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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以书为话题写一篇文章不少于(实用20篇)

导语:书,让我放飞了梦想,书伴我生活伴我成长。。。。下面是小编收集的书香伴我成长的高中优秀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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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10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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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艘豪华巨轮,能载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尽情遨游;书,是严冬和煦的阳光,照耀、温暖着我们;书,是一块美味的面包,能满足你求知的欲望;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能够引领我们从郁闷走向文明;书,是翅膀,能够帮助我们飞到理想的岛屿之上;书,是雨滴,能够滋润荒凉之漠!

在遥远的未来,你或许是一个成功的商人,又或许是一个有成就的科学家,也有可能是一个流浪街头的乞讨者。你在未来中的社会的位置取决于你今天读书的多少,因为,读书可以改变人的命运!从前的中国很落后,经常被外国人欺负,还被他们称为“东亚病夫”;而如今的中国,是多么地昌盛、强大,变成了强大的“亚洲雄狮”!中国之所以从落后走向辉煌,是因为中国无数的文化青年,他们从书本中获取了知识并带领中国走向辉煌!书改变着我们,我们也因书而改变着自己!

年龄仅仅十二岁的周恩来高呼: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周总理之所以有今天的成就,就是因为他从小就有着这样的决心和意志,为他的成功所做了铺垫。十二岁便有着这样的思想,实在是不得不令人佩服!如今,我们中华已经繁华、昌盛、强大,堪称“亚洲雄狮”了,这全部来源于先辈们的努力,而我们,要向他们看齐,要为中华之富强而读书,为中华之发展而读书!

我们伟大的领袖的毛泽东酷爱读书,在读书方面给我们做了很好的榜样。毛泽东整个一生都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毛泽东不论走在哪里,总是书不离身,手不释卷。不论是在安静的办公室里,还是在喧嚣的闹市上,他都是在孜孜不倦地读书,学习知识,弥补自己的不足。我们伟大的领袖都已经给我们做了榜样了,我们怎能不向他看齐呢?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著名的文学家高尔基曾经这样说过。人类成长的过程是一个不断学习的过程,人们通过书本,改变着自己,也改变着社会。高尔基曾经也说过,我扑在书上就犹如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是啊!书就是我们的精神食粮,每天必不可少。如果缺少了它,就好似我们丢失了一样东西。

书,它是我们人生道路上的一个亲密伙伴。它和我们一起走过了多少个风风雨雨,是它见证了我们的快乐。我们每天都过的这么充实,是因为有书的陪伴。我们感到生活如此精彩,是书帮我们见证的。因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如果没有书,我们的生活将是多么寂寥空虚,生命将是看不到一点色彩!

书可以扭转一个人的命运,书将决定你的未来是好是坏,书是我们最好的伙伴!阅读全营养·学习助成长!在人生道路中,书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让我们一起阅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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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书的话题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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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终身的伴侣和诚挚的朋友。

在竹林潭影之处,喧哗尽消之时,有明月星辉,萤火荧光相伴,全身心地领略文宇之美,倾听自己心地吟诵。心灵在书籍中得到荡涤,清雅脱俗。虽然美丽只有一次邂逅,但我愿意用一生去读书。无悔人生,总有温馨的记忆,让我与它在一程程的山重水复中唇齿相依!

昔闻慧能,翻经卷于古诗;又闻孔子,韦编三绝,句句斟酌;曾见宋濂,挑灯夜读,时而悠悠一笑;月记润之,圈圈点点,而至天明。

攀登科学的高峰,航行知识的大海,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有的人觉得读书似乎是一件苦差事,一说读书就会有头悬梁、锥刺股的感觉,但“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只有勤学苦读,我们才会体味其中的快乐!

文化是生活永恒的主题,而书籍就是承载文化的工具。通过阅读我们可以提高自己,充实自己。而如今的我爱读书,爱随便翻翻,我从随心所欲地阅读中感受那份淡定。书中淡淡的味道会弥漫花香,泡一杯茶去细细品味,那种味道是丝丝的甜,那分淡然是那般恬静,那般自然。书成了我的朋友,我也读懂了这一份一见钟情的友谊。

我曾在鲁迅先生的《随便翻翻》一文中看到他提及自己的一个习惯:“书在手头,不管它是什么,总要拿来翻一下,或者看一遍序目,或者读几页内容”。并且他还曾向某所学校的学生提出过希望:“爱看书的青年,大可以看看本分以外的书,不要将课内的书抱住”。对此,我颇有同感。

我爱读书,爱随心所欲地阅读,那样你就会有无穷的乐趣。你是书的主人,你读书,而不是书读你。你喜欢随便翻哪本,读哪本都是很随意的,慢慢的,你会感到,世界是多么大,生活是多么精彩,大自然是多么奇妙。久而久之,这种“随便翻翻”的感觉越来越强烈,然而你感受的乐趣也越来越多。

当你与你朋友谈话时,你可以高谈阔论,许多书中的妙语绝句不由地往上跳;或者你写作时,灵机一动,大笔一挥,豪情壮志,尽在其中。这就是由于你随便翻翻的缘故。

在静谧的夜晚,微黄的烛光照亮简单的书本,沏一杯淡淡的香茶,翻开书本,或静静地欣赏,或低低地吟唱,或随心所欲地阅读,让香茶的雾气温润干涩的双眼,让阅读温润我们的心田。

在陶渊明的《五柳先生传》中有这样一句话:“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五柳先生读书也只是领悟其大意,不在一字一句上过分斟酌,就如随便翻翻一样。

随心所欲地阅读,给百般忙碌的生活添加了一剂开心果,让我从中获取了快乐,获取了那份尘世间酸酸甜甜的味道。所以,一句话:“我们需要读书。一本好书,会让人得到心灵的享受,实现修养的提升或者感悟生命的哲理,同时也会使人快乐!

