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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推荐一本书的 - 开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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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书推荐作文以上(精选20篇)

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读书是一种学习的过程。一本书有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叙述一段人生,一段人生折射一个世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说的正是这个道理。下面小编带来的是好书推荐作文以上,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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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推荐一本书的

全文共 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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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童话,特别是杨红樱写的童话,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毛毛虫的天空》。

《毛毛虫的天空》这本书讲的是一只毛毛虫经历的一些事情。这些事情是这样的:一只毛毛虫长得很丑,很多昆虫都嘲笑他长得丑。

一天,一只蝴蝶对那只毛毛虫说:“你长得真可爱!”

毛毛虫听了哑口无言,好不容易才说出一句话:“真的?那为什么很多昆虫都说我长得丑呢?”

蝴蝶斩钉截铁的说:“当然。因为我小时候也和你一样,但长大了就是现在这样了。”

“那太好了,我真想早点变成蝴蝶。”

“当蝴蝶虽然美丽,但生命短暂,你确定要早点变成蝴蝶?”

“确定。我只想变美,哪怕是一秒、一分钟,只要变美丽,我什么都愿意。”

过了几天,毛毛虫开始吐丝了,它把自己包在里面。从前嘲笑毛毛虫的那几只昆虫也发现毛毛虫不见了,虽然觉得它长得很丑,但是也开始担心起来。它们在那里讨论着,谁也不知道毛毛虫去了哪里,只有那只蝴蝶知道。

毛毛虫在它吐的丝里面做了好多个梦,终于有一天,它飞了出来。

“哇,我已经变成一只蝴蝶了!”毛毛虫说。其他昆虫都不敢相信曾经那只丑丑的毛毛虫如今变得如此美丽。从那以后,这些昆虫再也不会嘲笑其他人了。

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人一定要谦虚,不能骄傲。每个人都有优缺点,我们不能拿别人的缺点跟自己的优点比。同时我们也要多多学习别人的优点,这样才会真的越来越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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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书的力量500字

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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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因梦想而伟大,人不能没有梦想,试想:你连想都不敢想的事,那你会去做吗? Life is great because of dreams. People cannot have no dreams. Imagine: Do you even dare to think about, then you will do it?

题记

最近,我读了《哈佛凌晨四点半》里其中几篇,获得了很多人生的感悟,于是便想向大家推荐这本

这本书主要是通过一些事例来启发、告诫读者在人生与梦想目标方面要有追求,要有高度。

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文中讲述丘吉尔的演讲,在这个“成功秘诀”讲座上,丘吉尔只说了三句话:“成功的秘诀有三个:第一是决不放弃;第二是决不,决不放弃;第三是决不,决不,决不能放弃!”当然这仅仅是三句话,但他却用简短的文字诠释了如何才能成功。

想成功就不能放:想成功就不能放弃,放弃就一定不会成功;只要坚持到底,你的梦想就一定能成真!每当我不管是在学习方面还是在生活中遇到了困难,就快要懦弱退缩的时候就会想起我曾经读的这本书,那些让人倍加信心的话语就会让我一直坚持下去,最终凭借自己的勇气和智慧圆满做完这件事。

在人生的征途中,懒惰总是会一直侵蚀着你,让你奋进的脚步停滞不前,让你满怀希望的事业半途而废。就在初一时候,两次大考连续退了一百多名,成绩单上的分数更是让我目瞪口呆,那一段时间我感觉自己快颓废了,渐渐也没了自信,导致成绩如同跳水一般落到了低谷。就当我快要绝望时让我想起书中的一句话:要是你再坚持一刻,熬过难关,也许你就尝到了奋斗的乐趣,分享到了成功的喜悦。这句话鼓舞了我,让我扬起自信的风帆,如同黑夜中一直指引我方向的那颗最闪亮星星!

《哈佛凌晨四点半》汇集了很多成功人士对于目标与梦想的追求与思考,当你每天夜里在窗台前奋斗的时候给予你走向成功的垫脚石,在你因困难而退缩的时候让你战胜自己!

勤奋如果不是抱有远大的目标就很难持之以恒,人生只是短暂的一瞬,生命的弓弦应紧绷不松,灯火阑珊,便是成功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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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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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艺忻

喜欢许多的东西,比如:舞蹈、声乐、画画……这些都令我喜欢,但我最喜欢的是一本,因为书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而这本书的名字是《自己的事自己做》。

