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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好书的推荐作文(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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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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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先生说的。而读书正成为我人生的快乐哲学之一,每当我翻开一本书,一种奇妙,超反的感觉就充溢着我的心房。我的心底就会发出一股由衷赞叹:“读书真好!”

很小的时候,我就结识了书。那是些写满是拼音,画满彩图的书。在那开启智慧的窗门前我懂得了:猿人是人类的祖先,恐龙十分可怕而又可爱的原,在遥远的时代人们靠钻木取火……原来,世界是这么奇妙!我觉得读书能让我变得高大,仿佛能举目远眺,看到北极冰川有成群的企鹅在嬉戏,看到埃及的尼罗河畔有成千上万的工人在修建金字塔……直到爱不释手地合上书,我的脑海中还不断浮现出各种画面。我有一种甜蜜的感觉:读书真好!

渐渐地我告别了幼儿丛书,步入了文学的殿堂,书变得厚了,变得深奥了。我常常不由自主地陷入一个个故事之中:当白雪公主识破了恶人的诡计之后,我禁不住大声叫好;当睡美人获得新生之后,我快乐无比;当福尔摩斯巧妙地揭穿骗局时,我悬着的心才渐渐平静……是的,读书真好!读书一方面开拓了我们的视野,另一方面净化了我们的心灵,使我们的灵魂得到了升华

尽管毕业班的学习非常紧张,但我不会压缩读书的时间,因为读书简直成了我的精神脊梁。没有书,我的生活会变得暗淡无光,没有书,我成长的脚步会变得又慢又沉。

我在书中读到了种种神奇,读出了无数坎坷,读明了世间的哲理,读懂了万千奥秘。书香在我的心田飘逸,希望在我的心中扎根。读千卷书,行万里路。书让我开阔了视野,增长了才干。进一步丰富了自己的人生阅历。腹中有书气自华。嗅着浓浓的书香,赏着点点墨趣,我书写着自己的人生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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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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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当然,这本书大家也一定很熟悉!这就是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的《四个调皮蛋》。

淘气包马小跳有三个“铁哥们”,他们是:大嘴巴张达、叽叽喳喳的废话大王毛超和那又肥又胖、喜欢吃零食又爱放屁的企唐飞。他们在一起,没有不闯祸的时候,但他们这回却成了四个小英雄!

有一天,他们班要去植物园参观、写作文。这天马小跳带了一大包的零食来了,可却忘记了带笔和本子,秦老师借给了马小跳本子和笔,这次马小跳写的非常认真,足足写了三张纸。

该吃午饭了,马小跳找不到装食物的包了,他向“铁哥们”要一点,可他们不给,马小跳只好自己找包,他在找包时却发现了一个人在偷兰草,还来不及寻求帮助马小跳却被绑在了树上。过了一会儿,他的“铁哥们”找了过来,马小跳急忙喊:“救命!救命!有人偷兰草”。他们几个帮马小跳松了绑,用石头打跑了小偷,还喊来了警卫,警卫对他们说:“小朋友,谢谢你们帮我打小偷,这些兰草特别值钱,你们叫什么,我好写表扬信。”过了几天,表扬信到了学校把所有人都惊呆了。

这本书让我那忙忙碌碌的学习生活有了五彩的颜色,你们有时间也来看看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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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吾心安处是书乡作文700字

全文共 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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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被嚼烂的少女和梦的俗喻代替了余光中散文里簇新的意象,舞台上嘈杂的丝竹之乐代替了林妹妹漫漫长夜的声声啜泣,网红主播的辱华言论代替了鲁迅“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的铁屋呐喊。我们站在思想的荒野上无所适从。

有限化的时间,带来了碎片化的阅读,组成了支离破碎的知识网络,形成了残缺不全的人格。当地上的六便士与夜空中的月亮,只能择其一时,我只愿:吾心安处是乡。

碎片化的阅读,是万丈高楼一夜起;全民娱乐至死,是一个时代悲情的内核。当楼塌了,光怪陆离逐渐褪成苍白的色彩,这是一个精神的矮子。著名的反乌托邦小说《美丽新世界》这样写道:“人们被淹没在信息和无聊琐事的汪洋大海,他们不愿读书,甘愿享受充斥着感官刺激和欲望的庸俗文化。”科学的高度发达,带来的是人们安于接受制约和教育的现状;物质生活的丰富,泯灭了个性,情绪和道德。人性在机械的碾磨中灰飞烟灭。而如今在全民娱乐的中国,这种现状是否也成为了悬在中国社会上的“达摩克里斯之剑”?

