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我喜爱的刊物精品20篇

中国有许多传统节日,最令你印象深刻的节日是哪个呢?不如来写作文,介绍一下你喜欢的传统节日吧!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我喜爱的刊物,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浏览

7286

作文

1000

我最喜爱的季节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1 字

+ 加入清单

大自然很神奇,它创造了一年四季,春暖花开,鸟语蝉鸣,秋高气爽,雪花飞舞,每个季节都很美,而我最喜欢秋天。因为秋天是美丽的季节,是丰收的季节。

秋天的花园是美的,到处开着五颜六色的鲜花,有红玫瑰,有粉月季,有白百合,还有姹紫嫣红的菊花。它们有的舒展开自己的花瓣盛开着,有的像用手捧着脸半开的,还有的像娇羞的小姑娘含苞待放。千姿百态,让人流连忘返,就连小蜜蜂和小蝴蝶都被深深吸引住忘了采花蜜,在那翩翩起舞。

秋天的果园是香的,红彤彤的苹果挂满枝头,像小朋友们那一张张可爱的小脸;又大又红的石榴撑破了肚皮,露出一排晶莹剔透的果粒,宛如红宝石;紫莹莹的葡萄一个紧挨着一个,仿佛一串串紫玛瑙。秋风吹过,传来一阵淡淡的果香,引人口水直流。

秋天的田野是乐的,金灿灿的稻穗笑弯了腰,仿佛叫人们快点收割;挺拔的高粱扬起黑红黑红的脸,像是在乐呵呵的演唱;成片的大豆摇动着豆荚,发出了哗啦啦的笑声。

从高空往下看,秋天的大地就像一幅五彩缤纷的风景画。秋天真美,真迷人啊!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我喜爱蝴蝶小学生作文

全文共 415 字

+ 加入清单

暑假里爷爷常带我去郊游、捕蝴蝶、捕鱼。一来锻炼锻炼身体,多呼吸一点新鲜空气;二来让因学习而紧张的神经得到放松;三来让我更多的学到书本上学不到的自

然科学知识。这些对我的健康成长起到了非常有益的作用。在爷爷的影响下,我学会了捕蝴蝶,更喜欢上了蝴蝶。

蝴蝶是非常美丽的昆虫,全世界有成千上万种。在我们家爷爷也收藏有好几十种,还将蝴蝶制成标本,用几个镜框装上悬挂在客厅供人欣赏。

蝴蝶分身体和翅膀两大部份。身体细长而小,翅膀宽阔而大。蝴蝶的头部有一双大大的复眼,它的视野很宽,能及时发现敌人及时逃避。它的头顶还有一对细长的触须。它的嘴是一根能伸能卷曲的细长吸管,用它来吸吮花蜜。在它的胸部有三对细长的脚,脚尖有不易看见的小毛刺,让它能稳当地立在花朵或枝叶上。蝴蝶的翅膀就是它最美丽的地方。翅薄,表面覆盖有一层排列很规则的彩色鳞片,且左右翅彩色鳞片构成的图案十分对称,甚是美丽。

凡是有花的地方几乎都能见到蝴蝶。有花无蝶不算美,有花有蝶那才美啊!

展开阅读全文

篇2:我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327 字

+ 加入清单

国庆节的时候,爸爸帮我买了一本,是王春红编写的《成语故事》,这本书收集了中国历代的成语故事,有150个,每个故事都标明了成语的出处,详细的解释了成语的意思。在爸爸和老师的指导下,看了其中的很多故事,觉得自己受益匪浅。 日记

读了《黄粱一梦》这则故事,让我知道“梦”都是靠不住的,要想实现自己心中的梦想,只有通过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读了《井底之蛙》这则故事让我懂得应该多去看看外面精彩的世界,开阔自己的视野,对自己的学习是有益的;读《拔苗助长》之后,我明白了做任何事情都不能违背事物发展的规律,我读书学习也是这样,必须一步一个脚印的,扎扎实实的做好每一天的功课,没有捷径可走……

现在我每天都会读一则成语,想让自己懂得更多,有更多的收获!

