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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的刊物(推荐20篇)

中国有许多传统节日,最令你印象深刻的节日是哪个呢?不如来写作文,介绍一下你喜欢的传统节日吧!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我喜爱的刊物,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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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喜爱的动物作文200字

全文共 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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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汪!汪!”大家都知道这是什么动物了吧。这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_狗。我最喜欢的动物就是狗了。

我家曾经养过一条狗,叫灰灰。灰灰有一张可爱的面孔,上面还嵌着一对闪闪发光的小眼睛,身上是灰色的毛,像地毯一样光滑。一条短短的小尾巴,总是摇来摇去,显得很可爱。

灰灰吃食物时,总是先用舌头舔一下,然后,东望望,西望望,没人在时才吃起来。偶尔,还会发出汪、汪、汪的声音,像是在说:“真好吃。”

灰灰睡觉时,总是把身体缩在一起,发出汪汪的声音,我想应该是想妈妈了。灰灰从小就离开了妈妈,真是可怜,我想把灰灰送回家去,可又舍不得,你说我该怎么办呢?

为了不让灰灰寂寞,我经常带它出去散步、做游戏。灰灰一出门,就围着我不停地跑,一会儿把爪子趴在我脚上,一会儿又吐吐舌头,东望望,西瞧瞧,显得很高兴。

我爱小狗灰灰。

[最喜爱的动物作文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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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人们为何喜爱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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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想必在生活中大家一定不陌生了吧?从小到大咱们都读过许许多多的故事,有小说,有散文故事,还有许多课本上的故事。但是你知道人们为什么喜欢故事呢?相比于诗歌,故事更适应于人们的口味。

因为故事可以得到人情感的发泄。一篇故事可能就是一个人的侧面的生活写照。人们在他身上得到许许多多的共鸣,亦或是从此人身上的种种不良行为习惯,一步一步的对照完善自己。也可以从他身上找到许许多多的精神正能量,从而发扬光大,使自己变得更高尚更完美。从这点意义上来讲,人们喜欢故事其实还因为是提高自己,因为只有提高了自己,才能得到更好的人生。

第二点,人们喜欢故事是因为故事具有连续性。不同于散文诗歌一样,那般的艰涩难懂。内涵丰富而深邃,而故事却是通俗易懂,主要是情节的曲折,波澜起伏,让人们仿佛在一本书波波的一本书间就领略了世间的人情世故,风情万种,心路历程经常波澜。所以故事也人们带来了许许多多惊险刺激的心理享受,满足使自己的人生阅历更加丰富,而高于他人的素养积累。

最后,故事的内容还可以引发人对人生的思考,加深对世界万物的理解。人们早就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可以增加自己的阅历,开阔自己的视野,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说,一个最大的作用还是提高写作能力,可以在考场作文中独占鳌头,使得自己的文采出众,在众多的阅卷中脱颖而出,阅卷老师刮目相看,得到好的分数。所以读书读故事也能丰富自己对作文以及知识的理解,创作的想象能力,增添人们对未知世界的探索及渴望。

多读读故事,多读读书,多读读世间时间传世的名著。从字里行间,感受生命的可贵与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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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爱的节日作文350字

全文共 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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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端午节,大家一定都不会感到陌生吧,而粽子可以说是端午节的象征。端午节的由来是这样的:在战国时期,楚王无能,导致楚国大夫屈原忧愤而死,人们十分怀念屈原,又不想让鱼儿吃屈原的尸体,就把米包在叶子里投到江里,这样到后来粽子和端午节就诞生了。

我们在几天前就买好了粽叶,今天一早我们就开始包粽子了,妈妈包粽子的手法很熟练,粽子很快就包好了。今天中午我们就吃上了美味好吃的粽子,我们一家四口都坐在餐桌前,津津有味地吃起粽子,我们一边吃着粽子一边也说起家常话。一家人相处的多么融洽,让人感受到家的温暖。

是啊,端午节也是一家人团聚的日子,国际上也很重视端午节,把它列为"中国四大传统节日之一",另外也有许多关于端午节的诗例如"节分端午自谁言,万古传闻为屈原。""端午临中夏,时清日复长。"……

我喜欢端午节,也喜欢吃粽子,更喜欢我们一家人团聚的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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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喜爱这片小树林作文450字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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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里有一大片田地,田地的一侧是一片美丽的小树林

春天,那里一片翠绿,我常常和小伙伴一起抓蝴蝶、钻丛林,我们的笑声还曾惊飞过树上的小鸟呢。我们常常用叶子堆成一个堆,在上面打滚、翻跟斗;也常用干树叶当书签!

