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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的刊物实用20篇

中国有许多传统节日,最令你印象深刻的节日是哪个呢?不如来写作文,介绍一下你喜欢的传统节日吧!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我喜爱的刊物,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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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季节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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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雷,声震天响。南方的春天明媚、秀丽,她是我最喜爱季节

以往总是想偷窥一下春姑娘翩然降临的神采,却总不能如愿。当那碧油油的新绿闪进我的眼睛,我才意识到融融的春意已经把我萦绕了。

乍暖还寒的春风,柔柔的吹着,带来了希冀的新生;嫩绿的枝头,悠悠的闪着丝丝的绿意,明媚的春阳,洒在身上,暖在心里。烂漫的春花,啁啾的小鸟,透露着春的灵秀,春的欢乐。啊!万紫千红的春天,孕育着一个多么金碧辉煌的希冀!那一簇簇醉人的嫩绿,幻化成一团团渐次萌动,耀眼的金黄……

尽管还有点儿春寒陡峭,然而整个世界却欢呼雀跃起来了。我暗暗有些庆幸自己摆脱了冬的严寒,摆脱了忧郁的束缚,欣欣然迈进了一种新生的感觉,面对万物的复苏,心田里也涌出一股催人奋发向上的磅礴力量。

一切,都是新的。

陶醉在春的氛围中,面对着这样一个载歌载舞、姹紫嫣红、生机勃勃的世界,我忽然想到了“青春”一词。是呀,青春是人生的春天,是我们整个生命历程中最宝贵的时刻。试想,春天去了可以再来,草枯了也有“春风吹又生”时,然而,一旦虚度了青春的年华,我们的整个人生都会随之黯然失色。因此,不能再犹豫了,就趁这大好的春天兴奋起来吧!青春的追求与春季是同等的,都在于播种、在于耕耘与收获。

“润物细无声”的春雨淅淅沥沥地下着,它悄然无息地荡去了残冬所留下的尘土,又抹掉了人们心中的阴影。一只只翩翩振翅的蝴蝶和蜜蜂徘徊、留连在花丛中,展示着自己独特的舞姿。

“细雨润草绿,微风沁花香”莺啼燕语的春天代表着生命与奉献。同时,她也是我最喜爱的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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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这就是我喜爱的春天900字作文

全文共 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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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之中,我最喜爱的季节就是春天,她没有夏天的炎热,没有秋天的悲凉,没有冬天的寒冷,。她就是我喜爱的春天。

百花齐放,杨柳依依,勾勒出一副生机勃勃的图画——这是春特有的景象。燕子不觉唱出了赞美的歌,歌声在空中荡漾着,跟轻风流水应和着。

春,赋予大地生命力,地底下埋藏着的弱小生命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地面进发,在经过春雨的洗礼,终于从土里钻出来了。

“万紫千红总是春”,可不是吗?瞧吧,那些春天的使者们早已准备着为春天的到来而庆贺了。路边的小草已经探出了头,随时准备迎接春天的到来,一些性急的花儿也争先恐后地绽开它们的笑容,那浓郁的花香引来了一大群蝴蝶和采花粉的小蜜蜂。他们东张西望地寻找着春天的痕迹——其实,它们不正是春天所带给人们的礼物吗?

河岸——杨柳正向人们招手。它们是苗条的少女,舞动着柔软的身体,为春天的到来而跳起摇摆舞来,还时不时拨弄着水面,微波粼粼,泛着点点银光。河里——水面结的“镜子”渐渐地崩裂,融化。河水“哗啦啦”地唱起了歌,鱼儿在水里欢快地伴着舞。他们都庆贺着,为春天的到来。

初春之风仍有凉意,但已有燕子翻飞在空中,在蓝蓝的天空中划过一条优美的弧线——它欣赏着春的作品——百花齐放,杨柳依依,勾勒出一副生机勃勃的图画——这是春特有的景象。燕子不觉唱出了赞美的歌,歌声在空中荡漾着,跟轻风流水应和着。还有一些冬眠的动物,都已经感受到燕子——春的使者的呼唤,纷纷从冬天的寒冷中醒来,在小草织成的绿毯上奔跑,嬉戏,仿佛在庆贺着春的到来。

不仅动物在庆贺着,人们也在庆贺着春天的到来。都说一年之计在于春,看吧——人们已经播下了丰收的种子,脸上泛着笑容。因为只有春,才能催发种子吐出嫩芽;只有春,才能给予人们希望。还有满地跑的孩子们,手里牵着一个个充满活力的风筝,上面满载着他们的欢声笑语。他们笑着,跑着,嚷着,与大自然打成一片春日的温和。

春,给大地上的生命带来了生气。

春,给大地上的生命带来了希望。

这就是我喜爱的春天,在我的心里,春天充满而来生机,充满了鸟语花香,更重要的是,春天为我们大家都带来了笑容。能有谁不喜爱这美丽的春天呢?

