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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独生子女费的文件(汇总19篇)

国税是国家税务系统,与“地税”对称,是一个国家实行分税制的产物。下面是关于国税的36号文件全文,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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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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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活在一个普通的家庭中,因为我是一个独生子女,所以我很享受这一切。

我只想有一个哥哥,但这是不可能的,但我也不想有一个弟弟或者一个妹妹。别问我为什么?我不想要就是不想要。

假如我有一个妹妹或者一个弟弟,我是说“假如”,那么我会很不快乐的。因为现在的婴儿用品非常贵。比如说“补品、纸尿裤、婴儿床、药品…并且一样都要几百元,更别说几样加起来了。有了这些钱,都不知道可以买多少船模、航模、仿真枪了。

假如我有一个弟弟或者一个妹妹,我们会多么不愉快啊!他自己摔倒了还说是我弄的,不会做还要和我争着做,我还要“大让小”哼!

做不好家长还说“没关系,下次一定能好,而且这次已经完成的很好了。”如果我没做好,他们一定会把我骂得个半死。玩电脑会跟我抢,还让我和他们玩那些无聊死的低幼儿游戏。我不和他玩,他就大哭大闹,家长就来说“为什么不和弟弟玩?你看他都哭成这样了。”所以我不想有个弟弟。

我不想有个弟弟、妹妹,但为了防止国家老年化,请喜欢弟弟妹妹的同学,叫你妈妈生一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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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学习有关文件增强学习教育自觉性心得

全文共 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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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市政协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党课暨动员部署会议,传达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动员部署市政协“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号召大家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增强主动性、自觉性,切实把学习教育抓紧抓好。

市政协主席周景隆,市政协副主席尹宝林、姜英波出席会议。

会上,周景隆要求,市政协全体机关党员要从政治责任、全市大局和政协事业发展“三个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部署和实践,是走出牡丹江加快发展新路子、开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的重要保障,是推动协商民主建设、提升政协机关自身建设和工作水平的现实需要。

周景隆强调,要突出问题导向,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深入“学”,进一步明确合格党员标准,努力在学习中提升政治素养、锤炼坚强党性;要认真“做”,对照“四讲四有”标准,努力在实践中改造自己、提升自我;要立即“改”,切实做好问题查摆和整改,使每一位党员都能受到教育、得到提高;要好好“干”,为政协履职提供强大动力,使学习教育成效体现在服务改革发展、促进政协工作上;要务求“实”,做到入心入脑,避免走过场。

周景隆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落到实处。要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时间精力投放到位。要坚持领导带头,做到以上率下,带头做“四讲四有”的合格共产党员。要注重抓常抓细,做到持之以恒,打造一支优秀政协干部队伍。要坚持统筹推进,做到两手抓、两促进,扎实做好政协各项工作。要找准学习教育与政协年度工作结合点,认真开展专题协商、视察、调研、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工作,推动更多议政成果进入党政决策程序,用政协作用发挥的实际成果检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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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国新办解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

全文共 21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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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国务院新闻办昨天召开发布会,解读今年的一号文件,文件中转基因、玉米价格等内容成为关注焦点。下面是yjbs作文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文件中,如何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的措施形成了专门一章, 另外,在文件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首次被写入,除此之外,文件里也还有很多社会关心的热点,比如转基因,文件提出,加强农业转基因技术研发和监管,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慎重推广。对转基因使用“慎重”二字也是之前的一号文件中没有的表达。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专门强调要加强农业转基因技术研发和监管,从已经查处的极个别地区非法种植转基因水稻的情况来看,确实监管还要进一步强化,防止转基因的种子没有经过审定就非法流入市场。要落实好转基因产品的强制性标识的法律要求,要保证公众对转基因食品有知情权、选择权。”

对于备受关注的玉米价格的情况以及玉米政策的调整,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也专门做了说明。

陈锡文:“这个文件当中也提到了原则思路,就是坚持实行玉米价格由市场决定,同时对玉米的价格形成机制和补贴制度进行改革,实行价格和补贴分离的办法。前些年玉米临时收储价格不断提高,实际上不仅仅是玉米供求关系形成的价格水平,而且还包含着政府对生产玉米的农民的补贴,所以价格就显得比市场高得多。现在的情况下,要把补贴从价格中剥离,要价格根据市场的供求关系,回归到合理的水平。”

附注: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于昨天傍晚发布!共分为六个部分:

①继续夯实现代农业基础

②加强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

③推进农村产业融合

④推动城乡协调发展

⑤深入推进农村改革

⑥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指导

文件指出:

在经济发展新常态、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的大背景下,如何促进农民收入稳定较快增长并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如何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以确保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实现有效供给,如何提升我国农业竞争力赢得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主动权,已成为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必须完成和破解的历史任务和现实难题。

把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增进农民福祉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发展新理念破解“三农”新难题,厚植农业农村发展优势,加大创新驱动力度,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互促共进,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中央一号文件持续聚焦‘三农’,彰显了‘三农’工作‘重中之重’地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部长叶兴庆认为,今年一号文件强调要用发展新理念破解“三农”新难题,提出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对解决“三农”新老问题、有序推动农业现代化、确保亿万农民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此前,于12月24-25日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国家主席习近平指出,“十三五”时期,要加大强农惠农富农力度,深入推进农村各项改革,破解“三农”难题、增强创新动力、厚植发展优势,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扎实做好脱贫开发工作。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表示,要积极推动农业现代化,调整农业结构,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粮食安全和产量。随着“一号文件”的公布,或将有一系列关于农业的政策将陆续公布,在此过程中,农业现代化、土地改革,粮食安全、种业、农机以及农村环境治理将从中受益。

现代农业

农业现代化是此次“一号文件”的首要议题。未来,以发展集约化、规模化农业作为发展重心的农业企业有望得到更多政府支持和资金青睐。

今年首次提出目标价格改革试点,是完善中国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的重要举措。目标价格制度,就是由政府设定农产品的目标价格,当实际市场价格高于目标价格时,补贴低收入消费者;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则按差价补贴生产者。

土地改革

在现代农业的发展过程中,土地改革提供了最核心的制度方面的支持。之前,农业部在年终工作会议上部署2015年工作时首先提出的就是土地制度改革。会议提出,要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扩大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农业信息化

市场可期:市场人士指出,面对万亿元以上的农资市场以及6-7亿的农村用户人口,涉农电商的市场空间广阔,从现在来看,农资电商硝烟已起,将有一批农资企业投身厮杀。

农机行业

前景巨大:近年来,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农机的补贴力度,农机行业产值年均增长率超过20%。不过,分析师认为,我国农业机械化率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在某些单一品种机械化率方面更是差距较大。随着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将在更广的范围内展开,将推动农业机械大型化发展,农机行业相关上市公司将从中受益。

粮食安全

此次“一号文件”中,粮食安全依旧是重中之重。粮食安全与良种推广密不可分,在一号文件下发之前,农业部等三部委联手种子打假,并积极推进。2015年年初,国务院下发了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相关文件,一方面狠抓种子打假,一方面保证责任落实到负责人。

农村环境治理

此次文件中提及了农业环境治理,该领域也蕴藏巨大的机会,农村水治理、土壤修复等领域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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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学习有关文件增强学习教育自觉性发言稿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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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陕西省工商局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议,安排部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努力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树立党员模范形象,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陕西省工商局要求,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以学为基础、以做为关键,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坚持向中央和省委基准看齐,大力弘扬延安精神,始终突出工商特色,落实党组织及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坚持领导带头,统筹兼顾,强化宣传培训,精心组织。分层分类突出重点,突出持续性、经常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把发现和解决问题贯穿在学习教育全过程,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立足岗位做合格党员,把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把作风转变的好势头保持下去。推动学习教育和中心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努力实现把学习教育作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并用实际工作业绩检验学习教育的成效,努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陕西省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充分认清开展学习教育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基本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逐级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教育计划,确保完成4个专题规定动作,同时做好具有工商特色的自选动作,稳扎稳打,创造好经验、好做法,努力做到学有所获,卓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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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锁定“三农”

全文共 2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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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2014年“三农”工作稳中有进的脚步,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鼓舞了全社会对“三农”工作更上层楼的热情与期望。“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鲜明主题,勾画出新时期农业发展的根本方向在于农业现代化,指明了农业现代化的根本动力在于改革创新。这是党中央对经济发展新常态背景下我国“三农”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新机遇高瞻远瞩的深刻认识与全面准确的战略部署。

以改革创新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是由新时期农业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和外在条件决定的。新世纪以来,我国“三农”工作取得了粮食生产“十一连增”、农民增收“十一连快”,同时主要农产品保障水平和科技支撑能力大幅提高的巨大成就。但进入新常态之后,一方面农业农村发展出现了许多新矛盾、新问题与新困难,农业现代化需要解决的粮食安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以及农业可持续发展等几大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另一方面,农业农村发展又面临许多新机遇、新潜力与新途径,从农产品供求、农业投入补贴,到农业人口转移等各方面都承载着新变化与新希望。

面对这种新老问题交织、新旧矛盾交汇的格局,需要我们有新思路、新视野与新手段,根本的办法和出路只有一个,就是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中央一号文件再次锁定三农问题 粮食安全首当其冲

今年一号文件全文一共涉及五大方面,其中包括: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加大惠农政策力度;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围绕增添农村发展活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围绕做好“三农”工作,加强农村法治建设。而这五大方面又被细分为32个小点。

那么,在这五个方面的指导下,今年的三农工作将会有哪些变化?都有哪些农民和消费者所关心的具体问题列入其中?

