只美丽的小箱子》,就会感觉生活更充实。如今,阅读已经成了我的一种生活习惯,它让我的生活更充实、更美好。

如果说书是海洋,那我就是海洋里一条快乐的小鱼;如果说书是天空,那我就是那自由飞翔的小鸟!阅读,让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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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学生阅读《茶花女》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9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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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过《茶花女》的人一定知道,它有凄美的爱情和感人的情节,好的作品总是给人以大团圆结局,但人们总会厌倦;《茶花女》展现给读者的则是相反,以伤感结尾,这是一种遗憾美、缺陷美,在文学艺术中是有一片广泛天地的,它更能反映人们太多太多阴暗面,也向我们展示人与人之间纯洁美好的感情,是一部发人深省的作品。

《茶花女》它讲的是一位漂亮的茶花女的感情历程。遗憾的是,在天使般美貌下是无奈的命运——她是一位烟花女子,也有着不一般的美,引得多少满身铜臭的人拜倒在其石榴裙下,也许你说她迫不得已,但我却要说她从不知羞耻,这样语气也许太重了,可她终日享乐,靠出志肉体维持,满足自己的私欲,她从没想过“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吗?

她任意挥霍,无论金钱、青春,金钱麻目了她的大脑,我不禁要问:金钱真的这私重要吗?男人们一面大张旗鼓也辱骂,用世上最不堪入耳的言语、辱骂她们,却又一面用世上最“文雅、动听”的词语调侃她们,多么虚伪!当然女主人公,玛格丽特不可能这样一辈子,因为出现在作家笔下的人总有一段传奇色彩或不平凡的经历——她与男主人公的凄美爱情。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当然,它由眼泪、忧愁和笑脸给成,和其他爱情故事一样。

她们曾一度抛开尘世中的一切烦恼,在清幽、说和的乡下过着天伦般的生活,我敢说,这是玛格丽特最开心的一段人生,但好景总是不长,被男主人公父亲由于阶级观念而棒打鸳鸯,看到这里,我便开始抱不平:人的工作不分贵贱,又何必在乎以前的事呢?况且,这也是玛不想的呀!为什么人性就不能再宽容一点,一点就好!

最终玛格丽特因遭受身心重大创伤,郁闷而死,更讽刺的是,在她死后,她的全部财产都拿去变卖,我几乎是一口气读这的,我感叹,人性的美与在一之间。玛格丽特小姐,徒有一副美的外表,却只能成为人们手中的玩物,兴奋时给你点钱,不兴奋时给你两苍。此时金钱又充当着什么角色呢?精神上的慰籍品还是一个没有生命的伴侣?可内心深处是否真的快乐过?

换个角度想想,这便是人性的软弱,人总也抵不住金钱的诱惑,总了不敢冲破命运枷锁。假如我是她,我会不顾一切地冲破这个黑暗的牢笼,我回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快乐地活着,何必在乎金钱!我要用自己的一双手,换回内心的平衡。不可否认,当时,说下去也不是易事,但死有轻于鸿毛,重于泰山,就算不能轰轰烈烈,但也要尽自己最大努力,让自己看得起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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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阅读是最好的修行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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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成长,是一场寂寞的修行,天地苍茫,一人行走,无边无际,有一书相伴,足矣。

我曾极为骄傲地向他人讲述我曾到过的地方:“我去过老舍的‘茶馆’,是那么的古色古香,精致小巧的?桌藤椅,光滑如镜的瓷杯……”“我去过绍兴,鲁迅先生的百草园有那绿油油的菜畦,那高大的实石井栏,那结满紫莹莹的桑葚的桑树,那直冲天际的云雀……”因来的是一片惊叹。其实,我心如明镜似的明白,那百草园其实就一荒芜的园子,与鲁迅先生描述的大相径庭,那茶馆,不过是一个图有虚名的“茶馆”,但是,不知为何,每当我想起百草园,那荒芜的菜畦已然一片绿,那桑葚缀满枝头……

其实,这样的旅行,是一场心灵与现实的契合,是一种脚步的到达,给予给我的,是阅读的道果,是身与心的涤荡。

可是,我只是一个平凡人,我无法飞跃世界的各个角落,去寻找小人国,我无法横跨大西洋去参观汤姆叔叔的小屋,但,我的修行之路并不会因此停止。我的心,已随着毕淑敏在皑皑白雪冰原中体验军营生活,我触到了爱的回音壁,听到了震天憾地的回声;我的心,附在圣地亚哥的身上,与他一同在古巴的海边与大马林鱼搏斗;我的心,在路遥《平凡的世界》的平凡之路上与孙少平一同体验那段时光……我的心,在一路修行,到过一个个不同的时间,到过一个个不同的空间,这是一条修行的心灵之路,我的心经历了时空的洗礼,我的心在漫漫长路中踽踽独行,品位着不同的人生,不一样的世界……这又何妨不是一场旅行,更是一场修行。

我行走在真实的旅行之路,走在虚幻的心灵之路,更是走在我的成长之路。

幼时,一本《格林童话》伴随着我,我不会在挫折失败面前放弃,因为童话中的王子总是在经历磨难后,才打败怪物救出公主的。于是,我不怕,我相信,我也是这样的一个“王子”。年少时,一首首唐诗宋词涤荡着我的心灵,我的心,在“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的意境中沉迷,于是傻傻的,在月夜,走到家门口,看看天上的月,再望望地上的影,再匆匆回家,可年少怎知思乡情呢?但那意境也令我着迷;那慷慨激昂的“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让我在一次次考试的失利中振作;那“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使我深感对“寒士们”的同情,让我明白,人间需要大爱!

