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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寻常的路作文【通用20篇】

五湖四海皆春色,万水千山尽朝晖”,带着对美好春天的祝福,冬爷爷把漫长冬天的寒冷包袱背回家了。而这时,美丽的、温柔的春姑娘带着这不寻常的春天却悄悄地来到了世间。下面小编为你整理了在这个不寻常的春天里作文800字,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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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常的日子也飘香

全文共 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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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如流水,数千日子不经意地从身旁悄悄流走,当你静静回忆,细细品味时,那一个个寻常的日子就如同碎片一样被一片片拾起,那熟悉的馨香扑面而来,如此美妙,如此醉人。

早晨的第一缕阳光射入窗帘中,倒映出了一道美丽的弧线。走进了书房,翻开那本书。书中的景色仿佛注入了生命一样,活灵活现地出现在眼前。那“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的惬意,“独怜幽草涧边生,上有黄鹂深树鸣”的幽寂,“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怡然自得,还有那“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豪情壮志,“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荒凉……我沉浸在书香中,让五味在我的心中流淌着,碰撞着……读一本好书,品味一段往事,寻常的日子也飘香。

正午,艳阳高照,太阳给大地染上一抹橙黄,反射出道道炫目的光辉。今天又是个团聚的日子,大家围坐在饭桌前,一边享受着饭菜的美味,一边说说笑笑,谈论着生活中的趣事,偶尔也捎带一些八卦。姥爷姥姥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他们享受着儿孙满堂的天伦之乐。爸爸妈妈的脸上挂着会心的微笑,他们享受着家人健康平安的知足之乐。而我被饭菜的美味所诱惑,狼吞虎咽地享受着饭菜带给我的快乐……热腾腾的饭菜,浓浓的亲情,寻常的日子也飘香。

傍晚,太阳西下,最后一抹夕阳将天边染成红色,悠闲地漫步在湿润松软的乡间小路上,清新的泥土气息扑面而来,还混着些淡淡的草香。野草挨挨挤挤地到处生长着,随风摇曳,生机勃勃,一时间,满眼的绿。那青翠欲滴的草丛中还夹杂着星星点点的野花,红的,黄的,粉的,白的……一簇一簇地点缀着这幅美丽的绿色画卷。小鸟“叽叽喳喳”婉转地歌唱,还有那走在回家路上的黄牛,发出低沉、厚重的喘气声。不经意地从路上拾起一颗石子,掷到不远处的潭水中,“啪”的一声,溅起一朵小水花,荡起一圈圈涟漪……优美醉人的景色,悠闲恬静的乡村生活,寻常的日子也飘香。

一本书、一次聚餐、一日乡村之行……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着,简简单单,平平淡淡。如一杯清茶,醇香;如一首老歌,动听;如一抹阳光,温暖……寻常的日子也飘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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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一个不寻常的早晨

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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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周日的早上,我早早醒来,看到了窗外的景象。

天空中灰黑色的乌云翻滚着,有微弱的光从它们的缝隙中透出。晨风冷飕飕的,在天地间游荡,发出夜游鬼魅般的“呜呜”声。街上已有了人,他们步履缓慢,似乎受到了这压抑的天气的影响。

像这样的天气,肯定是要下一整天雨的,我们这里的春天总是这样。正想回去睡一觉,忽听到惊天动地的“轰”声,一道道白刃凌厉可怖,把屋里的一切映得惨白,接着又是猛击如大鼓般的声音破空而来,屋子都在震颤,像要把大地击沉。雷声变得越来越密集,越来越响亮,就好像一个空间被无限拉长放大,最后粘合在了一起。

它提前来了,夏季最狂野的雷阵雨!

暗灰的天色逐渐变为灰白,似乎洗去了一层尘垢。一团团墨色的乌云在天上翻滚得更厉害了,似乎要将它全身的水榨干。风更加得意,裹挟着雨滴四处出击,我赶紧关上窗户,雨滴疯狂地敲打玻璃,发出炸裂的声音。街道成了一条河,水流汹涌,席卷着枯枝败叶,就像风雨飘摇中不能主宰自己命运的小船。行人聚在店面屋檐下,没有一个人敢出去冒险,这时,天地都是风雨的。

极快地,雨开始小了,云一下子少了许多,天空明亮起来,透出一丝蓝意。刚才咆哮的风温柔了许多,像一只柔软的手,轻抚着人的脸。

在天空深处,那里开始诞生希望。阳光来了,虽然是薄薄的一层,颜色很白,就像没有营养,但我相信,今天会是一个好天气。

这真的是一个不同寻常早晨,我看到了风雨,也看到了晴朗。睡意全无,我穿好衣服,打算出去享受这清新的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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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不走寻常路

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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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之为山,是为了让那些名字随山屹立;江之为江,是为了让那些传说随波奔流。

逗留在大山的巍峨壮美中,我们就会错失大海,走过去,将是另一番浩瀚壮美的景致。

逗留在大海的浩瀚壮美中,我们就会错失大漠,走过去,广阔无垠的沙漠更震撼心灵。

逗留在大漠的黄沙热浪中,我们就会错失森林,走过去,我们将领略森林的深邃之美。

汪国真说,太深的流连是一种羁绊,伴住的不止有双脚,还有未来。选择逗留,拥有了一时的美丽,然而选择一条不寻常的路,走过去,真正的美丽才会赫然显现,选择走不寻常的路,就是把祭品献给追求的祭坛。

施瓦辛格,这个拼搏在人生路上永不止息的伟大形象。他早年是举世嘱目的健美先生,一身壮实的肌肉让他拿遍了大大小小的健美比赛奖项。但他并没有逗留健美给他的荣誉中,而是选择走一条不寻常的路--好莱坞影视。他在好莱坞创造了更大的辉煌后,雄心勃勃的他又“摇身一变”,成为了一名政客,在政坛上叱咤风云。这个健壮的美国人向我们展示了不走寻常路的美,创造了一个个不寻常的神话。

我们要记住,孔雀是因为在赞誉中逗留而退化了翅膀,让它充其量只是一只长着美丽尾巴的鸟。仲永是因为在天才的光环中逗留最终成为庸才。牛顿是因为在前半生的成就中逗留才出现在后半生二十年中研究上帝的遗憾,他没有在巨人的肩膀上站稳。

一个富有战斗力的人生需要面对永无止境的选择,在这些选择中走一条不寻常的路。不要因一时的美丽而逗留,也不要因自己的平凡而低头,我们要不走寻常路,因这不寻常的路而笑对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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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一个不寻常的风筝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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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过的所有东西都是靠妈妈来付钱的,他们都很寻常,可是,我以前买的一个风筝确实很不寻常的。

记得又一年春天,我再放风筝,因为我买的是好风筝,放的高,放的远,孩子们都羡慕我,说:“羽,你的风筝放的好高啊!”我冲他们笑了笑,其实,他们根本不知道,为了这个风筝,我辛苦的不能再辛苦了。

就在十来天前,我想要买风筝,可妈妈说:“孩子,你长大了,不能再让我来给你花钱,我总不能一辈子给你买东西吧,你该靠你的双手来赚钱买东西,家里的工人都是一天一百元,你也不例外。”我对妈妈说,我干半天,五十元就够了,可妈妈却一口回绝了我,说:“你见过咱们家工人只干半天的活妈?”我想要买,但是没钱,没办法,只能这样了,一天下来,我帮妈妈挂钩,填炉子,拉东西……干过许多活,累得我到家就躺那里睡着了。

第二天,妈妈把钱给了我,我拿了前,立刻跑到商店里买了自己喜欢的风筝后,把剩下的钱全部存了起来,还特地用锁锁上了,因为这些钱对我来说简直是来之不易啊!

买了风筝后,我把风筝放飞,看着这高高在天的风筝,我露出了非常满意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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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寻常日子也飘香作文700字

全文共 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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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夜晚,寒风呼呼的刮过,钻入大衣,“嗖”的一下,浑身上下都打起了哆嗦,走在路上,瑟瑟发抖。

连续了一周的寒冷的夜晚,我终于在昨晚打了这个冬天的第一个喷嚏。

下晚自习,回家。在走廊里就看到墙边,一个脑袋探头探脑向这边望过来。“姐姐”一声拉长了音儿的甜得仿佛可以流出蜜的熟悉的呼唤先传入了耳朵,接着,一个身影便摇摇晃晃地冲了过来挽住了我的胳膊,我轻轻将她推开:“说过不要老拉扯着我,你那么重,我也走不动。”“不要!”还是紧紧缠着我的胳膊。“我生气了!”我警告道。她这才缓缓放了手。

走在路上,她却用手扯着我的书包带,我抖抖包,她却越抓越紧。一件墨绿色的棉衣,有点乱的头发,白嫩嫩的小脸总是透着粉红的颜色,肉乎乎的小手抓着我的书包带,跟着我往前走。

一出门,呼的一下,寒风便灌进了我的衣领,打了一个喷嚏,干咳了两声,缩缩肩,拢一拢衣服向往走去。本来就有点感冒的我,一时间浑身上下的不舒服,还是迎着头皮往前走,一边还打着哆嗦。

忽然,背后一松,那个给我施了向后的力的小手拿了下去。“太好了,要走不动了。”一会儿,一个温热的东西搭上了我的脖子,用手拿起一看,围巾?疑惑地转过头去看向妹妹,只见脖子上的围巾已经不见了,白嫩嫩的大脖子敞在寒风中。

“你怎么把围巾摘下来了?”

