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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自传作文8篇 作文怎么写(热门20篇)

《毛泽东自传》是2024年1月1日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埃德加·斯诺。现在开学吧为大家推荐了关于我的自传作文8篇 作文怎么写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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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传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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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班长那般敏捷的身手;没有体委那样敦实的身板;没有学习委员那样高大的身躯。现在站在镜子前的,是三中芸芸学子中的一员。

自认为自己最大的特点:心直口快,总是口无遮拦。尚记得不久前的“公开课事件”,当着众多评委的面指出老师的错,这是大家普遍认为不能做的事,或许是冥冥中得到海瑞的召唤,我做起来却全无畏惧。也许还是太幼稚了吧。不知何时,才能有所改变。

父母告诉我,做人要含蓄,情感表达不能太直接。而我却经常做不到这一点。正是如此,去年险些闯了大祸。不过,现在我正尝试控制自己,今年处理类似问题,我学会了冷静,不再是“一言不和,大打出手”,而是仔细观察现象、深入思考本质,力求用说服对方的方法解决问题。

我曾有过不少爱好,然而我始终热爱并坚持的却是一个小众项目——围棋。无论如何,我总是没有放弃对围棋的学习。从最初获奖时的兴奋,到如今频频举起的奖杯,那份钟爱伴随着我。尽管随着学业的加重,我用在围棋上的时间越来越少,但当我每一次沉浸在黑白世界中时,我总是能发掘出这古老智力游戏中无限的趣味。

不雷同是我的人生信条。这也是我从围棋中悟到的。我一直把创新看的重于泰山,我不赞成那些追随潮流的人,我始终坚信,自己走出的路是最好的。我有优点,但我也需要学习更多。不知多少年后,我还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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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的自传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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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江川

我的出生

2003年11月19日,在辽宁省沈阳市妇婴医院里,随着一声响亮的啼哭,我来到了这个美丽的世界。如今我在这个世上已经生活了有十三多个年头了。

婴幼儿期

听姥姥说,小时候的我长得很可爱也很聪明,什么东西一学就会,在十多个月就学会了讲话,经常迈着小短腿,一边晃荡着大脑袋一边喋喋不休地讲着别人根本听不懂的话,一转眼的功夫,时间老人把我的婴儿时期带走了。

一两岁的我,在妈妈的教育下,开始了我的识字生涯。懵懂的我觉得挺新鲜的,每天都兴致勃勃地学上几个字,就在识字的时候不知不觉又走过了我的幼儿时期。

小学时光

七岁时,我进入万莲小学读书。六年的小学时光让我难忘。在那段日子里,我爱上了阅读,卧室里小小的书架上留下了许多阅读的痕迹。读书之余,我也喜欢运动,每天向妈妈炫耀我刚刚发达的肌肉成了那时候的乐趣。六年时光,就在我的嬉戏打闹中,在我的憧憬未来中,一晃而逝。

上初中了

小学毕业之后,我进入了育源中学读书,我渐渐喜欢上了这座优美的校园,喜欢上了学习。

上了初中,我的个子开始飞长,脸上也冒出了青春痘。面对新的环境,新的老师,新的同学,一切都让我感到那么的亲切和美好。现在的我比起小时候的我又有了进步,可是人生的道路是曲折的,也是漫长的,学海无涯,我还有许多东西不懂,需要我带着顽强拼搏的意志和勇气走下去。

我来到世上已经十三年了,我的到来给家里带来了许多欢乐。在爸爸妈妈的培育下,我茁壮成长,从一个不懂事的幼儿变成了懂事的少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让我们把这一切记录下来,铺成一条回忆的闪光之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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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的自传

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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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一九八八年生于湖南生津市市的妇幼保健院,来到了一个姓孔的家里,爸爸是本科,妈妈是大专,父母文化都不是很高。

我来到人间已经渡过了13个春秋,我的出生给家里增添了许多欢乐。在温暖的家庭里慢慢地成长,从一个不懂事的幼儿变成了一个有礼貌守纪律的少年。听妈妈说过,婴儿时的我胖乎乎的,好聪明,刚到了九个月就会说话了,把妈妈叫得很开心;十个月就会学走路了,摇摇晃晃,东倒西歪但不让我扶,有一次就从床上摔了下来;奶奶说我四岁开始就很有礼貌,路上遇见熟人都会叫人。