去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的主题是《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今年主题是《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 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两年的主题中,“改革”和“农业现代化”都是关键词。这在连续12年的聚焦三农的一号文件中也算罕见,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徐小青认为:

徐小青:主要的政策要求,主体上是一样的,都是用改革来推进农业的现代化,但是我觉得确实还有一些差别,一年来改革的方向和内容都做了要求,都有了明显的推进,比如说土地的问题,中央已经发了三个文件了,土地规范流转规模经营的问题,农村征地、农村土地的征收、宅基地的制度、农村经济型建设用地的入市的问题,所以改革更加深化,路径更加明晰了。

对于农民来说,今年的一号文件首先从多个方面对农民收入保增长做出了明确要求,比如,将优先保证农业农村投入、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等等。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指出,在新常态下,需要用改革来解决更多发展问题。

李国祥:农业也面临着转方式调结构,同时在转方式调结构的时候农业的生产能力不能受到影响。所以需要用改革激发农村各个主体的生产积极性,实行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在三农投入上我们通过财政的政策激发金融的对三农的投入。

每年的一号文件都给予了农民很多期望,有农民说:

农民:我们希望政府这一块,对我们的基础设施这一块应该有更大的投入,给我们搞的更好,还有一个就是希望银行是不是在贷款这一块给予更大的支持,更加快捷。

农民:我们希望省或者国家这些层面上能多多支持,出台一些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一些好的政策。

这两位农民遇到的难题,也是过去一段时间社会高度关注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土地制度改革等,一号文件都有大篇幅的涉及。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徐小青认为,这也恰恰是接下来改革中的一大难点。

徐小青:要从大的方面讲我还是觉得农村的产权制度,是一个大的难点,征地制度的规则现在实际上是采取了一个试点的方式,现在一省一个。再说金融,农村金融状况应该说有所改善,但是你说我转个产,发展一些农产品的加工业,这里边都需要资金,这个资金的运作运行到底怎么样,商业金融还是农民的合作金融,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允许土地经营权做抵押,怎么运作,这里边问题还是很多的。

除此之外,对于消费者来说,最关心的就是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今年的一号文件提出,加强县乡农产品质量和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另外,还要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深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建立健全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国家水资源督查制度。扩大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推进重要水源地生态清洁小流域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这些措施都在说明一件事,安全要从生产源头掌控,既包括了基层农业生产的监督也包括农业生产所需要的环境安全。

而说到安全,有一个问题成为了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充当其冲的问题,那就是粮食安全,粮食问题年年提,但是,今年提法有点不太一样,文件针对增强粮食生产能力提出了许多细化的要求,包括永久农田划定、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以及投融资等等。但同时也提出,科学确定主要农产品自给水平,合理安排农业产业发展优先顺序。对于这个说法该怎么理解呢?徐小青觉得:

徐小青:保障粮食安全,从理论上来说,要依靠生产、依靠储备、依靠贸易来保障安全,我们的农业资源到底怎么样?不够!需要进口,提出来需要适度进口,咱们的目标,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绝对安全也不是说完全自给生产,也有贸易,另一方面我们现在处在一个开放的条件下,哪些东西我们到市场上去买,可能更合适一些,更合算一些,更适当一些,还是有一个合理利用国际市场的来确保我们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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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离婚还可以领取独生子女费吗再婚夫妻领取独生子女费条件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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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明有两种,即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前者能够有效证明孩子的归属方,后者则需要到相关部门加盖与原件相符的权威公章。

如果离婚时间不足两年,您可以到办理离婚证的区民政部门盖章;如果超过两年,请到区档案局查询并盖章。另外,离异夫妻重新组建家庭后,如果双方都带有子女,则不能享受“独生子女费”。

没有单位的居民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失业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填写申请表格,获得批准后即可领取独生子女费。

另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要到女方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办理。领取一式两份的申请表后,由男方单位(或男方户口所在社区)的计生专干签字并盖章,同时需提供夫妻两英寸合影照片一张。

按照规定,如果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方可持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失业证和离婚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申领双份独生子女费,未抚养方不再领取。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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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删除晚婚晚育、独生子女奖励规定?

全文共 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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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只有13年,但“只生一个好”的计划生育政策从上世纪70年代便开始。

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即以上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

此前,我国鼓励晚婚晚育,给予额外福利。如在原有的3天婚假基础上,晚婚假可延长至10到30天不等;晚育假则是在原有的98天产假基础上延长,例如在上海和北京,晚育假增加30天。浙江为15天(婚假3天+晚婚假12天)。

此次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保障措施,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

不过,只要新政策没实施,就按老政策执行。所以,只要12月31日前拿着结婚证去请假,符合条件的仍可享受晚婚假。

除此之外,修正案草案还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同时明确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奖励扶助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父母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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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独生子女奖励拟继续新规

全文共 8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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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从26日上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九次委员长会议上获悉,法律委员建议将现行计生法第二十七条修改为:“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即继续奖励独生子女。

21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计生法修正案草案第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需经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同时规定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而在26日上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九次委员长会议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建议删除正在审议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第五条中“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等规定。

事件解读: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今天下午表决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将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写进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生育一孩或者两孩的,均可获得延长生育假等奖励和其他福利待遇。

另外,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包括失独家庭在内的独生子女家庭将继续享受奖励和扶助。

修正案草案分组审议中,有些常委会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后,对原来的独生子女奖励和扶助措施应当继续执行,建议恢复现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中对于独生子女家庭进行奖励扶助的规定。同时,加大对失独家庭的扶助力度。

新法将现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修改为:“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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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因私护照补发所需材料及证明文件

全文共 2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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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遗失护照经过的书面报告(并注明当事人姓名、出生日期;原护照号码、发照机关、发照日期);能提供原持护照的复印件将方便护照的申请;

2.在当地的有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填写好的“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一份;

4.护照照片3张;

5.第一次申请补照,在核实申请人身份与持照情况后即可发照;第二次申请补照,应在核实有关情况后晚三至六个月发照;第三次则应在核实申请人身份与持照情况一年以后予以补照。

注:在遗失护照的临时出国人员,总领馆只为其补发一年一次有效旅行证,以方便其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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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一带一路”愿景与行动文件形式特殊,权威性强

全文共 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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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愿景与行动文件是由中国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共同发布,得到了中国政府的批准。这是第一份关于“一带一路”的政府白皮书,可视为中方有关“一带一路”带有规划性质的文件。

“一带一路”愿景与行动文件介绍了“一带一路”倡议的背景、原则、框架思想、合作重点与机制、中国各地方开放态势,号召积极行动共创美好未来。文件全面系统,富有透明度、针对性和包容性,回答了大家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

这份文件由三部委统一部署,并充分听取了“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建议,也吸收了中国国内方方面面的意见,应该说是内外统筹,集思广益的成果,是各方智慧与合作的强强联合的结晶。之所以称之为“一带一路”愿景与行动,是因为这是一个方向性、框架性、意向性的设计,“一带一路”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这是初步的构想,未来中国还将与沿线国家和地区进一步协商来共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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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中央一号文件原文要点

全文共 119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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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YJBYS小编整理的关于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全文:

2014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深化农村改革力度,粮食产量实现“十一连增”,农民收入继续较快增长,农村公共事业持续发展,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作出了突出贡献。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如何在经济增速放缓背景下继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是必须破解的一个重大课题。国内农业生产成本快速攀升,大宗农产品价格普遍高于国际市场,如何在“双重挤压”下创新农业支持保护政策、提高农业竞争力,是必须面对的一个重大考验。我国农业资源短缺,开发过度、污染加重,如何在资源环境硬约束下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是必须应对的一个重大挑战。城乡资源要素流动加速,城乡互动联系增强,如何在城镇化深入发展背景下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实现城乡共同繁荣,是必须解决好的一个重大问题。破解这些难题,是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的重大任务。必须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靠改革添动力,以法治作保障,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

2015年,农业农村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继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全面推进农村法治建设,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努力在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上挖掘新潜力,在优化农业结构上开辟新途径,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寻求新突破,在促进农民增收上获得新成效,在建设新农村上迈出新步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做强农业,必须尽快从主要追求产量和依赖资源消耗的粗放经营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竞争力、注重农业科技创新、注重可持续的集约发展上来,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1.不断增强粮食生产能力。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粮食省长负责制。强化对粮食主产省和主产县的政策倾斜,保障产粮大县重农抓粮得实惠、有发展。粮食主销区要切实承担起自身的粮食生产责任。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统筹实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剥离耕作层土壤再利用。探索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将口粮生产能力落实到田块地头、保障措施落实到具体项目。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大资金投入,集中力量加快建设一批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工程,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征地补偿、耕地占补平衡实行与铁路等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同等政策。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快推进现代灌区建设,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和盐碱地改造科技示范。深入推进粮食高产创建和绿色增产模式攻关。实施植物保护建设工程,开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

2.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科学确定主要农产品自给水平,合理安排农业产业发展优先序。启动实施油料、糖料、天然橡胶生产能力建设规划。加快发展草牧业,支持青贮玉米和苜蓿等饲草料种植,开展粮改饲和种养结合模式试点,促进粮食、经济作物、饲草料三元种植结构协调发展。立足各地资源优势,大力培育特色农业。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布局调整。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畜牧业和粮食加工业,继续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继续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实施园艺产品提质增效工程。加大对生猪、奶牛、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支持力度,实施畜禽良种工程,加快推进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畜禽养殖,增强畜牧业竞争力。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政策。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加大标准池塘改造力度,继续支持远洋渔船更新改造,加强渔政渔港等渔业基础设施建设。