“没事,我不冷。脂肪多。”

“不行,感冒了怎么办?”

我动手去解围巾,她连忙阻止:“没事,没事,你不是都已经感冒了吗?快带着。”

我看着她,点了点头,将围巾裹好,她又主动的缠上来,这一次我没有拒绝,拉起她走向大门。

围巾是温暖的,这在寒冷的夜里仿佛有热气一般暖着我的心,上面带着妹妹身上特有的香气,淡淡荡开,溢满了整个的心,装满了属于我的世界。

一个平凡的寒夜,一条普通的围巾,一个探头探脑的可爱妹妹,一种难以忘怀的香气弥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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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中考作文素材积累:当时只道是寻常

全文共 11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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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沉思往事立残阳。被酒莫惊春睡重,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考作文素材,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很多看似很平常的生活情景,我们在拥有时总会忽略或视而不见,或者认为理所当然,而一旦成为往事,或失去,或成为过去式,就会觉得格外清晰、美好而珍视!

请以“当时只道是寻常”为题,写一篇不少于700字的记叙文。

【名师题解】

“当时”,不是“现在”和“以后”,是指生活中曾经经历过的人和事情,或曾经拥有过的美好事物——它可以是记忆深处的,也可以是刚刚过去的记忆犹在的。在特定的情境下,触发了我们敏感的弦,让心儿为之震颤。

“寻常”,就是“平常”。是指追忆的人、事、物、情、理,都是与我们的日子密不可分的,它可以是一句话、一种声音、一个腔调;可以是一个物品、一处亮景、一次邂逅:可以是一个或几个拥有共性的画面、细节、场景。这些曾经的温馨、温暖、温情,很多,很平淡。多到当时只道是寻常,没有感触、没有印象、没有体悟。

“当时只道是寻常”,因为拥有的这些看似平常的生活琐事,拥有时,等闲视之;失去或过往后,就会想起无限的“好”。“只道”,既是一种陈述往事的平淡,又是一种常见真情的慨叹,也是一种生命哲思的顿悟。陈述的是平常事情中蕴藏的真实情愫,慨叹的是当时的懵懂与迷糊,顿悟的是而今的领略——真情、真思与真谛。

【推荐素材】

素材一: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沉思往事立残阳。被酒莫惊春睡重,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纳兰性德

素材点拨:这是古诗词类素材。运用时,可以直接引用,作为情感的媒介,为文章生色。亦可以结合自己的叙事、描写,将“寻常之事”领悟升腾出“不寻常”的内涵,更好地挖掘主旨。

素材二:2006年,丁俊晖这位刚过完18岁生日两天的孩子,在英国的UK锦标赛上夺冠成为有史以来第一位获此殊荣的亚洲人。掌声、鲜花一下子都围住了他,而当他从母亲那里得到了一个大大的拥抱时,那一刻,他的脸上才盛放出最纯净的笑容。他说,经历了这么多,才明白有亲人的陪伴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

素材点拨:这类素材,生活味很浓烈。一个拥抱、一杯凉白开、一床向阳爆晒的被子、一碟喷香的野菜……可能都是生命中最寻常的物件,但这物件的拥有者,却是对“自己”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的人或事。所以,我们应该尽可能从生活中找寻到这种小中见大的题材,才能真正写出原滋原味的“文字”。

素材三:你的暖,我的爱,就是岁月静好的最佳写照。而暖源,仅仅是一抹微笑、一句话语、一个安抚、一个眼神、一声叹息、一本书、一局好棋……就能将寻常的日子,缀饰得璀璨流光。

素材点拨:这类素材,将寻常中的不寻常筛选出来作为写作的素材,让写作者和阅读者的心灵都能从精心设计中领会到更多的生活意蕴。而素材的运用,能够将所有生活中的美好包罗进来,然后,沉淀下思想的精粹。用在作文的开头或者结尾,更能增添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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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高中关于不走寻常路议论文

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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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漫漫,道途遥远。千百道曲径通向的幽处又在何方,开放禅房花木的馥郁芳香,上下求索,寻觅真正不寻常的道路,寻心中诗情画意的梦想。

路在脚上彷徨,向左向右,选择一条不寻常的道路启程,执着地追逐心中日月的希冀。

古色古香的绍兴,走出了一条不寻常的道路,是那个伟岸的身影高举着新文化运动的旗帜呐喊中国的希望。他曾留学日本,学习医术欲以拯救遍体鳞伤的中国人。直到那段黑白色的电影演绎着那些麻木不仁的中国心,他醒悟了,抛下了手中的手术刀,毅然拿起笔墨,浓重的是墨香熏染了中国人执迷不悟的心,唤醒了东方雄狮的尊严,振奋了炎黄子孙的灵魂。“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他曾经彷徨,但挣脱了风筝的束缚,呐喊生命的心灵乐章。

他,那个时代的文化巨人--鲁迅。他不走寻常路,但却用笔杆敲响了时代的钟声。

旧上海滩华灯初上,缤纷的霓虹闪烁着虚情假意的浮华。在喧嚣中宁静心灵,寻觅真正的存在。走进一条深邃的小巷,青砖黑瓦诉说着她历史的积淀,镌刻着那一段段刻骨铭心的记忆。巷底,翠绿的藤蔓爬上旧式洋房的白墙。那个独倚栏杆的女人也曾有过青春年少,可在她的眉尖却凭添了几丝相思的泪光。她不甘于家庭的束缚,与丈夫离婚,一个人写诗,一个人作文,走上了文化才女的道路。她没有相夫教子,没有家庭的牵挂。可是,她却有她《半生缘》的缠绵,有她《倾城之恋》的跌宕,有她《小团圆》无尽的遐想。

她,那个时代的文化才女--张爱玲。她不走寻常路,但却用笔杆绘画时代的风景。

选择,曾令多少仁人志士守着空荡荡的港湾。李白不走寻常路,仰天大笑出门去,寻觅杯中酒香,空中月光;高觉慧,巴金笔下的《家》,他踏着那一波碧水远去。多少迁客骚人,不苟于世俗的羁绊,不走寻常路,去追寻心中的完美。

不走寻常路--用笔来生活,用笔来叙述。他们的诗情,流出一汪碧海;他们的梦想,绽放了满畦的繁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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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天津市寻常烟火是美景高考

全文共 9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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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不止是上帝的诗篇,还是人间烟火,是随处可见的点点温暖。

—题记

这世界那么大,五湖四海、三山五岳。可当我们仔细搜罗记忆,才会发现,让我们最感动、最温暖、最幸福的,并不是灯红酒绿,推杯换盏,也不是游山玩水,打卡拍照。而是平凡的人间烟火,这其中,混杂着爱意与亲情。当我们兜兜转转,才会最终发现,人世间最美好的,莫过于身边随处可见的小幸福,如灰色世间中的一抹亮橙,柔和而又温暖。

正因为有了这烟火,这股人情味,人间才会成为人间,成为可以容纳一切不期而遇及久别重逢的人间;成为能容纳所有快乐与悲伤、悲欢与离合的人间;成为万千众生依赖的人间。

古城渐渐入冬了,早起的小摊前,冒着热气。天寒岁暮之时,一缕缕烟火越发在寒冷中显得清晰明亮,成为我们心灵的最后一道慰藉。

有句话说的好,只有早起,才能体会到人间烟火。清晨的人间烟火,给予人们希望与温暖,也照亮我们坎坷前行的路。冬日里,夜越发漫长了,清晨时分,东方的天空,曙光初现。校门口的早餐铺,一盏盏微黄的灯照亮了学生们的脸,铺面的烟火升腾起来,袅袅升腾,随之而来的还有浓郁的早餐香气,包子,夹馍,煎饼果子,炸的酥脆的油条,让人闻了便口水直咽。卖早餐的阿姨,站在其中,头发被干练的扎了起来,鼻子和额头上沁着细密的汗珠。只见她迅速的将一份份早餐递给学生,虽然身体疲累,可还是抑制不住脸上那温暖的、发自内心的微笑。虽然平凡,可这抹微笑仍如冬日暖阳般,抚慰人心。为学生们早起的一天天灌满了元气。

