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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的刊物【经典20篇】

中国有许多传统节日,最令你印象深刻的节日是哪个呢?不如来写作文,介绍一下你喜欢的传统节日吧!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我喜爱的刊物,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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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的月季花作文300字

全文共 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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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喜爱月季花

月季花的茎只有小拇指那么大,而且越往上长越细。茎上还有许多深黄色的尖刺,如果一不留意就会被它划伤的。刚长出来的茎是嫩黄色的,慢慢变成浅绿色,最后变成墨绿色。

月季花的叶子呈椭圆形,叶子周围还带有锯齿状的刺,摸起来非常扎手。叶子周围还带有深红色和暗红色。

月季花最美的部分当然是花了。花瓣的颜色是红色的,而且还是一层层的挨挤在一起,花蕊的颜色是淡黄色的。它的姿态也非常多,有的像含羞带笑的小姑娘,有的像亭亭玉立的少女,有的像咧开嘴笑的小朋友……月季花的香味是淡淡的,一阵微风吹过,那香味迎面而来,沁人心脾。月季花的颜色也非常多,有红的、白的、紫的、黄的……美丽极了!

月季花的花瓣可以美容,还可以用来泡澡呢!月季花给我的生活带来了快乐,我爱月季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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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爱的季节

全文共 11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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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的春姑娘踏着轻盈的步伐朝太阳的另一头走去了,不带走一片云彩,悄悄地离开了。

一个五彩缤纷的季节吹着号角,敲着鼓号,浩浩荡荡地回来了。“夏”字是一个多么耀眼的字眼,那么准备迎接它的挑战吧!

夏天,是生机勃勃的。温暖的阳光铺照在大地上,仿佛为大地披上了一件金灿灿的大衣。丛林里的树木长的十分旺盛,不同的树枝交叉在一起,犹如顽皮的小孩在互相打闹,碧绿的树叶争挤着,仔细一瞧,还有几朵小花被护在那片绿色的怀里,样子可爱极了。小河里的水早已溢出了不少,贪玩的孩子总会去那儿踩水,玩得不亦说乎,河边上有一片不大的花地,不同的花,不同的颜色,不同的花香,不同的姿态,花枝招展的,时不时飞来几只蜜蜂蜻蜓、蝴蝶,让人浮想联翩。乡下,金黄的海洋里,几位伯伯舞着镰刀,背着箩筐,汗珠一滴滴滚落下来,可他们的脸上却布满了笑容,鸟儿飞来了,停在了红彤彤的小苹果上,和农民伯伯一起分享丰收的喜悦。城市,游泳成了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不管是在游泳池还是在海边,像鱼儿扑水一样,一溜烟儿消失在深蓝中,孩子们最爱的还数冰激凌了,一个个都吃成了小花猫,可爱极了……

夏雨来得快,下得猛。这天气,总是变换得十分突然,刚刚还阳光明媚,转眼就乌云密布,豆大的雨点说来就来,毫不留情地打在我们身上。狂风呼呼袭来,地上的泥土、沙尘、杂物都被卷了起来,扭打在一块儿了,紧接着又飞出了几声巨响,一阵一阵的白光也出现了。雷电交加,狂风暴雨,真是一场惊心动魄的演出!夏雨来得快,去得也快。雨很骄傲地离开了,我想,它又要去哪儿捣乱呢?乌云也渐渐消散,为我们留下了一片七彩,天也恢复了平静。房屋上、树叶里、雨伞上、衣服上的小水珠,一滴一滴地滑落下来,滴落在路旁的小水洼中,发出异常清脆的音响——

丁——冬——丁——冬……

仿佛是一场夏雨的余韵。

夏季的夜晚是迷人的,热闹的。仲夏的夜晚,月儿高高悬挂天空,散发着一束束明亮的光芒,温暖着我们,照亮了大地,小星星眨巴眨巴小眼睛,一闪一闪的,为这美丽的夜空添上了一份美丽。绿色的小草,含着新鲜的露水,摇曳着,歌唱着;可爱的花儿,挤来挤去的,都想占到最佳的观景位置;一旁的老树,见下面这些调皮的孩子,不禁开始谈吐人生了。再看,那一点一点的小光,跳来跳去的,那是萤火虫,它们似乎迷路了,横冲直撞的,一会儿头嗑在了柱子上,一会儿脚绞进了电线里,一会儿两只小家伙撞到了一块儿……我情不自禁地停下了脚步,以虫儿为伴,以花草为友,靠在那年老的大树上,细细聆听大自然的声音,真美啊!

