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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做知法守法小学生作文【精品20篇】

自我介绍是让别人认识自己的一个过程。那么,如何进行自我介绍呢?来看看吧!今天开学吧给大家收集整理了争做知法守法小学生作文优秀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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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员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7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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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行要求,不断强化法规法纪和反腐倡廉教育,农行衡阳分行在全行组织开展以“知法·守法·敬法”为主题的案例警示教育活动。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该行从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行要求的高度充分认识本次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党纪国法、规章制度以及剖析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员工增强法治观念和规矩意识,从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夯实从严治党、从严治行思想基础。

二是强化内控管理。通过警示教育活动,对重要案防制度进行解读,所选案例包括柜员、客户经理、部门负责人、行长等各个岗位,还包括贪污、挪用、贿赂、失职、违法发放贷款等类型,多维度、多层次、多岗位展示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明纪,用身边事教育身边的人。

三是强化素质提升。要求每个党员干部结合典型案例学习《准则》和《条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切实守住底线。通过《刑法》解读和案例点评,充分展示并深刻剖析违法犯罪的严重危害,真正触及员工的内心深处,大力营造依法合规、遵章守纪的氛围,为全行的改革发展、稳健经营营造良好环境。

四是强化宣传效果。为加强学习活动信息交流与宣传,市分行将利用内部网、信息简报等载体,及时通报、宣传报道学习活动的开展情况,广泛宣传各级行、各部门在发动动员、安排部署、组织学习、检查推动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以支行为单位,每半个月要向市分行报送一期活动动态。

五是强化检查督导。活动期间,该行组建专项检查督队伍,对各支行进行督导检查、召开推进会和协调会等形式,指导、督促活动开展,帮助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活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同时对各支行的督导面不少于50%以上。对组织不力、流于形式的单位和部门,责令整改,并对主要领导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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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农行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3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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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为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维护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保障资产安全、稳健经营和有效发展,按照总行要求,分行开展了《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处理办法》)学习活动,通过这次学习活动,使我行广大干部员工进一步明确了岗位职责以及《处理办法》中的违规行为和处罚力度,牢固树立起遵纪守法意识、主动合规意识、风险防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将合规经营理念牢记于心,并落实在工作中。

分行下发了《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后,我部门按照支行部署,定期组织本部门员工集中学习相关章节,针对其中一些处理办法,结合工作中实际的例子,大家展开了深入、热烈的讨论。同时,为加深印象,我自觉抄写了与自己岗位相关的章节。通过集中学习、讨论,我对《处理办法》中的违规行为与相关处罚措施有了深刻的认识。

员工的任何违规行为都可能给银行带来风险,“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为了银行与自身的稳健发展,我认为,应做到“三个到位”:

第一、认识到位

首先,要从根本上认识到员工违规行为可能为银行带来的风险与损失。现在银行业发展迅速,银行员工违规操作造成的经营事故时有发生。法国兴业银行员工违规操作,秘密进行期指买卖,导致银行损失72亿美元;近期省内发生了涉及多家银行的伪造金融票证案,给涉案银行经济上、社会声誉上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对于员工个人来说,违反规章制度必将会对自身职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甚至被开除、接收刑事处分等等。 第二、学习到位

每年大量的员工违规行为,其实从动机上来分析,除了一部分受利益驱动知法犯法的人之外,还有相当大一部分是由于对金融法规、银行规章制度学习不深、了解不透造成的。作为一名银行基层信贷管理人员,我始终坚持学习,及时了解变化的业务与制度,做到制度、规则了然于心。在工作当中,我严格遵守岗位职责,按流程办理业务,对于存在风险的业务坚决不办,对存在潜在风险的业务及时预警,并提出风险化解建议,保障我行信贷资产安全。

第三、贯彻到位

学习规章制度并加以贯彻,无选择、无好恶、无大小的严格落实到位,方能成就合规文化。

在工作当中,我所从事的信贷管理岗位的工作职责就是发现风险、剖析风险、化解风险,我深刻的意识到,如果自己一时疏忽,可能给银行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我严格遵守岗位职责,按流程办理业务,仔细审查经手的每一笔信贷业务,对于存在风险的业务坚决不办,对存在潜在风险的业务及时预警,并提出风险化解建议,保障我行信贷资产安全。

近期,为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维护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保障资产安全、稳健经营和有效发展,按照总行要求,分行开展了《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学习活动,通过这次学习活动,使我行广大干部员工进一步明确了岗位职责以及《处理办法》中的违规行为和处罚力度,牢固树立起遵纪守法意识、主动合规意识、风险防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将合规经营理念牢记于心,并落实在工作中。

分行下发了《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后,我立即按照支行部署,在大家自学的基础上,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集中学习,同时,针对其中一些处理办法,结合工作中实际的例子,与同事们展开了深入、热烈的讨论。通过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充分调动了员工学习《处理办法》的积极性,部门内部学习气氛浓厚。

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我对各个岗位的违规行为与处理办法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同时针对其中一些处理办法,结合工作中实际的例子,与同事们展开了深入、热烈的讨论。同时,为加深印象,我自觉抄写了与自己岗位相关的章节。通过学习、讨论,我对《处理办法》中的违规行为与相关处罚措施有了深刻的认识。

一、 提高认识,构建合规经营文化框架。

“勿以恶小而为之”,银行本身是经营风险的行业,在国家经济体系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任何的风险都会被无限放大。“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员工个人的操作风险,也会逐渐发展成为整个银行的声誉风险,从而带来流动性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制约银行未来的发展。近年来,银行业违规经营导致巨大损失的报道屡见不鲜,巴林银行、法国兴业银行以及前一段时间我省境内发生的实际多家金融机构的金融票据诈骗案等案件无一不为我们敲响了合规经营的警钟。

从员工自身发展角度讲,熟悉金融法规、了解自身的岗位职责,有效的防止违规行为的出现,也是对自己负责,对自己职业生涯的发展负责。我现在处在信贷管理的部门主管岗位,信贷岗位本身的特点或者工作内容就是与风险打交道,自身的操作风险之外,还要深入细致的审核信贷材料,防范信贷风险,保证我行信贷业务无风险、低风险的运行。所以,高度的风险防范意识与风险识别意识是

从事信贷岗位的必备素质,如果缺少这种素质,不但很难将工作做好,自身的发展也会受到影响。

二、 加强学习,夯实合规经营文化基础。

现在银行业进入飞速发展的时代,产品日新月异,因此对信息的掌握的准确性与及时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要熟知金融法规与银行内部规章制度。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更好的融入到千变万化的工作当中,胜任工作,保护自己。

三、 以身作则,关切合规经营文化理念。

经过深入的学习,我对违规行为于处罚方式有了深刻的了解。下一步,要对自己的工作进行自查。从自身做起,以身作则,严格按照业务流程与作业指导书办理业务,不买人情帐,对于存在风险的业务坚决不办,对于可能出现的潜在风险,及时作出风险预警,并积极与相关部门、人员沟通,做好风险化解措施,保证我行信贷资产安全。

同时,作为部门主管,要积极与对部门员工进行沟通,强化部门整体对风险的防范意识,使部门形成一种人人合规的风险防范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

《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当中所述的条条目目,方方面面,几乎涵盖了我们日常工作中可能遇到的所有违规事项。通过仔细学习揣摩,对规范自己的行为操作起到不小促进作用。当然,处罚的目的并不是处罚,学习的目的也不仅仅是为了避免处罚。改正自己操作上和理念上存在不规范的行为,防止潜在风险的发生才是此次学习的主要目的。通过这次学习,对我们以后的工作起到了重要的警示作用,使我对自己的工作有了清晰地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必将时刻牢记此次学习内容,严格要求自己,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农行人。

通过“学规章守制度、防风险保平安”教育活动,从又一次学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守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国银行的“双十禁”》等规章制度当中,并在观看了《慎交友警示录》、《人生的败笔》和《双十禁》案例宣讲等录相后,体会非常深刻。也使我又一次回想起三年前发生在我们开化行的“5.6”案件,也相信我们衢州行的每一位员工都不会忘记。虽然当事人受到了应有的法律惩罚,但是又有多少人受到了牵连。有的被解除了劳动合同,有的被撤销了原有职务,还有很多员工因合规意识淡薄受到了处分?? 教训是惨痛的。说起根源都是我们平时对自己要求不严格,风险防范意识淡薄,办理业务没有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老是用一种“没有多大问题”、“关系不大”、“没事的”等心态来试探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和警惕性,其结果也就可想而知了。银行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是某几个人的凭空想象,信手拈来的,那都是一个个案件留给我们的深痛教训,而作为后来人的我们,如果不能引以为鉴的话,那只能是做案件和教训的耻辱标注了。

银行案件和违规事件的发生无非是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员工主观意识行为,自已或伙同他人作案;再就是员工办理业务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在客观上给案件的发生提供便利条件。开化中行近两年的经营效益不断趋好,在对外营销的过程中接触的人形形色色,社交的场合也是各种各样。在如此复杂的社会环境下,如果立场不够坚定,不能保持清醒的头脑,交友不慎重,用工作之便为自已谋

