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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本书《谁动了我的奶酪》作文(热门20篇)

书是一缕阳光,它能融化心间的冰凉,书是一缕春风,它能消除你内心的浮燥,书是一支蜡烛,它能使黑暗的心变的明朗。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推荐一本书《谁动了我的奶酪》作文,方便大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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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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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使人充实。

俗话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读书不但能提高人类的知识水平,而且还能从中得到快乐。记得有一次,妈妈叫我煮菜,我手忙脚乱的胡乱做了一道菜,端到桌上,妈妈没说什么,我却觉得不好意思,妈妈那么多的事情,整天忙里忙外,我那么大了,应该帮助她做一些家务活了,到底去哪儿偷师学厨呢?想了一下,有了,去请教不会说话的厨师——菜谱吧。我连忙到新华书店,买到了两本家常菜谱,就照样做了起来,小火煮,大火炒,嘿!还别说,真的很好吃,把菜端上桌子,看到妈妈惊喜的目光,我不由得在心里感谢不会说话的厨师。

经过这件事我书中有许许多多我们不知道的知识,我也慢慢喜欢上了看书,每次只要一有空闲的时间,我就会拿起课外书,津津有味的读起来。书中的字,就像一个个小精灵一样,在我的脑海里,跳来跳去。几乎不管是在家里还是在学校里,我的手总是离不开书。我坚持自己的读书路,我相信读书能给人带来无限的“财富”,能给人带来无比的快乐。

“书中自有黄金屋”从古至今,人们都认为书是一个巨大的宝藏,只要你用心去读;用心去品味;用心去思考;就一定能开发出这座巨大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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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书作文350字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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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看的是《汤小团》,最喜欢的主人公就是这本书里的汤小团。他有个好朋友叫唐菲菲。我最讨厌的人物是孟虎,他是一个又贪吃又笨的人。我最喜欢汤小团了,他又聪明又搞笑。

有一次,他们三个人分别进入了三个洞穴。有一个怪物跟着他们,这只怪物什么都会变。这只怪物来到了汤小团的洞穴里,他变成了孟虎。假孟虎说:“汤小团,快走。”汤小团觉得这个孟虎不对劲,他就用手砸晕了假孟虎,假孟虎马上变成了怪物。唐菲菲碰到了怪物变成了汤小团,假汤小团说:“我们回去吧!”这时,唐菲菲觉得汤小团不是原来的他了,因为汤小团是很想拿到天子剑。所以她就用龙洲宝剑杀了假的汤小团,假汤小团马上变回怪物。

最后,他们三个人回到了老师的身边。唐菲菲和汤小团讲述了自己在洞穴里看到的东西。老师说:“怪物是书魔制造的幻觉。”这时,孩子们都哈哈大笑起来。

我最喜欢看的书类是科幻书,这套书让人又惊奇又刺激。而且,这是我人生中看过最好看的科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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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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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人生道路上,是我不可缺少的一个亲密伙伴。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认为书是一位良师。带我们领略人世的真谛。

有时候,书是一盏铮亮的灯,照亮我心中的黑暗,让我明白了世间的善恶美丑;有时候,书是一对洁白的翅膀,带我飞到云海深处,一览山河的壮丽美景;有时候,书是一叶坚固的小舟,带我驶向成功的彼岸,任凭风吹浪打也不回头。

小时候,我常看见妈妈在闲暇之余手不离书,让我充满着好奇,便缠着妈妈吵着要和她一起分享书中的乐趣和奥秘。那时候,由于年龄的关系,我通常读一些幼儿类的连环画刊。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学会了阅读一些文学作品,不再满足于图画故事书。现在,我迷恋上了一些世界名着,甚至连妈妈书柜里珍藏的《红楼梦》也成了我爱不释手的书籍。书,就是这样成了我最亲密的伙伴。

我爱读书,常常废寝忘食的读着书。书中精彩的情节往往让我忘记了一切,整个身心都沉浸在书的世界里。当书中的主人公胜利时,我会高兴的手舞足蹈;当邪恶没有受到惩罚时,我会气得直跺脚;当英雄牺牲时,我的眼泪会顺着脸颊“吧嗒吧嗒”往下流。

