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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本书《谁动了我的奶酪》作文(20篇)

书是一缕阳光,它能融化心间的冰凉,书是一缕春风,它能消除你内心的浮燥,书是一支蜡烛,它能使黑暗的心变的明朗。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推荐一本书《谁动了我的奶酪》作文,方便大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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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览室看书作文300字

全文共 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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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盼望已久的阅览课终于到了,我很高兴又能去阅览室了,我从书中学到了不少东西。

一进阅览室,我的心情很分外激动,因为我好不容来看一次书,真是好高兴,可是这些书就令我眼花缭乱,我不知是挑哪一本好了,我挑来挑去,最后我就选了一本《赛尔号——节日》的这本书,这本书讲了许多的节日是几月几日的,而且很吸引我,我非常喜欢,这本书里讲了,儿童节是6月1日,端午节是8月15日,腊八节是1月17日,国庆节是10月1日,教师节是9月1日……着每个节日里都有一个很好看的小故事呢,比如书腊八节是因为天气很冷所以家家户户都熬腊八粥,而且腊八粥里面还有许许多多的食物,有绿豆、黄豆、米……

着这本书里令我收获很多,以前我不知道很多节日,如今我只知道了不少的节日呢!而且我也知道了这一天是干什么的,有什么意义在里面,我都知道了,所以这本好看的书令我收货了许多。

今天阅览室我可真是高兴,我从收获了许多,我希望下一次阅览室快点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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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的朋友小书虫作文600字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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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他非常喜欢读,他叫谢宇博,他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看到书之后会散发出光芒。厚厚的嘴唇,不是特别爱说话,胖胖的身子,个头也不算太高,我们俩很早以前就是好朋友了,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真是视书如命啊!

一天,我跟好朋友正在操场上踢足球,朋友一个回旋踢,足球像长了眼睛一样直奔谢宇博的头去,只听“咚”的一声,足球撞向他的脑袋,我想:谢宇博一定疼死了。但是,谢宇博只是抬了抬头,全又神贯注的看书了,仿佛没有感觉到痛似的。还有一次,我星期天去找他玩,我在楼底下喊了好几声,但是依然没有人开门,我觉得有点不对劲,就走到门前敲了敲门,果然,他正在聚精会神的读书呢,他真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啊!

我最开心的时刻当然是逛超市啦,超市里不但有各种各样的玩具,还有太多太多的好吃的。这天,谢宇博竟然约我一起去逛超市,我高兴的答应了。来到超市,我的第一件事当然是买玩具啦,而他的呢?当然,不用说都知道吧,就是读读书。嗯,我们约好在超市门口集合,这距离我们约定的时间已经超过了30分钟了,但是依然不见他的身影。我焦急的走里走去,心想:他一定在卖图书的地方呢。于是我就去找他了,终于在一个角落里看到了他,他正在看书,我呼唤他的时候他仿佛什么也没有听见,依然沉浸在书的海洋里,我用手轻轻的碰了一下他,他这才回过神来不好意思的说:“我一看书就忘记时间了。”我回答说:“小书虫,赶紧走吧,要不然爸爸妈妈该担心啦!”

因为他喜欢看书,小书虫的作文每次都被老师当做范文在班上读,我也只有羡慕的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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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以书为伴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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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颗流星,撒落到我身上,赋予我愿望。我说,请让与我为伴,同我走完这一生。

因为我读书,我快乐,我读书,我幸福。

——题记

我喜欢读书,喜欢在书中获取知识!使我知道千年历史;

我喜欢读书,喜欢在书中获取希望!使我能够放飞梦想;

每当在夜籁人静的时候,坐在窗边。顺手抽出一本书,我发现书籍赋予我的,不止只是知识,而是思想的港湾,生存的自信。做人必备的才智和勇气!

读《鲁宾孙漂流记》,结实了一位百折不挠的坚持者——鲁宾孙。我仿佛看到他在小岛上生存之路。

很多人读这本书,知道了危难之时,有的不是灰心。而是更坚强,勇敢的为自己努力。生命属于每一个人,虽然他很脆弱,但有了努力,命运还是在自己的手中!

