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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与书为伴写一篇作文(最新20篇)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就像甘霖,哺育着我们这些幼苗;书就像大海,让我们尽情地遨游;书就像一盏明灯,照亮我们灿烂的明天。今天小编就来分享我的书屋我的梦作文,请各位读者好好欣赏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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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本书的五年级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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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知识的海洋,力量的源泉,进步的阶梯。今天,我就来向大家推荐一本催人泪下,道理深刻的书——狼王梦。

这本书的作者是动物小说大王的沈石溪。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而它的丈夫黑桑,本是一匹有能力当上狼王的公狼,却因在捕杀老狼王的途中被野猪咬死。事后,紫岚产下五匹黑柔的后代:黑子、蓝魂儿、双毛、媚媚。其中一只刚产下不久,就因高烧而夭折了。为了实现黑桑当上狼王的愿望,紫岚将这愿望强硬地施压在三匹小公狼身上。最终,那三匹小公狼都成了狼王的牺牲品。但幸运的是,它的女儿媚媚怀上了狼群中最矫健的公狼的孩子,可在这时,紫岚发现一只金雕正想把媚媚作盘中餐,便一顾一切上前抵挡,最终与金雕同归尽。

这本书语言优美、生动,特别是在小公狼们死时和最后与金雕战斗时描写相当生动,使读者仿佛身临其境,和主人公一起笑一起哭,还有蕴含着深刻的道理。情节离奇波折,一开始以为狼王梦能实现,可最后残酷事实的同归于尽,让我一禁眼泪夺眶而出。是啊,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美好的梦,可总被现实一棒子打醒,化成若影若现的泡沫。

此外,它插图也很精美,略有一些散文的味道,十分适合供大家欣赏。如果大家也想一饱眼福,就来看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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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50字

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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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心说过:“读好,好读书,读好书。”就是在激励青少年一代在书的海洋中,自由遨游,快乐成长。我喜欢这句话,在和书的相处中,发生了许多故事呢!

幼儿园时,同学们都叫我“小神童”,那是因为一次我为大家读书赢得的“荣誉称号”。那次,老师从妈妈口中了解道我认识将近一千多个字,并知道我会读故事,就让我给小朋友们读故事。小朋友们都围坐在我身旁,扬起小脸听我读故事,我读得十分流利。之后老师发现我拿的书是反的,才知道我已经把这个故事背下来了,小朋友们都开始叫我“小神童”,我也很得意,尝到了读书的甜头,开始喜欢读书了。

7岁时,我开始读起了童话书,书中写到丑小鸭的故事,我开始为丑小鸭难过,之后又为它的变化而高兴。《皇帝的新装》中,我懂得了做人不要为了一时虚荣的满足而放弃做人的原则。《卖火柴的小女孩》中,我为小女孩感到可怜,我痛恨吃人的社会……书让我明白很多道理,我更喜欢书了。

8岁时我开始入迷上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书中那一些动物的真实情景,有时让我泪如雨下,有时让我开心自在,还有时让我十分愤怒。我陶醉在书中,对作者的细致描写佩服得五体投地。

10岁到现在,我又迷上了破案,文学,科技等各类有益的书籍,书中的一些侦破事件,文学作品中的故事等,一件件都扣动我的心弦,让我欲罢不能。书开阔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知识,我更迷恋书了。

书是我一生的伴侣,遨游书海,受益无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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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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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文字简洁、结构严谨;它内容丰富、影响深远;它博大精深、无所不容;它包罗万象、荒诞不经;它是一部充满神秘色彩的著作,它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山海经》。

《山海经》是一本上古时期的旷世奇书,介绍了中华大地的山川宝藏、异鸟怪兽、奇花异石,让人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再加上质朴的没有任何修饰的文字,给人一种走进了洪荒、走进了原始时代的神秘而又敬畏的感觉。

而我,最喜爱山海经里的神话部分,它融知识性、趣味性、故事性为一体,让我们看见了一个个生动形象,活灵活现的神话人物。大刀阔斧、改天换地的盘古告诉我们,顶天立地、造化万物的人最美;神通广大、炼石补天的女娲告诉我们,正义善良、无私奉献的人最美;坚持不懈、百折不挠的精卫告诉我们,天道酬勤、勤能补拙的人最美;坚韧不拔、永不言败的刑天告诉我们,顽强不屈、奋斗不懈的人最美;力大神勇、为民除害的后羿告诉我们,碧血丹心、虚怀若谷的人最美…这些神话故事让我回味无穷、受益匪浅。

“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当年,“采菊东篱下”的陶渊明已深得品读《山海经》的乐趣,而今天的我们亦能在愉悦中,通过这本书丰富想象、增长见闻、扩展视野、获取知识、启迪心灵。

