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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初一【合集20篇】

我喜欢蓝莓的味道。蓝莓是一种优雅的水果,即使我毫无姿态地坐在路边的水泥地,拣起没有洗过的蓝莓塞进嘴里,我依然认为我是优雅的,因为优雅的蓝莓。今天小编就来分享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初一,请各位读者好好欣赏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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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春雨初一600字话题

全文共 9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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嘀嗒嘀嗒,是雨吗?哗啦哗啦,是雨吗? Tick tick, is it rain? Wow, is it rain?

在天空灰暗后,我知道你近了;在雷鸣电闪时,我知道你到了——春雨

春天的你。

善良体贴,会提前给我们打预防针。你先是向天空中撒了一把水,任凭他们往哪儿走。但时而任性的你夹杂着点调皮。当我望向天空,阳光是我只能半睁半闭,当我想要再次望向天空,它却换了个脸色,整个脸变得黑沉沉的,仿佛是在跟我玩变脸。

已放下了手中的伞,穿起有着小洞的单鞋,走向了离家仅有几条街相隔的学校。刚迈出几步,只感觉有什么凉飕飕的,湿润润的点在了头发上,起初并没有太在意,只是继续自己的步伐,又走了两步,渐渐的滴到了一副轻度近视的眼镜上,雨由一丝丝变成了一滴滴变成了一点点。也就这么点大雨,肯定不会下大的......我胸有成竹地想着。

还没等我想完,雨就哗啦哗啦的落了下来,砸到了河面上。原平静的水面,已经有雨开始跳起了舞蹈,它自由自在的四处舞蹈,却忘了那些正在过往的路人,只见路人由先前的慢走,游荡到后来的加快步伐,甚至有些年轻人已经迈开了步伐,轻盈地在雨中奔跑,那些已经上了年纪的老人,却皱起了眉头,四处张望,寻找着能够暂时躲雨的房檐。

雨的到来,便使我措手不及,我该先躲雨?还是冲呢?要不就躲一下?不,算了,该来不及了,可是,如果我冲过去,书包肯定会打湿啊,而且今天我穿的鞋还是漏水的呢。该怎么办呢?时间伴随着雨,一点一点溜走了。我下定了决心,决定冲一下,我把书包紧紧的抱在怀中,知道鞋子要湿,索性就把鞋脱了,一切准备就绪。

在心里倒数着3,2,1。只见一根待发的箭飞了出去,但才飞了不一会儿。就看到了她的身影缓缓地停了下来。怎么了?雨停了?我疑惑的问着自己。不是吧,雨啊雨,你是在跟我开玩笑吗?趁着雨停我赶紧跑到了教室。

喘息了一会儿,上课了,我的心思却没有在课上,我被窗户外,那淅沥沥的小雨吸引了,它下的很有节奏感,能让我为它随着唱起来,只见对面屋顶上瓦片和小雨谈起了话。雨只是用那温柔的态度对待着瓦片,雨水伴随着微风飘了进来,有一滴落在了我的手臂上,我仔细一看,就那么一小滴,却晶莹剔透。

雨大了,我只好把窗户给上了。雨水拍打着玻璃......

雨,春天的你阁外任性。也许你也有青春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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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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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有了书,如同精彩生活中缺少了理想,变得很乏味;没有了书,如同茫茫大海中没有了指南针,迷失了方向;没有了书,如同彩色画卷中失去了色彩,只剩下黑白。

在我那个五层的书架上,有着各式各样的不同种类的书,主要以文学类和冒险类为主。照理来说,我一个学生,应当偏爱文学类的书籍,但是我却沉迷于冒险类的书籍而不能自拔。这其中最喜欢《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书。

也许我这么一说大家都感到惊讶,一个中学生竟然看这种和学习毫不搭边的冒险小说,,太不可思议了!可是,我认为这本书教给了很多做人的道理。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名叫哈利的魔法学校学生和他的两个伙伴因为各种原因秘密离开学校,完成学校校长死前留给他们的任务。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任务,而他们三人却用友谊和勇气完成了,最终铲除了杀人无数的伏地魔,虽然牺牲了哈利身边许多爱他保护他的人,但是他还是赢得了大家的尊敬的故事。

书中情节惊险、刺激,人物形象也刻画地非常形象,还用了许多的好词好句描写出了各种各样的场景,为人物形象做了烘托的作用。这些写作方法都非常值得我们学习。最重要的是书中的情节教给我了一些生活中的财富。当哈利遇难,他的朋友奋不顾身地将他救出险境时,我体会到了:原来友谊的力量是那么得强大,可以让人在瞬间拥有舍己为人的优秀品质;在哈利因为冲动而使事情变糟糕时,我明白了:冲动是魔鬼,它不会给你带来好结果;在哈利给因救他而失去生命的小精灵多比埋葬时,我懂得了:我们要学会感恩和只有先尊重别人才会赢得别人的尊重;当哈利和他的朋友在面对比自己强大的敌人时运用智慧得到胜利时,我知道了:武力不一定能解决问题,有时候智取才是最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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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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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很多,《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平凡的世界》《查理九世》等,可最让我难忘的是那套有关魔法世界的书——《哈利·波特》

