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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的刊物(最新20篇)

中国有许多传统节日,最令你印象深刻的节日是哪个呢?不如来写作文,介绍一下你喜欢的传统节日吧!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我喜爱的刊物,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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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班主任梁静老师作文

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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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静老师是我们望京实验学校二(6)班的语文老师,也是我们班的班主任,是我最喜欢的老师。她很年轻、很喜欢粉色,是一个博学、风趣的老师。

她讲课非常生动有趣,总是能把一些汉字或问题编成故事或引用一些历史典故讲给我们听。比如讲到商字的撇点和口,梁老师说是商人卖出东西了,张着长了小胡子的嘴在笑;在讲后羿射日的时候,梁老师又引用了尧舜禹时期的历史故事;再比如我经常把天鹅和飞蛾混为一谈,梁老师就告诉我:飞蛾能飞,很轻巧,是小的;天鹅有天那么大,是大的。梁老师这样的讲课方式让我们印象非常深刻,大大提高了我们的学习兴趣,我们都特别喜欢上梁老师的课,课上也经常积极发言,与梁老师互动。

以前我们班多数同学写作业写得快,但是字写得不漂亮,梁老师就说:字写得好我看了才舒服,写得不好看着难受,我都没心情讲课了。听了她的话我们都努力的想把字写好,我只要比上一次写得好一点,梁老师就会多给我一个+,还跟同学们说写字累计得三个+就可以换一张阳光卡,我们会经常组织阳光卡节。同学们为了争得这个荣誉,大家写字都越来越好,我现在每次写字梁老师都给我六个+了,让我对自己越来越有信心。

梁老师非常关心我们,每当有同学生病,她一到下课就会来关心生病的同学,嘘寒问暖,让他多喝水,注意健康。她还经常强调纪律,不是为别的,而是为了我们的安全,也是为了让我们养成良好的习惯。她时刻都在担心我们的安全,担心我们有没有追跑打闹,会不会出危险。

这次期中测验,我们班语文是全年级最好的,我也得了满分。能取得这样的好成绩是梁老师的功劳,是梁老师的谆谆教诲和激励的作用。

我爱梁老师,我爱二(6)班。

[我最喜爱的班主任梁静老师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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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喜爱的校园的一角作文

全文共 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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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校园不光是一个大家庭,到处充满欢声笑语,也是一个美丽又快乐的公园,处处都是美丽的景色。

校园最美丽的一角当然是那面挂满红灯笼的墙了,这些红灯笼都是我们学生的手工作品。

那面挂满红灯笼的墙位于学校操场的东边。墙上的红灯笼,没有一个形状是相同的。你看,这些灯笼是圆形的,那些灯笼是正方形的,还有一些是长方形的,每一个都十分精致。有的灯笼上贴着剪纸,有的灯笼上写着一些有趣的话,还有的灯笼上画着同学们喜欢的动漫,每一个动漫人物都十分生动活泼。

一阵微风吹来,红灯笼你碰我,我碰你,发出细细的声音,像是在说悄悄话。

太阳出来了,红灯笼的影子在那面墙上摇晃……

红灯笼墙为新年增添了浓浓的节日气氛。晚上,红灯笼全亮了起来,给夜晚带来了一片光明,给冬天带来了一片温暖。

红灯笼墙是我们校园一道靓丽的景色,那些红灯笼也就是我们的好朋友。每天,它看我们做游戏、踢球;每天,它听我们读课文、唱歌。就这样,红灯笼墙陪伴着我们一起成长。

这就是我们校园的一角,我爱红灯笼墙,更爱我们的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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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我喜爱的老师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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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老师是一位文质彬彬的、才华横溢的老师,他的名字叫李政传老师。

李老师的身材高高瘦瘦的,喜欢穿白色的衣服,因为穿白色的衣服比较高雅,体现出老师比较喜欢整洁。老师有一股温和的性格,每次有同学犯错的时候,老师从来不对学生大喊大叫、乱骂一通,而是心平气和的和学生讲道理,直到他们理解为止,老师就是这样的平易近人、善解人意。

有一次,我在公园碰见老师,他在那里坐着,好像挺悠闲的样子,正好我带来了羽毛球拍,我邀请老师和我一块打羽毛球,老师高兴的接受了我的邀请。首先,是我发球,发了一个“倒挂金钩”球,很快被老师挡了回来,我又发了一个“狮子摇头”,可惜还是被老师给挡了回来。接下来,轮到老师发球了,老师发了一个飞球,我一时疏忽没留神,被老师打来的飞球打个正着。接下来不论我从那个方向进攻,都被老师轻易的挡了回来,累的我气喘如牛。老师见我累的样子,对我说:“王曦,我们休息一会吧,太累了。”我巴不得赶快休息,我都累坏了,急忙答应了老师。在休息期间,老师和我开始聊天,不久天色慢慢的暗了下来,我和老师道别各自回家了。

这就是教育我的李政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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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喜爱的一个戏剧人物

全文共 9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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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众多的戏剧人物中,形形色色,而我最喜欢的则是《三国演义》这部电视剧中的诸葛亮了.