有一次,我在书中读到了一个故事。一个叫亚里?克米克的小男孩,因不想做家庭作业,而在学校里雇人给他写。有一次,他的妈妈问他:“亚里?克米克,你学校的作业写完了吗?你就打游戏。”妈妈就去拿他的书,结果妈妈发现,这不是自己的儿子写的字,就立刻询问儿子:“今天的作业上的字,是你自己写的吗?”儿子小声地说:“不是。”妈妈立刻教育起他,并询问了事情的经过。妈妈听后,非常生气,就对亚里?克米克说:“孩子,你从小就要养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好习惯,不能依赖别人,否则当你走向社会时,你将一无是处。不管干什么事,我们都应该记住一个原则: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要别人来帮忙。”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感觉我成长了许多,自己的事情开始自己做,从而家人更加爱我,觉得我变得更加懂事、乖巧了。每当我自己做自己事,并把事做得很好时,都会变得很开心、很欢乐,就像一只鸟儿在天空中快乐地飞翔着。我永远都会记住这个道理,让它促使着我不断地成长。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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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推荐一本书精选五年级

全文共 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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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读了一本叫《海底两万里》的,作者是儒勒。凡尔纳(法)。

这本书很好看。那么多章,每一章、每一页或惊心动魄,或开心愉悦。其中,我认为激战章鱼的和被冰封在冰里,氧气不足的两章描写地非常生动。激战章鱼的一章中,船员各自拿上武器,去杀章鱼,因为章鱼绕着潜艇,潜艇无法动了。激战后,章鱼大败,最后,一只章鱼喷出墨汁,把一个船员拉下去,给死去的章鱼当了陪葬。书主要叙述的不只是各种风雨坎坷,更是讲述了海洋深底最奇异的动植物,让人仿佛也站在潜艇中,看到的也是这样的景象。

我最喜欢书里的以捕鲸为职业的尼。德兰,因为他无私奉献:被冰封的时候,他存了好多氧气,并把氧气让给那个教授而不是留给自己。他的无私奉献让人感动。

这本书给我们讲了很多海洋里的知识,又很有趣,所以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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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五年级推荐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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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我读了一本充满神奇色彩的童话故事——《列那狐的故事》,这本书引人入胜,让人百看不厌,回味无穷。今天我就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

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的玛·阿希·季诺夫人,由团结出版社出版。这本书主要讲了代表新兴市民阶级的列那狐在面对狮王的强权、公狼的霸道、雄鸡的弱小无助时,总是能以自己的聪明机警左右逢源。它一方面欺压平民百姓,一方面同强权豪门勾心斗角,最后乃至战胜强大的对手。

这本书行文流畅,情节跌宕起伏,作者描写禽兽的行动及性格特点,使之如真的一般。它还引进了许多古代的寓言,如熊的被骗,紧夹在树缝中;狼的低头看马蹄,被马所踢……而能够自由地运用,使之十分的生动。

书中人物个性鲜明,有的阴险毒辣,有的品格高尚,有的也公平公正。令我记忆最深刻的就是这只狡猾而富有智慧的狐狸列那狐。书中有一处提到:列那狐因为杀害小雄鸡而被告,狮王派熊去抓捕它,结果列那狐却欺骗熊说道:“我家有最好吃、吃不完的蜂蜜。”熊说:“世界上没有我吃不完的蜂蜜。”说完,就一头扎进树缝里找蜂蜜,出不来了。村民们以为它是小偷,所以用刀叉杀死了它。就这样,列那狐躲过追捕,化险为夷。在困难绝境中,它都能保持沉着冷静、镇定自若的心态。我喜欢它的聪明机智,喜欢它的不怕困难,它让我在生活中变得更勇敢。

列那狐就是那么神奇,书中还有很多关于列那狐的有趣的故事,同学们和我一起加入读书的行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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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五年级推荐一本书

全文共 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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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大作家莎士比亚曾说过:“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

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由徐玲创作的《我要努力去长大》。书中讲述的是一名叫巫当当的男孩,他是一个捡来的孩子。他的胆子很小,不敢一个人待在黑屋子里,不敢走夜路,不敢当着别人的面大声说话,很多时候被欺负了也不敢吭声……更糟糕的是,他还不敢去设想将来,不敢去谈论愿望,可在一次一次爱与被爱的强烈感受中,巫当当渐渐变得自信、勇敢、强大起来。这时他才明白自己存在的独特性,所以他要努力长大。

这本书的语言非常精彩,在第五章有一处描写运用了语言描写、动作描写,还有心理描写,写出了巫当当走吊桥时的害怕。第九章的语言描写非常生动,让人有一直想读下去的冲动。

目前,徐玲创作并出版的书籍还有《永远第一喜欢你》《我会好好爱你》《我的狼妈妈》等。

德国诗人歌德感言:“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希望有更多的人跟我一样喜欢徐玲的《我要努力去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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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优秀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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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说过的一句名言。是啊!开卷有益,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开阔视野,更能丰富课余生活。今天我就向你们推荐一本好书,那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福尔摩斯就是故事的主人公,他身高六英尺多,又十分瘦削,看起来格外修长;他目光锐利鹰钩鼻细长,给人以机警果断的印象。他的穿着整齐、干净,可上面有许多的小洞,那些都是他在做实验时被酸碱烧烂的。