夏,我最喜爱的季节,他用他的热情、真诚、朴实,感染了人们。他给了我们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他让世界变得多姿多彩,他让生命充满勃勃生机,他让心情更加舒畅欢乐。大自然,很美,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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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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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浩如烟海的文学、历史名著中,有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引人入胜的故事。如:《济公传》、《红楼梦》、《三国演义》……这些名著有的教会了我们做人的道理;有的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风气;更多的是向我们讲述了一代代历史人物的传奇故事。

在这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史记》。《史记》的作者是汉代的司马迁。中记载了上千年历史人物的传奇人生。是自汉代以来,唯一一部用人物写传的方式来记录历史的文学作品,也是现代对古代文明的探究中一个不可或缺的依据和线索。

书中内容全面,讲述了黄帝至汉武帝的历史故事。向我们刻画了一个个有血有肉、性格鲜明的人物,如: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大禹、机智勇敢的蔺相如、西楚霸王项羽……它既是一部很有价值的历史著作,又是一部杰出的文学著作,被鲁迅先生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据说,司马迁在写《史记》的时候,因为直言不讳冒犯了汉武帝。于是被投入大牢,遭受了残酷的宫刑,面对厄运,他曾想一死了之,但想到自己著史书的心愿,想到历史上那些身处逆境而发奋的人们,他又鼓起勇气进行创作。在后半生,他把全部心血和对生活的感受倾注在字里行间。整整18年,终于完成了巨著——《史记》!这本书不仅为我们描绘了一幅幅生动真实的历史画卷,也浸透着司马迁锲而不舍、奋斗不息的伟大精神!

我敬佩司马迁能把《史记》写得那么生动;敬佩《史记》当中的每一个英雄人物;敬佩中国拥有那么丰厚悠久的历史。

《史记》,我读你千遍也不厌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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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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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了,窗外忽地炸了一声雷,俄而哗啦啦地下起了大雨。蜡烛的光焰随着许许风声而明灭。鲁迅先生撑开伞,拿着他的“战斗檄文”出门去了……

我已记不清是多少次梦到这个场景了,值得一提的是,鲁迅先生是我最喜爱的作者,而家中的两卷《鲁迅全集》理所应当地是我最喜爱的

每读鲁迅先生的文章,总会感到先生言辞的犀利。周先生看事,目光刻薄而又尖利。笔杆子是先生的枪,《狂人日记》中,狂人满口的“吃人”并不是胡言,它们就像是子弹,瞄准了封建社会的致命之处冲去。但先生的一针见血却又能潜藏在祝福与希望之下。先生对“祥林嫂”死了的祝福,文末“鲁镇人们享受的无限幸福”,正是对封建思想极大的讽刺。你读周先生的书,仿佛置身于冷风中,觉得彻骨的清醒和兴奋。

再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却又能体会到他内心的愁苦与刺痛。民众的心久入膏肓,周先生却想起死救之。周先生写人总是将灵魂抽出,混沌,暧昧,浮夸和虚妄的那些人,还有无法正视现实也无法反观己身的孔乙己,浸透着鲁迅先生神来的勾勒与无穷无尽的悲痛。你读周先生的书,总是感受到先生在溅血吐真言,感受到赤子的悲愤和挽救。

又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则发现他的故事写得极好,以古来“非攻”嘲讽今昔。孙郁先生说地极好,“周先生总是睁着眼看。”不错地,所谓睁着眼看,就是把人从故事与文章中的虚中拉回现实去,几张薄纸之下,内含醒世的道理,救人的良方。你读周先生的文章,总能在或幽默或沉痛的语调中听到几声责问,你会觉得鲁迅先生的文字非其他人所可以模仿的。

鲁迅先生是一个合格的作家,更是一个合格的中国人。《鲁迅全集》里那份爱国之心感染了我,让我拥有了一颗坚不可摧的爱国心,而这或许也是千千万万中学生所需要的。

夜更深了,我合上书本,默想先生回来时睡下,安稳却又辗转地睡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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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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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文字简洁、结构严谨;它内容丰富、影响深远;它博大精深、无所不容;它包罗万象、荒诞不经;它是一部充满神秘色彩的著作,它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山海经》。

《山海经》是一本上古时期的旷世奇书,介绍了中华大地的山川宝藏、异鸟怪兽、奇花异石,让人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再加上质朴的没有任何修饰的文字,给人一种走进了洪荒、走进了原始时代的神秘而又敬畏的感觉。

而我,最喜爱山海经里的神话部分,它融知识性、趣味性、故事性为一体,让我们看见了一个个生动形象,活灵活现的神话人物。大刀阔斧、改天换地的盘古告诉我们,顶天立地、造化万物的人最美;神通广大、炼石补天的女娲告诉我们,正义善良、无私奉献的人最美;坚持不懈、百折不挠的精卫告诉我们,天道酬勤、勤能补拙的人最美;坚韧不拔、永不言败的刑天告诉我们,顽强不屈、奋斗不懈的人最美;力大神勇、为民除害的后羿告诉我们,碧血丹心、虚怀若谷的人最美…这些神话故事让我回味无穷、受益匪浅。

“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当年,“采菊东篱下”的陶渊明已深得品读《山海经》的乐趣,而今天的我们亦能在愉悦中,通过这本书丰富想象、增长见闻、扩展视野、获取知识、启迪心灵。

我喜爱这寓意深远、历久弥新的神话故事,但是我更喜爱这沧海桑田、灿烂辉煌的先秦古籍《山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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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爱的小狗作文450字

全文共 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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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一只小,名叫来福。它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一只灵敏的鼻子,一张宽而大的嘴巴,矫健的四肢和一双锋利的爪子,威武极了!

来福小时候特别爱喝奶。他饿了的时候,就会跑来跑去地找我。我一看到它就去给它冲奶喝。它喝奶的速度非常快,一分钟就喝完了。它这么急着喝奶,好像在说:“我要快点长大,将来还要保护小主人呢!”

