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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与书为伴写一篇作文(精彩20篇)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就像甘霖,哺育着我们这些幼苗;书就像大海,让我们尽情地遨游;书就像一盏明灯,照亮我们灿烂的明天。今天小编就来分享我的书屋我的梦作文,请各位读者好好欣赏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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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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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相伴人一生的朋友,它不会背叛,不会离你而去,反之,还会带来无尽的财富。

我印象最深的是鲁迅的书。刚开始接触他的文章时,他写的那些晦涩不明的语句,让我很是烦躁,写那么些文章,却令人看不懂,有何用处?渐渐的,在学了他的《风筝》后,迷雾中似乎有了些许的明朗,但也仅此而已。再后来,又学习《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又读了《朝花夕拾》,了解了他的生活,总算可以理解大意了,就试着读《呐喊》。

《呐喊》的第一篇《故乡》,可以明显地看出“我”对故乡还有过去的人的怀念,怀念“我”与闰土小时的快乐与长大后的拘束,水生和宏儿也像“我们”,情深意重。小说最后写道“其实地上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给我不小启示:理想的实现与不实现是无法断定的,或许跟在前人的后面,实现的机会更大。

而《药》却又晦涩了。“鲜红的馒头”——馒头为什么红?蘸人血?还治病?而后才揭露是封建迷信作怪。《狂人日记》,更加阴森,难懂,可正是在这黑幕的笼罩下,突出了狂人的正义与反抗,更表现了鲁迅的呐喊——我们要为光明而奋斗。这也与那个时代相契合。

最典型的还是《阿Q正传》。鲁迅笔下的阿Q的确可怜,但可怜人必有可恨处,他的“精神胜利法”使他自我陶醉,引诱他一步步走入深渊,但他始终不觉悟。最终被杀害。值得说的是,阿Q的内心仍向往光明,支持革命,只是不懂何为革命。他代表了那时候懵懂无知的农民阶级,是需要人引导的。

虽然读了这么多,我却觉得我与《呐喊》之间仍有隔膜。这大概与我的阅读和阅历都有关吧。虽然直到现在,对他的一些作品还是一知半解,但那又怎样呢?我可以慢慢翻,反复看啊。不管刚开始怎样,只要静下心来读,鲁迅是绝对会吸引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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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在书中找亲属作文600字

全文共 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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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形态千万种,,也是一种生命,平淡而又复杂。

原本以为,自己早已对这个残酷的世界了如指掌,但其实是我太狂妄。作家许可著的《愿人生从容如水》,使我对世界有了不一样的思考,也使我有了强大的内心,它引领着我走向更广阔的世界。

“人生在世,苦与乐总是相随,禁得住多少苦痛,才配得上多少幸福。”人生是一条漫长的道路,然而岁月不会因长路漫漫而停下脚步。所以,我们只有不断地努力、争取,才能不断地向世界索取。

我曾有过飘忽不定的时候。在我还没接触到这本书前,常常感觉内心世界“打”起来了,混乱不堪。可当我大概理解许可说的那句话时,内心竟也“停战”了。

在许可的引领下,我为读懂了这本书而感到不安,我害怕所有的纠纷抑或是喧嚣。心理的压力会令我喘不上气来,那种濒死的节奏我无法想象。

然而,许可的另一句话适时出现了。它仿佛是黑暗中被点亮的那盏灯,明亮得让你放下了所有戒备。

许可说:“从容的人生,不是躲避纷争与喧嚣,而是平静地面对困惑与烦恼。”正处于濒死状态的我,如同快要枯竭的花朵的我,一下子活了。许可就像是我生命之水的源头,引领着我走出了一片“战争”的内心世界。

生活中,我常给自己套上沉重的枷锁,总是难以释怀。为了获得,我总是执意去向往与追逐,耗尽一切,也失去了许多乐趣。

许可在书中提到:“世间有太多美好的事物,但一个人不会拥有所有的美好。”这句话又一次点醒了我。

正如她所言,这世间的一切都太过精彩,但你也只能拥有一个角落的眷恋;至于其他的精彩,也许你会错过,不会拥有。然而,你并不能因此错过而终日悲叹。

人生如一场旅行,时而落寞,时而繁华,时而沉重,时而惬意。它告诉我很多道理,并且常常是以书的形式为载体。而《愿人生从容如水》这本书籍就如同我的“好姐妹”,它让我悟出一个道理:命由己造,相由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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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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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件非常喜欢做的事,就像鸦片一样戒也戒不掉,你猜猜是什么事呢?或许你能够猜到——那就是看。想知道我和书之间发生了什么趣事吗?让我详细地告诉你吧!