私利,爱慕虚荣,腐化堕落,放弃原则,以身试法,其结果只能是走向灭亡。

通过教育活动,又一次认真深刻地剖析了我们的“5.6”案件所发生的原因和造成的严重后果和危害,对我个人来说感触太深了。如果说以前我个人在工作上保持100%的严肃和警惕,那么现在就要保持至少200%的严肃和警惕。结合我的工作岗位,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点做起,做好风险的防范工作。首先,要时刻不忘加强自身的学习,积极向上,让腐朽堕落的思想远离大脑;其二,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勤俭朴素,用健康的心态面对工作、学习和生活;还有就是严肃对待工作、加深对规章制度和职业操守的学习,认真执行、严格把关,努力做好网点的管理工作。

好了伤疤可千万不能忘了痛。亲爱的同事们:如果你喜欢阳光下花儿绽放的美丽;如果你喜欢春天里小溪流淌时的欢快,那就请你珍惜自已来之不易的工作岗位, 珍惜家庭,珍惜自已,珍惜中国银行的辉煌事业,经常不断地学习规章制度,坚持合规经营,坚决防范风险,为开化中行美好的明天努力工作吧。

四、处理好学习与经营的关系。通过 “全员自学、制度宣讲、知识竞赛、督导检查、测试考核、签署承诺及总结”各阶段的活动,分享各自心得,及时讨论并解答学习过程中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通过分析案例、查找漏洞,进一步强化员工的制度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合规操作的自觉性,进一步提升精细化管理的水平。

农行山东安丘支行强化措施,积极组织员工学习《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取得了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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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银行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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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农行陕西营业部正式启动“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 据了解,该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是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行要求的有效途径,是强化内控管理、遏制各类案件和违规违纪问题发生的现实需要,是提升员工法治素养、合规观念的必然要求。活动为时三个多月,分组织筹备、学习教育、总结通报三个阶段进行。

为了开展好这项活动,该部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加强领导。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二是落实责任。要通过组织督导检查、召开推进会和协调会等形式,密切关注活动进展情况,认真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指导、督促下级行完成有关工作,确保活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三是严肃纪律。干部员工学习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思考,做好笔记。集中学习,要确保学习内容、时间、人员、效果“四落实”。四是做好宣传。通过宣传报道活动开展情况,交流好经验、好做法。同时,要做到“两个结合”,形成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五是总结经验。通过开展活动,积累成功经验,弥补缺陷不足,在总结中进一步深化认识,以总结促推进、促完善、促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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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农行柜员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2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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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阵凄厉的警笛声划破了城市宁静祥和的上空,一辆警车呼啸而至,在一群表情严肃的武装警察的簇拥下,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子被推进了警车。车窗外,他的妻子悲痛欲绝,嚎啕大哭;他五岁的女子一边挣扎着扑向警车,一边哭喊着:爸爸,你回来,你回来。。。。他白发苍苍的母亲,被突如其来的变故震惊了,一头栽倒在马路上。车窗内,他留下了痛苦的泪水,掩面而泣。这就是警示教育视频中震撼人心的一幕。被逮捕的中年男子是某银行的一名干部,由于他的违规操作,致使四百万巨款被犯罪分子诈骗,自己也因渎职锒铛入狱,抛下了幼小的孩子、年迈体弱的父母和失业的妻子。失去了家庭支柱和经济来源的他们,以后将面对怎样的生活困境?这个事例生动地告诉我们,合规,不是对工作的束缚和压抑,不是麻烦和累赘,而是一种真诚的爱,体现了银行对每个员工的关心与爱护。

什么是合规?简单讲,就凡事要合乎规则与常理,凡事要遵循制度和规章,凡事要符合要求和政策。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农行的健康运行,离不开合规的经营;防控金融风险,离不开合规的操作;农行的蓬勃发展,离不开全体员工的规范工作;员工的幸福人生,也离不开合规的意识。合规,体现了我们农行文化价值观;合规,体现了农行对员工的关爱。作为一名银行员工,我们没有理由不去规范操作;我们也没有理由不去身体力行。假如那位中年干部能够遵纪守法、合规操作,也许年富力强的他已经被提拔到重要岗位,正在奉献银行的发展中意气风发,展示绚丽多姿的人生;假如他没有那次工作的事故,也许他正和父母妻儿过着平静而幸福的生活,继续享受着银行为他提供的优越的物质条件;假如他尽职尽责,谨小慎微,也许他的孩子正沐浴着暖意融融的父爱,在温馨的家庭健康成长;让他家庭美满和谐,让他事业有成,继续做一名骄傲自豪的银行员工。然而现实是无情的,一旦坠落事故的深渊,就会断送美好前程,毁灭美满家庭,失去光彩人生!

违规,一种耻辱,它像一瓶墨水给洁白无暇人生的沾染上污点,让人背负的沉重的心理负担工作生活;违规是一扇冰冷无情的铁窗,伴随着枷锁和桎梏,让人深陷囹圄,青灯相伴,孤立无援,变成失去自由尊严的囚徒,接受良心的谴责和法律的惩罚;违规是一种亲情离散,它让人妻离子散,天各一方,一头在黑暗的牢狱孤孤单单,形影相吊;一头在光明的人间望眼欲穿,泪水涟涟;违规更是一种无尽的伤害,面对陷入泥淖的亲人,父母怎么去面对街坊邻居?妻子怎么在朋友同事面前从从容容地生活?而孩子如何面对周围同学的耻笑、讥讽、排挤、挖苦、甚至欺侮?在自卑的阴影下,孩子又怎么能够直面惨淡的人生?而合规带给人们的却是尊严,光明,是亲人的团员,是其乐融融的和谐生活。

古人云,“不因善小而不为,也不因恶小而为之”。细节决定事业的成败,也能决定做人和人生的胜败荣辱。因此我们每个人应当树立人人合规、处处合规的理念,心细如发,一丝不苟地开展工作。有一件小事让我至今记忆犹新,在脑海中久久萦绕,挥之不去。事后回想,假如麻痹大意,后果将不堪设想,不但影响银行的良好信誉,造成了重大损失,我个人也将承担事故责任,蒙受不必要的耻辱,父母、子女都将为此担惊受怕,和谐的家庭生活将变得不再宁静。我深深体会到:合规操作,就需要细致入微,从小事做起,提高警惕;合规,是我们员工头顶的一把保护伞,让我们减少失误,规避风险;合规是对我们员工充满关爱的守护神,让我们远离错误,远离违规,继续过着安宁温馨的家庭生活;合规,是热心培养我们的良师,为我们筑起一道预防风险的高墙,引领我们在平凡的岗位上,爱岗敬业,执着奉献,成长为栋梁之材。

爱是一种保护,是一种责任,一种严格的要求。真爱不是宽容,不是放纵,俗话讲的“严是爱松是害”就是这个道理。平心而论,银行精细化的管理制度、严格的要求绝非一朝一夕制定的,而是参考了几十年的实践经验和千千万万案例和事故的教训总结出来的,所有的规定,包括最平常、最普通的制度,比如对柜台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经济损失责任有操作人员自负的规定,也是在实践的考验中归纳出来的。前车之鉴,不可不查,这些常识性的规定,同样需要严格遵守,同样需要树立主动合规、严肃合规的意识。合规,不单能够保护我们家庭的幸福,同样能够保护每个员工的健康成长。恩格斯认为,人和动物的根本区别在于:人是生活,动物则是生存。他明确地告诉我们:人和动物的本质区别就是动物只求吃饱喝足,而人还有更高层次的精神追求,通过自己的努力,做出一番事业,做一个对银行、对同事、对社会有用的人,赢得他人的肯定和尊重,有尊严、有目标、有理想地活着,实现人生的价值。作为一名银行员工,在社会竞争日益激烈的二十一世纪,谁不想创出一番引人注目的成绩?谁不想有作为有地位?谁不想在职场上积极进取、鹏程万里?包括那些因违规、违法深陷囹圄的人也都曾经有过远大理想,有过美好的追求。但是由于缺乏“我要合规”“实质合规”的意识,结果多走了职场的弯路,断送了光明职业前途,甚至有的沦为人们的罪人,埋葬了自己的青春与人生。多少触目惊人的案例,发人深思,令人震惊。

朋友们,有谁不热爱我们的子女?有谁不希望过着幸福美满的温馨生活?有谁愿意让自己年迈的父母天天为自己担惊受怕?有谁不渴望自己的事业一帆风顺、职业生涯步步登高?古人说,“大爱无疆”,深沉伟大的爱不是给我们一座金山银山,不是给醉生梦死的奢华环境,而是像涓涓细流,源源不断,为我们的家庭提供足够的物质基础,让我们的家人生活在平安幸福之中,让我们的孩子拥有完整的父爱母爱。合规能够能够让我们生活更加的美好,让人生的旅途一帆风顺,无疑是一种无疆的大爱,是对我们健康家庭和蓬勃事业最好的爱护;事业发展需要合规,家庭温馨也需要合规。让我们秉承农行丰富多彩的合规文化,人人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事事合规,时时合规,积极投身到农行的科学发展中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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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员工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2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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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的历史性时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开启了法治中国的伟大征程。