夏天,太阳烤着大地,我们在那片小树林里乘凉,我们在那里吃冰糕,在那里捉迷藏,我们挑选出好看的叶子,做成项链、戒指、手镯等,那些剩下的漂亮叶子被我们穿成长长的五彩缤纷的彩色叶链,戴在头上。

秋天,叶子慢慢飘下来,像一只只枯叶蝶在翩翩起舞啊!是一种说不出的美,把我的心都充满了,天气虽然已经有点冷了,可我们依然一放学就跑到那里去。那时天是那么蓝,云是那样洁白,我常常想飞翔到蓝天,尝一口云是甜的,还是苦的。

冬天,已经很冷很冷了,可我依然一有时间就跑到那里去,和小伙伴一起打雪仗、堆雪人。树林变成了一片雪白,冬妈妈早已为大地盖上了一层厚棉被。我也常玩得忘了时间,常常很晚才回家,少不了妈妈一顿责怪,可还是很开心。

我真喜爱这片小树林,因为我的童年在这里留下了一串串深深的脚印;我真喜爱这片小树林,因为它给我留下了许多美好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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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爱的年味作文

全文共 1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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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味,顾名思义就是过年的味道。过年的味道又是什么呢?就是弥漫在家人心头的那种团聚喜庆的氛围。

在我家,“年味”是可以吃的到,闻得着的。

我的老家新化,那是一个十分注重“吃”的地方。过年的饭桌上家家户户都少不了闻名遐迩的“新化三大碗”,其中的“雪花丸子”就是我的最爱,一个被糯米包裹着的丰富的肉馅的“小雪球”,为什么说是丰富呢?因为肉馅的内容可不简单,肉猪肉末要选肥瘦适均的前腿肉,还要按照一定配比加入鸡蛋、茨菇、藠头、香葱、芡粉;别看它萌哒哒的可爱外形,味道也是一绝的。

过年做“雪花丸子”,是一家人同结协作的工程,是我家过年隆重的盛典。

大年三十前一天,奶奶必定赶个大早去把上等的前腿猪肉买好回来交给爷爷,猪肉原本是可以在市场里用机器搅成碎末,但是爷爷说,用他那几十年的砧板和那几十年的菜刀加上他几十年的切菜功力,剁出来的肉末味道会与众不同。好吧!他姑妄言之我就姑且信之吧,谁让我痴迷“雪花丸子”呢。

切肉馅可是一门技术活,这丸子的松软程度和口感完全取决肉馅;先将肉切成块,再将块切成粒,再将肉粒剁肉浆,这种高难度技术活我这“小懒虫”可做不来。接下来的一部分程序是由我那心灵手巧的奶奶来完成。她带上手套,搅着肉浆,将各种配料依次放进去,一边搅拌一边加入酱油、盐、味精、葱头、芡粉,这活技术精深,食材多少?份量几何?全凭眼力和手法,需要多年操作累积。更厉害的是芡粉的份量,放多了丸子口感梆硬,放少了丸子就会松散,粘合不到一起,不成形。奶奶掂量着每一份配料的加入,那神情如同一位科学家在实验里做着重大的实验。

馅料终于完成,只见奶奶大手一挥,对着围在她身边观摩的我们:“快来,滚丸子啦!”-呼三应,我和爸爸妈妈立即动起手来,首先拿一个带柄的杯子,再将里面放一些糯米,这些糯米是经这浸泡了的。再将奶奶做好的肉馅团成球,放入里面晃动,而且要用力,使肉馅球左右上下滚动,粘紧糯米。别看这看起来简单,但这也是一个丸子使之完美的重要途径。如果偷工减料,那么到最后一步好蒸丸子的时候,你吃到的就只可能是一个松松散散的肉球,而那香嫩的糯米你就无福享受了。

开始,我还觉得这工作像游戏,挺有意思的,那丸子如同小球一样,在杯子中碰撞,翻滚,我乐在其中。我将肉球放入杯中,小心翼翼地开始运作。意外发生了,肉球一咕噜滚出了我的杯子,我连忙双手一合,纵身一跃,心里还暗暗念叨:要接住,要接住…。,一个弧线我将丸子接入手中,但脚下一滑,摔了个嘴啃泥。

时间潺潺流过,有趣的游戏成了机械运动,卡在杯子手柄的中指,有了一条深深的凹痕,手指也酸痛了。看着大人们在灶台上忙忙碌碌,桌子边两个妹妹在叽叽喳喳,窗外不时传来零零星星的鞭炮声,屋子里弥漫着“雪花丸子”的香味,我心中充满了甜蜜。

那一排排整齐“可爱”的丸子蒸了半个小时,待出锅之际,只见爷爷拿着个大蒲扇靠近等在锅边的奶奶,奶奶揭开锅-刹那,爷爷拿着大蒲扇对着锅里-阵猛扇。我十分好奇地问:这是为什么?爷爷卖着关子笑着告诉我,YOYO啊,这可是让“雪花丸子”好看的重要诀窍啊。“哦?这么神奇,快说。”爷爷一边给我夹出一颗丸子放到我眼前,“你看,我家的丸子上的糯米是不是都泛着光啊!”好像是的哦,糯米颗颗饱满的粘在肉球上,闪着油光。原来,扇风让丸子急速降温,免得糯米互相粘连。