读《三国演义》,遇见了一位足智多谋的英雄者——诸葛亮。

人们说他是中国历史上难得的“完身完名”的权臣,他从一介布衣出世到成为帝王师的人生,是后世很多读书人的向往;而他的高风亮节和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精神优势后世很多读书人的楷模。看完了这本名著我完完全全的了解了!

读《名人传》,让我了解成为名人的艰辛与勇气;读唐诗宋词,让我与李白一同在诗海中畅游,与李清照一同哀叹时间悲痛;读中国历史,让我知道中国发展到今天的劳累。

书是知识的海洋,是灵魂的归宿!我读书,我快乐,因为读书,我不再孤独。没有书籍的陪伴,就像世界上没有太阳,没有书籍的陪伴,就像雄鹰没有翱翔的翅膀。所以我愿与书为伴,拥有太阳飞往梦想的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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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推荐一本好书五年级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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笛尔卡说过:读一些好的,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说话。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黑天鹅紫水晶》。

此书主要讲了约翰·维廉斯去澳大利亚完成祖先留下的遗嘱,却意外的当上了黑天鹅紫水晶的丈夫。经过种种困难,紫水晶的四只小天鹅终于长大,而约翰·维廉斯祖先留下的羊皮卷也一页页地翻到了尽头,原来遗嘱就是要约翰·维廉斯亲手杀死四只黑天鹅,用它们的血,祭奠他的祖先。最终,约翰·维廉斯掏出打火机,将羊皮日记焚烧了……

这本书反映了人类的残忍:沛朗·维廉斯他们吃紫水晶(300年前的那只黑天鹅也叫紫水晶)的宝贝蛋,和它的丈夫,却不容许紫水晶有基本的反抗,难道,等人类残忍地把动物杀害时,还不容许动物们有殊死的反抗吗?只是因为紫水晶投了几块石头,就要让沛朗·维廉斯的后代们都每人杀死四只黑天鹅吗?家族颜面至今,已经有十多代传人,每一代继承家业的男子,都要杀害四只无辜的黑天鹅,血腥的屠杀,已持续了三百年,已杀害了40多只可爱的黑天鹅。

这本书还歌颂了紫水晶无私的母爱:为了赶走针鼹,紫水晶身上被刺扎得遍体鳞伤;为了赶跑澳洲蜥,紫水晶珍贵的婚羽全被澳洲蜥咬掉,血红色的皮囊渗出一粒粒血珠;为了赶走袋獾,保护红宝石,紫水晶永远的失去了一只脚;为了使宽嘴雄和黑丝带从死神手中逃脱,紫水晶牺牲了自己的生命……

一位母亲必定是一位英雄。

希望大家喜欢这本沈石溪写的《黑天鹅紫水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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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欢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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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书可以让人善良,让人快乐,使人知足。

“叮叮叮叮——!叮叮叮叮——急促的铃声传入我的耳朵,我的心急促地跳了起来。蹭,我像火箭发射一样,向门冲去,

“嗨,小子!你要去救火吗?”

“哼!救你个头!”我说。

“嘿!真是我的书。”呀!烫金的字——查理九世印在了书面上,我轻抚着书,书里的字仿佛小溪在心里流过。我拿起来套上书套,忍不住翻看了两页,便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我想考考大家,假如你坐船旅行,周游世界,如果只能带一样东西供自己娱乐,你会带哪个?一盒扑克牌,一个百音盒,还是一支口琴……你一定难以选择,如果是我,我就会带一本书。一本书?你确定吗?肯定会有人这样问我。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是——的——!”首先,我会思考,故事中的人为什么这样做,作家为什么要写这个故事;然后,我会把这个故事读一遍下去,回过头来品味我最欣赏的一些片段;最后,我会把从书中学到的东西写在本子上,并从中找到我忽略的东西。这真像和一个朋友说话!