我喜爱这寓意深远、历久弥新的神话故事,但是我更喜爱这沧海桑田、灿烂辉煌的先秦古籍《山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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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推荐一本书五年级最新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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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很多的,有:《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红楼梦》等。其中我最爱看的也是我要向你推荐的一本书,就是四大名著中的《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里讲的是刘备、关羽、张飞在桃园结义,招兵买马,镇压黄巾军的故事。他们因为是刚上战场的兵,不懂策略和军事,于是他们三顾茅庐把诸葛亮请出了山,当他们的军师。诸葛亮这个人物,他可是神机妙算,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在《三国演义》里面,他弄出的典故可不少,例如:“借东风”、“火烧赤壁”、“锦囊妙计”、“草船借箭”等等。最后刘备病故,关羽战死,张飞遭到暗杀,刘备临死前吩咐诸葛亮一定要帮助他的儿子阿斗,统一天下。可这阿斗是扶不上墙的烂泥,整天不务正业,最后被敌军抓走。

也许你会问:这最后都去世的去世,抓走的抓走,那你向我推荐这本书干嘛?别急,听我说一句:“我向你推荐的理由,是因为这里的每一个人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都值得细细品味。”例如:诸葛亮在草船借箭这件事上,本来给他十天时间,他只用三天,这显示出他的聪明过人与临危不惧的冷静,在空城计里,也显示出他的冷静和机智。

听了我的介绍,你喜欢这本书吗?如果喜欢的话,那事不宜迟,赶紧去买一本品一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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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一本有魔法的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7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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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明天又要数学考试了。”我抱怨地说,“要是能跳过明天的话就可以玩了。”想着想着,渐渐地我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早上起床时,我看见桌子上多了一本看起来很古老的。我马上跑过去拿起来,“不就是一本看起来很古老的书吗?”我嘀咕道。我翻开书的第一页,突然,出现了一个满脸皱眉的老爷爷,他慢悠悠地对我说:“我是时间爷爷,听说你想要把时间过得快一点,是吧?今天,我就帮你实现这个心愿,你只要在书上写出你想要到哪个时间段,就可以到达那个时间,但是,记住你写过的时间,只要写下,就永远回不去了。”听完时间爷爷的话,我心里开心极了。对这本有魔法的书更充满了好奇。

“那我先跳过什么时间呢?”我纠结道,“对了,先跳过今天早上的数学考试,到和小伙伴们编花绳的时候吧!”于是,我在书上写了“到今天和小伙伴们编花绳”果然,过了一会儿,我就到了“今天”编花绳,“今天”我玩得很开心,因为不用考数学,只有开心玩的时间。可是,明天又要上学了,对了,我要穿越到大学时,看看我考了哪所大学,我在纸上写了“大学时代”四个字,没过一会儿,我来到了我的大学时代,我找到了那个我,原来,我考不上大学,在农村种田,我觉得在农村种地好辛苦,我被火辣辣辣的太阳烤黑了皮肤,我每天都要在田里工作10个小时,好累好累。谁叫我小时候读书不好好努力,只想着玩,我后悔了。

看完大学时候,我又在纸上写了“成人时”,到“成人时”到那里我带着孩子干着沉重的农活,而隔壁家因为孩子是大学生,运用在大学所学到的知识科学种田,既轻松又高产。我又想看看我老时长什么样,于是,我就在纸上写了那“老年时”三个字。到那时,我病重了,走路要用拐杖,心里却在后悔少年时没有好好读书,想改却来不及了。终于,我走到了生命的终点,这可吓坏我了,脸上有一颗颗汗水,吓“死”我了。

“乐榕,起床啦!”妈妈说。原来是一个梦,我以后一定要珍惜每分每秒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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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介绍一本书的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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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王老师发的主题,想起了《狼国女王》这本,因为它的故事有趣又惊险。

之所以喜欢这一段,是因为里面的紫葡萄很勇敢,也是因为他很坚强,为自己的族群增添光彩。我来介绍一下里面的故事,以及为什么喜欢这本书的内容。

狼王头盔为了救女儿,很多公狼都想得到狼王的位置,但是年纪最大的母狼,为了不让自己的族群继续争吵,让紫葡萄继任狼王,因为他在紫葡萄身上看到了狼王的气势。紫葡萄一开始不想当狼王,但又不想让她的狼群吵架,只好当狼王。

紫葡萄成为狼王后,尝尽了酸甜苦辣。他们很久都不想当狼王,但是他不想让他奶奶伤心。最后紫葡萄带领的狼族只有四五只母狼,六只幼狼,一只公狼。你想知道他们是怎么生活的吗?下面的故事更精彩!

