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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员工反洗钱征文优秀篇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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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法十周年征文1500字

全文共 17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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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际社会对恐怖融资打击的强化和国内洗钱活动的不断猖獗,我国重视和加快了反洗钱的法制建设。继1990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关于禁毒的决定》,在其第4条首次将洗钱活动规定为犯罪后,1997年修订的新《刑法》第191条又明确增设了洗钱罪,并于20xx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第7条对刑法第191条进行了修改,将恐怖活动犯罪增列为洗钱罪的上游犯罪。

建立健全反洗钱法律制度有利于控制反洗钱的违法乱纪行为。

1、完善反洗钱刑事立法。

一是要在《刑法》中明确对洗钱罪的概念进行界定,在犯罪的主观要件上,应借鉴国外有关国家立法,将“明知”改为“应知”,或者直接改为“明知或怀疑”,应明确除了主观上有洗钱目的外,知情而不履行反洗钱法定职责的行为也构成为犯罪,增强相关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反洗钱法律意识;在犯罪的客观要件上,应拓展犯罪行为的范围,至少应将掩饰、隐瞒犯罪人或严重犯罪所获收益的行为纳入到洗钱罪打击之列。二是应适时扩大洗钱罪上游犯罪的范围,与有关国际条约相衔接,使清洗任何严重犯罪收益的行为都构成洗钱犯罪;同时,鉴于我国目前贪污腐败、诈骗和偷、逃税侵吞国有资产的现象还比较严重,应将通过贪污、受贿、诈骗、偷逃税所得脏钱合法化的行为都规定构成洗钱罪,以有效阻止日益严重的贪污受贿、诈骗和偷逃税洗钱行为。

2、尽快制订颁布专门的反洗钱法。

目前金融系统反洗钱主要依据的“一个规定、两个办法”,其法律效力和适用范围明显不够。因此,必须尽快制订出台专门调整规制洗钱活动的反洗钱法。鉴于当前国际国内反洗钱斗争需要,国家立法机关也意识到出台反洗钱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反洗钱法的制订纳入到五年立法规划并优先予以考虑。目前,反洗钱法也正在紧张制订之中。专门的反洗钱法不但可以为洗钱犯罪的打击、惩处提供有效的法律武器,也能够对洗钱犯罪的预防起到重要作用。在具体内容上,将来的反洗钱法一方面应将其调整范围由目前局限的金融业主要是银行业扩大到证券、保险以及珠宝、建筑、零售等洗钱高风险行业,甚至会计师、律师、审计、资产评估等中介行业;另一方面,应明确规定反洗钱主管机关人民银行和其他执法部门在反洗钱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和分工,并就金融机构和其他高风险行业应承担的反洗钱法律义务和应遵循的原则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应明确反洗钱各部门间协调机制,赋予反洗钱监管机构和有关执法部门足够的监督管理措施和惩处手段,以有效打击洗钱犯罪活动。

3、制定、完善反洗钱相关法律制度和行业规则。

一是要完善金融机构反洗钱的《一个规定、两个办法》,使其更具有操作性。应进一步明确细化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的报告标准,使得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人员在开展不同类别业务时都能得到有所指导;对反洗钱内控制度的内容也应该予以细化明晰,制定通用的、较原则的反洗钱内控风险评价体系标准,并要求各金融机构根据本系统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指导本系统反洗钱工作;明确客户尽职调查的对象、范围、程度,尤其要明确对从事高风险行业人员和政治人物的特别尽职调查义务,要强调发挥客户经理在尽职调查中的作用;应补充有关电子化支付方式、通存通兑等新情况下的反洗钱工作要求和内容;修改有关反洗钱的罚则,使得金融机构违反反洗钱规定应承担相适应的法律责任,促使其重视反洗钱工作。

二是要完善反洗钱相关法律制度和行业规则。反洗钱不是单一的某一项业务管理,而是涉及到金融和其他行业的各种不同业务,因此,应逐步完善防止洗钱活动的相关制度和行业规章。控制洗钱迫切需要限制银行保密的范围,除在专门的反洗钱法中应明确金融机构的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信息报告义务外,还应该在金融法的基本法《中国人民银行法》中作出明确规定;要尽快修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要求银行加强对客户现金缴存尤其是大额现金缴存来源的审查和报告制度;完善有关账户管理和结算的规定,建立实时账户管理系统和预警系统,对账户的违规提现和违规转账等行为实行实时预警;同时,应加强个人储蓄账户的管理,修改《储蓄管理条例》中的有关无记名存单的规定,避免与《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的冲突。

三是要修订有关行业规则,解决法律规定和行业规定的冲突。目前主要是要尽快修改“一个规定、两个办法”中对违反反洗钱有关规定的罚则,强化处罚力度,完善反洗钱工作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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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银行合规征文

全文共 2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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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的价值,在文明社会体现的淋漓尽致;诚信的作用,觅于生活的每个角落;诚信的状态,体现在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程度;诚信的本质,要靠个人的修炼与企业的核心价值。诚信是绚丽多彩的人生所不可缺少的一种宝贵资源,是当今金融企业在竞争社会中立足之本,赢得客户、赢得市场,实现健康、快速、长期发展的基石。

我国已成功入世,对银行来说,入世的根本就是信用入世,按照WTO的规则,城市守信,与西方的金融企业一起竞争。因此,要抓好诚信工作,是诚信守信变成广大员工的自觉行动,成为人人遵守的行为准则,成为一种行业风气。

我国金融行业经过十多年的快速发展,其资产规模也迅速扩大。诚信的理念已经深入各个银行的企业文化中。例如,中国建设银行的核心价值观是诚实、公正、稳健、创造。中国银行的核心价值体现在诚信、绩效、责任、创新、和谐五方面。光大银行的核心价值观是诚信为本、创新为先、团队合作、卓越执行、和谐发展。

抓诚实守信的立足点在强化诚信理念,抓诚实守信的着力点在营业窗口,而抓诚实守信的结合点在合规。不依规矩,不成方圆;没有规矩,难成方圆。诚实守信与依法合规是相辅相成,失信与违规是一丘之貉,弄虚作假与违法违规如出一辙。就如,联合爱尔兰银行宣布一名美籍外汇交易员约翰•鲁纳斯伪造交易单,从事违法外汇交易,导致该行发生7.5亿美元的巨额诈骗案。我国银行的一些“家贼”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他们在失足的过程中首先是失信。据《国际金融报》今年3月份日发表了施坚妍、秦培丰的文章《银行要严防家贼》。从文中可以看出银行这些“家贼”失信的表现:他们有的私自销毁银行票证或者附随单据另设账户;有的伪造银行同业账户交换进账单;有的私自挪用客户委托贷款;有的窃取信用卡号码侵占存款;有的利用计算机虚增存款利息贪污公款。这些违法违规、不诚实守信的.“家贼”,不仅给银行造成巨额的经济损失,而且还严重危害了银行的信誉。

同样,目前在我国的银行工作之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合规的现象:

一、合规经营缺少系统性,各阶段制定的业务规章没有形成较为系统、适用的合规经营手册,使员工难以进行全面系统的合规学习。

二、员工缺少主动意识,部分员工对制度的学习以及重视程度还很不到位,所以在执行制度上难免会有偏差。

三、对合规经营产生松懈态度,基层银行往往都把目光盯在完成上级行下达工作指标上,片面的专注于市场拓展,而将业务的合规经营松懈下来,检查粗浅,整改应付等情况屡屡发生。

四、不良习惯带入工作当中,一些员工知道规章制度,但往往没有放在心里,盲目的信任,用自身的习惯代替了规章制度。比如,不数残钞,离柜不退屏、收章、锁箱,不妥善保管本人的柜员卡和个人名章,柜员密码不经常修改,给用心不良者处心积虑的作案机会。

既然了解了问题的所在,就要下力气去整改。“细节决定成败,合规创造价值,责任成就事业”是我行的管理理念,只有做到道德教育到位、执行能力到位、合规操作到位、监督管理到位和榜样作用到位,才能使合规经营深入人心,促进银行的健康发展。

一、强化合规意识,必须让“违规就是风险,安全就是效益”的风险理念以及合规的观念、意识渗透到全行员工的血液中,渗透到每个岗位、每个业务操作环节中,促使所有员工在开展经营管理工作时能够遵循法律、规则和标准。要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增强员工的防范意识、法律意识;用现实的案例教育员工,及时敲响警钟。做为银行的员工要加强自身修养,学会心理调控,面对各种诱惑保持高度的警觉性,同时也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地运用各种社会规范指导和检点自己的行为,使自己循规蹈矩。

二、培养良好习惯,要制定尽可能详尽的业务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并加大执行力度,引导员工增强利用制度自我保护意识,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究,形成制度制约。及时开展全面的自查和互查活动,确保无问题存在。最重要的就是要养成良好的习惯,坚持按照操作规程处理每一笔业务,把习惯性的合规操作工作嵌入各项业务活动之中,让合规的习惯动作成为习惯的合规操作。

三、加强自我管束,“合规操作,从我做起”。合规不是一日之功,违规却可能是一念之差。一是管好自己。自尊自爱是员工自我培养自立能力、防腐拒变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的基础,员工要从保护自己、保护家人的立场,切实提高自身防微杜渐的能力。二是监督别人。不轻易相信别人,留心观察身边人,善于及时提出对异常业务处理的疑问,对自己经手的复核和授权业务警惕性负责并追问到底,是有效监督平等业务柜员间业务处理合规性的有力手段。三是坚持流程。流程制是解决合规经营、防范资金风险的最有效方法。

四、完善绩效考核机制,秉着“德才兼备 以德为本 尚贤用能 绩效为先”的人才理念,要切实做到将合规经营落实情况考核纳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并使之成为衡量各单位工作绩效的指标之一,将其同领导业绩、员工收入紧密挂钩。建立奖罚并重的专项考核激励机制,对合规工作做得好或对举报、抵制违规有贡献者给予保护、表扬或奖励;对履行工作职责中仅有微小偏差或偶然失误、且未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免责或从轻处理;对存在或隐瞒违规问题、造成不良后果者,要按照规定给予处罚,追究责任。另外,制度不是颁发了就完事,管理人员要经常向员工宣讲,不厌其烦地沟通、解释、提醒,制度才能得以执行。

作为反映银行对外形象的台前营业的窗口应高度重视“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效益为目标”的经营理念,诚实守信、依法合规,内抓管理,外塑形象,狠抓员工良好诚实守信、依法合规习惯的养成,将诚实守信、依法合规渗透到每一项业务,体现在每一个岗位,落实到每一名员工。要把诚实守信、依法合规工作抓出特色,抓出创意,抓出成效,在社会上展现金融员工和金融行业的良好形象。

遵纪守法、文明服务、爱岗敬业是我们银行员工的基本职业道德,也是与职业道德相适应的诚信理念。只有确立了这样的诚信理念,才能遵守职业道德,维护职业信誉,讲信用,守承诺,恪尽职守,爱岗敬业;才能在工作中做到令必行、禁必止、言必信、行必果,遵纪守法,文明服务,为人民管好钱、把好关、用好权、确保金融资产安全,防范金融风险;也才能将十字行风落到实处。

服务改进无止境,银行业服务当然还存在不尽人意的地方。面对金融业日新月异的发展形势和社会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我们银行一线工作者应认真倾听消费者倾听大众的诉求,关注群众的意见及建议,把公众的社会监督作为改进服务的不竭动力,继续深入推进文明规范服务工作,大力倡导“客户至上,始终如一”的服务理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努力打造最受信赖的友好型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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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银行员工反洗钱征文

全文共 50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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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近年来非常注重采用法律手段打击洗钱活动,在较短的时间内就初步构建了以反洗钱刑事法律为基点、以金融机构反洗钱法规为重心、其他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反洗钱法律体系,专门的《反洗钱法》也正在紧张起草之中。但相比国际反洗钱立法及实际工作的需要,我国当前的反洗钱立法还存在诸多缺陷和问题,需要尽快健全完善。关键词:反洗钱,反洗钱立法,洗钱活动

近年来,随着国际社会对恐怖融资打击的强化和国内洗钱活动的不断猖獗,我国重视和加快了反洗钱的法制建设。继1990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关于禁毒的决定》,在其第4条首次将洗钱活动规定为犯罪后,1997年修订的新《刑法》第191条又明确增设了洗钱罪,并于20xx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第7条对刑法第191条进行了修改,将恐怖活动犯罪增列为洗钱罪的上游犯罪。20xx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其从根本上否定了利用匿名账户进行洗钱的合法性。此外,20xx年1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制定颁布了主要针对金融系统反洗钱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三部规章(以下简称“一个规定、两个办法”)。20xx年12月新修改的《中国人民银行法》也增加了有关反洗钱的条款。从而,初步构建了一个以反洗钱刑事法律为基点、以金融机构反洗钱法规为重心、其他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反洗钱法律体系。[①]然而,随着国际国内反洗钱形势的发展,我国当前的反洗钱立法尚存在诸多缺陷,严重滞后工作的需要,急需健全和完善。

一、我国当前反洗钱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而言,我国的反洗钱立法尚处于起步阶段,体系不够完善,只是初步形成了一个由刑事立法、有关金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构成的反洗钱法律框架,与国际反洗钱立法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刑事立法中有关洗钱犯罪的规定仍不完善。