第一次接触他时,我就爱不释手。我酷爱侦探小说,内容惊险而又刺激,其中,最有趣的就要数福尔摩斯的推理过程了。他总是习惯叼着一只烟斗,边吸边吐出烟雾,躺在安乐椅上说:“华生呀!等一会你就知道了。”没过一会儿,果然有一个中年男子手提一个黑包,一瘸一拐的进来,问道:“请问是福尔摩斯先生吗?”说着,拿出了一张纸。“正是。”“我是侯波,维伯让我来转告你,暗号是,九到七,七到五。我还有事,先告辞了,晚上11点,山上不见不散。再见了!”“好,11点我一定准时到。”华生百思不得其解,他又是怎么知道的呢?

这本书给我了神奇的体验,真是一本好书。好书启迪你的智慧,成就你的未来;让你终身受益!让我们多读书,读好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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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推荐一本书的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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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几年里,我看过许许多多有趣的,比如:《窗边的小豆豆》《小鹿斑比》等,但我最喜欢的就是《中国民间故事》。

这本书是许多小故事合成的,里面有人人知晓的《孟姜女哭长城》《牛郎织女》《白蛇传》《梁山伯与祝英台》等等,这些都会脍炙人口,每一个小故事都蕴含着一个深刻的道理。比如:《木兰从军》让我从木兰身上学到了孝敬父母的品德;《牛郎织女》让我感受到两人无论在哪,都心心相印;《白蛇传》使我体会到了小青和白素贞的善良和勇敢,也体会到了法海的阴险和凶恶;《梁山伯与祝英台》让我感受到了英才的谦虚和好学;《孟姜女哭长城》让我被孟姜女的忠于爱情的行为所深深打动……总之,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不但内容丰富,感情真挚,还有许多练习题,让你更深一步的对本书进行了解,我做了题后,还有参考答案,可以供你批改、订正,因此我希望大家都可以去看。

这本书里,有些是根据事实改编的,有些是虚拟的,都非常有趣、感人。我想让大家都读一读这本书。

有句话说得好:“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重要的是读好书。所以大家要有一个好的眼光,选择一本对自己有益的书。

我希望大家都能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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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三年级小书虫作文300字

全文共 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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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9岁,上三年级了,是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有一双水灵灵的眼睛,还有一张小嘴巴和一头的短发。我很喜欢看课外

有一次,妈妈出门买菜,让我看好火上的米饭,我随口答应着:“嗯嗯嗯,我知道了。”妈妈还不放心的说:“记得看看啊?”我头都没抬不耐烦的说:‘‘好,好,好!妈妈这才出门买菜了,我搬着凳子,坐在厨房门前,一边看书,一边看着饭。书中那精彩的片段让我沉浸在了书中,妈妈交代我的事情早抛在了九霄云外。“婷婷,厨房什么味?”我忙回过头,妈妈站在了我的身后,大声说“你呀你,你瞅瞅,看书入了迷,饭烧糊了,都不知道,真是一个小“书虫”。我听了妈妈的话,吐吐舌头,跑到自己的房间,继续看我精彩的故事了。

这就是我,你们愿意和我交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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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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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静的夜里,月亮爬了上来,伴着秋天的小风,一片片小叶缓缓飘荡,我和几位小伙伴躺在草坪上,心旷神怡,望着浩瀚的星空,我心头一亮,想到了那本——《梦想天空》。

在这浩荡的宇宙中,如此之广阔,而我们在这繁星闪烁的地方。因为梦想,我们才能发光发热,追求梦想,奋斗努力,任其他星碰撞,始终不动摇,才会变成那颗最大的恒星。

《梦想天空》这本写了顾家家族在几年来上下老小的梦想,主人公顾小麦与我年龄相仿,可他却已有了自己的梦想,有了奋斗的目标。在那次班会上,他始终坚持着自己的目标,面对同学们的质疑、弓铁索的嘲笑、以及老师的疑惑,他的内心毫无波澜,他对飞机的热爱,对飞行员的喜爱到达了痴迷的程度。

那次班会让他耿耿于怀,他会放弃吗?不,不会!他已将那声音转化成了一种动力,而我们也应有梦想,有目标,像顾小麦一样,坚持自己,并向着目标冲刺,胜利就在前方,有梦你就有希望,梦想不是空想,“梦想+行动”才会有结果。

正是如此:因为梦想,人类登上了月球;因为梦想,核弹成功研制;因为梦想,人们翻身做了主人;因为梦想,破乞丐也能成为举世闻名的亿万富翁……没有梦想,何来胜利,虽然书中没有写一群梦想者之后怎么样,但有了梦想和奋斗两点,就算是咸鱼也一定能跃过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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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和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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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看,我从小就开始看书了,我都不记得是哪一年开始读的了,但我记得从一开始读书,我和书就分不开了。

