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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也忘不了那句话以上(汇集20篇)

作文体裁包括: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了我总也忘不了那句话以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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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不了话题作文

全文共 8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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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吟诵着这首诗,我的思绪又飘回了那个下午。

那个下午,天,碧蓝;云,无痕;风,狂野。阵阵裹挟着青草气息的狂风拂动着纯白的窗帘,窗帘在空中飞舞,释放出无比的热情,感染着这个世界……

正看着飞舞的窗帘发呆,你拿着两只风筝跑到我身边,你的脸上脏兮兮的,汗珠不停地从额头上滚落下来。你兴致勃勃地对我说:“姐姐,我们去放风筝吧!”看着你充满期待的双眼,我不忍拒绝。

你拉着我的手来到附近的公园。公园里绿草如茵、花团锦簇,你将我拉到一片空旷的草坪上,然后举起线轴绕着草坪奔跑起来,你累得满头大汗,风筝依旧没有飞起来,你却一点都没有泄气,拖着几乎着陆的风筝玩得不亦乐乎。

性格内向的我静静地站在一边看着你快乐地玩着。出生几个月后,忙于工作的爸爸妈妈便把我送到保姆家生活。陌生的环境,再加上缺少亲人的关爱,我的性格变得非常内向,很难在他人面前露出笑容。

过了一会儿,你回到我身边,睁着那双灿若星辰的双眼问道:“姐姐,你怎么不跑呀?”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你。你似乎看出了我的窘迫,紧紧抓住我的手飞快地跑起来。刚开始,我还有些束手束脚,但是很快就被你的热情所感染,罕见的笑容在脸上绽放。我完完全全地放开手脚,徜徉于花海之间。

你塞给我一只风筝,教我放飞。也许是运气好,我只试了一次就将风筝放上了天,你羡慕得要命。过了一会儿,你的风筝也放上了天。你我互不相让,你那张稚嫩的小脸上透出的是不服输的坚定。一会儿你的风筝领先,一会儿我的风筝领先。急于求胜的我一下子放出好长的线,纤细的线没有经得住狂风的考验,断了。我急忙伸手去抓,可一切都是徒劳的。看着渐渐消失的风筝,我不禁有些落寞。

这时,你抓住我的手,认真地说:“姐姐,风筝飞走了,也带着烦恼飞走了,你以后要多笑,你笑起来很美的!”那一刻,手中的温暖还有你真诚的话语深深地感动了我;那一刻,我的心中似乎有什么东西挣脱了枷锁,远离我而去。

“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那个蜕变的下午,我永远永远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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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那件事我永远忘不了作文

全文共 10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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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不了第一次学自行车,忘不了第一次做饭,忘不了第一次写作文,忘不了……这些事并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事,可是,它记录着我们的点点滴滴,见证了我们的成长历程。其中,有一件事,触动了我的心灵,使我受益匪浅,永远忘不了。

那是发生在读小学六年级时的事了。那天是星期天,我和朋友相约一起去书店看书。带着愉悦的心情踏进店门,我被琳琅满目的书深深吸引。

我精心挑选了一本作文书,找到一个靠窗的椅子坐了下来,在满屋书香里,心满意足地看起来。读完一篇,正当我暗自夸奖作者的语言优美时,突然,我的手边传来“嘶”的一声,这声音在安静的书店里听起来是那么的刺耳。我忐忑地朝书的右下角看去,糟了,这一页被我撕了一个洞!看着这完美的一页被我不小心毁了,显得那么格格不入,愉快的心顿时沉了下来,我显得很不安。坐在身边的朋友,抬起头疑惑地问我:“怎么了?”我连忙用手把那个洞捂住,支支吾吾地说:“没什么,快看书吧!”“哦。”朋友脸上显出释然的表情,又低下头继续看书,沉浸在书中。

可是,因为这个意外,我发现似乎有无数双眼睛在看着我,我再也无法静心读书。于是,我站起来,对朋友说:“我肚子不舒服,要先回去了!”“不要紧吧?”朋友关切地问。“没什么,你继续看吧!”我说。“嗯,那好吧!我还要看会儿。”朋友说。

下楼后,我匆忙地跑回家中。

回到家,我尽量不往那事上想,平复了一下心绪,开始做作业。可是,却老是出错。看书吧,却又总是心不在焉。我的心,再也无法安宁。

思来想去,我还是决定到书店去,给老板讲明原因,承认错误。但是,如果老板骂我怎么办?罚款怎么办?骂就骂吧,罚款就罚款吧,错了就错了,不能逃避。做错了事,就得付出代价。

我拿出储钱罐,将把平时节约下来的零花钱取了出来,数了数,足够买那本作文书的钱。我揣着钱,立即向书店跑去。

来到书店,书店里的老板,正忙着整理架上的书籍。看见满头大汗的我,亲切地问:“你要买什么书?”我擦了擦头上的汗,带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告诉了老板事情的来龙去脉。然后,掏出一大把零钱,歉然地说道:“你看够不够?我赔你。”

老板没有接钱,而是从抽屉里拿出那本作文书,赞许地看着我说:“你是一个善良诚实的孩子,你喜欢,就送你了,算是我对你诚实的奖励!”这真是让我喜出望外。我双手接过书,连声说着“谢谢”。

我捧着书,如释重负,满心欢喜地走出店门。

这件事虽小,却触动了我的心灵,让我深深明白:犯错不可怕,但要勇于承认错误,积极改正错误。诚实是道德之本,我要做一个诚实的人!

那本书,至今还放在我的案头。那页被我无意撕破的洞,我精心地进行了修补。我常常翻开它,让它提醒我,怎样对待自己的错误和别人的错误,诚信做人,宽以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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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那一幕我永远忘不了作文800字

全文共 10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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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十月,本应是个打篮球的好季节,可当你们出现时,所有人的兴致全无。

篮球本来是为了让人们放松,多一份业务爱好,远离手机与电视。可是你们,来到球场,每当别人进球或自己不进时,脏话粗话就迸了出来。也许你会觉得十分解气,但“旁观者清、当局者迷”,你是多么没有素质、没有素养。帅,不存在的,最多只是将你那丑陋的心灵亮在所有人的眼前。也许是一个不小心,也许是听习惯了,也沾染上了这个毛病。这些都是借口,真正把篮球视为好友的人,根本不会如此明目张胆地出言不逊。篮球是玩,它也是一个可以窥视人内心的运动。如果你把它想象成了比赛,想象成了对抗赛,你也会因此而暴躁,将玩篮球变成人与人仇恨的开始。

这种行为传入小孩子的口中,因为无法明辨是非而觉得很帅,很霸气。说着说着就成了口头禅。这不仅让自己更丑陋更是带坏了许多未成年人。

篮球是一种快乐的游戏;而素质,是人能立根于社会中基本的标准。倘若在打篮球时不能管住自己的言行举止,那在生活中,定也不能为社会,为他人作出多大的贡献;不能为自己,为他人迎来福祉。

打篮球也许会有负面情绪,但发泄不应用粗话与脏话,换一种方式吧。篮球是一种恩惠,让我们用乐观的心态去对待打篮球。

“身正不怕影子歪”,让我们一起改掉这个坏习惯,以彰显青春的活动。让篮球用实力说话,让篮球成为最快乐的游戏。

金秋十月,本应是个打篮球的好季节,可当你们出现时,所有人的兴致全无。

篮球本来是为了让人们放松,多一份业务爱好,远离手机与电视。可是你们,来到球场,每当别人进球或自己不进时,脏话粗话就迸了出来。也许你会觉得十分解气,但“旁观者清、当局者迷”,你是多么没有素质、没有素养。帅,不存在的,最多只是将你那丑陋的心灵亮在所有人的眼前。也许是一个不小心,也许是听习惯了,也沾染上了这个毛病。这些都是借口,真正把篮球视为好友的人,根本不会如此明目张胆地出言不逊。篮球是玩,它也是一个可以窥视人内心的运动。如果你把它想象成了比赛,想象成了对抗赛,你也会因此而暴躁,将玩篮球变成人与人仇恨的开始。

这种行为传入小孩子的口中,因为无法明辨是非而觉得很帅,很霸气。说着说着就成了口头禅。这不仅让自己更丑陋更是带坏了许多未成年人。

篮球是一种快乐的游戏;而素质,是人能立根于社会中基本的标准。倘若在打篮球时不能管住自己的言行举止,那在生活中,定也不能为社会,为他人作出多大的贡献;不能为自己,为他人迎来福祉。

打篮球也许会有负面情绪,但发泄不应用粗话与脏话,换一种方式吧。篮球是一种恩惠,让我们用乐观的心态去对待打篮球。

“身正不怕影子歪”,让我们一起改掉这个坏习惯,以彰显青春的活动。让篮球用实力说话,让篮球成为最快乐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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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那一刻我永远忘不了作文800字

全文共 9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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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请黄泓伟来讲一讲他和他妈妈之间爱的故事吧!”主持人李卓衡说道。在我们热烈的掌声中,黄泓伟走上了台,当他站立在讲台中间时,我们所有人屏息凝视,班里顿时鸦雀无声,因为我们都很期待黄泓伟的分享。

“有一朵奇异的花,使我的世界灿烂,她就是我妈妈……刚读完这句,突然黄泓伟呜呜大哭。我猜难道是我妈妈的演讲触动了他?他的心情才会如此激动吧!这时,我环顾四周,有的同学热泪盈眶,有的家长泣不成声,但是,我还有点不以为然,再看看,黄泓伟他哭的那么伤心,几度哽咽,他无法继续演讲,而曹老师在一旁给他加油、打气,教室里再次响起了掌声,鼓励黄泓伟继续念下去。可是他不仅没有停止哭泣,反而哭得更加伤心了。曹老师赶紧走上台,抱了抱,拍了拍黄泓伟的肩膀给予他安慰,但是黄泓伟又没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居然扑进曹老师的怀里又哭了。这时,黄泓伟妈妈也忍不住上台紧紧抱住了黄泓伟。

那一刻我才知道,他是想起妈妈对他的关爱,感动得不能自己。刹那间,我的泪水夺眶而出,再看了看四周所有的同学都哭了,连班里最调皮的郭旭罡也在抹眼泪,我又看了下我的爸爸妈妈,他们也在不停地擦眼泪。

是啊,妈妈这么多年为我所付出的爱真的是说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可我却从来没有感恩的心,还把这些事当作理所应当的事,顿时,我心里无比后悔。再想想,以前,我动不动就会对妈妈发火,甚至会把学校的烦心事抱怨在妈妈身上,有时候还会把妈妈弄哭。还有,妈妈让我上兴趣班,其实只希望这些兴趣能够伴随我的一生,让我多一个可以平衡生活的途径,让我的未来有更多的选择。可是,我总是和妈妈谈各种要求和条件,对不起,妈妈!让您费心了!

