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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燕读后感初三(汇编20篇)

我国的每个传统文化都有它的一个历史背景或是一个经典故事。小编收集了中国传统文化有哪些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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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的读后感初三600字最新

全文共 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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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她相貌平庸、出身贫穷,却坚信人人平等。

《简·爱》塑造了一个生而不幸、历尽艰辛、敢于奋力抗争和顽强追求的倔强少女。她面对冷漠的表姐们,狠毒的舅妈,野蛮的表哥和拥有巨大财产的罗切斯特先生,并没有选择屈服,而是顽强勇敢地与恶势力抗衡,勇敢地表现自己的独自人格,最终才得到了属于自己的真爱。

《简·爱》里有一个小人物很不起眼的,却令我印象十分深刻,她就是海伦·彭斯。幼时的简·爱与海伦形成了巨大的反差。海伦,面对别人的欺压,却总是去包容、理解他人。我记得海伦说过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仇恨就像一盏灯,我们并不需要像飞蛾一样奋不顾身地扑上去,被弹开后再锲而不舍地扑上去,那样只会伤害到自己。于是,在不公平面前,海伦·彭斯选择逆来顺受。当看到海伦因为生病而去世时的那一章时,我和简·爱一样,心里有说不出的失落,为一个善良的人离去了而失落悲伤。这虽然只是书中的情节,我却感觉那么地真实。

与海伦·彭斯不同的是,简·爱选择了与一切抗争。简·爱懂得反驳、回击伤害她的人,想要引用一下简·爱在书中说过的一句话,“我现在不是凭着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凭着肉体凡胎跟你说话,而是我的心灵在跟你的心灵说话,就好像我们都已离开人世,两人平等地一同站在上帝跟前——因为我们本来就是平等的!”简·爱说的话就正好反映了社会最底层最想表达的愿望,那就是——人与人之间没有卑贱、高低之分,人人都是平等的。

罗切斯特,这个正直、善良的先生。他对待简·爱,总是那么的温和。才赢得了简·爱——这个倔强女孩的爱情。他们俩就像是彼此生活中的阳光,照亮了两人的心灵。虽然,简曾离开过他。

故事的结局还算幸福圆满。虽然没有像童话故事中的王子公主最后在一起幸福地生活了那样的结局——罗切斯特先生的庄园被烧毁了,他的眼睛也失明了,成为了一名残疾人,但却换回了简·爱的爱情。我想那是值得的,罗切斯特先生也一定那么想。

当我合上这本书时,脑海中浮现的是简·爱的背影:挺直,坚韧,宛如生命力最旺盛的一朵向日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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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哈姆雷特读后感初三作文

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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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逢前些日子的英语课读了《哈姆雷特》,所以这悲剧的第一本还是要选择它的,虽然文章很长,但读起来一点也不觉得累,心情也随着故事的情节起伏跌宕。

《哈姆雷特》又名《王子复仇记》,是莎士比亚最著名的悲剧之一,它描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父亲突然逝世,不到两个月,王后就和国王的弟弟、新国王结了婚。悲痛和郁闷使年轻王子昔日惯有的快乐荡然无存,在他眼里,一切高洁的花卉全都枯死了,倒是杂草却在那里疯长。哈姆雷特总是穿着黑色的丧服来表示他的哀悼,甚至在新王举行结婚大礼的那一天,他仍旧身着丧服以示鄙视。

不久后,哈姆雷特看到了父亲的鬼魂,鬼魂说他他的亲弟弟克劳狄斯害死的,哈姆雷特立誓要复仇,作出了一个奇特而大胆的决定:假装发疯。这样不但可以巧妙地掩盖他内心中的真实的不安,也可以给他机会冷眼窥视克劳狄斯的一举一动。自此,哈姆雷特在言语、服饰及各种行动上都装得疯癫怪诞。聪明的丹麦王子利用宫里来的戏班子试探新国王,于是,哈姆雷特决定叫这个戏班子在他叔叔面前表演鬼魂所说的谋杀场面,然后仔细观察克劳狄斯的神情反应来确定他究竟是不是凶手。很遗憾,克劳狄斯没有经受住考验,使哈姆雷特认定了他就是杀害父亲的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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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国演义读后感初三

全文共 1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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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每每吟诵起这首诗,便会想起《三国演义》中的乱世豪杰,在群雄蜂起的年代,逐鹿中原,奏出了一个时代的铿锵足音!

那是一个个家喻户晓的形象:有过五关斩六将、华容道义释曹操的关羽,他忠肝义胆,水淹七军,正气凛然;然而却也有反复无常、唯利是图、穷凶极恶的吕布;有手持利剑长枪、舞出天地豪情,剑影呼啸、气贯长虹的赵子龙;然而却也有自作聪明贻笑千古的蒋干……即使将书抛开,他们的形象也充塞天地,深入人心,恍若隔空凝望……

“收二川,排八阵,六出七擒,五丈原前,点三十九盏明灯,一心只为酬三顾。取西蜀,定南蛮,东和北拒,中军帐里,变金木土爻神卦,水面偏能用火攻。”诸葛亮用他的一生铸就了这旷世功绩,流芳千古!他博学多才,无所不知,智慧过人,年仅27岁、正值风华正茂的年龄,他以敏锐的洞察力向刘备精确地分析了天下大势,继而提出鼎足三分,联孙抗曹,然后一统天下之路。壮志凌云,势不可挡。他以自己的哲思睿智为刘备出谋划策,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以天下事为己任却无悔于心…..