一眨眼的功夫,时间老人已把婴儿时期带走了,幼儿时期缓缓走来,我对幼儿园很不喜欢,妈妈送我去幼儿园很不甘愿,有一次下课后,想回家了就去爬铁栅门,被老师和妈妈批评后才慢慢地安下心来。幼儿园毕业后,我进入了津市第二小学读书,在这座优美的校园里,我一年级第一批就加入了少先队,四年级参加了国旗班。在小学,我的语文成绩比较理想,对作文比较感兴趣,作文经常被老师表扬;数学成绩很好;但英语一直是我的弱项,总感到压力很大。

进入初中以后,使我渐渐懂事起来,我也不再贪玩了,英语成绩好了起来,也开始练习毛笔字了,还在网上发表了日记,作文起来我比起小时的我确实是进步,可是人生的道路是曲折而漫长的,学海无涯,我还有许多东西不懂,我想:只要有远大理想,带着顽强拼搏的意志和勇气走下去,就能够迈进成功的殿堂,就能对国家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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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篇母亲自传800字作文

全文共 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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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的情缘,造就我们今生的邂逅;泪水与汗水,交织着此生的幸福;承诺的誓言,决定了来生依然与你碰头……若女儿,是爸爸前世的情人,那么妈妈,就是我三世的最爱。

飘逸的直发、深邃的眼眸及玲珑的身子,是妈妈百看不腻的造型;风趣、幽默,带点粗俗的辞藻,更是每天环绕在耳边的乐趣……妈妈小时候,生长在一个家境富裕的家庭,直到外公生意失败,欠下了一屁股债,身为家中的长女,这晴天霹靂并没有使她挫败,反而使她更自立自强,挑起养家的重担,最后外公外婆离了婚,妈妈从此与深爱的父亲道别。自那时起,积极、踏实,便是妈妈的人生观,记得她曾说过:“我刚升初中的时候啊,最期待上英文课,虽然我听不懂老师再说什么,但我会把一个个英文单字的用注音标注下来,回家也会好好看过。”无法补习,妈妈靠着自学和勤于发问,使成绩名列前茅。至今,妈妈还是把积极、努力,作为金科玉律,她所学的每一件事,像:手工艺、爵士钢琴、日文……等,都是尽善尽美,不过却和具乐天派性格的我常起冲突,所以妈妈也常念我,甚至起了摩擦。

几星期前,妈妈生了重病,住院了几个星期。某日我去陪她,握着布满青筋纹路的手,手上粗糙的茧业已数不清,看着日渐消瘦的妈妈,躺在病床上,细微的呼吸声,以及我扑通、扑通的心跳声,是病房里唯一的声音,我因为睡眼惺忪,小睡了片刻。在睡梦中,一股暖流流经我心,“早餐吃了没?功课做了没?”换来我泛红的眼框,原来这不是梦,是妈妈用微薄的力气和我说的几句话,“不要再玩电脑了,积极些,看看课外读物。”。“嗯!”这次的我居然没有生气妈妈的苦口婆心,反而轻轻的应和一声,这时的我在心里发誓,即便自此有些慢、有些困难,但我还是要改掉懒散的坏习惯,和妈妈一样,奉行积极、踏实,此时笑靥好似浮现于母亲瑰丽的脸庞,在那心灵的接触间。

看着母亲的自传,充满了童年的辛勤与眼泪,“纵使从大家闺秀的身分落至小家碧玉,却没能击垮我,只是女儿们的梦想都是能依偎在父亲的胸怀中,但我……”看着看着不免觉得伤感,若我少了父爱,也能像母亲一般稳健的走下去吗?母亲节将至,我要送给母亲的礼物,不再是几张随性的卡片,而是一双温暖结实、更加沉稳如父亲般的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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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个人自传

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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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九班 哈宇辰

本人姓哈,名宇辰。小眼睛,小鼻子还有一口兔子牙。

从外表来看我普通的不能再普通,但异于他人的是,我有一口参差不齐的牙。自从换过牙以后,那两颗突兀的门牙在两侧小而又小的“犬齿”的衬托下显得格外的大。导致大家都说我像只兔子,一想那毛绒绒的兔子我也就认了吧。

再说说我的姓氏,哈姓真是少极了。从小学到现在,大概全校只有我和老师是同一个姓。因为姓氏,几乎所有人都问我是不是蒙古族。看到身份证上写的是满族又让我震惊不已,我盘问爷爷才得知没错,就是满族。百度一查,满族分八旗,爷爷告诉我是正黄旗,使我又惊喜又骄傲。

