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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的刊物(精品20篇)

中国有许多传统节日,最令你印象深刻的节日是哪个呢?不如来写作文,介绍一下你喜欢的传统节日吧!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我喜爱的刊物,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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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级作文最喜爱的小动物

全文共 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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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喵……”肚子有点饿了吧,看,我带了条又肥又嫩的鱼,呵呵……快吃吧,白白!

“白白”是一只小花猫,它一身白毛,两个尖尖的耳朵,六根长长的胡须,一张弯弯的嘴……

白白很能干,它的胡须很长,能测量老鼠洞。晚上,它的眼睛会发出绿光,这使白白可以准确地判断老鼠所在的位置,然后向指定方向用前脚向前奔跑飞跃,再用牙齿咬住对方的脖子致其于死地。

白白很爱干净,吃完食物或身上有一点灰,它总会在地毯上滚来滚去,把身体的各个部位都清理得干干净净。

一天中午,妈妈烧好鱼让我躲起来吃,因为,小花猫特别喜欢吃鱼。我从妈妈手里拿过鱼向外走去,心想,小猫一定找不到我了,我就放心地吃吧,可没咬几口,脚边就有一团毛东西,一看,怎么是白白,它是怎么进来的?这时,小猫就从我的脚上爬上去,伸出爪子要吃我的鱼,我慌了,连忙叫了一声“妈妈”。白白立刻从我的腿上跳了下来,好像很怕妈妈似的,只好灰溜溜地逃走了。

传说猫是老虎的师傅,我可相信了,很凶,跑得那么快,还会爬树,真是太厉害了。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小动物——花猫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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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一本我喜爱的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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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你喜爱就是一个朋友,以为慈祥的家人,你的灵魂……如此,我又怎能不好好读书!

我有一本喜欢的书叫《蓝色的海豚岛》。这本书中有一个小女孩,他无比坚强勇敢……一艘来自东方的大船来到了海豚岛,东方人很热情的将这个岛上的人类带到更美好的地方。然尔主人公的弟弟未能上船,所以主人公卡拉娜下船游回岛上……可是此后他弟弟被穷凶极恶的野狗咬死了,剩她独自一人在岛上生存。卡拉娜开始制造工具为弟弟拉莫报仇……经历千难万险才得以生存,有好多次她与死神擦肩而过……他一直坚持了十八年终于那艘船又回来了。

十八年能使一个穷人变得富有,使一个国家变得强大,也能使一种动物进化成功。而对于卡拉娜来说十八年是老天给她一个认知自己的机会,她经历了多少苦难才得以证明自己的强大,证明自己是可以坚持的啊!

说到她我不禁想起原来的运动会,我们班同学好胜心很强一场又一场的比赛接连不断,我们忍住劳累继续坚持直到成功。

我不得不敬佩卡拉娜,也敬佩像卡拉娜一样坚韧的同学。一个书中的人物让我变得更加珍惜身边的每一个朋友,让我更加坚强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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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喜爱的动物作文

全文共 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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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动物有兔子、小狗、小猫其中我最喜欢小耳朵、大尾巴、动作敏锐的小松鼠了,那是我的邻居甜甜家养的,她家养了两只小松鼠呢!

小松鼠长着一身松软的毛,是黄色的,上面还有一条条黑色的条纹。也许是它们觉得太冷了,也套上了一件狐狸皮大衣让自己更暖和,也让自己更漂亮些。小松鼠一只是公的,叫贝贝,一只是母的,叫文静,贝贝总是爬到文静身上,可调皮了!文静比贝贝斯文多了,就像它的名字一样,但有时也很调皮!