诸葛亮是小说中的主人公,他在第三十七回中一上台,就表现出不同寻常的气质:“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飘飘然,有神仙之概.”他智谋超群,才能过人,三顾茅庐中为刘备讲述了当前形势,分析应占荆州,取益州,东合孙权,北拒曹操,一统天下,使刘备大为震服.而且从诸葛亮的分析来看,有“当做”与“不当做”之分,充分体现了老子的辨证哲学学说,由强变弱,像袁绍;也可以由弱变强,曹操不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吗?之后,诸葛亮出山辅佐刘备、刘禅打天下,为蜀国做出了无比伟大的贡献.在当时,无论军事、政治、外交,他都有很大的建树,可以说是杰出的封建社会的政治家、军事家.

作者罗贯中在刻画这一人物形象时也运用了许多精细、巧妙而又大胆的艺术加工,成功地塑造了这一被美化了的艺术形象.

诸葛亮他能正确地估计政治形势,具有十分周密审慎的分析力与判断力.火烧赤壁中,他联合东吴布下天罗地网,只等曹操中计.三气周瑜时,只派赵云随刘备过江东,另附三个锦囊妙计,不费吹灰之力便识破了周瑜的阴谋,使东吴赔了夫人又折兵.还有七星坛孔明借东风,他凭借丰富的天文知识赢得胜利.

其次,诸葛亮还有超强的辩论才能.最典型的就是舌战群儒,他与十几个东吴将才为是战是降而辩论,不但没有被对方说倒,而且洞察秋毫,抓住对方的破绽和漏洞,加以针锋相对的反击,致使东吴众臣望而生畏.

另外,诸葛亮临危不惧、遇事不慌是他成功的秘诀.《空城计》选段充分表现了他这一特点,再利用司马懿多疑的心理,假装城中有埋伏,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从而导演了一场“空城计”.

而诸葛亮令我印象最深的一点就是那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的忘我精神,时刻为蜀国的社稷着想,从大局出发,不计小功小利,尽心尽力辅佐刘备,为他构造出了一幅平定中原的宏伟蓝图.《出师表》中表明了他立志至死也要恢复汉室的决心.这是何等的决心啊!杜甫有诗云:“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剧中着力表现诸葛亮的完美与优秀,赋予他以封建社会这一类人物所具有的思想性格上的美德,作者也高度赞赏诸葛亮.故而,他才成为整个剧的核心人物,流芳百世.理所当然,我也十分喜欢这个里程碑式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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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爱的小动物

全文共 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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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里养了三只小鲤鱼,一只是红色的,还有两只是橘色的。

每天它们都在我家阳台上一个白色的桶里游来游去,有时候还在桶里吐泡泡。我放一些铜钱草的圆叶子在水里,它们就可以在叶子下面玩捉迷藏了。

它们最爱吃鱼粮,它们没有牙齿,直接张着嘴把鱼粮吞下去,好像直接吞水一样。我想不明白为什么它们没有牙齿也可以吃东西,我问了妈妈,和妈妈一起在网上查了鱼的知识,知道了鲤鱼是杂食的鱼,没有牙齿,却有发达的咽喉齿,也可以把食物弄碎,世界上也有很多有牙齿的鱼,像大白鲨、食人鱼、狗鱼等。

小鲤鱼给我带来很多乐趣,我很喜欢它们!

——邵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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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爱的玩具

全文共 3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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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玩具柜里,放着一个海绵宝宝,它是我过生日时小姨送我的礼物,在所有的玩具中,我最喜欢它。

海绵宝宝的身体是长方形的,它睁着一双又圆又大的眼睛,嘴巴总是咧得很大,露出两排洁白的大门牙。它穿着一身棕色的衣服,系着一条红色的领带,脚穿一双黑色的皮鞋。

每当我不开心的时候,一看到咧着嘴哈哈大笑的海绵宝宝,心情就好起来了。

一天,我和妈妈又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争执起来,忽然,妈妈灵机一动,指着海绵宝宝说:“你看,海绵宝宝都在笑你呢,谁叫你发那么大的脾气?”我抓起海绵宝宝向墙角使劲的扔去,但妈妈又指着它说:“你看 ,你把它摔倒地上了,它都不哭,多乐观啊!”我看,海绵宝宝好像在对我说:“小主人,你不要生气嘛!笑一笑吧,像我一样!”于是,我捡起一旁的海绵宝宝,亲了一下它的笑脸,有开心的玩去了。

