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我喜爱的刊物(经典20篇)

中国有许多传统节日,最令你印象深刻的节日是哪个呢?不如来写作文,介绍一下你喜欢的传统节日吧!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我喜爱的刊物,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浏览

7108

作文

1000

我喜爱的玩具

全文共 359 字

+ 加入清单

在我的玩具柜里,放着一个海绵宝宝,它是我过生日时小姨送我的礼物,在所有的玩具中,我最喜欢它。

海绵宝宝的身体是长方形的,它睁着一双又圆又大的眼睛,嘴巴总是咧得很大,露出两排洁白的大门牙。它穿着一身棕色的衣服,系着一条红色的领带,脚穿一双黑色的皮鞋。

每当我不开心的时候,一看到咧着嘴哈哈大笑的海绵宝宝,心情就好起来了。

一天,我和妈妈又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争执起来,忽然,妈妈灵机一动,指着海绵宝宝说:“你看,海绵宝宝都在笑你呢,谁叫你发那么大的脾气?”我抓起海绵宝宝向墙角使劲的扔去,但妈妈又指着它说:“你看 ,你把它摔倒地上了,它都不哭,多乐观啊!”我看,海绵宝宝好像在对我说:“小主人,你不要生气嘛!笑一笑吧,像我一样!”于是,我捡起一旁的海绵宝宝,亲了一下它的笑脸,有开心的玩去了。

我喜欢海绵宝宝,它是我的好朋友。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我喜爱家乡的草莓

全文共 315 字

+ 加入清单

春天的时候,草莓的芽从土地里钻出来,没几天,就长出了一片片碧绿的椭圆形的叶片,它们在春风中左右摇摆。

一个月后,草莓开花了,一朵朵银色的小花,点缀在绿叶中,引来一群群蜜蜂传粉。不过几天,花落了,结出了草莓果,这个时候的草莓还不能吃,又酸又涩。再等上一二十天,草莓果由青变红色,像一个个红宝石藏在绿叶丛中,这时草莓才真的熟了。心形的身体上长满了像芝麻一样的小黑点,这是草莓的种子。草莓不能久放,要吃新鲜的,摘一颗放在嘴里轻轻一咬,又酸又甜的汁液让你满嘴生香,胃口大开,一连吃十几个才过瘾。

草莓不仅酸甜可口,风味独特,更富含矿物质和丰富的维生素C,具有补血补虚,清肺化痰的功效。因此,常吃草莓有益身体健康!

喜爱家乡的草莓,更喜爱家乡。

展开阅读全文

篇2:我喜爱的动物作文高2

全文共 412 字

+ 加入清单

我家有五条活泼可爱的小金鱼,它们喜欢在水里追逐玩耍。它们长得真可爱:头上有一双透亮灵活的大眼睛,骨碌碌直转;眼睛下面,有一张小巧玲珑的小嘴巴,一张一合……,头上的大脑袋后面有着一个金黄色的身体,配上银白色的肚皮,好像穿着一件花衣裳;小身体后面,拖着一条大大的尾巴,这条美丽的大尾巴好像是用纱布制成的,透过尾巴看去,一切都变得金灿灿的,这些小鱼儿们拖着这条大尾巴游来游去,是那么的休闲自得。

每天放学回家后,我就会给它们喂食。我用手轻轻拍了一下鱼缸,引起了它们的注意,然后便拿出饲料,撒下了五、六颗。这些小金鱼一看到饲料,就狼吞虎咽地吃起来。转了一个小圈,然后就毫不犹豫地把饲料吞到肚子里去,便悄悄地游开了。我等它们把全部饲料吃完后,又再次拍了拍鱼缸。这次,它们就精神起来,像箭一样冲过来,转了大半天,才知道上当了。看见自己的“小恶作剧”成功,我不禁暗暗地说:这下你们还不上当!

可爱的小金鱼,我会一直养着你,与你一起度过每一天。

展开阅读全文

篇3: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926 字

+ 加入清单

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拥有一本好,就等于拥有了一个好朋友一样,我也喜欢读书。我经常读一些名著,并且经常从中得到一些启发。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

其实《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是18世纪欧洲最杰出的思想家卢梭曾建议每一个成长中的青少年,特别是男孩子都应该读的好书。它的故事情节并不复杂。鲁滨逊出生于商人家庭,他不肯安分地过日子,心中一直向往着大海以及充满了冒险和挑战的生活。于是他就毅然放弃了安逸舒适的生活,不管家人的反对,私自离家出海航行。去实现他遨游世界的梦想。

他去航海不是一帆风顺的,遇到了很多磨难,有一回他出海航行,被摩尔人给捉住了,结果当了奴隶,一直到了两年后他才从摩尔人的手中逃出来。然而他并没有放弃航海,而是继续去航海。但是,他再次去航海,却遭遇了风暴,因此他流落到了一个荒岛上。结果他便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才回到他的故乡。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主要是我喜欢书中的故事情节,以及它的主要人物:鲁滨逊。在我看来,他流落荒岛之后,顽强地生存了二十八年的经历就能够说明,他配得上英雄这个称号。其实,鲁滨逊在现在,成了冒险家的代名词与无数读者心目中的英雄。鲁滨逊之所以能在众多的读者中受到极大的欢迎,是因为他面