记得这学期刚开学时,我跟妈妈说想去学声乐辅导班,但妈妈说暂时不同意我上,因为她认为我年纪太小,不应该去负担那么多的东西,何况我正在学钢琴,妈妈要我把一件事情做好,希望我把一个目标变成一个习惯,那样的我才是最棒的!

黄泓伟的声音把我拉回了现实,只见他读完,就给了他妈妈一个深深的拥抱,此刻,我也情不自禁地抱住了妈妈。那一刻,我真正感受到了妈妈的爱是那么无私,那么完美。妈妈,谢谢您花那么多的时间来照顾我。听完黄泓伟用哽咽的声音读完了整篇文章,我真的是感触很多。妈妈,我爱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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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那一天,我永远忘不了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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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人生中过了数不胜数的一天,可是那一天,却深深的刻在我脑海中。

那是个饥寒交迫的夜晚,我和妈妈正走在回家的道路上,看见一个正在卖白菜的不女孩,我对妈妈说:“妈妈,现在这么晚上,况且天又那么冷,我们来买点她的白菜,好吗?”妈妈回答道:“算了吧!我们家的冰箱都装不下了,回去吧!”妈妈说完正准备扭头往回走,我赶忙抓住她的衣服说你看,她多可怜,她的手已经被冻僵,手上还长出了许许多多的冻疮,身上冻得瑟瑟发抖,为了给自己取暖,时不是的给手上吹几口热气来缓解一下寒冷。妈妈见我这么说,就说“好吧!”我高兴得跳了起来,跑上去对她说“小妹妹,请问一下你这白菜怎么卖的呀!”小女孩回答道,大哥哥你别着急,让我来称一下,一共8块6毛钱,我看着那么大一堆白菜,担心她少算了钱,我就她说,你是不是给我们少算了钱啊,要不怎么会这么便宜,小女孩说,这菜我刚下了水,我把水的重量给你们减掉了。哦,原来是这样,那我全买了吧,我给了她10元钱,转身就走了。

走在路上,我心想,这么小的年纪,在这么冷的冬天,我们都是坐在火炉旁,要不就是吹着暖空调,可这个诚实可爱的小孩却要凭自己的劳动来赚取一点微薄的生活费,她是那么的吃苦耐劳,又那么善良,我们为什么不多给她点关心和帮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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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忘不了的谎言作文

全文共 2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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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没有念过一天书的女人,却倾尽一生的爱编织了那么多谎言,用她独有的方式塑造了我现在的幸福……

1

3岁那年,我被送到小镇上她的身边。

她一个人住在小小的老房子里,靠摆小烟摊为生。她穿着破旧的黑衣服,脸上皱纹很多,走路慢而细碎,我对这样的老太婆充满了好奇。最让我好奇的是她那双像粽子一样尖尖的小脚,竟比我的大不了多少。

她洗脚的时候,我看到那五只脚趾都朝内蜷成了一团,看不到脚丫。我歪着头问她,你的脚怎么和我不同呢?

她抚着我的头说:“奶奶小时候喜欢踩蚯蚓,就烂成这样了。”那双脚真丑啊,我可不想长成那样。于是我不再踩蚯蚓,不再踢小鸡,我走路的时候仔仔细细。有一次我不小心踩死了几只蚂蚁,吓哭了。她告诉我:“真心实意向蚂蚁说对不起,蚂蚁会原谅你的。”于是我向蚂蚁说了对不起,坦然轻松地和她回家了。

这是她给我的第一个谎言。这个谎言骗了我很多年。在那些年里,我养成了一颗善良的心,懂得了人与人之间的礼貌,以及做错了事就要勇于认错的勇气。

2

刚上幼儿园的我,当然不懂得她的贫苦。每一次她饿着肚子给我添满饭,我却把饭粒撒得满桌都是,并且趁她不注意时偷偷把饭倒进下水道,然后骗她说我吃完了。

有一天她突然问我:“丫丫,你想知道为什么天上会打雷吗?”我睁大了眼睛看着她,我最怕的就是打雷了,我当然想知道。她说:“因为雷公公时刻在天上看着呢,他最恨别人浪费粮食,只要他一发脾气就会打雷下雨,他昨天晚上还在梦里告诉我,如果再看到谁倒饭,就会把雷劈到那个人身上。”

我听得毛骨悚然,小小的心里满是恐惧。为了不被雷劈到,我每天都把饭碗扒得干干净净,掉在桌上的饭粒都重新捡到碗里。我慢慢长胖长壮实了,也很少生病了。

这个谎言又骗了我好几年,让我养成了艰苦朴素、绝不铺张浪费的好品质。

3

小学的时候,我同桌的小燕身上总有怪怪的气味,难闻死了,特别是出汗以后。

和她讲起,她连忙问我和小燕说了没有。我说还没有。她轻轻吁了一口气道:“还好,还好。”然后一脸郑重地告诉我,“丫丫,千万不要当着小燕的面说她身上臭,也不能当着她的面捂鼻子啊,这种气味只要当面说出来或者捂鼻子就会被传染的,那么你也会和她一样臭了。还有,你要把小燕当成其他的同学一样,她的臭就会慢慢消失,你的鼻子也就没那么难受了。”

我听了她的话,对小燕热情起来。有时听到同学们说她臭,我就做个“嘘”的手势,然后把她告诉我的话神必兮兮转述给同学们。都是些不到10岁的孩子,和我一样被唬住了,从此再没有人嘲笑小燕,大家也都肯和小燕一起玩游戏了。小燕的学习成绩很快提了上来,性格也变得开朗大方。

这个小燕,成年后做了除腋臭的手术,成了我最好的闺中蜜友。因为对我的感激,每每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她总是第一个伸出援手。

仍然是她的谎言,让我收获了朋友,养成了不取笑别人缺陷、乐于助人的优点。这使得我在如今这个人人为己的社会里,像一株出淤泥而不染的莲,清新脱俗,别样美丽。

4

初二的夏天,我开始懂得爱美了。

她给我买了裙子,但没有长丝袜。我知道她穷,有裙子给我穿她就已经很努力了。但那种白底红花的长筒丝袜,配在裙子下面别提有多好看,我一连数天的梦里全都是它。我很羡慕班上的一个女同学,她爸爸是当官的,可以给她买很多漂亮的长筒袜,女同学有些得意洋洋,经常在我们面前炫耀显摆。

有一天我们上完体育课,那位女同学满头大汗回到教室就把袜子脱了,一股汗臭扑鼻而来。她用两只指头拎着袜子,准备放回书包时停下来想了想,然后扬起来大声叫:“哎,谁要这袜子?还是新的呢,我懒得带回去洗了!”“给我吧。”我竟然脱口而出,说完脸就红到了脖子根。

晚上回家,她在我的书包里发现了,问我哪来的。我实话告诉了她。她摇了摇头说:“傻孩子,你差点酿大错了,别人穿过的衣服袜子是不能要的,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体气,别人的体气在你身上你就会生病,穿得越久病越重。”

我沮丧地扔掉了那双袜子。她却突然弯下身子,从床底下的好几个破瓷碗下搜出几个零币,塞到我手里说:“旧袜子还给人家,明天你去买双新的。记住,要别人施舍的东西是会生病会慢慢死掉的,不管是吃的穿的还是用的。”

在她的恐吓下,我成长为一个有骨气的人,不受嗟来之食,不贪图小便宜。因此,我赢得了许多的尊敬与欣赏。

5

我上高中了,父母便结束了多年的打工生涯,把我接回了身边。

我成绩优异,性格又好,男生女生都喜欢我。我星期天上她那儿,很骄傲地告诉她这些。她先是夸我,然后说:“有件事我必须早点告诉你。你现在长大了,要注意不能和男同学有亲密接触,比如搂搂抱抱呀,比如亲嘴呀。”我问她如果那会怎么样,她一本正经地说:“那会怀孕的。你应该知道,如果这么小就怀孕,所有的人都会看不起你,那个男生也会抛弃你。”

