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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员工反洗钱征文优秀篇【精彩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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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合规管理征文1000字

全文共 2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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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大家好!

我是来自中国银行**基层网点负责人***,今天,我能站在这里与大家一起交流学习,我感到十分荣幸!感谢中行党委为我提供的种种机遇,也感谢同事朋友们一贯的帮助支持。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银行合规企业文化的建设”。希望能对大家有些帮助和启发!

作为一个人,我们都本能的渴望生活的幸福美满,万事顺意。作为一名中行人,我们幸福的源泉就是如何在瞬息万变的经济大潮中去创造良好的效益,同时防范和规避风险。多为国家和企业做贡献。道路有两条:只有努力发展业务,才能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只有努力去建立适合企业发展的合规文化,才能更好的防范和规避风险。业务发展和合规文化,就像鱼水之情,鱼儿离不开水,没有鱼儿,水便也失去了应有的灵性和活力。因此业务发展离不开合规文化。他们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所谓的合规文化,顾名思义,就是凡事合乎规则和常理。放在企业的文化建设中,它还有更深沉的内涵和外延。现在在我们银行业中有存在这样一些现象。表现为:一些地方仍存在重业务拓展,轻合规管理的做法,为完成短期的任务和经营目标,注重市场营销和拓展,忽视业务的合规管理,有的不惜冒着违规操作的风险,以实现短期目标和任务,忽视合规经营风险;一些单位有章不循,不执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的现象突出,虽然大量的操作风险主要表现在操作环节和操作人员身上,其深层次原因是操作人员合规守法意识欠缺,反映出肤浅和缺失,没有渗透到日常管理和决策中。这需要我们中行人警惕!

如今,经济在飞速而迅猛的发展,也带来了诸多问题和风险。以利益最大化为目的,不遵守商业游戏规则的行为,屡屡发生。曾几何时,那高悬于公堂之上的“合规文化”,在利令智昏的灰尘里,成为仅供观赏的卷轴。在我们银行界,有很大一批曾经忠实奉献的干部,没有经受住诱惑而不惜违纪违法,将自己钉上人生的耻辱柱,让自己和国家蒙羞蒙耻。还有其它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许多案例,都在令人扼腕的一次次给我们敲响警钟。时刻刻刻提醒着我们,必须建立合规文化,并矢志不渝的去遵守和实施。

有一句名言,叫做思想有多高,心就能走多远。一种好的思想文化,对于行动,意义之深不容置疑!作为我们每一名中行人,都应该看到,如果没有心境上的淡泊、宁静,就没有行动上的明志、致远。如果没有以合规文化为先导,稳健经营就没有立足点!也更没有内控管理可言。所以,建立合规文化,是我们规范操作行为之必然,是提升管理水平之必然。

目前,我们正在打造一个全新的中行,不讲合规,想到那干到那,靠拍脑袋决策是没有出路的。也是没有财路的,从某种意义上讲,合规也是效益,合规也是生产力,培育合规文化是保证合规经营的长效机制、治本之策,是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完善中行全面风险管理,健全有效内控体系的重要基础,是中行实现战略转型、提高发展质量、持续稳健经营的重要保障。

为此,一要从我们领导层做起,从根本上消除无所谓、捆手脚、放不开等错误观念,法律和上级文件规定严格禁止的事项,就要严格遵守,不能以“改革”的幌子踏“雷区”。对没有明文规定的,要充分利用,大胆的试,大胆地闯。同时要教育全体员工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制度意识,从正确的导向和良好的习惯抓起,培养合规文化意识,其中领导者的示范作用就是一种导向,是一种潜移默化的教育方式。

二要重视合规文化的培训,要将合规文化建设,同职业化精神、行业特点、企业文化塑造等有机地结合起来,搞好规划,潜心研究,并付出实践。要加强学习,从服务礼仪、服务技巧等最基本的东西学起、做起,把创优服务与合规经营的关系理顺,形成规定动作、示范动作,把优质服务贯穿于中行的整个业务活动和领域,把合规文化建设贯彻于中行每个员工的整个职业生涯,把合规文化理念扎根于整个中行的管理与决策之中。

三要搞好风险关口前移,逐日排查,逐月分析,随时排除和堵塞各种隐患和漏洞,以防患于未然,练就驾驭各种风险的本领。

四要抓保障。要加大辅导和督查力度,加大问责力度,严禁我们的工作人员违规经营,加大处罚力度,增大违规成本,使合规者得益,违规者受损,以达到令行禁止,确保合规文化建设落到实处。

合规文化是是我们中行企业文化的延伸,是需要我们全体中行员工认同和遵守的经营理念、价值观念、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的总和,是该企业行业化、个性化的具体体现。就我们中行系统来说,概括地讲就是十二个字,即“敬业、守纪、规范、务实、和谐、创新”。作为我们经营者和管理者,就是围绕这十二个字把它细化、量化、具体化、形象化,进而形成一种信念、一种理念、一种意识、一种精神、一种文化。因为合规文化对企业生存与发展的至关重要。一个没有经营思路的企业缺乏灵气,一个没有经营活力的企业缺乏人气,一个没有文化底蕴的企业缺乏底气。

我作为一名中行人,一个经常与客户和社会打交道的中行基层网点负责者,更应该理解`基层银行网点合规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把握其实质和内涵,不抱怨,不放弃,不气馁!从身边的点点滴滴小事做起,从本职工作做起,虚心学习是我唯一的选择,努力工作是我唯一的目标,踏踏实实做人,本本份份做事,不贪慕虚荣,不贪图享受,不断提高自身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用高尚的人品和操守,用实实在在的人生,来为中行基层事业贡献自己一份微薄的贡献。我相信,平凡的一滴水也会折射出太阳的光辉,平常的一块砖也会垒起万丈高楼。

中国银行合规文化建设是以中行员工为载体而存在的,是中行企业精神的综合反映,是中行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外在体现,关系到我们中行的兴衰成败。我们中行人一定要爱岗敬业,以行为家,作为各级领导,也要关心信合员的工作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消除后顾之忧,使我们中行员工都能认同合规文化,对合规文化有认同感和归属感,从而自觉地把中行事业当作自己的事业,树立主人翁责任感。

相信在经济全球化、办公自动化、业务信息化、各行各业竞争激烈的今天,我们中行员工,不论你在那个岗位,那个地方,只要不断学习,努力充实提高自己,不断适应企业合规文化的形势,肩负起自己的责任,积极进取,奋发向上,一定能有更辉煌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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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反洗钱法颁布十周年征文

全文共 22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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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社会公众防范洗钱意识,遏制洗钱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开展反洗钱宣传月活动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打击涉毒、走私、贪污贿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及恐怖组织等的不法洗钱犯罪活动,保持社会安定,提高商业银行信誉,促进金融业务的健康发展,使社会公众广泛了解反洗钱知识,夯实反洗钱工作的社会基础,我行在接到天津农商行关于开展《关于开展反洗钱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后,积极开展了反洗钱宣传月活动。

在接到天津农商行关于开展《关于开展反洗钱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后,我行上下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行长为组长的反洗钱法宣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支行风险管理部,由风险管理部经理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开展反洗钱法宣传月活动。

反洗钱法宣传领导小组成立后,利用晨会时间,组织学习《反洗钱》法,积极组织实施反洗钱宣传准备工作,向所属二级支行发布了《关于开展反洗钱宣传月活动通知》、《反洗钱知识问答》等有关反洗钱宣传资料,要求支行深入学习《反洗钱法》。

在反洗钱宣传月准备阶段,我行定制统一了 实施《反洗钱法》遏制洗钱犯罪 宣传条幅,到总行领取《反洗钱法》宣传手册并将宣传条幅和手册按时下发到支行,要求各支行成立相应的宣传领导小组,学习反洗钱法,在营业网点醒目位置悬挂 实施《反洗钱法》遏制洗钱犯罪 宣传条幅、在各营业网点营业厅内大屏幕内循环播放 实施《反洗钱法》遏制洗钱犯罪 、 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件,防止被用于洗钱活动 宣传标语,在网点营业场所柜台和大堂经理桌面摆放宣传册、页,向客户积极宣传反洗钱法。

20xx年11月15日,我行 营业网点在网点醒目位置悬挂《反洗钱法》宣传条幅,向客户及社会公众发放《反洗钱法》宣传手册,开始进行反洗钱法宣传月活动。同时,支行反洗钱宣传小组对各支行开展反洗钱法宣传活动情况进行抽查。