对困境时的所作所为,体现了他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

实际上《鲁滨逊漂流记》这部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还有精彩的故事。鲁滨逊刚流落到荒岛上时。生活非常艰苦,他没有食物、衣服、住所、武器,除了他一个人以外,什么也没有。然而,他不是个软弱的人,流落到了荒岛,也决不放弃生存的希望。他一个人克服了无数常人无法想像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地生存了下来。没有房子,他自己建造。没有食物,他自己去打猎、种谷子、养山羊、晒葡萄干。没有武器,他自己上船拿,还想办法运回岛上去。他还自己试着做桌椅、陶器面包等东西,还自己想办法记日期。而且写日记。他还机智、勇敢地与野人战斗。体现了他对文明世界生活的热爱。而且,他到最后还凭借自己的机智、勇敢,回到了故乡。

独自一人在荒岛上生活二十八年,我以前想都不敢想,看了《鲁滨逊漂流记》后,我明白了:人在逆境中,只要依靠自己的智慧,不向逆境低头,决不放弃,就能克服一切困难。这是我喜欢这本书的真正原因。

展开阅读全文

篇4:我喜爱的一种美食作文600字

全文共 686 字

+ 加入清单

我们江苏淮安是一代伟人周恩来的故乡,更是名副其实的美食之乡,平桥豆腐就是淮安的一道名菜。

平桥豆腐,这个名字听上去很特别,说起来也很顺口,让人很想去品尝一下,一碗端上桌的平桥豆腐,看上去没有任何热气,一块块鲜嫩的豆腐,乌黑发亮的木耳,红通通的火腿,加上一片片香葱,香菜,就构成了平桥豆腐。靠近闻一闻,那诱人的香味,让人垂涎三尺。我忍不住拿起勺子盛了慢慢一大勺,一口吞了下去。顿时,我的俩红的像火,嘴里的豆腐一下子喷了出来,我不停地吐着舌头:“好烫——!”原来,平桥豆腐是用鹅油绘制,热气散发不出来。难怪从表面上看一点热气都没有,但却奇热无比。想不到这小小的一道菜竟蕴藏着那么多“奥秘”。我赞叹不已。真是俗话说得好:“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平桥豆腐这么著名还有一段真实的来历呢。清朝乾隆皇帝下江南在楚州上岸小憩,平桥镇的大地主林百万为了讨好皇帝,便在山阳县城到平桥镇四十多里的路上张灯结彩,把乾隆圣驾接到家,特地将原来制作的平桥豆腐中加入鲫鱼脑子和老母鸡原汁汤烩制,敬献给乾隆皇帝。乾隆边吃边回味,感到鲜香扑鼻,十分可口,别有风味,内心非常满意,即大加赞赏“天下第一菜也”,从此以后,平桥豆腐就闻名于天下了。可见,平桥豆腐真是历史悠久。平桥豆腐的做法十分简单,把豆腐切成一致的菱形小块,配以鸡肉丁、香菇丁、香菜末,用鲫鱼脑起鲜。在起锅时先淋一层明油,这就看上去就像没有热气。盛一勺,清脆欲滴。吃在口中,美味爽口,食而不腻,清素入肺。这就是著名的淮扬菜——平桥豆腐的做法。

平桥豆腐真是一道名副其实的名菜,听完我的介绍,你是不是垂涎三尺呢,那就快来淮安尝一尝吧,一定会让你回味无穷!

展开阅读全文

篇5:我喜爱的小动物

全文共 579 字

+ 加入清单

你们知道我喜爱的小动物是什么么?我喜爱的小动物

是老虎老虎被称为万兽之王,就是我们平常看见,老虎头上有横纹。我们中国人的思维看老虎头上有三条横线,像个“王”字,为什么说它是万兽之王?一它的体型是比较大的,它是靠捕食其他动物为食的。它在这个食物链里面,它是处在一个顶级的阶段。就是它是靠吃其他动物生存的,所以它在维持生态平衡里面起了重要的作用。老虎到底它是怎么起源的呢?我们刚才讲了豹属这一属的动物,大概是在五百万年左右以前出现的。它从哪个地方起源?是从亚洲起源的,然后从亚洲起源以后向外辐射。

一般认为老虎是起源于亚洲的东部,尤其是我们国家,我们境内。在我们国家境内,它早于豹属的其他成员,如狮子或豹子,首先大约在两百万年左右以前分化出来。我们国家的华南虎是我们国家特有的,被认为可能是所有老虎的祖先,是一个原始的类群。老虎现在分了有八个亚种,其中不幸的是有三个亚种绝灭了。我们下面就对每个亚种分布情况做一个简单的介绍:孟加拉虎,这是它分布在印度缅甸尼泊尔和我们国家的西藏的东部,及云南的南部。

它的体色变化比较大,有白色的和黑色的类型。我们后面要讲的白虎,就是这个孟加拉虎的一个体型变化。它不是这个像我们人类看见的这个白化个体,它不是白化个体,而是它体色的一个变化。它的体长大致在2.9米左右,体重是220公斤。雌体要稍微小一些,大概在2.5米长,重140公斤。

展开阅读全文

篇6:我最喜爱的运动作文

全文共 654 字

+ 加入清单

说起我喜爱运动项目,那当然就是骑着自行车越野了。

提起我这辆心爱的菲利普牌子越野自行车,它可来之不易。是我花了近两个月的时间,帮爸爸妈妈卖早点,挣来的。对于这辆自行车,我真是爱不释手。

自从有了这辆自行车以后,每天卖早点,我起来的就不用那么早了。每天清晨,我五点半从家出发就可以了。每次骑着自行车出门,我都会走一段土路,在土路上找找越野的感觉,那真是一个字“爽”!