我很敬佩这本书的作者--J。K。罗琳。J。K。罗琳从1976年到至今2017年一直在写作,还写了几本书帮助贫困学生:《神奇动物在哪里》《神奇的魅力星球》。这套《哈利·波特》总共有八册,它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魔法”的趣味,也让我时常有身临其境的感觉,甚至有时候觉得自己就是一位巫师,能变出各种各样的魔法。我很感谢作者,因为她让我爱上了书,让我知道了书的魅力,感受了人们异想天开的想象。

在这册书中,我最喜欢的第八部《哈利·波特与被诅咒的孩子》,这是她2007年的作品,这册书主要讲述哈利长大后,因为觉得对不起一个人不想让他死去,而用时间转换器回到过去,改写了历史,因为没注意,一不小心让坏人统一了天下,世界变得不美了,于是,他们再次改造历史,但是,又发生了难以接受的事实和不可改变的事情,后来,他们牺牲了自己,才让世界变得美好了。这本书最让我沉迷的是故事跌宕起伏,曲折回环,出人意料。同时,结局哈利?波特牺牲自我来拯救世界的精神也让我沉迷于故事的跌宕起伏,曲折回环,出人意料。同时,也让让我深受震撼和感动!

《哈利?波特》的精彩,并非我三言两语能说尽,要体会其中的神奇,请赶紧加入阅读的行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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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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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生应该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这张贴在我床头柜上的名言,是我从《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中摘取的。假期里,爸爸从图书馆里借回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读着读着,我被书中一些故事情节迷住了,读到感人处不由自主地流下热泪。这是一本能让你从作者奥斯特洛夫斯基展现出的品质、意志、耐力得到强烈震撼的好书。书中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在经历了战斗的洗礼、工地上的磨难与病床上的痛苦等种种考验后,具有了坚强的意志和惊人的毅力,战胜了艰难险阻,把自己铸成一块“钢铁”。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个伟大的灵魂对话。

的确,这书好像具有一股强磁力似的,我反反复复读了三遍才还掉。生命诚可贵。三年前,我还是个肿瘤病患者,爸爸妈妈背着我大江南北不知道跑了多少家医院。手术期间,他们无时无刻不陪护在我的身旁,照顾我,安慰我,鼓励我。在爸爸妈妈的精心呵护下,我的身体慢慢康复了。

这场重病让年幼的我比同龄人对生命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所以,当我手捧《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时,我心里总是感到有股热流流遍全身。贴在我床头的这段关于“生命”的名言,在我读第一遍书时就已经被我捕捉到了。如今,她陪伴我已走过许多个日日夜夜。

自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保尔精神时刻鞭策着我,鼓舞着我:我也要做一个强者!尽管周围的人说我已经做得够好,但我说,我还远不如保尔!同学们,我们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我们要以保尔为榜样,努力学习,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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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欢看书作文300字

全文共 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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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事情不是在热闹的足球场上,也不是在吵闹的大路上,我喜欢的事情是看

有一次,我正在看书。突然,我发现了一本童话书,于是,我就打开了这本书,看到了书中各种各样的童话。

到了中午十一点的时候,我还在看书。不一会,妈妈就叫我吃饭了,我也没有听到,因为我已经完全沉醉在了童话世界里。十一点半……十二点了,妈妈终于等不及了,就跑到书房来叫我。

而此刻我还在书房里自言自语的说:“啊!公主,你千万不能跳崖啊!”妈妈连忙走了进来,说:“谁要跳崖?”我说:“哈哈,是我读书太入迷了,被书中的情节带进去了。”

你知道我最喜欢看什么书了吧!我不说你也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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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的书

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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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展开无限遐想;书让人开阔眼界;书让人丰富知识……一本好书就好像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物件。有句名言是这样说的:生活没有书籍就好比鸟儿没有翅膀。有许许多多的人喜欢读书,喜欢在阅读中享受书的“美”。《中国神话》就是我所喜欢读的一本书。

