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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事作文六百五十字(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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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偷枣叙事文_1300字

全文共 1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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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个艳阳天,和往常一样,还是闷,汗在体内还是出不来,正巧过几日是儿童节,突然想起童年一趣事--偷枣。

小的时候住妈妈的工厂宿舍区,那时候还是通走廊,挨家挨户只要打开门都能聚齐在走廊上,有说有笑,当然弊端也是隔壁有个啥,你都能知其一二是什么事情。

和我一般大的小孩为数不少,男孩就有六七八之数,整栋楼就成了我们的小乐园,大家串上串下,有时追迷藏,有时在楼层中间平台打弹珠,有时齐聚一楼层欢唱流行歌曲,想想甚是快乐,当时各个楼层的叔叔阿姨倒是很理解我们,不管怎么打闹最爱说的一句就是注意安全,别弄伤自己,我们也不辜负他们的期望都还健健康康,不过现在细想想我们也确实扰民,所以现在也感谢那些叔叔阿姨谅解我们这群费猴子(方言)。

一周末,我印象中太阳和今天一样直射,但有风,吹起来凉凉的,空气中带有泥土味,不闷。我们一群男孩子,玩着玩着也不知道是提议,说要不我们去摘宿舍区旁边一墙之隔一户人家的枣子。说一墙之隔,主要当时家乡的楼房并不多,很多平房都还没有拆迁,而那围墙也就两三米之高,这样的坏境不是明摆着给我们这群费猴子机会吗?说时迟那时快,大家一拍即合,准备翻墙儿入,怎么翻呢,正巧围墙挨边有建筑留下的钢架,天时,地理,人和,齐了,那句上吧。

小伙伴们,一个接一个向上爬,钢架虽多,但是缝隙也大,大家小心翼翼踩到钢架的支管上墙,到了墙边,找到接近墙高度的落脚点一跃而下,一个接一个都达到了枣树下,接下来就是上树了,几个胆大的小伙伴踊跃地承担了这个义务,像我这样胆小的自然承包了在树下捡枣的任务。几个胆大的小伙伴从树下开始搭手,一个伙伴的一脚登在一作为基石的伙伴的双手上,作为基石的伙伴双手合并,手臂弯曲,脚成弓字步,有点气功大师运气的感觉,一鼓作气手一提,脚登的伙伴倒也机灵,自己一登,手攀住高的树枝一个纵身上了树,下一个伙伴也用前一个姿势,稍微轻松的是可以不太用力登了,因为上树的伙伴可以拉他一把,就这样,3个小伙伴占领了不同区域,采摘开始。

一个,两个,三个,枣就一个接一个应声落地,我们在下面接捡的小朋友当然开心,时时看见红透的枣洗也不洗就往嘴里塞,害怕别人抢了去,这大概小朋友纯洁的自私吧,也是下面捡枣的优势。

由于那时候楼房通走廊的原因,几个大人也在走廊处看我们的精彩表演,其中就有我妈妈,大人们也没有责骂我们,只是在一旁指点,这有红透的,那有看起来不错的,我们这群孩子就嬉皮笑脸的摘得不亦乐乎,当我们下面几个用体恤临时做的口袋已经装不下枣了,就喊收兵,枣树上的伙伴一个个猴似的翘到离地最近的枝头一跃而下,我们也把枣裹包好扔到宿舍区,然后齐刷刷地翻墙进入我们的安全地带。

到了安全带我们直接用自来水冲洗,呛忙慌的往嘴里喂,表情歪嘴翘皮,比的谁能一次吃几个,笑容却是甚美。

回家后,妈妈只是轻言细语告诫我这行为是偷盗行为,当时之所以不大声叱喝怕枝头上的小伙伴摔下来这么办。

至此这是我第一次偷枣也是我最后一次,到现在记得那枣甜,那天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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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未至的夏天800字叙事文

全文共 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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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人说:“人是需要时时被提醒的,否则就像孙悟空,直到五指山压到头顶。”领悟这句话的内涵是困难的。在这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堂的社会,一个刚刚跨入高中的孩子是需要的经历来感受先哲的训诫。

8月,一个在学校学习的人所向往的月份。今年的8月对我而言:既不存在初二时悬梁刺股的学习劲头,也不拥有初三时全身解放的愉悦心情。今年的8月,我拿起了郭敬明的书,品味着书中赋予人们的绚丽又班驳的人生。大起大落中,一种内涵直冲心迹。

有人说,最美的音乐是蓝天碧海间流传的天籁之音;最雄壮的音乐巨浪淘沙大江拍岸飞流直下三千尺的自然的怒吼;而最耐人寻味的音乐对我而言,则是小四书中那委婉流长的诉说。

眼前,我仿佛又看到了满眼的绿色,吮吸着香樟树凛冽的清香,走在浅川的草地上,看着立夏和遇见匆匆而过,望着傅小司迷茫的双眼,踏在陆之昂曾经走过的小路上。一切都是那样清晰,记忆中的美好又一次在眼前浮现……一阵强风吹过,沙子飞进了我的眼中。轻柔后,睁开微微红润的双眼时,刚才的一切在瞬间被时间所吞噬--忧愁代替了快乐,虚伪腐蚀了真诚,悲凉的气氛掩盖欢愉的时光。我不禁惊叫:为什么如此短暂。

回忆以前看《红楼梦》时的感慨。同样的无奈又一次出现,也许真的是青春脆弱到了无法挽留的地步,真是应了那句话“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在风里长大。”

我知道我正在赏读一个悲伤的故事,一个我不想接受但又希望接受的结局。少了几分浮躁的《1995至2005夏至未至》再次给了我以人生最宝贵的十年中人的亲情、友情、爱情和转瞬即逝的年华。

美好而苦涩的青春,憧憬而迷茫的未来,甜蜜而辛酸的友情--我都真真切切地领悟到了。现在的我真的长大了。

以前的我不曾感受如此之深。高二的生活过去后,是应该回首一下,提醒一下自己了。

傅小司曾说:那些男孩教会我成长。

那些女孩教会我爱。

其实每一天,那些男孩,那些女孩都在带着我们迎接未至的夏天

8月,带给我最深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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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野象奇遇记优秀叙事作文_1200字

全文共 11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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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野象。我的身体非常重,有二两吨。我的耳朵像两把扇子。我的身高有2米多,鼻子长2米。我的名字叫聪聪,是野象王国的国王。

有一天,我到街道上散步,看到大街上非常热闹,人来人往的。走着走着,来到一棵香蕉树下,我用鼻子一卷,就把几只香蕉放到了嘴里了,唔,真甜!接着,我走到了湖边,湖边有一棵大树,枝叶茂盛,鸟儿们在上面翩翩起舞。湖边的草地上还有一些野花,有红的,有黄的,有白的,还有蓝的,十分鲜艳。这些花朵像是给湖边戴上了一个编好的花环一样。我走进湖里,把身上的泥尘洗去,变得干干净净的,十分舒服。

从湖里上来,我想着继续欣赏周围的风景,就来到了山谷边一个平缓的坡地,看到了我的象民们也在这里休息嬉戏。正当我想走过去和他们在一起的时候,“轰,轰,轰!”几声巨响,我的几个象民中了qiang!我马上指挥其他象民逃走,可是同时,又有几个象民倒下来了。

我逃远了,可是却发现我的身边找不到其他一个象民。我刚要暗暗庆幸那些猎人没有追上我,突然“轰”的一声,左腿一痛,我也中qiang了,左腿流出了鲜血。我坚持着一步步向前走,可是感觉到越来越难受,全身的力气也不见了,终于,腿一软,我掉下了山谷。

我一直昏昏沉沉的,似乎过了很多天,当我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在云南省西双版纳的一个叫做“野象救助基地”的地方。原来,那天我昏迷了之后,被当地的村民发现了,于是他们就报告给这个基地的工作人员。他们就马上开着车带上村民们到了我掉下去的山谷。他们先帮我包扎了伤口,然后想把我带回基地。他们用绳子捆住我,想把抬上车。而我实在太重了,他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不行,于是只好在那个山谷里住了下来。这时,他们发现我发高烧,就马上搭起了帐篷,挖了炉灶,烧热水帮我洗澡散热。接着,他们在地上放了一些干的稻草给我睡,还把他们的棉被盖在我的身体上……就这样,他们照顾了我十多天,我才清醒了一些。然后,他们就把我带到了基地。

基地生活了几个月,我的伤全好了。一天,我看到工作人员在踢足球,我也跑过去用长鼻子把球卷起来放到了龙门里,他们看了都十分高兴,还给我拍掌呢。

在基地里我生活得十分愉快。可一想起我的象民们生活在被杀害的恐惧之中,我就十分不安。一天深夜,我还是控制不住自己,逃出了这个野象保护基地。走了几天的路,我不断地遇到了我失散的那些在逃难的象民。我告诉他们我这几个月的经历,劝他们一起去那个救助基地生活算了。他们同意了。

我,作为一个野象国的国王,带着我的象民们到人类设立的野象保护基地生活来了。我丧失了我的国土,只能在人类划给的一两个小地方里面生存,所以我想向人类抗议:人类啊,你们不要再捕杀我的子民了,我们被你们毁灭的同时,你们也会出现灭顶的灾难的!同时,我也想告诉你们,你们对我们友好一些,爱护关心我们,我们也会给你们相同的回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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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作文叙事600字