我真想用我的爱车与小朋友们比试比试!呵,机会来了。

有一次,我和我的好伙伴 刘子瑞、陈雨辰一起去生态公园越野。我们一到那儿,我便自豪地说:“让我带头。”说完,我便像离弦的箭一样冲了出去。他们尾随其后。当我遇到一个小土坑的时候,我用力把车把向上一提,整辆自行车直接从上面飞了过去。他们也仿效我这样。公园有好多条起伏的小路,我们飞奔在上面,如同水手在大海里冲浪。顿时,公园里,一串串笑声,划破了天空,天空中又多出了一道道令人眼花缭乱的弧线。

我一直兴奋地飞快地向前冲着,突然觉得有些不对劲儿,后面怎么没有了声音?我立刻刹车,往后一看,哎,他们俩呢?我便赶紧掉头。当我找到了他们时,只见他们累得气喘吁吁蹲在地上,他们的自行车也躺在一边休息了。“怎么样,你们的车子不行了吧?”被我这样一激,他们又爬了起来。此时,我便又冲了出去,像一直威武的雄狮,勇往直前。我的自行车在高低不平的小路上,欢快地一蹦一跳着,如同杂技高手在表演车技。哈哈哈,他们俩又被我甩得老远了。

我每天都离不开我这辆自行车,它是我最好的伙伴。它将伴随着我度过幸福快乐的童年。

[我最喜爱的运动作

展开阅读全文

篇7:我喜爱的小动物500字作文

全文共 643 字

+ 加入清单

我最爱的小动物就是我家曾经养过的两只小乌龟,我分别给它们起了名字,一个叫宝宝,一个叫贝贝。

在我三岁的时候,爸爸出差,买回两只可爱的小乌龟,我仅仅养了五年,在我8岁的时候,爸爸出差去武汉,把我喜爱的两只小乌龟带去了,放到了归园寺的放生池里,让它们自由自在的生活。当时,我伤心的哭了。

乌龟身上全是深绿色的,它的壳非常坚硬,但爬起来很慢。

它喜欢在水里游,防范意识非常强,只要听到一点声音头就缩到壳里,但宝宝和贝贝已经和我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宝宝、贝贝喜欢吃瘦肉和蛋清,不过最喜欢吃的还是蚂蚱。

有一次,我给宝宝和贝贝喂食,它们都津津有味的吃起来,最后剩下一块瘦肉的时候,先是宝宝叨了起来,这时贝贝也爬到了宝宝的身边,一把夺了过去,爬到了一边,刚想吃下去,宝宝追了过来,说时迟那时快,贝贝已经把肉吃了下去,这时宝宝气凶凶的爬到了宝宝的身上狠狠的踢了贝贝一脚,这一幕把我乐得哈哈大笑。我想,它们就像两个小朋友在为一点点吃的争吵不咻,这两只小乌龟太有趣了。现在回想起来还历历在目。

每当夏天来临的时候,我就和爸爸经常在草地里抓蚂蚱给乌龟吃。所以我每次都希望夏天早日的到来。

三年过去了,我很想那两只乌龟,我真想它们呀!看看它们长什么样。哎!我又一想,我真后悔当时不应该让爸爸把乌龟放生,但是,又一想为了它们更好的生存,还是爸爸说得对,把它放回大自然,让它们有广阔的空间。自由自在的生活。因为这才是它们的家。让我们大家共同来保护动物吧!还我们一个美好的家园。

我爱动物,我更爱乌龟。

[我喜爱的小动物500字作文

展开阅读全文

篇8:我喜爱的小猫作文550字

全文共 511 字

+ 加入清单

喜爱小猫

我妈妈从外面抱来一只活泼可爱的小猫。

小猫长着一双炯炯的眼睛,一对小巧的爪子,它的全身是棕色的,身上的毛摸起来暖暖的柔柔的。

刚带来的时候,它还不认识我,不停地叫着:“喵??喵??喵??”像是在说:“我要妈妈。我要妈妈!”现在我们熟了,成了最好的朋友。

在家养猫很麻烦,开始它把大小便拉在我妈妈给它准备的沙堆里,可猫有个坏毛病,拉好了总用爪子抓沙子,把大便盖起来,一不小心就踩到了大便,又把沙子和大便弄到地板,害得妈妈要打扫。后来妈妈想了一个好办法,用盒子当做小猫的“马桶”,里面放上猫沙,小猫这次可聪明,把大小便拉在“马桶”里、现在家里也不味了……后来经过我的训练,它才变成了一只又聪明又伶俐的花猫,有时它睡觉的时候四角朝天还有把腿脚蜷起来,有时候我醒来发现它用手抱着头,说起来也奇怪,我家的猫呀它睡觉自己盖被子自己镇枕头,有时实在没有枕头的话,就镇自己的胳膊看起来非常可爱。

