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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的刊物(合集20篇)

中国有许多传统节日,最令你印象深刻的节日是哪个呢?不如来写作文,介绍一下你喜欢的传统节日吧!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我喜爱的刊物,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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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喜爱让人怜的英雄高一作文

全文共 9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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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闹天宫前的悟空——完美的英雄

出生石猴,决定了从血缘上就没有自然权威的约束,它是天地之精华所孕育而成。闯龙宫,搅地府,闹天庭,所到之处,无不望风而披靡;神通广大,机智勇敢,七十二般变化,十万八千里的筋斗云,来去无踪。在他的心目中,没有任何权威和偶像;在其心灵里,激荡的是追求自由和独立的激情;追求着“不服麒麟辖,不服凤凰管,又不服人间王位所拘束”的“自由自在”的理想社会和自由人生。

自然的本性使悟空在传统束缚面前显得桀骜不驯,他来到天宫,与天庭格格不入,原因是他不肯服从于天庭中严格的等级秩序。他对玉皇大帝不仅不拜服参见,而且自称老孙。第一次闹天宫起因在于发现弼马温是最低级的官吏,感到自己受到了玉帝的愚弄;第二次闹天宫是因为王母娘娘的蟠桃盛会竟未邀请自己参加。这并不是悟空小气,而是他认为自己与天庭中傲慢的神佛是平等的,是他强烈的自尊心和叛逆性格所导致的必然结果。他在花果山针锋相对地召开“仙酒会”,挂出“齐天大圣”的大旗,其目的就是要显示与天庭平等的地位。即使天庭的大兵压境,他仍不屈服,甚至在如来佛面前宣称:“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只教他(玉帝)搬出去,将天宫让与我便罢了。”尽管悟空最终没有翻出如来佛的五指山,被压在五行山下,但他仍以自己的方式——一泡猴尿,亵渎了威严而虚伪的神佛,他是真正的英雄。

归入佛门取经后的悟空——悲剧的化身

自从被唐僧救出走上取经道路之后,悟空有了本质的变化,他此时扮演的,不过是一个为王前驱、替天行道的英雄角色,而非反叛权威和王权、反叛神权的个性独立的为自己自由而抗争的英雄,他的命运受人支配,失去了彻底掌握命运的自由,因而是悲剧性的。

唐僧、悟空、八戒、沙僧这四个人中,唐僧是如来佛的弟子,可谓是天之骄子;八戒前世曾是天蓬元帅,统领无数天兵天将;沙僧也曾是天宫中的卷帘大将,久经沙场。然而,当遇到妖魔鬼怪之时,克敌制胜,冲在最前头的还不是那个“下方妖猴”孙悟空吗?取经后的悟空是一个被压抑的灵魂,他独立的个性虽遭摧残却没有被完全抹杀。他仍不时蔑视神界的权威,他敢将“三清”的金身扔入茅厕,他敢嘲弄众仙,咒骂观音“一世无夫”,他的思想丝毫没有被迂腐的唐僧所同化,然而头上的金箍就是对他叛逆性格的镇压,他不得不屈服,违背自己的本性,从此息事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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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爱的枕头作文300字

全文共 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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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枕头如同25寸电视机一般大小,具有缓解疲劳、跟云一样柔软,等等功能……每当我在床头把枕头放在床头那里靠着看书,就像按摩师在背后按摩一样舒服。

它的外形特征是中间往里面凹,上面偏高,下面偏低,躺着特别舒服。

记得有一次,我出去玩回来的时候累得要死,姐姐居然精心设置了一个圈套:她用被子把两张床之间空隙的地方盖好。我一进门就直接扑床上了,因为累得眼都睁不开了,没注意“啪啪”一声,我就掉“陷阱”下去了,但感觉一点都不痛。我眯眼一看,原来下面是我最心爱的枕头啊,没有你,我可就摔惨了啊。我把它紧紧搂在了怀里。

这就是我最心爱的枕头,你们也买来试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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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对大海的喜爱作文

全文共 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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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大海,那是我生长的摇篮。我常常独自来到海边,站在柔软的沙滩上,脚下浪花抚摸着小脚丫,空中海鸥自由翱翔,看着浪花拍打着礁石,听着海水发出的乐音,静静地观赏着海面:

