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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薪酬制度改革【精彩17篇】

对于公司的管理制度,员工可以提出自己的建议,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国企薪酬制度改革吧!以下是开学吧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关于国企薪酬制度改革优秀作文,供大家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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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国企改革将成十三五重头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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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将是贯穿“十三五”时期的主线,国企改革无疑是重头戏之一。随着国企改革“1+N”方案陆续出台,“十三五”期间国企、央企迎来重大发展机遇。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表示,“十三五”期间,重市场、促调整、转方式、引民资这四方面将是国企改革的重点任务,特别是“三个一批”,即清退一批、重组一批、创新发展一批将是“十三五”期间贯穿始终的举动。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在国企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这意味着国企改革顶层设计同时也是“十三五”国企改革的规划。“十三五”期间,新一轮国企改革将成为国企发展以及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动力。目前,国企改革已由设计图走向施工图,年底乃至明年上半年N个配套意见将陆续出台,各地将积极出台实施意见和试点方案。未来以“三个一批”为特点的调整重组以及混合所有制改革将是国企改革的重要措施。

配套政策将陆续出台

今年下半年,国企改革进入政策密集发布期。9月以来,包括顶层设计在内的四大重磅政策相继下发,拉开了新一轮国企改革序幕。

后续还将陆续出台的N个配套文件包括: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方案、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混合所有制企业实行员工持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调整方案、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方案、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方案、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关于鼓励和规范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的指导意见、完善中央企业分类考核以及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方案等。据悉,员工持股指导意见以及分类指导意见有望很快推出。

财政部财政科研所公共资产研究中心主任文宗瑜表示,“十三五”期间,国企改革将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的要求有序出台一系列配套文件政策继续推进改革。此次国企改革更多的是打开突破口,重点围绕央企及央企所在行业和领域的开放来进一步推进。十八届三中全会各项改革部署截止日期是到2020年,希望通过五年改革,大多数央企能够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提升央企的竞争力,做强做优做大中央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也取得新突破。

资本运作点燃市场热情

自9月13日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出台以来,央企动作频频,点燃了市场热情。

市场分析人士认为,今年以来,国企改革有序推进,央企重组整合步伐在加快,国企改革成为国家重点战略领域的央企重组整合契机,有利于推动未来我国在重点战略领域的企业发展。近期相关央企下属上市公司密集披露集团与公司改革最新动作,有望重新点燃市场对于国企改革的预期,建议关注有资产注入预期或整体上市央企。

从地方来看,目前,北京、上海、山东等多省市正在制定相关细化方案,加快地方国企改革步伐。在改革方向上,继续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优化国资监管体系成为改革重点,薪酬改革和员工持股等试点也将扩大。

华泰证券(601688,股吧)指出,从上海、浙江、江苏等几个省份的国企改革动作来看,地方国企改革典型措施主要有三条。一是沿着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率为主线,通过集团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平台、集团资产通过旗下上市平台实现整体上市、非上市国企通过“借壳”实现部分或整体上市、IPO等。二是沿着混合所有制改革主线,通过非公开发行引入多元化投资主体、高管和员工持股计划等。三是沿着国有资本运作和整合主线,通过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推进国资兼并重组、国资划转社保基金统一运作等。其中,资产注入等实质性改革动作将获得市场追捧,目前各省省属企业的资产证券化率普遍在20%-40%。截至2015年8月,已有20个省市出台了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率的具体目标,一般在50%以上,各地国资委属企业集团旗下资产逐步向上市公司注入的空间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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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热词一工资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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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将“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措施,同步完善工资制度,对基层工作人员给予政策倾斜”。两会期间,工资改革成为热点话题。究竟工资制度未来怎么改革,代表委员们展开热烈讨论。

事实上,社会上自称“收入低”的群体很多,很少有人对自己目前的薪资水平完全满意。代表委员认为,若要让人们普遍有“获得感”而不是“没底感”,应加快收入分配改革的力度,在全社会建立起合理的薪酬体系,同时尽快完善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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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热点三国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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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报梳理地方对2015年工作安排发现,国企改革、财税改革、金融体制改革等都被重点提及。尤其是国企改革,31个省市在部署今年经济工作任务时均提到推进国企改革。相信这一内容也会写入各地政府工作报告。

贵州省提出,今年要全面推进省属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积极稳妥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稳步提高民营经济比重。

四川省甚至对2015年四川国资国企改革提出明确要求,即启动省属一级企业具体分类,实施省属企业分类监管。对竞争性国有企业,先在下属子公司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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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驾考制度改革10大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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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对我国驾考制度进行全面改革。

《意见》提出,推进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要坚持安全第一、便民利民、开放竞争、公正廉洁的基本原则。2016年上半年部署改革工作,启动重大改革事项试点;2017年深入推进改革实施;2018年,完成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基本建立开放有序、公平竞争、服务优质、管理规范的驾驶培训市场体系,基本建立公开透明、权责清晰、运转高效、公正廉洁的驾驶考试管理体制,基本解决培训考试中的不便利、不规范、不经济等问题。

2016驾考制度改革10大看点

看点1:驾照可以自学直考了,用自己的车就能开练

新政出台后,学车不必非得去驾校,你还可以自学直考。《意见》明确,在有条件的地方,将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

可以用私家车自学吗?答案是肯定的。同时,为了学车过程中驾驶员和行人的安全,《意见》也做出了限制性规定: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向公安机关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和驾驶证明后,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

看点2:任何国家机关不得举办或者参与驾驶培训机构

《意见》划下了红线: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一律不得举办或者参与驾驶培训机构。公安、交通部门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以任何形式经营或参与经营驾驶培训机构。