法治中国主要由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等四个纬度构成,其中全民守法是法治中国的重要基础。与“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一样,法治中国与每个公民休戚相关,没有全民守法,法治中国就会成为空中楼阁。

人民权益要靠法律坚强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自觉维护。我们每个公民不仅是法治中国的受益者,更应该是法治中国的参与者和推动者。建设法治中国,每个公民都责无旁贷;全民守法,共同缔造法治中国的美好愿景。

全民守法,必须要培育法治信仰

管用而有效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法治精神深入人心,也深得人心。

从制定出新中国第一部法律——《婚姻法》,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我国已经制定现行有效法律200多件,行政法规700多件,地方性法规、条例近9000件,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要充分发挥作用,离不开信法、守法的深厚土壤。如果一个国家没有法治信仰,一个社会缺乏法治精神,法治就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根之花、无源之水,法虽立而难行。

“人心是最大的政治”,信仰是法治的支撑。党的十八大把法治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大要素,就是要让法治在人民心中生根,并化为社会文明进步的强大动力。民众的法治信仰和法治观念是依法治国的内在动力,更是法治中国的精神支撑。只有培养公民信任法律、尊重法律的思想意识,确立法律至上的现代法治观念,形成一个“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法治信仰才能成为一种“全民信仰”, 法治精神才能成为民族精神,法治中国才有最坚强的支撑。

全民守法,必须要加强道德建设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是社会行为规范。转型期社会道德面临着严峻挑战,面对公德的缺失、诚信的失守、伦理的困境,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

法治中国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有机结合: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只有“德法并举”,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方能长治久安。

落实到全民守法,就是要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遵守公序良俗,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要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全民守法,必须要力推法治教育

培育公民自觉守法的意识,使全民从消极守法向积极守法转变,进而最终达到自觉守法的最高境界,法治中国即可大功告成。培育法治信仰,离不开富有成效的宣传教育。只有通过深入基层、走进社区等方式,用通俗的语言、接地气的方式,深化和创新法治宣传,扩大和增进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了解,才能进一步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培养知法懂法、遵法守法的现代公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需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让法治进校园、进教材,将法治宣传和学校教育结合起来,提高普法教育的有效性,从知法懂法、遵法守法进直至信法用法,牢固树立起对法治的信仰。

针对法治意识淡薄的问题,关键是要从小进行守法教育。比如“中国式过马路”,本是一个“红灯停、绿灯行”的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问题,却成为影响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的长期顽症,交警对此是有心无力、无可奈何。这从一个侧面折射出部分民众守法意识缺失,普遍存在着法不责众的认识误区。因此,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要引导民众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具体行为习惯做起,真正把守法作为衡量个人行为的标准,成为一种生活习惯和生活态度。尤其要从小学开始,从青少年抓起,把法治知识课程纳入到各阶段国民教育中,改变在小学教大道理、到大学教遵守规则的教育错位现状。

全民守法,必须要领导干部带头

法学界有一种观点认为,法律是人类最大的发明,别的发明使人类学会了如何驾驭自然,而法律使人类学会如何驾驭自己。

我国有重礼轻法传统,再加上我国目前仍处于法治培育成长阶段,全民守法的基础还十分薄弱,各种违法行为、各类不守法行为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一些领导干部缺乏法治思维,现实生活中行政权、司法权屡遭滥用,公民合法权益屡被侵犯,侵蚀着法律的权威,损害了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全社会“敬法”氛围尚未形成,部分群众 “信访不信法、信闹不信法”;“法不责众”心态下,法律底线屡屡被突破;守法环境差,“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悖论依然存在。

要实现全民守法,离不开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引领示范。作为党和政府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和代言者,党员干部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要以身作则,带头遵纪守法。各级领导干部要清醒地认识到,一时一事依法不难,难的是处处事事依法,难的是用法治思维去想问题、作决策,难的是用法治方式去解决问题、处理矛盾。只有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懂法,坚持依法办事,不违法行使权力,更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真正体现出对法治的忠诚和捍卫,同时对领导干部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肃查处,才能引导群众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遵法守法,带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之风,坚定法治信仰。

全民守法是一个系统工程,需顶层设计与社会创新并重、立法执法司法改良与法治信仰培育同步,虽然任重道远,但只要努力不懈,多管齐下,越来越多的民众必将成为法律的信徒,法治精神将融入每个公民的血液和灵魂。

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进程中,只要我们每个人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持之以恒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就一定能够早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一定能够早日实现!承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也一定能够早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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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领导学习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89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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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局党组安排,这次中心组学习要我作个中心发言。主要是就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谈点粗浅体会

一、充分认识两项法规修订的必要性和同时发布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 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猛药去病、重点治乱的决心,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呈现出以严治党的新常态,特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纳入法制建设的“五大体系”之列。将“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六大任务”之一,凸显了从严治党的地位和极端重要性。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各类社会矛盾日益突显,在这种环境和条件下,一些党员和党组织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已成为党的一大忧患,现行一些党内监督法规制度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需要。急需修改和完善有关制度和纪律,对广大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进行更为明确的规范和约束。经过几年的实践,修改“条例”和“准则”应运而生。

原《廉政准则》是在1997年《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2010年1月颁布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适用对象过窄,规范的只是党员领导干部,未能涵盖全体党员。二是缺少正面倡导,其中“8个禁止”“52个不准”均为“负面清单”,许多条款与修订前《党纪处分条例》和国家法律重复。三是“廉洁”主题不够突出,有一些内容与廉洁主题无直接关联。

原《党纪处分条例》是在1997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2003年12月颁布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违反党章、损害党章权威的违纪行为缺乏必要和严肃的责任追究。二是纪法不分,近半数条款与《刑法》等国家法律规定重复,将适用于全体公民的法律规范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标准,降低了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要求。三是有必要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内容纳入条例。基于以上情况,亟须对《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这两项关联度更高的法规先行修订。通过修订,真正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在全党树起来,切实唤醒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提高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则的自觉性,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修订《准则》和《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我们党的力量所在。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保持党员的先进性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生命力的关键。当前我们面临着党的领导弱化和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严峻挑战。党要实现长期执政,永葆青春与活力,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经得起长期执政的考验,就必须加强纪律建设,因此在目前修订《则准》和《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

(二)修订《准则》和《条例》,是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的实践成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突出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深刻总结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令计划、郭伯雄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损害党的事业案件的深刻教训;狠抓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言出纪随,寸步不让,敢于较真;加大反腐惩恶力度,注意党纪与国法有效衔接;强化巡视监督,加大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力度,集中清理裸官、人事档案造假等问题,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和执行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近年来,强力的惩治腐败,“打虎”和“拍蝇”的丰富实践为党内法规制度创新奠定坚实基础。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把这些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总结提炼出来,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

(三)修订《准则》和《条例》,是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全面从严治党,必然要求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准则》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线,展现了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追求,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扎紧纪律的笼子,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二、学懂弄清《准则》和《条例》的“新”和“严”

(一)两个比较读懂《准则》。 新出台的《准则》,充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是我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准则》加上导语、小标题仅有281个字,其条文可谓精简之至;然而细究其演变及由来,其内涵又可谓深刻之至。不妨从两个比较来解读。

1.与其前身2010年颁行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比较。现在叫《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两者的差异从两个标题的不同即可一览无余。前身之准则适用对象为党员领导干部,条文有3600余字,内容涵盖“8个禁止”“52个不准”等我们耳熟能详的禁止性条款。修订后的《准则》删繁就简,紧紧扣住“廉洁自律”这一条,其适用范围覆盖全体党员,同时依然突出党员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标准。不再与纪律处分条例相关条款相重复。

2.与同时颁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比较。《准则》共8条,分为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三部分,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重申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道德情操“四个必须”原则要求。二是围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对全体党员提出“四条规范”。三是围绕廉洁从政,从公仆本色、权力行使、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要求更高的“四条规范”。《条例》有3编11章133条,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三部分,开列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其条文甚为周密,共有1.7万余字。两相比较,前者简洁,后者繁密;前者是自律要求,后者是他律戒尺;前者为宣示性的道德倡导,后者是开出的“负面清单”;前者是可见可及的理想情操“高线”,后者为不可触碰的现实纪律“底线”。

(二)新《纪律处分条例》新在哪里?