我心虚地低下了头,她怎么像有千里眼一样呢?情窦初开的我,就在前一晚还和帅气的班长拉过手,心跳得小兔子似的,那种感觉很新鲜。那个年代,我们没学过很正规的生理知识,于是她的话吓坏了我。我再也不敢理那个班长了,每天把头埋在深深的书堆里不看他。日子渐长,他也不再找我了,我们的一点朦胧情愫淡了下来,精力都重新放到了学习上。

知道怎么样才能怀孕时,已是大学时的事了。笑过之后我顿然觉悟,庆幸自己被她蒙骗,我才在迷茫的青春期里懂得了一个女孩该有的自尊自爱。

6

从念大学到走上工作岗位的期间里,我很少有时间再去看她。父亲说她身体很不好,一直挂念着我。我给她打电话,她的耳朵已经很背了,需要我大声叫喊才听得见。她说不到两句话就开始咳嗽,吭吭哐哐像拉风箱一般,上气不接下气。问起来,她总说是老毛病了,没事。

她老了,而我长大了。我的心里有些酸。

终于有一天,借着出差的机会,我回到那个生活了十多年的小镇。她听说我要来,早就把屋子拾掇得干干净净,坐在屋门口等我了。我给她带了很多治疗支气管炎和止咳的药,她接了过来,感动得老泪纵横。她抱着那些瓶瓶罐罐说:“我孙女对我可真好,这把老骨头死了也值了。”

说完这句话她又开始咳嗽,像要把五脏六腑都咳出来。我扶着她到洗手间吐痰,却赫然看到里面有丝丝的红色。我大惊,还没开口问,她就一边冲水一边有些不好意思地笑,指着茶几上的一盘草莓说:“这人年纪越大越贪吃,刚才咽得急,草莓都呛鼻子里去了,咳出来现在舒服多了。”我悬着的一颗心放了下来,叮嘱她以后慢一些吃。坐了一会儿,有朋友打电话约我去喝咖啡,我匆匆向她告辞了。

只是我永远也没有想到,真的没有想到,她这么老了还能骗到自以为成熟的我。那是她一生里给我的最后一句谎言,她已经到了癌症晚期,一直咳血,所以她才故意摆了一盘红色的草莓。如果我像她爱我一样地爱她,用心去观察她,就应该想到她不是贪吃的人,也该想到长年累月的咳喘怎么会没事呢。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她啊,她养育了我13年,我却只陪了她半小时……

跪在她的坟前我泪流满面。我小的时候她总是对我说,不要哭,眼泪多的人眼睛会长得像金鱼一样,所以我一直很坚强,遇到挫折从不轻易掉眼泪。可是这一次我无法听她的了,我所有的坚强都在失去她的悲痛中分崩离析,因为没有她也就没有我的今天。这样一个没有念过一天书的女人,却倾尽一生的爱编织了那么多的谎言,用她独有的方式塑造了我现在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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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老师,我永远忘不了你作文

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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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爱的陈老师

感谢你教会我许许多多的知识;敬爱的陈老师,感谢你教会我做人的道理;陈老师,我永远也无法忘记你,永远无法忘记你给我点点滴滴的关爱,永远无法忘记你和我们的岁月风雨。

刚开学时,陈老师那美丽的面孔就深深地烙在我的记忆里:一头乌黑的长发下是一张温柔的脸,一对黑亮的眼睛如清澈的泉水,一张鲜红的嘴上露出谦虚的笑窝。陈老师很温柔,很和蔼,就像邻家姐姐一样可亲,她从不打骂学生,从不轻视那些调皮捣蛋的学生和那些学习落后的差生,我们都喜欢她。

一次,我语文得了第一名,100分!同学们都睁大眼睛望着我,既羡慕又嫉妒。我高兴得快疯了,仔细地看了看考卷,发现有一题“照样子写句子”中,我的答案不是很标准,甚至不是正确的,可陈老师没有扣我分数,而是打了个半钩,给了我满分,我十分的感动,考卷上不但写着“100”,还写着陈老师对我浓浓的爱啊!可是,好景不长,陈老师却去了华安教书,我再也没有看见过她。

每当我看见这张考卷时,心里总是升起一股淡淡的忧伤,深深的眷念和对陈老师永远无法改变的印象。陈老师,不管你身在何方,我都永远忘不了你。

窗外,一片点点的繁星带着我的思念,升起,升起……

[老师,我永远忘不了你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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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有关留恋的作文600字:忘不了

全文共 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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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楼到四楼的距离原来只有三年……”“啪”拿在手上的饼干毫无预兆的掉在了地上,我慌忙弯下腰把它捡了起来。

沙,沙,沙,天空下起了小雨,“啊,糟了,雨伞忘记带了。”我懊恼的拍拍脑袋,“怎么了?”我抬起头,苦涩的从脸上挤出一丝笑容:“没事。”又担忧的向窗户外看去,雨像是不喘息一样,没有意思要停下拉的样子。“该死”我低低的坑骂了一句,“咦,你在说什么?”他疑惑的看着我,然后又向我看的方向望去,“哦”他若有所思的点点头“我明白了。”“明白了又能怎样?”我淡淡的看了他一眼,又独自想着下课后该如何回家。

轰隆隆,雨下得越来越可怕,大片大片的倾泻下来,我被外面的雨弄的心神不宁的,他转过头淡淡的对我说:“不要开小差。”田埂安乐,一束紫色的光铺天盖地的朝着边打过来,几个男生饶有兴趣的看着外面的瓢泼大雨。而我却苦恼做着者试卷。

轰隆,灯忽然微微暗了下来,跳闪了一下,又恢复了原来的光亮,班中有几个女生尖叫起来。他拍拍我的肩膀,安慰我说“没事的。”“叮零零”自修课结束了,大家背起书包向教室外走去,我更加焦急的跺跺脚,他转过身,“要不我照你吧?”我顿了一下点点头。跟在他的身后,走下楼梯。等他撑开伞,招手让我过来,我灵巧的钻到雨伞下。他微微的把雨伞向我这边偏,,我惊讶的抬头看着他,他咧开嘴对我笑笑。到了校门口,我左顾右盼始终没看妈妈的身影,我的眼睛慢慢黯淡下去。他穿着雨衣,推着自行车走过来。“要不我陪你把?”我摇摇头,,“没关系,你还是快回家吧”他停下车,“没关系”

一会儿,一辆电瓶车慢慢的向我行驶过来“快看,是不是你妈妈?”他向我指指,我点点头,向妈妈跑去,我感觉到柔细的雨像柔丝一样腻在皮肤上,是轻微的凉,尽管如此,我的心却是热呼呼的。他一脚跨上自行车,“那我先走了。”渐渐的,那骑在自行车上地少年消失在朦胧的雨中。

忘不了,那个倾盆大雨有个少年撑伞把我送到校门口;忘不了他那模糊的身影,慢慢的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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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那次我永远忘不了作文450字

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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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记忆中,有很多事让我记忆犹新,但那件事,我永远忘不了

那是一个下雨的早晨,我们正在进行英语考试,雨水滴滴塔塔的打在窗户上,让人显得特别烦躁。我跟往常一样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漫不经心的进行着答卷,因为英语一直是我的拿手好戏。我下笔如飞,三下五除二就把试卷做好了,我抬头看了看同学们,大家还都在苦思冥想呢!于是我也低下头开始检查试卷。

我把试卷翻到第三版,我发现居然有道题没有完成。正当我想得入神时,只听英语老师说:“现在是听力时间,请大家把试卷翻到第一版”,可我的思绪还停留在刚刚的题目了,当我回过神时,老师已经开始报第二题了。

很快听力完成了,可我的第一题还空在那儿,正当我准备随便瞎写一个时,同桌轻轻跟我说;“选C”。我刚想动笔,耳边仿佛响起了老师的声音:“失败是成功之母,如果你不会,抄了同桌的,下次你仍然不会。如果你这次错了,老师讲的时候你听懂了,这才是你自己的知识。”我默默的放下了手中笔。

这道题我虽然没做,但我知道我的选择是正确的。外面的雨还在淅淅的下着,在玻璃上留下了美丽的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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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永远忘不了的温暖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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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个大雨瓢波的下午,刺骨的寒风在我身边穿来穿去,虽然我的衣服湿得滴水,但那一刻,我的心却是温暖的。

“轰隆隆!轰隆隆!”雷声斥喝着人们,我被这突如其来的雷吓了一跳,打了个冷颤,我和外公躲在公交车站的屋檐下。原来我们忘记带了最重要的东西——伞。

在公交车上,我一直责备外公没带伞,本来就要下雨了,怎能不带把伞呢?外公一声不吭,低着头,似乎也在责备自己。

下了车,我们迅速躲到车站下,那天的雨实在是毫无规律,一顿乱下,从四面八方向我们扑来,车站的挡雨牌在此刻完全起不了什么作用,形同虚设。外公为了不让我被雨淋到,用身体护着我,而我悄悄发现外公的背全部露在了外面。衣服已经湿透了。我的心里充满了担忧,外公会不会着凉,他会不会感冒呀……我说:“外公,你不会淋湿衣服吗?你还是别护着我吧!”“那又没关系,这又没淋湿什么!”外公毫不在意地回答,在狂风暴雨里,是那样地镇定。我真不理解,明明衣服湿透了,还说没什么呢?