为什么我的生活变得这么充实?为什么我感到生命是如此的精彩?因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是无穷的宝藏,为我增添了丰富的知识;书是快乐的天堂,让我忘记了所有的忧伤。如果没有书,我们的生活将是多么的寂寥空虚,我们的生命将是多么的暗淡无光。

书,陪伴我走过了无数风雨,它见证了我的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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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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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一本是《第一百号海龟》,这本书获得了西班牙文学奖,当我第一次从老师那里听到这本书的书名,就被它有趣的名字深深吸引了,于是迫不及待地让妈妈买来,想一口气看完这本有趣的书。

这本书讲的是,在一片金色的海滩上,第一百号海龟是最后破壳而出的海龟,她的九十九个哥哥姐姐都在奔向大海的途中,成为了大自然猎食者的美餐,只剩下她一个人高喊着口号,孤独而勇敢地奔向海洋,幸运的是有一个小男孩救了她,把她放进大海里。于是她充满着冒险的人生就开始了,她在大海里遇到了很多惊险,也遇到很多朋友,其中有“章鱼诗人”,她用诗歌般的语言告诉小海龟该吃什么,当章鱼做不出诗的时候,小海龟总能想出绝顶好词。可是每当满月的时候,章鱼都很忧伤,小海龟也很担心她,最后章鱼诗人为了生宝宝牺牲了自己,小海龟最不想发生的事最终还是发生了。小海龟慢慢地长大了,她在美丽而又凶险的大海里了解到了危险、结识了友情、也思考着生命……最后她去海滩上使尽全力产下了一百零一个蛋,然后满意地游回了海洋,消失在了大海中。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童话的神奇魅力,让我学习到了每个人都要慢慢地学着去独立,去成长。学习别人的优点,改正自己,努力地变成更好的自己,绽放出自己独一无二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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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读了一本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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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到现在为止,读过很多本。我读过第一本书是一本古诗总集,相信大家对这本古诗总集并不陌生,这本古诗总集叫《唐诗三百首》。

也许这本书大家都读过,但这本书对我却是珍宝,我对这本书是像对弟弟妹妹一样爱护。大家会不会想不过是一本《唐诗三百首》而已吗?我家也有。这本书是当年我家还不怎么富裕有的。

那时我还是一个不到7岁的小孩。一天在书店看到了一本版式较老的书,当时我妈妈对这本书一点也没有在意,但我却这本书独见钟情。我看到了这本书我就哀求妈妈帮我买。妈妈看我这么忠诚的表情就帮我买了。其实我后来才发现这本书在当初是比较贵的,但妈妈为了满足我的愿望还是帮我买了。

当初买了之后我就开心了好几天,觉得那是我的荣耀。我觉得不好好读它真是太可惜了。我从李白的唐诗读起。“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我从从容容地背诵了一首首古诗,后来我竟背完一整本书。

这第一本书给我的人生有莫大的启明,他在告诉我读书必须有兴趣和超长的耐心。相信自己通过这本书可以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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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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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神叫做百科大全。

前面,唐宋800首诗词,满腹经纶的我,神采奕奕,每天都十分开心。后面,我还有中国历史,介绍十大名著之类的名书,我还讲述了哥伦布等外国人的伟大事迹。

比如:《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写的长篇童话。它是世界文学第一部,也是至今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因为一次捉弄小妖精,而被小妖精施了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儿。他骑在大白鹅背上,跟着一群大雁开始了长途旅行。在旅行中,尼尔斯遇到了一些凶险的敌人,也结识了一些新朋友,增长了见识。他在困难中得到锻炼,最后回到家中,恢复了原形,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在中间我还插入了许多幽默的故事。主人每天不管忙不忙,都要看我一会儿。每一天都拿着他的摘记本,看着我的内容摘,记着一些十分重要的事情。

我不但是一本课外书,而且还可以帮主人考试呢。课内的课文,我这里一到六年级都有,我还可以帮助主人提取课文里面的精华,告诉他有什么好词好句,还可以学着我写出一篇十分好的作文,这样主人的作文水平就会渐渐提高。我里面的题目,10道有9道在考试的试卷里面出现。