战火烽飞、民不聊生的年代,他本一介布衣,躬耕于南阳,淡泊宁静,不汲汲于名利,但他没有贪恋舒适无忧的隐居生活,却毅然决然走进了本不该承受的动荡生活。读书笔记着眼天下,协助刘备创万世之举。最不能忘记的是他舌战群儒的傲人风采。“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凭借经天纬地之才,不畏群儒的唇枪舌战,他纵古论今,游刃有余,处之泰然,绝伦逸群,驳倒了那些自命不凡的伪君子。他以超凡的口才最终说服了孙权,使孙刘联盟共同抗曹的局面得以形成。

谁又能说他不是一个英雄?即使他没有征战沙场、为国捐躯,他依然在尔虞我诈的世界里始终保持着一颗忠君爱国的心,一个圣洁崇高的灵魂,为了国家统一,甘愿“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不辞辛劳,真心付出。有人说诸葛亮是智慧、谋略的代名词,但他又何尝不是“义”的化身?忠义、道义、侠义….他用智慧、义举、对刘备矢志不渝的赤诚演绎了一个人生的传奇,绽放了人生最绚丽的华彩!

除了诸葛亮,一代奸雄曹操也令我敬佩不已。他虽被称作奸雄,却胸怀大志,雄才伟略,不畏权势,执法如山,是个不折不扣的英雄。那只是封建世俗的偏见罢了。他虽高喊“宁教我负天下人,不教天下人负我”,野心勃勃间透露出了他冲天般的豪气。但在困境之中,他从不低头,“赤壁遇周郎,华容逢关羽”,巨大的失败换来的却是他的仰天长笑,他用笑声将一切困难压在脚底,然后,卷土重来!这是何等的英雄气概!

他与唯唯诺诺的刘备煮酒论英雄,“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一言石破天惊,使得刘备惊慌失色。他大胆地、狂妄地、张扬地批判当时所谓的天下英雄,却正是高瞻远瞩地洞察了当时的时局,针针见血,使他后来势如破竹般一举歼灭袁术三子。“自负”的背后,隐藏了曹操真正的文韬武略,足智多谋。

他虽有才略,却不计门第,求贤若渴,一曲《短歌行》质朴、苍劲、风格沉雄,真情感人,将他求才的心迹表露无遗。他虽是首领,却不刚愎自用、我行我素,功高志骄之际,对人才的态度却无比谦恭,重用被孙权刘备不屑一顾的庞统,可谓难能可贵。

难道他不是英雄吗?不,相对于刘备的慈悲来说,我更喜欢曹操这种不羁,不虚伪,不做作,嫉恶如仇,虚怀若谷,选贤与能,智慧过人的英雄……只是世俗的偏见影响了我们的判断罢了。

英雄,即使在历史的长河中被消磨,却永远无法从我们的心中消逝……《三国演义》,是一路英雄演绎的千古绝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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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弟子规初三读后感

全文共 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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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天,我们学习了《弟子规》这本书。

《弟子规》这本书是学童们的生活规范,他是依据圣先师孔子的教诲编成的。学习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在生活中要做到孝敬父母,友爱兄弟姐妹。其次,一切言行,要谨慎,要讲信用;要时常亲近有仁德的人。先从孝敬父母来说吧,哪些事才算是孝敬父母呢?如:纵然是小事,也不要擅自做主,而不向父母禀告。如果任着自己的性子去做,就容易出错,这是一种不孝的行为。还有,孝敬父母:当父母生病的时候,当儿女的应尽心尽力地照顾,煎好的药,做子女的一定要先尝一尝,看看药是否太凉或太热。

还有友爱兄弟姐妹,孔融让梨的意思就是说要友爱兄弟姐妹,做弟弟妹妹的要学会尊敬哥哥姐姐,这样兄弟姐妹才能和睦相处,这样家长们也会喜欢。

学了《弟子规》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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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国演义读后感初三

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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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开篇有词曰:“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在这个烽火满地,狼烟遍起的年代,群雄逐鹿形成了三足鼎立的局面。

其中,诸葛亮使我三为叹服。

读三国,不能不叹诸葛亮之智,诸葛亮是智慧的化身。他精通兵法,善于谋划。初出茅庐诸葛亮火烧博望坡;长江之中诸葛亮草船借箭;华容道上,诸葛亮智算曹操……这些无不体现了诸葛亮的聪明才智,着实令人叹服。连周瑜临死之前也叹曰:“既生瑜,何生亮!”。然而,也有人认为诸葛亮不智——在华容道上,诸葛亮若不派关羽而是派赵云或张飞等勇将便可一举除掉曹操。也许这正是诸葛亮的高明之处——若早早除掉曹操的话,孙权一方必会独霸天下,吴国的下一个目标必定是势力弱小的刘备,三国鼎立的局面才是对刘备集团有利的格局;而且也可以增加关羽对诸葛亮的好感从而死心塌地追谁他。

二叹诸葛亮忠贞不二,效死知已,这也是诸葛亮的一大特色。诸葛亮本来隐居在南阳的卧龙冈中,后经刘备三顾茅庐,诸葛亮感其诚而出山相助。诸葛亮为了报答刘备的知遇之恩,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诸葛亮的忠诚有几个人能比得上呢?再来看看所谓的“马中赤兔,人中吕布”的吕布——吕布本是先认丁原为义父,受金珠赤兔马的诱惑杀了丁原投奔董卓,后又认董卓为义父,最后又因迷恋美色与王充合伙除掉了董卓。吕布为人朝三暮四,难怪被人称为三姓家奴,而吕布与诸葛亮相比,不得不佩服诸葛亮的忠诚。

