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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名法官作文精选20篇

要成为一个法官不容易,这我也知道,虽然不容易,但我还是要努力去做,从现在起努力学习,做个知法懂法的好孩子,为实现自己的理想而努力奋斗。以下内容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我的理想作文法官500字,欢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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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看护和隐居者

全文共 11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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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有着高尚道德的人十分渴望得到解脱,追求永远的幸福。三个人在同一思想的指导下,各自选择了不同的道路,朝着共同的目标前进。既然殊途同归,条条道路通罗马,因此这三位暗自较劲,各走各的路。

第一位圣人亲眼见到财产诉讼过程中人们焦虑的心情和案子的久拖不决,对此深有感触,自愿担任法官审理案子,并不计任何报酬。人世间,他乐善好 施,从不聚敛钱财。自从制定了法律以后,人们由于自己的罪恶,把人生一半的时间花费在打官司上,他可能是四分之三的时间,甚至是一辈子。这位法官还以为自 己能够彻底根除人类这种疯狂而令人厌恶的欲望呢。

第二位圣人选择了医院。笔者十分佩服他,与其他德行比,我更赞成这种选择,因为减轻病人痛苦是积德行善之举。有些病人给这位可怜的看护找麻烦。病人心情抑郁,烦躁不安,个个抱怨不止:“他特别照顾张三、李四,因为这些人是他的朋友,却他把我们搁在一旁不闻不问!”

这些抱怨比起那位法官所处的困境来说,简直不算什么。因为没有一个诉讼人感到满意,当事者双方都不服从判决。他们觉得法官的判决从来都不公正。类似的说法使法官心灰意懒。无奈,他跑到医院去找看护。

因为两人整日听到的都是抱怨和责难,他们内心感到十分痛苦。于是只得辞职,结伴来到寂静空幽的林子里倾诉心中的烦恼。陡峭的岩石下,泉水清澈见底,在这密不透风的好地方,他俩遇见了第三位圣人,于是向他求教。

这位朋友说:“自己要认真总结经验,谁能比你们自己更清楚自己需要什么?上帝告诫每一位,首先你需学会认识自己。你俩是不是已经在生活过的世界 里认识了解了自己?看来只有找到一个宁静的地方认真思索才能找到答案。到别处去找寻幸福将是糊涂之至。试想,你们把水弄浑,还能看清自己的面目吗?来,你 俩把这水搅浑吧!”

“和我们前面提到的清澈的泉水相比,搅浑的浊水就像是片厚厚的云。”

第三位圣人接着说:“我的兄弟,只有让水静下来,你们才能看清楚自己。为了更好地认识自己,我劝你俩还是留在这远离尘世的僻静之地吧!”

这两位圣人相信了隐居者的话,接受了上述有益的劝告,和第三位圣人一起过起了隐居者的生活。

以上的例子并不是说,从事一项职业,不尝试艰辛就能获得成功。既然人世间有诉讼、生老病死,就少不了医生和律师。感谢上帝,我们现在还不缺乏这 方面的帮助。但名誉和利益的确存在,正因为如此,人们常常被名利搅得不知所措。啊,亲王和大臣、法官,你们都在为公共事业操心,无数件意外事故把你们弄得 头脑发晕,厄运使你们沮丧,好运又让你们沉沦。因此,你们不能正确把握自己,也不能正确认识其他人。即使在某个时候,你们要考虑这个问题,就会有某个 奉承者来打断你们的思路。

用忠告作为本书的结束语。但愿它能留芳百世,造福于人。今天笔者将书献给国王,推荐给智者们,算作是该书最好的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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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_学习做合格法官心得体会

全文共 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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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有幸参加了为期9天的云南省法检系统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期间的所见、所闻、所学,让我更深刻的了解了头顶国徽,身穿法袍,手拿法槌,心怀天平的法官形象。法官是公平与正义的化身,是法律的守护神,它与一切非正义的力量做斗争,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作为法院年轻人,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就要对自己准确定位,提升各种能力。

一是转换角色。作为一名刚刚走出校园的大学毕业生,要努力适应法院的工作岗位,转变学生角色,牢记自己的法官身份。同时,把书本上的法律知识灵活运用到司法实践中,把对法律的信仰转变到维护人民权益的审判事业中来,从而维护人民的合法权利。

二是加强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我们身处知识爆炸的时代,若不加强学习,更新知识,就会陷入“本领恐慌”的窘境。作为一名法院新人,在不断深化学习的同时要清醒的认识到自己还有很多不足之处,要虚心向前辈请教,做到不懂就问,尽快熟悉法院工作。

三是严于律己。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就要把“忠诚”、“公正”、“廉洁”、“为民”作为核心价值观,要有“忠诚、干净、担当”的精神。要忠于国家,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在审判工作中要严格要求自己,唯有严以修身才能严以律己,才能秉公用权。在工作中要认真严谨,严守办案时限、规范文书写作,注意接待礼仪等;在生活中应该培养高尚情操,远离低俗娱乐,时刻谨记身份,控制好自己的“口”、“嘴”、“手”、“脚”,做到不该吃的不吃,不该说的不说,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去的不去。

四是淡如止水。一名合格的法官要做到淡,即平淡。社会中充斥着各种诱惑,对于不良诱惑我们应该积极抵制。既然选择了法院工作,我们就应该清醒地意识到法官职业并不能即刻带来名与利,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金钱观,深知“个人利益淡如水,人民事业重如山”的道理。我们要懂得知足,学会舍弃,切莫锱铢必较。

总之,作为法院的年轻人,就要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毕生的追求。只要穿上尊严的法袍,就要肩负起身上的责任,对党和人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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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做合格法官心得体会

全文共 10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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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干部在长期的工作过程中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势,就是在办案的时候,我们只是一个法官,既然只是一个法官,我们只需考虑法律的规定,认为对法律负责就万事大吉了。近些年,人民法院一直在倡导调解优先、案结事了,要求我们的法官在办案的时候,不仅要考虑到法律效果,同时还要考虑到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是否统一的问题。也就是说,我们的案件质量,不仅要在适用法律上过得硬,还要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要符合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局,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法官要做到这一点,没有点真实的本领不行。这个本领是法官综合素质的反映。

我们既要有对法律的精准理解,成为十分专业的法律人,还要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要有一颗对党、对国家和对人民负责任的心,这样,我们在审理执行各类案件时,才能站得高,看得远,才能够懂得我们的法官,是在为党、为人民群众办案。

党性就是政治性,党的宗旨是为人群众服务,法官是在党的领导下,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主持正义,体现的是党的宗旨。我们的法官,绝大多数是党员法官,我们在坚持审判执法第一要务的时候,既要想到我们作为一个法官的权力和责任,也要想到我们还是有着一个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的党的干部,所以我们的一言一行,都会在群众中产生影响,不仅影响法官的声誉,影响法院的形象,更涉及党的政策和人民群众对党的理解信任。因此,作为我们这个时代的法官,我们身上的责任是沉甸甸的。这个时代,也为我们的法官能在社会上树立丰功伟绩提供了机遇。全国法院这么多年来涌现出的那么多好法官,模范法官,他们的事迹感动了中国,得到了全国人民的认可。

宋鱼水不止一次地走上电视屏幕,詹红荔的事迹很快被拍摄成电影、电视,他们的形象,成为一个时代的象征,也必将为我们怎样做好法官指明方向。今天在坐的长丰法院的法官,有很多同志都是很优秀的,你们办案的能力,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能力,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都是一流的,这是我们能够成大事的基础。我们现在在这里讲党性,上党课,并不是说通过这次党课,我们就要达到某种效果。不管是党性教育,还是法官的职业修养教育,都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事,同志们要在日常的生活和学习过程中养成一种好的习惯,着重要在提高自身的修养上下功夫。今天在这里,我想结合党性教育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的话题,重点谈一谈如何提升自身修养的问题。

一、加强党性教育是我们每一个法官必须上好的一堂课。

在新的历史时期,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党员的纯洁性,我们面临着诸多新的考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提高广大党员的觉悟,加强党性修养与锻炼,是一个十分紧迫而又现实的重要问题。不仅仅关系到个人品德和素质问题,而且关系到党的整体形象和整体战斗力,关系到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现在我们的党提出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中国梦”,在这时候,我们的党在全党范围内开展党的纯洁性教育,意义重大。

(一)关于党性修养的一些知识。什么是党性?同志们可能有很多不同的理解,各种理论研究、学术探讨多得让我们读不完。特别是我们国家的党报、党刊,党的领导人的讲话,对这个问题涉猎的都非常多,所以要给党性下一个的定义,我个人并不具备这种能力。但几十年人生历程,三十年的工作经验,特别是作为一名老党员,我对于党性有我自己的认识。在我看来,党性也就是两个方面的东西:自身的修养和外在的品格。自身的修养包括一个人的政治觉悟、价值取向、意志品德、阶级情感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世界观、方法论等;外在的品格包括一个人的行为举止、管理能力、服务能力以及对群众的凝聚力、向心力等。党性是一个政党固有的本性,是阶层性最高和最集中的表现。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它所固有的许多特性明显区别于其他政党。刘少奇同志曾指出:“共产党员的党性,便是无产者阶级性最高而会合的表现,便是无产者的最高表现,便是无产阶级利益最高而会合的表现。”党性修养就是每个党员在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锻炼、自我改造的过程中达到的某种高度,也可以理解为是党员在其工作、学习、生活中以党性改变自我的过程。

党性修养的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政治理论修养、组织纪律修养、思想作风修养、文化知识修养、领导艺术修养、治理能力修养和为人民服务能力修养等。政治理论修养是我们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是基础性的修养。没有良好的政治理论修养,就会在前进的道路上迷失方向;组织纪律和作风修养会让我们养成风清气正的品格,在各种诱惑面前沉得住身,稳得住心;文化知识修养是党性的重要一环,特别是在现代的社会环境下,共产党员要加强能力建设,没有良好的文化知识将会寸步难行。没有文化的民族难于立足于世界之林,没有文化的政党当然不可能成为最优秀的政党。中国共产党是先进文化的代表,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对文化立党、文化强国作了精辟的描绘,我们的每一个共产党员,都应该自觉地贯彻执行,把文化建设放在我们工作、学习和生活的每一个环节;治理能力、领导艺术和为人民服务的修养等则是政治、纪律、作风、文化修养的延伸,有了这个延伸,我们的党就能够在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上,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就能够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中化民族的伟大复兴。

党性的内容是丰富多彩的。我们每一个党员,以他个性的特质所作出的为党、为人民工作的行为,都是党性的表现形式。党员正是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向人民群众传递着党的信息,树立起党的形象。

(二)加强党性修养的途径。共产党员不能不讲党性。我们的党员法官,更是要自觉地把党性原则作为我们平时办案执法的利器。我国现实的大环境,和我们身边的社会环境,都要求我们要讲大局,把审判执法第一要务同我国的国情、社情、民情联系起来。我们现在正在开展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其目的也就是要增强我们的党性观念。有了党性观念作保障,我们的审判执法工作才能沿着正确的道路走下去。