尽管《刑法》经1997年、20xx年两次修订,在其第191条增加了洗钱罪及相关规定,但我国反洗钱刑事立法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反洗钱的规定比较原则,没有对洗钱犯罪的界定、具体行为方式、严重程度以及具体量刑给予明确规定和实施细则,导致实践中操作性不强;二是对于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该条规定仅适用于毒品、黑社会性质组织、恐怖活动和走私四种犯罪,外延过窄。而当今国际上的有关立法大都把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扩大到了所有严重犯罪。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国际公约也要求将腐败犯罪和其他严重犯罪列为洗钱罪的上游犯罪。[②]实际上,洗钱犯罪已经从过去仅与毒品犯罪等少数犯罪有关,发展到与所有产生经济收益的犯罪有关。对上游犯罪范围规定过窄,直接影响洗钱犯罪对象的范围,不利于预防和打击洗钱活动,尤其是在我国贪污腐败、诈骗和透漏税现象十分严重的情况下,对其犯罪所得的清洗不纳入洗钱罪打击范围之内,无疑极大地纵容了洗钱活动的猖獗;三是在洗钱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上,规定的范围也较窄。在主观方面的构成要件上,新刑法第191条规定:行为人必须“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协助洗钱的,这里“明知”的范围显然过小,一方面给公诉活动增加了困难,检察机关很难证明;另一方面,也让很多本应该因其重大过失而负有责任的人逃脱法律责任,不利于促使反洗钱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洗钱活动的警觉性和危害性的重视。[③]在洗钱罪的客观方面,按新刑法第191条规定,仅为行为人实施了掩饰、隐瞒上游的四种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而国外的立法,如美国,已将掩饰、隐瞒犯罪收益的性质、来源以及所在地、所有权或控制权的行为皆规定为犯罪。[④]

2、缺乏专门的反洗钱法。

反洗钱防范、监控工作涉及到诸多部门和行业。但目前,就反洗钱作出系统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是人民银行制定的专门针对金融机构反洗钱的“一个规定、两个办法”,但由于“一个规定、两个办法”只是属于部门规章,法律层次较低,使得反洗钱的工作只能局限在金融业主要是银行业开展,证券业、保险业及其他洗钱高风险行业的反洗钱工作目前还无法依法开展。反洗钱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不仅是金融业应该承担的一项社会责任,也需要反洗钱各相关部门和行业如公安、税务、工商、海关、财政等执法部门和证券、保险甚至零售、珠宝等行业的共同协作和参与。《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人民银行“三定”方案虽然赋予了人民银行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的职责,但至今仍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对人民银行承担反洗钱的具体职责、相关执法部门的反洗钱职责及金融机构和其他行业应履行的反洗钱义务作出明确规定,也没有对反洗钱监督管理的措施和法律责任予以明确。法律的缺失导致实践中对洗钱活动的打击很难形成合力,也缺乏有威吓力的打击手段。有效打击洗钱活动必须要有专门的法律保障,国际国内反洗钱形势的发展也要求我们必须尽快颁布反洗钱法,以适应国内反洗钱工作和开展国际合作的实际需求。

3、反洗钱行业规则也有待完善。

一是反洗钱的“一个规定、两个办法”缺乏可操作性,表现为:由于不要求分支机构设立独立的反洗钱岗位,实践中反洗钱岗位与业务操作岗位混同,由于目前商业银行的反洗钱意识基本上还比较薄弱,对反洗钱的重要性和危害性认识不足,实际上使得反洗钱岗位形同虚设,岗位责任制无法真正落实到位;对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的内容规定比较粗糙、原则,实践中使得基层人民银行不知要求做什么,商业银行也不知怎么做;交易报告上,大额交易报告由于系统迟迟未建实际上流于书面要求,即使要求补报也很难保证其正确性;由于没有技术支持,加之可疑支付交易报告标准比较原则,可疑报告完全依赖于临柜人员的柜面审查,缺失对客户经理的要求,导致报告的可疑的大多不可疑,基本上是出于应付;没有对电子化支付方式、通存通兑等新情况下的反洗钱要求作出明确有针对性的规定,为洗钱活动留下了空间;另外,“一个规定、两个办法”赋予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违反反洗钱规定的处罚力度也不够,限期改正,由于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要求其时效性,如何改正?而处罚手段少、罚款数额太低,也无法促使违法金融机构对反洗钱工作真正引起重视。

二是相关的反洗钱制度和行业规则也不够系统和完整。为加强宏观经济管理,监督资金收付行为,规范金融秩序,我国政府和有关部门如财政部、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制定了一些客观上有助于防止洗钱活动的相关制度和行业规章,如《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规定》、《大额现金支付登记备案规定》以及《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等。但问题是,一方面这些规定并不是专门针对洗钱的,已经不能满足反洗钱斗争的实际需要,如:这些规定没有要求银行对客户缴存现金的来源进行严格审查,导致反洗钱工作中在对可疑支付交易信息的分析上无法判断资金来源的正当性和合法性,而实际工作中,在我国通过现金进行洗钱是一大特点;另一方面,由于目前金融等有关系统并没有认识到反洗钱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且由于大量无序竞争的存在,导致这些规定本身也没有得到很好执行,而往往被洗钱者钻了空子。

三是行业规则与有关法律制度之间以及行业规则之间也存在矛盾,需要完善和衔接。目前突出的一个问题是,反洗钱的部门规定与《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⑤]中有关为客户保密的条款相冲突,金融机构往往借口法律规定的保密义务而消极对待反洗钱的信息报告义务。在对违反反洗钱规定的处罚上,“一个规定、两个办法”的规定与《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也相去甚远。“一个规定、两个办法”规定的处罚一般需要先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才可以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而《中国人民银行法》则规定,只要违反反洗钱规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未作处罚规定的,人民银行即可区别不同情形给予警告和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一个规定、两个办法”是专门调整金融业反洗钱的部门规章,而《中国人民银行法》是金融业的基本法,然如适用《中国人民银行法》又未免过苛,适用“一个规定、两个办法”又未免过轻,导致实践中二者难以衔接。在客户的身份确认上,《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要求个人在金融机构开立储蓄账户时必须使用其法定身份证件上的姓名,而《储蓄管理条例》中则仍允许有无记名存单的存在[⑥];此外,在账户资料的保管期限上,《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与《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也不同。

二、建立健全反洗钱法律制度

1、完善反洗钱刑事立法。

一是要在《刑法》中明确对洗钱罪的概念进行界定,在犯罪的主观要件上,应借鉴国外有关国家立法,将“明知”改为“应知”,或者直接改为“明知或怀疑”,应明确除了主观上有洗钱目的外,知情而不履行反洗钱法定职责的行为也构成为犯罪,增强相关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反洗钱法律意识;在犯罪的客观要件上,应拓展犯罪行为的范围,至少应将掩饰、隐瞒犯罪人或严重犯罪所获收益的行为纳入到洗钱罪打击之列。二是应适时扩大洗钱罪上游犯罪的范围,与有关国际条约相衔接,使清洗任何严重犯罪收益的行为都构成洗钱犯罪;同时,鉴于我国目前贪污腐败、诈骗和偷、逃税侵吞国有资产的现象还比较严重,应将通过贪污、受贿、诈骗、偷逃税所得脏钱合法化的行为都规定构成洗钱罪,以有效阻止日益严重的贪污受贿、诈骗和偷逃税洗钱行为。

2、尽快制订颁布专门的反洗钱法。

目前金融系统反洗钱主要依据的“一个规定、两个办法”,其法律效力和适用范围明显不够。因此,必须尽快制订出台专门调整规制洗钱活动的反洗钱法。鉴于当前国际国内反洗钱斗争需要,国家立法机关也意识到出台反洗钱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反洗钱法的制订纳入到五年立法规划并优先予以考虑。目前,反洗钱法也正在紧张制订之中。专门的反洗钱法不但可以为洗钱犯罪的打击、惩处提供有效的法律武器,也能够对洗钱犯罪的预防起到重要作用。在具体内容上,将来的反洗钱法一方面应将其调整范围由目前局限的金融业主要是银行业扩大到证券、保险以及珠宝、建筑、零售等洗钱高风险行业,甚至会计师、律师、审计、资产评估等中介行业;另一方面,应明确规定反洗钱主管机关人民银行和其他执法部门在反洗钱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和分工,并就金融机构和其他高风险行业应承担的反洗钱法律义务和应遵循的原则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应明确反洗钱各部门间协调机制,赋予反洗钱监管机构和有关执法部门足够的监督管理措施和惩处手段,以有效打击洗钱犯罪活动。

3、制定、完善反洗钱相关法律制度和行业规则。

一是要完善金融机构反洗钱的《一个规定、两个办法》,使其更具有操作性。应进一步明确细化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的报告标准,使得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人员在开展不同类别业务时都能得到有所指导;对反洗钱内控制度的内容也应该予以细化明晰,制定通用的、较原则的反洗钱内控风险评价体系标准,并要求各金融机构根据本系统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指导本系统反洗钱工作;明确客户尽职调查的对象、范围、程度,尤其要明确对从事高风险行业人员和政治人物的特别尽职调查义务,要强调发挥客户经理在尽职调查中的作用;应补充有关电子化支付方式、通存通兑等新情况下的反洗钱工作要求和内容;修改有关反洗钱的罚则,使得金融机构违反反洗钱规定应承担相适应的法律责任,促使其重视反洗钱工作。

二是要完善反洗钱相关法律制度和行业规则。反洗钱不是单一的某一项业务管理,而是涉及到金融和其他行业的各种不同业务,因此,应逐步完善防止洗钱活动的相关制度和行业规章。控制洗钱迫切需要限制银行保密的范围,除在专门的反洗钱法中应明确金融机构的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信息报告义务外,还应该在金融法的基本法《中国人民银行法》中作出明确规定;要尽快修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要求银行加强对客户现金缴存尤其是大额现金缴存来源的审查和报告制度;完善有关账户管理和结算的规定,建立实时账户管理系统和预警系统,对账户的违规提现和违规转账等行为实行实时预警;同时,应加强个人储蓄账户的管理,修改《储蓄管理条例》中的有关无记名存单的规定,避免与《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的冲突。

三是要修订有关行业规则,解决法律规定和行业规定的冲突。目前主要是要尽快修改“一个规定、两个办法”中对违反反洗钱有关规定的罚则,强化处罚力度,完善反洗钱工作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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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年银行员工年终发言稿

全文共 1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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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同仁们:

大家晚上好!我是来自邮储银行**支行的一名普普通通的前台员工,我叫XX。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奉献邮储情,共筑中国梦》。

新世纪的今天,我们有各种各样的梦想,绿色的环保梦,红色的改革梦,蓝色的海洋梦……各种梦想汇聚成一个梦,那就是中国梦!

中国梦,是一部辉煌的史书,有五千年古老文明的灿烂历史。中国梦,是一股奋进的动力,如春夜喜雨,滋润万物,在神州大地催生出繁花硕果。中国梦,是一个清晰的目标,引领我们奔赴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

谈起中国梦,我就会心潮澎湃。我虽然只是一名邮储银行的普通员工,但我为邮储人的坚守与执着、敬业与奉献而骄傲。邮储银行的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都是一份责任,都是一份付出,都是一份奉献。我们常常会为了不耽误一名客户,不影响办理一笔业务,加班加点做着平凡而琐碎的工作,甚至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19岁那年,年轻的我怀揣着成为一名邮储银行员工的梦想,加入了这个温暖的大家庭。三年多平凡而又冲实的前台工作,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自己的业务素质与服务水平也得到明显提升。我的成长,伴随着邮储银行的发展而成熟,成长的每一步,都凝聚着领导和同事们的关爱。三年多来,邮储银行这个温暖的大家庭不仅培育我成为业务方面的能手,也教会了我为人处事的道理,让我成为丈夫眼中的好太太,儿子眼中的好妈妈,同事眼中的好朋友,领导眼中的好员工。我始终坚持在诚诚恳恳做人的同时,也在尽职尽责的工作。邮储银行成立五年来,一直以服务“三农”建设、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为已任。作为一名邮储人,我始终以敬业奉献的工作热情践行着邮储银行的宗旨,给每一位客户传递着我们邮储银行人的梦想。

憧憬中国梦,我就会思绪万千。我所从事的邮储银行是一份服务于千家万户的最基层的金融事业,敬业奉献不仅是我们邮储银行的服务宗旨,更是我们企业文化精神的核心。敬业就是要在服务中以诚待人,为广大的客户和农村的老百姓提供优质服务。一个微笑的眼神,一句温馨的问候,一杯热气腾腾的茶水,都是我们赠与客户心中的玫瑰。我们始终坚持树立服务就是资源、服务就是事业的理念,不断塑造“优质、方便、规范、真诚”的银行企业新形象,为邮储事业的发展和辉煌贡献自己的力量。奉献是邮储人的崇高使命,我们始终把服务融入实际工作的每一分每一秒,时时讲奉献,处处讲奉献,让邮储人的优质服务理念植根于广大客户的心中,用奉献精神赢得社会各界理解与支持的同时,实现企业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双赢的目标,这就是我们每一位邮储人的梦想。

实现中国梦,我就会豪情满怀。我会始终把中国梦与邮储梦紧紧联系在一起,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踏上圆梦之旅。如果说家是我成长的摇篮,那么邮储银行就是我人生起航的港湾。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邮储银行为我提供了实现人生价值的舞台。加入邮储银行这个团队三年多,经历了邮储银行发展的二次转型,我亲身感受到了邮储银行通过不断改革创新带来的日新月异的变化。这种变化全面体现了邮储银行经营管理理念的转变,体现了品牌形象的提升,体现了服务质量的飞跃,体现了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巨大的助推作用。

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一声号角,它必将掀起华夏大地科学发展的新一轮热潮。

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一个梦想,它必将凝聚中华儿女建设美丽中国的强大力量。

中国梦,我的梦;中国梦,我们的梦。奉献邮储情,共筑中国梦。我选择了邮储银行,我就选择了青春无悔,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让我们擎起青春的火炬,吹响激情的号角,高举奉献的旗帜,扬起创业的风帆,挥着梦想的翅膀,为早日实现“中部领先、全国前列”战略目标、推进湖北邮储银行二次转型、实现跨越式发展贡献全部力量!

