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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科普摄影大赛(最新20篇)

如果要以蝴蝶为话题来写作的话,你会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的蝴蝶作文,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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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江北·新区崛起”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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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5年6月27日国务院批准设立以来,南京江北新区各项扶持政策陆续出台、高端产业项目接踵而至、优质民生配套纷纷落地,新区以日新月异的发展速度刷新着人们的印象

为迎接新区成立两周年,现举办“印象江北·新区崛起摄影大赛。通过专业摄影师和摄影爱好者的广泛参与,遴选出一批具有视觉感染力的摄影佳作,以展示新区优越的自然人文资源,纪录新区开发建设的历史进程。

一、主办单位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南京报业传媒集团

二、承办单位

南京市摄影家协会、《金陵瞭望》杂志社(南京紫风文化传播公司)

三、征集主题

大赛主题为——印象江北·新区崛起。“印象”是通过镜头实录加深人们对新区的直观印象,进一步塑造新区形象;“崛起”意味着新区已逐渐崛起于南京长江之北,未来必将崛起于国家级新区之林。“印象江北·新区崛起”,既是动员参赛者从自身独特的视角记录下新区成长的美丽瞬间,也是向外界宣示新区对“最近的未来”的信心与期待。

四、征集时间

2017年4月14日-5月26日

五、征集细则

1.拍摄日期:比赛作品征集时间范围内。

2.拍摄区域:江北新区范围内(浦口区、六合区、栖霞区八卦洲街道)。

3.拍摄内容:新区内的自然风貌、人文景观、产业发展、人物风采、城市建设管理、民生社会事业等主题。

4.作品形式:只接受电子数据照片,长边不低于1024,JPG格式。图片彩色黑白不限,风格不限。组照限4—8张,须拼接成一幅作品。作品入选后需要调取原图和大图,参赛者须保留原始拍摄数据备查。每件作品文件名顺序为“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

5.参赛作品包括相机、手机和航拍图片,谢绝电脑创意作品。

6.参评者所提交的照片不得嵌入任何标记、边框、文字等。含有暴力、色情、宗教禁忌等法律、宗教所不允许的内容的作品,不予参评。

7.参评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投稿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8.本次大展评委会对来稿进行初评、终评后,产生拟入选作品。拟入选作品将在指定互联网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评委会有权结合公众反馈对拟入选作品的艺术性、合规性进行重新审视,并予相应调整。

9. 对于拟入选的作品,参评者须在拟入选名单公布后7日内提交原始数字影像供组委会审查,未提交或未通过审查的,取消其资格。

10.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对于入选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并不再支付报酬。

11.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承办单位。凡参评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12.参评者将作品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到大赛专用邮箱:jbxqsyds@163.com,联系人:纪虹竹,电话:15996474352。邮件须以“江北新区摄影大赛+作者姓名+联系电话”为标题,邮件正文内请完整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作品名称、创作时间和作品简介等相关内容。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奖项设置如下:

金奖2名,奖5000元;

银奖4名,各奖2000元;

铜奖10名,各奖800元;

优秀奖70名,各奖200元。

以上获奖者同时颁发获奖证书。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

南京报业传媒集团

南京市摄影家协会

《金陵瞭望》杂志社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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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关于“圆梦高架幸福盐城”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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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内环高架快速路网工程是市委、市政府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改善市民出行条件的重大民生工程,由“一环五射”组成(其中“一环四射”为全程高架):“一环”由范公路南段(青年路至南环路段)、南环路西段(范公路至西环路段)、西环路南段(南环路至青年路段)、青年路西段(西环路至范公路段)构成;“五射”由范公路北段、南环路东段(范公路至开发区互通)、西环路南延(南环路至盐城南互通)、青年路西延(至204国道后向南接盐城西互通)、西环路北延(至蟒蛇河大桥南)组成。工程总长54.6公里,总投资86.5亿元。

目前,先期实施的范公路北段(青年路至盐城北互通)主线即将建成通车,全程高架的“一环四射”施工正在火热进行,计划于2016年底建成通车。工程全部建成后,将形成市区交通主骨架、大走廊,有力推动沿线区域经济发展,方便市民快速出行。届时,由老城区、城南新区内任意一点出发,15分钟内基本可以进入市区高速公路环线。内环高架的建成,也将实现盐城现代都市梦,开启幸福盐城的历史新纪元。

为宣传内环高架建设成果,展示工程建设者形象,体现“汇聚正能量、共圆中国梦”的时代精神,盐城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盐城市内环高架快速路网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联合举办“圆梦高架幸福盐城”摄影大赛,欢迎市内外摄影家、业余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一、作品内容

参赛作品要求紧扣“梦圆高架幸福盐城”这个主题,聚焦工程建设、工程实体、科技创新、绿色施工、建成通车等现场;追踪奋战在工程一线上的工人、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繁忙的工作场景,拍摄相关部门单位、社会各界人士和普通市民对内环高架快速路网建设的关心、支持和配合。

二、作品征集

盐城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盐城市内环高架快速路网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联合征集,市摄影家协会具体承办、统一收稿。盐城市摄影家协会适时组织摄影采风团,赴工程现场拍摄创作;广大摄影家、业余爱好者也可根据本次摄影大赛主题要求,自行在生活和工作中拍摄相关作品。

为鼓励更多的普通市民、手机摄影爱好者参与此次影赛,大赛特将相机摄影、手机摄影分组征集,分设奖项。

三、参赛须知

1、参赛作品要求真实纪录,作品题材、体裁和风格不限,送稿数量每位作者限送10幅以内。

2、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为电子版数字文件,jpg格式;单幅作品原始文件不小于3mb,长边不小于3600像素;照片文件名格式为“《作品标题》(单幅或组照)-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单位-作品说明(40字以内)”。

3、拍摄器材不限,相机和手机所摄作品均可参赛。作品后期处理不得改变画面的原始元素,仅可对画幅适当剪裁,对色阶、锐度、色饱和度作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删除等技术处理。

4、参赛作品若涉及肖像权等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5、联系方式:作品投寄邮箱:*******@qq.com。联系人:盐城市摄影家协会,王拥军,电话*******;盐城市内环高架快速路网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顾枫,电话*******。对所有参赛作品,主承办单位将择优推荐在媒体(包括移动网络新媒体)刊发,已刊发作品优先评奖。媒体刊发作品,稿酬由新闻单位按相关标准支付,主承办单位不另付稿酬。

对所有获奖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将其用于与内环高架快速路网工程有关的活动宣传、主题画册、展览以及公益宣传,并不再另付稿酬。

6、征稿和评奖时间:2015年8月开始征稿,2016年12月31日截止;2017年1月15日前,由大赛主办单位聘请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评委会评奖;2017年春节前颁奖。同一作者在同一组中,铜奖以上不重复获奖;同一作者在不同组中,银奖以上不重复获奖。

7、所有投稿作者视同已经理解并承诺遵守以上须知。

四、奖项设置

相机组

金奖:2名,奖金各3000元;

银奖:6名,奖金各2000元;

铜奖:10名,奖金各1000元;

佳作奖:20名,奖金各500元;

入选奖:30名,奖金各200元。

手机组

金奖:1名,奖金3000元;

银奖:3名,奖金各2000元;

铜奖:5名,奖金各1000元;

佳作奖:10名,奖金各500元;

入选奖:20名,奖金各200元。

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证书。作品获佳作奖以上奖项者,可优先吸收为盐城市摄影家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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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身边正能量”手机摄影大赛征集启事

全文共 11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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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幅好的摄影作品,能用鲜明的艺术特色表达深刻的时代内涵,在实现中国梦的过程中汇聚强大的正能量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形成有利于培养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活情景和社会氛围,光明日报社决定举办“身边正能量”手机摄影大赛,充分运用新媒体汇聚广大手机摄影爱好者,用“微作品”讲“大道理”、用“小行动”传播“大价值”,“使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无时不有”。