只剩下十几只狼,然后又遇到了另一群狼。紫葡萄想起这个狼群是他救的。在冰雪中,他们打败了杀死狼王头盔的老虎。两只狼合二为一,紫葡萄继续做狼国的女王。我不知道接下来发生了什么。我很想告诉你一件我喜欢的事。

《狼国皇后》是沈写的。他大部分关于动物的书我都特别喜欢,但我就是喜欢这本书,他在书中讲述了紫葡萄的传奇故事和母爱的力量。它不仅讲述了紫葡萄带领狼的惊心动魄的故事,也展示了紫葡萄对他们五个孩子的爱和宠爱,尽管他们自己的宝贝一个接一个地从他身边经过。然而他还是想让自己的狼族过上更好的生活。最好不要提醒自己他们的事情,否则他会后悔一辈子的。紫葡萄用这样的东西让他的狼族长得更好。

听了我对这本书的介绍,我希望每个人都可以拥有它或者关心每本书,因为每本书都有自己最珍贵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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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为书狂初三作文

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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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无,百事荒芜。”《三国志》作者陈寿的这句话,我觉得说得太恰当了,因为从小到大陪伴我的除了书还是书,一天不读书,就像缺少了什么似的。不知不觉间,读书已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内容了!

不知是不是天生的灵性,妈妈说我在婴孩时就与书有缘,特喜欢在书堆里爬,爬起来还特有精神,嘴里还时不时发出怪声,妈妈说怎么哄,我也不出来。有时,爬累了,还喜欢在书堆里睡上一大觉,你别说,还真奇怪,睡那么长时间,我连泡尿也不撒。妈妈现在回忆起来,还觉得很诧异呢!嘿嘿,可能我小时候就知道什么是“陶醉书海”了吧!

长大了,我开始正儿八经地读书了。起初,最吸引我的还足那些历史故事书,常常使我如醉如痴。有一次,我正在读《三国演义》,读着读着,仿佛进入故事中了。咦,我怎么变成曹操了,这不是那次赤壁大战吗?哼,这一次,我一定要让曹军胜。当黄盖带船来降时,我下令让大家一齐攻击来船。突然,敌方向我方发射了无数支箭,我正不解故事中有没有这个情节时,一支利箭向我的脑门径直飞来,幸亏我闪得快,双手利索地一接,来了个“空手套白狼”,转瞬间,我又把箭射了出去,以虎狼之势一箭刺穿了黄盖的心脏,只见他顷刻间倒了下去。此时,敌方士气大落。我方乘胜追击,夺帅旗,抢船只,终于赢了,我方将士齐声欢呼。可是,我却失望了,自言自语地说:“我的偶像诸葛亮可怎么办?多让他没面子呀!”说着说着,我终于从书中回到了现实,可对故事中的情节仍牵肠挂肚。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读书欲望越来越强烈,妈妈经常因为我一边吃饭一边看书批评我,可我就是改不了。读书时,我真的很快乐,很满足。慢慢地,我拓展了阅读量,《中华上下五千年》中关于中国的历史让我留连忘返,《福尔摩斯探案集》里的侦探手段和方法让我折服,《水浒传》中的侠肝义胆之气让我振奋不已……我读的书越来越多,收获也越来越大。

昨天,书给了我知识;今天,书给了我信心和智慧;明天,我定要用书所给我的一切创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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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吾心安处是书乡作文700字

全文共 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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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被嚼烂的少女和梦的俗喻代替了余光中散文里簇新的意象,舞台上嘈杂的丝竹之乐代替了林妹妹漫漫长夜的声声啜泣,网红主播的辱华言论代替了鲁迅“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的铁屋呐喊。我们站在思想的荒野上无所适从。

有限化的时间,带来了碎片化的阅读,组成了支离破碎的知识网络,形成了残缺不全的人格。当地上的六便士与夜空中的月亮,只能择其一时,我只愿:吾心安处是乡。

碎片化的阅读,是万丈高楼一夜起;全民娱乐至死,是一个时代悲情的内核。当楼塌了,光怪陆离逐渐褪成苍白的色彩,这是一个精神的矮子。著名的反乌托邦小说《美丽新世界》这样写道:“人们被淹没在信息和无聊琐事的汪洋大海,他们不愿读书,甘愿享受充斥着感官刺激和欲望的庸俗文化。”科学的高度发达,带来的是人们安于接受制约和教育的现状;物质生活的丰富,泯灭了个性,情绪和道德。人性在机械的碾磨中灰飞烟灭。而如今在全民娱乐的中国,这种现状是否也成为了悬在中国社会上的“达摩克里斯之剑”?