我和两个妹妹最最喜爱的就是刚出锅的丸子,夹起一个园园的雪花丸子,用力一咬,糯米淡淡的清香参杂着肉馅特有的味道伴着腾腾的热气在口中乱窜,糯米入口即化,肉团外感很筋实,其实它很松软,一口下去,你舌头立刻被藠头、香葱揉在一起的肉香包裹,一股浓香弥漫口腔;里面的茨菇把肉末变得蓬松,嚼下去你能还能感觉到茨菇在嘴里发出脆脆的声响。吃着这美味佳肴,我心中彼有成就感,这丸子还是我做的呢!

年味,可能是一串串的辞旧迎新的鞭炮声,也许是姊妹们穿新衣换新装的仪式,或是长辈们塞来的一个个鼓囊囊的红包,也是满屋子孩子们嬉戏的欢笑,还有爷爷写爸爸贴的春联………

对我来说,年味就是制作和品尝“雪花丸子”。它平和,甜美,厚实,香浓;那是家的味道,生活的味道,幸福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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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爱的小狗500字

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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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星期六的中午,我刚从奶奶家回来,在路上突然我看见一条流浪的小

它长着一身黑白相见间的短毛;一双透亮的眼睛下面长着一张翘起来的嘴巴;一个头上镶嵌着一对懒懒的耳朵。一个胖胖的肚子下面长着四条笨笨的腿,腿下的脚上有一双锋利的瓜子。可爱极了!

我决定收留它了。

我把它抱回家,它“汪汪”的叫着。我把它放在浴室里给它洗澡,它在浴盆中扑愣扑愣地玩水,还在水面上游来游去,像一只不会游泳的老母鸡。洗完澡后,我把它放在地上,目不转睛地看着它,看得小狗羞的低下了头,它那懒懒洋洋的样子让我笑破了肚皮,我给它取了一个名子叫“小懒虫”。

过一会儿,我开始逗它玩了。我扔出了一个玻璃球,球明明来到了沙发的右边,它非往沙发的左边跑。不知怎么“咚”的一声,我往沙发上一看,满地是水。原来小狗把鱼当成食物,把鱼缸给撞破了。小鱼晾在了外面,不久死去了。

这时,小狗老老实实地蹲在地上,好似犯了错误的小朋友。我微笑地说:“没事的,因为你是一个懂事的小狗”。我把它放在沙发上,给它吃鸡骨头,他快乐地叫起来,好你在说:“谢谢你小主人”。

我看见它快乐的样子,我也情不自禁地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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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爱的人作文500字

全文共 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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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忧国忧民的诗圣杜甫,我喜欢才华横溢的诗佛王维,我喜欢多才多艺的布衣诗人孟浩然,但我最喜欢潇洒豪放的诗仙李白。

少年的他,师从赵豴,学习剑术;青年的他,远游求官,意气风发;中年的他,入仕求官,经历坎坷;老年的他,入永王幕府,流放夜郎,却诗篇传万家。

李白小时候和我们一样,淘气贪玩,有一次,李白逃学去玩,他走到一个小河边看到一个老婆婆正在磨铁杵,老婆婆告诉他说要把这个铁杵磨成针。李白大吃一惊,说:“那得磨多少天啊?”老婆婆说:“只要功夫深,铁杵也能磨成绣花针。”听了这话,李白从此发奋读书,最后成了一个大诗人。这个故事给我的启示是,想做好事情,就要坚持不懈。

我非常喜欢李白的诗歌。“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表达了李白对庐山的喜爱之情,“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表达了李白对汪伦的友情深厚,“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表达了李白的孤单之感。

余光中曾说李白,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余下三分啸成了剑气,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我喜欢他因为他洒脱,我喜欢他因为他侠气,我喜欢他因为他诗歌传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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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偏偏喜爱黄梅戏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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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救李郎离家园,谁料皇榜中状元,中状元着红袍,帽插官花好呀好新鲜……”这是我最喜欢的戏曲唱段。按说作为河南人的我应该喜欢豫剧《花木兰》、《穆桂英挂帅》等,可我偏偏就是喜欢黄梅戏,特别是《女驸马》。