这就是我一本十分美好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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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书虫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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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背后说我是呆子,其实我一点也不呆。我只是很喜欢书、很爱看书,我经常被书里的道理和故事情节所打动,所以没有注意身边的事情。

我为什么这么喜欢看书呢?因为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能让我明白许多道理,还增长了我各方面的知识,使我进步很快。

我喜欢在书的海洋里遨游,那种感觉快乐极了,我希望可以做书里的大人物,写出各式各样的好文章,为祖国做出贡献,干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

可是因为我太爱看书,我就有点控制不住自己了,上课时我也偷偷看书,看到精彩处忍不住笑出声来,影响大家听课,自己也知道不好可就改不了,就连睡觉时也藏本书在被子里看。书就像我天天一日三餐吃饭一样,缺一不可。看书花掉我所有的时间,以至作业都没完成。爷爷说:“我必须看对学习有用的书,还要不影响学习。”唉,我只好照办了,谁让我管不住自己呢?

我希望我能做一个聪明的书虫,还要做一个知识博大精深的大书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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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以书的力量作文600字

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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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说不清道不明,它指引着我们前进,告诉我们接下来该走的路。 Destiny is unknown, it guides us to move forward and tell us the way we should go next.

命运的指引使我找到了自我,在中看到了另一片天地,寻找到了自己的方向,渐渐的充实了自我,完善了自我。

在书中我找到了慰藉,不再去怨天尤人,不再一个人孤独寂寞,一个人黯然神伤,在受到伤害时不再一个人默默的躲在角落舔舐伤口,去掩饰自己的悲伤。

从小我便努力地去隐匿自己的情感,不想让太多人读懂自己的悲伤。一个人孤独的行走着,周围都飘荡着寂寞的韵律。

现在的我在书中找到自己,渐渐地我学会了用文字去抒写自己的不满、自己的想法、自己的快乐与悲伤、自己的……

现在的我热爱上了那暖和的阳光,迷恋上了那拥有咸咸的味道的大海,沉醉于那深邃的夜空,追逐于那五光十色的花海中……

书拥有强大力量、无穷的智慧,它可以驱散一切阴霾的力量,充实人们的知识,教会人们更多的道理。

在这个世上书也是有生命的,它也拥有自己的情绪,每一本书的情绪都是不相同的,它们拥有各自的特点,各自的特长。

在世间的长河中,一本新书慢慢地变成了一本旧书,从一本人人争先抢读的书变成了一本落满灰尘的书,它的纸业不再是洁白的了,而是变成泛黄的了,逐渐泛黄的纸张只能在一片叹息中被人选择遗忘。

这就是书的命运,它将知识与道理都教给了人们之后,就开始过早的暴露了岁月的力量,渐渐地被人们遗忘。

看着那些正在流逝着生命力的旧书,它们变得不再发光,反而更加内敛了起来,就犹如有着丰富知识隐藏在生活中的老人罢了。

那一本本的新书替代了旧书的地位,将新的知识告知于人们,将新的知识传播于世界。看在那些旧书,我不禁伤感了起来,追忆曾经自己读过的书,它们又被自己放在了何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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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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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最好的老师,它教会我做人的道理,是我最好的伙伴。

小时候我很喜欢看漫画书,所以家里都摆着我的漫画书,虽然漫画书里的故事很有趣,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逐渐对漫画书失去了兴趣,喜欢看一些童话故事书。

上一年级时,徐老师送了我一套《安徒生童话》,里面的故事让我爱不释手。有一次,我看《海的女儿》这个故事,读完后,我竟哭了,因为我很同情那位美丽的人鱼公主,她用自己那颗善良的心,让王子得到了幸福,自己却变成了泡沫,我看了之后很伤心。

二年级的时候我迷上了小说,一下子把童话故事书抛到了九霄云外。记得我读外国作品《汤姆?索亚历险记》时,每当读到他们遇到危险的时候,我的心就会一下子揪起来,等读到他们转危为安时,我又变得很开心。

如果说最让我着迷的书,那就是英国女作家罗琳的《哈利?波特》了。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哈利?波特、罗恩?维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他们三个团结一致,互相友爱的精神令我感动。我最讨厌的人物就数斯内普教授了,他总是对哈利百般刁难。每当读到斯内普教授为难哈利时,我的心里总会升起一股怒火,恨不得跳进书里面去和斯内普教授理论一番,好消除心头的愤怒之气。