加强党性修养的途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以提升政治素质为目的的政治理论学习。学政治和学法律并不矛盾。政治是法律的重要渊源,我们现在贯彻执行的,有很多是法律和政策共同作用的产物。比如说最高人民法院2010年下发的《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就是刑事法律和刑事政策的结合体。量高院为什么在刑事法律那么丰富的背景下出台一个刑事政策?这就是我们的国情使然。这个意见的制定的社会背景,是全社会各部门广泛开展的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人民法院在此项工作中,理所应当地应当成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中坚力量。我们的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民事法律政策在现实中贯彻得很到位,那么刑事审判呢?刑事审判也不能脱离中国的国情,也要把社会矛盾化解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所以量高院就搞了这么个意见,要求我们在刑事审判中,针对不同的社会关系、社会矛盾,以宽严相济手段,实现各种社会矛盾的化解。政治理论的学习当然不能局限于法律政策,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等重要论述,也都是我们增强党性修养的理论源泉。在这方面我们平时的理论学习显然并不到位,以后我们会逐步增加这方面学习的内容和学习的时间,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结合实践教育活动,让广大党员走出去,以丰富的实践活动开拓我们活动的内容,让同志们在学习中提升党性,在实践中提升境界。二是以提升自身修养为目的的道德伦理学习。道德伦理是一个十分宽泛的概念,如何学习没有固定的标准,统一的模式。在我看来,学习中国古代许多经典作品,对我们修身养性是很有帮助的。就以儒家经典《论语》来说,古人说“半部论语治天下”,这个经典故事说的是宋朝开国元勋赵普,官至宰相,三朝元老,一生对《论语》等儒学经典爱不拾手,治理百事井井有条。别人问他管理的绝巧,他谦虚地说,自己只学会了半部论语。其实《论语》也就五百零四篇,很多篇也就一句话,且琅琅上口,很好学。比如《论语》中论述君子的文章,像“君子喻以义,小人喻以利”、“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怀刑,小人怀惠”等,比起我们学习厚厚的法学理论,应该是轻松的。我们的法官在办案闲暇的时候,可以拿来学学。省社科院、省宣传印发的《经典天天读》,收录了很多国学经典的文章,我们每个庭室都发了一套,一共是六本,不知道大家读了几篇,里面有很好的教我们做人做事的道理。学道德,学伦理,其目的是为了修身。按照儒家的层次论,一个人终身奋斗的轨迹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以德为先,“德不孤,必有邻”。我们经常说治学必先治人,学可以不成,这是与人的能力相关的事,但一定要走正道,要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我们今年开展了很多活动,我看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提高同志们自身的修养。古话说身不正焉能正人,我们的党员干部,我们的法官队伍,没有一个良好的风气,不在提高自身的素质修养上下功夫,那么我们凭什么执法,靠什么司法?我们又如何能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今年上半年的各项工作,总体来看是好的,干警们的热情和积极性都很高,表明大家都很关心长丰法院的发展,一点令我非常感动。但也有极个别的同志,总想整出一些花样来,心里总想着个人的一已之利,缺乏组织观念,置长丰法院的整体利益于不顾,做一些有损于长丰法院整体形象的事,这样的情形,我希望以后在长丰法院不要再出现。同志们有问题,有看法,可经通过组织反映,要求组织解决,要相信组织会正确、客观、公正地对待你所提出的问题。只要你的心里装着集体,装着责任,充满爱心,就不会计较个人的得失。如果总是想在鸡蛋里找骨头,不从自身找原因,忘记了自己是一个党培养的干部,是一名党员,就会患得患失,看谁都不顺眼。《论语》里有一段话,叫“放于利而行,必怨”,你的一切行动都以一已之利为先,就会有许多抱怨,这个“怨”是两方面的,自己对社会有怨,那么社会呢,你的行为大家就能看得很顺眼吗?所以社会对你也是一个怨字。我们说修身是一个人走向社会的基础,自己做好了,才能管好一个家,包括自己的小家,部门的小家,单位的“大家”,才能影响你周围的人,让大家信服你,才能为国为民做好你的工作。三是增强自律意识,在工作实践中修炼自己的意志品质。提升政治素质和自身修养,非一朝一夕之功,我们必须要为此付出终身的努力。共产党人要在千锤百炼中磨炼自己的毅志,在走向社会的工作中提升自己的品质。人的毅志,是在不断拒绝诱惑的过程中建立起来的。我们常说人要养成好的习惯很难,但坏的毛病却很容易积累,为什么?人的天性有好逸而恶劳的一面。人性虽然都有向善的一面,但善的本性常常存于人的内心深处,就是人的潜意识,这种意识在人们走向社会的时候,面对各种诱惑,很难被释放出来。但人认识世界的能力是无限的,人们通过学习、实践,再学习、再实践的反复,不断积累经验,增长知识,使得向善的本能逐步得以彰显。我们的每一个人产党员,都要常怀仁爱之心。关于“仁”的概念,儒家论述得很多,孔子说,孝悌是仁的根本,孝是对长辈的态度,悌是对兄弟姐妹的爱。所以从小就要对人们进行孝悌的感化和教育,使人们在步入社会的时候慢慢的走上正确的轨道。孔子没有给仁下一个定义,只说了仁的根本,让人们学习和实践的过程中去体会仁的所在。但在说到仁的对立面的时候,论语只用了四个字:巧言令色。意思是花言巧语、以貌取人的,都不能成为仁。其实仁的对立面是很多的,但孔子为什么只说巧言令色不能成仁呢?我们知道,世间美与丑、善与恶,是很难用一个标准来衡量的,但美丑善恶,其本身都包含着仁与不仁的两个方面。老子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美与丑,善与恶是在事物的在运动过程中不断的转化的,那都是事物的本来的面貌,人们是可以通过感觉去认知的。惟有伪装的东西,是最难让人们去辩别的。论语在论述人之于社会的交往,强调一个“信”字,所谓“人无信不立”,伪装的东西,哪里能谈得上“信”?所以人生活在社会中,应该去伪存真,诚实地做人,诚信地做事,这样,我们才有成“仁”的基础。

人要克服好逸恶劳的本性,必须养成良好的自律意识。面对各种诱惑,要有防微杜渐的心理。“恶以恶小而为之,恶以善小而不为”,我们要对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保持着时时刻刻的警觉。今天,在我们身边,有很多反面的人和事,给我们的启示和教训应该是很深刻的。这样的例子不用我举,很多身居要位的官员,象我们前段时间看的警示片《走向深渊的大法官》,麦崇楷身为广东高院的院长,一步步走向堕落,就是因为他放松了对自己要求。今天,我们又看到中央军委副主席徐才厚被开除党藉,教训值得我们深思。

意志这东西,不是天生的,它是我们在长期的坚持中一点一滴积累的。说文解字对“志”这个字的解释是:“心之所之谓之志”,也有人解释说“士心为志”,士就是战士,斗士,是有坚强毅志的人,曾子说:“士不可以不弦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已任,是谓重;死而后已,是谓远。”我觉得曾子的话,对于我们现代的共产党员,有很好的教育意义。我们的党员干部,要时时刻刻把自己作为一个“士”来看待,要一心想着党的事业,要一心想着为人民群众谋福利,而不是为一已之私去用权。我们学习法律的时候,首先学到法的起源,法是民意的体现,法官是代行民意的使者。代行民意和玩弄权术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方面,玩弄权术必然是为满足个人之私利,满足个人好逸恶劳之本性,就会产生无尽的欲望,就会唯得利是图,就会被利益牵着鼻子走,最终走向深渊。这样的例子我们可以列举出很多,我们的周围也有很多我们所熟悉的人,他们最后走向了犯罪的道路,也都给我们以很好的警示。代行民意则要求法官坚持真理,在日积月累的坚持中展示我们向善的本能。一个人向善,必然会生出爱心,有爱心的人才会坚守正道,才能够克制欲望,才能够更好地为人民办事。这就是人性的两面性,此消彼长,当人们向善的本能成为一个人内心世界的主宰的时候,人的贪婪和欲望就会得到遏制。人要达到无欲的境界是很难的,但通过平时的自律,我们可以减少欲望。墨子说,不积硅步,无以至千里,不积涓流,无以成江海。要从平时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这就是自律的作用。严于律已,宽以待人,是一个优秀共产党员的品质,也是我们作为法官修炼意志的必由之路,在这一点上没有捷径。

二、法官的职业道德。最高法院祝铭山副院长在颁发的一级大法官证书时,说过这样一段话:“法官是一项特殊的神圣职业,它需要忠诚,拒绝见异思迁;需要奉献,拒绝沽名钓誉;需要勤奋,拒绝虚华浮躁;需要进取,拒绝墨守成规;需要勇气,拒绝怯懦畏缩。要成为真正合格的法官——人民利益的守护神,必须付出长期的乃至终生的不懈努力和代价”。 法官是社会正义的化身,是人民平安、国家稳定的守护神,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关口,西方有句法谚:“自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法官是唯一仅存的介于人与神之间的职业”。法官的职业是庄严而神圣的,这种庄严和神圣是以法官的良好职业道德为保障的。法官要不断完善和提升其职业道德,使其名至实归。

为了提高法官的素质,约束法官的言行,人民法院每年都会出台很多规定,开展多活动。2001年,最高法院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这是一部关于法官行为的“宪法”,《基本准则》开宗明义,指出:“ 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品德高尚的法官队伍,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条件,是人民法院履行宪法和法律职责的重要保障。法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于确保司法公正、维护国家法治尊严至关重要。为规范和完善法官职业道德标准,提高法官职业道德素质,维护法官和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准则”。它将公正、廉洁、文明、忠诚、独立、严谨、勤奋等作为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从“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保持清正廉洁”、“遵守司法礼仪”、“加强自身修养”、“拒绝业外活动”六个方面对法官的行为作出详尽的规定。在加强自身修养这一方面,基本准则第三十四条作了如下表述:“法官应当加强修养,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忠实地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最高院为什么要出台这么一部准则?说到底还是希望通过制度约束自我,规范行为,提升修养。修养和素质是有着必然联系的,法官在其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接受基本准则的约束,就能在日渐浮躁和功利化的当今社会里,面对满目奢华,面对种种诱惑,做一个法官所应该作出的正确的选择。

但作为一名法官,我们所遇到的阻力和压力是多方面的,我们所接受的考验也是多方面和不间断的。在财情面前要清心寡欲,在色情面前要坐怀不乱,在人情面前能公私分明,在友情面前要释法明理,在压力面前要经得起锤炼,这些,都是对法官最直接的考验。在法官群体中,象黄松有、姚小红、焦玫瑰等少数人,就是没有经受住考验,面对诱惑,丧失了自己起码的警惕和做人的原则,物欲层层加砝,贪婪得寸进尺,最后走入罪恶的深渊。而更多的是象谭彦、罗东川、廖威、姚为家、陈浩等人,他们面对诱惑,时刻把握好心中的那道防线,甘于清贫,耐得寂寞,超然物外,一尘不染,他们才是当代法官的典范和代表,这样的人,我们的身边一定也有很多,我相信我们在坐的法官,在坐的党员干部,都能在利益面前明辨是非,认清方向,准确地把握自我。

关于如何提升法官的职业道德,我想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阐述。

一是法官应要树立坚定而崇高的信仰。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都有某种追求,有物质上的追求,也有精神上的追求。人们的追求是随着时间、条件的不同,不断变化着的。人的追求要有某种信念的支持,信念来自于人们的工作、学习、生活的实践。儒家在谈人性的时候讲了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德行,二是能力,三是智慧。人性由这三点构成,但引导人性向善或向恶最为主要的方面,就是德行。人的智慧无法修炼,它有很多先天的成分,因为我们不能选择自己的出生。人的能力有大小之分,领域之分,每一个人都不可能是一个通才,全才,一个人在此方面的能力强,彼方面的能力就可能弱。唯有德行具有共同的特征。我们常说行善积德,行善的目的是为积德,积德的过程,就是一种提升意志品德和克服自身欲望的过程。这个过程是我们在日常的生活、工作、学习中一点一点积累出来的。孔子在《易经-系辞传》里有这样一段话:“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小人以小善为无益而弗为也,以小恶为无伤而费去也,故恶积而不可掩,罪大而不可解”。这段话的意思,就是我们今天常说的“恶以恶小而为之,恶以善小而不为”。只是孔子将其增加了这种行为的后果,就是积善可以成就功名,积恶将自取灭亡。

德行的积累,要有坚定的信念,要有崇高的信仰,要把以自我为中心的欲望转变为以非自我为中心的欲望,也就是为他人为社会的欲望。道家说人无欲则刚,儒家不否认这种观念,但孔子毕其一生,终于说“吾未见刚者”。无欲则刚只是一种境界,儒家将这种境界发扬开来,把欲望说成志向,就是一种升华。孔子不说自己没有欲望,但孔子说自己的志向是“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在这种信念的支持下,最终做到“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

共产党人的信仰就是为共产主义伟大理想而奋斗终身。实现共产主义是中国共产党的最高宗旨,是每个共产党员的行动指南。我们在入党宣誓的时候,都有过这样一个神圣的时刻,甚至在写入党申请书的时候,我们便把实现共产主义作为我们的人生追求。但我们在现实生活和工作中,真正做到了这一点吗?有人说共产主义是虚无飘渺的东西,人总是要面对现实的。不错,我们确实不能生活在共产主义的理想中,但共产主义理想并不是没有实际内容的。党的宗旨是什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就是我们在做具体工作的时候,应该坚持的信念。如果说得现实一点,我们现在强调的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就是我们的法官,我们的党员应该切切实实落实在行动上的。

人无远大的志向,没有坚定的信仰,就没有坚强的意志,就不会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产生强大的动力。信仰也是我们前进的方向,正因为有信仰,屈原把社稷、苍生化作汩罗江边的千古绝唱;正因为有信仰,岳飞把“精忠报国”的信念刻进历史的记忆中。今天,在这喧嚣的时代,我们的共产党人,要不断强化自己的理想与信念,要在各种利益的博弈中稳住身,定住心,做怀不乱。金钱可以买走飞机、大厦,也可以买走贪图私利和安于享乐者的灵魂,但它买不走的是一种精神和责任。作为党员,作为法官,我们要有对党对人民无比热爱的忠心,要有捍卫神圣法律的决心,就象青年法官宋鱼水所讲:在危险面前,我不是天生的无所畏惧,而是我有追求正义的信仰,这种信仰给了我勇气和战胜邪恶的信心。

二是作为法官要淡泊名利和物欲。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她代表的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每一个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都要有一种奉献精神,要甘为人民利益而牺牲个人利益。对于我们法官来说,法官的职业是高尚的,但法官的职业同时也是寂寞和孤独的,法官要居中守正,要在众多的利益中寻找平衡点,就不能有自己的私欲。有人说法官不是官,他就是一杆称,是一个调节器,法官的头顶上悬着的是国徽,心中装着的是天枰。在国徽下面,我们行使的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力,心中的天枰时刻提醒我们,在正义与邪恶之间,我们要明辨是非,守住公平。

我们前面谈了很多关于修身的问题,关于积德的问题,法官要在利益面前不动心,首先要做的,就是要有崇高的修养和坚强的意志。提高修养就可以淡泊名利,有了坚强的意志,才可能在利益面前不乱方寸。孔子说,富与贵都是我想要的,但不是通过正当的途径或渠道得来的名和利,对我来说就象天上的浮云。所以他称赞他的学生颜回,说颜回居住在简陋的地方,一日三餐只有一碗饭,一杯水,很多人都为颜回担忧,但颜回自己一直很快乐。颜回是孔子最得意的学生,位列德行科之首,但颜回身处乱世,不愿低眉侍奉权贵,这就是一种境界。有人说要想当君子就得受穷,因为“君子固穷”吗。“君子固穷”这句话也出自《论语》,但孔子的意思,绝不是说“做君子当然要受穷的”,这句话的意思和前面“富与贵皆我所欲”以及他赞美颜回的话是一脉相承的,是说君子不可能没有穷困的时候,君子遇到穷困怎么办?就是要穷困中坚守正道。所以在说“君子固穷”的时候,后面紧跟一句是“小人穷斯滥也”,小人在穷困中则没有了原则,放任自己而泛滥成灾。