无处不在的娱乐,让人们再也没有时间去安心读书,去仰望星空,只有重视读书,将书乡看作人生的归处,才能闻见翰墨词曲的清香,我们的精神文化才不会走向粗庸。

云山苍苍江水泱泱,读书之风山高水长。摆脱事物的纷扰,用传统文化以滋养性情。柔日读史以明志,刚日读经以养性。在光阴诗卷里,在消息雨声中,延续读书之光,将它变成隽永的亮,才是人类的大明智。“少年心事当拿云”,以书为马,胸怀星辰,锲而不舍,驰而不息,作腾渊巨龙,矫首昂视,纵横星河,吟啸寰宇。

这是内容无限的时代,我们站在互联网的舢板上激情冲浪,享受着感官的刺激,接收着低俗的文化陷入精神的空虚和灵魂的漂泊,却忘了拂去那些人文经典上厚重的尘埃。

而我只愿:袒露出一帙风干的青史,让我用21世纪的手掌去慢慢摩挲,让吾心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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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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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班 韦思桐

有一天中午,天气晴朗,妈妈穿着漂亮的花格子围裙,开心地做香喷喷的饭菜,而且还有我的最爱:白切鸡!饭菜做好准备开饭了。

妈妈让爸爸去叫儿子出来吃饭。嗯,儿子在哪儿呢?爸爸找了客厅、房、终于在他的房间里找到了儿子,可是儿子没有发觉,仍在津津有味地看书,爸爸大声地喊道;“儿子,吃饭啦!”爸爸这么一吼,把儿子吓得一蹦三尺高,赶忙跑出去吃饭了,爸爸很好奇儿子这么入迷到底看的是啥书,爸爸看了一下,原来是《父与子》漫画书。

儿子和妈妈准备要吃饭了,等了很久爸爸还没来,怎么回事?儿子就回去找爸爸,原来爸爸趴在他房间的地板上看《父与子》,连他进来都没有发觉,儿子也对着爸爸的耳朵大吼一声:“爸爸,吃饭啦 !”也把老爸吓了一跳。《父与子》真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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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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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班 郑丞熙

放学后,儿子背着包,蹦蹦跳跳地回到了家,手里还拿着一本书。到了家便躲进房里。吃晚饭的时间到了,妈妈又烧了好了一桌好菜。你看,有酸甜可口的糖醋排骨,有鲜嫩的白斩鸡,还有香浓的鱼头…真叫人垂涎欲滴呀!属猪的爸爸闻香而来,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拿起筷子,正想吃的时候妈妈没有看见儿子,就叫爸爸放下筷子去叫儿子吃饭,爸爸叫儿子去吃饭可是儿子还在看书,于是爸爸想了想要什么时候儿子就会去吃晚饭了?爸爸想出了一个办法,爸爸进了儿子的房间去告诉儿子吃饭,爸爸知道说了儿子还不去吃饭,于是,爸爸和儿子说你去吃饭,你要是不去吃饭的话,你的妈妈就会生气,儿子想了想就出去房间去吃饭。后来爸爸也迷上了那本书,妈妈看见儿子出来了,可是没有看见爸爸出来了,于是妈妈叫儿子去叫爸爸出来吃饭,可是爸爸已经,迷上了那本书,爸爸看的笑的很开心!

饭已经凉了,妈妈很生气,儿子和爸爸也很饿,妈妈也很饿,妈妈只好煮几碗面了,三人吃的非常的快因为已经十点钟他们一家人才开始吃晚饭,他们一家人吃了很多很多的面,已经十一点半他们一家才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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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好书推荐600字话题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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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它是我们的良师益友,但在浩如烟海的书里,你一定有最喜欢的一本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老人与海》。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令人震撼的故事:一个老渔夫,因好多天抓不到鱼,濒临破产。就在他第八十五天捞鱼时,发现了一条巨大的青枪鱼,他非常兴奋,拼命地捕杀这条鱼,经过一场争斗,终于,这条巨大的鱼被老人的毅力折服了。老人正往家赶,一群鲨鱼又跑了上来。老人实在太累了,无力抵挡,鲨鱼把鱼尸吃掉大半,老人只拖了个鱼头回家。

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书,从心底佩服老人那种勇敢、毅力与不屈不挠、乐观向上的精神。当他的船被青枪鱼拖着走时,他从未想过“我完了”这样消极的话语;当他身心疲倦又遇上大批鲨鱼时,他不慌不忙,尽自己的努力保护自己的生命这些都是老人身上多么可贵的品质啊!