记得那时我上四年级,我家的书藏得不多,所以我就向我的同学借书,我那时就向郝洋借了本《狼王梦》,刚刚拿到手,我就不想放开,我都已经读完了,可我就不想还给郝洋,我就再看一遍。上课了,我便把书放起来,可还没上几分钟课,我就又想看了,怎么办呢?突然,我想起了个好点子!把书放在电脑那层,露出个缝看不就行了?可那样,可能被老师发现,怎么办呢?对了,用书遮住不就行了?我说就干,果然,这个方法特别好,我看了好几节课都没有被发现。这种滋味跟《窃读记》中的主人公所叙说的那种滋味一样。但我忘了一个因素,要不然我不会这样看的,那个因素就是—我的同学,在上那节数学课时,我的同学苗家兴举报了我,哎,没办法,我只好把我的狼王梦给了老师。

但说真的,狼王梦这本书,我特别喜爱,它写的主要内容是关于狼的,写了一只母狼,紫岚,她生了五个孩子,四个公的,一个母的,她想把她那几个公狼仔们都培养成狼王,但他们一个个都死了,首先大儿子,那时,紫岚刚刚分娩,要回家,有条小河挡住了道路,到家后,那只小狼死了,然后,给那些小狼起了名,黑仔、蓝魅儿、双儿、媚媚,紫岚决定要将黑仔培育成狼王,但他却被大雕吃了,后来他们都长大了,蓝魅儿在一次外出时,被人们的捕兽夹,给夹断了腰,双儿在与狼王的斗争中眼看就要成为狼王了,可他突然变的懦弱,被狼群吃掉了,只有媚媚活着,紫岚想要媚媚和一匹勇敢的狼生一窝小狼,但媚媚喜欢向了最懦弱的狼—吊吊,紫岚就把吊吊咬死了,媚媚得了相思症,后来媚媚和最勇敢的狼相爱了,但他们却把紫岚赶出去了,在媚媚分娩的时候,那只吃了黑仔的大雕来了,估计他想吃掉媚媚产的仔吧,紫岚为了媚媚和他的狼崽去和大雕同归于尽了。

这本书很有趣,也写出了紫岚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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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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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没有精彩的动作描写;这本书,没有过于精雕细琢的语言;这本书,也没有阐述一个过于深奥的道理。但这本书,就是与其他书不一样。这,是一篇童话,一篇充满哲理的童话,一篇让人读起来回味无穷,让人为之落泪的童话。他就是《小王子》。

一幅蟒蛇吃掉大象的画,大人却认为这是一顶帽子;一个扣人心弦的故事,大人却认为荒谬无比。大人都是由小孩成长起来的,但他们却不懂得儿童们的心。

一颗叫B—612的小行星上,生活着一位小王子。有着金黄色的头发,有着忧郁而明净纯洁的眼神,脸上总带着一抹天真无邪的微笑,这就是小王子的形象。但因为一次误会,小王子离开了自己的星球,踏上了7星之旅。徒有虚名的国王,只愿听赞叹声的虚荣者,为了忘记喝酒而喝酒的酒鬼,自欺欺人的商人,行为荒谬却又无私奉献的点灯人,不了解自己星球的地理学家,是小王子拜访前六个星球所遇到的人。小王子不理解这些人,因为他们的思想都太怪异了。

遇到了狐狸以后,小王子才明白那株爱虚荣的玫瑰花的心,才明白了“驯养”的道理:他必须对玫瑰承担起责任。小王子在蛇的帮助下,开心的死去了。他舍弃了躯体,灵魂回到了B—612行星上,与他的玫瑰花永远生活在了一起。

出自于大人之手,却拥有孩子的童心,这就是阅读率仅次于《圣经》的童话的特点。他用孩子的视角,以孩子的口吻,谱写了一部关于爱的纯洁淡雅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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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在书中找亲属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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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曾幻想前世为佛前一朵金莲,不染纤尘却又贪恋于红尘烟火。今世为人,穷极一生学一份慈悲,悟,何为真佛。

悟空在五指山下修行五百年,方得随唐僧西渡。一路斩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三打白骨精,大闹盘丝洞,磨炼其心志,可见其勇敢;头顶金箍,收敛心性,甘愿护唐僧周全,可见其慈悲;是非分明,不被伪善所囚禁,可见其率真。