到现在,我读《简爱》,知道人有尊严,是生而平等的!我读毕淑敏的书,在我怀疑自己,自卑,受打击时,我记得“我很重要!”;我知道欣喜是自酿的,我知道风不能把阳光打败,我知道宁静的力量……我在独自的成长之路上,有一本书,带我在未曾到达的地方远游,充实我的心灵,是一段修行;有一本书带我到我到达过的地方,身心合一,是一场旅行;有一本书,在我成长路上,告诉我,当心像玻璃一样碎了一地时,该怎么办……这,已然足够。

阅读,与我的成长相伴,在这修行的旅程中,坚定而有力地,踏出一个个深深的,足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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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在阅读中成长八年级作文

全文共 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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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寇蒂斯也曾说过:书籍乃世人累积智慧之长明灯。我国唐代伟大诗人杜甫认为:读书破万卷,便可下笔如有神,清初学者顾炎武也认为: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由此可见读书对我们是有多么的重要。

无论是厚重肃穆的字典,还是空灵芳馨的散文集,都让我领悟到人生的真谛,使我领略了世界的辽阔,知识的力量。但对我影响最深的还是海伦凯勒的《假如我有三天光明》。

海伦是不幸的,在她19个月大时,一场大病让她失去了视觉和听觉,这个幼小的生命不知道该怎样排遣与世隔绝的孤独感,于是她变得古怪、粗暴无礼。直到她的老师莎莉文走进她的世界,交她认字,教她与人沟通。海伦渐渐意识到,只有知识才能铺就一条通向光明的路。在海伦理解了水这个字后,她开始对知识、对世界、对生活有了强烈的渴求。开始了如饥似渴的认字、阅读

海伦忍受着常人无法忍受的痛苦,用她那坚强的意志,克服了学习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坚持终会有奇迹,最终海伦学会了德语、法语、拉丁语等多国语言。她把学习看成攀登奇山险峰,跌倒了再站起来,继续向上爬,每得到一点进步,就得到一份鼓舞,逐渐看到广阔的世界,一直爬到璀璨的云端,山的顶峰!在知识的蓝天下,海伦张开翅膀自由翱翔。

海伦说过,我努力求取知识的目的在于想为社会,为人类贡献一点力量。那么。作为一个健全的人,我们又该为这个社会做些什么呢?知识的力量是多么强大啊,它能使一个残疾人变成一个有益于人类有益于社会的伟大人物。假如我们每个人都能趁年少年时期好好学习,多读书,掌握知识,继而运用这些知识去造福社会,造福全人类。像海伦那样,每天都怀着爱,怀着友善的心去生活,我们将会多么幸福,这个社会将会是多么的和谐美好啊!

好书是伟大心灵之宝贵血脉。我们要学会珍惜时间,多多读书,在阅读中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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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阅读乐趣作文

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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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曾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一点,我深有体会。自从我识字开始,书籍就悄悄地进入了我的生活。

在小学三年级时,通过朋友的介绍我读了一本叫作《童年河》的书。书中讲的是小主人雪弟从崇明岛来到了上海,尝尽了那个时代上海的酸甜苦辣。主人公的命运深深地吸引了我,令我回味无究。另外,也让我知道了许多新的词汇,给予我学习上许多帮助。

随着知识量的增多,我和书的感情更加深了。几乎第一天都离不开书。我有一个“怪癖”,上厕所时必须看书。如果不看书,我就“上不成”。这真是一个不好的习惯,但是它足以证明我和书籍的感情。

记得我五年级时,有一次看书看得“废寝忘食”了,妈妈没有打搅我。等我看完那本书后,妈妈打趣着对我说:“书有那么好看吗?”我摸着咕咕叫的肚子笑了。妈妈怎么能理解书对我的吸引力呢?

不知不觉中,我喜欢上了《意林》的杂志。这是在班级读书课上老师特意推荐的。书中的故事,有的悲哀,有的欢乐,有的励志;有的让人看完捧腹大笑,有的让人看完黯然神伤。每当读书课时,我总是先“抢”到一本,急忙打开。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如饥似渴读起来,完全沉浸在书中。

另外,我还特别喜欢散文诗歌,比如《春水》、《天祺》、《雨》等等。沉浸到这些文章的意境中,有时让我快乐,有时让我悲伤。它让我懂得了诗情,让我感受到了画意。我明白了“不经历风雨,怎见彩虹;不经历挫折,哪见成功?”沉浸在书海中,一切烦恼都一扫而空,得到的只有快乐和启迪。

书籍,就像一盏长明灯,指引我前行的方向。我读书,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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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阿长与山海经阅读笔记

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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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那过去的,将会成为亲切的怀念”——普希金