那天我称妈妈不注意,偷偷打开电视准备看我最喜欢的动画片。这时中央电视台戏曲频道正在播放黄梅戏《女驸马》中那女扮男装的冯素珍和公主在洞房里的唱段。那演员俊俏的扮相、高亢的唱腔一下吸引了我。通过妈妈的讲解让我知道了,民女冯素珍自幼许配李兆廷,后来李家败落,岳父母嫌贫爱富,逼其退婚。冯素珍在花园赠银于李兆廷被冯父撞见,诬李为盗,将其送宫入狱,逼素珍另嫁宰相之子。冯素珍男装逃出,在京冒李兆廷之名应试中魁,被皇家召为驸马,花烛之夜冒死陈词感动公主。帝赦免之罪,冯李终成眷属的故事。这个故事塑造了一个善良、勇敢、聪慧过人的古代少女形象,演员的一颦一笑得得的吸引着研婉转的唱腔显示。显示演员的薄厚功底我简直佩服的不得了,我开始喜欢上了黄梅戏。现在的我还不时也会很上几句。

中华戏曲博大精神,希望大家不要把“遗忘”了,因为每部戏都是之不易,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我们还要继承戏曲的博大精神,弘扬中国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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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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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浩如烟海的文学、历史名著中,有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引人入胜的故事。如:《济公传》、《红楼梦》、《三国演义》……这些名著有的教会了我们做人的道理;有的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风气;更多的是向我们讲述了一代代历史人物的传奇故事。

在这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史记》。《史记》的作者是汉代的司马迁。中记载了上千年历史人物的传奇人生。是自汉代以来,唯一一部用人物写传的方式来记录历史的文学作品,也是现代对古代文明的探究中一个不可或缺的依据和线索。

书中内容全面,讲述了黄帝至汉武帝的历史故事。向我们刻画了一个个有血有肉、性格鲜明的人物,如: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大禹、机智勇敢的蔺相如、西楚霸王项羽……它既是一部很有价值的历史著作,又是一部杰出的文学著作,被鲁迅先生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据说,司马迁在写《史记》的时候,因为直言不讳冒犯了汉武帝。于是被投入大牢,遭受了残酷的宫刑,面对厄运,他曾想一死了之,但想到自己著史书的心愿,想到历史上那些身处逆境而发奋的人们,他又鼓起勇气进行创作。在后半生,他把全部心血和对生活的感受倾注在字里行间。整整18年,终于完成了巨著——《史记》!这本书不仅为我们描绘了一幅幅生动真实的历史画卷,也浸透着司马迁锲而不舍、奋斗不息的伟大精神!

我敬佩司马迁能把《史记》写得那么生动;敬佩《史记》当中的每一个英雄人物;敬佩中国拥有那么丰厚悠久的历史。

《史记》,我读你千遍也不厌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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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爱的存钱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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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向大家介绍的是我的存钱,大家该问了,不是存钱罐吗、怎么是存钱书!呀下面我向大家介绍我的存钱书。

首先,他的外形是书的形状,这个书可以打开,从上面看他有一个小扁口,可以装硬币,再看他的下面有一个长长的口,这个可以装纸钱,这样你应该向两头都有空,那钱不是就掉出来了吗、我来告诉你吧,他是掉不出来的,因为他有一个秘密因为他是两层的。

当你打开的时候,他会有一些文字出现,看到快末尾的时候有一些立体的字出现,会吓你一跳,在下面就是打不开,这么样我的“书”还喜欢吗?

另外我还给他做了个花边就是用布给他做了个包装。

但是他还有一个神奇的功能就是,当你睡觉的时候,他会把你的零用钱摆好。

这时候你应该问我的存钱书里边的钱怎么取出来吧!我就我告诉你:他的右侧面有一个按钮,一按整个书的背面都会翻开。这样就可以把你的钱取出来了。

我的“书”神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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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爱的一件物品

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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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我喜欢的东西,那就有很多很多种,比如:铅笔、橡皮、书包、玩具、电脑等……但今天我想说的,都不是这些物品。我想说的是我最喜欢的物品——铅笔盒。

它有一个让我非常喜欢的特点——外形。它的外形是这样的:它看上去就是一个长方体,颜色是蓝色的,它的外部有个两个空的转笔刀和一个放橡皮的盒子,这个铅笔盒分上下两层,两层都有一只大大的米老鼠,这个铅笔盒看上去很大。每当看见这个铅笔盒,我就觉得自己在一片蓝蓝的天空上游玩。

它的用途则是我喜欢它的第二个特点。它有这些用途:它第一层的里面有一个笔架,笔架最多可以放五支笔,为了拿笔时的方便,铅笔盒有一个白色的按钮,按一下就可以自动提升笔架,就可以非常方便的放笔和拿笔了。铅笔盒的第二层里面是空的,一点有用的东西都没有,不过这层可以放下一把长度为15厘米的尺子。转笔刀也是非常的实用,不同大小的铅笔都有自己的专属位置,而且这个转笔刀削得又快又好。橡皮盒子可以放下一块长4厘米,宽5厘米,高2厘米的橡皮。

这个铅笔盒真的是我最喜欢的物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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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爱的满天星作文300字