喜欢书,书就是我的伴侣。书不是呆板的,而是生动的,让天下人们体验书的乐趣和它的芬芳,赏悦书给予人们的聪明与才智!让天下人在书海中遨游,吸收书的精华。体验书的美丽吧,成为一个腹有诗书气自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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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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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家说“是智慧的钥匙”;史学家说“书是进步的阶梯”;政治家说“书是时代的生命”;学生们说“书是不开口的老师”;惠普尔说“书籍是屹立在时间的大海中的灯塔”;高尔基说“爱护书籍吧,它是智慧的源泉”

倘若与书为“敌”,那就是与整个世界为“敌”,我是个爱书人士,有的同学会说“你太刻苦了,到哪都拿着本书。”我知道那是他在嫉妒,我不与他一般见识。假使有人破坏了我的书,我会雷霆大怒,也会潸然泪下。如果有人愿意拿本新书换我手中多次翻阅而略显苍老的旧书,我会决绝的谢绝。我喜欢手头、卓头、床头,总有悦心的书陪伴,这将是一生的幸事。书在左右,或信手闲翻,或倾心细读,或一笑看过,或反复品读,芬芳盈口,满心余香。

追其根源。我以前也很不喜欢书,见到语文就头大,更别提读书了。我的数学能考满分,语文也能不及格。唉,本以为我与书无缘,可没想到后来《西游记》的天马行空的想象吸引了我;《安徒生童话》催人泪下的故事打动了我;《格列佛游记》入木三分的粉刺警醒了我。或是淡淡的讲述,或是澎湃的呐喊,那一个个引人入胜的故事轮番登场,将我与书的缘分系在了一起。其实,书本无言,却在默默中与读懂他的人实现心灵的挈合。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每天都需要用知识来充实自己。我们班有的同学通过订阅杂志,有的通过自己购书来满足自己对书的渴求,而我趁着中午半个多小时的午休时间钻进阅览室,畅游在书海。看书的时候固然美好然而最痛苦的就是那短暂的时间的结束,那时间大姐高举着“公平,公正”的牌子,而无情的将我与书分开,每每离开阅览室时我只能不舍的回头用无奈的目光与它们告别,它们也流下了不舍的泪水,想挽留我,却无能为力。

我喜欢读书,喜欢享尽这不为所役的人生。在山穷水尽时,随意躺下却又找到内心另一座恬静闲适的村庄······。多谢书的多年陪伴,我与书的故事还将继续,何止《海底两万里》?何止《一千零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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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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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列宁说:“书籍是巨大的力量。”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人类的营养品。”别林斯基说:“好书是最贵重的珠宝。”我说:“书,是我的好朋友,是书给了我乐趣,是书给了一双慧眼,而《人类未解之迷》这本书,在我面前打开了一扇门,让我通往了一个不可思议的科幻世界。”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感到我生活在的这个世界迷雾蒙蒙;书中的有些内容甚至令我难以置信。

我问你们人有几只眼睛,你们肯定会毫不犹豫地说两只,可那就大错特错了,人一共有三只眼睛。动物和人都有三只眼,只不过人与一部分动物的第三只眼退化了,现为松果腺体,埋藏于上丘脑深处。而等动物还看得见呢。世界上有数起奇怪失踪的案子,突然间消失,然后传来呼叫声。有些科学家认为,失踪的人是被一个奇怪的旋涡卷进了一个四维空间,比现在的三维空间的三个物质—宽、长、高多了一个物质。一个8岁中国男孩就遭遇到了这种情况,随后他们一家四口也被卷了进去。

是呀!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精神的食粮、终生的伴侣、真挚的朋友、智慧的源泉、知识的窗户。可是知识像海洋,书籍像大山。就算你一生一刻不停地读书也只能读到书山的一角、海洋的一勺水。所以我们要挑好书读,而《人类未解之迷》就是一本好书,当你翻开这本书时,你会发现这是一个蕴藏了无尽智慧的宝库,这里有深刻的哲理,有闪光的睿智……

心动不如行动,赶快买一本看看吧。人因书而富,人因书而雅,我衷心希望这本书能帮你赢在起跑线上,陪你度过快乐的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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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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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一生的朋友!这个暑假我看了很多的好书,最喜欢的就是——肯尼斯。格雷厄姆写的《柳林风声》这本书了!