《意见》同时明确,依法实施驾驶培训机构准入许可制度,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交通运管机构不得拖延或禁止准入,不得增设额外条件。

看点3:驾驶人发生严重事故,倒查考试发证过程

《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凡是驾驶人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发生死亡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要倒查考试发证过程,发现考试员有参与伪造考试成绩、降低考试标准等违规问题的,取消其考试员资格,终身不得参与驾驶考试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试舞弊教练有时充当掮客,教得不好也与教练有关。《意见》还为教练言行戴上金箍: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以各种名目向学员索取财物的,依法从重处罚并不得再聘为教练员。对学员投诉多的、培训质量差的教练员也将严格考核和退出机制。

看点4:驾校不再一次性预收全部费用,将计时培训计时收费

驾驶机构将实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学员学车不仅可以先培训后付费,还能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选择缴费方式。

看点5:考试不用总排队,将建设更多社会考场

国家将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社会考场,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使用社会考场。通过民间与政府的合力,彻底解决学车场地不够用这一老大难问题。

看点6:约考不再依赖驾校,可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场

《意见》规定,建立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方式。考生完成培训后,可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

另外,考试费的收取也有所变化。现在,自主约考确定后才会收取考试费,你可以选择分科目或一次性全部缴纳考试费,最重要的是,支持网上支付。

看点7:不用担心不熟悉考试场地,考前可免费看

自学直考的考生对场地不熟悉怎么办?《意见》明确指出,允许考生考前免费进入考场熟悉环境。同时,还会提前公布考试场地设施布局、考试流程和路线。

另外,考试过程也得公开。《意见》明确,当场公布考试成绩,在考场、办事大厅等场所直播考试视频,如果有考生质疑考试评判结果,是有权查询自己考试视频资料的。

看点8:场考、路考、理论可连续考,考生不再跑断腿

未来,我国将逐步推行场地驾驶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减少考生往返次数。调整小型汽车夜间考试方式,可在日间采用模拟夜间灯光考试形式进行。所有科目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后,应当在当日向考生发放机动车驾驶证。

看点9:驾驶证丢了也不怕,告别来回折腾全国均可补换

从现在起,丢了驾驶证要补办不用再回原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异地申领限制也放开了,考生可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学习培训、报名考试、领取驾驶证,满足流动人口申领驾驶证需求。

看点10:驾照被注销后重新申请,可以不经学习直接考试

《意见》指出,对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的人员,年龄、身体条件等符合重新申请驾驶证法定条件的,可以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驾驶证。但是,有一点必须提醒大家,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的除外。

据了解,2016年上半年,部署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明确各项任务推进步骤,启动重大改革事项试点;2017年,总结试点经验,深入推进改革实施;到2018年,完成改革重点工作任务。

也就是说,如果你所在的地区被选为试点省市,2017年就有望享受到这些福利政策。对于全国大多数民众而言,2018年就可以不同程度地享受《意见》中提出的这些改革举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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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工资制度的改革

全文共 9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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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工资”的定义一直都是除去奖金和补贴之外的组成部分,也是根据国家的工资等级表而设定出的。通货膨胀导致物价上涨是工资在上浮的主要原因,很少的考虑到了员工的个人业绩。

经济飞速增长是从上世纪80年代才开始,经济增长的同时也扩大了企业的自主权,传统的工资制度改革也是基于此环境而进行的,改革之后的工资中也能良好的反映出员工个人能力,工资变化也出现了新的形势。

2.1 随着企业能够自主确定工资的形态在1986年被认可后,企业工资形态也因其大力推动而出现多元化的局面。当时企业内盛行工资形态包括了岗位工资、浮动工资、结构工资、以及职务等级工资等。理论上,员工和国家之间的关系得到了彻底的分裂,也杜绝了“大锅饭”现象,都因有效地实施了企业自主支配工资。但实际新引入的工资形态并没有脱离原来“统一标准”工资的形态。拿工资才上班,有奖金才做事的现象平凡出现是因为缺乏考核标准,而新的“大锅饭”思想也因为缺乏考核标准蔓延于上世纪80年代,同时新的问题也出现在企业中,而且亟待解决。 2.2 企业员工在工作上的积极性因为受到严重的工资问题影响也被逐渐消磨,企业在发展中也受到了严重的阻碍。当时我国企业面临激烈的竞争,所以将企业的竞争力迅速有效地提高以及激发出员工工作的积极性都亟待落实。改革企业内部的分配制度在2000年也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化研究,研究之后获得了不错的成效,但是仍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工资制度面临的问题。企业中的同岗位同职务员工之间的工资也会因为工资职务化之后存在一定的差异,个人创造的价值和员工自身价值有很大关联,员工也自然能明白要通过内部竞争才能够取得更高的工资,同时也提高了员工自身工作的积极性。

2.3 工资改革受益者除了管理者和技术人员以及普通员工之外,企业经营者的工资也从1992年起进行了改革。首先,年薪制开始导入,也是针对企业经营者而导入的。导入年薪制的企业在1997年就已经发展到了100家。从上文的归纳中不难看出,目前国家企业的工资体系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原有的同一等级制度发展成了能够将市场要素也考虑其中的工资体系,同时这种工资体系在不断改革过程中已经具有了企业自身的特色。以前的个人业绩和工资基本无关的现象得到了有效的改善,“大锅饭”蔓延的现象也得到了缓解。而我国国企工资体制现今还仍然存在诸多待解决的问题,这也是当下亟待改革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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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年四川国企改革分类名单出炉

全文共 1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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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从改革的总体要求到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化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为国有企业改革创新良好环境条件等方面,提出了新时期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那么,国企改革目前在四川的进展如何?