我们在座的法官们有没有君子之德呢?所谓君子、小人,只是一种相对的称谓而已,并无严格的标准。孔子说君子要具备五种德行,就是恭、宽、信、敏、慧。 “恭则不侮”,以内心的恭敬对待他人,自己就不会招致侮辱。“宽则得众”,心宽而后乃容。平时要学会“宽”,有事情发生的时候才能“容”。习惯于挑剔他人、挑剔社会的人,永远都只往坏处想,也就不会得到众人的拥戴。 “信则人任焉”。坚守信用,讲究诚信,别人就会对你委以信任,给你机会。“敏则有功”。做事敏捷能提高效率,就会被社会认可。 “慧则足以使人”。你对别人好,给人以恩惠,就能调动他人的积极性。

恭、宽、信、敏、慧这五和德行,是我们修身和培养意志的结果。“恭”和“宽”教我们的是做人的修养,“信”和“敏”教我们的是做事的态度,“慧”教我们的是做人的风范。五者兼具,我们就会成为大智大慧之人。法官高尚的职业,要求我们要不断地加强这五和品德的修炼,成为“君子法官”。

是君子就要淡泊名利。关于名和利,庄子有一段精彩的描述。他说名和实的关系,就是宾和主的关系。为名而沽名钓誉,其实是弃主从宾。当客人虽然受到款待,斩获名利,却不能主导自己,因为“客随主便”,而主人的内心,却能有的放矢,做自己想做的事。名利不可能使人的内心充实,虽然可满足于人一时之快,但这种感觉过后就是一种空虚。因为名利都是身外之物,只有内心世界充实的人,才能克服自我,找到自我价值永远的归宿。老子说:“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知人不如自知,战胜别人不如战胜自己。在名利面前倒下去的人,不都是因为不自知、不自胜而走向深渊的吗?因此说“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常有内心满足的人才能恒久地立于人世,身死而英名长存的人才能被称之为寿。包拯为官刚直不阿,铁面无私,我们今天还在学他,这就叫寿比南山。

我们今天所处的社会环境,和我们的祖先相比,不可同日而语,但民族的情节依旧,历史的传承依然。看一看我们的国家所面临的挑战,内忧外患从来就不曾消除,因此忧国忧民之心,我们当时刻挂于心头。我们的每一个人,在国家发展的潮流里可能作不了太大贡献,但在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里,我们的法官应该有用武之地。什么叫事业?“举而措诸天下之民谓之事业”。什么叫贡献?每个人把自己的事干好了,就是对社会的贡献。法官的事业是为了天下的公平正义,法官的贡献是定纷止争,是化解社会上的各种矛盾。说得具体点,就是把案件办好,把我们承担的社会工作做好,做好了这些工作,就是替国家分忧,为人民解难。

当然,法官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面对满目奢华,难免不受诱惑,这是人之常情,本无可厚非。但是你既然选择了法官,就是选择了责任和使命,选择了神圣和崇高,就要求法官应远离喧闹的人群,远离鲜花和掌声,远离纸醉金迷、灯红酒绿,清心寡欲,心如止水,不为官职所诱,不为荣誉所迷,不为金钱所惑,不为威胁所屈,堂堂正正办铁案,清清白白当法官。闲遐时,望望天,看看云,听听松涛,享受一份恬然忘我;或读读书,写写文章,思考些问题,静心探寻司法和人生的真谛。正如那首歌,“为了理想,我宁愿忍受寂寞,饮进那份孤独。”

“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这种淡泊是克制自身欲望,将自己全部热血投入工作中的淡泊和不被世俗所干扰的坦然面对时事的淡泊。喧嚣的时代对我们既是一种恩赐,更是一种考验。在诱惑面前,特别是金钱和美色面前,有些人轻易的被打倒了,打倒他们的不是别人,正是他们自己,是他们的非分之想和贪婪之念。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面对繁杂的时代,我们只有不断净化自己的心灵,尽可能排除灵魂中自私的成分,消除非分的欲望,让自己活的更加晶莹、洒脱,只有让报警钟时刻敲响在心坎里,才能仰不愧于党,俯不愧于人民。

我看过一篇报道,讲的是一个基层党支部的党员,他们“平常时候看得出,关键时候站得出,危难时候豁得出”。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表现在:在思想上要有领先意识,在工作上要有争先意识,在作风上要有率先意识。率先垂范,勘为人表,向善爱人,忧国忧民,这,就是一个优秀的中国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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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家庭法官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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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荣幸,身处在四世同堂的幸福大家庭。老祖母九十高龄,眼不花耳不聋,常明察秋毫,插手家事。爷爷奶奶虽也年近七十,但在老祖宗眼里还是不太懂事的孩子。爸爸妈妈正身处壮年,却在家中长期装聋作哑,不对高层言论做任何评价。小女子我虽是豆蔻之年,实则不谙世事,但常被老祖宗和奶奶抓去当她们的“家庭法官”为她们的争论评断是非。

妈妈说我们家有两个核心组织,一个最高组织,共同捧着一个甜心豆瓣的我。其实妈妈不了解,我不仅不是她所言的甜心豆瓣,而是核心组织和最高组织的受害者。每每父母离家上班,看似祥和的家里实则暗流涌动,奶奶和老祖母随时都可能因一点小事引发战争。而引发者往往是无辜的爷爷。每当战争爆发,我就成为奶奶和老祖母的争抢对象,不是想从我身上挖出对她们有益的一手材料,就是希望我为她们批评另一方。

那天中午我从学校回家吃饭,刚进屋就被脸清面黑的奶奶抓住逼问:“怎么作业又没做完?老师告你状了!”她根本不给我解释的机会,先是一阵苦口婆心,后又是一通循循善诱,方才放我到饭桌吃饭。

路过老祖母的小屋时,只见她正从门缝探着头,伸出一只手对我猛勾手指。意思我明白,是要我进去。我装作不解,想要溜开。老祖母一伸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我拽了进去。她把我按坐在床沿上,揉捏着我的手说:“乖乖,刚才你们叽叽咕咕在干啥?是不是你奶奶说我的坏话了?”

本是没有的事,我不加思索猛摇头,跟摇拨浪鼓似的。老祖母不甘心,捧住我的头诱惑道:“乖乖,放心给我说,我给你好吃的。”见我没吭声,她起身在跟前的橱柜里悉悉索索摸出她那个宝贝罐子,扒拉扒拉翻出一颗糖剥开塞进我嘴里:“快吃,快吃,吃完再说!” 见老祖母孩子般眼巴巴望着我,我扑哧一声笑了,含糊不清对她说:“老祖,奶奶真没说啥,是我没完成家庭作业,老师告状,被她狠批了一顿而已!”老祖母瞪着我逼视了半天,见实在得不到对她有利的材料,便揪着我领子往门外推:“走走走!就知道你是个小白眼狼。”

谁知,我刚出老祖母的卧室,又被奶奶逮了个正着。她冲我挤眉弄眼,假意让我进她的房间拿书。我一进去,她立马关上房门,低声询问:“你祖祖又在说中午做饭的事哈?”看来是逃不掉了,我只得一脸无奈抱肘依靠在门边,静等她细说事情的缘由。

奶奶抱怨老祖宗都一把年纪了,还端着婆婆的架子欺负人。说中午的时候她正忙着给我打小裙子,就指派爷爷做饭去。没成想,爷爷刚进厨房,老祖母就拄着拐杖颠着小脚跟进去,把你爷爷给拽开了,还气呼呼的拿着锅铲大声说:“你让开,这种事是应该是女人做的,哪个男人还要做饭嘛!走走走!今天的饭我来做。”像生怕我听不见一样,说完还把锅铲摔得当当响。你爷爷没则,跑过来命令我去做饭。老祖宗见我进了厨房,假意客套几句,带着胜利者的微笑扬长而去。

她心里不舒服,就跟爷爷吵了几句。结果老祖母不仅不劝,还火上浇油:“媳妇,你这就是你不对了!明明我去做饭,你不让,非要自己做。做完了又来甩脸子给人看!”奶奶胸口一起一伏,说她嫁到这个家这么多年了,为这个家整天忙里忙外的,居然还讨不了好,非要我评个理,到底是她不对,还是老祖母不对。

我看着迫切希望得到是非评定的奶奶,不知道该怎么说,猛然想起妈妈说过的一句话,清官难断家务事,准备对此时不做任何评价。我吼了一声马上迟到了,随即一脸焦急地朝门外挤。奶奶拉住我,往我口袋里塞了5快钱,让我放学后买点东西吃,还一再叮嘱我在这个家她才是对我最好的人。

晚上我给妈妈诉苦,说我是耗子钻风箱——两头不讨好。她却笑我是“家庭法官”,吃了被告吃原告,得了便宜还卖乖。哎,她们哪里了解我的烦恼哟。嘿嘿,算了,为了家庭和睦,我只好继续当这个两处不得好的“家庭法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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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有关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作文

全文共 38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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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裁量权,如果不设定行使这种权力的标准,即是对专制的认可。

——弗兰克福特

在中国人传统的观念里,法律是指统治阶级制定的,反映统治阶级利益,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规则。法律是立法者制定的,是白纸黑字的东西,法官是执法者,这是毫无疑问的。人们常常喜欢设想法官是位于法律之下的,是被统治者而不是统治者,然而,很多时候,我们却发现,法官可以自由裁量,可以改变规则。比如下面的例子。

案例(1):1903年,美国法院审理一起劳资纠纷:达维斯诉莫尔根。一个公司雇主和雇员莫尔根签订一份雇佣契约。莫尔根的工资为每月40美元。契约签订不久,另一家公司说,只要莫尔根肯来,每月的工资就多25美元。于是莫尔根要求原来公司加工资,否则就走人。原公司只好答应每月增加20美元,但是要求在年底付清。莫尔根就留下来了,但是每月依然领取40美元。年底的时候,原公司拒不付给那120美元。于是,莫尔根告到法院,法官认为莫尔根一直领取每月40美元,实际上就接受了这个工资条件,既然这样,再判给他120美元是不应当的。

案例(2):1921年,美国法院又审理了一个类似案例(1)的案件:施瓦兹雷池诉鲍曼巴池公司。服装设计师施瓦兹雷池与鲍曼巴池服装公司签订了一份契约。服装公司答应每星期90美元的报酬。不久,另一公司以每星期100美元的报酬聘请他。施瓦兹雷池要求原公司提高工资,原公司也要求一样年底付清。施瓦兹雷池每月依然得到90美元的报酬。年底,原公司一样说话不算数。施瓦兹雷池告到法院,法官判决原公司支付应补的工资。

于是,疑问便在我们脑中形成:为什么相似的案件会是截然相反的判决,法官不是都依照法律来断案的吗?在规则与具体判决之间,我们发现了一样东西,那就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正是裁量权的存在,才导致了判决的截然不同。于是,我们就在想,法官根据自己的自由裁量所得到的判决,都会是公平,正义的吗?

一、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否应该存在

西方历史上的著名人物孟德斯鸠说:“任何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都要到边界时才停止,没有边界的权力便是一种无休止的任意性的权力,必然弊害无穷。”社会契约论最核心的观点就是三权分立,以权力制约权力。形式主义论者认为,法律条文是神圣的,一切都必须按照法律条文来办,法官只不过是机器,是“法律的喉舌”。如此看来,法官并没有自由裁量权,只是机械的运用法律的法匠。但是往深层方面去想,这似乎出现了问题。我们发现,无论立法机关多么伟大,制定的法律多么包罗万象,事实上,我们都知道,这只能是幻想,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总是有限的,又是滞后的,而案件是千变万化的,无论怎样总会出现一个案件找不到适用的法律,总会出现一个真空状态,这个真空状态又如何解决呢?

也许有人会说,当发生这种事情的时候,法官就先别判决,等立法机关立法后再判。但是常识告诉我们,这是不现实的,试想一下,当事人双方焦急万分等待法官给他们一个满意的答复,哪知道法官大手一挥:“对不起,此案件所涉及的法律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本院暂不受理。”你想想,假如所有有疑问的案件法官都这么处理的话,纠纷又如何解决?人民又如何信赖国家?社会是否还进行得下去?早在几千年前中国的庄子就说,用有限去制约无限,殆矣。于是,我们发觉,强求立法机关制定所有法律是不现实的,法官的自由裁量似乎有它存在的必要。

但是,现实当中还有一种情况,假如说法官面对的是一个毫无争议的案件,完全可以依照法律的明确规定来判决,那么,法官闭上双眼,大笔一挥,就可以了,还要什么自由裁量啊?问题是,根据实际情况我们知道,社会上的疑难案件远远多于非疑难案件,法官的自由裁量的机会远远多于完全依据条文的机会,基于此,我们可以说,需要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存在。

二、法官是在造法吗

我们承认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这是否意味着法官的自由裁量出来的判决是法律,法官是否在造法?

