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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的刊物(精彩20篇)

中国有许多传统节日,最令你印象深刻的节日是哪个呢?不如来写作文,介绍一下你喜欢的传统节日吧!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我喜爱的刊物,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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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季节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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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季节是秋季。金秋,一个丰收的季节,一个令人兴奋的季节,一个我最喜爱的季节。

金秋,一个丰收的季节。当秋风吹来时,果实成熟了。农民伯伯高兴地在果园里摘果子,金黄的鸭梨、紫色的葡萄……多的数也数不清。当农民伯伯把果子摘下来,装箱、上车,一车车的把果子开始运往各地,让全国人民都能吃到新鲜水果。在果园里、草坪上、山坡上……到处充满了果子的气味;谷子成熟了、向日葵高兴地笑了……农民们手里拿着钱币,他们一年的辛苦没有白费。金秋是一个丰收的季节。

金秋,一个令人兴奋的季节,又能吃到新鲜的食品了,我们高兴地蹦着跳着。秋季,是一个能让我们舒服的季节,我们兴奋地去看蚂蚁做冬眠的准备;看大雁去南方;看树上飘落的叶子,像天女散花。

秋季,我最喜爱的季节。秋风吹来,刮在脸上有些凉,你赶走了炎日的季节———夏季。我喜欢坐在一块大石头上,对着漫漫地秋风,回忆着往事;喜欢坐在阳台上,看着日落散发出红色的光。晚上,吃罢饭,老人们在那里谈话,大人们在收拾屋子,我们小孩子则跑来跑去,做着游戏。我们喜欢玩“捡树叶”的游戏,我把树叶夹在书里,让每一本书都有着秋天的味道;把树叶放在家里的各个地方,让家里也充满秋天的味道;把树叶当做小饰品。

金秋,你是我最喜爱的季节,你让我的生活充满了乐趣,你让我每天过得都特别高兴;你给我们带来了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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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喜爱的铅笔袋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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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精致的“百宝箱”,里面装的既不是金银首饰,也不是稀世珍宝。它是一个多功能铅笔袋。

我悄悄告诉你们,这个笔袋可是圣诞节的时候,圣诞老公公趁我睡着偷偷放在我的床头柜边上的。笔袋分上下两层,上面是紫色的,下面是粉色的,中间有两条长长的拉链,向左拉是上面一层,里面有一个网兜,平时我喜欢把橡皮、三角尺之类的小东西放里面。网兜的下面有一堵厚厚的“墙”,这面“墙”上有四条拱形的橡皮筋,可以把一些水笔牢牢地绑住。最有趣的,是下面一层放铅笔的地方。有一次,我放铅笔时,发现一个问题:铅笔太多太长放不下。太长的铅笔我倒是可以把它们卷的短一点,可是太多可不能把笔袋撑撑大吧。万般无奈的我只好把两根拉链胡乱的拉来拉去。结果,奇迹发生了,当我向右拉开下面的拉链时,原本下面一层小小的空间顿时变得十分宽敞,数了数可以放下近七八支铅笔。铅笔们也仿佛在说:“哇!这房子好舒服,一点儿也不拥挤。”另外,我的笔袋还有个隐藏的夹层,每次我收到老师发给我的奖券,我都会小心翼翼地把它们藏在里面,它帮我保管着这些荣誉和奖励。

我要感谢我的这只笔袋,每一天它都陪伴着我去上学,它是学习上的好伙伴,好帮手。我喜欢我的笔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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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爱的春晚节目2024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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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砰——”爆竹声声迎新年,盼望了许久的春节终于拉开了帷幕。

说起春节,必不可少的当然是各种好吃好喝好玩的,平日里忙碌的人们终于可以歇一歇,一家人坐在一起吃着熟悉的家乡菜,聊聊一年来的所见所闻,一下子所有的疲惫都烟消云散了。

我的家乡传统习俗便是守岁了。春节这天全家人坐在一起看春晚,迎新年,到了晚上24:00点整,家家户户卡着点儿门前都会点燃爆竹,噼里啪啦,看看谁家的鞭炮声最响,寓意着送走旧的一年,期盼新的一年更红火。