请走进阅读的世界,体验阅读本身或深或浅的韵律之美,而不是像个过客,在心灵的世界中只留下马蹄嘚嘚的空响。所以,我们要在阅读中感受快乐,在快乐中阅读。

[关于书的话题作文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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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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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无需用华丽的词藻去修饰,有时,它就像一杯暖开水,虽然平淡无味,但足以让人感到温暖。而那只递过本的手,就是最美丽的母爱写照。

有一次,我急急忙忙冲进教室,坐在位置上,费劲地翻着书包,准备拿《英语活动手册》早读,忽然,心头一颤,咦?手册呢?难道……

时间回到早晨上学前,因为英语老师说今天要考英语活动手册,我便早早地起来背诵。正当背地津津有味时,猛然间发现时间不早了,我便胡乱地吃了早饭,急忙收拾书包,就走出了家门。难道,就是那时,把《英语活动手册》落在家里?想到这里,不禁心中大喊:我怎么这么倒霉啊!但事已至此,也只能认栽了,现在只好看着同桌的书和大家一起早读。

就在这时,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教室门口,啊,是妈妈!我赶紧跑过去,叫道:“妈,你怎么来啦?”妈妈小心翼翼地把手上的书递给我,还不忘关心地说上一句:“真是粗心,这么大一本书放在桌子上都看不见。”

接过这本书,我欣喜若狂地回到了位置。打开书才想起,还没和妈妈说“谢谢”呢,妈妈每天忙里忙外地操持着这个家,而现在看到落下的书本,又马上不辞辛苦送来学校。我不禁感慨:妈妈每天早晨五点就得起床煮饭,这是多么勤劳的手啊;妈妈晚上很晚才睡,半夜还要起床给我盖被子,这是多么温暖的手啊;我的每次作业妈妈都仔细地检查,指点出错误的地方,这是多么严格的手啊。

而如今,递过书本的这双手,因没日没夜地操劳,已不再细嫩。然而正是这普普通通的手,却比任何人的都要美丽。只要一想到这双手,我就会觉得有一股暖流涌上心头:这真是一双极度不平凡的手!

妈妈用双手诠释着关怀,让我感到了温暖与快乐,也正是这伟大的母爱,让我的心灵得到极大的鼓励与自信。我很幸运,有这样的妈妈。“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但我一定会好好学习,用实际行动报答那双不平凡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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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好书推荐600字话题

全文共 6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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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吧这是知识的源泉!只有知识才是有用的,只有它才能够使我们在精神上成为坚强、忠诚和有理智的人,成为能够真正爱人类、尊重人类劳动、衷心地欣赏人类那不间断的伟大劳动所产生的美好果实的人。”这是高尔基曾说过的话。

我读过的书有很多,《水孩子》、《城南旧事》、《昆虫记》、《我是马小跳》在这茫茫书海中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是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挑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我是马小跳》莫属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每当我打开这本书时,就觉得我的童年也是那样精彩。马小跳一生下来,其实不叫马小跳,叫马小骥,一匹骏马的意思,这是他爸爸的爸爸也就是他的爷爷几乎翻烂一本新华字典才取出这样一个好名字的。马小跳一生下来就活蹦乱跳,所以爷爷就让马小跳改了名字。

这本书中描写的主人公有:马小跳、杜真子、丁文涛、路曼曼等。他们都有很多有趣的故事,他们就像我身边的同学、伙伴。马小跳有事不惧怕,长得像“胖狗熊”一样的唐飞最爱吃零食,猴子一样的毛超是个废话大王,总比别人多一个心眼,班长路曼曼又是马小跳的同桌冤家马小跳是一个成绩不太好的学生、一个调皮捣蛋、不怕危险,拥有了一颗积极向上的心的男孩,一个老顽童爸爸、一个天真老妈,一家人又生活在充满活力的家园里。

马小跳有一个好品质,只要他想做的事情就一定会认真去做,坚持不懈,他拥有一颗上进的心,用石头打走了小偷,保护了国家财产,他遇到坏人敢于勇敢面对,当了个小英雄,很值得我佩服。我喜欢马小跳的个性!

《我是马小跳》这本书很精彩,会伴我成长,伴我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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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一本好书600字话题

全文共 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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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汪浩瀚的海洋,让人视野宽阔;书,是一座缤纷的花园,给人以不同的美丽;书,是一片璀璨的星空,指明了黑暗中光明的方向……每个人心中总有一本书,让自己印象深刻,体味无穷,而对我来说,这本书就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

《飘》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表现了在1861年前后美国亚特兰大的社会生活。书中最主要的四个人物:郝思嘉、白瑞德、艾希礼和梅兰的情感纠葛,命运去向紧密相连。作者把他们的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读来让人回味无穷。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就是郝思嘉,她不仅美丽动人,敢爱敢恨,更吸引我的是她身上体现出的那种历经战火洗礼,却仍勇往直前的进取精神。谁能想象,一个出身优越的大小姐,在经历情感和家庭变故后,能主动挑起整个塔拉庄园的重担,义无反顾地一往直前。书中有一段文字,令我不得不敬佩她的精神:“她想起了父亲为这份家业付出了多少辛勤的汗水,经历多少的磨难,因此她也不能向生活屈服。