天黑了,树林深处,不时传来一阵阵鸟鸣。马路上灯火通明,万千霓虹闪烁。几经辗转,都将近9点了,我背着书包走在车来车往的路上,却感觉此刻缺了点什么。转过一道弯,就进了我们的小区,七转八折,就到了我家附近,这里并没有外面的明亮,没有灯光璀璨,只有孤零零几户人家的灯在亮着。可我却感到一阵感动,因为这里,总有一盏灯是为我而亮,那是母亲为我留的,只要我还能看到这盏灯亮,我就能感受得到家的温暖以及父母的爱,就永远有家可归。

喧嚣让我们浮躁,让我们总是忘了那生活中一点一滴的平凡美好,那是人间烟火,在烟火中,人情味必将野蛮生长,如灰色世间中的一抹亮橙,给予我们希望和温暖。这,就是我们依恋的人间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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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在这个不寻常的春天里作文800字

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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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粒百合花种子,在几年前被风伯伯带到这悬崖峭壁上。按理说,我早该开花了,可为什么迟迟没有动静?原因在我,是的,我不想开花,因为一但开花就代表生命倒计时的开始,我不想死,所以每日只汲取少量的水分和阳光,保证我生命的延续,却一直处于休眠状态。

直到一天,一粒蔷薇种子也被风伯伯带到这儿来。

“你好,我是蔷薇。”

“你好,我是百合。”

“以后我们就是邻居了,请多多关照。”

“呵呵,那是自然,好久没花陪我了。”

有了这个邻居,我不再复以前那单调而又鼓捣的生活,每天说说笑笑,过的有滋有味。我以为我们会一直这样下去,直到有天,我发现你长了根和许多根须。

“你要开花?!”我很惊讶。

“是啊。”你理所当然地说道。

“我知道。”

“那你为什么还要开花?”我很不解。

你一脸坚定地看着我说:“每个生命倒这个世界上来都有它自己的使命,我是一粒花种子,我来到这世上就是为了开花,它是我的使命,一项我必须去执行的使命。”

我望着你坚定的样子,无言。我还能说什么,或许我根本就没资格说什么。我只能看着你每天拼命汲取水分和阳光,吸收养分努力生根。当我看着你被狂风暴雨吹得摇摇欲坠,仿佛下一刻腰枝就会被折断时,我还是忍不住,心疼地说道:“要不你别开花了。”但你依旧那样坚定:“不,我一定要开花。”

经过你不懈的努力,终于,一天清晨,你开花了!

“百合,你看到了吗,我开花了!”你笑得非常开心,“漂亮吗?”紫色的花瓣迎着阳光随风飘动,像那紫色的花蝴蝶在太阳下翩翩起舞,显得那么地不真实。

“嗯,很漂亮。”我朝你微笑,但笑着笑着就笑不下去了。是的,开花了,你的生命倒计时开始了,你的时间不多了。

当你凋谢时,我问你:“你后悔吗?”你却笑着说:“不后悔!”之后闭上眼,等待着死神的到来。一阵风吹过,你落叶归根,一切尘埃落定,我望着地上那片紫色花瓣,久久陷入沉思。

那之后,我拼命吸收养分,努力扎根于地下。当我终于破土而出的那一刻,呼吸着这新鲜的空气,俯视着这生机勃勃的大地。终于体会到你的感受了。

也许你说的没错,着是我们的使命,一项必须去执行的使命。也许不久我将会死去,但至少这个春天,我曾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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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在这个不寻常的春天里作文

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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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菜花依旧像往常一样开着,南来的燕子衔着泥飞入谁家。春风轻轻地为柳树梳着头。阳光明媚的洒在大地上。只是在这个春天,春风吹不到那里,春雨没有洒在那里。是的,在我国西南贵州、广西等地方发生了重大的旱灾。电视上镜头将一张张灾区人民的脸推到我们眼前。

他们的头发很干燥灰蓬蓬的。一定是很久没有洗过了,他们的嘴唇已经结了一层茧,还有那些因为没有水喝渴死的牲畜。那本该在春天里一片生机的田野此刻却显得如此荒芜。

水!我们的生活、生命是离不开水的。是水,让地球出现了生命,是水让我们有精神,是水让我们干净。是水带给我们生活的美景。

地球上可供利用的淡水资源总量达38000000立方千米左右,但加上种种原因人类目前有可能利用的淡水只有约9000立方千米。而实际可利用的淡水还远低于这个数量,由此可见,节约用水时多么重要。

现在悲剧已经发生,难道我们还要坐以待毙吗?保护水资源人人有责啊!

灾区的人民加油啊!当爱与希望同时降下滋润的雨点,所有困苦会被冲刷。别轻易放弃啊,明天还要许更多的愿望。相信那场迟来的春雨不久便会降临在这片久旱的大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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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当时只道是寻常

全文共 9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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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捧于手心,静静感受从指尖传至心底的温热。小喝一口,让满嘴的香甜直蔓延至全身,袅袅的清香,带着自然最本质的气息在空气中播洒。那一刻,时光流转,一切又似乎回到从前,那些寻常的早餐,那一碗碗寻常的糁儿粥。

一个寒冷的早晨,当太阳还蜷缩在被窝中未能展露笑颜时,大地似乎还在沉睡。浓郁的清香便在室内温润地传播开来。揉着惺轻的双眼,匆匆离了舒软的被窝,寻找着那份清香,开始又一天新的旅程。几乎是无论寒暑,早晨醒来,洗漱完毕,已有一碗热乎乎还散发着腾腾热气的糁儿粥放在桌前,旁边放了几碟小菜,便成了美好一天最甜美的开端。

捧住青瓷花碗,让那一点温热从手心手指柔柔地传至心田,宛若一缕和煦的春阳,暖暖地唤醒沉睡了一夜的心之万物。蒸腾的清香携来股股源自五谷本质的气息,散落于清冷的空气中,诠释出世间永恒的温暖。“快喝啊,待会儿就要上学了。”奶奶轻声催促着,将刚刚煮熟的粥用棉布盖好,留着爷爷起床后再一起吃。我笑笑,小喝一口,满口的香甜从口间直传遍全身,暖了身,也暖了心。

那一碗寻常的粥,成了心里最暖的期盼,那一刻,只道是寻常的瞬间,却成了未来日子里最美丽的怀念。

奶奶开心地笑,对于她来说,每天给自家孙子煮上一碗热腾腾香气缭绕的粥似乎成了她人生最值得回味的点缀。袅袅清香在眼前盘旋缠绕,一切似乎仍是如此美丽。奶奶恬适的笑,苍老的面容上恍惚多了些自然的活力。哦,那也只是一种寻常,只是自然的眼睛未曾捕捉到那一直存在的一份活力罢了。当时,只是静静地望着,却忘却了、忽略了一份温情、一种动容……

岁月总像无情的流水,从指间淌过,便不再回到最初的模样。奶奶老了,我亦不再是那个守望在桌旁的孩童。温糯的粥早已被柔软的面包和一杯白得似乎不含丁点杂质的牛奶所替代,却再找不到那份交递于心的温暖与匆匆。亦曾去早餐店专门点上一碗粥,可喧烦的世界里,却再找不到那份特殊的香与美。粥亦依旧,当时的人儿却已不是,当时的味道也再寻觅不到。

“被酒莫惊春睡重,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纳兰的词里亦有如此细腻的感慨。于我而言,一碗寻常的粥,却品出不同的美。那么,世事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当时以为是极其平淡寻常的人与事,只有在岁月的几番流转后,才能感受到它们独特的美丽与珍贵,然后却再难以拥有。

当时只道是寻常,如梦掠过,心间只剩一缕暖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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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寻常的日子也美好作文800字

全文共 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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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历四月,正是草木繁盛,百花争艳的时节,赶上天气晴好的周末,我便得了闲空,与夫与女一同往那河边的林子里游逛去了。

河岸林间,是闹市中的一块“静”土,鸟雀在这里嬉闹,早起的夏虫也拉出了长吟,远处河心的孤岛时常游出野鸭,一两只,三五只,它们在粼粼的河水里时出时潜,搅弄起一圈又一圈的水波。顺着小路一直前行,林子深处竟还有农家小院——红砖黑瓦小篱笆,青菜大蒜丝瓜架。几只黄花粉蝶打这里飞过,引得女儿一阵惊喜地尖叫,笑着跑着追去了……这浮生如梦的静好岁月,焉知不是寻常日子里的小美好呢?