我家里有很多书,书柜都放不下了,有一些就摆放在了沙发的靠背上,没事的时候我总会拿出一本看看,有时候有什么不开心,看看书就好了很多。有一次,我因为一件小事被爸爸责骂了一顿,坐在沙发上,心里很难过,顺手拿起一本《狼国女王》就翻开看起来。

看着看着,我仿佛进入了书中的世界,我看见了了大公狼黑三为了六只小狼崽忘我地与恶虎搏斗,看见了雌狼羊踢踢对小狼崽和黑三的无限柔情……看着看着,我的泪水模糊了双眼,多么精彩,多么真实,多么感人啊!我一字一字地咀嚼,一句一句地品味,一页一页地欣赏,里面的情节吸引着我,舍不得放下。我贪婪地读着,早把被责骂的事情忘到九霄云外去了,脑子里全都是书中的精彩内容和片段。就这样走火入魔一般直到把书全部看完,抬起头来,才听见妈妈带着怒气的声音:“你这是怎么了?喊你吃饭喊了多少遍了?菜都凉了!”

“哎呀!马上!”我这才合上书,从狼国的世界走出来,恋恋不舍地放下书,坐到了餐桌前面。

唉,对我来说,读书就像过去的人吸鸦片一样太容易上瘾了,一拿到书就恨不得立刻把它看完,要不然就日日思夜夜想,非要找时间看完了才行。这样的习惯真是戒不掉的“鸦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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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三年级小书虫作文300字

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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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我照着镜子,镜子里立刻出现了一个帅气的小男孩。我的个子很高,总爱穿着一件绿色的衬衫,大大的眼睛,一笑就会露出两个小酒窝。

我是一个“小虫”。记得有一次妈妈带着我到图书馆看书。妈妈说:“已经看了两个半小时的书,可以回家了。”我说:“再让我看半个小时吧!”妈妈说:“好吧!”过了半个小时,我拿起一本历史书说:“妈妈,我想买这本书可以吗?”妈妈说:“不行,我们家的书太多了,不能再买了。”我说:“家里的书已经看完了,我真的好想买呀!”妈妈说:“好吧。”

我也是一个“小糊涂虫”。去年暑假,妈妈带我去日本。到了酒店,我们放下行李,就准备去吃饭,我突然说:“妈妈,我的墨镜不见了。”妈妈:“在不在你的口袋里?”我摸了摸口袋说:“妈妈,你真厉害,果然在口袋里。”

我还有还多的优点,比如画画好、爱运动、爱劳动……不过,我也有些缺点,比如漏题、贪玩等。

这就是我,一个顽皮、可爱的小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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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以书为伴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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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我们进步的阶梯,是打开知识和理想大门的金钥匙!因此,在本学期里,我们结合学校读书节活动方案,在班级开展读书活动,进一步拓展学生的知识面,让他们学到更多在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更加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让书成为每一个学生的好朋友。

我们五(1)班师生共同约定:每天抽二十分钟时间开展经典古诗文诵读活动;每个月至少读一本书并写一篇相应的读后感;将每周三下午第一节课定为班级读书课,师生一起探讨一本书,读好词,背好句,说心得,谈体会。读书活动开展了进3个月,我们惊喜地发现:书成了我们的好朋友,我们再也离不开书了!瞧,课间出去玩的人少了,捧着书如饥似渴读着的人多了!听,操场上,花坛的藤椅上,讨论书的声音响了!我们被《鲁滨逊漂流记》中的鲁滨逊那惊人的毅力和百折不挠的精神所打动;被《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里扑朔迷离的情节所吸引;《宇宙探索》、《十万个为什么》、《21世纪青少年百科知识全书》解开了我们脑海中一个又一个谜团…… 我们沐浴在书香中,徜徉在书海里, 读书让我们的视野更开阔,思维更敏捷,气质更高雅,让我们的班级焕发出勃勃的生机。

读书更提升了我们的品味,使我们捧回了各项骄傲的荣誉。我们在“学习雷锋,与爱同行”演讲比赛中获奖了;我们在学校开展的“阅读竞赛”中获奖了;我们的手抄报展评,征文竞赛获得老师们一致好评……正是“书”这个好朋友,带给了我们这么多得收获,这么多的惊喜!读书节活动虽然以至尾声,但是我们读书的热情却丝毫没有减退,我们将继续以书为伴,同书为友,在书海中汲取智慧的营养。