至少,现在她还有塔拉的土地。”她为了生存,原本柔弱的心变得坚强起来。她为了复仇,原本胆怯的姑娘开枪杀死入侵的北方佬;她为了土地,原本高傲的她放下架子,亲自耕种……她的信念,也是全书中我最受感动的一句话“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是的,在历史的大背景下,所谓永恒只是幻想,一切的繁华与幸福都将成为过往云烟,但无论如何,生活不会停滞,一切永远向前,我们要坚定地相信未来,相信不屈不挠的努力,都会有回报。

每个人在人生旅途中,都会遇到无法负累的痛苦和悲伤,“诗仙”李白在仕途失意后,挥毫写下“天生我材必有用”,坚信自己会有重展辉煌的一天;而民国名媛阮玲玉只因社会的流言蜚语,留下“人言可畏”的遗言,从此香消玉殒。

我爱这本书,还因为去年五年级的期末考试遭挫折,我夜不能寐、辗转反侧,在黑暗中我想起郝思嘉那句“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心情舒坦许多,第二天清晨,太阳依旧升起,而我亦深知,我开始拥抱新一天的太阳,我去追逐我的梦想!

我爱《飘》,她给予我勇往直前、相信未来的力量!让我一直记住:“Tomorrow is another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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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以好书推荐话题

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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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也最保护的一本是《历史禁区》。历史不容改写,历史切勿践踏,历史禁止戏言,历史阻止谩骂,历史仅为历史,历史充满八卦。打开历史之门,深入尘封禁区;窥视密谋背后,解密纷争迷局。

这本书写了历史的种.种八卦,比如:阿房宫被烧谁人之过?朱棣开杀何人之祸?解读僧人“戒疤”之因,慨叹“三寸金莲”伤足害心……历史,有些并不是表面,需要你深入地去探索、发现。其中,我们来看看阿房宫被谁所烧。“六王华,四海之一。

蜀山派,阿房出……楚人一炬,可怜焦土。”杜收用诗意的笔触,使阿房宫跨越了时空,在分合的历史大路上,反复引起人们的缅怀和思考。这样的“绝世容颜”就覆灭在了熊熊烈火之中,我们在惋惜之余,不能不江愤慨之情这纵史三目的项羽。但是,这件惊世之作背后,却流传着一个千古冤案。

这本书很有趣,历史:在无边的黑暗里,众多的未解和神秘静静的守候,等待那只探索火炬的亮起。帝王的秘辛、离奇的秘案、战争的烟云、诡异的事件……那些沉睡在未知世界里的人和事在渐近的好奇下,缓慢开启岁月的封印,褪去寂寞的外衣,展现出一幕幕尘封已久的画面……

探索发现系列,宛如一个色彩斑斓,光怪陆离的万花筒,真实再现了大千世界的神奇瞬间,神秘的、奇幻的、悬疑的……令人目眩神迷,欲罢不能。娓娓道来的传奇故事,弥足珍贵的彩色图片,打造出一席华美的文化盛宴。然而当我们透过一步步先人留下的史书,将目光与思想投向遥远的时间深处时,又会莫名地发现展示在我们眼前的历史已失去了它真实的面貌。

经过粉饰的历史,终究还是模糊不清的历史,是易被误读的历史,是背离真相的历史。我们不想让真实的历史在岁月的打磨下形成一个个千古谜团,我们也不想为后人留下诸多无法开启的“禁区之门”。于是我们大声疾呼:“历史需要真相,历史不要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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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以书为话题写篇小

全文共 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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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屋子的藏都黯然无声了,为了主人的转身离去,为了赏识的失落,为不得志的忧愤,为同道者的孤寂的无奈。

谁还不会为一本书的命运挥一把热泪,谁还会为一本书的寻觅而走遍天涯海角,现在的人们早已抛弃了以印刷为主的书本,随着电脑的迅速普及,数字技术的摧成拔寨,赶走的不仅是读者,还有一大批呕心沥血的写手,笔耕似乎早已落伍,软盘与光碟有声有色何乐而不为呢?键盘与遥控器随手随心所欲,何不一用。

而假书籍被路人随手一仍,你不要太见怪了,因为它只是物质之一,就像美酒喝完,瓶子就可以仍了,这就是一次性消费的游戏规则,顺应时代潮流的表现就是读得快扔得下,别进得去出不来。

爱书的人,在这个时代变的越来越可悲,书籍所给予你的回报真的太少太少了,可怜兮兮地嚼着面包,正襟危坐地捧书夜读,不是一幅先锋画家的当代艺术作品,就是尘封的记忆中的惊鸿一梦。

幸福的呼唤偷偷老去,遗憾的感叹接二连三,书籍的沉默成了书本的良知,不鸣也罢,哀愁也代表了 一种正义的姿态,也许书本的寂寞是与生俱来的,它的命定的寂寞,就像慧质兰心的少女独守空闺这种滋味不是门庭若市的人所能咀嚼的。

同样是印刷品,报纸的命运就好多了,即使消费,被当场热卖,那么潇洒的流布在大街小巷,风光被其抢尽,故事被其说透,书籍落寞了吗?假如这就是时代的进步,我看不出其中的美妙,毕竟报纸红颜易老,再美的女人在历史牌里也只有一天的寿命,你根本不可能渴望它会被珍藏被重复翻阅。

而回眸书籍,此时的自我感觉又好多了,它不奢求现在的繁华,也不梦寐短暂的虚荣,它只追求永恒的喝彩与长路尽头的温馨,那种“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的效果,一路冈尘一路歌之后,漫漫旅途终于蹦甩在后面,最后一面的风景告诉你坚持的魅力。

[以书为话题写篇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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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借书_话题作文

全文共 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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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喜欢看。家里的书我已经读过很多次了。学校的阅览室里的藏书虽然很我,但是我也把喜欢读的书都读遍了。因为学无止境这个词时时萦绕耳边,为了看到更多的书,我不时地询问其他人,后来有人告诉我市政府那儿有一个大的图书馆借阅室,何不去那儿看看呢?