大海有时风平浪静,有时巨浪翻腾,有时清澈见底,有时浑蚀不清,有时生机勃勃,有时死气沉沉,有时或柔或笑,有时或怒或狂……

我喜欢大海的颜色,蓝色代表着深沉。看着蓝色的大海,我的思绪浮想联翩,内心充满希望。

我喜欢大海的开阔,能把万物承载,看着无边无际的大海,感受着海的博大胸襟,心被它的博大所包围,我会顿觉胸怀坦荡、了无心事。

我喜欢大海的喧嚣,激情时总是拍打岸礁,那拥抱堤岸的热情,后浪总是比前浪高。碧波荡漾让我心潮起伏,思想活跃。

我喜欢大海的温柔,恬静的海面让我心绪安宁,抛弃烦恼与忧愁 ,喜或悲统统忘却,头脑洗礼,顿感一身轻松。

我喜欢大海,那是我成长 的地方,我常常独自来到山上,站在高处眺望大海:蓝色的天空与蓝色的海面相互辉映,天地如同一块空灵的蓝水晶。空中的海鸟 自由飞翔,远处的船只缓缓行进:

我喜欢海上日出的辉煌,也喜欢海上日落的绚丽。我喜欢大海的胸怀,也喜欢大海的清澈,我喜欢大海的平静,也喜欢大海的波涛。

我总在梦 幻着大海:

若是人间象大海一样的清澈,真山丑恶都能一眼看穿。

若是人人都有大海一样的胸怀,让每个人都变得包容、博爱 。

若是社会象大海一样的平静,我们将生活 的无忧无虑。

若是世间象大海一样的波涛,让丑恶的灵魂 受到冲击,人人都生活在美好 的人间。

我喜欢大海,那是个能让我身心放松的地方。

当我疲倦的时候 、当我不开心的时候、当我迷惑不解的时候,我会面朝大海,任凭海风吹拂,它能吹走积压在心底的忧郁 ,它能让我忘掉烦恼、抛弃忧愁,它能让我学会心胸开阔,懂得包容谅解 ,它能让我感觉到这是心灵 的港湾,心仿佛靠在岸边休息,让自己 活的轻松愉快 。此时大海有抚慰心灵的力量。

我不由得感慨:大海是一剂心灵的良药,有空多去看看海,它会让你的心更静、更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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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爱的诗人作文800字

全文共 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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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唐朝,留下了一代文采超群、才气绝伦的大诗人:“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李白;“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杜甫;“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的高适;“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的王维……然而,待到他们的文章留给后人时,谁能接过唐代诗歌的大旗?答案只有一个,他就是名震千古的“诗魔”白居易。

白居易的一生与众多诗人一样,都是先扬后抑:少年时期,他出自书香门第,苦读诗书;青年时期,他科举及第,荣登高官;中年时期,他被告越权上书,贬出京城;晚年时期,他生活自在安乐,一心作诗。他并非李白的豪迈豁达;他并非杜甫的心怀天下;他并非韩愈的坎坷不平。他用其绝世的文采告诉众人,他那贴近民心的诗风是多么受人追捧、引人注目,告诉众人,他那惊世骇俗的文章都能令皇帝作诗称赞。白居易丝毫不亚于诗仙、诗圣这样的伟人,有谁能不深深地被精湛的技术与手法所感染呢?我想,连不识字的老太太都能理解,诗魔的手法又有何挑剔呢?

白居易的作品更是耳熟能详、流传千古。“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那是《观刈麦》的写照;“卖炭得钱何所营?身上衣裳口中食。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那是《卖炭翁》的披露;“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这是长恨歌的悲叹。然而,我最喜爱的莫过于集音乐、文采、气度、悲情于一体的惊世著作——《琵琶行》了。“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这是诗人离别的情感;“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这是女子羞涩的姿态;“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这是千古传诵的佳句;“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这是音乐迷人的特色;“夜深忽梦少年事,梦啼妆泪红阑干”,这是琵琶女悲惨的遭遇;“座中泣下谁最多?江州司马青衫湿”,这是白居易真心的悲痛。全文连贯,一气呵成,言辞优美,情感丰富。这足以代表白居易是多么的才华横溢、盖过众人了。

白居易之外,并无一人的文采被皇帝作诗称赞;并无一人的诗文让百姓略懂一二。让我们用心灵去感受这位伟大的诗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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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爱菊花小学生作文

全文共 3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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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花——菊花

要问我最喜欢什么花,我会毫不犹豫地说:“菊花”。菊花不在春天开放,而在万物即将枯萎的深秋。在秋天里,花儿们都没有力气了,拖不动它们的身体了。他们等待着死亡的来临。

菊花还可以泡茶呢!菊花泡的茶很香,那香气扑鼻的茶,你一定会不由自主地喝一口,一次,我冲了杯菊花茶,放了两块冰糖。我小口小口地喝,闭上眼睛,好像自己在葡萄园的上方飞翔,呼吸着菊花香,不由自主地叫了声:“好喝”!