天津农商行相关领导给予我行反洗钱法宣传月活动大力支持和关怀,在宣传月活动开展的期间通过多次指导我们工作,20xx年11月19日我支行风险管理部人员和 行营业部反洗钱宣传小组在户外举行了一场大型的反洗钱宣传活动,本次户外反洗钱宣传活动主要是向镇附近街区居民进行一次反洗钱教育宣传,加强居民反洗钱意识,普及反洗钱基础知识。重点面向公众宣传反洗钱基础知识、公民反洗钱义务、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打击洗钱犯罪活动、商业银行合规经营与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意义等。

工作人员分批在人流量大的街区派发宣传资料,形成宣传辐射效应。宣传当天,相关领导亲临我行营业部宣传现场,和营业部宣传小组人员一起在营业部营业场所公共区域发放《反洗钱法》宣传手册,向过往公众宣传反洗钱知识,使广大群众了解洗钱的危害,呼吁社会公众自觉加入到反洗钱行列,活动中为过往群众提供咨询150人次,发放反洗钱宣传手册260册,其他宣传资料420张。

在宣传月活动中,我行各支行都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支行长为组长的反洗钱宣传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县二级支行、营业部、分理处内勤负责人参加的反洗钱宣传动员学习会,会上科长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相关《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个人存款实名制规定》《反洗钱知识问答》《反洗钱手册》等相关法律法规。共同学习了《中国反洗钱犯罪案例剖析》中的典型案例,和一线基层业务负责人探讨了在工作中怎样早发现、识别涉嫌反洗钱的情况。

在反洗钱法宣传月开展过程中,我行各支行积极动员一切可以动用的人力,利用丰富多样的宣传方式全力进行反洗钱法的宣传。如我行 行利用优越的地理位置,利用农村村民农闲赶集的时间,在支行门前摆放反洗钱宣传台,为过往村民提供反洗钱咨询服务;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认真向公众解答洗钱的概念,反洗钱的作用及意义,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时客户需要提供的身份证明,以及银行依法保护客户个人隐私的义务,使客户和公众了解参与反洗钱的意义和社会职责;在营业网点设立 反洗钱宣传咨询专柜 ,结合当地农业特色,近期农业购销现金业务频繁的特点,及时向广大社区居民进行宣传,提高客户和社会公众反洗钱意识;有些支行不但在营业网点外进行宣传,而且还在营业网点公共区域开展宣传。如我行营业部、 支行等都在营业网点公共区域布置宣传台,向来行办理业务人员进行宣传;

支行根据本行客户特点,以个体经营者、企业单位人员为主要宣传对象,走进企业和社区进行宣传,提高广大企业从业人员和普通市民的反洗钱意识,同时利用上门营销这一工作特征,积极向客户单位员工宣传反洗钱法。

在反洗钱法宣传月活动结束后,我行下属各支行对反洗钱活动均作出宣传总结,并拍摄照片,在今后的工作中还要深入学习反洗钱法,把反洗钱工作当作一项长期工作来抓。通过此次《反洗钱法》宣传月活动,我行全行职工深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了解了反洗钱法的重要地位和意义,熟悉了反洗钱法的主要内容及洗钱的手段、特征、危害,更加明确了我行在反洗钱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

在《反洗钱法》宣传月活动,我行所属的17个营业网点均在营业网点醒目位置统一悬挂《反洗钱法》宣传条幅、在36个网点电子显示屏上循环播放宣传标语,向客户和社会公众发放宣传手册进行宣传,使宣传活动形成了一定的声势,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促进了我行反洗钱工作的开展,提高了社会群众对反洗钱知识的认识和了解,为《反洗钱法》的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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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反洗钱法十周年征文1500字

全文共 31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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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其从根本上否定了利用匿名账户进行洗钱的合法性。此外,20xx年1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制定颁布了主要针对金融系统反洗钱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三部规章(以下简称“一个规定、两个办法”)。20xx年12月新修改的《中国人民银行法》也增加了有关反洗钱的条款。从而,初步构建了一个以反洗钱刑事法律为基点、以金融机构反洗钱法规为重心、其他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反洗钱法律体系。然而,随着国际国内反洗钱形势的发展,我国当前的反洗钱立法尚存在诸多缺陷,严重滞后工作的需要,急需健全和完善。

一、我国当前反洗钱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而言,我国的反洗钱立法尚处于起步阶段,体系不够完善,只是初步形成了一个由刑事立法、有关金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构成的反洗钱法律框架,与国际反洗钱立法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刑事立法中有关洗钱犯罪的规定仍不完善。

尽管《刑法》经1997年、20xx年两次修订,在其第191条增加了洗钱罪及相关规定,但我国反洗钱刑事立法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反洗钱的规定比较原则,没有对洗钱犯罪的界定、具体行为方式、严重程度以及具体量刑给予明确规定和实施细则,导致实践中操作性不强;二是对于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该条规定仅适用于毒品、黑社会性质组织、恐怖活动和走私四种犯罪,外延过窄。而当今国际上的有关立法大都把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扩大到了所有严重犯罪。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国际公约也要求将腐败犯罪和其他严重犯罪列为洗钱罪的上游犯罪。[②]实际上,洗钱犯罪已经从过去仅与毒品犯罪等少数犯罪有关,发展到与所有产生经济收益的犯罪有关。对上游犯罪范围规定过窄,直接影响洗钱犯罪对象的范围,不利于预防和打击洗钱活动,尤其是在我国贪污腐败、诈骗和透漏税现象十分严重的情况下,对其犯罪所得的清洗不纳入洗钱罪打击范围之内,无疑极大地纵容了洗钱活动的猖獗;三是在洗钱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上,规定的范围也较窄。在主观方面的构成要件上,新刑法第191条规定:行为人必须“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协助洗钱的,这里“明知”的范围显然过小,一方面给公诉活动增加了困难,检察机关很难证明;另一方面,也让很多本应该因其重大过失而负有责任的人逃脱法律责任,不利于促使反洗钱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洗钱活动的警觉性和危害性的重视。[③]在洗钱罪的客观方面,按新刑法第191条规定,仅为行为人实施了掩饰、隐瞒上游的四种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而国外的立法,如美国,已将掩饰、隐瞒犯罪收益的性质、来源以及所在地、所有权或控制权的行为皆规定为犯罪。[④]

2、缺乏专门的反洗钱法。

反洗钱防范、监控工作涉及到诸多部门和行业。但目前,就反洗钱作出系统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是人民银行制定的专门针对金融机构反洗钱的“一个规定、两个办法”,但由于“一个规定、两个办法”只是属于部门规章,法律层次较低,使得反洗钱的工作只能局限在金融业主要是银行业开展,证券业、保险业及其他洗钱高风险行业的反洗钱工作目前还无法依法开展。反洗钱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不仅是金融业应该承担的一项社会责任,也需要反洗钱各相关部门和行业如公安、税务、工商、海关、财政等执法部门和证券、保险甚至零售、珠宝等行业的共同协作和参与。《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人民银行“三定”方案虽然赋予了人民银行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的职责,但至今仍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对人民银行承担反洗钱的具体职责、相关执法部门的反洗钱职责及金融机构和其他行业应履行的反洗钱义务作出明确规定,也没有对反洗钱监督管理的措施和法律责任予以明确。法律的缺失导致实践中对洗钱活动的打击很难形成合力,也缺乏有威吓力的打击手段。有效打击洗钱活动必须要有专门的法律保障,国际国内反洗钱形势的发展也要求我们必须尽快颁布反洗钱法,以适应国内反洗钱工作和开展国际合作的实际需求。