怀着满怀的热情,在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妈妈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陪我去了图书馆,那天阳光明媚,天气晴朗,但是我们没有欣赏路边的风景,而是直奔图书馆而去,真想早点到达目的地,好看到更多的书。

一到图书馆,就闻到了书的芳香,我仿佛置身在一个书的海洋里。俗话说的好;不闻其物,先见其人。我还没看见书呢,就先看见那里人很多:有的在专心致志的看书,有的在认真的挑书,还有的在办理借书证呢!我和妈妈办好了手续,就钻进“书堆”里,去寻找我梦寐以求的图书。“小说类【故事会】我的最爱,我赶紧把它从架子上拿了下来,文学类,这个太深奥了,我可整不懂;童话故事类,这本挺好的·”我拿了一本又一本,妈妈在一旁插话道;“挑好了嘛?最多只能挑三本挑好了我们就走吧,今天太晚了,我们下次再早点来吧。”

看书已经成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要多看书,看好书,争分夺秒把借来的书读完,好到图书馆再借一些我喜欢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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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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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很快乐!

书是灯塔,能指引我们前进的方向;书是蜡烛,能照亮我们前进的道路;书是信念,能提供我们前进的动力。书更是支撑我们活下去的一种不可缺少的元素,带给我们无限的动力,促使着我们插上光明的翅膀。古人云:“腹有诗书气自华”,不错的,书是我们精神的食量,正所谓一日无书,百事荒芜。如果不趁着少年的大好时光多读书,就要白首方悔读书迟了。以前,我并不喜欢读书,我觉得书中的故事并不现实。它虽然来源于生活,但更多是高于生活。但是,我渐渐爱上了读书,是什么原因让我的变化如此之快呢?就听我细细道来吧!

有一段时间,学习压力大,并总会遇到困难,而朋友又不理会我。我很失落,觉的是我的缺点多,于是我努力改正,但没用。我只能站在门前,看他们在外面玩,我学会了独处,经常做事,让自己变得快乐起来,变得开朗些。

有一天在家,我看见我的作业桌上放本书,咦?这本书怎么没见过?旁边有张小纸条,写“最近看不见你,上哪去了?没有了你就少了快乐,希望这本书给你一些快乐......你的好朋友”。她朝我点点头,我看见她的眼睛说“没关系”。我便开始读这本书,它是杨红樱的《女生日记》,我觉得这本书与生活体贴,它讲的故事也熟悉,完全是与小孩子的视角来写的,在这本书上我也知道了很多我完全不知道的东西,同时也看到了他们纯真的友谊!

从此,我爱上了读书,现在,它已经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了,它是可以慰藉我心灵的一位朋友,也是一位无声的导师,你会从中找到你的身影,找到你的向往!

读书,真的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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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好书推荐话题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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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读《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本,说到这里,你们一定都会问:“爸爸怎么可能被装在口袋里呢?”这一点我刚开始看的时候也很疑惑,但现在我明白啦,就让我来告诉你们吧!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是著名作家杨鹏的代表之一,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杨鹏发明的身体调换机,这样杨歌和他的爸爸都可以随时和别人交换身体。在这本书中,杨歌的妈妈只要一吵杨鹏,杨鹏就会缩小一尺,一直到现在,一米八的爸爸便成了只有拇指大小的人啦!

我特别羡慕杨歌,有一个这么小的老爸,可以随时随地都带着他,这样杨歌就有一个可以陪着他玩的小伙伴啦。而他的老爸有一个身体调换机,杨歌就可以随时和别人调换身体了,如果我也有一个这么小的老爸,并且还有身体调换机的话,我就想变成《王者荣耀》的创使人,把这个游戏给黑了,这样就没人再玩了,没人日夜沉迷于游戏了,那是多么的好啊!

这本《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也告诉了大家,杨歌的爸爸不能把身体调换机发布出来,虽然大多数人是善良的,但是还有一小部分的人还是很自私的,他们为了钱财,什么事都做的出来,不然世界会是非常不和平的。

杨鹏有一颗永远长不大的童心。而且他还非常幽默,他虽然已经四十岁了,但他那瘦小的身子,把它显得还没有杨歌大的岁数似的。并且它变小了显得他更加淘气、不懂事,就像个三岁小孩儿似的,就年比他大十几倍的杨歌也有几分怕他,杨鹏可真是一点也不安分啊!