记者采访了解到,从去年推出《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促进发展的意见》至今,四川省的国资国企改革已经完成了多项改革任务。

据介绍,四川省属国资国企改革责任分工方案明确的68项改革任务,在去年就已经完成了20项,同时今年列入省委改革台账的48项改革事项进展顺利,截至6月底要求在年内完成的24项改革工作有15项基本完成,要求今年启动推开的17项改革工作有3项基本完成。

国企分类名单出炉

“一企一策”推动重点企业改革

据悉,四川省的国企分类名单今年3月份之前已经出炉。根据《省属国有企业分类实施办法》,初步将企业划分为功能性国有企业、竞争性国有企业,其中功能型4户,竞争Ⅰ型10户、竞争Ⅱ型9户。在业内,“进行国企分类,明确不同国企的功能定位”也被视为全面深化国企改革的逻辑起点,也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基础。

同时,四川通过“一企一策”的方式推动重点企业改革。今年3月、5月,结合经济工作督查调研,省国资委成立8个督查工作小组,先后实地督查99户国有企业(其中,68户中央在川企业、31户全省重要骨干企业)改革发展工作,并向省政府和相关市州政府作了专题报告和反馈。

截至7月底,川商集团、能投集团、川煤集团等企业分别制定本企业总体改革方案,并在三项制度改革、规范董事会建设和改革脱困、转型升级方面有所进展。

启动人事薪酬改革

部分企业完成管理人员市场化选聘

四川国资国企的人事薪酬改革已经开始。

首先,四川先从规范董事会建设着手,落实董事会选人用人职权,配套拟定《企业董事会选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指导意见》,基本完成国资经营和有色科技公司的现有班子成员调整、经理层人员身份转换和市场化选聘等工作;探索建立外部董事制度,研究提出《关于规范董事会建设建立专职外部董事队伍的意见》《企业董事会及董事考核评价办法》,已征集70名兼职外部董事人选。

同时,深化企业内部制度改革,出台《全面深化省属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方案》,推行管理人员能上能下,首批24户省属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市场化选聘工作已经完成,选聘人员全部实行契约化管理;推行员工能进能出,首批川商集团等7户省属企业与近2万名员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第二批6户省属企业的相关制度改革正有序推进,其余企业将在2017年全面完成;推行收入能增能减,建立市场化工资决定和增长机制,大力推进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当前《省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已经通过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探索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要求。近日印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也提出,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紧紧围绕服务国家战略,优化国有资本重点投资方向和领域。四川也已经动手。

记者了解到,四川已经启动了《四川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草案)》调研起草,以完善监管制度体系;以产权关系为基础,重点加强企业战略定位、公司治理、考核分配、风险控制等重大事项和关键环节的管控。同时,四川进一步规范出资人审批事项,在去年取消或下放在产权转让和投资规划等方面审批事项9项的基础上,草拟《四川省国资委出资人审批事项管理办法》(初稿),严格规范出资人审批事项,保障企业真正发挥市场主体作用。

为了更好的释放国有资本的活力,四川正探索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具体说来,四川将通过以下举措着手:推进四川发展(控股)改组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新赋予四川发展(控股)资本运营及相应管理职权;推进长虹集团改组为具有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性质的控股公司;推进川投集团、能投集团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

据了解,目前国企重组整合已初见成效。从省国资委网站的公开信息可以看到,截至今年上半年,川商集团与粮油集团完成资产、业务的实质性整合,川商投资集团即将挂牌成立;化工控投集团分块搞活转型升级改革方案有力推进;川旅集团与锦弘集团重组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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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学者称中国经改破题的关键是制度改革

全文共 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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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联合早报》26日发表沈泽玮评论称,中国正遇上国家发展中的“中等收入陷阱”,即靠出口廉价物品来推动经济的发展中国家,在国民人均生产总值超过5000美元后,逐渐丧失低生产成本的优势,同时因缺乏推动经济更上一层楼的技术条件,陷入增长停滞期。按世界银行标准,2012年中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100美元,已经进入中等收入偏上国家的行列,因此有可能堕入中等收入陷阱。评论指出,中国面对的严峻挑战是,走向停滞不前的“拉美化”,还是迈向当年的“亚洲四小龙化”,当中涉及行政体制与经济结构性改革

评论指出,如果说1978年改革开放是中国走向世界的开始,2001年加入WTO是中国与世界接轨的起步,那“十三五”期间将是经济突破“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时刻,成败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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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国有企业工资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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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之前,工资制度国有企业当时的自身状况之间没有存在应有的联系,设定的角度主要是以确保技术人员对工作的熟练和国民生活的保障来设定的。国有企业在当时的社会中出现“大锅饭”的思想并且继续向中小型企业蔓延也是因为当时国有企业的工资制度。工资制度在改革上开始出现转机是从1978年开始的,改革为国有企业的工资制度带来了新面貌,使得工资制度更合理化、人性化。改革之后“大锅饭”的思想逐渐被新工资制度所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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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市属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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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济南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该方案适用于市属国有企业(含市委管理国有企业)负责人。如果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的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和任期综合考核评价为“不胜任”,将无法领到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

主要负责人基本年薪按职工平均工资的两倍确定方案中提出,市属国企负责人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这三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年薪是指市属国企负责人的年度基本收入。