书中讲了一个美丽的森林里有四个要好的朋友——鼹鼠、河鼠、獾和蛤蟆在风光美丽的河畔所经历的曲折刺激的冒险故事!书中的蛤蟆总是乱花钱,一会儿喜欢这,一会儿喜欢那,是个喜新厌旧的人。他的朋友们千方百计的想改掉他的毛病,就是改不掉,后来还去偷车被关进了监狱!后来被好心人救了出来,回到家却发现家被黄鼠狼给霸占了。他的好朋友鼹鼠、河鼠和獾又齐心协力帮他夺了回来。蛤蟆从此也改掉了自己的错误,这种知错就改的精神还是值得我学习的。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可爱的小鼹鼠了,他聪明、活泼还很勤劳。不像我干一会儿事情就喊累!然后我也很喜欢河鼠,他性格开朗,还很好客!对待朋友就像对自己家里人一样。河鼠还多才多艺,会很多很多的本领。我想这些我都得跟他们学习。

同时读了这本书后,我也被他们之间的友情打动,知道了友情是世界上除了生命和健康第二重要的东西了。是友情的力量让蛤蟆最后改掉了坏毛病,重新夺回了城堡!

《柳林风声》真的是一本很棒很好看的书,没看过的小伙伴们赶紧去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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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的第一本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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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终于开始了,作业也随之而来,但是这一次有一个奇怪的作业。

修业典礼时,丁老师说:“我们在暑假里出一本!”当时我就很惊讶!什么?让我们出一本书?当我们是神童呀!我们也不是作家,开玩笑吧?但是这一次看丁老师是认真的,我只好带着这份沉重的作业回到家里。我天天想着这本书应该怎样编,手写?不行,太慢了。打印?太单调了。我千思万想,最终选择了打印,不过打印出来之后在上面搞几副插图,这样就不单调了!最终我打开电脑一看,哈!有8篇作文保存着,于是我把这些作文打印出来。要设计封面了,那应该怎样设计呢?我挠了挠头,突然我脑袋里闪过一丝灵光,对了,我可以在封面上设计一个足球呀!......比如说我有一篇作文是描写我家的鱼,我就可以在上面画一些鱼冒泡泡。终于可以大功告成了。

暑假结束我们又返校了,一到教室我就向钱存炫耀了一番,我问他:“你看我的作文书编的怎么样?”他说很不错,说着说着,他愁眉苦脸小声说:“我没编”。“啊!你没编?怪不得我看你愁眉苦脸的。”说完,他就只好埋头看书了。老师开始评讲了,说我的作文书缺点是没有涂上颜色,显得特别单调。

这本书是我平生编的第一本书,虽然不是很好,但对我来说很有意义也很珍贵,我还是会好好保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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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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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她),既是怪物,因为他的丑陋,因为他的半人半象,所以无法独自生活;他(她),也是人,因为他有一颗人一样的心,一个真挚的心,所以,他得到了帮助,这使他改变了生活。

这是一本引人入胜的课外读物,作者是英国的蒂姆·维卡里,中讲了一个异人的生活……

书中讲述了一个贫穷、丑陋的人的故事。没有人喜欢他,他家都嘲笑他。甚至还把他关在笼子里,当做动物一样展览。知道有一天,一位医生发现了他,觉得他很有趣,想研究它。象人就这样出了名,每个人都想去拜访他,甚至女王都来看望他。

至于为什么刚开始人们逃避他,后来又接近他呢?看了这本书,你就会明白了。

这本是适合初一初二年级的读物,左半部分是这本出原来的英语,至于我为什么要推荐这本书,是因为我想让大家更进一步的走进初中的生活,对初中的生活更加的适应,希望大家有条件的话买来读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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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推荐一本书的五年级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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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知识的海洋,力量的源泉,进步的阶梯。今天,我就来向大家推荐一本催人泪下,道理深刻的书——狼王梦。

这本书的作者是动物小说大王的沈石溪。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而它的丈夫黑桑,本是一匹有能力当上狼王的公狼,却因在捕杀老狼王的途中被野猪咬死。事后,紫岚产下五匹黑柔的后代:黑子、蓝魂儿、双毛、媚媚。其中一只刚产下不久,就因高烧而夭折了。为了实现黑桑当上狼王的愿望,紫岚将这愿望强硬地施压在三匹小公狼身上。最终,那三匹小公狼都成了狼王的牺牲品。但幸运的是,它的女儿媚媚怀上了狼群中最矫健的公狼的孩子,可在这时,紫岚发现一只金雕正想把媚媚作盘中餐,便一顾一切上前抵挡,最终与金雕同归尽。