[这就是我喜爱的春天9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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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喜爱的偶像作文600字

全文共 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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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不是什么大歌星、大影星之类的人,而是一个生物学家——达尔文。

达尔文是一个杰出的生物学家,可是他并不是一出生就是天才。据说,他以前是一个好奇心很强的小孩,对身边的每一件事都充满了好奇。甚至每次遇到不懂的问题都要问到底。可为什么他会从这样一个“普通的小孩”变成“天才”呢?

这也许是归功于他的父母,达尔文的母亲苏珊是著名制陶商的女儿,她不但和蔼可亲,也很有见识和教养,她喜欢栽培花卉和果树,时常利用各种机会培养达尔文对周围事物的兴趣,同时她又很有耐心,十分爱护他们的好奇心,每次孩子们提出稀奇古怪的问题时,她从不横力加指责,而是耐心地给予解答。正是妈妈的这份爱心和耐心,使达尔文对生物、对他所生活的这个奇妙的生命的世界产生了最初的兴趣。

有一次,达尔文围着一棵老树转悠。突然,他发现在将要脱落的树皮下,有虫子在里边蠕动,便急忙剥开树皮,发现两只奇特的甲虫,正急速地向前爬去。达尔文马上左右开弓抓在手里,兴奋地观看起来。正在这时,树皮里又跳出一只甲虫,达尔文措手不及,迅即把手里的甲虫藏到嘴里,伸手又把第三只甲虫抓到。看着这些奇怪的甲虫,达尔文真有点爱不释手,只顾得意地欣赏手中的甲虫,早把嘴里的哪只给忘记了。嘴里的那只甲虫憋得受不了啦,便放出一股辛辣的毒汁,把这达尔文的舌头蜇得又麻又痛。他这才想起口中的甲虫,张口把它吐到手里。然后,不顾口中的疼痛,得意洋洋地向市内的剑桥大学走去。后来,人们为了纪念他首先发现的这种甲虫,就把它命为“达尔文”。

后来,达尔文凭借着他对各种各样的生命的好奇,提出了被当时誉为19世纪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之一的进化论。

我觉得,一个人不聪明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去努力,不去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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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喜爱的动物作文高6

全文共 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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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只可爱的小乌龟,我非常喜欢它。

那只小乌龟叫龟妹,它有一双圆溜溜的小眼睛,一个可以保护它的龟壳。它刚到我家时非常害羞,像我家养的含羞草一样,只要你一碰它,它就把头和脚伸进龟壳里,好像在说:“我不认识你,不要碰我。”但是经过我精心的照料,它慢慢地变活泼起来。

龟妹非常贪吃,只要我扔一块好肉给它吃,它就大口大口地吃起来,好像在享受千年难得的美味佳肴。

俗话说“千年王八,万年龟”乌龟的寿命和耐饥能力是很强的,有一次我两三个星期没有喂它吃东西,但它还是活了下来,只是比以前瘦了一些。

据史料记载,古代有一起冤案,有人把实情刻在龟壳上,两千年以后人们发现了乌龟,这起冤案就此解开。

龟妹的可爱和机灵让我喜欢得不得了,龟妹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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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爱的小金鱼

全文共 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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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禹含

我的家里养着一条小金鱼,它的名字叫晶晶。因为它在阳光的照射下,它的身体表面会折射出亮晶晶的波光,所以叫晶晶。

晶晶的身材苗条,举止优雅,有一对又大又圆的眼睛非常漂亮,还有许多五颜六色的鳞片,美丽极了。

晶晶还有一个兴趣爱好,那就是跳舞。你们一定会问一条小金鱼怎么会跳舞呢?只有人会跳舞。不过你们错了。晶晶的“跳舞”可不是真正的跳舞哦。当音乐播放器播放音乐的时候,晶晶先观察周围有无坏人偷袭它,观察一两分钟后发现没有坏人,就开始尽情地跳舞狂欢,而晶晶的跳舞就是扭扭屁股,甩甩尾巴之类的,也是没有其他特别的。

但幸福的生活就像一阵风维持不了多久,晶晶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终于在10月份晶晶晕倒了再也没有醒过来。我难过极了,躲在墙角一言不发,特别想流眼泪。那天晚上,我一直都睡不着,一直在想晶晶能重新回到我们的身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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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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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许多好,如《少年百科》、《格林童话》、《作文大全》······可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本百读不厌的《十万个为什么》。