我们知道,立法的规定是抽象的,法律文字难免要由法律执行者来解释,谁解释,谁就可以说了算。法律在运作的过程中需要司法机关的解释,而这就给法官提供了一个天地。西方法学史上有一个著名的派别,叫现实主义法学派,在他们的眼里,法律或者是:(1)实际的法律,即关于这一情况已作出的判决;(2)大概的法律,即关于未来判决的预测。正如约翰格雷所说:“归根结底,立法机关所说的只是语言,而这些语言的真实意义是由法官来说的。……人们有时说法律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另一部分是法官制定的法。而实际上;所有的法律都是由法官制定的,只有法官才能给法规——这些死文字以生命。在一个立法机关与司法机关分立的社会中,什么是法,什么不是法,有发言权的只能是司法机关。现实主义的另一个代表人物弗兰克认为:“普遍的命题不能决定具体的案件,因此,从法官处理具体案件的角度讲,法律规则是不确定的。事实上,一个具体案件可能适用多种不同的法律,很难说哪一个规则是必须执行的。照这样说的话,我们会觉得法律是没有确定性的,我们无法去把握,而决定权在法官的手里,我们会对权力的制约产生疑问,法官僭越了立法权,法治的基础岂非受到挑战?孟德斯鸠指出:“如果司法权同立法权合而为一,则将对公民的生命和自由实行专断的权力,因为法官就是立法者。”再者,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会受到自身因素和社会因素的影响,如此,又如何能够保证法官的公正?正如格雷列举了大量案例说明一些“法外的因素”也必须作为法律渊源去考虑。例如:历史因素、社会政治、经济思潮的影响以至法官个人的思想信绪、性格爱好等等。由此延伸,我们会觉得我们受控于法官,受控与具体的判决,而不是规则。

现实主义法学派的说法也许太过于偏激,甚至将自由裁量引向了极端,但是,无可否认的是,他们看到了现实当中的实际问题,看到了法官自由裁量权在审判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乃至最终影响力。这也让我们反思,我们的制度本身的不可避免的缺陷。

三、法治?人治?法官之治?

西方法治的假设前提是人性恶,正因为人是趋利避害的,所以需要一个制度来制约人的恶性,在经过漫长的比较之后,人们舍弃了人治,选择了法治。因为人治让我们的生命和自由陷入危险,我们知道,法治是为了排除人治的专断,为了维护个人的自由权利。在法治的状态下,司法权是绝对独立的,不受任何的制约,法治本来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权力的专断,但我们发现,事情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简单。自由裁量权的存在,让法官有足够大的权力去解释法律和创造法律,这个时候我们发现,我们其实制造出了一个新的权力,正如霍不司所言:“如果你相信法治,那你不过是在权力之上又设置了一个权力,这就是法官的权力。”而这个权力是我们难以控制的。杰佛逊说:“信任是专制之母”,沉痛地指明了在权力的运转过程范畴中,对权力的拥有者必须有所制衡,否则必然形成专断。在这种情形下,我们如何去判定法官所行使的自由裁量权是公正平等的?

法官的判决具有强制力,无论对错,人们都一定要遵守,不然就强制执行。如果法

官由于误解而出差错,由于误解而导致某人被捕,那么,法官要承担赔偿责任吗?法官个人的情绪在影响着判决,我们是否还能认为法官永远是公正的?如果不能,法治是否成了法官之治,又走回了人治?

有学者认为:“现代的自由是法治秩序下的自由。”但是,我们无法去制约法官,一切由法官说了算,在这样的法治之下,我们的自由又如何保障呢?

四、简短结语

尽管我们可以找出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种种不足,找出法治的诸多缺陷,但是,在历史的进程中,我们在权衡了种种制度之后才做出了我们认为最好的选择——法治。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不是古代的人治,那种人治是一般规则上的人治,而法官的人治是一般规则下的人治。两者有着截然不同的前提。法官可以自由裁量,这是我们基于社会现实的需要而做出的选择,但是,自由裁量并非是毫无限制的。自由裁量权是法官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和本意指导下灵活运用法律的权力。正如日本

宪法所规定的,所有法官依良心独立行使职权,只受本宪法和法律的约束。可见,法官并不是随心所欲的,当我们承受过无限制的权力带来的后果的时候,有理性的人们又怎么会重蹈覆辙呢?正如有学者所说的:“绝对的自由裁量权使人民失去安全,并破坏法治的统一。”但适度的自由裁量可以弥补法律的不足,体现法的灵活性,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是社会发展的条件,有限的自由裁量权与自由主义并不矛盾。进一步说,在一般案件中,法官是能够遵循法律的,而且通常也是愿意依据法律的。我们不能否认,法官有时候会不诚实,会有专断的可能,但正如托克维尔说的:“美国总统职位总是只能吸引二流人物,而法官职位却吸引着这个社会最聪明的大脑。”我们愿意相信,“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法官本着心中的公平正义,凭着规则进行的自由裁量绝大多数时候是不违背社会大多数人的意愿的,是不违背法治社会的要求的。给予法官一定限度的自由裁量权,是我们做出的最好选择。

理查德A波斯纳《法理学问题》苏力译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商务印书馆出版

彭灵勇《对现实主义法学的反思》摘自《 社会科学家》1997年第1期

刘全德《西方法律思想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刘全德《西方法律思想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商务印书馆出版

刘全德《西方法律思想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周天玮《法治理想国--苏格拉底与孟子的虚拟对话》

霍不司《利维坦》

周天玮《法治理想国--苏格拉底与孟子的虚拟对话》

任强《中国现代法治建设的立法与内涵》

刘星《西窗法雨》花城出版社

徐国栋《民法基本原则解释》中国政法大学出版

周天玮《法治理想国--苏格拉底与孟子的虚拟对话》

[有关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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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_做合格法官心得体会

全文共 7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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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中央决定20**年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这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深,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着眼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持续推进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省委郭庚茂书记和市委郭瑞民书记分别于5月14日和20**了党课,对全省、全市的专题教育做出了部署安排。省高院张立勇院长、市中院张社军院长分别于5月25日和5月26日给全省法院和市中院党员干警讲了党课。5月22日我县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暨动员部署会,对全县专题教育活动作了统一安排。按照要求,今天,我们以讲党课的形式,对我院“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行动员部署。

一、充分认识"三严三实"的思想内涵和现实意义

党的作风建设是执政党建设的永恒课题。深刻认识全面把握“三严三实”的内涵对改进工作作风意义重大。去年3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人大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时,首次提出“三严三实”重要思想,强调“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谋事要实,就是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创业要实,就是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做人要实,就是要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抓住了党员干部做人从政的根本,明确了干事创业的准则,划定了为官律己的红线,充分反映了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本质要求,也为新形势下法院党员干警加强修养、改进作风、健康成长指明了方向。因此,开展好“三严三实”教育活动意义重大,大家在学习过程中要入脑入心。

践行“三严三实”,是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客观要求。回顾我们党夺取政权、巩固政权、长期执政的历史,不难发现,根本原因就是我们党能坚持严格的党性要求,用优良的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具有坚强的执政根基。“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前苏联共产党这个有着90多年历史、连续执政70多年的大党最后轰然倒塌,很多人都提出这个问题:为什么苏共在有20**员时能够夺取政权,在有20**党员时能够打败法西斯侵略者,而在有近20**万党员时却丢失了政权?正是苏共党性的改变、作风的改变,导致了苏共与苏联解体的悲剧。知史才能通今,我们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政治高度,认识党性问题和作风问题,把“三严三实”作为新时期党员干部的指导思想。

践行“三严三实”,是推进“四个全面”的时代要求。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涵盖了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全局工作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是统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纲。完成这样一项全面、系统、伟大的执政使命,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以鲜明的党性为灵魂和纽带,以“三严三实”为标准,修身、干事、做人,动员和团结全党,形成集体意志、集聚共同力量,带领人民群众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践行“三严三实”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必然要求。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关系到党的团结统一,关系到党的肌体健康,关系到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目前,有个别党员干部言行上失规失矩,对自己要求不严,政治生态不好的问题比较突出。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必须强化“三严三实”的鲜明导向,进一步明规矩、严纪律、强约束,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防止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坚决纠正自由主义、宗派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等不良现象,形成从严从实的浓厚氛围,促使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做良好政治生态的积极构建者和坚定守护者。

践行“三严三实”是推动法院工作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党的作风直接关系着党的形象,关系着人心向背。当前,我国正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各种社会矛盾累积叠加。伴随着法治建设进程加快,司法改革进入攻坚阶段,特别是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后,法院受理案件数量激增,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大量涌现,化解矛盾纠纷难度持续加大,群众对司法的期待更加迫切,这些都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三严三实”从思想层面和实践层面对党员干部的精神状态、谋事理念、工作方法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人民法院抢抓机遇、破解难题提供了强大思想动力和精神支持。我们要把践行“三严三实”作为提振精气神、焕发新活力、实现新作为的重要途径,在纷繁复杂的形势面前坚定立场、站稳脚跟,在繁重的工作任务面前敢于担当、攻坚克难,从严上要求,向实处着力,真正将“三严三实”要求落实到具体实践中,为人民法院改革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践行“三严三实”,是打造高素质法院队伍的内在要求。“三严三实”从精神支柱、价值追求、行为规范等方面,全面阐述了新时期优秀党员干部的精神特质,既是法院党员干警正心修身的思想守则,也是公正司法的行动准则,为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供了根本标准。“三严三实”是广大法官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基本准则和履行审判职责的重要遵循。做到“三严三实”,对于人民法院打造过硬队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二、认真查摆并着力解决 “不严不实”的问题

总体上看,经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洗礼,广大党员干部反“四风”、转作风、求公正、办实事的热情不断激发,司法作风明显好转。但是,用“三严三实”这把尺子来衡量,用邹碧华精神这面镜子来对照,一些干警的“不严不实”问题在我们党员干警中间也不同程度存在。

一是信仰不坚定;一些同志对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政治自信、理论自信领悟不够,认为这只是几句空洞的口号,对其深刻内涵把握不够。对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更是感到遥不可及,缺乏为之献身的矢志不移的坚定信念。

二是党性不纯,自身修养欠缺;有的入党不信党,在党不为党,不注重党性修养、党性锻炼,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不能用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有的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不力,没有坚持用党性原则严格要求和管理干部,对错误言行不教育、不制止、不批评、不抵制,甚至袖手旁观、视而不见、听之任之,在原则问题上妥协退让。

三是宗旨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欠缺;有的缺乏群众感情,不愿做、不会做群众工作,只会讲法言法语、不会讲群众语言,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置不力,有的特权思想严重,作风简单粗暴,对待群众冷横硬推。

四是职业精神欠缺;有的党员干部安于现状,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满足于“混日子、守摊子”。有的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图清闲、怕辛苦。有的在解决困扰法院发展的工作难题上不敢啃硬骨头,创新意识不强。有的对出现的矛盾问题不敢批评、不敢管理,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有的对疑难案件不敢坚持原则,来回“踢皮球”,导致案件长期不能结案。

五是事业观政绩观不端正,欠缺务实精神;在执法办案中,重视走程序、赶进度、图形式,庭审走过场。习惯于办案一人说了算,不注重发挥合议的作用。裁判文书程式化,事实不清,空话套话,不注重说理,当事人看不明白。有的对证据的审查把关不严,实地调查取证不多,闭门办案,裁判结果与客观事实出入较大,明理释法不够,说不清道不明,不能做到案结事了,群众服判息诉。

六是不守纪律,规矩意识欠缺;对队伍在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总认为主流是好的,对解决问题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措施还不够多、不够有力。对一些法官身上的特权思想,教育不够,批评提醒较少。对一些干警迟到早退的现象,也是会上说说,通报一下,不痛不痒,不敢叫真,失之以宽,失之以软。

七是精神不振,工作激情欠缺;有的精神懈怠,该担当的不担当,相互推诿。要利益多,工作付出少,甚至不付出。巡回审判不够,害怕吃苦。部分基层法庭,大门长期关闭,杂草满院。有的出工不出力,拈轻怕重,不愿承担艰苦任务,甚至有的党员干部不服从工作安排。

八是为政不廉,秉公用权欠缺。有的干警为承办法官和律师、当事人牵线搭桥,吃“拐弯饭”,甚至充当诉讼掮客、谋取利益,接受当事人请托,向案件管辖法院的相关领导和承办人打招呼,安排宴请,介绍贿赂。有的过问职务外案件,违反规定为当事人转递材料、打听案情。有的在背后运作官司,搞隐性代理,谋取利益。

九是改革创新不够快。面对顶层设计的司法改革,我们干警多处观望心态,没有去尝试创新。面对法院工作的强大压力,尤其是面对一些长时间不能彻底解决的难题、难案,不少同志有畏难情绪和“等一等、缓一缓、拖一拖”的想法,创新突破意识还不够强,安于现状。

违背“三严三实”要求的问题和现象还远不止这些。要紧密联系个人实际,对“不严不实”的问题,要细查深究,既找共性问题,又查个性问题;既列举现象,又直面事实;既主动自查自究,又诚恳听取他人批评,力争把问题找全找准找实。要深入剖析原因,弄清问题性质,找到症结所在,看到问题危害,引起思想警觉,触动内心灵魂。要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真正解决问题。总的来看,都是修身、用权、律己不严,谋事、创业、做人不实的具体表现。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就会伤害群众感情,败坏党风政风,损害司法公信力,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三、践行“三严三实”,力推“四个全面”