展开阅读全文

篇3:我喜爱的季节

全文共 567 字

+ 加入清单

我爱大自然,我最爱大自然赐予我们的秋天。

要说我为什么喜欢秋天,用具体的语言我还真的没有办法描述。但是秋天金黄的稻穗、丰硕的果实,会让我浮想联翩,秋天里夹带着熟悉的味道的风儿,会让我感觉秋天有一点冷酷,秋天有一点温暖,秋天又一种别样的风情。

秋天,是一个多情的季节。风飘飘,雨潇洒,漫天飞舞的叶子,有黄的,有红的,就像熊熊燃烧的青春在飘舞。秋的魅力,很大,很大,总是深深地感染着我。大自然让我认识了秋,它让我从简简单单认识,变成了渴望的追求,再从渴望的追求变成了疯狂的热恋。大自然,是秋的画布,让秋可以自由地施展它五彩的画笔;大自然,是秋的舞台,让秋可以自由的跳舞;大自然,是秋的翅膀,让秋可以翱翔于天地。

秋天,是一个很美的季节。我爱秋洋溢的才华,我爱秋自由的笔调,我爱秋深情的舞步,我还爱秋飘逸的梦。我拥有秋,拥有秋的一切。我拥有以秋为题的美文,我拥有以秋为画板的画,我更拥有秋慢慢走过后留下的味道,我还拥有装有秋气味的梦的气球。秋季很独特,没有人能真正的掌控秋季。因为,秋有的时候是一个顽皮淘气的孩子,有的时候秋是一个美丽的长发少女,有的时候,秋又变成了一个奇怪的钓鱼老者。秋千变万化,没有人能掌握它的速度,它的敏捷。因为秋的魅力,让我没有任何理由的喜欢上了它。

秋天,这个季节,就像一颗普普通通的种子,深深地种在了我的心中。

我爱秋天。

展开阅读全文

篇4:卡通人物作文200字我最喜爱的卡通明星

全文共 232 字

+ 加入清单

一听到“柯南”你一定会想起他聪明机智的样子。他,就是我喜爱卡通明星

柯南又一个又大又圆的脑袋,短短的头发,又大又圆的眼睛,又小又尖的鼻子。他具有高中生的脑袋,小学生的身体。他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像闪着智慧的光芒,遇到困难时,他的眼睛“滴溜溜”地一转,就想出了好办法。柯南总是穿着白色衬衫,蓝色外套,还系着一个红领结,那是变声器。他下身穿着一条浅灰色的短裤,配着一双白色的球鞋。

我喜欢他的原因是:他很厉害,每次的案件都是他解决的。柯南,就是我最喜爱的卡通人物

展开阅读全文

篇5: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7 字

+ 加入清单

我曾经有一本,我非常的珍惜它,爱护它,每当我看到它时,我都会想起我的童年。

这本书,在我家书柜最顶端的一个小盒子里,这本书的书名叫《狼王梦》。我非常喜欢看这本书,每次我看完后就会把它放到那个小盒子里,然后再把那个小盒子放到柜子里。

这本书是在我二年级时,妈妈送给我的。那一天,正好是我的生日,我借别人的书《狼王梦》看了一会儿,觉得挺好看的,于是我就跑回家拿钱,准备也买一本。我在回来的路上看到书店里还剩下最后一本了,就回家把我全部的零用钱都拿了出来,飞快地跑向书店,生怕别人先买走了。我跑到书店,气喘吁吁地对老板说,要买一本《狼王梦》。出乎意料的是,老板一句“对不起,这本书已经被别人买走了”让我激动的心情变得很失落,我非常失望。

当我回到家,妈妈把生日礼物给我后,我耷拉着头,苦着脸,虽然感觉这不是我想要的礼物,但还是打开了,打开后我惊呆了,这礼物不就是我想要的那本书吗?我高兴极了,这时我明白了,原来老板说的那个买书人就是妈妈呀!