本为石猴,却尽有佛祖本色。

我比他幸运,不需要那暗无天日的五百年,也摘下了受制于人的金箍。只身一人行于人世,他学佛,我学他。

也曾身入歧途。心比天高,认为学习皆是无关紧要,大概真的没有吃过什么苦头,对于上课总少了一份崇敬,就算老师讲得声嘶力竭我也只关注那些不经意的错误。当我突兀的笑声在宁静的课堂里充满嘲讽地响起来,我接收到了老师愤怒而不解的目光。那时年少,不懂何为伤害,竟然就那么睁着黑色的瞳孔和老师对视,神态无辜。就像孙悟空大闹天宫那样破开重重阻挡,给人心灵至深处来个致命一击,还可以嘲笑地说你们怎么这么弱。殊不知最可悲的永远不是被伤得最重的,而是给人伤害的那个。

这时,走错路的悟空遇到了他的如来佛祖,给了他用来想清这一点的五百年。

五百年于我不长,就一个暑假,六年级的我升入初中后便正式踏上了取得真经归的路途。班主任像唐僧,把孙悟空从自闭的五指山下救了出来,对于班上一些强盗般的学生永远是舍不得放弃的。冒着九九八十一难的危险也要让妖怪迷途知返。同时总能在孙悟空顽劣时给予他最沉重的打击。

所幸,误入歧途过的孙悟空并没有扰了本心,我还是那个相信“人之初,性本善”的孩子。八十一难不好度,孙悟空也会解不开数学题,也需要面对忽上忽下的成绩,也要为体育测试每天练跳绳,也会在友情里忽冷忽热不知所措。

甚至可以说,悟空的勇敢是生活逼的。

有些事情无可退避,比如升旗仪式的演讲稿偏要一朗读就笑场,丝毫不懂何为庄重的我来读。站在秋天乍暖还寒的风里,我突然发觉,我渺小得像那一片瑟瑟挣扎了一阵,最终还是黯然落下的秋叶。

内心挣扎。然则无果,即使我有那么浓重的忧思,还是站上了冷风吹拂的升旗台。淡红色的稿纸却似随时想离开属于我的手的束缚。

我知道我必须开口,这是我的责任。我的声音通过话筒传播到风里,习主席的治国新标在自己耳边振聋发聩。像孙悟空大闹天宫时那般骄傲。

孙悟空勇敢了一次,所幸成功的信念是强大的。

慈悲源于本心,看到衣衫褴褛,动作畏畏缩缩,仿佛被生活打击透了的老人或小孩,不论真假,总会有一种本能的不忍心。就像我再也不在上课时随便走神。修行路走到一半,原来让别人难过和失望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

很奇怪吧。

孙悟空勇敢、慈悲、正义,所以他可以由行者蜕变成大圣,成为真佛。

我于《西游记》中遇见他,他一路伴我于取得学业真经的路上,守护我本心,教会我勇敢,我将毕生的梦想寄托在他身上。

我敬他为长者,是我在万卷中寻寻觅觅,最终给我启示的那个,是冥冥之中的另一种精神世界。

我成不了真正的佛,我不想归西,也做不到放弃人间情爱,但真佛在我心中,不能普度众生,却可度我。让我在社会的淤泥中永远不染尘埃。

生命之上,需虔诚。佛法不朽,敬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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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9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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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有诗气自华,读书万卷始通神……”每当我翻开一本书时,当书中一股熟悉的气息扑鼻而来时,我都会想起那时我与书为侣,与书密切不分的生活。

记得最早读书时是在幼儿园,那时我们只读一些文字较少,插画较多的幼儿书。真正接触到文字书时是在幼儿园毕业时,我的第一本文字书《小兔彼得和他的朋友们》承载了我对书最初的认识和喜爱。这本书是毕业时幼儿园同学送给我的。翻开这本书,一大段一大段的文字印入眼帘,当时的我对这么多的文字有些厌烦,可是读着读着却发现书海中畅游是那么的愉快!而且比读图画书要有趣得多!

开始上小学,我的阅读量大大增加,学会了查字典,也养成了不懂就问的习惯。在上小学中低年级读得令我印象最深的两书:《夏洛的网》和曹文轩的《青铜葵花》,两者各有各的特点,《夏洛的网》作者是E。B。怀特,作者把自己对友谊真谛的体会充分地融入到这本书中。记得读到夏洛为朋友命运而牺牲自己的段落“……在来过集市的数以万计的人中没有一个人知道,一只灰蜘蛛曾经起过最重要的作用,在它死的时候,没有任何一个人陪在它身边……”读到这一段的时候,我忍不住热泪盈眶。文章真挚的、如亲人般的友情深深地打动了我。我相信,这就是书的特点,书的奇妙之处,它总能在你的心灵找不到归宿时给予你一个最温暖的归宿,也能使你丰富自己的心灵,这可是任何一个人都做不到的。