一、大赛主题

身边正能量

二、征集时间

2015年7月8日—12月31日

三、征集要求

1. 征集内容

围绕日常工作、生活场景,抓拍“真”“善”“美”,定格身边的感动,传递积极向上的社会正能量。

2.征集对象

本次活动面向国内所有手机摄影爱好者,欢迎港澳台作者参赛,题材限大陆生活。

3.具体要求

①参赛作品须为近期用手机拍摄、未发表的原创作品;不接受数码相机拍摄和胶片相机扫描件以及纸质作品投稿。

②参赛作品应为手机一次性拍成的原始照片,仅可在手机上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裁剪、像素压缩等简单处理,不接受全景、拼接作品,禁止用电脑软件深度加工制作。

③参赛作品大小以不超过3M为宜,使用外接镜头等手机附件请在作品介绍中注明。

④参赛作品最好附有作品介绍,字数限100字以内。

⑤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四、征集方式

光明日报微信公众号“阅读公社”为本次活动发布平台。已“关注”“阅读公社”的参赛者,进入公众号,再点击下方“‘身边正能量’手机摄影大赛”直接参赛。未“关注”“阅读公社”的参赛者,先点击“关注”“阅读公社”,再通过自动弹出的“‘身边正能量’手机摄影大赛”页面参赛。

建议最好在wifi环境下参赛。

五、评选方式

大赛采取公众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公众投票以月为单位,分6个阶段,每月底投稿截止后,投票将顺延一周。7月投票前100名的作品、8-12月投票前200名的作品,加上组委会推荐的优秀参赛作品,形成入围名单,进行最终评奖。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10名,奖品为10000元现金,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等奖30名,奖品为2000元现金,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等奖100名,奖品为电子终端产品,并颁发荣誉证书;

入围奖1000个,奖励100元手机充值话费或赠送2016年杂志(从光明日报所属《书摘》《博览群书》《新天地》中任选其一)。

《光明日报》将择优刊发大赛作品。

七、支持单位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身边正能量”手机摄影大赛评委会

评委会由组委会负责人、摄影专家、道德模范、文化名家、媒体代表、高校学者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

联系电话:(光明日报摄美部)010-67078595 67078482

(光明日报直工部)010-67078770 67078443

官方微信:阅读公社(yuedugongs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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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走进乡村看美丽”摄影、绘画大赛活动征稿启事

全文共 1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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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格乡村美景,留住难忘乡愁!

近年来,石家庄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按照环境美、产业美、精神美、生态美的要求,相继建成了一大批环境整洁、设施配套各具特色、记得住乡愁的新农村。为了进一步宣传我市在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通过摄影镜头和手中画笔,反映广大农村的新变化,展示农民群众的精神风貌,石家庄市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石家庄日报社(传媒集团)联合举办“走进乡村看美丽”摄影绘画大赛,欢迎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和画家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

石家庄市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

石家庄日报社(传媒集团)

征集主题:

以环境美、产业美、精神美、生态美为主线,围绕生态环境、城乡新貌、设施农业、山村民居,以及民俗风情、农家生活、乡村旅游、农业生产等方面反映我市美丽乡村建设风貌的摄影及绘画作品。

活动时间:

2016年10月20日-11月30日

奖项设置:

大赛设专业组和业余组,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其中专业组还特设了绘画奖项,届时主办方将组织摄影家、画家深入乡村采风创作,多角度展现美丽乡村创建中呈现出的新风貌。

专业组摄影、绘画作品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摄影1名、绘画1名)奖金3000元

二等奖5名(摄影3名、绘画2名)奖金2000元

三等奖10名(摄影7名、绘画3名)奖金1000元

业余组摄影作品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奖金1000元

二等奖5名奖金500元

三等奖10名奖金200元

优秀奖30名奖金100元

作品要求:

1、摄影作品

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不超过4幅)不限;参赛作品文件数据要求发送jpg格式原片,每幅照片不低于3m;可进行格式转换、色彩微调以及画面剪裁等忠实原意的技术处理,但不可修改照片内容,不得采用合成手法改变作品原貌。

2、美术作品

画种不限。国画4尺整张以内;油画、版画不超过1.2m×1.2m。谢绝临摹作品。

投稿须知:

1、摄影作品的命名规则:(单幅)作者-标题-单-手机号.jpg;(组照)作者-标题-组x(序号)-手机号.jpg;

2、投递摄影作品一并提供投稿清单:作者姓名、性别、联系电话、作品数量等,参赛作品需按规则命名,并注明拍摄时间、地点等;

3、摄影参赛作品上传至指定邮箱:shiribao@163.com。具体要求:首先将所有照片按要求命名后存入一个文件夹中,并附txt格式的投稿清单文本文件,将文件夹压缩为一个zip格式的压缩包,重命名为作者姓名加手机号码,例如,张三13603xxx888.zip。对未按要求上传照片的,不予评审。

4、专业组所有作品须直接交至组委会(中山东路313号石家庄日报社902室)。

注意事项:

1、参赛者须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并获得参赛照片中所包含人物的肖像权使用许可和其它必要的许可,同时须保证参赛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等其他合法权益,否则由参赛者承担所有责任。

2、摄影作品获奖后,举办方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用于影像鉴定及举办展览和画册制作。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原始数字文件和调整后的数字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向举办方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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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茅山杯”镇江旅游摄影大赛活动征稿启事

全文共 10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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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宣传和推广镇江旅游,展示镇江风光之美、人文之美、民俗之美,提升镇江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决定举办“茅山杯”镇江旅游摄影大赛活动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镇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江苏省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句容市茅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镇江市摄影家协会

二、征稿内容

凡是拍摄反映镇江市(含辖市区)的自然风光、人文风情、旅游景区(点)、历史遗迹、乡村旅游、都市娱乐、旅游节庆、特色餐饮、城市建设、生态环境、航空体育旅游季等旅游元素摄影作品均可参赛。

三、征稿对象

海内外摄影家、社会各界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参赛,地区不限。

四、征稿时间

2016年9月6日至2016年10月20日止。

五、奖项设置

摄影大赛奖项分别设立如下:

一等奖1名,奖金8000元人民币;二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人民币;三等奖10名,奖金各2000元人民币;优秀奖30名,价值各300元奖品;入选作品60名;

获奖者个人按规定缴纳所得税;凡获奖、入选作品均可作为加入江苏省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

六、作品要求

1、作品要求不改变原始影像,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增减、移动、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含多次曝光)。

2、每位作者投稿作品单幅、组照(4-8幅)数量不限,不收纸质作品,以电子文件投稿,jpeg格式,每幅作品文件长边1024像素,须保留图片exif原始信息。每幅参赛图片必须按照要求重新命名格式为:“姓名+联系方式(手机)+作品标题”,否则视为无效投稿;用网名、笔名投稿无效;同一作者不能易名多次投稿,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3、获奖、入选作品,由主办方通知作者本人并向其调取作品大文件,如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作品大文件发至指定邮箱,视为自动放弃获奖、入选资格。

4、主办、协办方对入选、获奖作品享有展出、出版、旅游宣传推广与营销活动使用的权利,不再另付稿酬。作者则享有作品的署名权和著作权。

5、参赛作品如涉及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七、投稿方法

指定邮箱:zjlysyds@163.com

联系人:王瑞稼;联系电话:0511-*******

八、评选和结果公布

1、2016年10月下旬专家评审

2、评选结果在镇江旅游委官网、省摄影家协会网上进行公示;今年11月上旬镇江旅游委官网、省摄影家协会网、江苏摄影通讯、扬子晚报等媒体公布获奖、入选名单。

3、颁奖地点与颁奖办法另行通知。

“茅山杯”镇江旅游摄影大赛活动组委会

2016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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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海南·东方首届“东方美·花梨情”全国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2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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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地处海南省西南部,与越南隔海相望,市域面积2256平方公里,人口44万,主要民族有汉、黎、苗等。东方历史悠久,积淀了丰富的感恩文化和黄梨文化公,拥有128.4Km的美丽金色海岸和边贸政策的八所港,素有“感恩源地、花梨之乡”、“热带瓜果之乡”、“阳光之乡”、“好客之乡”等美誉。东方市城区八所是海南省三个滨海城市之一。