无论单片回忆好也罢,坏也罢,都是中年鲁迅用来安慰自己的心灵。当我领略了这一点时,便以另一种眼光来看待此文了。

长妈妈,即阿长,儿时鲁迅的保姆。“然而大家因为叫惯了,没有改口,于是她从此也就成为长妈妈了。”一个人,居然连个名字都没有。其地位之低。可想而知。鲁迅也不大佩服她。“最讨厌的是喜欢切切察察,向人们声絮说什么事——”这么一个嚼舌妇谁又能接受呢?睡觉时,居然还成“大”字状,逼得小鲁迅无处可睡。而长妈妈,接到批评后再接再厉,不思悔改。一个如此粗俗的人,又有谁能忍受?“但她懂得许多规矩,也大概是我所不耐烦的”,文中,长妈妈粗俗,但又懂得如此之多的规矩并传给鲁迅。这些也许在今天看来十分可笑,但背景是在旧封建社会,作为一个长辈,长妈妈也只有将这些她一生所知的规矩教给鲁迅。这是对鲁迅的爱。在元旦的福橘事件中,长妈妈不能通过自身的努力改变自己的地位。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神佛身上。但在鲁迅祝福长妈妈之后,长妈妈也祝福鲁迅。也就是说长妈妈在期盼自己得到幸福的同时,也希望他人得到幸福。可见其心地之善良。

在长妈妈给“我”讲长毛故事时,说自己有能力让大炮放不出来,甚至炸膛。虽说这是可笑的,愚昧的,但还是能够体验出中急切地想被肯定,被确认自己存在的感觉。

那时,鲁迅却想得到绘图的(山海经)。由于当时鲁迅在大家眼里是个“不重要”失,所以这个愿望一直未能得到满足。然而长妈妈却留意并记住了。但在文中,长妈妈连这本书的名字都叫错了,能买到实在不容易。体现了长妈妈对鲁迅的关心照顾。

“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在你怀里永安她的魂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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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阅读小说《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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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讲述的是一部充满了离奇,精彩的神话故事。

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大师兄孙悟空。他原来是一从石头里蹦出来的,他是一个天真烂漫、调皮任性的无拘无束的“野猴”。他夺走老龙王的镇海之宝——定海神针;游乐地府撕碎“生死簿”;大闹天宫,偷吃仙桃仙丹,不把玉皇大帝放在眼里,还自封“齐天大圣”。用他的七十二变大闹天宫,惹怒了如来佛祖,便被佛祖压在五指山下,唐僧救了他,他便跟着唐僧西天取经。为了师傅的安危奋不顾身的他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他对付这些人从来都不手软,尽管许多时候并不被唐僧所理解,他仍是义无反顾地将他们扫除。哪怕事后又被各路神仙将妖魔领了回去,甚至招致唐僧狠心驱逐,除害护航之心全不曾改。

其次是二师兄猪八戒。他贪财好色,有着一身毛病,好吃懒惰,爱占小便宜,怕困难,总是退缩,还特别爱吃,每次孙悟空叫他去找食物,他总是打着找食物牌子,却总是在半路睡觉,或者是找到了食物在回来的路上也吃得一干二净了。它相对来说小脑筋比较多,我很清晰记得有一集,某条河流结了冰,但这样马就不容易前行了,当大家都在困扰之时,猪八戒立即就说可以给马蹄裹上布,增加摩擦力。虽然他很贪吃,但是也非常护主,丝毫不比孙悟空差,一旦唐僧有危险也会那把九齿钉钯奋不顾身的去救他。

然后是三师弟沙悟净。他心地善良、安于天命,他的本领更比悟空,八戒是弱一些。他淳朴憨厚,忠心耿耿,总是挑着行李默默跟在身后,任劳任怨,憨厚和淳朴的形象生动的展现出来。

最后是师傅唐僧。他胸怀天下,惠及黎民百姓,善良闵城的苦行僧,不辞劳苦,不畏艰险,为了求取真经而不惜远行,而且他心思缜密,能注意到事物的细节,自我要求严格,坚持原则,规范严谨,善于发现问题,低调不张扬,遵守时间。

就是唐僧师徒经历了八十一个磨难又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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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阅读使我感动作文700字

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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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书有色,艳比西子;唯书有华,秀于百卉。

——题记

忘记何时与书一见钟情,只是简单着,也不简单地眷恋着书籍。每每走进书,本只想收获一点甘霖,它却给了我整片大海,以及那些温暖细碎的感动

清晨,推开窗户,阳光肆意地占满了屋子,在晨风的吹拂下,随王之涣远上黄河,与王昌龄漫步塞外,同崔颢携手登高,看江水悠悠,白云飘荡,日出日落,云卷云舒。那些奇异的文字,把一个个历史画面挪移到你的面前,让你神通古今,其乐无穷。

午后,世界一片令人窒息的宁静,骄阳之下,蝉声都减弱了半分。这时,我会闯入梁山泊,和江湖英雄们“替天行道”;漫步大观园,亲眼目睹一番贾府的奢华与衰败。畅游于书中情节里,恍如隔世穿越,亦真亦幻。

黄昏,最后一缕阳光即将从墙角隐去。我趴在桌子上,摊开一幅历史长卷,谛听时代脉搏,咀嚼人生甘苦。我会感受简爱的自强不息,感受伊丽莎白和达西的傲慢与偏见,在文字与现实中激情碰撞,享受阅读的酣畅淋漓。