下面我要考大家谜语了:“肚子食粮饱,身背半个包,头上有草帽,秋来花枝俏。”大家一定知道了,答案是“菊花”。菊花是一种草本植物,秋季开花,品种很多,花色有黄、白、红、紫等,可供观赏。

菊花有这么多的好处,你喜欢菊花吗?它在远处看,好像是一团金子,我们一般庆祝节日,会把菊花洒起来。

“菊花灿,满地伤……”就连周杰伦也唱起了菊花。你是不是对菊花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菊花可以当百花之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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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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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阅读历程中,有一本,我印象深刻并感慨万千——《不老泉》。

《不老泉》讲述的是一个叫珍妮的小女孩在静谧的树林中与塔克一家相遇,得知了他们一家不老的秘密——喝下了不老泉,并为他们保守了这个秘密,把它带进了坟墓里。

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有两个人物。其中一个人是珍妮。她守信,她虽然知道不老泉能使人长生不老,如果她把这个秘密告诉别人,她不仅可以从售卖不老水中获得巨大的利益,而且可以喝下不老泉里的水,长生不老并保持年轻貌美。但她非常守信。当塔克把不老水给她,让她喝下时,她微笑着把那杯珍贵的水倒在一只蟾蜍的身上。与珍妮性格完全相反的人物是黄衣人。他邪恶,当塔克一家不同意把不老泉当作赚钱工具时,他挟持了梅,胁迫他们交出不老泉里的水。他贪婪,为了获得数不清的财富和永生,命令无数的黑衣人闯入森林,像强盗一样得抢夺不老泉水。

故事中的黄衣人,不就像是生活中的那些贪得无厌、为了利益不顾一切的人吗?有些无良商家制造商品,表面上是合法安全的产品,实则偷工减料,加入某些添加剂损害食用者的身体。我在新闻上看到一则报道,一位老人买保健品,卖家给他试吃时感觉很好,而买回去尝时却身体不适,爬楼梯时头昏眼花,还摔了一跤。唉!真是“利”字头上一把刀啊!

《不老泉》这本书,让我最明白贪得无厌的人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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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爱的运动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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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锋利的宝剑是如何铸成的?起初的它就是一块平平无奇的铁块,经过烈火煅烧和打造师傅的千锤百炼,它展现出了独特的锋芒!人亦是如此,百炼方能成钢。

篮球是我最喜爱的一项运动,我的梦想也是当一位职业的篮球运动员。俗话说的好:“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而我也是努力的在为这个梦想付出,或许有人说我是不务正业,甚至会瞧不起我。而我却不会被这些流言蜚语所击败,而是将它转换成自己的一种动力。坚持是一种态度,是一种追求,更是一种品格。

在篮球方面我并不出色,学起来也很笨拙,我深知没人家有天分,就必须要付出比别人多几倍的努力,选择了篮球这项运动就注定磕磕碰碰不断,哪个打篮球的身上不带几处伤,大概就是这个缘故,才让很多一开始热爱篮球的人放弃了这项运动。我每次训练完身上总会有一些伤病,没等恢复就又开始了下一次的训练,即使被伤弄的弯不了腰,腿也迈不开一步,可我不甘放弃,用伤痛磨砺自己的毅力。

训练会消耗大量的体力,训练开始不到五分钟我就大汗淋漓,额头上这些调皮的汗珠滑过我的脸颊跳到了我的衣服上,渗进衣服里,使衣服比之前重了很多。

浸透汗水的衣服像胶一样黏在我的身上,使我的双手变得笨拙。训练场上的各处都有我用汗水留下的记忆,这已经是我习以为常的事。我现在已经成为不比别人聪明只比别人付出更多努力的人。我坚信铁杵磨成针,功到自然成。凭借自己的努力可以实现自己的梦想,书写自己的未来。

我坚信“汗水”会刷新我们的时代,刷新历史,成就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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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喜爱阅读

全文共 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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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读书,目前为止在这个家中我排第二还是有人会排第一的,呵呵,开个玩笑。虽然老爸让了我让我当上了家中读书第一的称号,但我心中总是有些不快,因为毕竟我在读书上我还是没有超过老爸唉为什麽呢?所以我发誓要赶超老爸。

从小学的时候说起吧,一二年级的时候那是啥也不懂斗大字不识两个,但是偶特别喜欢看图书,一看就看到天昏地暗,而且有时为了显示自己的“学识渊博”还会去找几本父母的书装装样子,但其实啥也看不懂!每次父母回来说,呦,我们家出了个小博士了,我特别高兴,书一丢便又跑去玩了。这应该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读书。

到了三四年级,认识的字多了,读得书也多了起来,但是后来我渐渐的发现读书真是太没有趣味了,每次写完作业后我还是像小时候一样把书一丢就又跑出去玩了.(可能是小孩子爱玩的天性)每每老师让多多读课外读物的时候,我也就是随手翻翻应付一下,读书真是太无聊了.