《中国神话》是一本讲述了中国大小神话的书。虽然里面只有十几个小故事,但是在作者的笔下却显得惟妙惟肖、栩栩如生。在《精卫填海》里面有这样一段话:“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精卫始终在西边山林和东边大海之间来回,一颗一颗地把小石子投入海中。”这段话写的是“精卫”为了把大海填起来,终年不辞辛苦地从山林中衔石子去填海的事情。从这段话中,我知道了做什么事都要有恒心,时间长了就一定能成功,只要目标专一,水也能滴穿石头,绳也能锯断木头,再小的石子也能把浩瀚的大海填上。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不仅是因为它给予了我深刻的道理,更重要的是书中精妙绝伦的词语。渺小、慌忙、凶光、闪烁仅仅是几个词,但在作者的笔下却是美伦美奂:“它黑色的身影,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显得十分渺小……”除此以外,这本书还有好句、好段,更有好的故事。比如《海中三神山》、《钻木取火》、《酒仙杜康》、《过年》等都美文佳作,一定会让你目不遐接的。下面就不多介绍了,有空的话,自己可以去品尝这种美妙的味道,感受那奇美的境界。

书让人展开无限遐想,书让人开阔眼界;书让人丰富知识……让我们一起读书,一起来享受这无限之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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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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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过汤姆·索亚这个名字吗?他是美国作家马克·温吐的作品《汤姆·索亚历险记》里的主人公。汤姆·索亚是一个既淘气又聪明的孩子。

在汤姆·索亚很小的时候,他的妈妈就去世了,他从小由姨妈收养。聪明顽皮的汤姆常常惹得姨妈和老师头疼。周末被罚刷墙,汤姆设计让镇上的男孩不但自愿帮他刷墙,还主动送谢礼。去墓地探险,他目睹了一起凶杀案,在无辜者即将遇难时,汤姆勇敢地站了出来,指出真凶,成了一个了不起的小英雄。去郊游时,他不仅救出自己和朋友,还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宝藏。

这本里,我最喜欢刷栅栏这件事。一次,汤姆被姨妈罚刷栅栏,但他想去玩,就用花言巧语把刷栅栏描绘成了一件非常有趣且独特的事。镇上的孩子听了后,都想干这件事,而且,还愿意用自己的东西和汤姆交换。就这样,汤姆不用劳动,而且还得到了许多小玩意。

在生活中,我也经历过这样的事情。有一次,我有事不想站岗,但大家都在写作业,我就说:“站岗看起来不好,但其实,你可以写作业,而且还能监督别人写作业,可威风了。如果老师看见,还会表扬你呢!”我刚说完,就有好几个人抢着要站岗。我心里乐开了花,选了一个同学替我去站岗。

在我读过的许多书里,我最喜欢这本《汤姆·索亚历险记》,尤其是主人公汤姆,他虽然像我们一样淘气,但是非常聪明。要是你读了这本书,肯定也会像我一样深深喜欢上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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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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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百问百答》。这本书是小学三年级时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一直都好好保存着。

《百问百答》是一本科学书,也是我的第一本科学漫画书。书中的内容大多数都是以漫画故事来说明一种科学理论。《百问百答》的作者是安广贤和苟振红,他们的目标是:创作能给儿童带来欢笑和希望的学习漫画。

每逢周日,我都会安静地坐在椅子上,拿出《百问百答》,静静地欣赏着作者所创作的科学漫画,认真理解科学理论。读着读着,突然,我手中的笔一动,把漫画人物姜坦坦说的一句话记了下来:吃的食物不同,营养成分也不同,可能因此得病或预防疾病。这句话使我明白了,食物营养是多么的重要,如果不好好吃食物,就会出现不良的后果。

写好了句子和我的理解后,我就接着往下看。

日落前,我真正看完了这本书。这时候,我又动起手中的笔,写下了读书后的感受和心得:科学是理解世界的一部分,了解科学才有感觉,才能看见世界。

日落后,我也写完了读书后的感受和心得,这一刻,我仿佛看到了未来科学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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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8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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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那就莫过于《感动心灵》了。 这本书的出版社是中国长安,封面是由瀑布来装饰的,是淡蓝色的,与里面的故事十分融洽。这本书里讲述了146个感人故事,各个故事催人泪下,使人的心中满怀自责、愧疚。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最后的姿势》;一对喜好登山的运动员,为了庆祝儿子的一周岁生日,决定带着儿子爬上7000米的雪山。登山伊始,天气就像预报中的那样,风和日丽。

夫妇俩很快就轻松地到了5000米的高度。当他们正打算休息时,风云突起,雪花大舞,而他们却恰恰没有带定位仪,只能找个山洞避风雪。儿子在一旁三番两次的喝奶,母亲的体温在一次一次地喂奶中一次一次地下降,她的生命在一次一次地喂奶中一次一次地流逝。三天后,当救援人员赶到时,丈夫已经昏倒,儿子安然无恙,那位伟大的母亲却已被冻成了一尊雕像,但她依然保持着喂奶的动作,屹立不动。 这本书给了我很多启示;这世上,有好多爱,父爱母爱......有那么一种爱,只要一点,就能让人品味到天亮:有那么一种爱,不需太多语言,却让你有排山倒海的震撼。

