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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遇见为题的优秀作文【汇总20篇】

相遇也是一种缘分,下面小编为大家汇总了一些遇见你是我的缘作文,欢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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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遇见半命题记叙文

全文共 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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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温暖的阳光穿梭于柔和的气息,舒缓,慢长。紫檀的香味,弥漫在春日,似要把人包裹,溶并,让人沉溺在这慵懒的气氛中。

望着眼前堆积着的作业,实在无法继续复习。

脑海中不断浮现昨天玩的游戏,前天看的小说,令我更加燥动。移步窗台,外面是一片粉,白,绿交织而成的世界,我不由自主地被吸了过去,脚步就随心迈向了远处的世界。

我爱春天,喜欢这花团锦簇的季节。慢慢走进那片花海,明媚的桃花抢先一步出现在我眼前,梨花,杏花也不甘落后,集体露出粉白色的脸蛋,清纯羞涩地朝着我笑。

这样的春天,有《诗经》说的“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有如晦说的“风急桃花也似然,点点下红雨”;更有曹雪芹说的“桃未芳菲杏未红,冲寒先喜笑东风”……古人的智慧总能含蓄地向人们展现春天的美景。

正当我沉迷其中时,忽然间目光触及一抹红晕,一株含苞待放的海棠映入眼帘,她身姿纤瘦,点点红色似少女害羞的脸颊,静静地伫立于花园中,随着春风轻轻摇曳。

她,不与迎春争早;她,不与梅花争香;她,不与芍药药争艳。她就安静地站在那里,向关心着她的人们点头问好,就像诸葛亮说的那样“不傲才以骄人,不以宠而作威”。

看着那株海棠,我不禁想到我们不也应该向海棠学习吗?一步一个脚印,珍惜这美好年华,厚积薄发,不轻浮,不炫耀,不忘初心,砥砺奋进,保持沉着稳重。

无意中遇见的这株海棠,心头涌上这样的诗句:“爱惜芳心莫轻吐,且教桃李闹春风”,眸间一片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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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遇见作文800字

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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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油菜花,是在西乡大片的天边。

朔风的余劲还未散去,油菜花就急急忙忙地开放。放眼望去,花田中满是明澄的黄色,延展数里,似要拥抱阳光,其场面之大,让我不得不驻足观望。仔细看去,油菜花并无娇态,甚至有点笨拙。它怯生生地挺直腰板,却比不上远处农家乐中含苞待放的红花亮眼。

我不禁嘲笑它了,开这么恣肆又何必呢?农家乐中花还没开全,却已显出姹紫嫣红之态,而这成片单调的澄黄,终究会在这视觉世界中,惨遭抛弃。谁会喜爱它呢?油菜花不言,它看着我走过,仍旧挺着纤细的身板。

几个月后,我又来到了田边。农家乐已是一片枯黄,盼着来年的盛开,我再次遇见了油菜花——以另一种方式。田里有农民在收获,我问他们收了什么,“油菜籽。”他们回答。这个词我知道,奶奶总念叨城里的油不香,还是农村油菜籽榨的油好吃,家里吃的油也是奶奶每年将收获的新菜籽榨了油从老家送来的。原来我一直吃的,与这笨拙的小黄花密不可分,这和我以前的认识大相径庭。

回到城里,我就再也没见过油菜花。奶奶说,农家乐搞扩张,油菜花田要变成农家乐了,我认定它是没有了。可第二年,奶奶告诉我,油菜花又开了。

我来到田边,不免惊讶——熟悉的澄黄又映入眼帘,农家乐依然花团锦簇,但并未影响这片田。我不禁疑问,说改掉的呢,怎么没有改,多不好看,还影响开发。奶奶说:

“哪能呢!这田要改,谁都不愿意。住在这一辈子,菜籽油都吃惯了,再让大家去买色拉油吃,谁吃的惯哩!这田啊,多少年了,种了几辈子了,农民和它感情深啊,都是自己种的。再说,菜籽油好吃,出油率也高,人们都喜爱呢!”

我哑然,再看这花,似也透出些美丽来。油菜花在这里扎根、生长,一长就是几十年。这浮华的尘世,好像从不影响它。也许它并不艳丽的,但它并不苛求所谓的美,只是努力生长,努力奉献,将一生都回报给它扎根的土地和土地上的人,它将美绽放在了骨子里。

几年间,我也遇见了许多不同品格的花,但都不如油菜花给我印象深刻。它还在那笨拙地开放着。犹如那片土地上的人,在人间的烟火气中显出生命独特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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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以遇见为题的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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茫茫人海中的遇见,让我学会珍惜。——题记

每天,在学校的走廊尽头,看着阳台上晚霞灿烂。这个时刻,便是我一天学校生活中,最期待的时光。此时,已经是放学时间,走廊、教室里也没有太多同学,所以也没有人会注意我。位于格致楼四楼的卓远班教室前面是270°的“观景台”,也是欣赏晚霞的最佳位置。往远处可以看见对面的高楼和附近街道与建筑,余霞成绮,车辆很多,还能看见正在离校的学生。橘黄色的路灯在为他们照亮回家的路。

抬头看,一缕一缕的晚霞都是不同的,各自交相辉映,又不突兀。在晚霞的映衬下,绚丽的云彩又是那般烂漫,那样姹紫嫣红。每当看过后,我心里都会有一种巨大的震撼和惊叹。

从前都是在书本上看到些描写,说天空是多么浩瀚,人类如此渺小……我的感悟并不深。现在,直接凝望天空,却了悟。在这个世界里,很多因素推着我们,成了现在的自己。面对未知的挫折、厄运、困境,别人只能短暂地给予帮助,而不能代替我们去面对。

但在时间长河的某一段区间,能和一些人相遇,我觉得非常幸运,又怎能忘记?我很珍惜现在的卓远班……慈祥可亲的黄老师,曾教过我的所有科任老师,朝夕相处的同学们。每天都是满满的回忆!