3.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加强县乡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落实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费用补助政策。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大力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培育知名品牌。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制度,强化地方政府法定职责。加大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力度,保护农林业生产安全。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严惩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4.强化农业科技创新驱动作用。健全农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完善科研院所、高校科研人员与企业人才流动和兼职制度,推进科研成果使用、处置、收益管理和科技人员股权激励改革试点,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建立优化整合农业科技规划、计划和科技资源协调机制,完善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机制。加强对企业开展农业科技研发的引导扶持,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和应用的主体。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在生物育种、智能农业、农机装备、生态环保等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建立农业科技协同创新联盟,依托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搭建农业科技融资、信息、品牌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农业科技成果交易中心。充分发挥科研院所、高校及其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职业院校、科技特派员队伍在科研成果转化中的作用。积极推进种业科研成果权益分配改革试点,完善成果完成人分享制度。继续实施种子工程,推进海南、甘肃、四川三大国家级育种制种基地建设。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安全管理、科学普及。支持农机、化肥、农药企业技术创新。

5.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加快全国农产品市场体系转型升级,着力加强设施建设和配套服务,健全交易制度。完善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加大重要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千亿斤粮食新建仓容建设进度,尽快形成中央和地方职责分工明确的粮食收储机制,提高粮食收储保障能力。继续实施农户科学储粮工程。加强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加快构建跨区域冷链物流体系,继续开展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推进合作社与超市、学校、企业、社区对接。清理整顿农产品运销乱收费问题。发展农产品期货交易,开发农产品期货交易新品种。支持电商、物流、商贸、金融等企业参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6.加强农业生态治理。实施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总体规划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深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大力推广生物有机肥、低毒低残留农药,开展秸秆、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和农田残膜回收区域性示范,按规定享受相关财税政策。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大力推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继续实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开展西北旱区农牧业可持续发展、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东北黑土地保护试点。加大水生生物资源增殖保护力度。建立健全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国家水资源督察制度。大力推广节水技术,全面实施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行动。加大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力度。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扩大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退耕还湿试点范围,推进重要水源地生态清洁小流域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大力推进重大林业生态工程,加强营造林工程建设,发展林产业和特色经济林。推进京津冀、丝绸之路经济带、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与修复。摸清底数、搞好规划、增加投入,保护好全国的天然林。提高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补助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继续扩大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试点。实施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湿地保护奖励试点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贴政策。加快实施退牧还草、牧区防灾减灾、南方草地开发利用等工程。建立健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加强问责监管,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7.提高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加强农产品进出口调控,积极支持优势农产品出口,把握好农产品进口规模、节奏。完善粮食、棉花、食糖等重要农产品进出口和关税配额管理,严格执行棉花滑准税政策。严厉打击农产品走私行为。完善边民互市贸易政策。支持农产品贸易做强,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企业集团。健全农业对外合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抓紧制定农业对外合作规划。创新农业对外合作模式,重点加强农产品加工、储运、贸易等环节合作,支持开展境外农业合作开发,推进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开展技术培训、科研成果示范、品牌推广等服务。完善支持农业对外合作的投资、财税、金融、保险、贸易、通关、检验检疫等政策,落实到境外从事农业生产所需农用设备和农业投入品出境的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各类商会组织的信息服务、法律咨询、纠纷仲裁等作用。

二、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加大惠农政策力度

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富裕农民,必须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开发农村二三产业增收空间,拓宽农村外部增收渠道,加大政策助农增收力度,努力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保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的势头。

8.优先保证农业农村投入。增加农民收入,必须明确政府对改善农业农村发展条件的责任。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各级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加快建立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持续增加财政农业农村支出,中央基建投资继续向农业农村倾斜。优化财政支农支出结构,重点支持农民增收、农村重大改革、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农业可持续发展、农村民生改善。转换投入方式,创新涉农资金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改革涉农转移支付制度,下放审批权限,有效整合财政农业农村投入。切实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建立规范透明的管理制度,杜绝任何形式的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确保资金使用见到实效。

9.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增加农民收入,必须健全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保持农业补贴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逐步扩大“绿箱”支持政策实施规模和范围,调整改进“黄箱”支持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惠农增收效应。继续实施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政策。选择部分地方开展改革试点,提高补贴的导向性和效能。完善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向主产区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扩大节水灌溉设备购置补贴范围。实施农业生产重大技术措施推广补助政策。实施粮油生产大县、粮食作物制种大县、生猪调出大县、牛羊养殖大县财政奖励补助政策。扩大现代农业示范区奖补范围。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耕地保护补偿、生态补偿制度。

10.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增加农民收入,必须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继续执行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重要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总结新疆棉花、东北和内蒙古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经验,完善补贴方式,降低操作成本,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农户。积极开展农产品价格保险试点。合理确定粮食、棉花、食糖、肉类等重要农产品储备规模。完善国家粮食储备吞吐调节机制,加强储备粮监管。落实新增地方粮食储备规模计划,建立重要商品商贸企业代储制度,完善制糖企业代储制度。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种植面积和产量统计调查,改进成本和价格监测办法。

11.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增加农民收入,必须完善农业服务体系,帮助农民降成本、控风险。抓好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试点,重点支持为农户提供代耕代收、统防统治、烘干储藏等服务。稳定和加强基层农技推广等公益性取务机构,健全经费保障和激励机制,改善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工作和生活条件。发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在农技推广中的作用。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性服务。加大中央、省级财政对主要粮食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力度。将主要粮食作物制种保险纳入中央财政保费补贴目录。中央对政补贴险种的保险金领应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加快研究出台对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的中央财政以奖代补政策。扩大森林保险范围。支持邮政系统更好服务“三农”。创新气象为农服务机制,推动融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12.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必须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业附加值。立足资源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服务业,扶持发展一村一品、一乡(县)一业,壮大县域经济,带动农民就业致富。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生态休闲、旅游观光、文化教育价值。扶持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景观旅游村镇,打造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休闲产品。加大对乡村旅游休闲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增强线上线下营销能力,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研究制定促进乡村旅游休闲发展的用地、财政、金融等扶持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激活农村要素资源,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13.拓宽农村外部增收渠道。增加本民收入,必须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和创业。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落实同工同酬政策,依法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建立农民工工资正常支付的长效机制。保障进城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扩大城镇社会保险对农民工的覆盖面,开展好农民工职业病防治和帮扶行动,完善随迁子女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和参加中高考相关政策,探索农民工享受城镇保障性住房的具体办法。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居住证制度,分类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待遇。现阶段,不得将农民进城落户与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相挂钩。引导有技能、资金和管理经验的农民工返乡创业,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降低创业成本和企业负担。优化中西部中小城市、小城镇产业发展环境,为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创造条件。

14.大力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增加农民收入,必须加快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步伐。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加大投入和工作力度,加快片区规划实施,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推进精准扶贫,制定并落实建档立卡的贫困村和贫困户帮扶措施。加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和基本公共服务,加大用地政策支持力度,实施整村推进、移民搬迁、乡村旅游扶贫等工程。扶贫项目审批权原则上要下放到县,省市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建立公告公示制度,全面公开扶贫对象、资金安排、项目建设等情况。健全社会扶贫组织动员机制,搭建社会参与扶贫开发平台。完善干部驻村帮扶制度。加强贫困监测,建立健全贫困县考核、约束、退出等机制。经济发达地区要不断提高扶贫开发水平。

三、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

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繁荣农村,必须坚持不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加快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农村成为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15.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确保如期完成“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任务,推动农村饮水提质增效,继续执行税收优惠政策。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继续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因地制宜采取电网延伸和光伏、风电、小水电等供电方式,2015年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加快推进西部地区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资金投入和机制创新,切实加强农村客运和农村校车安全管理。完善农村沼气建管机制。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统筹搞好农房抗震改造。深入推进农村广播电视、通信等村村通工程,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宽带普及,推进信息进村入户。

16.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高农村学校教学质量。因地制宜保留并办好村小学和教学点。支持乡村两级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以未能继续升学的初中、高中毕业生为重点,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逐步实现免费中等职业教育。积极发展农业职业教育,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全面推进基础教育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扩大农村地区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国家教育经费要向边疆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倾斜。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持续筹资机制,同步提高人均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进一步提高实际报销水平。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加强农村基层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能力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与省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积极发展惠及农村的远程会诊系统。拓展重大文化惠民项目服务“三农”内容。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范管理,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改进农村社会救助工作。落实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支持建设多种农村养老服务和文化体育设施。整合利用现有设施场地和资源,构建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

17.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善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村庄规划,强化规划的科学性和约束力。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搞好农村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推进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继续支持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加快推进农村河塘综合整治,开展农村垃圾专项整治,加大农村污水处理和改厕力度,加快改善村庄卫生状况。加强农村周边工业“三废”排放和城市生活垃圾堆放监管治理。完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扩大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试点范围,重点支持村内公益事业建设与管护。完善传统村落名录和开展传统民居调查,落实传统村落和民居保护规划。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开展美丽乡村创建示范。有序推进村庄整治,切实防止违背农民意愿大规模撤并村庄、大拆大建。

18.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对于政府主导、财政支持的农村公益性工程和项目,可采取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建设、管护和运营。对于能够商业化运营的农村服务业,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制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建设目录,研究制定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探索建立乡镇政府职能转移目录,将适合社会兴办的公共服务交由社会组织承担。

19.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针对农村特点,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形势政策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提升农村社会文明程度,凝聚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强大精神力量。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好家风好家训活动,继续开展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评选表彰活动,开展寻找最美乡村教师、医生、村官等活动,凝聚起向上、崇善、爱美的强大正能量。倡导文艺工作者深入农村,创作富有乡土气息、讴歌农村时代变迁的优秀文艺作品,提供健康有益、喜闻乐见的文化服务。创新乡贤文化,弘扬善行义举,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家乡建设,传承乡村文明。