有一次,贝贝又爬到文静身上了,贝贝一会用爪子挠文静的毛,一会在文静身上跳来跳去,像在玩蹦床一样。文静有些不耐烦了,猛得站了起来,贝贝没有防备,一下子摔到了地上,它把眼睛眯着,好像很疼的样子,文静昂着头,得意地说:哼!我可不是好惹的!哈哈!这次文静也展示出了它的威武。

这就是我喜爱的动物——小松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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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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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我读了《地下一百二十一天》,感觉非常喜欢,现在把它介绍给你们。

这本是美国作家费利斯·霍尔曼写的,讲述了一个孤儿的神奇经历。故事发生在美国纽约市大中央地铁车站。在这个纵横二百二十公里、包含着二百六十五个地铁站的“城市之下的城市”,故事的主角——一个无家可归的孤儿史雷克竟要在这里独自生存。

在地下生活的这一百二十一天中,史雷克遇到了有爱心的“粉红脸”女士,举止神秘的却又让人心里倍感温暖的“缠头巾”男士,还有一只小老鼠,他们让史雷克的生活不再冰冷,让他在逃入地下的一百二十一天中,得到了人生中最重要的冒险和蜕变。

故事刚开始的时候,主人公史雷克只是个软弱可欺的受气包:父母双亡、亲戚们也没有善待他。后来他因为被欺负而逃进地下的地铁站,在那里,他无意中发现了一个神秘的空洞,于是选择留在那里生活,以卖二手报纸和在地铁站的餐厅打扫为生。一天,他遇上了一位顾客——“缠头巾”男士,不仅衣着奇怪、举止神秘,还总是在买报纸时跟着他、盯着他看。我第一次看到书上描写“缠头巾”先生的这段文字时,还以为他是坏人呢!之后却发现他是个外冷内热的人,我甚至还喜欢上了他,史雷克也是如此。后来史雷克又遇上了一位“粉红脸”女士,她也和“缠头巾”一样,成了史雷克二手报纸生意的“固定客人”。她在史雷克面前展现出来的热情及爱心在我看来简直超出寻常,有一次,她甚至还将自己儿子的衣服送给史雷克。

经历了这么一些“热心肠”的人和事后,再次走回地面世界的史雷克,和以前的他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充满了“向上”的勇气和力量。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希望你们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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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爱乡村生活作文700字

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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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假了,我和爸爸妈妈趁着全家人都能休息的美好时光,来到妈妈的老家——內黄。在那里,我看到了独特、迷人的风景,感受到了在城市里从未有过的感觉。

我们乘车来到姥姥家所在村庄的村口,下车后,我放眼望去,只见小村周围都是庄稼,绿油油的麦苗显示出勃勃生机。我们向村子里走去,一阵凉爽的春风迎面吹来,小麦频频点头,好像在欢迎我们的到来。那一天,正好赶上村子里过会,道路两旁,早已摆满了摊位,卖衣服的,卖家具的,卖玩具的,卖农具的……真是琳琅满目,一应俱全,比城市大商场里的东西还要多,还要丰富。这么多卖东西的摊位,当然少不了前来购买的顾客啦!有的人正在和卖衣服的讨价还价,有的人在给自己家的小孩买玩具,还有的人在买耕地时使用的农具……似乎没有一个人闲着。当然,我们也没闲着。在姥姥家稍微休息了一会儿,我们也加入了购买的行列,开始疯狂购物。不知不觉,我们在人山人海中逛了一上午。

吃午饭的时间到了,这时,家家都是最忙活的时候!主人们都献上了自己的拿手好菜,盛情款待自己的亲朋好友。紧张而又热情的午饭过后,吃饱喝足的孩子们,丝毫没有午休的睡意。我和哥哥在村中的空地上玩游戏,跑到村子东边爬土山,在河里捉鱼虾。我最喜欢的就是爬土山了。土山上的土又松又软,踩上去,感觉比城市里的地毯还要舒服。我们和其他小伙伴一起在土山上做游戏、翻跟头、摔跤,不一会儿,一个个都满头大汗,灰头灰脸。太阳落山了,玩耍了一天的孩子们,个个筋疲力尽,纷纷回家吃晚饭了。

吃过晚饭后,老人们拿着板凳,到村西头听大戏。台上唱戏的人都在卖力地唱着,他们的声音响彻整个村子,台下听戏的老人一个个笑得合不拢嘴。十一点,戏散了,村子里渐渐恢复了宁静,人们慢慢进入了梦乡。

乡村,不论什么时候,不论什么季节,都有一道独特、迷人的景色。我爱这无忧无虑的乡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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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四季中,我最喜爱的季节作文