来福不仅爱喝奶,而且超爱我们吃的零食、鸡腿。有一次,我们正吃着土鸡,小狗闻到了土鸡的香味,朝着餐桌跑去,“汪汪”地叫个不停,好像在说:“小主人,我饿了!快给我点吃的吧!”我看它这样可怜,就给了它一块肉。谁知我刚转头,小狗“讨食”的声音又响了,还一边用它可怜巴巴的眼神看着我。我忍不住又给了它几块肉。谁知它又三下五除二地吃完了,摇头摆尾地在我身边蹭来蹭去,还不住地发出“哼哼”的声音。就这样来回了好几次后,我发现原来一满锅的土鸡肉居然被它吃得一块不剩。唉,我还没吃呢!不过来福是我的好朋友,它吃,不也是我吃了嘛!

这就是我家的小狗来福,它虽然贪吃,但它也很可爱,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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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喜爱的牵牛花作文300字

全文共 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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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家阳台上有一盆美丽的牵牛花,是我生日的时候妈妈送给我的。

牵牛花有着紫色的花,花像一个个小喇叭,它有20厘米的长度,有着芬芳迷人的香气,非常美丽,非常可爱。

我和牵牛花的关系很好,每天放学都会去给它浇浇水,让它长得更加茂盛更加美丽。有一次我迟回家,它被风吹得摇摇晃晃,好象在说:“我可爱的小主人,快一点儿给浇浇水,我已经难受死了。”我马上给它浇水。它被风吹得摇晃仿佛让我为它伴奏,它好翩翩起舞,我马上拍起了手,它也飞快地跳起华尔兹,那优美的舞姿是多么的优雅,多么的轻快,我被迷住了,仿佛自己像一朵牵牛花随风起舞。过了好一会儿,我才想起自己不是一朵牵牛花,但是看那优美的舞姿,让我今天的疲劳马上消失。

这就是我美丽的牵牛花,美丽又可爱的牵牛花,你们喜欢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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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喜爱的动物作文高5

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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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动物一大堆,可是我精挑细选之后,终于选出我最喜欢的动物了,就让我介绍一下吧!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狗”,因为它就像我的兄弟一样,“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它非常的窝心,只要我有吃不下的饭,它就会帮我解决,而且还吃得津津有味呢,让我不由自主的心花怒放!它长得不胖不瘦,刚刚好,而且又非常乖巧听话,善解人意,不会乱跑乱叫。妈妈说:“如果你再不听话,就要被狗追过啰!”这句话让我们燃起了热血,让我更加的听话,更加的努力!毕竟我是人啊!岂能输一条狗?

有一次,我在乡下玩,在田里有一只凶猛的狗想要咬我,我拔腿狂奔,一直跑,一直跑,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就在我快要被追到的那一瞬间,我们家的狗突然冲过来保护我,它们打得天昏地暗、不分上下。最后还是我家的狗胜利了,那条恶犬只好夹着尾巴落跑了。回到家后,我给我家的忠犬啃它最爱的骨头,喝一些牛奶,好好犒赏它护主之功。让它充分的休息,保养一下身体,希望它早日康复,回复元气,就像以前一样雄壮威武!

这就是我非常喜欢这种动物的原因,因为它手脚发达,身体灵活,更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它非常窝心,总是带给我数不完的欢乐。我和我的狗兄弟,我们真的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我真的好感谢它的挺身相救,否则,受伤的可能就是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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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记我最喜爱的电视栏目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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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看我还是个小学生,但是自认为是个“挑剔”的观众。当别人还在津津乐道什么《白金剧场》的动画片时,我就已经觉得它们既幼稚又无聊,不是奥特曼打败小怪兽,就是“起飞吧,赛尔号”。打着维护和平的名义,却让我们的眼睛里满是打打杀杀的暴力场面。能排得上我最喜爱电视节目的,必然是“三有”栏目——有趣、有深度、有意义。而能符合这“三有”标准的首推的就是《我爱发明》了。

《我爱发明》每天晚上6:50在科教频道准时播出。它的节目形式主要是请一些普通人来就生活中的所发生的问题来发明一些小的仪器设备。每一期都有一个主题,先请发明人来阐述自己发明的原理和特点,然后对发明进行测试,最后由专家来点评,指出优缺点,评出冠军。

又是一个晚上,我急匆匆地吃完饭就跳到了沙发上,打开电视机,等待着《我爱发明》的开始。栏目开始了,我正好奇着今天的主题是什么,“灭鼠”两个字就跳入我的眼帘。老鼠的确是一种非常令人厌恶的动物。这不上次去姥姥家,就听姥姥在那儿唠叨,电视闭路线被老鼠咬断了。而且,现在的老鼠似乎对于老鼠药有了免疫功能,即便是投放了鼠药也无法阻止它们猖獗。今天的发明人会有怎样的发明来对付这种麻烦的生物呢?真是令人期待呀!