20.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深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不断夯实党在农村基层执政的组织基础。创新和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加强乡村两级党组织班子建设,进一步选好管好用好带头人。严肃农村基层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肃处理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坚决查处发生在农民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强化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通过服务贴近群众、团结群众、引导群众、赢得群众。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开展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四、围绕增添农村发展活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把农村改革放在突出位置。要按照中央总体部署,完善顶层设计,抓好试点试验,不断总结深化,加强督查落实,确保改有所进、改有所成,进一步激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21.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民家庭经营主体地位,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创新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方式,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鼓励发展规模适度的农户家庭农场,完善对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的支持服务体系。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拓宽服务领域,促进规范发展,实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深入推进示范社创建行动。推进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和龙头企业转型升级。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和龙头企业。鼓励工商资本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土地经营权流转要尊重农民意愿,不得硬性下指标、强制推动。尽快制定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准入和监管办法,严禁擅自改变农业用途。

22.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出台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对土地等资源性资产,重点是抓紧抓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扩大整省推进试点范围,总体上要确地到户,从严掌握确权确股不确地的范围。对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是探索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集体统一运营管理有效机制。对经营性资产,重点是明晰产权归属,将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开展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试点过程中要防止侵蚀农民利益,试点各项工作应严格限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制度。充分发挥县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流转服务平台作用,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完善有利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税费政策。

23.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在确保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审慎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分类实施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制定缩小征地范围的办法。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赋予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建立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机制。依法保障农民宅基地权益,改革农民住宅用地取得方式,探索农民住房保障的新机制。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监督,切实做到封闭运行、风险可控,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

24.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要主动适应农村实际、农业特点、农民需求,不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运用财政税收、货币信贷、金融监管等政策措施,推动金融资源继续向“三农”倾斜,确保农业信贷总量持续增加、涉农贷款比例不降低。完善涉农贷款统计制度,优化涉农贷款结构。延续并完善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的有关税收政策。开展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试点,提供更优惠的支农再贷款利率。鼓励各类商业银行创新“三农”金融服务。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覆盖全部县域支行。农业发展银行要在强化政策性功能定位的同时,加大对水利、贫困地区公路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力度,审慎发展自营性业务。国家开发银行要创新服务“三农”融资模式,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农村建设的中长期信贷投放。提高农村信用社资本实力和治理水平,牢牢坚持立足县域、服务“三农”的定位。鼓励邮政储蓄银行拓展农村金融业务。提高村镇银行在农村的覆盖面。积极探索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有效途径,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落实地方政府监管责任。做好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贷款试点工作。鼓励开展“三农”融资担保业务,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三农”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完善银担合作机制。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鼓励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发行债券。开展大型农机具融资租赁试点。完善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强化农村普惠金融。继续加大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等对农村妇女的支持力度。

25.深化水利和林业改革。建立健全水权制度,开展水权确权登记试点,探索多种形式的水权流转方式。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积极推广水价改革和水权交易的成功经验,建立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加强农业用水计量,合理调整农业水价,建立精准补贴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营。鼓励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扶持其成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主体。积极发展农村水利工程专业化管理。建立健全最严格的林地、湿地保护制度。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和国有林区改革,明确生态公益功能定位,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培育。建立国家用材林储备制度。积极发展符合林业特点的多种融资业务,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碳汇林业建设。

26.加快供销合作社和农垦改革发展。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坚持为农服务方向,着力推进基层社改造,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拓展为农服务领域,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全国性为“三农”提供综合服务的骨干力量。抓紧制定供销合作社条例。加快研究出台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深化农场企业化、垦区集团化、股权多元化改革,创新行业指导管理体制、企业市场化经营体制、农场经营管理体制。明晰农垦国有资产权属关系,建立符合农垦特点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进一步推进农垦办社会职能改革。发挥农垦独特优势,积极培育规模化农业经营主体,把农垦建成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现代农业的示范带动力量。

27.创新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在有实际需要的地方,扩大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继续搞好以社区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探索符合各地实际的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进一步规范村“两委”职责和村务决策管理程序,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制度设计,健全村民对村务实行有效监督的机制,加强对村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确保监督务实管用。激发农村社会组织活力,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农村专业协会类、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构建农村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开展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推进平安乡镇、平安村庄建设。

五、围绕做好“三农”工作,加强农村法治建设

农村是法治建设相对薄弱的领域,必须加快完善农业农村法律体系,同步推进城乡法治建设,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三农”工作。同时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善于发挥乡规民约的积极作用,把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

28.健全农村产权保护法律制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财产权的保护。抓紧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方面的法律,明确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具体实现形式,界定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之间的权利关系,保障好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统筹推进与农村土地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和修改工作。抓紧研究起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加强农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29.健全农业市场规范运行法律制度。健全农产品市场流通法律制度,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公平交易,营造农产品流通法治化环境。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制度,适时启动相关立法工作。完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产地环境保护,规范农业投入品管理和生产经营行为。逐步完善覆盖农村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方面的法律法规,适时修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30.健全“三农”支持保护法律制度。研究制定规范各级政府“三农”事权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中央和地方政府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支出责任。健全农业资源环境法律法规,依法推进耕地、水资源、森林草原、湿地滩涂等自然资源的开发保护,制定完善生态补偿和土壤、水、大气等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积极推动农村金融立法,明确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支农责任,促进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农业保险健康发展。加快扶贫开发立法。

31.依法保障农村改革发展。加强农村改革决策与立法的衔接。农村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立法要主动适应农村改革和发展需要。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立法条件成熟的,要及时上升为法律。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和废止。需要明确法律规定具体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的,要及时作出法律解释。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要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继续推进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基层执法队伍,合理配置执法力量,积极探索农林水利等领域内的综合执法。健全涉农行政执法经费财政保障机制。统筹城乡法律服务资源,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32.提高农村基层法治水平。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各级领导、涉农部门和农村基层干部法治观念,引导农民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引导和支持农民群众通过合法途径维权,理性表达合理诉求。依法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依靠农民和基层的智慧,通过村民议事会、监事会等,引导发挥村民民主协商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出发,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切实防止出现放松农业的倾向,勇于直面挑战,敢于攻坚克难,努力保持农业农村持续向好的局面。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研究农业农村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面临的风险挑战,科学谋划、统筹设计“十三五”时期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和重大政策。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三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不懈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三农”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加快农村改革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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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未申领独生子女奖励费可补领

全文共 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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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以前自愿只生一个孩子,却还没有申领独生子女奖励费的,还有机会享受吗?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说,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之前,如果一个家庭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但是又没有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各省份都有相关规定,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去补领,并且可以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依法享有相关奖励和扶助优待等政策。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之后,根据中央《决定》,自愿只生一个子女的家庭,国家就不再奖励,并且不再发放相关的证明,同时也就不享受以往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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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多部门屡发文件要求维护好医疗秩序

全文共 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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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包括国家卫计委、公安部等在内的相关部门,曾多次下发关于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文件或通知。

2013年10月2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印发《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指导意见》。该意见明确了保安员数量按照不低于在岗医务人员总数的3%或20张病床1名保安或日均门诊量的3‰的标准配备。医院发现危害的情况和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要及时会同医院有关部门梳理排查可能影响医院安全的案事件苗头,对发生的各类案事件,要迅速出警,依法予以查处。

2013年12月20日,国家卫计委等11个部门印发《关于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对拉横幅、摆花圈、设灵堂、违规停尸等扰乱医疗秩序等行为,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严厉打击职业“医闹”,对专门捏造、寻找、介入他人医患矛盾,故意扩大事态,寻衅滋事,向医务人员、医疗机构敲诈勒索的“医闹”分子,要严厉打击,坚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4年4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和卫计委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明确六类涉医违法犯罪活动的处罚定罪依据。

2015年9月8日,国家卫计委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依法维护医疗秩序的意见》。意见提到,各相关部门将涉医矛盾纠纷排查纳入矛盾大排查工作之中,深入医疗机构及周边社区、村镇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摸排,及时发现问题,指定专人开展化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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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5月1日营改增文件

全文共 1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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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全面实施营改增,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据了解,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简称“营改增”)从2011年试点到现在,已经是第六个年头,只有建筑业、房地产、金融保险、生活服务业四个行业还没有推进营改增方案。

其中“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的提议在2014年就有所讨论,曾计划在去年两会后开始推进,但后来被放缓,有媒体报道称其原因是“财政收入压力过大。”

所谓“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是指:企业购置房产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其购置房产交的税款可按规定计算出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据了解,建安房地产的增值税税率暂定为11%,金融保险、生活服务业为6%。

“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这其实是对目前企业购置不动产的行为进行了鼓励。通过购置不动产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金,能够降低企业的不动产持有成本。”易居智库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认为,上述提及的“不动产”应该理解为包括房产、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等生产资料,所以并不是单纯的房地产范畴的优惠政策。

“从目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来看,这是供给侧改革思路下对企业新一轮投资的刺激政策。通过降低此类不动产购置的税费成本,能够较大程度上对冲企业盈利空间持续收窄的风险。而从房地产的角度看,企业后续购置厂房等热情加大,对于一些商业办公用房的去库存有积极的利好。同时也使得部分企业有能力和动力去投资房地产物业。”严跃进表示。

严跃进还分析道,对于房企来说,当中国各类实体产业的企业有新一轮投资热情和不动产采购的需求,那么最后会使得房地产市场的需求量快速上升。这样一类企业需求的释放,也使得房企后续在去库存、积极打开企业用房市场等方面大有作为。

购房两年内出售 要缴纳5%增值税

在此次公布的“1+3”文件中,《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不仅为试点纳税人所关注,也为众多市民所关注,因为,这关系到个人住房交易由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后,税率将会是多少以及如何计算增值额。

在此次公布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中,共明确了六个方面的过渡性政策,其中第五个方面涉及个人出售住房征收增值税的问题。

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规定:

1、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2、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

3、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发票、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据羊城晚报记者对比原营业税有关政策规定可见,此次增值税征收政策就是“平移”了原来营业税征收政策,包括此前刚发布的于2月22日起执行的“财税[2016]23号”文所规定的。如23号文规定,北上广深四地不适用的“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政策,现在在改为征收增值税后,同样不适用北上广深!