三叹诸葛亮不仅聪明、忠诚,而且心胸宽怀,知人善用。诸葛亮重用的文武大臣中,既有荆楚之士,又有蜀地人才,可谓知人善任。诸葛亮从“亲贤臣,远小人的原则出发,向后主郑重推荐了董允,向宠等人。诸葛亮在《前出师表》中说道:“侍中郎敦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将军向宠,性行淑均,畅通军事”。其心胸实属罕见。

诸葛亮哪充满智慧,忠诚,心胸宽,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闪耀着人格的光芒,令后人仰叹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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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弟子规初三读后感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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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十月,我们培新小学举行“书香校园”活动。老师不仅让我们认真学习《弟子规》,还要会背诵。回家后,我让爷爷帮忙找到《弟子规》这本书,每天中午,都坚持读一小段。

《弟子规》相当于我们现在的语文课本,是古代儿童的启蒙教科书,对现在的我们也有很大的启示。它让我们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如:讲孝顺、讲礼貌……书中写到“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我承”,这句话的意思是父母所说的、所做的,都是为我们好,我们应当听他们教诲,应虚心接受,不能强词夺理,让父母伤心生气。我清楚的记得一则公益广告:一个小男孩,吃力地端着一盆水,天真地对妈妈说:“妈妈,洗脚”。这则公益广告打动了千千万万人的心,它深深体现了小男孩对妈妈最真挚的爱。我更想到乌鸦反哺这个故事,连小乌鸦都知道孝顺父母,小时候听父母的话,长大了喂父母食物。而以前,父母让我做事,我总是推三阻四,或者找借口不能按时完成。现在想起来,真是非常后悔,以后我要变得勤快,父母叫我,立刻就能答应;长辈说我,我也能安安静静的听,让长辈们开开心心。

当我读到“出必告、返必面”时,我深深的感觉到,以前不管是我早上出门不打招呼,还是放学时迟迟不出校门,让父母在校门外焦急等待这些行为是多么槽糕。父母的心始终联在我的身上,所以我以后出门,不够有多么着急,也要和他们打一声招呼。放学不管有多少事,一定要及早出校门,让父母看见我都身影,不再为我担忧。

《弟子规》这本书对我的触动很大,

它告诉我学习中、生活中许多做人的道理,它还能教我如何做一个有修养的人。“百善孝为先”,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弟子规》里的话,做一名懂道理、讲孝顺的好学生,把中华文明的优秀品质传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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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傅雷家书读后感初三

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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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对人民的服务不一定要站在大会上讲演或是做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业,随时随地地点点滴滴的把自己知道的、想到的告诉人家,无形中就是替国家播种、施肥、垦殖。”这是傅雷在给儿子家属中的一段话。我在《傅雷家书》中看到了一个父亲对儿子的殷殷教诲,在字里行间中都透露出一丝一丝的关切之情溢于言表,我对傅雷对他儿子的爱使我深深感动。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傅雷在书信中告诉他的孩子如何做人,如何搞艺术,以及如何对待生活等。他教儿子要做一个谦虚谨慎的人,做一个“德艺兼备的艺术家”。在生活上,傅雷也对儿子积极的教导。家书中大到事业人生艺术,小到吃饭,无不为他着想。而且他敢于在子女面前承认错误,从自身的经历中给出经验和教导。

《傅雷家书》充分地体现了傅雷的思想,他写在纸上的都是些家常话。《傅雷家书》就如同清流的清泉,感情是那样的纯真和挚朴。傅雷对他的孩子疼爱有加,但在疼爱的同时,不忘对儿子进行教育。傅雷对傅聪的爱没有成为那种普通的温情,而是始终把道德与艺术放在他们的感情之前。正如他对傅聪童年严格的管教,虽然不为常人所认同,但这是他对儿子更为深沉的爱。从傅雷的话语中我看到了作为父亲的他在儿子长大成才的道路上所添加的心血。

从书中我还感受到了家长们的用心良苦和他们给予我们的崇高的爱,正如傅雷在信中对儿子说:“孩子,我从你身上得到的教训,恐怕不比你从我这儿得到的少。尤其是近三年来,你不知使我对人生多增了几许深刻的体验,我从与你相处的过程中学到了忍耐,学到了说话的技巧,学到了把感情升华!”

所以,《傅雷家书》拉近父母与我们的距离,让我们互相理解,互相体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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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高老头》读后感初三

全文共 10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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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长时刻了,最后把《高老头》这本文学巨著给看完了。说它是文学巨著,自有他的道理。巴尔扎克把一八一九年到一八二零年初的巴黎描绘得栩栩如生,当你捧着这本书阅读着其中人物的各种语言,思想和动作,你就会从这位作者细致的语言中感受到当时巴黎的背景。

《高老头》是巴尔扎克所写的《人间喜剧》中的第一部。在我眼里,这个作品是他所写的最优秀的作品之一。当我在图书馆的书架上发现这本书的时候,我总幼稚的以为这种书给人以无聊的感觉,还没读完就觉得情绪压抑,无法再读下去。但是巨著就是有一股莫名的魅力,让我好奇地拿出这本书,并开始阅读,与巴黎当时的人物来一次近距离的接触,让我也成为当时的一员,去走访巴黎上流社会和一般平民。