践行“三严三实”,修身是基础,用权是关键,律己是根本,务实是核心。作为法院的党员干部,必须在践行“三严三实”方面做好表率,共同推进“四个全面”的有效落实。

一要坚定理想信念。理想信念是我们共产党人的灵魂和方向。坚定的理想信念不是凭空而来的,而是坚持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的结果。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要牢记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入党誓言,我们远大的政治理想,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力量源泉。心中有党、坚定信念,就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二要筑牢政治定力。作为党员干部在政治上要坚定、要敏锐,要站稳政治立场,做到对党绝对忠诚、个人要清白干净、要敢于负责、敢于担当。要具备良好的政治觉悟和党性修养要确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要把对党绝对忠诚铸入思想、融入灵魂、见之于行,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政治定力,坚决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关系,确保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得到统一正确实施。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有坚定立场,对背离党性言行有鲜明态度,始终同党和人民站在一起,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三要加强道德修养。做一个品德高尚的人。法院领导干部必须把加强道德修养作为终身必修课,时时处处见贤思齐,进一步提升道德认知、升华道德情感、砥砺道德意志、完善道德人格,严格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远离低级趣味,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成为一个具有感召力、亲和力和人格魅力的人。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党员干部,是一名人民法官。要经得起各种诱惑,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分之想面对各种诱惑不动心、不浮躁、不攀比、不侥幸。把好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亲友关、情趣关,保持高尚精神追求。

四要强化责任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法院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处于各种矛盾交织聚集的风口浪尖,承受着方方面面的压力,无论是解决阻碍法院发展的各种难题,还是审理和执行具体案件,都需要具备敢于冲在前边、勇于担当的精神。我们要拿出焦裕禄同志“革命者要在困难面前逞英雄”的大无畏精神,学习邹碧华同志甘当“燃灯者”的工作作风,积极应对复杂严峻局面,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千方百计解决工作中的难题,作出应有的业绩。

五要全心全意为民司法。作为法官,要时刻牢记自己是人民公仆,也是群众中的普通一员,手中的审判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必须用来为人民服务。面对一个个案件,就要像面对一个个鲜活的生命、面对着无数家庭的幸福和企业的存亡,心中有怜悯,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带着深厚感情去处理好每一起案件,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既要满足人民群众的现实司法需求,又要有利于人民司法事业的长远发展。要以创建优秀诉讼服务中心为抓手,增强服务理念,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各项举措,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降低诉讼成本,为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确保有理无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只有对群众掏出了真心、倾注了真情,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需我有所为,才能架起法院与群众的连心桥。

六要提升工作标准。讲实干,就要多做事、做成事,就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实干苦干、稳扎稳打”,以高标准、严要求,把各项工作落实好。院工作要做实,首先要把标准定高,要求提严,始终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法院工作的根本标准,在处理案件时要牢固树立铁案意识,认真核实每一项证据,开好每一个庭,写好每一份判决书,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在完成其他工作时要注重创新、精益求精,敢于树标杆、创品牌,真正把法院工作做实做好。

七要加强自身修养。对党员干部来说,最高品位、最大趣味就是要追求如何做好工作,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心中装着党和人民的事业,脚踏实地开展工作的人,其格调自高、情趣自雅。埋头工作的人,就能远离灯红酒绿;钻研业务的人,就能亲近书本,在读书学习中修身养性。作为领导干部,必须自觉抵制低俗、庸俗、媚俗之风,追求积极向上健康的生活情趣,真正做到德才兼备、德才相适,不辱使命、不负重托。

八要遵守各项制度。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和稳定性,是我们开展各项工作的规程和依据。一方面要通过健全完备制度体系, 进一步完善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管理有序、监督留痕的审判权力运行管理制度,推动提升法院管理水平, 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审判行为,规范执行行为,规范法官行为。同时要确保制度行得通、做得到、管得好、用得灵。

九要自觉廉洁司法。“公则明,廉生威”,法官如果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为人情、名利、美色等世俗诱惑所累,则必然判案不公、说理不明,法律的权威受到损害。法官要重品行,作表率,做到“吾日三省吾身”,严格做到慎独、慎初、慎微,做到自重、自省、自律、自制,任何时候都能做到“不该吃的坚决不吃,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不该交往的朋友坚决不交”,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经常反省自己工作作风是否端正、对待群众是否热情、执法办案是否出于公心,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经济上的“干净人”、作风上的“正派人”。

十要依法接受监督。要正确认识自觉接受监督的重要意义,逐步将外在的监督行为变为自觉接受监督的行动,从而习惯于在监督之下行使审判权。在自觉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人民群众无处不在的强大监督力量。要健全全方位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机制,建立信件、网络等群众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和群众评议制度,努力实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要推进公开司法、阳光审判,发挥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作用。充分运用短信、网站、微博、微信等监督形式,全时段监督法官行为,促使法官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审判工作业绩。

践行“三严三实”是党中央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也是全体法院干警立身做人、用权执法的根本准则。当前,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讲,以“三严三实”助推“四个全面”的贯彻落实,关键就是要把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与做好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做到专题教育与日常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两手抓、两不误。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践行“三严三实”,以“三严三实”助推“四个全面”的贯彻落实。敢于担当,崇法尚德,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四、加强领导,扎实推进专题教育有效开展

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是今年中央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党建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我们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题教育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把这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要全面把握总体要求,加强党性修养的学习。要紧紧围绕学习“三严三实”、践行“三严三实”主题,继续发扬教育实践活动真抓实干、动真碰硬的精神,强化问题导向,坚持以上率下,在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中见成效,在守纪律讲规矩、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上见成效,在真抓实干、推动法院工作发展上见成效。

二要从严从实抓好关键动作,健全体制机制。大家在认真听党课的同时,发挥带学促学作用。要重点围绕“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三个专题开展学习研讨,做到学深悟透。要坚持整改落实和立规执纪齐抓并重,健全制度机制,强化刚性执行。我院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要严格院规建设,严厉查处接受当事人宴请、收受当事人贿赂,而接受当事人请托的行为。与此同时,严格上班纪律,对迟到早退的予以通报批评。

三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学习效果。法院党组要全面负责本院的专题教育,对实践成果、实际成效负责。党组成员要抓好分管部门的专题教育。要采取专题调研、随机抽查等方式,强化督促指导,对组织不力、敷衍应付的,要严肃批评和问责。要做到专题教育与日常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两手抓、两不误。保障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得到切实提高。

同志们,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意义重大。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法院的各项要求,以求真务实的态度,以扎实稳健的作风,推动专题教育扎实有效开展,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推动专题教育有效开展,促进法院全体干警牢记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加强修养,勤奋学习,敬业奉献,严格自律,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努力做一名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四有”好法官,为建设富强美丽新光山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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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法官提醒

全文共 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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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法院执行一庭法官王小丽称,骗子都是打着免费讲座可听、免费礼品可领的幌子,专门诈骗中老年人。因为中老年人一般身体不好,想通过养生讲座增强体质,达到延年益寿效果,是比较易骗的群体。

法官提醒老人以后面对养生讲座,推销保健品的情况,不要轻信、寄托于“神药”,要查询保健品正规生产厂家及合法批准手续,有病去医院就医。

此外,商家出租场地时也要增加防范意识。针对目前的保健品乱象,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监管,不给违法分子有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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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冲击法庭打骂法官最高可判3年

全文共 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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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有下列扰乱法庭秩序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一)聚众哄闹、冲击法庭的;(二)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的;(三) 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四)有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扰乱法庭秩序行为, 情节严重的。”

【背景】近年来,报复法官、暴力抗法等恶性事件屡屡发生,当事人不尊重法官,甚至辱骂法官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法官遭到侮辱、诽谤和威胁,最后不了了之,有的案件经过各级复查,没有任何问题,还不得不去接访。

将相关行为入刑,有声音指出,此举不仅有利于维护法官的人格最严,也有利于其专心办案,毕竟法官的职能不是充当“矛盾救火员”或“社会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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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中国经典寓言故事螳螂法官

全文共 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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螳螂调到蜗牛、水螅界当法官后,仍然一成不变地按昆虫界刑法进行审判。

一天,他威严地站在审判席中央,用镰刀似的前脚举起判决书:

“绿水螅害死同胞,罪大恶极,证据确凿,判处  死刑,立即执行。死刑用刀把脑袋割成两半执行。”

绿水螅听到这个判决,心里暗暗好笑。场内,顿时议论纷纷。

“安静!安静!”螳螂接着又宣布:

“贪嘴蜗牛偷吃禁食植物,犯罪情节轻微,根据刑法第一五一条规定,切掉触角予以教训。”

贪嘴蜗牛立即昏了过去,别的蜗牛都忿忿不平:

“法官大人,你判得太重了。”

“是啊,这不要了他的命吗?”

“你不知道,我们蜗牛的眼睛是长在……”

“胡说!”没等他们说完,螳螂就拍着石桌大叫道,“你们是法官,还是我是法官?谁再敢捣乱,我就拘留他!”

大伙都不敢吱声了。

蜗牛的眼睛是长在长触角上的,短触角则是他们的“鼻子”。贪嘴蜗牛被切掉两对触角后,再也看不见东西,闻不到气味,找不到食物了,没过几天就死了。

而绿水螅呢,它的再生能力很强,脑袋被割成两半后,不但没有死,而且还长成了两个脑袋。从此,水螅中的犯罪越来越多,越来越严重。

蜗牛们向低等动物界最高法院告螳螂法官的状。

螳螂法官被撤了职。它很不服气,申辩说:“以前我在昆虫界当法官的时候,一直是按这个刑法审判的,谁都说我是个最公正的铁包公;现在,我还是按这个刑法审判,为什么要撤我的职?”

“就是因为这个才撤了你的职。蜗牛、水螅和昆虫的生理有许多截然不同的地方,你却还是按昆虫刑法判刑,结果使犯了轻罪的贪吃蜗牛丧了命,犯了杀人罪的绿水螅却没有得到应有的下场。”

螳螂垂下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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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做合格法官心得体会

全文共 27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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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公众心目中,法官是公平公正的化身,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守护神,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关口。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恪守以司法核心价值观为主导的法官职业道德。“公正、廉洁、为民”是人民司法的核心价值观,是法院价值体系中最基础、最稳定、最本质的部分,它高度浓缩了当代中国法官的行为理念和价值追求,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在价值层面的本质规定,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及依法治国这一治国理政方式对法院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广大法官履行神圣职责的共同思想基础。在当前从严治党和依法治国的新常态下,作为一名法官,要在为百姓服好务、用好权的前提下实现自身的职业价值、人生价值,就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必须牢固树立公正的司法理念。公正是司法的生命。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最期待的就是公正司法,最痛恨的就是司法不公。对于人民法院而言,坚持公正司法,不枉不纵,不偏不倚,是践行司法为民的根本路径,没有公正就没有一切,更谈不上司法为民。公正出自公心,正派源于正气,做到以心正服人,这样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才能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才能不断提升法院、法官的公信力。法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必须时刻牢记公正,切实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其次,要牢记清正廉洁的司法要求。廉洁是公正司法的前提和保证,也是审判工作最容易被突破的“命门”和“软肋”。如果法官在执法办案中存在不廉不洁行为,即使裁判结果是合法、公正的,也很难被当事人认同和接受。任何一起司法腐败案件被曝光,都会对司法公信力造成灾难性伤害。“廉洁”是人民法官的立身之本,法官的清正廉洁不仅是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保障,也是法官应当具备的价值观和基本品质。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务必恪守职业道德,保持职业良知,严守“五个严禁”、“十个不准”等审判纪律和廉政规定。务必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时刻注意检点自己,严格约束自己,不为金钱所诱,不为人情所惑,不为关系所扰,不为权势所迫,堂堂正正办案,干干净净做人。务必做到“四慎”:慎初,坚决防止迈向腐化堕落的第一步,在廉洁纪律上坚决不破首例;慎独,在业内业外、庭上庭下都自觉管好自己,不论人前人后、明里暗里,都严守防线、矢志不渝;慎微,从小节做起,从小事防起,不能把吃一点、拿一点、收一点不当一回事。纵观走上犯罪道路的官员包括法官,无一不是从一瓶酒、一条烟、一件小礼物、一点“小意思”开始,进而胃口越来越大,以至欲壑难填,由于“小不忍而乱大谋”,最终走上不归之路;慎交,警惕社会交往关系,净化社交圈,慎交友,交好友。务必明荣知耻,讲操守、重品行、修美德,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以清正廉洁取信于民,惟有如此才能彰显法律的权威和法官的威严。

再次,要谨记司法为民这一根本思想。要切实树立为民司法的价值观,并通过具体工作中的言行将这一原则认真体现和落实。作为法官,应当有一颗爱民之心,要经常进行换位思考,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需,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司法作风建设的落脚点就在司法为民,于法院,作风问题的核心是法院、法官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的本质属性和根本宗旨决定的。历史和现实充分表明,不管时代条件怎么变、社会环境怎么变、法律法规怎么变,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不会变,群众路线、群众立场、群众感情不能丢。今年来怀宁法院先后开展了集中廉洁司法教育和“远学邹碧华,近学徐和平”教育活动,作为法官一定要学深、悟透、践实,“法官当如邹碧华”,须以司法为民为目标要求和价值导向,甘当燃灯者。要增强群众观念,强化宗旨意识,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从立案、审理、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彻底解决影响群众利益的“六难三案”问题,通过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关怀、温暖和方便。