我与书的故事远不只这些。进入小学高年级时,我开始阅读更深一层的文章,如《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平凡的世界》、《简爱》、《红与黑》、《瓦尔登湖》等。而读到《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海伦。凯勒对生活深切的感悟:“有时我想,要是人们把活着的每一天看作是生命中的最后一天该有多好啊!”这时,我仿佛进入了作者心灵的深处,我发现读书不仅可以欣赏,观摩其它作品,书,更是人与人心灵之间的桥梁,通过这座桥梁,你可以进入他人的心中,与作者“聊天”。这使我们的生活不再寂寞,而变得丰富多彩起来。

书是一架时光穿梭机,带我们穿越人类上下五千年的历史闻名;书是一艘神奇的飞船,带我们认识丰富多彩的大千世界;书还是尘世中的一盏明灯,照亮人类前行时的道路;书更是一座通向光明的阶梯,为人类建起知识的道路。

书,是我一生的最好伴侣。让我们都成为爱阅读的人,让这个世界多一种交流,多一份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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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书的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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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扫卫生之后,教室里特别干净,地面像一面镜子,一尘不染,桌椅都非常整齐。

我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拿出向朋友借的,慢慢看,第一页刚看完,我的好朋友朱思语挤了进来,说:“哇!这本书我找了好久,我们一起看吧。”我答应了,我开始看第二页,我一下子就看完了,她还在看,就这样,我翻过来,她翻过去。

她被我弄得不耐烦了,就直接把书高高地举起来(因为她比我高)我说她她也不放下来,接着我又说又打的,因为那是别人的书我才看了几页,如果弄坏了可是要赔的,而且这本书超级难买到,是我好不容易才借到的。我眼睛里迸射出无数的怒火,她也有点害怕,好像要说什么,可是到嘴边的话又咽回去了。我愤怒的说:“快把书放下来。”“我不放不放就不放,你能把我怎么样,你又不能吃了我。”她说。我急了,就直拍她的手,结果,书掉进了旁边的水桶里。

我急忙把书拿起来,翻了翻,里面的资都看不清了,这下可怎么办?“看你干的好事,我跟你绝交”我大喊道。

过了几天,我以为她会跑过来找我,结果没有。又过了几天,她给我了一本一模一样的新书,我们又和好如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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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2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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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德曾说:"一一世界。 --题记 儿时读书只是纯粹喜欢纸张磨搓手指时那种奇妙的感觉,只为心中那份莫名的悸动,只为了书中那可爱的小白兔

儿时读书只是纯粹喜欢纸张磨搓手指时那种奇妙的感觉,只为心中那份莫名的悸动,只为了书中那可爱的小白兔与乌龟。

如今读书不是为了那黄金屋,不是为了那颜如玉,也不是为了千钟粟,只是由于我已悄悄爱上这指间的世界。

读《红楼梦》,那悠悠大观园尽现眼前,与黛玉一同悲葬花,与湘云一同醉卧芍药园,感宝玉"富贵闲人"之叛逆,叹岁月的更送,人生百态。

读朱自清,领悟深沉的父爱,平民百姓平凡而认真的生活,与他一同在荷塘边赏月,把酒共尝夏荷之香。

读《简o爱》,让我懂得女性的自尊。女性与男性一样平等,同样无尊卑贵贱之分,懂得束缚人的心灵的其实是人的思想。

在这指间的世界里,我看到苏轼大唱:"大江东去浪海尽,千古风流人物"的豪迈洒脱,仿佛饮一盏白干,让我激情飞跃;我看到李清照"寻寻觅觅凄凄惨惨戚戚"的情真意切,恰似品一杯红酒,让我意深情浓;我亦看到李白"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奇特思绪,好比干一瓶老窑,令我回味无穷。

在书里,我看到了洪战辉,当他还是个孩子时已经对另一个更弱小的孩子担起了责任,他在贫困中求学,在艰辛中自强,从一个小男孩变成了男子汉。

在这指间的世界里,我如一只彩蝶,翩跹起舞;如一只野鹤,在秋日高洁的蓝天里无所羁绊;在这指间的世界,我看到了大千世界的缩影。

在这奇幻的指间世界里,我看见了生活的缩影,尝遍了生活的百态,学会了认真的思考,学会了理性与睿智。

这指间的世界,让我的生命不断增值。

我爱这指间的世界。

Childrens reading is just the wonderful feeling when I like paper grinding fingers, just for the inexplicable throbbing in my heart, just for the cute little white rabbit and turtle in the book. />

Now reading is not for the golden house, not for the Yan Ruyu, nor the thousands of clocks, but because I have quietly fell in love with the world of fingers.

Read "The Dream of Red Mansions ", Then the leisurely viewing garden is now in front of him, burial flowers with Daiyu, and drunk and lying on Xiangyuns rebellion with the" rich and rich people ", sighing the time of the years, life in life.