虽然我现在已经不再看它了,不再拿它了,但我仍然很爱护它,珍惜它。

展开阅读全文

篇6:我最喜爱的季节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3 字

+ 加入清单

春雷,声震天响。南方的春天明媚、秀丽,她是我最喜爱季节

以往总是想偷窥一下春姑娘翩然降临的神采,却总不能如愿。当那碧油油的新绿闪进我的眼睛,我才意识到融融的春意已经把我萦绕了。

乍暖还寒的春风,柔柔的吹着,带来了希冀的新生;嫩绿的枝头,悠悠的闪着丝丝的绿意,明媚的春阳,洒在身上,暖在心里。烂漫的春花,啁啾的小鸟,透露着春的灵秀,春的欢乐。啊!万紫千红的春天,孕育着一个多么金碧辉煌的希冀!那一簇簇醉人的嫩绿,幻化成一团团渐次萌动,耀眼的金黄……

尽管还有点儿春寒陡峭,然而整个世界却欢呼雀跃起来了。我暗暗有些庆幸自己摆脱了冬的严寒,摆脱了忧郁的束缚,欣欣然迈进了一种新生的感觉,面对万物的复苏,心田里也涌出一股催人奋发向上的磅礴力量。

一切,都是新的。

陶醉在春的氛围中,面对着这样一个载歌载舞、姹紫嫣红、生机勃勃的世界,我忽然想到了“青春”一词。是呀,青春是人生的春天,是我们整个生命历程中最宝贵的时刻。试想,春天去了可以再来,草枯了也有“春风吹又生”时,然而,一旦虚度了青春的年华,我们的整个人生都会随之黯然失色。因此,不能再犹豫了,就趁这大好的春天兴奋起来吧!青春的追求与春季是同等的,都在于播种、在于耕耘与收获。

“润物细无声”的春雨淅淅沥沥地下着,它悄然无息地荡去了残冬所留下的尘土,又抹掉了人们心中的阴影。一只只翩翩振翅的蝴蝶和蜜蜂徘徊、留连在花丛中,展示着自己独特的舞姿。

“细雨润草绿,微风沁花香”莺啼燕语的春天代表着生命与奉献。同时,她也是我最喜爱的季节。

展开阅读全文

篇7:我喜爱的小动物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4 字

+ 加入清单

我家养了一条小狗,他的名字叫————-洛洛,它是一位爷爷送给我的。它一身雪白的皮毛,黑溜溜的眼睛下,长着一张小小的嘴,他可爱极了。

洛洛最喜欢吃肉、吃骨头了。有一天中午,我放学回到家。只见洛洛伏在地上,汪!汪!汪!的叫着,好像在说:“主人!主人!我饿了,快给我肉吃吧!”我立刻从冰箱里拿出一小块肉,它见了直摇尾巴。我见此情形,在它张口时,我故意把肉往上提,它也往上跳,我又往下放,它也往下四处寻找,可。一来二去,洛洛吃不到肉,只好可怜巴巴的回到自己的窝里。这时,我心软了,我把肉扔给了洛洛。它见到有肉吃了,对着我叫了两声,好像在说:“谢谢你,主人!”然后,它低头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洛洛那贪吃的样可真好笑。

洛洛的脾气非常暴躁。如果你惹怒了它啊,你可遭了殃。记得一个星期六,我带着一位朋友来家玩。洛洛见了,就直叫唤,好像在说:“欢迎!欢迎!”可是,我的朋友以为洛洛是在骂她,就用我的笔打洛洛。洛洛不知是怎么了,就好像是被惹怒了的的狮子似的,它不管三七二十一,对着我的朋友乱咬起来。朋友被它咬伤了好几处。洛洛叫声停后,它才慢慢变得温顺下来,对着我的朋友直摇尾巴,好像在说:“朋友,对不起,我咬伤你了。”渐渐的,渐渐的,朋友和洛洛相处得越来越好。

我爱我家的小狗————-洛洛!我要让我家的小狗洛洛过着幸福无比的生活!