夜晚,月亮退出天空,星星登上夜幕,这时候,我会拧开台灯,借着黄昏的光线,想象着哈桑追风筝时,清风拂过他的脸庞,以及回首时那句温柔的“为你,千千万万遍”;想象着查尔斯是怀着怎样的心情放弃了赖以温饱的六便士,毅然决然地去追逐崇高而不可及的月亮。

一次次地被阅读的书籍感动,不求黄金屋,不求颜如玉,只求书香伴,墨香洒满前廊。

书海中,我与李白一共“举杯邀明月”,与李清照一起“惊起一滩鸥鹭”,与欧阳修一并“把酒祝东风”,与苏轼一同“千里共婵娟”。我感动于楚辞的浪漫与悲怆,感动于汉赋的恢宏与酣畅,感动于唐诗宋词的绚丽与雄壮——

书籍,开启了我人生的另一扇窗,通过它,我看到了世界的丰富多彩,领略了人类文明的博大精深。在阅读中我收获到的点滴感动,将永远与我相伴,走过人生的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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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水浒传的阅读笔记

全文共 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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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宋时期,有一个浪荡子弟高俅,由于踢得一脚好球,受到端王的喜爱,成了端王的亲信。后来端王当了皇帝,,把高俅提升为殿帅府太尉。高俅因为欺辱百姓而被王进的父亲教训,因此他一上任,便使用权力报复王进。王进只好与老母亲一起逃跑,逃到史家村,被史进的父亲收留。王进离去后,史进得罪了官府,只得去找王进……到了沧州后,高俅又派人纵火烧草料场,置林冲于死地。林冲杀死高俅的三位随从,上了梁山。

当朝太师蔡京的女婿送生辰纲给自己的老丈人,不料被以晁盖为首的八条好汉劫去。宋江与晁盖是好朋友,帮助他们上了梁山。由于晁盖的书信被阎婆惜发现,宋江一怒之下杀了她,逃到小旋风柴进庄上,结识了英雄武松。武松与宋江结为兄弟后,辞别宋江与柴进,去寻找哥哥武大郎。路过景阳冈,武松打死猛虎,做了阳谷县都头,并遇到了哥哥武大郎。可是武大郎的妻子潘金莲串通西门庆杀害武太郎,武松杀死二人,被发配到孟州。在孟州,武松帮助施恩赶走蒋门神,夺回“快活林”酒店。蒋门神陷害武松,武松大闹鸳鸯楼,然后化装为行者前往二龙山。途中再次遇到宋江,得知宋江去投奔花荣。

分手后,宋江前往清风寨,与花荣二人被刘高捉住。清风山头领燕顺、王英等人知道后下山救了宋江、花荣。梁山英雄们在攻打曾头市时,晁盖不幸中了毒箭,毒发身亡,宋江成为梁山之主。后来,卢俊义被请上梁山。后来卢俊义活捉了史文恭。此时,梁山泊好汉正好108位,宋江为首。梁山好汉两赢童贯三败高太尉。宋徽宗无奈,下诏招安。接受招安后,梁山好汉一连击败北方辽国等。但在征讨中,59名好汉阵亡。病死10条好汉.。好汉只剩27人。在皇帝封赏后,奸臣们毒死了卢俊义,宋江,李逵。在宋江坟前,吴用和花荣上吊自尽……

我很佩服粱山泊的英雄好汉们,他们个个英勇善战,有义气。特别是及时雨宋江,他不仅为人谦虚,为他人着想,而且时时刻刻关心他人,处处为关照百姓,非常有义气。我觉得我们班的陈芊彤像宋江一样,经常乐于助人,帮助同学。她以前帮助陈聪灏提高学习成绩,而且同学有什么困难,她总会尽力帮忙。我们应该学习陈芊彤和宋江尽自己所能帮助他人的好品德,多帮助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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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水浒传》阅读心得感悟

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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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向东流哇,天上的星星参北斗哇,说走咱就走你有我有全都有,路见不平一声吼哇,该出手时就出手哇,风风火火闯九州哇!”这歌词让我想起了水浒传中那108位豪放不羁的好汉。正如歌词里面所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是他们为人的前提;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他们的性格;风风火火闯四方是他们的爱好。就是这样的一帮人在我国历史的长河上上演了

一次轰轰烈烈的反抗运动

最记得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但是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背信弃义是一种可耻的行为,小到对朋友仗义,大到对国家的大义,也就是要把国家建设的繁荣昌盛。这是我从李逵身上学到的东西。

忘不了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忘不了豹子头林冲雪夜被逼上梁山,也忘不了行者武松在战场上的潇洒英姿。这些可歌可泣的英雄好汉最后却起义失败,不免让我为他们感到心酸,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安居乐业,他们豁出了自己的性命和一生,贡献给了全人民,他们这种奉献精神是我们永不能忘并要发扬光大的。

也许,这本书中的有些英雄人物是虚构的,但是我相信作者的意图是让我们知道国家对老百姓的态度是多么重要,同样老百姓对国家的态度也是关系到这个民族的存亡、强大或者衰落。正在成长中的我们要努力学习,一定要把国家建设的昌盛繁荣,让中国真正的步入世界强国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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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散步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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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道旁散步,我、我的爸爸、我的妈妈和我的妹妹。