晚间伏案,女儿在左我在右。她一笔一划很是认真,我却心有旁骛前顾后盼——对面那栋楼,这一家灯光暗下去了,那一家灯光又亮起,有时整栋楼都是黑漆漆的,让人误以为是停了电,有时又亮堂堂的,像是约好了一同打开开关。我不由得想起几年前的那个夜晚,外地学习的归途中,疾驰的列车穿过喧嚣的闹市,高楼大厦里五颜六色的灯光划出一条条彩色的光线,暖黄的,浅白的,淡蓝的…脑子里忽然间就闪现出一句话——万家灯火,星河一道。郭沫若的那句诗也一刹那间活了过来“远远的街灯明了,好像闪着无数的明星;天上的明星现了,好像点着无数的街灯…”夜空深邃幽远,夜空下的城市如此美丽。在人的一生中,有这样一颗宁静的心去欣赏夜的景,焉知不是寻常日子里的小美好呢?

月底是女儿的生日,这个快七周岁的小丫头不断向我打听着她的神秘生日礼物,我自然是守口如瓶不露一丝口风。周二,这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中再普通不过的一天,一家人围在饭桌前,美味佳肴自不必说,那个造型奇特的美人鱼尾巴生日蛋糕赚足了她的眼球。看着桌上煮着火锅摇曳着火苗的旧式小火炉,看着因为饮酒伴着激动而红光满面的老人,看着吃着蛋糕把玩着新玩具的一天天长大的孩子,我的心里涌现出许多别样的情愫:

——不管春花秋月冬雪夏凉,人生的过往都是不可追溯的时光,如果我们能用一双慧眼一颗真心一片真情去过好生命的每一天,就一定能在寻常的日子里发现长存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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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当时只道是寻常的叙事作文_7400字

全文共 71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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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明天晚上图书馆见哦。”莫小雪一脸阳光地看着凌若尘,仿佛整个夜空都被她的笑容感染,一颗颗闪亮的星星如同一只只会笑的眼睛,绽放出绚烂的色彩。凌若尘依旧是不紧不慢地收拾着笔记,头也不抬地应和着。

“嗯,明天见。”

凌若尘和莫小雪是同一个学校的校友,若尘是学长,小雪是学妹。可自从莫小雪第一次在迎新队伍里看到了凌若尘之后,就非要和凌若尘“义结金兰”。也不管凌若尘愿与不愿,总是像个小黄鹂似的出现在他的生活里,一天一句的哥长哥短。平日里看起来娇小可人的莫小雪,在对待这件事上显得格外的“霸道”。也不管若尘答不答应,她执意要认这个“哥哥”。

起初,凌若尘并不想做她哥哥。因为,多了个妹妹,他就得多操一份心。多了一个妹妹,他就得多花一些时间去照顾她。可莫小雪完全是反过来的,不仅不需要凌若尘关心、照顾,反而把他的生活起居安排得周到万分,就连若尘的女友小燕都没有如此上心过。所以,有的时候若尘倒是很喜欢这个小妹,因为从她那里总能感觉到一丝不一样的温馨。那温馨时而幽怨绵长,时而如泣如诉,时而甜蜜可人,时而甜中带伤。

不论凌若尘怎么不开心,不论他多么的烦躁,莫小雪总是在适当的时候出现在他的面前。为这,若尘的女友小燕的的确确吃过几次醋。但是每次莫小雪都能恰到好处的把小燕哄开心,然后一边看着若尘,一边对小燕说:“小燕姐,我只是若尘哥的妹妹。你和若尘哥哥才是命中注定的一对,我只是一个很快就会被人忘记的配角而已。”之后,又会拉着小燕去买她喜欢的发饰,还会拖着凌若尘一起出去聚餐。

朋友们都羡慕凌若尘,说他“左拥右抱”,说他“坠入花丛”,可在他的心里,根本就没把那些“流言蜚语”当回事,因为他的心里,一直住着慕小燕,又何来的“莫小雪”?他一直把她当作妹妹,从来没有其他的任何想法。对于这一点上,慕小燕是最清楚不过的。

那是零八年的冬天,北方迎来了百年难得一见的暴雪。校园被大雪静静地覆盖,就连出行都是问题。莫小雪硬是拉着凌若尘一起堆雪人,而且一边堆,一边伸手去“捧雪”。等到他们一把一把地把雪人堆好了时,慕小燕来了。一边和若尘拍照,一边夸赞小雪真棒。小雪总是很随心地笑笑,等到小燕玩累了,小雪这才拉着若尘哥一起合影。

小雪说,她出生的那一年也是大雪封山。白雪皑皑,银装素裹。小雪的母亲便是对着漫天的雪花为她取得名字,只可惜她的母亲也常常叹息。雪花虽美,可只是一刹那。落到地上,就变成了看不见的水。而后,再升到空中,就成了不着边际的云彩。可小雪却很喜欢这个名字,她愿做一朵雪花。在入手的刹那融化,在升空的瞬间永恒。

时间总在无声中流逝,平平淡淡的日子最是经不起流年的冲刷。转眼间,小雪大二了,而若尘也步入了大三。若尘准备考研究生,所以除了上课的时间,其他时间基本都是在自习室或者图书馆度过的;而小燕想要出国,所以基本上都是去培训班上课。只有小雪,不考研也不出国。所以,一直“无所事事”的赖在若尘身边,每天陪着他进进出出。每天给他打饭送水,陪他起早睡晚。

若尘说,他最大的梦想是成为一名大作家。他喜欢读书,喜欢古典,喜欢在中西方文明里寻找瑰宝;而时尚美丽的小燕喜欢舞蹈,喜欢追赶潮流,喜欢去国外游历。所以,很多时候,小燕觉得若尘“太土”,带出去在她的那些朋友圈里没面子,加上若尘是农村长大的孩子,总显得有那么一些“不合群”。倒是小雪一点都不在乎若尘出身卑微,反倒是不计回报的对她这个哥哥好。为了不让小燕姐吃醋,还对小燕姐好。

这年的冬天,北方又一次的下起了大雪。只是这年的冬天,小燕基本都是在培训班里度过的,只剩若尘和小雪天天打照面。这年的冬天虽然没有下大雪,却格外寒冷。若尘隔三差五给小燕打电话,提醒她多穿点衣服。直到小燕嫌他烦了,他才缄默不语。而这年冬天,若尘意外地收到了小雪送他的围巾。

“若尘哥,我听说送围巾的情侣最后都分手了。所以这么冷的天,小燕姐也没给你织条围巾。我看你每天都要跑去那么远的图书馆,怕你老吹冷风会感冒的。所以前些天跟着舍友学习,织了这条围巾送给你。这可是我第一次学习织围巾,你可别嫌弃哦!”小雪一口气说了出来,生怕若尘会拒绝。

“那我就收下了,谢谢小妹。”

“好。若尘哥,把头低下,我给你戴上。”说着,小雪高兴地踮起脚尖,把围巾轻轻地给若尘系上了。

“好看吗?若尘哥。”小雪怯怯地问道。

“好看,我很喜欢!”虽说这是小雪第一次织围巾,但也是若尘第一次收到女孩子的礼物。若尘与小燕谈了两年的恋爱,却从来都是“只出不进”。即使若尘从来不在乎小燕没有送过他礼物,但是心里多少也是有点酸酸的。第一次收到小燕的围巾,若尘着实兴奋了一下。当他带着围巾回到寝室时,室友一个个的传来羡慕嫉妒恨的眼神。可当室友们听说围巾是小雪送的,再一次传来深深的羡慕嫉妒恨。而若尘却若无其事地带着小雪送的围巾,突然间觉得心底暖暖的。

那个冬天,天空万里无云。阳光照在身上,却有着一丝丝的凉意。若尘和小雪倒是经常凑到一起,有时是去图书馆,有时去上自习,还有时是一起吃火锅。每次吃饭,小雪总是对若尘说自己不喜欢吃荤腥的。然后堂而皇之地将自己碗里的肉菜全部夹到若尘的碗里,惹得小菜馆里的其他“男性同胞”们一脸的嫉妒。这些,在当时的若尘看来,竟没有感觉到丝毫不妥。

有时,若尘也会给小雪买一些礼物。但是不论每次,若尘都是买的双份。一份给小燕,一份给小雪。在他心里,小燕和小雪都是上天赐给他的两个宝贝。一个是执手偕老的恋人,一个是温暖一生的妹妹。甚至,无人之时他会暗暗下决心,倘若将来真的可以有所作为,一定要好好报答生命中的这两个女人。而小雪,也总是一脸笑意地出现在若尘面前,从不带给他片刻的烦恼,也不带给他分毫的忧愁。如同是一颗开心果似的,永不疲惫地出现在若尘需要她的时候。