首先登场的是河南的王老汉发明的“捕鼠弓”。它用竹子制成,只要老鼠一碰着机关它就会把老鼠夹住甚至夹死,尽管杀伤力强大,但是它只能一次捕一只老鼠还要大量摆布收起来也麻烦,而且有时还会让一些小的老鼠跳过机关。这个发明虽然有效,但并不实用,我不看好它。接着登场的是“电压捕鼠器”。它利用电,在老鼠经过的路上布了两根铁丝,使电流经过铁丝,当老鼠跑过去时就被电死了,正当我对它的巧妙构思惊叹不已时,电视里却出现了让我瞠目结舌的一幕:一些老鼠竟然轻巧地从铁丝上跃了过去,逃走了。真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这老鼠也不是泛泛之辈啊!最后一项发明是捕鼠笼,它巧妙地利用了单向门和跷跷板的原理,既简单又具有杀伤力,还可以一次可捉多只老鼠,今天的冠军非它莫属了,果然,赛果和我预想的一样。真佩服人们的创造力,同时我也明白了,创造并不属于科学家,简单的生活同样需要创造,而每一个人都可以是发明家,用自己的智慧让生活变得更加美好。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栏目,它有有趣、有深度、有意义,它让我大开眼界,让我改变了原来的思考模式,让我获益良多。朋友,你最喜爱的电视栏目又是什么?愿意和我分享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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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爱小狗的

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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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说什么,因为我感到世界一片凄凉。

在2月23日下午7点47分54秒,我做了一件让我后悔一生的事。

在这天下午,我吃过晚饭于7点45分走出饭店回家,突然发现在我家车的车轮子旁边有一只可爱的小,这只小狗长得非常可爱,但两只眼睛中没有天真活泼的眼神,却有幼年小狗眼中没有的恐惧和害怕,身上的毛也很久没梳洗,一卷一卷的,但由于小的原因吧,显得异常可爱。

一开始,我和我爸发现了这个小家伙,和它玩了一会儿,随后来了一个牵着狗的人,爸爸很主动的问道:“这狗你要吗?”那人答:“要啥呀。这一个还弄不过来呢!”微微一笑,走了。妈妈过来了说:“走呀?”“这里有一条狗不出去。”爸爸说。“呀,真是,去,去,去,上一边去。”妈妈一边说一边用脚把狗赶向一边。可是在妈妈上车后,那只小狗又跑到了轮子底下。我示意车别走,并对他们说:“我想把这只小狗带回家,可以吗?”妈妈思索了一会儿,说:“不行,到咱家没人照顾它,还是一样。”“我。”“好了好了,你把狗引到外面去,我们走。”我很不情愿地把他引走。

回家的路上一直叹气,妈妈安慰我说:“那狗会跟人了,肯定会有人把它带回家去。”但我到现在也一直后悔。

叹,愿天下有缘狗终有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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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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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是我在学习上取得了成功,妈妈送给我的礼物。这本书给予妈妈对我的希望,希望我更上一层楼,我对这本书可是爱不释手!这本书是由美国19世纪著名作家海伦·凯勒写的,是她的自传。主要叙述了她小时候因生了一场重病,便失去了听觉,视觉以及说话的能力,在老师安妮·莎莉文的教育与帮助下,健康快乐的成长,度过了令她难忘的童年,而且步入了知识的殿堂,完成了在哈佛大学的四年学业。不仅如此,海伦还为了改善美国的残疾人的工作和生活水平,而四处奔波!她这一善举,让我对她肃然起敬!

在这本书中有一个内容让我记忆犹新。这内容的名字叫做《哑巴、哑巴开口说话》,主要讲了,海伦凭着惊人的毅力,克服身体上的困难,开口学习讲话,重新获取讲话的权利。当她开口学说“我”这个字时,我心里就像装了一只小兔子,心脏不停跳动,头上渗出豆大的汗珠。当我看到这集时,我目瞪口呆,舌头麻木。我觉得我看到了那勇气的火焰正在熊熊燃烧!我真为之前自己遇到困难就哭哭啼啼的举止而感到羞愧!我应当学会坚强!哑巴都能开口说话,这些如蚕蚁般的困难就能难倒我吗!当读完这些充满人生哲理的内容后,我有一种急切想要表达的欲望!我明白了:困难是人生最好的“财富”!

俗话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的,我可是感同身受!在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时候,我摘录了许多好词佳句,当老师叫我们写作文《我喜欢》时,我可不像同学们那样千遍一律的写:我喜欢冬天,因为冬天有雪花,当我提笔要写时,我那些平时“储存”在那儿的精辟的诗、词、句,犹如放电影一般,浮现在我眼前。因此我以文质优美的特点胜出一筹,被选贴在本班作品展示栏上了!这本书带给了我成功的喜悦和作文水平的提高!

我爱《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在我读这本书时,我的心灵深深受到了一次又一次的震撼!这本书让我学到了知识!我爱这本百看不厌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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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爱的水果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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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推开这大教室的门,听见里面热热闹闹的,活动开始了,有的同学在兴奋地喊叫,有的在伸长脖子喊,有的在抢镜头,每个人都在讨论自己最爱的水果,我也快步挤进人群,拿起我最爱的水果——金灿灿的橘子。

瞧!这橘子圆嘟嘟的,全身上下都是在树床上睡觉睡出来的一大块一大块肥肉,它身上有许多小黑点,那些小黑点一定是它的呼吸口,想到橘子,那橘子树也肯定会想到的,橘子宝贝在橘子妈妈怀里呼呼大睡,下雨了,小橘子贪婪地喝着甘甜可口的雨水,才会长得这么大。