淡淡的月光洒在凋零的落叶上,洒在道旁行走的我们的身上。“马上要月考了,怎么样,有没有把握?”爸爸向来是管我的学习的。“也就那样吧。”我漫不经心地答了一句,这个问题他已经念叨了很多遍了。“这次很重要,升入初中的第一场大考哦,一定要考好啊。”爸爸用手拍了拍我的肩膀,一刹那,我感觉到了压力。

道旁来往的人们行色匆匆,树叶子刷啦刷啦地飘落,踩上去沙沙作响,不远处的霓虹灯流光溢彩,可我无心欣赏,我的心就如平静的大海,突然起了波浪。

我沉默无语,心中思绪万千。妹妹不知何时跑到我身旁:“姐姐,我们去玩荡秋千吧。”我望着妹妹那充满稚气的脸庞,不由自主的感叹道:没有烦恼可真好啊。可人总是要长大的,伴随着烦恼一起。

“宝儿,今天写了一天的作业,累了吧,去跟妹妹玩会儿,放松放松。”妈妈永远是那样温柔。可是我的心事还没有放下,又怎有心思去玩耍?我依然提不起精神,无精打采的走着。

“怎么,还在想那个?我只是让你必须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完成这次考试。”

“可是,”我刚一开口,便被爸爸打断了,“没什么可是的,走吧。”爸爸牵着我的手拉我径直走向小公园,“来吧,紧张了这么长时间,是该让你放松放松。”

坐在秋千上,晚风在我耳边拂过,飘过来阵阵桂花的香味。有爸爸在背后推着,我荡得愈发高了,仿佛可以触到那飘渺的云朵、明亮的繁星。一个铿锵的声音在我耳边回荡:这次,我一定会竭尽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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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阅读《西游记》读书笔记六百字

全文共 8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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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可以说是家喻户晓,老少皆知。《西游记》是明代嘉靖年间由作家吴承恩,据前代已盛为流传的唐三藏西天取经的故事,创造性写成的一部长篇小说。它与《三国演义》、《水浒传》一样,先由不知名的作者和小有名气的小说、戏曲作者先做成毛坯,然后由大作家加正雕塑成精美的艺术品。

《西游记》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奉唐王之命到西天取经,历尽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修成正果。书中孙悟空的机智勇敢,唐僧的善良仁慈,猪八戒的憨厚可爱,沙僧的忠心耿耿,加上故事惊心动魄,引人入胜的情节使《西游记》与《水浒传》、《三国演义》、《红楼梦》成为我国家喻户晓,广为流传的四大名著。

提到《西游记》大家一定会首先想到孙悟空,提起孙悟空大家一定又会想到大闹天宫,正是大闹天宫使孙悟空在四大部州一战成名。大闹天宫可以说是孙悟空狠狠地回击了当时天庭的封建制度。闹天宫可分为两次,第一次反天宫是因为玉帝不会用贤,封的官太小,第二次反天宫是因为天宫的旧秩序太束缚,陈规陋习不改,蟠桃盛会既不能列席而暗中偷吃点,何必动人兴问罪之师!

《西游记》中的天庭,和当时的朝廷一样不仅有许多的陈规陋习,也少不了勾心斗角,众神仙也是面和心不合。大闹天宫时,神仙们被孙悟空打得是落花流水,满地找牙,但是在孙悟空保唐僧西天取经途中,他们的一个法宝就能轻易的降住一个妖,他们的宠物下界为妖也可以令孙悟空束手无策,但是我们不禁要问,在大闹天宫时为什么不出手呢?只能说明他们有所顾虑,或是各怀鬼胎。如果把整个天庭看作一个集体,成员之间互不合作,也不使出全力工作,这样的集体能算得上是一个好的集体吗?

我们现在的集体也好,国家也好,人与人之间要互帮互助,要团结一致,为更好的发展做贡献,也不能为了面子而有所保留,要大胆的尝试,你怎么知道迎接你的是失败而不是成功,即使是失败也要尽全力,失败几次便能拥抱成功。我们也要像孙悟空那样,敢于与世间不平作斗争。

互相团结,尽力尝试,这个集体才会更好,同时我们也要学习孙悟空这种勇于抵抗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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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鲁滨孙漂流记》阅读有感心得

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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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见,阅读书籍对我们来说有多么重要。书籍内所蕴含的情感是丰富多彩的当你阅读一本书并达到一定程度时,内心就能与作者产生共鸣,阅读的滋味或许是高兴的,或许是悲伤的,但都是余味悠长让你流连忘返。

鲁滨逊的家产比较丰厚,他明明可以继承家业,直接过上中介产级生活的,但他仍然坚持着自己的想法,独自一人乘船外出闯荡。我从开头这一部分可以看出,鲁滨逊是一个不依赖生活,具有冒险精神的人。

中途,他因在去非洲卖黑奴的路上遭遇大风而翻船,就此流落荒岛,在之后的28年中,他靠着自己的双手创造了一个小王国,他先是拿自己在船上取来的物资作为基础,不停的开发岛上的资源,食物不够了,他就拿剩下的小麦种子反复种收,获得了许多麦子,他还研究出了怎样制作面包。枪弹不足了,他就用陷阱捉住动物,并蓄养着,以备不时之需。最终,他还是靠着自己的智慧逃出了这座荒岛,回到了阔别32年的家乡—英国。