心若在,梦就在,追梦的脚步不会停止,有梦就有灿烂辉煌的明天!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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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年银行五四青年节征文

全文共 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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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是什么?有人说,青春是一首歌,回荡着欢快、美妙的-旋律;有人说青春是一幅画,镌刻着美丽、浪漫的-色彩。塞缪尔说,青春-是放飞的-想象,青春-是炽热的-感情,青春是生命-在涌流,迈入青春并不等于拥有青春。青春不是年华,而是一种心境。无论年届花甲,或则是二八芳龄,只要你拥有青春的心境,那么,(停顿)你(停顿)就是一位青年。

鲁迅说,(停顿)拥有青春,就-百折不挠,遇见深林,可以移为平地,拥有青春,就-活力无限,遇见旷野,可以栽种树木,拥有青春,就踏踏实实,遇见沙漠,可以开掘泉水。

马克思说(停顿)青春的光辉,理想的钥匙,生命的意义,乃至人类的生存、发展……全包含两个字当中(停顿)那就是奋斗

青春是什么?

跨出校门,幸运来到交行的我,在自己平凡的工作中细细的品味到了-一些青春的含义。

我感谢银行,能让我在青春的年纪为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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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篇银行新员工自我介绍

全文共 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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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早上好!

非常荣幸能参加这次面试,我是×××号考生,报考的职位是×××,希望通过这次面试能向各位老师学到更多东西。

我来自美丽的城市××,今年24岁,是××大学××专业本科的应届毕业生。闽南的山水哺育我长大,我的血液里流淌着闽南人特有活泼开朗的性格和爱拼才会赢的打拼精神。带着这种精神,在校期间我刻苦学习,不负众望分别获得××-××年度二等奖学金,××-××年度和××-××年度三等奖学金,用实际努力报答父母和师长的养育之恩。

除了学习之外,我还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我曾担任班级的宣传委员,组织了几次班级和学院的公益活动:如青年志愿者助残活动,向孤儿院儿童献爱心活动等。组织这些活动以及和活动中和成员的相处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对培养自己的能力和人际关系的处理有很大的好处,为我更快的走向社会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此外,计算机和篮球是我业余最大的爱好,我计算机过了国家2级,除熟悉日常电脑操作和维护外,还自学了网站设计等,并自己设计了个人主页。我是班级的篮球队主力,我觉的篮球不仅可以强身健体还可以培养一个人的团队精神。

回顾自己大学四年的工作学习生活,感触很深,但觉的收获还是颇丰的。掌握了专业知识,培养了自己各方面的能力,这些对今后的工作都将产生重要的帮助。除此之外,也应该看到我的一些缺点,如有时候做事情比较急于求成,在工作中实际经验不足等等。但“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每个人都不可避免的存在他的缺点,有缺点并不可怕,关键的是如何看待自己的缺点,只有正视它的存在,通过不断的努力学习才能改正自己的缺点。今后我将更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工作,刻苦学习,发扬优点,改正缺点,开拓前进。

这次我选择这个职位除了专业对口以外,我觉的我也十分喜欢这个职位,相信它能让我充分实现我的社会理想和体现自身的价值。我认为我有能力也有信心做好这份工作希望大家能够认可我,给我这个机会!

以上是我最真诚的求职面试自我介绍,谢谢各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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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银行员工四讲四有心得体会

全文共 1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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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学一做,基础在学,为什么学、学什么、怎么学?自本月25日市委召开全市两学一做专题党课暨学习教育部署会后,我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迅速掀起学习、践行两学一做的热潮。从建立专题微信学习群,到扩大两学一做参学率和覆盖面,各地纷纷亮出真章,以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的要求,主动对标,努力把自身存在的问题解决好、整改好。

微信开课全面联动

今晚我们微信群里就有场主题讨论会,让大家都谈谈学习心得。作为群发起人的龙湾海滨街道组织委员张志霄,在群公告里写了活动内容。自该区召开两学一做专题党课暨学习教育部署会以来,该街道对照各支部实际,确定常规学习和流动党员学习两手抓,利用建立党员手机微信群,以扩大两学一做的参学率,让每一位党员都能及时参与到学习教育中来。为确保到课率,在微信管理中还设实名认证、固定学习日、签到请假、笔记抽查、积分考核、结果运用等六项制度。

瓯海区突出线上线下相结合。在线上,该区推出网络党校进万家助力学,开设网上党校,运用微材料、微手册、微电影、微漫画、微课件等五微材料,定期推送重点学习内容。在微信平台上,推出八问五找查短板专项活动,要求每名党员都要对标党章党规要求,对照先进典型,联系工作生活实际,深入查找自身问题。昨天,瓯海区两学一做网络党校正式上线。在线下还特地制作了《两学一做党员一本通》,人手一本发放给农村党员,实现党员学习全覆盖。

提高服务工作效能

前不久,鹿城区残联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读好文、荐好书,抄警句、鸣警钟和我为学习提建议三项主题活动,其中抄警句、鸣警钟活动被指定为必选题,要求每位党员干部手抄一段关于党的建设、廉政建设或作风建设的文字,进行公开展示和投票选优。提到举办这个活动的初衷,区残联主席胡小洁坦言,新常态下,党员要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身,提高为群众办事的意识和能力,从两学一做中,能有效反思自己的工作。

永嘉县围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社会、服务发展主题,开展针对基层需要什么、服务什么活动,推行党员星期六志愿服务日。结合党员优势特长、群众需求和当前中心任务,设置服务项目,通过征集微心愿、认领微心愿等途径,力求服务内容形式多样、不拘一格,在星期六常态化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前天晚上,文成县黄坦镇云湖社区党支部的32名在外党员,不用回乡在温州市区就上了一堂丰富生动的在外党员学习课。对党章、老炮儿事迹、党员十条红线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一次系统学习。努力使每名党员都参与党组织生活,正是文成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筑牢坚实组织基础的一大举措。

前期预热争做表率

洞头区前阶段通过党员先锋行活动预热,实现党员重新认领网格、包干一批责任区、帮扶邻里困难户、组织开展义务活动、认领一批微心愿,预热阶段共收集微心愿200多个,220余名党员认领了责任区、先锋岗。对照两学一做要求,洞头进一步设计载体,从设立红色必修课等学的范围,扩展到党员很美红色公益服务等做的方面,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在乐清,秉承乐清市委常委一周一夜一村和两长制的传统经验基础上,该市市委常委会承诺六个带头、争当六个表率,建立四联四赴机制该市两学一做各项工作安排,已经徐徐展开。从上月以来,瑞安市23个乡镇(街道)紧扣基层组织建设要求,因地制宜开展系列党员教育活动,激发全体党员的学习热情,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预热升温。

在泰顺县司前镇,畲族党员干部夏文俊正在为即将开始的两学一做专题讲座精心准备。早在4月初,他和镇里另一名干部翁彬彬就组建起了党课宣讲团,短短的半个月里,这支队伍先后开展党课巡讲7次,足迹遍布司前畲族镇80%的村居。接下来,他们将党章党规具体事例和系列讲话重要内容编成顺口溜、三句半,写入传统木偶戏戏词,用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表现形式,传播党员、党性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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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反洗钱法颁布十周年征文

全文共 2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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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学习,提高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

为增强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我们首先从自身做起,加强了对反洗钱知识的学习。

一是深刻领悟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一方面我们注重了管理人员的学习,于2009年11月2日召开了由联社领导、中层干部、及各网点主办会计参加的反洗钱宣传活动动员会,会上分管主任强调了此次活动的目的和重要性,学习了人民银行丹江口市支行《关于开展金融机构反洗钱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反洗钱知识,提高了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

二是有组织地开展业务培训。首先,联社充分认识到金融机构是控制洗钱的第一道屏障,要确保金融领域反洗钱工作措施得到全面落实,就必须充分发挥金融机构 了解客户 的优势,提高其反洗钱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其次,强化了临柜人员反洗钱方面的培训。为确保切实履行好这项重要职责,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措施,扎实开展反洗钱专业队伍的建设工作,,通过与各商业银行及公安部门的合作,在不同时间和不同地点举办了多种形式的座谈会、培训班,强化了反洗钱意识,初步形成了一支反洗钱工作队伍。培训过程中,请资深人士向农村信用社反洗钱一线工作人员讲授当前国内外反洗钱形势与任务的同时,还传授了反洗钱的操作技术与方法。

三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从承担此项工作职能之初,市联主党组就明确要求全系统各级分支机构务必从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的高度来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将条件适合的干部配置到此项工作岗位上,并提出了 加强信合系统反洗钱机构设置和队伍建设,培养出一批专业化、知识化的反洗钱专家 的人才战略和长远目标。为此,联社在会计科设置了反洗钱工作管理处,各社也按要求设置了工作岗位。为保证反洗钱队伍建设工作落到实处,联社领导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审议有关队伍建设的工作意见,并对全系统的人员培训计划作出了明确部署。

四是认真选配工作人员。联社要求,各社应注意将一些文化程度较高、专业知识对口、具有良好的计算机操作水平、业务能力强、熟悉经济金融及法律等方面知识的青年干部充实到反洗钱工作岗位上来。各社均按要求认真选配人员,逐步充实反洗钱工作岗位。目前,全系统的反洗钱工作人员中,71.68%为中青年干部,67%以上人员在经济金融、法律、会计、计算机等专业获得专科以上的学位。

二、精心组织,确保反洗钱宣传周活动的有序开展。

为确保反洗钱宣传周活动有序开展,丹江联社从构建组织体系、健全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入手,全力构筑反洗钱安全防线。

一是精心构建完善的组织体系。对活动的时间、形式和要求进行了安排,并成立了相应的反洗钱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接通知后,迅速成立了丹江口市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和分管主任任正副组长,设立反洗钱科;同时,各社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确定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反洗钱工作,从而构建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反洗钱组织体系。与此同时,还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对反洗钱工作的支持,全面加强与公安、其他金融机构等部门反洗钱工作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增进共识,形成合力。

二是抓紧进行一系列制度建设。建立了反洗钱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合理,责任到人,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全面抓,部门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业务人员各负其责的分级负责制,确保反洗钱各项工作职责落实到位;同时,结合丹江口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反洗钱操作相关规章制度细则;

三是通过现场及信息化手段展开专项检查,并以此进一步推动反洗钱工作。针对在检查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进行整改。通过检查摸清情况,积累经验,锻炼了队伍,增强了做好反洗钱工作责任意识;

四是着力培养一支综合业务能力强的反洗钱专业队伍。丹江联社以开展 创建学习型单位 活动为契机,利用每周三下午,采取自学、座谈以及聘请专家授课方式对辖内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反洗钱知识重点培训。此外,根据反洗钱工作的职责要求,认真拟订了全市反洗钱工作培训方案,在抓好联社机关培训工作的基础上,督促、指导和协助辖区各社分层次、分批次完成反洗钱业务培训。

三、周密实施,做到了宣传活动形式与内容统一。

一是在所辖各网点悬挂反洗钱宣传周活动横幅和张贴标语。主要向社会公众宣传反洗钱知识,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使不知道什么是 洗钱 的社会公众对反洗钱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更使他们认识了洗钱对社会的危害以及反洗钱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是组织辖网点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我们于11月6日先后组织30名干部职工通过设立咨询台、散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开展反洗钱、打击洗钱犯罪活动的法律法规宣传,解答疑问,普及反洗钱知识,受到了广大市民的好评。

三是组织临柜人员系统地了解了反洗钱的操作程序。在加强对外宣传的同时,我市农村信用社财会部门还组织临柜人员系统地了解了反洗钱的操作程序,掌握了可疑资金的识别和分析,学习了反洗钱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员工的遵纪守法意识和反洗钱工作的自觉性,防止了内部或外部勾结开展洗钱犯罪活动。