这本书可好看了。封面上写着,中国孩子最想知道的《十万个为什么》。画着几个小问号,和几只小狗在玩耍。第一次看到封面时,我就被它吸引住了,如饥似渴地读着。

它的内容很广阔,有关于动物的、植物的、生活的、科学的问题,让我知道了许多课外知识。这本书还帮了我一个忙呢!一次,小丽问我:“蚊子为什么能在黑暗中叮人呢?”这下子,我都不知道回答什么。啊,有办法了。“小丽,我可以帮你查一下《十万个为什么》。”我高兴地说。小丽说:“好啊!”我迫不及待地打开《十万个为什么》,“我知道啦!原来,第一:你睡觉时呼出的气体让蚊子找到你;第二:蚊子会感觉到你的温度;第三:它能闻到人的气味。所以,蚊子能在黑暗中盯人。”我照着书读给小丽听,“谢谢你,欣欣。”小丽说。我连忙说:“没关系。”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知识的源泉,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读了这本好书,帮助了我解决许多问题,让我终身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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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爱的水果作文

全文共 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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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杨梅,这可是我家乡的特产,也是我国的特色水果之一,素有采摘一颗值千金的美誉。就因为杨梅这么美味,所以也就成了我最喜爱的水果。

过了端午节,在茂密的枝叶中寻找,便可以看见一个个青绿色的小圆球躲在密密麻麻的叶梢中,如同一个个害羞的小姑娘在和我们捉迷藏呢!如果心急的你马上摘下一颗青涩的杨梅放进嘴里,保证让你酸得连牙齿都麻掉了。

六月中下旬,杨梅就已经成熟了。一开始青涩的小果子慢慢变成了鲜红色,不久又变成了紫色,最后则成了黑色的小球。这时,从茂密的树丛中摘下一颗,那黑中带紫、汁多味甜的,让人一见就直流口水。放进嘴里,鲜红的果汁立刻流了进来,最后那酸酸甜甜的味道便直沁肺腑,慢慢地渗进了你的心里。远远望去,那一片绿中带红、红中带绿的杨梅山如同一匹镶嵌着红宝石的绿布。

杨梅不但味道好,而且营养价值也很高。它含有多种有机酸,维生素C的含量也十分丰富,不仅可以直接参与体内糖的代谢和氧化还原过程,增加毛细血管的通透性,而且还有降血脂,阻止癌细胞在体内生长的功效。如果在夏天食用杨梅,既能开胃生津又能消食解暑,不愧是我国的特色水果之一。

杨梅,你是我最喜爱的水果,也是我家乡的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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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偏偏喜爱黄梅戏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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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救李郎离家园,谁料皇榜中状元,中状元着红袍,帽插官花好呀好新鲜……”这是我最喜欢的戏曲唱段。按说作为河南人的我应该喜欢豫剧《花木兰》、《穆桂英挂帅》等,可我偏偏就是喜欢黄梅戏,特别是《女驸马》。

那天我称妈妈不注意,偷偷打开电视准备看我最喜欢的动画片。这时中央电视台戏曲频道正在播放黄梅戏《女驸马》中那女扮男装的冯素珍和公主在洞房里的唱段。那演员俊俏的扮相、高亢的唱腔一下吸引了我。通过妈妈的讲解让我知道了,民女冯素珍自幼许配李兆廷,后来李家败落,岳父母嫌贫爱富,逼其退婚。冯素珍在花园赠银于李兆廷被冯父撞见,诬李为盗,将其送宫入狱,逼素珍另嫁宰相之子。冯素珍男装逃出,在京冒李兆廷之名应试中魁,被皇家召为驸马,花烛之夜冒死陈词感动公主。帝赦免之罪,冯李终成眷属的故事。这个故事塑造了一个善良、勇敢、聪慧过人的古代少女形象,演员的一颦一笑得得的吸引着研婉转的唱腔显示。显示演员的薄厚功底我简直佩服的不得了,我开始喜欢上了黄梅戏。现在的我还不时也会很上几句。

中华戏曲博大精神,希望大家不要把“遗忘”了,因为每部戏都是之不易,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我们还要继承戏曲的博大精神,弘扬中国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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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最喜爱的节日作文900字

全文共 9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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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水马龙的闹市在此时谢下了帷幕,小商小铺的门前挂着火红的灯笼,此刻也忽明忽暗的在寒风中摇曳。此刻的街道冷清而又寂寞,今天可是除夕夜啊!漫步在大街上得我,不禁感到丝丝惆怅。童年的除夕与现在是截然不同的。