今年的春晚节目有很多创新,汽车车队和街头篮球都上了春晚,让人耳目一新。可要说最吸引我的节目,还是魔术师刘谦的神奇魔壶了。只见刘谦左手端着一个放水壶的盘子,右手拿着一瓶矿泉水笑着走上台,我心想这么平常的道具能变出什么花样来呢。紧接着刘谦请热心观众确认水壶是空的,瓶子里装的是普通的矿泉水。并且他很幽默地一而再再而三地对观众承诺,“他们可不是我的托儿”。这时他问其中一位热心观众喜欢喝什么酒。“我喜欢喝红葡萄酒。”“红葡萄酒,那你就把‘我喜欢喝红葡萄酒’记在心里喔”,刘谦叮嘱道。然后把瓶子里的水倒入了水壶中,我心想难不成还能把水变成红葡萄酒吗,或者说水壶里面还有什么机关。我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那个水壶,就看见刘谦快速地摇动了两下水壶,拿起玻璃酒杯,神奇的一幕出现了,从水壶里倒出来的真的是红葡萄酒。全场一片欢呼,人们纷纷赞美魔术师的技艺超群。接着,刘谦又走到另一位热心观众身前问她爱不爱喝白葡萄酒,然后从容地摇了摇水壶,拿起空的玻璃杯,令人不敢相信的事情发生了,刚刚倒出红葡萄酒的水壶现在又倒出了白葡萄酒。难道这酒壶有魔法不成,就像《一千零一夜》里的神灯一样,这是一个神壶,想要什么都可以实现。现场沸腾了。

只见刘谦又走向观众席,请大家出题,想喝什么他就能变出什么。一位观众想考考刘谦,说想要喝老北京豆汁,刘谦一脸为难的看着大家,我心想,完了,牛皮吹破了吧,这下子看你怎么收场。短暂的停歇了片刻后,刘谦一脸凝重的说试试看,只见他拿起水壶慢慢的倒了起来,所有人大气都不敢喘一下,生怕错过任何一个细节,刘谦果然没有让我们失望,水壶里倒出来的真的是豆汁,真是神了!刚刚水壶里面发生了什么?!之后刘谦还给另一位观众变了一杯热腾腾的红茶,最后还用他的水壶里还变出了一大盘白砂糖。我的天,他是怎么做到的。这倒底是什么水壶,里面到底藏着什么样的秘密。

魔术师的表演结束了,现场的气氛也推向了高潮,人们还沉浸在魔术师精彩表演中回味无穷。虽然我不知道他怎么做到让小小的水壶里容纳这么多东西的,但是他为我打开了另外一个神奇世界的大门。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也许魔术师们也是经历了无数的失败才能有今天的成就。我们只看到他在舞台上光彩的一面,又有多少能知道他的辛苦付出呢。越努力,越幸运,说的就是他这样的人吧。希望以后可以经常看到刘谦的魔术表演,我太喜欢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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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和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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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人静,独坐窗前,且听风吟。随手翻开一本,桌角的台灯映着我静默的身影。透明的水杯中浮着几朵茉莉,回旋升起的白雾伴着纯净的香气,氤氲在周围。白日的喧嚣已抛开,心神宁静后,徜徉于文字间,胸腔里立刻填满了厚厚的充实和满足。

热爱生活的人必定喜欢音乐,我还想加一句,他们也喜欢书。书给生活带来的乐趣是无可取代的。我爱童话,因为它纯真的想像和真挚的感情伴随着我的童年;我爱小说,因为它精致的情节和生动的人物使我沉醉;我也爱读史,因为它壮阔的背景和折射出的人性光辉和兴衰荣辱使我深思。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心智的成熟,我读书的内容在不断改变、扩大。若问我最喜欢哪一本,还真有些为难。细细一想,应该是余秋雨先生的《文化苦旅》吧。

最早接触这本书是在七年级,在看了《行者无疆》和《山居笔记》之后。九年级,我再读一次,与七年级的感受相比有了更多的理解。这本书是作者在讲学旅途中的经历和感受。由于余秋雨的特殊身份——中国文化史学者,本书毫无疑问地带上了浓厚的历史色彩,更注重人文山水。我是一个喜欢旅途又喜欢历史的人,《文化苦旅》正合我意。于是,静夜孤灯下,我和作者一起踏上远行之路。