全文共 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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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傍晚,我惊奇地发现家里多出了一束花—满天星

妈妈告诉我:“满天星的生活条件很简单,只要加入水和保持室温就可以了。”我听完这些,情不自禁地走上前去观察。花瓶里的满天星枝丫繁密,数不清的小花朵盛开在枝头,但是却没有叶子,那一个个小小的、饱满的花朵儿,好似天空中的一颗颗星星,怪不得叫“满天星”呢!我问妈妈:“满天星只有白色这一种颜色吗?”“你想一想。”妈妈接着说,“如果把它的根浸在蓝色的水里呢?”“嗯……难道会变成蓝色?”我回答道。妈妈说:“对啦!花瓶里的蓝色水就会通过枝杈并输送到花瓣上,花就变成蓝色了。”

又过几个星期,花瓶里的水没有了,我想给它加水,妈妈却止住了我,说:“等它干了后再看看。”

花终于干了,现在花像纸做的呢,但它还是保持着原来的姿态。每天放学回家时,最先进入眼帘的就是这束满天星,它带走了我所有的难过,我爱这束满天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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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喜爱读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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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书,这是我最确定的话,从上学时期开始就喜欢读一些文章,有时语文课本刚刚发下来的时候就满心欢喜,快速地翻看里面的文章。

不光是课本里的文章,也不仅仅是名著,一些杂书我也是看的津津有味,只要是书,我都喜欢看。不过看书对我来说只是一种享受,被里面的情节故事所吸引,随着人物的成长而使自己心率路起伏。

看得多了,心里总止不住地想去书中描绘的世界去看一看,满足自己的幻想。有时甚至会把生活上的人带入书中的某个人物,一下跃入现实当中。

读书确实让我很享受,一个安静的角落,给我一本书,便不会感觉孤独。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只要拿起书,外面的世界与我无关。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也渐渐长大,网络中兴起了一股小说风,喜欢读书的我一看到这样的蛋糕我就忍不住想要品尝,于是我走上看网络小说之路。

玄幻类的、都市类的、纪实类的、科幻类的这些小说中的情节深深吸引着我,我越读越沉迷于此不可自拔。甚至还想要自己写上一本,不会在我拿起纸笔一个字也写不出的时候,我便放弃了。

想来自己读书只是读而已,从来没有过自己的思考,也从来没有去做一些读书笔记,自己的写作能力实际并没有多少的提高,反而因为沉迷于网络小说而使自己的写作水平降低。

后来的我带着功利心尝试去读一些巨著,不过太过深奥,所以也读不懂里面的内容。尝试做一些笔记,却发现自己没有什么感悟,不过在纸上抄写一些优美的句子罢了。

这样的结果一度打击了我的自信心,丧失读书的兴趣,不过日常游玩时,依然后在书店门口驻足,然后不知觉地进入书店翻看书籍,碰到感兴趣的书籍就拿出来读一读,与书店的人一起分享自己的感受,渐渐形成了自己读书的方法。

书一直与我相伴,每次情感宣泄都是在读书中度过,我与书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有时情绪达到顶峰时,便拿起笔抒发一下,结束便立即停下,过上几天再来翻看,另有一种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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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爱的绘本书

全文共 1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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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的是小说《藏地密码》。它是一个系列,共分十本,即《藏地密码》1-10。它是一部奇书,上市以来,每本销量已突破300万册。作者何马以几百万字的宏伟构架,运用令人惊叹的想象力,向我们讲述了一个千年以前西藏佛教不为人知的故事。西藏,到底对我们隐瞒了什么?

《藏地密码》讲的是一个人找狗的故事,一个藏族汉子找藏獒的故事,一个含有满腔热血的藏族健壮汉字寻找传说中的紫麒麟战獒的故事,一个卓木强巴等人到各处冒险之后来到传说中的圣地香巴拉寻找埋藏千年的宝藏及自麒麟神獒的故事。

《藏地密码》故事情节曲折迷离,吸引着读者的眼球。其内容不时出现跌宕起伏,如敌方出现,线索被发现,我方队员伤亡等。作者何马对伏笔的把握可谓炉火纯青。整个故事从一张照片说起,最后以一张照片结束,画了一个圆。而其中对于决策者、亚拉法师、莫金、唐敏、童方正等人的身世埋下了巨大的伏笔,从第一节起一直到最后的结局。正是这些迷使读者迫不及待地读下去,津津有味,流连忘返。

全书内容新颖有趣,卓木强巴一行人先后冒险了:西藏可可西里无人秘境、南美洲亚马逊热带丛林、丛林深处的玛雅金字塔、西藏墨脱秘境的之门、死亡之门及倒悬空寺、伫立在“死亡西风带”中的雪山、俄罗斯林立的楼道间以及传说中的净土香巴拉。不得不佩服作者渊博的知识及丰富的想象力。在寻獒路上千难万险,卓木强巴等人在这条充满未知的死亡之路上,凭着勇气和智慧,慢慢揭开了西藏最神秘的教派——密宗的神秘面纱。