天空中的殷红逐渐化开,变得越来越浓的墨色。橘黄色的路灯,还在照亮着路,只是街边的行人和车辆都变得稀疏了。此时,抬头看,望着满天星辰在璀璨地流转。我想,该回去了。在班级门口,见一眼熟悉的“卓远班”的牌匾,它记录着我们成长的点点滴滴,不由地会心一笑,迎着璀璨的星辰,离开校园。

因为遇见,所以珍惜。就算面对再多暴风雨的打击,我也会坚定地走下去。自从遇见,一切就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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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遇见音乐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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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13日,这是个难忘的日子,因为这一天我看到了第一期《中国好声音》。当穿着黑皮衣,手中抱着吉他的汪峰大步走上舞台,用他那略带沙哑的嗓音唱起“北京~北京~”,我的心就被牢牢揪住了,因为那动人心弦的旋律,因为那激情四射的节奏,因为那充满正能量的歌词,我开始学唱汪峰的歌曲。唱着唱着,唱的有模有样了。于是我想,我将来也要站上《中国好声音》的舞台唱我最喜欢的歌,这就是我第一次遇见汪峰,遇见音乐

从第一季中国好声音看到现在,我一期都没落下,只要是我喜欢的中国风摇滚乐说唱,我就会反复听,吃饭听,路上也听,一边听还一边跟着唱,直到唱熟。

我上,幼儿园大班的时候,有一次路过琴行,看见一个老师正在心无旁骛的敲架子鼓,手里的鼓棒像施了魔法一样上下翻飞,我看着老师投入的神情,忍不住对妈妈说:“妈妈,我也想学架子鼓”。妈妈说,只要你肯学,我就给你报名。一开始的时候,因为我个子小,脚够不到踏板,妈妈就给我买了一套小一点的,我真是太喜欢了,每天早上起来敲,睡觉前也要敲一会。随着我学习的进步,又换了一套大的鼓。我也特别愿意在各种活动中表演节目,只要是架子鼓或唱歌我都会毫不犹豫的接受邀请,因为这是我的最爱。如今我坚持了六年,考过了十级。现在我又学了第二样乐器吉他,因为抱着吉他自弹自唱特别帅。为了鼓励我,也为了和我共同进步,妈妈也去报名学了吉他。但是妈妈唱歌经常跑调,而我音准很不错,唱歌也很好听,我就经常帮她把歌声“拉回正轨”。

音乐可以让我心情愉快,让我如痴如醉,更让我自信满满、充满激情。和音乐的相遇,让我变得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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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遇见你都是好时光作文800字

全文共 9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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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枫公园,树木苍苍;西侧学堂,树人煌煌。

三年前,我也是这学堂中的一员。钟实中,是我梦想开始的地方,也是助我实现梦想的地方。

怀揣着期待与紧张,我走进了这座校园。

初一开始时的班歌比赛让原本不太熟悉的同学们迅速火热起来:班会课上细细筛选每一首提议的歌曲;音乐课上深情演唱每一个字每一个音;站在舞台上时认真做好每一个动作……最终使我们改编的《老师去哪儿》大放异彩,摘得桂冠。

在这里,我学会了合作。

一年一度的科技节与艺术节便是最好的诠释。萝卜搭高、纸牌承重……无一不需每一位队员的通力合作甚至调动全班的智慧方能完成挑战;艺术节时各个班的节目亦是凝聚了全班同学的支持与配合。

初二运动会前,小周老师邀请我担任运动会主持人。于是,我多姿多彩的初中生活由此达到了顶峰。各类活动的主持不断锻炼着我在大众面前发言表现的能力。

在这里,我学会了自信。

课余之时我还加入了学校的舞蹈队,参加了大大小小的舞蹈表演比赛,“抬头挺胸微笑”这六字箴言帮助我在后来的许许多多大大小小的事件中都能保持镇定与自信。

语文课上学到了《逍遥游》。彭老师的生动讲述让我懂得了更多。

适莽苍者,三月聚粮。

想要走得更远,就得准备得更加充分。语文彭老师以一个个大胆而有趣的想法使课上总是充满了欢声笑语;英语潘老师总是不厌其烦地为我们讲解每一个易错点;物理杨老师一直以鼓励的微笑支持我们攻克每一个难题;化学姜老师总爱用笑话解释一串串看上去十分难懂的知识点;政治顾老师耐心地为我们一遍遍记诵每一框题……他们的耐心的教导与悉心的照料是我的储备越来越充足。

且夫风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翼也无力。

但是过程中总会遇到一系列困难,在老师与同学们的鼓励与支持下,我再次拾起了信心,更加努力。不再留恋早晨被窝中那温暖舒适的几分钟,转而投向了英语单词的怀抱;晚上挑灯夜战各种压轴题,叮嘱妈妈不时来看看自己,以防自己睡着。

在这里,我学会了努力与坚持。

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

最终那天到来了。我充满底气地大步迈入考场。笔尖在答卷上落下最后一个字时,窗外的一缕阳光穿透厚厚的云层打在我身上。

扶摇直上九万里。

在这里,我学会了感恩。

感谢母校,感谢三年来教过我的老师们,没有他们,我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

钟实中,是我梦想开始的地方,也是助我实现梦想的地方。从这里,我考上了省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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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遇见晴天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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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书法,当浸满墨汁的笔尖在宣纸上游走时,我总能安静下来,可如今课业繁重,让我不得不远离这翰墨飘香的乐趣,是否坚持一直困扰着我,似迷雾笼罩在我身边。

这天午后天气凉爽,凉风轻轻地吹动树上的枝叶,带走城市的闷热。我来到了花市,沁人心脾的花香让我忘记了时间,雨水不知何时驾着云朵而来,当准备离开时才发现外面已大雨倾盆。