1.新修订的《条例》有很多创新之处。新修订的《条例》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从严治党的最新成果,有很多创新之处。与原《条例》相比,明确了《条例》适用范围,使党员清楚了底线、明白了规矩,突出了党纪特色;用负面清单方式列举六大类违纪行为及处分措施,删除与法律重复的大量条款,实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吸收了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成果,将很多新形式的违纪行为纳入处分范围;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下称《准则》)同时修订发布,体现了“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的新思路。

2.新修订的《条例》明确了适应范围,突出了党纪特色。在第一条开宗明义指出,制定本条例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第三条进一步指出,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根据党章制定的纪律要求,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有别于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等规则,是比法律更严的规矩。在《条例》分则规定中,将大量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但违反党纪的行为纳入处分范围,既反映了党纪严于国法的要求,也充分体现了政党特色和党纪特色。

3.新修订的《条例》实现“纪”与“法”的有效衔接。为解决原《条例》存在纪法不分,把公民不能违反的法律底线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底线,降低了对党组织和党员要求的问题,修订后的《条例》删除了79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条款。但是,违法始于破纪,删除国法已有规定的内容,并不是说这些行为就不再是违纪,不再给予党纪处分。

《条例》通过设定专门条款的方式,实现党纪处分与国法处理的有效衔接。

一是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二是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这种情况与上一种情况的差别在于,前者规定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情节比较严重;而后者所针对的行为不涉及犯罪,仅仅在客观表现上有刑法规定的行为,但情节较犯罪行为要轻微得多。

三是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对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本条规定针对的是党员有违反刑法以外的其他违法行为,比如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海关法、财政法律法规等行为。

四是规定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以及党员犯罪被单处罚金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这是本次修订新增的内容,以实现纪法之间有效衔接。

五是规定党员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因犯罪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或者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这是沿用和保留了原《条例》的规定。针对的是“党员有犯罪行为,且受到了刑事处罚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的情况。

4. 新修订的《条例》体现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 新修订的《条例》在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中增加了“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的内容。就是要求各级党组织在监督执纪时要准确把握“四种形态”,善于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是极极少数,改变以前那种在调查中不是“好同志”、就是“阶下囚”的状况,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5. 新修订的《条例》吸收了十八大以来提出的八项规定、反“四风”等最新成果。修订后的《条例》吸收了十八大以来提出的八项规定、反“四风”等新的制度成果,体现了时代性。十八大以来一共出台了30多部廉政新规,既有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的,也有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和廉洁纪律方面的。为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条例》将其中最重要的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成为新的党纪部分。在六大违纪行为中,都补充了新的内容。

例如,在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方面,将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对抗组织审查,党员领导干部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的违纪行为纳入处分范围。这些修订内容,体现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分开的理念,有利于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把纪律摆在前面,防止由小错酿成大错、从违纪走向违法。

又如,在廉洁纪律方面,将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适用公务用车或者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接受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违规公务接待纳入廉洁纪律处分范围。

再如,在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法活动等行为纳入违反工作纪律部分;将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纳入违反生活纪律的部分。

6.《条例》与《准则》同时修订发布体现了“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新思路。管党治党既要靠党章和党内法规,也要靠道德伦理和理想信念。此次《准则》和《条例》同步修改,一方面是二者紧密联系,需要统筹考虑,另一方面是二者功能有别,需要分别规范。《准则》规定了党员必须遵守的高线道德标准,是共产党倡导的廉洁自律要求,体现了我们党“以德治党”的决心和要求。《条例》是党员必须坚守的底线,用“负面清单”的方式,明确规定了违反六种纪律的行为及处分措施,体现了我们党“依规治党”的决心。

(三)新修订的《条例》严在哪里?

在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梳理《条例》内容,“全面从严治党”的理念始终贯穿全文。为何要特别强调“严”字?这个“严”字又体现在哪些方面?通过与原《条例》的比较对照,就能找到答案。

1.纪在法前,对党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原《条例》分则中将违纪行为分为:①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②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③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④贪污贿赂行为⑤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⑥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⑦失职渎职行为⑧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的行为⑨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10类违纪行为,其中有半数以上条款与刑法等国家法律规定重复,比如贪污贿赂行为(原条例第9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原条例第15章)等。

党是政治组织,党规党纪保证着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底线;法律体现国家意志,是全体公民的底线。原《条例》将适用于全体公民的法律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实际上是降低了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要求。

正因为此,此次《条例》的修订,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作为重要原则。将违纪行为分为了六种:一是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二是违反组织纪律;三是违反廉洁纪律;四是违反群众纪律;五是违反工作纪律;六是违反生活纪律,使《条例》的内容真正回归党的纪律,为广大党员开列了一份“负面清单”。

在中央纪委近期通报的周本顺、杨栋梁、乐大克等人被“双开”的消息中,通篇“纪言纪语”。如,“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之中没有了以往常出现的“违法”二字,过去惯用的“收受贿赂”、“行贿”等字眼也不再出现,行文措辞主要体现违纪问题。这正是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的生动体现。

2.处分“加码”,违纪将挨更重的板子。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治,要害在严。如果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便容易造成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使党无法充分应对新形势下的风险和挑战。此次《条例》的修订,坚持“严”字当头,对不少处分条款进行了“加码”,倘若今后违纪,责罚的“板子”将打得更重,付出的违纪成本也将更高。

修订后的《条例》第二章第九条规定: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而在原《条例》中,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与受到警告处分相对应的时间则都是一年。虽只有一字之差,却表明党员如果受到严重警告处分,承担的后果将更严重。

类似从严加码的变化还体现在修订后《条例》的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等条款。如,“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有“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等三类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党员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等等。这些都是增补的内容,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和目的。

在增补的同时,新修订的《条例》对原有一些条款也进行了调整。如,原《条例》第六十六条“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等,第七十五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等两项条款,其最重处分为“留党察看”,而新《条例》将此两项的最重处分“升级”为“开除党籍”。

值得注意的是,修订后的《条例》除了加重责罚之外,也注重抓早抓小、治病救人,体现对党员的关心爱护。如,原《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宣布除名”。修订后的《条例》则规定,“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者除名”。

3.条款增加,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就是不断扎紧党纪党规的笼子。新修订的《条例》,针对现阶段党纪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特别是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使党纪党规的笼子扎得更紧。

在党的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这次修订后的《条例》,把政治纪律排在“六大纪律”之首。相比原《条例》,在政治纪律的“负面清单”中,新增了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组织或者参加迷信活动、搞无原则一团和气以及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的违纪条款。

除政治纪律外,新修订的《条例》还增加了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反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搞权色交易和钱色交易,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违纪条款。

三、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

(一)要多渠道多形式学习宣传,唤醒党规法纪意识。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不能等同于一般性文件的学习。省局机关各级党组织要以组织学习宣传为契机,唤醒全体党员的党规党纪意识。学习宣传措施要实、形式要新、氛围要浓、效果要好。每个基层党组织、每一名党员,都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纪检监察室要带头学习好、严格执行好。

(二)要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创新监督执纪方式。一方面,要创新执纪方式,要运用好王岐山书记提出的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即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在重点查处全省移民系统党员干部在十大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同时,也要重视审查一般性违纪行为,逐步加大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比重。认真回应移民群众关切,提升信访主渠道的公信力。全面深化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做到“触角”灵敏,有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有效阻断违纪进程,使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成为极少数。

(三)严格实施责任追究,推动落实“两个责任”。我们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贯彻《准则》和《条例》为抓手,牵住“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挺起来。

一是坚持以上率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作为纪检组长,我履行着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坚守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协助党组织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认真开展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言行,切实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好、执行好、坚守好。党组各成员履行着“一岗双责”责任,各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在遵规守纪上把自己摆进去,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带头遵守党的纪律规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中央权威。

二是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真正使压力在肩、责任压身。党员领导干部既要以身作则,又要教育管理党员干部不踩底线、越红线。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并对照《准则》和《条例》,查摆自身问题,即查即改,立行立改,使每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心有所戒、行有所止。

三是坚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深化“三转”,聚焦主业,加大纪律执行和审查力度,进一步加大对移民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力度。明年省局将结合业务,有效整合工作力量,开展“移民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治理”活动,按照“部署启动、自查自纠、检查验收、整章建制、严格规范”5个阶段,通过开展对移民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治理,以达到资金内审、稽察、监测评估、绩效评价“四位一体”监管全覆盖,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严肃查处和整改贪污、套取、挪用、挤占、截留移民资金等行为,进一步规范移民资金监督管理,保障移民合法权益。做到问题线索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四是坚持制度跟进,形成配套完善的遵规守纪制度保障。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省局党组制定出台了《省移民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和《省移民局关于实行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问责追责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靠制度管事管人。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以“三严三实”的要求,不断完善遵规守纪的制度规定,进一步明确责任、划分任务、强化举措、巩固成果,真正把党的纪律规矩记在心里、抓在手上,不折不扣地坚决贯彻落实在行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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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知法守法敬法作文

全文共 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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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什么?人一生下来就开始受法律的保护,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中航行的船。在船上任何行动是自由的。但超过这个船的底线,就要落入水中——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是慈祥的,他公平公正,使受害者恢复名誉,使我们收到关怀和爱护;法律是严厉的,超过他的范围所作的事是不允许的,凡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他丝毫不留情的予以严厉的惩罚。法律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吕某家境贫困,但他从小就好学。上了初中后,他迷恋上了网络游戏。原本家境就不富裕的他曾经多次偷窃母亲辛苦积攒下来给他念书的钱。母亲多次教育他,可他屡教不改。母亲的心已经凉透了,对儿子失去了信心。家中所有的钱都被他花光去上网了。亲朋好友也不愿借钱给他。于是他开始抢劫。在市民举报中,公安机关很快的抓捕了他。当时他还在网吧打游戏。冰冷的手铐把他铐了起来,他这才觉悟。由于他的年龄未满18周岁,所以被判为有期徒刑15年。将自己的美好前程和美好青春就葬送在监牢里了。

“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社会中犯罪分子都是从“小恶”开始一步步走向犯罪的。这好像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洞是很不起眼,但长此以往船就会沉没。

我们青少年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的行为的发生做起。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依法治国。法律鼓励的我们要积极去做,法律要求做得我们必须去做,法律禁止的我们决不能做。我们多么希望家庭、社会和学校为我们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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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党员学习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29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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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守住党章党规党纪“底线”。在这个特大号字标题下,报导了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实况。市委书记徐萍华同志强调,广大党员要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守住党章党规党纪“底线”。学习会议强调:“广大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自觉认真研读《准则》和《条例》,做到持续深入学深学透,将两项党内法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下遵照市委指示,认真研读,潜心体会

一、研读《廉洁自律准则》,唤醒共产主义党悟,保证“四个坚持”、“四个廉洁”贯彻落实。

共产主义觉悟是中共党员的政治灵魂。党章第二条申明:“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从睡眠中醒来的政治灵魂,会引领我们忠实履行入党誓言,以誓言为准则“严以修身”,修成一身遵纪守法、拒腐防变、清正廉洁的正气和勇气。在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党员眼中,贪污腐化是极其卑鄙无耻的犯罪行为,作为“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的中共党员,不但不想贪,而且不齿于贪!