按照该方案,市属国企主要负责人基本年薪原则上根据上年度市属国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 2 倍确定,每年核定一次。市属国企副职负责人的基本年薪依据其岗位职责和承担风险等因素,按本企业主要负责人基本年薪的 0.6 至 0.9 倍确定,合理拉开差距。

绩效年薪是指市属国企负责人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以基本年薪为基数,根据年度考核评价系数和绩效年薪调节系数确定。按照该方案,年度考核评价系数依据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得出,最高不超过2。绩效年薪调节系数主要根据企业功能性质、所在行业以及企业总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职工人数等规模因素确定,最高不超过1.5。

任期考评为“不胜任”不能领绩效年薪和激励收入方案中明确提出,市属国企负责人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为“不胜任”的,不得领取绩效年薪。而且,当年本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未增长的,市属国企负责人的绩效年薪不得增长。方案提出,任期激励收入是指与市属国企负责人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在不超过企业负责人任期内年薪总水平的 30%以内确定。市属国企负责人任期综合考核评价为不胜任的,不得领取任期激励收入。因本人原因任期未满的,不得实行任期激励;非本人原因任期未满的,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并结合本人在企业负责人岗位实际任职时间及贡献发放相应任期激励收入。

在薪酬支付和管理方面,基本年薪按月支付。按照先考核后兑现的原则,绩效年薪按考核年度一次性兑现,任期激励收入可实行延期支付办法。方案提出,市属国企负责人一般 3 年一个任期。任期激励收入在任期考核后,原则上按 5:5的比例分2个年度兑现。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应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完成后,依据审计结果兑现。对任期内出现重大失误、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市属国企负责人承担的责任,追索扣回部分或全部已发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追索扣回办法适用于已离职或退休的市属国企负责人。

市属国企负责人薪酬信息将向社会披露方案提出,将建立健全薪酬信息公开制度。未上市企业的市属国企负责人薪酬信息,参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向社会披露。方案还提出,薪酬信息须通过其官方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披露。

此外,市属国企负责人如果兼职,不能领取报酬。存在违反规定自定薪酬、兼职取酬、享受福利性待遇等行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和经济处罚,并追回违规所得收入。因违纪违规受到处理的,将减发或者全部扣发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

在福利性待遇方面,方案提出,市属国企负责人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企业为市属国企负责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 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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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检察官工资改革:实行全国统一工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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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工资改革方案:实行全国统一工资制度不再与级别挂钩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9月15日上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我国改革发展的成功实践。改革和开放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改革必然要求开放,开放也必然要求改革。

要坚定不移实施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坚定不移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坚定不移引进外资和外来技术,坚定不移完善对外开放体制机制,以扩大开放促进深化改革,以深化改革促进扩大开放,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增添新活力、拓展新空间。

会议强调,开展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是促进法官、检察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重要举措。要实行全国统一的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在统一制度的前提下,体现职业特点,建立与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设置办法相衔接、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工资制度。要建立与工作职责、实绩和贡献紧密联系的工资分配机制,健全完善约束机制,鼓励办好案、多办案。要加大对一线办案人员的工资政策倾斜力度,鼓励优秀人员向一线办案岗位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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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国企改革指导意见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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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不断取得重大进展,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中涌现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拓国际市场、增强我国综合实力作出了重大贡献,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总体上是好的,广大职工付出了不懈努力,成就是突出的。但也要看到,国有企业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一些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尚未真正确立,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有待完善,国有资本运行效率需进一步提高;一些企业管理混乱,内部人控制、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突出,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还未完全解决;一些企业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不落实、作用被弱化。面向未来,国有企业面临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和转型升级的巨大挑战。在推动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和迈向中高端水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国有企业肩负着重大历史使命和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切实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新形势,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标准,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把握的根本要求。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积极促进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推动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律。国有企业改革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坚持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坚持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相结合,促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有企业,要成为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率。

——坚持增强活力和强化监管相结合。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把握的重要关系。增强活力是搞好国有企业的本质要求,加强监管是搞好国有企业的重要保障,要切实做到两者的有机统一。继续推进简政放权,依法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创造力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坚守的政治方向、政治原则。要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采用的科学方法。要正确处理推进改革和坚持法治的关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正确处理搞好顶层设计和尊重基层首创精神的关系,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分类推进,把握好改革的次序、节奏、力度,确保改革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更加符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更趋合理,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优秀企业家,培育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基本完成,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取得积极进展,法人治理结构更加健全,优胜劣汰、经营自主灵活、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机制更加完善。

——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更加成熟,相关法律法规更加健全,监管手段和方式不断优化,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提高,经营性国有资产实现集中统一监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全面落实。

——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显著提高,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不断优化、主导作用有效发挥,国有企业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保护资源环境、加快转型升级、履行社会责任中的引领和表率作用充分发挥。

——企业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工作体系更加完善,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更加巩固,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

二、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四)划分国有企业不同类别。根据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不同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发展需要,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通过界定功能、划分类别,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提高改革的针对性、监管的有效性、考核评价的科学性,推动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深入融合,促进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按照谁出资谁分类的原则,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制定所出资企业的功能界定和分类方案,报本级政府批准。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划分并动态调整本地区国有企业功能类别。

(五)推进商业类国有企业改革。商业类国有企业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优胜劣汰、有序进退。

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原则上都要实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或各类非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并着力推进整体上市。对这些国有企业,重点考核经营业绩指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市场竞争能力。

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对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促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对需要实行国有全资的企业,也要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实行股权多元化;对特殊业务和竞争性业务实行业务板块有效分离,独立运作、独立核算。对这些国有企业,在考核经营业绩指标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的同时,加强对服务国家战略、保障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运行、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以及完成特殊任务的考核。