在两年前有多增一个妹妹,与我相差12岁,从此我便颇有姐姐的气概,说话变温柔,脾气也好了。

小从四岁起学美术,画画时感心旷神怡,换过许多老师也收获许多技巧。没事爱画天空,一幅水粉渲染画面,使人格外舒服。

样貌平凡,性格平凡,爱好平凡。平凡的我生活在平凡的世界,内心其实住了一个不想平凡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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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的自传

全文共 2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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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阳光调皮的从窗户缝里钻进来,肆无忌惮的洒在我的床上。小闹钟接到阳光的信号,便开始扯着喉咙一个劲儿的催我起床。但这一切都和我没有任何关系,我满不在乎的将这个讨厌鬼塞到我枕头下面,继续蒙头大睡……

“宝贝,宝贝!该起床了!”一个熟悉的声音飘进了我的耳朵,是妈妈再叫我。这声用平常是那么动听,那么轻柔;听在心里美滋滋的。但现在怎么显得这么刺耳,这么难听,这么的——烦人!简直就像我克星,我不耐发的将被子“呼”的一下蒙在头上翻过身,把一个翘翘的臭屁股送给了他。过了一会儿那烦人的声音又来了,我只好起来。

刚刚站到地板上,我真想爬回床上,好好地睡上一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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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自传初一

全文共 6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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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朱盈霏,是哪里人我自己都不清楚。由于我在广州长大,说的是粤语,那就是广州人吧。

我的性格比较多元化,虽然从小到大也变了不少,但唯一不变的,是我那个乐观开朗的性格。从小我干什么事情都特别开心,跟我在一起玩的人也被我感染得特别开心。有朋友说,我小时候的笑声像米妮,总是“嘿嘿嘿”的,很可爱。虽然我并不喜欢这个形象,但可以看出我小时候是真的很爱笑。从小到大,我的人缘都很好,因为我总是没心没肺,而且和谁都能聊起来,所以别人才喜欢跟我在一起。还有一个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但却一直都有存在的特质,不管和谁在一起,我总像个大姐姐,会让着别人,也会照顾别人。

我一直以来都告诉自己,要永远像一个乐观的开心小孩。这一特质可就会带给我无限的财富,总想:“痛苦地活着也是一天开心的活着,也是一天,为什么不开心一点呢!”虽然这么想有点肤浅,但也不无道理。在现在学习压力这么大的时候,还需要这一特质帮我排解压力。

从小到大,还有一点没有变,那就是对进步的渴望。小时候想要考班里的第一名,会为之努力,现在也一样,从未改变。每次看见自己的进步,都会有满满的幸福感和满足感。

直肠子,也是我从未改变的一点,我也不知道这是优点还是缺点,或许两个都是吧。不会讨好别人,只会做好自己,所以我和老师的交流也不多,只有一丝偶然的机会。

有时候觉得自己小时候比现在优秀,因为小时候胆子大,不像现在那样懦弱,会获得比现在更多的机会。但又觉得现在比小时候优秀,因为在为人处事方面,现在远胜于小时候,虽然存在这种矛盾,正是觉得自己的童年很精彩吧。但我会用远做一个乐观的开心小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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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自传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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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欢

三中柳欢者,年且十三,阿北而居。

基因决定性状。我身高不算矮,脖子也不短,只是走起路来时常弓着腰,因此身边人不免说一句:“脖子长应当有气质,为什么你却跟长颈鹿似的?”我一笑置之。

我有些小懒--上数学课的时候,老师让在练习本上做些题,我每每都不抄题干。直到上次被发现后重写了一次,我才意识到,脚踏实地才是最好的办法。

运动本是强身健体的好习惯,但对于我来说却并不感兴趣,因此我的身影不出现在踢足球,打篮球的队伍中。偶尔课间去用电脑放首歌,这才是我的爱好!要么就是出去散步,看看天生的云,远处的树。甚至与好友一同玩跷跷板,也是不错的活动。

由于不参加什么大的团体活动,结交的义士也不多,只有三位好友常常相聚在一起交谈甚欢。引用梁老师的话就是‘四人帮’。但这可不是小团体主义,我也是积极向上的新时代青年,只是向往着神仙般的生活。

有时候闲着没事干就会单手架着脑袋似乎是陷入沉思,从旁观者的角度看上去就像一尊高冷的雕像。

总而言之,我就是那个外表冷漠,实则热血的积极小青年。其实,有很多事情我也是很乐意去关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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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的自传

全文共 4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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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惟肖

翻开相册,映入眼帘的是一个红肿着眼睛的小女孩。哟,这是谁?哈哈,这是三岁的我。我叫金惟肖,2007年9月30日来到这世界。那么,你想知道照片里的故事吗?请让我为你慢慢道来!

