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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板桥的阅读(合集20篇)

有一种东西,它承载着人们的希望,这种东西有虚有实,它看不见、摸不着,却能在心中产生一股巨大的力量,他叫做梦想。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快乐阅读放飞梦想征文,欢迎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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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阅读昆虫记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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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是法国人法布尔写成的。上面记载着栩栩如生的昆虫。有它们的景况、昆虫的进食……记录的动物是在是太多了,我数也数不清。

以前,我一直以为萤火虫是吃草的动物,可是我看了昆虫记后,我才知道,它是喜欢吃的食肉动物他有两片变成钩状的颚,十分锋利,却细的跟头发一样。我们都看不见,必须借助显微镜才能看到,弯钩上有一道细细的槽,它像人类奇妙的外科手术一样,对猎物注射麻醉药,使它失去知觉。它还有一盏灯,晚上的时候更利于捕猎。我们也可以抓萤火虫,晚上它可以当我们的小灯用。

我很喜欢昆虫,只有看了昆虫记,我才知道更多的昆虫知识。了解了萤火虫的资料,我还知道萤火虫会发光,属于自然光。这都是靠法国人法布尔告诉我们的。我可以真正了解萤火虫。

有着致命毒液的朗格多克蝎子,它的毒液战无不胜,就连好像刀枪不入似的大孔雀蝶也不是它的对手,还有一些毒液也很厉害的毒虫也不是它的对手。可想而之,朗格多克蝎子的毒液是多么毒。还有一些毒液也很厉害的毒虫也不是它的对手。但是,幼虫对它的免疫力是很高的,幼虫被刺中后并没死,它真厉害。蝎子一般擅长爬墙,以后旧屋子的缝隙中一定不能碰,说不定碰上什么有毒的害虫一类的东西呢。

当我看到朗格多克蝎子的毒液有那么强时,我真很害怕。现在我终于知道了蝎子的危险,它可真毒,居然会放毒液,毒素还那么强,蝎子也是一个害虫。他还攻击人类,它真是十恶不赦,可恶之极。长大后,我一定要了解更多的蝎子知识,让它消失。但是有的蝎子不坏,要好好保护。

法布尔很认真,让我们了解更多的知识,谢谢法布尔。

我喜欢《昆虫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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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高中生阅读红楼梦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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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封建社会末期社会生活,将其攫娶裁剪,再加以创造,《红楼梦》这幅画卷就这样展现在我们眼前。一经问世就成为“中国小说文学难以征服的顶峰”,是当之无愧的经典之作。

作者曹雪芹,名沾,字梦阮,号雪芹,另外还有芹圃、芹溪、芹溪居士等字号。祖籍襄平。出生在贵族家庭,年仅十岁的他亲眼看到家庭遭受沧海桑田的变故,对封建统治的没落命运有了切身感受。从1752年起,他终于挥洒出一部不朽的现实主义巨著《红楼梦》。

《红楼梦》是一部有关爱情的小说,但作者并没有把着眼点完全放在故事情节上,而是在人物塑造方面下足了功夫,显示出高度成熟的艺术水准。全书共刻画了四百多号人物,不同的身世命运,不同的生活情景,在曹雪芹的笔下,人与事的来龙去脉,一概井然有序,从容自然。上至皇庭贵妇,下至走卒车夫,其神色、语言及个性,都贾宝玉,荣国府的嫡派子孙,衔玉而生。前世为女娲补天剩下的一块灵石。从小淘气异常,但其聪明乖觉处,百个不及他一个。

贾宝玉是小说的核心人物。他聪慧异常,出类拔萃,但他不肯“留意孔孟之间,委身于经济之道。”他是大家庭中的宠儿,但命运却不由得自己做主,与林妹妹相契相知,抒发真性情真心意,却被逼着娶了宝钗,终离了俗世,走入茫茫大雪。

林黛玉,前世为三生石边的一株绛珠草,受赤霞宫神瑛侍者的甘露之惠,愿跟其下凡还尽眼泪。她绝丽脱俗,雅若天仙,虽然她是寄人篱下的孤儿,但她生性孤傲,心思敏感,才华横溢,个性纯真灵净,说话率直有时却也刻保她常怀隐忧,感物伤情;暮春时节,见落花飘零,就锄坟葬花。最后黛玉泪洒百日,泣血而死,还了前世情缘,留下悠长的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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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阅读的作文

全文共 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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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兴趣爱好,比如画画、踢球、书法、舞蹈、乐器、奥数、写作、游泳……但我最大的兴趣爱好是阅读

我非常喜欢阅读。对我来说,阅读就像一座彩虹桥,能让我走向一个个不同的、奇异的世界,推开作者心中的大门,甚至与书中的人物一起交流、玩耍。在阅读的时候,我能感受到自己进入到书中的世界,在书海中畅游,是一种美妙的享受。人们都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可能做不到“行万里路”,那我就“读万卷书“吧!阅读能开阔我的眼界,增长我的知识,让我的灵魂永远在书海中漫游。

我喜欢阅读各种各样的书,小说、绘本、漫画、散文集……就连新学期刚发下来的课本我也有看得津有味。我阅读过许多书。幼儿园时我看绘本、背诵唐诗,到了现在,我已经能阅读一些有点深奥的书了,它们能增长我的写作水平。

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平时上学时,就算作业再多,我也会努力挤出半小时来阅读。到了假期更不用说了。自从家门口新建了24小时自助图书馆后,我借书就越勤了,每周都要借几本,白天做完作业后,晚上就沉迷于书中千奇百怪的故事中。还记得有一次,我有一本书借得太久未还,睡觉前突然想起:“糟糕!有本书明天就到期了,我还没看完!”于是我连忙一咕噜从床上爬起来,开始“挑灯夜读”,在凌晨两点时,我终于把这本书完整地看完了。

我对阅读的沉迷程度,从妈妈的语言中就可以看出来了。“黄渲婷!快点来吃饭!”“嗯…。嗯…。好的……马上……”半个小时后,我才吃起已经凉掉的饭菜。“快点来洗澡!你看看都几点了!”我含糊道:“哦……好的……等一小会儿……马上……”到了晚上九点半,我才刚刚洗完澡。因为我十分拖拉,又喜欢说“马上”,爸爸就对我说:“你的这匹马也跑得太慢了吧!”尽管这样,我还是屡教不改,经常沉迷于看书无法自拔。