全文共 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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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成长的过程中,有三个问题困扰了我许久。直到现在,我才真正找到了答案,并且深深地感动着。

小时候,每天晚上,我都会缠着爷爷,给我讲地道战、游击战的故事。我听得如痴如醉,觉得红军战士简直无所不能,比神仙还厉害。有天晚上,我突然问道:“爷爷,红军战士都有特异功能,不会死吗?”爷爷听了,先是哈哈一笑,随即严肃地说:“红军战士也是血肉之躯,也会死的。”我迷糊了:“那他们为什么视死如归呢?”爷爷却不告诉我:“等你长大了,就明白了。”

该上幼儿园了,我还没学会自己吃饭,特别是爱挑食,鱼也不吃,肉也不吃。爸爸妈妈拿我没辙,常常为此焦头烂额。这时,奶奶就会半责怪半心疼地说:“你怎么身在福中不知福,我们小时候,一年到头都见不到几次肉末呀。”我搞不懂:“肉那么难吃,天天饭桌上都有啊,怎么会吃不到呢?”奶奶慈祥地摸了摸我的头,眼睛里泛起了泪花……

上小学的第一年,又一个问题让我百思不解:孤苦伶仃的堂叔公居然搬进了新家。堂叔公刚结婚没多久,老婆因病去世了。从此,堂叔公就自暴自弃,住在一间破败的祖屋里,过着得过且过的生活。没想到,临近老年,却搬进了宽敞明亮的新家,人也精神了许多,找了份清洁村道的工作,整天乐呵呵的。我奇怪地问爸爸:“堂叔公哪来的钱建房子呀?”爸爸语重心长地说:“那是因为我们有个为人民服务的轴心骨啊 。”爸爸的话好难懂。

现在,我已是一名三年级的少先队员,我终于解开了谜底。是您——中国共产党!为了中国的解放事业,您前仆后继;为了建设新中国,您呕心沥血;为了实现共同富裕,您心系黎民!自从有了您,中华儿女就有了坚强的轴心骨,革命的道路就有了正确的中轴线。

今天,我们走在新世纪的大道上,更要坚定不移地跟党走,和党组织心手相连,画出一个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同心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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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做芦笛叙事作文_600字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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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天,我正准备跟弟弟一起出去玩,邻居家的孩子拿着刚做好的芦笛,在我们俩面前炫耀,弟弟看了后禁不住诱惑,对我说:“姐姐,我也要做根芦笛!”看着弟弟那急切的眼神,我就答应了他。

我和弟弟带好做芦笛的工具,一起来到屋后的芦苇丛。这片芦苇丛长得非常茂盛。哈哈,一定够我和弟弟做的啦!我从芦苇丛里精心挑选了两根笔直的芦苇。

其实,我也不会做芦笛,只是从书上看到该怎样做,我打定主意:就按书上说的来做吧。我取下芦苇的前端,然后把芦苇上的毛全部除去,再用小刀从头划下去。划好了,看了看,觉得差不多了。便对弟弟说:“瞧!芦笛做好了。”弟弟一看芦笛做好了,高兴得又蹦又跳。可是一吹,却一点声音都没有。这怎么回事呢?难道划得太深?

第二次,我注意轻轻地去划,依然如故。正当我们灰心丧气,准备空手而归时,妈妈走过来了。她看着我们那沮丧的神情,连问为什么。当看我做的两根芦笛时,她笑着说:“傻孩子,芦笛怎么能这样做呢?划的时候不能太深但也不能太浅啊!”说着,就从芦苇丛中重新选了一根芦苇,给我做了示范,初看,跟我做的没什么两样。我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吹了吹,响了!好强的我再一次选芦苇做芦笛,终于成功了。

弟弟吹着芦笛,脸上乐开了花。那悠扬的芦笛声流向天宇,也流进了我的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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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五年级叙事作文我想对你说

全文共 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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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我想对你说

亲爱的妈妈:

您好!

妈妈,有很多事我想要跟你说,可是每次看到你那严肃的表情时,我就不敢把这些事情告诉您。现在我终于可以敞开心扉,一吐为快了。

您还记得那一天吗?那天是星期五,我们放假。我的同学们都跟着爸爸妈妈一起去吃肯德基。而我却被您留在家里做作业,您不知道我那天除了上厕所、吃饭就是做作业。从上午一直做到下午,我已经很疲倦,感觉自己的脑袋已经被冻住了。可是您还是不肯罢休,吃过晚饭,我本来以为我作业做完就可以看电视了,可是您却沉着脸说:“再做一张试卷,马上都要考试了。”我只能无可奈何地继续做试卷。

妈妈,我真希望您能让我在窗口看看外面的风景,让我呼吸一下外面的空气。虽然我知道您对我的高标准,严要求都是为了我能取得优秀的成绩,但我不是个做作业的机器人啊!所以,妈妈,希望您能给我多一份自由和活力。

您的儿子:赵凯鑫

2019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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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初二叙事

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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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祖父年事已高,喜欢煮一小杯白酒,讲述曾经的故事;我的父亲说他曾经年少轻狂,喜喝啤酒,与故人不醉不归;我的舅爷善品红酒,举着书本,诗意盎然于心头。那一刻,我发现,酒,是男人的情怀。

每当我忆起“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我发现,诗人高兴了要喝酒;每当我忆起“对酒当歌,人生几何”,我发现,诗人忧愁了要喝酒;每当我忆起“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我发现诗人不惜一切要换酒喝。那一刻,我发现,酒,是诗人的风骚。

从那以后,我对酒提了兴趣。有一次,我们全家去吃西餐,上了一杯两度的甜红酒。我背着父母偷喝,酒刚入喉,一阵辛烈顶了上来,当天我喝了两瓶水才刚压下去。

后来又过了两三年,亲友给父亲送了两瓶白葡萄酒。可父亲只喝白酒和啤酒。结果这又使我提了兴致。一直到了元旦,姥姥来家里过年,对我说喝点就喝点吧,不会有事的。

于是我便小小的倒了一个杯底,轻轻地送入嘴边,一入口就吞了下去。我发现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受,但依旧是又辛又辣。我赶紧喝了一杯水,这竟引来了父亲的嘲笑。母亲叫父亲不要教我学坏,父亲却玩笑说:“借酒浇愁嘛。”于是,大家大笑,唯有平时健谈的舅舅若有所思。

我后来听说葡萄酒养生,于是抱着这种心态每天喝起十来毫升酒来。渐渐的,不适感淡了,我竟学会了享受,开始伴着月色饮酒,倒是“葡萄美酒夜光杯”。从那时起,对我来说,从酒瓶中流出的不再是普通的白葡萄酒,而是来自银河的甘露。我浸泡在那甘露里,忘了悲伤竟也忘了孤独,美妙的音韵徘徊于心。饮下那甘露,沉甸甸的心轻快了许多。我渐渐明白了父亲“借酒浇愁”的那句话。我不禁问,那是神明的救赎吗?

是啊,酒这种事物先辛后爽,如果一开始因为辛就放弃了酒,就没了之后的爽快,《将进酒》《兰亭集序》也只能是传说了罢。若还要深究,便可以说,酒的味道就是人生的味道,饮一杯酒就像活了一辈子:入口时辛,但是回味起来却是无比的甘甜。若因为苦而放弃,就会因为放弃而失去甘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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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聪明反被聪明误叙事文

全文共 9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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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毛,你不是平常考试都考得不错吗?这次居然……让家长签字!”讲台上,丁老师的怒吼让全班同学汗毛直竖,心想:四毛啊四毛,谁叫你最近迷上了网络游戏,这会儿你就惨了吧!

四毛不笨,但他也会耍小聪明。这儿他考不好了,虽然很伤心,但心里还在盘算着什么计谋呢?哎,这次真属自己不对,可是要是让老妈知道了,自己就得吃“竹笋炒肉”了。分数又不能改,上次张三就是把分数改了,结果一个星期都没来上课,听说是躺了二天,剩下的五天全用来干家务活了。那么自己又要想什么主意来骗过老妈呢?

“喂,四毛,今天的苹果可甜哩,要不要来一斤?”正当四毛路过楼下的水果摊时,李大嫂喊道。

四毛看着那红彤彤的苹果,口水要流了一地,他问李大嫂:“苹果多少钱一个啊?”李大嫂大声说:“三块钱一个,一斤七个,21元,我给你便宜,20元就好了!”

四毛听着,这价位,觉得很耳熟,他突然想起,嘿!他考试有一题错的不就是3×7=20吗!四毛灵光乍现,没过多久就计上心头。

“哟——是四毛呀,进来进来,今天老妈从集市买了条大鲤鱼,给你好好补补!”

四毛站在客厅里,紧张极了,虽然他已经计划好了,但毕竟他并不知道妈妈会不会听自己的解释。如果不听,那么一切都是徒劳。

“来来来,宝贝,喝鱼汤!”四毛妈妈把一碗鲜鱼汤端上了桌子,说:“考得怎么样?”