既然标题为《高老头》,那本书的主人公自然是高老头不错。作者笔下的高老头是在当时巴黎中罕见的伟大的父亲。他的女儿都是有身份、有身价的伯爵的夫人,她们都已挤进当时巴黎的上流社会。而她们的父亲高老头对这两个女儿个性溺爱,当她们缺钱花的时候,他总是慷慨地将自己的财产分给她们,即使已经被她们的贪婪"榨"得自己身无分文,一无所有,他也从不后悔。

他总是自欺欺人,他到死也惦记着他的两个女儿,认为他的女儿是世界上最有孝心的女儿。即使是一个吻、一个握手,他都觉得那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正因他从来不是一个人,那两个有孝心的女儿总是陪在他的身边。但是事实呢,那两个女儿在父亲临终前都不能满足父亲的一点点要求,去看看他。而是找出各种理由,托时刻,不去看那身无分文的父亲。当我看到此,为那高老头感到无比的怜悯,他付出了自己的所有爱,换来的却是女儿的冷眼白眼,这算什么?

而这本书中最有代表性的人物还有拉斯蒂涅。当他第一次来到巴黎的时候,是带着自己心中的理想,想在巴黎这个现代的社会,闯出自己的一片天空。他发奋学习,要在大学中获得学位,然后赚大钱。但是现实让他改变了对巴黎的最初印象。高老头对女儿的溺爱,为了钱而被两个女儿气死;伏脱冷"想弄大钱,就要大刀阔斧的干"的指点;以及鲍赛昂子爵夫人"越没有心肝,就越能步步高升"的告诫,让年轻人认识到金钱的重要性,让这个原本天真、正直的年轻人最终一步步地走进泥潭,选取抛弃自己的理想而走入上流社会,在埋葬高老头的同时,他也埋葬了自己的良心和善良,准备和这个社会挑战,让自己也成为这个上流社会的一分子。

《高老头》的作者生动形象的描述,在字里行间中透露着当时巴黎社会的腐败现象,揭露了金钱对人的巨大的腐蚀力量,以及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利益关联,批判了当时巴黎的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罪恶。行文更是连贯曲折,跌宕起伏,是一部值得一阅的优秀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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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初三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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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看红楼梦总是走马观花,因而许多章节几乎是跳过不读,有点囫囵吞枣、不求甚解之意,不过小说里的诗词却还是深深吸引了我。那清新可人,清雅婉丽的诗词,言简意赅,朗朗上口,每每读的时候得觉得赏心悦目,给我一种渐入佳境的感觉,读了之后又觉得韵味无穷,久久不忍释手,所以书里诗词直到今天我都是记忆犹新,并且对大部分诗词都能能够够一字不漏背下来,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和知识的增长,在读了无数遍之后才算对红楼梦诗词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红楼梦》不仅是融哲学,文学、史学、社会学、医学、建筑学、美学等为一体的博大精深的古典小说,也是一部蕴含着饮食文化、茶文化,酒文化、娱乐文化等包罗万象的百科全书,还是一部表现封建社会的兴衰史,反映封建社会文化的浓缩史,同时更是一部堪称一绝的诗意化的艺术奇珍。一部红楼梦可谓是做到了诗中有画(话),画中有诗(事),诗情画意给后人留下多少想象的空间和思考的余地。

纵观红楼梦一书,诗词是琳琅满目、枚不胜举,佳作连篇、美不胜收,散发出艺术的芬芳与思想的光辉。琴棋书画、诗词曲赋不仅增添了这部小说的思想内容,也丰富了这部小说的艺术美感。因而博得世人的喜爱和青睐,也因此引来历代众多的红学家、探佚者和红楼梦爱好者纷纷去研究和探讨。

对于红楼梦这部古典小说来说,诗词就宛若呈现在夜空上的繁星,璀璨而灿烂;诗词就象点缀在这部奇书之中的一朵朵绚丽的小花,异彩纷呈。诗词就又好比散落在这部奇书中的一粒粒的珍珠,晶莹剔透,诗词就犹如在镶嵌这部奇书中一颗颗的明珠,华光璀璨。每一首诗和每一首词都闪耀着艺术的魅力和思想的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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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哈姆雷特读后感初三作文

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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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的著名悲剧,我就是没有看过,我喜欢历史、喜欢爱情、喜欢诗歌、喜欢科幻、喜欢哲学我唯独就不喜欢悲剧。所以,尽管出名,我也不是很想看,包括奥赛罗、麦克白、李尔王,我统统都没看过。沙翁的戏剧悲剧诗歌非常有名,不自量力的觉得自己足够强大了,就笃定自己能接受悲剧了,唉,我太高估自己了,这悲剧看的我心内郁闷无比。

莎士比亚是有多喜欢写牺牲和复仇,竟然写的这么悲。哈姆雷特就是个蠢蛋,你爸被你叔叔毒死了,还娶了你妈,有武力有头脑有威信甚至有机会直接把他叔叔杀死,非不!结果中了叔叔的奸计非要和雷欧提斯比剑,结果躲过了毒酒没躲过毒箭,虽然最后真相大白,可是自己老妈喝了毒酒、自己喜欢的姑娘疯了掉水里淹死,跟姑娘哥哥比武两个人都死了,自己和爱人的命都赔上了,这复仇复的何必呢。