(六)推进公益类国有企业改革。公益类国有企业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引入市场机制,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能力。这类企业可以采取国有独资形式,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还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对公益类国有企业,重点考核成本控制、产品服务质量、营运效率和保障能力,根据企业不同特点有区别地考核经营业绩指标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考核中要引入社会评价。

三、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七)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加大集团层面公司制改革力度,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创造条件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根据不同企业的功能定位,逐步调整国有股权比例,形成股权结构多元、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允许将部分国有资本转化为优先股,在少数特定领域探索建立国家特殊管理股制度。

(八)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重点是推进董事会建设,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规范董事长、总经理行权行为,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切实解决一些企业董事会形同虚设、“一把手”说了算的问题,实现规范的公司治理。要切实落实和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保障经理层经营自主权,法无授权任何政府部门和机构不得干预。加强董事会内部的制衡约束,国有独资、全资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应有职工代表,董事会外部董事应占多数,落实一人一票表决制度,董事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改进董事会和董事评价办法,强化对董事的考核评价和管理,对重大决策失误负有直接责任的要及时调整或解聘,并依法追究责任。进一步加强外部董事队伍建设,拓宽来源渠道。

(九)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产生、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不断创新有效实现形式。上级党组织和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广开推荐渠道,依规考察提名,严格履行选用程序。根据不同企业类别和层级,实行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等不同选人用人方式。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实行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畅通现有经营管理者与职业经理人身份转换通道,董事会按市场化方式选聘和管理职业经理人,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加快建立退出机制。推行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明确责任、权利、义务,严格任期管理和目标考核。

(十)实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企业内部的薪酬分配权是企业的法定权利,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定,完善既有激励又有约束、既讲效率又讲公平、既符合企业一般规律又体现国有企业特点的分配机制。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推进全员绩效考核,以业绩为导向,科学评价不同岗位员工的贡献,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切实做到收入能增能减和奖惩分明,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与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对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任命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合理确定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对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探索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健全与激励机制相对称的经济责任审计、信息披露、延期支付、追索扣回等约束机制。严格规范履职待遇、业务支出,严禁将公款用于个人支出。

(十一)深化企业内部用人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企业各类管理人员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制度,对特殊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委托人才中介机构推荐等方式,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建立分级分类的企业员工市场化公开招聘制度,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依法规范企业各类用工管理,建立健全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真正形成企业各类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的合理流动机制。

四、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十二)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准确把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定位,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的边界,建立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该管的要科学管理、决不缺位,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不该管的要依法放权、决不越位,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将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大力推进依法监管,着力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改变行政化管理方式,改进考核体系和办法,提高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

(十三)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探索有效的运营模式,通过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资本整合,推动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通过股权运作、价值管理、有序进退,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实现保值增值。科学界定国有资本所有权和经营权的边界,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依法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其他直接监管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并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履行出资人职责。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为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依法自主开展国有资本运作,对所出资企业行使股东职责,按照责权对应原则切实承担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开展政府直接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试点。

(十四)以管资本为主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增强国有经济整体功能和效率。紧紧围绕服务国家战略,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重点产业布局调整总体要求,优化国有资本重点投资方向和领域,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基础设施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中,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作用,清理退出一批、重组整合一批、创新发展一批国有企业。建立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充分发挥失业救济和再就业培训等的作用,解决好职工安置问题,切实保障退出企业依法实现关闭或破产,加快处置低效无效资产,淘汰落后产能。支持企业依法合规通过证券交易、产权交易等资本市场,以市场公允价格处置企业资产,实现国有资本形态转换,变现的国有资本用于更需要的领域和行业。推动国有企业加快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合理限定法人层级,有效压缩管理层级。发挥国有企业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制造强国战略中的骨干和表率作用,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重视培养科研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支持国有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鼓励国有企业之间以及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以资本为纽带,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加快培育一批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跨国公司。

(十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稳步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国有资本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具备条件的进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按照统一制度规范、统一工作体系的原则,抓紧制定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条例。建立覆盖全部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高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

五、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十六)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以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为目标,稳妥推动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对通过实行股份制、上市等途径已经实行混合所有制的国有企业,要着力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资本运行效率上下功夫;对于适宜继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成熟一个推进一个。改革要依法依规、严格程序、公开公正,切实保护混合所有制企业各类出资人的产权权益,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十七)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非国有资本投资主体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扩股以及企业经营管理。实行同股同权,切实维护各类股东合法权益。在石油、天然气、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2935.646, 10.78, 0.37%)等领域,向非国有资本推出符合产业政策、有利于转型升级的项目。依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相关安全审查规定,完善外资安全审查工作机制。开展多类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试点,逐步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十八)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资本运作平台作用,通过市场化方式,以公共服务、高新技术、生态环保、战略性产业为重点领域,对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的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投资。鼓励国有企业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重组等多种方式,与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资源整合。

(十九)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坚持试点先行,在取得经验基础上稳妥有序推进,通过实行员工持股建立激励约束长效机制。优先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型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支持对企业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等持股。员工持股主要采取增资扩股、出资新设等方式。完善相关政策,健全审核程序,规范操作流程,严格资产评估,建立健全股权流转和退出机制,确保员工持股公开透明,严禁暗箱操作,防止利益输送。