在我的脑海里,童年的除夕定是热闹而繁琐的。儿时,最喜爱节日莫过于过年。大年初一从奶奶家冰冷的炕上爬出来,脸盆中的水早已冻成了薄冰。吃过饺子,向长辈道过过年好,便要出去拜年。挨家挨户的门上贴满了喜庆的红对联,互相道贺着过年好。连平时腿脚不好的爷爷也要慢悠悠地落在最后出来拜年。我是不太喜欢这个,也许是因为走一趟下来脚都冻得通红以至于麻了,也许是受不了乡下人的热情吧。热闹的喧嚷声、鞭炮声布满了整座村子。

虽说热闹,但繁琐的礼节也是必不可少的。初一初二都要与饺子度过。晚饭开饭前,奶奶都在热气腾腾的饺子锅里捧出几个小巧玲珑的水饺,供着。每年都是爷爷奶奶亲自完成这个神圣而庄重的仪式,这几天每天都是如此。妈妈常告诫我不要乱碰、乱说话,我却大大地不理解,常常趴在门缝中窥探着一切。到初二晚上送神以后,一切便又恢复了正常。

初四那天便是我们小孩子的天地。姑姑、姑父都赶到奶奶家。一包一包的零食铺天盖地而来,我向往的年中必少不了这个。哥哥姐姐和我们一起疯闹,零食多的以至于浪费。把可乐加入酸奶,加上白开水搅合,看谁调和得最好看。这个要在平时,责骂定是一番免不了的工作。但在今天,大人们要么在做饭,要么在玩牌,定知没有闲暇时间来管教我们,这便成了我们嚣张的资本。

鞭炮是小孩子必不可少的武器。有一种摔鞭,我因胆小只敢玩这个。可姐姐和弟弟却买那种拿火点燃“嘭”的一声响的。姐姐鬼点子最多,眼珠滴溜一转,想拿鞭炮赶鸭子。姐姐背着爷爷把挂灯笼的长竹竿挂上了一小串鞭炮,我不敢去点,只好拿着竹竿,弟弟拿火柴一点“噼里啪啦”,我大脑一片空白,只听他俩大叫“挥啊”,我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乱挥一通,后来鸭子的毛被烧掉一小块,露出了白秃秃的肉。后来东窗事发,我就被赤裸裸的揭露了。

出人意料的是,第二天那只鸭子下了个蛋,奶奶奖励给我,我是向来不爱吃这个,实是吃出汪曾琪描绘的鸭蛋的那种味道,也许不是高邮的?后来那个鸭蛋也不知落入谁口了。

爷爷奶奶也搬来了,现在的过年各过各的。儿时最喜爱、最向往的过年却也变的如此冷清。这是怎么了?一丝丝惆怅涌上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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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题目为我喜爱家乡的春节的作文

全文共 7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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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爱家乡春节我的家乡位于鱼米之乡——江南。江南的民风淳朴,自然那盛大的春节也是人情味十足,所以我喜爱的,自然是家乡的春节。 每年年末,原本幽静的小巷便会张灯结彩,四面八方都弥漫着喜悦的味道。我们家门前的青石台阶也被扫得油光发亮。人们走街串巷,筹备着春节的物品,小孩子在一旁蹭吃蹭喝,直到肚子吃得胀胀的,才屁颠屁颠地跑出去玩了。

除夕夜的晚上,爸爸会坐在门前的庭院里,将一些关于春节有来的饶有趣味的传说:传说黄帝曾跟蚩尤大战皇帝在农历正月初一那一天战胜了蚩尤,人们打那一天起,把这一日定为春节。每次我听的都是津津有味,年年如此,百听不厌。

已是除夕的深夜,我听完爸爸讲的故事,就和他坐在院子里,等待着那新的一年的到来。这时,最美的,便是那夜空的烟花,家里的钟声敲起,烟花冉冉上空,在黑色的天幕中绽放出一朵又一朵圣洁而美丽的花朵,绚烂的烟花将天幕装点得五光十色,他们在自己生命的最后一刻绽放出人生的奇葩,见证了这个新的时刻。那时,我就想象着自己就是那朵烟花,在生命的末尾绽放最美的自己。我被深深地吸引,直到浓浓的睡意袭卷而来,我闭上眼,靠在爸爸温暖的怀抱里,睡着了。夜静下来了,天上那抹暗月打在两个充满睡意的人儿身上,那一晚,很香很甜。

正月十五时我们再度欢聚一堂,匆匆吃完了那一顿告别春节的团圆饭,几个孩子便拉着手,兴冲冲地奔到那热闹的集市里,吵着嚷着让父母为自己买花灯,和那可爱的小泥人儿。当夜幕降临,整一个闹市被灯火点缀,灯火闪烁,人影繁忙,一片欢腾之景。春节的最后一日,我和爸爸妈妈,小手拉大手,在这茫茫人海中穿梭,手中还拿了不知道多少个花灯,一片温馨。