小猫非常淘气,有一回它猛一跳,跳到床上,幸好我及时发现把它给抓下来。还有一回它跳到沙发上,把沙发垫子弄脏了,害得妈妈要洗。小猫经常自己嬉戏,有时玩铅笔,有时玩小球……还蹦来蹦去学抓老鼠的本领。

我家的小猫陪伴我一天天长大,让我感到不再孤独。

展开阅读全文

篇9:喜爱读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786 字

+ 加入清单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高尔基说的也是我最喜欢的一句读书名言。

喜爱读书,我是一个天真活泼,爱幻想的的一个小女孩,我愿意整天漫游在书海洋当中,我更加愿意去探索读书带给我的惊喜和享受读书的乐趣。以前的我特别喜欢吃零食把自己的零花钱都拿去买零食了,现在的我自从我迷上了书之后,自己会把零花钱省下来去买书。每看完一本书之后我还意犹未尽,还想再看,家里的书已经被我不知看了多少遍,书皮都掉了。我总能在一本书中发现新的东西,不管我看过多少遍。我最喜欢看每个女孩梦想的公主故事,每看这本书一次你都能沉迷在它的故事里,你会跟主人公一起哭,一起笑,一起喜怒哀乐。一起去冒险。其中我最喜欢的公主心语给我是:用坚定的信恋和不懈的努力去战胜你所面临的一切困难。这句话让我明白了做事不要半途而废,要有始有终,只要有坚定的信恋和不懈的努力就一定可以成功。

记得有一次,中午回家吃晚饭后我便捧起我的那本书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我一会哭一会笑,一会皱起眉头一会把脸拉长,自言自语的。连妈妈叫我都没有听见。过了一会妈妈走过来把我的书拿走,说:你这个孩子怎么回事一会哭一会笑,还自言自语,是不是发烧了?要不要去医院?我疑惑不解的说:妈你说什么呢?快把书还给我,我还没有看完呢!快点等会就要上学了。妈妈不满的说:你这孩子在看下去就要变成书呆子了。把书扔给我掉头就走。我拿起书,继续看着,当这事没有发生过。过了一会,爸爸出来了,他一来就把我的书扔了。我委屈的抬头问:你干嘛这样做?爸爸的脸立刻阴沉下来,额头的青筋都爆出来说:你不好好学习,看这些书有什么用!你现在马上去上学,以后不准在看了。我忍住眼泪捡起那本书走进房间偷偷哭泣。经过这次的教训我便不敢在我爸爸面前看课外书了。即使这次被我爸爸骂了一顿,但是阻止不了我对读书的热爱。

一本好书就像一座宝藏,一篇好文章就是一盏明灯,她给我知识她教我做人,使我健康成长。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我最喜爱的老师

全文共 702 字

+ 加入清单

七(21)班肖婉莹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啊,老师,是美的耕耘者,是美的播种者。是您,用美的阳光普照,用美的雨露滋润,我们的心田才绿草如菌,繁花似锦。

长长的秀发,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闪闪发光,高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不大不小的鼻子下面有着红润的两唇,像两片淡红的正在开放的花瓣,说起话来妙语连珠。——她,就是我们的英语老师——Alice。我们是柔嫩的花朵老师就是园丁,我们在园丁的培养下成长。我们是活泼的鱼儿,老师就是海水,我们在辽阔的海洋下畅游。

我喜欢老李师的教学风格。您像春蚕,吐着智慧的细丝,编织着知识。我喜欢她严中有爱的态度以及对工作的认真。她每天都是笑容满面地跟同学们讲话,在她的课堂里满是生动有趣。

记得初一刚入学时,第一次见到她,给我的印象就十分亲切。如果说母亲对于我来说是宇宙,是一切。那您对于我来说便是太阳,您的名字和太阳一样美丽!刚开学时,我的状态很是不佳,回答问题总是回答错,每当我站起来时我的脑袋就一片空白。成绩也提不上去。但是,您却用您的言语来温暖我:“没关系,不要灰心哦,婉莹。”我怔住了。这句话直到现在都时常萦绕于我耳畔。

因为您的话语,让我重新找回自我,找到已经迷失的自信。在我晦暗的人生道路中,是您为我点亮了一盏最耀眼的灯;在我迷茫的人生道路中,是您做我的引路人,让我步入正轨,在我跌跌碰碰的人生道路中,是您,为我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是您,给我一双强有力的翅膀,让我在有趣的知识世界里遨游!这都是您的谆谆教导。

在我们从幼稚走向成熟,从愚昧走向博学的道路上,是您用生命的火炬,为我们开辟前方的道路。谢谢您,老师,许多情不能够用言语来形容,只能深存在心底,永久驻留,驻留……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719 字

+ 加入清单

我读过很多本,但是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弗朗西斯。霍奇林。伯内特写的《小公主》。

《小公主》里的主人公沙拉,在她刚生下来时母亲便去世了,是父亲一人把她拉扯大。父亲在印度经营矿产,十分富有。他一心想把莎拉培养成名门闺秀,让她成为一名小公主。在莎拉七岁的时候,便把她寄送到了一所贵族学校。分别前,父亲给莎拉买了一个她喜欢的洋娃娃陪伴着她。校长知道莎拉的父亲是个有钱人,便给莎拉公主般的待遇:华丽的衣服,特殊的房间、随身的女佣。而莎拉并没有为此感到高傲,她喜欢讲故事,还喜欢想象和看书,对人非常友好善良、宽容大量。所有女佣都喜欢她,称她为“小公主”。