走过道士塔,我悲叹辉煌的敦煌文化被愚昧的王道士拱手送到了国外;倾听急流浩荡的都江堰,我赞叹着仁慈智慧的李冰那穿越千年的指令伴和着江涛轰鸣;登上风雨天一阁,我把目光投向苍老的屋宇和主人范钦以冷峻的理性提炼出的文化良知;穿过密层层的柳林和蕉丛,我在新家坡的小岛上审视这块漂泊者的土地,凝望着心系家乡的游子挥手的身影……

在读《文化苦旅》时,思绪渐渐飘远,看着景物,追溯历史,心情沉重起来。我不知道这是否会影响我年少的心绪,只知道厚重的历史文化感是一笔珍贵的财富,其深刻的内涵值得我去感知,去品味,去融合。

书,为我打开一扇奇异的窗口,让我与大师对话,为人生奠基。爱读书,使我享受了文字之美,体验了语言之乐。在灯下为生命阅读,永远是一个人最美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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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爱的小狗300字作文

全文共 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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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爱的一种动物就是小,我们家的小狗叫“多多”,多多的性格很古怪。多多的眼睛像一颗黑色的弹珠,它尾巴更是奇特了,一看到有好吃的,它的尾巴就会立起来,然后跟着气味去找食物在那里,让你给它喂。它的尾巴跟随着心情变化在动。它要是高兴,就把尾巴竖起来,它要是不高兴就把尾巴垂下来。

神奇吧!它的脾气可不好,一有了什么不高兴的事,它就会跑出去很远很远,等不生气了,它才回家。它要是高兴,可爱的要命,还用舌头舔你,还用身体给你按摩,你说这种感觉有多么好。多多在玩的时候,活蹦乱跳,它最爱玩的是线团团,它玩先把线团打开,在躺下滚来滚去,最后把毛线绕成了一个团,解都解不开。多多吃东西的时候,不管吃什么,都会不管三七二十一的马上吃,它吃饭时不要打扰它,不然它会狠狠的咬你一口。这就是我喜欢的小狗。

[我喜爱的小狗3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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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爱的明星作文800字

全文共 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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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明星是董卿,我非常喜欢她,她既漂亮又温柔。

我对董卿比较了解,因为我经常上网查看她的资料,她的大部分资料我都看过。其中有一件事儿让我感动。

从小,董卿的父亲就对她管教严格。她读高中的时候,在一个暑假里,她的父亲经常叫她去做清洁工什么的……而且她一句怨言都没有。我看了之后大吃一惊,心想:她父亲叫她去干什么,她一句怨言也没有,我跟她相比我真是惭愧。不过这样也好,我们小孩子就应该这样,要学会自立自强,不然长大了离开父母就什么事也做不成了。

董卿无论主持什么节目我都看,但是我最爱看他主持的“欢乐中国行”,而且我看了首播还要看重播。我看“欢乐中国行”是百看不厌,我看“欢乐中国行”不仅是喜欢董卿,而且还可以从中学到很多的历史知识。

虽然董卿是主持人,但她的歌是很好听的,只要是董卿唱的歌我都喜欢听。

许多人都喜欢称董卿为卿姐,人们叫着叫着,弄得我也叫她卿姐了。

卿姐她不仅相貌漂亮,而且多才多艺、幽默风趣。她不仅会做节目主持人,而且还会演小品呢!她演的小品让人忍俊不禁。

卿姐还爱看魔术呢!特别是刘谦变的魔术她最爱看,只要刘谦的节目一上场,她就会过去帮忙。

卿姐的舞姿也很好看呢!有一次她和朱军跳恰恰舞,跳得真是棒极了。

不过,卿姐也有自己的缺点,她的缺点就是工作太投入了,以致于自己个人的问题还没有处理呢!