我喜欢海绵宝宝,它是我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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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逗人喜爱的弟弟小学作文

全文共 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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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男孩,名叫陈凯昱,今年3岁半,长着圆圆的脑袋;一张小脸就像红通通的苹果;浓浓的眉毛下长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这双明亮的大眼睛总是东张西望,非常好奇。

弟弟很调皮。有一次,不知为了什么事他故意使劲打了我一下,我就哇哇大哭起来。其实,不是我打不赢他,是他比我小,我一直让着他。他有时还和我争东西。为此我给他题了一首诗:太阳下山红艳艳,凯昱吃饱就滚蛋,别在家里乱捣蛋,知书明理又一年。

他也很懂事。每天放学回家,他就想和我玩。我在屋里学习时,他轻轻把门推开一个缝,眯起眼睛看见我在学习就一声不响把门关上,一溜烟跑到外婆家看电视去了。他妈妈去世了,爸爸给他找了个新妈妈。听说他们要把他带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弟弟听到了就跑到外婆那里大哭起来。外婆也被感动了,悄悄哭了,我也止不住流了泪。我只要听到《世上只要妈妈好》这首歌,就会想起我那可怜的弟弟。

弟弟有个爱好是看动画片,特别是奥特曼,有时还模仿奥特曼哩!模仿得还有些像,总把我们逗得哈哈大笑。

弟弟真是一个逗人喜爱的孩子。

[逗人喜爱的弟弟小学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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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9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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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母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龙应台《目送》

“目送”,简简单单的一个词,却包含了龙应台的落寞和不舍。一支笔写尽了忧愁,诉尽了衷肠,多么温润又悲凉。

我还深深地记得她笔下的那场离别:她的眼睛紧紧地跟着儿子的背影一寸一寸地往前挪,却没有等到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看着儿子的背影被人潮淹没,被一扇门遮掩,倏忽不见,除了远远地凝望离去的背影,除了目送,她什么都做不了。龙应台心中滑过的只是浅浅低吟的落寞、难过。就像她看见父亲冰冷的身体被棺木包裹着,被推进火葬场,本触手可及的,却只留下目送。那些心底话,就随着目送着离去的人沉淀在时光里了。

“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读到这里,我的心好像忽然被压上了一块巨石。“不必追”,看似云淡风轻的三个字,读起来却令人感觉那么沉重,一个母亲的无奈、无措都定格在这“不必追”中了。仿佛世间的一切,不论欣喜,不论悲伤,不论忧愁,都不必追。仿佛随着背影的离去,只剩下“小路这一端”那形单影只的人独自成愁,夹杂着化不开的情意,正在努力说服自己不去追。

时光不留痕迹,青丝成为了白发。那位孤独的老人,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患了老年痴呆症的母亲在大街上徘徊,抽泣,反复地碎碎念着:“我要回家,我要回家。”然后独自走在寻找家的路上。我想,她所说的那个家,不是任何一个能找得到的家,而是被时间带走的再也回不去的家吧。那个家,承载了一段时光,一段回忆,但是住在家里的人再也找不到了。人生有时只能是一场独角戏,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一个人慢慢地走。

《目送》带给我的,不仅仅是对亲情的思考,更是对人生的思考。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会否随着时间而慢慢变淡,到最后随着时光消散?只剩下那颗心在风雨中飘荡,经过洗礼,更加纯净,晶莹,美丽。而亘古不变的,是心中的信仰。

多回头看看那个站在你身后的人,多回头看看那个目送你离开的人,你会发现,那个人才是你一生的信仰。

《目送》的香撩拨于心间,薄薄的纸页浸透着落寞,字里行间缠绵着不舍,字字碾碎情思,句句揉碎心肠。

目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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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爱的老师

全文共 9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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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21)班白思绮

有一种职业最美丽,那就是教师,有一道风景最隽永,那就是师魂,有一种情感,最动人,那就是师生情。我们拥有同一颗炽热的太阳,我们拥有同一片广阔的天空,在同一片天空下,我们用爱播撒着希望……

您如同一抹淡淡的斜阳,用余晖照亮了我小小的一方天地;如同一剂甜涩的良药,淡淡的微笑温暖了我小小的一颗心灵,如同一眼甘甜的清泉,激起我初中生活的希望。您从那英语的海洋里走来……

Translator

第一堂英语课,您踏进教室,走上讲台,推了推眼镜,环视了一下同学们,这气氛是严肃的,这气场是令人畏惧的,我顿时就冷飕飕的,我们拘谨的坐的端端正正,我和您眼神的交汇,更让我感觉不妙,我正想着,下一秒我就彻底后悔了。你笑容可掬,温柔的噪音,流利且抑扬顿挫的英语,有趣的自我介绍,使我深深被吸引。更令我感兴趣的是,您对我们的要求,成为最棒“translator”,我顿时对初中英语充满了兴趣。