东方生态资源优良、民俗文化丰富、阳光充足、气候宜人,终年无严寒酷暑、无雾霾冰霜,是养生度假的首选之地。拥有康熙年间海南八大景区之一鱼鳞洲、全国美丽的夕阳海岸金月湾、珍稀的红树林景观四必湾、全国最美丽的入海口昌化江三角洲、亚洲第一长土坝大广坝水库、海南最美丽的河谷昌化江热带河谷、海南第一仙山俄贤岭、世界最珍贵的鹿种大田坡鹿、海南最后一个黎族古村落白查船型屋等等。目前,东方人民正充分利用市域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气候优势,秉承“感恩福地·花梨之乡”的城市文化品牌,大力发展海洋产业、旅游产业、热带农产品产业,凝心聚智,努力把东方建设成为镶嵌在海南西岸的一颗璀璨明珠。

为使摄影专家、摄影爱好者更好地从现实和艺术的视角发现、捕捉东方之美,宽角度、多渠道、深层次地宣传东方,彰显“感恩福地·花梨之乡”的独特魅力。值此第三届黄花梨文化艺术节暨黎苗传统“三月三”节庆之际,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政府与中国摄影报社决定联合举办海南?东方首届“东方美·花梨情”全国摄影大展,热诚欢迎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

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东方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海南东方黄花梨发展基金会

支持单位:东方滨海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中国摄影报城市摄影联盟

海南省民俗摄影协会

东方市摄影家协会

官方网站:全摄影网

合作媒体:人民网、中新网、腾讯网、新华网、新浪网、央广网、国际在线、色影无忌、中国互联网电视等。

征集主题:

本次活动以“东方美·花梨情”为主题,全面征集反映以海南省东方市境内自然风光、人文史迹、民俗风情、产业发展、天象景观、凡人善举、城市风貌、现代时尚以及百姓生产、生活情境等为内容的摄影作品,力求主题形象生动活泼,摄影画面美观大方,视觉冲击力强。

征集时间:

2015年4月20日至12月1日止(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选作品数量及稿酬设置:

特级收藏作品1幅 稿酬人民币3万元;

一级收藏作品2幅 稿酬人民币各2万元;

二级收藏作品3幅 稿酬人民币各1万元;

三级收藏作品100幅 稿酬人民币各800元;

获二级收藏以上荣誉的投稿者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入会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东方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负责向入展作者给付,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彩色、黑白不限。谢绝组照。

3.作品必须取材于东方市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查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

6.中国摄影报、全摄影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7.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8.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9.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10.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1.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2.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其中:3位评委进行初评,5位评委进行终评。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作者可在全摄影网(http:/www.cppfoto.com/)中国摄影报摄影比赛专区“海南东方全国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投稿:

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寄至: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海南东方全国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夏雨欣(010)65251661

光盘包装盒上注明大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3.网络、光盘投稿不得重复。

海南·东方首届“东方美 花梨情”全国摄影大展作品表(可复制)

作品标题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作者姓名(实名)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拍摄景点推介和优惠事项:

凡赴海南省东方市采风的摄影人均可到东方市滨海北路18号海东方接待处领取参展活动证明及东方市相关资料。凭参展证明可免费进入东方市各景区。

咨询及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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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宜居之城—昌吉”摄影大赛5000元有奖征稿启事

全文共 18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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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昌吉市着力打造文化名城。特别是以宁边粮仓为代表的“丝绸之路”文化、以“观音故里”为代表的旅游文化、以恐龙化石为代表的史前文化、以回民风情为代表的饮食文化和回族花儿为代表的艺术文化等映衬出昌吉市悠久的历史和厚重的文化底蕴。昌吉还具有独特魅力的自然旅游资源,有天山南部的索尔巴斯陶高山草原、霍斯布拉克牧场、雄浑瑰丽的丹霞地貌、魔界般的努尔加大峡谷,中部农家乐民俗风情园和北部胡杨、大漠探险为代表的旅游景区,以近郊乡村度假旅游基地为龙头的杜氏旅游。

昌吉市是适合居住生活、休闲度假、观光旅游的生态城市,也是适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环保新城,还是“美食文化之都、宜居创业之城”。

大赛主题

以“宜居之城—昌吉”为主题,通过镜头记录并见证昌吉市建设发展成果,反映昌吉老绩业,新发展。反映昌吉周边自然景观、乡村美景和独特的风土人情,宣传“美丽昌吉”。

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共昌吉市委员会

昌吉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昌吉市委宣传部

昌吉市旅游局

新疆狐狸视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新疆商业艺术摄影学会

乌鲁木齐市摄影家协会

昌吉州摄影家协会

昌吉州老干部摄影家协会

昌吉市旅游协会

活动时间

2015年3月30日(大赛征稿)

2015年7月16日(大赛截稿)

2015年8月16日(大赛展览)

征稿范围及征稿类别

1、征稿范围:本次大赛面向全疆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征稿。

2、自然风光类:以昌吉市境内自然环境、乡村旅游风光、景区、景点,设施农业、畜牧养殖业等为题材,具有一定艺术水准。

3、记录类:征集反映昌吉市城市建设、工农鱼牧业、民俗风情、援疆工作风采、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变化等方面的摄影作品。

4、创意类:含昌吉市的地标性元素,创意出和谐、爱心、名族团结等正能量的公益作品。

征集作品数量及稿酬

风光类:

金奖1名,奖金5000元

银奖2名,奖金各3000元

铜奖3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30名,奖金各100元。

记录类:

金奖1名,奖金5000元

银奖2名,奖金各3000元

铜奖3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30名,奖金各100元。

创意类:

金奖1名,奖金5000元

银奖1名,奖金各3000元

铜奖2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10名,奖金各100元。

同一作者获优秀作品数量不限。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

作品要求

1、胶片和数字作品均可参赛,请保留原始正片、负片或数字作品原始文件,以便获奖作品可以印刷发表。

2、数字相机拍摄的作品每幅照片长边要求在1600-3000像素,分辨率为300dpi、作品大小在3-5M之内(胶片作品须电子扫描)。

3、记录类作品不得通过电脑更改原始影像(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4、参赛作品可以是单幅也可以是组照。组照作品不得超过8张。

5、作品要求绝对原创,发现抄袭或者网上载录的取消比赛资格。

6、每幅(组)作品只能署名一位作者,要求实名制。

7、参赛作品须保留照片EXIF(拍摄参数)信息作为评选获奖作品的参考信息。

投稿和评审

本次大赛全部采取网络电子投稿方法。每位作者需将作品集中至文件夹压缩后投稿。每幅作品电子名需统一更改为:投稿类别-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例如:自然风光类-牧归-范伟-138××××××××),每幅作品附拍摄地点和内容简介,否则拒收稿件。每位作者限总投稿数为20幅以内(组照按一幅作品计算),多投无效。

作品评选:由新疆摄影专家组进行评选。

作品发送电子邮件到:cjsy000@163.com

相关说明

1、主办方有权根据参展作品的数量和质量,适当调节奖项设置。

2、图片需为距投稿之日二年以内拍摄的作品。

3、本次大赛所有参赛作品均不收纸制样片,不退稿。

4、如发生参展作品的肖像权、著作权、名誉权等问题,均由作者本人承担。

5、本次大赛主办方有对入选作品用于举办展览、出版宣传画册和其他宣传品的使用权。(不再另付稿酬)。

6、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作品,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摄影展