“……”四毛把试卷递了过去,自己却沉默不语。

“什么?66分?”妈妈看见这分数,不禁有些惊讶。

“妈妈,您帮我分析一下。”四毛吞吞吐吐地说。

“好,我帮你分析一下,不过分析完了,你得乖乖把屁股凑上来!”妈妈生气地说。

“是……”

妈妈打开试卷,生气地说:“你怎么3×7=20呀?等于21,懂不懂?”

“因为……因为楼下的李大嫂昨天告诉我一个苹果3元钱,7个一斤,给20元,我……我……”四毛如实回答,可是却把日期给换了一下。

“哎呀,好好学你的数学呀,你再看看,7÷2你怎么没写?”妈妈又问。

“因为……因为我不想骂老师,等于3。5,那不是不三不四吗?”四毛装着委屈。

“那应用题呢?你有6元钱,李四抢了四元,还剩下什么?”

“打一架!妈妈,您不是说,那些抢别人东西的人绝对不能放过吗?”这回,四毛倒有些理直气壮。

“……你……你……”妈妈指着,四毛,竟有些无言以对,气也消了不少。

“那……妈妈,家长签字……”四毛见妈妈不生气了,高兴地将自己的试卷递了过去。

“什么?还要家长签字,这么差?四毛,你给我站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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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童年趣事_青春叙事_事件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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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发生过的许多精彩故事,大部分我都记不得了,唯有小姨的那条白色连衣裙,在脑海中怎么也抹不去。

那时的小姨,正处于一个女人生命中最为靓丽的季节。她身材窈窕,削肩、细腰、双腿修长,光背影就足够叫一个流鼻涕的小女孩艳羡不已。我常常极为入迷地蹲在小姨的闺房门口,看着一身白裙的小姨,像蝴蝶一般、像梦一般飘飞于卧室和客厅之间,美丽而典雅。尽管在我当时的词汇里找不出来,但我总有这样一种期待:要是有一天,我也能穿上小姨那样纯洁、飘逸的白裙子,多美啊!可惜外婆家中总有太多的人,让我不能完成心愿。

我有时会这样傻想:要是我穿上小姨的白裙子,我的肩膀一定也如小姨一般好看,我也一定会有小姨般俊美的脸蛋……就在这种对一条童话般美好的白裙子的期待中,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美好的夏天。

终于有一天,我惊喜地发现,外婆家中没有人!于是我极为迅速地跑进小姨的房间,迫不及待地打开衣柜门——天啊!那条白色的连衣裙恰好挂在那里呢!我感觉心都跳到嗓子眼儿了,连手心都感到了它的跳动。

等我终于抖抖地取下那条连衣裙时,我差一点幸福得晕倒。我脱下了自己的衣服,飞快地把瘦小的身子套进那条裙子中,然后又飞快地跑到镜子前——我想看看,我穿上白裙子之后,是不是如想象中那样好看。中间好几次踩到没提起的裙边,好几次摔倒,但那天我没哭。等我到镜子前一看,天啊,那个腰带拖地的小女孩,那个黑黑的扎着羊角辫的小女孩,那个双手尽力伸开,但还是撑不开连衣裙的小女孩,那个流着鼻涕的小家伙就是我吗?我感到一种巨大的失望。但是我仍在镜子前踮起脚尖,仰起头,身子还像模像样地旋转了几下——那感觉,就像灰姑娘穿上水晶鞋变成了公主。

这时候屋子里很静,只有屋子外面偶尔传来的几声母鸡唤小鸡的咯咯声,还有外婆在阳光下拍打被子的`噗噗声,以及童话中的公主翩翩起舞的脚步声。

现在想起来,那时对一条白裙子的期待,融人了一个小女孩对成长的多少希冀,对美的多少梦幻啊!

点评:

叙述,是写作的基本功,是基础的基础。作者把自己对小姨的连衣裙的向往,到终于一试这个过程,完整的叙述出来了。这里选择的几个片段都变化得恰到好处:一是小姨穿连衣裙的美感;二是自己热爱穿连衣裙的美感,对美的追求,也是人性的光辉;三是终于一试的美感,都叙述到了极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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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泪别二郎神的叙事作文_900字

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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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郎神”何许人也?不是天上的神仙吗?你们会不会在心底撇撇嘴——小刘,你又故弄玄虚了吧?别急,且听我慢慢道来……

听爸妈说,他是在半夜三更之际悄然而至。嗨,那时我还在梦想之中神游灵霄呢!这么神秘的事件没有亲眼目睹着实遗憾。不过,他非同凡响的气势却依稀耳闻,那洪亮的“嗓音”让我在梦中都为之辗转反侧。爸妈被他闹将起来,给他准备了丰盛的食物,并把他请进了家中,给他安排了休息的处所,这位“大仙”才满意地休息了。

早晨,我起床,突然发现家里多了一位贵客,便饶有兴趣地仔细端详起来。他大大的眼睛,水灵灵的,一眨不眨盯着你看的时候还让你有种萌萌哒的错觉。他的额头正中央有一白点,远远看去,仿佛是他的第三只眼睛,于是我便称他为“二郎神”。他披着咖啡色的大氅,穿着“白鞋”,戴着雪白的“手套”……一句话,可真神气啊!

我非常喜欢“二郎神”,常常以他的好友自居,自此形影不离,吃喝拉撒玩,陪伴左右,极尽地主之宜。

只是好景不长,有一天,爸爸告诉我:“平儿,这‘二郎神’我们该送走啦!”我急问为何,爸爸无奈地说:“本来他来到家里,老话说是吉利的,我们都很喜欢他,所以收留他,但是你有没有发现他尾巴尖端是白色的,老人说这是‘孝尾’,这是不吉利的象征呢!所以如今只能送他走了。”我虽急着想与爸爸争辩,想告诉他这是迷信的说法,但是话到嘴边却最终未能出口——在对美好幸福生活的期待中,任何不和谐的语言都会显得那么无力。看着“二郎神”,我伤心极了,却只能暗暗流泪。

送他走的那天,我没有勇气出现,只躲在暗处偷偷观望。爸爸把他引上车,汽车绝尘而去,我仿佛看到那双萌萌哒的眼睛正透过车窗玻璃凝望着我……泪不由得又潸然而下。

GOODBYE,“二郎神”!你是我永远难忘的朋友!

好了,故事讲完了,你现在知道“二郎神”是谁了吗?答案显而易见,就是一只流浪到我家的可爱的小狗了。你喜欢他吗?希望每个孩子都能珍惜身边的每一位朋友,不用分开,不用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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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当时只道是寻常的叙事作文_7400字

全文共 71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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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明天晚上图书馆见哦。”莫小雪一脸阳光地看着凌若尘,仿佛整个夜空都被她的笑容感染,一颗颗闪亮的星星如同一只只会笑的眼睛,绽放出绚烂的色彩。凌若尘依旧是不紧不慢地收拾着笔记,头也不抬地应和着。

“嗯,明天见。”

凌若尘和莫小雪是同一个学校的校友,若尘是学长,小雪是学妹。可自从莫小雪第一次在迎新队伍里看到了凌若尘之后,就非要和凌若尘“义结金兰”。也不管凌若尘愿与不愿,总是像个小黄鹂似的出现在他的生活里,一天一句的哥长哥短。平日里看起来娇小可人的莫小雪,在对待这件事上显得格外的“霸道”。也不管若尘答不答应,她执意要认这个“哥哥”。

起初,凌若尘并不想做她哥哥。因为,多了个妹妹,他就得多操一份心。多了一个妹妹,他就得多花一些时间去照顾她。可莫小雪完全是反过来的,不仅不需要凌若尘关心、照顾,反而把他的生活起居安排得周到万分,就连若尘的女友小燕都没有如此上心过。所以,有的时候若尘倒是很喜欢这个小妹,因为从她那里总能感觉到一丝不一样的温馨。那温馨时而幽怨绵长,时而如泣如诉,时而甜蜜可人,时而甜中带伤。

不论凌若尘怎么不开心,不论他多么的烦躁,莫小雪总是在适当的时候出现在他的面前。为这,若尘的女友小燕的的确确吃过几次醋。但是每次莫小雪都能恰到好处的把小燕哄开心,然后一边看着若尘,一边对小燕说:“小燕姐,我只是若尘哥的妹妹。你和若尘哥哥才是命中注定的一对,我只是一个很快就会被人忘记的配角而已。”之后,又会拉着小燕去买她喜欢的发饰,还会拖着凌若尘一起出去聚餐。

朋友们都羡慕凌若尘,说他“左拥右抱”,说他“坠入花丛”,可在他的心里,根本就没把那些“流言蜚语”当回事,因为他的心里,一直住着慕小燕,又何来的“莫小雪”?他一直把她当作妹妹,从来没有其他的任何想法。对于这一点上,慕小燕是最清楚不过的。

那是零八年的冬天,北方迎来了百年难得一见的暴雪。校园被大雪静静地覆盖,就连出行都是问题。莫小雪硬是拉着凌若尘一起堆雪人,而且一边堆,一边伸手去“捧雪”。等到他们一把一把地把雪人堆好了时,慕小燕来了。一边和若尘拍照,一边夸赞小雪真棒。小雪总是很随心地笑笑,等到小燕玩累了,小雪这才拉着若尘哥一起合影。