《准则》开宗明义:“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这“四个必须”的核心要素是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其后“三个必须”都是追随核心要素并与之共存共荣的先进性纯洁性要素。《准则》把“四个必须”作为前导,就是要先唤醒党员内在的共产主义觉悟,为贯彻落实《准则》打下先进性思想基础。所谓共产主义觉悟,就是铭刻在心的理想信念转化为党员的自主思维和价值取向,通过言行、态度、取舍、作风乃至兴趣、爱好等形态表现出来。

经过长期学习、实践、观察、体验,在下实话实说:一般的人性自觉不足以长期坚持廉洁自律。因为人性是善与恶的对立统一体。善与恶双方随着外部条件的变化在头脑里面“轮流执政”。只有在善方取得主导地位的时间段内,才能坚持廉洁自律。当恶方占据了主导地位,就会放贪欲出笼造反。我们的党员和领导干部,经常要处理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利益的关系,经常要对“公或私”、“廉或贪”作出选择。如果自身的共产主义党悟还未醒来,就难免作出错误选择。无数“一念之差、坠落马下”的案例,都是选择了私、选择了贪的结果,也就是共产主义党悟还在睡觉的严重后果。所谓“一念之差”就是作出了错误选择。

共产主义觉悟是党员思想道德素质从一般人性攀登到至善至德境界。在攀登过程中让“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同腐恶事物水火不相容”的马克思主义观点,在头脑中扎下了深根,炼成了除恶扬善的特殊品质。无论何时何地,都能同贪腐之风划清界限,作出对策,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准则》把“四个必须”部署在〈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前头,就是要先唤醒同志们的共产主义觉悟,依靠大家这种正能量,保证“四个坚持”、“四个廉洁”成为广大党员的真正自觉。

二、研读《纪律处分条例》,唤醒使命感和责任感,做从严治党的积极参加者和促进者。

中共党员对党的事业党的命运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是共产主义觉悟的尖端部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等入党誓词,就是共产主义使命感责任感的简明宣示。

《纪律处分条例》总则第一章第一条阐明出台这部新条例的目的和意义:“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研读《条例》这段文字的精神实质,可以读到党员遵纪守法的意义无比重大。其一,党员遵纪守法关乎党的团结统一,而党的团结统一是党的战斗力所在,生命力所系。其二,党员遵纪守法关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宏伟目标的发动机和传动系统,国家法律法规是其保驾护航系统。这两大系统都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幸福安康、全民团结奋斗、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保证。

有些同志认为,这些高标准,大道理,重任务有党中央的正确领导,有上级党组织和上级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我们这些普通党员普通干部,基本上都是“打工仔”,只要“对得起这份工资”就行。反正领导要我学什么就学什么,让我干什么就干什么,不让我干什么就不干什么。

在唤醒了共产主义觉悟的同志们眼中,这些“高、大、重”事情不仅有着极不寻常的意义,而且同自己的关系非常密切。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么振奋人心、震撼世界、宏伟壮丽的奋斗目标,就是全国人民的梦想所在,利益所系。我们自己那些梦想、那份工资都包含在里面。看到中东难民的悲惨遭遇,我们深深感到国家繁荣富强是全国上下、党内党外的所有人员共同幸福之所在。这些“高、大、重”事情吸引着、激励着我们爱党爱国爱民情怀,呼唤着我们的使命感、责任感。让我们意识到,这一切就是我们志愿“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现实使命!随着使命感的醒悟,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顿时明亮起来。“遵纪守法”四字,原先看似冷冰冰的压力,现在变成了热乎乎的动力。鼓舞我们下定决心、鼓足勇气,纵身跃过违纪违法贪腐犯罪陷阱,快步跟上党中央的前进步伐!

初读《纪律处分条例,》读了“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的规定,感到它真像一张大网,又严又细又密,把6个方面85种违纪行为,一网打尽,连“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都定性为违反纪律行为,都要给予纪律处分。千万不要以为这6个方面85种违纪行为都没有违法,都够不上犯罪,问题不大,又不光是我一个人。必须看到,把这6个方面85种违纪行为堆积起来,就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就是关乎中国共产党整体形象的重大问题!就是关乎人心向背的极大政治问题!古贤有遗训:“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啊!唤醒了共产主义觉悟的同志,都懂得这些道理。

党中央决定出台这部新法规,就是要向全党、全社会展示“违纪必惩,有腐必反”的决心!就是要用党纪党规党法的尊严、权威,打掉所谓“查不出来就不怕”等侥幸心理,打掉“没有违法就没有问题”的忘纪心态,打掉“法不责众”、“人多偷牛难定罪”等等法盲意识,把将要发生、可能发生违纪行为消除在未发之时!引导推动全党同志,认认真真依照“三严三实”精神做人做事用权,全心全意办好公事,不奢不豪不脏办好私事,再现共产党“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光辉形象,凝聚党心民心,带动全社会风气净化、优化。

再读《纪律处分条例》,又有另一种体会,感到它很像一批“预防针”,把6个方面85种违纪行为制成“疫苗”,注入我们体内;让这些“疫苗”通过血液循环,进入我们的大脑、脏腑、四肢,保证我们头脑清醒,体质健壮,身手敏捷;把全身活力释放出来,不仅能够从这张大网内跃出网外,而且能够参加拉网、补网、收网……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积极参加者和促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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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学生知法守法征文

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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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我们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因为我们生活中有许多事情和法律有关。可以说,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律社会,因为法律、法规的约束,才得以让我们生活地如此安定。

那么,我们真的真正理解了法律这个名词的含义了吗?我们又真正的做到了吗?作为一个小学生,我们也许经常听到许多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王子犯罪与庶民同罪”等许多与法律相关的话题。那么今天,我们就来深深探讨法律这个名词。

法,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法则,规章。作为小学生的我们,我们应该学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知法,就是明白,认识法律。众所周知,我们正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这是最常见的法律。在这里,我要提一个问题,为什么我们要知法呢?其实原因很简单,如果我们知道了有什么法律,我们就能用法律来保护我们。

懂法,其实就是理解法律。懂法对我们来说,其实意义还挺重大的,因为我们光知法还不行,要懂它理解它,要知道它为什么要立这条法规。

守法,这条是四条当中最重要的一条。因为如果你知法,懂法,但是你却不遵守法律的话,那你就会走向坠落和****。再回想,如果全世界的人都不遵守法律法规,那整个世界就乱套了。地球走向毁灭,人类衰败……简直不敢想象,那场面是如何的乱。

用法,是最好理解的一个。它的大致意思应为我们不但要懂法,而且还要会用。如果你只懂但却不会用,那学法,懂法,又有什么用呢?