父爱如山,父爱如海,父爱很深沉,是他无言的爱伴我在岁月里从容行走。母亲是我登天的云梯,没有她,也就没有我。母亲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成就未来的我们。有人说,母亲是纤绳,那我就是纤绳一端的风筝,我飞得越高,母亲就牵得越紧,在伟大的母爱面前,一切都显得那么渺小......如果生活中缺少了爱,那就会显得十分枯燥、乏味。正如这篇文章,这里的母亲是那么伟大,可以为了自己一岁的孩子不要了性命,这让我明白了什么是母爱。母爱是生活中母亲为我做的一点一滴。母爱是多么神圣! 这本书给了我给了我那么深的启示,怎可一日不读它哪?我一天到晚把《感动心灵》这本书捧在手里,一刻也离不开它。

一天不读它,心里便十分难受,仿佛有无数只蚂蚁在啃食。有好几次,我被妈妈训斥后,来到房间,当我的眼泪如珍珠一样往下掉,我又捧起这本书,我脸上的泪水,一下子就被我擦干了,拿起书看了起来。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珍惜身边的每一份爱。身边的每一份爱都是很重要的,因为它们有一天会离你而去。我十分喜爱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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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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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会给我们带来无穷无尽的知识和快乐。我现在向大家推荐一本书--《小公主》。

《小公主》主要讲述了一个名叫莎拉·克鲁的女孩,她又聪明又可爱。虽然出身在一个富贵之家,可是从小就失去了母亲。在父亲的百般呵护下,莎拉生活得自由自在。七岁的时候,父亲把她送进了伦敦的一所女子学校就读。由于家境富裕,莎拉理所当然地被势利又自私的校长视为学生的荣耀,受到特别优待,成为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小公主”。可好景不长,莎拉的父亲由于事业失败,加上生了一场重病,在莎拉接近生日之际不幸去世。一夜之间,莎拉由一个“小公主”变成了一文不值的“小女佣”。在突如其来的灾难面前,莎拉并没有消沉,而是一如既往地充满爱心、乐于助人、乐观开朗。莎拉的这些特质终于使她成为了人们心目中真正的小公主。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明白了许多道理:面对困难时,我们不能选择逃避或者消极,而是要乐观、勇敢地去战胜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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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11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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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不是像其它同学喜欢的童话故事,也不是一些有趣的书,而是一本可以让我们真正看到抗日战争年代的伟人到底是多么伟大的书,也在这同时教会我们要为党和人民贡献自己一切的一本书,这本书就是《把一切献给党》。

这本书中有一个伟大的人物令我特别敬佩,那就是吴运锋,他那种坚强的意志令我佩服,也值得我们去学习。吴运铎出生在穷苦的工人家庭。在苦难的童年里,就已留下了革命的血忆。 他小时候不可能上学学习,只能拣煤渣,有时跑到矿山上看机器,还时不时地向工人问上两句。由于家里贫穷,十四岁就下煤窑做苦工,煤尘、瓦斯、地下水几次要吞噬他的生命。北伐战争后国民党叛变革命,工人武装被镇压,失学的吴运铎当工人的梦想也破灭了,不得不挑起生活的重担,挑煤、捡炭渣,但没能养活家人。

后来,他一家人逃难到了湖北,仍在矿上,却是暗无天日的学徒天涯,当工人却没有机会和条件学习与机器相关的知识,一切只能靠自己一点一滴地积累。战乱的时代给了他觉悟的意识,也为他得到锻炼、发挥才能创造了条件。但是,书中更多的是讲述了他在革命队伍中的锻炼成长。抗日战争的爆发给了吴运铎一个全新的生活理想。工人们觉醒了,吴运铎更进一步认清了受压迫的原因,明白了革命是惟一的出路。吴运铎毅然参加了革命,一九三八年,他投奔了新四军,尽管这支队伍非常困难,不仅缺衣少食,而且缺少武器,但是他决心永远跟着党。

从此,为了消灭敌人,他开始了与枪炮制造紧密相连的一生。这是一个战士的成长史,也是一个共产党员的思想发展史,“把一切献给党”是一个在战争中浴血奋战的共产党员的心声。吴运铎的一生与我军、我国的枪炮制造史一起走过,当他被派到修械所当工人以后,他和战友白手起家,靠着师父传授的本领,他学会了修枪,又经过不断实践、探索,终于造出了自己的步枪、平射炮等很多武器。他在革命队伍里,为了制造武器不顾一切地苦打死拼,负伤流血,再所不惜。他三次负伤,左眼、四根手指和腿被炸坏,但他依然在病床上研究新武器。他原来是个文盲,后来却成了掌握现代科学的军工专家!读到这里,我怎么能不被他的顽强刻苦所感动呢?