我满怀激动地把橘子橙黄色的皮轻轻撕开,里面的肉睡在那,很可爱的!我偷偷往里面看,仿佛害怕吵醒它,我掰下来一瓣橘子,放在口里咬一咬,真的酸甜可口,心里也甜甜的,仿佛自己就是这个橘子我看到了在凉爽的秋天里橘子一个个金黄饱满的挂在树上,为什么可口的橘子会生长在那个凉爽的秋天里?原来秋天正好是黄的,橘子宝宝就依靠这美丽的迷彩服,才会叫橘子的,而且马上就要到丰收的季节了小橘子看着自己一天天长大的身体,心里无比激动。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水果——橘子,可能你不太喜欢这个水果,可我最爱这个水果,它是那么的可爱,那么美丽的人,让人心情不好的人,变得活蹦乱跳,伤心一下子就没了。(公众号:章鱼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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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爱的水果——桃子

全文共 2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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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美味的桃子的顶部是红的,渐渐地向下变黄,变白。从上面看,像一个雪白的馒头上镶嵌着一颗红宝石。摸一摸感觉毛茸茸的。我心想,又不扎人,一捏就烂了,吃它不是小菜一碟!谁知它弄我一手毛,我抓耳挠腮,桃子没吃就弄了一身臭汗。

最后我把桃子放进水池里仔细洗,然后用果皮刀削好,一股清香扑鼻而来,令人垂涎三尺。咬上一口,沁人心脾的汁流出嘴角,那感觉真叫爽!

而且桃肉含有丰富的果糖;葡萄糖;有机酸;挥发油;蛋白质;胡萝卜素;维生素C;钙;铁;镁;钾;粗纤维等多种营养。医生认为,美味的桃子可强身健体,还可以治疗便秘,吸附肠道灰尘,增加人体血红蛋白。

我就爱吃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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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爱高山作文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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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爬山,尤其喜欢爬那种很大很高的山。虽然会爬得很辛苦,但我觉得只有这种又高又大的山才能让人感受到大自然的伟力。

在春天,带上一本故事书,再带上一架照相机,向那高山进发。路上可以将收集到的标本夹在书页中,再将那初春的美景一一拍下,将它永远保留。来到山顶,找一块干净的大石头坐下,津津有味地读书里的故事。累了,仰面躺下望望就在头顶的蔚蓝的天空,听听身边虫鸟的鸣叫,偶尔还能看见一两只雄鹰展翅掠过。

在夏天有雾的清晨,就拿一瓶水上山。小水珠迎面扑来,好清新好凉爽啊!走在大雾中,一切都朦朦胧胧,仿佛置身仙境。累了,找一块有小溪的地方,洗洗手脸,然后背靠大树坐下,静听溪流的歌声,等候太阳的姗姗而来。

秋天,再次登临山顶。环顾四周:远处一片枫树林的叶子像火一样红,似燃烧的朝霞;近处,松林仍然翠绿;身旁,一片树林的衣裳已经金黄。这红、绿、黄,再加上伸手可及的如洗的天空,组成了一个斑斓的世界。闭上眼,张开双手,与凉爽的秋天来个热情的拥抱。

冬天,戴上手套、帽子,围好围巾,穿上厚厚的冬装,再次爬上高山,去领略另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看看那些悬垂着冰条的树木、石壁。看到它,你不禁会想到春天,想到由冬天孕育的正袅袅婷婷向我们走来的春天。

我爱自然,我爱高山,我爱高山上的一切!

[我喜爱高山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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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爱的味道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2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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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道,数不胜数。味道鲜美是美食的味道、清新芬芳是自然的味道、慈爱温柔是母亲的味道、厚重沧桑是历史的味道……只要你细细感悟,人间真味,就在其中。

人们都说,生活,是酸甜苦辣,说的没错,我也喜欢这样的味道,上初中以来的生活,让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酸甜苦辣味道。

一个阳光的午后,我步入轻盈的步伐进入班级。想到今天是我值日,赶紧起身准备干活。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今天必须干好!我见那两桶水已经变得乌黑,水桶里满是悬浮物,阳光下是那么刺眼。此刻再也不能忍受,迅速把桶拎下楼,倒水,再去放了一桶清澈的水。另一桶呢?由于体单力薄,只好叫同组组员带下去,可其他成员都躲懒,不愿去打水,我便怒对其中一位同学:“今天你值日,你就应该做好分内的事情!”他还不服气,见我急眼了,他也回怼:“凭什么叫我去干?你又不是组长!”看他这样,估计是不会去干了,没办法我只得自己去干。让人生气的是,我刚转身,他就开始和别人打闹。我想:“今天我非告诉劳动委员不可!”当我拎着一桶干净的水上来时,老师已经怒气冲冲的了,见我来,便怒道:“你是学习委员,你要带他们,不能只顾自己……”“可是他们……”“不行,你看班里脏的!”我知道再解释只会适得其反,只好低头挨骂。我这学习委员怎么当的?部下不听领导的,还被老师骂,内心酸酸的,委屈,冤屈,没什么比这更合适了,“知音少,弦断有谁听”。可是“吃一堑长一智”,这点酸又让我更加成长、成熟!