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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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自然是一位绝妙的魔法师,它创造了一年四季,春天鲜艳的百花、夏天繁茂的大树,秋天飘落的树叶,冬天洁白的雪花……大自然把我们的世界装扮得多姿多彩,你最喜欢哪一个季节?至于我嘛,我喜欢夏天。

也许,你会说:“春天好,春天生机勃勃!”或者,“秋天好,秋天让花儿‘变身’了”还有“冬天的雪花飘飘。”可我却会说:“夏天的爽口雪糕;夏天的冰凉海水;夏天的连连趣事,以及人们夏天的笑容……”

夏天啊,夏天。你是一位神奇的魔法师,你让大树变得繁华无比;你让花儿“如饥似渴”;你让世界生机勃勃……

夏天啊,夏天。你还记得吗?那一年,我们一家人到围头游泳。都是你指引我们去的呢!因为那时天气闷热得很,我们一家人到哪儿都要撑着伞。只有到了下午5点30才敢真正外出门,当时我们正愁着要到哪里去玩。突然,一道温暖的阳光射进了我们这些正在皱眉苦脸的人。“啊!我们去游泳吧!”就这样,在姑姑的一声尖叫声中,我们到达了围头……

夏天啊,夏天。你让我们敢于尝试,你让我们的生活多姿多彩。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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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表达对一处景物的喜爱之情

全文共 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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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后山有一片树林,每当春暖花开的时候,树木抽出新的枝条,长出嫩绿的叶子。叶子越长越多,越长越密,成了一片绿色的海洋。

早晨,雾从山谷升起,整个树林浸在乳白色的浓雾里。雾散了,太阳出来了。阳光像千万把利剑穿过树梢,直射到树林里,树底下撒下斑斑点点的光影。露珠在叶尖上滚动。鸟儿醒来了,它们在树上叽叽喳喳地唱歌,呼唤自己的朋友。松鼠在树枝上跳来跳去,蝴蝶在花丛里翩翩飞舞,小鹿在河边呼吸新鲜空气,它们生活得很快乐,也很悠闲,很自在。

傍晚,太阳下山了。天边升起一片灿烂的晚霞,像火烧云。霞光普照大地,整个树林就像燃起的焰火。一条小河从山间流过。河水淙淙,树影婆娑。河面上倒映着蓝天、树木的倩影,河水一半是红色,一半是绿色。鱼儿在水里欢快地游着,它们不是地浮出水面,吐着美丽的小泡泡。青蛙在水草边唱着暮歌。鸟儿纷纷归巢。小动物们陆续回家。热闹了一天的树林开始慢慢沉寂起来。

这片树林有我太多的记忆。我时常和小伙伴们来到这里摘野花。野花遍地是,这儿一簇那儿一丛,红的,黄的,白的,紫的,就像个美丽的大花园。野果到处有,山楂,柿子,野葡萄,酸枣,还有许多我不知道名字。树林里留下我们太多的足迹,撒下我们的欢歌笑语。

家乡的树林真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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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喜爱的大闸蟹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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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有自己喜欢的美食,而我喜爱的美食就是大闸蟹。大闸蟹是一种生活在淡水的螃蟹。相比于海水里的螃蟹,它的鲜味也毫不逊色。它长着一身深绿色的铠甲,长长的腿像一把把锋利的镰刀,小小的眼睛如绿豆大小。

大闸蟹不仅长得漂亮而且味道也很鲜美。有一次我和爸爸去市场买大闸蟹,我见爸爸在装袋前精挑细选,便好奇地问爸爸:“爸爸,你是怎样选出好的螃蟹呢?”爸爸耐心地给我解答:“每一个大闸蟹的肚子上都有一个盖子,把盖子扒开,看看最下面一层薄壳的颜色,如果呈黄红色的,那就说明这只大闸蟹的蟹黄很饱满也很肥美,我们就要挑这种蟹。”爸爸挑好后,卖蟹的阿姨帮我们把大闸蟹绑好。我迫不及待地想尝一尝这大闸蟹的美味。于是催爸爸快点回家。