让我们捧起书本,翻开书页,在书的世界里徜徉,在无声的语言里,品读人生百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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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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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童年非常讨厌,就像老鼠见了猫一样,我觉得书就是一个“恶魔”。

我喜欢玩,讨厌看书受到了父母的关注,有一次,我左顾右盼的,准备逃出去玩,结果被爸爸发现了,爸爸把我一把拉回了房间,丢给了我一本《知识大全》。我在房间里,无聊的发愁,只能极不情愿的拿起书看起来,不一会儿,我就被迷住了,里面优美的古诗让我觉得我就是一名诗人,在皎洁明亮下作诗,我幻想着幻想着,不知不觉就到了晚饭时间,从此我就爱上了看书。

现在,《西游记》、《三国演义》等书,让我如痴如醉。《童话故事》和《古典小说》也让我如痴如醉。

常常看书,使我的到了报偿,我从小学一年级开始,知识慢慢看书的过程中积累。一次参加知识竞赛,我轻松就获得了第一名,还有一只小熊作为奖赏呢。从中我想到了凯勒的一句话“一本书就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生活的无限宽广的海洋。”

还有一次,参加学校组织的作文比赛,我分外激动的参加了,平时积累的成语和好词好句,像灵丹妙药般发挥了作用,我准备大显身手,奋笔疾书,最终获得了一等奖。

一日无书,百事荒芜,渐渐的我对书就像对待我老友一样,念念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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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介绍一本书的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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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王老师发的主题,想起了《狼国女王》这本,因为它的故事有趣又惊险。

之所以喜欢这一段,是因为里面的紫葡萄很勇敢,也是因为他很坚强,为自己的族群增添光彩。我来介绍一下里面的故事,以及为什么喜欢这本书的内容。

狼王头盔为了救女儿,很多公狼都想得到狼王的位置,但是年纪最大的母狼,为了不让自己的族群继续争吵,让紫葡萄继任狼王,因为他在紫葡萄身上看到了狼王的气势。紫葡萄一开始不想当狼王,但又不想让她的狼群吵架,只好当狼王。

紫葡萄成为狼王后,尝尽了酸甜苦辣。他们很久都不想当狼王,但是他不想让他奶奶伤心。最后紫葡萄带领的狼族只有四五只母狼,六只幼狼,一只公狼。你想知道他们是怎么生活的吗?下面的故事更精彩!

只剩下十几只狼,然后又遇到了另一群狼。紫葡萄想起这个狼群是他救的。在冰雪中,他们打败了杀死狼王头盔的老虎。两只狼合二为一,紫葡萄继续做狼国的女王。我不知道接下来发生了什么。我很想告诉你一件我喜欢的事。

《狼国皇后》是沈写的。他大部分关于动物的书我都特别喜欢,但我就是喜欢这本书,他在书中讲述了紫葡萄的传奇故事和母爱的力量。它不仅讲述了紫葡萄带领狼的惊心动魄的故事,也展示了紫葡萄对他们五个孩子的爱和宠爱,尽管他们自己的宝贝一个接一个地从他身边经过。然而他还是想让自己的狼族过上更好的生活。最好不要提醒自己他们的事情,否则他会后悔一辈子的。紫葡萄用这样的东西让他的狼族长得更好。

听了我对这本书的介绍,我希望每个人都可以拥有它或者关心每本书,因为每本书都有自己最珍贵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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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书虫三年级作文300字

全文共 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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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苹果、大枣里面有虫子,可是你们知道吗,里面也是有“虫子”的.,而且它最爱“咬文嚼字”。大家来猜一猜,那会是什么虫子呢?告诉你们吧,它就是“小书虫”——我。

有一次,妈妈在做饭,我则津津有味地看起了书。过了好大一会儿,妈妈生气地从餐厅里跑出来,对我说:“宸宸,都喊你40遍了!你怎么还不过来吃饭?!”听这夸张的声音我就知道妈妈正在使用“河东狮吼功”。我赶紧放下书,洗手吃饭去了。

还有一次,我正在看一本故事书,突然感觉想上厕所。可是我还是不想把视线从书上移开。于是,我就捧着书进了卫生间。“宸宸!你掉厕所里了呀!都过了半个小时了!”妈妈用力地敲着厕所门。因为那本书太“诱人”了嘛,我真是控制不住自己啊!