无处不在的娱乐,让人们再也没有时间去安心读书,去仰望星空,只有重视读书,将书乡看作人生的归处,才能闻见翰墨词曲的清香,我们的精神文化才不会走向粗庸。

云山苍苍江水泱泱,读书之风山高水长。摆脱事物的纷扰,用传统文化以滋养性情。柔日读史以明志,刚日读经以养性。在光阴诗卷里,在消息雨声中,延续读书之光,将它变成隽永的亮,才是人类的大明智。“少年心事当拿云”,以书为马,胸怀星辰,锲而不舍,驰而不息,作腾渊巨龙,矫首昂视,纵横星河,吟啸寰宇。

这是内容无限的时代,我们站在互联网的舢板上激情冲浪,享受着感官的刺激,接收着低俗的文化陷入精神的空虚和灵魂的漂泊,却忘了拂去那些人文经典上厚重的尘埃。

而我只愿:袒露出一帙风干的青史,让我用21世纪的手掌去慢慢摩挲,让吾心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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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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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曾说:“籍是人类的营养品”。在我眼中,书是我生活的一部分,我的生活离不开书,我对书的痴迷程度连我自己也感到惊讶。

记得小时候,我认为最好看的书莫过于漫画.连环画之类的,自从我小姨为我买一套文字书,我才明白,我也从此迷上了它。那册书大概十来本吧,我用平生最快的速度阅读完了册书,这还不够,我还要再细细的读一遍,去寻找书中不容易被发现的道理。平时,我必须在睡觉前看几十页书才睡,不然睡不着,记得有一次晚上,我正在看书,看着看着却睡着了,书就盖在我的脸上。后来,妈妈才帮我把书拿走了。

随着年龄的增长,不知何时,那一本本名著不知不觉替换了我手上的童话故事,我渐渐地沉迷在那些名著中,《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让我懂得了人生需要坚强;《鲁滨孙漂流记》让我懂得了勇敢面对困难……

书,是我的最爱。俗话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就像一只小船,载着我们从平缓的小河驶向无边无际的大海,将我们从无知带到了成熟……书是知识的源泉,朋友,让我们多读书吧!书会教会我们一切,书香将伴我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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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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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春风,洗濯内心的尘埃与苦楚;书,是阳光,驱除内心的阴霾与黑暗;书,是琼浆,滋润我的筋骨与意志。打开书扉,轻嗅书香,仿佛与老友相遇重逢,不管是童话名著,科普漫画,只要遇见了,便会上演一场精神上的“美食”之旅。

我在家里,为我的“小伙伴”——书籍,做了精致的“家”一架白色的小书架。每当指尖轻触书棱,都会有许许多多与书有关的故事从我脑中涌现:读《卖火柴的小女孩》,我懂得了珍惜现在有幸福生活;读《秘密花园》,我领略了大自然的奇珍异草;读《木偶奇遇记》,我感恩着儿时的童真与美好。

我是一个“小书虫”,因为读书,也闹出不少笑话来,让人忍俊不禁,我家的沙发旁总铺着一块厚厚软软的地毯,因为读书入迷的我,经常从沙发上掉下来;妈妈总是喜欢在我读书时大着嗓子喊我,因为进入书海的我经常听不到别人说话,记得有那么一天,我正在书桌前读着《木偶奇遇记》。厨房里正在做饭的妈妈发现没盐了,便叫我去买盐,我迷迷糊糊的“嗯”了一声,便下楼去超市,一路上,我脑海中想的都是《木偶奇遇记》里用木头雕刻出来的男孩,那个自私,懒惰,厌恶学习的男孩最后会怎么样呢?到了超市,心想:我怎么来超市呢?来超市买什么呢?一看手中的钱,我匆忙买了袋糖往家赶,一到家妈妈看着我,气得哭笑不得的对我说:“我让你买盐你怎么买糖回来了!”唉!她拿她这个“小书虫”儿子真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读书的欲望也越来越强烈了,书简直成了我形影不离的“伙伴”,读书更成为我每天的“头等大事”。

我爱读书,像春风爱柳条。我爱读书,像阳光爱椰林。我爱书,我为书痴,我为书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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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山岗虽无言,常读便是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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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生活多年的村口,有一处小山岗,巍峨险峻,连绵起伏,晨曦之时,朝霞洒落山岗,染成红橙色,傍晚时分,与天边晚霞交相辉映,衬出一片淡粉色,正是这处不起眼的山岗,让我读出了人生的悲欢离合。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爷爷欲远行,奶奶陪伴爷爷走到山岗处,山岗在月光的映衬下,一片碧绿。月亮似一艘小船,孤寂地挂在一望无际的黑夜中,月光的清辉似水在田野里流淌。薄薄的轻雾如纱一般漂浮起来,四周朦朦胧胧的,让人仿佛走进一个梦幻的世界。突然,从梧桐树深浓的枝叶中,传出一声可怕的嘶鸣,尖利而短促,打破了这孤寂,朦胧的夜。到了分别之时,奶奶望着爷爷离去的背影,用衣袖擦着眼角,生怕爷爷回头还看见她噙着泪水。奶奶回眸一望,猛然看见那轮缺月,心里嘀咕着:分明昨日还是圆的……