这一政策规定符合此前业内预期。此前,一些税务专家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均分析,在李克强总理明确提出全面实施营改增要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之后,估计有关增值税过渡政策会考虑“平移”营业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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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中央一号文件:32条意见破解"三农"新困局

全文共 30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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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2月1日电 新世纪以来指导“三农”工作的第12份中央一号文件1日由新华社受权发布。

这份文件题为《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全文约12000字,共分5个部分32条,包括: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加大惠农政策力度;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围绕增添农村发展活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围绕做好“三农”工作,加强农村法治建设。

文件指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如何在经济增速放缓背景下继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是必须破解的一个重大课题。国内农业生产成本快速攀升,大宗农产品价格普遍高于国际市场,如何在“双重挤压”下创新农业支持保护政策 、提高农业竞争力,是必须面对的一个重大考验。我国农业资源短缺,开发过度、污染加重,如何在资源环境硬约束下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是必须应对的一个重大挑战。城乡资源要素流动加速,城乡互动联系增强,如何在城镇化深入发展背景下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实现城乡共同繁荣,是必须解决好的一个重大问题。破解这些难题,是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的重大任务。必须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靠改革添动力,以法治作保障,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

“中央一号文件再次聚焦‘三农’,彰显了‘三农’工作‘重中之重’的定位。”中国农科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朱立志认为,与去年相比,今年一号文件进一步强调“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相信在文件部署下,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有望加快推进。

热点聚焦

建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平台

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做强农业,必须尽快从主要追求产量和依赖资源消耗的粗放经营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竞争力、注重农业科技创新、注重可持续的集约发展上来,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粮食省长负责制。强化对粮食主产省和主产县的政策倾斜 ,保障产粮大县重农抓粮得实惠、有发展。

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建立全程可追溯 、互联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平台。

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安全管理、科学普及。

完善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加大重要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力度。清理整顿农产品运销乱收费问题。

探索农民工享受城镇保障房办法

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富裕农民 ,必须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开发农村二三产业增收空间,拓宽农村外部增收渠道,加大政策助农增收力度,努力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保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的势头。

增加农民收入,必须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业附加值。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生态休闲、旅游观光、文化教育价值。扶持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景观旅游村镇,打造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休闲产品。激活农村要素资源,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保障进城农民工及随迁家属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扩大城镇社会保险对农民工的覆盖面,开展好农民工职业病防治和帮扶行动,完善随迁子女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和参加中高考相关政策,探索农民工享受城镇保障性住房的具体办法。加快户籍制度改革 ,建立居住证制度,分类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待遇。现阶段不得将农民进城落户与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相挂钩。

审慎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繁荣农村,必须坚持不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加快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农村成为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深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不断夯实党在农村基层执政的组织基础。严肃处理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坚决查处发生在农民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尽快制定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准入和监管办法,严禁擅自改变农业用途。

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出台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对土地等资源性资产,重点是抓紧抓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扩大整省推进试点范围,总体上要确地到户,从严掌握确权确股不确地的范围。

在确保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审慎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分类实施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加强农村改革决策与立法的衔接。农村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立法要主动适应农村改革和发展需要。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立法条件成熟的,要及时上升为法律。

据新华社

背景

一号文件何以连续12年锁定“三农”

中央一号文件是中共中央每年发布的第一份文件,一号文件中聚焦的主题往往是国家当前需要重点关注和亟须解决的问题,在全年工作中具有纲领性和指导性的地位,因此历年的文件都会受到各界的高度关注。不过,中央的一号文件并非年年都聚焦“三农”问题。细数改革开放以来的多份中央一号文件,其中以“三农”为主题的一号文件共有17个。这17个文件也并非一直连续,中间有过中断。

上世纪80年代初,在农村改革如火如荼推进的大背景下,从1982年到1986年,中央连续5年发布以农业、农村和农民为主题的五个一号文件,对当时的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作出具体部署。18年后,自2004年起,中央一号文件又连续12年聚焦“三农”。

一号文件涉农传统为何在上世纪80年代中断?对这一问题当时全国从上到下有这样一种认识:上世纪80年代的改革从农村开始,基本问题已经解决了,今后重要问题都在城市,工作重心也从农村开始转到城市。

那么,时隔18年后,一号文件为何又重新锁定“三农”?这背后又有着更为深刻的背景:上个世纪末,我国农业生产环境出现复杂局面,农民收入增幅连续几年低速徘徊在4%以下。此外,城市改革经过10多年“加速跑”后,城乡发展严重失衡,影响到了小康社会建设进程。

今天,在中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的背景下,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继续锁定“三农”,表明“三农”问题在中国“重中之重”的地位非但没有弱化,反而更为加强。据新华社

微观察

[试点]:一号文件关键词

从2004年到2015年,连续1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以“三农”为主题。记者梳理发现,在这12份中央一号文件中,除了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将关注焦点锁定在水利改革发展外,其他11份一号文件更多地强调由点到面,由重点到综合性转变,特别是最近3年,一号文件的主题都聚焦“农业现代化”。而在文件全文中,涉及到具体的难点时,更强调“试点”。

以2014年为例,一号文件提出要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全文中含有26个“试点”。

在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全文中含有30个“试点”,其中既有对去年新疆棉花、东北和内蒙古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经验的总结,也有新开展的试点项目,比如,“积极开展农产品价格保险试点”、“开展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等。

“一号文件这几年的思路基本就是强调总体布局,更多的是一些纲领性的东西,而对于具体操作项目,则采用先试点再推广的做法,如果一年试点不完善,可能第二年还要继续试点。”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风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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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两个文件划出道德高线纪律底线

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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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工作,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汲取党的建设的历史经验,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和道德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

会议认为,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情操。《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会议强调,严明党的纪律,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不管违反哪方面纪律,任其发展,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党的政治纪律。各级党委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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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年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最新标准

全文共 7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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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中国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1月15日第四次修正)

第三十九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免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下列奖励和优待:

(一)从领证之月起,每月发给不低于二十元独生子女保健费,至独生子女满十六周岁止。所需经费,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承担;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承担。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并报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张集乡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标准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男户,从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满十六周岁止,每月发放保健费30元;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女户,从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满十六周岁止,每月发放保健费40元;

每年一次性打卡发放至涉农一卡通中。

关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相关规定

2016年1月1日前(不含1月1日)生育的子女,可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可以补领证;

2016年1月1日后(含1月1日)生育的子女,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如有疑问,可以致电肥东县张集乡计生办详细咨询0551-62521079

免责声明:本站消息仅供参考,具体要以相关部门发放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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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学习有关文件增强学习教育自觉性发言稿

全文共 63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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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年年初,中央作出了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重要决定。习近平总书记已经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最近,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先后召开座谈会,进行了具体部署。县委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上午县委常委会专门研究讨论了工作方案,今天下午的座谈会,主要任务就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安排部署我县学习教育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切实增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自觉性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为了抓好这项工作,今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专门审议了学习教育方案并发表重要讲话,近期又亲自审定学习安排具体方案、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从党和国家全局的战略高度,深刻阐明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精辟阐述了学习教育的总体目标、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突出强调了各级党组织应履行的主体责任,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政治性、指导性和针对性。4月6日,中央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刘云山同志、赵乐际同志先后讲话进行部署。4月13日,自治区党委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王君书记亲自讲话并提出明确要求。4月15日,市委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毕力夫书记就我市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了安排。中央和上级党委的要求部署,为我们组织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提高认识、加深理解,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上级党委的部署要求上来。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先后组织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集中解决了一批“四风”问题和“不严不实”问题,我们也都能够亲身感受到,干部作风明显好转,社会风气为之一新。但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更不可能通过几次活动就彻底解决。这次中央也明确提出,要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的问题,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党的意识淡化的问题,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宗旨观念淡薄的问题,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精神不振的问题,着力解决一些党员道德行为不端的问题等。这些问题,在我县的党员队伍中也同样存在,有的甚至还比较突出,必须通过步步深入的工作、环环相扣的措施,坚持不懈地抓下去,才能最终得到解决,如果管一阵放一阵、严一阵松一阵,不仅新的问题得不到解决,已有的成果也会丧失,最终贻误发展大局,丧失群众信任。尤其是在当前,“十三五”建设刚刚开局,十个全覆盖、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脱贫攻坚以及其他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的实施,都需要我们有一支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有一支做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我们必须以学习教育为契机,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干部任事担当,有恒心、有韧劲地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