还有奥赛罗就更悲剧了,亲手把自己媳妇给杀死了,自己自杀,就因为一个该死的伊阿古的谗言,你就怀疑自己媳妇跟自己下属出轨,有没有脑子啊,就因为一个手帕不见了,就因为自己媳妇给下属求情,这智商,尼玛你再怎么嫉妒,你杀自己爱人之前,你就不能好好听人解释解释么。这算什么真爱啊,算什么爱情啊。

所以,沟通是多么重要,冲动尼玛就是魔鬼,遇到别人说坏话,特别是说自己爱的人的坏话,特别是自己讨厌的人说的话,拜托都有点脑子,用心想想,耐心调查调查,别老干亲者痛仇者快的蠢事。再怎么伪装,说自己爱人坏话的其他人,也都不是什么好人,这种人就赶紧下地狱吧。不管到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一定记得谁是你的爱人,你要选择相信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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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初三《格列佛游记》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11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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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列佛游记》的作者乔纳森·斯威夫特是英国著名的小说家,是一位伟大的战士和超级讽刺大师。不置可否,《格列佛游记》这本书同样是一部优秀的讽刺小说。但随着时代的变化,英国此刻的政府与社会现状早就有了很大改观,也就是说作者原先的写作意图已经不再具有现实意义,但这并不妨碍《格列佛游记》在今日赢得的广泛关注,新时期的读者们又赋予了它新的内涵,“作品中那些幻想性描述让人着迷……人们把它看作儿童文学作品,认为它包含鼓励儿童了解世界的外向化的价值取向……”我想,格列佛游记的涵义还不止仅限于此,它其中也包含了更深刻的教育意义。

格列佛一生的航海旅行,屡遇惊险,小人国里,先被小人们俘虏,之后又差点被刺瞎双眼;大人国中被巨人威胁卖命的演出,几乎命丧黄泉……格列佛遇到的危险不胜枚举,然而,在每次开始新的航海时他都义无反顾,这就是他对航海的执着。我们不能说格列佛最终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但他的确获得了丰富的人生经历,让生命更有意义。这就使执着的结果,当你认定了自我的方向后,执着的追求吧,不要轻易放弃,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冰心说过,成功之花,人们往往惊羡它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它的芽儿却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满了牺牲的血雨……

当然,无论任何事情仅仅有执着是不够的。在这方面,我们就要承认格列佛是一个十分有头脑的人,虽然青年时期的格列佛一向进取的寻找各种机会学习知识,提高自我的本事和素质,零零散散地、东拼西凑地、他掌握了各种航海知识和技能,为自我的航海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厚积方能勃发,这些积累让他日后受益匪浅——有足够的本事应对各种恶劣的条件。而对于我们哪

青年时期正是积累知识,提高本事的关键时刻,虽然说人应当活到老学到老,但人一生中毕竟仅有一个学习的最佳时机。“时过而后学,则勤苦而难成”。我读过这样一首诗:以往想穿过那段最无暇的时光去实现所有缤纷的梦想当回首那深深浅浅的脚印不禁顿足扼腕恨冬日太短夏日不长总想把那段没走好的时光再走一遍便知该如何珍惜每一抹霞光每一缕黄昏从此再也不管懵懂与疏狂。正当年少的我们,正处在“最无暇的时光”,好好的珍惜时间,好好学习知识,不致回首时再“顿足扼腕”,悔不当初。

第四次航海,格列佛被聘为船长。中途水手叛变,他被放逐到“慧马国”。在那里,他遇见了一种有智慧的马,并且那里的马儿通人性,善良、仁爱、品格高尚。这是作者把自我对社会梦想注入到了慧马国,把最完美的人性灌注在慧马身上。

人无完人,我们每个人不可能像慧马一样完美无暇,但有的基本品格我们还是应当具备的。比如慧马们从来就不明白什么是“撒谎”,而我们那里哪如今在不少商场假冒伪劣产品肆意横行,虽然有消协出来主持公道,但这种现象还是屡禁不止,我想仅有那些生产者真正把诚实守信放在心上时,这种事情才不会再发生。我们这些青年更应当把诚实守信融进血液,铭刻于心。

格列佛游记中的教育意义深刻而深远,不一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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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斑羚飞渡初三读后感

全文共 8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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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的一本书,它记录着大自然中的生死传奇,记录着人与动物的深厚的友谊;有这样的一个人他用他的笔记录下人与动物之间的点点滴滴,记录下大自然里的悲欢离合。《斑羚飞渡》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都有丰富的感情,甚至他们拥有是世界上最纯真的感情。

令我最佩服的是镰刀头羊,它是这群斑羚的领头,在这群斑羚无路可逃的危急时候,有的斑羚昏头昏脑企图穿过封锁线,结果被猎狗撕成碎片。有的斑羚老眼昏花,希望自己能跳过去,结果掉进深谷。虽然斑羚跳跃能力极强,但它想跳过6米宽的悬崖是不可能的。此时,唯独镰刀头羊,神态庄重的站在那里,看着它们也无可奈何。这时天空出现一道彩虹。镰刀头羊想出了办法╠╠飞渡,让下一代足以生存。“天无绝人之路”镰刀头羊因为处事冷静,肯动脑筋才想出了解救大家的办法。再想想自己,碰到难题就问,不知道怎么去想、去思考,只会依赖别人。如果我有镰刀头羊的精神,有什么事情做不好呢?