雨就这样一直下了半个多小时,狂风依然怒吼。外公挡着风,淋着雨,就是不让我感冒。在外公的臂弯里,我一点儿也没有觉得冷;只有一股暖流直入我的心里,那就是外公给我的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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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那件事我永远忘不了

全文共 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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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我记忆的扇窗,有许多繁星在闪烁。但有的显得黯淡无光,有的离我悄然而去。唯有一件发生在我身上的事,令我难以忘怀,仿佛是一道印痕,怎么也抹不去。

就在那一刻,我的心颤动了,一种莫名的感动涌上心头。

初夏的一天,我三步并做两步向车站奔去。我和朋友约好去玩,现在快迟到了。就在快到车站时,一个大叔推着一辆破车从我眼前经过,只见他眉头紧锁,低着头,嘴里还念叨着什么,似乎忧心仲仲,我急忙收脚。哗的一声,几个玻璃瓶子顺着车滚落下来,只留下目瞪口呆束手无策的我和满脸惊愕的大叔。大叔似乎还没反应过来,只是默默地蹲下,留恋地盯着瓶子。“不就是几个瓶子吗?”我小声嘀咕着。大叔忽然伸出手想摸摸瓶子的碎片,我见状,心想:这个大叔等会一定会找我算账……便顾不得受伤的小腿,忍者剧痛向前奔去。

“啊”身后传来惊讶的叫声,在强烈好奇心的驱使下,我转过身,小心翼翼地走过去,做好逃跑的姿势,头向前伸,定睛一看,只见大叔眉头松开了,眼中划过一丝

喜色,手不停地抚摸着一张50纸币。我不禁轻声“啊”了一声,不由自主的把手伸进口袋。没有!我急忙把所有口袋翻了一遍,但事实无情的告诉我:我的钱不见了。这几个字在我脑海中不断闪动,我愣在那,眼巴巴的望着钱,心里不断地想:要回来,他肯定不给,说不定还说我呢!我不禁向前走了一步,大叔缓缓抬起头,愣愣地看着我,又看看手中的钱,似乎明白了什么,举起钱,轻轻的问:“是你的吧?”我咬着嘴唇点点头,他黝黑的面庞露出勉强的笑容,招招手,说道:“过来”半晌他见我还愣在那里,便有些吃力的站起来,快步走到我面前,把钱递给我我先是一愣,然后迅速将钱从他脏兮兮的手中抽出。他苦笑着说:“孩子,别再丢了。”

我愕然无语,一股莫名的感动涌上心头。他转过身,又推起了破车。他那又脏又旧的衣服在风中摇曳,模糊的身影与美好纯洁的白云绿树融为一体。

风温柔地抚摸着我通红的脸颊。我仰望天空,仿佛又看到大叔真诚宽容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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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依然忘不了你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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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夕阳下的一碗醇酒。

那是苍穹下的一抹锋刃。

那是黑暗中的一声悲叹。

生于乱世,也亡于乱世,不禁慨叹你的惋惜。满心踌躇,誓杀金贼,威武的“八字军”。因为你的忠贞,你的恤民,铸造了一座不朽的英雄丰碑。

披上那鲜红的战袍,跨上那高大的战马,挺着钢槊,刺穿金人坚固的铁浮屠,斩杀一个个头领,令其闻风丧胆,气震山河。在你和韩世忠的率领下,军律严明,体恤民生,大败金军,十战十捷。

他们不知,虽“将在外不受君命”,但你的身体中流动的是忠贞的赤血,跳动的是一颗永不离叛的心。大战正酣时,腐败无力的朝廷却接受了屈辱的议和条件,向金称臣。却又有何用呢?你不甘,也许你也流过滚烫的泪。

又一年,又一年,无动于衷的宋朝终是抵抗不住金军铁骑的蹂躏,打开了坚固的都城城门。金军处处烧杀抢掠,又俘虏了钦宗和徽宗,这时的宋朝只不过是暴徒脚下的一团烂泥。但你却仍然充满信心,高唱:“收拾旧河山,朝天阙!”却也只是一个美好的幻影,摇摇欲坠的朝廷终是塌了,你成了那陪葬的牺牲品。小人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处死你。临行前,将士与百姓来为你送行:“岳将军,请喝下这一碗酒再上路吧!”你噙着热泪,将这碗甘醇的美酒一饮而尽,手起,瓷碗粉碎,等待你的忠诚的回归……

时光荏苒,往事已越千年。在全国各地的岳庙中,仍能看见你那豪迈的雄姿,仿佛又听见你“还我河山”的呐喊。岳飞,伟大的民族英雄将永远在世人的记忆中长存。岳飞,我依然忘不了你,忘不了你那被赤血点染的家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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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永远忘不了

全文共 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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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刻——公元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

在这一刻,大地颤抖,一场特大的地震灾害降临到了一个在地图上毫不起眼的四川汶川县这个小县城。

这突如其来的大灾难,震撼着千千万万个中华儿女的心灵,为了支援地震灾区的同胞们,社会各界人士尽自己的所能,发起了赈灾的大行动。虽然如今距汶川大地震以经过了好几个月的时间了,但人们始终还记得当时那一幕幕惊心动魄的瞬间。

据说这场地震灾害额度遇难人数将近七万人,这是一个多麽令人痛心的数字呀!这一个个鲜活的生命,竟然在顷刻间丧生。当人们在破旧的废墟中挖出一具又一具的尸体后,不禁使人潸然泪下;当老师看到自己学生的尸体后,就大声痛苦起来;当父母们得知自己的孩子已经遇难的消息后,一阵阵撕心裂肺的哭声震撼着天空……

我记得曾在电视上看到过这样一个报道:一位叫谭千秋的教师在地震发生时正在给学生们上课,危急时刻,他用手臂将四名学生紧紧地掩护在身下。13日晚上,当人们从废墟中将他扒出来时,他的双臂还张开着,趴在课桌上,手臂上伤痕累累,后脑袋被楼板砸得凹了下去,而那四名学生,则在他的保护下成功获救。多麽伟大的一位人民教师呀,为了自己的学生,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这场特大灾难给中国留下了一个巨大的疤痕,也许永远也抹不掉,但我坚信,无论是什么样的灾难都不可能把中国这个伟大的国度压垮,因为中国人民是坚强的!四川同胞们的家园虽然已经没有了,但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就一定能够创造出更加美好的家园!

[我永远忘不了作文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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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忘不了话题作文

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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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我随意从架子上抽出一本书。翻开书页,跃入眼帘的是一片淡粉色的莲花花瓣,纹理清晰。轻嗅,分明还留着些许香气,回忆便在这香气里漾开……

小时候,我在外婆家住过一段时间。外婆家的院子里有一个大池塘,外婆闲着无事,种了一大片莲,粉的、白的、红的,娇艳地俏立。外婆极爱这莲,花了好大工夫才能养成这般壮美。可外婆最爱的,还是这莲的本质,所以常常拉着我,在凉凉的雨后,在习习的风里,一起坐在长廊下,赏莲,说莲,赞莲。

雨后的莲是极美的。前边有莲,后边有莲,人在莲风里,那是怎样的情致?水面泛着迷人的涟漪,淡淡的白雾朦胧地围拢着莲,莲叶田田地擎着,清晰可见的是那叶面滚动的水珠,晶莹剔透;一粒水珠落下,叩开水面,便有一圈一圈完美的细纹漾开。

我总是把莲想成一个个倾城的美人儿。想将脸颊轻轻地靠上,滑过那细腻的肌肤,窃一缕幽香。芙蓉玉面,如诗如画的美人啊,温婉的,清新的,热烈的,一张张秀丽的脸庞都那么纯洁脱俗,不杂一丝异质,不用半分雕饰,只是那么浅笑着,似水的眼波若有若无地流向你。

外婆喜莲,也喜古诗词中那些赞莲的句子。外婆说,“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那是莲的风骨。如今我也会吟上几句:“制芰荷以为衣兮,集芙蓉以为裳。”这是莲的容颜;“采之欲遗谁?所思在远道。”这是莲的情怀……

那时,我喜欢听莲的传说和故事,外婆知道的多,我也为莲的美而折服,说要做莲一样的女子。外婆笑了,叫我勿忘莲的品质。我想,外婆年轻时定也像这莲一样吧,美丽恬静。

现在外婆老了,没有多少力气去打理那片荷塘,莲竟也还能自生自长。但我再也没有见到比那时更美的莲……

勿忘!勿忘!我怎忘得了外婆的那一片莲,和那片莲香里的外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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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匆匆那年小说 第一卷 忘不了

全文共 8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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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茴对我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

(1)

之所以选择出国留学是因为大四那年的第一场招聘会把我吓着了。

其实我条件挺不错的,至少我自己坚持这么认为。

北Y大不算什么一流大学,但是足够我在写简历时不用遮遮掩掩。大一时曾借机混在学生会里,以帮忙搬桌椅之名和同系女生搭讪,所以在学校工作一栏,我理直气壮的冒充了下外联部长,把几个听上去挺响亮其实总共不超过50人参加的活动包圆在自己帐下。专业课成绩虽然偶有岌岌可危的情景,但在我软磨硬泡百般讨好不择手段牺牲色相的努力中,老师们都很配合的在期末给了我60分的合格。所以成绩表不算亮眼,但至少一片蓝色。外加上我不够英俊潇洒,但还勉强风流倜傥的外貌,我还真比较自信。

“月薪3000以下根本不考虑!单位给配车我还得问问索纳塔还是帕萨特!年终奖至少够万才能和我谈,否则,没戏!”