次年的暑假,若尘和小雪都留在了城里打工。一来,若尘为了能够更好地温习功课,为自己考研做准备;二来,小燕说她想让若尘适应城里的生活,为将来毕业工作做铺垫。

正是六月底、七月初的时候,这天适逢周末,小雪说想要和若尘去河里钓鱼。途红过一片麦田,麦田边种满了一圈的杏子树。阳光下,金黄色的杏子散发出一阵阵的香味,远远的就能闻到一阵馨香。

“若尘哥,我想吃杏子。”小雪娇滴滴地喊道。

“哦,那我去给你买点。”

“不要,我想去你麦田里亲手给我摘一个。”小雪似乎对若尘的回答不满意,有点生气地说道。

“可是你看那个告示牌上写着。此处有狗,偷杏者自重。”若尘指着一个又黑又烂的木牌说,有点担心的看着小雪。

“不么,我就想你去给我偷一个。快去!”小雪假装生气地发号施令。

“那好吧,你等着。我这就去。”若尘硬着头皮,百思不得其解,平日里乖巧可人的小妹,怎么今天偏要他去偷杏子。一边想着,一边跃过麦田边上的栅栏,蹑手蹑脚地向着一颗杏树靠近。

“汪,汪,汪!”还没等若尘靠近树底下,远处就传来一阵凶恶的狗叫。

“若尘哥,你快点。狗来了,快跑啊!”小雪焦急地喊着。

若尘跳起来,抓住一个黄杏子,使劲往下一拉。然后,飞快地跃过栅栏,向着小雪所在的地方跑去。刚一到小雪身边,身后的狗吠声就已经逼近了。

“小雪,快跑!”说时迟那时快,若尘拉着小雪的手,飞快地跑了起来。

麦田两岸的风徐徐地吹来,小雪的头发像一盘盛开的栀子花,带着阵阵的清香,飘荡在金黄的麦田里。许久,实在跑累了,耳边也不再传来那吓人的狗吠声,若尘拉着小雪停了下来。

“小妹,你没事吧?”若尘关切地问道。

“若尘哥,我没事。嘻嘻,第一次和你一起偷杏子,好惊险啊!”小雪气喘吁吁地说着,随手从怀里拿出手绢,给若尘擦汗。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小妹,你想吃杏子的话,我去给你买不就行了。干嘛非要让我去偷啊,你看,差点被狗咬了。”看着小雪有惊无险,若尘假装生气地责备她。

“嘻嘻,我就喜欢。对了,我要的杏子呢?”小雪伸出白嫩的小手,一脸期盼地看着若尘。

“给你!”说着,若尘从怀里拿出那一个透着香味的杏子,得意洋洋地递到了小雪手里,就像是一个得胜的将军,在炫耀自己的战利品似的。

小雪也一脸满足地接过黄杏,擦都不擦,美滋滋地咬了一口,连声赞叹。

“太好吃了,若尘哥亲手摘的,味道就是不一样。”

听着小雪赞扬自己,若尘心里也美滋滋的。拉着鱼竿,趾高气扬地向着河边走去。小雪紧紧地跟在若尘后边,一边走一边嘀咕。准备让若尘回去的时候,再去偷几个杏子。可若尘死命摇头,就是没答应。惹得小雪故作失望地哼哼唧唧,如同是一个大哥哥领着一个淘气的小妹妹,两人一前一后地走在田埂上。

那一天,若尘和小雪在小河边玩了很久。小雪说,小时候他最喜欢听容祖儿的那首《小小》。“你用泥巴捏一座城,说将来要娶我进门。转多少身,过几次门,虚掷青春。”小雪一边说着,一边唱了起来;若尘则一边钓鱼,一边用河畔的沙子堆起了一座“小小的城”,陪着小雪开心地嬉笑起来。

那一晚,若尘和小雪静静地待在河边,久久不肯归去。若尘觉得心底有种很难言的感觉在涌动,究竟是什么呢。他自己反复思量却也不知道,所以一直摇着头,不知其为何。而那一晚,居然遇到传说中的“狮子座流星雨”。直到小燕打电话给若尘,要他来陪她一起看流星雨。若尘和小雪才收拾好随身物品,慢慢地踏上了回去的路。

又一次经过了那条田埂,只是这次是小雪走在前面,若尘紧随其后。

“若尘哥,今晚还要回去陪小燕姐看流星雨吗?”

“嗯,她刚打电话唤我了。”

“不去可以么?陪我看场流星雨好么。以后的岁月,你还有很多机会陪着小燕姐去看流星雨。而我,应该是最后一次,也是第一次想要和你去看流星雨。我想要陪着你一起,看流星划过天空的绚烂;就如同此刻的我和你,哪怕只是一刻钟,便已足够。”小雪突然变得失落起来,声音中都掺杂着一丝忧伤。

“额,可是我已经答应了小燕啊。”若尘有些为难地回复着。说真的,他也想要待在这河边,任凭河流带走所有的哀愁。

“如果,我比小燕姐早点认识你。你会陪我看流星雨么?”小雪的声音小得几乎连自己都听不到,只是一声低低的呓语。

“什么,你说什么?”若尘问。

“没什么,快走吧。别让小燕姐等着急!”小雪故作从容的回复着若尘。星空下,若尘和小雪一前一后地走着。只是那静静吹来的晚风,似乎在隐隐的哭泣。如同小雪眼角的泪珠,被一点点的清辉慢慢风干。

来年的秋天,此时的小雪也更是长得亭亭玉立。而若尘也步入了最紧张、最关键的考前冲刺阶段。每天除了吃饭睡觉,他基本都是匍匐课桌和图书馆里。小雪也如同往日一般的,总会在他需要的时候,给他送来一份清凉、一份惬意、一份安静。一如若尘那安静的性格,一如若尘那平凡的生活,一如若尘自己的名字。可在小雪眼里,若尘哥总是最棒的。不仅没有如尘土一般平凡,反而是她手心里的宝贝。只是这个宝贝只能抓三年,三年后就要放手。

时间如水,月色如水。星空下,晨曦中。若尘日复一日的复习功课,日复一日的为考研准备着。若尘曾经最大的理想是考入北大,只可惜高考那年发挥失常,他只考入了西大。而这次考研对他来说,更显得极其的重要。北大,曾是若尘追逐了多年的梦想;所以,他不允许自己再次被拒之于门外。

转眼间,距离考研只有一个礼拜了。若尘准备出去放松一下,舒缓一下心情,以便考场上能够更好的发挥。于是,他拨通了小燕的电话。可当他兴致勃勃地将自己准备做一次毕业前的旅行告诉小燕时,小燕只淡淡地说了一句她很忙,然后就挂掉了电话。若尘,突然觉得莫名的失落起来。

正在这时候,手机响起了。

打开一看,居然是小雪发来的短信。

若尘哥,我看到好多学长都在做毕业前的最后一次旅行。不知道你有没有时间,我也想去旅行了。你能陪我一下么,就当是结伴同行了。好不好?

小雪不是才大三么,怎么想提前去旅行?若尘也顾不得心中的疑惑了,拿起手机就回复了。

好,明天早上八点,在学校门口见。

这天夜里的星空更加的璀璨了,只是若尘觉得。在那银光闪闪的夜空里,突然少了点什么。是毕业前的伤感,还是自己太过多愁善感,还是说秋天本就是离别的季节。春去秋来,迎来送往。这不就是学校所存在的意义么,还有什么好牵挂的呢?难道是放不下小雪?小雪转眼也已经大三了,为何一直都没有谈对象呢?这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可就太浪费青春了。想着想着,若尘慢慢地闭上了眼睛。

星空这边,小雪如同是一个忙碌的小媳妇。为若尘的毕业前最后一次旅行准备这、准备那的。舍友看到小雪忙得不可开交,纷纷摸不着头脑。难道小雪想提前毕业,还是说小雪要休学?才大三就开始收拾东西,这也太早了吧?窗外,只有阵阵秋风吹动着树上的落叶,一片一片的飘零在那个落寞的季节里。

那几天,是若尘最开心的日子。虽然没有小燕的陪伴,但是若尘与小雪这对兄妹却玩得很嗨。他们一起爬过雪山,赏过秋月,一起迎风舞月,一起看日出日落。直到考试的前一天,若尘才和小雪依依不舍地回到了学校。分开前,小雪突然哭了,猛地扑到了若尘的肩上大哭起来,仿佛是生离死别似的。若尘一遍遍地安慰着小雪,可小雪豆大的泪珠就是不停的流啊流,几乎都把若尘肩上的衣衫全部浸透了。

若尘不负所望地考上北大研究生,而小燕也获得去M国留学深造的录取通知书。相对而言,在他们这三人中,就属小雪平凡无奇。可欢送会那天,却只有小雪笑得最开心。因为,若尘终于如愿以偿。因为,她在心里默默地祝福若尘,祝他和小燕姐幸福。