看了这本书,我不禁想起我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作业多一些,上学累一些,周末兴趣班多一些但这些小小困难,与老人遇到的困难相比,只能说是九牛一毛,但我并没有像老人那样乐观的面对困难,一遇到一点儿困难就怨天尤人,抱怨这不好,抱怨那不对。想到这里,我就有点脸红心跳羞愧不已。从此以后,我遇到了困难,再也不会等待妈妈来帮我,而是迎难而上,独自解决难题,尝到了成功的甘甜,这还真要感谢老人啊!

我除了喜欢老人身上那种品质,还喜欢海明威粗犷热情的语言,他用他那神奇的笔,描述出了一个明朗的“硬汉”形象。我非常喜爱这本书,如今,已看了三五遍,满书都是我标注的痕迹。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书是智慧的源泉,让我们徜徉在书的海洋里,用心体味文字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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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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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看的是《三国演义》。它里面讲了很多有名的人物和故事。我为什么喜欢看这本书呢?下面我就来跟你们讲一讲我跟它之间发生的故事。

那还得从我二年级说起。我小时候很喜欢万打仗,就连现在还喜欢拿个棍子当枪,用硬币当兵。自己打起仗来。我每天都在看打仗的电影,特别是八路军打小鬼子的片子,有时看入了迷,就也哪起“枪”来,对准小鬼子打起游击来。有一次,我在看点电视,无意中我看到江西卫视有《三国演义》我觉得好奇就调到江西卫视看起了《三国演义》。没想到我看入了迷,我从上午义直看到下午,直到奶奶叫我去吃饭,我才依依不舍的关掉电视。从此,我就喜欢上了它。我每天都要跟爸爸妈妈谈《三国演义》。最后,妈妈看我实在太喜欢它了,就给我买了一本《三国演义》的书。我看到后一蹦三尺高,抱着妈妈亲了又亲。每次放学回家,我都要看几篇。时间长了,我也养成了习惯。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诸葛亮,他用他的聪明才智击退了很多敌人,还占领了很多城,我真佩服他。

看了《三国演义》我的启发是做人要做一个心胸大度的人,不要做个心胸狭窄的人,要不然气都会被气死的。《三国演义》很值得一读,相信你看完以后也会受到很多启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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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本好书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6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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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好书展的最后一天,爸爸带着小明来到了好书书展。整个书展摆满了书柜,每个书柜都有十层,一层就有二十五米,大概有九千九百九十九个书柜,书像下的小雨滴一样多,数都数不过来,书有各种颜色,像花儿般的艳丽,红的、黄的、蓝的、绿的小明拿出了一本蓝色的书《鼹鼠的月亮河》,他翻开后序,上面写着“鼹鼠的月亮河有一种恬静的、体贴的、细致的关爱”他说我要这本书,推销员叔叔走了过来,“小孩,你的眼光还不错嘛,其他的书还有很多,只有这个书只剩一本了。”

离开了书展,小明迫不及待的翻开了这本书,这本书讲的是一只黑色的小鼹鼠他既是魔术师,他会变魔术,把一张纸变成了蓝色的树叶,也是一个设计师,他设计了一个皮球洗衣机爸爸看到了儿子看得很入迷也凑了过去,结果绕了50个弯才回到了家。儿子对爸爸说,我好渴,于是他们走进了厨房,误把墙当成了门,结果两个人头上都有了一个鸡蛋包,但是他们不觉得痛,因为他们的注意力还在书里,水开了漫了出来,可是他们还是没发现,因为他们的思想还沉浸在书里。忽然儿子对爸爸说,爸爸你怎么怎么臭,爸爸也对儿子说,你怎么也怎么臭,于是爸爸一把夺过儿子手中的书,结果衣服都没脱,就走进了浴缸里,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三个小时过去了儿子在门外等得不耐烦了,把门一推开看到爸爸在看书,便说你竟然偷偷看书,然后和爸爸一起津津有味的看起了书。热水变成了凉水,凉水变成了冰水,爸爸问儿子“你冷不冷”“不冷”可儿子说。我说啊,你们父子俩也该睡觉了吧!