卿姐是我的最爱,我要是心情不好,打开电视机看看卿姐,我心里舒服多了。

卿姐当初不顾家人的反对走进央视,否则她还当不上中央电视台的主持人呢!她为了自己的事业,义无反顾地走自己的成功之路,这种精神真值得我们学习。

我喜欢明星,因为明星往往有着美丽的外表,大方的举止,高超的专业技能、高昂的工作热情和高尚的人格。但“人无完人,”明星也不例外。我们应善于从他们的身上学习不同的优点,不断完善自我。

董卿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我长大了以后,一定也要像董卿一样做一个优秀的节目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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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喜爱蝴蝶小学生作文

全文共 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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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爷爷常带我去郊游、捕蝴蝶、捕鱼。一来锻炼锻炼身体,多呼吸一点新鲜空气;二来让因学习而紧张的神经得到放松;三来让我更多的学到书本上学不到的自

然科学知识。这些对我的健康成长起到了非常有益的作用。在爷爷的影响下,我学会了捕蝴蝶,更喜欢上了蝴蝶。

蝴蝶是非常美丽的昆虫,全世界有成千上万种。在我们家爷爷也收藏有好几十种,还将蝴蝶制成标本,用几个镜框装上悬挂在客厅供人欣赏。

蝴蝶分身体和翅膀两大部份。身体细长而小,翅膀宽阔而大。蝴蝶的头部有一双大大的复眼,它的视野很宽,能及时发现敌人及时逃避。它的头顶还有一对细长的触须。它的嘴是一根能伸能卷曲的细长吸管,用它来吸吮花蜜。在它的胸部有三对细长的脚,脚尖有不易看见的小毛刺,让它能稳当地立在花朵或枝叶上。蝴蝶的翅膀就是它最美丽的地方。翅薄,表面覆盖有一层排列很规则的彩色鳞片,且左右翅彩色鳞片构成的图案十分对称,甚是美丽。

凡是有花的地方几乎都能见到蝴蝶。有花无蝶不算美,有花有蝶那才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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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喜爱的狗450字作文

全文共 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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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特别奇特,它全身都是金黄金黄的毛,眼睛像两颗黑黑的宝石,身长一米。

我们家的lulu可奇特了。因为每次我和爷爷去买菜的时候,lulu都给我们看自行车,等我们买菜回来,lulu自己爬上自行车,还会“汪”地叫一声,好像在告诉爷爷,它坐好了,可以出发了。

在我8岁生日的时候,爸爸送了我一直小金毛,它特别特别可爱。它浑身上下都是金黄金黄的毛,两只大大的耳朵耷拉在脑袋的两侧,一双乌黑发亮的眼睛滴溜溜的转。我给它取名“lulu”。我家lulu是一只特别有灵性的狗。

有一次,爸爸骑自行车带我和lulu去附近的菜市场买菜,到了那儿,只见爸爸对lulu说:“lulu,在这儿看车啊!”lulu像做承渃的士兵似的“汪”地叫了一声,好像在告诉我们,“保证完成任务!”接着,我和爸爸乐呵呵地进了菜市场。等我们出来时,远远地看到lulu的前爪放在自行车的后座上,好像在宣誓着“主权”。我们走到自行车的旁边,爸爸把菜挂在了车把上,把我抱在了横梁上,然后我们一起等着lulu爬上自行车后座。lulu上车的动作可熟练了。这都是老爸训练出来的。不一会儿,就传来了“汪”地一声叫,应该是在告诉我们“已经坐好了,可以出发了,主人”。lulu有灵性的趣事还有很多很多呢。

这就是我特别喜爱的狗,一只特别有灵性的狗。

[喜爱的狗45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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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喜爱的小狗

全文共 2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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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睿琛

尾巴长长的,鼻子灵光。你猜这是什么动物呢?没错,它就是我喜爱的动物——小。这只小狗还有个洋气的名字叫Eric,是一个哥哥送来的。

它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他的鼻子黑黑的,油亮亮的;大大的耳朵像把扇子;身上的毛雪白雪白的,像是一层积雪;走路的时候尾巴立起来像一面旗帜一样在空中飘扬着。

如果晚上在吃垃圾桶里的东西的话,就会被奶奶骂,被老爸打。之后,它就会躲到桌子底下或者是自己的窝里,还表现出一副很可怜的样子,让人又爱又恨!