第四,要培养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和作风。司法审判工作事关当事人利益得失、生死荣辱,事关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容不得半点马虎和差错,严谨细致的作风、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做好审判工作至关重要。当前,司法公开全面深化,信息网络和新媒体高度发达,法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处在公众和媒体高度关注、严密监督下,一次不规范的着装,一个不文明的举止,一个不经意的笔误,一个很平常的差错,都可能引起当事人对法官司法能力和职业操守的怀疑,引发社会公众对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怀疑甚至质疑。所以平时要特别注重培养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从言行举止、点滴小事做起,从办理每一个具体案件做起,坚决抛弃“不拘小节”的粗疏随便作风,杜绝应付、凑合、马虎等不负责任的做法,审慎、严密、细致地做好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克服执法办案中的随意行为,防止裁判文书中的错误和瑕疵,使严谨细致成为一种习惯和自觉,使认真负责成为一种修养和境界。

第五,要清醒认识反腐倡廉的新常态。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鲜明地诠释了当前反腐倡廉呈现出的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政治要求,以狠纠“四风问题”为主要抓手,以“零容忍”为基本态度的新常态,为在新形势下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指明了方向,也为坚定不移推进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作为法官要充分认识反腐这个新常态、主动适应反腐这个新常态。适应新常态需要“心常态”,要强化常态思维;适应新常态还需要树立新观念、养成新习惯,必须从思想上真正警醒、真正重视,保持内心的安定和行为的检点,真正视党纪国法为“红线”。要养成勤廉的新习惯,必须收心、收手、收敛,从思想和行动上时刻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绝不能忘记了从业当初追求梦想的激情,要经常认真研读法官誓词,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用“五个严禁”“十个不准”、“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规范言行,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做到清醒任职、清正履职、廉洁司法。

贪污腐败,历来为人痛恨;清正廉洁,古今为人景仰。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是神圣而又庄重的理想。身着法袍,执着于理想,就必须纯粹于当下,始终秉承对法律的崇仰之心、对法官职业的热爱之心、对人民群众的感恩之心;始终保持冷静清醒,常思“担当”之责,深怀“为民”之情,戒除“贪腐”之念;始终坚守纪律和规矩,做到“知廉、守廉、倡廉、促廉、保廉”,养成廉洁自律的好习惯,时时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如此持之以恒,须臾不可松懈,方能成为一名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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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如何做合格法官心得体会

全文共 11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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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是拥有娴熟法律技艺、具有强烈民族精神和丰富知识在司法机构中审判人员的通称,司法权的执行者。新时期的法官应是学识渊博、知识结构完整的,是精通法律的、有较高逻辑思维能力的,是有修养的、儒雅的,是有强烈敬业精神的、有职业自豪感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精英群体,应是具有足以让不同场合的人肃然起敬的人格魅力的社会群体。目前由于种种原因,极少数法官素质不高,还不能完全做到公正律己,铁面无私,影响力法官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那么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基层法官呢?

一、讲政治。《法官法》第九条规定,担任法官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立法上明确把讲政治作为担任法官的首要条件。基层法官要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法官必须通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认识和政治理论水平,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了解国家国内形势,认清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世界发展动向,树立全局观念。只有这样,才能在审判活动中用好用足法律,避免单纯办案,注重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把审判工作真正做好,让人民群众满意。执法活动必须以法律为依据,同时必须服从服务于国家和社会大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二、讲正气。对于法官来说讲正气就是公正司法。英国哲学家、法学家培根说过: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了十次犯罪。因为犯罪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裁判则毁坏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培根的这句话,之所以影响深远,是因为它道出了古往今来司法活动中公正的极端重要性。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法官在职业活动中通过案件的审判,制裁违法行为保护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实现公正的审判结果,同时法官还必须遵循法官的诉讼程序,确保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平等地位,实体公正是程序公正的目的,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障。要实现公正,作为居中裁判者的法官在审理案件中应当保持中立地位,法官中的地位,要求不偏向任何一方当事人更不能对当事人进行压制,确保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行使。

三、讲学习。法官是国家法律的执行者和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如果没有专业的法律知识,没有娴熟的审判技能,没有丰富的社会科学知识,就很难胜任审判工作。首先要对法律的精通与知新方面尽量做到完美。其次还必须掌握丰富的社会科学知识,努力做到成为一部汇集百科的科学词典。最后还要有很强的审判执行能力,很高的解决问题的工作技巧,做好息诉服判工作,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这就需要工作中不断加强学习,学习新的法律,学习各种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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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_做合格法官心得体会

全文共 10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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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我被任命为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法院的一名人民法官。经过近4个月的陪审工作,我深深体会到做一名人民法官不易,做好一名人民法官更难。现提出我对如何做好人民法官工作的几点看法,望大家指正:

一、努力学习与不断提升

加强学习,不断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提升法律知识水平。人民法官来自社会的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一技之长,但作为一名人民法官,不能仅满足于自己特长的业务知识,还需要拓宽自己的知识面,特别要注重法律的修养。社会在进步,法律也在不断更新,这就要求我们在夯实法律基础知识的同时,注重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有指导意义的典型性案例和裁判文书进行解读和掌握,吃透弄懂法律适用问题。

二、履行职责与无私奉献

接到陪审通知后,首先要合理安排好时间,避免工作上的冲突;其次在开庭前要抽出足够的时间来进行阅卷,了解案情。在陪审中,遵守履行职责的相关规定,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不泄露审判机密。在案件合议阶段要敢于表达自己的主张,充分阐述意见,杜绝“陪而不审”的情况发生。

三、讲法释法与明理事实

相对于而言,人民法官有贴近群众的优势,在向群众讲法、释法时,更容易让群众理解和接受。所以我们要多利用自身的优势,让当事人充分了解法院的认定规则、断案依据以及法律适用问题等,更有利于化解矛盾,服判息诉。同时,通过自己对法院审判工作的深入了解,为身边的人答疑解惑,掀开审判的神秘面纱,从而减少公众对法院审判的猜疑和误解,增进公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四、耐心调解与和谐发展

为了更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在接到案件后,法官应先进行阅卷,充分了解案情,分析形成矛盾的原因,寻找调解的突破口。其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协助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参与勘查现场,通过与当事人及其邻居的接触,掌握最直观的资料。再者,要善于总结,懂得换位思考。结合法律,通过自己的生活经验、社会阅历,根据当时的环境,设身处地、耐心细致地开展说服教育工作,真正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实践证明,当人民法官参与到调解工作中时,往往总能令调解出现新的转机。

五、严于自律、秉持公正

人民法官的工作是神圣且光荣的,因为我们肩负着国家、社会以及人民的期盼。作为一名“不穿制服的法官”,我们要严格遵守审判纪律和审判机密,要敢于坚持自己的观点,不怕因观点与主审法官不一致而得罪主法官。依法办案是裁判案件必须不折不扣执行的原则,同时在法律框架内要注重维护公平、公正,注重以人为本的理念,注重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注重和善于化解矛盾。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到与法官的思维互补,真正发挥人民法官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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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螳螂法官

全文共 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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螳螂调到蜗牛、水螅界当法官后,仍然一成不变地按昆虫界刑法进行审判。

一天,他威严地站在审判席中央,用镰刀似的前脚举起判决书:

“绿水螅害死同胞,罪大恶极,证据确凿,判处si刑,立即执行。死刑用刀把脑袋割成两半执行。”

绿水螅听到这个判决,心里暗暗好笑。场内,顿时议论纷纷。

“安静!安静!”螳螂接着又宣布:

“贪嘴蜗牛偷吃禁食植物,犯罪情节轻微,根据刑法第一五一条规定,切掉触角予以教训。”

贪嘴蜗牛立即昏了过去,别的蜗牛都忿忿不平:

“法官大人,你判得太重了。”

“是啊,这不要了他的命吗?”

“你不知道,我们蜗牛的眼睛是长在……”

“胡说!”没等他们说完,螳螂就拍着石桌大叫道,“你们是法官,还是我是法官?谁再敢捣乱,我就拘留他!”

大伙都不敢吱声了。

蜗牛的眼睛是长在长触角上的,短触角则是他们的“鼻子”。贪嘴蜗牛被切掉两对触角后,再也看不见东西,闻不到气味,找不到食物了,没过几天就死了。

而绿水螅呢,它的再生能力很强,脑袋被割成两半后,不但没有死,而且还长成了两个脑袋。从此,水螅中的犯罪越来越多,越来越严重。

蜗牛们向低等动物界最高法院告螳螂法官的状。

螳螂法官被撤了职。它很不服气,申辩说:“以前我在昆虫界当法官的时候,一直是按这个刑法审判的,谁都说我是个最公正的铁包公;现在,我还是按这个刑法审判,为什么要撤我的职?”

“就是因为这个才撤了你的职。蜗牛、水螅和昆虫的生理有许多截然不同的地方,你却还是按昆虫刑法判刑,结果使犯了轻罪的贪吃蜗牛丧了命,犯了杀人罪的绿水螅却没有得到应有的下场。”

螳螂垂下了头。

[中国哲理寓言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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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做合格法官心得体会

全文共 4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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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通过各种渠道、各种形式的向孙波法官学习,认真体会了孙波法官的事迹,让精神上又重新受到了洗礼。我们无不为孙波身上那种对党的无限忠诚、对事业的无限热爱、对知识的无限求索、对群众的无限深情所感动,并油然而生敬佩之情。

孙波法官是我市法院系统内涌现出的优秀法官的杰出代表,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学习的先进典型,通过向孙波法官学习,反思、对比自己多年的工作经历,作为一名人民法官,一名领导干部,我叩问自己,如何为人民服好务,立足自身岗位,我们应该做什么?

从政当以民为本。审判机关的服务主体是人民,法官必须从思想上树立“审判就是服务”的理念。从“群众利益无小事”入手,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引导下,通过学习孙波、于海河同志等先进事迹,结合中级法院开展的“为民服务便民诉讼”活动,实实在在地解决人民群众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定期到群众中走访,深入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讲法授课,设立企业、社区对接联络员,发放联络卡等形式,走到百姓身边为他们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彻底改变法院在群众中“官老爷”的形象,转变干警工作作风,改善干群关系,体现法院工作“亲民”本质;建立健全便民诉讼服务体系,实行假日立案、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便民措施,认真落实巡回审判制度,实行案件繁简分流,为当事人提供方便、高效的诉讼服务,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体现法院工作“便民”理念;完善立案大厅“诉讼服务中心”功能,为当事人提供纸笔、桌椅等基础用具,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认真落实诉讼费用减缓免制度,让有理无钱的百姓打得起官司,使百姓感受到司法关怀,体现法院工作“爱民”情怀;正确适用法律积极受理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加大涉民生案件的审判、执行力度,扩大司法救助范围,体现法院工作“帮民”能力;依法严厉打击侵犯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恶性犯罪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平等、自愿原则对弱势群体作为被害人的案件要加大调解力度,妥善处理好企业与公民之间形成的借贷纠纷,严厉打击各种坑农害农行为,体现法院工作“护民”决心。

处事当以公为要。古人云:“存心光明正大,言论光明正大,行事光明正大,斯之谓君子”。公心是党员干部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思想品德和道德情操,这与法官的职业道德不谋而合。作为一名法院的领导干部就更要把公道正派作为自己的职业要求和立身之本,树立一种责任意识,用公心和良心,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首先,要公正。公正是法官职业的核心和生命。实际工作中,无论是处理案件还是处理政务,都要公正,做到一碗水端平,一把尺子量到底,决不能因主观的偏见和个人私利而出现偏差、偏袒。其次,要公平。公平是法官职业应遵守的最基本的行为规范。办理任何事情,都要公平,做到在政策、法律、规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讲关系,不看背景,不计恩怨,公平待人,决不可因办事不公而导致民心不平,要用公平实现当事人的合理诉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第三,要公开。公开是法官职业和法院职责所要求的办事原则。要坚持公开的原则,使每一个司法行为都在“阳光下”操作。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人民法院正向着司法公开的方向努力前行。

为人当以诚为重。“人无信而不立”,诚实守信的故事熏陶了我们几千年。以诚待人是做人的起码准则,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更应如此。首先,要尊重他人。虽然人的思想、个性千差万别,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作为法院的院长,要放下架子,摆正位置,不要认为自己是干部,是领导,自视甚高。要充分尊重干警及当事人的想法、感受,要听的进他人的意见,特别是不同意见,可以说尊重他人,其实就是尊重自己。其次,要坦诚相待。作为法院大家庭的一员,也可以说是家长,同大家在一起工作、学习或生活,是一种缘分,相互之间要珍惜这种缘分,坦诚相待,讲求诚信。特别是班子成员之间更要团结奋进,真诚相待,精诚合作,坚持民主集中制,淡化权力意识,这样才能带好队伍,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诚信交流,以求达成共识,真正形成一种互相理解、互相体谅、互相帮助、互相支持的工作氛围。