家乡那沸沸扬扬的春节,在我心中深深地扎下了根。那幽深的小巷里,有我无数的回忆,那朦胧的意韵里,似有影影绰绰的心理共鸣,像清泉溅进一滴水,浅浅的涟漪,缓缓的散开,扩散整个心灵。这便是那个我最爱的春节。

[题目为我喜爱家乡的春节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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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喜爱的小动物

全文共 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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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爱的小动物是我家养的斑点狗。它非常可爱,也很贪吃。所以我给它起名为“小贪吃”。

说它可爱,首先要数它那一身好看的黑色斑点,这些大小不规则的斑点就像一件漂亮的衣服穿在它的身上。它还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一个小小的鼻子,脖子长长的,它还有一对耷拉着的大耳朵。它跑起来的时候,胖胖的身子一摇一摆的,可爱极了!说它贪吃,一点也不过分,每当我回到家时,它会活蹦乱跳地向我跑来,并且咬着我的裤子把我拉到狗粮旁边,然后“汪汪”地叫起来。我想它应该是在说:“主人,我饿了,请给我吃点东西吧!”于是,我把狗粮到进狗盆里,它就像风一样地冲了过去,狼吞虎咽地把狗粮吃了个精光。吃完了以后,它充沛的体力似乎瞬间得以恢复,在家里摇着尾巴,跳来跳去,似乎在告诉主人:“谢谢您的关心!”

这就是我喜爱的小动物斑点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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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爱的小狗300字作文

全文共 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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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爱的一种动物就是小,我们家的小狗叫“多多”,多多的性格很古怪。多多的眼睛像一颗黑色的弹珠,它尾巴更是奇特了,一看到有好吃的,它的尾巴就会立起来,然后跟着气味去找食物在那里,让你给它喂。它的尾巴跟随着心情变化在动。它要是高兴,就把尾巴竖起来,它要是不高兴就把尾巴垂下来。

神奇吧!它的脾气可不好,一有了什么不高兴的事,它就会跑出去很远很远,等不生气了,它才回家。它要是高兴,可爱的要命,还用舌头舔你,还用身体给你按摩,你说这种感觉有多么好。多多在玩的时候,活蹦乱跳,它最爱玩的是线团团,它玩先把线团打开,在躺下滚来滚去,最后把毛线绕成了一个团,解都解不开。多多吃东西的时候,不管吃什么,都会不管三七二十一的马上吃,它吃饭时不要打扰它,不然它会狠狠的咬你一口。这就是我喜欢的小狗。

[我喜爱的小狗3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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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表达对冬季的喜爱的作文

全文共 1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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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冬季,它让我看到了大自然不平凡的一面;感恩冬季,它让我经历了严寒,最终学会了坚强;感恩冬季,它让我懂得了:困难与挫折就是人生之河里突兀的石头,只有冲过去,才能溅起精彩的浪花……

有人喜欢春天,是因为春天的蒙蒙雨雾,笼罩了整个世界,喜欢那若有若无的感觉;有人喜欢夏天,是因为灿烂的阳光,洒遍了整个大地,喜欢那生机勃勃的场面;有人喜欢秋天,是因为片片飘落的红叶,带来了累累的果实,喜欢那丰收的喜悦;而我,喜欢冬天,是因为刺骨的寒风,阻挡了万物前进的脚步,喜欢那四季中唯一不平坦的季节,还有那需要去战胜的考验。

似乎,人们都不喜欢冬季,没有飘雪带来的诗情画意,只剩下冬季那不羁的性格,它无论世间万物多么厌恶严寒,却一意孤行地吹冻了整个大地,但是,这只是我们表面看到的情景,其实我们不知道,在严寒的背后,正悄悄蕴含着新的希望。

在冬天能存活下来的小草,必定在来年的春天长成一片绿地,因为,他战胜了冬天赐予他的考验,学会了坚强,他最终会用坚忍不拔的精神创造一片奇迹。

大自然是这样,人生何尝不是如此呢?如果人生只有暖意浓浓的春天,阳光明媚的夏天,果实累累的秋天,那只有无尽的喜悦,岂不是十分单调无味?人生需要冬季,所谓:“不经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人生必须有挫折与逆境,才能迎来成功的曙光,而冬季,正是给予我们挫折与逆境的季节。回首历史上为人称道的强者,如列夫?托尔斯泰,如贝多芬,如拿破仑,他们都是在人生的冬天里战胜了严寒,愈挫愈勇,最终得以拨开冰雪,看到了冰雪之下累累的果实。

人生之冬,我们必将在成长的的道路上经历好多次,刚开始,我是以厌恶的眼光来看待的,但是后来,我发现人生之冬带给予我好多好多在春季、夏季、秋季中无法得到的东西,慢慢的,我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来对待它,是人生之冬,让我学会在严寒中战胜冰雪,看到冰雪之中的果实。