这本书就像是一个令我终身难忘的好友!它让我拥有奇妙无比的想象力,让我沉迷在书的世界里呢!它可真是很有趣,希望你们也能找来给看一看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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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一本好书600字话题

全文共 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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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好——《八十天环游地球》。

这本书是法国着名作家儒勒·凡尔纳所写。他是19世纪着名科幻小说和冒险小说作家,曾被誉为“科幻小说之父”。他曾写过《地心游记》,《八十天环游地球》,《神秘岛》,《海底两万里》等作品。《八十天环游地球》是他的代表作之一。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英国绅士斐利亚·福克和他的朋友们打赌,要在八十天之内环游地球一周回到伦敦。福克先生是一个非常严谨的人,他经过严密的计划和规划,认为八十天环游地球是有可能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总会有各种各样的困难阻挠进程。

比如,在旅行开始时,他就不幸被误任为是抢银行的大盗,被密探菲克斯一路追捕,阻挠进程。他们还遇到了风暴,印第安人抢车……但福克先生和仆人路路通克服了艰难险阻,一路跋山涉水,遇到困难或机智脱险,或狼狈逃脱,也闹出了不少笑话,旅途可谓是精彩纷呈。

他应该在当天晚上8:45到,当他踏入大厅,与众人见面时,时间正好是8:44:59……福克先生凭着他的机智,冷静,沉着赢得了最后的胜利。

我之所以推荐这本书,是因为作品人物表现得鲜活灵动,叙事简洁流畅,每一个故事都写得详细生动,引人入胜。在这本书里,你也会和他们一起着急一起伤心一起生气……当你看到这每一个充满着危险的冒险故事时,仿佛这些故事就发生在你身旁。

在这本书中,你可以跟随主人公脚步,游历全世界。福克先生一行人途径地中海,红海,印度洋,太平洋,大西洋。游历了印度、新加坡、美国、日本……你还可以领略到各国的风俗习惯,比如到印度寺庙里要脱鞋,不然就违反了宗教规则;婆罗门僧侣会在老土王死了以后用他的妻子殉葬……

这本书教会了我们面对困难时要冷静、沉着,处理问题是要有毅力。这是一本值得我们一读再读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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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与书为话题600字

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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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看书,就像是在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能从中获取智慧。但是,一本好书往往会被人排斥。这时,有人感叹了:看书干嘛?多浪费时间啊!还不如舒舒服服地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哪!那个感叹的人就是我。我从前也是一个非常不爱看书的人,可现在的我,已经是一个书迷了。你想听听我转变的故事吗?

我的爸爸非常清楚我不爱读书,为此,他想尽了办法,可都没成功。最后,他还是觉得硬道理最行得通。

一天中午,我的爸爸和蔼可亲地对我说:“儿子,累了吧?我带你出去玩一玩,休息一下吧。”我想:有点不对劲,我的爸爸怎么这样对我说话,看看吧,是不是真的骗我。于是,我就来了个将计就计。

到了,我一看路就不对,果然不出所料,真的把我带到了书店来了。我一个劲的想要拒绝,可还是逃不了我爸的手掌心。只好进去买几本了,反正回去我也不会看的。他给我买了两本书,是《全解作文》和一本《淘气包马小跳》。买回家后,我依旧打开了电视机,没看多久,我爸就像变了个人似的,立刻关上了电视,把书拿到了我的面前,并严厉的对我说:马上看书!我只好听从命令,将书翻到了第一页,是密密麻麻的字,真叫人眼花缭乱。翻到第二页,我就像被关在了一个四周没有缝隙的地狱,叫人难以呼吸。我想逃避文字,可是我爸却坐在了我的旁边监视我,我无路可走。只能默默的在那边看书,没想到,时间一长,我已经习惯了,逐渐走进了书的世界里。从此,看闲书成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那时,我成为了书迷。

一本你喜爱的书就像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我们应该爱它,看它,最重要的,是要记住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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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好书推荐600字话题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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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它是我们的良师益友,但在浩如烟海的书里,你一定有最喜欢的一本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老人与海》。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令人震撼的故事:一个老渔夫,因好多天抓不到鱼,濒临破产。就在他第八十五天捞鱼时,发现了一条巨大的青枪鱼,他非常兴奋,拼命地捕杀这条鱼,经过一场争斗,终于,这条巨大的鱼被老人的毅力折服了。老人正往家赶,一群鲨鱼又跑了上来。老人实在太累了,无力抵挡,鲨鱼把鱼尸吃掉大半,老人只拖了个鱼头回家。

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书,从心底佩服老人那种勇敢、毅力与不屈不挠、乐观向上的精神。当他的船被青枪鱼拖着走时,他从未想过“我完了”这样消极的话语;当他身心疲倦又遇上大批鲨鱼时,他不慌不忙,尽自己的努力保护自己的生命这些都是老人身上多么可贵的品质啊!

看了这本书,我不禁想起我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作业多一些,上学累一些,周末兴趣班多一些但这些小小困难,与老人遇到的困难相比,只能说是九牛一毛,但我并没有像老人那样乐观的面对困难,一遇到一点儿困难就怨天尤人,抱怨这不好,抱怨那不对。想到这里,我就有点脸红心跳羞愧不已。从此以后,我遇到了困难,再也不会等待妈妈来帮我,而是迎难而上,独自解决难题,尝到了成功的甘甜,这还真要感谢老人啊!

我除了喜欢老人身上那种品质,还喜欢海明威粗犷热情的语言,他用他那神奇的笔,描述出了一个明朗的“硬汉”形象。我非常喜爱这本书,如今,已看了三五遍,满书都是我标注的痕迹。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书是智慧的源泉,让我们徜徉在书的海洋里,用心体味文字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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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好书伴我行600字话题

全文共 11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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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如同治病的良药,使我精神焕发;一本好书,仿如五彩斑斓的梦,使我走上写作之路;一本好书,仿佛一盏启明灯,使我看到了光明;一本好书,好象一个“打气筒”,使我的生活很充实......