现在我仍然一有空就扎进书海里,去尽情享受读书的愉悦之感。以后我不知又该迷上什么书了,不过,不论迷上了什么书,它都是我最好的伙伴。

我最欣赏高尔基说的一句话: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你不妨和我一起来享受“书”这位伙伴带来的乐趣吧!读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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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以书为伴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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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图馆、阅览室、课堂教室,成千上万的文人、学者、教师、学生都在孜孜不倦、日以继夜地遨游学海,求知学问,向书山攀登。我们成了这一大群人中的一份子。一个新一代的读书人,充满幻想,志存高远,在这个追求知识,求取学问的大环境中,我们除了学好课本应有的知识外,还需要博览群书,增广见识。那么就必须要有好书作伴。

历经苦难的高尔基曾说过:“书籍使我变成了一个幸福的人。”我们又何尝不是呢?读书带给我们最大的乐趣,最恒久的动力;读书带给我们心灵的和平,精神的慰籍。有人曾说过:“读书足以怡情,足以长才”,使人开茅塞,得新知,养性灵。因为书中有着广阔的世界,书中有着永世不朽的精神,虽然沧海桑田,物换星移,但书籍却永远是新的…在哈佛大学的图书馆里就有这样一则标语“此刻打盹,你将做梦;此刻读书,你将圆梦。”由此不难看出读书求知对于一个人生命的意义了。

我是一个把书视为伙伴的人,我热爱读书,尤其喜欢读好书,因为好书能教给我许多做人的道理。让我懂得了我们做事要勇敢机智,不畏艰难;知道了我们要有一颗自信顽强的心;明白了我们要讲文明懂礼貌,令我通过读书学习到新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水平,给予我无穷的智慧,无尽想象的翅膀,让我陶醉在我的半亩方田,迷醉在书的海洋中,并从中获得极大的快乐。

所以说只要是好书,就会开卷有益;只有博览群书,才能使我们的知识渊博;只有与书作伴,思想才不贫穷、不孤独,身心才能得到舒展。就让我们与书为友吧!做到与好书同行,成功地实现梦想,铸就精彩的人生!我希望和大家一起,以好书为伴,读好书,做好人,办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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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本好书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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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是《小木偶匹诺曹的故事》,这本书不仅内容丰富,还蕴含着哲理。 The book I like is "The Story of Puppet Pinocao". This book not only has rich content, but also contains philosophy.

故事是这样的,一个木匠制造了一个小木偶,并给他取了个名字叫“匹诺曹”有一次,它出去玩了,迷了路。遇到了一位天使姐姐,匹诺曹生病了,天使姐姐给了它两颗糖果和一味苦药,告诉他喝药时吃,匹诺曹吃了糖,却不想再喝药了,就把药倒掉了。天使姐姐回来了,问他药吃了没有,他说吃了,鼻子就长长了一节,天使姐姐见状,又问他真的吃了吗,他支支吾吾的说吃了。这样,他的鼻子又长长了一截。匹诺曹有些害怕了,哇哇的大哭了起来,天使姐姐看了他一会,问,药你喝了吗?匹诺曹哭着摇了摇头,他的鼻子就“嗖”的一声缩了回去,匹诺曹也改正了错误。

在这本书里,我觉得匹诺曹虽然撒了谎,但却还十分可爱,他也为作业而苦恼,也为了游戏而欢笑。而天使姐姐呢,像一个会照顾人的“小阿姨”,在匹诺曹着急时,会安慰他,在匹诺曹任性时,会给他讲道理安慰他。除了他们,我还喜欢老实可爱的“红樱桃”木匠,亲切和蔼的“玉米糊”爷爷等人物。

这本书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就是:做人要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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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五年级推荐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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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喜欢到睡不着觉也要看完的吗?我有,我看过许多好看的书,但是最令我喜爱的是罗尔德·达尔的《好心眼儿巨人》,今天我就要向你推荐它。