阅读为我带来丰富的“精神食粮”,我要继续保持热爱阅读的好习惯,让读过的书成为我进步的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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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暑假阅读《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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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苏联作家高尔基的作品,书中形象的描写了主人公阿廖沙的悲惨童年。

文中的阿廖沙三岁丧父,随着母亲回到外婆家。在我们的心中,外婆家是个很温暖的地方。可对于阿廖沙来说,外婆家简直就是一个人间地狱。因为外公的脾气很暴躁,经常打孩子出气,有时稍不如意,还对自己的老伴大打出手,甚至还让和他共同生活了一辈子的老伴去自谋生活。同时他又自私吝啬,为了自己的利益把做了多年帮工的瞎眼师傅格里戈里赶出家门还有两个自私贪财的舅舅,为了分得财产,竟然不顾手足情深,还有着残 暴的一面,经常拿老工人开玩笑,还虐 待自己的妻子,做着让人难以置信的事情。你可以想象阿廖沙在这样的地方生活是多么的悲惨。

然而,在充满可怕景象的外公家的生活,并没有让阿廖沙恐惧软弱,因为他有着深深地爱着他的外婆。外婆勤劳善良、宽厚仁慈、热爱生活,心里充满了无私的爱。她常常给阿廖沙讲故事,是阿廖沙最知心的朋友。在外婆的感染下,阿廖沙更加坚强、善良、勇敢、自信。在书里,我喜欢阿廖沙,也很喜欢阿廖沙的外婆。

还有一个我也喜欢的人物就是房客“好事儿”,他教会阿廖沙用心观察生活,发现生活。

主人公阿廖沙的背后,其实就是作者高尔基本人,我在妈妈的帮助下又找了他的一些相关书籍来理解作家。和主人公相比,我们的童年是多么的幸福,多么的美好啊!同学们,让我们一起珍惜幸福的童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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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阅读与快乐高二作文

全文共 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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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自有黄金屋”,这句古话让我对阅读有了极大的兴趣。以前不太喜欢阅读,可自从我看了《森林报》就喜欢上了看书。

在一次科学考试前,我正好提前阅读了几本关于科学知识的书,其中就有《森林报》这本。里面说的都是一些关于鸟儿预知天气,然后怎么躲避寒冷,怎么搭建家园的知识。真是好巧啊!我记得清清楚楚,在科学考试中,正好有六七题占高分数的题目在这本书中都可以找出来,于是,我便马上有了答案。“书中自有黄金屋”这句话可真是灵通呀!

还有一件事也让我爱上了看书。正月初一,我们去东阳横店影视城旅游,那里正在表演一个节目,看着这熟悉的场景布置,和一些特技演员的动作,以及他们所讲述的.故事。让我觉得这个节目好像在哪一本书上看过。终于想起来了,在一本历史书中就有这样一个故事,叫虎门硝烟。妈妈听了便马上在手机中查了一下,看看有没有这样一个故事。真的有呢!妈妈连夸我书看的多呢,我的心里美滋滋的。

看,阅读多么有用,即可以增加知识,也可以让我们懂得做人的道理,所以我要继续博览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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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字的阅读日记

全文共 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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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爸爸和妈妈分别拿到了东莞电大的毕业证书。星期三,我参加东莞市读书伴我成长演讲比赛喜获三等奖。星期五,我们家被评为石碣镇学习型家庭。星期六晚上,全家相聚在石碣南北大洒店庆祝本周的"四喜临门。爷爷、奶奶高兴得合不嘴。我们举起杯向爸爸妈妈表示祝贺,爷爷、奶奶、爸爸、妈妈举起酒杯向我祝贺。大家谈笑风生,其乐融融。当我把最近的一次数学单元测验考了100分的消息告诉大家时,大家都向我投来赞许的目光。爸爸对我说:“恭喜你,洁愉,别忘了在遇到困难的时候多读读《老人与海》。”我像小鸡啄米似地点头。

深夜,我像往日一样又打开了书。这是语文老师介绍我看的《崇焕故园》。以前,我只知其人,不知其事,看了《崇焕故园》一书,我方知袁崇焕将军的一些真人真事,正如金庸作家所说:“袁崇焕将军是真英雄”。身为东莞石碣人,我为有这样的英雄而感到无比自豪。

夜深了,我睡意全无,走出阳台,月光如水。从对面楼房的窗子里透出一缕缕桔黄色的灯光,我想在坐在桔黄色灯光下的那些求知者,定然也和我一样在秉烛夜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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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北京卷“阅读带来审美愉悦”

全文共 11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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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与我同行”,阅读如何与我同行?在我看来,要将阅读放在心上,爱上阅读,方为与阅读同行。

从小我便喜欢阅读,阅读不仅可以使我增长学识,开阔眼界。更可以让我在书中自成一世界,在这个看起来虽小,其实却是宽阔无际的天地中翱翔。当然,阅读每一本不同的书,所进入的世界也不同。有美好,似春天般充满生命力的世界;有理智,似大海般深沉神秘的世界;也有血腥,似大自然般危险凶残的世界。无论是什么样的世界,我都想去探索,都想一步步地揭开它们神秘的面纱。

每阅读一本书,我总会将自己融入到这本书中,感书中人物所感,体会己之感悟。像《倚天屠龙记》,这是金庸笔下有名的小说,想必许多人都很熟悉。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在网上见许多看过这本书的书友们都表示,最毒莫过于灭绝师太。几乎所有看《倚天屠龙记》的读者,都说灭绝师太是心中的第一大反派,当然也有人持有不同意见,可却是寥寥无几。

当时我看到这些人如此评价灭绝师太时,我想替灭绝师太喊冤!凭什么?凭什么灭绝师太要受这样的骂名?就因为她不是主角?就因为她恨,她想灭的明教是男主角那边,她就理应成为反派吗?在许多读者心中,灭绝师太就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狠毒女人。可难道她杀人就是没有原因的吗?她追杀谢逊多年,为什么?还不是因为谢逊杀了她的亲大哥。若是她的亲大哥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被杀了也就罢了,可偏偏不是!谢逊是为了逼出成昆,才杀了无辜的灭绝师太的哥哥。

而且,谢逊不止杀了这么一个无辜人,为了找出成昆,死在他刀下的冤魂不计其数。为什么灭绝师太杀谢逊为兄报仇不成,反而是谢逊这个造孽无数之人,最后只须循入空门,居然还有许多读者为他不值!凭什么?就凭他是男主的义父吗?