Inclass

课堂上我们会以小组为单位进行PK,使学习变得积极向上,更有激情,按座位轮流回答问题,让同学们集中注意力,让每位同学都参与其中,这也使我爱上了英语课,这一切都源于您独特的教育方法,高超的教育艺术。

当我们回答对问题的时候,您总会付之-笑,当我们抛出一个模棱两可的问题时,您的神情总是逐渐变得严肃,随后细心耐心的为我们讲解其中的要点。课堂上,您不像是老师,好像是我们的朋友,更像是一位英语痴迷者。

Underclass

在课下,您对我的关心也是无微不至的。一次我正在订正英语错题,您看到后走过来,询问我试卷的失分情况,然后耐心的告诉我该如何去订正错题,在老师的开导下,我豁然开朗,您莞尔一笑:“思绮,老师相信你能有满分实力”那亲切的话语,和蔼的神情,肯定的眼神,使我信心大增,心灵像是被浇灌,感觉如沐春风,信心使我迸发,更加努力的去学习。每当我做题时,脑海中总是浮现出你的微笑,下定决心做到最好。

我忘不了你的谆谆教诲,忘不了你的善意责备,忘不了你的辛苦劳累,忘不了你的热血腾沸。音符一二三四五六七,您给了我最美的乐章。颜色赤橙黄绿青蓝紫,您给了我七彩的阳光。在人生旅途上,您为我指明前进的方向。“摇落深知宋玉悲,风流儒雅亦吾师”感谢您,李老师,感谢您,在我最美好的年华里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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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爱的小狗作文500字

全文共 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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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黄色的绒毛,黑宝石似的大眼睛,毛茸茸的长尾巴,真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它,就是我家的爱犬————-阿毛。

阿毛非常喜欢睡觉。一整天下来,它几乎一半的时间都在睡觉。阿毛不像其它一样,整天蹦蹦跳跳的。椅子上、地上、桌子底下……哪儿都可以成为它歇脚的地方。所以,当你来我家时,常常会看到有一只狗在呼呼大睡。

阿毛它除了贪睡就是贪吃,一大碗饭,可以一口气吃个精光。这还不够,每次我吃东西时,它都用它那一眨一眨的大眼睛望着我,那样子真可怜。同时,它还温柔地叫唤一声,让人不得不心生怜爱。我分给它一些吃的,阿毛吃东西的速度像闪电一样快,一眨眼,它就已经吃完了。就这样,阿毛在美好的发育期越长越胖,变成了一个圆溜溜的皮球,滚来滚去。

其实,阿毛还有很多本领:站着走路,叼回棒子……样样都行,要数最拿手的,当然是看家了。有一次,家里来了几位客人,正当客人要进门时,一只狗汪汪地叫着一边跑了出来。原来是阿毛。“呜呜呜……”一个小弟弟受了惊吓,开始哇哇大哭起来,就连我也吓了一跳。不过当我批评它之后,它就乖乖待在窝里,不再乱叫了。

阿毛,每天见到你,和你玩一会儿,是我最幸福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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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爱的绘本书

全文共 9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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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是比鸟飞的还的梦想,比花开的还美的情感,比星星闪的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就算到了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这是我最珍贵的感慨,是在读了这样一本后才彻彻底底领悟到的。

最初看到这本书时,并不精美的封面,一翻开映入眼帘的就是那密密麻麻的文字。让我对它毫无感觉,甚至不屑去看它。要不是要买一套书的话,我可能甚至一辈子也不会去翻开它,去细细品味。看到有无数人对它的好评,我百思不得其解,"也许这才叫文学吧"我心里暗暗想着。然而因无聊而第一次翻开它时,我才改变了想法。这本书就是罗曼●罗兰的《名人传》。

这本书包括了《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三篇传记,分别描写了一个音乐家,一个雕塑家和一个文学家。他们三个人虽所处的领域不同,但是,在人生忧虑困苦的征途上,他们为寻求真理和正义,为创造表现真善美的不朽杰作,而献出了毕生精力。

我虽然还没读完这本书,感受却已经很深了。贝多芬用痛苦和忧虑谱写的与命运抗争的音乐,是音乐界不朽的杰作;托尔斯泰则用他的小说向世界传播爱的种子。让我感受最深的莫过于是米开朗罗这位天才艺术家。书中他是一个极其矛盾的悲剧人物,他有英雄化了的天才,在艺术上无语伦比,他以无穷的经历永远追求艺术尽善尽美;但是他的意志却不是英雄式的,他的精神软弱无力,只能挣扎而没有力量奋斗。他是天才的工具和牺牲品。他的一生没有一天快乐,几十年的辛勤劳动并不能实现他计划的万分之一。这位天才的艺术家88岁死于贫病和孤独之中,死前一周他还整天站着工作。米开朗琪罗是用血泪流下了给后人享用不尽的精神食粮的啊!这三位名人在面对苦难是所表现出的坚强和勇敢都是永远值得我们学习的。一定是永远!