想起上次轻轻松松完成英语考卷的事,那兴奋的感觉余犹未尽,激动啊,想想之前,英语这一科总是让我很受伤,自从上初中一直找暗暗发誓,一定要让我的英语成绩改头换面,让同学们不再拿这英语来笑话我。正想着,英语老师进来了,手里抱着一叠试卷,终于要发试卷了,在那一刻,我的心像那翻滚的大海,激动不已。因为的学号是一号,老师报的名第一个就是我:“一号,一百四,上来拿。”我j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这是上帝在眷顾我吗?虽然与第一名相差六分,但我已知足,对于一个小学英语基础不好的学生,这已然是高分,内心像灌了蜜一样甜。甜,兴奋、喜悦、激动,它们也紧密相连。

自从上初中以来,书包重了,作业多了,题目难了。晚上再也不能8点就睡觉了,每天都是紧张的早晨,繁忙的中午,战斗的晚上,学习成了生活唯一,周末看一个小时的电视也成了奢侈。可学习上苦,让我更充实了,我的灵魂得到了塑造。所以这种苦、这种累是快乐的。

进入初中后,生活变辣了,因为老师们的严格要求让我措手不及,之前的作业忘记,态度马虎、拖拉习惯、还有上课的不自觉走神在这里都要说NO了。现在作业忘记带就要打电话给家长要求立即送来,上课走神就要罚站,作业拖拉就要多做一遍,老师们的火药味浓浓啊,他们的眼神辣辣的,让我不战而栗啊!但是我又幸运的,因为我的老师们个个都是那么厉害,博学的语文老师,幽默的英语老师,智慧的数学老师,他们让我五体投地。所以辣辣的生活是那么的有味,我喜欢这样的辣!

生活往往就是这四味有酸、有甜、也有苦与辣,只要你细细感悟,用心感悟,人间真味就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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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爱的动物小学生作文

全文共 9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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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养了一只小狗,名字叫bign,我很喜欢它。

Bign长着一对水灵灵、蓝宝石般的大眼睛,胡须长长的,身材不胖不瘦,毛是白色的,它每天都穿着我亲自为它做的“灰姑娘”衣服。

它很可爱,也很调皮。

先说可爱吧!有一次我考试不及格,很伤心地回到家,bign突然跳到我身上,舔了舔我的脸和嘴,还汪汪叫了几声,像是在说:“主人,别难过,别灰心,下次再努力!”看到bign那可爱的神情,我一下子忘记了伤心。

再说调皮吧!有一次我带着它去踢球,我踢一个,它接一个,玩了很久我想回家了,它不肯,像是在说:“多玩一下好吗,主人?”我也不答应,后来我把它抱回家,它在我鞋子里撒尿,还把我的被子咬得稀巴烂,我很生气,想把它揍一顿,可是bign躲在一个角落里,表情可怜巴巴的,我就不忍心去揍它了。

Bign喜欢吃狗粮和骨头,我每次喂它吃东西时,它都会抬起手,像是在对我表示感谢!

我喜欢这只调皮可爱的bign!

喜爱动物小学生作文(二)

我是个喜爱宠物的女孩,养过不少的宠物。可每次养着养着就没了兴趣,直到它来到我家,才让我极为喜爱它、关心它,而且越养越有有兴趣了。

在放暑假时,妈妈在北京花鸟市场给我买了一只小乌龟,并给它买了一个舒适的家——龟笼,里面铺了一些小石子、水草,让它可以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它一来,我就对这只千里迢迢来的小家伙一见钟情。从此,他成了我们家一家大小的宠物。我把它放在阳台上,让他晒太阳。()一开始,它羞涩的把头伸进龟壳里,不让我看它的?真面目?。久了,他也就习惯了,在他的家里晒起了“太阳浴”,恬适极了。我起床第一件事就是去看他,还给他取了个名字:贝贝。我每天放学回家就给贝贝喂食,如果你问我,你们一家的喜好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我们全家的喜好就是看贝贝吃东西!”看到它那吃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们就有股说不出来的高兴。奇怪了,我一直亲昵地喊它:“贝贝,贝贝!”他居然会“回应”我,当然不是说话,他会生出头来,多神啊!我不高兴时,他好像也会不高兴,沉入水底,眼里露出一丝悲伤;当我高兴时,他也会露出醉人的微笑。我才发现乌龟好通灵性啊!可我最近发现,它不像以前那么活泼了,原来他太寂寞了,我赶紧到花鸟市场去跟他买了一个伙伴:晶晶。看到他们玩耍的样子,我从心里高兴。

我爱我的小乌龟们,爱他们通灵性,爱他们的活泼,爱他们吃饭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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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爱的春晚节目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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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竹声中一岁除,除夕迎来新春“晚””,吃过今年的年夜饭,我们一家又雷打不动地坚守在电视机前,满怀期待与“2013春晚”喜相逢。每年的除夕晚上,也是我们全家最热闹的晚上,因为除了收看“春晚”,我们家还将上演家庭传统保留节目:七嘴八舌评“我心中最爱的春晚节目”。

今年春晚无疑又是一次精神与视觉的饕餮大餐,无论变幻多姿的3D灯光,以假乱真的舞台背景,还是惊艳绝伦的歌舞表演,身怀绝技的能人异士,无不让人如痴如醉,赞叹不已。尤其是我们宁波队的《冬天里的一把火》,他们热辣的舞姿,奔放的舞步,穿透力十足的海豚音,更是点燃了现场观众的激情,沸腾了我们家乡人的热血,充分展现了宁波人的活力与时尚之美。春晚创意多,亮点多,特色多,内涵多,但若在众多精彩节目中评出最让我喜爱和难忘的节目,我首选:相声《这事不赖我》。