作者的文笔功底极深,全书描写生动形象,引人入胜。那一段段令人惊叹的文字,向我们勾勒出了整个故事的面貌。在作者笔下,一座座堪称人类奇迹的建筑浮现在我们眼前,一件件匪夷所思的事件使我们的思绪渐渐拉拢…千丝万缕的线索,最终都将汇集成一个令我们满意的结局。

《藏地密码》一书线索可谓数不胜数。其中涉及了西藏许多方面:文化、宗教、武器、军事、人文、民俗、地理、天文等,不愧被称为“一部关于西藏的百科全书式小说”。玛雅,这个曾经极端辉煌的文明,却在千年之前突然消失,给我们留下了许许多多待解的谜团。密修,这个神秘的词语,在本书中露出了它的冰山一角。香巴拉,这个只在传说中才有的极乐净土,正在那终年都见不到,却终年沐浴在阳光下的地方,等待着勇士的来临。光军,这神一样的象雄王朝王牌军队,创造出了永不战败的奇迹。战獒,这只在梦中才曾出现的远古神兽,它们后来的路究竟是怎样的?蛊毒,这古戈巴族强大文明的证明者,是什么使你如此神秘,如此不可捉摸?…无限的谜团藏在《藏地密码》中,一系列闻所未闻的词语,默默诉说着那一段难以置信的历史:佛灭、水晶宫、十三圆桌骑士、光照下的城堡、森蚺、九宫格、操兽师、千日行、大天轮经、色拉寺、叹息丛林…

《藏地密码》是我最喜爱的书,它教会了我许多宝贵的哲理,人活着是为什么?宇宙的极点究竟在哪里?它带给了我无尽的精神盛宴,在这里,我向您介绍它,您能在品茶赏花之际,轻轻翻开书页,揭开那千年前尘封的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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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8我喜爱的植物

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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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花没有桂花那么清香典雅;没有玫瑰那么娇艳美丽;没有荷花那么闪闪动人,但我却最喜欢它,花中强者——仙人球。

仙人球的身上长满了如钢针般的刺,整个身体绿油油的,圆胖胖的,如果你去碰一下,一定会被刺的。

仙人球刚被爸爸带回家时,我一点也不喜欢这个“丑八怪”,便把它放在阳台上的角落里不管它。

一日复一日,春慢慢地走去,烈日炎炎的夏天来了,我怕别的花会被阳光晒的枯萎,便把它们带进了舒适、阴暗的地方,唯独没有把仙人球带进那里去。它与烈日对战着,每天都顶着烈日,连人也承受不了高温的折磨,仙人球更不可能战胜烈日活过来。

夏天过去了,我走进阳台,却发现仙人球并没有枯萎,它的刺比原来更硬更粗了,我这时兴奋无比,连忙给它松松土、浇浇水。花中强者这个名字果然名副其实。

仙人球不仅能在几个月不喝水的情况下生活,还能开出花来!

一开始,我也不相信“丑八怪”能开花,你看仙人球绿色的刺球上渐渐地长出了许多粉红色的小颗粒,仙人球像一只背着野果的刺猬。

仙人球不怕风吹雨打、不畏严寒酷暑,不求别人照顾,不计得失,顽强地生长着,并将美丽的花朵展现在人们面前,默默地奉献着。

我爱花中强者——仙人球,更爱它那坚持不懈、顽强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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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爱菊花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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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许许多多的花,有人喜欢国色天香的牡丹,有人喜欢“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有人喜欢婀娜多姿的月季,而我却喜爱那朴素的菊花

菊花与梅、兰、竹被誉为花中四“君子”,一株菊花高30~80厘米,茎粗大,菊花有淡淡清香扑鼻而来,菊花的形状也很多,有松针形、圆盘形、龙爪形,它的颜色也很多,有金黄的、雪白的、淡绿的、鹅黄的,美丽极了!

有一次,我不小心将一条花枝剪掉了,我很难过,妈妈说:“没关系,你把被剪的枝条插在花盆里,会再长出来”。我按照妈妈说的做了,插上枝条,浇上水,不到半个月就长出来了一株菊花,慢慢地我开始有了插花的习惯。

菊花的生命力顽强,它在深秋开放,牡丹、月季、荷花、茉莉花,还没香到深秋就凋谢了,这一点别的花都远远比不上菊花,菊花还可以泡茶,这恐怕连它自己都没想到吧!