立身当以廉为节。“至廉而威”,清正廉洁,是为政之要,也是领导干部安身立命之本。首先,要把握大节。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领导干部,要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要把党的政策视为“生命线”以自持,把党纪国法视为“高压线”以自醒,把廉洁自律的规定视为“警戒线”以自律,珍惜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珍惜自己的政治生命,不能“知法犯法”。要严格按照党员及法官的各项规章条例,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自觉抵制“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其次,要完善小节。切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绷紧廉洁自律之弦,从小事做起,不能不拘小节,要自觉把自己置于组织、同事和群众的监督之下,虚心接受他人的批评,勇于改正自己的缺点和错误,使自己在不断的反省和自律中,更加成熟,更加纯洁。第三,要追求亮节。“有公德乃大、无私品自高”。要做好干警和党组的表率,无私无畏一身正气,为党为民两袖清风,引导和带动身边干警自觉做到不比享受比奉献,不比排场比勤俭,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引领全院干警,打造出一支忠诚可靠、司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法官队伍,确保南山法院院风清廉、法官清正。

合格法官心得体会_3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实施,法官在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中的影响也越来越重要,作为一名从事民事审判工作26年之久的审判人员,仅就如何做一名合格的民事法官,谈一些自己的看法与体会,但愿个人能从中受益,也愿他人能有所借鉴。

从1990年9月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以来,自己直接审理的案件将近2000件,被发还改判的案件有3件之多,但没有一件引起过上访,90%以上的案件达到了案结事了,这也是我唯一的一点欣慰。多年来,自己深深感到,要处理好案件,除了无条件地遵守法官法规定的法官的职业道德及上级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外,尤其在以下几个方面,必须做到:

一、不断学习,打牢基础。首先要学习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学理论,我国民商事法律法规已基本完备,任何一起案件的审理与裁判都必须依法进行。很显然,不认真学习并娴熟地掌握这些法律,想把案件办好是根本不可能的,其次还要学习一些传统的文化知识,包括一些民风民俗。有些民风民俗甚至会成为调处一些民事纠纷的金钥匙。第三、要注意从报纸上特别是从《人民法院报》等主流媒体上收集有代表性的案例 ,因为许多案例或许能成为我们调处案件的帮手。记得在2013年时,我办理了一起朋友间喝酒后发生交通事故致死的一起赔偿案。原告是死亡受害人的父亲,在信访两年无果的情况下又起诉至法院,情绪特别激动,在几次接触了解后,我不失时机地拿出报纸上刊登过的三起相似案件让其学习,结果是事半功倍,当事人比较主动地接受了法院的调解意见,案结事了。类似情况,不在少数,比如出嫁女的占地赔偿款、保险纠纷等等,所以,要做一名合格法官,学习必须伴随工作的始终,一天也不可停止。

二、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意识,坚决摒弃“就案办案”思想。连年来,民事案件,案多人少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就案办案”的思想对法官的影响也就越来越大。主要表现就是:只要把案件推出手,管他结果如何。后果就是一些当事人对法院、法官意见越大了,人民群众也感觉和法院、法官的距离越远了。一度以来,我们也大力宣传把道理说在法庭上,“谁主张、谁举证”等等,这些说法本身没错,他强调了“庭审意识”、“举证意识”、“公平、公开意识”等,但对一些传统的民事纠纷案件,如果能深入发案地处理,或许社会效果更好。在这一方面,我的感触更深了一点。比如今年3月18日,我们庭一名同事将兄弟二人之间的荒山侵权纠纷案件的判决书交我审核。案件是程序公正,判决也很公正。但是,由于我知道这是个信访案件转成的诉讼案件,判决又是原告败诉,所以我就对承办人说能否去勘验一下。双方争议荒山的现场,那是否构成侵权不就更清楚了。这样,我们就联系了所在村的干部。当天9时30分,我们准时赶到。结果是村支书、村主任还有一个村委委员、当事人所在村民小组的组长,以及当事人均在现场等候。看了现场,那是真叫一目了然。在之后,和村干部、当事人的座谈中,原告虽然对林业部门颁发的林权证上所写的四至不清有意见,但对法官一点抵触情绪也没有了。最后,原告虽没有撤诉,但他也知道已败诉。同时村干部,群众对我们的工作有了更好的了解与支持。

说到这里,我还想说一下另外一起人身伤害的赔偿案件。这是我个人今年承办的一起案件。原、被告为同一个村民小组,原告妻子是分包该村民小组工作的村委干部,被告是该村民组小组长。因为通知召开小组代表会,作为组长的被告与包组干部的丈夫原告发生争吵,并引起撕扯,原告右手中指被扭骨折。派出所对被告进行了拘留,但双方对赔偿事宜达不成协议,原告就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3800余元。诉讼期间,双方互相说对方在法院有人,弄得我也有点脑火。但是,我还是对双方的纠纷进行认真的分析、调解,分歧仍然很大。如果单从案件本身而言,经过开庭审理,完全可以判决。但我总想再作一努力,不想使他们的矛盾加大,同时,也想消除人们对法官办案的偏见。我就立即联系到了村干部,于3月29日9时到达村委大院,向村支书、主任、民调干部进行了详细说明。结果是村主任主动做工作,并且村主任的调解意见,基本和我们的判决意见相接近。尽管该案未能调解,但由于我们在村干部协助调解中已再次释明原告请求得不到全部支持的主要原因,所以,就可以消除不知情群众的无由猜测。

民事法官只有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才能真心把案件办好,也才有可能达到“执法为民”的最高境界——案结事了。现在的法院,业务素质高的法官越来越多,写一份“漂亮判决书”的法官自然越来越多。但是,再好的判决书,展现的只能是承办人的个人业务素质,而案结事了,才能展示办案人员的为民情怀。

三、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诉权和人格权。对许多当事人来说,诉讼是他们的无奈选择,因此,无论原告、被告,我们都必须充分予以尊重。由于工作原因,有一些人总认为当事人就是胡搅蛮缠的代名词,一听“当事人”三字,就像避瘟疫一样。其实,并非如此,绝大多数的当事人都是非常可亲可敬的。让我记忆犹新的是2006年深秋的一天,我到天池镇西元村下乡,进入一农户院后,看到一个五、六十岁的人出去了,不到十分钟,他又回到院中,拉住我手说:你是老马,对吧,我记着你的,这是你的三块钱,早该给你了。说罢,他看我疑惑的样子,就说:“我叫XXX,2002年5月拘留我时,你给我掏三块钱买了包子、汤。”我立刻想起是有那么回事。那是一天早晨,原池底中心法庭对该人拒不执行一事实施拘留,我虽不是承办人,但在将该人送往拘留所的路上,他说早上没有吃饭,我问他吃包子还是油条后,就为他买了几个包子和一杯汤。本为区区小事,可这人居然记了。四年之久,且非把钱给我不可。这就是当事人,这就是我们的老百姓。

四、法官要有愧疚之心。所谓“愧疚”,就是惭愧,内疚,现代社会很时髦的一种说法,叫“懂得感恩”,这无可厚非,我们应该感党的培养之恩、人民的养育之恩、组织的关心之恩、同事的关爱之恩等等。正因为这样,我才说法官要有“愧疚之心”。一个案件,本能调解的,却判决了,本不必上诉的却上诉了,上诉之后又被发还了,或者当事人因对判决不服走上访、申诉之路等等。所有这些,难道办案法官真的就没有一点责任吗?我们每办一起案件,都当扪心自问:我尽职了吗?我尽责了吗?我对当事人有过敷衍搪塞没?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做的到位吗?等等。这样做是否是对自己有些苛刻,我认为,一点也不,因为我们追求的是“案结事了”,所以,任何达不到“案结事了”的案件,作为法官的我们都就应有愧疚之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总结中前行,在积累中成熟,在愧疚中担责。

做合格法官,仅靠纪律、法规的约束是远远不够的,我们更要加强自身修养,不为名利所困,专注执法为民,在纪律的约束下,把责任内化于心,矢志不渝,让“法官”这一神圣的称号,在审理的每一起案件中,得到完善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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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做合格法官心得体会

全文共 1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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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中掌握着国家的审判大权。这一职业,无论在中外都是受人羡慕和敬仰的。身披法袍端坐在法庭之上,法官的形象顿时变得高大起来。在手中法锤敲响的那一刻,法官更无疑成了主宰当事人命运的使者,成了维护法律正义的化身。

在法官队伍中,涌现出许多人民满意、清正廉洁的好法官——从秉公执法、无私奉献的谭彦,到忠于法律、执法为民的蒋庆,从辩法明理、胜败皆服的宋鱼水,到情系人民、丹心护法的吴苹,无一不以他们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形象而为人民群众所敬重,他们代表了法官队伍的主流。

当我们被这些优秀法官身上所体现出的崇高的人格魅力所深深震撼同时,我们也遗憾地看到,在金钱的侵蚀下、在私欲的诱惑下,一些意志薄弱的法官见利而忘义,背弃了法官的职业准则,辜负了党和人民的重托,最终倒在了糖衣炮弹之下。从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的广东省高级法院的麦崇楷,到因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沈阳市中级法院的贾永祥,从武汉市中级法院13名法官集体犯罪到阜阳市中级法院的群体腐败案,屡屡出现的法官违法犯罪行为,令人触目惊心。

一纸裁判是关系每一位当事人命运的大事,司法的公正是法官孜孜以求的目标。然而面对种种名利的诱惑,我们该如何克制自己私欲的膨胀,一如既往地坚持职业操守,做到清正廉洁呢?这就要求我们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构筑起抵御各种腐蚀的思想道德防线。我们要算好三本帐,即政治帐、家庭帐、经济帐。换句话说就是要我们珍惜工作、珍惜家庭、珍惜生活、珍惜自己。腐败的本质是以权谋私,腐败发生的重要特征是依附于权利,司法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我们不能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而毁了自己。清朝人张聪贤曾写下过这样一段为官箴言,“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的确,壁立千仞,无欲则刚,一名法官,只有做得正,才会心中无愧;只有行得正,才会胸怀坦荡;只有判得公,才能让群众信服,才能彰显法律的威严。清清白白办案,堂堂正正做人,永远保持清正廉洁,正是一名法官的立身之本。

要做到清正廉洁,就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古希腊著名思想家亚里斯多德说过,立德,必先立志。深刻理解“为谁司法、靠谁司法、怎样司法”的本质内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恪尽职守、公正廉洁的工作态度,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优良作风, 确立积极的人生评价,筑牢思想防线,形成“法平如砥,执法如山”的职业信仰和道德信守,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要做到清正廉洁,就要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古人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一名法官,只有先“修身”,才有资格去主持正义。法官要有渊博的学识,坚定的意志,更要有高尚的品行。法官的职业决定了法官要有高于一般行业的道德准则,他既要模范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又要忠于职业操守。一名法官必须时刻以法官职业道德准则为参照,修身养性,淡泊名利,无私奉献,以高尚的道德品格去赢得社会的尊敬,引导社会价值取向,以公正的裁判去获取法律的公信力,建构安定有序的社会秩序,做到“德化于自身,德化于本职,德化于社会”。

要做到清正廉洁,就要加强自律。一名法官,要抵得住诱惑,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时刻做到“慎言、慎行、慎独”,既要严格遵守司法礼仪,又要规制八小时以外的活动,约束自己的行为,节制自己的欲望。法官的舞台不在觥筹交错的酒桌上,不在七彩斑澜的霓红灯下,也不在高谈阔论的喧嚣声中。法官的舞台只在庄严的法庭之上,只在高悬的国徽之下,只在清脆的法槌声中。

法官应当具有异于常人的睿智,高于常人的品格,独立于世的价值取向。无论别人怎么做,无论别人怎么想,也无论社会风气如何变化,一名法官,就是要用清廉的形象,坚定的信念,钢铁的意志,去守护社会的正义。淡泊名利、明静致远,我将终身以此自勉,作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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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干警做合格法官心得体会

全文共 17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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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我通过视频会议系统观看了由最高院的举行的“邹碧华先进事迹报告会”,五名报告团的成员饱含着深情,用他们质朴的语言讲述了邹碧华同志生前的感人事迹,在他们的讲述中,我不止一次的流下了感动的泪水,会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的内心在不停的审问自己,作为一名青年法官,我应当从邹碧华身上学到什么?我的身边有没有“邹碧华”式的好法官?我应该怎么做才能成为一个合格法官?带着这三个问题,我开始寻找起了答案。

邹碧华身上有哪些闪光点值得我们去学习呢,我觉得有以下四点。一、拥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做一名有良知的法官。2006年邹碧华参加“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时的演讲词只有一个主题“母亲告诉我,要做一名有良心的法官”。正是因为良心这个最基本的理念支撑着他,在投身司法事业26年,担任法官22年中,邹碧华虽经历多次职务和角色转换,但他始终做到在案件利益诱惑时能够自律不迷失方向;在接待当事人和律师时能够将心比心、平等尊重他们;在面对繁重的工作时,能够怀着强烈的责任感,从不得过且过。二、善于学习,做一名有素质的法官。二十多年来邹碧华一直在持续不断地丰富着自己的研究成果,他常讲:“对法官来说,积累是一种过程,而多看书才能培育理论素养。”孜孜不倦的学习让他具有了广博的知识、开阔的视野。这些年,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0多篇,主编或撰写了《中国简易程序的改革与完善》等十多部著作;三、勤政务实,做一名实干的法官。工作中,邹碧华勇于承担重任,做事精益求精,他长期工作在上海司法领域第一线,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把司法审判工作当作自己毕生追求的事业去尽职尽责干好。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他面对改革中的法官员额、权力运行、责任追究、人员分类管理等棘手问题,始终坚持调查研究、科学严谨、抱着一切为了人民法院事业的长远发展的目的去啃一个又一个“硬骨头”;四、司法为民,做一个让人民满意的法官。邹碧华全面践行着司法为民核心价值观,他在担任长宁区法院院长期间,率先在全市搭建诉讼服务平台,挂牌成立了全市首家“诉调对接中心”,设立便民电话,方便群众诉讼。为被父母抛弃的患白血病男童索要抚养费。法律是冰冷无情的,但却因他的努力散发出光和热,闪耀出温暖。邹碧华将渊博的法律知识,升华为坚定的法治信仰,内生成强大的精神动力,真正实现了知行合一,成为将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运用于法院实际工作的典范。

在我们怀宁法院,也有“邹碧华” 式的法官吗,回答是肯定的。“全国优秀法官”徐和平30年如一日,用法律的威严坚守公平正义,用女性的柔情践行司法为民,在她主审的1800多起案件中,没有一件违法超审限案件,没有一件当事人上诉缠访案件,即便身患乳腺癌却一直坚持工作;民二庭副庭长方金才自1999年以来就一直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 共审理各类破产案件50余件,他从不浪费破产企业每一分钱,让每一个企业职工都能够得到妥善安置,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由于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长时期的超负荷工作,他犯了腰椎间盘突出毛病,痛的直不起腰,但他除了实在支持不住偶尔休息一天外,工作岗位上时时都能看到他忙碌的身影;胡庆平法官长期扎根基层,每年审理的案件都能达到200件左右;姜精寿法官审理的案件调撤率高达60%以上,荣获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一个个可亲、可敬的法官们,他们从不抱怨、计较个人得失,用不悔的信念谱写生命的精彩,用默默的奉献将平凡化为溢彩!