展开阅读全文

篇8:我喜爱的电影

全文共 381 字

+ 加入清单

胡奕轩

我有很多喜爱的东西,有玩具、课外书、还有零食……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暑假里看的一部电影

这个电影的名字叫《哪吒之魔童降世》,电影主要讲:在以前,有一颗混灵珠,他贪婪地吸收着日月精华,然后有两个神仙,一个叫大乙真人,一个叫申公豹。他们来捉拿妖怪,但都打不过,于是他们的师父把妖怪打死,妖怪变成了两颗灵珠,一颗叫灵珠,一颗叫魔珠,师父说,有一个人要出生,把灵珠送给他,并取名哪吒,于是送给了太乙真人。

但是,太乙打开师父给他的宝莲,灵珠却被偷走了,小偷把魔丸放到一个石盘上,就这样,哪吒出生后就变成了一个坏小孩,只有乾坤圈能让他不搞破坏,但是哪吒最多只能活三年。

到了最后一年,哪吒和有灵珠的敖丙打了起来,最后他们不分胜负。哪吒没有把敖丙打死,而是放过了他,因为敖丙是哪吒唯一的朋友。最后天雷来了,哪吒和敖丙死了,但灵魂还在。

这就是朋友之间的感情,这是我最喜欢的电影。

展开阅读全文

篇9:我喜爱的职业话题作文

全文共 539 字

+ 加入清单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愿望,有的人希望当一名医生,有的人希望当一名科学家,我很小的时候就希望长大后能考上师范院校,当一名优秀的教师。有的人想当一名医生,因为医生能救人于危难之中,有的人想做一名律师,因为律师可以为人们伸张正义,而我比较喜爱教师这一职业,也许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就喜欢了。

我想当教师的原因有几个,首先,从我读小学开始,我就觉得教师这个职业是多么神圣,我希望我也能像教我的老师一样,把自己所学的所有知识都传授给我 的学生。其次,当教师有很多业余时间能做自己想做的事,例如寒假和暑假,我可以利用这些假期去进修,或者去旅游,这样一来,就能充分地享受生活的乐趣。再 次,父母都认为教师这一职业比较稳定,生活也不用那么奔波。

于是,高考填报志愿时,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就读师范院校。如今,我已是师范学校大二的学生了,还有两年多的时间,我将走出校门,踏上讲台,开始我的 教书育人之路。只是在这以前,我需要做的事情还很多,例如要认真学习,不断地充实自己。因为教师这一职业是神圣的,我必须要有真材实料才能把学生教好,如 果随便应付,那就是亵渎了教师之名。

在过去的一年多里,我学到了很多,在接下来的两年中,我将继续努力,不断提高自己,我相信我将来一定能成为一名优秀的 教师!

[我喜爱的职业话题作文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我喜爱元宵节作文

全文共 1136 字

+ 加入清单

【篇一】当我们还沉浸在欢度春节的喜庆中,元宵节又接踵而至。我们这儿元宵节有一个特色,那就是早晨吃元宵,白天闹花灯、猜灯谜,晚上观焰火。正月十五闹元宵。在我国由来以久,早在两千多年的前,元宵节也称上元节。按照中国古代的习惯,“元”指月亮正圆,一年之中有所谓“三元”——正月十五称为“上元”,七月十五称为“中元”,十月十五称为“下元”;正月十五日是一年中第一个月圆之夜,也是一元复始,大地回春的夜晚,人们对此加以庆祝,也是庆贺新春的延续,故此元宵节又称为“上元节”。“宵”即夜也。因此,也就有正月十五闹元宵之俗。

吃元宵

清晨,当东方的第一阳光刚刚洒向大地,一阵震耳欲聋的鞭炮声将我从睡梦中惊醒,我揉揉惺忪的双眼,穿上衣服走进飘满饭香的厨房,呵,锅里漂浮着白白胖胖的大元宵,看着就叫人垂涎欲滴,我快速的洗漱完毕小学生作文 作文人网 你也可以投稿,钻进饭厅,这时妈妈已将元宵盛好摆放餐桌上,我迫不及待的就要将元宵送入口中,“等等。”妈妈立刻阻止了我,让我慢慢地吃,并告诉我吃元宵的技巧,“不然,元宵会把口腔烫伤的。”吃着这皮薄薄带着芝麻馅儿,一咬就流油的元宵,心中那个舒服劲儿就甭提了。妈妈说:“这元宵是糯米粉做成的,吃多了不易消化。”可是我那个馋劲让我吃了一个又一个,这元宵可真格外的香啊!