我在写作业的时候它陪着我,让我不再孤单。我在吃饭的时候,它就看着我吃饭。我在睡觉的时候,他就坐在房门口守着。

最后,我想对小狗说:“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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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学二年级我最喜爱的人

全文共 2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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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喜羊羊与灰太狼》中的喜羊羊。

他的羊角是棕色的,他的头很大,眼睛也很大,脖子上戴着一个蓝项圈,项圈上戴着一个金黄色的小铃铛,脚上穿着兰色的小鞋子,有一身白色的皮毛,样子很可爱。

在一集《拯救灰太狼》中,喜羊羊看到灰太狼和醉了酒大声的叫着,喜羊羊觉得灰太狼很可怜决定要帮助他。喜羊羊得知红太狼离家出走了,就让灰太狼写一封信让红太狼回来。红太狼看了以后很感动,赶快回到狼堡,灰太狼看到红太狼回来了,很感激喜羊羊说:“恩人啊!”

从这个小故事中我不仅看到喜羊羊聪明过人,而且有一颗善良的爱心,我非常喜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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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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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本《寓言童话》,封面画的是一只红色的大鸟在天空中飞翔,两旁有许多大树。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我每看完一篇文章的时候,后面就会讲解这篇文章的道理,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有一次,学校组织了一次活动,是给贫困山区的孩子捐物品,我回到家想了很久才决定捐什么,我捐的是我喜欢的《寓言童话》,因为贫困山区的孩子没有那么多的钱买课外书。所以,我就把这本《寓言童话》捐给他们,希望他们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虽然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但是我还是很快乐,把自己的快乐给别人分享是一种快乐的事情,有这样一句话:“帮助别人,快乐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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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全文共 8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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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我最好的朋友,从小家里总是堆满各种书籍的我,可说几乎是在书堆中长大的,对于我喜欢的每本书,我也总能不厌其烦的一遍又一遍的读着,直到我几乎能将里面的每句对话背下来,甚至能已表演的方式将书中每一幕完全呈现在你眼前。而我最喜欢的书之一《完美替身》是在逛书店时无意间瞄到的,当时它的书名立刻吸 引住了我的目光,且内容除了老少咸宜外,在有趣的故事外,也让人得到令人深思玩味的启发。

所有的故事是这样开始的……这一对受够了老是被别人当做“两个人是一个人”的双胞胎兄弟,雷伊和杰伊,永远都被别人指指点点。他们希望所有的人都能理解: 两个双胞胎,本来就是不一样的两个人。而在一次转学过程中,转出的学校把两个人的档案放在一起,转入的学校也没仔细检查,就把他们当作是同一个人,因此两 个孩子决定将错就错,蒙骗家人和学校,兄弟俩轮流上课,享受不是双胞胎,过着可以做自己的日子。

雷伊和杰伊两兄弟对于轮流上学的实验,本来十分得意,以为能免除“双胞胎的压力”,好好的做自己,可是万万没想到,到了最后,不但无法做完完全全的自己,反而要学着模仿对方的个性,甚至陷入一连串的谎言和混乱的人际关系之中。

于是,这对兄弟就开始面对许多意想不到的威胁和压力,例如:不被发现的压力、一旦事迹败露被抓包的压力、功课衔接的压力、同侪交往的人际压力,还有两个兄弟沟通协调的压力、保守秘密的压力。这些压力使他们每天都像在走钢索一般,步步惊魂,紧张刺激,也使这个故事剧力万钧,引人入胜,也是我喜爱这本书的原因。

世界上的任何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更准确的说,不可能会有个跟你完全一模一样的人出现,也许会有跟你长的相似或个性差不多的人,但却还是如假包换个两个不同的人。我没有一位双胞胎姐妹,只有个大我2岁的姐姐,但从小就常被拿来比较,所以我想:连相差2岁的我们都能被比较,更何况是出生相差不过几小时的双胞胎?所以即使当双胞胎并不是坏事,但想必他们更希望别人能够注意到自己独一无二的风格、个性,而不是将自己看成两人一体的双胞胎。

我认为每个人都是独特的,不必处处跟别人比较,最重要的还是做自己,欣赏自己的独一无二,并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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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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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是人类进步的源泉;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人的一生中,只有多读书,才能大有作为。