一个早晨,我揉着眼睛,赤着脚走到厨房找妈妈。妈妈看见了我,温柔地对我说:“宝贝,我们今天去幼儿园,好不好?”“好呀!”我奶声奶气地回答——我把“幼儿园”听成了“游乐园”。

到了幼儿园教室,一个陌生的老师把我往里带,不知详情的我一松开妈妈的手,就放声大哭,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哭得惊天动地,好像房子都要塌了。妈妈看我这么伤心,连忙把我领回了家。

再看这一张照片。这张照片承载着我的“光荣历史”:三年级期中考的后两天,妈妈告诉我一个喜讯:“肖肖,你考了全班第一!”听到这个消息,我的心仿佛停止了跳动。考试前几天,我每天复习到深夜,从不敢有一丝马虎。取得好成绩,我嘴都咧到耳朵根啦!

我的记忆相册,记录了我许许多多往事,也记录了我的成长,是我最珍贵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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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的自传

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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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零零零年一个冬天的夜晚,随着“哇哇”一声婴儿的哭啼,一个小女孩而诞生了,那个小女孩儿便是我。妈妈说她见我哭声那么大,以为我将来能像她一样加入音乐系的队伍,所以命名凤歌,全名高凤歌。

从小,我的性格就跟男孩儿十分相似,妈妈总爱用“风风火火”来形容我。好日子不长,我要被送入幼儿园了,我一想到要被幼儿园那个可恶的地方束缚,便跟妈妈又哭又闹,妈妈斗不过我,便答应带我去幼儿园跟老师商量。在妈妈把我带到幼儿园门口的那天,我靠在妈妈身上,等待着她告诉老师我不要到那里去,谁知妈妈却出尔反尔,我一听,哇哇大哭起来,又蹦又跳,可把妈妈的门牙害惨了。

光阴似箭,转眼间,我已经步入了小学的大门。三年级时,我酷爱语文,每天晚上自己都温习、预习,精力旺盛的我每天都和学习“玩儿”到深夜。第二天,上课时,我眼皮直打架,但还是坚持着。到了语文课,我干脆呼呼大睡起来,语文老师叫我起来回答问题,我都能答上来,弄得老师生气也不是,高兴也不是,无奈的说:“高凤歌的学习方法谁也学不会,她是在梦里学的啊!”同学们听了都哈哈大笑,老师也忍不住笑了,我不好意思的挠挠头,也笑了。

四年级时,我有了2个习惯,不知道是好还是坏。那就是——啃笔杆和抠手指。上课的时候总是会把这两个习惯显现出来,可是老师讲的课我都在听,可以说,我的学习是靠耳朵学的,老师让我回答的问题我都会。可我并没有意识到这个习惯,后来老师们都在“宣传”,竟然传到了妈妈的耳朵里,这下我可惨了,被臭骂了一顿。一开始我反驳妈妈,因为我并没有发觉我有哪些习惯,可后来我意识到了,不过我不可不想输给妈妈,每次吵架我总是说:“可是我没耽误学习啊”我一说这句话,妈妈就哑口无言了。

现在我已经六年级了,虽然还是小时候的性子——贪玩儿,但我还是分得清主次的,学、玩两不误,妈妈硬是拿我没办法。怎么样?听了我的自传,想和我交朋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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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的自传作文800字

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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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要落上了,月亮悄悄爬了上来,星星调皮地眨着眼睛,夜景美丽极了。

我一人独坐在窗台下,寂寞地欣赏着夜景。回想着自己儿童的美好时光,儿时的我圆圆的脸像鹅蛋一样,光滑润泽,大大的眼睛如玻璃球一样水润光泽透着儿童时的天真可爱稚气。嘴唇又薄又嫩,嫩得像豆腐一般,但可惜的是牙齿没长出来,不能找出我雪白的牙齿,有一处非常特殊,当时我的头发非常的少,像没长一样,因此我觉得当时照得非常丑。儿时的我身子弱,天天有病,因此母亲不让我跟邻居家的孩子一起玩。天天自己一个人在家非常孤独,所我渐渐变得非常内向,从不和人主动讲话,所以小学六年里没有“铁哥们”。