四是通过对各类客户在信用社开立帐户的审查,大额和可疑资金的及时报告,组织职工了解和掌握反洗钱的操作程序,掌握可疑资金的识别和分析,加强柜面宣传,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各级人行的有关规定,提高了员工的遵纪守法意识和反洗钱工作的自觉性,防止了内部或外部勾结开展洗钱犯罪活动,使本次 金融机构反洗钱宣传周 活动取得了实效并获得了圆满成功。

总之,通过反先钱洗钱活动的宣传,使反洗钱工作达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公众认识到了洗钱是经济领域一种常见的犯罪现象,不仅影响一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安全,也威胁国际政治经济体系的安全,增强了公民的责任意识,打击洗钱犯罪已成为共识。

但是,举办这次 反洗钱知识宣传周 活动在我市还是第一次,在活动开展的过程中,也暴露出我们还存在一些不足,距人民银行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突出表现在工作人员对此项工作认识不够、使命感不强、操作困难,公众在办理业务时,不理解业务处理程序,不积极配合反洗钱工作等。

当然,反洗钱工作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人民银行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反洗钱的法定义务,维护国家的经济金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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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反洗钱法颁布十周年征文

全文共 2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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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宣传存在的问题

农村信用社作为金融机构一员,其反洗钱工作接触较晚,整个系统反洗钱工作也是近几年才开展起来的,多数员对反洗钱工作并不是十分了解,反洗钱意识比较淡薄。所以在反洗钱宣传上存在宣传不力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反洗钱宣传方式单一。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宣传方式主要是:1、柜面宣传,即在柜台上或资料架上摆放反洗钱资料,有客户在办理业务时或等候办理业务时,发给客户自己阅看。2、标语横幅宣传,即在营业办公等场所打出或电子显示屏滚动出几幅统一编制的简短反洗钱口号或标语。3、设立展板宣传,即在营业办公场所设立反洗钱宣传板,由客户自行观看查阅。4、集中设点宣传,即在统一的时间由信用社集中人力物力将上述宣传形式集中在某地点宣传,具有一定的主动宣传形式。这些宣传形式虽然有一定作用,但与现代科技发展水平不相适应,仍然不够,需要进一步拓宽。

(二)反洗钱宣传缺乏主动。由于农村信用社人少事多以及多数基层员的反洗钱意识不高的客观原因,致使反洗钱宣传缺乏主动性。反洗钱宣传通常是在人行或上级联社的要求下才会开展起来,例如,柜面宣传通常是摆放了资料,至于客户看不看是客户的事,柜员基本上不会主动发放或介绍资料中的知识或案例。而标语横幅、展板宣传、集中设点也一般体现在“反洗钱宣传月”活动中,由联社统一制作和集中宣传,网点有电子显示屏的还可以长期滚动宣传,而展板和集中设点宣传形式通常是集中某段时间。总之,缺乏宣传主动性。

(三)反洗钱宣传内容不足。由于农村信用社自身反洗钱知识不够,从而对反洗钱宣传的内容不能够多广宽,其宣传内容多以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为主,如反洗钱法律法规,对平时工作中积累的反洗钱案例及反洗钱相关其他业务规定不能融会贯通宣传。

(四)反洗钱宣传对象片面。农村信用社服务对象主要是“三农”,而农村文化素质高的年轻人基本外出打工,留守在家的都是文化素质较低、体弱病残的老人或留守儿童,再加之农村地区大多交通不便,消息闭塞,因此反洗钱宣传对象主要是场镇街道居民、城市社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客户。其实,宣传对象不仅限于所有客户对象和非客户群众,农村信用社员工也应是宣传的主要对象,只是其宣传方式不限于上述方式,应当更深入、更具体。

二、反洗钱宣传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分析

(一)反洗钱工作思想认识不深刻。思想认识是制约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质量提高的根本因素。从信用社内部看:一些管理人员及员工认为农村地区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经济发展落后,贪污、贩毒、走私、黑社会等犯罪分子不会通过农村网点机构进行洗钱犯罪;此外,怕宣传影响客户的客户非理性行为,从而导致业务流失,影响自身经济效益。从社会公众看:由于宣传不够广泛和深入,社会公众对反洗钱的认识不足。从政府部门看:相关部门因为引资心切,对加强反洗钱工作不理解,不积极配合。

(二)自身缺乏反洗钱知识。反洗钱方式农村信用社虽然反洗钱工作已开展多年,也做了大量工作,但是在宣传方式单一、内容上仍然不够丰富,特别内部的反洗钱培训,缺教材、缺师资、缺案例、缺成熟规范的反洗钱技术模式,从而培训学习也只是停留在低层次水平,翻来覆去抄法规、读概念,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对反洗钱宣传现实指导意义不大。在实际工作中多数职工不熟知与其业务相关的金融法规和行业制度规范,凭感觉、凭经验办理,业务处理随意性较强,不能及时识别和防范洗钱活动,怎么能有效开展好反洗钱宣传呢?

(三)过份依赖科技平台。近年来,农村信用社利用科技信息大平台,开发了反洗钱监管报送系统、敏感交易系统等,对反洗钱有效工作开展有了很大的支持。但是部分员工依赖于这些科技平台,不注重主观分析,不钻研制度规定的根本目的,从而也导致辞反洗钱宣传工作仅停留于浅层表面。

(四)反洗钱宣传工作缺乏激励约束机制。反洗钱宣传属于义务性工作,不论开展得好孬,不会触动机构网点或员工任何利益。因此就会导致宣传工作缺乏责任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五)反洗钱宣传工作缺乏统一协调。虽然每年人行要组织开展反洗钱宣传月活动,以专门的宣传月活动形式体现人行对反洗钱宣传的重视,但是作为具体经办宣传的金融机构由于自身业务经营活动,在宣传月中集中一定人力物力开展活动后,农村信用社作为金融机构一员,本身人少事多,其后劲肯定不足。然而一年之中,不论是人行,还是银监、或是政府相关部门都会组织开展很多冠之不同名义的宣传活动,为什么就不能建立一定的协调和资源共享机制,统一组织银行业务类宣传,从而提升宣传规模、营造宣传氛围,确保宣传效果。

三、改进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宣传措施与建议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反洗钱具体工作。加强反洗钱组织机构建设,领导重视,专门部门负责,配备业务素质较高的管理人员,制订严格的工作职责,方能确保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加大员工反洗钱培训力度,提高反洗钱工作水平。对员工的培训,应当形式多样,不拘形式,不应只是对法律制度的照本宣科,而是要更多地结合实际业务操作去培训,既要提高思想认识,更新观念,又要提高反洗钱业务处理能力和水平,这样才能更有利反洗钱宣传更加贴切实际,更加有利于广大普通群众接受反洗钱宣传。

(三)多样化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在人行和上级联社指导下,在反洗钱宣传上能够尽量做到宣传协调统一,宣传资料统一,宣传口径统一,在方式上应当拓宽宣传渠道,除柜面宣传、展板宣传、横幅宣传、集中宣传外,还应当充分利用科技信息平台、媒体平台或其他公共平台宣传,如通过短信银行宣传、网络平台宣传或报纸、电视台、公交平台、出租车平台等,让群众随时随地都能通过农信用社不同宣传渠道了解相关知识。在宣传行为上,可以通过联合人行、公安以及相关政府部门联合在媒体上做公益性广告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反洗钱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宣传重点上,应当加大对偏远农村反洗钱宣传教育的投入,使偏远农村的农户更多地了解反洗钱知识和反洗钱的重要性;在宣传内容上,重点应向广大群众宣传洗钱活动对社会的危害性,即要向企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宣传洗钱的方式和方法,也要向普通群众讲洗钱案例,防止受骗上当充当洗钱角色,也可防止不法人员以洗钱方式诈骗钱财。

(四)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实施激励约束办法。农村信用社是金融机构反洗钱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人员少、网点多、且多数网点在乡镇上,在城市银行业机构反洗钱工作进展显露成效时,乡镇网点很有可能成为犯罪分子进行洗钱的“温床”。因此,在农村信用社加大反洗钱宣传十分必要,人行及农村信用联社应加强反洗钱宣传的指导与督查,并实行一定的激励约束机制,对宣传工作开展得好的信用社,应当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对于宣传工作开展不力的,应给予适当处罚,以强化反洗钱宣传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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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建设三好银行征文3000字

全文共 2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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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三好银行”;2015年8月28日上午,“三好银行”创建工作动;1、“内控好”是“三好银行”的基础,商业银行内部;其次,我们应严格执行账户管理、会计核算制度和各项;2、“服务好”是“三好银行”的手段;都不懂;3、“效益好”是目的,是最终目标;“内控好、服务好、效益好”是统一的有机体;为了把“三好银行”创建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我觉得还;一是加强“三好银行”知争创“三好银行”

2015年8月28日上午,“三好银行”创建工作动员会在我们总行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总行行长陆军主持,总行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员工、各支行行长、坐班主任参加了会议。监事长宋国庆传达8月6日省联社在蚌埠召开的“三好银行”培训座谈会精神,董事长李良并对“三好银行”创建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作为一名刚进入银行新员工,积极贯彻上级领导的讲话精神,向老职工学习,努力工作,积极投身到“三好银行”活动的创建工作中去。结合自己的亲身体会,谈谈我对创建"三好银行"有的几点体会:

1、“内控好”是“三好银行”的基础,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银行的业务能以更谨慎的方式办理。完善和加强金融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是防范金融风险,打击经济犯罪的重要手段。在商业银行这个大家庭里,我是一个刚加入不久的新人。实习的这段时间我渐渐地熟悉了农商行这种紧张而有序的工作氛围, 也自觉地融入到了这个优良的工作环境中去。刚开始的时候觉得银行柜员的工作就每天迎来送往不同的客户,办理着自己已经很熟悉了的业务,按照行里的规定,完成着属于自己的“任务”。但渐渐发觉,一切规定都是在告诉我们怎样做是对的,但是怎样会做得更好,这就需要我们自己发觉了。在内勤方面,实习的这段时间我学到了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当我们办理业务时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存款人身份和账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对账户开立、变更和撤销的情况定期进行检查,防止存款人出租、出借账户或利用存款账户从事违法活动。

其次,我们应严格执行账户管理、会计核算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防止内部操作风险和违规经营行为,防止内部挪用、贪污以及洗钱、金融诈骗、逃汇、骗汇等非法活动,确保商业银行和客户资金的安全。另外,我们应当对现金收付、资金划转、账户资料变更、密码更改、挂失、解挂等柜台业务,严格遵守复核制度,确保交易的记录完整和可追溯。我们的名章、操作密码、身份识别卡等应当实行个人负责制,妥善保管,按章使用。最后我们应当认真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注意审查客户资金来源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提高对可疑交易的鉴别能力,如发现可疑交易,应当逐级上报,防止犯罪分子进行洗钱活动。

2、“服务好”是“三好银行”的手段。我们作为一名银行人员 ,如何更好的服务是我们永远追求的主题。各个网点的硬件设施大都相同,可我们在服务软件上的区别很大,服务好的网点和服务一般的网点比较,客户的感受完全不同。特别在乡镇这个地方,我们的一语一笑一举一动都表现出对客户的尊重。记得在南京培训的时候上过《有效营销与沟通技巧》这门课,课上老师给我们放了一个关于银行服务的视频,视频中把银行微笑服务比喻为三朵花,分别为百合花,康乃馨,向日葵。百合花代表甜美、纯洁;康乃馨代表尊重,热情;向日葵代表乐观向上。举个最近发生的例子,前段时间有两个老爷爷来办业务,他们不太清楚需要填写的内容,我微笑着很耐心的向他们讲解并办理好了这笔业务。走的时候他们对我说了句,“还是你们银行好啊,我刚去过别的银行,他们服务态度特别差,我们是农村人,很多

都不懂。但是你们很耐心,以后我就来你们这里了。”我当时听完心里特别高兴和欣慰。我对自己说,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更加努力用心为他们服务,用规范文明的服务用语询问他们的需要,耐心倾听,耐心讲解,营造和谐氛围。善待别人,就是善待自己。对于灵璧农商银行我只是一名普通的员工,但是对于客户,我就是灵璧农商银行。

3、 “效益好”是目的,是最终目标。商业银行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要在把握好服务“三农”这一基本业务,做精、做细传统业务的基础上,开拓业务模式,走出区域经营,做实成本控制,使业务结构、资金营运、市场营销、综合效益来一次大优化、大转变。我们盈利水平的高低和发展趋势是其内部经营管理状况的综合反映,由此可以看出该银行的决策者的管理水平以及银行经营是否健康等各方面的状况。盈利水平的逐年增长也为其参与竞争和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因为有好的效益,银行发展也就有了物质基础,也会提高社会公众的普遍信任,对于我们员工来说,好的效益会提高我们得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内控好、服务好、效益好”是统一的有机体。打造“三好”银行是农村金融系统未来3至5年一个长远战略性目标,需要省联社发挥统一平台作用,战略引领、顶层设计、统筹推进,需要各农商行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探索、找准方向、不断创新、形成特色,更需要全系统形成共识、上下一心、凝心聚力、共同推进。

为了把“三好银行”创建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我觉得还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

一是加强 “三好银行”知识的学习和宣传。对我们综合柜员特别是我们新员工来说,对创建“三好银行”的目的、意义、方法还不是很了解,所以我觉得应该对其多加以宣传培训,让我们多深入学习。