记得在上学期,冬季又轮回到我的面前,在学校选拔六项全能的比赛中,我被淘汰了下来,我真的不甘心,因为在比赛前我付出了多少努力和泪水,但是我就是与参加市赛的机会失之交臂了。可后来,我没有以往的以泪洗面,我知道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成功不可能永远都属于我,我应该学会已笑面对,我发现,冬天似乎被我的笑对失败所打动,严寒渐渐退去,我再一次迎来了春天的希望。

回首望去,我突然发现,在春天到来之前,冬天已经为我战胜了严寒而给了我礼物,那就是人间最宝贵的——坚强。坚强,不是摔倒一次后爬起来,而是在摔倒中爬起来,再摔倒,就再爬起来,这种坚强,是除了冬季,其他季节所无法给予我的。

我喜欢冬天,是因为它在严寒的考验中给我新的如春天般的希望,现在,我已经用一颗感恩的心来面对人生之冬,是感恩,让我对人生之冬改变了态度。

感恩冬季,它让我看到了大自然不平凡的一面;感恩冬季,它让我经历了严寒,最终学会了坚强;感恩冬季,它让我懂得了:困难与挫折就是人生之河里突兀的石头,只有冲过去,才能溅起精彩的浪花……

[表达对冬季的喜爱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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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爱的礼物[200字]

全文共 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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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春节。我的表叔从美国买一枝一百元的毛笔送给我。

我收到礼物非常的开心,可我又不会写妈妈想了一个超级简单的办法就是把我送到培训班学习毛笔字。

我开心极了,因为我的天价毛笔终于能派上用场了,可学习毛笔字可没有那么简单,我的毛笔字一练就是五年,可字写得还是那么马马虎虎。

可我毫不气馁,急起直追,这样我经过半年的努力,用表叔那枝毛笔写过无数毛笔字。

一天,我写毛笔字时,一个让人高兴万分的消息走进我的耳朵,那就我要参加毛笔字委员竞选。

十天过后,我拿着表叔送我的笔站在书桌上,挥手左左右右写了几笔,一个方方正正的字在我妙笔生花的手中写出来。

我用表叔送我的笔参加过许多大型比赛都拿到了冠军。表叔送我的笔在我的人生史册上留下了深刻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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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爱的文具作文500字

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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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款式新颖,美观又实用的文具盒。我的小主人可喜欢我啦!

你打开我的”大肚子“就可以观看到我肚子里的”风光“。在我的第一层,有几支铅笔和一支钢笔,在写作业的时它们可以帮助小主人写作业,画画,完成老师布置的各门功课。在第二层呢,工工整整的摆放着橡皮小弟和直尺哥哥,每当铅笔写错字时,橡皮小弟就会主动过来帮忙,把写错的字擦的干干净净,一点痕迹都没有。数学课上,直尺哥哥会帮主人画出一条条笔直的线,使图形更加漂亮。接下来就是第三层,自动铅弟弟和铅芯盒叔叔住在里面。自动铅弟弟写字挥洒自如,让小主人得了好几个大大的”优“,而笔芯盒叔叔会把自动铅弟弟的肚子装的满满的。哦!你看,这旁边还有一个精致又小巧的小型卷笔刀呢,而且它还有漂亮的蓝色图案哦!又圆又鼓的身体,好像每天都吃的很饱的样子呢!

我觉得我的小主人就好像一位威武的大将军一样,每天指挥着我们文具家族帮助我做这做那。然而,我们都会尽职尽责的完成各项任务。

听了这些之后,你们是不是更喜欢我这个价廉物美,物超所值的文具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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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爱的娃娃作文450字

全文共 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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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两个我最喜欢的娃娃,一个叫小白,一个叫小粉。我每天晚上睡觉都要抱着它们,仿佛它们是我身上的两块肉,我们形影不离。

小白穿着白色衣服,身上有许多绒毛,眼睛被绒毛挡住了,看起来傻乎乎的,不过它可爱极了!我每天晚上抱着它,是因为它抱在身上很舒服,同时也让我回忆起住在无锡的哥哥。

小粉美若天仙,被我当作学校里唯一的童星。它有一头金黄色的长发,头上戴着一个美丽的蝴蝶结,眼睛大大的,嘴巴像天上那弯弯的月亮,裙子有10层,穿着一双粉红色的高跟鞋,美丽极了!