回到家以后,爸爸把大闸蟹清洗好后,整整齐齐地摆在蒸笼里,开始蒸蟹了。我就在厨房里走来走去,好像等不及似的。才蒸到十分钟就闻到了香醇的蟹黄味,让人陶醉。蒸了二十分钟期待许久的大闸蟹终于出锅了。刚蒸好的蟹香气扑鼻,等蟹身的热气慢慢褪去后,爸爸扒开了蟹壳,露出了诱人的蟹黄,令人垂涎三尺。那天我尝到了最好吃的蟹—大闸蟹。

当我们品尝大闸蟹美味的时候,应该要感谢那些养蟹的养殖户,是他们付出辛勤的劳动和汗水,同时也要感谢大自然的恩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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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把海鸥的样子特别惹人喜爱改为拟人句

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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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有关海鸥样子特别惹人喜爱改为拟人句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1.海鸥的那婴儿般的样子特别惹人喜爱。

2.海鸥那孩子般的眼神惹人喜爱。

3.海鸥那神气的样子特别惹人喜爱。

4.海鸥的样子特别顽皮,惹人喜爱。

5.海鸥在空中歌唱的样子特别惹人喜爱。

6.海鸥淘气的样子特别惹人喜爱。

7.海鸥的小模样特别惹人喜爱。

8.海鸥在空中翩翩起舞,是个标准的舞蹈家,样子特别惹人喜爱。

9.海鸥那玲珑的身姿特别惹人喜爱。

10.海鸥在鸟巢里呼呼大睡,差点儿没打起呼噜,这样子特别惹人喜爱。

11.海鸥调皮的样子特别惹人喜爱。

12.海鸥撒娇的样子特别惹人喜爱.

13.两只海鸥在天空中你追我赶,翩翩起舞的样子惹人喜爱。

14.海鸥可爱的模样,惹人喜爱。

15.海鸥羞羞怯怯的样子特别惹人喜爱。

16.海鸥在空中翩翩起舞的样子特别惹人喜爱。

17.海鸥在大海上空舞蹈着,高歌着,那模样特别惹人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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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爱的熊娃娃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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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很多很多玩具,几乎可以称为玩具大乐园,有小狐狸、熊娃娃、芭比娃娃、海豚娃娃、还有狼娃娃——等等。但我最喜欢熊娃娃了,那是我过生日的时候,精挑细选了二十分钟才选出来的。

我的小熊娃娃叫“梅梅”。它有一身松软的皮毛,一对目不转睛的黑眼珠总是盯着外面,好像对外面的一切事物都很好奇——,梅梅每天都穿着一件粉红色的公主裙,一双粉红色的小皮鞋,远处看,真像一位美丽的小公主。

有一次,我不小心把家里的凤仙花剪掉了几枝,我主动向妈妈承认错误,妈妈原谅了我,可我不能原谅自己。我跟梅梅讲述了事情经过,画刚落地,我就哭了起来,梅梅迅速给我唱了一首“天鹅湖”,再加上梅梅那优美的舞姿,真是太美了!我的烦恼早就抛到了九霄云外。

从此,我对梅梅更是百般爱护,只要一写完作业,我就会陪梅梅玩一会再睡觉,梅梅也会很努力地“工作”来回报我对它的百般呵护。

还有一次,我带梅梅出去玩,梅梅一路又唱又跳,有很多人把我家梅梅误认成小法国狗,甚至还有人问:“你这狗真活波,在哪买的呀?”我总会说:“着不是狗,这只不过是一个电子熊娃娃。”所有人听了这话以后都笑呵呵的走了。你说梅梅可不可爱?