书像一位和蔼可亲的老人,引领我通往神秘的知识殿堂;如一杯清香四溢的绿茶,泌人心脾,给我带来种.种美妙的享受和无穷的回味;又似一对美丽神奇的翅膀,让我在湛蓝的知识天空中自由自在地翱翔,领略文字的魅力;又如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窄的地方,驶向生活的无限广阔的海洋......

在我很小的时候,已经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如今,我已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书呆子”,只要我一看到书,就像饥饿的狼扑在面包上,爱不释手。妈妈知道后,非常着急,她担心我年纪过小,这样会很伤脑筋的。就这样,她经常劝我出去玩,可我不是摇摇头,就是推迟说:“有空再去玩个够吧!”见我这样,妈妈也只好对我狠心点了,她故意把我的书藏起来。虽然这样,但妈妈也破坏不了我对书的热爱,我想尽办法地去向同学老师借书。妈妈得知后也无能为力了。

我读过的书有《昆虫记》、《三国演义》、《水浒传》、《高尔基的童年》、《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真是五花八门!其中,我由《安徒生童话》读到《高尔基的童年》,然后再读《我要做好孩子》、后来又开始读四大名著,接着......书使我懂得了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丑恶,让懂得了做人的道理,让我学到了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给我的课余生活增添了一笔色彩!

每天,我都情不自禁地读书,不管是在热烈当头下,还是在寒风暴雨下,我都愿意去读书。现在,我能真正理解到这句话的含义“饭可以一天不吃,觉可以一天不睡,但书不可以一天不读。”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

当我读到高兴处时,会情不自禁地手舞足蹈,脸上洋溢着欣喜的神情,绽开舒心的笑容;读到悲伤处时,我便为主人公的不幸遭遇而伤心不已,流下同情的眼泪;读到幽默处时,我常常会不由自主地开怀大笑,真是妙不可言;读到深奥处时,我总要皱起眉头,冥思苦想;读到优美的词句时,我会动笔摘录下来,细细品味......如今,我和书已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最近,学校组织去夏令营,我也是其中的一分子。同学们个个都背着一个包包,里面装满了食物。而我的背包,却是装满了书!你一定会认为我是“读书狂”,但这也不见怪,因为很少人像我那样,玩的时候还顾着书。在乘车的时候,同学们都在谈天说地,而我却在一旁津津有味地读书,你说,我傻不?

书是钥匙,能开启智慧之门;书是阶梯,能帮助人们登上理想的高峰;书是朋友,伴我们走过美好的人生。书,你是一个美丽的小天使,带给我知识,带给我快乐。那淡淡的书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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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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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从前令我熟悉而陌生的字眼。自我有记忆以来,书从来都没有离开过我的生活。但对于以往的我,与其说看书时为了向家人老师交代,不如说我只是把看书当成是一道命令,一道不可抗拒的命令。 随着书的陪伴,我也渐渐的长大了,也渐渐的对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记得冰心奶奶曾经说过:“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这句看似浅显易懂的道理对于小时候的我来说却是如此深奥,直至现在,我才能够真正明白它的含义。

书的世界是五彩缤纷的,我能够在书中尽情欢舞,尽情疯狂,尽情释放。在书中,我可以喝大诗人李白杜甫讨论古诗的风格,和徐霞客一起游山玩水,一起登山爬顶,还可以和孙子一起讨论兵家常事……对于我来说,每一本书都是一个精彩不同的世界。

前苏联作家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的,每一本不同的书都能够使人类大开眼界,了解其中之奥妙,使人类不断进取,不断开拓。

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终身知己。书带领我们走向不同的世界,读书可以提升你的个人修养,陶冶你的情操,释放你压抑已久的心灵。

从现在起,拿起你手中的书籍,抛下以往的一目十行,走马观花,一起同书中的主人公们畅谈欢乐。相信这样,你的明天将因为书籍而变得有所不同,更加美好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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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有关书的话题

全文共 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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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恒说过:“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觉得他说得一点也不错,从小我就喜欢看书,在书中也学到了不少的课外知识,在这期间发生了许多趣事,听我慢慢道来。

星期天,妈妈出去买菜,临走前嘱咐我把米饭做好。那时我正入迷的读着《狼王梦》,漫不经心地答应了。,等妈妈走后,我继续看《狼王梦》,不知不觉,过了两个小时,妈妈回来了,可我的米饭还没有“诞生”。害得妈妈哭笑不得地对我说:“你可真是个小书虫,以后可不许这样了。”我识趣地点点头,可是,这种事还是经常发生,所以害得全家称我为“书呆子”。真是冤枉啊。

还有一天晚上,我看妈妈那边灯已经关了。就偷偷拿出心爱的书,打着手电筒偷偷地在被窝里读着。可惜,被发现了。也许你会问:在被窝里读书,妈妈怎么会看到呢?原来是妈妈知道我这个小书虫一定会偷偷地干一些“不平常”的“坏事”,偷偷过来巡视,看到被窝里亮着,掀开一看,我正聚精会神地打着手电筒读书。眉毛马上由“10:10”变为“11。10”。

还有一次,我在我房间里一声不响地读着书,妈妈出去的时候,喊了一声:“xx,妈妈出去一趟。在家听话。”可是却没有答应的声音。那是因为我看书看的太入迷了,所以就没出声。妈妈以为我出去玩了,就自己走了。“咔嚓”妈妈把门锁上了,就这样,我被锁在了家里,不过倒也没什么,正好没人来打扰我。就这样,每次大人出去的时候,我都故意不出声,这样我就可以安心读书了。所以,我常常会被锁在家里。