小雪说,她出生的那一年也是大雪封山。白雪皑皑,银装素裹。小雪的母亲便是对着漫天的雪花为她取得名字,只可惜她的母亲也常常叹息。雪花虽美,可只是一刹那。落到地上,就变成了看不见的水。而后,再升到空中,就成了不着边际的云彩。可小雪却很喜欢这个名字,她愿做一朵雪花。在入手的刹那融化,在升空的瞬间永恒。

时间总在无声中流逝,平平淡淡的日子最是经不起流年的冲刷。转眼间,小雪大二了,而若尘也步入了大三。若尘准备考研究生,所以除了上课的时间,其他时间基本都是在自习室或者图书馆度过的;而小燕想要出国,所以基本上都是去培训班上课。只有小雪,不考研也不出国。所以,一直“无所事事”的赖在若尘身边,每天陪着他进进出出。每天给他打饭送水,陪他起早睡晚。

若尘说,他最大的梦想是成为一名大作家。他喜欢读书,喜欢古典,喜欢在中西方文明里寻找瑰宝;而时尚美丽的小燕喜欢舞蹈,喜欢追赶潮流,喜欢去国外游历。所以,很多时候,小燕觉得若尘“太土”,带出去在她的那些朋友圈里没面子,加上若尘是农村长大的孩子,总显得有那么一些“不合群”。倒是小雪一点都不在乎若尘出身卑微,反倒是不计回报的对她这个哥哥好。为了不让小燕姐吃醋,还对小燕姐好。

这年的冬天,北方又一次的下起了大雪。只是这年的冬天,小燕基本都是在培训班里度过的,只剩若尘和小雪天天打照面。这年的冬天虽然没有下大雪,却格外寒冷。若尘隔三差五给小燕打电话,提醒她多穿点衣服。直到小燕嫌他烦了,他才缄默不语。而这年冬天,若尘意外地收到了小雪送他的围巾。

“若尘哥,我听说送围巾的情侣最后都分手了。所以这么冷的天,小燕姐也没给你织条围巾。我看你每天都要跑去那么远的图书馆,怕你老吹冷风会感冒的。所以前些天跟着舍友学习,织了这条围巾送给你。这可是我第一次学习织围巾,你可别嫌弃哦!”小雪一口气说了出来,生怕若尘会拒绝。

“那我就收下了,谢谢小妹。”

“好。若尘哥,把头低下,我给你戴上。”说着,小雪高兴地踮起脚尖,把围巾轻轻地给若尘系上了。

“好看吗?若尘哥。”小雪怯怯地问道。

“好看,我很喜欢!”虽说这是小雪第一次织围巾,但也是若尘第一次收到女孩子的礼物。若尘与小燕谈了两年的恋爱,却从来都是“只出不进”。即使若尘从来不在乎小燕没有送过他礼物,但是心里多少也是有点酸酸的。第一次收到小燕的围巾,若尘着实兴奋了一下。当他带着围巾回到寝室时,室友一个个的传来羡慕嫉妒恨的眼神。可当室友们听说围巾是小雪送的,再一次传来深深的羡慕嫉妒恨。而若尘却若无其事地带着小雪送的围巾,突然间觉得心底暖暖的。

那个冬天,天空万里无云。阳光照在身上,却有着一丝丝的凉意。若尘和小雪倒是经常凑到一起,有时是去图书馆,有时去上自习,还有时是一起吃火锅。每次吃饭,小雪总是对若尘说自己不喜欢吃荤腥的。然后堂而皇之地将自己碗里的肉菜全部夹到若尘的碗里,惹得小菜馆里的其他“男性同胞”们一脸的嫉妒。这些,在当时的若尘看来,竟没有感觉到丝毫不妥。

有时,若尘也会给小雪买一些礼物。但是不论每次,若尘都是买的双份。一份给小燕,一份给小雪。在他心里,小燕和小雪都是上天赐给他的两个宝贝。一个是执手偕老的恋人,一个是温暖一生的妹妹。甚至,无人之时他会暗暗下决心,倘若将来真的可以有所作为,一定要好好报答生命中的这两个女人。而小雪,也总是一脸笑意地出现在若尘面前,从不带给他片刻的烦恼,也不带给他分毫的忧愁。如同是一颗开心果似的,永不疲惫地出现在若尘需要她的时候。

次年的暑假,若尘和小雪都留在了城里打工。一来,若尘为了能够更好地温习功课,为自己考研做准备;二来,小燕说她想让若尘适应城里的生活,为将来毕业工作做铺垫。

正是六月底、七月初的时候,这天适逢周末,小雪说想要和若尘去河里钓鱼。途红过一片麦田,麦田边种满了一圈的杏子树。阳光下,金黄色的杏子散发出一阵阵的香味,远远的就能闻到一阵馨香。

“若尘哥,我想吃杏子。”小雪娇滴滴地喊道。

“哦,那我去给你买点。”

“不要,我想去你麦田里亲手给我摘一个。”小雪似乎对若尘的回答不满意,有点生气地说道。

“可是你看那个告示牌上写着。此处有狗,偷杏者自重。”若尘指着一个又黑又烂的木牌说,有点担心的看着小雪。

“不么,我就想你去给我偷一个。快去!”小雪假装生气地发号施令。

“那好吧,你等着。我这就去。”若尘硬着头皮,百思不得其解,平日里乖巧可人的小妹,怎么今天偏要他去偷杏子。一边想着,一边跃过麦田边上的栅栏,蹑手蹑脚地向着一颗杏树靠近。

“汪,汪,汪!”还没等若尘靠近树底下,远处就传来一阵凶恶的狗叫。

“若尘哥,你快点。狗来了,快跑啊!”小雪焦急地喊着。

若尘跳起来,抓住一个黄杏子,使劲往下一拉。然后,飞快地跃过栅栏,向着小雪所在的地方跑去。刚一到小雪身边,身后的狗吠声就已经逼近了。

“小雪,快跑!”说时迟那时快,若尘拉着小雪的手,飞快地跑了起来。

麦田两岸的风徐徐地吹来,小雪的头发像一盘盛开的栀子花,带着阵阵的清香,飘荡在金黄的麦田里。许久,实在跑累了,耳边也不再传来那吓人的狗吠声,若尘拉着小雪停了下来。

“小妹,你没事吧?”若尘关切地问道。

“若尘哥,我没事。嘻嘻,第一次和你一起偷杏子,好惊险啊!”小雪气喘吁吁地说着,随手从怀里拿出手绢,给若尘擦汗。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小妹,你想吃杏子的话,我去给你买不就行了。干嘛非要让我去偷啊,你看,差点被狗咬了。”看着小雪有惊无险,若尘假装生气地责备她。

“嘻嘻,我就喜欢。对了,我要的杏子呢?”小雪伸出白嫩的小手,一脸期盼地看着若尘。

“给你!”说着,若尘从怀里拿出那一个透着香味的杏子,得意洋洋地递到了小雪手里,就像是一个得胜的将军,在炫耀自己的战利品似的。

小雪也一脸满足地接过黄杏,擦都不擦,美滋滋地咬了一口,连声赞叹。

“太好吃了,若尘哥亲手摘的,味道就是不一样。”

听着小雪赞扬自己,若尘心里也美滋滋的。拉着鱼竿,趾高气扬地向着河边走去。小雪紧紧地跟在若尘后边,一边走一边嘀咕。准备让若尘回去的时候,再去偷几个杏子。可若尘死命摇头,就是没答应。惹得小雪故作失望地哼哼唧唧,如同是一个大哥哥领着一个淘气的小妹妹,两人一前一后地走在田埂上。

那一天,若尘和小雪在小河边玩了很久。小雪说,小时候他最喜欢听容祖儿的那首《小小》。“你用泥巴捏一座城,说将来要娶我进门。转多少身,过几次门,虚掷青春。”小雪一边说着,一边唱了起来;若尘则一边钓鱼,一边用河畔的沙子堆起了一座“小小的城”,陪着小雪开心地嬉笑起来。

那一晚,若尘和小雪静静地待在河边,久久不肯归去。若尘觉得心底有种很难言的感觉在涌动,究竟是什么呢。他自己反复思量却也不知道,所以一直摇着头,不知其为何。而那一晚,居然遇到传说中的“狮子座流星雨”。直到小燕打电话给若尘,要他来陪她一起看流星雨。若尘和小雪才收拾好随身物品,慢慢地踏上了回去的路。

又一次经过了那条田埂,只是这次是小雪走在前面,若尘紧随其后。

“若尘哥,今晚还要回去陪小燕姐看流星雨吗?”