让我最震惊的是飞渡。当我看见斑羚排成了二排,一老一小走到悬崖边,我的心悬了起来。难道,他们要一对一对死吗?这两只斑羚除非插上翅膀,否则,是决不可能跳到对面去的。可我做梦也没有想到,半大羚羊向山涧对面跳去,老公羊紧跟在半大斑羚后面头一勾,也从悬崖上蹿跃出去。老公羊在半大斑羚从最高点往下落的瞬间,身体出现在半大斑羚的蹄下,斑羚的四只蹄子在老公羊宽阔的背上一猛蹬了一下,就免费享受一块跳板一样,只见半大羚羊轻巧的落在对面的山峰。每一次的飞渡都意味着一只年少斑羚的成功飞渡都会有一只年老的斑羚的坠落。我非常感动,老斑羚为了下一代能生存,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这让我想到了四川地震,那有多少人本来能逃生却为了救别人而牺牲。比如谭千秋老师为了救四个学生,像大鸟一样,护住了学生,学生得救了,他死了。一个中学生为了救女同学奋力去挖,救活了几条生命,但他失去了双手。

他们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感动着我,鼓舞着我。同时我想如果人类不捕杀动物而是和动物做好朋友,那么世界多么美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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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海燕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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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声轰轰,暴雨哗哗,望着窗外那瓢泼大雨,我翻开了高尔基的海燕:“在苍茫的大海上,狂风卷着乌云,在乌云和大海之间,海燕像黑色的闪电在高傲的飞翔。”仅仅几句话,那恶劣的环境,和海燕那面对暴风雨毫不畏惧的场面出现在了我的心里。这么大的风雨,海燕为什么不躲起来呢?

我继续读下去,原来海燕非常勇猛,这个暴雨中的勇敢者,从不畏惧,在暴风骤雨中穿梭。海鸥在呻吟,企鹅在躲藏,海鸭在逃避,它们只是一群不敢挑战的懦夫。只有海燕在呐喊着:“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一些吧!”

成功总要经过失败才可以实现,就像人们曾说:“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

在生活中我们不应该遇到困难就退缩,要去挑战困难,做暴风雨中的勇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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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初三水浒传读后感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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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我读了四大名着里《水浒传》这一书,在这本书了,我结识了许多英雄好汉豹子头林冲、及时雨宋江、行者武松、浪里白条张顺、黑旋风李逵、母夜叉孙二娘等,他们各有各的本领,看完书之后让我明白了忠和义。

这本书中的个个人物都有忠,他们忠于朝廷,就像我们热爱自己的祖国,他们劫富济贫就像我们帮助我们不相识的人一样,他们对于朋友和亲人又是那么尽心尽力,他们为了朋友可以不顾一切,这本书里,几乎个个故事都深深的体现他们对家人对朋友的忠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人民他们热爱自己的国家,孝敬自己的父母,他们都有着这样的精神,这一种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学习,假如我们生活中人人都有这种精神,这样的话我们的社会会更加和谐。

还有义,他们每一位好汉都有正义感,他们为朋友赴汤蹈火,他们知道自己做什么是对的,做什么是错的,在他们每一位英雄好汉当中人人都有正义感,我觉得我们更应该学习这本书中的正义。

但是最后梁山泊的好汉,有的走,有的死,因为是宋江让梁山泊变成这样的,真让我想不到宋江为了自己的官位,却拿自己梁山泊里的个个英雄好汉的生命做赌注,假如他当初听了李逵说的:“杀上东京,夺了鸟位”。也许下场不会这样,梁山泊也不会四分五裂,死的死,走的走,这一切全是宋江为了自己的官位不听从自己好朋友的话,最后的结局才会是这样。

读了这本书,让我有许多想法,做人要有忠、要有义,不能为了自己的好却伤害自己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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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初三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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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四大名著《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和《红楼梦》,部部皆是精彩绝伦,而作为一个女孩子,前三部对我而言没有多大兴趣,它们涉及到了军事、政治、神话,所以最吸引我的则非《红楼梦》莫属了。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当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又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他们的家族是因为他们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能够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冷清了,又何苦进宫呢皇帝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杯具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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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弟子规初三读后感

全文共 2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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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把《弟子规;千家诗》读完了。这本书足有25万字呢。里面有很多令我喜欢的诗,比如《秋兴其一》《插花吟》《清明》......其中我最喜欢朱淑贞的《落花》。比喻恩爱的夫妻被当时的封建社废使一个美好的家庭破碎了表达了朱淑贞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非常有意义的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弟子规》。《弟子规》这本书是根据我国大思想家孔子的教诲编写的`,其中提出了许多日常行为规范,它教育我们要孝敬父母,友爱兄弟姐妹,言行要小心谨慎,做人要诚实守信。我们在学会做人以后,还应该好好地学习,以获取有益的学问。

《弟子规》这本书是我的良师益友,我要严格按照书上说的要求自己,做一个讲文明,懂礼貌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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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弟子规初三读后感

全文共 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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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古人流传下来的一本书。

弟子规》这本书大概是说了:我们要关心自己的兄弟姐妹,要关心自己的长辈,还要懂得该怎样做人。

我读了《弟子规》的一本书,最令我深刻的部分是:“不离床丧三年居处变酒肉绝。”这句话使我感受到了:古人原来对自己父母的丧礼是这样重视的,父母死了之后要三年不能喝酒,吃肉,这三年里他们要把屋子变得简朴,朴素,不能有一点儿富贵的东西出现。但换回我们现代人能这样做吗?绝对不行!他们只能丧一个星期,过了一个星期,他们就到处去玩,喝酒吃肉类。现代人也不会把屋子变得朴素。

我很佩服古代人,他们能这样尊敬和孝顺自己的父母!