每天我都抱着梅梅睡觉,梅梅总会乖乖的躺在我的身边,一声也不出,怕把我闹着。那天晚上,我睡了一个安静的觉,一想起来就甜蜜不已。从那以后,我天天都睡得好,不像以前,梅梅不在时我每天都没睡好,现在我爱死它了

梅梅是我最爱的玩具,我把它当成我的妹妹一样,和它一起做游戏、和它一起经过风风雨雨!梅梅是我童年最美好的回忆,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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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让人喜爱让人怜的英雄高一作文

全文共 9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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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闹天宫前的悟空——完美的英雄

出生石猴,决定了从血缘上就没有自然权威的约束,它是天地之精华所孕育而成。闯龙宫,搅地府,闹天庭,所到之处,无不望风而披靡;神通广大,机智勇敢,七十二般变化,十万八千里的筋斗云,来去无踪。在他的心目中,没有任何权威和偶像;在其心灵里,激荡的是追求自由和独立的激情;追求着“不服麒麟辖,不服凤凰管,又不服人间王位所拘束”的“自由自在”的理想社会和自由人生。

自然的本性使悟空在传统束缚面前显得桀骜不驯,他来到天宫,与天庭格格不入,原因是他不肯服从于天庭中严格的等级秩序。他对玉皇大帝不仅不拜服参见,而且自称老孙。第一次闹天宫起因在于发现弼马温是最低级的官吏,感到自己受到了玉帝的愚弄;第二次闹天宫是因为王母娘娘的蟠桃盛会竟未邀请自己参加。这并不是悟空小气,而是他认为自己与天庭中傲慢的神佛是平等的,是他强烈的自尊心和叛逆性格所导致的必然结果。他在花果山针锋相对地召开“仙酒会”,挂出“齐天大圣”的大旗,其目的就是要显示与天庭平等的地位。即使天庭的大兵压境,他仍不屈服,甚至在如来佛面前宣称:“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只教他(玉帝)搬出去,将天宫让与我便罢了。”尽管悟空最终没有翻出如来佛的五指山,被压在五行山下,但他仍以自己的方式——一泡猴尿,亵渎了威严而虚伪的神佛,他是真正的英雄。

归入佛门取经后的悟空——悲剧的化身

自从被唐僧救出走上取经道路之后,悟空有了本质的变化,他此时扮演的,不过是一个为王前驱、替天行道的英雄角色,而非反叛权威和王权、反叛神权的个性独立的为自己自由而抗争的英雄,他的命运受人支配,失去了彻底掌握命运的自由,因而是悲剧性的。

唐僧、悟空、八戒、沙僧这四个人中,唐僧是如来佛的弟子,可谓是天之骄子;八戒前世曾是天蓬元帅,统领无数天兵天将;沙僧也曾是天宫中的卷帘大将,久经沙场。然而,当遇到妖魔鬼怪之时,克敌制胜,冲在最前头的还不是那个“下方妖猴”孙悟空吗?取经后的悟空是一个被压抑的灵魂,他独立的个性虽遭摧残却没有被完全抹杀。他仍不时蔑视神界的权威,他敢将“三清”的金身扔入茅厕,他敢嘲弄众仙,咒骂观音“一世无夫”,他的思想丝毫没有被迂腐的唐僧所同化,然而头上的金箍就是对他叛逆性格的镇压,他不得不屈服,违背自己的本性,从此息事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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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爱的学习用品小学作文

全文共 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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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许多学习用品中,我最喜欢的是我的书包,它是我上一年时舅舅送给我的。

我的书包是粉红色的,长方形的,是用呢绒防水布做的。瞧!书包上还有个大盖子,盖子上有只可爱的米老鼠。米老鼠的身上穿着一件美丽的公主裙,又黑又细的手臂上戴着一副雪白的手套,大大的头上竖着一对又圆又黑的大耳朵,并且有一个大红的蝴蝶结发箍点缀着,别提多好看了!尖尖的鼻子微微上翘,长长的眼睫毛下,一对圆圆的大眼睛正俏皮地看着我,似乎在对我说:“我们做好朋友吧!”书包的后面有两个宽宽的、厚厚的背带,背在身上既舒服又能减轻一些份量。

我的书包有三层。第一层是装我平时吃饭的调羹、纸巾;第二层装铅笔盒、剪刀和蜡笔;第三层装的东西可多了,每天上的课本和作业本。书包的两侧还有两个小网袋,我喜欢在那里放水杯和手帕。每当放学回家,它就担任着重大责任,载着一天老师传授的知识陪我回家。

这只书包已经陪伴我三年了,虽然它的颜色没有往日的风采,没有刚买来时的那样崭新、漂亮,但它仍旧是我最心爱的学习用品。

[我喜爱的学习用品小学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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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爱的小花园作文350字

全文共 3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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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学校有一个最美丽、最迷人的花园——那就是腾飞园!