这本书主要讲了两个人,第一个人是小女孩索菲,她是一个开朗的小女孩,她有一头金黄色的头发,和一副眼镜;第二个人是一个巨人,大家都叫它好心眼儿巨人,好心眼儿巨人有一双大耳朵和一个大鼻子,它最喜欢的食物是大鼻子瓜。而其它巨人都是吃人肉的。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小索菲,因为她是一个机智勇敢、胆大,可爱的小女孩。

令我最难忘的情节是第19章王家早餐,主要写了好心眼儿和索菲来到王宫向女王请求帮助干掉食肉巨人,顺便吃了一点早餐,不过最精彩的是好心眼儿巨人把索菲一把带走,整整跑了大半夜,最后来到了一个连英国皇家空军的地图也没有标注的地方——巨人国。

天哪!巨人国里有各种各样可怕的巨人,有吃人肉的巨人,嘎吱嘎吱地嚼着骨头的巨人、肉油滴滴答巨人,大吃特吃内脏巨人和喝血巨人……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爱好——吃人!

女王军队来到巨人国后会发生什么事情呢?如果想知道就请拿起这本书,跟随好心眼儿巨人和小女孩索菲一起去经历一次神奇的历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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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推荐一本书五年级

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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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我想大家推荐一本好,这本书是作家乔通著的《鬼丫头朱小朵》。

这本书用生动、幽默的语言描写了注销多的生活习性,它会教你如何做一个机智、勇敢的人!

故事中的主人公有一个花一样没的名字——朱小朵。可她的性格却和她的名字完全相反。注销多淘气、好胜、善良、勇敢,还有点儿小聪明。

她会逗男生哭,回合好胜的男生pk,她还会打cs游戏,为了不让爸爸再打麻将,她就煞费心机的为爸爸做“麻将全席”。同时,她也会用计策帮素不相识的人讨回被窃的钱包,用爱心照顾一群无依无靠的小鸟,更会胆大的与人贩子进行智斗……

她就是这样一个风风火火的女孩子、一个调皮可爱的女孩子、一个英姿飒爽、聪明泼辣的女孩子!

怎么样?你是不是想对朱小朵的故事有更深的了解,那就快点儿去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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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推荐一本书五年级精选作文

全文共 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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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可一日无粮,不可一日无,这是中国的一句古训。是啊,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离开了书,人们的生活将是一片空白。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书,名叫《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自从我读了这本书以后,才真正明白了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的含义。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作者海伦凯勒,在她生命的88个春秋里,只拥有19个月的光明与声音,但她的精神却给世界人民带来了无穷的光明与希望。她接受了命运对她的挑战,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难,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

海伦非常想要看她生活的世界是什么样的。她在书中写到: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第一天,我要看人,看他们的温厚与善良第二天,我要去看黎明第三天,要看我生活的世界,那是多么美好!三天的时间,这对海伦来说多么珍贵啊!然而,这只不过是她的一个愿望而已。三天光明,对有些人来说微不足道,像我们学生中就有一些这样的人,拥有优越的学习条件,但是,他们却不知道珍惜拥有的一切,遇到一点点困难就退缩,给自己找这样那样的借口。

我非常喜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我从这本书中找到了自信、坚强与乐观,相信大家看过以后,一定会终生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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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书中的亲人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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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用的,它可以拯救一个人的灵魂。

我打小就喜欢读书,八九岁时就读完了“三大名著”。由于当时太小,不喜欢所谓的《红楼梦》,待长大时,却也喜欢上了它。

再长大些,又喜欢上了科幻,但每次看科幻小说,也会对外星人产生恐惧。我最喜欢刘慈欣写的《三体》,不过至今还未曾看完。宇宙那么大,当然会害怕!生命在浩瀚的宇宙中连尘埃都算不上。

再长大点,实不相瞒,我居然迷上了童话!

那时,郑渊洁就是我偶像!他童话里的世界恰好是我理想中的世界,尽管童话里的世界比现在还腐败,但主人公以及他的朋友都善良、有爱心、有童心、天真又机智。恰恰是这种人,才有可能改变世界!

现在的我,喜欢看别人的故事以及人生哲理类的书。时光很瘦,不经意就从我们的指尖溜走,该珍惜的还是要珍惜,毕竟每个人都不坏,都有理想,都热爱以及疯狂。没有这些的人,不足以谈青春!