【篇二】元宵节,闹花灯是不可或缺的活动,大街小巷到处都挂满亮花灯,琳琅满目,目不暇接,造型千奇百怪,各具特色,大小不一,小的如拳头,大的有几米高,有走马灯、有金蛇灯、有莲花灯、有西瓜灯、有观音灯……其中,我最喜欢观音灯了,观音灯有三米之高,八人一起合抱才能抱住,她哪栩栩如生的形象使人过目不忘,最重要的是她手中拿着降妖伏魔瓶,瓶中装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灵水,据说只要交钱并诚心真意求拜,观音便会从她手中的瓶中喷出一股清凉的仙水,洒向你的四周,保佑你终身平安,但是你如果不是真心诚意求拜,瓶中便不会喷水,虽然这只是传说,但也足可以看出人类的聪明智慧。

闹花灯离不开猜谜活动,这儿一群,那儿一群的围着花灯上制作的谜面猜谜语,有老有少,更多的是青年人和学生,猜中了哈哈大笑,没猜中的继续进行,有时也会为一二个谜面争得面红耳赤。可真的热闹尽兴啊!

晚上,全家出动相聚苍梧绿园,准备观看焰火,偏偏天公不作美,竞下起了倾盆大雨,却挡不住市民观看焰火的情趣,绿园里,汇成了伞的海洋。八点钟,焰火准时点燃,先是几声炮响,接着焰火在天空中映出了一张张可爱的笑脸,随之,200多万种焰火尽情释放。有玉树临风,有蟒蛇出洞,有天女散花,有繁星满贯……可真的大开眼界啊!难怪欧阳修在《元夕》中写道: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到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元宵节是我们中华民族悠久而古老的传统节日。啊,元宵节,我爱我们的节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我最喜爱的玩具作文200字

全文共 200 字

+ 加入清单

我的玩具很多,有巴拉琳,有小汽车,有小白兔,还有熊……有好多好多的玩具。

我最喜欢的玩具是巴拉琳,巴拉琳是一只小狗,它身上的毛是白色的,脖子上扎了一朵红色的蝴蝶结,可神气了!它的鼻子是灰色的,眼睛和嘴巴是黑色的,尾巴里面放的是棉花,外面是毛茸茸的,摸着特别舒服。

它很听话,我可喜欢它了,我们是好朋友,我保护它,它也保护我。每天晚上,我都抱着它睡觉,和它讲着白天学校发生的趣事,讲着讲着我们就一起睡着了!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我喜爱的动物的作文篇

全文共 462 字

+ 加入清单

我外婆家养了一只小狗。它全身雪白,眼睛炯炯有神,鼻头黑得发亮,一只眼睛的外圈是棕色的,它出身高贵,因为它长得美极了,所以我给它起了个好听的名字美美。

美美特臭美。有时趁妈妈不注意,跑到奶奶的镜子前,摆着姿势,等奶奶发现了,突然出现在镜子前,它就逃之夭夭了。我看它这么臭美,就和妈妈给它做了一件红马甲,在它脖子上挂了一串铃铛,她本来就美,给她这么一打扮就更漂亮了。它呢,摇摇尾巴,围着我转了一个圈,好像在说:谢谢你,小主人。

它睡觉时最可爱,躺在摇篮里,趴在柔软膨松的被子上,活像一个小婴儿,它的爪子放在前面,脑袋放在爪子的上面,像件毛茸茸的大衣般放在摇篮里。

它洗澡非常有趣,每当洗澡时,我在澡盆里放上水,它就一下子跳进去,水花溅得到处都是,我可生气了,因为它连红马甲,铃铛都没脱,我把它从盆里抱起来,把湿漉漉的衣服脱下来,责备它太马虎,它只好低头认罪。我用毛刷左刷,右刷,好不容易收拾干净了,它到好,全身一抖,把水又毫不留情地洒在地上和我的身上,让我哭笑不得。