一天晚上,我用小白和小粉来做游戏。我玩着玩着,感觉眼皮变得特别重,不知不觉,我进入了梦乡。

我看见小白陪着小粉来到我身边,带我去它们的学校,上课时间到了,它们带着我一起上课。

第一节课是飞行课,老师教我们了飞行。当时,我看着小白和小粉是如何跳到空中转一个圈,长出翅膀飞。我也跃跃欲试,我纵身一跃,在空中转了好几个圈,但我却没摔下去。原来,我早已经长好了一对超极大的翅膀了!当我正想和小白、小粉一起玩时,一个响亮的声音把我吵醒了,那声音是妈妈的叫声。

直到醒来了,我才知道这是场梦,可我真的很喜欢这两个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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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让人喜爱让人怜的英雄高一作文

全文共 9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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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闹天宫前的悟空——完美的英雄

出生石猴,决定了从血缘上就没有自然权威的约束,它是天地之精华所孕育而成。闯龙宫,搅地府,闹天庭,所到之处,无不望风而披靡;神通广大,机智勇敢,七十二般变化,十万八千里的筋斗云,来去无踪。在他的心目中,没有任何权威和偶像;在其心灵里,激荡的是追求自由和独立的激情;追求着“不服麒麟辖,不服凤凰管,又不服人间王位所拘束”的“自由自在”的理想社会和自由人生。

自然的本性使悟空在传统束缚面前显得桀骜不驯,他来到天宫,与天庭格格不入,原因是他不肯服从于天庭中严格的等级秩序。他对玉皇大帝不仅不拜服参见,而且自称老孙。第一次闹天宫起因在于发现弼马温是最低级的官吏,感到自己受到了玉帝的愚弄;第二次闹天宫是因为王母娘娘的蟠桃盛会竟未邀请自己参加。这并不是悟空小气,而是他认为自己与天庭中傲慢的神佛是平等的,是他强烈的自尊心和叛逆性格所导致的必然结果。他在花果山针锋相对地召开“仙酒会”,挂出“齐天大圣”的大旗,其目的就是要显示与天庭平等的地位。即使天庭的大兵压境,他仍不屈服,甚至在如来佛面前宣称:“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只教他(玉帝)搬出去,将天宫让与我便罢了。”尽管悟空最终没有翻出如来佛的五指山,被压在五行山下,但他仍以自己的方式——一泡猴尿,亵渎了威严而虚伪的神佛,他是真正的英雄。

归入佛门取经后的悟空——悲剧的化身

自从被唐僧救出走上取经道路之后,悟空有了本质的变化,他此时扮演的,不过是一个为王前驱、替天行道的英雄角色,而非反叛权威和王权、反叛神权的个性独立的为自己自由而抗争的英雄,他的命运受人支配,失去了彻底掌握命运的自由,因而是悲剧性的。

唐僧、悟空、八戒、沙僧这四个人中,唐僧是如来佛的弟子,可谓是天之骄子;八戒前世曾是天蓬元帅,统领无数天兵天将;沙僧也曾是天宫中的卷帘大将,久经沙场。然而,当遇到妖魔鬼怪之时,克敌制胜,冲在最前头的还不是那个“下方妖猴”孙悟空吗?取经后的悟空是一个被压抑的灵魂,他独立的个性虽遭摧残却没有被完全抹杀。他仍不时蔑视神界的权威,他敢将“三清”的金身扔入茅厕,他敢嘲弄众仙,咒骂观音“一世无夫”,他的思想丝毫没有被迂腐的唐僧所同化,然而头上的金箍就是对他叛逆性格的镇压,他不得不屈服,违背自己的本性,从此息事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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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爱的动物——八哥鸟

全文共 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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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动物是我家养的八哥。它的身体黑黑的、嘴巴黄黄的。不时会说上一句:“早上好、晚上好!”

它很会说话,当我回来时,它会说:“主人回来啦,主人回来啦。”当我逗他时,它会说:“讨厌,讨厌。”所以,我跑到哪儿都喜欢带着它。每次,只要我一做完作业,我就对八哥说:“我们出去玩吧!”八哥说:“好呀,好呀!”

它也很淘气。有一次,我带它在院子里玩,它在空中飞来飞去还不时对我说:“来抓我呀!来抓我呀!”我就这样忽左忽右地追逐着它。有时它还落在我的头上故意逗我。当我去抓它的时候,总是扑空。就这样我们正玩得高兴时,我听到一声响,原来是八哥不小心撞到凉衣杆上了,它的羽毛满天飞舞,我那时真是哭笑不得。还有一次,八哥在我家乱飞,不但打碎了花瓶,还把小狗的骨头也叼走了。这下可惹怒了小狗,小狗叫着向八哥扑去。幸好八哥及时扔下了骨头,才得以逃脱。我见了,真为它捏了把汗。

我很喜欢这只八哥鸟,因为它给我们家带来了许多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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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表达对一处景物的喜爱之情