二是要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记得董事长和桑行长对我们新员工进行培训时候说过:作为柜员,要始终保持“三心”,即责任心,良心,进取心。这三个方面对我们来说特别重要,我们应始终诚实负责,认真仔细办好每一笔业务。

三是要抓好检查督导工作。总行创建办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建培训,基层行要组织开展创建工作知识学习测试,要耐心做好创建辅导,切实做到沉到底、查的勤、抓的严,及时发现和督导解决问题,确保创建活动有质量,避免走弯路。总行制定奖惩措施,对“三好银行”评价重在质量方面进行严格考核,确保创建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四是因地制宜,创新工作方式。各支行要结合各自实际,要结合自身特点、客户群体等实际情况,明确创建目标和措施,注重实效。安徽农信手机银行逐渐被大众接纳,所以我们应该把手机银行和社区e银行推广等融入到“三好银行”创建工作中。

我相信,只要我们努力拼搏、尽职尽责,按照大会的安排部署,2007年全行一定能达到内控好、服务好、效益好的“三好银行”标准,我们的目标一定会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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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银行员工反洗钱

全文共 20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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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中有一个“破窗效应”:如果人为打坏一扇建筑物的窗户玻璃,而这扇玻璃得不到及时维修,别人就有可能把这视为放纵不管的表现而去打烂更多的窗户玻璃,最终造成千疮百孔积重难返的局面。

简单的说洗钱就是将从事非法活动或犯罪所得的脏款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中转或采取其它特殊方式掩盖其非法的性质和来源使之合法化,从而获得巨额利润。如果非法所得通过洗钱轻而易举地合法化,这对那些奉公守法、勤勉劳作的人们来讲,将会产生一种邪恶的诱惑,这种诱惑不根除,就会产生“破窗效应”,不仅影响金融业的健康发展,而且还会对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产生严重破坏。

而金融机构作为资金的载体和媒介,是犯罪分子将非法所得的赃款合法化的犯罪载体,因此金融机构在预防揭露和控制洗钱犯罪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将对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进行剖析,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一、 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 对反洗钱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人员分配紧张

要履行好反洗钱义务就必须投入一定的人力、财力和物力,从短期或者从局部来看金融机构的经济利益必然受到影响,从而仅将反洗钱作为避免监管处罚而不得以的行为,仅仅是按照人民银行反洗钱的

组织形式建立了领导小组,将反洗钱工作指定某一部门负责,也没有配备专门人员,难以把反洗钱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即使一些金融机构配备了三五个专职反洗钱人员,但对于每日业务量达千万笔的金融机构来说,也不能满足本单位组织和开展反洗钱工作的需求。同时,基层反洗钱人员大多为兼职人员,这些人员除负责报送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外,还承担着柜面接待、账务核算等大量基础性工作,其往往无暇深入客户尽职调查及对交易信息的分析和识别,导致反洗钱要求无法得到切实落实,反洗钱效果无法得到保证,从而大大影响了反洗钱的工作效率。

2、金融机构一线人员反洗钱业务素质偏低

洗钱是一种智力型、知识型、隐蔽性的高智能犯罪。而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网上银行业务,作为现代商业银行激烈竞争的新领域,同样这也成为洗钱犯罪的重要渠道。因此要达到防范和遏制洗钱行为,不仅需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反洗钱法规,还要求具有懂金融、懂法律、懂计算机、熟悉业务、有反洗钱经验、经过专门训练的银行从业人员。而与此要求相比,金融机构一线人员反洗钱业务素质普遍偏低,反洗钱知识匮乏,不熟悉与其业务相关的金融法规和行业制度规范,凭感觉、凭经验工作,业务处理随意性大,不能及时识别和防范洗钱活动,不能很好地落实反洗钱工作。

3、客户的不理解、不配合,增加了商业银行反洗钱的难度

近年来,我国立法对于公民权利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客户对自身隐私保护意识也不断增强,对于除身份证件以外的身份信息客户往往不愿提供,对来自于金融机构有关交易资金来源和用途的询问更是抵触和不配合,大多数还处于“存款自愿,取款自由,谁也无权审查”的法律误区之中。

二、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1、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反洗钱能力

以知识为基础的反洗钱人才是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关键性要素。因此,不断提高员工反洗钱技能、经验、专长和知识层次,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反洗钱专业队伍,是金融机构反洗钱的基础。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反洗钱人才,尤其是临柜人员反洗钱业务能力的开发与运用。因此要做到以下两点,一是加快员工反洗钱培训教育步伐,更多地从实际出发,通过制定和实施由浅入深的系列培训计划,采取案例分析、讲座等各种形式进行反洗钱培训,丰富和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的反洗钱知识和技能,尽快培养一批具有专业技能的反洗钱业务骨干。二是完善激励机制,创新用人机制,选拔一批既懂金融、税务、外汇业务,又懂法律、计算机、贸易知识的人才充实到反洗钱队伍,利用已有的知识,对可疑支付交易数据进行精确分析、准确判断,全面提升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水平。

2、广泛宣传,提高客户与基层金融机构对反洗钱的认识

首先,通过开展相关法规的宣传、举办专题讲座、印发反洗钱资

料等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正确的、积极的舆论导向,让客户转变观念,充分认识洗钱的危害及影响,认识到自己在反洗钱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增强参加与配合反洗钱工作的自觉性,让客户走出“存款自愿,取款自由,谁也无权审查”的法律误区。其次通过宣传教育让基层金融机构了解中国反洗钱工作的现状和未来的工作方向,增强参加反洗钱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最后,要积极引导、规范基层金融机构建立良好的金融环境、金融秩序,运用正当的竞争手段,不乱拉存款,不乱开设账户,严格把关大额现金支付,严密监控大额可疑资金的划转,遵守严格、规范、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规范,树立金融机构的良好信誉,有效遏制洗钱犯罪行为。

显然,反洗钱对策远远不止上述这些,反洗钱工作也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反洗钱工作是金融部门所面临的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任重而道远。在此我希望每一个人都能树立反洗钱观念,全社会都积极行动起来,支持和配合反洗钱工作,自觉抵制黑钱,加强对反洗钱的组织和协调,共同打击洗钱犯罪,堵截非法资金,让犯罪分子没有藏身之地,为我国金融业的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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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保险公司员工反洗钱征文

全文共 39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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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洗钱黑手已逐渐伸向保险领域,洗钱毒瘤已开始侵蚀保险体系,而保险机构反洗钱风险意识、内控机制、组织管理、业务操作等诸多方面存在风险隐患,防范洗钱风险迫在眉睫,采取应对策略刻不容缓。本文结合保险业特点,就洗钱风险、现实状况、对策措施,谈几点拙识浅见。

风险:保险洗钱六种形式

(一)潜在风险。从理论来讲,保险洗钱是指犯罪主体,利用保险机构将犯罪所得及其非法收益披上合法化外衣的行为。通常有三种形式。一是利用投保退费洗钱。即投保人通过购买团险、商险等品种,以团险个做、长险短做、趸交即领等不正常的投保、退费方式,将非法侵占的资金化为私有或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二是利用地下保单洗钱。即非法机构以高额回报为手段,通过人民币缴款、外币理赔等拉保方式,将地下保单交给境外保险机构,从而为黑钱出境提供便利通道的行为。三是利用中介机构洗钱。即不法分子利用保险中介发票套取手续费或截留保费形成账外账,用以牟取私利或向非法代理机构支付退费的行为。

(二)现实风险。从现实来看,保险洗钱已浮出水面,并逐步向保险机构渗透。从近三年涉嫌洗钱案件来看,利用保险机构洗钱可归纳为三种形式。一是购买保险资产掩饰非法所得。如身居高官的职务犯罪者,通过亲属将贪污受贿等非法所得,用来购买各种保险品种,以便掩饰隐瞒非法收入。二是投资保险洗白黑钱。如走私、贩毒、黑社会等上游犯罪团伙,将非法所得收益,以他人名义投保,以受益人身份受益,以保险投资转化的形式,将非法所得披上合法化外衣。或分散投保,然后不计损失的集中退保,将黑钱漂白。三是套打保单清洗非法收入。如不法份子,通过套打保单、私刻印章、内外勾结的犯罪手段,以银行存款或个人投资的形式,将非法套取的保费资金转化成合法收入。

现状:保险机构六大隐忧

(一)意识淡薄。体现为“四不”:一是对反洗钱工作不重视,或不管不问,或敷衍塞责。二是对洗钱概念和反洗钱法规模糊不清,或一知半解,或模棱两可。三是对洗钱风险和危害认识不足,要么重效益轻风险,要么抓业务轻内控。四是对反洗钱知识宣传和人员培训不到位,要么无人问津,要么浮于形式。

(二)组织松散。反映为“三无”:一是领导层无确定的反洗钱组织体系和明确的反洗钱职责分工,反洗钱领导组织工作处于松散状态。二是中层组织体系中无风险合规机构,许多省级分公司迄今为止仍未成立风险合规部门,而是将反洗钱等风险合规管理职能放在综合或销售、财务等职能部门。三是基层组织体系中无反洗钱专职岗位,而是以其他部门员工兼职的办法,弥补岗位所缺。

(三)制度缺失。显示为“三不全”:一是反洗钱规章制度不健全。主要体现为总公司机构粗线条的规章制度和指导意见有之,而省级机构细线条的实施细则和贯彻办法缺失。二是反洗钱内控制度不完全。主要表现为缺少具体的洗钱风险防范措施、风险预警报备制度、反洗钱工作奖惩机制等。三是反洗钱操作规程不安全。主要体现在客户尽职调查、交易记录保存、可疑交易报送等环节,操作流程不规范,漏洞较多,易生隐患。

(四)操作违规。表现为“三违”:一是在客户身份识别方面违规。即未按“一行三会”关于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的管理规定,严格操作,在客户身份初次识别、持续识别、重新识别三个环节中皆存在风险隐患,在确认投保人与被保人关系,核对投保人、被保人、受益人身份证明,登记相关身份信息等操作步骤上皆有违规操作行为。二是在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方面违章。具体表现为客户身份资料保存不全,相关交易记录留存不完整。三是在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送方面违法。具体表现为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要求,履行向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管部门报送大额、可疑交易报告的义务,或不报、漏报可疑交易报告,或随机抓取大额交易数据,机械报送,缺乏人工甄别。

(五)素质欠佳。体现为“四缺”:一是缺乏反洗钱基础知识。如在去年湖北省反洗钱监管部门组织的现场检查问卷测试中,三家接受检查的省级保险公司参试人员,考试及格率均不足40%。二是缺乏对可疑交易的判断分析能力。主要表现为:漏报可疑交易,或对可疑交易的要素掌握不准,无从下手,无能为力。三是缺乏对反洗钱职责义务的执行力。具体表现为:有章不循,贯彻不力,执行不严。四是缺乏对反洗钱业务流程的操作能力。主要表现为:业务技能不熟,操作失误较多。

(六)结构失衡。表现为“三强三弱”:一是大型保险公司反洗钱意识较强,而中小型保险公司反洗钱意识相对较弱。二是寿险公司反洗钱组织和内控建设稍强,而财险公司反洗钱组织和内控建设相对薄弱。三是外(合)资保险公司防御洗钱风险的机制初步建立,而中资保险公司抵御洗钱风险的屏障相对脆弱。

对策:防范风险六项措施

(一)给意识上“保险”。具体措施:从保险公司自身和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管部门两个方面,合力给保险机构反洗钱意识上“保险”和“再保险”。从保险机构自身来说,一是增强领导意识。即通过组织高管人员现场观摩洗钱案例,增强领导干部对反洗钱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组织反洗钱工作内部自查,认清当前洗钱风险隐患所在,增强领导层风险忧患意识。通过建立高管人员洗钱风险责任追究制,增强领导干部责任意识。二是强化员工意识。即通过组织参加反洗钱从业资格考试、上岗前测试等手段,激发员工学习反洗钱法规和基础知识的意识。通过定期考核、风险提示、奖惩挂钩等措施,提高员工风险防范意识,从而将反洗钱意识牢固植入员工心中。三是提高风险意识。要纠正“业务为先、效益至上”的观念,树立风险为本的理念,摆正经济效益与洗钱风险的关系,将防范洗钱风险的意识贯穿于业务工作环节始终。从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管部门来说,一是要通过金融机构高管人员约见制和加大现场检查力度两个方面,促进保险机构高管层提高反洗钱意识。二是要通过宣传反洗钱法律法规和普及反洗钱基础知识,强化保险公司员工反洗钱意识,给保险机构反洗钱意识上一道“再保险”。

(二)给内控加“保单”。具体措施:从“内保”和“外保”两方面促进保险机构内控管理。从保险机构“内保”来说,一是增加规章“保单”,即结合保险业务实际,增加具体的反洗钱风险管控制度办法和操作规程。特别是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记录保存、可疑交易报送等易出纰漏的环节,应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操作流程,规范程序,严格操作。二是增加风险“保单”,即根据不同客户的风险属性,划分客户风险等级,实行高、中、低三个不同级别的等级管控和差异化监测。三是增加内审“保单”,即保险机构审计部门要改变年审制的办法,增加反洗钱工作内审频率,实行季度审计与年度审计相结合的办法,加大风险管控的力度;从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管部门“外保”来说,一是在现场监管方面,实行不定期走访制,发现风险隐患,现场提示,就地堵塞。二是在非现场监管方面,建立反洗钱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实行量化监管,定期考核,等级管理,风险提示,从而为保险机构内控管理增加风险预警“保单”。