不行,我不能再往下说了。为什么?因为我还得赶紧去看书呢!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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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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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展开无限遐想;书让人开阔眼界;书让人丰富知识……一本好书就好像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物件,小学五年级作文,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有句名言是这样说的:生活没有书籍就好比鸟儿没有翅膀。有许许多多的人喜欢读书,喜欢在阅读中享受书的“美”。《中国神话》就是我所喜欢读的一本书。

《中国神话》是一本讲述了中国大小神话的书。虽然里面只有十几个小故事,但是在作者的笔下却显得惟妙惟肖、栩栩如生。在《精卫填海》里面有这样一段话:“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精卫始终在西边山林和东边大海之间来回,一颗一颗地把小石子投入海中。”这段话写的是“精卫”为了把大海填起来,终年不辞辛苦地从山林中衔石子去填海的事情。从这段话中,我知道了做什么事都要有恒心,时间长了就一定能成功,只要目标专一,水也能滴穿石头,绳也能锯断木头,再小的石子也能把浩瀚的大海填上。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不仅是因为它给予了我深刻的道理,更重要的是书中精妙绝伦的词语。渺小、慌忙、凶光、闪烁仅仅是几个词,但在作者的笔下却是美伦美奂:“它黑色的身影,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显得十分渺小……。”除此以外,这本书还有好句、好段,更有好的故事。比如《海中三神山》、《钻木取火》、《酒仙杜康》、《过年》等都美文佳作,一定会让你目不遐接的。下面就不多介绍了,有空的话,自己可以去品尝这种美妙的味道,感受那奇美的境界。

书让人展开无限遐想,书让人开阔眼界;书让人丰富知识……让我们一起读书,一起来享受这无限之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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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推荐的一本书红楼梦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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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的精神食粮,它会给我的知识,会带给我们快乐,会治愈我们心中的伤疤。我认为我们最应该读的一本书是《红楼梦》。

我先简单的介绍一下它。《红楼梦》又名《石头记》。它是曹雪芹和高鹗所著。前80回是曹雪芹所著,后40回是高鹗所续。这是本很深奥的书。它前面的情节往往暗示着后面的最终结果,我如痴如醉地读着它。他是磁铁,我就是铁屑;他是水,我就是鱼儿;他是森林,我就是鸟儿。

《红楼梦》里有几个章节,在我心中曾掀起了巨浪。

第一个是刘姥姥进大观园。刘姥姥是贾家的远方亲戚,因遇事而求助于贾家。这时,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因刘姥姥说话风趣,又因凤姐是一个见风使舵、想逃贾母欢心的人,就把她引荐给了贾母。贾母一见,就真心喜欢。有些小片段不由得让我发笑,因这一笑妈妈就很疑惑的问我。

“你怎么啦?突然笑干什么?发神经啊!”

“我没有发神经!”我反驳道。

“没发神经还笑,肯定是有事情,快说。”

“我看书呢,这个片段很好笑,我就笑笑。”

“哦。”

到这里,你可能会问:到底是什么让我发笑呢?听我一一道来:一直凤姐对刘姥姥偷偷地说,“我们这里有个规则,在饭前要说一段小令。我恐你不会,我给你说一个,记住它“。”刘姥姥明白了。到吃饭的时候,突然站起来口中念道:“老刘,老刘,食量大如牛,吃个老母猪不抬头”。说完,便鼓着个腮帮子,大家呆了一下,便领悟了,接着全都大笑。史湘云一口饭喷出,黛玉笑得俯桌哎呦!宝玉滚到贾母怀中,贾母只叫心肝;薛姨妈喷茶,探春饭合在迎春身上,惜春让贾母给肉肠子,吃饭的人没有一个不笑的。从此以后贾母就越发喜欢她了。但是,吃饭时当刘姥姥不小心落了个小巧的鸡蛋,那一个就价值千金,刘姥姥刚想拿起来,不料被下人拿去喂猫了。这样的行为暗示着后面贾家必然衰败的结果。甚是可惜呀!但忽若一想,这也合情合理。连一个下人都这样不珍惜东西,那就别说其他的人了。

第二个是王熙凤借刀杀人的故事。读完心中充满愤怒和惋惜。王熙凤因为不喜欢尤二姐,便利用秋桐。她假心假意的劝秋桐:“你年纪轻轻不只事,她现在是二房奶奶,我还让她三分,你去硬碰她岂不是自损其死?”秋桐听了,天天破口乱骂,“奶奶是软弱人,那等贤惠,我做不出来,我眼里容不得沙子”。这让很多人误会了尤二姐,后来又请来一个太医,把尤二姐胎中的男胎打了下来。至此尤二姐被凤姐折磨的很糟,最终,吞生金走向死亡。先不说尤二姐吧!秋铜也是一个容易被骗的人,被凤姐的三言两语给骗了,也是被蒙在鼓里的可怜人呀!唉,真是可悲!