直到有一天,学校接到了通知,莎拉的父亲在开产矿石时劳累过度,因病而死,身无分文。校长一气之下改变了对莎拉的看法,并让她从漂亮的房间搬到了又冷又破的阁楼里,莎拉现生活和以前大不相同,莎拉不仅没有了女佣,还要去做最苦最累的脏活,但莎拉“小公主”的梦想并没有毁灭,她依然然保持着积极乐观的心态,永不服输,更不想失去自己的尊严。后来,她父亲的同事几经周折,终于找到了她,并让她过上了真正的幸福生活,让莎拉成为了一名真正的“小公主”,原来她父亲死后给莎拉留下了一大笔遗产,足以让莎拉实现她的“公主梦想”。

莎拉无论什么处境里,她都保持着公主的尊严,心里有梦想,并朝着梦想不懈努力,最终梦想成真。而我们呢,我们在家也是“小公主”“小皇帝”呀,不过我们只是温室里的花朵,从没干过苦活,在梦想的道路上没有经受过苦难,只是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我们应该自己独立生活,只有自己动手,才能丰衣足食。

怎么样,听了我《小公主》这本书的介绍,你一定对这本书着了迷吧,并想要迫不及待地看到它,相信你也会从中获得许多道理呢!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我喜爱这片小树林作文450字

全文共 461 字

+ 加入清单

我家里有一大片田地,田地的一侧是一片美丽的小树林

春天,那里一片翠绿,我常常和小伙伴一起抓蝴蝶、钻丛林,我们的笑声还曾惊飞过树上的小鸟呢。我们常常用叶子堆成一个堆,在上面打滚、翻跟斗;也常用干树叶当书签!

夏天,太阳烤着大地,我们在那片小树林里乘凉,我们在那里吃冰糕,在那里捉迷藏,我们挑选出好看的叶子,做成项链、戒指、手镯等,那些剩下的漂亮叶子被我们穿成长长的五彩缤纷的彩色叶链,戴在头上。

秋天,叶子慢慢飘下来,像一只只枯叶蝶在翩翩起舞啊!是一种说不出的美,把我的心都充满了,天气虽然已经有点冷了,可我们依然一放学就跑到那里去。那时天是那么蓝,云是那样洁白,我常常想飞翔到蓝天,尝一口云是甜的,还是苦的。

冬天,已经很冷很冷了,可我依然一有时间就跑到那里去,和小伙伴一起打雪仗、堆雪人。树林变成了一片雪白,冬妈妈早已为大地盖上了一层厚棉被。我也常玩得忘了时间,常常很晚才回家,少不了妈妈一顿责怪,可还是很开心。

我真喜爱这片小树林,因为我的童年在这里留下了一串串深深的脚印;我真喜爱这片小树林,因为它给我留下了许多美好的回忆。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我最喜爱的卡通人物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8 字

+ 加入清单

我最喜爱卡通人物有美羊羊、喜羊羊、小猪佩奇,但我最喜欢的是熊出没里的熊大。

熊大的身体很胖,走起路来一摇一摆,像个喝醉酒了的大汉。它的眼睛小小的,像两颗小豆豆,有趣极了。熊大还很聪明,每次都能把光头强打败。

有一次,熊大和熊二正在呼呼大睡,这时小松鼠蹦蹦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大声说:“熊……熊大,不好了,光……光头强又来砍树了!”

熊大听了,一下子就坐了起来,说:“啊,光头强又来砍树了,你快点带我过去!”于是小松鼠蹦蹦就把熊大带到了一大片森林里,这片森林里的树都是参天大树,一颗颗树就像一把把巨大无比的绿绒大伞,直插云霄。这时远处传来了砍树的声音,然后就是大树倒地的声音,熊大一下子眉头紧锁,握紧了拳头,悄悄地朝着声音传出来的方向走去。熊大走近一看,原来是光头强在砍树,熊大慢慢地躲进了他身后的一个草丛里,然后等光头强不注意时,一下子扑了上去,用力地往远处一扔,就把光头强扔出去好远,最后拍了拍手就回家了。

熊大一直遵循着“保护森林,熊熊有责的口号”,和小动物们一起保护着这片森林,守卫着自己的家园。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我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633 字

+ 加入清单

在日常生活中,米饭是我的物质食粮,《鲁滨逊漂流记》则是我的精神食粮。

《鲁滨逊漂流记》已经伴随我度过了许多个春夏秋冬,在夏天,它就像隐形的风扇为我消除炎热,而在冬天它又好比是一轮太阳,给我带来温暖,或许它的衣服脏了,但它永远都是我的朋友。