时光再次推动年轮的变换,一晃三年过去了。此时的若尘也完成了自己的学业,踏上了回家的旅程,准备在S城寻一份稳定的工作。而也就是在此时,他收到了来自小雪的请柬。只是,单身的他突然觉得自己有一丝落寞。只是,他从没想到,小燕出国之后,便再也没有回来。与他断了联系,如今也已另嫁他人。

若尘就如同是一片落叶,静静地走在乡间的小路上。只是这次,再也没有喷香的杏子,再也没有娇小可人的小雪跟在他的身边。

小雪举行婚礼的那天,若尘穿着整洁的西装前去当伴郎,只是少了个伴娘,小雪便让她的姐姐客串了一下。而就在小雪新婚之夜的前夕,小雪递给若尘一个包装精致的笔记本,并叮嘱若尘,等到以后再打开。

婚礼上,小雪白衣飘飘,宛若是陨落人间的天使;而小雪的丈夫,也是一脸的和善谦虚,将小雪视为手心里的宝。看着小雪静静地走过红地毯,若尘的心里再一次莫名地疼了一下。

回去的路上,若尘无意间翻开了小雪送他的那个日记本。翻开扉页,里面写满了密密麻麻的日记。那一篇篇的日记虽然早已被时光褶皱,可是却印满了一滴滴的泪水。在那一个个斑驳的页面上,清晰地记录着小雪与若尘的每一个点点滴滴:

零八年,十月初七,我第一次遇到若尘。从他那一脸明媚的眸子里,我听到了自己心花怒放的声音。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是很想很想和他待在一起。仿佛他就是我命中的劫,让我一见动心。

零九年,十二月二十日,第一次为若尘带上自己亲手编织的围巾。看着他带着自己织的围巾,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温暖。冬日的阳光暖暖地照在他的身上,突然有种想要冲上去抱住他的冲动。

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第一次陪若尘度过新年。夜里,第一次靠着他的肩膀许愿:凌若尘,愿与你一世长安。若尘很瘦,肩膀上都没有肉。硬硬的骨头隔得我好疼,可我还是想要依靠着你,感觉有种很安全的感觉。

……

一零年,七月初七,若尘第一次为我偷杏子。看到他差点被狗咬了,我又想笑又感动。他是第一个为了我而不顾一切的男子,他给我摘的杏子也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杏子。虽然有点酸,可我心里暖暖的。

一零年,七月初七,第一次牵着若尘的手舍不得放开。真想拉着他一直那样跑下去,跑到一个没有人烟的地方。只有我和她,再也不用顾忌小燕姐的感受,再也不想放开他的手。回到学校时,我真的好想好想吻他一下,只可惜我踮起脚尖,也未能吻到幸福的高度。

一零年,七月初八,想和若尘看场流星雨,却没想到被小燕姐提前预约走了。有些遗憾,看来以后得提前预约他,谁叫他是佳男有约呢?一个人看流星雨很孤单,可不知小燕姐姐是否知道若尘是狮子座的。若尘,你说你是尘世中的一粒尘埃;可我,为爱,我愿低入尘埃。

……

一一年,九月初九。今天我想若尘了,不知道他在北大过得好不好,不知道他午饭吃得习惯不,不知道他和小燕姐怎么样了。我打他的电话,他却关机了。真的很担心他,很想很想陪在他身边,一直走下去。

一二年,五月二十一。若尘,今天是一年一遇的“521”,你在北京过得还好吗?为何联系不到你了,你不想再看到我么?若尘,我真的好没用。虽然很努力的学习了,依旧没能考上北大研究生。

一二年,十一月初四。若尘,今天立冬,记得多穿点。不要老是窝在图书馆里,适当的出去运动运动,对身体有好处。对了,那条围巾是不是旧了,不暖和了。我今天上街买了一些毛线,我重新给你织条好不好?

……

一三年三月初三,总是追不上若尘的脚步。是他走得太快,还是我自己走得太慢?如果我能早些认识若尘,如果能在小燕姐前面认识他,说不定现在就可以牵着他的手,陪他一起看场流星雨了。

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岁寒。别了,若尘,我的爱人。

而在那个日记本的最后一页,清晰地誊写着一个在网络上流传已久的日志——《你知道为什么女孩子喜欢认一个哥哥》。当自己无法拥有他时,就只能以妹妹的名义,以亲人的名义默默地守护他、关心他、疼爱他。

若尘,请允许我最后一次叫你哥哥。原谅我,曾经真的真的爱过你。那年第一次送你的围巾,其实那种织法叫做“相思扣”,只是你一直不懂。我也从来不曾点破,所以你一直戴着那条围巾过了三个冬天。

看着小雪厚厚的日记本,若尘突然失声痛哭起来。汽车上,前前后后的旅客都对若尘这一举动不知所措。唯有在最后的那个角落里,一个穿着白色风衣的女子,静静地望着若尘一言不发,却看见眼角有晶莹的珍珠在左右转动。只是偶尔间能听到她自言自语。“若尘哥,就让我再送你最后一程。”一如三年前的那个夜晚,当若尘和小雪走过那道田埂,风中隐隐作响的哭泣。

汽车缓缓地停在了若尘所住的巷子门口,若尘静静地走下汽车。身后,一阵呼呼的秋风陡然升起,吹散一地的落叶。若尘轻轻地拾起一片落叶,慢慢地夹进小雪送他的日记本,发出长长的一声叹息:

当时只道是寻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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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不走寻常路作文800字

全文共 9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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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走寻常路也意味着另辟蹊径,独创一格,个性人生。

今天就被我遇见了一个不走寻常路的“小家伙”——幼苗。早春的一个晚上,我正在房间里与数学作业进行着“殊死搏斗”。那一道道数学题似乎特别考验我的思维。我绞尽脑汁,用繁琐的方法终于解出了最后一道题,于是我想去洗手间洗把脸,好让我刚刚经过高速运转的大脑好好清醒一下。

刚走到水池边,我忽然看到一个绿点在白瓷砖石台面的缝隙中,白中那一点绿显得格外刺眼。我仔细一看,却使得我心头为之一怔——那居然是一株幼苗。两片嫩绿的新叶从缝隙中探出好奇的小脑袋,似乎在认真的打量着这个世界一般。我十分纳闷,它到底是怎么长出来的呢?怎么会选择在这个没有阳光没有雨露的地方生长呢?它的茎斜斜地钻出,努力地向上伸着,托起那两片小小的嫩绿的小叶,根呢,准是伸入那缝隙的深处,汲取一点点微薄的养料。

这时我不禁闭上双眼,想象着,想象着,那会是一个怎样的不寻常的过程啊!一粒种子,那一定是一粒不向命运低头的种子,它不愿跟从其他种子,而是乘着风,借着水,来到了这个小小的缝隙里,靠着水池边不慎洒下的水珠,生根,发芽。也许它曾经后悔过,后悔没有和其他同伴一起走那条寻常的路,但它坚持下来了,终于在不寻常的地方绽出新绿,展现出了它那不寻常的迷人的风采。我睁开眼,那株幼苗毅然安静地立在那里,那双绿色的“眼睛”仿佛在告诉着我些什么。我突然间明白了,立马回到房间。呵,难道不是吗?一颗小小的种子尚且可以有这么不寻常的思维,那我为什么不可以试着用不寻常的方法来思考一下这道题目呢?

十五分钟后,我笑着走出了房间。“你今天怎么了,怎么这么开心?”妈妈问道。我朝妈妈笑了笑,并没有回答。是的,一个奇妙的解法就让我解锁了那道看似繁琐的应用题,而这个奇思妙想的解法的灵感,便来自于那水池缝隙中的小苗。

第二天早上我起床后,走到水池旁,再次看到那一抹新绿,脑海中又再一次闪现出昨日那一幕,以及它告诉我的一个道理:不走寻常路!当阳光透过窗台懒洋洋的撒了进来,我不禁笑了,因为那种精神;而那缝隙中的一点绿色,也早已定格在我的脑海之中……

不走寻常路就是自己开辟一条只属于自己的路,只要自己肯努力,肯付出,会坚持不懈的走下去,只有这样才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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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一次不寻常的经历

全文共 1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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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终于如愿以偿,带着行李独自乘车踏上了去喀纳斯的旅途,一路上虽长久地颠簸在盘山路上,却十分开心。

下了车,一缕弥漫于原始森林的清香扑鼻而来,我顿时想起了羽泉的那首主打歌曲,于是闭上双眼,张大嘴巴贪婪地做着深呼吸,尽情享受着大自然的恩赐。

第二天大清早,导游来了,他长得很结实,一张黑黝黝的脸上镶嵌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面部中间高傲的挺着很有个性的鹰钩鼻子,很正宗的土瓦人!一个憨厚而朴实的微笑后,用极不普通的普通话对我们说:“我是喀纳斯生态旅游区的导游,我叫金刚,你们好!”听了他的“饼干话”,本想大笑的我因担心引起误会又强忍住了。