1、摄影展时间:2015年8月

2、摄影展地点:在州市游客集散中心(拟定)举行新疆“宜居之城---昌吉”摄影展,具体地址:昌吉市回民小吃街南侧。

3、影赛专刊:集结印刷成精美画册、图文并茂。

4、网络影展:新疆新丝路网、亚心网、天山网、红山网、昌吉市之窗等。

5、微信公众平台:新疆旅游集散、昌吉州旅游、环游天山、昌吉市零距离、昌吉旅游、绿色昌吉、都市消费晨报等。

6、电视媒体:新疆电视台、昌吉州、市电视台。

7、对外交流展(外地州或外县市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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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第二届乐和乐都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0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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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爱好者们注意了,今年第二届乐和乐都摄影大赛又启动了,现金、年卡等你拿!由重庆晨报、重庆乐和乐都旅游有限公司、重庆永川区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的“发现乐和乐都之美”第二届摄影大赛,将于2017年4月22日启动,本次摄影大赛最高可获5000元现金和乐和乐都家庭年卡。现面向全社会发出征稿启事,诚挚邀请各位摄影大师摄友们用你们的相机、手机发现乐和乐都之美,定格乐和乐都美丽瞬间。

本次大赛特设置以下奖项:

一等奖2名(动物组和人文景观组各1名),奖励现金5000元和乐和乐都家庭年卡1张;

二等奖6名(动物组和人文景观组各3名),奖励现金2000元和乐和乐都双人行年卡1张;

三等奖10名(动物组5名、人文景观组5名),奖励现金1000元和乐和乐都成人年卡1张;

优秀奖160名(动物组80名、人文景观组80名),奖励现金100元和乐和乐都门票1张。

大赛奖项颇多,奖品丰厚,欢迎广大摄影爱好者们积极参与拍摄投稿。征稿时间为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作品征集范围为2017年在乐和乐都景区用相机或手机拍摄的能体现乐和乐都主题公园动物、游乐设施、人文风情之美的摄影作品。

本次比赛作品分动物组和人文景观组两大类别,单幅或组照均可,组照为4-8张,单幅或组照片算作一件作品。参赛作品须为原创,禁止电脑合成。作品须附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文件命名方式为:标题-作者-联系电话,例:欢乐无限-李XX-13********5,有故事情节的作品请附*.txt文本说明,多件作品以文件夹打包,文件夹命名方式为:作者姓名。照片不得小于2M,作品必须包含完整的EXIF信息,抹去信息视为无效参赛作品,并一律以电子稿件(JPG格式)随拍随投。参赛作品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发送至QQ邮箱:leheledu@qq.com,联系电话023-61162881。

本届摄影大赛倡导作品的时效性及新闻宣传价值,将进行每月精选,凡被乐和乐都官方宣传平台采用发布的作品,则视为已入围作品,年底评选等级奖的时候,若遇同类作品,优选先投稿的作品。活动结束后,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对所参赛作品进行评选。2018年1月底向获奖作品颁发奖金及荣誉证书(同一作者多件作品获奖,只取一件最高奖入等级奖,其余的评为入围奖),获等级奖的作品将在重庆晨报、新华网、华龙网、重庆青年报等媒体以及乐和乐都官方平台集中展示。

另外,为鼓励摄影师创作,省级及以上摄影家协会会员凭本人身份证和会员证在活动期间可免费入园创作,区县级摄协会员入园或办年卡均可享8折优惠。

奖品丰厚,专业、业余不限,还在等什么,赶快拿起手中的镜头一起来发现乐和乐都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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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年“寿美连州”摄影大赛启事

全文共 9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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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地处五岭南麓,地貌形态各异,构成了绚丽多姿的自然景观,造就了奇异秀美的山水,从而成就今日颐养身心、休闲宜居的长寿之乡。唐代诗人刘禹锡由此盛赞“剡溪若问连州事,惟有青山画不如。”为展现连州长寿福地之风貌,山水人文之异美,2015连州国际摄影年展将举办以“寿美连州”为主题的摄影大赛,热忱欢迎全国广大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

一、主办单位:连州国际摄影年展组委会

二、承办单位:连州摄影家协会

三、大赛主题:反映长寿之乡——连州的自然风光、人文景观、风土民情、美丽乡村、特色美食等

四、投稿要求:

1.作品规格一律制作成8R(10英寸)照片,彩色、黑白均可,勿装裱,投稿数量不限。同时附上相关作品的电子文件,每幅3M以上,刻成光盘。

2.参赛作品应是一次性拍摄完成的作品,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评选结束后,组委会将对获奖作品的影像原始性进行复查,如有违反规则的,将取消获奖资格。

3.参赛作品必须填写标题、作者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地点等内容贴于作品背面。

(注:参赛作品必须是连州市境内所拍摄的照片,发现非连州市作品将取消作者所有获奖作品资格;凡是在往届年展举办的摄影赛获奖的作品一律不再参加此次评奖活动。)

4.对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另付稿酬。

5.入选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纠纷,责任自负,与组委会无关。

6.参赛不收报名费,也不退稿。

7.获奖作品(每人不超过5幅)将获得由组委会颁发的证书。

8.同一作者不能同时获金银奖,银奖同一作者仅限1幅,铜奖同一作者仅限2幅。

9.评委会由省内资深摄影专业人士担任。

10.参赛活动的解释权归组委会。

11.截稿时间:2015年10月25日

五、入选作品数量和奖金:

金奖:1幅,奖金10000元。

银奖:3幅,奖金各6000元。

铜奖:5幅,奖金各3000元。

优秀奖:80幅,奖金各300元。

六、作品邮寄地址:

广东省连州市番禺路128号潭电大楼8楼(513400)

联系电话:0763-6661234

传真:0763-6661234

电子邮箱:lzfoto@126.com

联 系 人:卢俊峰(13729622822)

吴伟斌 (13432712847)

连州国际摄影年展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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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大千文化杯·平安中国梦法在我心中”书画摄影作品大赛征稿启

全文共 1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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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座谈会重要讲话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加快平安甘肃建设和依法治省进程,推进全省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掘优秀法治艺术人才和优秀作品,纪念《甘肃法制报》创刊30周年,特举办“大千文化杯·平安中国梦法在我心中”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大赛

一、大赛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律知识,面向全省征集书法、绘画、摄影作品。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省委宣传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办、省安全厅、省文联、甘肃日报社联合主办,省书法家协会、省美术家协会、省摄影家协会协办。

承办单位:甘肃法制报社

协办单位:兰州大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三、参赛作品征集

(一)题材要求

美术作品要求以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为主题进行创作;书法作品要求以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为主题内容的诗文、格言、警句等进行创作;摄影作品要求以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法治精神为主题,用镜头艺术再现我省政法战线精神风貌。

(二)作品格式

书法作品以毛笔书法及篆刻为主,书法作品高度不超过六尺。绘画作品包含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速写等,作品尺寸不限。摄影作品为24寸放大照片(不带相框)。所有书画作品请勿装裱(油画、版画、水彩、水粉、速写除外),作品背面请用铅笔以正楷字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

(三)作品权属

1.提交作品的团体或个人必须保证其所参赛作品属于原创作品,如因参赛作品发生任何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一切后果;如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大赛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及所获奖项。

2.参赛作品不收取参评费。参赛作品恕不退还,要求退还作品者,请每件另附退寄费50元;油画、版画类作品每件退寄费100元。

3.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大赛解释权归承办方所有。

(四)作品报送

1.征稿时间:自见报之日起至2015年7月30日,以邮戳为准。

评选时间:2015年8月

展览时间:2015年9月15日

展览地点:甘肃美术馆、兰州美术馆

2.投稿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123号甘肃新闻大厦21楼甘肃法制报社《西部艺术》编辑部(730000)收