这本书语言优美、生动,特别是在小公狼们死时和最后与金雕战斗时描写相当生动,使读者仿佛身临其境,和主人公一起笑一起哭,还有蕴含着深刻的道理。情节离奇波折,一开始以为狼王梦能实现,可最后残酷事实的同归于尽,让我一禁眼泪夺眶而出。是啊,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美好的梦,可总被现实一棒子打醒,化成若影若现的泡沫。

此外,它插图也很精美,略有一些散文的味道,十分适合供大家欣赏。如果大家也想一饱眼福,就来看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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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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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这本跟随了我己经5年了,每当我无聊的时候,我都会捧起这本书,这本书总会带给我无穷无尽的快乐,今天我向大家分享一下这本书,希望大家喜爱!

《西游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明朝吴承恩,它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这本书讲的主要内容是唐僧带领他的徒弟有齐天大圣孙悟空、天蓬元帅猪八戒和流沙河霸主沙和尚去西天取经,一路上妖魔鬼怪重重阻挠,曾遇到过黑熊精、白骨精、金角大王银角大王、蝎子精、蜈蚣精、蜘蛛精等妖怪,可他们不畏危险,三个徒弟齐心协力共同抵抗妖怪,保护唐僧西天取经,经历了千山万水,走过了万里大路,千个山峰,越过万条大河,长途跋涉,经过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到了西天,取得真经,修成正果,把佛教带回中国,为民造福!

《西游记》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只要坚持不懈,没有做不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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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是个书谜初三作文

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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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小迷,每天都要看书。在学校里,我上课的时候偷偷看;下课的时候,有的同学在走廊上玩耍,有的女生在梳妆打扮,可我还是静静地坐在座位上,拿出一些书,在那里看。

记得有一次,妈妈在烧红烧肉,我正在看书。可是,酱油没有了,妈妈叫道:“小宝,家里酱油没有了,你去对面小店里,帮妈妈买一下,自己拿好钱。”

妈妈的话音还没落,我就左手拿着钱,右手拿着书,走到了门外。只听“呯”的一声,门关上了。我一边拿着书看,一边往小店走去。走在斑马线上,只听到“嘀嘀叭叭”的汽车喇叭声。到了小店,我一边看着书,一边把钱放到了柜台上,说道:“老板,给我一瓶油,要最好的。”

老板说道:“好的。我这就给你拿。”

我接过油,又一边看书,一边慢慢地走回家。到了门口,我叫道:“妈妈,我把酱油买回来了。”妈妈开门接过我手中的油,惊讶地看着我:“我叫你买酱油,你怎么给我买了油回来啊?你这个小书虫啊!怎么变成了糊涂虫了!”

因为我是一个小书迷,所以才会闹出这样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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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推荐一本书的五年级

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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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进步的阶梯,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我看过很多很多的书有《笑猫日记》,《三国演义》,《西游记》,《红楼梦》等,可我最爱的一本书是《老人与海》。今天,就让我给你推荐一下吧!

《老人与海》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一个很老很老的老人独自一个人去出海打鱼。他在海上开了八十四天的船也没有钓到一条鱼,之后,又过了几天,一只特别大的马林鱼咬到了他的鱼钩,可是这只鱼力量太大了,它把老人的船拉着跑了两天两夜也没有停下,老人不得不跟这条马林鱼开始搏斗。三天三夜的搏斗老人才用鱼叉插到了马林鱼的心脏上。可就在这个时候一只大鲨鱼来了,它是跟着那只大鱼的血来的,它一口就咬到了老人的大鱼身上,老人又不得不跟这条鲨鱼开始搏斗了,老人打跑了鲨鱼,可大鱼也被吃的只剩鱼头鱼尾了,就算是这样老人回家后人们还是很敬佩他。

这本书它语言优美生动,让人有一种身临其境感受。老人在和大马林鱼搏斗的时候,他手拿钢叉瞄准大马林鱼时让我感觉身在其中,让人有心惊动魄的感受。他用行动告诉我们,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在马林鱼浮出水面后,老人用所有的力量把鱼叉射了过去,射中了马林鱼的心脏上,我也为老人捏了一大把冷汗。我很敬佩他,因为他在危险面前不退缩,而是勇敢的面对它。