还有,当初灭绝师太杀死纪晓芙时,人人都恨灭绝师太无情,曾经最宠爱的徒弟说杀便杀。其实我并没有多喜欢灭绝师太,纯粹是为她感到冤罢了。人人都只看到了灭绝师太拆散了一对有情人,使杨不悔成了一个没有娘亲的可怜孩子。却没有想过灭绝心中会有多心塞,她尽心尽力培养出来的徒弟,不仅胳膊肘往外拐,还拐地十分彻底,在与殷六侠有婚约的情况下,还与杨逍来了个未婚先孕!看到这我就好奇了,人人都可惜纪晓芙的死,却没有想过,未婚先孕,这连放在现代都是让人十分不耻的事情,放在古代就更不用说,铁定浸猪笼。可就是没有人想到这一点,只想到了纪晓芙与杨逍之间凄美的爱情。

当我一次又一次地代入灭绝师太这个角色时,我不止一次为她感到心塞。看到这可能感觉我离题了,但我只想借《倚天屠龙记》表达一点。想要与阅读同行,很简单。将自己的感情代入到一本书中,其实就是在与阅读同行了,可能有人会将它忽略。阅读时应有感情,因为书也是有感情,只有将感情给了书,书才会以同样的感情回报自己。就是这样简单,与阅读同行便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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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水浒传》阅读感悟笔记

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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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喜欢看小说,尤其是对《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等书,很感兴趣,能够说是百看不厌。此刻就单讲《水浒传》。

读完了水浒传,我认为这本书有三大好处。

第一点,也是最引人入胜的一点,就是书中那一百单八将。人物虽称不上个个性格鲜明,但也每人都有自我的拿手绝活,例如浪里白条张顺水性奇佳、智多星吴用文武双全、还有入云龙公孙胜令人闻风丧胆的魔法,哪一个不是人中奇才?有人说《水浒传》里108将是勉强凑齐的,就是为了凑传说中的108星。可如果要是真这样写,那么不仅仅少了一份奇幻色彩,也丢失了一百单八将从天而降的好处,水浒传在人物塑造方面可谓是极品。

第二点就是《水浒传》中对剧情的刻画描述。《水浒传》从九纹龙大闹史家村到一百单八将聚一堂,从宋江奉招破大辽到微宗皇帝梦游梁山伯,中间事情的繁琐,人物众多。可作者施耐庵在写作方面,能够说是游刃有余,由不得你不继续往下看。仿佛自我到了真实的故事中去了一般,真是让人叹服。

第三点我要说的是《水浒传》对于历史的记述。我认为,这样一个类似于“神话”的故事,可对当时民不聊生、外敌入侵、军队战斗力下降的社会表现从一个特殊的角度进行了分析。大家想,如果国家太平、人民生活舒适;如果徽宗皇帝向唐明皇一样,那么怎样会有数万好汉奋勇起义?但有一点我不明白,宋江为什么不推翻宋朝,自我做皇帝。而要投降宋朝,做宋朝的奴才。不明白!不明白!看来,水浒传不止是一本有意思的小说,更是一本反映当时社会和机关腐败的历史书。

《水浒传》里虽然有一些是虚构的,但这本书不仅仅能够联系现代的社会,还写出了古代机关的腐败。

《水浒传》真是一本好书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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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个人阅读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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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图书馆借了差不多一个月的《老人与海》终于在下定决心翻开第一页后看完了,如果不是作业要交的日期逼近,还有还书的日子即将到来了,我可能还把它放在桌面上对它置之不理。其实我只用了一天的空余时间就看完了,很薄的一本书,远没有我以前想象中的枯燥,看后感受还是蛮大的,同时也好似理解了为什么海明威被人称之为硬汉的代表,为什么《老人与海》激励着一代代现代人的成长。

书中自有人生百态现,多看些书毕竟不坏,一些有震撼力的小说确实能给人无限的感慨。一直以来我很抗拒西方的中、长篇小说,觉得特别枯燥、难懂,所以我没怎么看过西方的小说作品,《老人与海》可以说是屈指可数中较为认真看过的一部。

记得上学期去采访过一位自立自强的同学,和她交谈的过程中她介绍到她很喜欢看西方的小说,觉得特别有人生意义,尤其是《老人与海》让她懂得: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被打败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当时虽然理解不到《老人与海》究竟给她带来了多大的启示与震撼,但听她讲得那么激动、精彩,我都想借这本书来看看,估计不会难看到哪里去吧。

可是后来也没去借来看,直到上个月才去图书馆借了本,且差不多又过了一个月才拿起它认真看完了。说实话,看过后我有点后悔我这么迟才把《老人与海》读完,要是前几年就读过,现在的为人处世原则应该会有所不同。大学的这两年,我一直沉浸在失败的阴影里走不出来,现实没有把我真正打倒,我已经害怕了失败,学会逃避着一些现实,因此这两年我活得挺堕落的,没有了年轻人所拥有的朝气,只会埋怨不公。

《老人与海》的主人公老渔夫桑提亚哥接连84天没有打过到鱼,受到其他渔民的嘲笑,好不容易打到一天大鱼,结果抗争了几天,到头来带回的是只剩下骨架的鱼,最后,他仍是一如既往地睡着了,梦中,还是一如既往地出现着狮子,这才是王者的象征。

老渔夫没有因为打不到鱼而灰心泄气,相反他一直都坚持着,从没有放弃,生活可以有失败,但自己不能打倒自己,这才是真正的胜利者。老渔夫桑提亚哥是一个悲剧性人物,但在他的身上看不到一个悲剧者的失落、悲观、甚至于绝望等情绪。他的经历很悲剧,但他所体现的形象却是一个永远都打不倒的铁骨铮铮的真汉子,老人的形象深深地震撼了我,我还年轻地很,机会总会有的,我绝对不能被打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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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阅读西游记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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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做了一件十分有意义的事情,那就是读了一本好书——《西游记》。