我读完了这本书,感受到了吴运锋同志的坚强和勇敢。他刻苦顽强的精神,实在令我感动!从他身上我懂得了什么叫把一切献给党。在改革开放的今天,我们依然要坚持“把一切献给党”这个伟大的信念。

在这本书中,我还深刻体会吴运铎同志坚忍不拔的毅力和对事业孜孜以求的精神。荀子云:“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吴运铎同志正是有那种超乎常人的毅力和不屈不挠的精神才使得他在研制武器弹药的过程中不怕屡次失败、不怕身体伤残、不向挫折和困难低头,而是勇敢地面对困难、战胜的形象。

在我们的人生旅途中,不可能都是铺满鲜花、一帆风顺的。每当我遇到困难和挫折时就会想起吴运铎那高大的形象,想起他那种面对困境锲而不舍、百折不挠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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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欢的一本书800字作文

全文共 8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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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都说: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新鲜美味的果汁,是芬香浓郁的咖啡,是滋味甘醇的美酒,让人回味无穷嘿!还别说,我可是一个小书迷呢!在我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便非《老人与海》了。

刚开始,妈妈给我买来这本《老人与海》,起初我并不喜欢这本封面老土的“古板书”,心想:又是经典,还不如小说好看呢!为了应付妈妈,我只好装模作样的读起书来。渐渐的,我就被这书中的精彩内容所吸引了,一口气全部读了下来。

《老人与海》这本书讲了孤独的渔夫桑提亚哥八十四天没有打到鱼的情况下,在出海打鱼时,意外地发现了了一条比小船还长的的大马林鱼,在同大马林鱼苦苦周旋了一天后,要靠自己的聪明才智,胜利而归。不料却在返回的路上遇到了一条大鲨鱼想要来争夺这条大马林鱼,他在象征着厄运的鲨鱼作斗争时,虽然失败,但他坚韧不拔勇敢面对失败,从不服输的精神却令我敬佩,不由得让我对这个孤独的老渔夫刮目相看。当我读到老渔夫桑提亚哥在和大鱼周旋了一天时,心里为之一振,这是需要多大的勇气啊!他完全可以途中放弃,去捕捉其它的海鱼,不必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那一条鱼身上,可就是他那永不屈服,不甘失败的“硬汉精神”使他坚持了下去。

我想:老人桑提亚哥他可能在与大自然,与*,与自身搏斗中一次次失败,但他的不甘失败精神却是永远也打不垮的。这种不甘失败精神是人走向胜利而不是走向毁灭的精神,老人桑提亚哥战胜了自我,战胜了鲨鱼和大马林鱼,因而是人类不甘失败精神的颂曲。

在生活中,我们是否也能向渔夫桑提亚哥那样面对生活中的种种困难呢?答案却是截然相反,有的同学事情还没有做完,就途中放弃了,还有一些同学,胜利就在眼前,却坚持不住了,更有一些同学甚至做都不想做,更别提坚持下去了。我们都应该学习渔夫桑提亚哥那种不屈服,不甘失败的硬汉精神,不能一遇到困难就退缩了,要勇敢面对生活中的种种阻挠,敢作敢当,不做缩头乌龟,勇于挑战,勇于拼搏,这样才能成为生活中的强者!

书籍是一艘轮船,能载着我们在知识海洋中穿行,那么,就让我们在好书的陪伴下,一起在书的海洋中探索,做一个学识丰富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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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欢看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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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喜欢养宠物,有人喜欢做手工,有人喜欢看电视,但我最喜欢的还是看。因为看书能增长知识,积累词语。我每天至少有三个半小时在看书,至今为止至少积累了成百上千个好词好句,难道还不让你惊讶?

对于我来说,书已经是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东西了。没有书,对于我来说就像没有一生命一样。不过,长期以来的看书习惯,让我写作下笔如有神,从来不用打草稿、查资料,都是一气呵成,半个小时内搞定,积累的好词好句使我的作文栩栩如生,几乎就是用好几百个成语连起来的作文;还给我的绘画带来的天马行空的想象力,虽然我没学过画画,但老师都夸我的画作远远超越了同龄人的水平。

我一开始接触书的时候,妈妈说我还很小,刚满月,当时我以为它是个玩具,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地从色彩鲜艳的图片、绘本到文字小说都会读了。让我增长了不少见识。