听我说了这么多,你有没被打动呢?快回家买一本读一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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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书对我的影响作文

全文共 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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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流逝,读初中了,学习紧张了,连看课外的时间都没有了,我神志不清的看起了格言,

在我模糊的记忆里,依稀记得是三年级的时候吧,记得那时候我不喜欢看书,甚至觉得看书很烦躁,当时,我正闲这没事做,前坐的同学正要将看完了的书放进抽屉里,我便向他借过来,他不借我,我就给他两巴掌,他就借我了。我翻开了第一页,本来只想打发时间,但里面的内容深深的吸引着我,我沉静在书中,无法自拔。书的内容很精彩。有许多哲理令我受益匪浅,

只可惜书的内容我忘得一干二净了。

其实,格言里的内容并不华丽,但令我感动的是真挚情感,这是写作时缺乏的。格言的魅力不仅是如此。

书中一篇文章给我记忆最深,故事大概是这样的,一个旅行者经过一条大河的时候,听到上游传来哭声。他见到几个人掉入了河中,他奋不顾身的去救他们,救上来一个,经过抢救

恢复了呼吸,他再次跳入水中,又救起一个,又救一个……他一直在救人,当他不行的时候,

他看见一个人飞快的向上游跑去,旅行者被激怒了,向那人跑去,说:先生!你明明看到有人落水,你却不救他们,你有没有良心?陌生人停下脚步,说:别挡路,我要到上游去,阻止那些把人推到水里的混蛋!很精彩也很搞笑,格言可以说是对我影响最大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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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介绍一本书的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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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王老师发的主题,想起了《狼国女王》这本,因为它的故事有趣又惊险。

之所以喜欢这一段,是因为里面的紫葡萄很勇敢,也是因为他很坚强,为自己的族群增添光彩。我来介绍一下里面的故事,以及为什么喜欢这本书的内容。

狼王头盔为了救女儿,很多公狼都想得到狼王的位置,但是年纪最大的母狼,为了不让自己的族群继续争吵,让紫葡萄继任狼王,因为他在紫葡萄身上看到了狼王的气势。紫葡萄一开始不想当狼王,但又不想让她的狼群吵架,只好当狼王。

紫葡萄成为狼王后,尝尽了酸甜苦辣。他们很久都不想当狼王,但是他不想让他奶奶伤心。最后紫葡萄带领的狼族只有四五只母狼,六只幼狼,一只公狼。你想知道他们是怎么生活的吗?下面的故事更精彩!

只剩下十几只狼,然后又遇到了另一群狼。紫葡萄想起这个狼群是他救的。在冰雪中,他们打败了杀死狼王头盔的老虎。两只狼合二为一,紫葡萄继续做狼国的女王。我不知道接下来发生了什么。我很想告诉你一件我喜欢的事。

《狼国皇后》是沈写的。他大部分关于动物的书我都特别喜欢,但我就是喜欢这本书,他在书中讲述了紫葡萄的传奇故事和母爱的力量。它不仅讲述了紫葡萄带领狼的惊心动魄的故事,也展示了紫葡萄对他们五个孩子的爱和宠爱,尽管他们自己的宝贝一个接一个地从他身边经过。然而他还是想让自己的狼族过上更好的生活。最好不要提醒自己他们的事情,否则他会后悔一辈子的。紫葡萄用这样的东西让他的狼族长得更好。

听了我对这本书的介绍,我希望每个人都可以拥有它或者关心每本书,因为每本书都有自己最珍贵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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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推荐一本书五年级最新

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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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的好朋友,在茫茫的书海中推荐一本书,实在太难了,如果非要推荐一本书,那就非《西游记》莫属了,它的作者是吴承恩。

我最喜欢里面的孙悟空了,他会七十二变,有火眼金睛,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一路上斩妖除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经成功。

其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情节是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第一次,白骨精变成了一个村姑,被孙悟空用火眼金睛识破了,用金箍棒打死了白骨精,最后白骨精还是化作一缕青烟逃走了。白骨精不服气,第二次又变成了一个老奶奶来骗唐僧,又被孙悟空识破了,打死了白骨精,白骨精又幻化作一缕青烟逃走了。唐僧很是生气,数落了孙悟空一顿,就让孙悟空不要在滥杀无辜了。第三次,白骨精依然不罢休,变成了一个老爷爷来骗唐僧,说是来找家人的,白骨精的小把戏又被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识破了,孙悟空气恨不过就又把“老爷爷”打死了,可是还是让白骨精逃走了!这下看不出真相的唐僧更生气了,一直念紧箍咒来罚孙悟空,后来和孙悟空断绝了师徒情意。