这是那天我去参加招聘会前跟同屋放的话。虽然比较搞笑,但还证明我曾经万丈豪情过。

我的自信在排了2小时队仍没能进入会场时已经几近消失。在这个过程中,我深深的论述了一遍人口论,社会发展论,独生子女生存现状,中国就业问题等等。

想当年我们刚出生的时候争床位,入幼儿园的时候争小红花,入少先队的时候争第一批,小生初争保送名额,初升高的时候1:8,高考时1:4,找工作的时候1:N!真是在独木桥上成长,在战火中前进啊!

最后我得出结论:我们真TM的不容易!

好不容易进到会场内,我以为终于可以大展拳脚,那想到挤身接近展台都困难。满地传单简历,满处吆喝叫喊,放眼望去各色人等纷纷使出绝招前进。

一男生鄙视身边某联大学生,递简历时大声说:“我是北科的!”

联大败退。

另一男生马上站出来:“我是北航的!”

北科败退。

又一男生推开他说:“我是北大的!”

北航败退。

就在他得意洋洋傲视群雄时,身后有一声音响起:“我也北大的,研究生。”

众本科生皆败退……

此情此景让我想起《报菜名》那相声完全可以改为《报校名》来娱乐大众。

再往前走看见很多女生挤在一展台前,她们的简历封皮上最醒目的不是毕业院校,不是专业水准,而是几乎5寸大的靓照,让我以为自己误入超级女生选拔赛现场。

两个女孩从我身边走过。

甲说:“你觉得有戏么?”

乙说:“悬,那几个二外的看着还行。那经理都对她们笑出皱纹了!”

甲叹气:“她们是弄得挺好看的。你知道一班XX么?她提前3月拉的双眼皮,看着就自然。XXX前两天才拉,明显假。还描眼线,哎哟。”

乙说:“所以她才照380一套的那种照片,掩饰一下呗!”

我惊愕地看着她们,心想就业问题果然拉动内需,整容市场和写真市场就这么被扩大了。

终于找到一个我还符合条件的单位,就在我想介绍一下自己优势的时候,一个大叔走了过来,递上一份简历给负责人。

“您看看我这个,我有相关工作经验!”他谄媚的说。

我上下左右的看都不觉得他是22岁左右的大好青年,于是打断他:“那个……叔叔,今天的招聘会不是面向毕业大学生么?您……”

“我也是毕业的大学生呀!看看,这是证书复印件!比你没早几年!”他一脸义正言辞。

我心想这人怎么这么不懂事,跟孩子辈的抢饭碗,还排队加塞理直气壮,笑笑说:“您不能这么说,还是早那么几年的。您领第一份工资的时候,我估计刚刚呱呱落地。你驰骋商场的时候,我正和泥拍画儿。您结婚洞房的时候,我刚戴上红领巾加入少先队。您壮志未酬和我相遇的时候,我刚正式成为祖国花朵打算为社会主义奉献终身。怎么着我还得管您叫叔叔呢,是不?”

他叹了口气:“没错,所以我上有老下有小急地没辙的时候,你还溜达着边玩边找工作呢!”

这下我没得说了,看看他一脸沧桑,那也是天涯沦落人啊!

“你在S公司做过助理?”负责人突然问。

“啊对对对。”大叔点头如捣蒜,“所以相应业务还是很熟悉的!您可以进一步考察!”

眼看人家对我没什么兴趣了,我顺势作出牺牲,要回了自己每份价值5.5元人民币的简历,在会场转悠了两圈就出去了。

那时候我就决定,条条大路通罗马,工作这事,看来要曲线自救!

(2)

其实找找家里关系,安排个工作也不是什么太大的难事。只是当时我高估了自己,所以压根没想走这条路。现在感觉到形势严峻,又不想凑合了事。于是我选择了出国留学。

最近这几年确实很流行留学,留学回来身价就高了,先不管你之后是海归海待,总之带了个海字,比土特产就金贵点。不过说实在的,出国留学不见得是多出息的事。家里有权的,孩子都当公务员了。家里有钱的,孩子都直接继承家族产业了。家里有权有钱的,孩子在我未知的想象不到的领域自由发展。家里没钱没权的,孩子都考研了,如果不争气点就去服务大众了。家里有点小钱小权的,不太缺孩子这份工资,又对未来有美好的设想,对未知的高级世界有憧憬的,就像我一样,飘洋过海了。

公平的愿望是美好的,现实的表现是残酷的。我们很幼稚,但我们明白事理。

后来我报了新东方,考了雅思,和同学吃了散伙饭,带上老爸老妈的血汗钱,收拾了大小行李箱,在鞋磕里装上黄连素和牛黄解毒丸,穿着羽绒服所有兜都塞的满满的,飞向了地球另一边。

那个时候我并不能看清未来,我想可能同代的我们都这样,从选文理科开始,一直到选专业留学,我觉得我没能掌握自己的人生,是人生在掌握我,他蒙着脸向我招手,我就懵懂的跟去。因为看不清他的表情,所以我不知道前方到底是劫是缘。

初到澳洲的日子五味陈杂。我迷过路,丢过包,最惨的时候每天吃三个面包却不想再伸手向家里要钱。上课不敢开口说话,下课急匆匆的打工,站在明媚的阳光下仰望蓝天,看着现代都市看着不同种族的人悠闲走过,觉得自己很茫然,很悲哀……

现在回想那时,我也不会抱怨遗憾,至少我没趴下,没去骗别人的钱,没待在华人的圈子里沉沦,没被学校赶出去,没丢脸。有些矫情,但这也是一种PRIDE。

也许长大就在一瞬之间。

之所以认识方茴,是因为欢欢。

欢欢是我女朋友,比我早一年到澳洲。其实留学生谈恋爱挺简单的,异国他乡好象就更需要人陪伴,所以爱情也顺理成章的速食,从认识到同居,我们总共花了28天的时间。

欢欢已经有了自己的朋友圈,我的生活随之丰富多彩了起来。那天我们和她几个朋友一起去钱柜唱歌,唱到半截的时候,又来了两个人。

“AIBA!你们怎么这么慢啊!”欢欢说。

“狗没拿伞!(日语,对不起的意思。)”那个叫AIBA的仿佛是日本人的女孩说,“塞车塞车!”

其实形容AIBA的这几个词当时我是拿不准的,因为她虽然头一句说的是很标准的日语,但后来的中国话也特别利索,还有,在她没张嘴之前,我还以为她是男孩呢!

AIBA个子很高也很瘦,穿了件大花T恤,工装裤,还带着顶歪歪的棒球帽,不仔细看绝对认为她是个俊俏的小男生。以至于后来我看到李宇春,顿时觉得特亲切。

“这就是你新找的那个啊?”AIBA坐到欢欢旁边打量着我说。

“对,这是AIBA和方茴,这是我DARLING,张楠。”欢欢笑着介绍。

这时我才注意到在AIBA身后进来的那个女孩。

第一眼看方茴的感觉,我说不清楚。

她长发披肩,耳朵上戴了一对大银环,不是漂亮的扎眼的女生,但仿佛又有本事让人过目不忘。我印象最深的是她那天穿了件鲜红的长裙,裙摆很大,到脚踝,把她纤细的腰和完美的臀线尽显无遗。

“你好。”方茴冲我笑了笑,她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很有风情。

“HI!”我挥了挥手。

她们没再理我,上另一边点歌去了。

AIBA插播了几首日文歌,方茴坐在一旁,静静的听。

因为方茴装扮特殊,我又偷瞄了她几眼,她身材娇好,眉目妩媚,但不知道为什么,浑身却有一种禁欲的味道。

“嘿!看什么呢?”女生最敏感,欢欢很快发现了我的眼神有异。

“没。”我忙说。

“看上人家啦?”她掐了我一把。

“哪儿呀!”我搂过她说,“谁看上她了!有你我一生足以!”

当时我真谈不上看上方茴,就觉得这女孩骨子里透着一股和别人不一样的劲儿。

“切!看上我也不怕,你,没戏!”欢欢笑了笑,笑得很有内容,让我隐隐感到不寻常。

“人家喜欢女的,她和AIBA是一对儿。”

欢欢得意的看着我。

“啊?”我大叫一声。

方茴往我们这边瞥了一眼,我急忙别过了头。

就算我对她有点想法,在那一刻,也立马烟消云散了。

(3)

方茴的事,本来我以为这就是我留学生活中的一段小插曲,这在留学生中不算什么稀罕事,比她邪乎的有的是。有的出来的孩子岁数比我们小的很多,他们甚至不能分辩是非,不知道年轻既是资本也是危险,所以总会发生些不可思议的事。对于方茴,我听听也就过去了,估计以后也不会再有交集。女同这种东西,虽然我不特别排斥,但心里多少有点格硬。

那成想没过多久,我们居然住在了同一屋檐下。

起因是欢欢和我们的胖房东闹翻了。其实之前她们就一直互相看不顺眼,欢欢经常背地说她又老又蠢,丈夫是酒鬼加色鬼,儿子长得像名人——《哈里.波特》里的达利。而胖房东也经常用一种侦探特有的目光从上至下瞄着欢欢,向她不怎么象正派人的老公耳语几句。

就这样,由一袋垃圾,彻底引发了中澳大战。欢欢操着一口带四川味的英语和胖女人骂了个痛快,可是她虽然痛快了,那胖女人却使出了杀手锏,坚决的命令我们“GOOUT”,所以我们只好卷铺盖走人。