书画组联系人:王林强

电话:13239658922 0931-8156896

摄影组联系人:张增祥

电话:13993152858

3.在挂号邮件上注明“大千文化杯·平安中国梦法在我心中”书画摄影作品大赛字样。

(五)作品评选及入展待遇奖项设置

1.邀请省内和全国著名书画摄影艺术家及有关专家组成大赛艺术评审委员会,负责作品评选。

2.从参赛作品中选出200件入展,并出版《 “大千文化杯·平安中国梦法在我心中”书画摄影大赛作品集》。

3.入选作品作者颁发入选证书、赠送《“大千文化杯·平安中国梦法在我心中”书画摄影大赛作品集》;一、二、三等奖可以作为加入甘肃省书法家协会、甘肃省美术家协会、甘肃省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中书协、中美协会员作品免初评,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大赛组委会邀请省书协、美协、摄影家协会专家评选。

4.书法、美术、摄影作品设特等奖1名,奖金5万元;各设一等奖1名,奖金各10000元;各设二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各设三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各设优秀奖8名,奖金各1000元(奖金均为税前)。所有获奖作品将在《甘肃法制报·西部艺术》周刊专题刊登。

5.大赛设若干组织奖:请各级政法部门、宣传部门、社会各届及团体动员组织本系统员工踊跃参与活动,精心选拔优秀作品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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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包茂高速公路建设成就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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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茂高速公路茂名段将于今年年底通车,对茂名经济社会带来重大和深远的影响。为了充分展现包茂高速公路茂名段的雄姿,展示工程建设过程中如火如荼的建设场面以及广大公路建设者的风采,更好地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包茂高速公路茂名段建设的浓厚氛围,特举办包茂高速公路茂名段建设摄影创作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广东包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讯集团广东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茂名日报社

协办:茂名市摄影家协会

二、活动要求

1、参赛对象:全市广大摄影爱好者。

2、大赛规则:

a、参赛作品来稿体裁、风格、彩色、黑白不限。

b、参赛作品必须是本人创作摄影,不得盗用他人作品,数码作品不得改变原始影像,可适当做亮度、对比度调整。

c.只收电子作品,单幅不少于4M的JPG文件,单幅、组照不限,组照不得超过5幅,每位参赛者投稿数量限于10幅(组)以内,作品不得装裱。

d、参展作品若涉及着作权、肖侵权等法律责任问题,由作者自行负责。组织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不再另付使用费或稿酬。

e、作品文件请以文件夹形式打包发送,注明标题和参赛项目目、作者姓名及联系电话。作品发送到邮箱******。,征稿联系:黄信涛13922035889、岑稳 13500078901.

三、作品内容

包茂高速公路茂名段建设前后变化对比,工程建设过程中如火如荼的建设场面,广大公路建设者风采, 包茂高速公路茂名段不同角度的雄姿等。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一名各奖励2000元+证书

二等奖二名各奖励1200元+证书

三等奖五名各奖励800元+证书

优秀奖(入选作品)50名各奖励2oo元+证书。

五、评选安排

拟聘请我市知名摄影家担任大赛评委(评委不得参赛),2016年1月6日前后公布结果。

六、截稿日期:2016年1月3日。

包茂高速公路建设成就摄影大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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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关于“兵团建工杯”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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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展现兵团“三化”建设项目成就,用镜头记录兵团、各师的重点项目建设、建设者风采,兵团日报社、兵团建工集团、兵团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以加快“三化”建设为主题的摄影大赛

一、征稿时间: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

二、图片内容:展现兵团干部职工投身“三化”建设的风采,兵团“三化”建设的火热场景,兵团、各师重点建设项目及兵团建工集团海内外工程进程情况。

三、图片要求:1、必须是征稿时间内拍摄的摄影作品,谢绝经过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如果发现则取消参赛资格。

2、参赛作品通过兵团网在线投稿,注明“兵团建工杯”摄影大赛。文件格式一律为JPG,边长不小于1500像素,提交的图片必须保留原始文件,以备调用。

3、参赛作品一旦入选,将及时在《兵团日报》刊发,组照按1幅计算,每组照片不超过6张。请参赛者保留好原始图像,以便获奖后调用。

4、参赛作品请注明作品名称、作品说明、拍摄时间、作者姓名、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

四、参赛方式:签约通讯员通过发稿平台传稿,其他作者可将作品发至邮箱:btrbggb188@163.com,兵团网《兵团日报》投稿专线在首页设立“兵团建工杯”摄影大赛专题,点击进入投稿。

五、评奖:本次活动将评选出一、二、三等及优秀奖项,向获奖作者颁发奖金及证书。奖项包括: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若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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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南京市“美丽乡村缤纷四季”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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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动郊县科学发展,加快提升农村品质,展示农村新风貌,由中共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南京日报社和市摄影家协会联合主办的南京市“美丽乡村,缤纷四季”摄影大赛今日起正式拉开帷幕。

一、大赛主题

以展现我市春、夏、秋、冬四季“美丽乡村”的建设成果、农民生活新变化为主题,凸显“品质”和“绿色、人文、智慧、集约”理念,通过摄影图片,全方位、多角度、真实地反映农村科学发展、统筹发展、绿色发展的丰硕成果,以及广大农民敢于创业创新、奋力创优创造的精神风貌,魅力展现“美丽乡村”的生产美、生活美、生态美、人文美等美丽瞬间,为推动农村科学发展、提升农村品质营造浓厚氛围。

二、参赛内容

1.反映全市上下坚持统筹为要、加快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农村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生动实践,展现彰显特色的地方经济、日新月异的基础设施、高品质的新市镇新社区新农村建设、不断改善的农村民生等。

2.反映各郊县围绕“发展现代农业 建设美丽乡村”,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生动实践,展现“农业生产先进、农民生活富裕、农村生态良好”的建设成果。

3.反映绿色南京建设、都市休闲农业发展成效,展现优美的自然风光、良好的村庄环境、独具魅力的乡土文化、古镇古村风韵、农村旅游和农家乐等。

4.反映南京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社会建设,展现农民创业创新创优、农村民主和谐稳定等新风尚。

5.其它反映“美丽乡村 缤纷四季”的内容。

三、征稿要求

1.主题鲜明,健康向上;画面清晰,构图精美;内容健康,格调向上,富有浓郁时代气息、生活情趣和艺术感染力。

2.参赛作品拍摄时间必须为2015年 10月1日—2016年9月30日,谢绝以往摄影作品。单幅与组照不限(每组限4幅)。

3.参赛作品文件类型为数码文件JPG格式,每幅作品分辨率长边不低于2000,文件不小500K。

4.作品应当以纪实的手法进行表现,后期加工仅限于剪裁和有限的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调整,不得用技术手段对照片进行拼贴、挖补等加工,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5.每一幅参赛作品需配txt文本标明作品信息。上面标注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和地点,作者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6.所有参赛作品,主办、承办单位有权继续使用于其它相关的非商业性宣传活动(包括展览、出版物、影视节目、媒体报道),凡已经获奖、入选的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7.投稿者应对其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

四、截稿时间及送稿方式

征稿时间:2016年9月30日截止。希望大家及时投稿,投稿作品请标注参加春、夏、秋、冬四个季节分赛,每个季节选出40—60幅优秀作品进入年度赛。

送稿方式:发送参赛稿件至:njrbsyb@163.com (注明参赛)。请加入“美丽乡村缤纷四季”摄影大赛qq群,号码:468856923,方便各位摄影家和爱好者进行交流以及发布拍摄活动信息。