先说说我最喜欢的主角—孙悟空。孙悟空的功力可不小,一路上都是指望他孙大圣来保护师父,斩妖除魔。而唐僧从不知情,一直以为孙悟空是在害人,孙悟空被唐僧的紧箍咒束缚,经常不能痛快的打妖怪,直到唐僧被抓后,才明白孙悟空是对的,可妖精们早就打不死了,有的被神仙们收走了,有的被变成了动物,只有白骨精是被打死的。

再说说猪八戒,我感觉孙悟空说他是个呆子一点也不假,每天只知道好吃懒做,偶尔出一次力,也打不死妖怪。

每次看到沙僧,我就想起三句话来,“大师兄,师父被妖怪抓走了”、 “大师兄,二师兄被妖怪抓走了”、

“大师兄,师父和二师兄被妖怪抓走了”,这是大家对沙僧的恶搞。不过,每次看到牵马的人都是沙僧,我也觉得他是个勤勤恳恳的人。

《西游记》这本书剧情讲得十分好,处处引人入胜。但妈妈说可以把他们看成是一个团队,唐僧是团队的领导,孙悟空是骨干,猪八戒代表着那些没有多少真本事又偷懒的人,沙僧是本事不大但老实本份的人,还有白龙马,他是一直默默付出绝对不能少的人。他们在九九八十一难中,不断的成长,就像团队在创业时每经历一件事情就向成功迈进一步,大家都必须做好自己的事情,才能成为一个集体。当然,从这本书里我还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情,只要坚持不懈,从不放弃,经过了强风暴雨后,一定会出现彩虹。正是“宝剑锋自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西游记》是我非常喜欢的书,相信我也会像他们一样,经过风吹雨打,长成一棵参天大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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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阅读作文

全文共 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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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阅读”的诠释,着实有太多,并不应以狭义的观念去束缚其本有的含义,因为“行走”也是另一种阅读,更是一种充实人生的绝佳途径。古语有云: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或许,青莲居士就是秉持着那样的信念,用十年韶华走遍名山大川;徐霞客先生宁愿只任一升斗微官,也要纵情山水。是故,太白先生随口便可吐出半个盛唐,徐公之游记名满天下。

在这样的岁月里,我们踏尽荒芜,看遍浮华,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留下独属我们的足印。在这深情款款的时光中,我们阅读生命,阅读青春,阅读世界,像先贤一样,用行走世间的心态丰盈人生。经年之后回首,了无遗憾——尽管我们并未改变生命的长度,却已然拓宽了它的宽度。以行走的青春,尽释阅读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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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七年级名著阅读笔记600字

全文共 8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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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海是浩瀚广阔的,深蓝的海水,不会因为你的计较而变得不深蓝,反而会变得更透蓝,让你逐渐的喜欢它。明月挂空在加勒比海海面上折射出最温和的月光。她温柔也很顽皮,吹起数尺高的浪打翻船只,在那儿,只有风有浪,没有淡水,没有食物。

老人在普通人眼里是瘦弱无力的,是挂在天边的夕阳,但在《老人与海》中,老人圣地亚歌在生活重压下仍然能保持优雅风格,在心志和精神上不可战胜的硬汉子。老人是夕阳,但最美不过夕阳红。

美国作家海明威用数量不多的笔墨经典地信叙述了老人与海洋的故事:大鱼、饥饿、焦渴、风浪、这些随时都有可能夺取老人的生命,但他却不怕。海明威并没有高谈阔论,只是把故事充分容纳在一个尽量小的范围内——一个破而小的渔船。使读者能更加纵观全局,直观形象的懂得人真正努力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圣地亚歌的那种坚强、勇敢、执着的精神令我们敬佩。连续八十几天未捕到大鱼却从不言弃。当他与大海搏斗时,那个场面令人提心吊胆,他却显露出丝毫不惧的神情。纵使手脚麻木,身体淋血也不会退缩。把淋血的双手放在海水中来保持自己清醒,好与那条大鱼斗智斗勇。为捕到这条大鱼,在那有风有浪却没有淡水没有食物的海面上“追捕”它几天几夜。捕鱼回来时,一路中遇到几次鲨鱼,他从不惶张失措。他就是人不可战胜的精神和力量的化身,更可贵的是,老人战胜了悲观和死亡,在梦中又次梦见狮子。

老人仍有一颗善良的心,犹如萤火虫隐隐约约飞过竹林,透露出来的光与热。他替鸟儿伤心尤其是那些柔弱的黑色小燕鸥,于是,他想:鸟儿的生活比我们还要艰难,除了那些猛禽和强壮的大鸟。老人在海中无人与他说话,他感到孤独,所以他在海中自言自语,那也是他内心世界的真实独白。把鲨鱼变得不再那么残暴。

为了我们的尊严,我们要学习那种顽强,拼搏,勇敢的精神。尚且一位老人都如此了,更何况我们这些初升的朝阳呢?《老人与海》这篇小说虽短,短而融精华。我有种冲动,想驾只船去漂洋过水海,不过那不现实,更实际的是加勒比海吸取那份精华——坚强勇敢的精神。

老人的灵魂永远萤绕在我们心中的的上空,让天与海变得更蓝更深邃,合为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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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包法利夫人阅读笔记

全文共 21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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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与理想总会有差别,当现实于理想中的情况不同时,我们不应该把这一切归结为命运的安排。当我们遇到挫折或者意外时,或许这是上天给我们一次调整心态的机会。当命运在现实社会中不妥协时,这就是现实的残酷。不是想象的会和现实相同。完全不尽然,因为包法利夫人就是一个现实与理想的化身。

长篇小说《包法利夫人》是福楼拜的代表作。作者以简洁而细腻的文笔,通过一个富有激情的妇女爱玛的经历,再现了19世纪中期法国的社会生活。揭露资本主义社会残害人性,腐蚀人的灵魂,甚至吞噬人的罪恶本质。包法利夫人从小在修道院接受教育.在那期间,爱玛迷上了看小说,尤其是那些有关男女情爱的书.书中男主人公不是伯爵就是子爵,这让她深深地着迷了。就因为这样,包法利夫人才会不满于医生夏尔的胆小懦弱,迟钝无能。就因为这样,她才踏上了寻找理想中的爱情之路。但当时的法国正在被黑云笼罩。她最终在被骗与人的只求自身利益之中结束了她的一生。从而体现出社会的另一面,也同时批判了当时的社会黑暗。