苦于没伞,我只好在花市里避避雨。逛着逛着,在拐角的一大片白色桔梗吸引了我,“这家也真是有趣,怎么只有桔梗一种花?”我心中的疑惑和好奇心生胜火燃烧,我便走了过去。

只见一位头发苍白的老奶奶坐在一张小圆凳上修建着几束桔梗,她拿着剪刀的手微微有些颤抖,老花镜后的双目里满是专注,好似泛起了光泽。她好像没有看到我进来,只是小心翼翼地,一丝不苟地摆弄着那几束桔梗,待她忙碌完,我才轻声和她打了个招呼,奶奶先是有些诧异,随机绽开慈祥的笑容,我见这全是桔梗,便忍不住问了问,奶奶说这是她最爱的花,花中自有深意在,桔梗的花语是永恒的爱,就像是奶奶对待花艺的爱,我见奶奶和蔼慈祥,就与她聊了起来。奶奶说道她年纪大了,哪哪都不如年轻时灵巧,放弃了许多爱好,可唯独还坚持着插花,这是她一辈子热爱的东西,不会因为年纪的增长而放弃。

看到奶奶对花的爱惜与执着,我忽然意识到,我不能因为学习繁重而放弃书法,我应怀着澄澈的心继续热爱并坚持下去。

我庆幸我遇见了这位老奶奶,因为这次相遇,好似沼泽盛放了鲜花,好似迷雾撞见了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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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遇见孙悟空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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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来看西游记啦!”听到这声呐喊,我赶紧跑过去看,慢慢的,我越来越投入,越来越专注。突然,“砰”的一声,我从沙发上掉了下来……

睁眼一看,一只“怪物“站”在我面前,它人面,猴身,头上戴着一个“齐天大圣”的帽子,仔细一瞧,咦,这不是孙悟空吗?难道这里在拍戏?我怎么来的,刚刚不是正在看《西游记》吗?

正当我疑惑不解时,“嘭嘭嘭!”只听一阵巨响,差点震破了我的耳膜,再定睛一看,刚刚还在桃园摘桃子的孙悟空,现在已经无影无踪了。我脑子飞快的转着,咦?这不正是孙悟空大闹天宫的地方吗?对,他们肯定会有一场激烈的战斗,我得去凑个热闹!

来到场地,我左看右看也没看见孙悟空的影子,这时只见托塔天王带着一群小将往前冲,这时孙悟空不知从哪里冒出来,它拿着金箍棒又是锤又是打,托塔天王实在招架不住,只能放弃。

哪吒看着父亲输了,也骑着风火轮下去了,却依旧是输了。

突然,我眼睛一亮,揉了揉眼珠,二郎神!竟是他,但是很奇怪,他正直勾勾地盯着我,怎么回事?按照剧情来说,不是应和孙悟空大战一场吗?怎么他反而瞪着我,我看了看我,原来不知什么时候我竟变成孙悟空的模样了,难怪他会瞪我。

“呀!”二郎神医生叫喊,朝我劈来一刀,我吓得闭紧了眼睛,再一睁眼,我正躺在床上呢!

呼!吓我一跳,原来都是做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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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遇见你是最美好的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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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你是最美好的事——我踏山水而来,只为遇见你

当我读到“人的一生是有限的,我要在有限的生命力创造无限的价值。”的时候,我就在想,我一定要去见一见这位把人民放在心上的英雄——雷锋

在一个青树翠蔓,草长莺飞的日子,我跟随着我的老师,他着着一身长衣,倚立在长亭,老师问我们几个学生“你们有想过怎么样才能获得永久的生命吗?”有的人回答无私奉献,有的人回答做很多伟大的事情,有的人说我要在历史书上留下我的姓名,这样就算我去了天堂,我的名字,我的事迹也会被后人记住。老师摇了摇头,“不对,我们先去参观参观雷锋的故居,我希望你们都能找到更好的答案。”

雾里朦胧,溪水潺潺,摸着发霉的木头,我听见远方鸟扑翅膀的声音,似乎也听见你的哀叹,你是在叹息什么?我们几个学生跟着老师一起寻找答案,我在山麓望你在山顶的墓,哀叹了几句,如果你要是还在就好了,我还想握住你的手,看看这经历沧桑的手,想要读懂其中的故,你是拿枪的战士,更是人民心中的好同志。我仰望你,钦佩你,在薄雾蒙蒙的天气里,似乎你微笑着看着我,那么温柔而又严肃,我伸出手,却只抓住了身旁的叶子,无奈距离太远,生死之隔,实在是太远了。可是我想我们的心应该是贴的近的,我看完你写的日子,我欢喜的挥着手,“老师,我想我找到答案了。”老师欣慰的看着我,点了点头,“那么其他人呢?”有的人摇头,有的人跟我一样,高兴的点头。

我们都知道怎么样来给世界以色彩,给世界以芬芳,你就按安心的长眠吧,这个世界,换我们来守护,你好好休息休息,你是我们心目中独一无二的雷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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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最美的遇见高一作文

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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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是一个人从无到有的一个过程,也是你最难忘的时刻。不知不觉,我已与篮球相遇四年。

远望那边空无一人的篮球场,手持一个水杯与一个篮球,慢慢地走向它,心潮澎湃,我虽有时命中率不高,但仍享受与它相处的时光。

我轻轻地将它在地上拍打,手感细腻,让人充满触碰它的欲望,有时会碰到些许的水滴,它就会变得滑滑的,时不时从你的手中溜出去,跑出几米远,让你摸不着头脑,这时就会急切地想要找到它,再次捧起它,站在篮框前,把它向上抛,在它身上的小小的细细的水滴们会调皮地从上方跳下来,蹦到你的头上、身子上,与你近距离接触,这也许是球哥给我的一次清凉礼物吧!