《鲁滨逊漂流记》我已经看过很多遍,但是每一遍都会给我新的感受,我羡慕鲁滨逊的机智,勇敢,敢于探索,同时又为他的悲惨经历而感到伤心,鲁滨逊在孤岛上曾呆了27年,尝尽了各种各样的苦难,为了生存他历经磨难,练就了一身卓绝的生存本领。这本曾多次提到鲁滨逊思念家乡,想与亲人团聚,我不由得想起自己以前的好朋友,我从幼儿园开始就有个无话不说的朋友,他因为转学离开了我,很长时间,我都沉浸在伤心之中。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后,我明白了鲁滨逊在孤岛,到处是一片荒凉,但他利用自己的智慧开荒垦地,面对逆境,不气馁,不放弃,为了生存,用顽强的毅力与大自然作斗争,最终战胜各种艰难险阻,为自己开出一片天地。看看鲁滨逊,再想想自己,与其沉浸在伤心中,不如学会好好的生活。于是,从那时起,我不再终日沉浸在思念中,每天都开开心心,这一切的一切,都要归功于那真实直白的字眼。其实,要感谢它的地方还有很多,是它,让我学会了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人要学会接受现实,慢慢体验人生的酸甜苦;是它,让我学会了凡事只要勇敢面对,困难就会迎刃而解,凡事就一定会成功。是它,让我学会了很多很多……

它将永远伴随我,陪伴我长大,在用米饭满足我的物质需求后,它将永远成为我的精神食粮。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我喜爱百合花作文600字

全文共 413 字

+ 加入清单

在花的海洋中许多种花,不过我喜欢的还是百合花,因为百合是百合科百合属多年生草本球根植物,主要分布在亚洲东部、欧洲、北美洲等北半球温带地区。全球已发现有百多个品种,中国是其最主要的起源地,原产五十多种。近年有不少经过人工杂交而产生的新品种,如亚洲百合、香水百合等。百合的主要应用价值在于观赏,有些品种可作为蔬菜食用和药用。

其球茎含丰富淀粉质,部分品种可作为蔬菜食用,以食用价值著称于世的中国兰州百合,最早记载在甘肃省平凉县志中,迄今已有450多年。兰州七里河等地区广泛栽种食用百合,在国内外享有很高声誉。兰州百合个大、味甜,既可作点心,又可作菜肴,宜兴的卷丹制成百合汤是夏日消暑佳品。百合还可制作成百合干、百合粉,在国际市场上价格很高。到目前为止,百合仍然是中药中的常用药材。

在中国百合具有百年好合美好家庭、伟大的爱之含意,有深深祝福的意义。

这种花不但漂亮而且还散发香味美化空气,更让人喜爱的是它还可以食用,这样的花我能不爱吗?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我最喜爱的小动物作文800字

全文共 862 字

+ 加入清单

每个人一出生就注定与小动物有缘分,也都会有自己最喜爱的小动物,连我也不例外。我也有自己最喜爱的小动物,它便是我家里那只最最可爱的小白兔,它的名字叫小白。

小白最大爱好就是睡觉,除了吃萝卜的时候比较活跃,其它时间都闭着眼睛。它的耳朵很长,比一般兔子的耳朵长1/3左右,所以看起来特像顺风耳。嘴巴小得很,令我疑惑的是它吃的东西为什么那么多。它的鼻子呢,扁扁的,上面长满了灰白色的茸毛,让人喜欢摸了又摸。不得不提的是它的眼睛,红红的,小小的,充满了灵气,透露出来一种纯真的气息。

小白的调皮,真的是无人能及的。记得那一次,我妈妈不在家,我便和小白玩起了捉迷藏。我就负责捉小白,小白到处乱跑,我也跟着捉它。要知道小白可是捉迷藏的高手啊,我都累得大汗淋漓了,小白还兴奋得跳来跳去,还发出“呜、呜”的怪声,彷佛对我说:“来捉我啊!你又捉不到。”我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小白这时蹦上了妈妈平常放珍藏品的柜子上,我大喊:“不要上去!”小白受了惊,急忙跳下来,同时也碰掉了一个妈妈很喜欢的花瓶。“哐当”一声,花瓶碎了,“On,Mygod!”我说。这都是小白闯的祸,我呆了,心里乱得慌。小白也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本来竖起的耳朵也耷拉下来了。我赶紧拿扫把把碎片扫走。事后,妈妈知道了这件事。出乎意料的是,妈妈没有大发脾气,只是说小白太调皮了。我想:或许妈妈对小白的爱比花瓶更重要吧。而小白呢,没被妈妈骂,一下子又精神起来了。

小白不但调皮,而且还很古灵精怪。有一次,我和妈妈为了看电视的问题而大吵一架,小白在一旁看着我们吵而不作声。我和妈妈吵累了,便坐在沙发上生闷气。不知何时,小白已经打扮得花枝招展出现在我们面前,它自己穿上了妈妈为它亲手缝制的衣服。然后它在我们面前跳起舞来,还发出“呜、呜”的怪声,彷佛在讨好我们,妈妈不禁笑了出来,接着,我也笑了。小白见我们笑了,便跑过来,一只手拉着我的手,另一只手拉着我妈妈的手,要我们和好。我对妈妈说:“妈妈,我错了!”妈妈也不生气了,抱起小白,吻了它一口,说:“真是个小精怪!”小白也笑了。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小动物。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我喜爱的小动物

全文共 401 字

+ 加入清单

江语涵

我家养了一只可爱的小狗。小狗叫小小,为什么叫小小呢?因为小狗是我在街道上捡到的,它很小所以叫小小。

小小现在已经变得高大强壮了,也很伶俐,一次我和家人还有小小在外面散步,走着走着我的小提包不见了,我非常伤心。但是,小小后来找到了我的小提包,我非常的高兴。后来我和小小每次去哪我都会带着小小,这样我的东西就不会丢了。