二、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切实抓紧抓好“学”这一基础

“两学一做”,基础在“学”,首先必须要突出抓好学习。一要突出重点学。这次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非常明确,就是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要坚持把学党章党规与学系列讲话贯通起来学习、统一起来领会,在学系列讲话中加深对党章党规的理解,在学党章党规中更好领悟系列讲话的基本精神和实践要求。就全体党员来说,学党章党规重点是通读熟读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深入领会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组织原则和优良作风,领会党员的条件、义务、权利和行为规范,进一步明确做合格党员的标准。学系列讲话重点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深入领会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基本精神,领会党中央治国理政新方略的基本内容,理解掌握增强党性修养、践行宗旨观念、涵养道德品格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深刻把握新形势下党员的职责使命。就党员领导干部来说,要学得更多更深一些,要求更严更高一些。学党章党规既要熟知尽知全体党员学习掌握的内容,还要掌握好与履职尽责紧密相关的规定和要求,着力提高做好领导工作的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学系列讲话要在全面、系统、深入上下功夫,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领会好讲话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做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更好地用以指导和推动各项事业发展。二要创新方法学。与前面几次党内教育不同的是,这次参与学习教育的对象覆盖全体党员。但是,由于党员的职业、身份、文化程度各不相同,难以用一种模式开展系统性的学习教育。加上广大基层党员处在生产劳动一线,也难以抽出整块时间进行专门学习教育。解决这些问题,一条重要的原则就是要坚持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不搞一锅煮,做到因地制宜、区分层次、注意类别、按需施教。在学习的方式方法上,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实施方案中都有明确要求。比如,个人自学、每个季度组织一次专题讨论、党支部书记党课辅导,利用双休日讲座、基层大讲堂、远程教育站点、网络在线教育等平台集中学习,等等。这些都是规定动作,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落实。尤其是专题讨论和书记讲党课环节,按照我县制定的《方案》要求,在5月底、7月底、9月底、11月底,分别以“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为主要内容,分4个专题进行学习讨论,各级党组织要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好每次专题讨论。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分管领域和“七个一”联系点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县直各系统党委书记、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在所在部门和所在党支部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驻村工作队成员、第一书记、非公党建指导员等要在所驻村、社区、企业党组织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同时,县委将组织党校教师、讲师团成员、先进模范到基层一线党支部讲党课。全县各级党组织也要动员组织广大党员充分参与到“讲党课”中来,达到“主讲人得锻炼、听课人受教育”的良好效果。

在这个基础上,要进一步创新学习方式,针对整体文化素质较高、接受新生事物能力强的青年党员群体,通过微信公众号、党建QQ群、党建网论坛、手机报等现代化信息手段,把党章党规,系列讲话发送至信息终端,让党的新政策、新理论、新思想在第一时间贯彻到位、落实到位、执行到位。针对文化水平偏低、学习主动性较差的党员群体,尤其是农村党员、老年党员和贫困党员,这个群体人数较多,所占比重较大,各级党组织在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制度的时候,要引领此类党员群体自觉地加入“两学一做”中来,加强党的方针政策和政治理论教育,增强党员的党员意识。针对居住分散、行动不便的党员群体,以录制精品课件、远程在线等方式“送学到家”,使每名基层党员都能真正读懂、学会、悟透党章党规及讲话精神,能够以此为遵循,明晓作为一名合格党员的重要标准,从而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重要部署。通过这些方式方法,把学习教育任务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既紧扣主题,又贴近实际,努力使每个党员都能受教育、有提高。

三、以知促行,学做结合,切实抓细抓深“做”这一关键

“两学一做”,关键在“做”,要坚持知行合一、学做结合,照着标准做、对着问题改,努力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一要用合格党员的标准要求规范自己。有的同志初次听到“两学一做”的具体内容时,可能有些疑惑,为什么中央提出的是做合格党员,而不是做优秀党员,以争创优秀党员,以点带面发挥示范模范作用,提升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不是更好,但细细品味,结合当前社会形势以及学习教育范围,我们就不难理解了。现在我们党内有8700万党员,但又有多少党员坚持严格按党章做人做事,称得上是真正合格的党员呢,很大一部分党员将自己混同于普通群众,有的甚至还不如普通群众。所以,“两学一做”不提争创优秀党员,而是做合格党员,表面上看,标准降低了,但是要求却提高了。那么,如何才能算是一名合格的党员呢,首先,一名合格党员,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即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这“四个意识”,集中体现了根本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要求,是检验党员政治素养的试金石,也是检验学习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尺。其次,一名合格党员,要牢固坚守“四条底线”,即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道德底线。这“四条底线”,共同将“两学一做”推向新的高度,让所有党员干部都能够从自身做起,时刻自省自警。再次,一名合格党员,要坚持做到“四讲四有”,即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这“四讲四有”,与前面的“四个意识”、“四条底线”以及好干部标准、“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等要求是内在一致的。在学习教育中,我们每名党员都要以这些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党员领导干部更要时时走在前、做表率。二要对照合格党员的标准查找和解决问题。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学习教育方案用“五个着力”,归纳了“两学一做”要重点解决的问题,这个在前面我们已经提过了,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把问题导向贯穿始终,无论是党委党组还是基层党组织,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都要结合实际对照以上几个方面问题进行再细化,做到精准对焦、有的放矢。要把认真查找和着力解决问题贯穿于日常的组织生活中,无论是专题党课、学习研讨、民主评议还是对照检查、整改落实,都要瞄着问题去、追着问题走,切实把存在的问题查摆实、剖析透。在查准找实问题的基础上,要及时解决问题,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要边学边改、即知即改,对于短时间内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制定好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决不遗漏任何一个问题。要把这次学习教育问题整改,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问题整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治理活动要解决的问题结合起来,持续深入地纠正“四风”,坚决整改不严不实问题,特别要重点解决一些干部存在的不愿为、不敢为、不善为等问题,使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融为一体,把学的成效、做的成果更多体现到端正思想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上来。三要统筹兼顾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学”得怎么样,“做”得是否合格,最终要体现到促进事业发展上。要坚持知行合一,把学习教育与全县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与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相结合,通过学习教育把党员干部思想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上来。坚持与贯彻落实中央、上级党委和县委决策部署相结合,通过学习教育深化抓落实的认识、增强抓落实的自觉、提高抓落实的能力,引导广大党员心无旁骛干事创业。坚持与推进农村四项重点工作相结合,引导广大党员在联系服务群众中推动工作、促进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与全面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的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相结合,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带头人队伍和基层阵地建设,强化党员教育管理,推进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为了推动学习教育的深入开展,让党员立足岗位做贡献,县委决定在全县开展“亮身份,比学习、比作风、比奉献,个人自评、党员互评、领导点评、群众评议,提升宗旨意识、提升作风形象、提升履职能力、提升服务水平、提升工作业绩”的“一亮三比四评五提升”活动,这是我们的一个自选动作,目的是追求更高标准,通过工作检验每一位合格党员的成色,通过发展检验学习教育的效果。这个活动要作为一个载体和平台,在学习教育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借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功经验,建立县处级领导干部带头联系1个乡镇(街道)、1个村(社区)、1个机关、1个非公企业、1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和1名党代表、1名老党员的“七个一”帮联制度,示范带动和指导推进联系点的学习教育活动。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一要抓好责任落实。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今年党建工作的龙头任务,摆上重要日程,全面抓好安排部署、协调调度、组织推进、成果验收等各项工作,自觉履行好开展学习教育的主体责任。各党委要帮助党支部制定学习教育计划,提供学习教育保障,派员参加党支部各项活动,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的现场指导。各级党组织书记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既要带头参加教育、接受教育,又要站在一线、靠前指挥,对工作方案要亲自审定,对重要任务要亲自部署,始终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组织部门要搞好统筹谋划和组织协调,纪委机关和宣传部门要全程介入,县委党校要密切配合、协同推进,扎实做好正风肃纪、舆论宣传、学习培训、监督检查等工作,为学习教育健康开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要坚持以上率下。全县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班子要在学习教育中走在前列、当好表率,以召开党委(党组)会和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定期组织专题学习和集中研讨,层层示范、层层带动,形成上行下效、整体联动的总体效应。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学一层、先做一步,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等基本制度,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带头谈体会、讲党课、作报告,带头参加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要做到支部清、活动清、标准清、效果清,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支部活动,引领整个学习教育扎实有效开展。要把学习教育纳入五级示范抓引领的重要任务,把领导干部联系点作为重要抓手,努力把联系点打造成示范点,为全县学习教育立起标杆、作出示范。

三要注重抓在经常。这次学习教育,不是一次活动,不分批次、不划阶段、不设环节,主要是用好日常的教育途径和教育方式,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推动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必须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履行好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担负起从严教育管理的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对学习教育做出安排,明确具体任务、工作措施和方法载体,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要以学习教育为契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继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畅通党组织同党员的联系,特别要解决好流动党员、“口袋”党员等教育管理难题。同时,还要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稳妥慎重地做好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进一步健全疏通出口、纯洁队伍的自我净化机制。

四要加强督促检查。县委将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专项调研、分级分片调度、参加学习讨论、列席组织生活会等方式进行督促指导,及时了解情况,有效传导压力。要把督查重点放到基层、放到党支部,发挥好领导干部联系点的作用,发挥好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非公党建指导员的作用,采取定点监测、现场观摩、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掌握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认真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问题,引导基层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学习教育。今年党建工作的述职评议考核,要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纳入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加强宣传引导,为学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同志们,搞好这次学习教育,意义深远、责任重大,是我们今年必须要完成好的重要政治任务。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积极参与到学习教育中来,扎扎实实把学习教育组织好、开展好,为努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如期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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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中央发布2024年一号文件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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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2月1日电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全文如下:

2014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深化农村改革力度,粮食产量实现“十一连增”,农民收入继续较快增长,农村公共事业持续发展,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作出了突出贡献。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如何在经济增速放缓背景下继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是必须破解的一个重大课题。国内农业生产成本快速攀升,大宗农产品[0.63% 资金 研报]价格普遍高于国际市场,如何在“双重挤压”下创新农业支持保护政策、提高农业竞争力,是必须面对的一个重大考验。我国农业资源短缺,开发过度、污染加重,如何在资源环境硬约束下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是必须应对的一个重大挑战。城乡资源要素流动加速,城乡互动联系增强,如何在城镇化深入发展背景下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实现城乡共同繁荣,是必须解决好的一个重大问题。破解这些难题,是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的重大任务。必须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靠改革添动力,以法治作保障,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