3、反洗钱行业规则也有待完善。

一是反洗钱的“一个规定、两个办法”缺乏可操作性,表现为:由于不要求分支机构设立独立的反洗钱岗位,实践中反洗钱岗位与业务操作岗位混同,由于目前商业银行的反洗钱意识基本上还比较薄弱,对反洗钱的重要性和危害性认识不足,实际上使得反洗钱岗位形同虚设,岗位责任制无法真正落实到位;对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的内容规定比较粗糙、原则,实践中使得基层人民银行不知要求做什么,商业银行也不知怎么做;交易报告上,大额交易报告由于系统迟迟未建实际上流于书面要求,即使要求补报也很难保证其正确性;由于没有技术支持,加之可疑支付交易报告标准比较原则,可疑报告完全依赖于临柜人员的柜面审查,缺失对客户经理的要求,导致报告的可疑的大多不可疑,基本上是出于应付;没有对电子化支付方式、通存通兑等新情况下的反洗钱要求作出明确有针对性的规定,为洗钱活动留下了空间;另外,“一个规定、两个办法”赋予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违反反洗钱规定的处罚力度也不够,限期改正,由于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要求其时效性,如何改正?而处罚手段少、罚款数额太低,也无法促使违法金融机构对反洗钱工作真正引起重视。

二是相关的反洗钱制度和行业规则也不够系统和完整。为加强宏观经济管理,监督资金收付行为,规范金融秩序,我国政府和有关部门如财政部、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制定了一些客观上有助于防止洗钱活动的相关制度和行业规章,如《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规定》、《大额现金支付登记备案规定》以及《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等。但问题是,一方面这些规定并不是专门针对洗钱的,已经不能满足反洗钱斗争的实际需要,如:这些规定没有要求银行对客户缴存现金的来源进行严格审查,导致反洗钱工作中在对可疑支付交易信息的分析上无法判断资金来源的正当性和合法性,而实际工作中,在我国通过现金进行洗钱是一大特点;另一方面,由于目前金融等有关系统并没有认识到反洗钱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且由于大量无序竞争的存在,导致这些规定本身也没有得到很好执行,而往往被洗钱者钻了空子。

三是行业规则与有关法律制度之间以及行业规则之间也存在矛盾,需要完善和衔接。目前突出的一个问题是,反洗钱的部门规定与《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⑤]中有关为客户保密的条款相冲突,金融机构往往借口法律规定的保密义务而消极对待反洗钱的信息报告义务。在对违反反洗钱规定的处罚上,“一个规定、两个办法”的规定与《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也相去甚远。“一个规定、两个办法”规定的处罚一般需要先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才可以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而《中国人民银行法》则规定,只要违反反洗钱规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未作处罚规定的,人民银行即可区别不同情形给予警告和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一个规定、两个办法”是专门调整金融业反洗钱的部门规章,而《中国人民银行法》是金融业的基本法,然如适用《中国人民银行法》又未免过苛,适用“一个规定、两个办法”又未免过轻,导致实践中二者难以衔接。在客户的身份确认上,《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要求个人在金融机构开立储蓄账户时必须使用其法定身份证件上的姓名,而《储蓄管理条例》中则仍允许有无记名存单的存在[⑥];此外,在账户资料的保管期限上,《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与《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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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银行员工反洗钱心得体会

全文共 31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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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工作在当今复杂的金融和社会环境下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工作,做好反洗钱工作是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根本客观要求,是维护金融机构诚信及金融稳定的需要,也是保证信誉支付稳定,促进邮储银行健康发展的保证。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的相继颁布实施,邮储银行反洗钱认识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初步建立和完善了反洗钱内控制度,明确了内部反洗钱操作流程,基本上能按规定开展反洗钱日常工作。但由于反洗钱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要求,无论是工作力度、实效,还是长效管理机制建设,都未达到有关要求,亟待于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和提高。现结合工作实际,浅谈邮储银行在反洗钱工作中的实践心得

目前邮储银行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一)组织机构建设滞后,反洗钱工作缺乏力度

邮政储蓄银行成立后,由于机构人员迟迟不能确定,时至今日,邮政储蓄银行部分县市支行的反洗钱组织机构仍未组建成立,致使目前反洗钱工作处于尴尬境地,缺乏应有的力度。

(二)内控制度缺失,存在风险隐患

随着邮政储蓄银行的挂牌成立,其业务范围和业务种类也将发生变化,因此,原有的反洗钱管理措施也将随之改变和完善。但从目前情况看,邮政储蓄银行反洗钱方面的措施和办法尚未健全。内控制度的缺失,必将导致反洗钱内部管理“出现真空”,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

(三)客户身份识别制度落实不到位,反洗钱工作基础薄弱

从调查情况来看,邮政储蓄银行一线工作人员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核对并登记的真实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只有居民身份证及其号码,对客户的其他情况都没有相关的记录记载,就是已登记的客户身份证号还存在记录模糊、不完整等现象。分析原因认为客户都是自己的熟人或朋友,不会参与洗钱,为挽留客户,放松了对部分客户的身份识别,只登记了身份证明文件的编号,对大额的资金往来,根据现金管理的要求做一些工作。客户身份识别制度落实不到位,反洗钱工作基础薄弱。

(四)一线员工反洗钱意识淡薄,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

一是普遍认为洗钱活动仅仅发生在经济发达地区、大中城市,对于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小县城、欠发达地区,洗钱的可能性极小;二是基层邮政储蓄银行一线员工认为其网点大部分分散在乡镇,农牧民收入来源较为单一,不会有人把“黑钱”拿到偏远的农村去洗;三是认为偏远乡镇的居民对洗钱一无所知,即便开展反洗钱宣传,也没有任何效果。

(五)人员素质不高,反洗钱履职不到位

邮政储蓄银行分设之前,原邮政局的员工一般有三种来源,一是因父母是邮电老职工,内部招工进来,有的初中没毕业就匆匆上岗了;二是邮电职工子女退伍后符合政策安排的,学历大多也是初中毕业;三是各种中专技校毕业充实到邮政部门。

人员素质较低,加之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对反洗钱相关操作流程及法规学习不够,与当前反洗钱工作要求有一定差距,特别是一线人员对反洗钱知识了解甚微,对有关的反洗钱操作程序掌握不熟练,在日常工作中,难以有效识别可疑交易。另外,基层邮政储蓄银行管理人员重企业经营效益,轻员工反洗钱培训,造成一线人员反洗钱知识欠缺。

鉴于存在以上几个问题,我们应当采取相应的对策

(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反洗钱工作体系

建议邮政储蓄银行要进一步理顺关系,根据当前机构改革的现状,尽快组织人员安排落实辖区各级支行的反洗钱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反洗钱组织体系,及时调整反洗钱组织领导机构,确定反洗钱工作的负责部门,配备业务素质较高的管理人员,制订严格的工作职责,确保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完善内控制度建设

根据邮政储蓄银行业务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邮政储蓄机构应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参照《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制定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组织保障制度、业务流程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构筑严密的反洗钱制度防线,同时根据反洗钱岗位责任制,量化工作任务,使反洗钱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三)加强落实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应认真核实并登记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详实记录客户姓名、住址、职业、联系电话、清晰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等。在为客户提供服务时,客户身份识别资料有变化的,要及时补充完善原有记录。要舍得投入,购买“居民身份证识别器”,验证身份证的真伪;购买复印机将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复印,并在“客户身份识别登记簿”上登记保存。严格执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对规定金额以上的现金存取业务、转账业务认真核对客户身份,并登记公民联网核查系统进行核查。

(四)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反洗钱队伍素质

加强基层邮储银行网点的反洗钱工作,充分认识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培训力度。

反洗钱培训应结合实际,注重反洗钱操作技能的有效提高,培训工作要分层次开展,首先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其思想认识,提升管理水平;其次要强化对具体操作人员的培训,重点是制度法规和日常操作,尽快提高邮政储蓄机构一线反洗钱岗位人员的工作水平和操作能力。

(五)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规范反洗钱操作行为

邮政储蓄银行是金融机构反洗钱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邮政储蓄银行网点众多,加之邮政储蓄体制因素的影响,很有可能成为犯罪分子进行洗钱的“温床”。因此,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邮政储蓄银行的反洗钱操作行为非常重要。

一是请基层人民银行指导和监督邮政储蓄银行反洗钱工作。首先通过开展业务指导,使邮政储蓄银行正确认识和理解反洗钱工作,不断完善反洗钱组织体系和内控制度,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其次依法开展反洗钱现场检查,加大检查处罚力度,督促邮政储蓄银行把反洗钱工作制度落到实处,严格规范反洗钱工作行为。

二是邮政储蓄银行内部自上而下要建立反洗钱定期不定期检查制度,督促辖区各支行,及时向反洗钱监测中心上报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有效落实反洗钱操作规程,认真履行金融机构反洗钱职责。