别人的故事,看太多都不累,尽管那都不是属于我们自己的。

我曾经想过很久很久,没有友谊长存,没有地久天长,没有致死不渝,只有白茫茫一片。平凡并不代表卑微,低头并不代表软弱!

每一次我听着歌,看着书,想着这个世界,就觉得,它们才是我最亲最亲的人,我宁愿与它们相伴一生。

书,的确,的确可以拯救一个人的soul——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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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推荐一本书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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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的是不少的。但我今天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书,黄蓓佳倾情小说系列之一——《我要做好孩子》。这是一部适合少年儿童和家长、老师共同阅读的长篇小说。之所以推荐这本书, 是因为这本书给我一种真实、贴切的感觉,就像在写自己似的。

这本书的梗概是:小学六年级学生金铃,是一个学习成绩中等,但机灵、善良、正直的女孩子。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做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一份纯洁、天真,和家长 、老师做了许多“抗争”。最后,她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地走进升学考试的考场。

这篇小说艺术地展示了一个小学生的学校、家庭生活,成功地塑造了金铃、于胖儿、尚海、杨小丽等小学生和妈妈、爸爸、邢老师等大人的形象,情节生动、情感真切、语言流畅,富有鲜明的时代特色 和浓郁的生活气息,并能给读者思考与启迪。

这本书的作者是黄蓓佳。她一头卷卷的头发,一脸天真的笑容,让人看不出她是一名四五十岁的大作家,倒像一个亲切的大姐姐。黄蓓佳出版过很多书,主要作品有《目光一样透明》、《我飞了》、《 藤之舞》和《我要做好孩子》等等。

这本书的封面也十分有趣。画的是一个笑呵呵的、胖胖的小女孩,她个子不高,扎个羊角辫,一脸稚气。她背个粉红色书包,抱着一个摞书(本子),像是在往家里走。一个小女孩的天真可爱就淋漓尽 致地出现在我们面前。拿着这样一本书,立刻就会让人爱不释手。

如果你哪天读了这本书,一定记得和我交流一下,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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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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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最亲密的朋友。书,让我在知识的海洋中旅行;书会伴随我一生。

小时候不识字,每天晚上就请月经来给我讲故事。我妈妈经常给我们买一些故事书。每次听一个故事,只听剧情,听不懂意思。即便如此,故事中主人公的遭遇总是让我担心。

虽然点点滴滴源源不断,但我也认识了越来越多的汉字,理解了越来越多的词汇,也开始逐渐读更多的书。从小学课本上学到了更多的知识,接触到了很多课外书,比如《笑猫日记》,《红楼梦》,《小屁作文孩日记》等。每次积累了很多好的单词和句子,书读的越多,积累的知识就越多。

这学期我们的第一单元是倡导我们的阅读。研究了所有的课文,我学到了一个道理。多读书才有意义。那些贫困家庭买不起书,但他们尽最大努力学习。既然有钱了,为什么不珍惜青少年的这段美好时光,好好学习呢?

书,像天使一样,时刻温暖着我;书,像一个拥抱,可能会突然触到我;书就是要一碗饭丰富我的精神世界。总之,一本书是我心中最甜蜜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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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好书伴我成长作文400字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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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的我并不喜欢读,也不知从何时起,我渐渐喜欢上了书,甚至有些迷恋。

我认认真真读完的第一本书是《三国演义》,在从“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之后,我开始珍惜自己的《童年》,当我决定进行一番《西游记》时,没想到竟来到了《巴黎圣母院》,在这里,我遇见了《三个火枪手》,加入了《青年近卫军》。岁月不断消逝,现在的我正准备高唱我的《青春之歌》,以扎实的基础和充沛的精力实现《我的大学》梦。我坚信,在用书籍铺设的这条路上我一定能走出自信、走向辉煌。

好书伴我成长。我在快乐中阅读,在阅读中寻找快乐。夜深人静,我被书中的悲欢离合的故事感动。我随着书中的主人公来到大海边,欣赏天海相接的弧线,蔚蓝的海面;坐在长城上,感受古代劳动人民的汗水与智慧的结晶;在草原上奔跑,在沙漠中高歌。我在书中感受到人生如果有好书相伴,生活肯定会变得丰富多彩。