全文共 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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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后山有一片树林,每当春暖花开的时候,树木抽出新的枝条,长出嫩绿的叶子。叶子越长越多,越长越密,成了一片绿色的海洋。

早晨,雾从山谷升起,整个树林浸在乳白色的浓雾里。雾散了,太阳出来了。阳光像千万把利剑穿过树梢,直射到树林里,树底下撒下斑斑点点的光影。露珠在叶尖上滚动。鸟儿醒来了,它们在树上叽叽喳喳地唱歌,呼唤自己的朋友。松鼠在树枝上跳来跳去,蝴蝶在花丛里翩翩飞舞,小鹿在河边呼吸新鲜空气,它们生活得很快乐,也很悠闲,很自在。

傍晚,太阳下山了。天边升起一片灿烂的晚霞,像火烧云。霞光普照大地,整个树林就像燃起的焰火。一条小河从山间流过。河水淙淙,树影婆娑。河面上倒映着蓝天、树木的倩影,河水一半是红色,一半是绿色。鱼儿在水里欢快地游着,它们不是地浮出水面,吐着美丽的小泡泡。青蛙在水草边唱着暮歌。鸟儿纷纷归巢。小动物们陆续回家。热闹了一天的树林开始慢慢沉寂起来。

这片树林有我太多的记忆。我时常和小伙伴们来到这里摘野花。野花遍地是,这儿一簇那儿一丛,红的,黄的,白的,紫的,就像个美丽的大花园。野果到处有,山楂,柿子,野葡萄,酸枣,还有许多我不知道名字。树林里留下我们太多的足迹,撒下我们的欢歌笑语。

家乡的树林真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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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爱的一个戏剧人物

全文共 9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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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看了《雾都孤儿》这部著名的戏剧之后,感慨万千,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直往下掉。在这里面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

奥利弗的出生使我倍感同情。他出生于济贫院,出生不久妈妈就死了。他被当作一件物品送来送去,忍饥挨饿,备受欺凌。

后来,他被送到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棺材铺的老板,老板娘以及棺材铺的伙计,都欺负他,看不起他。由于不堪他们的虐待,奥利弗独自逃往伦敦。他敢于逃避这种惨不忍睹的生活,使自己获得自由,从中可看出奥利弗是一个有勇气的人。

一路上,他又饿又累。终于他遇上了一个外号机灵鬼的人,机灵鬼把奥利弗带到了他那里并待他很好,而奥利弗却不知道自己已经进了贼窝。在两次偷盗中,他都遇到了好人,他们把奥利弗留在家里抚养,但又一次次被贼窝的带头人费金抓回去。后来,由于南希变好,告诉了老绅士偶然听到的一个秘密,说奥利弗的同父异母哥哥为了财产,要杀他,于是逮捕了贼窝的人,但出于同情,放过了他的哥哥。奥利弗的灾难终于结束了,他被他第一次偷的那位老绅士收为义子。奥利弗才知道,他偷的两次,被偷着竟然是他父亲的好友和他的亲姨妈。

由此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但还是有少数热心的好人。因为他们的善良,奥利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使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如果世间的人都像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家人的痛苦下受到这么多折磨。在他瘦弱的躯体下,却有着钢铁般的意志,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痛苦下顽强的斗争,向美好生活前进。虽然他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片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都不能使他堕落或彻底堕落,进而更显示出他“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虽然他曾经受过无数的艰难困苦,但并没有给他善良的心灵留下创伤,在他的一生中,他对其他人表现出的同情与善良就像上帝对一切生灵所表现的一样。正如在一切最好的故事一样,邪不胜正,善良最终战胜了邪恶,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奥利弗得到了典型意义上的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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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爱的一件物品

全文共 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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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物品是圆梦奥运双枚纪念章,那是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这套纪念章一共分为两枚,一枚是铜质镀金,一枚是铜质镀银的,两枚纪念章的直径大约为40毫米。两块纪念币上的图案一模一样,正面的图案分为三部分,最中间刻着29届奥运会的会徽,这徽章既像一个文化的文,又像一个正在体育场上奔跑的运动员。在会徽的另一面,还刻着国家体育场——鸟巢的图案,它刻得栩栩如生,仿佛真的矗立在我们的面前。会徽外面的一圈刻有火炬上的祥云图案,一朵朵祥云,仿佛在空中飘来飘去,最外面的一部分上刻着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的中文和英文,纪念币的背面,有一朵花,花的中心部分,刻着福娃一字的中文和英文。在五片花瓣上画着奥运会祥物——福娃贝贝、晶晶、欢欢、迎迎、妮妮。其中欢欢是他们中间的老大,象征着火炬。把他们名字中间去掉一个字就是“北京欢迎您。”

这套纪念币不仅工艺精美,还有一定的收藏价值,我要好好地保存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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