联系电话:025—84686125

五、大赛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 奖金10000元

一等奖:4名 奖金2000元

二等奖:8名 奖金1000元

三等奖:16名 奖金500元

优秀奖:100名 奖金200元

主办:

中共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

南京日报社

南京市摄影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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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饼香情浓.幸福时刻”食品行业杯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1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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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赛宗旨

中秋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也是亲人团圆欢聚的节日,月饼象征团圆,是中秋的必备食品。为进一步推动茂名市创建“中国月饼名都”行动计划顺利进行,打造好茂名月饼的区域品牌、提升月饼品牌的知名度、把茂名企业月饼品牌做大做强,特此茂名市食品行业协会联合茂名网举办本次摄影大赛。

二、参赛内容

8月20日至9月8在月饼街所拍摄的有关于月饼题材,如销售、品尝、月饼、服务等精彩镜头图片均可参赛(市民可通过手机、相机拍摄参赛)。为丰富本次大赛内容,组委会特安排于8月27日、28日全天在双山六路(月饼街)进行人像模特拍摄采风活动。创作内容:古装嫦娥,背景以月亮、品茶、月饼为主题的人像模特拍摄,现场免费品尝月饼。

三、参赛细则

(一)参赛作品要求立意鲜明、场景真实、内容生动、摄影语言丰富、图像品质优异,作品为单幅,谢绝组照,黑白、彩色不限。手机、相机的摄影作品均可参赛。投稿数量限每人20张。

(二)允许一定程度的后期处理,包括对影调和色彩等进行适度的后期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拒绝合成作品,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含单色)。

(三)本次投稿以网络投稿形式,相机所有作品提交单幅长边不低于3000像素或4MB jpg数字文件。手机作品要求原图投稿。投稿邮箱714488138@qq.com。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凡不按规格送稿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投稿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请在图片上注明标题,另外起同名的文本(包括作者真实姓名、电话、邮箱。凡因提交个人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四)来稿在邮寄途中及因其它意外所造成的损坏或丢失,主办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五)主办方有权将所有入选作品的图片及文字说明用于出版图书、画册及推荐相关媒体发表,并拥有其在公益广告、宣传、展览及文化等活动中的使用权,并不再另付稿酬。

(六)大赛投稿者须保证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作品涉及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大赛提醒投稿者审慎注意著作权中相关法律规定。

(七)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四、参赛对象:所有摄影爱好者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各3000元(2000现金+1000月饼票)

二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1500现金+500月饼票)

三等奖5名:奖金各1000元(800现金+200月饼票)

优秀奖30名:价值200元的月饼

六、评委组成: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评选。

七、其他事项

1、凡投稿参赛者则视同承认本大赛章程;

2、本大赛解释权归大赛主办单位。

八、截稿时间:即日起到9月10日

九、获奖作品将在新华社App、茂名网、微信、论坛等平台公布。

茂名网

201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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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漳州开发区“我爱我家”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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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开发区了解到,为展示漳州开发区社会发展新成就,展现开发区优美的自然风光、风土人情以及开发区干群建设家乡、干事创业的精神风貌,由漳州开发区党委宣传部、漳州市摄影家协会主办,漳州开发区摄影协会承办的“我爱我家”摄影大赛将于近期举办。

据悉,大赛参加人员不限,各地专业摄影团体及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作品内容包含漳州开发区社区、企业、学校、医院、交通、市政建设、文化娱乐重大活动等城市新貌、旅游风光、节庆活动。

需要注意的是,参展作品必须拍摄于开发区内,并能准确反映开发区旅游、经济、文化、人文、风光、历史等主题,内容健康向上积极。作品征集不接收入选“海西明珠”纪念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20周年全国摄影大展的作品。

参赛作品需写明题目、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信息,作品可以是单幅,也可组照(组照不超过六幅),须提交原片电子文档,电子版单片不低于3MB。参赛作品一律不退。

主办单位拥有作品的使用权,作广告、宣传、展览、出版等用途不另付稿酬。作品涉及有关版权、肖像权等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本次比赛奖金丰厚, 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800元;入选奖50名,奖金200元。凡投稿者,即视为同意并承诺遵守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凡不符合本征稿启事的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相关资格。主办单位拥有本次活动及本征稿启事的解释权。

截稿时间:2015年10月31日联系电话:6891080(张小姐)投稿邮箱:3899759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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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美在罗文”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9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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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配合中国•湖南(南县)首届国际涂鸦艺术节暨洞庭湖生态旅游美食文化节【举办地点:南县洞庭湖生态经济创新示范区罗文村(千亩花海、百栋涂鸦民居)】隆重举办,进一步推动南县旅游发展,提升罗文美丽乡村形象,特举办“美在罗文”摄影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南县县委宣传部、湖南省老摄影家协会、益阳市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待定

承办单位:南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南县摄影家协会

二、大赛主题:

反映罗文美丽乡村风情风貌及南县首届国际涂鸦艺术节暨洞庭湖生态旅游美食文化节期间的现场图片。

三、大赛规则:

(一)参赛资格:凡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

(二)作品类型:新闻纪实类、风光风情艺术类、故事图片类。

(三)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须为在罗文村境内拍摄的原创作品。摄影作品必须紧扣主题,角度新颖,富有感染力。

2、所有参赛作品一律送10寸照片(以长边为准),不限黑白、彩色,谢绝数码创意合成作品,画面清晰,不得装裱,不得加入水纹、签名等修饰,禁止任何歪曲、修改、复制图层等技术的处理。

3、参赛作品数量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视为一件作品,限6幅以内组照照片,规格不超过10英寸)。

4、每幅参赛作品须在照片背后写明作品标题、作者真实姓名、住址、邮编、联系电话。入围后,作者必须提供该作品未经压缩的不小于4兆的JPG电子文档(成品和原始文件)。

5、摄影作品必须为原创,如发现抄袭、弄虚作假和剽窃行为,将取消参赛资格。所有参赛作品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6、主办单位享有永久免费使用所有获奖作品的权力,可以重复使用这些图片进行出版、展览和用于旅游宣传,并在使用过程中尊重参赛者的署名权,不另付稿酬。

四、奖项设置

本次摄影活动设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6名,奖金各1500元;优秀奖20名,奖金各500元。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

五、截稿时间:

截止日期为4月8日晚上12时。颁奖时间暂定4月9日下午,在中国湖南(南县)首届国际涂鸦艺术节暨洞庭湖生态旅游美食文化节闭幕式上举行。

六、投稿方式:

作品请寄送至南县文联(南县县政府大楼五楼501室),联系人:肖跃、易立新,电话:0737-5888206,13973714450,邮箱:346056927@qq.com (注:邮件标题请注明“美在罗文”摄影大赛评选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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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活动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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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盼、推进乡村建设上台阶上水平,在巩固“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成果的基础上,自治区党委、政府于2014年11月决定全面启动“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活动,重点实施“村屯绿化”“饮水净化”“道路硬化”三个专项活动。

为全面反映两年来“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活动取得的成绩,真实记录我区在推动生态、绿色、有机、循环经济一体化发展,生态人居、环境、文化、家园同步建设方面取得的进展,留住突出乡村特色,努力形成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美好瞬间。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美丽办主办,广西日报传媒集团承办的“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活动摄影大赛即日起全面征稿

一、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美丽办

承办单位:广西日报传媒集团

协办单位:广西新闻摄影学会

二、大赛主题及作品内容

本次大赛以发现美丽广西、记录乡村建设为主题。凡是反映“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活动做法、过程、变化成果的摄影作品,均可参赛。尤其欢迎活动开展的前后对比、乡村建设的新旧对比、包括跟踪拍摄的成组系列照片。

三、参赛对象

广西区内外摄影家、摄影工作者、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拍摄地点需在广西区域范围内。