我读了《弟子规》有许多感受,过一段时间再读,可能又会给我许多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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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初三红楼梦读后感心得体会

全文共 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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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红楼梦》是在姐姐的影响下开始的,半白话半文言的文字,我并不能完全理解,但还是陶醉于书中文字间流露出的真情,感慨万分我刚刚接触《红楼梦》一书时,便被那些惠质兰心。优雅。纯洁的青春少女迷住了。于是,我开始做一个梦,一个由绚丽到凄美的梦。梦越深,情越浓。越难以自拔;梦越深,梦中的红楼就越发的凄美。可是当梦醒

梦初

贾府是一个冠冕堂皇的外表下充满了污浊丑陋的封建大家庭。在这里有美丽的女儿国,而贾宝玉是这个红楼女儿国里唯一的的男性。而在这个小小的红楼女儿国短暂的几年中,却充满了青春的笑和泪,爱和怨,诗和酒。贾宝玉在这里享受了很有限又难得的自由。

噩梦

噩梦

贾府里还有一群少女少妇。被父母送牢狱般宫廷的贾元春,悲观绝望少年出家的贾惜春,跳井而死的金钏。她们都是薄命的,注定没有好结局的人物,她们同样的美丽清纯,却又有同样的悲惨命运。

梦醒

红楼一梦,恍如梦一场。《红楼梦。》是封建社会的噩梦

《红楼梦》这一篇细腻而婉约的诗篇,是对女性的颂词,也是女性的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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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斑羚飞渡初三读后感

全文共 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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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在大家看来,只不是空谈,可它在我眼里,它是一份重要的感情。

在读了《斑羚飞渡》这本书后,让我体会到很多。书中讲的是有一只公狼叫‘黑宝’,它有一只刚出生的狼崽叫‘黑球’,因为母狼在生下狼崽‘黑球’之后就死去了,‘黑球’没有母狼给它奶喝,饿得快要死去时,公狼‘黑宝’想尽办法捉到一只正在哺乳中的母羊‘茜露’回来哺育自已的宝宝。一开始母羊‘茜露’不愿意喂‘黑球’,但后来由于母性的慈爱,还是给‘黑球’喂了奶。有一次,一个猎人来到了‘黑宝’的家,‘黑宝’怕猎人伤害到‘黑球’,便引开了猎人,从此再也没有回来……。渐渐的母羊‘茜露’把‘黑球’喂养长大了。长大之后,‘黑宝’感谢母羊,就把它放了。多年以后,又是一次,母羊‘茜露’被‘黑球’和它的‘妻子’捕获,在‘黑球’认出了‘茜露’的时候,不让妻子吃它,又一次想办法让‘茜露’逃生了。

读过此书这后,想到动物都会为了自己孩子愿意付出一切,还知道受到恩惠后报答与感恩,想想我们人类,难道不应该更要懂得感思,感恩父母的付出,感恩老师的教诲,做到尊敬老师,孝顺父母。好好学习,长大回报社会,为祖国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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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悲伤逆流成河》读后感初三作文

全文共 19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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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郭敬明的悲伤逆流成河的时候,我总感觉我自己就是易瑶,感觉自己在和她一起,同呼吸,共命运。和她一起感受悲伤感受恐惧感受说不出口的痛苦无奈和孤独,感受着那种被爱着,想去爱,却被自己内心的黑暗自卑压榨着不敢去爱的感觉。黑暗!自卑!交织的感情笼罩着易瑶,也注定了她的人生轨迹。易瑶,一个平凡却又不平凡的存在。

似乎郭敬明的作品永远是尖锐而深刻的似乎总是猝不及防的就把他的感受他的心情传达到你的脑海,你的心海。让你不得不去接受他的观点,接受主人公的快乐与悲伤。

而这本书所表现出来的尖锐和深刻尤为突出,我总觉得写这本作品就像是他的宿命。我有时就在想,这个作品本身的宿命是什么呢?揭示社会的黑暗冷漠?诠释悲伤的N个层面?我不清楚,但是我很清楚的明白的就是:悲伤是这本书的主格调,读懂这本书,就得先学会悲伤,或者,先学会冷漠。不要抱任何的希望,希望能够在这本小说之中看到希望。不然去读这本书的时候,你会受伤。

不过很遗憾的是,我是先读完作品受完伤以后才明白这个道理。

清晨弄堂里空气中的浮尘,淡淡的一丝一缕的在阳光下追逐,漂浮。隐藏着若有若无却又真实存在的悲伤,就像易瑶一样,她的家庭,她所生活的环境,都注定了她会有这样的人生。她也曾经拥有过一个温馨的家庭,她本来可以像唐小米一样生活的明媚而阳光。可是,因为她父母的离异让她的家庭变得支离破碎,同时破碎的,时易瑶那颗心,所以她不会去爱,不敢去爱,不敢对这个社会,这个所谓她的人生抱有任何希望。所以,她在林华凤——她的母亲死了,在她所依赖的齐铭,顾森西不分青红皂白怀疑她害死了顾森湘以后,她选择了自杀。顾森湘和她一个割腕一个跳楼,都死的触目惊心。