腾飞园是我第一喜欢的地方,它位于操场的左侧,是一个充满生机的小花园。里面以小池塘为中心,四周有着各种各样的植物,如:蔷薇、小叶女贞、大叶女贞……各式各样、绚丽无比。我喜欢腾飞园,喜爱那里的新鲜空气,喜爱那里动植物的气息。

四周的冬青怀抱着整个花园,在冬青的中间建起四条路,直通中心。

小池塘上的假山是园中最引人入胜的,假山呈一个“山”字形,是灰色的,如果你细心观察,还会发现在小小的夹缝里长着植物呢!水面上还飘着朵朵莲花呢!

如果你觉得这里只是植物的世界,那就错了,他也是动物的世界。清澈的湖水中,红色的鲤鱼浮出水面出来透气,形成一个个水泡。光有红鲤鱼那就太孤单了,不仅这些还有:黄金鱼……各式各样的鱼类快乐的生活在安逸的世界里。

这就是我喜爱的小花园,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也想去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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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爱的动物350字

全文共 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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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很多动物,有可爱的考拉,笨重傻傻的熊猫。而我最喜欢的动物还是一只小狗。他可以帮我们做事情。例如,警犬可以帮助警察捉坏人、还能嗅出藏在货物中的xx和xx。还有搜救犬……

我家的狗狗名叫money,他是一只串串狗,他长得一身黄色和白色相间的毛,非常的可爱。他住在我们家的三楼。他很聪明,每天我去看他时,当我上到一半的楼梯上时,他已经探出了可爱的头。我上到楼顶(三楼),把食物在他看不见的时候扔出去,他会靠着嗅觉找到了狗粮。狗也很通人性。它们可以感受到人的感情。如果我高兴的上去,他就会跟我玩。如果我不高兴时,他就会舔舔我的腿,让我瞬间觉得高兴。

每只狗都有自己的特点。这只狗拿东西上来给他吃时,他就会不停的拜我。好像在说:“快点给我吃呀!”他的嗅觉也非常的灵敏。他曾经给我们抓了一只老鼠。在夏天的晚上,他在天台了走来走去,好像在侦查什么。有陌生的人上来,他便会“旺旺!”直叫。我便会过来瞧瞧,是谁来了。

这就是我的狗。一只串串狗,一只可爱的小狗。它就是我最忠实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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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爱的小动物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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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一只小狗,它浑身乌黑,所以我给他取名叫小黑。小黑的眼睛也是黑黑的,从远处看小狗时,就仿佛一个小黑点。小黑的耳朵是耷拉垂下的,服服帖帖的挂在两边。小黑的腿非常短,所以每次我带他出来溜达时他都是一路小跑。

小黑特别贪吃,每次吃饭时我都会给他一块又香又甜的骨头一碗汤和饭。吃饭的时候谁也不能靠近它,生怕谁抢了它的宝贝似的。若是谁走它旁边走一下,它会发出不高兴的“呜呜”声。没过一会儿就狼吞虎咽地吃完了。

只要我放假,它都跟着我,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我看书,它就安静的陪在旁边;我要出门,它跑得比我还快;我若是不高兴,它就特别听话的坐在我身边,不时地看看我。有一次我和小黑玩扔飞盘的游戏。看它头仰得高高的,一副信心满满的样子。我决心想逗逗它,所以我装出扔飞盘的样子:猛地朝天空一扔。其实那飞盘还在我手里呢。只见那小傻瓜飞快地向远处跑去。见没有飞盘,又跑到我面前疑惑地盯着我仿佛在说:“小主人我们的飞盘呢?”这时,我又突然甩开手飞盘也跟着飞出去了。小黑便穷追不舍,当将要拿到的时候小黑后腿一蹬前爪腾空,纵身一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稳稳地咬住了飞盘。接住飞盘的他跑到我面前,摇摇尾巴又好像在对我说:“小主人我厉害吧!”