怎么样,我的趣事是不是引得你捧腹大笑呢?如果你想了解我的更多趣事,那就和我做朋友吧!我会伸出双手热烈欢迎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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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一本好书600字话题

全文共 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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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过:热爱吧!这是知识的泉源!只有知识才是有用的,只有它才能够使我们在精神上成为坚强、忠诚和有理智的人,成为能够真正爱人类,尊重人类劳动,衷心的欣赏人类那不间断的伟大劳动所产生的美好果实的人。而知识又是从哪儿来的呢?当然从书本上来。一本好书就犹如一把钥匙,可以打开知识的大门。

我第一次阅读文字类的书籍就是《昆虫记》。故事是这样的:在一节语文课上,书中提到了《昆虫记》这本书,我当时对昆虫很感兴趣,所以,这本书无疑是我目前最佳了解昆虫的一种渠道,而我当时正好有一张租书卡。

当日晚上,我便屁颠屁颠地跑去书店租了一本《昆虫记》,回家后,我略感疲劳,于是便去洗澡睡觉,但躺在床上后,又觉得有点无聊,所以,我捧起《昆虫记》,开始看了起来。书中通过细致的描写,把昆虫的生活习性、吃的食物等都向读者展示得淋漓尽致,使我兴味盎然。不仅如此,书中的那些优美语言,丰富的词语也深深吸引了我,我都一一记了下来,并且灵活的运用到作文里,得到了老师的好评。《昆虫记》像一个引路人,把我领引到书的海洋里,让我受益匪浅。

鲁迅先生说:“只看一个人的著作,结果是不大好的:你就得不到多方面的优点。必须如蜜蜂一样,采过许多花,这才能酿出蜜来。倘若叮在一处,所得就非常有限,枯燥了。”读完《昆虫记》后,我选择了多方面的书籍阅读,文学的、历史的、地理的等等,其中我对《世界未解之谜》印象最深。

这本书中分为七种类型的未解之谜,分别为:“奇妙的天外世界”、“带你穿越神秘地带”、“千奇百怪的动植物”、“无法解的人类谜团”、“没有谜底的悬案”和“惊心动魄的寻宝故事”各种谜题连科学家们都无言以对,各种故事吸引着我,这本书背后还有一首小诗:手心对书籍的呵护,就似图书对心灵的>温暖。七分美丽的付出,获得十分不凡的精彩。那些风轻云淡的从容,漫射于字里行间,让眼神与心灵交融。

从那以后,书籍成了我最好的朋友,开心时我想看书,向书中的主人翁分享我的喜悦;伤心时我想看书,让不开心在书中烟消云散。在读书的过程中我体会到:读一本好书,如交上一位良师益友,既让我学到了知识,也让我懂得了人生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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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关于好书推荐话题

全文共 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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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一本漫不经心地打动你,遇见时并无特别,阅读后开始沉迷。——题记

俗话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能让人更有气质,更有内涵,更有文化。读一本好书,就像跟一位知心朋友交谈。可见,书是多么的有魅力啊!我是一个书迷,从小就喜欢阅读各种书籍,要说我喜欢的书有什么,那可是数不胜数。

我喜欢童话故事书。走进童话世界,那里梦幻、典雅、美丽,一座座漂亮的城堡呈现在眼前,不光是有这些壮观的风景,而且,每个童话故事的结局都是美好的。我喜欢悬疑推理小说。一个个奇怪的谜题,一场场如破案般的游戏,让人觉得无比刺激、有趣。这就是悬疑推理小说的风格。我从小就梦想当一名侦探,所以,这样的小说看了不少。

我喜欢青春校园故事。在我们这个如花一般的年龄里,正需要这样一本书来陪伴我们在成长路上前行,里面的故事不正像我们的青春一样绚丽多彩吗?

我喜欢冒险励志书。当你读这种书时,就仿佛走进了故事一般,和故事中的人物一起去冒险,经历了重重磨难后,见到的是美丽的彩虹。

我喜欢古诗词书。“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这是谁的诗?如此伟大壮丽。这便是宋朝才女——李清照的诗。李清照一生历经了坎坷,最后写出了一首首优美壮丽的诗,并成为了家喻户晓的才女,像她这样的女中豪杰是值得我们敬佩的,更值得我们去向她学习。

我喜欢小说。四大名着是我国历史上最有名的古典小说。《西游记》中,唐三藏经历了九九八十难终于取到了真经,《西游记》是不怕艰难的代表;《三国演义》中的刘、关、张桃园结义,象征了他们坚不可摧的兄弟情义;《水浒传》中的108将聚义,征讨方腊,最后为了国家牺牲自己,他们的爱国精神是多么的伟大啊!《红楼梦》中的黛玉葬花曾让多少人感动的落泪……

我喜欢各类书籍,书永远是我的好朋友,书永远激励着我前进,我永远爱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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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以我与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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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我走过了十二个春夏秋冬 ,成长的岁月始终弥漫著书的芬芳。寂寞时,书与我相伴;冲动时,书教我冷静;痛哭时,书给我安慰;欢乐时,书与我共同分享……

记得有一次,我放学回到家,想看一会儿书,谁知我看得太入神了,忘了做作业,我那“幽灵”般的老妈早已神不知,鬼不觉的站在我身后,而我却一点也不知道,仍然津津有味地“啃”著书,老妈则用“地雷式”的声音把我炸醒,当然也免不了把书没收。不过,不用担心,嘿嘿,我这儿还有一大堆书呢。就为这事,老妈不知疲倦,都K我好几回了。不过即使这样,我对书的激情依然不减,反而更痴迷了。