这本书的作者――罗曼●罗兰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法国著名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音乐史学家和社会活动家。他从小热爱音乐,醉心于托尔斯泰和雨果的作品,形成了非暴力主义的人道主义思想。他还在大学时期与托尔斯泰有书信来往,托尔斯泰的思想对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你只要打开罗曼●罗兰的《名人传》,生命的烈火就会扑面而来。"我国著名的翻译家傅雷对《名人传》这样概述。优秀的传记不仅能鼓舞人,还能使人更深刻的认识世界,了解人生,或是像我一样能得出珍贵的感慨。

名人传就是这样一本好书。同学们,你也愿意接受贝多芬,米开朗琪罗和托尔斯泰的熏陶吗?如果你的答案是“是”的话,那你一定会得到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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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爱的植物作文350字

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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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一盆仙人球,是爷爷从花卉市场里买来的。

仙人球的盆是蘑菇形的,上面有许多紫色的点点,里面站着三根仙人棍,仙人棍上分别有着三个形态各异的仙人球,一个是红的像红色的小花,一个是绿的像一个绿色的地球,还有一个是黄色的像一个小杨桃一样,美丽极了!

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那“小杨桃”了,它身上布满了高矮不同、参差不齐的小黄刺,下面还有一些大大小小的仙人球,有黄的有绿的,十分可爱!

仙人球不光可爱,它还有许多用途:治胃病、治腮腺炎、防辐射、做菜,还有制造氧气的作用。有一次,我得了腮腺炎,爸爸就把仙人球的刺拔掉捣碎敷在我的腮上凉凉的。

仙人球的生命力十分顽强,它为了能在沙漠里生存,叶子成了刺,减少水分的蒸发。夏天,烈日当空,所有的花花草草全蔫了,可是仙人球像士兵一样一动不动。

仙人球不仅可爱,而且作用广泛,生命力顽强。我怎么能不喜欢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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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爱的一张照片作文450字

全文共 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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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一张照片是去年夏天我在崂山上拍的一张照片。

看,照片上我坐在山顶的一块大石头上,骄阳似火,我满头大汗,头发都湿了,一绺一绺的。我的身后是葱茏的树木和一座小山峰。远处,天连着水,水连着天,水天一色,一片蔚蓝。海边白墙红顶的房屋如同积木搭成的那样小,景色真是美极了!

记得那是暑假里的一天,我和爸爸妈妈去爬崂山,天气很热,没走几步我就累得不行了,坐在旁边的石头上不想动,我说:“别爬了,回去吧!”妈妈笑着说:“这还没开始呢,你就累了?加油!我相信你能坚持!”我打起精神继续前行。途中,我还是歇了好几次,爸爸妈妈也在不停地鼓励我,给我鼓劲。最后我们终于到达了山顶,我累得气喘吁吁,兴奋地喊道:“我成功了!”

我站在山顶眺望风景,远处青山环抱,树木葱茏,山下的大海一碧万顷,真是蔚为壮观!我想:怪不得人们常说“无限风光在险峰”呢,只有站得高才能看得远啊!如果我半途而废,爬不到山顶,又怎么能欣赏到这壮观的景色呢?我坐在大石头上,让妈妈拍下这里的美景作为纪念。

每当我看到这张照片,爬山时的情景就历历在目,它使我懂得:做任何事情都不能半途而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到达胜利的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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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学作文:我喜爱阅读

全文共 1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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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书买书,流连大书店不如进小书店,进新书店不如进旧书店,旧书店不如旧书摊,寻觅不如巧遇,这是大作家孙犁的话,我深以为许。正如昨天周日,我在街上一处旧书的地摊前一块钱一本,花24块钱买到了全年的《读者》;又花五块钱买到了一本半旧发黄的,1980年出版的《师陀文集》。

我从小爱阅读,也没有什么章法,非得什么作品不读,而是不管是阳春白雪还是下里巴人,逮到什么看什么。很小的时候,街边的小人书摊成了我最喜欢的去处,五分钱租一本小人书坐在小板凳上细细翻阅,一坐就是一个下午。学生时代,家长、老师推荐的中外名着经典当然看了不少,同学之间传阅的琼瑶的、岑凯伦的爱情小说、金庸、古龙的武侠小说也一本接一本几乎看了个遍。套着课本的封皮,用上历史课、政治课等副科的时间看完了梁羽生的《云海玉弓缘》、萧逸的《马鸣风啸啸》等大堆武侠小说而从未被老师查觉,现在想起来还觉得很得意。

看过电影《东方快车谋杀案》后的一段时间,我疯狂地迷上了侦探系列,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阿加莎克里斯蒂笔下的波洛成了我的偶像,连带那些古代的《狄公案》《包公案》,民国时代的《霍桑探案》我也喜欢上了,到处搜集这类作品来看,强忍住不看最终结局,先仿佛自己就是大侦探,试着去分析和推理,刚开始十次只有一二次猜中答案,到后来几乎十有八九能猜中,真是大有成就感!飘飘然觉得自己这么有水平,要是能进公安局,肯定就是当代的大神探!