第三个是黛玉魂归高天。说起来也觉可怜。当年也是掌上明珠,但常年有病。至此,贾母、凤姐等一行人,为了宝玉而想冲喜,所以瞒着宝黛两人,但傻大姐不小心说实情,黛玉万念俱灰。回至房中,就病情加重。当宝钗成亲那一日,黛玉在那死亡之前,讲那就帕和诗词都烧了。做完之后听黛玉直声叫道:“宝玉,宝玉,你好——”说到好字,浑身冷汗,不做声,身子便渐渐凉了,黛玉香魂一缕随风散,愁绪三更入梦遥。当时黛玉气绝,正是宝玉娶宝钗的时候(刻)。

我又悲又愤,心里琢磨黛玉也是一个痴人,但也可怜,为宝玉而留,为宝玉而去;宝玉也是个呆人,不知娶谁,也糊涂过头了。可是在此之前,宝玉用假意试黛玉,黛玉也如此。这最后结果不是出乎意料,因假意试假意也就可想而知了。但我想,黛玉最后想说的应该是“恨”吧。

满纸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红楼梦》是中国小说的最好的艺术作品。要想了解,请认真去读吧。它是一本应该读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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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书600字作文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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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的朋友,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能成功的人大多都爱读书,也会有自己最喜爱的书籍。我也有一本特别喜欢的书,我喜欢的是怎样的一本书呢?请听我慢慢道来。

“身着羊皮短衣短裤,腰间别一把小锯、一把斧子,肩上挂着弹药袋子,背上背着一个筐子,头顶撑着一把又丑又笨的羊皮伞……”你知道这是哪本书中的人物吗?当然就是英国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的文明巨作《鲁滨逊漂流记》中的鲁滨逊。

书中的主人公鲁滨逊在长达28年的荒岛求生中克服了夜晚无边的黑暗以及只身一人的孤独与恐惧,克服了食物的短缺,以及恶劣的住宿环境。鲁滨逊在持久而严酷的挫折中不断成长,不再是以前那无拘无束的小小少年郎,“挫折和失败会使人成长”,这句话一点也没有错。

这本声名远扬的书不仅使人学会了生存、学会坚强,还使人学会了不畏惧困难。

《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笛福在书中还写道:“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事实上确实如此,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终将会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

鲁滨逊以超乎想象的毅力和韧劲生存下来,他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只要坚定信念,向希望充盈着的地方努力着,不止会造就生命的奇迹,更会体现出生命的活跃与强盛。

《鲁滨逊漂流记》被誉为一本“男孩子必读的书”,这确实是一本好读书的人都会喜爱的书,因此我强烈希望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阅读,激励大家能够和鲁滨逊一样,即使面对再大的艰难险阻,也能克服困难、顽强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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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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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汪浩瀚的海洋,让人视野宽阔;书,是一座缤纷的花园,给人以不同的美丽;书,是一片璀璨的星空,指明了黑暗中光明的方向……每个人心中总有一本书,让自己印象深刻,体味无穷,而对我来说,这本书就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

《飘》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表现了在1861年前后美国亚特兰大的社会生活。书中最主要的四个人物:郝思嘉、白瑞德、艾希礼和梅兰的情感纠葛,命运去向紧密相连。作者把他们的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读来让人回味无穷。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就是郝思嘉,她不仅美丽动人,敢爱敢恨,更吸引我的是她身上体现出的那种历经战火洗礼,却仍勇往直前的进取精神。谁能想象,一个出身优越的大小姐,在经历情感和家庭变故后,能主动挑起整个塔拉庄园的重担,义无反顾地一往直前。书中有一段文字,令我不得不敬佩她的精神:“她想起了父亲为这份家业付出了多少辛勤的汗水,经历多少的磨难,因此她也不能向生活屈服。至少,现在她还有塔拉的土地。”她为了生存,原本柔弱的心变得坚强起来。她为了复仇,原本胆怯的姑娘开枪杀死入侵的北方佬;她为了土地,原本高傲的她放下架子,亲自耕种……她的信念,也是全书中我最受感动的一句话“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是的,在历史的大背景下,所谓永恒只是幻想,一切的繁华与幸福都将成为过往云烟,但无论如何,生活不会停滞,一切永远向前,我们要坚定地相信未来,相信不屈不挠的努力,都会有回报。

每个人在人生旅途中,都会遇到无法负累的痛苦和悲伤,“诗仙”李白在仕途失意后,挥毫写下“天生我材必有用”,坚信自己会有重展辉煌的一天;而民国名媛阮玲玉只因社会的流言蜚语,留下“人言可畏”的遗言,从此香消玉殒。

我爱这本书,还因为去年五年级的期末考试遭挫折,我夜不能寐、辗转反侧,在黑暗中我想起郝思嘉那句“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心情舒坦许多,第二天清晨,太阳依旧升起,而我亦深知,我开始拥抱新一天的太阳,我去追逐我的梦想!