四、时间安排

拍摄时限:2014年下半年全区启动“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活动以来拍摄的照片;

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2月15日。

五、参赛细则

1.参赛作品内容必须符合大赛要求,主题鲜明、导向正确、基调昂扬、内容真实、画面生动,体现政治性、新闻性、艺术性;

2.本次大赛择优录取,同一作者参赛作品不超过10组;

3.参赛作品为实景拍摄,风格与体裁不限,黑白、彩色不限,作品单幅、组照不限,组照不能超过6幅;

4.参赛作品只收电子文件,并通过电子邮件或刻成光盘邮寄(jpg格式,附上简要文字说明和拍摄地点,作者姓名、身份证、电话、通讯地址,以及银联卡号和开户行,文件大小3M以上)。来稿不收参赛费,不退稿。来稿电子邮件注明“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活动参赛作品;

5.参赛者应保证参赛作品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和剽窃,谢绝由电脑合成、改变原影像的作品参赛,如有违规即取消比赛资格。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等相关法律责任概由作者自负;

6.曾在2014年举办的“美丽广西·清洁乡村”获奖、入选的作品不得参赛;

7.主办方对获奖、入选的作品有使用权,用于出版、展览、发表及其他相关宣传活动,不再另付稿酬,作者具有署名权。

六、奖项设置

本次摄影大赛设金奖3名(奖金各3000元)、银奖5名(奖金各2000元)、铜奖10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20名(奖金各500元)以及入围奖100名(奖金各200元),并颁发证书。大赛结束后将举办获奖作品展及出版等。

七、评委组成

由有关部门、单位的领导、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

八、投稿方式

寄送地址:南宁市民主路21号广西日报摄影部

邮编:530026

电子邮件:gxrbsyb@126.com

联系人:唐典胜

0771-5690119

QQ:118019176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美丽办

广西日报传媒集团

广西新闻摄影学会

201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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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首届“巴拉格宗”全国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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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梦巴拉格宗——探索最美香格里拉秘境”

赏香格里拉画廊,探香巴拉王国之谜

寻梦香格里拉秘境——巴拉格宗

为充分吸纳有关香格里拉巴拉格宗景区的自然风光、人文民俗、宗教文化、动植物等主题摄影作品、发现最美巴拉格宗,通过此次活动,构建地域文化,让巴拉格宗的美景与摄影大师产生共鸣,特举办“寻梦巴拉格宗——探索最美香格里拉秘境”为主题的首届“巴拉格宗”摄影大赛

“寻梦巴拉格宗——探索最美香格里拉秘境”

首届“巴拉格宗”全国摄影大赛

一、活动

◆活动名称:“寻梦巴拉格宗——探索最美香格里拉秘境”首届“巴拉格宗”全国摄影大赛

◆活动主题:寻梦巴拉格宗——探索最美香格里拉秘境

◆主办单位:云南文产香格里拉市巴拉格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迪庆州摄影家协会、香格里拉市摄影家协会、云南优选广告有限公司、迪庆州委宣传部

二、参赛要求与活动细则:

征稿时间:2016年10月至2017年1月

◆地点限定:作品摄影地仅限香格里拉巴拉格宗景区,若照片不能反映巴拉格宗景区摄影地(如动植物),请在景区景点/海拔或其他方面予以文字说明

◆参赛对象:所有摄影师与摄影爱好者

◆活动原则:公平、公正

◆作品类型:①风光类、②人与自然(含民俗、客照等)、③动植物类,每类型(三大类)投稿作品不得多于10幅,投稿文件2MB以内(不需要源文件),所有作品必须是首次参赛作品(在任何其他渠道已参赛均无效)。

◆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彩色、黑白、数码均可,涉及真人真事的,请配详细图片说明(200字以内)。

◆参赛规则:评选入围作品,凡没有提供原文件的作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所有参赛获奖作品,云南文产香格里拉市巴拉格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拥有使用权(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所有参赛者均视为已同意此协议约定。

◆网上展览:上传作品展,入选作品展,获奖作品展,不同阶段对参赛作品在各大平台进行展示报道。

专业评委: 评委组由云南省摄影协会、迪庆州摄影协会、香格里拉市摄影协会资深专业摄影师组成,为保证大赛公平性,评委本人不得参赛入选。

三、奖项奖品设置:

特等奖:奖励现金60000元+摄影家协会荣誉证书(1名)

一等奖: 奖励现金20000元+摄影家协会荣誉证书 (3名)

二等奖: 奖励现金8000元+摄影家协会荣誉证书 (6名)

三等奖: 奖励现金3000元+摄影家协会荣誉证书(9名)

优胜奖:奖励现金300元 (180名)

大赛组织奖:组委会评委成员5人:6000元/人

四、参与方式:

◆作品投稿:参赛选手通过邮箱发布参赛作品。所有作品需填写标题、作者真实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作品景点地、海拔(可选)等详细资料。

五、特别声明

1、请勿投送共同创作的作品。投稿者应保证本人为所投送作品的唯一作者,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2、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对于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作品,不予评选;已经评选的,将予取消。

3、主办单位有权在与大展相关的事项中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出版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仅使用权),并可不支付稿酬。

4、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权将入选作品制作成摄影展作品集,用于发放给所有入选作者、展览报道媒体记者,并作为宣传使用等。未经入选作者同意,不会将作品用于商业用途。

5、主办单位对本活动及征稿启事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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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文明旅游随手拍”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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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倡导文明旅游,创建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泉州市旅游局、泉州市文明办即日起联合组织开展“文明旅游随手拍”公益活动暨摄影大赛,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相机、手机拍摄记录,褒扬文明旅游行为,曝光旅游不文明行为,号召社会关注文明旅游,推动提高游客文明旅游意识。欢迎积极参与投稿。

一、征稿时间

征稿日期:2015年7月—2015年10月31日

二、征稿主题

本次大赛征集的作品分为两类:分别反映文明旅游以及不文明旅游的图片。拍摄者可从宣扬的角度,正面反映相关的内容;也可以从曝光的角度,发挥警示和监督作用。作品可参考但不限于以下拍摄角度:

1.反映游客行为的角度:

游客主动提醒、制止他人的不文明行为,文明监督员、志愿者开展文明旅游引导工作,游客在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不乱扔垃圾、随地吐痰,遵守禁烟规定、禁止拍照规定,不随意插队、破坏文物、浪费食物,不违反野生动植物保护规定,或者尊重旅游目的地的文化习俗等。

2.反映旅游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角度:

积极践行“游客为本,服务至诚”的旅游行业核心价值观。旅游企业与游客签署旅游合同时,附送文明旅游宣传资料;旅行社认真召开行前说明会,向游客讲清楚遵规守纪、文明旅游的要求,讲清楚不文明言行的利害关系。导游领队利用入关、乘车、入住、用餐等时间节点,向游客宣传普及目的地风俗习惯、禁忌和相关法律;旅游途中开展文明引导和文明礼仪宣传,及时提醒游客遵章有礼,及时劝阻游客不文明动议和行为。

3.反映工商、公安、外事、交通、外交、出入境等相关部门的角度:

加强对出游者的教育引导;运用图文、视频、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文明旅游宣传;相关工作人员在岗位上主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和文明旅游服务工作等。

4.反映社会风貌的作品:

社会公众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同努力,共树新风。面对有损国家、城市形象、违背社会公德的旅游陋习,勇于监督和劝阻,推动文明旅游良好风尚的形成。

三、评选及奖项设置

设传统摄影组和手机摄影组佳作奖和优秀奖。

传统摄影组:佳作奖15幅,奖金各800元、证书;优秀奖30幅,奖金各200元、证书。

手机摄影组:佳作奖15幅,奖金各600元、证书;优秀奖30幅,奖金各100元、证书。

获奖作品由主办单位收藏,并享有作品专著权及使用权,不另付稿酬。参展作品中的肖像权、署名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行承担。