BR/>Read Zhu Ziqing, understand the deep fathers love, the ordinary and serious life of civilians, appreciate the moon with him with him, and taste the fragrance of Xiahe in the lotus pond.

Read "Jane o love ", Let me know the self -esteem of women. Women are as equal to men, and they are equally distinguished from humble and low, and those who know how to restrain people are actually human thoughts.

In the world of this finger I saw Su Shi singing: "Dajiangdong goes to the sea, and the eternal characters". The love is true, just like a glass of red wine, which makes me affectionate; I also see Li Bais "flying down three thousand feet, it is suspected to be the strange thoughts of the Galaxy falling nine days", like dry a bottle of old kiln, which makes me have an endless aftertaste.

In the book, I saw Hong Zhanhui. When he was still a child, he already took responsibility for another weaker little child. The boy became a man.

In the world of this finger, I like a colorful butterfly, dancing; like a wild crane, there is nothing in the blue sky in the autumn day; In the world, I saw the microcosm of the thousands of worlds.

In this fantasy finger world, I saw the epitome of life, tasted all the life, learned to think carefully, learn to learn, learn to learn Rawnate and wisdom.

The world of this fingers keeps my life increased.

I love the world of this fin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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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有关书的初三作文

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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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本我喜欢的,叫做《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这本书是由英国作家罗尔德·达尔写的。他从事写作几十年,他一共写了包括《查理和巧克力工厂》《查理和大玻璃升降机》在内的十八本书,深受小朋友的喜爱。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讲述了一位巧克力制造商,发明家威力·旺卡先生要在全世界范围内邀请五位小朋友来参观他的巧克力工厂。这座工厂号称全世界最大的巧克力工厂,它非常的神秘,没有人看见有工人进出,那么巧克力究竟是谁生产的呢?通过获取巧克力中的金色邀请券,主人公查理和来自俄国的奥古斯塔斯、英国的维奥莉特,爱嚼口香糖的维奥莉特来自美国的麦克五位小朋友将一起去参观这座神秘的工厂。

工厂门前,一位头戴黑色高顶礼帽,身穿桃红色天鹅绒燕尾服,手拿一根金色的手杖的人在门口迎接他们,他就是工厂的主人威力·旺卡先生。大家跟随他一起参观工厂。小朋友们被工厂里的景象所震惊,有牛奶糖堆成的山,巧克力瀑布,棕色糖浆流成的河,还有向小精灵一样的奥帕伦帕人。在参观的过程中,也发生了一些有趣的事,因为不守规则,贪吃,奥古斯塔斯掉进了巧克力河,因为任性,不听劝告维奥莉特变成了蓝莓,因为不讲道理,骄纵维奥莉特滑进了垃圾槽,因为不谦虚,自以为是的麦克被电视机传送成了手掌大小的小人。

最后只有查理留下来了,参观完了整个工厂。同时,因为他善良,聪明,讲文明,守规矩,谦虚自律。旺卡先生把这座工厂赠送给了他。我们都要向查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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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关于一本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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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过母亲的至宝,斑驳的锈迹见证岁月的变迁,如同一本是岁月的沉淀,这里面刻画了三代人的10年,充满了希望与爱

母亲有一辆“永久牌”自行车,是早在几年前就淘汰了的玩意儿,外祖母过世时接受了过来,每日都要细细擦拭,甚至死角也一尘不染,我曾不止一次想要扔掉它,母亲却次次阻拦,终有一日,她小心翼翼的笑着说:“像小时候那样,我载你一回,好吗?”望着母亲的面庞,我答应了。

这是我与母亲的十年。

母亲载我去乡下的家那是母亲和祖母曾经的住所,阳光洒洒,麦香一点点渗透萦绕在吐息的鼻尖,两侧的树,葱绿,母亲也享受着,耳畔有风声的诉说,沿途有叫卖冰糖葫芦的,朱红的山楂球,金黄酥脆的糖衣是儿时的味道,清爽酸甜,使人久久不能忘怀,“还记得小时候咱家穷,可我总缠着你,让你骑车带我来吃,现在一想这车子还是我的向往呢,有糖葫芦呀,”母亲笑着思绪也飘荡回从前。

那是母亲与祖母的十年。

我终于知道母亲为什么舍不得丢掉这辆自行车了,我的心最深处被触碰,我知道,那是爱。那时的母亲也一定和我一样,穿着白衬衫与解放鞋,露出被太阳晒得健康的小麦色皮肤,看着外婆黝黑的长发别着普通的珠花飘起,看着地上车印的连绵,看着沿途的风景,温暖如昨天。

这辆车,承载了三代人的十年,对我来说,像极了一本书,它所领略的风景,是那条希望的小路,有“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俊秀,有“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的美丽,也有两山排闼送青来的悠闲