同学们,法律是公平公正的,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塔校搭建一个文明风貌,气度非凡的模样。让我们学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让文明之花在塔校的每个角落里竞相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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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银行员工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10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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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农行桂林分行辖属灵川、阳朔、临桂、七星等各支行纷纷开展“知法守法、敬法”演讲比赛、邀请专家开展宣讲活动、观看大型法制展览等,掀起“知法、守法、敬法”警示教育活动高潮,不断强化法规法纪和反腐倡廉教育,提升全行员工守法意识和素质。

该行警示教育活动以“知法·守法·敬法”为主题,重点开展学展板、图册、警示录,学《准则》和《条例》活动。将重要案防制度、《刑法》、服刑人员悔过书摘录等,制作成学习展板、图册,进行展示。重点掌握重要案防制度的基本原则、重要条款以及在案防工作中的意义和作用等。通过学习展板中展示的贪污、挪用、贿赂、失职、违法发放贷款、非法吸收存款、伪造金融票证等7种《刑法》中与银行从业人员密切相关的罪名及相关知识,重点掌握概念定义、构成要件、立案标准、司法解释、量刑标准等,强化法制意识,筑牢思想“防火墙”。通过观看图册中摘录的服刑人员悔过书,剖析服刑人员从萌发作案动机,到作案、潜逃直至服刑期间的心理活动和感受,让广大干部员工充分认识到违法犯罪的严重危害性,给本人、家庭、单位及他人带来的巨大伤害,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汇编的2015年以来的几起银行违纪违法案件,通过深刻剖析案件产生的原因及教训,用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干部员工引以为戒,防止重蹈覆辙,发挥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农行桂林分行还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学习《准则》和《条例》原文,重点掌握全面从严治党中依规治党、德法相依的深刻含义,唤醒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结合展板、图册、警示录中展示的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学习《准则》和《条例》中相关条款,重点掌握制定这些条款的目的意义和重要作用。

同时,要求各支行、各部室结合本行案件和违规多发领域,针对风险控制薄弱环节,梳理相关制度办法和操作流程,分别组织本条线员工学习与本岗位相关的规章制度,重点掌握本条线业务操作的风险点及防控要求。

为抓好学习活动,农行桂林分行在组织和机制上进行了保障。成立了由一把手挂帅的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成立了办事机构,统一组织开展活动。全辖各支行、各部门还通过组织督导检查、召开推进会和协调会等形式,密切关注活动进展情况,认真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指导、督促下级行完成有关工作,确保活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桂林分行对辖内不少于50%的一级支行进行督导,确保学习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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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银行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19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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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狠抓治国理政,从严治党,惩治腐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在推进依法治国,从严治党的伟大进程中,健全完善了若干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修改了《党章》、《准则》、《条例》等等。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发表了许多影响中国前途命运的系列重要讲话,对全体共产党员提出了更新、更高、更严的要求。2016年4月,中央号召全党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此基础上,农总行针对近年来案件多发的实际,于2016年5月,又号召全国农行结合“两学一做”,扎实开展“知法守法、敬法”警示教育活动,所选案例既包括自基层营业网点至总行本部的各个层级,又包括柜员、客户经理、部门负责人、行长等各个岗位,还包括贪污、挪用、贿赂、失职、违法发放贷款等各个类型,多维度、多层次、多岗位展示了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所有这些,对增强领导干部和广大员工案防意识、提升全行内控管理和案件防控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目的就是要通过学习党纪国法、规章制度以及剖析典型案例,教育广大干部员工增强法治观念,树立规矩意识,从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动上明确界限,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通过学习,笔者认为,作为农行员工,防范风险、杜绝案件的重中之重就是遵纪守法,执行制度。因为:只有遵纪守法,才是真正的防范风险,才是真正的自我保护,才是真正的合格员工,才是真正的树立形象。现简要谈谈个人心得体会

遵纪守法才是真正的防范风险

法律法规很多,除了国家层面的,还有我们农行内部很多的规章制度,它是规范员工工作行为、指导员工正确做事、弘扬农行职业操守、促进农行改革发展、控制农行经营风险、构建农行平安和谐、再树农行良好形象的基本法则。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农行的风险来自方方面面,有客观的,也有主观的;有外部的,也有内部的;有自然的,也有人为的(这里专指内部的操作风险)。正因为如此,农行内部各部门、岗位都制定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完整的操作程序,只要全员以行为家,认真履职,合规操作,谨慎经营,把法律法规运用到底,把规章制度执行到位,内部风险就会得到有效控制。因为过去所有案件、事故的教训,都是执行制度不到位或违纪违法造成的,所以,只有遵纪守法,才是真正的防范风险。

遵纪守法才是真正的自我保护

法律法规是农行员工自我保护的唯一武器。员工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不仅会给农行带来风险,同时也将给员工自身带来不幸,轻则受到批评教育,重则带来牢狱之灾。被开出党籍、开出公职是一个员工最大的悲哀。从服刑人员“悔过书摘录”中我们深刻感受到:自由,才是人生最大的幸福。因此,作为农行的一名员工,必须以行为家,以家为荣,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以法律法规为标尺,以党规党纪为准绳,熟悉农行规章制度,掌握岗位操作流程,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遵纪守法,执行制度,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做事,时时处处保持言行合规,勤勉尽职,做到对单位、同事、家庭和自己四个高度负责,这样,在保护他人的同时,也就很好地保护了自己。所以,只有遵纪守法,才是真正的自我保护。

遵纪守法才是真正的合格员工

法律法规是农行员工创造价值的行为准则。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目标是追求效益的最大化,这种效益包括安全效益和经济效益。开展“知法、守法、敬法”教育活动,就是为了控制风险,杜绝案件,实现安全经营,促进各项业务又好又快发展。所以,活动的效果应体现在农行服务水平、控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的全面提高上,即:要在语言交流中遵循法律法规,因为守法才能生财;在柜台业务中执行法律法规,因为守法才会招财;在信贷过程中运用法律法规,因为守法才能聚财;在对外交往中体现法律法规,因为守法才能保财。所以,只有遵纪守法,才是真正的合格员工。

遵纪守法才是真正的维护形象

法律法规是员工树立农行形象的行为规范。农业银行是一家机构网点多、客户基础实、城乡市场广、业务品种全、科技含量高、综合实力强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农行的兴衰成败,取决于每一位在职员工的忠诚与敬业,因此,我们必须学习法律法规,遵守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在深化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在建成小康社会的实践中,进一步理解“行兴我荣,行衰我耻”和“我靠农行生存,农行靠我发展”的真正含意,爱行敬业,忠于职守,立足岗位,带动他人,为农行改革发展建言献策,真抓实干,保护农行声誉,树立农行形象。所以,只有遵纪守法,才是真正的树立形象。

总之,遵纪守法是农行员工的基本素质,是农行员工展示才华的行为准则,是农行员工不懈奋斗的力量源泉,是农行员工生存发展的行为规范,是农行员工自我保护的唯一武器,是农行员工平安自由的道德标准,是农行员工完美人生的幸福工程。只有遵纪守法,员工才会好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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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学生知法守法征文

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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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说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小学生"。那么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

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窜马路,被车辆撞到,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果当你走进图书室,里面静悄悄的。对于读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安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看书纪律,大家可以享受这文明读书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文明就消失了。

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果出现矛盾和摩擦,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出口骂人,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己的事。

同学们,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尊法守法、遵纪守法。一名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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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优秀党员知法守法敬法学习心得

全文共 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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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要实现依法治国宏伟目标,党中央高屋建瓴地做出的决策部署,就如一座大厦的龙骨,造就大厦的主体结构和轮廓,而基层党员干部能依法行政就是这座大厦的基石,广大群众的遵纪守法,是大厦的一砖一瓦,共同组合才能构建成一座坚固大厦。目前,我们依法治国大厦的基石正不被断夯实,基层党员干部的法律法规知识普遍得到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不断加强,很好地维护了社会的公正、公平、公开,获得群众的普遍认可。但也有部分基层党员干部缺乏法律知识,法律意识淡薄,不能很好地依法行政,出现了蛮横执法,甚至是无法行为,比如:一些地方发生的强征强拆事件,一些地方城管暴力执法等行为,一些司法部门不公等,给群众造成了不良印象,破坏法治环境。

要使依法治国大厦能岿然不动,万分坚固,就必须不断夯实基层党员干部依法行政的这块基石,使基层党员干部学法懂法宣法执法。一是基层党员干部要带头学法。通过组织培训班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在单位,在群众中,起到带头示范作用,通过学习不断提升法律知识素养。二是基层党员干部要带头宣传依法治国。通过宣传依法治国,让身边的人自觉遵纪守法,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社会环境。三是要带头依法行政。基层党员干部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在工作中的必须遵纪守法,要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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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教师学习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19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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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有人说教师是春蚕,孜孜不倦;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教师这个职业是伟大的、神圣的、高尚的,人们用了太多的赞美的词汇来形容它。人们给予教师信任之时,也说明着身处这个行业中的我们所要肩负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责任和义务。

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很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不断学习。最近,学校组织我们认真学习了这些教育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我收益颇丰,亦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学习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我的思想和心灵都得到了又一次的洗涤,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这群教育工作者指明了目标,端正了方向。

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学习,我认识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一名教育一线的工作者,我们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这一方针。学

生在校期间老师不仅要教育好学生学习好文化知识,还要保护好每一位学生的人身安全,心理健康,让学生健康成长。《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其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

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我更加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处处做到“身正为范”。

学生们就像是一株株稚嫩的幼苗,需要我们用适当的方法和爱心去培育、呵护和灌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时刻以这些法律法规来鞭策自己,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德、智、体全面发展,这样才能使我们的教育事业经久不息,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关于此次学习的感受和体会,总结观点如下:

一、尽业乐教,爱岗敬业。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我们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仅仅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园丁”,是教育家。南宋哲学家朱熹说:“敬业者,专心致志以事其业也。”敬业是一种美德,乐业是一种境界。

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尽心竭力、全身心地投入教书育人的工作,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既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体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我们要尽职尽责,努力在这个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二、为人师表,身正为先。

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应当在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学识学风等多方面以身作则。教育过程中,要求学生不能做的,我们也坚决不可以做;要求学生必须做的,我们就应当率先完成。既然我们要求学生不迟到,那我们就该在预备铃响前提前到教室门口等待,看似区区小事,实则细微之处见真知。