一年暑假,母亲把我关在家里,天天让我做作业。突然,一下敲门声把我从作业的海洋中捞出来。我小心翼翼地打开了门,原来是我的同学。他们说:“你天天呆在家里,也不出门你不怕闷死啊,我们去河里捉虾你不去吗?”我犹豫了一会说:“我身子弱病多,还是不去了吧。”同学们失望地摇了摇了头。我回屋一想:“我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不就捉虾吗,谁不敢!”于是,我戴上太阳帽,提起小红桶向河边走去了。

晚上,母亲下班回来,推门一看我没在家急得要命,四处问人我去哪了。终于在小河边找到了我。母亲气极了,跑到河边一脚把我的虾桶给踢翻了,我辛辛苦苦捉来的虾全跑了。我伤心极了,坐在地上大哭起来,母亲一把将我拽起来,踢回了家,关上门找来竹条。母亲的样子我至今历历在目:眼瞪得像汤圆,气得咬牙切齿。手里的竹条颤抖着,好像要吃了我一样。母亲揪着我的耳朵,扬起竹条重重地抽在我的身上,一道道深深的紫痕在上面印着。

那一夜,我向母亲认了错,母亲一边给我上了药,一边教育我小孩子不能玩水玩火,总之很多很多我已经忘了。但是感受得到母亲对我的爱。

到了初中,我不再内向了,变得话很多,这也许就是我成绩上不去的原因吧。

我在初一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一片天,一个自由空间,一个美丽的青春花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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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的自传

全文共 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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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9月9日,随着一阵“哇哇”的哭声,我被迫离开了妈妈的肚子,一个可爱的婴儿来到了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于是我放声大哭,可是,等我睁开眼睛时,一张张笑脸看着我,所以我又喜欢上了这个世界。

一眨眼的功夫,时间老人已把婴儿时期带走了,幼儿时期缓缓走来。妈妈和幼儿 园的老师都说我好动。为此我觉得自己得了儿童多动症,其实我确实挺爱动的。在幼儿 园里,我基本不会规规矩矩的坐上三分钟;就算坐在椅子上,也是东摇西摆。结果一次在课堂上“发挥”多动时,老师误以为我在吃东西,我的脸烧了又烧,简直就像一只掉进油锅里的虾。,

上小学的我是十二岁的我,会承担责任了;十二岁的我会像挤海棉一样挤时间了;十二岁的我,会自己面对困难了;十二岁的我,成熟了许多;十二岁的我已经长大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我自己已经会应付了。面对十二岁的人生,我好像还有点混浊,但比起以前已经进步了许多。对于我来说,未来是一条坎坷的岔路,我一定要选择正确地道路,要一直努力认真的向前走。只要努力学习,就会有考上北江中学、北江高中、重点大学,的机会了。

俗话说:“功夫不费有心人。”

也许真正的未来,并没有我想的那么困难,迈开轻轻的一步,就是成功的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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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的自传600字作文

全文共 6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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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姓王,叫王麒涵,一般般的身高,一般般的体重,是一个再平凡不过的学生了。“老王”是他们给我起的绰号,当然,与杨绛先生笔下的“老王”可是没有一点关系的。

单从外表来说,我有一个异于常人的特点——短发!而且是从出生到如今,我的头发长度从未超过下巴,不过短度倒是一直在刷新纪录。但是如果将我放在三中,那这也算不上什么特点,这里短发女生太多,大家早已司空见惯了。再说面容,前几天我换了一副眼镜,配上这标志的短发,竟然有人叫我“藤野先生”!算了,能成为鲁迅笔下的“红人”我就暂且接受了吧。

如果说非要找我的特点——损人算是其一了!不知为何,一向语文落后的我在吵起架来嘴如机关枪,一颗颗子弹飞出去,直击要害,要么将他人逗得哄堂大笑,要么将人杀到片甲不留。我想这一特点应与遗传有关,我家人讲话也向来是语不惊人死不休,几代基因的传递到我这只剩一把“机关枪”了!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正是这“机关枪”铸就了我如麻纠缠的心理。扫射子弹往往不经意间杀倒一片,刀剑伤人。新伤旧伤算一起,每每逞口舌之快后,心中麻绳便要乱上几分,一会儿觉得伤人太很,一会儿又觉得太留情面。有时损过别人,别人没在意,我却要凌乱几天,倒惹得别人反来开导我,让我很是无奈。