它还很尽职呢,每当我放学时,它总会不厌其烦地在我回家必经之路上等我。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我喜爱的小狗

全文共 302 字

+ 加入清单

今天爸爸给我买了一只小,我叫它“咪咪”。我仔细的看小狗:头是圆形的,黑眼睛圆溜溜的,像一对玻璃球。黑鼻子往外鼓着,嘴巴张着“汪汪”地叫,还有那一对三角形的耳朵。脚上尖尖的爪 子,走路摇摇摆摆,像只鸭子。

过了几天,咪咪就不怕人了。从这间房走到那间房,跟人走来走去,好像一个卫兵一样。有时它爬到我面前直立起来,好像觉得自己很了不起。

一天我把骨头扔到地上想给“咪咪”吃哪知被一只大狗抢了去,“咪咪”看见了也毫不示弱的去抢骨头。突然那只大狗压在“咪咪”身上想趁机逃跑。我以为“咪咪”要输了,不知“咪咪”从哪来 了一股劲,用力一抬抢到了骨头,

那只大狗见事情不妙急忙逃走了。

“咪咪”那么可爱,你见了肯定会喜欢它的。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1 字

+ 加入清单

暑假,我读了《地下一百二十一天》,感觉非常喜欢,现在把它介绍给你们。

这本是美国作家费利斯·霍尔曼写的,讲述了一个孤儿的神奇经历。故事发生在美国纽约市大中央地铁车站。在这个纵横二百二十公里、包含着二百六十五个地铁站的“城市之下的城市”,故事的主角——一个无家可归的孤儿史雷克竟要在这里独自生存。

在地下生活的这一百二十一天中,史雷克遇到了有爱心的“粉红脸”女士,举止神秘的却又让人心里倍感温暖的“缠头巾”男士,还有一只小老鼠,他们让史雷克的生活不再冰冷,让他在逃入地下的一百二十一天中,得到了人生中最重要的冒险和蜕变。

故事刚开始的时候,主人公史雷克只是个软弱可欺的受气包:父母双亡、亲戚们也没有善待他。后来他因为被欺负而逃进地下的地铁站,在那里,他无意中发现了一个神秘的空洞,于是选择留在那里生活,以卖二手报纸和在地铁站的餐厅打扫为生。一天,他遇上了一位顾客——“缠头巾”男士,不仅衣着奇怪、举止神秘,还总是在买报纸时跟着他、盯着他看。我第一次看到书上描写“缠头巾”先生的这段文字时,还以为他是坏人呢!之后却发现他是个外冷内热的人,我甚至还喜欢上了他,史雷克也是如此。后来史雷克又遇上了一位“粉红脸”女士,她也和“缠头巾”一样,成了史雷克二手报纸生意的“固定客人”。她在史雷克面前展现出来的热情及爱心在我看来简直超出寻常,有一次,她甚至还将自己儿子的衣服送给史雷克。

经历了这么一些“热心肠”的人和事后,再次走回地面世界的史雷克,和以前的他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充满了“向上”的勇气和力量。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希望你们也喜欢!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我最喜爱的鸟作文

全文共 515 字

+ 加入清单

有人喜欢小巧玲珑的麻雀,有人喜欢搏击风雨的苍鹰,而我也不例外,我喜欢纪律森严的大雁。

大雁又称野鹅,天鹅类的大型候,是我们国家的二级保护动物。不过在我眼里它更像一级的保护动物,为什么呢?因为,如果我们把野鹅的鹅字分成“我”和“鸟”,再把它的“我”和“鸟”造句成我们要保护的鸟儿,那么现在,我们是不是感觉大雁更像一级保护动物了。

成雁的体重约五到六千克,大的可以达到十二千克重,纯种的大雁额的部位没有肉质的突起,而人工驯养与是和家鹅养在一起的大雁,都不知什么原因它们的额部都有肉质突起,恰恰和纯种大雁相反。每到冬季,大雁都会进行一次集体大搬家,成群结队的往南迁徙到我们南方来过冬,到了每年的春季,大雁又会飞回遥远的北方去。大雁在飞行的时候会布“一”和“人”的形状。为什么呢?最初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于是,我便去问聪明的爸爸,结果,我得到的答案是:当飞在前面的“头雁”的翅膀在空中划过时,翼尖上就会产生一股微弱的上升气流,排在它后面的大雁就可以依次利用这股气流,从而节省了许多的体力。但是“头雁”因为没有这股微弱的上升气流的补助,所以很容易疲劳,在长途迁徙的过程中,雁群需要经常地变换队形,更换领头的大雁。