孙悟空被赶走以后,回到了花果山继续当它的猴子大王,白骨精趁火打劫抓住了唐僧,在猪八戒和沙僧的再三请求下,孙悟空终于答应了救唐僧。救下唐僧之后,唐僧也为自己当初的行为懊悔,原谅了孙悟空,重归于好,师徒四人又踏上了取经之路,孙悟空的善良与忠诚使我感动!

我相信听完我的介绍,一定很好奇其他情节吧,快来和我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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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推荐一本好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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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里高尔是一个推销员,他为了帮父亲还债而被迫每日辛苦工作,甚至还想要送妹妹去音乐学院学习。他那薪水使他受到了全家人的尊敬。

一天早晨醒来,格里高尔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大甲虫,于是,噩梦般的命运降临到他的头上。没法工作,不能赚钱了,全家人对他的态度发生了巨大的转变。没有人为他请医生,家人都憎恶、嫌弃他,最后他孤独地死去了。

这是奥地利作家弗兰兹·卡夫卡创作的中篇小说《变形记》,卡夫卡被誉为现代派小说的鼻祖,被公认为是具有病态才华的世界文坛巨匠。

这篇小说将现代文学与寓言融合在一起,具有二十世纪文学创作的一大显著特点,寓言化。作者用夸张的手法、巧妙的题材,刻画出一个小人物的悲剧人生。使得《变形记》成为其系列作品中最精彩、最典型的一篇。

格里高尔睡的房间拥挤狭小,象征了压迫、禁锢人们的社会;格里高尔的身体变了形,而当时那个世界当中的人,不是身体变形,却是心被扭曲、改变。在这种黑暗的社会中,格里高尔体会到的世态炎凉,与世界上千千万万人所体会到绝望比起来,只是九牛一毛。而格里高尔的死亡,也是那些生活在底层的小人物结局的缩影。人们追求钱财,一切甚至是亲情都被金钱踩在脚下。《变形记》在表面上显得十分荒诞,卡夫卡正以这种描绘的手法,揭示、暴露了当时社会对人的摧残,反映了生活在世界上的很多人的无奈与悲哀。卡夫卡让当时世界中扭曲的灵魂得到了全面的展观!

《变形记》还有更多奇妙的思想与深刻的道理,希望你们也去其中探索一番,欣赏这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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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读一本好书读后感作文400字

全文共 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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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我受益匪浅。它告诉我们:当我们遇到困难、挫折等不幸时,只要有勇气、有毅力并充分调动自己的智慧,就可以作出超乎自己想象的奇迹来。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鲁宾逊的英国人,他喜欢航海和冒险。为了出去闯荡,他依毅然放弃优裕的生活,当上了一名水手。在一次乘船前往南美洲时,遇上了罕见的暴风,船翻了,同伴们都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幸运地生存了下来。鲁滨逊被海水冲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面对着生疏、恶劣的的环境,又冷又饿的他不是坐叹命运不济,而是充分利用他的头脑和双手,从破船上取下有用的物品,着手建造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家具、缝纫衣服,把荒岛改造成进然有序的家园、“王国”。

鲁滨逊在自己的“王国”里待了整整28年,在这28年,他忍受孤独、艰辛,病痛和危险。最后终于乘着过路的船只,回到了自己的国家。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面对困难不要放弃,要利用自己的智慧,去解决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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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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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著名学者高尔基所说的话。是啊!没有书的知识,人类就无法进步,但我认为把书叫“营养品”更为贴切。

我每天都会吃这个“营养品”,它不仅可以让我开拓眼界,而且还可以让我积累字词、提升我写作的水平,可算是再好不过了。

喜欢的书有很多,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三字经》、《百家道》、《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但要说最喜欢,就一定非世界著名生物学家——法布尔所著的《昆虫记》莫属了。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穷人家的孩子在放羊时对生物感兴趣,然后开始慢慢研究昆虫的故事。这一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课本上根本没有的知识。如:螳螂的生活习性、蜜蜂修巢的科学性、蚂蚁的王室制……这可比背那些资料有趣多了,看这本书仿佛就可以亲身体验与大自然贴近。看着那本书上的文学,它们仿佛在跳动着向我问好。于是,我深深看上了这本书。