与它的合作是我与它最美妙的相遇。我的每一次奔跑都会带着它一起冲刺;每一次跳跃都会带着它一起飞翔;每一次变向都带着它旋转;每一次投篮都带着它冲破天际!它会在球场上跳华尔兹;它会在球场上翩翩起舞;它会在球场上无形穿梭。每一次打球,相当于与它在进行一次无声无息地交流,真正的朋友,一个眼神就可以心领神会,一次拥抱方能流露真心。

我梦想成为一名球星,我曾看到电视里一个NBA巨星能在闭眼时将球掌控手中,那是多么的有默契,多么的让人羡慕啊,我感觉篮球已经成了他的忠实伙伴。是篮球让我明白了友谊一词的真实含义。

虽然有时你与我会配合不当,但是你无时无刻不在注视着我,我们的友谊在逐步加深,我相信,你与我的遇见,是命中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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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遇见,最好的自己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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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嘴角上扬,感受微笑的弧度,感受心情生升华的灿烂。这,就是我。

最好的人生,仿佛一杯咖啡,充满了苦与甜。它不在于怎么去搅拌,而在于是否放了糖;经历过挫折,不在于怎么忘记,而在于是否鼓起勇气重新开始。我,遇见了最好的人生。

最好的生活,仿佛一盘菜,看似复杂,其实十分简单。经过百般的的翻炒,就可以盛出美味的一盘菜;快乐的生活,饱受磨难,在那背后,会是你意想不到的美好。我,遇见了最好的生活。

最好的自己,仿佛一片茶叶。人生只有在艰难险阻中沉浮,在痛苦辛酸中磨砺,才能真切的体会到生活的原味与魅力。在那一次次的沉浮与磨练中,生命便会变得光彩照人芳香四溢,自己也似乎融入这种神秘的意境。我,遇见了最好的自己。

在青春的词典里没有失败。年轻是我们的资本,如何见我们唯一的资本转化为最高的效绩,我想这需要我们在时间的河流中不断的打捞智慧的贝壳,串成美丽的项链。这颗项链的主人,终究成为我们自己。

做人当如兰,兰生幽涧,它的叶子不是为谁绿的,它的花不是为谁开的。它绿着,只为春天;它开着,只为梦想。所以,才使人生和生命有了价值和意义。

优于别人,并不高贵,真正的高贵应该是优于过去的自己。而这最好的自己,幸运般的让我遇见。不贪婪,不骄傲,不自满,最好的自己就会来的你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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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遇见的初一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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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遇见,才有了一个个令人称绝的佳话;因为遇见,才有了场场拨人心弦的邂逅;因为遇见,才将人的生活编织的丰富多彩。遇见,因为缘分刚好;遇见,不是偶然,然而一瞥,也会怦然心动。

那天,我们相遇了......

春天已伴着阵郑带花香之风在人间已停留许久,我们却未曾细去寻找,去发现,去探索。那天去踏青,春游。感受春之芬芳,春之风韵。在那公园内,已是百花争艳,绿意盎然。随处可见的春色,在朦胧晨雾中闪闪烁烁,似水墨画般蔓延。在桃树下小憩,正取杯小酌,水洒至桃树下的小片泥土,那儿竟也有一抹较小艳丽的春色。

那紫红的不知名的小花,是那样娇嫩,是那样柔美。在阳光下闪着异乎别样的魅力光点。是那样柔的美,在百花中脱颖而出的美。在那绚丽、粉嫩的桃花的映衬下,那一抹春意,显然很不起眼,但却是那样一抹紫红,却拨动了我的心弦,那摇曳的身影,触动着心灵最敏感的地方。终于知道了怦然心动的感受,是那样震撼的感觉,想把它保存于心头,摄一张永恒的照片,永不褪色,永远是那样的娇艳,那样不起眼却在我心中摇曳成永恒。原来在同学堆中叽叽喳喳的我现在静坐在桃树下观这朵在别人眼里不起眼,在我眼里却随风舞蹈的它。赞叹它的可爱,欣赏它的娇艳。我想一直待在那儿,观它的美。而休息过后必将离去,想带它走,却无能为力。想离去,却又依依不舍。只能割舍,既使心中有太多的留恋。

相遇,并不偶然,只是缘分到了,在这百花争艳的春天,其余景致,看不尽。只想那绚丽粉红下的娇嫩。相遇,是怦然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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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生命中最重要的遇见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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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不需要门槛,它是生命里不经意的际遇,它是上天赐予你最好的礼物;遇见,你无时无刻不与它同在,当你还是孩童时,遇见与你玩耍,当你已成少年时,遇见与你面对面站立,共同回忆往事。

和它——糖,就这样不经意相见了。

糖,甜的代名词。我的最爱。它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

糖那甜蜜的味道,诱人的香气,使我从来就对它百分百的依赖:逛超市时,总不会忘记买两包奶糖;出门前,总习惯性地抓一把奶糖放满自己口袋。糖,我与它不断地遇见。

初遇——天下着雨,阴沉沉的天空一直黑着脸,那天我在雨中嚎啕大哭,已记不得哭的原因,也忘记了当时的心情,甚至于我哭成什么样都不知道,只知道在我哭时,递过来的一块甜甜的奶糖治愈了我的哭泣。“不哭,给你吃。甜甜的,好吃着呢”同伴玲糯糯的声音,甜甜的。这便是我与它的初遇。糖,儿时温暖的记忆。

又遇——那是在一道最爱的菜里。番茄炒蛋,红红的番茄,黄黄的鸡蛋,加几叶翠绿的香葱,那色彩就极其诱人。而我记忆中的却是那独特的味道——甜滋滋。兴许是因为我与众不同的口味,爸爸竟把这道菜制作成了一道甜品!“好了,宝贝来吃了!”它被盛在一个极好看的玻璃碗里,那红红黄黄已闪了我的眼,拿起小巧的汤勺,一小口一小口,用力地吮吸着酸酸甜甜的酱汁。