再大一点,我又爱上了张爱玲和三毛,尤其是三毛的《倾城》、《撒哈拉的故事》把我迷得茶饭不思,痴痴地幻想着也要和她一样背着旧书包,穿着旧牛仔,潇潇洒洒,一路风尘一路歌,万水千山皆走遍。

长大了,参加工作了,喜欢阅读的习惯持续下来。周末我经常光顾书店,倚着书架阅读,一泡就是一个下午,离开时不买几本回去怎么好意思呢?渐渐地家里的书越来越多,中国的外国的,高雅的通俗的,工具书、专业书,也有大量的文艺杂谈,诗歌小说等等,五花八门,书架早就不够用了,茶几上,床头边,后来干脆买了好些箱子来装我的书。

收入有限,吃可以随意,穿可以节俭,看到心仪的书却一定要拥有它。可是物价在涨,书价也涨得厉害,随便一本就是几十块钱,我也吃不消了,也开始精打细算。以前常年订阅的《读者》《国家地理》杂志也不再订了,无需时效性,到旧书市上买过期的旧的合算得多;书店仍然爱逛,却是看多买少,实在喜欢的就上网搜索,在当当网上订购,也会便宜很多。现在随着网络的普及,网上有很多畅销的电子书可以看,我也跟风在《榕树下》《红袖添香》等网站上阅读了当前人气很旺的一些盗墓、穿越之类的通俗小说,代价是眼睛成了熊猫眼,视力也下降了很多。

但我还是喜欢纸制书,那种纸张特有的油墨书香让我深深迷恋。先不说看电子书容易伤眼,而且对于爱好阅读的人来讲,真正艰深需要投入大量精力的书,难读的书,要回味要思索,都需要一册在手,一看三叹,而不是在冰冷屏幕上一下跳到另一个陌生的窗口。

阅读有什么好处让我这么投入和迷恋?我也回答不上。学生时代我的语文成绩一直很不错,作文也写得还可以,应该就是拜阅读所赐吧。通过看旧体的《宋词选》,《红楼梦》,我掌握了繁体字,出游在外可以没有困难地认读古迹碑文,看港澳和海外版的中文印刷物也没有问题,也算是阅读的一个收获吧。

今天,出版业空前繁荣,有太多的书,里面不乏也有许多的糟粕,这也是个烦恼。可是不去其糟粕,何来精华?读书的全部愉悦,就在这种抉择之中。好和坏,自己判断,糟粕和精华,自己说了算,予取予弃的生杀大权,自己把握。这种不受别人干涉,不看别人脸色,不以别人的意志为意志,不以别人的标准为标准,在阅读中所得到的自由,便是无与伦比的快乐了。

每天晚上临睡前,洗完澡坐在床头,在静谧的台灯下看书的时光是我内心最平静最充盈的时刻。拿一支笔,把喜欢的段落和句子划下来,甚至有感而发在旁边写点什么,或是折个角,合上书,默默回味刚才的文字,那份愉悦带来的身心充实,伴我度过一个个美好的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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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爱的动物高中作文

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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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一只狗,名叫“豆豆”,它是奶奶送给我的。我之所以叫它“豆豆”,是因为它很喜欢吃豆腐。

它美丽、可爱,全身长着黑色的毛,一张圆嘟嘟的小脸蛋上嵌着一双乌黑亮丽的、炯炯有神、水汪汪、调皮的大眼睛,不时东看看,西瞧瞧,仿佛在侦察四处的动静。头上立着一对三角形的耳朵,倾听着周围的声音,一个乌黑的鼻子,还有一张贪吃的嘴巴。“豆豆”的四肢非常有力,可以快速地在陆地上奔跑,一条又细又长的尾巴总是来回地摇摆着。