(三)给机构添“保全”。具体措施:一是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高管人员的责任分工和职责范围,从而强化对反洗钱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健全反洗钱组织机构,增设风险合规部,履行反洗钱等风险管控职责。三是设立反洗钱专职岗位,确定专职人员,专门履行反洗钱工作职责,并负责与反洗钱监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四是积极建立反洗钱行业协作组织,并与省际“反洗钱联席会议”、“反洗钱监管小组”、“反洗钱专业小组”等反洗钱协作组织建立协作机制,通过信息反馈、情报商会等措施,积极配合反洗钱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协查洗钱线索,打击洗钱犯罪,保障市场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为操作设“核保”。具体措施:在反洗钱业务操作方面实行“两核一责”。一是在操作手段上实行联网核查。目前,在客户身份识别方面,银行业机构已普遍与公安部门开发的居民身份网络核查系统对接,而保险业机构仍采用人工核查,手段比较落后。建议有条件的保险机构尽快与联网核查系统对接,条件暂不具备的保险机构,可采取付费形式上公安网核查,以提高客户身份识别的准确度。二是在操作步骤上实行复核制。即在后台设立业务复核人员,对于客户身份识别、持续识别、重新识别各个步骤以及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留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送等各个环节,进行层层复核,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三是在操作规范上实行问责制。即一线员工与合规部门、合规部门与总经理室分别签定反洗钱责任状,并将违规操作、滋生风险与经济处罚、责任追究相挂钩。

(五)为系统付“保费”。具体措施:加大投入,开发系统,提升反洗钱监测水平,增强风险预警前瞻性。一是开发分析系统。结合保险行业特点,组织开发大额和可疑保单分析系统,分析系统应满足及时收集可疑保单信息,容纳每笔异常交易主体所需的全部信息,将收集的信息进行归纳分类,甄别与监测。二是开发监控系统。结合行业客户属性、交易特点、风险等级等状况,设置明确的反洗钱监控预警指标,建立实时监控系统,超前预测,防患于未然。三是开发核查系统。尽快开发客户身份网络核查系统,与公安部门的居民身份核查网络联接,以提高客户尽职调查的效率和准确性。四是建立信息平台。积极开发建立反洗钱信息交流平台,与反洗钱监管部门的“金融机构交互平台”对接,提升数据报送效率,提高可疑交易报送质量,加强信息交流与反馈。

(六)为素质作“趸交”。具体措施:为提高保险机构反洗钱整体业务素质,增强洗钱风险的防范能力,可实行费用规模投入、人员批量培训、知识广泛普及、素质分层提高的措施。一是组织决策层领导的培训学习,重点了解反洗钱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提高政策水平和指导能力。二是组织管理层干部的培训学习,重点掌握反洗钱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提高管理水平和督办能力。三是组织基层一线员工的培训学习,重点掌握反洗钱基础知识和操作细则,提高操作水平和执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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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反洗钱的征文

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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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银行反洗钱更是缺乏经验,在前进道路上还存在诸多问题和难点。我们的主管行长、营业部总经理非常重视这个问题,在我行先进的反洗钱系统的基础上,又做了以下工作:

一、建立了严密、有效的反洗钱内控制度。严密性要求反洗钱内控制度必须覆盖银行的各个相关业务种类和业务部门,贯穿于有关的业务流程之中以及前台、中台和后台,避免存在漏洞和盲区。有效性要求反洗钱内控制度不应是大的空架子,有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必要时还应细化要求,制定配套的操作规程;有效性还要求实行问责制,并且落实到位,奖惩分明,防止内控制度形同虚设、流于形式。

二、提高认识、增补人员。我行站在长远、全局的角度看待反洗钱的重要性,考虑到反洗钱的外部效应,增加反洗钱专职人员,保证反洗钱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反洗钱培训和考核。我行根据不同层级、岗位人员特点,有重点、多方位地开展反洗钱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反洗钱基本法律法规、具体的反洗钱业务操作及甄别可疑交易的技巧。

加强了对反洗钱人员的考核,并与奖惩挂钩,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我认为,我很幸运,在同事们的帮助下,深刻地认识了反洗钱,并在人行正确的领导下,开展着这一项很有意义的工作。金融机构是反洗钱工作的主力军,我们会一如既往地把它做好,履行我们的四项义务:即制定反洗钱内控制度和设立组织机构义务;了解客户义务;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义务;保存记录义务。同时,坚持三项基本原则,即合法审慎原则、保密原则和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全面合作原则。除此之外,还要做好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工作,即:让社会公众关注和了解反洗钱的知识,遵守反洗钱的法律法规,配合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如有发现洗钱犯罪的线索及时举报。

反洗钱是一个巨大的社会工程,随着反洗钱体系的完善,相信我们会做得更好!反洗钱,我们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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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银行员工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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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了重要部署,强调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这个法治“春风”持续劲吹的时代,依法治国不仅是国家的事,更需要每个集体、每个人去实践。

作为联动城乡的公众持股上市银行,农业银行具有“一广”(服务广)“四多”(客户多、产品多、业务多、员工多)的特点,在外部监管、合同管理、业务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将面临更严格的法律规制,需防范更显性的法律风险。那么,农业银行应如何推进法治建设呢?一言蔽之,推进“法治农行”建设,应大力倡导“知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文化。

首先要“知法”。因不知法而镗锒入狱者,既可悲,又可怜。一些行为已经触及法律底线,严重者甚至可能会受到刑事制裁。但有人居然不以为然,认为即使被检查发现也就是一般的违规问题,顶多罚点款、给点纪律处分。这一方面反映其法律知识的缺乏,另一方面说明普法教育仍需加强。面对不断变化的外部法律环境、推陈出新的业务发展格局,全行普法教育任重道远,尚需持续围绕法律“四进”——进高管、进机关、进基层、进员工,重点普及与银行业务经营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建立“机构+员工”全覆盖的普法教育长效机制,形成“人人学法、知法”的法治氛围。

其次要“守法”。如果说“不知法者而犯法”实属可怜,那么“知法犯法者”更是可恨。银行是特殊行业,银行员工面临诱惑多,为谋求自身利益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可谓害己、害人、害单位。

最后是“用法”。法律既是一把定纷止争的尺子,更是维护权益的利器。学法的目的在于学以致用。在日常经营中,处处面对法律问题,如客户经理与客户签订贷款合同时,合同文本的选择、填写、签章、履约、贷后管理等各环节,均涉及法律知识的运用;当出现信用风险时,同样需要法律手段去化解风险,以维护农业银行权益。法律风险无处不在,但法律风险防范不单是法律专业部门的职责,“涓流汇聚以成大海”,只有全行每个员工立足岗位、见微知著,积极化解法律风险,法治才能真正深深植入农业银行的基因中。

“知法、守法、用法”,话语虽朴,但却切实体现了落实国家依法治国方略、推进农行法治建设进程中的内在逻辑和题中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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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银行系统反洗钱征文

全文共 17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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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精心构建完善组织领导体系

我县联社为了做好反洗钱工作,成立了以联社副主任谢新录为组长,联社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办公室,领导全辖区信用社的反洗钱工作。同时,各社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确定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反洗钱工作,从而构建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反洗钱组织体系。

二、加强学习,提高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

为增强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我们首先从自身做起,加强了对反洗钱知识的学习。一是深刻领悟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一方面我们注重中层干部、基层社主任及主办会计参加的反洗钱动员会,学习了人民银行精神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反洗钱知识,提高了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首先,联社充分认识到金融机构是控制洗钱的第一道屏障,要确保金融领域反洗钱工作措施得到全面落实,就必须充分发挥基层信用社“了解客户”的优势,提高其反洗钱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其次,强化了临柜人员反洗钱方面知识的培训。为确保切实履行好这项重要职责,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措施,扎实开展反洗钱专业队伍的建设工作,三是通过与其他银行及公安部门的合作,强化了反洗钱意识,初步形成了一支反洗钱工作队伍。对反洗钱一线工作人员说明当前国内外反洗钱形势与任务的同时,了解反洗钱的操作技术与方法。四是认真选配工作人员。联社要求,各社应注意将一些文化程度较高、业务能力强、熟悉经济金融及法律等方面知识的安排到反洗钱工作岗位上来。各社均按要求认真选配人员,逐步充实反洗钱工作岗位。

三、从严把关加强对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的监测

在单位开立结算账户时,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六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企业代码证、国税、地税、开户许可证)及经办人身份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并详细询问了解客户有关情况,根据其经营范围开立相对应的科目账户;在为单位客户办理存款、结算等业务,均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要求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进行核对并登记。对于开立个人账户,严格按实名制的有关规定审查开户资料,要求客户出示本人(或连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其身份证件的姓名和号码进行开户操作,对于未能依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个人账户一概不予办理开户手续。

对现有的账户进行全面清理,按《人民币大额和可凝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存款人信息资料库,对不符合要求的存款账户(如营业执照过期或被注销的),已通知客户尽快提供新的营业执照或办理销户手续。

在提取现金方面,严格执行逐级审批的制度,对明显套现的账户不给予现金支付。我联社坚持每天对每笔超过5万元(含)的现金收付业务进行查询和实时监控,并要求个人或单位需提前一天预约提现金额;单位结算账户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交易和个人结算账户20万元以上的大额支付交易和单位结算账户发生与个人结算账户之间(含他代本)单笔20万元以上的大额转账交易都设立了手工登记本。

严格监管和控制公款私存现象。我联社成立专项小组专门对有意要套现或公款私存的帐户实施严格监控,狠抓狠管杜绝类似这样的帐户发生,以确保我联社结算帐户帐户都能合规性地运各单位结算账户和个人结算账户的大额现金收支和大额转账收付等现象,经过我县信用联社员工的深入了解和观察,都是属于正常结算业务范围,没有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

今年以来,我联社辖区内没有出现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的账户;没有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的账户;没有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的账户;没有企业日常收付与企业经营特点明显不符的账户;没有出现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的现象等可疑支付交易。

四、建议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充分认识反洗钱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完善反洗钱内控机制,建立健全相应的机构和制度。

(三)加强反洗钱一线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反洗钱技能。

今后我们将继续把反洗钱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执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加大反洗钱培训的力度,确保全员树立应有的反洗钱意识,掌握必要的反洗钱技能,增强反洗钱工作的紧迫感、主动性;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切实预防洗钱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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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银行员工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9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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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桂林分行辖属灵川、阳朔、临桂、七星等各支行纷纷开展知法守法、敬法演讲比赛、邀请专家开展宣讲活动、观看大型法制展览等,掀起知法、守法、敬法警示教育活动高潮,不断强化法规法纪和反腐倡廉教育,提升全行员工守法意识和素质。

该行警示教育活动以知法守法敬法为主题,重点开展学展板、图册、警示录,学《准则》和《条例》活动。将重要案防制度、《刑法》、服刑人员悔过书摘录等,制作成学习展板、图册,进行展示。重点掌握重要案防制度的基本原则、重要条款以及在案防工作中的意义和作用等。通过学习展板中展示的贪污、挪用、贿赂、失职、违法发放贷款、非法吸收存款、伪造金融票证等7种《刑法》中与银行从业人员密切相关的罪名及相关知识,重点掌握概念定义、构成要件、立案标准、司法解释、量刑标准等,强化法制意识,筑牢思想防火墙。通过观看图册中摘录的服刑人员悔过书,剖析服刑人员从萌发作案动机,到作案、潜逃直至服刑期间的心理活动和感受,让广大干部员工充分认识到违法犯罪的严重危害性,给本人、家庭、单位及他人带来的巨大伤害,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汇编的2015年以来的几起银行违纪违法案件,通过深刻剖析案件产生的原因及教训,用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干部员工引以为戒,防止重蹈覆辙,发挥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农行桂林分行还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学习《准则》和《条例》原文,重点掌握全面从严治党中依规治党、德法相依的深刻含义,唤醒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结合展板、图册、警示录中展示的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学习《准则》和《条例》中相关条款,重点掌握制定这些条款的目的意义和重要作用。

同时,要求各支行、各部室结合本行案件和违规多发领域,针对风险控制薄弱环节,梳理相关制度办法和操作流程,分别组织本条线员工学习与本岗位相关的规章制度,重点掌握本条线业务操作的风险点及防控要求。

为抓好学习活动,农行桂林分行在组织和机制上进行了保障。成立了由一把手挂帅的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成立了办事机构,统一组织开展活动。全辖各支行、各部门还通过组织督导检查、召开推进会和协调会等形式,密切关注活动进展情况,认真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指导、督促下级行完成有关工作,确保活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桂林分行对辖内不少于50%的一级支行进行督导,确保学习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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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三好银行征文2000字