我们由六人组成的小旅游团在金刚的带领下乘汽艇游览。在穿色彩鲜艳的救生衣时,一名广东游客大声地说:“听说有湖怪啦,希望我们今天能碰上啦。”接着,那个来自澳大利亚的游客詹姆斯风趣地说:“我真想跟湖怪照一张合影啊!…”笑声伴随着我们一起踏上了一段不寻常的旅程…

汽艇在喀纳斯湖面上缓缓地行驶着。我拿出像机,打开像机摄像头,便欣赏起两岸的景色来:两面的高山上环绕着或浓或淡的云雾,极象土瓦人的长哈达挂在了半山腰间。山上繁茂的树林仿佛浩瀚的“绿海”,“海”中泛着红色和黄色的“浪花”。金刚指点着山上说:那些是秋季才有的桔红色的杨树叶和金黄色的桦树叶。

大片绿色中包裹着金黄色,金黄色中又点缀着星星点点的桔红色,再衬着一湾碧水,大自然的神笔就这样描绘出了一幅奇特的、优美的天然油画。

不知不觉中,我们已到四道湾了。金刚停下汽艇熄了火,开着玩笑说“大红鱼最爱在这地方出现啦!”我们边笑闹着边准备着照相……忽然对面山上茂密的森林中传来一声声像似棕熊的恐怖吼声,急促而短暂,接着,又传来了各种不知是什么动物的叫声,水面上也荡起层层水波来。金刚口称:”不好,不好”,表情严肃地命令我们坐好,然后迅速发动汽艇,急匆匆地调头就回。我的心”砰砰”跳着,从大家的面部表情可看出: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些不安,我也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急忙伸出右手牢牢抓住前椅的靠背不放,左手紧紧地攥住数字像机。

快到三道湾时,我们的汽艇底部似乎被什么东西挂了一下,猛地颠簸了一下,顿时女游客们尖叫起来,与山上动物们的啼叫声混合在一起,回荡在山峦间和湖面上。在金刚的努力下汽艇又驶稳了,但我感受到了,它要来了……

詹姆斯慌乱地翻找着包里的电池,那广东人憋红了脸张着嘴巴呆呆地望着湖面,而我早已屏住呼吸摆好姿势就等着按下“录制”键的那一瞬间。忽然,在我们前方约五十米的地方,一个三四米高的巨浪冲天而起,浪中一个黑红色的七八米长的家伙随之跃起,跳出水面约两米高,在空中做了一个类似海豚跳跃的动作后又坠入湖中,溅起的水点落在了我的手臂上,冰凉冰凉的,我不禁颤了一下……在这短暂的一二十秒后,这惊心动魄的一幕完整而清晰的记录在了我的像机里。我长长地做了一个深呼吸,当缓缓入座时,看见詹姆斯呆呆地望着刚才湖怪出现的水面,左手拿着相机,右手还插在装着电池的那个包里,摇着头嘴里像是嘟囔着什么。……

这时我发现:不知何时山上动物们的嚎叫声已停止了,是在湖怪坠入湖中的那一刹那间吗?

第二天,我心满意足地挂上心爱的像机又踏上了去魔鬼城的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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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余秋雨现代散文:寻常威尼斯

全文共 1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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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欧洲,威尼斯算是比较熟悉的城市之一。

对威尼斯我还没有资格称为老朋友,但见面时早就不惊不咋,剩下的也只是平静打量,寻常话语。

不管哪一次,人总是太多,而且越来越多,我为它感到累。

我一直在想,为什么世界各地的旅客,不管地区,不管老幼,也不管文化层次,都愿意先到威尼斯来呢论风景,它说不上雄伟也说不上秀丽;说古迹,它虽然保存不少却大多上不了等级;说风情,它只知忙忙碌碌,没有太多刺激性的奉献;说美食,说特产,虽可列举几样却也不能见胜于欧洲各地。那么,究竟凭什么我觉得,主要是凭它有趣的生态景观。

首先,它身在现代居然没有车马之喧。一切交通只靠船楫和步行,因此它的城市经络便是蛛网般的河道和小巷。这种水城别处也有,却没有它纯粹。对世界各国的多数旅客来说,徜徉于威尼斯的河道小巷,就像来到童年时代的梦境;其次,这座纯粹的水城紧贴大海,曾经是世界的门户、欧洲的重心、地中海的霸主、莎士比亚的话题。甚至一度,还是自由的营地、人才的仓库、教廷的异数。它的昔日光辉,都留下了遗迹,而主要遗迹便是水边那一栋栋紧密排列又不大清楚年代和归属的楼房,包括那些教堂和广场。这使历史成为河岸景观,旅客行船阅读历史,读得质感又读得粗糙。此间似乎有点象征在我看来,这种行船方式非常符合多数旅客不喜欢粘滞历史却喜欢浏览历史的中学生心理;再次,它虽然那么特殊又那么有趣,却拥挤着密密层层的商市,把自己和周边地区历史上最让外人喜悦的工艺品集中呈现,再加上品类各异的食肆,以便游客留连。更重要的是,它没有世界某些旅游地那种任眼花缭乱的低层次摊贩拉扯游客的喧闹,给人一种无须躲避什么的安全感。一个个门面那么狭小又那么典雅,轻手轻脚进入,只见店主人以嘴角的微笑作欢迎后就不再看你,任你选择或离开,这种气氛十分迷人。

……

当然还有更多的精彩处,但我按平常目光看来,大致就是这样。

不幸的是,正是这些优点,给它带来了祸害。既然大家是来看一种有趣的生态景观,那就要设法保护,防止损坏。但保护山岩、瀑布容易,保护文物、古迹困难,保护生态景观更是难而又难。

小巷只能让它这么小着;老楼只能让它在水边浸着;那么多人来来往往,也只能让一艘艘小船解缆系缆地麻烦着;白天临海气势不凡,黑夜只能让狂恶的海潮一次次威胁着;区区的旅游收入当然抵不过拦海大坝的筑造费用和治理污染、维修危房的支出,也只能让议员、学者、市民们一次次呼吁着。

大家难道没有注意到,墙上的警戒线表明,近三十年来,海潮淹城已经一百余次大家难道没有发现,运河边被污水浸泡的很多老屋,早已是风烛残年、岌岌可危,弯曲的小河道已经发出阵阵恶臭,偏僻的小巷道也秽气扑鼻毫无疑问,既有旅客在欣赏、游玩,也有旅客在撒野、排泄。

威尼斯因过于出色而不得不任劳任怨。

我对威尼斯的小巷小门特别关注,还有一个特殊原因。

威尼斯的生态景观几百年来没有太大变化,那么一个与我们中国关系密切的人物也应该熟悉这副景象。他从这儿走出,然后在遥远的东方思念着这一切。这对他是一种预先付出的精神代价,报偿却是惊人,那就是以后很多西方人一次次念叨着他的名字开始思念东方。

当然,我是说马可·波罗。

马可·波罗是否真的到过中国,他的游记是真是伪,国际学术界一直有争议,而且必然继续争论下去。没有引起争议的是:一定有过这个人,一个熟悉东方的旅行家,而且肯定是威尼斯人。

关于他是否真的到过中国,反对派和肯定派都拿出过很有力度的证据。例如,反对派认为,他游记中写到的参与攻打襄阳,时间不符;任过扬州总管,情理不符,又史料无据。肯定派则认为,他对元大都和卢沟桥的细致描绘,对刺杀阿合马事件的准确叙述,不可能只凭道听途说。我在读过各种资料后认为,他确实来过中国,只是在传记中夸张了他游历的范围、身份和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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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一次不寻常的经历

全文共 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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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注意了,现在发生了火灾,请大家撤离学校。

广播里的指令打破了校园了的安静,正在聚精会神的听课的我们的我们立刻慌了神,不知如何是好。

啊!快跑!快跑!不知是谁喊了一声!这一声,传到了大家的耳朵里,就像平静的天宫被孙悟空闹了一样,教室顿时炸开了锅,同学们抱头窜鼠,好像一群受惊的野马,争先恐后的跑出教室来到操场上,有的像野兔子,有同学摔倒了也不肯扶

终于跑到了操场上,同学们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就像一群战败的逃兵,狼狈不堪。

这时,校长走过来,说:这只不过是一场演习罢了,但是,你们也要在生活中多加小心,时刻不要忘记防御五灾。就像大家这样的话,防御五灾我看这是一个大大的问号呀!