包法利夫人是一个悲剧人物。她追求浪漫的爱情,奢华的生活,却不知她所处的环境给不了她想要的。当爱情建立在物质基础上时,就注定了它的悲剧结果,无论过程如何使人沉沦,结局都只有一个。是谁使她走向了绝路?是人们的冷漠淡然使她求助无门,还是自己对命运的屈服?最终导致了爱玛的悲剧,或许可以说是当时的社会逼得她服毒自杀的!然而从包法利夫人身上也看到了每个人都会对理想抱有一种追求的态度,只是相对于我们来说对理想幻想的少了些,而包法利夫人对理想幻想多了些。不是每个人都会追求理想也许相对我们而言这些都是虚幻的,并不真实。包法利夫人所追求的太过,而反应出的就是对于自身的不满足。

包法利夫人(爱玛)从小在修道院接受教育.在修道院接受教育期间,爱玛迷上了看小说,尤其是那些有关男女情爱的书.书中男主人公不是伯爵就是子爵,这让她深深地着迷了.小说中的情节使她对爱情充满了童话般的幻想,以为结婚就可以实现她的愿望.在机缘巧合下,爱玛嫁给了医生夏尔.可是在婚后才发现一切远没有想象中的美好.在蜜月里,她体验不到快乐,在此后的相处中,她发现自己的丈夫是个胆小懦弱,迟钝无能的人.她心中的白马王子在哪生活在她看来变得不再绚丽多姿,只不过是日复一日的活着罢了.也许小说就是小说太带有情节性。之后爱玛接二连三遇到了莱昂,这是爱玛在幻想后遇到的第一个有共同爱好的人,而爱玛却想象她的世界随后于莱昂私通,现实带给爱玛的却不是好的结局。由于莱昂慢慢发现自己爱上了这个有夫之妇,莱昂最后选择了离开。因此怀念就此慢慢冲淡了。而另一个男人与走进了她的世界。

罗多尔夫对爱玛的气质所迷倒。于是他暗下决心一定要把这个女人弄到手。在他的花言巧语下爱玛被他迷的神魂颠倒。这也表现出爱玛对于爱情的追求,写这些当然是为了给小说的结局做铺垫。事情也同时要伴随着悲剧的结局。当爱玛决定和罗多尔夫双宿双飞时,她觉得找到了小说中向往的生活。可是命运却又让她跌进无底的深渊。之后爱玛一蹶不振。

最终她积债如山陷入身败名裂的绝境。爱玛求助于她的情夫,但他们在这时却像个缩头乌龟似的避之不及,没有人愿意伸出援助之手.在这一刻,危急自身利益的时候,世间丑态在爱玛眼前展露无遗.她走投无路了,最后选择了死亡.。

悲剧的现实却不得不令人相信,爱情仿佛很遥远,我们期望中是很遥远,而我们身边的我们却并不认为那是爱情。艾玛死后的情况是荣镇象平常一样,静悄悄的,包法利却睡不着,一直在想艾玛。罗多夫为了消磨时间,整天在树林里打猎,晚上回家睡大觉;莱昂在城里也睡得不错。这时偏偏还有一个人睡不着。在墓地旁,在松林间,一个小伙子跪着,哭得伤心,他的胸脯给呜咽撕碎了,在黑暗中一起一伏,无穷的悔恨压在他心上,像月光一样轻,像黑夜一样深。这个小伙子就是朱斯坦(药剂师家的学徒)。我们就可以看出这个女人是多么的愚蠢与令人可憎又可怜了,对她真正好的人,他却从来不珍惜,对她虚情假意的人,她却奉为至爱,甘愿倾家荡产。艾玛可以理解为是一种单纯的美,夏尔可以理解为一种淳朴的真与善。两者同样不具备智慧,而她们的结合,表面上看是一种真善美的结合,应该会幸福,但是结局却是令人扼腕的悲剧。当爱玛死后夏尔。包法利也随之死去。。艾玛的美是一种外表的美,她的心灵并不具备的美的土壤,因为那是一颗躁动的心,一颗时刻幻想的心,一颗愚蠢粗陋的心。而我们的男主人公夏尔(包法利先生)呢?不具备俊朗的外表,却具有一颗真善的心,对于爱情,对于很多方面,而更多是表现在爱情上。这也得到一个结论:在漂亮外表掩饰下的女人是难以得到爱情的,而当平凡外表的老实人遇到这样的女人那更大的不幸福便是必然的了。

包法利夫人造成的悲剧启发我们如果遇到这样的女人,千万不要像包法利先生那样痴迷其中,不可自拔,最后弄得家毁人亡。所以我们要时刻保持一颗清醒的头脑,大致明确自己的倾向,珍视自己身边的幸福。也同时提醒广大青年学生一定要定位好,认清自己的经济地位,明确阶段,不做超阶段的消费,适度适量符合自身经济状况的消费才可能长久的发展。

在现实面前,梦想和许诺是多么可笑!生活还在继续而悲剧还在不断上演,,现实中不要过多追求虚幻的世界,我们要在现实生活中活出自我,谁都不会代替你,应为你为自己而活。至于梦想,谁没有梦想在自己的认真的过每一天的同时梦想的大门会想你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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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阅读名著四世同堂读书笔记

全文共 9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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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最让我钦佩的人物形象是瑞宣的妻子韵梅,和诗人钱默吟。韵梅即会持家又懂规矩,还为祁老太爷生了一双重孙,深得老太爷的喜欢,婆婆又病弱,韵梅理所当然的担起了一家老小的吃喝穿戴。她是天生的好脾气,似乎是与生俱来的家庭责任感任感,促使她劳任怨的照顾着一家人的日常生活,极尽所能的让全家人过得顺心,她和婆婆一样,本分的做着女人,不参与该属于男人的事,但家中每一个人的一举一动都牵着她们的心。北平沦陷,抗日战争爆发,动荡的社会,生活的贫困和折磨,让一个纯粹的家庭妇女走出了家庭,她的心里不再只有小家,而是国家。在韵梅的身上,我看到了北平乃至整个中国的普通女人,由只会围着锅台转,只会顾及一家老小的生活,而变得更具责任感,这个责任感是对国家的。她们虽然不能象男人一样亲临战地,但她们的勇敢和坚定,是对家人和亲人的最大的理解和支持。