全文共 16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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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是一种高风险的行业,由于银行业的特殊性,直接与金钱打交道,为此银行里的事事都要按部就班地进行。在银行里只要是违规操作,即使是擦边球,也会逐渐变成大风险。巴林银行倒闭就是一个很好的警示,所以银行的合规文化建设尤为重要。

(一)创建“内控好银行”的考核重点

“内控好银行”要达到监管评级3A级标准以上,主要监管指标达到全国商业银行平均水平;省联社确立的内控指标、合规指标等达到全系统平均水平;资产质量较好,其中不良贷款率控制在3%以内,新增不良贷款率控制在2%以内;法人治理有效,“三会一层”及专门委员会相互制衡、协调运行;流程银行建设全面落地;“标准基层行社”持续有效推进,一级支行达到80%以上。考核重点包括:

——内部控制符合要求。内部控制健全,能够做到内控优先、审慎经营,有效防范风险,保障安全稳健运行;内部控制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内部控制措施齐全,保障有力,评价监督有效。

——经营机制有效转换。激励约束机制有效,绩效考评体系科学,考评标准和指标体系合理;人力资源政策健全,企业文化培育良好。

——战略管理有效实施。战略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建立;战略澄清工作持续开展,战略目标清晰且有效分解,战略规划合理且有效实施。

——流程建设持续开展。制度流程岗责体系健全并有效执行,形成统一的业务标准和操作要求,建立统一的授信、分级授权制度;制度流程能够落地实施和执行监督;流程体系文件持续改进;组织结构、部门岗位设置科学合理,职责清晰。

——风险管理体系健全。合规与全面风险管理政策有效建立并执行;前中后台分离,风险管理“三道防线”职责边界清晰;风险管理的制度、程序和方法齐全,风险管理的手段与技术有效;资本管理机制健全,能够持续达到资本规划。

——基础管理持续加强。信息系统控制有效;信贷风险管理和授权体系健全;案件防控组织体系和机制健全;重点风险防控、安全保卫、反腐倡廉工作扎实;内部审计和日常监督工作有效,发现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报告、整改和责任追究;违规事件、违规积分、监管问责等控制在一定容忍度之内。

(二)创建“服务好银行”的考核重点

“服务好银行”要宗旨定位明确,支农、支小贷款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或达到70%以上标准(城区机构涉农贷款由相关指标替代考核)。服务满意度等指标超过当地银行业平均水平。品牌标识、企业形象和内外营业环境符合省联社统一规定,并达到相应考核等级,在当地银行业和服务业中服务评价较高(前三名)。考核重点包括:

——宗旨定位准确。市场客户细分符合市场定位,信贷投向投量符合战略规划。

——服务质量优良。服务礼仪、服务行为等达到银行业协会相应标准;服务纠纷及客户投诉率等低于当地银行业平均水平且控制在一定容忍度之内;抽查《文明服务规范》综合得分高于全系统平均水平

——功能环境优化。营业网点、服务设施、产品功能等达到当地银行业平均水平;电子渠道建设和机具布放持续增长且实现省联社安排的目标计划;营业环境和服务功能良好,系统应用和科技支撑较好。

——服务机制有效。营销机制和服务模式灵活;综合柜员、客户经理等制度有效实施;首问负责、上门服务、“家家到”活动等有效开展;服务的培训、检查、考核、评比等机制有效落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客户投诉和应急处理等工作有效实施。

——业务拓展创新富有成效。省联社推广的新业务、新产品以及特色业务持续增长且实现省联社安排的目标计划;产品创新和业务拓展适应当地客户需求;自主创新拓展的业务产品取得实质成效。

——普惠金融服务全面提升。基础金融服务、均等化服务超过当地银行业平均水平;社区银行建设和普惠金融服务取得明显成效;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三)创建“效益好银行”的考核重点

“效益好银行”的经营指标、效益指标、转型指标、差异化指标等均要达到或超过当地银行业的平均水平。考核重点包括:

——存贷规模、市场份额等主要业务的总量指标、人均指标、份额指标和增长指标等经营指标达到或超过当地银行业平均水平。

——当年利润增速、调整后的资产利润率、调整后的资本利润率、人均效益、成本收入比、社会贡献度等盈利指标达到或超过全省银行业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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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银行员工四讲四有心得体会

全文共 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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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今起至23日在京召开。这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共中央全会。全会将传递出怎样的改革信号,备受关注。以下是我个人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些心得

“依法治国”一词的核心在于一个“法”字,而“依宪治国”最突出的中心词是“宪”。“依法治国”与“依宪治国”之间的关系可以简化成“法”与“宪” 的关系。

广义上的“法”包含了“宪法”,狭义上的“法”只是指根据宪法制定和产生的由国家专门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从广义上的“法”来看,由于宪法是一国的根本法,在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于统帅地位,因此,“依法治国”中的“法”最重要的应当是“宪法”,“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和核心内容,如果“宪法”不能成为治国的“依据”,那么,依据广义上的“法”来实行“依法治国”就可能出现“法出多门”、“政出多门”的弊端,继而妨碍“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落实。

从狭义上的“法”来看,如果“依法治国”中的“法”只是指国家专门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很显然是存在缺陷的,必须要将 “依宪治国”作为“依法治国”的基础和前提。如果只讲“依法治国”,不讲“依宪治国”,那么,就无法保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系统的贯彻和落实,法制的统一性就无法得到有效保证。所以,从理论上看,不论是从广义上、还是从狭义上来理解“依法治国”中的“法”的含义,都不可能脱离“依宪治国”。

由于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是一切法律法规赖以存在的前提,是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行为的基本行为准则,是保证一国法制统一性的制度基础, 体现了“法律至上”的法治精神,因此,旗帜鲜明地坚持“依宪治国”,就是要高举社会主义法治的大旗,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法治社会主义”道路,这是实现“中国梦”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理想的必由之路,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然选择,这个历史潮流是任何人、任何势力都不可阻挡的。这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指路明灯,是我们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根本保证。我们必须更加珍惜、爱护,落实到制度建设和具体的行动上,才能不辜负我们这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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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反洗钱从我做起征文

全文共 5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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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银行业反洗钱力度的不断加大,利用银行系统洗钱的风险越来越高,洗钱者于是开始将保险产品作为其新的洗钱工具。保险业错综复杂的关系及保险产品功能的不断深化演变,客观上导致保险业面临更大的洗钱风险。随着反洗钱工作范围从银行业、证券业向整个金融业全面扩张的开始,保险业作为重要组成部分,亦是洗钱频发的高危地带。洗钱领域逐渐向保险业延伸,保险洗钱手段趋向多样化、隐蔽化、专业化,保险业反洗钱工作面临严峻考验,防范并打击保险洗钱成为目前金融业反洗钱的重点之一。同时,相对其他金融领域,由于保险本身的行业特征以及保险产品的复杂性,即除投保人、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外,还涉及保险代理、保险经纪等中介机构。以上种种方面势必导致保险业洗钱手段更多、更隐蔽。随着《反洗钱法》的出台,商业保险反洗钱机制不断完善,但仍存在缺陷。要有效地遏制保险洗钱,就必须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对金融保险领域进行全方位的监控,全面围剿保险洗钱活动。针对保险业面临的洗钱风险,保险管理者及从业者如何规避风险、防范风险,值得思考和研究。

一、我国洗钱的概念

所谓洗钱,是指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通过交易、转移、转换等各种方式加以合法化,以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人民银行2003年颁布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将通过金融机构的洗钱行为所涉及的“黑钱”范围扩大,包含了贪污、贿赂、诈骗、逃税、侵占国有资产和其他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其实质是扩展了通过金融机构的洗钱行为的上游犯罪。洗钱活动不仅使违法所得合法化,而且还扭曲正常的经济和金融秩序,损害金融机构的诚信,腐蚀公众道德。作为现代社会资金融通的主渠道,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系统是洗钱的易发、高危领域。随着银行监管制度的不断严格和完善,越来越多的犯罪分子将黑手伸入保险行业,利用商业保险反洗钱机制的缺陷逐步向保险行业渗透。因此,在保险业中做好反洗钱工作已刻不容缓。

二、我国保险业洗钱的现状

目前,利用保险业洗钱在我国尚无法律上的明确界定,理论界一般将其概括为投保人利用保险机构使非法收益合法化,或者以将集体的、国家的公款转入单位 “小金库”化为个人私款或逃避纳税为目的的行为。目前在我国利用保险业洗钱的主要方式以后者为主,总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现金退保

具体而言就是企业先以单位的名义用支票购买保险单,将巨额资金分散到几十个甚至上百个员工名义下进行投保。一般情况下普通员工对此一无所知。钱到保险公司账后,时间长短不一,投保企业就按约定退保,保险公司扣除手续费后,以现金的形式将钱打回到企业指定的个人账户上。中小型寿险公司甚至连手续费都不收,只要求企业的保费在自己的账上留存一个月或更长的时间,然后以现金的方式返还到企业个人账户上。如此,保险公司能获得短期融资而省去同业拆借的利息。

2、利用团险业务洗钱

在团体寿险业务中,投保人通过长险短做、夏交即领、团险个做等不正常的投保、退保方式,将公款转入单位“小金库”化为个人私款或逃避纳税的行为是洗钱行为的重要渠道。按照多数保险公司的规定,团体保险退保是有时间限制的,例如只能投保三年后才能退保,但是,由于团体保险的“单子”都比较大,面对高额保费的诱惑,对于经营压力巨大的保险公司而言,这些规定逐渐被掏空,不但何时退保可以商量,甚至退保扣除的费用比例也可以协商。在这里,保险已经失去了为被保险人提供风险保障的最基本职能,而成为当事人取得各自不正当利益的工具。同时,投保企业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利用较低的成本达到逃避企业所得税的目的。这种情况的团单,一般采用上年末投保而新年伊始退保的方式,这也是为什么每年年初团险退保量剧增的原因。除团险、骗保手法外,保险洗钱通用的手法还包括地下保单洗钱、犹豫期退保洗钱以及保险欺诈、长险短做、趸缴即领、违规退费等,此外,隐匿真实身份、虚报个人材料亦是常用的洗钱方式。还有利用人寿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进行保单贷款,洗钱者在购买了高额的人寿保险之后以抵押贷款的形式提取现金,然后让保单自动失效。

3、财产保险洗钱

财产保险洗钱的主要方式有保险欺诈、理赔欺诈和现金交易等。突出表现为退保和保费支付的时候,保险公司应客户的要求不选择银行划账,而是通过现金支付。另一种表面上是外汇保单,实际是用人民币来缴费,而理赔却是外币。

4、用黑钱购买奢侈品

比如用黑钱购买豪车,然后向保险公司全值投保,制造保险事故要求保险公司对其给予现金补偿。

5、地下保单

洗钱者购买地下保单,把钱打到业务员指定的国内账户,然后在香港签单,由业务员负责把钱从内地转到香港,从而实现资产转移。

6、银行保险洗钱

银行保险的核保标准较低、征询信息较少、成交速度快、手续简便,但现金价值却很高,洗钱者反而可以从银行划转保费。网上保险也是一种新型洗钱工具,根据电子签名法规定,保单生效,投保人就可以退保变现,这为洗钱提供了条件。

7、行贿保单洗钱

用寿险保单送礼,即由行贿者(洗钱者)进行巨额保费支付,受礼方退保变现。在企事业单位采购团险时,保险公司会虚增保费,成交后再向有关人员赠送大额保单,由其退保变现,这种属于上游犯罪的“贪污贿赂犯罪”的洗钱行为。

三、我国保险业反洗钱工作面临的问题

保险业经营中的洗钱活动,不但为其上游犯罪提供了资金通道和便利,助长了贪污腐败现象的蔓延,而且扰乱了金融、保险市场秩序。在日益严峻的反洗钱形势面前,保险业还存在许多制度与结构性的问题。1、通过保险业洗钱行为的法律界定尚不明确

法律规定的洗钱行为最显著的特征是资金来源为犯罪所得,最终目的是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目前,保险业通常所说的洗钱行为主要包括团险业务洗钱、违规退费洗钱、利用中介机构洗钱,其资金来源均是企事业单位的合法资金,其目的是化公为私或逃避税收,无论在资金来源上还是其目的均与现有法律法规所指的洗钱行为不同,从法律角度上说,这些行为更应被视作贪污、受贿或挪用公款等犯罪行为,而非洗钱行为。

2、保险业反洗钱法律法规不健全

我国现行反洗钱法律法规尚未将保险业反洗钱问题囊括其中。首先是保险业可能存在的洗钱行为的上游犯罪,如贪污、受贿、腐败等未在《刑法》中加以明确; 其次是没有专门针对保险业反洗钱的部门规章,关于保险业洗钱的概念、方式及种类也没有明确界定;再次是保险业还没有一套完整的切实可行的反洗钱办法,以及关于金融部门反洗钱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办法。

3、保险业反洗钱制度措施不到位

在反洗钱法律法规不健全的条件下,中国保监会为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实施行业监管。这些制度从根本上讲是为了堵塞保险洗钱通道,但在实施过程中,并没有从反洗钱的角度进行综合规划,使保险业反洗钱工作仍处于自发状态,缺乏制度安排和有效组织,保险业反洗钱对策尚待完善。