但是喜欢看书也是我的一个缺点,有一次吃饭,我拿着书走到餐厅,一边津津有味地看书,一边慢悠悠地吃饭,妈妈看见了,一下子抢过的的书,对我说:“边吃饭边看书对肠胃不好!”我没把这当回事,顺手拿起妈妈抢过的书,一边看一边吃饭,这个样子接二连三,妈妈已经筋疲力尽了,可我还在看。没办法,妈妈只好让我一边看书一边吃饭。

书使我的生活绚丽多彩,希望大家也能养成阅读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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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200字]

全文共 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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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橱中,摆放着许许多多的书,可每当我打开柜门,总是会先拿起一本书翻看一下再去看别的书,这本书就是我最喜欢的《小公主》。

书中讲述了一个善良、乐观、坚强、自信的女孩子——萨拉?库尔,本来是个人人羡慕的富家小姐,过着公主一样的生活,却在一夜之间变成了身无分文的孤儿。在嫌贫爱富的明贞女子学院里,无论吃多少苦,她始终乐观地面对,并且用自己的爱心温暖着周围的人,直到苦尽甘来,她重新回到公主般的幸福生活。在朋友们的心目中,不管萨拉贫穷还是富有,她永远是大家心目中真正的公主。因为公主的品质是内在的,与财富无关。

我们每个人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像萨拉那样,乐观自信地面对生活。宠辱不惊,成为真正的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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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1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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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法国的高尔基这样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国古代的宋真宗这样说。古今中外的大教育家、大思想家都提倡多读书,而我们这些祖国的未来怎能不多读好书?

我的爱好也是看书,而且尤其喜欢历险类的书,而《鲁滨逊漂流记》则是历险类的书中的“王者”,这本书的引人注目之处不但在主人公鲁滨逊坎坷曲折的经历之中,还在主人公鲁滨逊怀有一颗坚强、不随便向大自然认输的心中。

主人公鲁滨逊出生于一个商人家庭,一心想出海见识见识。可他的父亲却是个固执的人,只想让鲁滨逊继承他的商人事业。鲁滨逊是一个向往自由的人,他可受不了父亲的管束,就瞒着父亲偷偷叫上他的一位有钱的朋友,一起买了艘小船,就出海前往伦敦了。

在前往伦敦的路上,鲁滨逊先遇上了大风暴,船被撕了个粉碎,自己好不容易才保住了性命。第二次航行总算“苦尽甘来”,他一帆风顺地到非洲,他凭借天生的商人头脑在非洲赚了一大笔钱。第三次航行又遭不幸被摩尔人俘获,当了奴隶。可又一次在主人出去办事时划着主人的小艇逃跑,中途被一艘葡萄牙商船救起。

他乘着商船来到了巴西,下了船,又靠着在非洲经商赚来的钱买了一座庄园,做了庄园主。可他不甘心这样的发财致富,又再次乘船到南美洲经商。

可这次运气也不太好,船遇到风暴触礁,船上的所有人都死于非命,只有他一个人侥幸存活了下来,他在风暴中拼命游泳,最后还是晕了过去。等他醒来时,发现自己已经被潮水冲到了一个偏离航线、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冷静下来,把被潮水冲到岸边的沉船残骸里可以利用的东西都给搬了上来。他用从船上搜刮来的亚麻布做了帐篷和吊床,把家建在了小山旁,用削尖了的木桩在家旁边做了一圈栅栏,防止野兽入侵大本营。他用从船上拿来的枪支和弹药猎捕野味为食,以家旁的小池里的淡水为饮,用简单的工具做出了一些简单的生活用品,还种植小麦并成功地做出了面包。度过了最初的困难。

当鲁滨逊已经在荒岛上居住了差不多二十年的时间,他在一次环岛旅行时看到了几个巨大的脚印和几堆已经腐烂的骨头。当时,鲁滨逊恍然大悟,这些骨头并不是动物的骨头,而是人类的骨头!他终于知道,这座岛并不是一座荒无人烟的荒岛,而是臭名昭著的食人族开过食人宴会的小岛!鲁滨逊知道这个如晴天霹雳般的消息的时候,吓得魂不附体。因此,鲁滨逊十几天内没有安稳地睡过一次觉,每次想睡觉的时候他都会做一个同样的噩梦:他被食人族捆了起来,他亲眼看见自己的同类被食人族吃掉。而且他知道,下一个被吃掉的人就是自己!每次,他都会被噩梦惊醒,害得他好久没好睡觉,长出了像熊猫的眼睛一样的黑眼圈。直到他又过了三年,亲眼看见一群食人族来到岛上吃抓来的奴隶,他实在怒不可遏,抓起猎枪和一把匕首就冲了上去,把食人族杀了个精光,只留下了一个和他年龄相仿的食人族。当时,鲁滨逊实在不想杀生了,便留下了一个伶牙俐齿的食人族少年做了自己的奴隶。由于鲁滨逊收他为奴隶时是星期五,鲁滨逊便给他取名为“星期五”。