我喜欢小黑这个朋友,谢谢它陪着我快乐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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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喜爱阅读

全文共 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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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读书,目前为止在这个家中我排第二还是有人会排第一的,呵呵,开个玩笑。虽然老爸让了我让我当上了家中读书第一的称号,但我心中总是有些不快,因为毕竟我在读书上我还是没有超过老爸唉为什麽呢?所以我发誓要赶超老爸。

从小学的时候说起吧,一二年级的时候那是啥也不懂斗大字不识两个,但是偶特别喜欢看图书,一看就看到天昏地暗,而且有时为了显示自己的“学识渊博”还会去找几本父母的书装装样子,但其实啥也看不懂!每次父母回来说,呦,我们家出了个小博士了,我特别高兴,书一丢便又跑去玩了。这应该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读书。

到了三四年级,认识的字多了,读得书也多了起来,但是后来我渐渐的发现读书真是太没有趣味了,每次写完作业后我还是像小时候一样把书一丢就又跑出去玩了.(可能是小孩子爱玩的天性)每每老师让多多读课外读物的时候,我也就是随手翻翻应付一下,读书真是太无聊了.

但是过渡到五六年级的时候,说也奇怪,刚进入五年级我便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了看书,总是一放学便抱着个书看,弄的父母都惊讶的说,这孩子变了,因为读书实在是太有趣了,真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还好,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我从书中懂得了许多知识,还交到了很多的朋友,在五年级下学期的时候,放暑假后我在天中晚报上发表了第一篇作文《书的魔力》本文便是书的魔力一文的后感。

进入初中后,我才发现这跟小学的读书实在不是一个档次上的书也更多了,在无论是语文,数学,历史,生物。。。。。。都离不开语文知识。我才发现书我真是读的太少了、太少了!于是我发疯似的读书,一有空闲时间就读,那可当真是如饥似渴啊!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时刻谨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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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喜爱的小动物

全文共 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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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小动物是一只小狗,它全身长满白色的毛,像一团棉花糖;眼睛是圆溜溜的,像两颗大宝石镶嵌在一对弯弯的眉毛下;耳朵是半圆形,鼻子是黑色,尾巴短短的,很可爱。

我给它爱吃的骨头,它会一块一块,一小段一小段地啃。它啃完骨头后,就会汪汪地叫几声,好像在说:“小主人,谢谢你。”每当我去上学,她总是会送我一段路程,直到我假装生气打它两三下,它才乖乖地跑回家去。它不但会送我去上学,还喜欢和我一起赛跑,跑得十分快,有时,把我落了一段路程。平时,它看起来很胆小,但看见陌生人时,却又不失威猛地睁着双眼紧盯着陌生人的一举一动,关键时还会大声叫。

它真是一只机灵又尽忠职守的小狗啊!

我放学回家时,可算是小狗最开心的时候。只要小狗在家,我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离家门口还有一段路总可看见小狗在门前等着我。它看见了我,就会摇着尾巴往我这里飞奔而来,然后在我人前人后蹦来蹦去。这么机灵的小狗能不讨人喜欢吗?

我很希望把这只小狗养得白白胖胖,因为它实在太可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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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爱的书作文300字

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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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是《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主要讲的是:鲁滨逊当了一名水手,到了西班牙买了一块田,返回时遭遇风暴,被吹到了荒岛上,从此开始了求生之路。这本书的内容惊心动魄、险象环生。

读了这本书,我学习到鲁滨逊那坚强不屈的意志,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放弃,勇于克服困难,最终一定会取得成功。通过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求生技巧,知道在如何在险境下求生存。我还明白了一个道理:人不能没有朋友。多亏他发现了星期五,才让他枯燥的生活变得有趣,才让他看到了生的希望,最终在星期五的帮助下,他才成功获救。

这本书是我读的第一本外国名著,是妈妈带我到图书馆经过精挑细选后才选出来的,我非常喜欢它。

难怪妈妈常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可真是件趣事啊!以后我一定会跟书交上朋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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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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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阅读历程中,有一本,我印象深刻并感慨万千——《不老泉》。