根据央行的反洗钱报告,我们发现:中国反洗钱制度的漏洞仍然存在于银行,未来银行仍然面临着巨大的反洗钱压力。所以我们要切实加强反洗钱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弥补银行在反洗钱执行情况过程中存在的几大漏洞。

首先是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了解客户制度”作为反洗钱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其执行效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反洗钱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强化反洗钱“了解客户制度”,成为当前反洗钱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

当前,银行只能在柜台办理业务时向客户了解客户信息,但这种方式效果不尽人意。一是客户往往以属于公司秘密和个人隐私为由拒绝透露或提供相关信息;二是客户愿意提供,但无法核实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证明文件种类较多,识别难度较大。目前我国的有效身份证件主要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人及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港澳及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等。柜面人员在缺少有效识别手段的前提下,对于如此多的有效身份证件,很难识别其真伪,因此难以确保对客户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核实。建议尽快建立与人行、公安、工商、税务等政府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及时获取企业、个人的相关资料,有效确认客户身份,准确核实客户资料,为识别洗钱犯罪活动提供真实的基础信息,为反洗钱工作及时、高效地开展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持。

其次就是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建议有关部门缩短反洗钱信息的上报流程,以提高工作效率。

最后就是内控制度的建设。我们在借鉴其他银行反洗钱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们自身业务的特点,建立起一套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组织保障制度、业务流程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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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建设三好银行征文900字

全文共 1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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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好银行”的创建关键在坚持“以人为本”,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农商行转型升级,提高核心竞争力,打造现代农村商业银行。近年来,九华农商银行认真贯彻落实省联社“三好银行”创建工作部署,自主开发考核系统,实行全员绩效考核,调动全员工作积极性,助推“三好银行”建设

一是及时成立领导组织。成立由董事长任组长,由行长任办公室主任的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高规格领导组织的建立为该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确保了系统建设的顺利推进。二是适时召开会议研究推动。多次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绩效考核方案设计、考核规则制定、考核制度确定等重点工作;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先后召开项目启动会、考核制度评审会、系统上线动员会、制度宣讲操作培训等工作布置会议,保证系统建设成功落地。三是精心编制发布信息简报。截至目前,已发布简报7期,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介绍、系统建设工作进展、系统运行情况通报、主要考核规则解答等,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促进考核系统在全行的应用。

以绩效规则为核心优化考核制度。一是客观分析现有考核工作现状。开展绩效考核前,绩效无法直接考核到人;统计计算主要依靠手工,工作量大,效率不高;个人无法及时看到业绩,考核透明性不高,时效性不强;考核数据利用率较低,质量效益类指标运用不足,考核精细化程度不高。二是全面制定绩效考核新制度。明确绩效考核到人,通过业绩统计计算到人,实现薪酬分配到人,加强总行垂直考核力度;树立全员营销理念,支持个人跨机构营销,跨岗位营销,支持业绩比例分成,实现个人业绩随人走;实行计价考核,每类业务明码标价,绩效根据业绩直接兑现,鼓励“多劳多得”;坚持质量考核,倡导“优劳多得”,促进全行转型发展。如银行卡只对在用的“活卡”进行计价,对客户经理的不良贷款进行扣罚,提高全行发展质量;提高绩效管理时效性。实行“T+1”考核模式,考核结果及时反馈;坚持考核工资按月兑现,增强考核效用;探索引入模拟利润考核。三是适时调整参数,不断优化考核。根据总行考核导向,适时对绩效计价价格、业务折算比例等参数进行调整,对考核规则进行优化。目前已进行了两次参数调整,和一次考核规则优化。

以信息化支撑为基础开发绩效系统。一是精心选择合作公司。该行领导亲自带队,赴先进地区农商行考察学习,参观他行成熟的绩效系统。通过反复研究比较,最终选择了一家有多年绩效系统开发经验的公司进行合作。二是督促做好系统开发。建立数据仓库,为绩效系统提供数据来源。安排专职信息技术人员全程跟踪,参与开发。实行项目建设进度管理,按日召开项目进度管理工作例会。按照“先试点后铺开”、“先试行后上线”的原则,成功完成上线工作。三是加强运行维护。建立运维管理制度,分层次设立绩效考核专员。总行层面,设立技术维护专员和业务考核专员;支行层面,指定专人兼任维护专员,具体负责本机构系统日常管理工作。

以理论更新为关键加强宣讲培训。一是确立绩效考核理念。通过与行领导高层、职能部门及支行负责人32人次的绩效管理访谈,与各支行业务骨干90余人座谈,组织各岗位人员对绩效考核制度进行评审,最终确立本行绩效考核理念。二是分批开展全员培训。分岗位对全行员工进行轮训,宣讲考核理念,培训考核内容,组织培训会议近十场。三是加强系统操作指导。搭建真实系统操作环境,分业务条线,组织集中上机操作,安排技术人员到场,进行现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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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银行支付与生活征文

全文共 1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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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方便快捷的支付过程,也是电子商务购物体验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虽然还有很多人不知疲惫的奔波于各大商场,但是随着电子支付业务的成熟与发展,网络信任体系的逐步构建,网络购物已经成为了人们生活必不可少的生活方式。同时,随着在线支付的普及,网购团体也深深地体会到,无论是在线支付还是线下支付,只要能够为其提供快捷安全的支付服务,他们必将一直热衷于电子商务,热衷于这种快捷便利的消费方式。

一、引导银行介入

我国电子商务的交易资金的支付清算主要有三种清算模式:一,经营电子商务的企业自行办理交易资金支付结算业务;二,经营电子商务的企业通过第三方交易资金支付清算公司办理交易资金支付结算业务;三,由银行充当第三交方易资金支付清算公司这一角色,为企业提供交易资金支付结算服务。第三种清算模式是最近几年来才兴起的,是直接将银行引入电子商务的清算模式。例如:2005年浦东发展银行与宝钢东方钢铁共同推出的“安信宝”业务,就是成功实施第三种电子商务在线支付的成功案例。这也说明我国商业银行通过在线支付业务逐步介入到电子商务中的步伐已经开启,这也必将为我国电子商务未来更安全、更便捷的为消费者提供服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欧美等发达国家,通过银行为客户提供的网上银行实施在线支付已经占到了银行业务总量的50%以上,瑞典这一比例更是高达60%,且一直保持着强劲的发展态势。虽然我国近几年来在线支付业务与电子商务已经完成了初步融合,但是据发达国家的发展水平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随着银行不断地介入电子商务业务,未来银行肯定不仅仅参与电子商务的在线支付业务,而是在更多的业务中与电子商务相互融合。在线支付是这个融合的开始,同时也是引导银行介入电子商务的重要手段,为电子商务发展空间的进一步扩展提供了必要的渠道。

二、促进联合发展

电子商务业务的飞速发展,急剧刺激了在线支付业务需求的迅猛增长,同时也孕育了网上支付行业的诞生。据我国工信部统计,截止2010年底,我国网上支付市场规模已经突破了5000亿元大关。巨大的市场诱惑力和广阔的市场前景,诱发了数量众多的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诞生。根据工商部门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已经有400余家企业经营范围涵盖了第三方支付业务。而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能否为客户提供便捷安全的服务,很大程度上决定于第三方支付企业与银行间的合作关系。现在我国电子商务网上支付业务最大的障碍已经不再是技术限制,而是如何形成一个良性的商业循环体系。而在线支付正是电子商务良性循环体系的核心所在,在线支付将电子商务的商家、消费者、银行、第三方支付公司,以及网络运营商等多有涉及电子商务的各个对象联系到了一起,只有各个对象联合发展、和谐发展最终才能够实现电子商务的同创共赢。

三、加强信任环境

支付安全问题一直都是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阻碍。据淘宝网统计显示,80%以上的网络消费者更看重商家的信誉,即使价格存在一点差异,网络消费者更愿与价格高但诚信度高的商家做交易。网络信任度已经成为了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基础所在,只有建立起信任力,电子商务的B2B、B2C、C2C上层业务才能够更为广泛的开展起来。例如支付法开发的交易担保业务,即买家只需商品货款在线支付到支付宝交易平台,等买家收到货物,并确认商品无误之后,才将货款支付给商家。这种模式也广为其他第三方支付企业所模仿,而发展成为了整个行业的基础模式。这种模式也最大程度的提高了商家信誉度,加强了电子商务的信任环境。如此而来,在线支付便得到了空前的释放,更为电子商务交易信任环境建立了强有力的保障。另外,随着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迅速兴起,在线支付交易已经成为了电子商务交易最为安全便捷的通道,在线支付业务的发展,不仅仅促进了电子商务信任环境的加强,同时更促进了整个网络信任环境的加强。在线支付解除了电子商务发展的阻碍,并为电子商务迅猛发展的态势增加了新的动力。