但是过渡到五六年级的时候,说也奇怪,刚进入五年级我便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了看书,总是一放学便抱着个书看,弄的父母都惊讶的说,这孩子变了,因为读书实在是太有趣了,真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还好,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我从书中懂得了许多知识,还交到了很多的朋友,在五年级下学期的时候,放暑假后我在天中晚报上发表了第一篇作文《书的魔力》本文便是书的魔力一文的后感。

进入初中后,我才发现这跟小学的读书实在不是一个档次上的书也更多了,在无论是语文,数学,历史,生物。。。。。。都离不开语文知识。我才发现书我真是读的太少了、太少了!于是我发疯似的读书,一有空闲时间就读,那可当真是如饥似渴啊!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时刻谨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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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喜爱风筝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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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筝是我最喜欢的一类娱乐项目,它就如同天上的小鸟一样在天上飞翔,最有趣的是,把它高高放在天空中,和别人相比自己的高,还是有点兴奋。

在学校里,我也想和别人放风筝。我很幸运,李浩同意了,我是助飞手,他是放飞手。一次体育课,我拿着李浩的蝙蝠风筝,往天上一抛,风筝就高高的飞上天,好像比别人的都高,就在这时候不知道怎么的我们的蝙蝠风筝和其它的三个风筝的风筝线缠一块了我赶紧叫其他的三个人,原来那些人第一组是齐士轩和张泽阳,第二组和第三组是别的班的,我们都同意解开这个线,而李浩的风筝放的太高太高了,要延误很长时间,所以只能在空中解了,到最后还是给解开了。而这时候风筝才刚刚落地。第二次放风筝的时候也是一抛就飞上天,结果我看见了风筝却没看见李浩,我在操场中心大喊“李浩——”却没一个人回应我,当我找到李浩时,已经是下课的时候了,我问李浩:“你去哪里了?”李浩回应:“我就在这里,我就在这里喊‘王子轩——’没一个人回应我。”最后我们还是装好风筝回教室了。

别看风筝好玩,风筝其实也有害人之处,比如风筝上的风筝线,特别容易伤到别人。还有坏的风筝棍,拿出来玩容易伤到别人。

尽管风筝很危险,但是我还是很喜欢我和别人放风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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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爱的老师

全文共 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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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21)班肖婉莹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啊,老师,是美的耕耘者,是美的播种者。是您,用美的阳光普照,用美的雨露滋润,我们的心田才绿草如菌,繁花似锦。

长长的秀发,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闪闪发光,高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不大不小的鼻子下面有着红润的两唇,像两片淡红的正在开放的花瓣,说起话来妙语连珠。——她,就是我们的英语老师——Alice。我们是柔嫩的花朵老师就是园丁,我们在园丁的培养下成长。我们是活泼的鱼儿,老师就是海水,我们在辽阔的海洋下畅游。

我喜欢老李师的教学风格。您像春蚕,吐着智慧的细丝,编织着知识。我喜欢她严中有爱的态度以及对工作的认真。她每天都是笑容满面地跟同学们讲话,在她的课堂里满是生动有趣。

记得初一刚入学时,第一次见到她,给我的印象就十分亲切。如果说母亲对于我来说是宇宙,是一切。那您对于我来说便是太阳,您的名字和太阳一样美丽!刚开学时,我的状态很是不佳,回答问题总是回答错,每当我站起来时我的脑袋就一片空白。成绩也提不上去。但是,您却用您的言语来温暖我:“没关系,不要灰心哦,婉莹。”我怔住了。这句话直到现在都时常萦绕于我耳畔。

因为您的话语,让我重新找回自我,找到已经迷失的自信。在我晦暗的人生道路中,是您为我点亮了一盏最耀眼的灯;在我迷茫的人生道路中,是您做我的引路人,让我步入正轨,在我跌跌碰碰的人生道路中,是您,为我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是您,给我一双强有力的翅膀,让我在有趣的知识世界里遨游!这都是您的谆谆教导。

在我们从幼稚走向成熟,从愚昧走向博学的道路上,是您用生命的火炬,为我们开辟前方的道路。谢谢您,老师,许多情不能够用言语来形容,只能深存在心底,永久驻留,驻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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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一件我喜爱的玩具说明文_700字

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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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从庐山出差回来,给我买了一个玩具照相机。它有粉红色的外壳,黑色的镜头,白色的快门以及照相机上应有的各种小部件。别看它小不点儿。却精巧别致。样子跟真的一模一样。尤其令人惊讶的是,只要你把快门“咔嚓”一按,一幅幅美丽的画面就出现在镜头里。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里面装着微型幻灯图片,通过一个小小的放大镜,把图片放大了,然后对着太阳一看,一幅又一幅庐山美景便展现在眼前。不信试试看,就让它带你饱览一下庐山的风光吧!