四、征稿规则

相机组、手机组(手机或平板电脑)两个类别分别征集单幅、组照作品。

(一)作品规格

参展作品电子文件须为jpg格式,相机组作品长边不低于3000像素,图片大小不小于3m,手机或平板摄像头不低于500万像素。

(二)征稿规则

1.参赛作品必须为参选者本人拍摄,本年度拍摄为佳,作者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

2.大赛只接受数码照片,彩色、黑白不限。每位参赛者投稿单幅、组照合计不超过10组,组照每组不超过8幅图片。

3.参赛作品不得对原始影像进行删改、添加、合成等技术调整。使用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情况下可作必要的后期处理(包括转换为jpg格式,以及转格式之中的色彩微调)。

4.如参评作品出现雷同,主办方有权就雷同作品向作者索取创作证明,请作者保留作品照片拍摄原始参数信息,以便调用、核查,若作者无法提供原稿的,主办方有权取消雷同作品的参选资格。

5.投稿方式

投稿作品文件夹文件名上标注:a或b、标题、作者名。文件夹内单列文本文档(txt格式)“作者信息”,填写个人信息,包括:作者姓名、地址和手机等联系方式、工作单位。(注:a为相机组,b为手机组)

提交的作品须以文本格式(txt格式)撰写文字说明,注明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人物等信息。单幅作品文字说明以一句话为宜,组图作品的文字说明以简短为佳,字数在800字以内。单幅图片作品与对应文字说明文本文档采用同一个文件名,格式为:“a(或b)作品题目”;组图图片的文件名格式为“a(或b)作品题目序号”,组图的文字说明包括总说明和分说明,统一在一个文本文档中,文档文件名上注明“文字说明”。手机组作品请在文字说明文档末尾处注明拍摄所使用的手机型号。

投稿作品请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联系人:连雅玲*******。邮件标题注明“文明旅游随手拍投稿”。投稿作品将择优在泉州市旅游局官网、微信公众平台(“泉州市旅游局”)、泉州文明网展示,并择优推荐参选国家旅游局与中国新闻社共同组织开展的“文明旅游随手拍”公益活动暨摄影大赛。

(相关版权要求和征集相片使用情况详见泉州市旅游局官网网站http://www.qztour.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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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我爱湛江红树林”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1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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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展示湛江红树林湿地之美,讴歌红树林人赤诚守护的奉献精神,展现湛江红树林湿地保护管理成就,提高公众生态保护意识,推动湛江生态文明建设,特举办第二届“我爱湛江红树林”摄影大赛活动,欢迎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踊跃参加摄影和投稿。

一、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湛江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协办单位:湛江摄影家协会

二、大赛主题:美丽湛江 红树添彩

三、拍摄内容:

1、参赛作品必须是在湛江市范围拍摄,主要在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及雷州九龙山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

2、取材于雷州半岛红树林湿地自然风光、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及九龙山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建设成果(红树林湿地丰富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红树林生态保护工作者工作场景、红树林区发展生态经济成果等)。

3、参赛作品风格题材不限,彩色、黑白不限,所有作品要求风格独特、个性鲜明、富有时代感,且内容健康向上,具有较高的摄影艺术水准。

4、提倡新作,已经在其它摄影比赛中获奖的作品不能参赛。

四、参赛规则

1、参赛作品创作时间不限,但必须是作者本人原创作品。

2、以纪实摄影为主,作品允许后期作裁剪和色彩、色调、亮度、反差的调整等处理,不得使用添加、删除等移花接木手法。

3、纸质摄影作品投稿,规格为10英寸(长方形长边25厘米,正方形边长20厘米,画幅的长宽比例达到或超过2:1的,长边最大30厘米,宽最大15厘米),单幅、组照均可,提倡组照,组照4-10幅,照片背面用透明胶布横向粘连;作品获奖后,协办单位向作者调取电子文件,JPG格式,单幅(组照每张)文件大小5-10兆。

4、参赛者投稿数量不限,无须装裱,请在每幅作品背面标明标题、拍摄地点、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等。

5、大赛不收参赛费,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

6、投稿地址:

1)、湛江市赤坎区全能相机维修部湛江摄影家协会信箱收;

2)、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南50号新天地数码港一楼14号档图强数码湛江摄影家协会信箱,邮政编码524000。

五、参赛说明

(一)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均拥有获奖摄影作品的免费使用权,但不能提供作为商业宣传活动。

(二)作品涉及名誉权、肖像权和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负责。

(三)本大赛成立由摄影专家组成的专家评选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公平、公正地评选。

(四)凡参加本次摄影大赛投稿的作者,主办单位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之规定。

(五)大赛规则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六、奖项设置

大赛将从来稿中评选出80幅获奖作品,奖项设置如下:

1、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获奖证书1本;

2、二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获奖证书各1本;

3、三等奖5名,奖金各1000元,获奖证书各1本;

4、优秀奖71名,奖金各200元,获奖证书各1本;

七、截稿时间:2015年12月18日(以收到为准)。

八、评审时间:2015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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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城南新区“绿色发展、智慧新城”摄影大赛启事

全文共 11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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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摄影主题

为充分展示城南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围绕“绿色发展、智慧新城”主题,通过摄影视角聚焦城南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新风貌。

二、作品要求

1.作品必须是参赛者本人在本次活动期限内拍摄的作品(有新旧对比的作品、历史作品可不受时间限制,但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拍摄),并保证拥有自主版权;

2.彩色与黑白不限,单幅作品与组照作品不限;

3.作品的后期仅可作裁剪、色彩、色调、亮度、反差的适当调整,不得删除或添加图像的任何元素,不得进行电子装裱。谢绝数码创意合成作品。

三、征集办法

1.摄影参赛作品彩色、黑白均可。作品要求在2015年3月20日——5月30日内创作,作品一律提交电子档,单幅(组)照片规格原则上不小于5mb,jpg格式,需在电子文件上注明标题、作者、创作说明及联系方式。作品画面不得留任何文字性标识。

2.本次比赛活动所有参赛作品不收参赛费,参赛者需要保留图片原始信息及原始文件,以备查证,一经入选,作品需提供原片。恕不接收电脑创意和严重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等技术处理)。

3.城南新区管委会对参赛作品享有使用权,对所有入选作品有权在相关的展览、出版物、网站、媒体、路牌广告及有关场所中进行公益性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四、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盐城市城南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承办单位: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

协办单位:欢迎城南新区相关单位、企业参与冠名或协办。

五、奖项设置

1.本次大赛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30名。奖金200元至3000元,并颁发证书。

2.获三等奖以上作品将在盐阜大众报、盐城晚报、东方生活报上展示。活动主办方拥有本次活动入选作品的版权,享有展览权、出版权等权利,不另付稿酬。

六、征集时间

1.作品征集时间于2015年3月20日至5月3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2.投稿邮箱:cfb2006@126.com

联系人:刘波卜海平

联系电话:**************

七、活动内容及要求

1.作品拍摄范围:参赛作品必须是反映城南新区区域内(东至通榆河、西至西环路、北至青年路、南括伍佑街道)的各类题材。内容包括:城市风貌;智慧新城;项目建设;民生幸福;文化底蕴;生态环境;旅游风光;人文魅力等。

2.各类题材获奖几率均等,参赛者请扩大创作范围。

3.本次应征作品必须是未曾在各种媒体上公开发表过,同时未在历次各级影展赛中获奖的作品。否则,一经发现,主办方有权取消参赛及评比资格。同一作者作品只能获得一个等次奖。

4.参赛作品不得发生与他人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争议,如果发生争议或侵权,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法律责任。

201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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