我喜欢菊花,喜欢它的色彩,喜欢它那顽强的生命,菊花虽然没有茉莉花那样浓郁的香味,没有牡丹的国色天香,但它那顽强的生命力震撼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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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喜爱的一个戏剧人物

全文共 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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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姑娘,她有一些任性,她还有一些嚣张;有一个姑娘,她有一些叛逆,她还有一些疯狂……”

相信你已经猜到了,她就是那个家喻户晓,人见人爱的还珠格格小燕子。

我爱小燕子,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就像全国上下千千万万喜爱她的观众一样,是被她的青春活力所感染。我不知道一千个观众眼中有多少只不同的“小燕子”,我只知道,在我的心目中——

她,是一只古灵精怪的小燕子。她来自民间,在嬉戏玩闹中长大。她不会四书五经,却爱歪解诗词;她不会琴棋书画,却会跟人打架……然而,神差鬼使地她进了皇宫。从此,她总能让乾隆皇帝乐得笑哈哈,总能把皇后娘娘气得吹胡子瞪眼(尽管皇后好像没有“胡子”),总能搞得老佛爷老人家哭笑不得……戒备森严的皇宫竟也能被一个小女子搅得鸡犬不宁,怎能不叫人佩服?跳出剧情,回到现实,这种大胆创新、轻松幽默的风格也是从前古装电视剧中少有的。然而,就是琼瑶笔下的这只“小燕子”,轻轻松松地飞出了封建礼教的包围,穿着清朝满人的服装在荧屏上疯疯癫癫,活蹦乱跳……她颠覆的不仅仅是剧中的皇宫……

她,是一只情深义重的小燕子。尽管今天才和紫薇结拜为金兰姐妹,明天也可以替“妹妹”奋不顾身地去闯围场、见皇上;尽管当了“格格”,却跟“明月彩霞小邓子小卓子”打成一片,“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尽管大大咧咧的她平时没少闯祸,但她愿意“一人做事一人当”,最难过的是连累了朋友们……这样的一只“小燕子”,怎能不叫人肃起敬?

她,是一只嫉恶如仇的小燕子。“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这本该是形容水浒英雄梁山好汉的,岂能用在一个小女子身上?不过,她的性格确实是如此。遇上恶霸欺负平民,二话不说就把他打个落花流水;“赶车棋社”的黑心老板、老板娘也栽在她手上;尽管皇阿玛是她最爱的人,但是非分明的她还是义不容辞地把香妃娘娘救出了皇宫……她就是这样的“巾帼英雄”。

她,是一只自由自在的小燕子。就像小鸟热爱蓝天,不愿被人类禁锢在囚笼之中,小燕子永运是崇尚自由的小燕子,不愿被条条框框束缚;不愿失去自己的个性。大概,这正是“小燕子”这个名字真正的含义吧!

就是这样一只“小燕子”,“飞入寻常百姓家”,飞进了我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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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对图书馆的喜爱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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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认识我的朋友都知道,只要放假的时候,我都会选择去图书馆呆上一会,丝毫掩饰不住我对图书馆的喜爱,因为于我而言,去图书馆是我钟爱的事情。

第一次进图书馆,是父亲带我进去的,一进去我就被图书馆里面所震撼了,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的书,比父亲书房里的书还要多的多,在那一刻,我仿佛发现了新大陆一般。我在里面翻阅着自己感兴趣的书,在书籍里面开阔自己的视野,书里面都是我渴望的世界,每次父亲一带我去图书馆,我都会找上几本书,坐在旁边的小凳上细细的看起来,看起书时我觉得是最幸福的事情。

我喜欢图书馆,不仅是因为图书馆能够满足我阅读的需求,更是因为图书馆的整体气氛我真的是很喜欢。只要一进到图书馆,大家手中都会拿起一本自己中意的书来阅读,没有人说话,只有无声的学习,在那样的环境下,我更能阅读的进去,会让自己的心能够安定下来,只将自己放空在书籍的海洋中。

我喜欢图书馆,喜欢它的满腹经纶,装有各种各样的书来供人们阅读,喜欢它的安静气氛,让人不再浮躁,安静阅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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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爱高山作文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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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爬山,尤其喜欢爬那种很大很高的山。虽然会爬得很辛苦,但我觉得只有这种又高又大的山才能让人感受到大自然的伟力。

在春天,带上一本故事书,再带上一架照相机,向那高山进发。路上可以将收集到的标本夹在书页中,再将那初春的美景一一拍下,将它永远保留。来到山顶,找一块干净的大石头坐下,津津有味地读书里的故事。累了,仰面躺下望望就在头顶的蔚蓝的天空,听听身边虫鸟的鸣叫,偶尔还能看见一两只雄鹰展翅掠过。

在夏天有雾的清晨,就拿一瓶水上山。小水珠迎面扑来,好清新好凉爽啊!走在大雾中,一切都朦朦胧胧,仿佛置身仙境。累了,找一块有小溪的地方,洗洗手脸,然后背靠大树坐下,静听溪流的歌声,等候太阳的姗姗而来。

秋天,再次登临山顶。环顾四周:远处一片枫树林的叶子像火一样红,似燃烧的朝霞;近处,松林仍然翠绿;身旁,一片树林的衣裳已经金黄。这红、绿、黄,再加上伸手可及的如洗的天空,组成了一个斑斓的世界。闭上眼,张开双手,与凉爽的秋天来个热情的拥抱。

冬天,戴上手套、帽子,围好围巾,穿上厚厚的冬装,再次爬上高山,去领略另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看看那些悬垂着冰条的树木、石壁。看到它,你不禁会想到春天,想到由冬天孕育的正袅袅婷婷向我们走来的春天。

我爱自然,我爱高山,我爱高山上的一切!