正在我们踌躇懊恼的时候,上帝发威了,他特仗义的在关了一扇门的同时给我们开了一扇窗。恰巧AIBA和方茴的邻屋回国,我们月底就搬了过去,欢欢非常得意,说这叫天无绝人之路,让丫胖房东得不了逞。

而我就没有那么高兴,说实话我没觉得胖房东多可恶,她对我还挺好的,有时候欢欢的确太挑剔了,在人家屋檐下你就得低头嘛。而且现在这房子比我们原来的租金高了些,离我学校更远了。最重要的是,隔壁住着对蕾丝边,我还是有点障碍,生怕听见什么特别的声音,看见什么特别的场景。

好在,事实证明我的担心是多余的。AIBA很喜欢出去玩,打工也好几番,一般在家的时候少,出去的时候多,有时还趁方茴不在,带另一个女孩回来。让我大呼同性恋间也有第三者云云。

而方茴,很安静,甚至安静的让我产生隔壁没住人的错觉。她好像格外喜欢红色,总是穿着红色的外套,裙子,还有披风。偶尔碰见她,那鲜艳的颜色和她淡然的神情总形成一种独特的对比,就像用色块分割了空间,猛然让我恍惚一下。

慢慢的时间长了,我觉得和她们在一块还挺方便的。她们来澳洲的时间比我和欢欢都长,哪买菜便宜,假期去哪玩的,哪个餐厅打工给的多,她们都知道。尤其是AIBA,其实这人除了性向有点问题,哪儿都挺好,热心、爽快、还风趣。我和她是同一所学校的,所以早上经常一起上学。

有一次,我们坐车,检票的时候出了差错。她和我用的都是过期的颜色票,AIBA说,老外根本不怎么查,所以能省一澳是一澳,反正他们赚的都是侵略压榨我们先辈的,跟他们不用客气。结果没想到我们点背,让人给查出来了。

现在想想,那会我还是纯良少年,脸皮薄,在检票员的询问之下什么都说不出来了,用AIBA的话说,我当时就像初次偷腥的小寡妇,红着脸低着头玩命往后蹭,就差没揪起衣角抹眼泪了。

AIBA就不像我,她马上装出天真无邪的少女模样,双眼含泪的说:”I’msorry……WecomefromJapan……WejustleaveinAustrliatwomothes.Wecan’tspeakEnglishverywell.Wecan’tfindthestation.I’amverysorry……”然后她就一边鞠90度躬,一边操着她流利的日语“狗没拿伞”了,我则在她身边把嘴张成了O型。

那检票员显然被AIBA蒙晕了,他很热心的告诉了我们应下车的站台(我们估计比他知道的还清楚),也没让我们补票。AIBA挥着手“阿丽噶朵狗宰你妈死”(日语:谢谢)的和他道了别,我也很配合的鞠了鞠躬。

开出站台,我拍了她一下,笑着说:“你干吗说咱们是小日本啊!”

AIBA皱了皱眉说:“澳洲人对日本人都客气着呢,再说,丢脸也不能丢咱中国人的脸呀!”

“你丫不哈日么?”我说。

“你丫才哈日呢!”AIBA瞪了我一眼,“我呀,就是倒霉!人生是一出比莎士比亚还莎士比亚的悲剧!当年我是多直的女生啊,企盼能谈个轰轰烈烈的恋爱,嫁个男人养只狗,从此幸福的生活下去。结果好不容易喜欢个人,靠,她居然是日本人!更靠的是,她居然还是女生!我有什么办法,命运跟我开玩笑,我难道能说你哪来的回哪儿去吧,奶奶我不玩了!?”

“日本人?方茴是日本人?”我惊讶的问。

AIBA白了我一眼:“你们不是上次说过都是从北京来的吗!”

“哦对对对!那你……你说喜欢的人……是日本人。”我声音越来越小。

AIBA白了天一眼:“欢欢个小娘皮就胡说八道吧!她跟你说我和方茴是那什么对不对?”

我猛点头。

AIBA笑了笑说:“你以为方茴真是同性恋?”

我犹豫的点了点头,其实我觉得她什么恋都不是,看她的神情就压根没有恋谁的欲望。

“她不是同性恋,她是爱男人爱惨了的,和我住一块就是为了不给自己机会再去爱谁了。”

AIBA望着窗外叹了口气。

(4)

那天之后,方茴在我心里又重新定义了。

我对她很好奇。因为我怎么也想不通她为什么把自己置于这样一个无爱无欲的境界,按AIBA的说法大概是失恋,可失恋就至于如此么?要真这样那世界人口早控制住了!我也就不用大老远的来澳大利亚镀金了。然而其他的原因,我又猜不透。

晚上我问欢欢:“我要把你甩了,你会不会一气之下去找AIBA那样的?”

欢欢掐了我一把说:“哼!如果你把我甩了,我就卧薪尝胆,早晚找一又帅又有钱的男人,气死你!”

我抓住她的手说:“就不会觉得身心俱疲,宁可和女同性恋一起搞同,也不想再爱男人了?”

欢欢把手抽出来说,两眼一瞪说:“张楠,你要是有想法了直说,不用把我往同性恋那推!告诉你,我就是找个有残疾的男人,也不会找女人!”

我赶紧搂住她说:“我逗你呢,我就是想看看你有多在乎我,唉,看来想让你为我守身是没戏啊,要是我那天出师未捷身先死,估计我尸骨未寒你就红杏出墙了!”

欢欢扭了扭,“咯咯”的笑着说:“要不我明天找AIBA去试试,看有没有为你成为同性恋的可能?”

我翻身压上她说:“别别别,您大小姐还是别去同性恋的世界搅和了,老老实实在咱‘成人’的世界里折腾吧!”

欢欢的确没去同性恋的世界搅和,她上人外国人的世界搅和去了。

简单的说,就是她跟一老外跑了。

分手的时候,欢欢还显得挺难受的。她说她其实更爱我,但是来澳洲以后才发现,有很多事特现实。比如华人就是低人一等,她就得被胖房东那样的人欺负。她一个人能力有限,不可能改变整个华人世界,让同胞们挺胸抬头活出自尊,但她不想过这样的生活了,而什么能改变现状呢,那就是找个老外,融入到他们的生活中去。这样她就可以理直气壮和胖房东吵架,而不害怕被轰走了。所以,作为一名华人为了能平等的在澳洲生活,她舍弃了和我的儿女私情,为中华之崛起而选择了一个她并不怎么爱的老外。

我沉痛哀悼了我们的爱情,并对欢欢的做法表示了深切的理解和支持,我也没办法不支持,我一个一穷二白的留学生拿什么让欢欢在澳洲立足?拿什么让她用四川味英语和澳洲人理论?

说归说,我还是懊恼了一阵,尤其晚上的时候,身边少了个人的感觉实在不很爽。

AIBA很同情我的际遇,所以虽然欢欢搬走了,我和她们还一样是朋友。不仅如此,我还多了与方茴接触的机会。

那天,是方茴主动找我的,在她一向平淡的脸上出现了少见的慌张,她敲开我的门,有些局促的说:“张楠,你……能过来看看么?”

我赶紧跟着她去了她们的房间,一进屋我就惊呆了,一股臭味冲门而出,整个地板被某种恶心的液体加少量固体侵占了。

她站在我旁边红着脸说:“我回来就这样了,好像是厕所的管道裂了,AIBA又不在,所以……你看怎么办?”

我一把拉住她,往外走了两步说:“你快别在这待了!上我那屋等着去!”

她挣开我的手,疑惑地看着我。

“啊,不好意思!”我赶紧手背后说,“我弄吧,你甭管了,快去快去!这屋没法待人!”

“那谢谢了。”

我以为方茴会有点感动什么的,没想到她又恢复了淡漠,扭头就走了。我琢磨着肯定是我刚才的一伸爪让她别扭了。

和租房中介联系了之后,我进行了短暂的抢救。那些澳产新鲜XX总不能让方茴收拾呀!当然,我估计她也不会收拾,但凡她有办法,绝不会来找我。

我趁机观察了下方茴的房间,想看看有没有她过去的蛛丝马迹,但一会我就放弃了。一是我实在没看出什么特别的,二是那味道实在不适合我继续搜索。

总算弄了个大概,我一刻都不想待的往外走,结果在马上走出门口的时候我滑了一下,顺手带翻了旁边一个小花瓶,一块小石头就转呀转的滚到了我脚下。

我捡起来看,那是某一年代北京小摊上随处可见的署名石,用金粉银粉在上面画上歪歪扭扭的名字,比如“贝贝”“帅帅”什么的,我曾经也有一个,早就不知道扔到哪去了。

“给我。”方茴大概听见了响声,走了进来。

“啊?”她的神色很严峻,很强烈的压迫感,让我发愣,

方茴没再说话,她看都没看我一眼就一把抢过来了那块石头,就好像那是什么宝贝似的。

我还没来得及洗手,那石头必然已经脏了,我甚至可以清晰的看见她白皙的手染上了一些不洁净的东西,可是她却仿佛丝毫不在意,只是紧紧的攥着,呆呆地蹲在我身边,眼神飘忽。

“那个……脏……”我不知道怎么办,只好说了这么一句。

她颤了颤,好像回过了魂,“噌”的站了起来径直走到窗边,打开窗户挥出一道漂亮的抛物线,把它扔了出去。

我目瞪口呆的看着她的背影,终于感觉自己找到了要找的关于她的故事。

那块石头上有一个名字:陈寻。

(5)