好书伴我成长。在书中,我明白了真、善、美,理解了假、恶、丑;在书中,我开拓了视野,学会了思索;在书中,我看见了世态炎凉,看清了人生百态。一本好书,有烈火的激情,大海的包容,炫丽多彩,变化万千。

读书是一种美的享受,愿好书伴我成长,让我在浩瀚的书海中尽情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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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好书推荐话题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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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读《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本,说到这里,你们一定都会问:“爸爸怎么可能被装在口袋里呢?”这一点我刚开始看的时候也很疑惑,但现在我明白啦,就让我来告诉你们吧!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是著名作家杨鹏的代表之一,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杨鹏发明的身体调换机,这样杨歌和他的爸爸都可以随时和别人交换身体。在这本书中,杨歌的妈妈只要一吵杨鹏,杨鹏就会缩小一尺,一直到现在,一米八的爸爸便成了只有拇指大小的人啦!

我特别羡慕杨歌,有一个这么小的老爸,可以随时随地都带着他,这样杨歌就有一个可以陪着他玩的小伙伴啦。而他的老爸有一个身体调换机,杨歌就可以随时和别人调换身体了,如果我也有一个这么小的老爸,并且还有身体调换机的话,我就想变成《王者荣耀》的创使人,把这个游戏给黑了,这样就没人再玩了,没人日夜沉迷于游戏了,那是多么的好啊!

这本《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也告诉了大家,杨歌的爸爸不能把身体调换机发布出来,虽然大多数人是善良的,但是还有一小部分的人还是很自私的,他们为了钱财,什么事都做的出来,不然世界会是非常不和平的。

杨鹏有一颗永远长不大的童心。而且他还非常幽默,他虽然已经四十岁了,但他那瘦小的身子,把它显得还没有杨歌大的岁数似的。并且它变小了显得他更加淘气、不懂事,就像个三岁小孩儿似的,就年比他大十几倍的杨歌也有几分怕他,杨鹏可真是一点也不安分啊!

这本书就像是一个令我终身难忘的好友!它让我拥有奇妙无比的想象力,让我沉迷在书的世界里呢!它可真是很有趣,希望你们也能找来给看一看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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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推荐一本书四年级

全文共 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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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一本这样一本名著,它就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

这本名著是明代小说家吴承恩写的,他写的时候已经五十多岁了。

《西游记》里面主要写了唐僧、猪八戒、沙僧、孙悟空他们西天取经的故事。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孙悟空,因为他厉害,孙悟空有筋斗云、七十二变等神招。他还是最具有反抗精神。我最喜欢他大闹天宫,这是他最具有反抗精神的故事了。里面还写了三打白骨精、大战红孩儿、三借芭蕉扇……

虽然《西游记》只是神话,但在实际生活中,要是真叫你去用多少年去完成一件事,恐怕谁都做不到。因为我们没有坚持,更没有要坚持的勇气。

这本写了他们取经困难,这本书里的人物可谓家喻户晓,现在虽然有了电视剧,但是看书能了解细节。看电视就算他每个动作做的更准确、每个环境弄得更真实。那你看得过来吗?每本书都有要表达的情感,它们都是艺术。

所以说,从吴承恩就可以来说,艺术永远不会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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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三年级小书虫作文300字

全文共 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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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吗?家里除了我的爸爸是“虫”以外,还有一个人,那就是大名鼎鼎的我。

我特别喜欢书。虽然我家没有书架,但是我的书依然很多。例如:衣柜的柜顶上我可以放书;水果箱里我可以放书;货架上我可以放书;衣柜旁边有一个木箱顶上我可以放书。总之,我们家的任何地方都可以放书。

我喜欢看童话书,《意林》,写动物的作文书,就是不喜欢写景的作文书。

昨天,我还买了两本书呢,一本是《意林小小姐》,另一本是《意林成长》。内容非常丰富,配图也很好看。

我喜欢书,爸爸喜欢书,可是妈妈不喜欢书。每次我要买书的时候,妈妈都说:“哪天上街的时候再买。”可是我们上街都已经N+1次了,妈妈只领我去了两次书店。妈妈总是这个样子,明明说好了,可就是说话不算数。

妈妈,你什么时候才能像我一样喜欢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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