身正为师,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授者,还是思考教育者和师德示范者。只有教师具备人格的力量,才能令学生敬佩。教师良好的思想境界和行为表现,会积极地影响教育学生,使他们健康成长,教师应把言传和身教完美结合起来,以身作则,行为师范,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仪表端庄、举止文雅,以自己的言行和人格魅力来影响学生。为人师表对学生是一种无声的教育,它爆发的内驱力不可估量。

三、刻苦钻研,终生学习。

技高者为师焉。想要培养高水平的学生,那么先要有具备渊博学识、精深学业、鲜明教育教学风格的良师。这就要求我们:要深入学习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方法等相关知识,把教育理论最新研究成果应用于教学过程之中,使教育教学的科学性和艺术性高度完整地统一起来。能够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恰当有效地选择教学方法和方式,直观形象地展示教学内容,使教学知识传授与创新思想结合起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

主动培养自己的创新精神,积极开展教育和科学研究,探索新的科学教育模式,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和素质水平,提高教育教学技能。一名优秀的教育工作者,时时刻刻闪现着现代教育思想的智慧之光。

通过此次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我更加清醒的认识了自己,并深感自身之不足。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一定会不断的完善自己、超越自己。履行教师应尽的义务,使自己成为一个真正合格的教师,争做优秀的教师!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不做教书匠,争做教育家!努力把祖国的花朵们培养成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守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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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知法守法敬法做优秀中学生

全文共 9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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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石。

做一个合格小公民。 关心体贴他人,在他人急需的时候,能主动热情地给予帮助和照顾,憨肌封可莩玖凤雪脯磨急人之急,帮人之苦,忧人之忧,救人之危,以帮助别人为快乐,这是人际交往中的一种高尚行为。 助人为乐,是建立在共同的理想和利益基础上的。在闻名世界的二万五千里长征的途中,有许多战士把仅有的粮食、药品,甚至生存的希望让给了战友,而把饥饿、苦难和死亡的威胁留给了自己。这就是因为红军战士认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在关键时刻帮助别人, 是的,古代有英雄的劫富济贫,当代有雷锋精神的出现。再看一看我们现在。我们这一代是独生子女的时代。在座的不少同学是独生子女。我们这一代独生子女虽然有着自信、乐观、积极向上等优点。但是也暴露出一些缺点,如自私、以个人为中心等等。要改正一个群体的缺点是不容易的事。而提倡助人为乐、热心公益却可以很好地加强当代独生子女自立、合作精神,弥补自私这一缺点。 我们从各个乡镇来,走到同一个学校来,走到同一个班来。我们都有共同的理想。而你助人为乐,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走进教室,随手关门,将呼呼的寒风挡在门外。当你走过卫生角,随手捡起掉在地上的纸屑。当你经过讲台,随手将零乱的讲台整理好。当你穿过马路,扶起一位摔倒的小男孩,安慰他不要哭泣。这一些平时看起来微不足道的事,都是助人为乐的表现。 亲爱的同学,当你身陷困难时,你是否渴望得到别人的帮助?你肯定会的。同样,当别人身陷困难时,我们也要助人一臂之力。 庆幸的事,现在我们的身边已悄悄地涌起助人为乐的热潮。扶弱助残,春蕾计划,希望工程,甚至有许多同学也参加了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等等。这些都让我们惊喜地发现,雷锋精神不但没有消失,而且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在我们周围蓬勃地发扬光大起来。 生活本身是酸甜苦辣的。但做人的情操和理念却是自己可以牢牢把握的。亲爱的同学们,请不要再犹豫,伸出你的友爱之手,助人并且以之为乐,世界将因你而更加美丽!

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作文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石。 做一个合格小公民。 关心体贴他人,在他人急需的时候,能主动热情地给予帮助和照顾,急人之急,帮人之苦,忧人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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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知法守法敬法做优秀中学生

全文共 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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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是靓丽的,也是娇嫩的。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正处在人生的重要阶段,让青春绚丽多彩而不至晦暗无光是我们所期望的,也是必要的。如何更好地自我保护和防范呢?回答我们的是一句屡见不鲜的话:知法守法、用法。是的,生活在今天这个社会,处处有维护社会有序运行的行为规则,其中法律是最强有力的。

一次次的普法教育,我们对法律常识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我们是否足够重视它们呢?一提到犯法,大多数同学会联想到“杀人放火、偷盗抢劫”等等,并认为这些事情离我们青少年很远、不用在意。其实不然,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为数不少,去年,我国青年犯罪数目已占全国刑事案件的10%。

刘备告诫儿子“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句话到今天依然不过时。生活中一些恶习往往是由极小的不良行为演变而成的。这些不良行为最后将导致我们在不知不觉中步入歧途。如果不重视法律,一味地宽恕自己的不良行为,让“年幼无知”成为放纵自己、伤害他人的借口,等待我们的将会是法律的制裁。法律是平等的,也是威严的,犯法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同学们,我们总希望自由自在“畅游天空,遨游大海”,但身处在法制社会,“法”无处不在。我们要将它作为我们生活的准则,规范我们的行为,约束我们的行动。冲动、困惑时,让法律唤起你的理智;迷惘、踌躇时,让法律指引你的道路。知法、守法、用法会让我们的青春少走一段弯路。

只有认真守法,才能做一个懂法的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小公民;只有守法,我们才能更好地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将“法”根植于我们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说:“‘法’在我心,我心有‘法’!”

让我们在遵循法律轨道茁壮成长,牢记法律的准绳,豆蔻年华的你我肩负祖国明天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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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基层党员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1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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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腐败的能力。当前,长沙市提出了建设“廉洁长沙”的目标,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争当学法敬法守法用法的表率,打造一支过硬队伍,才能理直气壮监督别人,为“廉洁长沙”建设保驾护航。

争当学法知法的表率。法律是社会秩序的保障,是一种宝贵的软实力。实践证明,只有把法律法规学好了、装进脑子了,才能转化为内心的行为规范和工作准则,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执纪。当前,一些党员干部包括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法治观念相对淡薄,还在以人治的眼光看待法治、以人治的思维研判法治、以人治的方式实施法治,显然不符合依法治国、依法执纪的要求。作为肩负监督使命、维护党纪政纪的纪检监察干部,更应该学法、知法、懂法,突出抓好党章、行政监察法、纪律处分条例等的学习,提高依法执纪监督的水平。要注重打造学习型班子和学习型机关,把法律知识学习作为干部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营造比学赶超的学法氛围。

争当敬法畏法的表率。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对法的信仰更多体现在对法的敬畏。只有对法律心存敬畏,才能“思”而出乎理智、“做” 而有所顾忌、“行”而不忘法纪。一要内化为一种信仰。法律是公平、正义、道德、伦理的化身,是人类对理想境界和美好生活向往与追求的具体体现。纪检监察干部应怀着一颗忠实、诚恳的心,带头崇敬法律,体味法律的含义和真谛,以自身对法的敬畏引导人们相信法律、依赖法律、信仰法律。二要演化为一种文化。纪检监察干部在对待法律、执行法律上应该充分考虑社会民众的需求和感受,尊重社会习惯和传统基因,让敬法畏法形成良好风气。三要羽化为一种理性。对法的敬畏不是缚住手脚畏首畏尾,不是不思进取的循规蹈矩,而是政治上的成熟稳健,是应有的胸襟和作风。时刻敬畏法律,做事就有尺度,行为就有规范,就会自觉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约束自己,在工作生活中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使自己始终保持公道正派的品质,坚守清正廉洁的操守。

争当依法用法的表率。纪检监察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和业务性强,依法执纪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一要养成依法用法习惯。强化依法执纪意识,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开展工作,既要在了解的基础上用全、在熟悉的基础上用准,又要在精通的基础上用活。二要坚持依法依规办案。对纪检监察干部来说,“违纪违法”是“高压线”,碰不得;“违规办案”是“地雷阵”,踩不得。要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要求,坚持加大办案力度与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相统一,力求法纪、政治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三要准确定位依法办事。按照“三转”要求,重新审视和准确把握纪检监察工作的定位,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执法的再执法”,把握重点,突出主业,严格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办事,加快推进职能、方式和作风的转变。

争当守法护法的表率。执纪当先守纪,正人必先正己。法律是人们最起码的行为规范,也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带头遵守的行为准则和基本底线。首先,要摒弃特权思想。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要主动接受监督,坚决克服特权思想,反对特权行为和特权现象,将自己置于法律约束之中和群众监督之下,不当特殊公民,自觉地无条件地遵守法律。其次,要带头遵纪守法,要求别人做的自己带头做,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能越雷池半步。第三,要敢于捍卫法律。己正方能正人。纪检监察干部该碰硬时必须坚决碰硬,对违背原则和明显有问题的事情要敢于说不,坚信邪不压正,勇于并善于排除干扰和阻力,真正做党纪国法的有力“捍卫者”和经得起考验、战斗力强的反腐“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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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农业银行知法守法敬法征文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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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创建安全、文明的校园环境,增强学校推进法制教育的实效性,增强法制观念、树立法律意识, 12月14日下午,江南中学聘请法制副校长――崇安法院严海燕法官,为初一学生进行了一次精彩生动的法制教育讲座。学生们精神饱满,注意力集中,认真学习法律知识。