好吃吗?好吃。还要吗?还要。每每此时,老爸总会坐在我对面,看着我吃。而我一定是天底下最最幸福的丫头了。

再遇——身体不好的我常常要喝苦苦的补药,各种中药。那是好多样奇奇怪怪的东西煮一锅,会冒出一阵阵刺鼻的味道,煮完倒在白净的碗里是一堆黑乎乎的东西,对于我这是一种极大的痛苦,却又无力挣扎。“来,拿着。一口气喝完就马上吃。”奶奶递过来的是一颗大白兔奶糖,我的最爱。泪光中我笑了。糖拯救了我,拯救了我的味蕾。甜腻的味道伴随着熟悉的香味,令我瞬间忘却了磨人的苦,沉浸在与糖的回忆中。“奶奶,你真好!”奶奶笑了,皱纹也更深了,似一朵菊花。

糖,美味,香甜,却也磨人。那时从贪吃糖到习惯吃糖,导致我出现了蛀牙。可恶的牙虫,使我的牙齿不能安分地待在我的口中,异常的抖动,逼着我去医院拜访那位讨厌的牙医,强忍泪水拔下牙,鲜血直冒到口中。也因为如此,我与糖的“相恋”遭到了暂时的离别。

但当一切都云淡风轻了,我又悄悄地与它约会。只是,我不再贪心,不再放纵,我学会了控制,懂得了自律。

糖,带给我很多——甜美的回忆,酸甜的记忆,苦中带甜的美好,磨人的牙痛……它,使我的生命变得有滋有味。也许,有一天我老得没有牙了,它才会成为我遗忘在内心某个角落,不去触碰的神圣的回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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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那天,如果没有遇见你作文800字

全文共 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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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和熙,一缕秋阳透过白云间,洒在我脸庞,望着天边的一轮红日,悠悠白云飘过眼前,藏匿在白云之间,那时隐时现的飞机,乘载着平安关爱,穿过白云,飞向远方。

那天,原定早上八点的飞机飞向上海,却因为台风刚过,倾盆大雨,飞机一延再延,最终延迟到十一点半才起飞。

早己在候机座疲倦的我终于等到晴空万里上了飞机,映入眼帘的,是那微笑如向日葵般灿烂的空姐。

她是所有空姐里面长的最标致的一个,着优雅的格子蝴蝶结,椅子衬衫加蓝色短裙回眸一笑,让你的心里荡起阵阵涟漪,用银铃锻清脆地说道:“海南航空欢迎您,身村高挑的她,对我说:“小妹妹,我来都你放行李笑吧。说着,她就单手举起箱子,强悍又优雅地塞进了高处的架空层。

或许是当天天气来完生好转飞机飞

地有些颠簸,或果本来肚于就不舒服的我加上难吃的机餐让我感到恶心,胃里开始有种翻江倒海之势。

终于,一股暖流,从胃里到食道,直冲喉咙,嘴里一阵恶心,猛地冲向了洗手间

鼓鼓的腮帮子呕出带着异来的恶心黏稠液体,一阵难受之际,她来了。

如春日的暖阳,如夏日的清风,如沙漠的绿洲。她轻右手轻拍着我的背,左手拿着纸巾擦着我的嘴角,异味很重,她,却努力不皱眉,不捂鼻,始终保持微笑,"吐出来吧,很快就没事了。"呕物不小心溅了出来,沾湿了地蓝色格子衣裙,沾污了她精致的高跟鞋,她似乎不知道,在一旁拿水放水,我知道,她只是想保护我的自尊,让我安心地休息。

终于吐完了,我坐在一边,喝她递与我的水。她厚厚粉底下的双眸盯着洗手盆正专注地清理卫生间,清理完后,地微笑着拍了拍我,“没事了吧,我还是去帮你拿点清凉油吧。

我坐在位置上,系好安全带,注视着她从未停下,穿梭在飞机中的身影,微笑着对每一色乘客,提供饮料,亲切问候。

漂竞善良的空姐,如果没有遇见你,我会温暖地享受着这呕吐时光吗?

如果没有遇见你,你我会看见那敬职敬业的人们在默默奉献着吗?

花朵有蜜蜂职守,天空有鸟儿丈量,飞机有你守护。而我会安心地坐在飞机上看飞机穿过白云,飞向远方

窗外的白云不断向后散去,愿你爱上蓝天白云,晴空万里,乘载平安与爱,越过蓝天,飞向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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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遇见鲁迅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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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星期六,因为一场秋游,我仿佛坐着时光机,去到了鲁迅先生的青少年时代。

我们先来到了鲁迅故居,这是一座有着江南水乡特色的老屋。泛黄的白墙和开裂的窗框都在讲述着一个个悠悠的故事。

在这座老屋里,我仿佛看到了鲁迅的长妈妈在卧室里给小鲁迅讲故事,鲁迅正用双手托着下巴,津津有味地听着;我仿佛看到了鲁迅在书房里聚精会神地看书,还在书上划呀写呀;我仿佛还看见了鲁迅拿了一张小板凳,在门口练习毛笔字,一笔一划都是那么工工整整……原来,这么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小时候也和我们一样,要读书、练字,也爱听故事。

跨过几道门槛,穿过几间小屋,我们来到了大名鼎鼎的“三味书屋”,上了一堂私塾课。在“三味书屋”,我发现在一张桌子上刻有一个字——“早”。我心里寻思着:为什么这张桌子上会刻一个字呢?疑问刚刚冒上心头,我好像听到鲁迅笑着说:“是我刻的哦!”听私塾先生授课,我才知道当时鲁迅在“三味书屋”读书,有一次因为给生病的父亲送药而上学迟到了,被先生责罚,用戒尺打了三下。这个教训让鲁迅刻骨铭心,发誓以后再也不迟到了。为了时刻提醒自己,他在自己的课桌上刻了一个“早”字。

看着这个“早”字,我想起了自己在时间管理上的一些不足。我暗暗下定决心,我要好好学习鲁迅先生的知错就改,要做时间的主人,学会合理安排自己的学习时间。当然,我不会把“早”刻在我的课桌上,而是把它刻在我的心里。

这场秋游让我遇见了鲁迅先生,也许会影响我的一生!