易瑶的死因很明确,那就是,她觉得全世界都抛弃了她。她要证明自己清白,所以,她选择了死亡。

而顾森湘的死呢,算是个意外,但是又是意料之中的。因为顾森湘太过干净了,纯洁的像莲花一样,可是她又不是莲花,因为她忍受不了一点点的侮辱,她的死亡,与其说是意外,不如说是必然。

齐铭呢,他是一个公认的乖孩子,公认的王子,他给易瑶温暖,给她最初的希望,让易瑶依靠。齐铭以为他喜欢易瑶,但是我却觉得齐铭对易瑶的好并不是喜欢,而是一种习惯,齐铭他习惯了对易瑶好,而这种习惯比不上他对顾森湘的喜欢,所以,在顾森湘死后,他轻易的就相信了是易瑶杀了她。其实,齐铭习惯性的对她好,这也是造就易瑶死亡的一个原因。

在小说中,王子与灰姑娘式的爱情特别常见,结局呢,都是王子和灰姑娘在一起了。可是郭敬明偏偏不肯给它一个常见的结局,王子没有和灰姑娘在一起,王子和公主在一起了。不过他也没有给易瑶过分的悲伤,至少,易瑶有了顾森西。在没有看到第十二章之前,我都是这样想的。我觉得这也算是一个不算完美但是完整的结局了。

可是在第十二章,郭敬明给了所有读者一个地雷。

当顾森西歇斯底里的朝易瑶喊着“我姐姐她比你干净,你就该代替我姐姐去死。”的时候,当齐铭冷冰冰的和她说让她去自首的时候。我好像能透过纸张感觉到易瑶的心碎。那本就已经千疮百孔的心脏悄悄地裂开一条缝,再然后裂痕疯狂的蔓延,疯狂的爬满了心脏,然后一下子,全部碎掉。最后才后知后觉的心痛。哦!心,碎了啊。易瑶的世界,就此轰塌。

易瑶她做错了什么?她什么都没做错,她只是简单地想要活下去啊,她做错了什么?看到易瑶跳楼时我泪崩了,那时我真的很想在郭敬明面前指着他的鼻子质问他。为什么就不能给它一个美好的结局?

我开始试着给这本小说创造一个完美的结局,我幻想,最后顾森西和易瑶在一起,齐铭和顾森湘在一起,他们都得到了幸福。那这个结果的确够美好。可是我带着这个结局再去看前面的故事的时候,我突然发现,我的结局和前面的故事,格格不入。这本书,这本小说,注定是一个悲剧。就像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一样,从开头到结尾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每一个标点,都在无声息的告诉我们:这是悲剧这是悲剧这是悲剧!

所以,当我带着这样的理解第二次再去重新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才发现,其实这本小说的字里行间都充斥的浓浓的悲伤和冷漠。

这个故事的诉说用的是第三人称,这就注定了故事的冷漠。不管是对故事也好,对主人公也好。都是用陈述的语气娓娓道来,客观而又冷漠。

郭敬明这本小说告诉了我们,世界其实没有那么温情,而是冷冰冰的,硬邦邦的它最简单也最无情。它像一个局外人一样,看着我们这群渺小的人类痛苦而又单调的活着一直到死去,不带感情的看着一个个渺小的生命消亡。这个故事给我绝望和无尽的悲伤。

可是我在这悲伤中看到的,却不仅仅是绝望,我觉得更多的是希望,就像是在绝望的废墟中,在悲伤的尘埃中开出一朵明媚的花。

就像郭敬明说的那样,我们在大大的绝望中小小的努力着。是啊,哪怕是竭尽全力,我们也应该努力活下去,在绝望中开出属于自己的花。哪怕是孤独的摇曳在风雨中,也要坚定着信念活下去。

这样也好,这样就好。

[《悲伤逆流成河》读后感初三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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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哈姆雷特读后感初三作文

全文共 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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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嫩的紫罗兰岂能在风雪中盛开,圣洁的雪莲何曾感受过火的惨烈?锋利的宝剑破坏不了水的潋滟,沾染的鲜血却将倒映的梦境撕扯的四分五裂!

前一秒,她是骄傲的公主,沉醉在用蜜织成的罗网之中。父亲的疼惜,王子的爱慕,百灵的歌声为她建起春天的花圃。这梦太真,太美,任何人都会流连忘返,沉迷其中。只是这风来得太早,太猛,夹杂着肆虐的冰雪,将一切都毫不留情的冰封。是花蜜太过轻薄,还是爱情过于炽烈,融化的罗网无法承载过重的心灵。这一秒,她坠落深渊。

王子的剑刺穿父亲的胸膛,越是美好的誓言,就越是残忍的罪与罚。沉重的枷锁代替轻盈的脚链,尸体的腐臭驱走花朵的芬芳;乌鸦用翅膀遮挡她的双眼,死亡与悲哀在脑海中流淌蔓延。

记忆的迷迭香,相思的三色堇,毛茛、荨麻、雏菊编成的花环无法送抵上帝的眼前。她宽大的衣裙在水中飘起,口中的歌谣与波纹相契,凋零的花瓣装点水中的葬礼,无法在天堂歌唱,就在坟墓里舞蹈吧!

死,是绝美的风景。

丹麦王朝之悲

死神的邪恶圈定了命运的玩偶,丹麦的臣民从此要向挪威的王子俯首;末日的火山嘶吼着他的威严,着尊贵的血液将要为他作祭奠。不要生命之光为王冠加冕,就到坟墓里去谈情说爱,唇枪舌剑。

说不完的悲,道不尽的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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