在这当中我最喜欢的情节就是蝉了。蝉的生命很短暂,它们的一生要经历三次蜕皮。成蝉繁殖后就会将卵排入地下,然后等待着死亡。卵孵出小蝉,小蝉就会吃植物的根来保持自己的能量,不久后小蝉就会经历第一次蜕皮。然后小蝉就会向上一些,以保证自己第二次可以成功的蜕皮。在第二次蜕皮后蝉是绿的,身上也有了翅膀,可是这时蝉却无法使用翅膀。在快第三次蜕皮时,蝉会变成褐色,并且在离地面五六厘米处。到了小暑时,蝉就会在傍晚和晚上爬到树上进行第三次蜕皮,若蜕皮完成蝉就可以在空中飞翔了。可每到这时,人们都会趁着晚上开始捉蝉,蝉可以捉回家后用清水反复清洗后放入锅中用油炸,炸出后可食用。所以蝉一上树就会奋力向上爬,完成它最后的蜕变。成为蝉后,蝉就会在树上咬一个口来吸食树中的水分,并且开始用叫声来吸引异性。看了这些,你是不是再也不嫌蝉吵了,毕竟它们生命短暂,而喊叫是唯一让其它成蝉和人们注意到它的方法。

书是一个好东西,它传承了老祖先和名人们的知识,所以我也希望大家可以每天都吃这个“营养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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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为书狂初三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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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喜欢阅读吗?在童年中,书是我们的朋友,是我门的知己,是我们的引路灯,她好像是一个学无止境的世界!

在浩瀚的书海中,我为书而痴,为书而狂,为书而疯!

难得的暑假里,同学们都像一匹匹脱开缰绳的野马儿,到处奔跑,到处游玩。而我却成了名副其实的书虫,在被窝里浏览着一本本有趣的书。正在我看得津津有味,痴痴呆呆时,“寒寒,去书市买书呀!去不去?”“恩-”正沉迷在书海中的我突然回过神来。“呀!买书哦。机不可知啊!”这时我大嚷道:“哎!等-等我!等等我!别走!”

我和朋友西夏到了书市,我摸了一下口袋,冷汗直冒:怎么了?贴身的宝贝咋不在呢?该不会我粗心地把它遗漏在家?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身朋友借,我结结巴巴地说:“借,借--我钱。”朋友明白了我的意思,把钱借给了我,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

我挤到人山人海的“书虫”中,一连拿了好几本书,其中有我最喜爱的《用望眼镜看天文书》,我看得如痴如醉,直到腿麻了才站起来,看了一下手表。“呀!这么晚了!”我抱着书直奔柜台,急匆匆地地付了钱。走到门口时,忽然想起:朋友呢?我傻眼地盯着那几本书!又是恼,又是喜!走在路上我又产生看书的念头,于是就拿出书来看。一路上碰碰撞撞的,跟这个说个SORRY,跟那个说个对不起。突然,天公怒吼,吓得我直打颤。天公真是不做美啊,跟我来个“突然袭击”下起倾盆大雨!我此时手足无措,首先的反映是把书塞到怀里,接着狂跑,被大雨淋得睁不开眼!终于,战胜了这场雨,到了家门口,我的手颤抖地按着门铃,此时一声声清脆的铃声就像惊心动魄的“催死曲”!忽然,门开了,我打了个趔趄,扑倒在地上……

第二天时,我睁开迷糊糊的双眼,没精打采地站了起来,胡乱地找起书来。终于在一个不起眼的地方找到了我心爱的书。接着我又爱不释手地看起书来……

书呀!你与我结下了不解之缘,你让我受益匪浅!你是一个甜人心头的果冻;是森林中迷路人的指南针;太平洋上引导人驶向光明的导航灯……

书!你是我人生中最美好的一页,是我忠诚的朋友,是我心中最好的老师!

书!我大吼:“我决定为你而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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