六、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十)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完善企业内部监督体系,明确监事会、审计、纪检监察、巡视以及法律、财务等部门的监督职责,完善监督制度,增强制度执行力。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建立审计部门向董事会负责的工作机制。落实企业内部监事会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进一步发挥企业总法律顾问在经营管理中的法律审核把关作用,推进企业依法经营、合规管理。集团公司要依法依规、尽职尽责加强对子企业的管理和监督。大力推进厂务公开,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加强企业职工民主监督。

(二十一)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外部监督机制。强化出资人监督,加快国有企业行为规范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加强对企业关键业务、改革重点领域、国有资本运营重要环节以及境外国有资产的监督,规范操作流程,强化专业检查,开展总会计师由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委派的试点。加强和改进外派监事会制度,明确职责定位,强化与有关专业监督机构的协作,加强当期和事中监督,强化监督成果运用,建立健全核查、移交和整改机制。健全国有资本审计监督体系和制度,实行企业国有资产审计监督全覆盖,建立对企业国有资本的经常性审计制度。加强纪检监察监督和巡视工作,强化对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使权力等的监督,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狠抓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整合出资人监管、外派监事会监督和审计、纪检监察、巡视等监督力量,建立监督工作会商机制,加强统筹,创新方式,共享资源,减少重复检查,提高监督效能。建立健全监督意见反馈整改机制,形成监督工作的闭环。

(二十二)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完善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设立统一的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依法依规、及时准确披露国有资本整体运营和监管、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以及管理架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建设阳光国企。认真处理人民群众关于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检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有效保障社会公众对企业国有资产运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十三)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和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倒查机制,建立和完善重大决策评估、决策事项履职记录、决策过错认定标准等配套制度,严厉查处侵吞、贪污、输送、挥霍国有资产和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问责机制,对企业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敷衍不追、隐匿不报、查处不力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失职渎职责任,视不同情形给予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二十四)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企业章程,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创新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途径和方式。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保证党组织工作机构健全、党务工作者队伍稳定、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经理层成员与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适度交叉任职;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分设,党组织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

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切实承担好、落实好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坚持从严治党、思想建党、制度治党,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聚精会神抓好党建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结合业务分工抓好党建工作。中央企业党组织书记同时担任企业其他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设立1名专职抓企业党建工作的副书记。加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强化国有企业基层党建工作的基础保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企业党组织对群众工作的领导,发挥好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作用,深入细致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把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作为国有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前提,根据不同类型混合所有制企业特点,科学确定党组织的设置方式、职责定位、管理模式。

(二十五)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企业改革发展需要,明确选人用人标准和程序,创新选人用人方式。强化党组织在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中的责任,支持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坚决防止和整治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尤其是主要领导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和综合考核评价,及时调整不胜任、不称职的领导人员,切实解决企业领导人员能上不能下的问题。以强化忠诚意识、拓展世界眼光、提高战略思维、增强创新精神、锻造优秀品行为重点,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家作用。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加快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集聚人才的体制机制。

(二十六)切实落实国有企业反腐倡廉“两个责任”。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纪检机构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强党性教育、法治教育、警示教育,引导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正确履职行权。建立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与企业考核等挂钩,实行“一案双查”。推动国有企业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巡视工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严格落实反“四风”规定,努力构筑企业领导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八、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环境条件

(二十七)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加强国有企业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工作,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审批、优化制度、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快建立稳定可靠、补偿合理、公开透明的企业公共服务支出补偿机制。完善和落实国有企业重组整合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土地变更登记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国有企业退出的相关政策,依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调整、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问题。

(二十八)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完善相关政策,建立政府和国有企业合理分担成本的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采取分离移交、重组改制、关闭撤销等方式,剥离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和所办医院、学校、社区等公共服务机构,继续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施社会化管理,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为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

(二十九)形成鼓励改革创新的氛围。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鼓励探索、实践、创新。全面准确评价国有企业,大力宣传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宣传改革的典型案例和经验,营造有利于国有企业改革的良好舆论环境。

(三十)加强对国有企业改革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统一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履行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领导责任。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强化督促落实,确保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金融、文化等国有企业的改革,中央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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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驾考制度改革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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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出台,对我国驾考制度进行全面改革。

截至今年11月底,我国持有驾照人已有3.2亿,位居世界第一,每年新增3000多万驾驶人,预计2020年将达到4.7亿。这其中,拿着驾照会开车的司机当然是大多数,可拿着驾照不会开车的司机也大有人在。另外,交警每年都会查获不少无照驾驶或拿着假驾照开车上路的“李鬼司机”,让大家对交通安全着实捏着一把汗。

驾驶人是道路安全最重要的因素,考试培训水平将直接决定道路交通安全水平,驾考改革涉及亿万群众切身利益。所以,不管你是“老司机”还是“准司机”,都得好好看看驾照考试将发生的以下七大变化。

1、驾照可“自学”,驾校丢掉“铁饭碗”

《意见》提出“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一句话就砸了驾校们的“铁饭碗”。具体来说,就是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

自学驾驶所用自备车辆,不得用于经营性的驾驶学习活动。自学人员上道路学习驾驶前应到公安机关免费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和学习驾驶证明。

公安部交管局负责人介绍,将先期选择一些交通环境较好、管理水平高的地市开展试点。自学直考车型仅限于小型汽车,车辆必须加装辅助制动等安全装置。随车指导人员必须具备一定年限的安全守法驾驶经历。练车过程中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学车人员、指导人员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驾校计时收费,考试网上报名

改变驾驶培训机构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的模式,推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服务措施。实行学员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选择缴费方式。试点学员分科目、跨驾驶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同时,驾照考试实行自主报考。建立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方式,考生完成培训后可按规定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改变完全由驾驶培训机构包办报考的做法,保障考生选择权。考生可分科目或一次性全部缴纳考试费。