四、总结

综上所述,我国在线支付业务虽然与外国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一点的差距,但是可以清晰的看见,我国未来的在线支付业务发展空间巨大。目前我国已经完成了在线支付从无到有的历史性转变,接下来就是电子商务行业不断完善、更新支付产品的过程,不断地将在线支付产品发展成熟。也只有不断地提升电子商务服务水平,提高电子商务服务技术,电子商务才会有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电子商务才会保持着永不停歇的发展势头,才会让客户体验到更加安全、可靠、便捷的在线支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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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篇银行新员工自我介绍

全文共 10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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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我叫XXX,毕业于XXX大学,在大学期间主修专业是旅游管理,辅助专业是金融学,我非常高兴能够加入到XXX银行这个大家庭中来,这里不仅为我提供了一个学习、成长、锻炼的平台,而且也让我有机会认识更多的新同事和新朋友,非常感谢各位领导,谢谢您们给了我们这么好的机会。在大学的四年里,我学习了金融学、商业银行经营学、会计学、管理学等基础知识,考取了银行从业会计从业等资格证书,同时,在假期,我也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和兼职工作等,我曾经在敬老院进行过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看望那些孤寡老人,在敬老院让我感到亲情的可贵,让我深深地感到他们是需要关怀,需要爱的,另一方面我也提高了与人沟通的能力,培养的良好的服务意识,我从敬老院阿姨的身上学到了严谨、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这次经历让我终身难忘。

.xxx银行职员这个职业他不仅要求我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还要求我有很好的工作态度和服务意识,我我性格开朗、做事严谨认真,待人友好、非常乐意帮助别人,我相信我会为每一位客户提供最优质、最周到的服务,银行的工作通常比较琐碎,我的优势是能把琐碎的事专心致志做到最好。

我喜欢跑步,在学校都一直坚持着,慢慢的养成了这个习惯,跑步是一项很好的运动,没有太多的限制,而且从跑步中也寻找到乐趣,每次跑完都感觉神清气爽,非常舒服,就不容易感到疲惫。

我更喜欢银行柜员这个岗位,我做事严谨、细心,有耐心,待人热情,善于与人沟通,我希望多学点儿东西,从最低层做起,精通银行的业务,不断地提高和完善自己,使自己能够应付繁忙的柜面工作

我的职业生涯规划是我希望能借我所学和专长,并且也吸收xxx银行在这方面的经验,按照xxx银行的管理思路发展,希望自己能够在银行领域有所作为,在10年的时间内,成为一名银行的专业人士。

xxx银行坚持“专注于心,高效于行”的理念,有其独特的价值观,我十分看好xxx银行所在的行业。我发现,xxx银行的工作环境,氛围和待遇,.都是我心中一直所追求的完美单位,.来到这里我很高兴。我想融入这个大家庭接受考验锻炼自己,为xxx银行献出自己的一份力。

对于一个刚走出校园的学生来说,我想在今后的工作上还有很多的东西需要我去学习,我会以最快的时间去适应xxx行的新环境,努力学习各项业务知识,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尽快进入工作到角色(状态),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虚心请教,多学多问,认认真真,踏踏实实的做好本职工作,高效的完成单位领导安排的每一项工作,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xxx银行人,为XX银行的明天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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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银行优秀员工发言稿

全文共 8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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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行长,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很荣幸作为优秀员工代表站在这里与大家共同分享成功的喜悦。 首先,请允许我向给予我们支持和关心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致以最诚挚的感谢!衷心感谢**分行给了我们一个展示自我和实现自我价值的平台,我想说,是领导的关怀,同事们的鼎力支持才让我们站在这个领奖台上,谢谢你们!

2015年既是艰苦创业的一年,也是收获很多的一年。在行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全体员工团结一心,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经营目标和任务;我们在这一年的奋斗中也收获了成功的喜悦、创新的理念和坚实的友情。

今天站在这里,我想和大家分享三点工作体会:

第一,每一份努力一定会获得倍增的回报。虽然过去的一年十分忙碌,身体的劳顿、任务的艰巨、家人的不解曾让我十分困扰,但每一天我都投入百分之百的专注,努力做好每一件事,走好每一步。我坚信所有的努力都会开出绚烂的花朵,结出丰硕的果实!

第二,团结可以赋予一支队伍无穷的战斗力。过去的一年里,我们零售团队紧紧团结在一起,相互帮助、相互关心,遇到难题共同解决,遇到困难一起承担。在团队中个人的力量似乎放大了若干倍,让我们每一个人时常惊叹,自己竟能有如此大的潜能。

第三,创新和求知是一个人不断提升自我的必由之路。在竞争日益激烈,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我们必须要有创新的理念和产品去适应市场的变化。而创新的前提是能够融会贯通熟练运用多学科知识,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学习,不断提高,努力成为全能复合型银行员工。

我想,我们分行之所以能取得如此优异的成绩,涌现出如此多的先进工作者,与我们在座的每一个人,从行领导到普通员工,身上所具备的勤奋、敬业、团结、创新、求职的精神是分不开的。

荣誉是属于过去的,沉甸甸的奖杯只会鞭策着我们更加努力地工作。我们将继续发扬团结一致、敢于创新的开拓精神和勇挑重担、敢于负责的实干精神,在分行领导的带领下,面向新的未来,携手并肩,共同创造更辉煌美好的明天。

最后祝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事们新春快乐、阖家幸福、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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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建设三好银行征文3000字

全文共 2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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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三好银行”;2015年8月28日上午,“三好银行”创建工作动;1、“内控好”是“三好银行”的基础,商业银行内部;其次,我们应严格执行账户管理、会计核算制度和各项;2、“服务好”是“三好银行”的手段;都不懂;3、“效益好”是目的,是最终目标;“内控好、服务好、效益好”是统一的有机体;为了把“三好银行”创建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我觉得还;一是加强“三好银行”知争创“三好银行”

2015年8月28日上午,“三好银行”创建工作动员会在我们总行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总行行长陆军主持,总行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员工、各支行行长、坐班主任参加了会议。监事长宋国庆传达8月6日省联社在蚌埠召开的“三好银行”培训座谈会精神,董事长李良并对“三好银行”创建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作为一名刚进入银行新员工,积极贯彻上级领导的讲话精神,向老职工学习,努力工作,积极投身到“三好银行”活动的创建工作中去。结合自己的亲身体会,谈谈我对创建"三好银行"有的几点体会:

1、“内控好”是“三好银行”的基础,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银行的业务能以更谨慎的方式办理。完善和加强金融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是防范金融风险,打击经济犯罪的重要手段。在商业银行这个大家庭里,我是一个刚加入不久的新人。实习的这段时间我渐渐地熟悉了农商行这种紧张而有序的工作氛围, 也自觉地融入到了这个优良的工作环境中去。刚开始的时候觉得银行柜员的工作就每天迎来送往不同的客户,办理着自己已经很熟悉了的业务,按照行里的规定,完成着属于自己的“任务”。但渐渐发觉,一切规定都是在告诉我们怎样做是对的,但是怎样会做得更好,这就需要我们自己发觉了。在内勤方面,实习的这段时间我学到了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当我们办理业务时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存款人身份和账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对账户开立、变更和撤销的情况定期进行检查,防止存款人出租、出借账户或利用存款账户从事违法活动。

其次,我们应严格执行账户管理、会计核算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防止内部操作风险和违规经营行为,防止内部挪用、贪污以及洗钱、金融诈骗、逃汇、骗汇等非法活动,确保商业银行和客户资金的安全。另外,我们应当对现金收付、资金划转、账户资料变更、密码更改、挂失、解挂等柜台业务,严格遵守复核制度,确保交易的记录完整和可追溯。我们的名章、操作密码、身份识别卡等应当实行个人负责制,妥善保管,按章使用。最后我们应当认真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注意审查客户资金来源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提高对可疑交易的鉴别能力,如发现可疑交易,应当逐级上报,防止犯罪分子进行洗钱活动。