年复一年,日复一日,自爷爷离家至今,都没有与家里有过任何一次联系,爸爸也已长大成年,怀着一腔热血,想要去城里打拼出自己的一片天地,奶奶送爸爸去到山岗,山岗一片落叶,呈现出金黄色,天气阴沉,乌云密布,似要下雨,奶奶目送父亲的身影逐渐消失在山岗中,也转身走向山庄,多年后,父亲常对我说,最难忘的便是那个孤独的背影,那座静默的山岗。

父亲已在城里站稳脚跟,曾多次提出要将奶奶接过来,可奶奶执意不去,一定要留在这片山庄中,就如同这片山岗一般,任凭风吹雨打,却也雷打不动,就静静的伫立在这里,默默坚守着什么,暗自期待着什么。

去冬,我们一家回去看望奶奶,临走之前,奶奶执意要送我们去到山岗,这天,阳光明媚,洒落在雪白的山岗上,反射出一束束刺眼的光芒,奶奶早已鲐背之年,稀稀疏疏的头发上带着她视若珍宝的发箍,脸上的皱纹如一条条毛毛虫,脸上布满密密麻麻的斑点,她笑起来,还是如沐浴阳光般灿烂,却只剩下零零散散的几颗牙。她就那样立着,如同多年前那个夕照的傍晚。

山岗虽无言,可它却见证了奶奶坚韧的一生,是它让我读懂了:那些爱与温暖,总是分外匆匆,转眼即逝。是山岗在无声之中告诉我: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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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最新推荐一本书五年级

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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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知识的海洋,力量的源泉,智慧的翅膀,生活的方向盘。读书使人明智,读书使人聪慧。我就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我读过许许多多的书,然而我最喜欢的还是一部儿童小说《青铜葵花》今日我就把它推荐给大家。

本书是作家曹文轩在20__年活力奉献,心爱备至的最新力作。这个小说主要讲了一个男孩与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男孩在5岁那年由于一场高烧成了哑巴。一个异常的机缘让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齐生活,一齐长大,经历了许许多多的苦难。12岁那年,命运又将女孩召回她的城市。男孩青铜从此便常常在芦荡的尽头,遥望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

我推荐这本书是因为它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苦难几乎是永恒的,少年时,就有一种对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可能是一个强者。小说的青铜一家在此经历了蝗灾后家里最终一粒米也吃光了,但他们没有一个人会哭丧着脸喊:“我饿。”他们想方设法地从广阔的田野里找到能吃的东西,他们把家收拾得比原先还干净。主人公青铜和葵花与我们年龄相仿,可他们却经历那么多的苦难,那样勇敢的去应对,他们经历的苦难是我连想都不敢想的。

这本书里有许多好词佳句值得积累。异常在描述葵花的爸爸离开人世的时候,“他从水中挣扎了出来,他看到了岸。他多么想最终看一眼自我的女儿,然而,岸上却仅有那棵老榆树。”当我读到那里眼泪不禁夺眶而出。朴实的话语,表达了真挚的感情,这种写作方法值得我们学习。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完《青铜葵花》这本书能陶冶我们的情操,也能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期望大家赶快买来一饱眼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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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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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是一个不断前进、不断成长的历程。一眨眼的功夫,我已站在青春的门槛前。回首往事,有辛酸的眼泪,有成功的喜悦,还有那痛苦的呻吟。

我爱,书也爱我。从小我就在父母的影响下,阅读各种书籍。在书海中,我搏击风浪,获取知识;我极目远眺,享受知识。记得有一次,我在阅读《三字经》时,绞尽脑汁,也难以理解“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这句话。无可奈何之下,只好去请教高人——老爸。老爸笑着回答,说:“孩子,人在刚出生时,本性都是善良的,性情也很相近。但各自学习生活环境的不同,于是每个人的习性就产生了差异。”我似懂非懂,双手合什着,说:“佛曰我本善良。”逗得爸妈哈哈大笑。

渐渐地,由于我的阅读量与来越大,家里的藏书早已不能满足我逐渐增大的胃口。于是,我将我的视野延伸到书店。就这样,我如饥似渴地阅读着一本又一本的书,知识面也宽广起来。在同学面前我夸夸其谈,在亲朋好友面前我尽力施展口才。每当看到同学们如痴如醉地听我大谈特谈,听到亲友们异口同声地对我称赞时,我就更爱读书了。其实,我就像那一只小鱼,在书的海洋中自由探索,收获的只有那沧海一粟而已。