这一切都是这本好书惹的祸,好书啊,你看看你今天都干了些什么。不过这也是儿子最快乐的一天,因为这一整天都有爸爸的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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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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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柜里,躺着一本书——《罗宾逊漂流记》,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这是一部关于冒险,智慧和勇敢的永恒经典,是航海探险小说的先驱,小说讲述了英国人鲁宾逊由于所乘的货船在海上沉没,孤身一人流落到无人的荒岛,为生存而不懈奋斗的艰辛历程。

主人公鲁宾逊乐观向上,百折不回的精神以及他那锐意进取,坚强不屈的品质一直感染着我,激励着我。每当我遇到坎坷不敢前行时,我总是会想起鲁宾逊,想起他那伟大的精神和品质。

记得有一次,我遇到了一道难题,想了好长时间也想不出来,越想越着急,都急的快哭了!可是,我想到了鲁宾逊,他在那样困难的环境下都能解决诸多难题,为什么我就不行呢?更何况只是一道数学题。于是,我再次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去做,果然,在用了无数张草稿纸后,我成功地算出了那道题。

记得还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在沙漠上游玩。走着走着,我离爸爸妈妈已经很远了。我看看爸爸妈妈,又跑了起来。当我回过头来寻找父母的时候,他们竟神秘失踪了!望着四周陌生的环境,我呆了,哭了起来——我迷路了,我被丢了!这时,我再次想到了鲁宾逊,面对困难,他哭了吗?不,他没有,哭解决不了困难,要勇敢地面对,于是,我静下心来,在管理员的帮助下,终于见到了爸妈。

鲁宾逊他那顽强的精神,帮助我勇敢地与困难斗争。

鲁宾逊他那伟大的品质,教会我在生活中要坚强。

鲁宾逊他那不平凡的历程,更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

《鲁宾逊漂流记》交给了我许多,它真是我的“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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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好书伴我成长作文400字

全文共 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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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本好,就像交了一个益友”“读一本好书,就像与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读一本好书,就像穿越时空,与那些大文人谈话,是何等美妙的事情啊!

一年前,妈妈从学校给我借来了全套法布尔写的《昆虫记》,这可是我梦寐以求的啊!于是每天晚上,我就如痴如醉的投入到昆虫世界当中:有蚂蚁、有蝴蝶、有金龟子、有蝎子、有蜜蜂、有螳螂......看蜜蜂怎样团结合作,赶走侵略者;看蝎子怎样爬上天花板,毒死比自己大几十倍的动物;看粪金龟怎样滚起粪球,产卵做一个尽职的母亲;看跳蛛怎样布下陷阱、打落飞鸟、击毙蝗虫……这真是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里面的昆虫介绍真是应有尽有!

读完这些,我真想做一个法布尔的学生,和他一起探索这奇妙的昆虫世界啊!这一套书,让我更进一步地了解了昆虫这个大家族许多我不知道的奥秘。其实,它们看上去虽然可怕,但是,当它们看见儿女时,会非常温柔,为了保护它们甚至愿意付出生命。其实,有些物种虽然有狡诈阴险的一面,但也有温柔善良的一面。而且,读完这些书后,让我变成了一位环保小卫士,保护那些可爱的小生命不会受到伤害,让它们繁衍壮大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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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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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的,所以热爱读书的人很多,当然,每一位热爱读书的人都会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三国演义》这本书,作者是元末明初的罗贯中。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三国时期魏、蜀、吴、的故事,其领导人分别是曹操、刘备和孙权。三国之所以混乱,是因为东汉末年出现许多割据势力,其中魏国、蜀国和吴国是最具有实力的割据政权,他们相互制约,明争暗斗,让东汉以最快的速度灭亡,从而出现混乱的三国时代。