一种深层次了解人的方法和学问,能使人们认识到自己及他人内在的本性,进而能把人的真实、深层、较大的内心需求和渴望发掘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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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遇见祖父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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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到机场时,穿着一件长袖衬衫。到了呼兰河,一离开机场,那种严寒让人如临大敌,一阵阵寒风向我迎面扑来,令我不得不穿上大棉袄,来到了大街上。

在大街上的人非常多,卖东西的人也很多,有卖棉袄的,有卖面条的,有卖肉的,还有卖热馒头的,卖热馒头的地方有各式各样的馒头,有红薯味的馒头,有芝麻味的馒头,还有普通的馒头。我买了几个馒头,路上边走边吃。见到了一家豆浆店,又上前去买了一杯豆浆,见到卖肉的店,我又去买点肉。路过的人都以为我是来吃东西的,如果真是这样,我也想吃遍这里的美食。

走在路上,迎面来了一位祖父,长得特高大,手中还拿了一个手杖,好像是一个喜欢玩手杖的老头子,嘴上则不住地抽着旱烟管,身穿一件大衬衫,面带着笑容走向几个小朋友身边,说:“快看啊,你们快看天空飞个家雀。”这时小朋友同时抬头看天,我也跟着一起看天,在寻找家雀,可是根本没有家雀呀,我回过神来,发现一个小朋友的帽子不见了,祖父说:“家雀叼走了你的帽子啦”。那个小朋友并不以为奇,就抱住他的大腿,向他要帽子,摸着他袖管,撕着他的衣襟,直到找到帽子为止。

祖父又向我走来,对我说:“你看天空飞个家雀。”我又信了这位祖父,朝天上一看,还真有一只家雀在飞哦!我再回过神来一看,发现有点不对劲,可祖父却在哈哈大笑,又说:“家雀叼走了你的馒头啦。”我终于发现哪不对劲了,原来我手上的馒头不见了,我对祖父开始搜身了,我东拍打几下,西拍打几下,终于找到了我的馒头,我和祖父都哈哈大笑起来,笑得祖父都快摔跤了。

每当我回想起这样一件事都会很想笑,因为祖父开的玩笑,太让人开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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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遇见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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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世间一切,都是遇见。就像,冷遇见暖,就有了雨;春遇见冬,有了岁月;天遇见地,有了永恒;人遇见人,有了生命。”

而我遇见你,成就了一份珍贵的友谊。

记得是寒假里的某个午后,刚打开QQ,就看到一个网群里有“99+”的消息,点进去,一群网友,正在聊吉他。很明显,你无疑是最惹眼的那个。经典曲目、和弦换位、solo炫技乃至各大品牌和原料产地,你都是信手拈来,滔滔不绝。

这人挺有意思,我想。

迅速加上好友,聊了几句,这才有所了解:爱音乐,学了两年吉他,唱歌也不错。还是个大学霸,常在年级前十之列。又聊了一段时间,发现性格也很好相处:对待朋友十分体贴,为人谦逊有礼,相互探讨问题时从来不固执己见,总是小心翼翼地提出自己的见解,深刻独到,令人不得不服。

但最钦佩的,还是你那深厚的文学功底。记得有一次你家独自外出,归时半天没打到车,好在路并不远,索性步行回家。路上遇见了美丽的黄昏,远山俯卧在夕阳下,黄河边,像睡美人,安详而美好。你脱口而出:“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一张配了文的照片便携着潇洒宁静的心绪通过互联网,直接传达到了我这个闷在家里的宅人心中,这时再抬头看江南的晚霞,唔,理科生的思维也收到了自然之美的挑逗。“好!”赞同的情绪难以表达,我只得敲打出这一个字。

又不多会儿,一句动态出现在你的朋友圈:“万里蹀躞,以此为归。”迈着小步行走千里,只为回家——出自余秋雨先生《文化苦旅》的自序。作为一个常常一人在家的“空巢少年”,此时此刻估计在想,要是能和家人一起欣赏美景,该有多好!“嘿,挺文艺的嘛!”我打趣地评论到。“呵,怎么说也是背过《长恨歌》的人。”汗颜。840字的史诗可不是说背就背的啊!何况是晦涩(对我来说)的古诗!实在佩服!

你那温软细腻的文风也格外吸引人。记得上学前,你收到通知要作为学生代表开学发言,得写稿。别人在开头往往会千篇一律地说:“在这个春天,这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们……”你却别具一格,不慌不忙地用清新的笔调写下:“十三四岁的少年们已经背起久违的书包,将七点的晨曦带进了校园,放在了课桌上。刷完牙就可以吃午饭的日子已然告一段落,新学期的号角已经吹响。即使心有眷恋,我们还是要提醒自己:紧张充实的学习生活已经开始。”画面感瞬间被拉出,写实又富有新意。在你发来的录音里,很明显,温暖的文字配上温暖的声音,格外动人。

还有啊,你的专注和自律也是我万万学不来的。寒假里,你早早的完成了校内作业,又买来几十套提升卷,做完,订正,记忆——这就是“不怕同桌是学霸。就怕学霸放寒假。横批:差距越拉越大!”当我无所事事打游戏的时候,你早已把中考真题做了一份又一份;当我吃完就瘫与沙发难舍难分之时,你正在跑道上挥汗如雨;当我的吉他生了锈,落了一层又一层的灰,你手上的茧也换了一层又一层。

人说“良师为明灯,益友为明镜”,我倍感幸运能遇见你这样一面明镜,反射出我身上太多的不足。

我会努力的,我想——就当为了这次遇见。还记得寒假前的那段对话吗?你说:“三个月后,你上华师一,我进师大附,都加油啊!”“嗯,都加油!”我特别没底气地答到——但这个“约定”无疑是一种巨大的激励。