按动快门,“咔嚓”一声。首先出现在眼前的是“三叠泉”。它是庐山最大的瀑布,那泉水悬空坠下,激石形成三叠,仿佛已经被扯成几绺,与岩石互相撞击着,气势壮观。望着它,你仿佛感到飞花碎玉般的小水珠溅到了脸上,又仿佛听到了瀑震山谷的声音,使你自然而然地想起了唐代诗人李白所写的:“日照香炉升紫烟,遥看瀑布挂前川。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诗篇。

再按快门,又出现一幅胜景——仙人洞。传说此洞是吕洞宾求仙学道之处。它位于悬崖险峰之下,周围镶嵌着苍岩翠壁,有参差如手的佛手岩,山上山下云雾缭绕,把仙人洞装扮得更加秀美俊丽,如仙境一般。

再接下去又把你带到秀峰。它是南山名峰。这里瀑布、名泉集中,苍松翠柏遍地,峰峦雄峻,使人流连忘返。

往下看还有花径、锦绣谷、含郡口、龙宫洞等10余幅图景,都使人如临其境,美不胜收。

我爱这个玩具照相机,它虽然说是个玩具,却又是一部课本。有了它,不用出门,我们就可以看到祖国大好河山,从使我更加热爱伟大的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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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爱的一种动物五年级作文450字

全文共 4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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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哥家养了一只小狗。它的名字叫小球。小球长着一身黑白相间的毛。圆溜溜的眼睛嵌在胖乎乎的脸上耳朵常常竖着。四条长长的腿走起路来摇摇摆摆。

小球喜欢与人嬉戏,玩耍。有一次,我拿着一张废纸,揉成球的样子。小球在一旁眼巴巴地望着我,好像在说,:小主人,快点跟我玩耍吧!见小球的可爱样,我故意做了几个假动作。忽然,小球跑过来叼走了球,我追了上去,没想到小球跑得更快了。我很生气,紧紧地拽着求得一端,使劲往后拉。噗通我狠狠地摔在了地上,生气的望着小球。小球似乎知道我在想什么,小跑着过来,亲着我的耳根。我的怒气顿时消失了。

小球吃东西的时候也很有趣。双手抓着食物,生怕被人抢走了。我故意拿着一块鸡肉在小球面前晃来晃去,小球果然上当。两眼紧紧地盯着鸡肉,口水四处飞溅。我假装要吃掉鸡肉,没想的小球惊跳到了我的身上,在衣服上留下一个个脏脚印。我只好把鸡肉喂给小球吃。

小球睡觉的时候伸着舌头,睡着呼吸的节奏,小球的肚子也一伸一缩。

小球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欢乐,我永远喜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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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爱的动物-猎豹

全文共 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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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明瑞

我小的时候,爸爸妈妈经常带我去费城动物园。我看到了各种各样的动物,可是我看到的最有趣的动物是猎豹。他们的重量是从四十六磅到一百六十磅。猎豹的皮毛是黄色的,身上还带有一些小黑点。这种颜色的皮毛更有利于它们隐藏和捕猎。猎豹和其他肉食动物的区别是它们脸上带有黑色的条纹,看起来凶猛极了。猎豹大多生活在撒哈拉沙漠南面。它们还有特别好的视力,可以从五公里外看见猎物!可是现在,这种动物濒于灭绝。

我最爱猎豹闪电一般的速度。猎豹可以在两秒内达到时速六十五到七十五英里。猎豹是陆地上最快的动物。它们的腿特别强壮有力。我在打网球,踢足球时,都需要很强的爆发力和很快的速度,我也想像猎豹那样跑得快。

现在,你知道了为什么猎豹是我最喜欢的动物和为什么我会想像猎豹那样!这就是我非常喜欢猎豹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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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喜爱种树,特别是松柏树

全文共 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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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荣臻常说:“植造林,是造福人民的大好事,它既可调节气候,保持水土,有利于生态平衡,美化人民生活环境;又可锻炼人的意志与体力,强筋壮骨。”1939年清明节那天,聂荣臻带领晋察冀军区机关和直属单位500多人,到军区驻地河北省唐县附近的东山坡植树。聂荣臻与时任军区参谋长的孙毅搭伙种树,他俩先挖好了一行树坑,然后,聂荣臻让孙毅扶着树,自己弯着腰一铲一铲地培土,随后踩实,整出灌水坑。休息时,有一位南方同志好奇地问聂荣臻:“司令员,这里的老百姓为什么清明节种树?”聂荣臻略事思索后说:“传说春秋时晋国介子推曾隐居山里,晋文公放火烧山,企图逼他出来做官。介子推抱木焚死。晋文公为纪念介子推,于是就定于这一天禁火寒食。恰好这一天在农历清明节的前一天,大火不但烧死了介子推,也烧光了山上树木,所以黄河北岸一带老百姓就有了清明上山植树的风俗习惯。”