在成长的历程中,书伴随我走过了十几度春秋,正因为有了书,我的成长道路才更加绚丽多彩。书就是我终生的伴侣,我深爱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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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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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公斤的希望》作者是安娜· 嘉瓦尔达。她任职于法国教育部,是一位法语教师和获奖小说家。《35公斤的希望》是她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她说:“这部小说是献给我的那些学生们。尽管在学习上他们看上去有点笨,但在其他方面他们都是很出色的人。”

中的主人公格雷古瓦(小名叫多多),是一个差得不能再差的学生,一闻到学校粉笔和破皮鞋的味道就肚子疼的男孩,他是自行创造发明了剥香蕉皮机器图纸的梦幻骑士,两只脚只知道在面粉堆里踩脚踏车的傻小子,整天琢磨着怎么把藏在床底下个骨头给捡出来的瞌睡虫……就是这么一个被学校老师认为无可救要的小男孩,生命里发生了一场巨大的转变。而转变的原因正来自他的爷爷——老莱昂。

格雷古瓦13岁正上初一,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有是格雷古瓦(我更喜欢叫他多多)的时候。多多说,有谁真正喜欢学校呢?又有谁真正讨厌学校呢?你是否也曾在心里问过自己呢!当多多被学校勒令退学了,他真是烦,好烦…。烦到了我们根本无法想象的地步。还好,这时候多多有唯一给他安慰的爷爷;爷爷的储藏室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他感到幸福的地方。

在爷爷的储藏室里,爷爷告诉多多:活得不幸比活得幸福要简单的多。爷爷不喜欢那些顺应噩运的人,不喜欢那些只知道唉声叹气的懦夫! 幸福起来,努力做你自己该做的事!让你自己幸福起来!

在爷爷的开导和鼓励下,多多写了十二份草稿给格朗尚中学的校长写信,希望能被学校录取。多多的申请信里写到“生命力不仅有成绩还有动机”, 最终打动了校长被录取了。在格朗尚技术中学里,在绘画和手工劳动课上多多是头儿;在体育课上多多战胜了“攀绳节”。他彻底变样了,他变得意向明确,说一不二;变得爱出门散步。

希望,正如潘多拉的盒子一样,是一直存在的,但也是永远在痛苦折磨之后才出现的。希望不是物质的存在,它看不见,摸不着,但可以产生实实在在的力量。一个孩子就是一个希望,一个独一无二的希望。我们都是希望,无论多少公斤,都一样美好。希望在自己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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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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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本好,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

我的家是书香门第,我的父母都是爱书之人,因此,从幼年起,书就早已悄悄进入我的生活,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小的时候,妈妈会给我买一些绘本、画报回家,虽然我不识字,但是我已被色彩斑斓的图画吸引住了,我请求妈妈给我读故事,但是,妈妈因为工作忙,只能一天给我讲一个故事。我特别好奇下一个故事讲的是什么内容,于是就自己爬到餐桌上去,拿着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就这样书开始走进了我的生活。

渐渐地,我长大了,随着识字量的增加,我读的书也多起来,书已经成为了我密不可分的朋友。记得有一次,家里只有我一个人,其他人都上班去了,我正在沙发上看着《红楼梦》这本书,突然,我的肚子“咕咕”的叫了几声,我又看了看表,已经一点半了,我连早上饭还没吃呢,但我却舍不得离开这本《红楼梦》,我只好拿着书去做饭,拿出几个鸡蛋开始做。过了一会儿,煎鸡蛋终于做好了,我把它放在盘子上,一口吃了半个鸡蛋,突然我感觉鸡蛋的味道有点不对劲儿,有些甜甜的,我来到厨房看了看我都放了什么调料,“啊!我把白砂糖当成盐放了。本来是可口的煎鸡蛋,却因为我满脑子都是书中的故事所以变成了甜甜的煎鸡蛋了,看来今天我的中午饭只能吃煎甜鸡蛋了!”我大声的叫着。

如今书增加了我的知识,增多了我的见识,在学校有的时候,会考书里的知识,我回答的倒背如流,还变成了一个小老师,把故事讲给别人听,我可真高兴呀!