读了这本书后,我深深地体会到了独立生活的重要性,鲁滨逊能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孤身一人,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岛上独自生活28年,可见,他是一个动手能力强,能够在自己身处绝境时使大脑冷静下来,仔细分析当前状况,具有冒险精神的人,他告诉了我阳光总在风雨后,只有历经风雨才能看见彩虹,见到太阳。未来的路还很长,我们要勇敢地去面对生活,勇于挑战自我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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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阅读西游记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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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做了一件十分有意义的事情,那就是读了一本好书——《西游记》。

先说说我最喜欢的主角—孙悟空。孙悟空的功力可不小,一路上都是指望他孙大圣来保护师父,斩妖除魔。而唐僧从不知情,一直以为孙悟空是在害人,孙悟空被唐僧的紧箍咒束缚,经常不能痛快的打妖怪,直到唐僧被抓后,才明白孙悟空是对的,可妖精们早就打不死了,有的被神仙们收走了,有的被变成了动物,只有白骨精是被打死的。

再说说猪八戒,我感觉孙悟空说他是个呆子一点也不假,每天只知道好吃懒做,偶尔出一次力,也打不死妖怪。

每次看到沙僧,我就想起三句话来,“大师兄,师父被妖怪抓走了”、 “大师兄,二师兄被妖怪抓走了”、

“大师兄,师父和二师兄被妖怪抓走了”,这是大家对沙僧的恶搞。不过,每次看到牵马的人都是沙僧,我也觉得他是个勤勤恳恳的人。

《西游记》这本书剧情讲得十分好,处处引人入胜。但妈妈说可以把他们看成是一个团队,唐僧是团队的领导,孙悟空是骨干,猪八戒代表着那些没有多少真本事又偷懒的人,沙僧是本事不大但老实本份的人,还有白龙马,他是一直默默付出绝对不能少的人。他们在九九八十一难中,不断的成长,就像团队在创业时每经历一件事情就向成功迈进一步,大家都必须做好自己的事情,才能成为一个集体。当然,从这本书里我还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情,只要坚持不懈,从不放弃,经过了强风暴雨后,一定会出现彩虹。正是“宝剑锋自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西游记》是我非常喜欢的书,相信我也会像他们一样,经过风吹雨打,长成一棵参天大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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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快乐阅读的作文

全文共 1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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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童年,是人生无比美妙的季节,也是最适合播种的季节。有人说:少年阅读的书,是滋润人生的最好营养。中国古人也有“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说法。在这万物竟绿的季节,我们应该把读书当作耕耘和播种,让迷人的浓浓书香飘溢在我们的周围,让读书生活伴随着孩子成长的每一个脚步,奏响他们自信、充实的音符!

培养一个热爱阅读的孩子,是许多家长的共同心愿,但现实的情况却是很多孩子不喜欢阅读,或者只是读一些快餐式的流行读物,家长、老师为此都很苦恼。借此机会,和大家谈谈我在引导孩子读书兴趣和方法上的一些切身的体会。

我的孩子杨丰毅非常爱读书,她和书简直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回顾孩子和书籍结缘的过程,如果简单总结一下,孩子三四岁就开始看《幼儿画报》,《聪明故事屋》《故事大王》,一套《妈妈讲故事》我经常在晚上睡觉前给他讲,讲了很多遍,孩子甚至可以看着画面给其他孩子讲那些故事。孩子上大班的这个时期,我利用空闲时间教她认识了一千多个汉字,基本奠定了她读书的文字基础。读二年级时,孩子便开始了认真读书,三年级时阅读量明显增大,加上何老师教育有方,经常给孩子讲读书的好处和有趣的故事,这让孩子更加喜欢读书,而且阅读速度变快,有时一天能读两本故事书,阅读的选择性也在逐渐增强,有了自己偏爱阅读的内容,如儿童版的四大名著、感动小学生的100篇寓言、100篇童话故事、100篇人物、100篇科幻等。而且对于喜欢读的书有了百看不厌的情形,一套20多万字的《格林童话》,她就看了三遍。

我就是这样逐渐培养她对图书的好奇心。家长朋友们不妨来试一试。

一些精美的图画类幼儿书,很能吸引孩子。对于相当于中班的孩子,应该逐渐从看实物类的图书向看情景性的图书转化,家长给孩子讲故事尽量要有图画书做依托,以刺激孩子对于那些并不连贯的图画的好奇。因为图画是有跳跃性的.,理解那些图画能培养孩子的想象力,而想象力是阅读最本质的基础。对于大班的孩子,要逐渐从读有图画的书向读纯文字的书转化,以吸引孩子对于认识文字的向往。我们经常看到一个小孩子一本正经儿地看着妈妈讲的故事书,虽然他不知道那些字的读音,虽然他还不能独立阅读,但这分渴望是点燃燎原之火的火种,我们不要轻易地放过它。对于那些一字不识却拿一本大书,用手点着字大声“朗读”的孩子,我们可千万不要嘲笑啊,因为我们的嘲笑会使他变得羞愧,而羞愧心理会使他减慢尝试的脚步。最好的态度是,大人也要同样严肃地帮助他,领着他继续他的“朗读游戏”,这样会大大激发孩子的阅读欲望。那个大声“朗读”的孩子,将来就是世界上最爱阅读的儿童,在我们抱怨孩子到了10岁还不喜欢阅读的时候,我们应该后悔,当初孩子心中燃起的对于书籍的热情之火,也许就是我们在无意中扑灭的。