怎么样,大雁还是不错的吧。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3 字

+ 加入清单

在这个暑假中,我读了大量的,其中令我最有感触的是《福尔摩斯探案集》。福尔摩斯对我们来说是个即熟悉又陌生的人物。熟悉的是我们每个人多多少少都知道一些关于他的故事,陌生的是虽然大家都知道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却没有人真正地了解过他。区性

福尔摩斯是个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的私家侦探,一旦接到案子,他就会变成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锁定目标,侦查案情,将整个案子差个水落石出。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主要讲述了《红发会》、《身份案》、《五个橘核》、《最后一案》等一些刺激而又惊险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最后一案》这个故事。里面讲述了福尔摩斯与全欧洲最大的犯罪分子莫里亚蒂教授之间进行的生死决战。在莱辛巴赫瀑布时,福尔摩斯早就料到这是一个骗局,可他依然让自己的朋友走开,不想让他受到伤害。自己则与莫里亚蒂教授激烈地扭打着掉入悬崖,同归于尽。这则故事让我深刻感受到:福尔摩斯是个拥有大无畏精神、敢于牺牲,对朋友可以做到奋不顾身、舍生忘死。他的这种职业精神让我对他充满了敬佩。

此外,在看书的过程中,我也懂得了一些道理。福尔摩斯之所以做侦探,不仅仅因为他有超越常人的侦探能力,最重要的是,福尔摩斯因为痛恨坏人,痛恨那些破坏社会文明的家伙,所以他曾立志要捉住世界上所有的大坏蛋。还有,看了这本书能让我的思维活跃起来,让我明白了破案后成功的喜悦。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完这本书,福尔摩斯也成了我的偶像,我立志也要成为向他一样的人。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我喜爱的小白兔初一作文

全文共 731 字

+ 加入清单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小动物,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先卖个关子,让你们来猜猜它是谁吧!

它有一身非常漂亮的“棉花糖”,两颗如红豆般的大眼睛点缀在小脑袋上,长长的耳朵总是竖得笔直的,它前腿虽小,但后腿强壮有力。喔!对了,它还有短短的尾巴呢!你们猜出来了吗?嗯,没错,它就是我家的小白兔“乖乖”

刚买到乖乖的时候,我并不知道要喂它什么,便嘴里一直唠叨:“小白兔,小白兔……”这个办法真灵,念着念着,就成了:“小白兔白又白,两只耳朵竖起来,爱吃萝卜和青菜……”我一拍脑袋,“啊!乖乖就吃胡萝卜和青菜!”你们说我是不是特别聪明啊?

都说小白兔可爱,调皮,我的乖乖不仅这样,还特别贪吃呢!记得有一次,妈妈让我去买胡萝卜,我不一会儿就买了回来,我把胡萝卜放到餐桌上,就去干别的事了。没过多久,又听见妈妈大声说说:“刘丫,你买的萝卜呢?”我想了想,说:“我放在桌子上了。”妈妈说:“桌子上没有啊?”我说:“我明明放在桌子上啊,怎么会没有呢?”我跑出去一看,“啊!真的没有了”我想:萝卜又没长腿,又不是青蛙,怎么会没有呢?我四处看了一下,一个雪白的东西映入眼帘,“乖乖”也就是我家的小白兔,擅自跑出笼子了。我一把将它抱起,看见它在啃食一个胡萝卜。再定睛一看,真是我买的那些胡萝卜啊!原来是乖乖这家伙拿走了。大家看我家的乖乖是不是太调皮啦!