2、“服务好”是“三好银行”的手段。我们作为一名银行人员 ,如何更好的服务是我们永远追求的主题。各个网点的硬件设施大都相同,可我们在服务软件上的区别很大,服务好的网点和服务一般的网点比较,客户的感受完全不同。特别在乡镇这个地方,我们的一语一笑一举一动都表现出对客户的尊重。记得在南京培训的时候上过《有效营销与沟通技巧》这门课,课上老师给我们放了一个关于银行服务的视频,视频中把银行微笑服务比喻为三朵花,分别为百合花,康乃馨,向日葵。百合花代表甜美、纯洁;康乃馨代表尊重,热情;向日葵代表乐观向上。举个最近发生的例子,前段时间有两个老爷爷来办业务,他们不太清楚需要填写的内容,我微笑着很耐心的向他们讲解并办理好了这笔业务。走的时候他们对我说了句,“还是你们银行好啊,我刚去过别的银行,他们服务态度特别差,我们是农村人,很多

都不懂。但是你们很耐心,以后我就来你们这里了。”我当时听完心里特别高兴和欣慰。我对自己说,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更加努力用心为他们服务,用规范文明的服务用语询问他们的需要,耐心倾听,耐心讲解,营造和谐氛围。善待别人,就是善待自己。对于灵璧农商银行我只是一名普通的员工,但是对于客户,我就是灵璧农商银行。

3、 “效益好”是目的,是最终目标。商业银行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要在把握好服务“三农”这一基本业务,做精、做细传统业务的基础上,开拓业务模式,走出区域经营,做实成本控制,使业务结构、资金营运、市场营销、综合效益来一次大优化、大转变。我们盈利水平的高低和发展趋势是其内部经营管理状况的综合反映,由此可以看出该银行的决策者的管理水平以及银行经营是否健康等各方面的状况。盈利水平的逐年增长也为其参与竞争和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因为有好的效益,银行发展也就有了物质基础,也会提高社会公众的普遍信任,对于我们员工来说,好的效益会提高我们得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内控好、服务好、效益好”是统一的有机体。打造“三好”银行是农村金融系统未来3至5年一个长远战略性目标,需要省联社发挥统一平台作用,战略引领、顶层设计、统筹推进,需要各农商行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探索、找准方向、不断创新、形成特色,更需要全系统形成共识、上下一心、凝心聚力、共同推进。

为了把“三好银行”创建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我觉得还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

一是加强 “三好银行”知识的学习和宣传。对我们综合柜员特别是我们新员工来说,对创建“三好银行”的目的、意义、方法还不是很了解,所以我觉得应该对其多加以宣传培训,让我们多深入学习。

二是要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记得董事长和桑行长对我们新员工进行培训时候说过:作为柜员,要始终保持“三心”,即责任心,良心,进取心。这三个方面对我们来说特别重要,我们应始终诚实负责,认真仔细办好每一笔业务。

三是要抓好检查督导工作。总行创建办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建培训,基层行要组织开展创建工作知识学习测试,要耐心做好创建辅导,切实做到沉到底、查的勤、抓的严,及时发现和督导解决问题,确保创建活动有质量,避免走弯路。总行制定奖惩措施,对“三好银行”评价重在质量方面进行严格考核,确保创建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四是因地制宜,创新工作方式。各支行要结合各自实际,要结合自身特点、客户群体等实际情况,明确创建目标和措施,注重实效。安徽农信手机银行逐渐被大众接纳,所以我们应该把手机银行和社区e银行推广等融入到“三好银行”创建工作中。

我相信,只要我们努力拼搏、尽职尽责,按照大会的安排部署,2007年全行一定能达到内控好、服务好、效益好的“三好银行”标准,我们的目标一定会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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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银行员工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10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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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农行桂林分行辖属灵川、阳朔、临桂、七星等各支行纷纷开展“知法守法、敬法”演讲比赛、邀请专家开展宣讲活动、观看大型法制展览等,掀起“知法、守法、敬法”警示教育活动高潮,不断强化法规法纪和反腐倡廉教育,提升全行员工守法意识和素质。

该行警示教育活动以“知法·守法·敬法”为主题,重点开展学展板、图册、警示录,学《准则》和《条例》活动。将重要案防制度、《刑法》、服刑人员悔过书摘录等,制作成学习展板、图册,进行展示。重点掌握重要案防制度的基本原则、重要条款以及在案防工作中的意义和作用等。通过学习展板中展示的贪污、挪用、贿赂、失职、违法发放贷款、非法吸收存款、伪造金融票证等7种《刑法》中与银行从业人员密切相关的罪名及相关知识,重点掌握概念定义、构成要件、立案标准、司法解释、量刑标准等,强化法制意识,筑牢思想“防火墙”。通过观看图册中摘录的服刑人员悔过书,剖析服刑人员从萌发作案动机,到作案、潜逃直至服刑期间的心理活动和感受,让广大干部员工充分认识到违法犯罪的严重危害性,给本人、家庭、单位及他人带来的巨大伤害,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汇编的2015年以来的几起银行违纪违法案件,通过深刻剖析案件产生的原因及教训,用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干部员工引以为戒,防止重蹈覆辙,发挥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农行桂林分行还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学习《准则》和《条例》原文,重点掌握全面从严治党中依规治党、德法相依的深刻含义,唤醒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结合展板、图册、警示录中展示的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学习《准则》和《条例》中相关条款,重点掌握制定这些条款的目的意义和重要作用。

同时,要求各支行、各部室结合本行案件和违规多发领域,针对风险控制薄弱环节,梳理相关制度办法和操作流程,分别组织本条线员工学习与本岗位相关的规章制度,重点掌握本条线业务操作的风险点及防控要求。

为抓好学习活动,农行桂林分行在组织和机制上进行了保障。成立了由一把手挂帅的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成立了办事机构,统一组织开展活动。全辖各支行、各部门还通过组织督导检查、召开推进会和协调会等形式,密切关注活动进展情况,认真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指导、督促下级行完成有关工作,确保活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桂林分行对辖内不少于50%的一级支行进行督导,确保学习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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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银行员工反洗钱征文

全文共 50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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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近年来非常注重采用法律手段打击洗钱活动,在较短的时间内就初步构建了以反洗钱刑事法律为基点、以金融机构反洗钱法规为重心、其他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反洗钱法律体系,专门的《反洗钱法》也正在紧张起草之中。但相比国际反洗钱立法及实际工作的需要,我国当前的反洗钱立法还存在诸多缺陷和问题,需要尽快健全完善。关键词:反洗钱,反洗钱立法,洗钱活动

近年来,随着国际社会对恐怖融资打击的强化和国内洗钱活动的不断猖獗,我国重视和加快了反洗钱的法制建设。继1990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关于禁毒的决定》,在其第4条首次将洗钱活动规定为犯罪后,1997年修订的新《刑法》第191条又明确增设了洗钱罪,并于20xx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第7条对刑法第191条进行了修改,将恐怖活动犯罪增列为洗钱罪的上游犯罪。20xx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其从根本上否定了利用匿名账户进行洗钱的合法性。此外,20xx年1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制定颁布了主要针对金融系统反洗钱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三部规章(以下简称“一个规定、两个办法”)。20xx年12月新修改的《中国人民银行法》也增加了有关反洗钱的条款。从而,初步构建了一个以反洗钱刑事法律为基点、以金融机构反洗钱法规为重心、其他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反洗钱法律体系。[①]然而,随着国际国内反洗钱形势的发展,我国当前的反洗钱立法尚存在诸多缺陷,严重滞后工作的需要,急需健全和完善。

一、我国当前反洗钱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而言,我国的反洗钱立法尚处于起步阶段,体系不够完善,只是初步形成了一个由刑事立法、有关金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构成的反洗钱法律框架,与国际反洗钱立法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刑事立法中有关洗钱犯罪的规定仍不完善。