由此我想到了:生存人人都说他太简单了,其实,他比一步登天还要难啊!在生活中有许多我们意想不到的危害,我们要学会保护自己才能成为生活中的强者,要学会自我保护,才能成为社会上的栋梁之材。学会生存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项本领

欺人之心不可有,防灾之心不可无 怎么样,我会作诗了,哈哈,还算不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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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不走寻常路

全文共 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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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鲁迅

在这些路中,有寻常的路,也有不寻常的路。而至于走哪一条,就要看你自己了。而我确认为——寻常路太平凡,没有什么趣味。不寻常的路,却有着别样的美趣。

爱迪生是一位伟大的电学家、发明家。他从小就对很多事物感到好奇,而且喜欢亲自去试验一下,直到明白其中的道理为止。

有一次爱迪生看到了鹅舍里的母鹅在孵蛋,他就问妈妈为甚么母鹅总是成天坐在那里呢?妈妈就告诉他母鹅在孵蛋,爱迪生便想如果母鹅可以那我也一定可以,过了几天爸爸妈妈发现爱迪生一直蹲在木料房里,不知道在做甚么,当家人发现爱迪生在孵蛋的时候每个人都捧腹大笑了起来。

不走寻常路,是一个小孩做出另人没有想到的举动。

陶渊明是东晋后期的大诗人、文学家。他的曾祖父是赫赫有名的东晋大司马、开国功臣;祖父和父亲都作过太守。但到了东晋末期,朝政日益腐败,官场黑暗。陶渊明生性淡泊,在家境贫困、入不敷出的情况下仍然坚持读书作诗。他关心百姓疾苦,怀着“大济苍生”的愿望,出任江州祭酒。由于看不惯官场上的那一套恶劣作风,不久就辞职回家了,随后州里又来召他作主簿,他也辞谢了。

不走寻常路,是一个诗人不懈地追求自由的生活。

木兰是一位出名的巾帼英雄。当她得知父亲要去从军后,非常的忧愁。因为她的父亲已经老了,不能再去打仗了,但她又没有哥哥,所以只好自己乔装打扮,代父从军。备办好战具以后,木兰行军神速,赶到了战场,战场的军营生活很艰苦,但木兰熬过来了。几年后,他们打败了敌人,顺利的归来。皇上让她做官,她却不做,马上赶回自己的家乡,与亲人团聚。

不走寻常路,是一个弱小的女子为了亲人和国家而坚强。

有些人就是这样,为了尝试,不顾一切地寻找属于自己的路——不寻常的路。没有经受磨难的人生是不完美的。也许我们就要像爱迪生和陶渊明一样发现生活中的美趣。

通往成功的路只有一条,而那条路上却充满着美丽的事物,那里的花花草草是如此的美丽,那里的动物们是如此的和睦相处。这是多么美好的景象啊!

快去寻找属于你的那一条不寻常的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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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寻常烟火是美景2024年高考

全文共 7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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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六点半,闹铃一响,晚了吧?我十万火急地拿着早饭和包便下了楼。忙碌的一天就此展开……

我在车上狼吞虎咽地嚼着面包准备去补课,车子缓缓地停了下来,在人民医院门口等红绿灯时我瞥见来来往往的路人,一个个都行色匆匆,我兀自被那个身影吸引。

红色的帽子,橘色的背心,深色的打底衫,他,是一个朴素的环卫工人。他提着扫帚在医院门口的路上清洁着,六十多岁的他耐着高温酷暑,每天早起扫地。来来往往的人群应该早已习惯了这般常态,没有人注意他的存在。

就在这时,一个五六十岁的爷爷推着装满了食物水果的电动车,步子艰难地走过去,大概是病人的家属送东西来的,我想着。转眼,他就停在一个小台阶处,好像在用力得往上推车,可车却纹丝不动,他在那儿停滞了几秒后,穿着橘色一幅的那个老人出现在画面里,只见他放下扫帚,伸出了那双黝黑干涩的手扶了把摇摇欲坠的东西,另一只手搭在车尾用了把劲儿推着,那个推车的老爷爷回过头来笑望着他,露出一排牙来,车子便轻松地推了上去,环卫工人望了眼路旁黑压压一片的电动车,忙扫视周围寻找着空地,是在帮他寻车位吧?我暗想着。没错!那位环卫工人指着一个方向张着嘴在说什么似的,那位爷爷便立即跟了上去,停好了车。

随后,那位爷爷转过身来,举起手跟他打着招呼表示谢意,他摇着头,好心地忙着拎那些繁重的东西,时不时还抢着拎对方手上的袋子,互相推着,有说有笑地走向医院,这时的画面顿生暖意。形同陌路的两人便开始有了交集。那团橘色的出现,短短几秒足以温暖我心。

不起眼,有温度,大概这就是人间烟火

绿灯亮了,车子开动,缓缓离去,人间烟火的出现让这城市的一隅变得如此温暖,如此美丽!

这让我不觉想到“人间烟火气最抚凡人心,尘世功名利最讨凡人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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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当时只道是寻常作文500字

全文共 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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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你今天就转走了,但是我并不惊讶。在你到来之前,老师就说过,你经常转学,甚至转过几个城市。我知道你没有朋友,而我不愿挺身而出。

你来的第一天,就成了我的同桌。当时我的并不以为然,在班级里,有很多人都当过我的同桌,但是时间最长的却不超过一学期。而我没想到,你却打破了这个纪录--超过了一学期。

不知道是我们配合默契或者是其他的什么原因,每当老师让自习,拿出的书本科目是一样的;交作业时,拿出的第一本书是一样的……慢慢地,我们的共同点越来越多:喜欢的书是一样的,不喜欢的都是喧闹的环境……

不久,我们更加默契了,甚至凭一个眼神也知道对方在想什么,需要什么。

第一次,我认为一学期过得这样快。

我听到了你又要转走的消息,我不知道应不应该过分伤心。我是你的朋友吗?我不知道你怎样定义我,但是我没有勇气去断定你是我的朋友,因为我没有信心去面对不知道转到何方的“朋友”。我害怕,害怕以后我去找你时,你会不认识我;我恐惧,恐惧你曾经露出过的冷漠表情。

不久前,我翻出了班级合影,那时你就站在我身边,灿烂的笑容定格在那一刻,为何当时的我不会珍惜,而现在的我只会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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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高中关于不走寻常路议论文

全文共 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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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国真说:“太深的流连是一种羁绊,绊住的不止有双脚,还有未来,选择逗留,拥有了一时的美丽,然而选择一条不寻常的路,走过去,真正的美丽才会赫然显现,选择走不平常的路,就是把祭品献给追求的祭坛。”

LadyGaGa,这个以其多变的风格,令人惊异的独特造型以及风格迥异的作品而拥有了庞大粉丝群的巨星,她的每一次出现,都能让人耳目一新,也在最初招来不少鄙夷的目光。有人说她哗众取宠,有人说她近乎疯狂,但她却毫不在乎,我行我素,拿取不少奖项,屹立歌坛不倒,成为一个神话。而她拥有的这一切,都是因为她不走寻常路的精神及其敢于坚持创新的勇气。

我国同样有一个这样的歌手,便是开创中国式说唱的歌者周杰伦。这个连说普通话都咬字不清的年轻人,最开始甚至要自修钢琴,自己作曲填词的作品并不被唱片公司看好,几乎都压在箱底无人问津。有人说他的作品太难,不好唱,更不好传唱。于是周杰伦做出一个大胆的决定:自己唱给人听。曾经被以为不会引起反响的“中国式说唱”,出人意料地传遍了当时的大街小巷,风靡一时,咬字不清却旋律优美的歌曲,一首一首成为经典。

不走寻常路,让一个普通的音乐青年走上了中国乐坛的巅峰。

同样,还有将京剧和摇滚融为一体的李玟,尝试实验性音乐的龚丽娜,改头换面重新崛起的萨顶顶…。

归根到底,成功的歌者,总是敢于以勇气打破常规,以才华打动人心,敢于不走寻常路,持久创新,他们精巧地塑造了自我,并且长久地保持这种旺盛的生命力,最后走向神坛和经典,被后来人景仰。

娱乐圈风云变幻,无数人来了又去,同为歌者,与这些成功者相反,有不少人默默无闻,有很多人昙花一现。他们的唱功或许不低,他们的外表也许美丽,可是他们总是在原地徘徊,依赖商业包装,没有创新和特色,人们见多了这种歌手,听多了一样的音乐,自然不会再感兴趣,他们也只能随时间而消失,以至于连姓名都淹没在乐坛的历史长河中。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作为音乐生,歌坛前辈的路给了我很好的启示:真正的美丽就在于你所走的不寻常路上,敢于走寻常路,就算不能如他们一般到达光明的顶点,也必然能在人生中留下灿烂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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