活在自己世界里的钱默吟,与世无争,每天就是浇花,看书,画画,吟诗。默吟二字是他本来性格的最真写照。在胡同里的人看来,钱诗人有些清高和高深莫测。在沉默中爆发的钱诗人,在不为人知的角落里,积极做着抗日的工作,他劝说年轻人离开北平,参与到抗战的队伍中,他的行动感染着更多的人。钱诗人的人物形象,代表了千千万万知识分子,由只喜自己闲情逸志,到主动参与抗日,可以说由被动变为主动的转型。大多数北平人,大多数中国人,正是经历了惶惑,偷生,最后觉醒。觉醒后的中国,是任何力量也无法抵挡的猛狮,北平那个年代是,现在更是。

四世同堂》的最后,是一个喜庆的场面,抗日战争胜利了,小羊圈胡同的人欢迎从狱中出来的钱诗人。钱诗人“外表上病没有什么英雄气概,浑身满布战争的创伤。”是的,抗日战争的胜利依靠人民群众,无论哪朝哪代,人民群众都是社会的主体力量。

不能不提姥爷,不能不提姥爷的四世同堂。

18岁参加革命的姥爷,担任过地下党艰苦危险的工作,解放后领导职务,时被拉上台,后又恢复领导职务,离休后安享平淡的日子。姥爷的前半生,可谓起伏跌宕,一波三折。总想有机会听听姥爷讲讲他在战争时期的经历,可惜一直不能有大段的时间呆在姥爷身边。总是在每次到姥爷家时,深深的感受着他的宁静和幸福,四世同堂带来的幸福。并非有意将姥爷的四世同堂和老舍先生笔下的四世同堂相比,但确是在眼前的,时代不同,四世同堂的老人享受的日子也不同。每一个人的生活,原本都是和国家相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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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

全文共 9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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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上《活着》的时候,落日酡红的脸蛋恰好沾上了地平线,那一片黄土便愈发迷蒙,让我仿佛看到了福贵与牛。福贵蹲靠在光秃秃的树干下,一杆烟袋冒着丝缕白烟,老牛许是倦了,耷拉着脑袋,不知在思索还是睡着了。阳光扫过略有雾气的黄土地,将镂刻的剪影慢慢投射过来,印在了我的心上。

福贵的爹是掉下粪缸死的,或许还要更早。在福贵败光了家产后,福贵的爹便已经没有了奔头,生的念头没有了,人也就算死了,不管他是否还是如常吃饭、睡觉、蹲粪缸,行尸走肉与死有什么分别呢?这让我想起了春生。春生的死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到底他们是没有看透,有什么能比活着更美好呢?老子曰: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龙二设下赌局骗光了福贵的家产,可下场呢?龙二死前说了一句:福贵,我是替你去死啊。是福是祸,当真难以定论。

福贵的娘是病死的,家珍也是病死的。要说唯一的不同,就是福贵的娘临死没能见上福贵一面吧。生老病死,谁又能左右呢?她们最欣慰的,可能也就是福贵娘死前一遍遍重复的话:福贵是不会去赌钱的。是的,经历了浮沉,钱财再多又能怎样呢?

家珍应该说是福贵的福星了。婚礼上他们常说:你是否愿意无论是顺境或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都毫无保留的爱他,对他忠诚?家珍从来没有接到这样的提问,却成为了“我愿意”这三个字忠实的践行者。家珍的心栓在整个家上,拴住有庆和凤霞的身上,直到有庆和凤霞全都走了,她也便跟着去了。

有庆死于抽血过多,凤霞死于生孩子。有庆这个善良的孩子,却死于他的善良,让人唏嘘不已;凤霞为了一个生命的诞生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让人愈发感受到生命的可贵。读后感·两个人都死于医院,这让福贵对医院产生了深深的恐惧。那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也暗暗锻磨了福贵的生存意志。

二喜放不下的或许只剩苦根了。凤霞死后,他所有的生存意念都放在了儿子身上。可造化弄人,他还是死了。临死前那把胸膛都喊破的苦根,像极了另一个版本的《呐喊》,只不过这个呐喊的主题是活着。

苦根也死了,整个家庭唯一的香火死于穷苦。因为穷苦,他连豆子都很少吃,结果一次性吃了很多豆子,撑死了。所有的亲人都死去了,只剩下孤零零的福贵。

不,还有一头同样年迈的老牛。

夕阳渐渐沉下了地平线,福贵起身,牵着老黄牛渐渐走远。我不敢猛然合上书本,怕把最后一抹生命夹死。扉页的“活着”二字愈来愈显眼,我却突然想起了《红楼梦》,想起了那句: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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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阅读名著围城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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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一部家喻户晓的批判讽刺小说,是钱钟书所作的为数不多的长篇小说之一,更是被誉为“新儒林外史”。不得不说,这部如此高评价的小说承载了多方面的社会批判和文化讽刺,它对人物形象的塑造更是达到了我国近代文学史上的一个巅峰。

故事的主人公,方鸿渐,原本以为他是个才华横溢的知识青年,能在文学界有一定的建树。可是,故事一开始,方鸿渐被他的“岳父”资助去欧洲读书。但是不学无术的.他在出国的四年中倒换了三个地方,伦敦,巴黎,柏林,最后却为了应付父亲和“岳父”,用下流的手段,购买了一张“美国克莱登大学”的文凭。就这样,貌似载誉归来的他还受到故乡人们的赞扬和支持。

一个无所事事的假文艺青年,还受到了许多才女的青睐。故事的发展让我感到无比的恼火,但更觉得这样的情节不正是带有浓厚的嘲讽的喜剧情调。才女苏文纨有着一定高度的才学,她却喜欢上了方鸿渐,但是,他却喜欢上了唐晓芙,一对表姐妹。我越来越觉得书中的情节真的是让我大跌眼镜,通过这样的情节设置,方鸿渐口齿伶俐内心懦弱,有些小见识但又没有什么真才实学的方鸿渐深深地刻入我的脑海里。这就是抗日时期的中国“知识分子”的缩影么?