鲁滨逊和“星期五”又在荒岛上生存了几年后,一艘商船来到了荒岛,他们十分兴奋,可不幸的是这艘商船的船长对他们说,这艘船以经被海盗俘获,海盗们到这里来就是因为想靠岸休息休息。最后鲁滨逊一行人利用自己的智慧和海盗斗智斗勇,最后终于收复商船,并把海盗留在了小岛上。船长十分感激地带他们回到鲁滨逊的故乡——英国。当鲁滨逊带着“星期五”回到家里时,父母亲早已双亡。他在英国结了婚,生了三个孩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最后,我要对大家说,我们的身边有许多一见到困难就说不的人。可你看看鲁滨逊,我们应该多学习他看见困难并不是自暴自弃,而是冷静下来,仔细观察事物,利用自己的智慧努力战胜困难,并在受挫时不放弃希望,坚持下去,就一定能够战胜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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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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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的众多课外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当然要数《西游记》啦!

以前电视上也播放过《西游记》,看了几集我就被故事中的几个人物吸引了。2007年寒假,妈妈又为我买了一本《西游记》,这下把我高兴坏了,一连几天,我每时每刻都捧着书看。没多久,我就把一本书看完了。我不仅喜欢《西游记》中几个主要人物,还喜欢书中很多精彩的故事,从这些故事中,我学到了很多新奇的知识,同时也让我懂得了很多做人处事的道理。

《西游记》中有一身正气、目标专一、一心想去西天取经的师父唐僧;有神通广大、拥有百般智慧、嫉恶如仇的孙悟空;有好吃懒做、贪财好色的猪八戒;有任劳任怨、不离不弃保护师父的沙和尚。其中我最喜欢人的是孙悟空,因为他有很强的法力非常厉害;我最讨厌的人是猪八戒,因为他好吃懒做。

《西游记》主要讲述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在取经的道路上发生的各种各样的事情。在众多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大闹天宫”:它讲述了由于悟空太顽皮喝了王母娘娘的玉酒又吃了她的仙桃和太上老君的金丹,才引起“孙悟空大闹天宫”的趣事。

我真喜欢《西游记》这本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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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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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识字以来,就阅读过连环画、故事、小说、名著等。在这书中,让我挑选一本最喜欢的书,还真不容易,因为我的每一本书都被我深深的喜爱者,我都会被书中情节所打动,我都会跟着故事情节或笑逐颜开,或泣不成声。我选了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我不禁对它爱不释手,还白“吃”不厌。在我的书柜中,就有四本红楼梦,每一本是一个我的读书档次。

我总认为《红楼梦》最伟大、最成功之处,就在于它是一种凄凉、败落的美,在这本书中最引我注意的莫过于林黛玉。林黛玉是一个生性娇弱的女子,她没有宝钗的落落大方,也没有史湘云的大大咧咧。正象贾宝玉所说:“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施胜三分。”

也许,她因病而死是我早就料到的后果。可我怎麽也料到,一个从小到大受人疼爱的她死时,竟没有贾母、宝玉在床边看她。读到这里我的眼泪已经把书溱湿了,可我觉得这样很好,因为她再也不会葬花悲哀,也不会为焚书而哭泣。有人说,黛玉是被气死的,的确,她是含恨而终的,可我反对,她自幼多病,本身注定的结果,谁又能把它改变呢?:“含恨而终”只是黛玉无故死去的一个借口吧!

初读《红楼梦》,我并不与冰心奶奶的想法相同,我只是觉得林黛玉非常可怜,那时,我都已经为她的身世而流泪。

《红楼梦》最吸引我的是什麽地方呢?人物?语句?内容?我觉得应该是结局吧!我并不是嘲笑它的结局的悲观吧,我只是觉得受苦的人升天,让可恶的人惨败,结局真的不错。

此时此刻,我又想起了那首诗: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都云作者痴,水解其中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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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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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思想里,狼是极其凶猛残暴的物种,让我为之改观的,是我读到过的一本――《狼国女王》。

这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充满哲理内涵,风格独特。沈石溪被誉为“中国动物小说大王”。可想而知,故事有它神秘有趣之处。

大多数时候,我们意识到狼捕杀弱小动物,场景惊心动魄。其实这只是它们必不可少的生存方式,是生存之道,是无奈之举。只有不惧生死的挑战和防卫,才能成为生物界威严而可怕的存在。狼异常勇猛,对于任何物种而言,虽比不上人类的进化,却有着独特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沈石溪笔下的紫葡萄,是帕雅丁狼群唯一的女狼王。面对严酷的自然环境,狩猎的危险和外族的入侵,王者的责任感让它奋力突破极限,一次次创造了奇迹,树立自己在狼群中的威信。