感谢遇见,感谢遇见的如此优秀的你,让我努力去成为更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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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遇见恐龙作文800字

全文共 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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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铃铃,上课了,同学们纷纷走进教室,这时我听到课桌底下有一阵阵微弱的吼叫声。我心惊肉跳地往课桌下瞄了一眼,呀!是一只可爱华丽的小恐龙,我被吓了一跳。心想:难道恐龙还没灭绝,或许是我穿越时代?看着看着我对它产生了怜悯,它全身火红火红的,在阳光中还闪耀着金光,却全身布满一条条血淋淋的伤疤,鲜血从这儿涓涓流出:水汪汪的大眼睛,像两颗晶莹剔透的黑宝石。

观察它以后,就已经放学了,我静悄悄地把小恐龙放在书包里,生怕惊动哪位同学。我把它带回了家,小恐龙又悲哀的吼叫几声,像在向我诉苦什么。

于是,我带上语言翻译机器一听才知道,它是霸王龙家族的一位小恐龙,前几日外星人到了它们的家乡,来了一场大屠杀,小恐龙是幸运的,被打伤后,逃进了时光机,来到了现代,躲在我的课桌下,生怕被外星人发现。

小恐龙还请我帮它们铲除这些侵略者,让自己归回家园。我暗下决心,一定要帮助小恐龙返回家园。于是我召集了许多警察,准备把这些侵略者一举歼灭。突然,我眼前一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当我醒来时发现自己还到了一个奇异世界,树高得直入云天,像一根根顶天立地的柱子,分隔天地,河水是橙色的,喝一口还有一股甜丝丝的柠檬味。再看看四周,到处都是一位位奇怪的外星人,左手持着机枪,右手持着望远镜,好像在观察敌军的情况。

这时小恐龙逐渐变大,足足有一座巨大的山,它向天吼叫,惊天动地,在丛林潜伏的一头头恐龙与人类纷纷奔出,誓为家乡的安全做殊死拼搏。

恐龙们率先奔向敌方,撕咬着敌军,人类也拿起抢炮对准外星人,没过一会儿,美丽的恐龙时代一下子变成了屠宰场,人类也死得死,伤得伤,葱郁的树丛变成火红的,橙黄的小河也变成血红的,一切都是血淋淋的,每处都躺着一具具残忍的尸体。小恐龙抢回了家园,一个损毁后的家园,但它依然很开心。恐龙群慢慢地走向了远方,渐渐地消失在黑夜中。

此刻,我突然一惊,原来是下课铃声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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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遇见作文800字

全文共 10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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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晨曦穿过楼房,透过树隙,将她那温暖柔和的光线打在了小草的面颊上,泼洒在晶莹的水池,倒映出女孩和小狗的身影。就是在那天,我遇见了你。

你正和小狗玩得欢快。你弯下腰,俯身蹲下,一双乌黑的眼睛直盯着那条小狗。我随着你的视线看去,那是条圆滚滚的狗宝宝。肉嘟嘟的身子,毛茸茸垂下来的耳朵,再配上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特别讨人喜爱。你眼中闪着欣喜的光,像极了夜色中灿烂的星辰。你朝它招了招手,它便步履蹒跚地走到你面前,短小的尾巴就像招财猫的爪子,摇个不停。你摸摸它的头,又轻轻拽了下它的尾巴,急得它直转圆圈儿,粉色的小舌头露出一小截,“哈哈”地喘着粗气。你低头触碰它软软的额,瞬间四目相对,犹如红花遇见初阳,两相欢悦。

你抬手,不巧看着指针已经划过七点,便急忙摆手,告别了小狗。你蹦跳着,前行,一边哼着欢快的小曲儿,一边将脚下的小石块儿当球踢。那小石块一会溜到这儿,一会儿滚到那儿,离得远了你就跑上前去,不失时机地补上一脚。“啊!”你尖叫一声,不慎磕到了脚趾。那小石块最终停在了学校门口。你低眸,整了整红领巾,收起了脸上的笑意。

走进校门,灰白的墙壁,鲜血般殷红的校服撞入你的眼帘。德育主任如鹰的目光,仿佛紧紧地粘在你身上。刹那间,一阵冷风吹过,浓云忽地从天边冒出来,太阳渐渐被遮住了。你看向前方的教学楼,那神情,仿佛看到的是一座囚禁犯人的监狱。

你迈着沉重步伐,板着脸孔走进教室,目光四下扫射,原本嘈杂的场面霎时寂静下来。“呆呆姚”和“话多多”还并未发现异常:“哎,你知道吗?周末我玩了‘吃鸡’”。“今天回家一起——”“喂!”小胡用力地朝你这边一指,然后将食指放在了唇边,“班长来了!”只见两人立即端坐,拿书,认真读起了英语。

我看着你紧锁的眉,阴沉的脸,心道:这真是同一个你吗?会不会太凶了?同学们都这样畏惧你,合适吗?就这样,我怀着疑问来到了你家。

刚进门,便看见你抑郁的脸庞,双眸平静得像秋日里的湖水,任何事都无法在你眼中激起涟漪。你望着窗外的夕阳发呆,它已不似早晨的明亮,也没了午时的炙热,而像是一个快燃烧殆尽的火球;白云也披上了紫红色的外衣。我又望向你的眼睛,时间久了,竟从中看出了迷惘、哀伤和落寞。原来,你也并非无坚不摧呀。

就在那天,我遇到了多面的你:快乐、活泼、调皮是你;严厉、沉稳、自律是你;忧伤、落寞、迷茫也是你。我为你开心,也为你感伤。

也许,就是那天,我才遇见了真正的自己。因为,我就是你!我知道,在不同的环境里,你都要做最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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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写遇见最美好的自己初三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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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人生没有阳光,那就自己发光。