这本书读起来的心情是紧张的,我还懂得了人心险恶,读起这本书,仿佛自己也进入了书里的战场上,读了这本书,我们不仅能了解历史,还能使自己的写作水平提高许多。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片段是第四十六回片段草船借箭,这一回主要是说周瑜因妒忌诸葛亮的才干,便想设计陷害诸葛亮。让诸葛亮在十天之内造好十万支箭,诸葛亮却说只需三天,于是诸葛亮在第三天大雾天的时候前往曹军水寨,利用自己晓天气、懂地理、识人心的本领成功从曹操那里借到了十万支箭。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也是诸葛亮,因为他足智多谋、心胸宽广、顾全大局,我也要向他学习。《三国演义》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会把这本书珍藏好,将来让我身边的更多人去知道和了解到这一本书,同时,我也很感谢罗贯中创造出了这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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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与书的相遇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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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万卷,行万里路”。在每一段旅程中,我可以遇见不同的人、不同的事和不同的片段。在这些旅程中,我会找到一些新的发现。

我在《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中遇见了机智勇敢和知恩图报的美德。当戴安娜的妹妹生病的时候,安妮用她的聪明才智救下了病重的小妹妹;当安妮的成绩落后其他同学的时候,她会努力追上去,最后,竟然成了班上的第一名;当抚养安妮长大的玛丽拉生病的时候,她毅然放弃了学业,回到绿山墙农舍,做了一名乡村教师;

我在《秘密花园》这本书中遇见了友情和幸福。玛丽、科林和迪肯在荒废已久的花园里种花、聊天和野餐,让花园恢复了以前生机勃勃的样子。他们在这个花园里收获了满满的友情。科林的爸爸,也就是玛丽的姨父得知科林的病好了以后,就赶忙从外面回来。他意外地发现科林变成一个健康而有活力的小男孩。他决定留在科林身边,和他幸福地生活在这个花园里。

我在《笨狼的故事》这本书中遇见了快乐和有趣。笨狼家的沙发靠背上长出了2个尖尖的耳朵;笨狼家的面包形状是笨狼的头;笨狼妈妈的平底锅上也长出了2个尖尖的耳朵。当我伤心的时候,我一看这本书,就会忍不住哈哈大笑。

我和书的故事永远不会划上休止符,只会越走越远,越来越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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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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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位无声的老师;书是你成长道路上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书是补助我们写作文的好帮手。

在以前,我读了好多书,其中,海伦·凯勒写的自传体小说《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最为我印象深刻。因为这本书的主人公又聋,又盲,又哑,但是,她会是乐观的面对生活,从没感到过自卑,好好的利用生命,绝不让它流失,使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因为她知道:不管哭多少天,流多少泪,都不能使自己和普通人一样,那哭又有什么用呢?为什么不乐观的面对生活呢?

其次,我最喜欢看的就是这本《笑死你绝不偿命》。读了这本书,能让我们从学习的压力中走出来,让己放松一下,使自己的心情变得开朗。

最近,我在看一本叫《上下五千年》的一本书。这本书讲了从古代到现代的大事。所以,我明白了:书不光可以提高语文水平,还能记录历史文采,我一下觉得,书的本领可真大!

书有许多分类,比如说:智益,童话,校园小说分类。我最喜欢童话分类,因为童话可以带我们走进一个童真般世界。所以,我最喜欢童话。

书,你真是一个全功能机器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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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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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的良师益友。书,人进步的阶梯。书,人类历史的结晶。总之,书是非常美好的东西。读书是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如果你喜欢读书,那么我们会有一致的肯定,读书就是一种享受,是一种不一样的感觉。所以我喜欢读书。而我与书的故事,真是非常有趣!