有人喜欢梁山起义的《水浒传》、有人喜欢西天取经的《西游记》、有人喜欢宗族忠烈》杨家将》、有人喜欢精忠报国的《岳飞传》、还有人喜欢隋唐并起的《隋唐演义》,而我却喜欢磅礴大气的《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的作者罗贯中(约1330年——约1400年),汉族,山东东原人(今山东东平县),名本,字贯中,号湖海散人。他是元末明初著名的小说家,中国章回体小说的鼻祖。

《三国演义》描写的是从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之间,近一百年的历史风云。全书反映了三国时期的政治斗争、军事斗争、概括了这一时期的历史巨变,塑造了一批叱咤风云的英雄人物。

我喜欢《三国演义》,是因为它通过一个个精彩绝伦的故事,为我们塑造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有神机妙算的诸葛亮;深明大义的关羽;勇猛粗鲁的张飞;百战百胜的赵云;最让我记忆深刻的是以仁治国的刘备:刘备的军事力量是如何的从弱到强,尤其是到了刘备称帝的时候,蜀国军队更加的所向无敌,可就在蜀国事业发展如日中天的时候,一层可怕的烟雾笼罩了蜀国上下——武乡候—诸葛亮病逝五太原,蜀国皇帝不理朝政,奸臣当道。最终魏、蜀、吴都从三国时期的历史舞台上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西晋王朝登上了历史的舞台。

《三国演义》这本书,让我百读不厌,使我受益匪浅,让我通过它,明白了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

这就是我喜爱的一本书——《三国演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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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爱的动物350字

全文共 3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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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动物是小狗,因为它很可爱,也很温柔。我很喜欢它们。

二年级时妈妈给我要了一只小黑狗,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小黑”它巧灵活,一双小眼睛,黑黑的皮肤像一件黑色的外衣,脖子上“围”着一条灰色的围巾。几乎是一个外国小姑娘。

我很喜欢它,但它总是往我们的邻居家跑,害得我每次都上好几个地方去找它。有时,邻居还常常把狗送回来,这时我才放心的下。我真想好好照顾它呀!

每天我给它准备了丰盛的“三餐”,有时喝奶,有时吃骨头……它很听话的把食品吃的干干净净。我还给它做了一个好家。我用家里的泡沫拼图,拼成了一个很美,很温暖的家。

我的小狗很可爱,也很听话,是我的好朋友,可爸爸却把它送人了。至今我一直很想念它,每一个小黑狗路过时,我都以为它是我饲养过的“小黑”。我的小狗虽然不是名狗,但是它是我的好朋友,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我喜欢“小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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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7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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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书不仅给我们带来了知识,还给我们带来了快乐。

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法布尔身上所具有的超人的观察力和超强的意志力。那些昆虫要么躲在草丛洞穴中,要么生活在树叶枝丫上,法布尔居然能一动不动地扒在草丛里、土堆上、枝杈间观察它们,一连就是几个钟头。要不他怎么能掌握第一手资料呢?怎么能为我们揭开不为人知的奥秘呢?记得他描写螳螂捕食蝗虫的那段:“它的翅竖了起来,直立得像船帆,身体上端弯曲起来,不时地上下起落,还发出像毒蛇喷吐气息发出的声响,就在蝗虫被这声势吓得不知所措时,那两条锯子用力劈了过来。”这一幕让我们见识到了螳螂那奇特的心理战术,使我知道了蝗虫一半是被吓死的。每每读到这样精彩的地方,法布尔那手持放大镜、专注于细节发现的一丝不苟的探索神态仿佛就浮现在眼前。

其次,吸引我的便是法布尔那不畏困苦、不惧失败、勇于尝试的科学精神。法布尔的观察研究不是一帆风顺的,只靠微薄的工资购买瓶子、笼子、箱子,自己准备材料,一遍又一遍地反复试验,失败了再重来直到成功为止。有时,他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不惜用自己身体做实验。记得有一次,他为了证明毛虫的血液中有毒素,就把毛虫粪便涂在自己身上,以致皮肤红肿、溃烂,惨不忍睹。当我看到这儿时,不由地被他这样坚持不懈、百折不挠的精神所深深打动。想想自己,有时只是遇到一些难题就不在做了,我得向法布尔学习,要有战胜困难的勇气和信心。