我也曾读不懂它,一度想要处理掉,可这一路的品读,更让我明白了它所代表的份量。

你是我的一本书,沉淀了祖孙三代的爱与温暖,承载时代的变迁,可爱不会变,必将一直的,传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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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书对我的影响作文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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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本,这书的名字叫《感悟母爱》,是这本书照亮了我人生的路。读了这本书,我第一个感想就是:母爱如河,母爱如盐;母爱像冬天里的火,母爱像夏天的雪糕;母爱太伟大了。

在这本书中,有一个故事让我记忆深刻:有一个疯女人在一个村子里没人要,然后一个男人想娶她为他生个儿子,生完儿子立刻不要他。后来,结婚后果然生了个儿子,这个儿子很可爱。后来,因家里太穷,所以不要她了,孩子一天天地长大了,就懂得了母亲这个词,天天要妈妈。过了些年,母亲被奶奶带了回来,开始教她干活,因干活惹出了不少麻烦。有一次儿子被同学欺负,母亲把那个同学揍了一顿,那个同学的父亲找到了家里,母挨了一顿毒打。为了能和儿子在一起,母亲经常讨好儿子,时常弄些好吃的给儿子。一次,母亲看到悬崖上的桃子熟了,很好吃,于是,她就去上峭壁上摘桃子,就在她要摘那个最大的桃子时,一失足摔下悬崖,死了。这就是母爱,一个疯女人的母爱!、

读了这个故事我泪流满面,感受到了母爱的伟大,同时也体会到了母亲为了孩子能付出一切,却很少要求孩子的回报。类似这样的故事举不胜举。

这本读物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母亲是最爱你的,她无时无刻地在牵挂你,无论是你在咫尺还是天涯。

母爱的伟大不是三言两语可以形容的,以后我要更加孝顺母亲,让母亲过上更快乐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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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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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小到大,我们看过许多各式各样的书,从无字书到绘本,从绘本到童话,从童话到小说,又从小说到传记……在数不胜数的书中,总有一本使你爱不释手,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萤王》。

这本书十分感人,它讲的是:一个小男孩为了抓一只豆娘,不幸在高高的芦苇荡中迷了路,他在漆黑的夜晚中无助地走着,边走边掉眼泪,就在他要绝望的时候,一道美丽的亮光从远方连了过来,他跟着亮光走,这才走了出去;那亮光是成千上万只萤火虫连起来的,为了报答它们,男孩一辈子都在保护萤火虫;到了他生命的最后一天,所有的萤火虫都来了,落满了他一身;他的儿子按照他的愿望将骨灰洒在萤火虫常出没的小溪边,就在他儿子将骨灰撒向空中的那一瞬间,萤火虫如礼花绽放一般在空中出现,星星点点一直亮着,向远处飘散,好像在为他送行……

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地方是:男孩在芦苇荡中被萤火虫带出来的那个部分,萤火虫在男孩最无助的时候出现在了男孩身边,为男孩带来了光明,带来了希望,并带着他走出了黑暗,走出了绝望。这让我感受到人与动物美好、充满善意的感情。

我最喜欢这本书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曹文轩笔下的《萤王》十分纯美、简单;里面的人物更是刻画得栩栩如生,他们的性格各不相同,都很有特点;里面的内容很贴近事实,讲的都是乡村里的美好生活;主角的经历总是曲曲折折,不会一帆风顺;故事情节不会平淡无奇,很耐看;最重要的是,这本书真的很感人!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希望大家都能看看《萤王》这本书,并从中体会人与动物美好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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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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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了我单调的生活,就像一缕缕温馨的风吹进了我的心扉,同时开阔了我的视野。

那天,下课的铃声一响,我便飞一般冲出教室,直奔图书馆而去。

“那本书一定还在第六个书架的第三行”——我边跑边想,竟差点撞到门上。

我打开门,蹑手蹑脚地走进去,生怕破坏了这里安静的氛围。我一下就找到了那本书,像一匹饿狼见到肉一样,贪婪地读了起来。我被书中的故事情节吸引着,为书中主人公的悲欢离合而牵肠挂肚,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

又到了上课时间了,我不情愿地合上书本,但一想到这节课还有考试,我又三步并作两步,飞奔到教室。

考试开始了,大家都在奋笔疾书。突然我碰到了一道拓展题,绞尽脑汁也只写了一半,剩下的部分怎么也想不出来,我只好先把它放下,想着等其他题做完再来研究它。

很快,我做完了试卷上的其他题目,回头来再解决刚才的难题。正在我左右为难之时,我忽然想起刚才在书中看到的一句话:“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我一下子觉得这句诗用在这里再贴切不过,我欣喜万分,马上完成了最后的解答。真是“无巧不成书”啊!

通过这件事,我终于明白了“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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