从我开始认字,我便开始学着大人的模样看起书来。我和书的缘分可以说是从小就有的。但是小时候不知道什么书好,是书就读。常常还沾沾自喜。为此闹过不少笑话……

小时候的我简直是一个“小书虫”,见书就啃。有一次看见书柜里的一本书,书的名字我早就忘了,不过记得是一本恐怖小说。可我并不知道,还看的津津有味。遇到不认识的字也没关系,总能知道大概意思。就这样一知半解的读了起来。因为书在我屋里,妈妈也没发现。有一天,妈妈来屋里叫屋吃饭:“桐桐,吃……”妈妈一脸惊讶的看着我,话说一半没了声音。“怎么了妈妈?”她顿了顿“桐桐,你怎么看这种书啊,这不是你该看的书!”“啊!”我非常疑惑:“这本书很好看啊,为什么不让我看?”妈妈一脸无奈,“宝宝,这不是你该看的书,看了晚上会做噩梦的。”我当时不懂妈妈的话,却也答应下来不再看了。后来经过妈妈为我解释我才知道,那是一本恐怖悬疑小说。其实我因为字认的不多,错过了好多可怕的情节,才没那么害怕!后来在妈妈的引导下,我才知道读书也要读适合自己的书,否则看了也没有营养,学不到知识也得不到共鸣。我应该读什么书?妈妈为我挑选了几本书《老人与海》《狼人莫克利》《夏洛的网》,果然每一本书都很有意思。我还记得不认识的字一定要查字典。嘻嘻!从此我正式踏入书海里。现在想想,当初的自己真是又傻又好笑。如今的我已经读了很多的书,只要有空闲时间,我都会用来读书,在书里我仿佛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快乐,我和主人公一起冒险,一起经历快乐与悲伤,一起享受生活,学习知识。读书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也让我打开了眼界。

看!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是不是非常有趣?其实只要书适合你,就一定能够读进去。如果你觉得我的故事很有趣,那就跟我一起读书吧!让书为我们插上翅膀,让书带我们走进更广阔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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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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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的名言,是知识的宝箱。如果向你推荐一本书,我肯定会推荐《狼王梦》。它的作者是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书中不仅写出了紫风的快乐和悲伤,和对孩子严格的要求,描写出了一个母亲对孩子关爱的形象。

书中写的一头母狼,她叫紫风,写的是她和她的孩子的悲惨命运。他一共有五个孩子,第一个孩子他在出生的时候就死了。第二个叫黑仔,第三个叫蓝魂,第四个叫黑仔,第五个是一头母狼,叫媚媚。黑子是死在了金雕嘴里。紫风有一个梦想,是将孩子培养成狼王,可是小公狼一个个死去。蓝魂死在了猎人的追捕中。黑仔是死在了狼王的嘴里,黑仔是被金雕杀死。紫风只好将希望嘱托在小狼孙们,可是还没等狼孙出生,自封为了孩子,和金雕同归于尽。

我很感动,因为紫风是一个尽职尽责的母亲,他肯为自己的理想而去奋斗,和对孩子的教育。最感人的母狼壮烈牺牲的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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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一本好书话题

全文共 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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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知识的一个来源,不过读哪本书是读书记的一个大问题,今天我就给读书人推荐一本好书。

我推荐的书的名字就叫《男生贾里》,《男生贾里》是一本小说类图书,作者是秦文君,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叫贾里的男生身边发生的事情,还有一本书叫《女生贾梅》,《男生贾里》是它的兄妹篇。

《男生贾里》是一本反应当代中学生精神风貌的小说,《男生贾里》这本书获得过众多奖项,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奖、第三届上海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首篇《巨人》中长篇小说奖第一名等,这本书还在2009年5月27日被改编成电影,全国公映,有评论家说:“《男生贾里》是近年来深受中小学生欢迎的长篇小说”。这篇小说大概有30多个节,够你看一阵子了。

秦文君的小说之所以成功,主要有三点:一是鲜明的时代特点,二是鲜活的少年形象,三是浓郁的儿童文学特色。秦文君的小说风靡校园,他的作品被誉为“新时期少年儿童的心灵之作”。

秦文君的主要作品有:《秦文君文集》、《变变变》、《十六岁少女》、《开心男孩》、《开心女孩》、《男生贾里》、《小鬼鲁智胜》、《调皮的日子》、《小人精丁宝》、《小丫林晓梅》等。

我发现了秦文君小说的一个特性,他写的小说里的主人公有的在另一本书里出现过,比如说《男生贾里》和《小鬼鲁智胜》,贾里和鲁智胜在《男生贾里》中是一对特别好的兄弟。

这本书里有许多优美的句子和四字词,有兴趣的还可以看一看和《男生贾里》同名的动画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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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推荐一本书精选五年级