随着时光的流逝,我从一个年幼的小女孩,变成了一个五年级的大孩子,人们都说,女大十八变,我也不例外,但是,唯一不变的是我对书的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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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推荐一本书《伊索寓言》

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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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晔涵

小时候,我读过很多的,可令我最难忘的还是那本爸爸送给我的《伊索寓意》了。

这里面有许多的小故事,每个故事后都有一个道理,有些故事后还有图画。这本书引起了我对它巨大的兴趣。

伊索寓言》里面的人物栩栩如生,如善良的农夫,聪明的小鸭子,可恶的大灰狼和忘恩负义的蛇……

《农夫与蛇》讲了一个农夫在寒冷的冬天,发现了一条被冻僵的蛇,他觉得蛇太可怜了,便给它取暖。蛇苏醒后,狠狠地咬了农夫一口。农夫临死前说:“我真是活该呀,明明知道蛇是凶恶的,却还要救它。”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哪怕你对恶人再好,他也不会知恩图报,反而会害了你自己。

《狡猾的狐狸》告诉我们,做什么事一定要先想好做了这件事会有什么结果,不然就会像山羊一样被困在井里出不来了。

《小鸭子与狼》,则告诉我们,遇到危险要沉着冷静,不能慌张,不然就会被坏人欺负。

《伊索寓言》中的每一个故事中的每一个道理,都来自生活中。所以,它能提醒我们保持清醒的头脑,把我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解决好。

今天,我给你们推荐的书,希望你们也能去读读,不仅可以读到很多有趣的故事,还可以懂得许多生活的哲理。希望你好好珍藏它,好好利用它,推荐给更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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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与书的故事作文450字

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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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兔子有三个家,我呢!有三个看漫画的地点。

第一,桌子底下。有一次,我在写妈妈给我布置的阅读练习,我做完了,我进了我的看地点,我钻到了桌下拿起了《阿衰》看,看得正起劲了的时候,妈妈进来说;“宝贝,练习做好了吗?”妈妈一看房间没人,嘀咕道:“这熊孩子,又偷跑出去,回来看我怎么收拾他。”果然,在那一晚我被骂了一顿。

第二,厕所里。在一个周六里妈妈说我:“去休息吧。”我就立刻抓起《奇太星》跑到了厕所边大号变看书,那时我正着急没有打开通风管。看到奇太星把太上老君一直说成“太伤脑筋。”于是,我就哈哈大笑。笑声把妈妈引来了,妈妈说:“儿子,你在干什么,好臭呀!你是不是忘开通风管。”妈妈这番话才让我想起我没开通风管,连忙打开,我这才妈妈说:“没事。”妈妈才走开,妈妈一走我就想:“太险了,这完美的地点就妈妈发现我以后就别想看了。”

第三个床上。在期中考的前一个星期,我在被子里看书,手拿着手电筒,举的时候不小心把手电筒的光照在客厅看电视的爸爸身上。从此,爸爸每到十点都会过来查房。

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然而,故事是讲不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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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以书为伴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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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图馆、阅览室、课堂教室,成千上万的文人、学者、教师、学生都在孜孜不倦、日以继夜地遨游学海,求知学问,向书山攀登。我们成了这一大群人中的一份子。一个新一代的读书人,充满幻想,志存高远,在这个追求知识,求取学问的大环境中,我们除了学好课本应有的知识外,还需要博览群书,增广见识。那么就必须要有好书作伴。

历经苦难的高尔基曾说过:“书籍使我变成了一个幸福的人。”我们又何尝不是呢?读书带给我们最大的乐趣,最恒久的动力;读书带给我们心灵的和平,精神的慰籍。有人曾说过:“读书足以怡情,足以长才”,使人开茅塞,得新知,养性灵。因为书中有着广阔的世界,书中有着永世不朽的精神,虽然沧海桑田,物换星移,但书籍却永远是新的…在哈佛大学的图书馆里就有这样一则标语“此刻打盹,你将做梦;此刻读书,你将圆梦。”由此不难看出读书求知对于一个人生命的意义了。

我是一个把书视为伙伴的人,我热爱读书,尤其喜欢读好书,因为好书能教给我许多做人的道理。让我懂得了我们做事要勇敢机智,不畏艰难;知道了我们要有一颗自信顽强的心;明白了我们要讲文明懂礼貌,令我通过读书学习到新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水平,给予我无穷的智慧,无尽想象的翅膀,让我陶醉在我的半亩方田,迷醉在书的海洋中,并从中获得极大的快乐。

所以说只要是好书,就会开卷有益;只有博览群书,才能使我们的知识渊博;只有与书作伴,思想才不贫穷、不孤独,身心才能得到舒展。就让我们与书为友吧!做到与好书同行,成功地实现梦想,铸就精彩的人生!我希望和大家一起,以好书为伴,读好书,做好人,办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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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好书推荐600字话题

全文共 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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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的内涵与深沉,一方面在于它的浩瀚广大,另一方面在于它的变幻莫测。当旭日为她洗尽了灰暗,天色渐渐由苍白而浓郁,彷佛一片深不见底的湛蓝海洋,任白云恣意地在那蓝色画布上挥洒,倘若强风骤至,云朵便以铺天盖地之姿掀起弥天浪涛;而当晚霞为它涂抹上第一缕金边剎那间把天空晕染得金碧辉煌;而人生的瞬息万变、渺不可测,不正是它的写照?