“嗯,她刚打电话唤我了。”

“不去可以么?陪我看场流星雨好么。以后的岁月,你还有很多机会陪着小燕姐去看流星雨。而我,应该是最后一次,也是第一次想要和你去看流星雨。我想要陪着你一起,看流星划过天空的绚烂;就如同此刻的我和你,哪怕只是一刻钟,便已足够。”小雪突然变得失落起来,声音中都掺杂着一丝忧伤。

“额,可是我已经答应了小燕啊。”若尘有些为难地回复着。说真的,他也想要待在这河边,任凭河流带走所有的哀愁。

“如果,我比小燕姐早点认识你。你会陪我看流星雨么?”小雪的声音小得几乎连自己都听不到,只是一声低低的呓语。

“什么,你说什么?”若尘问。

“没什么,快走吧。别让小燕姐等着急!”小雪故作从容的回复着若尘。星空下,若尘和小雪一前一后地走着。只是那静静吹来的晚风,似乎在隐隐的哭泣。如同小雪眼角的泪珠,被一点点的清辉慢慢风干。

来年的秋天,此时的小雪也更是长得亭亭玉立。而若尘也步入了最紧张、最关键的考前冲刺阶段。每天除了吃饭睡觉,他基本都是匍匐课桌和图书馆里。小雪也如同往日一般的,总会在他需要的时候,给他送来一份清凉、一份惬意、一份安静。一如若尘那安静的性格,一如若尘那平凡的生活,一如若尘自己的名字。可在小雪眼里,若尘哥总是最棒的。不仅没有如尘土一般平凡,反而是她手心里的宝贝。只是这个宝贝只能抓三年,三年后就要放手。

时间如水,月色如水。星空下,晨曦中。若尘日复一日的复习功课,日复一日的为考研准备着。若尘曾经最大的理想是考入北大,只可惜高考那年发挥失常,他只考入了西大。而这次考研对他来说,更显得极其的重要。北大,曾是若尘追逐了多年的梦想;所以,他不允许自己再次被拒之于门外。

转眼间,距离考研只有一个礼拜了。若尘准备出去放松一下,舒缓一下心情,以便考场上能够更好的发挥。于是,他拨通了小燕的电话。可当他兴致勃勃地将自己准备做一次毕业前的旅行告诉小燕时,小燕只淡淡地说了一句她很忙,然后就挂掉了电话。若尘,突然觉得莫名的失落起来。

正在这时候,手机响起了。

打开一看,居然是小雪发来的短信。

若尘哥,我看到好多学长都在做毕业前的最后一次旅行。不知道你有没有时间,我也想去旅行了。你能陪我一下么,就当是结伴同行了。好不好?

小雪不是才大三么,怎么想提前去旅行?若尘也顾不得心中的疑惑了,拿起手机就回复了。

好,明天早上八点,在学校门口见。

这天夜里的星空更加的璀璨了,只是若尘觉得。在那银光闪闪的夜空里,突然少了点什么。是毕业前的伤感,还是自己太过多愁善感,还是说秋天本就是离别的季节。春去秋来,迎来送往。这不就是学校所存在的意义么,还有什么好牵挂的呢?难道是放不下小雪?小雪转眼也已经大三了,为何一直都没有谈对象呢?这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可就太浪费青春了。想着想着,若尘慢慢地闭上了眼睛。

星空这边,小雪如同是一个忙碌的小媳妇。为若尘的毕业前最后一次旅行准备这、准备那的。舍友看到小雪忙得不可开交,纷纷摸不着头脑。难道小雪想提前毕业,还是说小雪要休学?才大三就开始收拾东西,这也太早了吧?窗外,只有阵阵秋风吹动着树上的落叶,一片一片的飘零在那个落寞的季节里。

那几天,是若尘最开心的日子。虽然没有小燕的陪伴,但是若尘与小雪这对兄妹却玩得很嗨。他们一起爬过雪山,赏过秋月,一起迎风舞月,一起看日出日落。直到考试的前一天,若尘才和小雪依依不舍地回到了学校。分开前,小雪突然哭了,猛地扑到了若尘的肩上大哭起来,仿佛是生离死别似的。若尘一遍遍地安慰着小雪,可小雪豆大的泪珠就是不停的流啊流,几乎都把若尘肩上的衣衫全部浸透了。

若尘不负所望地考上北大研究生,而小燕也获得去M国留学深造的录取通知书。相对而言,在他们这三人中,就属小雪平凡无奇。可欢送会那天,却只有小雪笑得最开心。因为,若尘终于如愿以偿。因为,她在心里默默地祝福若尘,祝他和小燕姐幸福。

时光再次推动年轮的变换,一晃三年过去了。此时的若尘也完成了自己的学业,踏上了回家的旅程,准备在S城寻一份稳定的工作。而也就是在此时,他收到了来自小雪的请柬。只是,单身的他突然觉得自己有一丝落寞。只是,他从没想到,小燕出国之后,便再也没有回来。与他断了联系,如今也已另嫁他人。

若尘就如同是一片落叶,静静地走在乡间的小路上。只是这次,再也没有喷香的杏子,再也没有娇小可人的小雪跟在他的身边。

小雪举行婚礼的那天,若尘穿着整洁的西装前去当伴郎,只是少了个伴娘,小雪便让她的姐姐客串了一下。而就在小雪新婚之夜的前夕,小雪递给若尘一个包装精致的笔记本,并叮嘱若尘,等到以后再打开。

婚礼上,小雪白衣飘飘,宛若是陨落人间的天使;而小雪的丈夫,也是一脸的和善谦虚,将小雪视为手心里的宝。看着小雪静静地走过红地毯,若尘的心里再一次莫名地疼了一下。

回去的路上,若尘无意间翻开了小雪送他的那个日记本。翻开扉页,里面写满了密密麻麻的日记。那一篇篇的日记虽然早已被时光褶皱,可是却印满了一滴滴的泪水。在那一个个斑驳的页面上,清晰地记录着小雪与若尘的每一个点点滴滴:

零八年,十月初七,我第一次遇到若尘。从他那一脸明媚的眸子里,我听到了自己心花怒放的声音。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是很想很想和他待在一起。仿佛他就是我命中的劫,让我一见动心。

零九年,十二月二十日,第一次为若尘带上自己亲手编织的围巾。看着他带着自己织的围巾,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温暖。冬日的阳光暖暖地照在他的身上,突然有种想要冲上去抱住他的冲动。

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第一次陪若尘度过新年。夜里,第一次靠着他的肩膀许愿:凌若尘,愿与你一世长安。若尘很瘦,肩膀上都没有肉。硬硬的骨头隔得我好疼,可我还是想要依靠着你,感觉有种很安全的感觉。

……

一零年,七月初七,若尘第一次为我偷杏子。看到他差点被狗咬了,我又想笑又感动。他是第一个为了我而不顾一切的男子,他给我摘的杏子也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杏子。虽然有点酸,可我心里暖暖的。

一零年,七月初七,第一次牵着若尘的手舍不得放开。真想拉着他一直那样跑下去,跑到一个没有人烟的地方。只有我和她,再也不用顾忌小燕姐的感受,再也不想放开他的手。回到学校时,我真的好想好想吻他一下,只可惜我踮起脚尖,也未能吻到幸福的高度。

一零年,七月初八,想和若尘看场流星雨,却没想到被小燕姐提前预约走了。有些遗憾,看来以后得提前预约他,谁叫他是佳男有约呢?一个人看流星雨很孤单,可不知小燕姐姐是否知道若尘是狮子座的。若尘,你说你是尘世中的一粒尘埃;可我,为爱,我愿低入尘埃。

……

一一年,九月初九。今天我想若尘了,不知道他在北大过得好不好,不知道他午饭吃得习惯不,不知道他和小燕姐怎么样了。我打他的电话,他却关机了。真的很担心他,很想很想陪在他身边,一直走下去。

一二年,五月二十一。若尘,今天是一年一遇的“521”,你在北京过得还好吗?为何联系不到你了,你不想再看到我么?若尘,我真的好没用。虽然很努力的学习了,依旧没能考上北大研究生。

一二年,十一月初四。若尘,今天立冬,记得多穿点。不要老是窝在图书馆里,适当的出去运动运动,对身体有好处。对了,那条围巾是不是旧了,不暖和了。我今天上街买了一些毛线,我重新给你织条好不好?

……

一三年三月初三,总是追不上若尘的脚步。是他走得太快,还是我自己走得太慢?如果我能早些认识若尘,如果能在小燕姐前面认识他,说不定现在就可以牵着他的手,陪他一起看场流星雨了。

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岁寒。别了,若尘,我的爱人。

而在那个日记本的最后一页,清晰地誊写着一个在网络上流传已久的日志——《你知道为什么女孩子喜欢认一个哥哥》。当自己无法拥有他时,就只能以妹妹的名义,以亲人的名义默默地守护他、关心他、疼爱他。

若尘,请允许我最后一次叫你哥哥。原谅我,曾经真的真的爱过你。那年第一次送你的围巾,其实那种织法叫做“相思扣”,只是你一直不懂。我也从来不曾点破,所以你一直戴着那条围巾过了三个冬天。

看着小雪厚厚的日记本,若尘突然失声痛哭起来。汽车上,前前后后的旅客都对若尘这一举动不知所措。唯有在最后的那个角落里,一个穿着白色风衣的女子,静静地望着若尘一言不发,却看见眼角有晶莹的珍珠在左右转动。只是偶尔间能听到她自言自语。“若尘哥,就让我再送你最后一程。”一如三年前的那个夜晚,当若尘和小雪走过那道田埂,风中隐隐作响的哭泣。

汽车缓缓地停在了若尘所住的巷子门口,若尘静静地走下汽车。身后,一阵呼呼的秋风陡然升起,吹散一地的落叶。若尘轻轻地拾起一片落叶,慢慢地夹进小雪送他的日记本,发出长长的一声叹息:

当时只道是寻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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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鱼儿的秘密叙事作文_500字