我爱《飘》,她给予我勇往直前、相信未来的力量!让我一直记住:“ Tomorrow is another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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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的朋友小书虫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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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长着一双葡萄般的大眼睛,月牙一样弯的眉毛,又圆又白的脸上,还有一张樱桃小嘴。她就是我最好的朋友——一帆。

一帆不仅长得漂亮,还很喜欢看。她会抓住一点一滴的时间来看课外书,连上厕所都捧着一本书看。

有一次星期天,妈妈对我们说:“我们今天一起去游乐园玩好不好?顺便带上一帆一起去玩。”“好呀好呀,我现在就去叫她!”

我和妹妹一起向一帆家跑去,来到一帆家,我们累得气喘吁吁,我喘着气说:“一帆,我妈妈说要带我们去温州游乐园玩,你也跟我们一起去呗。”我本来以为一帆会爽快地答应和我们一起去温州乐园玩。可是,一帆却无情地拒绝了我们。她说:“可是我不想出去玩,只想留在家里看书。在游乐园又没课外书可以看。你们去玩吧,我不去了。”“啊,一帆你不去了!你每天都呆在家里看书,都快变成‘书呆子’了。”我说。“这有什么不好的呢?书让我知道了许多知识和有趣的故事。”一帆说。最后,在我们的劝说下,一帆终于同意跟我们一起去游乐园玩了。可是,一帆又跑回去拿来了五本书。我感到很好奇,就问一帆:“一帆,你拿这么多本书干嘛呀?”一帆说:“在来回的路上可以看呀!”我听了之后,想:我见过爱看书的人,但谁也比不过我最好的朋友——一帆。

这就是我最好的朋友,一个爱看书的朋友。我很高兴我有这个朋友,我也很喜欢她,你们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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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的第一本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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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的时候,我便和我的第一本《丽塔和小东西去学校》结识了……

那是一个太阳睡过头的早上,我坐着妈妈骑着的蓝宝石颜色的自行车,被妈妈“绑架” 到了书店。没精打采地转了一圈,发现根本没有妈妈所说的好看的书。

“妈妈,妈妈,给我找书,找书!” 我带着埋怨的口气催促着妈妈。顿时,本没几个人的图书馆变得更加安静了,大家都把目光投向了我们母女俩。“给,你看这个。”妈妈说着把一本白色的书递到了我手里,“喜欢不?”呀!上边有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小女孩,旁边的书包里还露出两只眼睛,仔细一看,呀!原来是一只小狗狗。被妈妈拽到书店的埋怨一下子被抛到了九霄云外。

我赶快拉着妈妈的手来到了收银台,一把抢过交完钱的书,迫不及待的撕下书上做塑料包装。翻开看小狗狗和小女孩在里边干什么呢。我在妈妈的催促下一蹦一跳的向门外走去。

“给我讲讲,给我讲讲!”一回到家妈妈的烦脑就来了……

“有一个,小女孩叫丽塔……”一遍、两遍、三遍……不记得妈妈讲了多少遍,只记得妈妈由高兴到无奈的神情。我却浑然不觉的沉浸在丽塔带着小东西去学校的故事中,被小东西――偷吃东西、乱涂乱画、推倒即将破世界纪录的人梯、引起混乱……的情节吸引。

这么可爱的小东西怎么可以是白色的?搬着小凳子,去找我心爱的蜡笔。肉色涂在丽塔的脸上,绿色涂在小东西的身上,不好!小东西被妈妈涂成了“外星人”。“妈一一妈一一!你怎么涂成蓝色的了!”我大喊到。没办法,只好把小东西的头涂成绿色。我和妈妈给丽塔和小东西穿上了美丽的新衣。

看着儿时的第一本书,我又想起了以前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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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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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作家曹文轩诚说过:“一个儿童文学作家最大的幸福就在于,一个当年的读者在晚年时依然感激地回忆起他的作品。”而他的作品的确都让我记忆深刻,尤其是《青铜葵花》让我感动不已,仿佛进入了他们生活的那片大麦地。