其实,我觉得这本书对我们现在更有教育意义,方鸿渐就好似我们当今的一些没有远大理想,不知道怎么掌控自己命运的游手好闲之徒的批判和警醒。书中的其他角色,例如学术骗子李梅亭,在如今更是数不胜数。在文化方面,中西文化冲突在书中也表现得尤其突出,有顽固旧思想的老者的迂腐,还有对西方文化的盲目借用和学习,真的都是如今社会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围城》中的人,各个有自己的优点,但是他们都有着自己心理的缺陷。各种各样丑陋的人性暴露在那时的社会背景下,演出了一幕幕“精彩”的“喜剧”。或许,在那时日本侵略的时候,这还真的是不是一种想象而已。

《围城》告诉了我人性的真面目,也教给我一些人生的哲学。人,活在世上,不是碌碌无为地顺应生命的消亡,而是依靠自己的力量改变自己的命运,改变社会的变革,甚至改变人类的进步。方鸿渐,一个失败的人,有些许爱国情怀的人有着悲惨的结局,我们作为大学生,抱着对人生的希冀,用自己的双手定能达到自己的目标。

人生的刺,就在这里,留恋着不肯快走的,偏是你所不留恋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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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字的阅读日记

全文共 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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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星期日的上午,我在家里闲的没有事干,于是便决定到书店里买几本放在家里看。

由于我奶奶比较节俭,所以她就让我们坐公交车去。而我奶奶年纪大了不记事,竟然早下了一站,于是我们便约摸着走。走过来又走回去,搞得我是“腰酸背痛腿抽筋”,不过最后也找到书店了。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的书里,我的眼睛急切的寻找着:倒数第二排?不错,就是第二排,终于找到了!于是我匆匆地买了三本,便回家了。

回到家,我便坐在我的房间里,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不一会儿,奶奶喊了我一声:“吃饭了!”我充耳不闻,又过了一会,奶奶又让我吃饭,我仍然没有说话。又过了一会,奶奶实在忍无可忍,亲自来喊我去吃饭,所以我便极不情愿地吃了饭。饭后,我休息了一下,便又“钻”到书里去了。一连读了三个多小时,爷爷看到我这个样子,便用食指轻轻点着我的太阳穴,笑呵呵的说:“你呀,这个小书虫!”我情不自禁地笑了。大家也都笑了起来。

怎么样,这件事有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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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学生阅读《青铜葵花》读书笔记

全文共 7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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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大叫了一声:‘葵——花!’当时阳光灿烂,一望无际的葵花田里,成千上万株葵花,花盘又大又圆,正齐刷刷地朝着正在空中滚动着的那轮金色的天体……”我含着泪读完了曹文轩所写的《青铜葵花》。正如书名一样,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

葵花是城里的女孩,她三岁那年妈妈离开了人世,她是随爸爸来乡下的。他们要在这里盖房、开荒种地、挖塘养鱼。但天不遂愿,葵花的爸爸意外去逝,可怜的她伤心极了。看到这里,我不禁为葵花伤心,葵花那么小就失去父母亲,和她相比,我是多么的幸运,每天依偎在父母身边,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葵花虽然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但是弱小的她渐渐地坚强起来…

老天并不是无情的,苦难过后的葵花被一家好心人收养,一个男孩与她成为兄妹相称的朋友,这个人便是青铜。就这样葵花快乐的生活在青铜的家里,虽然伤心和痛苦是难免的,但家人的关心却无处不在。这正是人间处处充满爱呀!

可老天似乎在捉弄他们,葵花十二岁那年,命运又将葵花召回她原来所生活的城市。从此,青铜常常遥望芦苇荡的尽头,遥望着葵花所在的地方…对葵花的思念,使一直不会说话的青铜开口喊出了葵花的名字。我想身在远处的葵花一定会感受到青铜对她的思念。“这就是思念的力量吧,作者将这苦难写到深刻之至,将爱也写的如此充满生机与情意呢!”我不由得感叹道。

读完这本书,让我懂得我们应当如何去直面困难。做为一名学生,我觉得我们面对困难时应该学会去面对它,去挑战它,去克服它。就像罗曼·罗兰曾写到:我们应当敢于正视痛苦,尊敬痛苦!欢乐固然值得赞颂,痛苦又何尝不值得赞颂!

本书的作者曹文轩也说过:“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一个时代的人的痛苦,痛苦绝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少年时,就有一种对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可能是一个强者。”是呀!只有苦难才能改变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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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阅读我们的童年作文500字

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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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记忆深处,有一幅画面经常在不经意间浮现:那是一个深夏,我和一群小朋友玩得非常开心,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甜甜的笑容。

记得我们是在社区的小公园里偶然相遇。虽然那里地方不大,但我们变着花样尽情玩着各种各样的游戏。不知不觉中,我们把公园里的许多人都吸引了过来,大家看着我们玩,他们也很开心。加入玩耍队伍的孩子越来越多,整个公园因为我们这些孩子的到来充满了快乐、高亢的喊笑声。

很快,我们转移了玩耍地点。因为大一点的伙伴提议,想让这份无拘无束的快乐感染整个街道,整个小区,甚至想让全世界都被这种快乐笼罩。当时,我们这些孩子个个都充满了幼稚的童心,不懂得世界其实好大好大,凭我们几个孩子的力量怎么可能让全世界快乐起来?我们一直玩到太阳下山,才硬被家人拽走。但大家约好明天同一时间还在这里相见,共同传递快乐。

整整一个暑假,我们这些孩子每天都沉浸在欢乐的玩耍、游戏中。同时传递我们的快乐,邀请更多伙伴加入我们的队伍。开学了,我们就再也没有机会疯玩了。每个人都回到了两点一线的学习正轨。我们忙着上学,做作业,进辅导班、兴趣班。我也只能在学习的空隙回忆暑假那份犹新的快乐。

渐渐长大的我感觉以前的想法好幼稚。可是,每当看到新闻里播放许多大人因为这样或者那样的原因不能和睦相处,不能快乐的面对生活时,那一段美好的时光就会在瞬间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每每想到这里,我就害怕长大,害怕长大以后的我也会失去童真的快乐。

我多么希望大人的世界不要太过现实,童真的快乐永远不要在大人的世界里消失。我也梦想着有一天我长大了,还能和童年一样快乐的工作,所有大人都能在闲暇时依旧如童年般做游戏,放声的大笑,高亢的喊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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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让心灵在阅读中悄然成长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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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教育实验的深入开展,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阅读之重要性。阅读不仅走进校园,而且成为一种时尚,走进每个家庭,走进每个家长的心里,越来越多的家长开始重视培养孩子的阅读习惯。可如何让孩子爱上阅读呢?身为一个母亲,从孩子的读书经历中得到些许启示。