全文共 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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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写完了,无所事事的我去逗小鱼玩。看,那条色彩斑斓的金鱼叫“公主”,那条胖胖的金鱼叫“嘟嘟”,那条瘦金鱼叫“小个子”。玩着玩着,我突发奇想:为什么鱼能在水里如此灵活的游泳呢?我准备做个实验——把它们的鱼鳍剪掉。

我捞起嘟嘟,嘟嘟可怜巴巴地望着我,似乎在央求我不要剪去它的鱼鳍。我一狠心,说:“为了我的实验,你就牺牲一次吧!"我剪掉了它的背鳍,“扑通”一声,嘟嘟掉入了水中。嘟嘟像一个失去了平衡的醉汉,东倒西歪,肚皮一会儿朝上一会儿朝下。我发现:背鳍是鱼儿平衡的“总管”。

我的目光又转向了公主。我一狠心,把公主捞起,剪掉了它的腹鳍,放回水中。它以吃奶的力气游着,可速度很慢,连撞到水盆边也不知道拐弯。真可怜啊!不过,我发现了:腹鳍是鱼儿的“操纵杆”。

我又狠了狠心,剪掉了小个子的尾鳍。然后将小个子放入水中。只见它像无头苍蝇似的,在水里横冲直撞。我的第三个发现是:尾鳍是鱼儿的“方向盘”。

失去了鱼鳍的鱼儿,也就没了本来的风采,原来,鱼儿能在水中自由地游来游去,都是靠这些神奇的鱼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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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人贵有知人之明_生活叙事_900字

全文共 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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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语有云:人贵有自知之明。就是自己掂量好自己的半斤八两,有半斤,你就做半斤的肉馅,有八两,你就扒拉八两的算盘,规规矩矩,自得其乐。

自知难得,但在我看来,知人却更可贵。因为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有知人之明,可以慧眼识人。汉高祖刘邦曾说过,筹集粮草,安抚百姓,他不如萧何;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他不如张良;指挥千军万马,克敌致胜,他不如韩信。然而他的长处在于使人才各尽其所,知人善任,终于开创汉家四百年江山的伟业。在他看来,每个人都是一座宝藏,去开发别人的宝藏远比开发自己的宝藏要艰难得多,也快乐得多。

有知人之明,可以斗智斗勇。诸葛亮了解司马懿生性多疑的性格,以一座空城、一把三尺瑶琴吓退数十万敌兵,传为千古佳话;有知人之明,可以明哲保身。范蠡深知“狡兔死,走狗烹”,知道勾践“只能共患难而难共欢乐”,所以他选择了功成身退,隐迹江湖,四海为商,得以善终。同样功高盖世的文仲,却不知道“伴君如伴虎”的道理,最终被勾践所杀。

有知人之明,便可以更好地为顾客服务,这是现代商业社会遵循的一条成功准则。IBM创始人老沃森年轻的时候,往返于纽约州北部,四处兜售钢琴和缝纫机,在多年的销售中,他深刻地领悟到顾客到底需要什么。他说,如果客户需要一把锤子,你却给他拿来了一把斧头,那客户一定会不满意,如果你能给客户一把方便耐用的锤子并免费赠送一盒钉子,那么相信你的客户一定会记住你,并极有可能会再次光顾你,因为你的服务已经发挥了作用。

有知人之明,可以传递善良。因为知人,也可以解释成对别人的一种关心一种爱护。一个护士,知道用哪种打针的方式可以最大程度地减轻病人的疼痛;一个老师,知道在其他人走掉之后才去惩罚犯了错误的孩子;一个警察,知道在给一个小窃贼扣手铐之前套上他的手套……有知人之明的人,探知别人的寒冷,会送去一盆炭火;有知人之明的人,探知别人的疼,会递过一块柔软的手帕。这样的人,让人温暖。

人贵有知人之明。如果在你自己的心底挖到金子,那么,在别人的心底,就有可能探出钻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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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写亲情的叙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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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是春日的风,吹走烦恼,带来欢乐;亲情是夏日的雨,冲走躁热,留下清凉;亲情是秋日的太阳,赶走阴凉,送来温暖;亲情是冬日的初雪,纯洁无暇……而在我心里亲情是无声而伟大的,这还要从那一次说起……

有一天晚上,我像平常那样写完作业后就睡觉了,但是大约到凌晨两点钟的时候,我迷迷糊糊地感觉到肚子疼,我在梦里想:“说不定忍一忍就过去了。”可是没想到肚子像是和我对着干似的,越来越疼了,胃里像翻江倒海似的,疼得我捂着肚子不停地翻来覆去……

妈妈在梦中似乎也感觉到了我的不适,很快就醒了。看我这样子,她赶紧给我倒了一杯热水,我喝完后感觉好了一些,但过了一会儿,肚子里像是飞进了“孙大圣”似的又疼了起来,妈妈吓坏了,赶紧背着我下楼去医院。

凌晨的马路上一个人也没有,静悄悄地,幸亏还有路灯在孜孜不倦地工作着。妈妈喘着粗气背着虚弱无力的我向医院跑去,一路上还不停地东张西望:看有没有出租车经过……我趴在妈妈背上,心里不知怎的特别想哭。妈妈听我声音不对,赶忙问:“是不是又疼起来了?别怕,一会儿就到医院了。”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可我觉得好像过了有一年那么漫长……我们终于碰到了一辆出租车,但是车上有乘客,可妈妈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急忙拦下了这辆车,好心的司机把我们送到了医院门口。夜里的医院静悄悄地,连一根针落在地上的声音都能听见,昏黄的灯光似乎在告诉我们只有我和妈妈来求诊。值班的医生检查了我的肚子后,告诉妈妈我还要做许多检查,妈妈不安心把我一个人留在问诊处,就揽着我去缴费、找医生……

我看着妈妈满头大汗、气喘吁吁的样子,我顿时觉得平常对我严厉的妈妈原来是这么爱我,而我的肚子好像也感受到了母爱的安抚,也不那么疼了!可医生说我还是需要住院。在我安顿下来之后,妈妈赶紧给远在上海工作的爸爸打电话说了这件事,爸爸二话没说就订了最近的机票……

在药物的作用下,我很快就昏昏沉沉地睡着了。

当我醒来时,外公已经掂着大米粥来看我了,舅舅和舅妈也来了,姑姑也来了……

这就是我的亲情,不会轰轰烈烈,没有热闹非凡,但是却沁人心脾,让我沉溺其中……

这血浓于水的亲情,会陪伴我走过每一个难忘的日子,谱写我温暖美好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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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这次我做对了叙事作文_500字

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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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时候,因为爸爸喜欢看一些武侠类的小说电视剧之类,慢慢的,我也跟着喜欢起来,尤其对剧中一些人物佩服不已。

喜欢张无忌直爽率真的个性,喜欢杨过痴情专一的感情态度,也喜欢黄蓉大大咧咧无拘无束,却在遇到了自己喜欢的人以后,愿意陪在他的身边,只做他的蓉儿。

看多了武侠电影,心里也会有一种武侠情怀,总幻想着自己要是也会武功,那样就不用再害怕任何人,就能够保护自己在乎的人不受伤害。

于是,即便没有武功,还是性格里渐渐多了一些打抱不平的成分。有一次,班里的一个男生受欺负,被几个高个子的男生逼在墙角,无论什么时候,人们还是大多喜欢欺负弱者。我看到了自然不会坐视不理,于是放下书包跑了过去,单枪匹马跟他们谈判。我一个弱女子,自然是不能跟他们硬拼,于是便跟他们斗起了智慧。凭借我这三寸不烂之舌,最后果然成功的把那个受欺负的男生解救了出来,他自然是有些羞愧的,是我帮了他,但更多的,还是感谢。

说真的,一开始我也是很害怕的,甚至手都在那里抖个不停,怕自己没成功,还反要他来救我,还好,我足够机智,所以说啊,人不能光想着增蛮力,而是要想着怎么让自己更有智慧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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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初中叙事

全文共 6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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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人拥有的琐碎记忆,那是烦人的记忆事情都是用来记忆的区别在于琐碎的记忆是记录小事的生活记忆多得跟牛毛一样数不过来,所以我们一定要有一双善于观察的眼睛,才能细致的发现一些真情。

早上正想抓过饭和一把塞进书包中,然后再一个百米冲刺冲出家门的我突然尖叫了一声,奇怪我分明把盖子碎片收起来了,怎么又回去了?盖子碎片还要从几天前说起。

“你这盖子裂了缝,旁边都掉了一块。”外婆给我洗完饭盒后说道,我毫不在乎的,点了一下头,自然没看见外婆满脸关心在意的神态之后用破烂饭盒混了几天日子,外婆又跟我说你盖子的边缘又掉了一块,我用水给你安回去了,说完还笑了笑,拿水当胶水用,外婆一定是第1人了。

正好也是那天母亲突然带我去买饭盒,我实在不情愿,再怎么也不过是盖子没了,怎么还觉着我连饭都吃不上了呢,随便在外买了一个饭盒就往家里赶了,你外婆差点都要去给你买了,天天都喊着我去给你买,要不然你拿什么吃饭哟,

母亲跟抖豆子似的絮絮叨叨说了一大堆话,一向被母亲传输思想的我,满不在意的脸上有了洞察,母亲真的很懂我,一句话就戳到了我的心窝,我明白外婆最后没有去买,我功不可没,是因为我一个追求潮流的自大狂,一直不喜欢外婆给我买的东西,有时候还对他不耐烦,外婆多么细腻的一个人呢,怎么会感觉不到呢?