严海燕法官结合多年工作经验,利用相关法律知识,从初一学生的理解能力出发,用一个个鲜活的实例来阐释了如何正确看待“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司法 理念,教育未成年人要懂得珍惜自己现在拥有的幸福生活,要心存感激,感谢自己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最后严法官对同学们提出了几点建议:要敬法、畏法、知 法、守法;要懂得珍惜,心存感激;要远离酒吧、网吧等不适合青少年进入的场所;要懂得如何自我保护。

精彩、生动的讲座,赢得了师生们热烈的掌声,使大家对法律有了更新、更深的认识,促进了学生遵纪守法良好习惯的养成,有力地推动了平安和谐校园的创建工作。同学们纷纷表示,决心做一个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学生、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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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优秀党员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11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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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学法规、懂法规、守法规主题岗位练兵活动方案》文件精神,我积极投身练兵活动中,遵循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坚持固强补弱,夯实基础,着力解决自身政策法规不熟悉、基本功不扎实、方法措施不得力等问题。通过学和练,我的政工素质得到很大提高,进一步推动了中队政治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一是认清形势,明确目标。自开展练兵活动以来,我在充分认清形势的基础上,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把此次政工岗位大练兵活动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一个契机,客观分析当前思想政治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思想和实际行动有机结合,自觉投入到练兵活动中来,真正沉下身子、静下心来强化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和钻研,提高自身素质。活动中,我按照主题岗位练兵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坚决克服和杜绝消极思想,认真学习,务求实效,力争成为本岗位的行家里手,努力实现中队全体官兵思想认识有提高、业务能力有提升、工作作风有改进、理论基础更扎实的目标。

二是注重方法,突出重点。在练兵中,我注重与实际相结合,科学安排练兵内容和时间,把练兵活动与做好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中的政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加强政治工作规范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紧密结合起来,与其他各项学习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突出学法规、懂法规、守法规这一主题,对政治工作政策法规和文件规定进行了系统、全面、深入学习,不断强化法制政工意识,争当政治工作明白人。同时,我还对照各类政工法规制度,开展对本单位规章制度的清理,认真查找不符合政策法规的行为,及时给予纠正。

三是学以致用,力求实效。在练兵活动中,中队党支部把练兵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形成支部重视、领导带头、全员参与、全面提高的良好局面。我在认真学习新法规、研究新情况、坚持新标准,正确认识本岗位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开阔视野、活跃思维,深入思考制约部队建设、尤其是思想政治工作发展的主要矛盾和薄弱环节,结合当前消防工作发展趋势,分析制约部队思想政治工作建设和发展的瓶颈,总结前人经验教训,做到学以致用。并且以此次学习学法规、懂法规、守法规岗位练兵活动为契机,着力解决自身政策法规不熟悉、业务基本功不扎实、工作方法措施不得力等问题,大力提升整体能力素质,确保政治工作服务保证作用最大限度的发挥。

通过此次学习,我从思想认识、纪律作风、能力素质、上找寻不足,认识到自身的差距,有效地认清了自己的知识薄弱点。今后我将在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落实,全身心地投入到学法规、懂法规、守法规主题岗位练兵活动中去,真正做到参与练兵、受到教育、得到提高,努力争当政治工作明白人、业务能手和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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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银行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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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为有效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行精神,不断强化对全行员工的法规法纪和反腐倡廉教育。那曲分行迅速传达总分行通知精神,制定符合本行实际的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明确要求、推进落实,于2016年5月25日下午召开了那曲分行“知法守法、敬法”警示教育活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会议由那曲分行纪委副书记、监察部总经理主持,以视频形式开至县支行。那曲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姚翔同志,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各支行班子成员、业务骨干及就近营业所主任共计153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纪委副书记传达了《农行那曲分行“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就如何具体落实好此项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明确活动的目的和意义;二是按照规定的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开展好警示教育活动;三是切实落实工作要求。各支行、分行营业部也要召开动员会议,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广泛进行宣传动员,让全行员工充分认识开展本次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正确引导全体员工主动学习、积极参与,形成警示教育的强大声势和学习的浓厚氛围。

姚翔副行长指出:“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的有效开展将会是一次很好的普法教育,能使员工从内心深处产生触动,树立行为的底线。为此要重点抓好“两个结合、一个突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一是与基层党建工作相结合。抓好法规法纪和反腐倡廉教育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行的思想基础,也是促进基层党建工作开展的重要前提。二是与“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相结合。其两者相辅相成、共同促进,全体党员要在各项工作中努力贯彻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学习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以实际行动带动身边的员工“知法、守法、敬法”。三是突出全面覆盖。首先,我行基层网点众多,“双基”管理教育尤为重要,此次活动要确保基层网点员工全员参与,及时撰写心得体会。其次,活动内容要全面涉及贪污、挪用、贿赂、失职、违法发放贷款等各个类型,确保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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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优秀教师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19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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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并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师生的宪法意识,上海师范大学于12月3日启动了首个国家宪法日活动,同时也启动了学校第二十六届宪法宣传周活动。各级党组织积极组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掀起“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培育法治文化”的热潮。

校园宪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这几天,上海师范大学校园内洋溢着浓厚的宪法宣传的氛围,“学习宪法 宣传宪法遵守宪法”、“忠于宪法遵守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培育法治文化”等宣传标语随处可见。校园内宪法宣传志愿者开展了普法知识问卷调查、现场提问、有奖竞答、交流讨论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广大师生也积极参与宪法学习讨论,有党员教师表示:“法律知识是前提、法律文化是对宪法和法律的尊重与信仰、法律素养是运用法律知识来解决问题的思维。作为党员,一定要有付出更大贡献的觉悟,为国家法律人才队伍建设注入更多活力更多动力。”法政学院的有关老师介绍:“宪法活动宣传周是法政学院的传统项目,今年的活动走出校园,走进社区,以志愿者服务队‘设岗定职’的形式进社区,帮助真正有需求的人们解决实际生活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同学们对宪法有自己的理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无论对于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说,还是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提升对宪法的认识和理解,都是十分必要的。”还有同学表示:“宪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亲一样。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

法学名师讲堂,共享法治“盛宴”。为大力弘扬法治精神,除国家宪法日开展的一些列宣传活动之外,上海师范大学还依托法政学院举办了一系列法学名师讲座,邀请法学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和律师进行专题辅导报告。如11月12日,邀请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郑成良教授围绕“法治国家建设的新起点”深入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11月18日,邀请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宪法学研究会会长童之伟教授作“建设法治中国涉及的基本宪理问题”专题报告;11月19日,邀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上海律师协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律师学院特聘教授管建军律师讲述“法庭之外的律师之路”。通过系列学术讲座,在校园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浓厚的“学法、知法守法、弘法”的氛围。

党校精心设计,齐学法治精神。12月3日,校党校组织全校428名预备党员集中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法政学院马英娟教授在辅导报告中用历史的视野、对现实问题的关切和丰富的案例,回顾了中国法治的历史沿革,从“一个总目标、五大原则、六大任务”三个方面详细解读了中央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总体部署和建设路径安排,并对青年大学生党员提出三点建议:学习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文化,增强法律素养,做新时期的具有法治素养的合格公民。预备党员们纷纷表示,通过专题辅导报告,加深了对“法治”的认识,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充满信心。此外,党校还将组织预备党员围绕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所思、所想、所获,在预备党员学习班结业典礼当天进行汇报交流。

校区深度合作,同育法治文化。为进一步学习宣传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精神新举措,凝聚全社会尊崇宪法、厉行法治的强大共识,更好地服务法治上海建设大局,上海师范大学依托法学学科专业优势,与康健社区联合举办主题为“法治,让社区生活更美好”社区宪法宣周活动,并于康健街道签约成立上海师范大学法律志愿服务队。宣传周期间,还将联合举办徐汇法治微电影《错扣的青春》首映式,儿童法治创意绘画长卷现场展示,社区老年书法沙龙法治书法作品创作,法治剪纸、法治篆刻表演,志愿队组织现场宪法宣传,社区结对律师义务法律咨询等系列活动。这是一次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高校法律专业建设、高校专业人才社会实践、增强社区居民法律意识和知识的积极、有效的结合。

法律志愿咨询,服务法治上海。长期以来,上海师范大学依托法学专业学科优势,积极开展各类法律志愿者咨询活动,服务上海法治建设。法政学院党委与嘉定区真新街道和徐汇区康健街道共建“法律宣传咨询平台”,由法律专业学生党员为16个社区提供基础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法政学院党委还与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合作,共同建立“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全年约有40余名法学专业的研究生和本科生参与该志愿服务工作。此外,还有40多名研究生参与由上海先行民商调解中心在徐汇区法院、古北市民中心法律援助和天山社区街道司法调解窗口设立的志愿者服务。法学专业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通过志愿服务,提升了党性、锻炼了能力,同时也帮助了需要法律援助的社区居民,为上海法治建设贡献了青春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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