3、“科目二”“科目三”一天考完

为减少考生往返次数,《意见》提出逐步推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考生要求当天参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的,应当予以安排。所有科目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后,应当在当日向考生发放机动车驾驶证。

担心环境不熟影响考试发挥?驾考将实行考场开放。公布场地设施布局、考试流程和路线,允许考生考前免费进入考场熟悉环境。

4、三年内出严重事故,倒查考试发证过程

凡是驾驶人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主要以上责任的,倒查考试发证过程,发现考试员有参与伪造考试成绩、降低考试标准等违规问题的,取消其考试员资格,终身不得参与驾驶考试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意见还提出,依法依规查处收受或索取考生财物的违法行为。

5、驾照可异地申领和审验

放开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异地申领限制,考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学习培训、报名考试、领取驾驶证,满足流动人口申领驾驶证需求。允许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领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

6、重新申领驾照可直接考试

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的人员,年龄、身体条件等符合重新申领驾驶证法定条件的,可以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后予以核发驾驶证,但驾驶证被吊销或被撤销的除外。

7、简化小型车驾照体检

建立驾驶人分类体检制度,根据准驾车型设定不同的体检标准,提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要求,简化、优化小型汽车驾驶人身体检查项目和方法。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驾驶人体检工作。同时,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的起始年龄将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

2018年全面完成驾考改革

关于《意见》贯彻落实的时间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全力做好组织实施推动工作,确保改革落地生根。一是完善配套制度。细化改革措施,明确职责任务。二是稳步推进改革。

2016年上半年,启动重大事项改革试点;2017年,总结试点经验,深入推进;2018年,全面完成改革任务。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准确解读重点内容,及时回应关切,广泛听取意见,不断完善制度措施,为改革实施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自学直考更容易更便宜?不见得!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以及广州市交管部门获悉,目前关于“自学直考”的具体细则仍未出台。而从深圳等已经开始试行“自学直考”的城市来看,“自学成才”并不简单,甚至费用可能比驾校学车更高。

考试通过率并不高

今后考驾照可以“自学直考”,是不是意味着可以不用看驾校脸色,跳过驾培“自学成才”了?有不少正在考证路上“艰难跋涉”的市民对此表示支持。并且认为,未来“互联网私人驾考教练”行业将兴起,通过APP轻松预约“小鲜肉”陪练不是梦。

目前,全国实施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的试点有10省市,其中广东省只有深圳市是试点。据了解,深圳市公安局交警局于2012年12月就在全省率先推出散学(即自学)申领驾驶证网上报名预约系统,虽然每个月都有市民报名,但考试通过率并不高。

深圳市车管所考试科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并不鼓励市民通过散学的方式参加驾照考试,毕竟没有经过系统交通安全文明知识培训,容易存在安全隐患。而散学者的合格率也低于正规驾校培训的学员。

“马路杀手”更多?

针对“自学直考”新政,有不少准备考驾照的市民表示期待,甚至有人开始对报名驾校持观望态度。市民陈女士告诉新快报记者,自己已经40多岁,很担心学车能力不足,难以考到驾照且花费太高,“现在驾校报名动辄七八千元,再加上几次补考费,考个驾照得备好一万块钱,负担太重了”。而今后允许“自学”,自己就找熟人朋友陪练,能省下一大笔开支。但“自学”真的便宜吗?

据驾校行业人士透露,多数自学者找私人教练学车是按次收费,但学习方式很可能难以通过严格的“电子考”,一旦考不过还要继续花钱练车,再加上补考费,总成本加起来可能比报考驾校还要贵。

也有市民担忧政策难以落地。光是《意见》中规定的自学用车“要加装安全辅助装置”一条就让人心里打鼓。市民刘先生目前正在考科目二,已经两次未通过,“如果要找有车的亲戚朋友来陪练,难道还要对方把私家车进行改装?怎么改装才算合格呢?太麻烦了”。

此外,还有市民担忧自学过程难监管,会产生更多交通安全隐患。市民王先生表示,如果考试者嫌麻烦不想改装车,也不找符合新政规定的指导人员陪练,而且去一些偏僻路段练车,谁能知道?“如果最终还侥幸考到了驾驶证,那不就成了“马路杀手”,谁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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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国企改革指导意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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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七大领域,向非国有资本推出项目;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创造条件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

9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改革意见》)。这是新时期指导和推进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从总体要求到分类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国资管理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方面提出了国企改革目标和举措。

《改革意见》提出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创造条件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同时,在分类监管、股权多元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国企重组整合等方面有不少亮点。

“本轮改革的一大优势在于,资本市场和金融工具比以往更完善,为推动国有资产证券化创造了条件。”民生证券研究院高级宏观研究员朱振鑫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有资产证券化一方面可以解决谁来盘活国有资产的问题,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公开市场的竞价和监督促进政企分离,有效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对于证券化程度不同的国有企业,可采取如整体上市、借壳上市、反向收购母公司等不同模式提高证券化率。

着力推进整体上市

在目标上,《改革意见》提出,到2020年,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更加符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更趋合理的国有骨干企业,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陈少强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改革意见》锁定的国有企业改革主要目标都是定性的,没有定量指标。鉴于我国规模庞大的国有资产规模,国有企业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要统一部署。

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搞拉郎配

对于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改革意见》要求对于适宜继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成熟一个推进一个。