除了调皮,乖乖还很聪明呢!,每次给他喂食物时,顺便就把上一次没吃完的食物给清理了,每次清理时,留下的都是一些残留的叶子或者是太硬的胡萝卜头。他把那些嫩叶都吃的干干净净。你们说他是不是很聪明呢?

这就是我家的小白兔乖乖,它不但可爱,而且调皮,不但聪明,而且贪吃。尽管这样,但我依然爱着我的“朋友”它,就是小白兔:乖乖。

[我喜爱的小白兔初一作文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我喜爱的文学400字

全文共 445 字

+ 加入清单

文学,大家都很熟悉.有的人为文学所陶醉,而有的人却为文学所烦恼.我当然是属于前者,不然怎么可能喜欢文学呢?

文学的核心是文章.一篇篇文章中,蕴涵着一个个广为人知的道理.文章也是人们抒发情感的场所.读着一个个文学作品,领略着一番番风味,尔后思绪万千……

以前,我还是一个不懂世事的小娃娃.就在我刚刚会认字的时候,父母便拿一些文学书籍给我看.开始,我有许多字不认识,就一个一个查;有许多道理不明白,就一个一个问……久而久之,我认得了很多字,也懂得了很多道理.一本书,可以读通顺了,一个道理可以弄明白了.在父母的鼓励下,我开始了学写作.过了一些日子,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向杂志社投出了我的一篇"处女作".接下来,便是焦急而漫长地等待.一个月过去了,两个月过去了……我终于盼来了我的第一张汇款单和一本刊登着我的作文的杂志.我第一次尝到了成功的滋味!有了这好开端,我便更加发奋学写作了.就这样,读了,写,写了,读……我的文笔越练越好,文章越写越畅.这一切的一些,以及许许多多的第一次,都是文学所给予的!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我最喜爱的诗人作文800字

全文共 853 字

+ 加入清单

盛世唐朝,留下了一代文采超群、才气绝伦的大诗人:“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李白;“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杜甫;“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的高适;“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的王维……然而,待到他们的文章留给后人时,谁能接过唐代诗歌的大旗?答案只有一个,他就是名震千古的“诗魔”白居易。

白居易的一生与众多诗人一样,都是先扬后抑:少年时期,他出自书香门第,苦读诗书;青年时期,他科举及第,荣登高官;中年时期,他被告越权上书,贬出京城;晚年时期,他生活自在安乐,一心作诗。他并非李白的豪迈豁达;他并非杜甫的心怀天下;他并非韩愈的坎坷不平。他用其绝世的文采告诉众人,他那贴近民心的诗风是多么受人追捧、引人注目,告诉众人,他那惊世骇俗的文章都能令皇帝作诗称赞。白居易丝毫不亚于诗仙、诗圣这样的伟人,有谁能不深深地被精湛的技术与手法所感染呢?我想,连不识字的老太太都能理解,诗魔的手法又有何挑剔呢?

白居易的作品更是耳熟能详、流传千古。“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那是《观刈麦》的写照;“卖炭得钱何所营?身上衣裳口中食。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那是《卖炭翁》的披露;“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这是长恨歌的悲叹。然而,我最喜爱的莫过于集音乐、文采、气度、悲情于一体的惊世著作——《琵琶行》了。“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这是诗人离别的情感;“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这是女子羞涩的姿态;“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这是千古传诵的佳句;“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这是音乐迷人的特色;“夜深忽梦少年事,梦啼妆泪红阑干”,这是琵琶女悲惨的遭遇;“座中泣下谁最多?江州司马青衫湿”,这是白居易真心的悲痛。全文连贯,一气呵成,言辞优美,情感丰富。这足以代表白居易是多么的才华横溢、盖过众人了。

白居易之外,并无一人的文采被皇帝作诗称赞;并无一人的诗文让百姓略懂一二。让我们用心灵去感受这位伟大的诗魔吧!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747 字

+ 加入清单

夏活蒂·勃朗特写的《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常常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等地几乎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世界名着。这部作品,语言文字的优美流畅,那何须我多说。而女主人公那份坎坷曲折的经历和她追求平等真挚爱情的执着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我真的很喜欢她。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对比,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生活需要真诚,需要付出,愿天下善良的人们终有好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