解放后,聂荣臻在自己工作、生活了43年的庭院里种过许多花草、树木,他的家门口靠墙边还有一排当年他与工作人员共同栽种的龙爪槐。随着岁月流逝,一棵棵龙爪槐长得高高大大,盛夏时节,就像一把把碧绿的遮阳伞插在墙边,给大家带来阴凉。但有一件事让人烦心,就是每年如不及时喷洒杀虫药,这些树就会生虫。有人就建议:将这排龙爪槐全部砍掉,换上聂荣臻喜欢的松柏。聂荣臻知道此事后,特意来到槐树下,指着紧靠大门口的那棵树说:“其他几棵可以砍掉,靠门口的这棵请你们务必要留下来,到了夏天,警卫战士可以用它遮阴纳凉,你改种其他的树,树要生长多少年才能纳凉呀!”

聂荣臻最钟爱的树木是松柏,因为松柏总是那么郁郁苍苍、生机勃勃,不畏天寒地冻,不惧烈日炎炎。他住的院子里处处都是挺立的松柏,就连室内墙上挂的国画也全是松柏图。聂荣臻时常在松柏树下踱步、思索,晚年,他经常坐着轮椅,在松柏丛中流连忘返。根据聂荣臻最后的遗愿,其亲属将聂荣臻部分骨灰埋在八宝山革命公墓东北侧山坡的一棵柏树下,让骨灰化作泥土,滋养青松翠柏,为后人遮阴,造福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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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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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母亲是位语文老师,她爱好文学,家里自然有成堆的好。但我既不感兴趣于各种小说,也不着迷于其他文学作品,只在这座书山中捡了一块不起眼的“石头”——《金像背后》。

《金像背后》为李元所着,它以丰富的资料介绍了西方科幻片的盛衰、恐怖片的离奇、伦理片的时兴、好莱坞三代人的演变、着名影星的生活与爱情……它象一扇窥视西方影视界的窗口,使我在获得广泛电影知识的同时,也看到了西方社会五颜六色的怪现状在银屏上的种种反应映。

在这本书中,我了解到西方科幻片从鼎盛到衰落的历程,认识了科幻小说的两大鼻祖——凡尔纳和威尔斯,懂得了神话与科幻的根本区别;看到了西方文明的畸形儿——恐怖片,明白了西方很多人为什么花钱去寻恐怖、心甘情愿地去担惊受怕的原因;窥见了西方社会在传统的有规律的生活节奏里、在和谐幸福的假象背后隐藏着的尖锐的矛盾。传统的伦理观念已经淡泊,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理解、体贴的可贵感情已经相当程度的丧失;银幕上的西方政治事件让我感到触目惊心;漫话美国戏剧片使我对卓别林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今日好莱坞三代人的生活,使我懂得了资本主义生产决定于利润。带着文化与技术双重性质的电影工业和电影文化都受到资本主义必然规律的制约,它的前途是暗淡的,无论什么人、什么力量,都无法挽救它必然衰退的命运;在金像背后,隐藏了形形色色的内幕;英格丽·褒曼和费文·利两位影星的自传,燃起了我的影星梦。

我从小着迷于科幻电影,于是在得到这本书时,便如获至宝、欣喜若狂地读起来。在我漫游了那向往已久的神秘世界后,存于心中的迷团一个个被解开。我不仅对科幻片产生的背景、科幻片的制作及其所产生的社会效应有了深入的了解,还了解到了一个令人吃惊的事实:我国虽有几十万“科幻迷”,但从事科幻影视的却不足十人,年产科幻片还不到一部。总产科幻片12部,有十部还是翻译的。科幻片创作史也极为短暂,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到八十年代初便销声匿迹了。这与西方科幻片制作者数以万计、年产科幻片数十部的现实比起来,真是九牛一毛,让人感到寒酸。因此,我便立志要从事科幻影视业,用我们自己的科幻片来填补那数以万“科幻迷”的脑海,从而展示我国工业、文化的发展。

我爱书,尤其喜爱《金像背后》这本书,因为它是我志向的转折点,是我新的起跑线。虽然它在我家书山中不过是块不起眼的“石头”,但它将成为我实现理想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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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爱的水果——苹果

全文共 2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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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有很多种,我最喜欢的水果是苹果,它是秋天成熟的。

每次妈妈去买水果,我都让妈妈给买苹果,因为我最喜欢吃苹果了。苹果又大又红,果质鲜美,酸中带甜。苹果圆圆的,熟透的时候是粉红色的,浑身滑溜溜的,像小皮球一样。闻闻它,一股清香扑鼻而来,让人忍不住想狠狠的咬一口。

听说,苹果有许多种吃法,可以加工成苹果干、苹果汁、苹果醋……苹果里含有许多维生素,多吃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喔!