《这事不赖我》是由曹云金、刘云天演的相声节目,演员对话通俗搞笑,又不失哲理。相声中的主人公事事不顺、事事抱怨,但怨来怨去,最后的结果总是“这事不赖我”。比如女朋友和他分手,他怨的是女朋友太难弄;他没车没钱,怨的是父亲没本事,他找不到工作怨的是别人太挑,他上班迟到怨的是交通拥挤路又远,就连小时候成绩不好也以“这事不赖我”,还把责任推卸给辛勤工作的老师……最后身旁的朋友及时“点拨”,才让他和观众“如梦惊醒”:任何财富都要靠自己争取创造,努力奋斗,要想改变你的人生,全都靠你自己!

这句充满智慧的结束语像一道闪电,瞬间把我的心照得雪亮。因为以前的我和相声中的主人公一样,也会犯这个“通病”,干了错事第一反应:这不是我的错,是因为“它”。印象最深的一次是曾经妈妈帮我检查家庭作业,在她认为准确无误后,我自信满满的把作业上交了。等傍晚作业发下来后我却发现作业错了一题,拿不到老师奖励的“小红花”。我怨妈妈检查时粗心不认真,才拿不到满分,却没有在自己身上找原因。看了这个相声,我觉得自己很可笑很幼稚,因为明明是我自己做作业粗心,学习不够专心犯下的错,又怎可把错误推给别人呢,不努力改变自己,又怎能避免下一次的“失利”呢。我暗暗下定决心,在新的一年里我一定要克服这个毛病,在错误中改变,在逆境中完善自我,这样才能不被现实左右,才能掌控前进的方向!

春晚已经结束,而优秀的节目却能给人带来悠久的回味,潜移默化的感染。感谢春晚,你似一座空中桥梁,给我们传递春天的温暖和希望;感谢《这事不赖我》节目,你使我有懂得了些许道理,让我在新年里真正跨出了新的成长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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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爱的李老师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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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数学老师是一位个子高高的,瘦瘦的英俊潇洒的男老师,从我上一年级开始到现在一直教我们班,当时数学李老师也是刚开始当老师,他总是对我们说,我们来互相帮助,一起学习一起进步。对于李老师,我是从心底里喜爱和佩服。

李老师是一位非常负责的老师,上课总是充满激情,在那小小的讲台上,他总能带动着台下的我们随着他的节奏一起向前走。因为他的负责和严谨的教学态度,使得我们班从一年级到四年级的历次考试中都能取得年级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这不能不说是李老师的功劳。

李老师讲课经常会把枯燥的数学知识跟生活常识结合到一起,在讲到重量问题时,我们大家经常会出错,如果是直接比较大小,我们都能做对,可是换成一袋盐和一只鸡比较时,我们就爱犯迷糊,老师上课就带糖块来,让我们分析比较,答对了可以吃糖,这回我们可都做对了,而且记住了,老师还鼓励我们到超市中观察生活用品的重量和价格,然后写出数学日记,这样对我们的数学能力提高特别有帮助。

李老师上课时严肃认真,条理清楚,有着为人师表的风范,而课下,他又是一位很好的朋友,和我们谈天说地,有什么时尚话题,流行电影也会跟我们说,就像一位大哥哥。李老师给人的印象总是充满活力,一直是那么的认真和负责,即使是在他嗓子沙哑的时候还是要坚持给我们上课。

我喜欢李老师,喜欢李老师的数学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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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爱的一个戏剧人物

全文共 9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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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众多的戏剧人物中,形形色色,而我最喜欢的则是《三国演义》这部电视剧中的诸葛亮了.

诸葛亮是小说中的主人公,他在第三十七回中一上台,就表现出不同寻常的气质:“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飘飘然,有神仙之概.”他智谋超群,才能过人,三顾茅庐中为刘备讲述了当前形势,分析应占荆州,取益州,东合孙权,北拒曹操,一统天下,使刘备大为震服.而且从诸葛亮的分析来看,有“当做”与“不当做”之分,充分体现了老子的辨证哲学学说,由强变弱,像袁绍;也可以由弱变强,曹操不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吗?之后,诸葛亮出山辅佐刘备、刘禅打天下,为蜀国做出了无比伟大的贡献.在当时,无论军事、政治、外交,他都有很大的建树,可以说是杰出的封建社会的政治家、军事家.

作者罗贯中在刻画这一人物形象时也运用了许多精细、巧妙而又大胆的艺术加工,成功地塑造了这一被美化了的艺术形象.

诸葛亮他能正确地估计政治形势,具有十分周密审慎的分析力与判断力.火烧赤壁中,他联合东吴布下天罗地网,只等曹操中计.三气周瑜时,只派赵云随刘备过江东,另附三个锦囊妙计,不费吹灰之力便识破了周瑜的阴谋,使东吴赔了夫人又折兵.还有七星坛孔明借东风,他凭借丰富的天文知识赢得胜利.

其次,诸葛亮还有超强的辩论才能.最典型的就是舌战群儒,他与十几个东吴将才为是战是降而辩论,不但没有被对方说倒,而且洞察秋毫,抓住对方的破绽和漏洞,加以针锋相对的反击,致使东吴众臣望而生畏.