同学们要多读书。读好书。一句句名言警句不都应征了书的重要性,和书在人生中的地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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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爱的小狗300字作文

全文共 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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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养了一只小叫笨笨,它全身雪白雪白的,毛绒绒的,像个小雪球。它的耳朵小小的,软软的,白里透红。它还有一双炯炯有神地大眼睛,而且眼睛周围还恰到好处地长了个黑眼圈,非常漂亮。它的小腿矮矮的,尾巴细细的,还调皮的向上翘着,非常可爱。

它的性格很古怪,它喜欢追逐活动的东西。比如篮球、足球、纸飞机。特别是红色的东西。有一次,我和小伙伴正在玩“红色回旋镖”,只见笨笨飞快的跑过去,翘着前脚,不停的向上跳跃,就像运动员似的,一点也不累。我想它也许把回旋镖当成红烧肉了吧。回旋镖落地后,笨笨一直咬住它,嘴脚并用,竟把它折为三段,我欲哭无泪,却又没有办法。这么 可爱的小狗,我怎么忍心责备它呢?我赶紧说“好笨笨别吃了,这不是红烧肉”。

笨笨睡觉的时候更可爱,它会找一个非常光滑和干净的地方,它会慢慢的闭上双眼,鼻子一耸一耸地,小嘴巴还不住的一张一合,看它那甜蜜而又享受的样子,是不是做梦都在吃美味大餐呢!尽管有时笨笨很淘气,我还是很喜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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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喜爱小动物

全文共 3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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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养了一只小狗,我给它取名叫乐乐。

乐乐的眼睛在太阳的照耀下,闪闪发亮,鼻子黑黑的,牙齿像刀剑那样锋利,一身黄茸茸的毛发,尾巴像扇子一样摇来摆去,可爱极了。作文

乐乐爱吃蔬菜、肉骨头,有一次,我把一个肉饺子扔给乐乐,乐乐见了,叼起就跑,我用喷水枪喷它,它也不理会跑回自己的小屋,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如果我故意抢它的食物,它会很生气地瞪着我,好似说:“主人,你想馋死我呀!它呀真是个调皮的馋鬼头!

每当有陌生人来时,乐乐就会汪汪大叫,咬住陌生人的裤脚不放,直道我们出来为止,乐乐可谓忠于职守。如果有人打乐乐,他就会张开他那锋利的牙齿,一扑一扑的,好像说:“来呀,我们比拼一下。”如果我们喝斥他,他会乖乖躲到自己的屋里,好像很委屈,装出一副无辜的样子。

我喜欢我家的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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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爱的书法家作文700字

全文共 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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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书法家就是大名鼎鼎的王羲之先生了。

我喜爱王羲之先生是因为他酷爱书法苦练成才的精神。他七岁开始练习书法,勤奋好学,他酷爱书法,几十年如一日,锲而不舍地练习,使他的书法造诣到达了高峰,留下旷世名作《兰亭序》,被人们誉为“书圣”。

王羲之为了书法水平得到更高的升华,他每到一个地方总是跋山涉水四下钤拓历代碑刻,积累了大量的书法资料。他练习书法很刻苦,每天坐在池子边练字,送走黄昏、迎来黎明,写完了无数墨水,写烂了无数笔头,每天练完字就在池子里洗笔,天长日久竟将池水都洗成了墨色。这就是现在人们在绍兴看到的传说中的墨池。

有一天,我穿越了时空,来到公元345年,在东晋江州,遇见了王羲之先生在写书法,他的字苍劲有力,一笔而下,行云流水,落笔如云烟。他心无旁骛,已经沉醉在书法写作中。我在一旁看得入了迷,过了很久,王羲之先生写完作品,发现了我,问道:“同学,你是不是也很喜欢书法?”我赶紧点头,先生在一旁又说:“想要练好书法,关键在于多练,而多练在于临帖,先想后写,有利于思维的集中,养成动笔先动脑的好习惯。”先生一边说着一边又提起了笔,笔尖落下,一气呵成。先生继续说道:“临帖只是手段,创作才是目的,经过长期临帖,基本掌握所学范字的笔法及构造原理,写出范字的基本概貌,这是为创作打下良好基础,而且临帖到创作是一个非常艰苦复杂的过程,一定要有刻苦顽强的意志,学会坚持才能取得成功!”一觉醒来发现原来是自己做了一个梦,但是王羲之先生的话却是字字箴言,这些话其实就是我的书法老师常常对我们说的话。