几年以后,小小变成了成年的狗了,我觉得要给小小改名字了,我叫你下来出来,我改名叫成高,叫成高是因为我希望它能变的更高大的成长起来,所以小小改成了成高。

最后成高在外面有了自己的狗窝,也有了自己的小狗,开始的时候成高每天都会回家的,于是我就每天就给成高好多东西吃,因为我怕成高会吃不饱。可是,成高走了以后我就不能天天看到它了,不过我没有说给爸爸妈妈我想让成高回来,因为这才能让它做自己能做的事,不让别人来帮助它自己,所以我没有说,我只是天天想着它,想想它过得怎么样,有没有受伤,有没有……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我喜爱的动物初中作文600字

全文共 1093 字

+ 加入清单

我有一只可爱的小白兔,它叫白白,我喜爱动物作文。

白白长得可漂亮了:一双红宝石似的眼睛,镶嵌在毛茸茸的头上;一双长长的大耳朵非常迷人。

它最爱吃苦菜了,只要一见到苦菜,便津津有味地吃起来,样子可爱极了,人见人爱。

不过它也有调皮的时候。

有一次,白白把家里的东西弄得乱七八糟,我见了,气得抡起拳头就打它,只见白白连忙跑到我身边,用头蹭蹭我的腿,可怜巴巴地望着我这个小主人,我顿时心软了,抱起白白,心疼地对它说:“白白,以后不要再这样了。”说完,我把东西都收拾起来了,这是为了让白白脱出困境。

白白高兴地在原地打转转,好像在说:“小主人,谢谢你呀!我今后一定不会再惹祸了。”

可是有一次,我和白白出去玩。

不一会儿,白白跑到一个拐角处的草丛里,我怎么找也没找到它,以为白白失踪了,就伤心地大哭起来。

白白听见我的哭声,马上跑了出来。

我见了,立刻停止了哭声,抱起白白边哭边问:“白白,你跑到哪里去了?以后不要乱跑了。”白白点点头,好像在说:“对不起,小主人,让你担心了,我以后再也不乱跑了。”我和白白又出发了,白白在前 ,我紧跟在后,怕白白又走丢了,可又过了一个转弯,白白又不见了。

我想:“完了,白白真的失踪了,怎么办?突然,我晕了过去。

从此,我再没有见到我那可爱的白白,我真想再抱抱你啊,白白!

我们幼儿园的刘老师送给我一只小狗,它那时也就两个月左右,它的名字叫小白,中学生作文《我喜爱的动物作文》。

因为它胖乎乎的身上长着雪白的长毛,就像穿着一件厚厚的白袍,它有一双又黑又亮的大眼睛,就像两颗宝石镶嵌在那里,秀气的鼻头上顶着一圈黑晕,乖巧的嘴巴上挂着点点胡须,它既聪明又可爱,有时也很调皮,我非常喜欢它,它也愿意和我一起玩。

自从小白来到我们家,它就成了我最好的朋友,每天早上我都带它去跑步,而它总是跑在我的前面,时而回头看看我,又继续向前跑,有时它跑累了就围着我的腿转圈,如果遇见别人家的小狗就会顽皮地扑上去和它们打在一起,你咬我一口我踢你一脚,最后干脆滚在一起,这时保准一身白毛变成一身黑。

回到家,我往往训斥它一顿,它蹲坐在地上,一双可怜的大眼睛一眨一眨地看着我,好像在说:“我错了,请你原谅我”。

于是我只有打来水给它洗澡,它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很配合,我整整给它洗了两大盆黑水,终于我的小白恢复了原来的模样,我又用毛巾给它擦干,它用力一抖,身上的毛立刻蓬松起来,它回头看了我一眼,爬进自己的窝一动不动,就像犯了错的小孩儿一样,我心疼地摸着它的头轻轻地说:“改了就好”。

小白睁着眼睛看着我,象是听明白了似的伸出舌头舔我的手,在表示“我下次一定改正的决心呢”!

这就是我的小白,小白使我的生活充满了无限乐趣。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我喜爱的鸟作文

全文共 836 字

+ 加入清单

有人喜欢伶俐的八哥,有人喜欢漂亮的鹦鹉,而我则喜欢可爱的相思

我家养了一只红嘴相思鸟,它全身五颜六色,难怪人们也叫它“五彩鸟”呢!它的嘴是红的,很尖,啄起东西来可快了,从头顶到背部都披着一件橄榄绿色的外衣,油亮油亮的好像搽油似的。相思鸟的眼睛很小,像两颗透明的黑宝石镶嵌在眼眶里,眼睛的四周是乳白色的,胸部是橙黄色,腹部和尾上的羽毛是黄绿色的,两个翅膀是红色黄色相间的羽毛,这只红嘴相思鸟漂亮极了,每天我都要站在鸟笼旁边观赏这只鸟,逗它玩,给它食吃,渐渐的这只鸟也跟我熟了,一看我就欢蹦乱跳,歪着头对我左看右看,好像要和我说什么。

红嘴相思鸟是我的宝贝,每天早晨,我都要听它美妙动听的歌声,看,它站在横杆上振翅高歌,唱得是那么起劲,那么欢快,似乎知道我非常赏识它。这歌声,我百听不厌。这歌声,使人精神爽快,我静静地听着,还不准爸爸,妈妈说话,生怕搅了相思鸟的兴致,下午放学的时候,我不去看电视,也不玩电子游艺机,总是围着鸟笼转,它不唱时,我就使劲逗它:“相思鸟,再唱一个吧!”一会儿给它唱歌,一会给它吹口琴,有时它似乎也明白了我的意思,也唱起来,那时,我兴奋极了,连奶奶都说:“这孩子,着了魔了!”