“豆豆”很贪吃。有一次,我的奶奶来了,家人们忙碌了起来,切菜、烧菜、做饭、泡茶,忙得不亦乐乎。不一会儿,我们大家都开饭了。大家围着桌子坐下来,吃着可口的午餐。而“豆豆”在桌子底下“巡逻”,等待着美味的食物从天而降。过了好长时间,它依然一无所获。“豆豆”开始有点不耐烦了,就来到我的身边,不停地用身子蹭我的腿,用温柔的眼神望着我,还发出轻轻的“哼哼”声,好像在可怜巴巴地对我说:“小主人,行行好,给我一点吃的吧!”我被“豆豆”的神情感动了,就拿了一块还有肉的骨头,放在它的头上方。“豆豆”见我舍不得给它吃,就开始抢了,只见它用爬上凳子,等嘴巴快要够到骨头的时候,用一只脚支撑身体,迅速地伸出另一只脚,凶猛地与我抢夺食物,几乎没让我看清楚就把食物夺下来了。我被“豆豆”的搞笑动作,逗得哈哈大笑,差一点就笑破肚皮。“豆豆”咬着美食,躲到角落里,独个儿、津津有味地享受着美餐。

它虽很贪吃,但也很忠守职责。有一次,我在楼上看电视,正看得入迷。突然,“豆豆”发现了陌生人,就汪汪地叫了起来。我跑下来一看,原来是一位送报纸的叔叔。我抚摸着它的头,说:“‘豆豆’,送报纸的叔叔来了,不要叫了。”它好像听懂了我的话,走到一边,不叫了。“豆豆“对主人也很忠诚。我每天放学回家,它总是第一个迎上来,冲我又蹦又跳,又摇尾巴,讨好我。

我喜欢豆豆,它是我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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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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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暑假中,我读了大量的,其中令我最有感触的是《福尔摩斯探案集》。福尔摩斯对我们来说是个即熟悉又陌生的人物。熟悉的是我们每个人多多少少都知道一些关于他的故事,陌生的是虽然大家都知道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却没有人真正地了解过他。区性

福尔摩斯是个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的私家侦探,一旦接到案子,他就会变成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锁定目标,侦查案情,将整个案子差个水落石出。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主要讲述了《红发会》、《身份案》、《五个橘核》、《最后一案》等一些刺激而又惊险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最后一案》这个故事。里面讲述了福尔摩斯与全欧洲最大的犯罪分子莫里亚蒂教授之间进行的生死决战。在莱辛巴赫瀑布时,福尔摩斯早就料到这是一个骗局,可他依然让自己的朋友走开,不想让他受到伤害。自己则与莫里亚蒂教授激烈地扭打着掉入悬崖,同归于尽。这则故事让我深刻感受到:福尔摩斯是个拥有大无畏精神、敢于牺牲,对朋友可以做到奋不顾身、舍生忘死。他的这种职业精神让我对他充满了敬佩。

此外,在看书的过程中,我也懂得了一些道理。福尔摩斯之所以做侦探,不仅仅因为他有超越常人的侦探能力,最重要的是,福尔摩斯因为痛恨坏人,痛恨那些破坏社会文明的家伙,所以他曾立志要捉住世界上所有的大坏蛋。还有,看了这本书能让我的思维活跃起来,让我明白了破案后成功的喜悦。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完这本书,福尔摩斯也成了我的偶像,我立志也要成为向他一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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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喜爱的动物小鱼作文

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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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动物有小鸟、仓鼠、蚕虫、蝈蝈,但是我还是喜欢我家里养的那条哈巴狗,它是我最好的朋友,我非常喜欢它,作文 我喜爱的动物。

小狗是爸爸的朋友送给我们的小宠物,它开始是爸爸的朋友用竹筐装着提过来的。小狗就睡在那个筐子里,还垫了一层红色的毯子。小狗睡在里面,非常可爱。小狗的外形很可爱,头是棕色的,头中间还有条白色的毛竖下来,身子洁白洁白的,还有几块大大的棕色斑点。小狗坐在地上的时候,胸前的一块骨并没有露出来,非常神气。小狗跟我妈妈玩时,可好笑了,小学五年级作文《作文 我喜爱的动物》。我妈妈吓一下它,狗狗就会绕着餐桌转一圈,好像被鬼追了似的,跑得飞快。有时拐弯时还来一个飘移,有时候还会摔一跤,弄得我哈哈大笑。我妈妈给狗狗缝了一块毯子,有时候狗狗把毯子咬到有阳光的地方,躺在毯子上,晒着阳光。有时非常舒服,还把自己身子缩成一圈,像个毛绒绒的小球,真是太可爱了。有时晚上我还跟着它一起睡到我的床上。

我非常喜欢我的小狗,它是我孤独时的朋友,是我悲伤时的解闷丸,它还可使我们快乐的人生活更加甜蜜。

[我喜爱的动物小鱼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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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一年级作文最喜爱的小动物

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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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蚕。它小时候是黑色的,然后就慢慢长,长成白色的,最后是淡白色的。蚕一生共褪四次皮,蚕宝宝真可爱。