当然,有时我真的冲动了,那“机关枪”过后便是“迫击炮”了,打起架来我更是不留情面,炮弹飞出炸毁一片。所以为了遵循“共产主义精神”,我便渐渐有了克制的习惯,尽量少开枪,更要杜绝开炮,以防下手过狠,再闹出些不和平的事件来,就不完美了。

如今我已年过十三,若想真正控制这“机关枪”与“迫击炮”,再待上几十载的年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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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的自传

全文共 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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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枷淇

我是杨珈淇,是来自包钢三中初二的一名女孩,本人长相一般,但我从来不梳妆打扮,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我的眼镜---它已经伴随我度过了七载春秋。

本人性格比较开朗,特别是对待动物方面,各种动物均是我的朋友,特别是昆虫类,不管是啥,只要我看见,均逃不过我的魔爪,通通抓到我的盒里来。

另外我有一项“语言天赋”,就是语速较快,妈妈说我说话像摁了快进一般,我的好朋友说我说话如机关枪一样,可我自己并没有觉得,但今后我得加以调整,尽量放缓我的语速。

同时,我还有一个现阶段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我的“字儿”它自带“加密”,一般人都看不懂……我的神呐,谁来拯救拯救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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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的自传作文700字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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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24日的晚上,一阵婴儿的哭声响彻云霄。那个婴儿便是我。我从妈妈温暖的肚子里出来了,来到了这五彩缤纷的世界里。从此,世界的大舞台上便有了我的一块小天地,任我在里面玩耍。

婴儿时期的我,皮肤白嫩嫩的,肉乎乎的,让人看得忍不住想捏一捏。我那时可懒了,除了吃就是睡,有时连眼皮也不想动一动。到了幼儿时期,我可调皮了。去爬龙眼树,用水泼别人,在黑暗中扮鬼吓人,追着鸭子到处飞……如果要把我小时候做过的调皮事详细说出来,都可以说上一年了,简直就是"一天不打,上房揭瓦"。

上小学后,我便迷上了看书。起初,我不识字,只能看一些有拼音,有图片的书。后来,随着我认识的字越来越多,便开始看一些文字多的书。不过,当我看书看入迷时,就算天掉下来了,我也不会理会。有一次,我正在看书。妈妈要出去,她出门前叫我洗衣服。我一边看书,一边点头。等妈妈出去后,我便津津有味地看着这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看得十分入迷,心情也不由自主地跟着激动起来:当主人公快乐时,我的心情很轻松;当主人公被抓时,我的心就像压了一块大石头似的;当主人公脱险时,我心里的那块大石头被一股轻快的风给吹掉了……我看书看入迷了,脑中全是书中的情节,完全把洗衣服丢到了九霄云外。等妈妈回来后我才想起来,连忙小心翼翼地把书放在椅子上,不敢去看妈妈那火冒三丈的眼神,脚底像开了一个风火轮似的,跑进了厕所。

时间像一匹奔跑的骏马,飞快地在草原上跑过。一转眼,我便度过了11年,现在已经是12岁了。我变懂事了。有一次,我看见妈妈不在家,家里又很脏。我便拿着拖把,到水龙头那弄湿,便拖起地来……看着这一干二净的地板,终于知道妈妈平时有多辛苦了。

这就是我,一个有优点也有缺点的我。我希望我以后能取长补短,让自己变得更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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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初一自传

全文共 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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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个子高高的,一张普通的脸上有着和普通人一样的眼睛,鼻子和嘴,当然,要是与别人不一样不就成了怪物了吗?她缺点很多,但也不是没有优点;只是优点永远被缺点覆盖,但越是这样,她越是高兴,她因自己缺点产生战斗力,并不断改正、提高。

她很多变,时常骄傲,又时常谦虚的不得了。但这也是有针对性的。对于自己比较擅长的科目,她总会以胜利者的姿态面对,这样的性格使她就像掌拓者一样,掌握的好,她就大获全胜,一切顺利,而掌握不好时,那可就倒大霉了,但不管多少倒霉对她都是无用的,因为在六年的成长中太多的失败使她锻炼成一个不怕挫折,坚强的女孩。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在她这却摇身一变成了“女儿流汗、流血、不流泪。”虽然挺荒唐的,可这却是她向所有人诠释的内心世界。