可是,这个小宝贝也很调皮。有一次,我忘了关鸟笼,它竟然趁机溜了出去,当时我很伤心,我想,它可能不会回来了。正当我绝望的时候,忽然听到一阵鸟叫声,原来相思鸟又飞回来了。我急忙打开鸟笼,又在里面撒了一把金灿灿的小米,相思鸟急忙飞了进去,我马上把鸟笼关上了,以后我可要小心了,每次都把鸟笼关得严严的。

不久,爸爸说:“这只相思鸟是只雄鸟,相思鸟是成双成对的,过几天,我们把它放回大自然,让它去找伙伴吧!”

“相思鸟,为了你的自由,我只好听爸爸的了,再陪我几天吧!”我面对鸟笼说着。因为我非常喜欢这只鸟,舍不得离开它。

相思鸟可爱,会唱歌,能给作者带来乐趣,这是作者喜爱相思鸟的原因,作者对相思鸟观察比较细致,所以描写细致真实,文章语不惊人,但表达了作者真挚的感情和童趣。

[我喜爱的鸟作文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我最喜爱的一首歌《人海中遇见你》高一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215 字

+ 加入清单

有多少人关心你飞的高不高,又有几人关心你飞得累不累。试问你身边有几人能这样。这就是所谓的爱情,亲情,友情。

——题记

亲情你无法选择,每一个人的父母、兄妹都是注定的,他们对你的爱是暖暖的;友情取决于你自己的人格魅力,人总喜欢找与自己志趣相投的朋友,他们对你的爱是甜甜的;而爱情需要的是你的努力与所谓的感觉,她对你的爱是又酸又甜有暖的。

“亲爱的,我多么幸运,人海中能够遇见你,就从这一刻起和你分享所有感觉,只要你在,我就有更多梦想,更多力量,你的爱没有保留,你的心献给了我,只要你在我就有更多理想,与你同在就好像拥抱天堂,每一天在这里永远永远有家的感觉,和你分享家的感觉。”喜欢这首歌,给人爱情的真谛:有家的感觉。

人活着其实很卑微,很多时候追求的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家而已,希望有一种家的感觉。现在的我们,家的概念还只是父母和自己,那一年后呢?我们成年了;那四年后呢?我们大学毕业了;那十四年后呢?也许我们早已做起了一个家庭的顶梁柱。那时候的家,又是怎样一种感觉。其实有时候爱情真的不过只是一个家而已。

一直有个问题萦绕在我的心头,初中高中六年,老师家长始终在严防严打学生的早恋现象,但为什么高考一考完,所有的一切都会变得不重要,难道高考前的我们还是幼稚的,高考完的我们就成熟了吗?我承认,我只是个幼稚的孩子。

青春期的我们,总是会萌发太多太多的想法与感觉,我们现在做的一切都只是为了将来做准备,为了那个将来在人海中遇到的你,现在这个年纪的我们,渴望着爱情,也厌恶着爱情。

这尘世的古道,牵绊难了,爱恨难图,此岸冰雪纠缠,泪滴下的过程风化千年,回头望,这一眼的温柔早已取代一切。爱情说穿了,普普通通、平平常常,就是男人与女人相互理解、尊重、搀扶、关爱,互相取长补短,安慰体贴。故事的主角,永远都是饮食男女;故事的场景,永远是家庭和社会;故事的情节,永远不外乎一个男人喜欢上了一个女人或一个女人喜欢上了一个男人;故事的结局,不是悲剧就是喜剧,永远没有中间的道路。

现在的我们,人海中的遇见,所谓的爱不过是一种感觉,不同阅历的人追求的感觉也是不同的。我们生活在这么一个固定狭小的环境,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们阅历的增加。爱从青春懵懂期才会渐渐开始,和荷尔蒙的分泌也有关,早恋就是青春荷尔蒙躁动的表现。而只要有感觉也一定不可避免的会有错觉,随着人生阅历的丰富和环境的改变,爱在感觉上的歪曲会不断被矫正。同一个人,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给你的感觉也会不一样。对于异性越是懵懂越是被强烈的吸引,因为这时候的爱里面更多地是好奇和美好的幻想,是本能的异性相吸,其实爱的不过是对方明显的异性特征而已。当我们长大后,面对婚姻我们最先考虑的是爱的持久性。而现在年轻幼稚的我们,未必知道自己真正爱的是什么,在这个成长的过程中,心里的每一次放弃,都是一个成长的足迹,成熟!

多么幸运,人海中能够遇见你,那种“有气质的乐观”,让我有了家的感觉,未来的你,现在的我会努力的!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