因为一次意外,葵花的爸爸掉进水里淹死了,失去父母的葵花,来到了哑巴青铜的家里,原来就十分贫苦的青铜一家费尽心思,对葵花非常好,就像亲生女儿一样,哥哥青铜更是无微不至的保护葵花。为了葵花能照相,在冰天雪地里卖芦花鞋,竟把自己脚上的鞋也卖了,赤脚走回家;为了让葵花在舞台上更加美丽,挖空心思做了一条“冰项链”给她;为了葵花不受坏小子嘎鱼的欺负,每天不管风雪,护送葵花上下学。

但是,青铜一家人并没有一直这样过下去,葵花12岁那年,命运又迫使葵花回到了她的城市。青铜失去了妹妹,崩溃,痛苦使他仰天大叫。

看完这本,我的心被青铜和葵花这种感情震动了,两人离别时的痛苦使我泪如雨下。青铜无私奉献的心令我震惊,感叹,他居然能为毫无血缘关系的妹妹葵花付出那么多。

正如作者所说:“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一个时代人的苦难,苦难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少年时就有一种对苦难的风度,长大时才可能是一个强者。"书中的青铜从正常人变成了哑巴,还经历了一次悲伤的离别,他从来没有自暴自弃,令我肃然起敬。

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让我们一起阅读《青铜葵花》,一起走进那片令人潸然泪下的大麦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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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有趣的书

全文共 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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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中学 二年级 李誉兴

晚上,妈妈做好了香喷喷的饭菜,爸爸洗好了手问妈妈:“可以先吃一口吗?”妈妈说:“不可以,儿子没有来,一口都不能吃。”说完爸爸十分惭愧地离开桌子去找儿子。爸爸来到儿子屋子门前看儿子正在看,非常入神,他就蹑手蹑脚地走了进去。

儿子趴在门口看书,爸爸拍了拍他,他才有反应并说:“别摸我的书,别摸我的书。”像在做梦一样说的话,爸爸让他去吃饭,他就去了。

爸爸想了想:“什么书让我儿子那么入神?”说完他看了看那本书,看着看着他也入神了。

妈妈只看到儿子一人,又让儿子去找爸爸,儿子来到自己屋门口,生气地说:“谁让你看的我的书,我让你看了吗?”爸爸吓了一跳,赶紧跳了起来,眼睛又大又圆地看着儿子生气的表情,既高兴又害怕,于是父子两人一起看起来。

妈妈等不到二人,也去了儿子的房间,突然妈妈也看入神了,结果,一家三口都没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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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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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架上有很多书,我最喜欢的一本要数我暑假读过的美国女作家苏珊柯林斯的代表作《饥饿游戏》了。这本书最打动我的是女主角凯特尼斯在逆境中不断抗争,在磨难面前无所畏惧、坚韧不拔的精神。

这是一本科幻小说,故事围绕着一个虚拟的一百多年后的美国大陆展开。此时的美国面目全非,一场战争过后,他们引以自豪的民主制度荡然无存,统一的美利坚合众国分裂成了13个区域,新的政权帕纳姆在首都掌控大权,其他的区域负责为首都制造产品。每三年,每个区域都要向首都输送一男一女两名少年,前往首都参加“饥饿游戏”。这是一档电视节目,是新政权为了威慑每个区域接受统治不再反抗而开展的真人秀节目,节目规则非常残忍,选手之间相互厮杀,最后只有一个人能活着走出竞技场。住在12区的16岁少女凯特尼斯代替妹妹参加了“饥饿游戏”比赛,在比赛中她不是体力最强最有胜算的一个,但是她懂得观察,运用环境和自己的优势,在比赛中与同伴一起战胜了猜忌与怀疑,共同战胜了比自己强大的对手,赢得了比赛逃出了竞技场。凯特尼斯与同伴的胜利为其他13个区推翻帕纳姆政权的独裁统治带来了希望,他们联合起来取得了革命的胜利,解放了人民。

苏珊柯林斯虽然是一名女作家,但对书中竞技场、革命场面的描写,能让人身临其境的感受到剑拔弩张的紧张感和热血的气氛,颇有几分男性的大气。而苏珊柯林斯对书中女主角凯尼斯感情及内心挣扎、抗争、痛苦的描写又很细腻,又体现着女作家特有的细致。

《饥饿游戏》每读一遍,体会多一层。推荐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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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推荐一本书的五年级

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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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进步的阶梯,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我看过很多很多的书有《笑猫日记》,《三国演义》,《西游记》,《红楼梦》等,可我最爱的一本书是《老人与海》。今天,就让我给你推荐一下吧!