让孩子打小就能够品尝到阅读的快乐,这是最幸福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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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草房子》阅读心得400字

全文共 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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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曹文轩叔叔写的一本书《草房子》,书中讲述了一个叫桑桑的小男孩终生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在这六年中他亲眼目睹的一件件催人泪下的故事。

书中的主人公桑桑,虽然调皮捣蛋,把家里的蚊帐拆了做渔网,穿着棉衣棉裤在炎热的夏天里走来走去,但是他却乐于帮助别人,给油麻地的人们留下了许多美好的回忆。

书中性格最古怪,固执的就属秦大奶奶,她十几年蜷缩在学校最西面的一个角落里,学校赶了她十几年都没将她赶走,在许多大人心里她是一个污点,把自己的鸭子·鸡故意赶到教室,影响孩子们上课……然而,在一个炎热的夏天里,她为了就落水的乔乔,被送进了医院,在大家的照顾下,她半个多月才下了床,从此,校园里随时都能看见,一个拄着拐杖的秦大奶奶在校园里,用拐杖关她够不着的窗户。并且悄悄的搬离了学校,这里是她和秦大共同生活的地方,最后为了救学校的一个南瓜而落水身亡。

书中值得一提的就属杜小康了,大丈夫能伸能屈,能够享受幸福的生活,也能够在贫穷的条件下依然快乐的生活,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草房子》这本书是能够让我们喜欢也可以让爸爸妈妈一起阅读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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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阅读围城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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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当、当……”已是深夜班10点了,轻轻合上《围城》的最后一页,内心很平静,夜已悄悄地爬满整个天空。方鸿渐原先是有梦想的,正如我们的每一个人一般,年少轻狂的我们,按捺不住热血的沸腾,无法向一切已墨守成规的事物妥协。

我们总相信我们的人生只有我们能驾驭。于是鸿渐乘上开往法国的航班,开向自认为的一片新天地。十四岁的时候,我信心满满的,只差没有报告天下,凭海为证,大言不惭地说有一天自我会如何如何。那时候总是很单纯的,没有意识地去做许多事。

没有职责的包袱,不懂世间的复杂,指天夸耀自我的伟大,却在深夜独自嘤嘤哭泣,很脆弱的。其实这是每一个孩子都会犯上一回的狂病,但这又何尝不是一回人生的轰裂呢?几年后,二十七岁的鸿渐踏上了他的返程之旅,带着一张作假的文凭,心里是满满的内疚。

二十七岁的他仍会天真地想起严父,慈母的失望。仿佛当他多少年前踏上甲板的那一刻,人生的锁链断了一般,几年的巴黎生活只是一场华丽的美梦,终有醒来的那一刻。鸿渐意识到了,当他意识到红海早过了时,他就觉悟的认识,他并不能够完全挣脱那条无形的链子。只但是三年后,当我应对满地的落叶,我再也没有多少伤感之情;当我再也不会为漫天的雪花而欢欣鼓舞时,我已记不清多少年前说过了什么。不是因为时光很久,只是发现那些誓言很飘渺。过去也试着去实践,但当我发现要用一生去允诺时,我放下了。少了年少时的傲气和心无旁骛的毅力,取而代之的是种顾虑,一种对现实的认识,不知是那位学者曾说过,孩子出生时都有他的角,死去时却是一枚鹅卵石。

鸿渐的身边曾留有过鲍小姐的鲍肆之臭,也曾吸引过苏小姐的文质之香,鸿渐也曾为搏唐小姐的回眸一笑而努力过,但无论是哪一种,他都未好好抓住,任由最后一缕轻烟从指尖划过,没有勇气跨出最后一步,鸿渐学会了妥协。在经过三闾大学一行后,他才真正意识到人世险恶。鸿渐有点累了,于是他选取躺在孙小姐这张柔顺的躺椅上休息一下。父母亲的生活,我一向是不甚赞同的。没有“非你不娶,非你不嫁”的感情,没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柔情,有的只是永远为琐事忙碌的身影和时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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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阅读文学四世同堂读书笔记

全文共 8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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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世同堂》是我看过最过瘾的中国现代文学书。没日没夜看了好几天,对我的影响已经不稳定很久了。故事里的人都是那么鲜活。他们在小羊圈胡同玩着自己的悲欢离合,由于日本人的到来和离开,他们的生活发生了质的变化。

说到《四世同堂》,不得不提汉奸的代表形象。“汉奸”,这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他们只是目光短浅、贪财的恶棍,为了钱出卖自己的国家和灵魂。他们的风景,让人看着讨厌;但是人死了,看起来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幸福。