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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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看过金字塔,就不算来过埃及;没有看过万里长城,就不算来过中国;没有看过《猫武士》就不算真正了解猫。

《猫武士》这本,多多少少和文学著作《哈利。波特》有一些相似。这本书成功地描绘了一个个各性鲜明的、生龙活虎猫的形象。有忠诚可爱的灰条;有爱抱怨的长老鼠毛;有优秀的老族长蓝星;有鲁莽的巫医叶池;有为了让族群找到一块新领地而不惜在外流浪的黑梅掌、松鼠飞、褐皮、暴毛、羽尾和鸦羽。当然,也有残暴的虎星等。主角当仁不让是火星,他原来是让族群都厌恶宠物猫,但为什么被归为族群呢?因为一句预言:“火星将拯救族群。”果然,他不负重望,干出了别的猫不能想象的事:击退血族,重建星族,打败黑森林。

有四大族群:分别是雷族、河族、风族。影族和人们敬仰的星族。火星是最优秀的族长之一。然而,在火星勇猛的光环下,黑梅掌的坚定和耐心还是能显现出来。他与父亲虎星一样,聪明、勇敢,而他又与父亲不同,他比父亲多了一样优点-忠诚!所以,他为了救火星,不惜杀死了同父异母的弟弟-鹰霜。因此,他得到了火星的重用,成为了副族长。在火星与虎星同归于尽后,他成为了一位伟大的族长-黑梅星。

这本书与《哈利·波特》一样,都是用爱和血谱成的生命之曲,讲的都是正义战胜邪恶,普通猫脱变成英雄的故事,告诉人们只要努力,一切皆有可能。

《猫武士》是我最爱的一套书,郑重介绍给每一个爱猫的朋友,希望大家能跟我一样爱上《猫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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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推荐一本书红楼梦作文600字

全文共 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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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人都晓神仙好,唯有功名忘不了……”一首《好了歌》把我们拉进了《红楼梦》的故事中。

《红楼梦》是曹雪芹写的一部古典小说,也称《石头记》。全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三人的悲惨爱情生活为线索,以贾、王、史、薛四大家族的兴亡盛衰为核心,描写了当时封建社会不良现象。

《红楼梦》中,第一章的贾雨村最不容忽视,他见证了贾府从繁盛走向衰亡,同时他也是当时官场上,那些贪官的缩影。在第三章中,薛蟠上官场的前一天,他给了贾雨村一笔钱,希望他能够偏袒自己这一方,贾雨村照做了,这不就是因钱而草菅人命的那些所谓的“好官”么?

在书中,作者在铺垫后文上下了很大的功夫,元春曾说过一句话:“大家可不要太奢侈了,省省吧,不然必有衰落的那一天!”可大家并没有听信,依旧该喝酒就喝酒,该玩乐就玩乐,该怎么花钱就怎么花钱,比如:螃蟹宴、建大观园(只为了元春省亲)、就连烧个茄子都要好几只鸡来配……看不到一丝一毫节俭的痕迹!这不正是贾府挥霍无度的表现么?

曹雪芹笔下的贾府,是繁华的、美丽的、精致的。可灾难也随之来临——一一次抄家,将原本繁华的贾府,一个人人都羡慕的皇家宫苑,洗劫一空。

这次抄家,将贾家从云端打落至凡尘,贾府的人死的死,伤的伤,出家的出家:王熙凤因过度劳累而死,林黛玉因病而终,贾母被气死后鸳鸯也随之自杀了,宝玉出家,宝钗搬回自己家……偌大的贾府一夜之间似乎变成了空壳。

看了这本书,我的心中感慨万千,原来铺张浪费对一个家庭有如此巨大的影响,我想起了自己以前的挥霍无度,曾经随意浪费东西的一幕幕从我眼前闪过,“我太浪费了”。我开始反省自己的过失,不禁在心里想:一定要节省了,不能再无端花钱,不然,花钱像流水,根本找不回来!

让我们再捧起这本《红楼梦》细细地品味吧!相信你会有更多感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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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为书狂初三作文

全文共 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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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知识的海洋,是智慧的结晶。有人说:“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一位益友”;有人赞:“书记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有人叹:“读了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我喜欢读书,我为书狂!