每当我做完繁重的功课,习惯走到书架前,随手抽出一本喜欢的书。旧书重拾,倍感亲切。

读书的确是一件快乐的事。每拿到一本新书,我都乐不可支。手捧这一本好书,无人打扰,闲坐在椅子上,或清晨或日暮,放飞思想的信鸽,让心情与清风共舞。读到伤心处,我会泪花四溅;读到欢悦处,不不由自主地大笑;读到精彩处越是不可放过,我会拍案而起,连声叫好。

读书自有读书乐。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永远是我的好朋友。

[以我与书为话题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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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以书为话题作文900字

全文共 9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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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不爱读文字,呆板的字连成的文章在我眼中枯燥乏味,能使我入目的只有漫画,漫画的刺激性比书佳。长大后才发现看书的重要,急忙潜下心来看书,重要性的压力让我沉迷于书中,不想停下一刻遨游。

此时的我二年级,亡羊补牢还来得及,若没有提前接触文字书,现在还停留在漫画的虚拟世界。有很多学校奖的作文选被我扔在床边,当我捧起书入迷时,就意识到自己还要看更多书。

作文选全被我看完了,本是庆幸的,可在书的王国里没走几步,就被挡住了去路——买一本书对家里并不困难,可妈妈却极力反对,没读过的她不知道看书的好处,说:“书看完就没用了,只要你愿意,一本书可以读上百遍。”也曾试图说服妈妈,可每一次她的头总是扭一边去,都以失败而告终,我放弃了。

找同学借吧,不是一句没带就是一句不借,我像一条流浪狗在向人求骨头,这全是妈妈眼中的节省导致的。

真希望快升上三年级,可以找学校图书馆借书。那时的图书馆在三楼,曾是贫穷的学校给老师们的简陋的办公室。我进去过几回,一看到成堆的书,心已飘到书海中。

终于升上三年级了,可这才发现图书馆两周才可以借一本,而且不能自己拿,挤在一堆同学中喊破喉咙借一本,不值。我不再找图书馆借书,这种方法实在累。

又过了两个春秋,班主任换成了林老师,把所有学生的底都摸清了——一个个聪明得像天才的脑袋被吃喝玩乐给占据了,没留下一块空地给书。眼睁睁看着21世纪的孩子的人生态度,作为老师自然是心痛,于是……

林老师发动全班同学至少人手一本书,每人进行交流,并制作班级自己的借书证及图书书情况登记总表,每星期检查。

这方案一推出立见效果,一下课同学之间的问候全换上了“你有什么书?”效果比学校图书馆还好,没两个星期我问过的同学每人至少看了五本。书没上图书橱,班上小小的60多本书,形成了一个流动效率极高的“书包图书馆”。

我借、看书都很有效率。我借的书大都是200多页的,至少要用两天才看得完。如果我找某个同学借书他没带,我会叫也明天带来而再去找另一个同学借《淘气包马小跳》(班上最为之疯狂的书),那书我一个晚上就能看完。这种方法让我多看了好几本。

伴随着有效率的看书方法,上学期读完,我看的书正好填满了班级借书证-----二十本。我的脑袋从没被吃喝玩乐占据,是因为有丰富的知识和它们对抗。我要不间断地看书,因为怕脑袋全是吃喝玩乐。

[以书为话题作文9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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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本好书话题

全文共 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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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皮的春风挑逗着我凌乱的头发,而我的眼眶中饱含泪水,想有“脱壳而出”的欲望。细眼看,怀里抱着一本《城南旧事》。想知道我因什么而热泪盈眶吗?

那是因为我看见了《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我们渐渐长大,童年也将渐渐离我们远去;我们即将小学毕业告别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担负起生活的责任。

我非常喜欢里面的一句话:“我们是多么喜欢长高了变成大人,我们又是多么怕呢!”是呀!多么的矛盾,但我们内心不就是这样的矛盾吗?既想长大又怕长大后生活的坎坷。原本都是一群活泼可爱的孩子,转眼间就变成成熟稳重的毕业生,人生何尝不是这样的矛盾呢?

好想把时间停留住,可它就是这样无声无息地溜走了。散步的时候,日子从我懒散的步伐间跃过;休息的时候,日子从我的枕边流过;写字的时候,日子从我的笔尖跨过;回忆的时候,日子从往事中溜过……

《城南旧事》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的以其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短篇小说集,初版1960年。全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淡淡的哀愁与沉沉的相思,感染了一代又一代读者,可视作她的代表作。曾被评选为亚洲周刊“二十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它满含着快乐而略带忧愁的基调,多了些辛酸的味道,也多了些阳光明媚的色彩,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

小英子作为一个主要人物出现在文章中,当她发现大人们的良好愿望与现实之间存在着巨大反差时,她天真善良的幼小心灵就愈发显得孱弱。缠绕在文章中那种无往不复的悲剧轮回也就更加令人触目和深省,这也正是本文显得丰富厚重的关键之笔。

“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冬阳底下学骆驼咀嚼的傻事,我也不会再做了。”我们又何尝不是想念着童年生活中的一切;想把它狠狠地抓在手中,可它却像沙子一样,抓的越紧它溜得越快。

每当我拿起这本书时,总不忘带着一种淡淡的忧愁,但它总会告诫我珍惜时光。我现在把它介绍给你,希望你能从中有所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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