她爱书。尽管她的书不能存放的崭新如初,但是却绝不会让书受一点磨损,因为她认为书是生命。那是一个小王国,她不忍心让任何一本“王国”发生“战争”。她爱写作,但她绝不会让敷衍的作文出自她笔下,因为这是对自己,对这篇文章,更是对读者最起码的尊重。

她,有自己独特的思想。虽然是班长,但却讨厌别人因为这一职务而讨好自己,因为她认为同窗之间要的是真正的同学之谊,而不是一种威慑。

她有自己的学习方法。学习对某些人来说可谓难于上青天,但她却不怕,因为她把这当作一种挑战。而“挑战”这个词也是一直激励着她,她的每一步成功,都预示着她战胜一项“挑战”,同时也开启看新的挑战任务。

她,很普通,甚至身上没有一丝让人入眼的地方,但却能勇敢地向着心中的目标奋进,知道她是谁吗?不错,她就是杨依。在这个充满温暖大家庭里,我将以普通人的角色去绽放出我本有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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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的自传

全文共 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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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志恺

Hi,大家好!我叫吴志恺,关于我的名字,可是有来历的呢!其实,我的名字实在是来之不易,因为我的妈妈特别喜欢读丰子恺的文章,“恺”就决定下来。可是,“吴恺”不好听,于是家庭大战三天三夜,终于才把“志”添进我的名字,希望我做个有志气的男子汉。

在我五岁时,我爸爸的朋友正好结婚,邀请我去当花童。那时我不知“花童”是什么意思,只是无端觉得兴奋。到了结婚现场,一进门,鞭炮声便噼里啪啦地响起,幼小无知的我受不起惊吓,我以为是什么妖魔鬼怪,直接一脸懵逼地哇哇大哭。

从我出生开始,爸爸妈妈早上要上班,晚上各有工作,奶奶便成为了我最亲密的玩伴。但,那时我的婶婶生了一个小妹妹,奶奶必须到宁波去照顾妹妹。陪伴我七年的奶奶离我而去,我的心中仿佛被石头重重砸了一般,一时不敢相信。到了奶奶离去的前一天,我终于忍不住心中的悲哀,抱着奶奶哭了一个下午……

十岁时,突然想起电影中的人快死时都会口吐白沫,而我也想试一试,于是我就吐白沫,没想到弄假成真,吐得喘不过气,差点闷死。如今想起,都忍不住想笑。

我的童年经历有喜有忧,丰富多彩,给我满满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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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的自传作文450字

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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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叫李卓远。我属“big”我的年龄是10岁。我在朝阳小学读书,我的身高1、42米,脸胖胖的,眼睛水汪汪的,还有两只大鼻孔,呼吸起来气息粗,还能呼吸道很棒的空气。嘴巴吃起食物大口大口的吃,长有胖胖的身子。

在我的特长班里,最喜欢的是书法,我对书法很了解,楷书是要写出平衡,还有很多技巧,比如要讲究平衡还要写出笔样,笔厩……。这样你就可以写出很美的字来。

我还学了打篮球。如果你想把篮投进框,你就要瞄准篮筐,而且还要对准角度,手要发力,在投球时这样球会更好的投进篮筐。掌握了这些还要掌握和驾篮都是很容易犯规的。

我学了钢琴。一弹就能弹出一首美妙的歌曲,因为只要掌握音准,和指法,还要弹出有很大力度的歌曲,这样你弹钢琴曲就会很轻松的弹出。

每个人的身上都有差不多先生的影子,比如读书多读了一个字,或少读了一个字,还有写字时,多写了一点,或少写了一点,还有生病时,医生找错了,但不管,还有钢笔没墨了,不但不换墨囊还忘记了带到学校。这一切都是因为粗心大意而造成的。

从今天起我要认真对待每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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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的自传

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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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姓吴,名涛,乳名不详(大概没有)。今年十二。自五岁以前,在外婆家度过。六岁上学,约莫在家学了一年。

我爱旅游,特钟爱大连这座海滨城市:见证了海底世界北极熊的风采、凭吊威海卫军港历史的遗迹、欣赏了老虎滩迷人的海滨风光。

当然玩电脑也是高手、暑期到汤山成人学校系统学习了电脑知识,会发电子邮件,会杀毒,玩游戏那是“小菜一碟”,不过老妈看的紧哦!