小时候,坐在窗前,听爷爷讲过去的事情:以怨报德的舜;为了寻找失散多年母亲,辞官寻母的朱寿昌;为中华崛起而读书的周恩来……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听故事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

渐渐地,随着年龄的增长,故事已经满足不了我的胃口。学会用字典以后,从《弟子规》到《三字经》,从语文书到《百家姓》。遇到不认识的字,打开字典就查起来;遇上读不懂的句子,就囫囵吞枣,一知半解地读下去;遇上不知晓的成语,就联系上下文理解它。我如饥似渴地读着书,像几天没进食而发狂的狮子。

后来呀,买了一些注音版的`名著,碰上不会的字时,看拼音,读起来方便多了。只要有空闲时间,就拿起书来读不肯放过一分一秒。就这样,一本名著不知被我读了多少遍,可我仍然爱不释手。要是见到描写外貌的语句,更是不亦乐乎!

以前,喜欢听农人靠汗水和辛苦劳作挣来的粮票;喜欢听当时生活的困难……所有的一切,我都津津有味地听着,丝毫没有半点厌倦。

现在啊,我已经摆脱了故事,被书牵着鼻子走了!哪里有书,我就上哪去。要是不愿借,我就死缠烂打,软磨硬泡,遨游在书中。看到亚拉伯罕?林肯的夫人玛丽?托德将他赶出家门,在半夜三更怒骂他,为他的着装而生气时,我就火冒三丈,心里咒骂了她一万次——“泼妇!泼妇!”看到林肯竞选总统时一次又一次失败,我就为他打抱不平,真想穿越过去对那些人狠狠地痛骂一顿!看到林肯当上总统,反对奴隶制而去征战,我便眉开眼笑。看到林肯几次三番地命人出征却屡战屡败,我又为林肯找不着合适的人选而连吃败仗而忧心忡忡……

我爱书!我为书狂!我为书中主人公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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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小书虫初二作文

全文共 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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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班有一个小虫,他个子很高,还戴着一副眼镜,关键是他可喜欢看书了。

他吃饭的时候要看书,上厕所的时候也要偷偷看书,总之,他不管什么时候都要看书。他的爸爸妈妈都劝他吃饭或上厕所的时候别看书了,可他就是忍不住要看。

有一次,他生病了,爸爸和妈妈带他去医院,他还给妈妈的包里偷偷塞了一本书。到了医院,他从妈妈的包里拿出那本书。医生给他打上了点滴,他的爸爸和妈妈都走了。他右手打点滴,左手拿着书看。过了一会儿,医生给他的左手打点滴,他又用右手拿着书看。

下午的时候,爸爸和妈妈来接他,他还在看书。妈妈让他别看了,他说这本书还有五页就看完了。没办法,爸爸妈妈只好让他看完这五页。

回到家里,他开心地给爸爸和妈妈说:“我的病好了!”妈妈问:“为什么病这么快就好了?”他说:“这本书太好看了,我的病一下就好了。”

他看书特别入迷,我们都叫他小书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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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书虫三年级作文300字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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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身边有一个非常有特点的人,他就是我非常要好的朋友——小吴。

小吴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虫”,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因为他非常喜欢看书。记得有一次,他放学回家后,像脚底踩着风火轮一样冲进自己的房间。这时,只见小吴把书包放到自己的小床上,从里面拿出了今天老师要求做完的作业,开始奋笔疾书起来。过了一段时间后,他终于写完了所有作业。这时,他飞快地收拾了一下书包,然后就马上回到书桌上,捧起一本厚厚的书,开始认真的读了起来。他看书的时候,仿佛在自己的世界里,根本不受外界的影响。小吴仿佛真的沉浸在了自己的书中:当他看到书里的那些好人被杀害的时候,就会感到非常的难过;当他看到书里的坏人想趁机谋杀好人的时候,就会感到非常的害怕;当他看到书里的那些好人打败了坏人,取得胜利的时候,就会感到非常的开心......这时已经到三更半夜的时候,只见小吴的书“躺”在书桌上,而小吴已经靠在了椅子上,甜甜的进入了梦乡。

正因为小吴非常喜欢看书,所以每次考试他总是能名列前茅。而且小吴从很多书里也获得了一些知识、一些道理。这正如高尔基所说的“读书就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这就是小吴——一个实实在在的“小书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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