听了我的介绍,相信你也会喜欢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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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爱的一件物品

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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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天爸爸从商店里买来了一瓶清香剂,这瓶清香剂非常香!给我家带来了香味!

这瓶清香剂很香!是小熊牌子的水晶清香剂,大家听了水晶这两个字一定明白了,它是透明的,我们都养过水宝宝,这个水晶也和水宝宝一样,唯一不同的是水宝宝可以长大,而水晶却不能长大,而且水晶会随着时间的变长而缩小。这个盒子的样子是椭圆形的,上面的盖子是紫色的,顶上有一个漏气孔,香味可以从这个洞中飘出来。我发现这个水晶放在厕所比较合适,我发现里面的水晶是紫色的,而且向玻璃一样是透明的,我想测一测他是不适合水宝宝那样一捏就碎的,没想到我轻轻一捏就碎了,哎!他还真像是水宝宝啊!样子虽然很好看,但是不知道它是不适用呢?我就把它放到厕所,想明早来看看!

眨眼间一天已经过去了,我来到了厕所,哇噻!好好问呐!我高兴的大喊着,我觉得实在是太香了,于是我把清香剂拿到自己的鼻子前闻了闻,爸爸突然说:“不要凑到鼻子前闻,它也有一定的毒性!”我听了忙放下,就去做作业了。它的味道像面有一样,但我知道其实这并不是面有味的。

又过了几天,我来看水晶清香剂,没想到它尽然缩小了,比原来的小多了,颜色也变深了,好像是已经死了的蚕宝宝一样变成了暗黄色的,我用手抓了一颗,硬邦邦的,非常的华润,有时我没抓住它,它就滚到地上去了,这到底是则么回事呢?为什么里面的水也变少了,难道他还会像人一样喝水吗?也许是这样的,也可以说它们就是水宝宝!我看着慢慢缩小的水晶,心中很不是滋味,但是它毕竟只是一种清香剂罢了,而且它给我们家带来了香味,它真像蜡烛啊!默默无闻的为家人做出贡献,却牺牲了自己!这种精神真令我敬佩啊!清香剂你是多么的高尚,是多么的好,我会永远让你做我的朋友!

清香剂你已经是我的朋友了!我希望在网上的朋友们个个都能成为我的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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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爱的水晶球笔筒作文400字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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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到我最喜欢的东西,那当然是表姐送给我的笔筒了。

这个水晶球笔筒是我过10岁生日时,表姐送我的。它被裹着一个印有法国国旗的包装纸里,剥开一层,里面还有一个粉色的小卡片,上面写着“生日快乐”。

这个水晶笔筒可漂亮了。上面有一个漂着亮粉和闪光的水晶球,里面还坐着两只小熊,它们住在一起,其中一只还用手指着天上那所谓的“星星”。旁边就是笔筒了,它是肉色的,里面插着自动铅笔,钢笔和水笔,笔的顶端还有一层冰淇淋一样的奶油涂层。

这个水晶球笔筒的作用可多了。每到晚上,我便打开开关,水晶球里流光四溅,五光十色。我经常取出一支笔,在手中转个不停,有的时候我还会饶有兴趣地取出一本书来,一边津津有味地看着,一边拿着笔在书上画出好词好句。一旦我把它放到月光下,它就会在那光芒的映衬下熠熠生辉,美丽极了!使得路人也会情不自禁地探望过来。

这就是我的水晶球笔筒,羡慕吗?如果有兴趣,随时欢迎你来我家欣赏我的“至爱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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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爱的老师作文素材

全文共 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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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老师是现在数学任课老师——杨老师。杨老师不仅人好,而且讲课我们易懂,没有多余的话。

记得有一次,一道数学题为:古稀腊杰出的数学家丢番图的墓碑上有这样一句话:‘他生命的六分之一是同年,再过十二分之一脸上长出了胡须,他结了婚还没有孩子,又过了七分之一。再过五年,他得到一个儿子,可这孩子的寿命只有他父亲的一半,儿子死后,老人在悲痛中活了四年,结束了生命。’请你根据这段话算丢番图活了多少岁。关于这道题,杨老师讲到:要求丢番图活了多少岁,关键是找出题中给出的具体量(5+4)年的对应分率。把丢番图活的岁数看做单位“1”,则他岁数的(1/6+1/12+1/7)加上(5+4)年正好等于他岁数的一半(1-1/2),即(5+4)年的对应分率为1/2-(1/6+1/12+1/7)。杨老师这样的教学方法很棒吧?!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老师!