[我喜爱高山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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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爱的相思鸟作文

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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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喜欢伶俐的八哥,有人喜欢漂亮的鹦鹉,而我则喜欢可爱的相思 鸟。

我家养了一只红嘴相思鸟,它全身五颜六色,难怪人们也叫它“五彩鸟” 呢!它的嘴是红的,很尖,啄起东西来可快了,从头顶到背部都披着一件橄 榄绿色的外衣,油亮油亮的好像搽油似的。相思鸟的眼睛很小,像两颗透明 的黑宝石镶嵌在眼眶里,眼睛的四周是乳白色的,胸部是橙黄色,腹部和尾 上的羽毛是黄绿色的,两个翅膀是红色黄色相间的羽毛,这只红嘴相思鸟漂 亮极了,每天我都要站在鸟笼旁边观赏这只鸟,逗它玩,给它食吃,渐渐的 这只鸟也跟我熟了,一看我就欢蹦乱跳,歪着头对我左看右看,好像要和我 说什么。

红嘴相思鸟是我的宝贝,每天早晨,我都要听它美妙动听的歌声,看, 它站在横杆上振翅高歌,唱得是那么起劲,那么欢快,似乎知道我非常赏识 它。这歌声,我百听不厌。这歌声,使人精神爽快,我静静地听着,还不准 爸爸,妈妈说话,生怕搅了相思鸟的兴致,下午放学的时候,我不去看电视, 也不玩电子游艺机,总是围着鸟笼转,它不唱时,我就使劲逗它:“相思鸟, 再唱一个吧!”一会儿给它唱歌,一会给它吹口琴,有时它似乎也明白了我 的意思,也唱起来,那时,我兴奋极了,连奶奶都说:“这孩子,着了魔了!” 可是,这个小宝贝也很调皮。有一次,我忘了关鸟笼,它竟然趁机溜了 出去,当时我很伤心,我想,它可能不会回来了。正当我绝望的时候,忽然 听到一阵鸟叫声,原来相思鸟又飞回来了。我急忙打开鸟笼,又在里面撒了 一把金灿灿的小米,相思鸟急忙飞了进去,我马上把鸟笼关上了,以后我可要小心了,每次都把鸟笼关得严严的。

不久,爸爸说:“这只相思鸟是只雄鸟,相思鸟是成双成对的,过几天, 我们把它放回大自然,让它去找伙伴吧!”“相思鸟,为了你的自由,我只好听爸爸的了,再陪我几天吧!”我面对鸟笼说着。因为我非常喜欢这只鸟,舍不得离开它。

[我喜爱的相思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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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喜爱的人李白

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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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厚安

我喜欢古诗词,因为很少的文字就能描述很深刻的道理,我也很喜欢古代诗人,其中有盛唐山水田园诗派的宗师王维,还有诗风以沉郁顿挫为主的杜甫,但是我最喜欢的诗在屈原之后我国最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李白

少年的他,“五颂六甲,十攻百家”;青年的他,出川远游,意气风发;中年的他,仕途坎坷,却自信豁达;老年的他,一波三折,诗名却流放如花。

李白的诗风雄奇豪放,想象丰富,意境开阔,高妙绚丽,语言流转自然。音律和谐多变。“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写了一件事情:汪伦想请李白到他家游玩,于是,汪伦就给李白写了一封信,我们这有千里桃花,万家酒店。李白看了信后,高兴极了,立刻就坐船来到了汪伦家,可是,李白来到了汪伦见,根本没有千里桃花,万里酒店,汪伦就过来告诉李白,这里有个桃花潭,有一个千里远,所以叫千里桃花。这里有一家酒店,店主姓万,所以叫万家酒店。李白听了,觉得这个人很有趣,就在汪伦家住了好几天。李白听说家里有事,就要离开汪伦家。正当李白要走的时候,突然听见岸边有汪伦的歌,就感动不已,就写下了赠汪伦这首诗:“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李白看似潇洒,却极为坎坷。“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诠释了仕途的失意;“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彰显了他内心的哀伤;“大鹏飞兮振八裔,中天推兮力不济”临终绝笔更描绘出一声的艰难跋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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