“这些都是为了突出改革质量,防止一些地方和部门为改革而改革,防止改革结果与改革目标背道而驰。”陈少强表示。

在推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层面,《改革意见》明确鼓励非国有资本投资主体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扩股以及企业经营管理。在石油、天然气、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七大领域,向非国有资本推出符合产业政策、有利于转型升级的项目。

“混合所有制改革,在中央层面上关注纵向产业链混改,比如中石化销售环节的混改,地方国企层面则关注发达地区混改,PPP作为一种特殊的混合所有制形式,在能源、通信、电力领域有较大应用空间。”朱振鑫分析说。

在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领域,陈少强表示,对于混合所有制企业,《改革意见》鼓励通过增资扩股、出资新设等方式,优先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型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支持对企业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者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人员等持股,对科技类国有企业来说无疑是重大利好。

国有资产将形成三层管理体制

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层面,《改革意见》提出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探索有效的运营模式,通过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资本整合,推动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通过股权运作、价值管理、有序进退,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实现保值增值。

朱振鑫表示:“现行国资管理体制由国资委主导,包括‘管资产、管人、管事’,国资委身兼‘裁判员’与‘教练员’双重身份。未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方向是参照国内的‘汇金模式’与国外的‘淡马锡’模式,形成独立的裁判员和教练员,推动政府职能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建立国资委—国有资本运营和投资公司—经营性国企的三层管理体制。”

此外,《改革意见》支持企业依法合规通过证券交易产权交易等资本市场,以市场公允价格处置企业资产,实现国有资本形态转换,变现的国有资本用于更需要的领域和行业。同时,将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按照统一制度规范、统一工作体系的原则,抓紧制定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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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国企改革:方案最快于上半年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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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年底召开的国资委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上,国资委主任张毅表示,要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2015年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在更加重要位置。

随着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成立,国企改革中央层面已经基本确立各部委的职能和分工,包括国资委、发改委、财政部和人社部等部委都在积极推进和制定相应的改革方案,预计最快于2015年上半年出台

针对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李毅中表示,发展混合所有制牵一发而动全身,着力点在政府和部门,重在推进配套改革和搞好法治保障。

李毅中说,有些民营企业反映,发展混合所有制门槛多,特别是垄断行业准入受到限制,产权保护法律法规没有跟上。他们担心混合以后或者被挤出,或者被吃掉,许多民营企业家仍然在等待观望。

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政府参事刘昕建议,要注重培育企业的产业核心能力,提高关键核心技术和整体装备制造水平,集聚强大的自我发展能力,通过自主创新拥有自己的核心技术、专利技术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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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国企改革方案呼之欲出民众将享更多国企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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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要紧扣提高活力和竞争力深化改革,在看准的领域抓紧‘破题’,努力走在创新发展、升级发展的前列。”李克强在上述座谈会上的这句表态,在外界看来释放出今年国企改革将提速的信号。

去年以来,国资委在中央企业启动“四项改革”试点,同时,地方版的国企改革也不断推进,据中新网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至少已有上海、甘肃、山东、江苏、云南、湖南、重庆、天津、四川、湖北、江西、山西、青海、北京、广东、青海、河南、辽宁、广西、宁夏、黑龙江等20多个省份明确出台了国资国企改革方案,推进混合所有制、提高国企红利上缴比例成为各地方案的标配。

但是,“国家版”的国企改革总体方案尚未出台。市场普遍预计,国企改革将在今年两会上被重点着墨,且总体方案有望在两会后出台。

可以预期,随着顶层设计完成,2015年国企改革将进入关键的实施年。随着更多民资的进入,以及更多国企红利用于民生支出,民营企业、普通民众将享受到更多国企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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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社会保障改革与制度建设全面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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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2014年国务院制定并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主要标志,由民政部主导,以最低生活保障与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受灾人员救助以及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为主体,以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综合型社会救助制度基本形成。2015年国务院又决定全面建立临时性的急难救助,使综合型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健全。因此,“十二五”是中国新型社会救助制度得到全面发展并走向制度基本定型的关键时期。

2. 以2012年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和2015年国务院发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为主要标志,普遍性养老金制度得以确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三大制度能够覆盖所有适龄人口,中国在“十二五”期间全面进入了老年人可以人人享有养老金的时代。

3. 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全民和2015年全面推进大病医疗保险为主要标志,全民医保体系基本建成。这为全民从根本上解除疾病后顾之忧并向健康中国迈进提供了稳定可靠的制度保障。

4. 以2013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201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2014年民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等为主要标志,各项社会福利事业在稳步发展,也为“十三五”期间全面推进以老年人、儿童、残疾人为主要对象的社会福利事业的全面发展奠定了相应的基础。

5. 以2013年财政部等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和2014年国务院先后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为主要标志,表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制度框架轮廓已经清晰,上述重大政策为各项补充保障的发展发出了十分明确的政策信号。

此外,国务院还于2015年8月17日发布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这意味着养老保险基金长期贬值的困局将得以解脱,基金保值增值的目标可以通过更加宽松的投资方式与投资渠道得到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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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推进军官士兵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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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强调,要着眼于开发管理用好军事人力资源,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生动局面。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完善人力资源分类,整合人力资源管理职能,加强军事人力资源集中统一管理,努力使军事人力资源能够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战斗力。深化军队院校改革,健全三位一体的新型军事人才培养体系。推进军官士兵、文职人员等制度改革,深化军人医疗、保险、住房保障、工资福利等制度改革,完善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制度和后勤政策制度,建立体现军事职业特点、增强军人职业荣誉感自豪感的政策制度体系,以更好凝聚军心、稳定部队、鼓舞士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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