尽管《刑法》经1997年、20xx年两次修订,在其第191条增加了洗钱罪及相关规定,但我国反洗钱刑事立法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反洗钱的规定比较原则,没有对洗钱犯罪的界定、具体行为方式、严重程度以及具体量刑给予明确规定和实施细则,导致实践中操作性不强;二是对于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该条规定仅适用于毒品、黑社会性质组织、恐怖活动和走私四种犯罪,外延过窄。而当今国际上的有关立法大都把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扩大到了所有严重犯罪。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国际公约也要求将腐败犯罪和其他严重犯罪列为洗钱罪的上游犯罪。[②]实际上,洗钱犯罪已经从过去仅与毒品犯罪等少数犯罪有关,发展到与所有产生经济收益的犯罪有关。对上游犯罪范围规定过窄,直接影响洗钱犯罪对象的范围,不利于预防和打击洗钱活动,尤其是在我国贪污腐败、诈骗和透漏税现象十分严重的情况下,对其犯罪所得的清洗不纳入洗钱罪打击范围之内,无疑极大地纵容了洗钱活动的猖獗;三是在洗钱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上,规定的范围也较窄。在主观方面的构成要件上,新刑法第191条规定:行为人必须“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协助洗钱的,这里“明知”的范围显然过小,一方面给公诉活动增加了困难,检察机关很难证明;另一方面,也让很多本应该因其重大过失而负有责任的人逃脱法律责任,不利于促使反洗钱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洗钱活动的警觉性和危害性的重视。[③]在洗钱罪的客观方面,按新刑法第191条规定,仅为行为人实施了掩饰、隐瞒上游的四种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而国外的立法,如美国,已将掩饰、隐瞒犯罪收益的性质、来源以及所在地、所有权或控制权的行为皆规定为犯罪。[④]

2、缺乏专门的反洗钱法。

反洗钱防范、监控工作涉及到诸多部门和行业。但目前,就反洗钱作出系统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是人民银行制定的专门针对金融机构反洗钱的“一个规定、两个办法”,但由于“一个规定、两个办法”只是属于部门规章,法律层次较低,使得反洗钱的工作只能局限在金融业主要是银行业开展,证券业、保险业及其他洗钱高风险行业的反洗钱工作目前还无法依法开展。反洗钱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不仅是金融业应该承担的一项社会责任,也需要反洗钱各相关部门和行业如公安、税务、工商、海关、财政等执法部门和证券、保险甚至零售、珠宝等行业的共同协作和参与。《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人民银行“三定”方案虽然赋予了人民银行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的职责,但至今仍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对人民银行承担反洗钱的具体职责、相关执法部门的反洗钱职责及金融机构和其他行业应履行的反洗钱义务作出明确规定,也没有对反洗钱监督管理的措施和法律责任予以明确。法律的缺失导致实践中对洗钱活动的打击很难形成合力,也缺乏有威吓力的打击手段。有效打击洗钱活动必须要有专门的法律保障,国际国内反洗钱形势的发展也要求我们必须尽快颁布反洗钱法,以适应国内反洗钱工作和开展国际合作的实际需求。

3、反洗钱行业规则也有待完善。

一是反洗钱的“一个规定、两个办法”缺乏可操作性,表现为:由于不要求分支机构设立独立的反洗钱岗位,实践中反洗钱岗位与业务操作岗位混同,由于目前商业银行的反洗钱意识基本上还比较薄弱,对反洗钱的重要性和危害性认识不足,实际上使得反洗钱岗位形同虚设,岗位责任制无法真正落实到位;对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的内容规定比较粗糙、原则,实践中使得基层人民银行不知要求做什么,商业银行也不知怎么做;交易报告上,大额交易报告由于系统迟迟未建实际上流于书面要求,即使要求补报也很难保证其正确性;由于没有技术支持,加之可疑支付交易报告标准比较原则,可疑报告完全依赖于临柜人员的柜面审查,缺失对客户经理的要求,导致报告的可疑的大多不可疑,基本上是出于应付;没有对电子化支付方式、通存通兑等新情况下的反洗钱要求作出明确有针对性的规定,为洗钱活动留下了空间;另外,“一个规定、两个办法”赋予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违反反洗钱规定的处罚力度也不够,限期改正,由于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要求其时效性,如何改正?而处罚手段少、罚款数额太低,也无法促使违法金融机构对反洗钱工作真正引起重视。

二是相关的反洗钱制度和行业规则也不够系统和完整。为加强宏观经济管理,监督资金收付行为,规范金融秩序,我国政府和有关部门如财政部、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制定了一些客观上有助于防止洗钱活动的相关制度和行业规章,如《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规定》、《大额现金支付登记备案规定》以及《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等。但问题是,一方面这些规定并不是专门针对洗钱的,已经不能满足反洗钱斗争的实际需要,如:这些规定没有要求银行对客户缴存现金的来源进行严格审查,导致反洗钱工作中在对可疑支付交易信息的分析上无法判断资金来源的正当性和合法性,而实际工作中,在我国通过现金进行洗钱是一大特点;另一方面,由于目前金融等有关系统并没有认识到反洗钱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且由于大量无序竞争的存在,导致这些规定本身也没有得到很好执行,而往往被洗钱者钻了空子。

三是行业规则与有关法律制度之间以及行业规则之间也存在矛盾,需要完善和衔接。目前突出的一个问题是,反洗钱的部门规定与《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⑤]中有关为客户保密的条款相冲突,金融机构往往借口法律规定的保密义务而消极对待反洗钱的信息报告义务。在对违反反洗钱规定的处罚上,“一个规定、两个办法”的规定与《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也相去甚远。“一个规定、两个办法”规定的处罚一般需要先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才可以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而《中国人民银行法》则规定,只要违反反洗钱规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未作处罚规定的,人民银行即可区别不同情形给予警告和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一个规定、两个办法”是专门调整金融业反洗钱的部门规章,而《中国人民银行法》是金融业的基本法,然如适用《中国人民银行法》又未免过苛,适用“一个规定、两个办法”又未免过轻,导致实践中二者难以衔接。在客户的身份确认上,《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要求个人在金融机构开立储蓄账户时必须使用其法定身份证件上的姓名,而《储蓄管理条例》中则仍允许有无记名存单的存在[⑥];此外,在账户资料的保管期限上,《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与《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也不同。

二、建立健全反洗钱法律制度

1、完善反洗钱刑事立法。

一是要在《刑法》中明确对洗钱罪的概念进行界定,在犯罪的主观要件上,应借鉴国外有关国家立法,将“明知”改为“应知”,或者直接改为“明知或怀疑”,应明确除了主观上有洗钱目的外,知情而不履行反洗钱法定职责的行为也构成为犯罪,增强相关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反洗钱法律意识;在犯罪的客观要件上,应拓展犯罪行为的范围,至少应将掩饰、隐瞒犯罪人或严重犯罪所获收益的行为纳入到洗钱罪打击之列。二是应适时扩大洗钱罪上游犯罪的范围,与有关国际条约相衔接,使清洗任何严重犯罪收益的行为都构成洗钱犯罪;同时,鉴于我国目前贪污腐败、诈骗和偷、逃税侵吞国有资产的现象还比较严重,应将通过贪污、受贿、诈骗、偷逃税所得脏钱合法化的行为都规定构成洗钱罪,以有效阻止日益严重的贪污受贿、诈骗和偷逃税洗钱行为。

2、尽快制订颁布专门的反洗钱法。

目前金融系统反洗钱主要依据的“一个规定、两个办法”,其法律效力和适用范围明显不够。因此,必须尽快制订出台专门调整规制洗钱活动的反洗钱法。鉴于当前国际国内反洗钱斗争需要,国家立法机关也意识到出台反洗钱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反洗钱法的制订纳入到五年立法规划并优先予以考虑。目前,反洗钱法也正在紧张制订之中。专门的反洗钱法不但可以为洗钱犯罪的打击、惩处提供有效的法律武器,也能够对洗钱犯罪的预防起到重要作用。在具体内容上,将来的反洗钱法一方面应将其调整范围由目前局限的金融业主要是银行业扩大到证券、保险以及珠宝、建筑、零售等洗钱高风险行业,甚至会计师、律师、审计、资产评估等中介行业;另一方面,应明确规定反洗钱主管机关人民银行和其他执法部门在反洗钱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和分工,并就金融机构和其他高风险行业应承担的反洗钱法律义务和应遵循的原则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应明确反洗钱各部门间协调机制,赋予反洗钱监管机构和有关执法部门足够的监督管理措施和惩处手段,以有效打击洗钱犯罪活动。