2015年,农业农村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继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全面推进农村法治建设,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努力在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上挖掘新潜力,在优化农业结构上开辟新途径,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寻求新突破,在促进农民增收上获得新成效,在建设新农村上迈出新步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做强农业,必须尽快从主要追求产量和依赖资源消耗的粗放经营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竞争力、注重农业科技创新、注重可持续的集约发展上来,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1.不断增强粮食生产能力。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粮食省长负责制。强化对粮食主产省和主产县的政策倾斜,保障产粮大县重农抓粮得实惠、有发展。粮食主销区要切实承担起自身的粮食生产责任。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统筹实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剥离耕作层土壤再利用。探索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将口粮生产能力落实到田块地头、保障措施落实到具体项目。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大资金投入,集中力量加快建设一批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工程,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征地补偿、耕地占补平衡实行与铁路等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同等政策。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快推进现代灌区建设,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和盐碱地改造科技示范。深入推进粮食高产创建和绿色增产模式攻关。实施植物保护建设工程,开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

2.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科学确定主要农产品自给水平,合理安排农业产业发展优先序。启动实施油料、糖料、天然橡胶生产能力建设规划。加快发展草牧业,支持青贮玉米和苜蓿等饲草料种植,开展粮改饲和种养结合模式试点,促进粮食、经济作物、饲草料三元种植结构协调发展。立足各地资源优势[-0.69%],大力培育特色农业。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布局调整。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畜牧业和粮食加工业,继续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继续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实施园艺产品提质增效工程。加大对生猪、奶牛、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支持力度,实施畜禽良种工程,加快推进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畜禽养殖,增强畜牧业竞争力。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政策。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加大标准池塘改造力度,继续支持远洋渔船更新改造,加强渔政渔港等渔业基础设施建设。

3.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加强县乡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落实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费用补助政策。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大力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培育知名品牌。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制度,强化地方政府法定职责。加大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力度,保护农林业生产安全。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严惩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4.强化农业科技创新驱动作用。健全农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完善科研院所、高校科研人员与企业人才流动和兼职制度,推进科研成果使用、处置、收益管理和科技人员股权激励改革试点,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建立优化整合农业科技规划、计划和科技资源协调机制,完善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机制。加强对企业开展农业科技研发的引导扶持,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和应用的主体。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在生物育种、智能农业、农机装备、生态环保等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建立农业科技协同创新联盟,依托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搭建农业科技融资、信息、品牌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农业科技成果交易中心。充分发挥科研院所、高校及其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职业院校、科技特派员队伍在科研成果转化中的作用。积极推进种业科研成果权益分配改革试点,完善成果完成人分享制度。继续实施种子工程,推进海南、甘肃、四川三大国家级育种制种基地建设。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安全管理、科学普及。支持农机、化肥、农药企业技术创新。

5.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加快全国农产品市场体系转型升级,着力加强设施建设和配套服务,健全交易制度。完善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加大重要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千亿斤粮食新建仓容建设进度,尽快形成中央和地方职责分工明确的粮食收储机制,提高粮食收储保障能力。继续实施农户科学储粮工程。加强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加快构建跨区域冷链物流体系,继续开展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推进合作社与超市、学校、企业、社区对接。清理整顿农产品运销乱收费问题。发展农产品期货交易,开发农产品期货交易新品种。支持电商、物流、商贸、金融等企业参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6.加强农业生态治理。实施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总体规划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深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大力推广生物有机肥、低毒低残留农药,开展秸秆、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和农田残膜回收区域性示范,按规定享受相关财税政策。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大力推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继续实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开展西北旱区农牧业可持续发展、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东北黑土地保护试点。加大水生生物资源增殖保护力度。建立健全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国家水资源督察制度。大力推广节水技术,全面实施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行动。加大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力度。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扩大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退耕还湿试点范围,推进重要水源地生态清洁小流域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大力推进重大林业生态工程,加强营造林工程建设,发展林产业和特色经济林。推进京津冀、丝绸之路经济带、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与修复。摸清底数、搞好规划、增加投入,保护好全国的天然林。提高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补助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继续扩大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试点。实施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湿地保护奖励试点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贴政策。加快实施退牧还草、牧区防灾减灾、南方草地开发利用等工程。建立健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加强问责监管,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7.提高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加强农产品进出口调控,积极支持优势农产品出口,把握好农产品进口规模、节奏。完善粮食、棉花、食糖等重要农产品进出口和关税配额管理,严格执行棉花滑准税政策。严厉打击农产品走私行为。完善边民互市贸易政策。支持农产品贸易做强,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企业集团。健全农业对外合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抓紧制定农业对外合作规划。创新农业对外合作模式,重点加强农产品加工、储运、贸易等环节合作,支持开展境外农业合作开发,推进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开展技术培训、科研成果示范、品牌推广等服务。完善支持农业对外合作的投资、财税、金融、保险、贸易、通关、检验检疫等政策,落实到境外从事农业生产所需农用设备和农业投入品出境的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各类商会组织的信息服务、法律咨询、纠纷仲裁等作用。

二、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加大惠农政策力度

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富裕农民,必须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开发农村二三产业增收空间,拓宽农村外部增收渠道,加大政策助农增收力度,努力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保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的势头。

8.优先保证农业农村投入。增加农民收入,必须明确政府对改善农业农村发展条件的责任。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各级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加快建立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持续增加财政农业农村支出,中央基建投资继续向农业农村倾斜。优化财政支农支出结构,重点支持农民增收、农村重大改革、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农业可持续发展、农村民生改善。转换投入方式,创新涉农资金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改革涉农转移支付制度,下放审批权限,有效整合财政农业农村投入。切实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建立规范透明的管理制度,杜绝任何形式的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确保资金使用见到实效。

9.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增加农民收入,必须健全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保持农业补贴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逐步扩大“绿箱”支持政策实施规模和范围,调整改进“黄箱”支持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惠农增收效应。继续实施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政策。选择部分地方开展改革试点,提高补贴的导向性和效能。完善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向主产区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扩大节水灌溉设备购置补贴范围。实施农业生产重大技术措施推广补助政策。实施粮油生产大县、粮食作物制种大县、生猪调出大县、牛羊养殖大县财政奖励补助政策。扩大现代农业示范区奖补范围。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耕地保护补偿、生态补偿制度。

10.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增加农民收入,必须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继续执行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重要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总结新疆棉花、东北和内蒙古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经验,完善补贴方式,降低操作成本,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农户。积极开展农产品价格保险试点。合理确定粮食、棉花、食糖、肉类等重要农产品储备规模。完善国家粮食储备吞吐调节机制,加强储备粮监管。落实新增地方粮食储备规模计划,建立重要商品商贸企业代储制度,完善制糖企业代储制度。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种植面积和产量统计调查,改进成本和价格监测办法。

11.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增加农民收入,必须完善农业服务体系,帮助农民降成本、控风险。抓好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试点,重点支持为农户提供代耕代收、统防统治、烘干储藏等服务。稳定和加强基层农技推广等公益性取务机构,健全经费保障和激励机制,改善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工作和生活条件。发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在农技推广中的作用。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性服务。加大中央、省级财政对主要粮食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力度。将主要粮食作物制种保险纳入中央财政保费补贴目录。中央对政补贴险种的保险金领应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加快研究出台对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的中央财政以奖代补政策。扩大森林保险范围。支持邮政系统更好服务“三农”。创新气象为农服务机制,推动融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12.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必须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业附加值。立足资源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服务业,扶持发展一村一品、一乡(县)一业,壮大县域经济,带动农民就业致富。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生态休闲、旅游观光、文化教育价值。扶持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景观旅游村镇,打造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休闲产品。加大对乡村旅游休闲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增强线上线下营销能力,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研究制定促进乡村旅游休闲发展的用地、财政、金融等扶持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激活农村要素资源,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13.拓宽农村外部增收渠道。增加本民收入,必须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和创业。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落实同工同酬政策,依法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建立农民工工资正常支付的长效机制。保障进城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扩大城镇社会保险对农民工的覆盖面,开展好农民工职业病防治和帮扶行动,完善随迁子女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和参加中高考相关政策,探索农民工享受城镇保障性住房的具体办法。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居住证制度,分类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待遇。现阶段,不得将农民进城落户与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相挂钩。引导有技能、资金和管理经验的农民工返乡创业,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降低创业成本和企业负担。优化中西部中小城市、小城镇产业发展环境,为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创造条件。

14.大力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增加农民收入,必须加快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步伐。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加大投入和工作力度,加快片区规划实施,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推进精准扶贫,制定并落实建档立卡的贫困村和贫困户帮扶措施。加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和基本公共服务,加大用地政策支持力度,实施整村推进、移民搬迁、乡村旅游扶贫等工程。扶贫项目审批权原则上要下放到县,省市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建立公告公示制度,全面公开扶贫对象、资金安排、项目建设等情况。健全社会扶贫组织动员机制,搭建社会参与扶贫开发平台。完善干部驻村帮扶制度。加强贫困监测,建立健全贫困县考核、约束、退出等机制。经济发达地区要不断提高扶贫开发水平。

三、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

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繁荣农村,必须坚持不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加快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农村成为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15.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确保如期完成“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任务,推动农村饮水提质增效,继续执行税收优惠政策。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继续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因地制宜采取电网延伸和光伏、风电、小水电等供电方式,2015年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加快推进西部地区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资金投入和机制创新,切实加强农村客运和农村校车安全管理。完善农村沼气建管机制。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统筹搞好农房抗震改造。深入推进农村广播电视、通信等村村通工程,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宽带普及,推进信息进村入户。