我眼中有光在闪,那是珍珠,那也是亲情,我一言不发的出了家门,轻轻关上门,不禁扰了家里还在睡觉的人,放学后回到家我帮外婆端菜拿碗舀饭,夹菜。似乎这样才能弥补一点点我的罪过。

我只是一个平凡的人,可我的外婆一定是仙女下凡,要不然怎么那么美丽的善良呢,烦人的烦事的背后一定是一件大事,只是一定要慧眼识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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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生命如此美丽叙事文_2400字

全文共 2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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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生命如此美丽

金鱼的故乡是中国,它是吉祥、幸福、和平和友谊的象征。我爱金鱼,我爱金鱼那种美,每当我驻足观赏,我都陶醉其中,无法自拔。

金鱼的品种有很多很多,有大有小;有胖有瘦,有的头戴红帽,好似一位头戴红帽的速递员;有的身穿黑袍,俨然是一位法力无边的大魔法师;有的背点珍珠,像一位爱打扮的小姑娘背上的花朵;还有的嘴点红唇,就像一个涂满唇彩的嘴唇。

金鱼最耀眼的地方要数它的大尾巴了。那尾巴有长有短,有的像舞蹈演员美丽的裙摆;有的像一把打开的五彩缤纷的折扇;当你路过一棵银杏树,你还会发现那尾巴好似两片金黄的银杏叶;又像一片即将飘落的红枫叶;还像女孩子头上戴的蝴蝶结;还像一朵朵郁金香在水中绽放;还像公主去参加晚会时身上穿的华丽的丝绸衣裙。

那一群群鱼在水中游来游去,一群红鱼游了过来,水就被映成了红色;一群黑鱼游了过来,水中一下子就好像飘来了一堆堆乌云;一些白鱼也游了过来,水中又飘起了一缕缕轻纱。原本黯淡无光的水面就被这些可爱的小精灵穿上了一件件漂亮的衣服,形成了一幅美丽的油画长卷。

生命是如此娇小,如此脆弱,可是他们有着顽强的生命力,它是生物链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们要学会珍爱生命、感恩生命,我更要庆幸大自然能够创造出如此可爱的动物,它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丽,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充实,它也是我们的好朋友,让我们一起使这珍贵的生命之花永远的绽放吧!

篇二:生命如此美丽

在古老的中国,生活着一种可爱的小生灵。她,就是金鱼。早在南宋时期,她就被当作观赏对象,饲养在花园中的池塘里。她那迷人的身姿,常常引得我们在她面前驻足,乐而忘忧地陶醉其中。同时,她在民间,也象征着幸福、和平、友谊等吉祥的寓意。

谈到金鱼的品种,那可真能用“成十上百”这个词来形容。有的,带着一顶小巧的红色天鹅绒小帽;有的,穿着一件贴身的黑色法兰绒长袍;有的,像珠光宝气的贵妇一样,带着那珊瑚色珍珠做的首饰;还有的,像要去参加舞会的公主一般,娇唇上涂着鲜艳的樱桃色唇彩。

金鱼不但形象美,她游动时的姿态也美。她那如同在风中飘动的柔顺丝带般的尾巴,犹如富贵的郁金香的花瓣,又像女演员们身上那层层错落、精美别致的纱裙。随着她轻盈的身体的摆动,她的尾巴又似乎是女孩子们头上戴的蝴蝶结。

金鱼的姿态固然美,然而,她那绚丽的色彩更美。身着红色盛装的金鱼,像一片片落日时的彩霞;披挂着蓝色纱衣的金鱼,像一颗颗闪着神秘光芒的钻石;身穿着绿色服饰的金鱼,像一朵朵惹人注目的水晶花。

金鱼是美丽的,但难以让我们相信的,是她身材的娇小。从古至今,经历了数百年的时光,金鱼用它顽强的毅力坚持陪伴着我们。它是大自然的杰作,上天恩赐给我们的礼物。是她,让我们以后更加珍爱生命,并对大自然,抱着一颗感恩的心。

篇三:生命如此美丽

当一个人走向死崖时,才知道生命是如此美丽。

珍惜拥有的生命,利用拥有的生命,奉献拥有的生命,你才知生命如此美丽。没有什么不平等,生命是一样的,只是在于我们每个人的利用。我们拥有了生命,就拥有了幸福;我们拥有了生命,就拥有了财富;我们拥有了生命,就拥有了一切。因为生命的价值是无穷尽的,只要我们懂得生命,生命就是美丽的。生命散发着它美丽的光芒。没有什么不可以,我们都有权主宰自己的生命,让它变得辉煌灿烂。生命是美丽的,因为它是一切的一切。真理、善良、美丽,思考、劳动、奋斗,发现、发明、创造,勇敢、正直、热诚、宽容、感恩、团结,这些都是生命的本质属性,世界因生命而精彩。

生命是我们自己的,你有权主宰它,但不要忘了,生命是有限的,生命是短暂的。也许在你想到生命,想再拥有生命时,可能已经晚了,生命已在悄悄地向你告别。

珍惜拥有的生命,让生命散发美丽的光芒,当我们与生命告别时,回想生命,你就可以说我无愧此生,我的生命是美丽的、值得的。

你现在可懂得:生命原本如此美丽。

篇四:生命如此美丽

曾以为,

世界多么黑暗,

因为总是关着门窗;

曾以为,

生活多么无趣,

因为它不断地在循环;

曾以为,

学习多么乏味,

因为只是不停地读读写写……

直到不经意地推开窗,

才发现了,

蔚蓝的天,

湛蓝的海,

世界竟有如此缤纷的色彩。

直到与朋友出去玩,

才体会到了,

打球也快乐,

聊天也开心,

生活处处都有欢声与笑语。

直到真正用心去看书,

才感受到了,

书籍中深刻的道理,

作家笔下的美景,

原来学习也这样有趣。

别再受束缚,

走出室外,

漫步草地,

呼吸新鲜的空气,

看着云朵飘过,

你会发现,

生命如此美丽。

篇五:生命如此美丽

我是一个人,一个活生生的人。和许多人一样,我也曾想到生存是为了什么,生命又有什么意义。在海南岛,东海的水是如此碧绿,甚至可见水下的小珊瑚。有一条银鱼在水中穿梭,快乐地似乎忘乎所以了。晚上,不知为什么,沙滩上隐隐有一块沙在动,走近一看,才知道是一条小鱼的扑腾,尾巴单薄却清晰可见上面坚毅的纹理。它使尽全身力气,一下下拍打着,溅起了周围的沙,沾到我的脸上,似乎也落到我的心上。这就是生命吗?

家门口有一户有了两只猫,有趣得很。它们总是结伴而行,无论是去偷鱼吃或者别的什么,还是越过那堵高墙。若是一只落下了,另一只绝不单独行动。人家说,这猫怎么还有人情味呢?我想,这是不是就是生命了吧? 当我抬起头,看见那一抹明亮的晚霞前,两只鸟儿的影子掠过,同夕阳一起构建了美好的图案。我心间豁然一亮。是的,这就是生命。它给了我们思考的能力,让我们在生活中体悟坚强、友情或者更多的什么。不管是人还是动物,都有创造美、享受美的权利和能力。生命之美,太多了,魅力也是无穷尽的。只要拥有生命,你就会发现,生命如此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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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初三冬天的叙事叙写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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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好像一位美丽高贵的公主,舞动着她那轻盈的面纱,送来了阵阵凛冽而又刺骨的寒风,也送来了令人喜爱的雪!

雪就是冬天的使者,如天女散花般飘落凡间。

星期二上午,雪就悄然无声地来了。窗外飞舞着雪花,像千百只蝴蝶扑向窗玻璃,不一会儿便化成了小水滴。

下课,我急忙地跑出教室,靠在墙边,欣赏着这如诗如画的雪景。在空中飞舞空中的雪花,就像扇动着翅膀的白蝴蝶,翩翩起舞。落在绿色的灌木丛中,泛起白色的波浪,一浪盖过一浪,雪白亮丽 ,绿与白相互辉映,显得那么和谐美丽。这是,几片小雪花飘落在了我的头上。纯洁的白色星星点点地缀在乌黑的头发上,小雪花变得更加小巧可爱。又几片小雪花洒进我的脖子里,顿时感到凉丝丝的 。

下午,如柳絮一般的雪,像芦花般的雪,似鹅毛一般的雪,仍然持续不断地在空中摆动舞姿。它慢悠悠地扭动身子,划出优美的曲线。整个世界已是白茫茫、银装素裹的一片天地。大地已经盖上了 一层厚厚的白色棉被。房顶上,那雪足足有5厘米那么厚。随着瓦片的高低起伏,远远望去,像一笔又一波的浪花。

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我不忍心地踩着这“白地毯”。随手摇了摇路边的树,只见玉屑般的雪末飘扬下来,又一次飘落在了我的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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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烧鸡翅的香味学生叙事作文_500字

全文共 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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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告诉我,今天给我做一道新菜,非常好吃。我很想知道到底是什么菜这么好吃,想得我都流口水了。所以我偷偷溜进厨房,咦,妈妈到底在做什么呢。哦,好像有点辣味,不对,是香味,对了就是香味。我走近一看,原来是在做鸡翅。妈妈告诉我做鸡翅的材料有:生姜、酱油、香油。哇,原来是香油呀,我说怎么这么香。

我看到妈妈把鸡翅放进微波炉,就对妈妈说:“你在和我开玩笑吧,烧菜都是用锅的嘛!你用微波炉怎么烧呀?”妈妈说:“你这就不懂了,用微波烧只要四分钟就可以烧好了,而且好像烤出来一样好吃。”“不会吧,这么快啊!”