《不老泉》讲述的是一个叫珍妮的小女孩在静谧的树林中与塔克一家相遇,得知了他们一家不老的秘密——喝下了不老泉,并为他们保守了这个秘密,把它带进了坟墓里。

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有两个人物。其中一个人是珍妮。她守信,她虽然知道不老泉能使人长生不老,如果她把这个秘密告诉别人,她不仅可以从售卖不老水中获得巨大的利益,而且可以喝下不老泉里的水,长生不老并保持年轻貌美。但她非常守信。当塔克把不老水给她,让她喝下时,她微笑着把那杯珍贵的水倒在一只蟾蜍的身上。与珍妮性格完全相反的人物是黄衣人。他邪恶,当塔克一家不同意把不老泉当作赚钱工具时,他挟持了梅,胁迫他们交出不老泉里的水。他贪婪,为了获得数不清的财富和永生,命令无数的黑衣人闯入森林,像强盗一样得抢夺不老泉水。

故事中的黄衣人,不就像是生活中的那些贪得无厌、为了利益不顾一切的人吗?有些无良商家制造商品,表面上是合法安全的产品,实则偷工减料,加入某些添加剂损害食用者的身体。我在新闻上看到一则报道,一位老人买保健品,卖家给他试吃时感觉很好,而买回去尝时却身体不适,爬楼梯时头昏眼花,还摔了一跤。唉!真是“利”字头上一把刀啊!

《不老泉》这本书,让我最明白贪得无厌的人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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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爱的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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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喜欢小巧玲珑的麻雀,有人喜欢搏击风雨的苍鹰,而我也不例外,我喜欢纪律森严的大雁。

大雁又称野鹅,天鹅类的大型候,是我们国家的二级保护动物。不过在我眼里它更像一级的保护动物,为什么呢?因为,如果我们把野鹅的鹅字分成“我”和“鸟”,再把它的“我”和“鸟”造句成我们要保护的鸟儿,那么现在,我们是不是感觉大雁更像一级保护动物了。

成雁的体重约五到六千克,大的可以达到十二千克重,纯种的大雁额的部位没有肉质的突起,而人工驯养与是和家鹅养在一起的大雁,都不知什么原因它们的额部都有肉质突起,恰恰和纯种大雁相反。每到冬季,大雁都会进行一次集体大搬家,成群结队的往南迁徙到我们南方来过冬,到了每年的春季,大雁又会飞回遥远的北方去。大雁在飞行的时候会布“一”和“人”的形状。为什么呢?最初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于是,我便去问聪明的爸爸,结果,我得到的答案是:当飞在前面的“头雁”的翅膀在空中划过时,翼尖上就会产生一股微弱的上升气流,排在它后面的大雁就可以依次利用这股气流,从而节省了许多的体力。但是“头雁”因为没有这股微弱的上升气流的补助,所以很容易疲劳,在长途迁徙的过程中,雁群需要经常地变换队形,更换领头的大雁。

怎么样,大雁还是不错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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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喜爱的月季花作文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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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喜爱月季花

月季花的茎只有小拇指那么大,而且越往上长越细。茎上还有许多深黄色的尖刺,如果一不留意就会被它划伤的。刚长出来的茎是嫩黄色的,慢慢变成浅绿色,最后变成墨绿色。

月季花的叶子呈椭圆形,叶子周围还带有锯齿状的刺,摸起来非常扎手。叶子周围还带有深红色和暗红色。

月季花最美的部分当然是花了。花瓣的颜色是红色的,而且还是一层层的挨挤在一起,花蕊的颜色是淡黄色的。它的姿态也非常多,有的像含羞带笑的小姑娘,有的像亭亭玉立的少女,有的像咧开嘴笑的小朋友……月季花的香味是淡淡的,一阵微风吹过,那香味迎面而来,沁人心脾。月季花的颜色也非常多,有红的、白的、紫的、黄的……美丽极了!

月季花的花瓣可以美容,还可以用来泡澡呢!月季花给我的生活带来了快乐,我爱月季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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