“卖国贼”是可悲的,因为没有他们对国家的热爱和对自己的尊重,他们只是迷失方向的穷人。其实他们的出生是因为日本人的到来,而不是因为日本人的撤退而死亡。他们活在很多人的潜能里,只是后来的社会不一样了。“卖国贼”已经不流行了,如果他们不流行,也不代表他们已经不存在了。

钱尹默老师是整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个。不知道为什么书里总有人忽略这么一个强势的老人。抛开他的政治观点不谈,光凭他的力量和勇气就足以成为整本书不可忽视的景观。钱是一个有知识、有文化、有头脑的人,是那个时代少有的革命战士。

在这本书缓慢的节奏中,钱尹默是一个紧凑而神秘的形象,这给这本书增添了许多铿锵的力量。正因为在千千有成千上万像钱先生这样的人,中国才最终站出来,走向光明的未来。中国人讨厌日本人。看《四世同堂》,你会更确定你对日本人的仇恨。但当时的中国人是无奈的,新旧社会交替带来的困惑是无穷无尽的。人们迷失了,不知所措。所以有的人革命牺牲了,有的人背叛惨死了,没有一个人彻底活下来。

战争结束后,没有胜利的喜悦,反而更加惨烈。然而《四世同堂》并不是悲剧。人们一直很好奇老舍为什么给你一个不是结局的结局。人们对故事的突然结束感到惊讶,但不知道结局。其实所有的故事都是没有结局的,结尾一句“风大”就足以表达老舍的意思。历史的车轮向前转,历史的浪潮起起落落,风也起,但不一定吸沙,可能打雷,可能下雨,无边无际。中国总是推着大车往前走,总有烂泥和伤痕。但是回顾过去的悲惨一页,要看到除了回忆和叹息之外预示的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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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去操场上散步

全文共 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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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耀城

今天,老师开恩让我们去操场散步,老师说:“看你们平时都没有说话的时候,就晚上在操场上说会儿吧。但是,队不许乱,不许跑,不许闹。”诶,不许闹还有嘛意思嘛,但是总比在教室里做作业好吧。

来到操场上我们欢呼,特别高兴。我们后面特别的害怕,害怕我们班的大恶魔——史紫婵,一见到她我们就像着了魔似的,乱跑总怕被史紫婵捉到,我们走完了一圈,但是却满头大汗,我们惊讶我们班的孟恒阳怎么不怕,我们想出了一个可笑的理由:史紫婵太黑了,那时也是晚上,他应该看不见史紫婵。

哈哈,这次来到操场真有趣,尤其是史紫婵追别人时的,别人害怕得不得了那时的样子,反正希望还有下次可以去操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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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学会阅读作文

全文共 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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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是精神地宿主。透过肤浅的表面,可以看见灵魂的真谛。

父亲决定在清明节带我们去登山。看看天气预报,选了个多云的晴日。山上的东西售价比山下贵一倍,我口渴难忍,想喝冰水,父亲没有犹豫,给我们每人都买了冰水,自己却不奢求冰凉的触感,我以为他并不渴。天气多变,明明晴日,下山的时候却突然阴云聚集,眼看大雨将至。山中开始昏暗,鸟儿鸣叫声无影无踪,父亲呼喊让我们尽量快行。时而大雨倾盆而至,参天大树也遮不住震耳欲聋的雨声。雨从树冠上落下,反复地浸润脚下松散的泥土。

山回路转,山路崎岖,我听见自己尖叫了一声,顿时跌倒在烂泥里,顺着斜坡止不住地向下滑去。模糊的视线里,我认清不远处就是悬崖。但我在泥水的包围中已无力挣扎。世界开始变得漆黑,我闭上了眼睛。

突然,一双大手死死揪住我的衣领。睁开眼睛,是父亲!他拉住我,泥水太滑,他也开始向下滑去,他的手在空中挥动,寻找着可以抓住的东西,终于,他找到了——

一处荆棘。

他毫不犹豫地伸向那片荆棘,呻吟了一声,我们停了下来。他死死揪住不放,坚持了很久,才将我拉起。受到惊吓的自己茫然地落泪,我忽然发现父亲背到身后的手。已经鲜血淋漓。

雨水落在脸上,混着泪水,不停滴落。我在这一刹那间读懂了父亲,原来他对我的爱胜过口渴,胜过疼痛,胜过流血。

我总是抱怨父亲对自己太过于苛刻,什么都要是优秀的。现在我终于明白,他是爱我的,他的严厉中透出无限的关心甚至溺爱,他总是把最好的留给我们,自己却宁愿多苦多累。他越是严格要求我,越是在保护我,为了在他老去无力的那一天起,我可以自己照顾好自己。想想自己一直误解了父亲,没有看出父亲究竟是怎样的内心。大人们总是说我不懂事,是啊,我却一直自以为是,满不在乎的样子,我怎么看不出这冷峻的面孔背后的温柔?

我冲上去抱住了父亲,任由泪水滑落。“对不起,对不起……”我忍不住向他道歉,对于他受的伤,以及自己的过往。心中暗暗下誓,绝不会再对父亲有任何不懈。“你没事就好。”他安静地告诉我。

父爱,父爱。

在这一次意外中,我终于读懂了父亲,读懂了父爱,读懂了他的苛刻,读懂了他的责怪,读懂了他给我的所有。

更是在往后生活中,他的处处。我学会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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