小蚕吃的叶子有:桑叶、蒲公英。它吃叶子的样子很好玩,假如这是一片叶子,它嘴就对着叶子有棱的地方一直啃,好像很用力的样子。我听了听,嗞嗞、嗞嗞。有一天,我给蚕吃了一片榆叶,结果那只蚕被毒死了。从此我再也不敢给蚕吃榆叶了。

有时候,小蚕会不由自主地在大蚕身上玩,还有时候大蚕和小蚕会爬到叶子的根上,跳下去。每次它们会有好疼的感觉,这非常有趣。蚕吐丝的时候头上有一个三角形。有一些懒蚕不吐丝,直接生孩子,孩子就会不停地长成大蚕。蚕的一生很短,只有不到一年的生命。小蚕爱干净,如果你不洗手的话,蚕就不吃东西了,好像很生气的样子。蚕吃了睡,睡了吃,别看它很轻松,但它就怕鸟。

我从小就喜爱蚕,因为小蚕是那么的可爱。蚕的丝可以做衣服,小蚕的粪便可以做枕头,可真是个宝贝呀!看着小蚕一天一天的长大,我懂得了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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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爱春天作文600字

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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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里的春、夏、秋、冬这四个季节,我最爱的就是春天了,因为春天里的景象令我陶醉。

绵绵的细雨,是它把大地滋润了;是它把田里的小青蛙润醒了;是它把柳树浇绿了!绵绵的春雨常沙、沙、沙地落下来。雨后,周围湿润的空气,一阵阵清新的空气迎面扑来,使人心旷神怡。春雨给这个春天增添了不少色彩和生机春雨把打地变得色彩斑斓,春雨把整个春天变得是那么美丽。我喜爱春天下着绵绵细雨的景象。

有许多可爱的动物和小植物都从它们的洞穴里,泥土里面钻出来了。看!嫩绿的小草们,从泥土里探出个小脑袋,伸展了一下柔弱的身躯。瞧!在田野里的小青蛙们,它们正从睡了一冬暖和和的洞穴里伸出可爱的小脑袋,欣欣然地睁开惺松的眼睛,用小巧玲珑的眼睛新奇地张望那周围美丽的景色。扁扁的肚子,由此可见,小青蛙们是要到外面去寻找食物吃,好把肌饿的肚子填满。春天是生命着。我喜爱春天万物复苏的景象。

路边的那些灿烂的花,在阳光的照耀下尽情地蹦来跳去。一到微风吹来时,它那动人的舞态,是多么让人喜爱啊!它们谁也不让谁,争先恐后地开放。那些室内的花,好像不想像笼中的小鸟们一样,被人管着,就探头探脑的,种花的主人好像看出花儿们的心思,于是就移它们到外面,它们在阳光下受到问温暖后,就变得更加鲜艳,美丽了,还引来了不少密蜂来采蜜呢!我喜爱春天百花盛开、争姿斗艳的景象。

春天这生机勃勃,色彩斑斓,百花争艳的景色,难道我能不喜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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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爱小动物

全文共 3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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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养了一只小狗,我给它取名叫乐乐。

乐乐的眼睛在太阳的照耀下,闪闪发亮,鼻子黑黑的,牙齿像刀剑那样锋利,一身黄茸茸的毛发,尾巴像扇子一样摇来摆去,可爱极了。作文

乐乐爱吃蔬菜、肉骨头,有一次,我把一个肉饺子扔给乐乐,乐乐见了,叼起就跑,我用喷水枪喷它,它也不理会跑回自己的小屋,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如果我故意抢它的食物,它会很生气地瞪着我,好似说:“主人,你想馋死我呀!它呀真是个调皮的馋鬼头!

每当有陌生人来时,乐乐就会汪汪大叫,咬住陌生人的裤脚不放,直道我们出来为止,乐乐可谓忠于职守。如果有人打乐乐,他就会张开他那锋利的牙齿,一扑一扑的,好像说:“来呀,我们比拼一下。”如果我们喝斥他,他会乖乖躲到自己的屋里,好像很委屈,装出一副无辜的样子。

我喜欢我家的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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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爱的花

全文共 2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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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是康乃馨,因为它雍容华贵,绚丽娇艳,闻一闻,还有一股淡淡的清香呢!

有一次,我去春游,来到一片大草地上,草地上有许多康乃馨,有红的,有黄的,有粉的……十分美丽,我望着这些花,自己仿佛就是一朵康乃馨在草地上随风飘动,蜻蜓飞过来告诉我飞行的快乐,蚂蚁爬过来告诉我昨夜做的好梦。忽然,妈妈叫我,我吓了一跳,我才知道我不是康乃馨,我是在看康乃馨。

我多么喜欢康乃馨呀!每到妇女节和母亲节,我都会在那一天送上一束康乃馨给妈妈,因为它代表着爱戴和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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