后来吧,方茴就没再搭理我。

但是我对那件事的印象很深。像她那样的人,你放一干干净净的澳洲大海螺在她面前她都不一定抬眼。可是她竟然会不顾一切的抢块脏了的石头,而抢过来之后居然又给扔了,简直匪夷所思。光那个画着名字的破玩艺就足以让她情绪的失控了,可见陈寻对她而言很不一般。

本来方茴的神秘往事让我暂时缓解了失恋的痛苦,可是时间一长,我也就没什么兴趣八卦人家的生活了。转眼到了我生日,之前欢欢还兴致勃勃的说要送我限量手表,去酒店来个浪漫一夜,现在却只剩下我一个人,落差产生的效果,比我想象的要猛烈。

回家的时候路过一个蛋糕店,橱窗很漂亮,架子上摆满了各种花式蛋糕。我站在门口看了看,有一种樱桃芝士的,做得非常让人有食欲,是欢欢最喜欢的口味。但那会我们谁也舍不得花钱买,她说等我过生日时一定要买来尝尝。

里面胖胖的蛋糕师隔着玻璃冲我笑了笑,我咬了咬牙径直走进去,指指那个蛋糕说,我要这个。

和蛋糕师随便聊了聊,他知道是我的生日,便很慷慨的送了我蜡烛和并以促销价卖了我一小瓶桃子汽酒。然而,独自拎着包装精美价格不菲的蛋糕走出来,我却发现自己更加可怜了。那个谁说过,寂寞面前,温馨只是种苍凉的掩饰。

在公寓楼道里我遇见了方茴,若是平时我肯定迎上去说说话,可我那天情绪实在低落,仅仅点了点头,于是方茴脸上的奇妙表情,便被我错过了。

“今天你生日?”她看着我手里的蛋糕和蜡烛问。

“嗯。”我一边掏钥匙一边说。

“8月29日?”她仿佛不相信似的。

“对。”我打开门,随口说:“进来坐坐?”

没想到方茴真的跟了进来,这倒让我有点不知所措了。好在还有蛋糕掩护,我拆开丝带说:“一……一起吃吧,我自己吃不了这么多。”

“樱桃芝士?”方茴看着蛋糕眼睛闪了闪。

“哈,女孩子都喜欢这个吧。”我笑着说。

“也有男生喜欢。”她拿出蜡烛说。

“嗯,我也喜欢。”我说,而她又用那种特别的目光看了我一眼。

“那你还喜欢什么?”她笑着问。

她从未如此温柔待我,因此我也就来了精神。

“我是万金油,永远跟不上潮流,不会来事儿,喜欢的都特土。当年看圣斗士,人家都崇拜星矢,可我就觉得他是打不死的小强,结果我们班女生都不借我书看了。再说男孩都不喜欢吃甜的吧,可我就喜欢,还老老实实跟别人说……还有啊,现在特流行喝这种汽酒吧,你知道我喜欢什么吗?”

“百事?”她挺认真的问。

“那多洋气啊!我告诉你,你可不许笑。”我摆了摆手神秘的说:“冰红茶,统一的。”

方茴深深的看了我一眼,让我竟然有点不敢回望。

“今天我也流行一把,桃子味儿,来点么?”我摇摇手里的小酒瓶,遮挡自己的忐忑,方茴的眼睛随着淡粉色的玻璃晃来晃去,终于还是盯住了我,那种注视让我茫然,我不知道是自己做了什么还是怎样,总之今天的方茴对我有些……特别。

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她却垂下了头,轻轻的说:“好,给我一杯。”

我拿出两只马克杯把酒到了进去。其中一只是欢欢的,她没带走我也没丢掉,人原来对过去都有不可思议的执念。

方茴已经把蜡烛点燃,整个屋子被微微一点光晕笼着,浪漫而不真实。

“不好意思,偷吃了樱桃。”方茴指了指残缺以下快的蛋糕俏皮的笑了,那个时候我以为自己看到幻像。

我也捡起了一只樱桃扔进嘴里,努力几下吐了出来,樱桃梗漂亮的打了个结,是我舌头的杰作。

“如果能把樱桃梗打结,就说明很会接吻!”我不知所谓的说着,面对这样的方茴我不知道该怎么做,该怎么说。

因为不一样,真的不一样。

可惜那只打了结的樱桃梗没能让我脱离尴尬,相反的,它起了到现在我也说不清是好是坏的作用。

方茴平时略显苍白的脸颊泛起了微微粉色,两只眼睛雾蒙蒙的,她透过樱桃结,看着我,举起杯,嘴唇一张一翕的说:“生日快乐!”

桃子酒一饮而尽,或许甜香的东西最易蒸发,她的眼角滑出了一点眼泪。

继而她哭出声音。

那一瞬间,我突然明白了。

今夜的方茴,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可爱的小动作,每一次微笑,每一滴泪,都不是给我的。

我默默等她的肩膀停止颤抖,然后问她:“今天,也是陈寻的生日么?”

方茴抬起头,刚才存在的那副生动面孔已经消失不见,这才是在我面前真正的方茴。

奇怪的是,发现了这点之后,我有些难受。

“你相信么?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就算时间再久,躲的再远,也不管用。心里放不下,只一点点,就够了。”她握着欢欢的马克杯轻轻地说,“你们一天生日,8月29日,处女座……”

后来,在我和陈寻生日那天,方茴在我的澳洲小屋里缓缓的讲了很长的一个故事,长得我站在海这一头却看到了那一头,长得我和他们一起重新过了那年那月,长得TM跨越了足足十年时光,长的让我看见青春突然白发苍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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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留恋那个忘不了的微笑作文

全文共 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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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是甜蜜的;微笑是优雅的;微笑是无处不在.我们每个人的微笑都是十分特殊的.而曾经有一个人的微笑让我自信,鼓舞我奋进. 那是一个朦胧的晚上.清凉的风像一双孩童的稚嫩双手般摸过我的面颊.可这并没有让我舒服起来,我依然无精打采地在街上徘徊着.这时,一个甜美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小妹妹,帮我一把,好吗?” 我抬起头来,一位面带微笑的大姐姐向我求救,原来,她拄着拐杖,是腿断了.我帮着她过了马路.这时,她好像发现了什么,便对我说:”你有什么不顺心的事吗?”她这一问,正中我的痛处。 我叹了口气说:”哎,我的英语考砸了.连年级第三都没进去,我真是糟糕透了!”

她听了,眨了眨眼睛.又露出了一丝甜甜的微笑,说道:”没有关系啊.其实应该高兴才是啊,面对挫折应该用正确的心态面对它.在人生的道路上,有许许多多个挫折,坎坷.应该有承受能力.这样才能应付各种压力.”我听了这番话心理的痛好像被贴了药,不再痛苦了. 这时,我望着她.她脸上依旧挂着灿烂的笑容.那微笑如春风般飘到我的心头;那微笑是友善的;是惹人喜爱的;那微笑是发自内心的.那微笑没有丝毫的邪恶与不愉快.让人看着十分舒心,让人冒出了不由自主地幻想,幻想所有美好的东西.她的微笑治好了痛苦的我.让我发现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是神奇;让我发现,即使考了第三也是令人值得庆幸的.她的脸上洋溢着暖暖的微笑,那微笑似乎可以打动每个人的心.此刻,我不再伤心,不再痛苦.那微笑让我懂得了遇到挫折不该退缩,我感激地望着她.她低头看了看手表”哎呀,我该走了.再见,小妹妹.”

我默默地目送她.心里始终荡漾着那微笑.我高高兴兴地跑回家,梦里又出现了那忘不了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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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忘不了父母情优秀作文

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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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如溪水般流逝,转眼间已过去了十四个春秋,我在父母的悉心照顾下,从一个蹒跚学步,呀呀学语的婴儿,已长成了坐在学堂里学习的少年,在我的成长的路途上,父母为我洒下了多少心酸的汗水。

说实话,我并不是一个乖孩子,从小,我调皮,喜欢与爷爷村子里的那些男孩子一起去捉蚂蚱。往往把身上干干净净的衣服弄的全是泥巴。可是母亲总是在一天的劳累后,无怨无悔的为我洗衣服。那时,我还是一个三四岁不懂事的小孩子。

在我上了小学后,身体总是不舒服,大大小小的医院都跑遍了。后来,爸爸每天就陪着我跑步,锻炼身体。我是不愿意出去跑步的。可是,每当看到父亲疲劳的神情却又装作很轻松的样子,我不忍心拒绝父亲的一片苦心。终于,在父亲的陪伴下,我坚持了下来,身体也健康了起来。

父母为我付出的太多太多,我已经无以回报。可是,如今回想起来,自己小时候不懂事与父母冲撞的场面,想起父母那惊愕的神情。这时,我才发现,我已亏欠父母的太多太多……

一次,我翻箱倒柜的找一本书时,看到了一个小箱子,回想到母亲平日里小心翼翼保管的神情,觉得里面定是什么贵重的东西。当我打开时,却让我大失所望。里面不过是几张我小时候为母亲亲手做的生日卡片。我一张一张的翻开瞧着,那上面一个个幼稚的图画,一句句现在觉得肉麻无比的词句。而就是这些在我看来应早已遗忘的东西,却被母亲保存得如此精心,视如珍宝。瞬间,我明白了父母真正需要的是什么,不过是儿女的一点关心,一点理解……仅此而已,父母就觉得已足够。明白这些,我已泪流满面。