那么作为一名青年法官,我应该如何去做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呢,我不禁想起我们成为初任法官宣誓的誓词,“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官职责,恪守法官职业道德,遵守法官行为规范,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奋斗!”是的,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就像誓词说的一样,中国还有许多“邹碧华”式的法官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了司法事业,就是为了实现公平正义、推动依法治国。我不再迷惑,不再迷茫,我终于寻找到了答案,作为一名青年法官,就应当敢于担当,凝聚共识,坚定理想信念。从“燃灯者”手中接过火种,传递身边优秀法官的精神力量,用自己的努力付出,将司法事业推向前进。总有一天,我们可以自豪地说,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官,我们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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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的理想是法官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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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每个人的理想都是不相同的,它们就好像海边上的贝壳一样色彩斑斓。

我的理想是做一名法官。从小我就对这个神秘而伟大的职业充满了好奇。每当我看到电视上,法官们戴着卷假发、威严地坐在审判席上审案子时,我就特别羡慕他们。有时我也模仿他们一下:我拿出我心爱的布娃娃们,让它们来扮演被告和原告,我自己当小法官,接着,就模仿着电视上的法官的样子,乱判一通,最后就开心地笑倒在床上。

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的增多,我对法官这个职业也有了新的认识,如果自己的知识不多、口才不好、记忆力不够强,是不能做法官的。特别是当我了解到我国的多项法律法规后才知道,法官特别不好当,但我还是有这个理想。每当我看到那些商家采用非法手段欺骗消费者、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情时,我就非常生气,真想揍他们一顿。我憧憬着将来为那些受伤害的人们争取到他们应得到的权利,让这个世界少一些不法商家,少一些讨厌的包工头,还有那些形形色色的坏人,让我们的社会永远和谐、美好。

要成为一个法官不容易,这我也知道,虽然不容易,但我还是要努力去做,从现在起努力学习,做个知法懂法的好孩子,为实现自己的理想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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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法官学习两学一做心得体会

全文共 1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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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省、市、县三级党委分别召开“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视频会,对“两学一做”专项活动开展作了统一部署。为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稳步扎实开展,石泉县人民法院按照县委谋划在前、部署在前、行动在前的要求迅速行动,当天晚上七点半,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单福东即组织召开党组专题扩大会议,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进行了专题安排部署。

会上,该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集体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指示、刘云山在中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及省、市、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视频动员会精神,同时结合法院实际和岗位工作实际,就如何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进行了交流讨论。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是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部署。全体党员法官干警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上来,结合石泉法院实际,真正把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摆在突出位置上来抓,确保尽好责、抓到位、见实效。

这次会议还研究制定了《干警去向公示制度》、《会议纪律管理制度》、《“三册三查”制度》、《推进信息宣传工作机制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严格规范“两学一做”专项教育活动中的纪律作风,更好宣传和展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成果,营造良好的学习教育氛围,确保专项教育活动顺利有序开展。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单福东在会上强调,全院党员法官干警要按照石泉县委“12321”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思路,紧密结合石泉法院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遵循法院党建规律,精心组织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班子成员和部门领导必须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学习上要先行一步,深学一层,积极参加专题研讨,讲好党课,做好党性分析,搞好民主评议,通过对照检查衡量自己是否一名合格党员标准,以此带动全院形成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良好氛围。同时,要紧紧抓住“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良好机遇,通过个人自学、集中辅导学习、专题研讨、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深入细致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积极开展“五比五学无好”(比学习,看谁素质过硬修养好、比工作,看谁求真务实干得好、比担当,看谁工作负责尽职尽责好、比廉洁,看谁遵纪守法自律好,比服务,看谁深得民心口碑好”),紧密结合全国法院系统开展的“做合格法官”学习讨论活动,争做“四为”(能为、敢为、善为、有为)、“四好”(品德好、实绩好、自律好、口碑好)法官,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单福东院长对当前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提出明确要求:一是积极部署动员,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制定实施方案,尽快召开全院动员大会,全面启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二是以党支部为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班子成员分别编入四个支部领学,在全院范围迅速掀起“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热潮;三是注重做好专项教育活动宣传引导,院机关内外网站设立“两学一做”活动专栏,积极开展学习教育宣传活动;四是注重统筹兼顾,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执法办案、扶贫攻坚等法院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执法办案和扶贫攻坚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充分体现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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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家的“大法官”妈妈作文4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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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妈妈在家里就呈一个“法官”,而我在家里就是一个“重刑犯”。

自从妹妹来到我家,我一天到晚都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吃了。妹妹会爬的时候我就想玩也不能玩,只能在屋子里玩。等妹妹会走的时候,我就是想跑也跑不掉了。

我和你说我为什么想玩都要在屋子里玩,因为,妹妹在家里要是没有人陪她玩的话她就会哭。其实,爸爸妈妈可以看护她。可是,爸爸妈妈他们只玩自己的,也不看妹妹,所以,我只能在屋里带妹妹玩。

有一次,我在家里看电视,但是不知不觉地睡着了。突然,我觉得有人坐在我的身上,我想,没事。可是我竟然没想到坐在我身上的人突然咬了我一下,我被咬醒了。我一看,原来是妹妹在咬我,我气得火冒三丈,冲上去就打了妹妹。妹妹哭着去找妈妈了。妈妈看见妹妹哭了,问谁打你了?妹妹说是哥哥打的!妈妈听了就马上来我的房间来审判我。

还有一次,我刚拼好的积木就被妹妹拆了,我气的又打了她,妹妹又哭着去找妈妈,妈妈知道后又来审判我了,可是这一次不是简单的审判了,而是执行酷刑一打!

这就是我家的法官,一直偏袒妹妹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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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做合格法官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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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和研究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和中央书记处工作报告的综合情况报告,在政治局层面首次提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看齐意识是见贤思齐的优良作风,是我们党的法宝。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人民法官尤其是党员法官应该具备向党看齐、向法律看齐的意识。

一、向党看齐,始终保持政治定力

向党看齐,就要向党的事业看齐,向党章党规看齐。人民法官尤其是党员法官如果缺乏政治定力,心中丧失向党看齐的意识,不能时刻警醒自己,在行动上就会随波逐流,就不能忠诚使命,服务群众,经不起各种风险和诱惑的考验,最终难免误入歧途。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十八大精神,就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向党的事业看齐,必须坚决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党的事业,关键在党员干部。作为法院的领导干部,要坚定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高度自信,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用坚定的法治信仰作为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和补齐短板的坚强后盾,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的事业,根基在基层。人民法官直面形形色色的矛盾纠纷,必须深刻把握最基本的民情、准确认知群众所思所想所盼。这种深知乡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能够适应基层社情民意,法官在司法制度的自信上必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法官职业的价值融入到党的事业中,与时俱进跟党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党章是立党管党治党的总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部党内法规,划出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行为底线。党章党规意识淡薄,就会导致纪律松弛,助长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滋生蔓延,唯有向党章党规看齐,廉洁司法、严格公正司法才能焕发新活力。向党章党规看齐,就是要以党章党规来规范法官的行为。世间事,作于细,成于严。人民法院党组要自觉把党章党规践行在行使审判管理职责、服务群众的方方面面,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清醒地认识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切实担当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广大党员法官要以“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为契机,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吃透《准则》和《条例》内容,将“四个坚持、八条规范、六大纪律”刻印在心上,对照党章党规进行自我反省,查找不足,争当先锋,带头示范。

二、向法律看齐,始终保持公正司法

法官的天职就是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法官向法律看齐,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从事实和法律两个已知出发,运用科学的方法和规则正确适用法律,严格公正司法。

向案件证据看齐,这是向法律看齐的前提。前提出现问题,适用法律就会出现偏差。法官在向案件证据看齐的过程中,必须立足客观存在来认识案件的客观性,按照事物固有面目去认识,不能主观臆断。对过去已经发生的案件只能通过对证据的分析和认定来进行认知,法官要以证据作为基础和依托来认定案件事实。人的认知能力是有限的,法官对复杂疑难案件要开展调查,吸收“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髓,发扬实地调查、实事求是的精神,认真分析研判情势,使查明的案件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向法律看齐,要求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实过程中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证据制度及相关程序规范运作中,依据实体法和程序法来裁判案件,这是严格公正司法的应有之义。法律包括现有成文法,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时,法官还应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准确领悟和把握法律规定的原则、精神和理念进行裁判。向法律看齐,就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对待每一方当事人,不因当事人的财富、地位而影响案件的正确处理。严格落实法官向证据、法律看齐,就必须要落实法官司法责任制,法官在裁判过程中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实体法或程序法的相关规定,必须追究其违法审判责任,同时也应掌握好政策、尺度,防止挫伤法官办案的积极性。处理好主审法官、合议庭独立办案与院庭长审判管理监督的关系,院庭长行使案中监督权,必须全程书面留痕,让院庭长的审判管理、审判监督职责和主审法官、合议庭独立办案并行不悖,各司其职。法官要落实好“干预留痕”制度,敢于担当。注重对法官及其近亲属人身、财产安全的保障,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真正对案件事实认定负责,对正确适用法律负责,对司法公正负责。

三、维护群众利益,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

做好群众工作,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法官在执法办案中,只有认识到了这一点,坚持需求导向,回应公众关切,才会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

要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要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加快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顺应时代发展,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加快建设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全面实施12368语音诉讼服务和网上立案、网上送达等系统,深入推进数字法庭、执行指挥中心、电子档案库的建设和运用,增强审判工作的科技含量,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减轻群众的诉累。把握新媒体时代新闻传播规律,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公众开放日和审判白皮书等制度,积极运用微博、微信、微视频等新媒体发布法院新闻和动态,探索用声音、视频等比较直观方式传播司法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满足群众对司法案件的信息需求。继续深化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加强民意沟通,健全司法决策征求意见、网络民意沟通机制,推进法官和律师、当事人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始终秉持“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到哪里,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就要跟进到哪里”的理念,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和新要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认同感和信任感,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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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主审法官被处分

全文共 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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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2012年5月10日,唐山中院曾将落款日期为2012年3月6日的判决书送达诉讼各方当事人,认定冯亚宏、华泽远公司与高某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有效。随后,高某提出撤诉申请。2012年6月4日,唐山中院再次下达民事裁定书,准许高某撤回起诉。7月4日,唐山中院“重发”《(2011)唐民初字第110号》判决,判定双方合同生效。

事实上,两份编号同为“(2011)唐民初字110号”的民事裁定书版本也有不同,落款日期都是2012年6月4日。第一个版本裁定书的“裁定如下”内容是:“准许原告高某及另一人撤回起诉。”第二个版本变成了:“准许原告高某及另一人撤回上诉,双方均按原判决执行。”

就这样,唐山中院民二庭,在半年多时间内,以同一个案号先后下发了7个不同版本的判决书及2个裁定书,且原被告手持的判决书、裁定书在不少细节上存在差别。

2012年7月4日,在判决书送达后,高某提出上诉申请。2012年11月29日,河北省高院提出,由于原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故裁定撤销《(2011)唐民初字第110号》民事判决,发回唐山中院再审。

正是因为出现7个版本的判决书和2个版本的裁定书,此案主审法官翟某于2014年5月接到唐山中院领导通知,称他因在审理高某与华泽远公司、冯亚宏案件时“存在重大瑕疵”,给予撤职并严重警告的处分。据了解,翟某曾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河北省法院职业素养标兵、唐山市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并于2012年12月升任唐山中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12月18日,记者多次致电翟某,对方手机始终关机。记者又向唐山市中院咨询关于“一个案号7份判决”的事情,政治处的工作人员表示,确有此事,翟某受到处分后,已被调离审判岗位,任宣传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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