[我最喜爱的老师作文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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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爱小草

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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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花香,没有树高,我是一棵无人知道的小草

万紫千红,春回大地,当你被那生气勃勃的春景所吸引,所陶醉。桃李争艳,生机昂然的明媚春光里,你是否想过报春的使者,那被践踏、被人遗忘的小草。它虽然十分微小,但是它那坚强的性格,蓬勃向上的精神却是相当惊人的。当寒冬一过,小草最早探出脑袋,而花儿有些依然沉睡在大妈妈的怀抱中。

草历来被人称颂,大诗人白居易还写过一首诗:“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有人还称它为“默默无闻的绿地毯或铺路石”这些正是小草精神的写照;它们不管是在贫瘠的土地上,还是在冰雪未融的高山上,都顽强地生长着,为大地披上一层一层嫩绿的地毯;它不怕狂风暴雨,不畏严寒酷暑。它把自己的一切全贡献给大地,尽心尽力的点缀大地,自己却毫无苛求。它给春天增添了勃勃生机,增添了新的色彩,因此我爱小草,我赞美小草。只要小草发芽,变绿,就告诉我们:“春天来了!”它默默无闻的映衬着娇艳的花朵,毫无怨言。

草地上,孩子们在上面追逐,玩耍,随着一只只奔跑的脚。小草弯下了腰不过,很快的,一株株小草,竟一歪一歪的站了起来,而且站得更稳了,更牢固了。你瞧,它们正倔强的挺起胸膛手挽手,在阳光下挨挨挤挤的站着呢。望着顽强的小草,我情不自禁地发出啧啧赞叹:“多么顽强的小草啊!”

我爱你——小草,因为你美的并不空洞,你有着十分顽强的生命力,有着映衬别人的精神,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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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喜爱的贝贝作文

全文共 9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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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说:动物是人类的朋友。许多人都喜欢养狗或一些小宠物之类的,我也有一只喜爱的小动物,那就是贝贝

贝贝是养在姥姥家的小狗,它非常可爱,每到星期六或星期日的时候,我总会去看它。我几次向妈妈提出要把贝贝带回家,但都遭到了妈妈的拒绝,因为妈妈说怕耽误学习。我一听到妈妈提到学习,就没再说。

贝贝浑身长着雪白雪白的细毛,摸起来象绸缎似的,细致而光滑,只是有一点黑色的和黄色的毛,但它的背上一定是白色的。

贝贝很嘴馋。有一回,姥姥把煎好了的鼓眼鱼放进了柜子里,想等我回来一起吃,可是,那些鱼过了一会儿就没有了。事后听姥姥说,是被贝贝偷吃了,我听了感到又可笑又可气。

贝贝不爱洗澡。有一回,我和妈妈在盆中放了一点温水,贝贝看见了,像知道要给它洗澡似的,见形势不妙,就转身像一阵风似的跑开了,最后还是被我们捉了回来。我们把它放进温水里它开始还顺从,可到了后来就又是咬又是抓的,只有教训它一顿才能消停。洗完后,我帮它擦干,放到炉子跟前的窝里,它可开心了。

贝贝吃东西总是不讲卫生,见什么吃什么。一次,妈妈给我买了糖葫芦、五香花生米和瓜子,我们一边看电视一边吃,把贝贝也抱了上来,它可不管,见我们吃,它也吃。后来,我着实教训了它一顿,它好象明白了我的意思,发起了脾气,把屁股朝向我,一根尾巴摇个不停。

每当要吃午饭了,我们吃得正香,贝贝就自然而然的跑过来要食吃。我们假装不理它,它急了,朝我们叫起来,最后见我们不动声色,也就又回去了。如果我吃完后叫它来吃饭,即使在小便,它也会马上跑过来。贝贝吃饱喝足后,我就把它抱到它自己的小窝窝里,不一会它就打起呼噜进入了梦乡。

但它也有不好的时候。一次,我与妈妈去逛市场,姥姥和姥爷也出去玩了,贝贝自己在家,这可来了它的本事了,把家中所有的纱巾、袜子、丝巾全搞乱了,就连妈妈刚要戴的头花也叼来,扔在门口。我们回来看见这种情况,便知道又是贝贝在搞怪,我“痛打”了它一顿,告诉它别再这样了,它象听懂我的话,低着头一声不吭,最后把头靠在我腿上,不一会就睡着了,以后在也没有发生这样的情况。

它的“厕所”在院子里的柿子树下,一般都到定点去方便。有一次,我去找它回家,不小心踩到落叶中的一堆大便,结果弄了一脚,手上也沾上了,实在是狼狈。有时来不及出门,它也会尿在地板上,这时我看见了,会帮它处理干净,它会朝我摇摇尾巴表示感谢。

我特别爱它,因为这是我的第一只小狗——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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