母爱如海,细腻,温柔。父爱如山,沉厚,温暖……

我与父母,如大树与小草,父母为我遮风挡雨;如赶路的人与灯,父母为我照亮前方的路……

[忘不了父母情优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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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永远忘不了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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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十年的生活中,有许许多多令我难以忘怀的事,最让我忘不了的是我第一次学骑车。

记得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里,妈妈带我到广场去学骑自行车。到了广场,我刚上自行车就紧张地说:“妈妈你千万别松手,我害怕摔下来”。“怕什么,摔下来有地等着。”妈妈风趣地说。“妈!”“好了,好了。咱们言归正传吧。”妈妈一本正经地说:“宝贝,你身子坐直,眼睛看前方,大胆地骑,千万不要害怕。”我按照妈妈的方法做,可是车子像跟我作对似的东倒西歪。就这样绕着广场的花园我骑了一圈又一圈。每一圈我都提心吊胆,吓得我手都流汗了。妈妈在后面给我扶车子,也累得气喘吁吁,汗流浃背。

我们休息了一会儿,又开始练习了,妈妈说:“孩子,你可以自己试着骑一骑。”“不行,我还没学会。”妈妈又开始扶着车,我又骑了几圈。妈妈偷偷地把手拿开,让我自己骑,我还以为妈妈还在后面呢!我越骑越带劲,妈妈在后面不停地鼓掌说:“思源,加油!加油!你是最棒的!”这时我心里美滋滋的高兴地喊:“我终于会骑车了。”

走在回家的路上,鸟儿在枝头欢快地歌唱,好像在为我欢呼。风儿在我耳边悄悄地说:“你真是太棒了,我太佩服你了!”好像今天的一切都为我高兴,为我自豪。我抬起头来仰望天空,心里想:今天的天真蓝啊,云真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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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忘不了曾经的50号初中一年级作文

全文共 8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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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似水流年的日子里,在那田野鲜花齐放的日子里,翻开那一张相片,我总会想起她——亲爱的50号!

50号,是我小学的语文老师及班主任。她的穿着很严谨,从来不会穿花花绿绿的裙子,从来不会穿流行时尚的鞋子;她的性格很特别,从来不会与同学说半句玩笑,从来不会纵容每一位同学。可是,我就是喜欢这样的老师,我的内心一直都在佩服她!

50号,从五年级才开始教我们,她布置的作业不是很多,但十分特别!她从来不会像其他老师一样只会抄抄写写。每逢双休日或节假日,她总是让我们看报纸,然后抄一段重要的新闻,写下自己的感受。她还常常因为一个课题而让我们出一份精美的手抄报!就因为这样的训练,我们班的写作水平从低谷升上了高峰,我也因此获得了不少好成绩!

“做什么事都要坚持到底,要不然就会一事无成。”这是她常说的,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每当我听到这句话,我就会感受到50号那颗严谨的心,我也从此牢记着这句哲理!

每次出操,50号都会和我们站在操场上,除了和各科老师谈谈我们的情况外,她很少和其他老师闲聊!她总会在阳光下认真、慈祥地望着我们。

每次上课,她都会以标准而流利的普通话为我们讲解课文。她不会浪费每一分钟,一堂课40分钟的时间里,她总是不断地为我们灌输各种各样的知识。从她口中,我知道了中华五千年的文明历史,认识了叶剑英、朱德等其他国家的着名人物。

她曾坦言说教毕业班太辛苦了,太累了;她曾说过想放弃教毕业班;她也曾说过她放不下我们,她舍不得我们全班49位同学……

因为她,我能把梦做到最高峰;因为她,我变锝越来越自信!回顾六年级的历程,我们的一点点成绩,无不凝聚着她的心血和汗水……可是,当我一步一步地走出母校时,我却忘了和她说声谢谢,哪怕一声啊!我到现在也感到无比的内疚!

50号这个名字是我们全班同学为她起的。她对我们的爱使我们感受到她是我们班上每个同学的知心朋友,是我们班上最重要的一份子!

我合上相册,脑海依然想着亲爱的50号……我永远也忘不了她,我的启蒙老师——50号!

[忘不了曾经的50号初中一年级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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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忘不了话题作文

全文共 9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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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的脚步总是那么匆匆,匆匆,仿佛就在昨天。我们就像一只只快乐的小鸟,唧唧喳喳的飞进美丽的校园,当身边的小树增添了六道年轮时,我们就不得不飞离这美丽的校园,不得不踏上人生中的第一条起跑线。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虽然说人的记忆是有限的,但有些感情却是一辈子都难以忘怀的,忘不了父母的养育之恩,忘不了朋友间的深厚友谊,忘不了与自己并肩作战的“战友”,忘不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这份特殊的感情,更忘不了生活了六年的母校。快要和小学生活说“再见”的我,心中对母校充满了不舍之情。舍不得与同学的分离,舍不得与老师的分开,舍不得这里的一草一木,舍不得这里的郎朗书声,甚至舍不得母校的一块砖、一块瓦……这里是我的第二个家,同学是我的兄弟姐妹,老师是我的父母。在这欢乐的海洋里,我可以尽情徜徉,在这知识的天空中,我可以自由翱翔。我就像一棵幼苗,吮吸着知识的甘露,茁壮成长;我就像一只雏鹰,学会本领,掌握知识,待到羽翼丰满时,展翅翱翔……

老师们,谢谢你们含辛茹苦、不辞劳苦的把无穷无尽的知识传授给我们;谢谢你们奋战到深夜,批改作业、制作课件;谢谢你们敬业的上好每一节课,让课堂充满笑声;谢谢你们带领着我们学生去叩响那知识的大们,谢谢你们为我们做的点点滴滴,我们都铭记在心,你们的身影会时时刻刻牢牢地刻在我们的脑海里,永不磨灭!等以后我们有出息了,我会骄傲的说:“我是您的学生!”

同学们,那么多年的相处,你们已经深深的印在我的心中,我忘不了你们赞许的掌声,忘不了你们嘹亮的歌声,忘不了你们甜美的笑声。也许,在以前,我们会吵会闹,会羡慕会嫉妒会怨恨,但是,在这快毕业的时刻,我的鼻子是不是都会酸酸的?以前做过的不好行为是不是都冲淡了?等到毕业那天,不管是放声痛哭,还是强忍泪水,不管是紧紧的拥抱,还是不舍的挥手,我都希望你们斩钉截铁地说一句:“友谊万岁!”

我忘不了,忘不了我的老师。忘不了我的同学,更忘不了我的母校的一草一木。在这我要对母校所有的老师说上一句“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对母校所有的同学们说“童年的脚印留在校园的小路上,笑语欢歌留在花坛的馨香中,母校的每一个角落,都珍藏着我们的友情,播种着我们的梦想。”对即将离开的母校说上一句“谢谢你,让我在你的怀抱中种下一颗童真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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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那件事我永远忘不了

全文共 9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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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记忆的沙滩上,许多琐事就像那一行行深浅不同的脚印,岁月的潮水一冲,它就无影无踪。唯有一件事,却像岸边的一棵大树,深深扎根在我的心中。

那一天,窗外寒风呼呼的吹着,拍打着窗子,树叶沙沙作响,如鬼哭狼嚎一般乌云满天,向地面下来,我沉默地站在窗前,看着豆大的雨点从天空上落下来,盯着外面发呆。爸爸妈妈工作忙,很少有空暇时间陪伴我,更多的只是独自一人。当看着别人的爸爸妈妈,三人在一起手牵手在街上走着,我都会羡慕不已,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

这一天早晨,我意外的发现妈妈并没有去上班,我就对妈妈说:“妈妈,待会儿我们一起去逛书店吧。”妈妈充满歉意地说:“我马上要去单位,还要开一个重要的会议,我给你钱,你自己去吧,注意安全。”我终于忍不住了:“开会,开会,就知道工作,连陪我一会儿都不行,难道我还没有工作重要吗?”说完,我跑进房间,把门“砰!”地一关,只留下了还在微微颤抖的门框。只听见妈妈叹了一口气,又出去了。外面雨越下越大,我不禁有一丝担心,妈妈出门那么急,带了雨伞吗?昨天她有点儿感冒了,今天,她又淋了雨,感冒会不会又加重了呢?

雨停了,我只能独自一人走去书店买书。买完书,刚准备回家,雨又下起来了,又急又大。我心想,这天气变化多端,现在,是回不了家了。我只好在书店的屋檐下躲雨。突然,我看见了个熟悉的身影,是,妈妈!我大声喊:“妈妈!”妈妈骑着电动车来到我身边,我疑惑地问:“妈妈,您不是在开会吗?怎么会在这儿呢?”妈妈回答说:“我猜你没有带伞,雨下的这么大,我就向单位请了假,来接你回家。”我坐上妈妈的车,无意间看见妈妈的长发,里面掺着几根银丝。我的眼眶不禁湿润了,妈妈为了我,辛辛苦苦的上班,回到家,还为我做饭、洗衣,给我辅导作业,这时我才发现妈妈已不再年轻,原本美丽的脸庞上也爬上了几条细细的皱纹。到家了,我看见妈妈一瘸一拐地走了进来,我担心地问妈妈:“您的腿怎么了?”妈妈说:“没事,就是在给顾客从高处拿鞋时,摔下来,把膝盖擦伤了,放心,没有大碍。”说着,又进厨房做饭去了。

望着妈妈在厨房忙碌的身影,我的眼眶再一次湿润了,雪落无痕,真爱无声,您的爱总是不轻易让人察觉,只是深深地浸透在每一份叮咛,甚至每一道目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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