书法是我们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学习书法不仅能让我们的字变得漂亮,长期练习还能使人除去浮躁,沉淀性情,心平气和,认真细致,这些受益将影响我们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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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2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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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许许多多的,有《笨狼的故事》、《小朵朵和半个巫婆》、《冒险小王子》……但我最喜欢阅读的书是《笑猫日记》。因为这本书里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下面,我就简单的讲一下故事的内容吧:有一次,笑猫发现虎皮猫不见了,为了找到心爱的虎皮猫他战胜了种种困难,甚至从高高的烟囱上掉下来,摔断了腿,但他也没有放弃找他心爱的虎皮猫,最终,他找到了他心爱的虎皮猫。

从这本书中,我们要学习笑猫乐于助人的精神,明白了做事不能半途而废,坚持到最后就是胜利,我还有不少收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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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爱的小动物

全文共 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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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小动物是一只小狗,它全身长满白色的毛,像一团棉花糖;眼睛是圆溜溜的,像两颗大宝石镶嵌在一对弯弯的眉毛下;耳朵是半圆形,鼻子是黑色,尾巴短短的,很可爱。

我给它爱吃的骨头,它会一块一块,一小段一小段地啃。它啃完骨头后,就会汪汪地叫几声,好像在说:“小主人,谢谢你。”每当我去上学,她总是会送我一段路程,直到我假装生气打它两三下,它才乖乖地跑回家去。它不但会送我去上学,还喜欢和我一起赛跑,跑得十分快,有时,把我落了一段路程。平时,它看起来很胆小,但看见陌生人时,却又不失威猛地睁着双眼紧盯着陌生人的一举一动,关键时还会大声叫。

它真是一只机灵又尽忠职守的小狗啊!

我放学回家时,可算是小狗最开心的时候。只要小狗在家,我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离家门口还有一段路总可看见小狗在门前等着我。它看见了我,就会摇着尾巴往我这里飞奔而来,然后在我人前人后蹦来蹦去。这么机灵的小狗能不讨人喜欢吗?

我很希望把这只小狗养得白白胖胖,因为它实在太可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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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爱的小狗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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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小名字叫小黑,它是一只特别听话的小狗。它有一双乌黑的眼睛,一层黑色的毛,就像黑披风一样,还平添了几分英武。它肚皮下面的毛是白色的,十分好看。

小黑是我外公外婆送我的生日礼物,我最喜欢小狗了。我第一次见到小黑就非常喜欢。小黑在我家发生了很多有趣的事情。我就给你说说吧。

小黑非常顽皮,只要一看到我,就发疯了一样,往我身上扑。我还记得我有条裤子就是“牺牲”在它的爪下的。无论怎么驱赶,它都无视。于是我无可奈何的让它把我折腾一番。当它累了,就趴在一旁休息,我才发现我身上已经多了很多红色的爪印了。

但有时它也挺听话的。有一次,它不知道怎么了,用爪尖刮地毯。我一看怒了,大喝一声:“你再刮地毯的话我宰了你!”它好像听懂了我的话似的,立刻停止了它的“恶劣”行径,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一脸无辜的样子望着我。我真不知是打还是爱。

它非常喜欢多管闲事。一天一只老鼠偷摸模地钻进了我家,在厨房偷吃东西。可惜被小黑看见了,这只可怜的老鼠啊!鼠狗本无任何恩怨啊!可惜,如今,这只可怜的小老鼠碰到了爱管闲事的闲事佬!小黑冲出去一把抓住老鼠肥大的身子,老鼠不知道危险已经来临,还津津有味地吃着。过了老半天,老鼠这才反应过来,但为时已晚。说时迟,那时快,只见小黑一爪子打在老鼠的硕大的身子上。小黑把老鼠一抓一放像玩似的折磨老鼠。小黑真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我家的小黑给我们增添了许多乐趣,小黑我会永远的记住你这个好伙伴的。小黑,我最喜欢的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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