《老人与海》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一个很老很老的老人独自一个人去出海打鱼。他在海上开了八十四天的船也没有钓到一条鱼,之后,又过了几天,一只特别大的马林鱼咬到了他的鱼钩,可是这只鱼力量太大了,它把老人的船拉着跑了两天两夜也没有停下,老人不得不跟这条马林鱼开始搏斗。三天三夜的搏斗老人才用鱼叉插到了马林鱼的心脏上。可就在这个时候一只大鲨鱼来了,它是跟着那只大鱼的血来的,它一口就咬到了老人的大鱼身上,老人又不得不跟这条鲨鱼开始搏斗了,老人打跑了鲨鱼,可大鱼也被吃的只剩鱼头鱼尾了,就算是这样老人回家后人们还是很敬佩他。

这本书它语言优美生动,让人有一种身临其境感受。老人在和大马林鱼搏斗的时候,他手拿钢叉瞄准大马林鱼时让我感觉身在其中,让人有心惊动魄的感受。他用行动告诉我们,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在马林鱼浮出水面后,老人用所有的力量把鱼叉射了过去,射中了马林鱼的心脏上,我也为老人捏了一大把冷汗。我很敬佩他,因为他在危险面前不退缩,而是勇敢的面对它。

听我说了这么多,你有没被打动呢?快回家买一本读一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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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让人着迷的书

全文共 2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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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侯锦荣

一天,到吃饭的时候了,妈妈把饭端上了桌子,发现儿子的位置是空的,就对爸爸说:“开饭了,快去叫儿子吃饭!”

爸爸来到儿子的房间,看到儿子正趴在地上津津有味地读着一本。便对儿子说:“快去吃饭,一会儿再看。”儿子听话地走开了。

儿子走后,爸爸好奇地看了看地上的书,想知道是什么书让儿子这么着迷

妈妈和儿子等了好久也不见爸爸回来,儿子只好也去找爸爸。结果爸爸趴在地上看书呢!

这究竟是一本怎样的书,让人这样着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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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与书同行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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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闲品唐诗宋词,感受诗人心境。我仿佛看到了陶渊明在田园里边劳作边低吟:“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他是那样的洒脱;仿佛看到了马致远向我走来,诉说“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的凄凉;仿佛看到皓月当空,辛弃疾却遗世而独立,一路寻觅,发出“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感慨。

与书同行,畅谈现代经典,感受时代背景。读《骆驼祥子》,原本善良正直的祥子却被现实所压迫,最后堕落为“城市垃圾”,感受到现实的残酷与无奈;读《狂人日记》,感受到在社会种种压迫下总会有反抗;读《茶馆》,一个茶馆内汇聚着各色人物,各种对立冲突,更加了解那个时代的悲情,让我更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生活。

与书同行,学习外国文学精粹,了解世道人心。《雾都孤儿》让我知道了过去英国小孩的贫困生活。《简爱》让我看到一个永不言弃、洗净铅华的女子,敢于与命运抗争。她乐观开朗,积极向上,生活不幸并没有将她打垮,反而让他收获了爱情。《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让我看到保尔在敌人严刑拷打下坚贞不屈,在枪林弹雨中勇往直前,他是千千万万英雄中最光辉的一个!

生活没有了书,便如鸟儿没了双翅,鱼儿没有鱼鳍。书塑造我的灵魂,开阔我的眼界,增长我的见识,人生路上若偕一颗诗心,采一束墨香,与书同行,岁月自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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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书虫”同学

全文共 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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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沁瑶

有的人是“热心肠”,有的人是“小问号”,还有的人是“昆虫迷”,可在我们班就有个“虫”。

他每次做室内操、眼保健操的时候都得边做边看书,他有的时候下课十分钟也可以看上一两本书呢。

有一次,他看见我有一本《游戏中的科学》,他非常感兴趣,于是,要我借给他看一看,我当时因为自己没看完就不愿意借给他看,可他却非常想看,就央求我借给他看,记得当时他的眼泪都在眼眶里打转转了,看他借书心切的样子我就借给了他。

还有一次,他正看着一本好看的书,当时又正好要做室内操了,他好像不知道要做操一样,每个人都在提醒他,有的人对他说话,有的拍了拍他,还有的饶他痒痒,可他都没感觉,就一直呆呆地坐在那儿认真地看书。

到现在他还是一个“书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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