四、保险业反洗钱建议

由保险洗钱方式可以看出,洗钱者能成功的原因之一是有保险公司的“帮助”,此外还存在监管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保险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有待提高等问题。具体建议如下。

1、形成完整的反洗钱组织体系

保监会、银监会和证监会应加强联合,做好反洗钱工作,成立专门反洗钱研究机构,对洗钱活动中必经之路――银行账户严格把关,特别关注由保险公司账户转到个人账户的巨额资金,对其进行评估,有洗钱嫌疑的要及时上报,加强监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降低反洗钱成本。

2、加强对保险机构的监管

(1)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2)按照规定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3)保险机构应尽力确定所有要求提供服务的客户的真正身份,保证保险公司不会与未能提供身份证明的客户进行重要的商业交易;(4)保险机构应通过具体程序,以保存内部交易纪录,以方便司法机关审查洗钱嫌疑人有关交易的历史资料;(5)保险机构应制定一套程序和政策,使员工能够通过上述洗钱的征兆识别可疑交易,并及时向有关司法机关举报;(6)保险机构的管理层应确保所从事的业务活动符合高度的道德标准及与之有关的金融法律法规;(7)保险机构在有关客户资料保密的规章或合同义务容许的范围内,应与司法机关充分合作;将反洗钱工作业绩加入到保险公司考核项目中,激发保险公司反洗钱积极性。保监会及相关部门可将由保险公司协助查获的部分洗钱资金作为打击洗钱活动的奖励给予保险公司。

3、完善反洗钱法律制度

首先要从法律层面完善保险业反洗钱监管的法律制度,做到有法可依。其次要建立保险业反洗钱利益补偿和利益激励机制,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便于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的开展。建立完善的奖惩制度,出台一系列政策重奖提供保险洗钱重要线索的人员,同时对合伙造假进行洗钱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业务员要实行严惩;实行收缴黑钱利益部分返还制度,增强保险公司参与反洗钱工作的积极性。随着国际金融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跨国洗钱犯罪活动日益猖獗,反洗钱需要各国间相互配合,建立国际反洗钱组织,相互借鉴经验,共同打击洗钱犯罪。

4、努力提高反洗钱监测技术水平

通过构建一套科学规范的反洗钱监测信息采集平台和分析系统,快速识别出各类潜在的具有洗钱特征的大额和可疑交易信息并实时发出预警,使大额和可疑交易得以迅速确认并终止其后续交易。结合保险业特点,开发大额和可疑保单分析系统,保监会单独建立保险反洗钱信息化网络平台,分析每笔异常交易主体的全部信息,将收集的信息进行归纳分类,甄别与监测;同时设置明确的监控预警指标,为监管部门提供跟踪检查线索。

保险业经营中的洗钱活动,不但为其上游犯罪提供了资金通道和便利,助长了贪污腐败现象的蔓延,而且扰乱了金融、保险市场秩序。在日益严峻的反洗钱形势下,保险业还存在许多制度与结构性的问题。反洗钱工作任重道远,保险业所面临的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每个保险人都应负起自己应有的责任,提高对反洗钱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不断开创我国反洗钱工作的新局面。随着反洗钱工作的不断宣传,保险代理人的防备意识将会提高;另外,随着反洗钱保险机构指引等立法文件的出台,相信这些问题都能有效解决。

反洗钱法十周年征文

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全面落实“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工作理念,按照“强机制、促转型、控风险、夯基础”的工作目标,以增强工作效力、效能、效果为中心,持续推进反洗钱工作转型,实现了从“规则管理”向“风险管理”的转变,反洗钱工作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显著提升。

完善管理机制 奠定工作基础

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以风险为导向,将洗钱风险作为风险防控的重要抓手,坚持把反洗钱工作与业务经营管理同部署、同考核,明确各级行“一把手”为反洗钱第一责任人,确保反洗钱监管政策的有效落实。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部门、各级行反洗钱工作职责定位,加大对洗钱风险管理的流程约束和责任分解,积极发挥各业务条线在客户身份识别、洗钱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建立了职责清晰、管理有序、责任分明的反洗钱工作机制。同时,不断加强反洗钱工作制度建设,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先后制订了《反洗钱工作基本规范》、《反洗钱客户风险评估和等级分类管理办法》等多项规章制度,切实将反洗钱风险防控要求融入业务流程和日常管理中。

加强系统建设 提供可靠保障

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根据洗钱犯罪活动的发展趋势和特点,对“反洗钱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研究增加洗钱预警模型。目前,该系统有8个异常交易模型,基本涵盖了恐怖融资、贩毒、传销、非法集资等常见的洗钱犯罪活动,使可疑交易报告的准确性和针对性进一步增强。同时,该系统实现了与所有前台业务系统的对接,能够对前台交易数据进行提取分析和实时预警,建立了可疑交易报告“系统提取+人工甄别”的监测模式,实现了业务数据全面覆盖和实时分析。2012 年,上报的涉嫌洗钱重大可疑报告,为公安机关破获特大网络传销案提供了重要线索和证据,得到了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的通报表扬。2015年酒泉市公安部门根据该行上报的“赵某疑似毒品犯罪重点可疑交易报告”线索,成功破获了赵某等人涉毒案件。在此基础上,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充分利用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系统,逐步规范客户风险等级的评估及分类流程,建立了系统初评与人工复评相结合、系统评级和动态调整相结合的风险等级评定模式,实现了对客户洗钱风险等级的五级分类。

创新工作机制 打造有力抓手

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不断探索创新反洗钱监测方法,注重分析成果的转化利用,建立了洗钱风险提示机制和洗钱类型分析机制。一方面,对监测发现的可疑交易账户,分析交易特征,针对不同洗钱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不定期向业务部门或辖属机构发布洗钱风险提示。近年来,共发布《洗钱风险提示》92份,提出严格开户准入、加强第三方支付监管等多项合规建议,有效防范了各类内外部风险。另一方面,定期开展洗钱类型分析,收集、分析辖内典型洗钱案例和重点可疑交易报告,分析总结不同类型洗钱活动交易行为和资金运行模式特点,为建立洗钱风险监测模型提供了有效依据。

突出宣传培训 提升队伍素质

近年来,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建立反洗钱宣传培训长效机制,通过举办反洗钱人员培训班、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等举措,提升全员反洗钱履职水平,引导客户自觉遵守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为反洗钱法规制度的有效落实营造了良好环境。首先,突出培训的层次性。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对象开展不同内容的培训,针对管理层主要进行国内反洗钱政策规定、反洗钱国际通行标准、金融制裁等内容的解读培训;针对一线反洗钱人员更侧重于识别客户身份识别和可疑交易分析甄别技巧的讲解。其次,突出培训工作的持续性。定期开展反洗钱宣传培训,2012年至今,辖内各级行通过集中讲座、召开运营主管例会等多种形式举办反洗钱培训306 次,累计培训人员5647人次。第三,突出宣传方式的多样性。农业银行甘肃分行发挥网点多、人员多、覆盖面广的优势,采取集中宣传、微信答题、有奖征文、制作反洗钱标语、发放反洗钱宣传折页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洗钱活动对社会的危害性,提高社会公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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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反洗钱十周年征文500字

全文共 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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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十载,反洗钱迎来第十个年头的成才。古人云: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反洗钱工作从十年前的无人知晓,到如今虽说不能为天下知,但也形成广泛的关注和认知。

随着我国的经济长期、持续、快速、平稳增长,本土的国内外的洗钱活动日益增多,而且呈现多元化、网络化的特点。因此,进一步加强反洗钱的宣传在目前的经济形势下更现重要性。反洗钱宣传的终极目标就是要“天下知”,人民群众只有充分了解反洗钱工作,才能主动防御、主动监控、主动举报,更好的配合监管部门的工作。反洗钱宣传工作虽说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同时存在宣传广度窄、形式单一等问题。对于反洗钱宣传的工作,提出一下几点建议;

一、 巩固高风险行业,辐射全社会

金融行业作为资金流通的场所,成为洗钱活动的主要渠道。对于金融业的反洗钱宣传一刻也不能放松,从一线业务到管理,宣传工作自上而下,层层下达,必须保证金融从业人员的反洗钱意识,巩固好重点监控行业。

反洗钱宣传在金融机构开展的同时,往往忽略了其他行业、人群的宣传工作。由于洗钱活动的多样性,目前已显现出金融行业以外的其他行业洗钱活动,所以反洗钱的宣传工作同时也需向各行各业进行,把宣传工作的范围扩大到全行业,全层次人群。

二、 多形式的宣传手段,深入民心

目前的反洗钱宣传活动过于单一,拉横幅、喊口号、设立咨询岗等只能让群众知道“反洗钱”的存在,而不知道如何“反洗钱”。我们应该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比如借鉴公益宣传,在宣传载体上利用明星效应、卡通人物、时尚海报等,全方位抓住各年龄层群众眼球,首先要吸引他们关注。然后在宣传内容上要通俗易懂、贴近生活,少用专业词语,少用口号式标语,多以案例、图形表达、故事等,让人民在娱乐的同时接受到反洗钱的教育,只有这样的宣传效果才会传播快,更能深入民心。

三、 全方位媒体推动

固有的折页、横幅、橱窗、宣传栏等宣传方式往往处于被动状态,在这些原有的宣传方式下,我们应该多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在电视、广播、报刊等主流媒体下进行宣传,会更宽的扩大反洗钱的宣传面,结合微博、微信、网络宣传等新媒体,更能主动推送宣传内容,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格局。

加大反洗钱的宣传力度,需要社会各职能部门、各行业机构、各层次人群积极参与,因此我们都有责任宣传反洗钱工作,使反洗钱工作能深入持久的开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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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银行反洗钱

全文共 1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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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科技的飞速发展,为金融事业腾飞插上了坚硬的翅膀,同时也给各家金融机构带来严峻的考验,洗钱犯罪活动出现了跨国化、智能化、隐蔽化的趋势,严重的地危害了国家利益和金融机构的健康运行。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自人民银行发起反洗钱活动10周年以来,我行员工人人从我做起,筑牢反洗钱的坚固长城,为金融安全做出一份积极的贡献。

反洗钱的坚固长城在哪里呢?不在秦时明月汉时关,而是在每个人的心里!试想一下,如果每个银行员工都能树立强烈的反洗钱意识,让反洗钱的思想在心底生根、发芽、开花、结果,那么人人都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防线,人人都是一道预防犯罪的长城。几年来,我行坚持开展反洗钱教育,培养了人人有责的工作理念。持续不断反洗钱法规学习,使大家提高了守法、护法意识;反面案例剖析活动经常开展,更让员工认识到了洗钱犯罪的危害。

反洗钱的坚固长城在哪里呢?不单单在国家的法律条文里,也不单单在人民银行的文件里,而是在商业银行的管理制度里!没有完善的反洗钱机制,没有健全的反洗钱管理体系,反洗钱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几年来,我行把反洗钱的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给每个员工身上压担子,建立了完善的责任体系;经常开展反洗钱工作检查活动,要求人人合规操作,争当预防洗钱犯罪活动的把关人;同时,花大力气,培养了一批反洗钱工作能手,将反洗钱任务落到实处。于是,那些企图以虚假身份开户的人被拒之门外,那些有洗钱嫌疑的材料被报送到人民银行,那些利用POS机套现的疑似洗钱行为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完善的反洗钱工作体系,有效的反洗钱效果,可以说利国利民,也促进了我行稳定发展。

反洗钱的坚固长城在哪里呢?不是挂在嘴上,而是在每个员工的实际行动里。古人云,“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细节决定成败。当客户申请开户时,我们是否严格验证客户的身份和资质?当客户转账时,我们是否注意了其中的异常情况?当发现可疑线索时,我们是否及时上报?在从事柜台工作中,我严格按照工作程序用电子核对系统查验客户的身份证,严格执行反洗钱规章制度。今年秋季,一个领着大皮包、一副大老板派头的客户走近了柜台,要求开办银行账户。他拍拍那个鼓鼓囊囊的黑包告诉我,一旦办完账户马上存入十万现金,今后还将会源源不断转入大量钞票。遇到了这样的大客户,银行将会有大笔的收入,我内心立刻感到一阵惊喜!当他再次极力催促我快速办理时,我心里却产生了一些忧虑:这样急不可耐客户,不断地讲述自己的经济实力,莫非存在问题?我快速将他的身份证输入核对系统,果不其然,身份证是假的!于是断然拒绝了他的要求。这件小事让我体会到,不法分子简直是无孔不入,我们必须像守卫边疆的战士那样严阵以待,精心细致地守护岗位,才能不给洗钱活动以可乘之机;同时也让我认识到:每个金融工作者都是一道反洗钱的长城,只要人人从我做起,身体力行地落实好反洗钱制度,就能为维护金融安全贡献一份力量。

各位朋友,“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千百条小河汇集起来就形成了波澜壮阔的大河,千百名金融工作者联合起来就会形成一股巨大力量。让我们团结起来,积极行动起来,筑牢反洗钱的坚固长城吧!你是一座长城,我是一座长城,他是一座长城·····如果,人人是长城,处处是长城,那么反洗钱的斗争必然能奏响一曲胜利的凯歌,我们的工作将会更加顺心,生活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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