16.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高农村学校教学质量。因地制宜保留并办好村小学和教学点。支持乡村两级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以未能继续升学的初中、高中毕业生为重点,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逐步实现免费中等职业教育。积极发展农业职业教育,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全面推进基础教育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扩大农村地区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国家教育经费要向边疆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倾斜。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持续筹资机制,同步提高人均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进一步提高实际报销水平。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加强农村基层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能力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与省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积极发展惠及农村的远程会诊系统。拓展重大文化惠民项目服务“三农”内容。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范管理,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改进农村社会救助工作。落实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支持建设多种农村养老服务和文化体育设施。整合利用现有设施场地和资源,构建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

17.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善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村庄规划,强化规划的科学性和约束力。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搞好农村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推进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继续支持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加快推进农村河塘综合整治,开展农村垃圾专项整治,加大农村污水处理和改厕力度,加快改善村庄卫生状况。加强农村周边工业“三废”排放和城市生活垃圾堆放监管治理。完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扩大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试点范围,重点支持村内公益事业建设与管护。完善传统村落名录和开展传统民居调查,落实传统村落和民居保护规划。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开展美丽乡村创建示范。有序推进村庄整治,切实防止违背农民意愿大规模撤并村庄、大拆大建。

18.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对于政府主导、财政支持的农村公益性工程和项目,可采取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建设、管护和运营。对于能够商业化运营的农村服务业,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制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建设目录,研究制定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探索建立乡镇政府职能转移目录,将适合社会兴办的公共服务交由社会组织承担。

19.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针对农村特点,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形势政策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提升农村社会文明程度,凝聚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强大精神力量。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好家风好家训活动,继续开展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评选表彰活动,开展寻找最美乡村教师、医生、村官等活动,凝聚起向上、崇善、爱美的强大正能量。倡导文艺工作者深入农村,创作富有乡土气息、讴歌农村时代变迁的优秀文艺作品,提供健康有益、喜闻乐见的文化服务。创新乡贤文化,弘扬善行义举,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家乡建设,传承乡村文明。

20.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深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不断夯实党在农村基层执政的组织基础。创新和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加强乡村两级党组织班子建设,进一步选好管好用好带头人。严肃农村基层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肃处理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坚决查处发生在农民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强化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通过服务贴近群众、团结群众、引导群众、赢得群众。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开展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四、围绕增添农村发展活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把农村改革放在突出位置。要按照中央总体部署,完善顶层设计,抓好试点试验,不断总结深化,加强督查落实,确保改有所进、改有所成,进一步激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21.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民家庭经营主体地位,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创新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方式,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鼓励发展规模适度的农户家庭农场,完善对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的支持服务体系。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拓宽服务领域,促进规范发展,实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深入推进示范社创建行动。推进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和龙头企业转型升级。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和龙头企业。鼓励工商资本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土地经营权流转要尊重农民意愿,不得硬性下指标、强制推动。尽快制定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准入和监管办法,严禁擅自改变农业用途。

22.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出台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对土地等资源性资产,重点是抓紧抓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扩大整省推进试点范围,总体上要确地到户,从严掌握确权确股不确地的范围。对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是探索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集体统一运营管理有效机制。对经营性资产,重点是明晰产权归属,将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开展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试点过程中要防止侵蚀农民利益,试点各项工作应严格限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制度。充分发挥县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流转服务平台作用,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完善有利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税费政策。

23.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在确保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审慎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分类实施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制定缩小征地范围的办法。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赋予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建立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机制。依法保障农民宅基地权益,改革农民住宅用地取得方式,探索农民住房保障的新机制。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监督,切实做到封闭运行、风险可控,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

24.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要主动适应农村实际、农业特点、农民需求,不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运用财政税收、货币信贷、金融监管等政策措施,推动金融资源继续向“三农”倾斜,确保农业信贷总量持续增加、涉农贷款比例不降低。完善涉农贷款统计制度,优化涉农贷款结构。延续并完善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的有关税收政策。开展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试点,提供更优惠的支农再贷款利率。鼓励各类商业银行创新“三农”金融服务。农业银行[-2.02% 资金 研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覆盖全部县域支行。农业发展银行要在强化政策性功能定位的同时,加大对水利、贫困地区公路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力度,审慎发展自营性业务。国家开发银行要创新服务“三农”融资模式,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农村建设的中长期信贷投放。提高农村信用社资本实力和治理水平,牢牢坚持立足县域、服务“三农”的定位。鼓励邮政储蓄银行拓展农村金融业务。提高村镇银行在农村的覆盖面。积极探索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有效途径,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落实地方政府监管责任。做好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贷款试点工作。鼓励开展“三农”融资担保业务,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三农”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完善银担合作机制。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鼓励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发行债券。开展大型农机具融资租赁试点。完善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强化农村普惠金融。继续加大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等对农村妇女的支持力度。

25.深化水利和林业改革。建立健全水权制度,开展水权确权登记试点,探索多种形式的水权流转方式。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积极推广水价改革和水权交易的成功经验,建立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加强农业用水计量,合理调整农业水价,建立精准补贴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营。鼓励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扶持其成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主体。积极发展农村水利工程专业化管理。建立健全最严格的林地、湿地保护制度。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和国有林区改革,明确生态公益功能定位,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培育。建立国家用材林储备制度。积极发展符合林业特点的多种融资业务,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碳汇林业建设。

26.加快供销合作社和农垦改革发展。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坚持为农服务方向,着力推进基层社改造,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拓展为农服务领域,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全国性为“三农”提供综合服务的骨干力量。抓紧制定供销合作社条例。加快研究出台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深化农场企业化、垦区集团化、股权多元化改革,创新行业指导管理体制、企业市场化经营体制、农场经营管理体制。明晰农垦国有资产权属关系,建立符合农垦特点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进一步推进农垦办社会职能改革。发挥农垦独特优势,积极培育规模化农业经营主体,把农垦建成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现代农业的示范带动力量。

27.创新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在有实际需要的地方,扩大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继续搞好以社区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探索符合各地实际的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进一步规范村“两委”职责和村务决策管理程序,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制度设计,健全村民对村务实行有效监督的机制,加强对村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确保监督务实管用。激发农村社会组织活力,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农村专业协会类、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构建农村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开展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推进平安乡镇、平安村庄建设。

五、围绕做好“三农”工作,加强农村法治建设

农村是法治建设相对薄弱的领域,必须加快完善农业农村法律体系,同步推进城乡法治建设,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三农”工作。同时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善于发挥乡规民约的积极作用,把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

28.健全农村产权保护法律制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财产权的保护。抓紧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方面的法律,明确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具体实现形式,界定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之间的权利关系,保障好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统筹推进与农村土地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和修改工作。抓紧研究起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加强农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29.健全农业市场规范运行法律制度。健全农产品市场流通法律制度,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公平交易,营造农产品流通法治化环境。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制度,适时启动相关立法工作。完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产地环境保护,规范农业投入品管理和生产经营行为。逐步完善覆盖农村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方面的法律法规,适时修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30.健全“三农”支持保护法律制度。研究制定规范各级政府“三农”事权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中央和地方政府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支出责任。健全农业资源环境法律法规,依法推进耕地、水资源、森林草原、湿地滩涂等自然资源的开发保护,制定完善生态补偿和土壤、水、大气等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积极推动农村金融立法,明确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支农责任,促进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农业保险健康发展。加快扶贫开发立法。

31.依法保障农村改革发展。加强农村改革决策与立法的衔接。农村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立法要主动适应农村改革和发展需要。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立法条件成熟的,要及时上升为法律。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和废止。需要明确法律规定具体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的,要及时作出法律解释。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要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继续推进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基层执法队伍,合理配置执法力量,积极探索农林水利等领域内的综合执法。健全涉农行政执法经费财政保障机制。统筹城乡法律服务资源,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32.提高农村基层法治水平。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各级领导、涉农部门和农村基层干部法治观念,引导农民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引导和支持农民群众通过合法途径维权,理性表达合理诉求。依法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依靠农民和基层的智慧,通过村民议事会、监事会等,引导发挥村民民主协商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出发,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切实防止出现放松农业的倾向,勇于直面挑战,敢于攻坚克难,努力保持农业农村持续向好的局面。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研究农业农村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面临的风险挑战,科学谋划、统筹设计“十三五”时期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和重大政策。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三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不懈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三农”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加快农村改革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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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六年级作文:可怜的独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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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幅短小的漫画上,一个女孩正坐在一张凳子上看书,前面的炉罩上烧着一壶已经烧开的开水。那个女孩大喊:“妈妈,妈妈快来啊!水烧开了。”妈妈说:“你不能自己干一干吗?”女孩撒起娇来,“我不会嘛!”接着崛起了小嘴,妈妈叹气着:“哎,你呀。”

里面明明是和我们一样的独生子女,从小就被爸爸妈妈哄着,宠着,就是受了点轻伤也会疼得掉眼泪的,所以,就不让我们做任何家务事。是你们娇惯了我们,如果到时候你们不在了,没有自理能力的我们该如何是好呢!

图片里的女孩子是被父母害了,如果那位母亲不快快把她的宝贝女儿养成一个自理能力人,那她长大后该如何是好。

我不由的想到了我自己,原来的我受尽了爸爸妈妈的爱,搞得什么事都不会做,可是当我想做时,爸爸说:“我来做。”妈妈说:“你正在长身体。”现在,我长大了,懂事了,经常抢着家务事做。

从前有一次,在桌子上同时留下了两张留言条,两张都是去吃饭的,我只好自己做。来到厨房,奇怪怎么开火,盐要放多少,那醋呢。没办法,不会做。身上又身无分文,只好活生生的饿了一个晚上。

现在的独身子女应该快点自理,不要导致惨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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