故事中,一次虎口夺食,狼王盔盔不幸遇难,母狼紫葡萄临危受命,成为了帕雅丁狼群的首任女狼王,狼群命运自此改写。紫葡萄经历无数灾难和痛苦,危险和挣扎,无奈和坎坷,柔情和关爱,却凭借着自己出众的胆识、魄力、仁慈与宽容,谱写出一段荡气回肠的狼国女王传奇。

我不禁为紫葡萄呐喊,我感受到它对待生命的态度是一种手段,也是一种智慧!为狼群而欢呼,也为紫葡萄这位称职的狼国女王而欢呼!这是一只带领狼群历经生死,不退缩,不逃避,直至打败对手的狼。

紫葡萄是一个杰出而伟大的领袖,它靠的不单是汗血、武力逼迫,才赢得团队的跟随和支持,靠的是有正确的领导方向和可行性的决策方针,从而征服个人及群体,展示对自己和对每一个人的尊重。

狼的世界,让我不禁心生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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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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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超级不喜欢,因为要看一些密密麻麻的字,使我头昏脑胀!但是,自从上了今天的作文课,才知道原来阅读那么重要,而且在看童话故事的时候,才发现里面藏有许多启示,像是放羊的孩子,让我学到不可以说谎骗人;还有白雪公主,让我知道不可以乱拿陌生人的东西。这些都是在书本上可以学习到的。

喜欢读书的人,常会沉浸在书本里,连旁边发生了什么事都不知道!以前我一拿起一本书,时常会觉得,为什么要读书?读书可以做什么?还会看到一半就睡着呢!

读书就像是前往成长的路线,读了一本书,就成长一步。下次我要多读书,让自己更有智慧!现在我觉得读书很有趣,不读书很空虚。现在读书还来得及,我要变成一个爱读书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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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欢的书

全文共 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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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许多好,如《少年百科》、《格林童话》、《作文大全》……可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本百读不厌的《十万个为什么》。

这本书可好看了。封面上写着,中国孩子最想知道的《十万个为什么》。画着几个小问号,和几只小狗在玩耍。第一次看到封面时,我就被它吸引住了,如饥似渴地读着。

它的内容很广阔,有关于动物的、植物的、生活的、科学的问题,让我知道了许多课外知识。这本书还帮了我一个忙呢!一次,小丽问我:“蚊子为什么能在黑暗中叮人呢?”这下子,我都不知道回答什么。啊,有办法了。“小丽,我可以帮你查一下《十万个为什么》。”我高兴地说。小丽说:“好啊!”我迫不及待地打开《十万个为什么》,“我知道啦!原来,第一:你睡觉时呼出的气体让蚊子找到你;第二:蚊子会感觉到你的温度;第三:它能闻到人的气味。所以,蚊子能在黑暗中盯人。”我照着书读给小丽听,“谢谢你,欣欣。”小丽说。我连忙说:“没关系。”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知识的源泉,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读了这本好书,帮助了我解决许多问题,让我终身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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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与书为友作文初一

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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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爱好广泛的女生,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读。书是打开知识宝库的钥匙,我认同这句话。我喜欢看童话书,也爱啃啃情节多变的古典小说,我有时会被令人捧腹大笑的漫画笑得从床上滚下来;有时会被感动人心的故事感动的流下泪来。我与书之间发生了许多事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件吧!

记得那时,我读五年级,署假在家十分郁闷,突然我想到了:前两天我不是买了一本书吗?我便拿出了那本书——《嘭嘭嘭》,书中的人物惟妙惟悄,仿佛就出现在我眼前。我津津有味地读着,到了忘我的境界,忘掉了周围嘈杂的声音,也忘掉了夏日的炎热。仿佛我也到了这本书中,我与童喜喜和宝宝树在一起和她们一起度过了一个上午,这个上午充满喜怒哀乐。因为看得太着迷了,所以没有听到叫我吃饭。我的肚子早已饿得在喊了:“咕咕—咕咕—好饿啊!我要吃饭!”因为对下一个故事的可求,使我再读了下去。不知不觉中鼻子酸了一下,泪水浸湿了我的眼眶。落下了两三颗冰凉的雨点—泪珠。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直到看完。当我下去吃饭时,饭菜都冰凉了,就像冬天结的冰一样。但是我很开心,因为书籍给我带来了无限的快乐。

读书不但开阔了我的事眼,而且还让我的作文水平提高了许多。我与书为伴,我把书当成我最信赖的朋友。我爱读书,胜过一切游戏,在读书时我会忘掉所有的烦恼,只会给我带来无限的快乐。让我们爱上读书,与书为友吧!。让我们一起读书,读一本好书,学会读书吧!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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