——题记

大海如果失去了巨浪的翻滚,就失去了雄浑:沙漠如果失去了飞沙的狂舞,就失去了壮观:人生如果失去了坚强,也就失去了意义。

苏轼面对别人对他举剑欲杀,稳如泰山,面对赐号称号毫不动摇,面对荣华富贵,不为利益所诱惑,在北海牧羊十九载,都是因为苏轼有坚定的信念,如果在以后的人生中,我们也能如此坚持,便会遇到更好的自己。

逆风的方向,更适合飞翔

记得上小学时,我的字非常难看,每次交完作业,老师总会在班里点名批评之后还让同学们传递的“展示”那一刻,我下定决心,放假一定要认真练字,当开学时,老师当众说士别三日定当刮目相看。原来我是可以写好字的。慢慢的我们字没有那么难看了,也再也没被老师批评,后来,我特别感谢这位老师,如果不是她的举动,可能我无法下定决心改变,也许逆风的方向更适合飞翔。

在逆境中成长比高贵更贵

从小学到现在身材是我最头疼的问题,同学们总会起各种外号,但我觉得既然身材变成这样了,那就应该让自己变得有内涵,我开始努力学习,在那个校园里少了一个上课爱做小动作的女孩儿,多了一个努力学习的胖女孩儿,。因为有了他们,我开始下定决心减肥“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一帆风顺的不是人生,只有在逆境中成长才能比高贵更贵。

人生没有到不了的目的地,只要坚持和努力,就会得到那个你想要的结果,如果你不努力,别人想拉你一把都找不到你的手在哪,请记住,如果你的面前有一扇门阻挡了你前进的路,不要气馁,至少去推一推,关着的门不一定都上了锁,我很高兴遇见了最好的自己。

人生必须有裂缝,阳光才能照的进来。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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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转角遇见作文600字

全文共 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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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每个人多多少少都会被他人的一个举动、一句话所影响,而正是那次转角遇见,令我至今记忆犹新。

记得那天上学,我拖着沉重的步伐向学校走去,书包也似乎比以往重了好多——昨天的考试又考砸了。那一段时间,我的成绩总体下滑,这令我十分失落,每天上课也提不起精神,老师讲的内容也根本听不进去。那天,我像往常一样,转弯走进西弄巷,在转角处有一家早餐店,以前我从未注意过,这家早餐店虽然很小,但看上去很整洁,客人也不算多。这位男店主是外地人,大约四十来岁,每当有客人来时,他总会热情地招呼,脸上总挂着他那招牌式的微笑。就在这时,门外出现了一位客人,客人进店,店主马上为他搬好椅子,利索地擦干净桌子,给客人倒上一杯大麦茶,指着墙上的菜单询问客人:“请问您要来点什么?”客人边说他边记,然后迅速跑到厨房为他准备。没过多久,我就看他端着热腾腾的早点走向客人,等客人吃完,结了账,店主额头上已经浮现出一层密密的汗珠。这样一天下来,他忙前忙后,尽管十分疲劳,其实也赚不了多少钱,可这并不影响他,那淡淡的微笑始终洋溢在他的脸上。看着他忙碌的身影,一丝敬佩之情油然而生,我加快脚步,继续向学校走去。

我们身边,常常见到有很多像他一样外来的打工者,他们住的吃的都很简单,为了生活,他们都在努力地奋斗着,虽然艰辛,但过得充实满足。而我呢,父母为我准备好了一切,衣食无忧,我又凭什么不努力学习呢?从此,我打起精神,勤奋学习,成绩也慢慢提了起来。每当遇到困难,我就会想起那位店主温暖的笑脸和那忙碌的身影,我再不会自暴自弃,取而代之的是去努力解决。

正是那一位店主,正是那一个转角,让我感受到了世间的美好,并一直激励着我不断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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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遇见作文800字

全文共 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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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里,我有许多探案小说,一有空就看,梦想着长大后当一名刑侦警察,渴望通过读这类书籍对将来探案有些启发和帮助。

上初一时,一有空闲,我就和同学一起玩侦探游戏。一次,我们找到一个即将拆迁的破房子,想象着曾经发生过一起凶杀案,便在这里探险,玩得不亦乐乎。结果忘了回班,被老师狠狠地骂了一顿。

可我痴心不改。于是有了购买那本侦探小说的经历。

那天,我去逛一家书店,在悬疑专区打算淘几本新小说,目光扫过去,迅速搜索到了目标。那是一本装帧精致的小说,叫《血色的阴谋》。封面上有一张信纸,在纸的底部摁着一个血手印,旁边还有两滴血,背景是黑色的衬底,让人产生无限遐想。我翻了翻,很快就被惊心动魄的故事情节吸引了,决定买下它。我拿起书跑到柜台一问,果不其然,这本书卖得很火,仅剩这一本了。我当机立断:买。可一掏兜,没想到,竟然没带钱包!买书心切,我只好赶紧跑回家去取。等我急三火四地返回时,书已经被人买走了。我只有捶足顿胸,深为与心仪的这本书失之交臂而痛惜不已。

求书心切,连续去了好几家书店,都一无所获,我沮丧至极。

一天,我突然想到上网去订,看了半天才发现这本书竟然是限量发售,好多店都没存货了。无奈,只好放弃寻找,看来自己是没这个好运气了。

想不到峰回路转就发生在几天后,我居然能与《血色的阴谋》再续前缘。

那天,放学回家时偶然路过一家书店,发现里面的漫画专区有自己喜爱的书籍,就想进去看看。进入书店,突然,我目光所及,竟看见了一排红色的标题,十分醒目,难道会是?——赶紧走过去拿起来一看,果然,是《血色的阴谋》!哈,没错,正是它!我思念已久的书。没想到就要放弃希望的时候却突然遇见了它,我简直要大喊大叫。极力压制住心中的狂喜,冷静下来,我急忙跑到柜台付了款。

拿着心仪已久的书,梦幻般的美好溪流似的在心头荡漾。

现在想来,因着内心的那份执著与爱,才有了这错过一回如同失去千回,而第一千零一回最终遇见的亲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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