下棋还凑乎吧,和同学玩玩还可以,碰到老爸总是输。

有一次,我和好朋友陈泽伟去打乒乓球,打得激烈的时候,突然球被我打到草丛边,我捡好球递给他时,陈泽伟手拿着拍子不小心打到了我的嘴唇,痛得我就差“哭爹喊娘”了,很想“扁”他一下,可是他是无意的又是好哥们,算了,吃亏是福!我接受了他的道歉。

最大的特点是一看书就入迷。也许受爸爸爱看书的影响,我这个“小书虫”有先天爱看书的遗传。每年大部分压岁钱都被我用来买书了,尤其爱读名著:《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繁星春水》、《鲁宾逊漂流记》。在南京市中小学生“我与经典有约”读书征文比赛中获优秀奖,让我开心不已。家里没有给我太多的压力,学习还算轻松,三好生,进步学生、优秀班干都品尝过,但不为所累。读书本来就是一件快乐的事么!

功能:有时乐意打扫卫生;按“计划”刷碗洗筷;招呼客人、端茶倒水马马虎虎;洗衣做饭烧菜不会、按摩捶背还行;临时客串家里的律师、法官兼心理医生——

这就是我,一个实实在在的我,一个真真实实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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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的自传

全文共 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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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子昕

大家好,我叫黄子昕。妈妈生我的时候,医生说是傍晚生,妈妈等了一夜,也不见出来,没想到等天一亮,我就出来了,妈妈说名字读“xīn”的人都很聪明。所以我就叫“子昕”了。

7岁那年,我就进入了小学,成为灵溪二小的一名学生,开始了平凡又奇特的小学生活。

8岁时,妈妈带我去游泳池里游泳。在深水区中,我游了许久,感到累了时,就叫妈妈让教练拉我上岸,妈妈叫了,教练还是不动,害得我呛了许多水,最后教练还是把我拉上了岸。

又有一次,我9岁时,妈妈带我去广西桂林游玩,在桂林见到了各种各样的美食,还有各种各样的玩具。它们都不使我惊奇,使我惊奇的是德天瀑布——它从上游往下流的时候,溅出了许多大簇的水花。我们租了一条汽船,开向瀑布,我和妈妈用手抚摸着溅出的水花,我想,这真是一幅“天连水尾水连天”的中国画啊!从此,我就喜欢上了旅游!

这就是我,一个调皮捣蛋的我,一个永远开开心心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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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自传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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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啊哇啊”一阵哭声划破2006年某天的天空,这样我便开启了人生的旅途。

先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叫梁钦能,我今年12岁了,我现在是一名即将毕业,面临人生的第一个阶段——初中的六年级小学生。

我有一张相对匀称的脸,白皙柔嫩的皮肤衬得我的小嘴愈发的红润,还有一对特别可爱,如蒲扇般的耳朵。

刚会走路的那会儿,特别兴奋,巴不得走得快快的。事实上我只要走快了,便会像失了刹车的车子,亦或是无头苍蝇,到处乱钻,结果总是与地面进行一次亲密接触。

六岁时做过一件十分蠢的事,看着电视上有人把苹果种子埋在地里,然后生根发芽,最后竟长出了苹果。我心里想:如果我把鸡腿骨头种在土里就可以长出很多的鸡腿。第二天我把啃干净的鸡腿骨头埋进了土里,每天一放学,我便迫不及待地回家观察它的发育情况。一连几个月,终于我的好奇心大于耐心,就挖开了泥土。只见里面的骨头比原来的更小了,我以为被人摘走了鸡腿,最后还是母亲告诉我缘由,现在想想真是好笑。

四年级的我已经没那么傻了,开始变得成熟。我们正和六(1)班举行篮球友谊赛,我担任篮球队队长和后卫控球的重任,大家都非常认真,都希望这次比赛取得胜利。比赛开始,轮到我们的中锋发球,中锋将球传给了我,我带着球直冲对方篮筐,我一个三步上篮,为我们队赢得了两分。过了一会儿,对面的人故意把我们的前锋撞倒了,于是,我冲了上去,打那人一顿,最后我被罚出局了。

拿着我小时候的照片,回味着我已过的十二个春秋!对白驹过隙的时间有了别样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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