“哎呀,鸡翅都快烧焦了吧,快去拿呀!”妈妈赶快跑过去把热腾腾的鸡翅从微波炉里拿了出来。哇,真香啊,终于可以吃了!我的肚子都饿得咕咕叫,口水都流出来了。刚出炉的鸡翅吃起来又香又嫩,好吃极了。

对了,告诉你一个小秘密,就是在烧鸡翅之前,在每一块鸡翅上撒一点碎冰糖,这样的鸡翅吃起来会更加好吃一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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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生活叙事

全文共 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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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了第二节课,我、孙致远、路越,快速的跑下楼梯。玩“踩脚。”

我叫了许许多多的人玩“踩脚”有:路越、孙致远、马佳昕、武思成和谢天宇。我们手心手背看看谁和谁一组。第一次我说不算,第二次我又说不算,第三次我和孙致远还有路越一组。因为我喜欢和他们在一起。开始玩了,路越被马佳昕“踩死”了,孙致远“踩死”了谢天宇。又被武思成“踩死”了,我在武思成不注意的时候把武思成“踩死”了。yes,我们获胜了!又开新的一局,我上了一个厕所,我上完厕所回来。路越告诉我说:“孙致远一箭双雕‘踩死’了谢天宇,武思成。”我真没想到,他都快赶上“踩脚霸王”。

上课了,我们一起跑进教室,我们安安静静的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等着老师的到来,我知道了一个道理,团结的力量是最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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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叙事文:人的幸福理念_2700字

全文共 2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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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是人们对幸福的心理感受和体验,是指感觉。幸福是具有相对性。简约而丰厚,高贵而平实。幸福具有社会属性,社会性就是“共建共享”,共建是基础,共享是目的,只有通过共建才能实现共享。就像人不能拔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球一样,人的幸福感受也不能离开社会。首先,幸福是一种由社会事实引发的心理感受,没有具体的体验就无所谓幸福的感受。幸福感是一种心理状态,带有个人的主观色彩。是指人的心灵精神感受。幸福是否,取决于精神!人们还有更高的精神需求,而要满足精神需求,个体只有通过社会才能实现。幸福没有明确定义,不同性别的人、不同年龄段的人、不同文化水平的人、不同职业的人、不同人生经历的人,对幸福会有不同的理解和标准;它不是物品也不是文化,可以直观到视觉化、听觉化。幸福是流动在任何一个生命里的能量,当你静下心来就感觉到幸福。幸福是人们在渴求中得到满足或部分被得到满足时的感觉,是一种精神上的愉悦。一种持续时间较长对生活的满足感和对生活巨大乐趣感,并希望持续愉快心情体验的满足感。是主观对客观的一种反映。是一种主观感受。是人的主观感受和客观条件的结合,幸福指数是度量这一感受程度的统计指标。

幸福,是酿造在人们的心里。和谐社会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障。社会公平是人民幸福的基石。打过这样一个比喻:当大家都坐在茅屋里时,并未觉察生活怎样困苦。但是当茅屋旁边出现了宫殿,就会反衬出茅屋的简陋与寒酸,再坐在茅屋里面就会感到不堪忍受了。存在分配不公的问题,城乡差距、地区之间的差距、行业之间的差距、弱势与强势之间的差距,呈拉大的趋势。这是人们产生“相对剥夺感”的客观基础和基本原因。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只有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把经济总量做大,才能有条件不断解决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分好蛋糕”也很重要,“蛋糕”只有“分好”了,才能实现社会的公平公正。

和谐社会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幸福首先意味着人类在精神和物质上的全面发展与自由,而就幸福的终极价值而言,平等、自由、和谐都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和先决条件。生活的幸福不在于人的环境、人的地位、人所能享受的物质,而在于人的心灵如何与生活对应。大多数的幸福经验时刻都可以被这种单一的总结衡量方法合理解决,自尊,是幸福的支架,也是幸福的赐予。人为了获得爱的幸福,就应当爱他人、爱社会,因为他人和社会是他存在和快乐幸福所必需的。只有把个人的利益幸福和他人、公众的利益幸福结合起来的生活,才是既符合人的本性,又符合道德的幸福的生活。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幸不幸福,怎么才幸福,只有人民自己说了算。

幸福快乐的感受和追求也就完全不同。文化程度越高总体幸福感越强,现实社会中人们从较高的受教育程度中获得的实际利益有关,人们的受教育程度与其在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所能得到的各种待遇和发展机会密切相关,教育程度越高则总体的生存条件越好、发展机会越多,所以就会更多地体验幸福。教育也使人获得了感受和追求幸福的能力,教育的核心是文化知识,人们通过掌握、运用知识完善了自身的人格和智慧,从本质上提升了人生的意义和价值,拓展了人类的快乐和幸福的意义。

幸福其实是可以通过一些硬性的指标衡量的,比如权力、财富、地位等。这听起来比较功利甚至庸俗,但却是事实。幸福是人的心灵在生活条件和社会实践创造中感受的过程,人要生存,毫无疑问的需要物质的保障。家庭财富是居民生活幸福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物质是人类生存的条件,但不是人类幸福的根源,可见,人们基本生存也需要一定的物质保障才是幸福的源泉!现代人生活物质条件好了,幸福指数也高了。可是,又不知足,变成奢侈和浪费,追求物质的富裕。有的国家以物质的不断提升为第一目的,还提倡借贷消费。结果已经显现。就是全体人类耐以生存的资源生态环境已经恶化。物质第一的观念是不可取,全世界都在关注:我认为国家的根本任务应该是保障人们物质生存的情况下不断提升人们的精神需求,我们生活幸福了,说明幸福人们已体现出舒适型消费特点,希望得到更好的生活环境;更须要良好的生态生存环境。

切合实际的目标和期望,这是幸福的内在驱动力。人们的心理满足感、家庭生活质量、健康水平、生态环境、社区建设、基本人权等方面,改善人们的幸福感。人应该去适应生活而不是等生活来适应人。生活在自己的生活里。人活在世上不要求大富大贵,只要求这一生平安幸福!穷人无权无地位无技术,但他们生活得自由自在,他们有平常善良的心,活得自在开心;在平平淡淡生活中,没多想不足以不足。不和别人攀比,知足就行了,有句古话说:知足常乐!通过自己的付出和努力得到幸福更幸福,才会领略真正的香醇、甜美幸福。时间是一个伟大的作者,它会给每个人写出幸福完美的结局来。

生活中处处都存在幸福的时刻,就看你能不能捕捉到、感觉到满不满足。比如一次小小的偶然,一个浅浅的微笑,一声温馨的话语,一份柔柔的的温情—这便是生活。和家人待在一起开开心心的是幸福;和朋友天南地北的聊天是幸福;与陌生人微微一笑也是幸福。心灵的幸福就得到释然。

人要想获得真正的幸福,就必须首先克制自己的情欲享受,去追求精神的快乐。幸福程度与效用成正比,与欲望成反比。这是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提出的"幸福方程式"生动的阐明了人的不同的幸福观对人的情绪的影响。人生的意义和幸福恰恰就在于从肉体的情欲束缚中解脱出来。幸福是一种感觉,温暖而甜蜜。因为有了爱生命才感觉到幸福,那么请珍惜你的爱情,幸福才会花开。幸福需要爱、幸福需要感受,在自己的心灵中感受到生命的幸福,在岁月的长河中,左岸是可以法忘却痛苦的回忆,右岸是值得把握青春年华的幸福,学会用一颗平常的心去对待周围的一切,也是一种幸福的境界。

身体健康是幸福的基础。调查数据显示,在感觉幸福的群体中首选健康的比率达到了60%。拥有健全的身体和健康的体魄,这是幸福的基石。研究表明,人们的教育程度等因素也会影响个人主观幸福感,所以要不断提高人们的认知水平,帮助他们建立科学的生活期望值。期望值不能太高,太高了,没有实现就容易失望;也不能太低,太低了,就没有奋斗的动力。如果你对生活、对社会、对整个世界倾心倾情,幸福就会伴随在你左右。让我们用自己的双手营造幸福,用自己的身心去感受幸福。幸福是一种心情,轻松而惬意。在日常平平淡淡中、简简单单地生活,知足就是幸福,一家人和和睦睦、开开心心生活就觉得幸福了。幸福快乐不是因为拥有的多而是计较的少,所有的幸福其实都是在平淡的生活中捕捉。时间是一个伟大的作者,它会给每个人写出幸福完美的结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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