早在孩子一两岁时,孩子对毛绒玩具非常迷恋:天线宝宝系列、芭比公主、海绵宝宝、哆啦A梦……令她爱不释手。地摊边、超市里一看就是几个钟头,每次都是我连哄带骗才能把她带走,家里的玩具尽是各种各样的洋娃娃。为了培养孩子的读书兴趣,给她买了平生第一本书——看图识字书。当孩子看到这本书时眼里放着异样的光芒,至今让我难以忘怀。孩子每天一页页翻着,一遍遍看着,嘴里还不停地问着:“妈妈,这是什么宝宝?”也就是从那时候起,我认识了彼得兔、光头强、汤姆布里布、玛卡巴卡……孩子对童话人物的痴迷感染了我,也让我走进了童话世界。

随着孩子慢慢长大,好奇心也在不断增加:“妈妈,这是谁?它的妈妈是谁?它是干什么工作的?它生病了怎么办?”为了回答她的问题,我不停地在手机上搜索资料。“妈妈,为什么不给光头强装上头发,装上是不是更好看?小矮人那么小怎么能把货物装上车?要是把白雪公主和灰姑娘放在一起就好了,让她们认识,不是都不孤单了吗?”……阅读给孩子插上想象的翅膀,让孩子的小脑袋里充满了丰富的想象。

从那时起,每次路过卖书的地方,孩子总会停下来翻阅各种书籍。一次偶然的机会,孩子看见了迷宫书,一连买了十几本,回到家,迫不及待地打开让我给她读。不到一天时间,我们就将十几本书全部读完。尽管如此,她还是每天让我陪着一遍遍地读着,我心中暗喜:以后不愁孩子不爱读书了。

孩子一天天长大,她对书的热爱不变,但是兴趣发生着改变。逐渐孩子爱上了《唐诗宋词》《人物传记》《十万个为什么》等书籍。尽管孩子还没到入学年龄,可对书的兴趣愈来愈浓。只要孩子感兴趣的书,我毫不吝啬,悉数购回,每天陪她一遍遍读着,乐此不疲。

当我发现同龄孩子都看童话书时,我纳闷了:是否该给孩子也选择童话书、寓言书、励志方面的书呢?经过短暂思考后,我自作主张,给她买了《安徒生童话》《伊索寓言》《格林童话》《女孩故事》,谁知女儿连一本都没听完就不想听了。我想:坚持下去,孩子就会被书中的故事所吸引,兴趣是培养起来的。这样坚持了一段时间,孩子一看到书就愁眉苦脸,总是找借口不想听。“强扭的瓜不甜。”看到曾经对书那样痴迷的孩子,现在却一句也听不进去,我只有放弃。

后来,孩子学了拼音,为了培养孩子的读书习惯和拼读能力,我又专门买了注音版的绘本书籍,每天让孩子拼读和亲子互读。说真的,孩子拼读能力并不差,就是不愿读书,每次都是泪眼婆娑,撅着小嘴,极不情愿地拼读着。有人说坚持21天的重复就会成为习惯。为了帮孩子养成习惯,我坚持着……谁知坚持了一段时间,孩子到了书店,连其他书籍也不愿意翻阅。看到孩子这个样子,我不止一次问自己:“是我做错了吗?难道真的是兴趣才是最好的老师?”

我又一次带孩子来到书店,并对孩子承诺:选择你喜欢的书,我不再干涉。孩子欣喜若狂,一下子抱回《海底动物大密探》《海底小纵队》《大耳朵图图》等大大小小十几本书,兴奋地边走边看。看到孩子又一次沉醉于书中,我笑了:原来孩子不是不爱书,而是爱自己感兴趣的书。

孔子云:“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事实告诉我:阅读首先使孩子好之,进而乐之。“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孩子对阅读有了兴趣,就会产生极大的热情,就会将家长的“要我读”转化为“我要读”,才会把阅读看作是一件乐事,从而爱上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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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学生阅读《青铜葵花》读书笔记

全文共 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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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两个虽然没有血缘关系,却有着亲人般的感情的兄妹。哥哥为妹妹出生入死,妹妹也处处关心着哥哥。当妹妹葵花步入青铜一家家门时,就已经成了这个家的一分子,她和哥哥立刻变成了形影不离的一对,她有了新的家人,新的人生。

哥哥青铜是个哑巴,妹妹是孤儿,他俩一起挖野菜,一起玩耍。但他对妹妹的关爱是无微不至的,正当要盘算着谁才能去上学时,哥哥把这千载难逢的机会大公无私地让给了妹妹。当大水冲走自家的房屋时,青铜为了他最亲最爱的妹妹,离开了大麦地,去寻找该房屋的金茅草。当妹妹要参加文艺表演,需要一条项链作为配饰时,青铜不惜被划破脸颊,不惜劳累辛苦,为妹妹亲手制作一条汇聚着自己对妹妹的关爱的项链。当妹妹坐上大船已经启程准备到达遥远的城市时,哥哥用心的声音叫出了包含着浓浓的爱的二字“葵花——”

都说血比水浓,但这句话却在他们身上失效了,哥哥为了妹妹甚至付出生命都甘心,他全心全意对妹妹好,对他来说,妹妹早已比自己还要重要,这样的情意,就是放在有着血缘关系的人之间也说不上,这是人间里多么无私的爱,多么纯洁的爱啊!当青铜在冰天雪地里卖芦花鞋,有人想买他脚上的那一双时,他答应了!为了妹妹的一张彩色相片,须要这么做,他也愿意这么做。当冰冷无情的寒风袭击他的手脚,把他的身子冻红冻紫,甚至冻僵,一动也不能动时,他却毫无怨言,因为为了妹妹,他什么都愿意做……

看看这对兄妹,人们不禁要惭愧,两个并无半点血缘关系的孩子,却比许多身体里流淌着同样血液的`大人用有着更深的情意。他们只会为地位钱财勾心斗角,心生怨恨,犹如陌生人。在法庭里打官司的,又有几个不是亲人。

哥哥青铜,妹妹葵花,两个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孩子拥有则充满生机的爱与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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