另外,诸葛亮临危不惧、遇事不慌是他成功的秘诀.《空城计》选段充分表现了他这一特点,再利用司马懿多疑的心理,假装城中有埋伏,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从而导演了一场“空城计”.

而诸葛亮令我印象最深的一点就是那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的忘我精神,时刻为蜀国的社稷着想,从大局出发,不计小功小利,尽心尽力辅佐刘备,为他构造出了一幅平定中原的宏伟蓝图.《出师表》中表明了他立志至死也要恢复汉室的决心.这是何等的决心啊!杜甫有诗云:“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剧中着力表现诸葛亮的完美与优秀,赋予他以封建社会这一类人物所具有的思想性格上的美德,作者也高度赞赏诸葛亮.故而,他才成为整个剧的核心人物,流芳百世.理所当然,我也十分喜欢这个里程碑式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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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爱的运动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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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锋利的宝剑是如何铸成的?起初的它就是一块平平无奇的铁块,经过烈火煅烧和打造师傅的千锤百炼,它展现出了独特的锋芒!人亦是如此,百炼方能成钢。

篮球是我最喜爱的一项运动,我的梦想也是当一位职业的篮球运动员。俗话说的好:“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而我也是努力的在为这个梦想付出,或许有人说我是不务正业,甚至会瞧不起我。而我却不会被这些流言蜚语所击败,而是将它转换成自己的一种动力。坚持是一种态度,是一种追求,更是一种品格。

在篮球方面我并不出色,学起来也很笨拙,我深知没人家有天分,就必须要付出比别人多几倍的努力,选择了篮球这项运动就注定磕磕碰碰不断,哪个打篮球的身上不带几处伤,大概就是这个缘故,才让很多一开始热爱篮球的人放弃了这项运动。我每次训练完身上总会有一些伤病,没等恢复就又开始了下一次的训练,即使被伤弄的弯不了腰,腿也迈不开一步,可我不甘放弃,用伤痛磨砺自己的毅力。

训练会消耗大量的体力,训练开始不到五分钟我就大汗淋漓,额头上这些调皮的汗珠滑过我的脸颊跳到了我的衣服上,渗进衣服里,使衣服比之前重了很多。

浸透汗水的衣服像胶一样黏在我的身上,使我的双手变得笨拙。训练场上的各处都有我用汗水留下的记忆,这已经是我习以为常的事。我现在已经成为不比别人聪明只比别人付出更多努力的人。我坚信铁杵磨成针,功到自然成。凭借自己的努力可以实现自己的梦想,书写自己的未来。

我坚信“汗水”会刷新我们的时代,刷新历史,成就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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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喜爱的动物

全文共 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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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有许多可爱的小动物。这些小动物的种类非常多,有软体动物,哺乳类,鱼类,鸟类,爬虫类,脊椎动物,两栖类,无脊椎动物,原生动物,肠腔动物,扁形动物,环节动物,软体动物,节肢动物,棘皮动物等等。

我喜欢的动物有很多很多,有猫,狗,猴子,鸭嘴兽,熊猫,白兔,无尾熊,企鹅,狮子,豹。但在那么多动物里面,我最喜欢猫和狗。

猫是是一种小型的猫科动物,母猫在怀孕期间需要补充平常1。5倍的热量及营养物以让胎儿获得营养。在最后的十天,母猫的乳房会开始变大、变红。通常猫咪会找个安静的地方自行生产,此时的母猫会因为阵痛而焦燥不安,走来走去,某些会拉出软便,接下来,分娩就会开始了。营养补充足够的猫可以自行将幼猫清理干净并喂奶。一些母猫会因为幼猫沾上人类气味而抛弃幼猫,所以发现幼猫时要避免碰触以避免被抛弃的风险。

我喜欢猫的原因是猫很可爱,但我不开心时会向我撒娇,让我看了马上开心。猫还会抓老鼠,我家里的老鼠都是猫抓的呢!但是,猫有时候抓老鼠是会把东西打破,或者是把家里弄乱,抓到了老鼠还一副得意的样子呢!

狗是一种常见的犬科哺乳动物,是已经被人类驯化的狼的后代,生物学分类上是狼的一个亚种;被称为「人类最忠实的朋友」,也是饲养率最高的宠物。其寿命约十多年,与猫的平均寿命相近。若无发生意外,平均寿命以小型犬为长。狗是一种不晚于14000年前,甚至可能在16000年前就已经被人类从野生狼类驯化的家畜[1][2]。从DNA上来看,驯化可能最早发生在亚洲东南部[1][3],但也有人认为是在中东[4]。今天,家犬的种类已达数百个品种,身高从只有十几厘米的吉娃娃到近一米高的爱尔兰猎狼犬,颜色也从白色到黑、灰或棕都有。家犬,如同人类一样,是高度社会化的集体猎食动物。这大概就是为什么它们的总体行为是可受训,有趣并适合人类居家及社会环境了。

我喜欢狗的原因是因为狗会帮人类看家,一遇到坏人就会‘汪汪’地叫。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但我们不开心时,狗会在一旁安慰我,当我觉得无聊时,狗会陪我玩。但有时候,狗会把我的拖鞋咬烂,还在一旁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

我最喜欢的动物,真是让我又爱又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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