收藏天空的记忆借由年仅十岁的小女孩遭遇,缓缓诉说着一段令人揪心的故事。艾美莉在一个偶然的际遇下和妈妈收藏了第一个天空记忆,但在两人甜蜜的度过这天后的隔日,艾美莉的妈妈却得知自己罹癌。一开始,爱美莉还不以为意,但后来慢慢发现事情并不顺利。

直到她发现妈妈无法康复即将离开人世而害怕不已,而当她与妈妈天人永隔时,她悲痛万分,甚至天天都很疲倦的样子,但在维琪阿姨以及好友萝拉的帮助下,她试着慢慢地走出了伤痛。爱美莉终于了解,原来时间也是走出伤痛最好的良药。

五年级时的我,第一次阅读了这本,便深深地被她震摄住,当时书中的字字句句彷佛按下一张张快门下的照片,活鲜鲜地跳跃在我的眼前,而随着剧情的急转直下,小女孩与母亲的死别,使我的眼湿了,心也酸了。如今再次拜读咀嚼,仍有无限感伤,失去心爱的亲人,真有如锥心之痛。

因为相处的快乐时光会随时跳出来占据我们的脑海,撕碎我们的心;但现在的我似乎有更深一层的领会:生命中充斥着许多“无常”但若一味沉浸在悲伤的情绪之中,实在于事无补,若能换个角度思考,豁达的面对生命,赶走悲伤,才能转化成正向的力量,并积极的面对人生。

而故事中的母亲,要孩子收藏天空的记忆,是不是也意涵着人要时时珍惜瞬间的美好,以作为克服人生逆境的动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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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五年级推荐一本书优秀作文

全文共 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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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大,我读了许多籍。有四大名著、格林童话、一千零一夜……,但有一本书赢得了我的关心,值得我向大家推荐。

这本书的书名叫(单翼天使不孤单),是阳光姐姐伍美珍的作品。

故事主要讲了:失去父爱或母爱的孩子会称为单翼天使。在大家眼里,品学兼优的张小伟就是这样的一位“单翼天使”,在他的内心深处好像是一口深井,隐藏着伤心、孤独和难言的苦衷,他不爱交朋友,怕同学们嘲笑。后来,渐渐的,他发现在他周围的同学中间不止一位像自己一样的“单翼天使”,他们表面上和大家一样是一个快乐和幸福的孩子,但内心永远都有一种永远也挥之不去的忧伤,只有彼此给予和宽容才能为自己赢到关爱和温暖。单翼天使们只有彼此拥抱,互相鼓励才能走得更远。

最打动我的一个情节是,当张小伟和伍子琪发生矛盾时,面对其他同学,在诬陷张小伟的时候,伍子琪大声的为张小伟辩解。看到这时,我的感触非常的深刻。他们都是“单翼天使”,他们在玩耍的过程中,可能会为了一点小事而发生了分歧。当面对不公平的待遇时,他们会团结一致,互相鼓劲,虽然他们失去了父爱或者母爱,但这并不影响他们成为一个阳光向上的少年。

向大家推荐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里的内容思想非常的深刻,值得大家一看,也许你从中能领略到不一样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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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读了一本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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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

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莎士比亚。许多名人、作家都是非常喜欢看书,也说出了自己对书的看法。我也很喜欢看书,我觉得书就像一位好的老师,也像一个温馨的家,还像一位能帮你解答问题的朋友。

我喜欢的一本书叫做《恐龙未解之谜》。这本书记录了许许多多关于恐龙的有趣的资料,让我爱不释手,因为我对科学家是怎么发现恐龙的足迹很感兴趣。

其中,我最感兴趣的是《恐龙蛋壳为什么变薄了》和《工地中发现的小恐龙》这两章。

《恐龙蛋壳为什么变薄了》这一章是讲了在某一个工地里,施工人员发现了一窝小恐龙蛋,接着,恐龙蛋裂开了,竟然出现了几只可爱的小恐龙!看见这一幕,施工人员惊呆了。心想:恐龙不是在没有人类的时候早灭绝了吗?怎么这里还有啊?他们又惊又喜。这个消息惊动了科学家们,他们把它放到温室里养殖。真希望小恐龙们能健康成长呀!

我不但对这一章感兴趣,还对《恐龙蛋壳为什么变薄了》这一章感兴趣。这一章讲了恐龙蛋壳变薄是因为天气的变化和因为环境的变化。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做事要和科学家们一样认真思考。学习上我也有这样的事。

在课堂上,当老师问起一些关于恐龙的问题时,其它同学回答不出来,我就知道。老师还夸我知识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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