3、制定、完善反洗钱相关法律制度和行业规则。

一是要完善金融机构反洗钱的《一个规定、两个办法》,使其更具有操作性。应进一步明确细化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的报告标准,使得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人员在开展不同类别业务时都能得到有所指导;对反洗钱内控制度的内容也应该予以细化明晰,制定通用的、较原则的反洗钱内控风险评价体系标准,并要求各金融机构根据本系统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指导本系统反洗钱工作;明确客户尽职调查的对象、范围、程度,尤其要明确对从事高风险行业人员和政治人物的特别尽职调查义务,要强调发挥客户经理在尽职调查中的作用;应补充有关电子化支付方式、通存通兑等新情况下的反洗钱工作要求和内容;修改有关反洗钱的罚则,使得金融机构违反反洗钱规定应承担相适应的法律责任,促使其重视反洗钱工作。

二是要完善反洗钱相关法律制度和行业规则。反洗钱不是单一的某一项业务管理,而是涉及到金融和其他行业的各种不同业务,因此,应逐步完善防止洗钱活动的相关制度和行业规章。控制洗钱迫切需要限制银行保密的范围,除在专门的反洗钱法中应明确金融机构的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信息报告义务外,还应该在金融法的基本法《中国人民银行法》中作出明确规定;要尽快修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要求银行加强对客户现金缴存尤其是大额现金缴存来源的审查和报告制度;完善有关账户管理和结算的规定,建立实时账户管理系统和预警系统,对账户的违规提现和违规转账等行为实行实时预警;同时,应加强个人储蓄账户的管理,修改《储蓄管理条例》中的有关无记名存单的规定,避免与《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的冲突。

三是要修订有关行业规则,解决法律规定和行业规定的冲突。目前主要是要尽快修改“一个规定、两个办法”中对违反反洗钱有关规定的罚则,强化处罚力度,完善反洗钱工作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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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反洗钱征文600字

全文共 1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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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具有很大的危害性,不仅影响金融业的健康发展,而且还会对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产生严重破坏。银行业以货币资金为主要经营对象,最易于为洗钱分子所利用,因而成为犯罪分子进行洗钱活动的主要渠道。随着经济金融形势的 不断变化,前台网点作为反洗钱(更多请你搜索:WwW.HAOWoRd.Com)工作的“第一线”,抓好基层网点对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但在邮储银行的网点反洗钱工作中,反洗钱部分制度可操作性不强、营业人员技能水平偏低等制约了反洗钱工作的实际效果。从邮储银行网点反洗钱工作的实际情况来看,反洗钱工作仍面临着诸多问题和难点,亟待加强与改进。 随着新版反洗钱系统投入使用,可实现洗钱风险的监测、预警、调查、跟踪、报告等管理机制与处理流程,做到客户风险自动评级,在实现反洗钱数据抽取、报送质量提高的同时,极大减轻分支行工作量,并以此为平台,充分利用科技支撑,发挥枢纽作用,带动全行反洗钱工作开启新局面,实现新跨越。

一、反洗钱系统的实际应用价值

自2014年开始,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的新形势下以“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工作要求和全行对反洗钱工作的管理需求,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启动实施了反洗钱系统重建。目前,已建成了一套全国集中、“管理层级化、功能模块化、操作人性化、数据标准化”的反洗钱系统。本次重建的反洗钱系统应能够灵活扩展通过模块化、参数化和层次化的设计,保证日后可灵活应对人民银行反洗钱相关新政策的变化需要,并能够方便、快捷地将新开办业务的反洗钱需求纳入系统。系统共有293个功能点,69个大流程,78张报表,大额、可疑交易筛选模型和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评定模型共计415个。该系统在整合各类邮政金融客户信息和交易信息的基础上,实现了反洗钱各类监管数据报送、反洗钱工作管理、客户风险等级管理、业务查询、统计分析等反洗钱相关业务处理功能,有效提高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反洗钱工作信息化水平,满足了各级管理人员对反洗钱工作监督、管理、指导等需求。

二、新反洗钱系统的优势

可疑交易识别是网点反洗钱工作的难点,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在于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和落实识别工作。邮储银行自建立了反洗钱监测报送系统以来,将符合18种可疑情形的交易以系统批量筛选和重点可疑黑名单监控为可疑交易数据源,在每个工作日按时上报给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大大提升基层网点工作效率,通过系统录入自动判别,改变以往手工识别的各项繁琐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成本,加强了监督管理,大大提升反洗钱工作健康、有效、持续的发展。

由于新系统开展不久,很多员工对该系统的应用不是很熟练,还不能熟悉掌握新系统的各项操作流程和实际功用,对反洗钱认识不足。希望能够统一组织培训,提高员工的实际操作水平,增强反洗钱意识。

反洗钱,是一项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借鉴的全新系统工程,是金融部门所面临的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作为一名邮储员工,我真心希望每一个人都能树立反洗钱观念,全社会都积极行动起来,高举反洗钱的旗帜,支持和配合反洗钱工作,建立起一个协调高效的反洗钱网络。

让我们一起来反洗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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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反洗钱征文

全文共 19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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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是一个我们避之不及,也根本无需回避的词!洗钱是经济领域的重大犯罪行为,洗钱之水是祸患之水,严重地威胁着我国的国家安全,对社会经济会造成不可估量的危害。

反洗钱工作真的离我们那么远,反洗钱与我无关吗?不!它和每个人都有着密切的关系。举个简单的例子吧,现在我们经常说道德沦陷,诚信缺失,很多人不讲信用,在经济行为中有很多欺骗行为,这样就会使整个经济的运行非常不通畅,我们每个人都会对这种行为很愤恨,而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觉得事不关己的话那这个社会还能运行么?其实每个公民都有义务对于他所知道的、他发现的、他怀疑的有洗钱罪的人和企业进行举报,我们每个人都有义务举报犯罪行为。因而,在日常生活中进行反洗钱的宣传教育非常必要,因为这种犯罪所带来的混乱不但干扰了我们正常的生活秩序,还影响了整个社会经济的运行。种种迹象都表明,无论是平民百姓还是金融从业人员,加强反洗钱宣传教育,培养反洗钱责任意识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尽管洗钱犯罪已不鲜见,但人们对于反洗钱工作的认识却并未提高,特别是对三部反洗钱法规学习不够,了解不多,从而出现对人民银行的反洗钱工作不执行、不支持、不配合的现象。所以说,加强反 1

洗钱教育,特别是加强有关反洗钱法规的学习教育,帮助公众走出“存款自愿,取款自由,谁也无权审查”的法律误区就显得至关重要。

金融机构首先必须加大培育反洗钱骨干队伍,不断提高一线反洗钱操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对可疑交易的甄别能力。同时,强化现金管理,管好反洗钱重点部位。近几年,有些金融机构对大额现金支取能按照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审核、审批程序,但对现金存款却不够重视,而现金存款恰好是反洗钱的重要环节。为此,各网点在办理业务的过程中,对大额现金存取均应严格按照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管理办法要求及时上报。再者,加强客户身份识别,构建反洗钱坚固防线。特别要加强对重点客户的业务经营、营业收入、资金使用及周转和新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真正做到了解自己的客户;加强客户身份识别登记制度,特别是对于一次性服务的客户及现金兑换、大额现金存入和支取的客户要认真实行客户识别,防患于未然;从源头上杜绝公款私存、私款公存现象;尽快建立和完善邮政金融系统与公安、税务、工商和人行的相关系统联网,以便加强对客户的身份识别和核查,完善协调机制,形成反洗钱工作合力。

反洗钱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金融机构点多面广的优势,通过诸如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资料以及广大新闻媒介的宣传等形式,使大家认识并树立--洗钱犯罪就在我们身边,反洗钱工作刻不容缓;反洗钱不是哪个人、哪个部门的事,它需要我们大家积极支持、协助、配合,共同承担责任的观念。通过宣传,深

入普及反洗钱的法规和知识,使反洗钱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储户自觉遵守金融机构的反洗钱规定,按规定办理个人业务,而形成全社会支持理解反洗钱工作的氛围,为反洗钱法规制度的有效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与此同时,也更进一步促使金融机构自身认识到有义务参与反洗钱工作,认识到有责任配合反洗钱工作,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必须向人民银行报告,依法协助、配合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打击洗钱活动。在防范洗钱工作中,金融机构始终处于斗争的第一线,必须站在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增强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国家有关反洗钱规章的要求,扎紧篱笆,严防死守,不折不扣地履行好法定义务。如果仅凭个人感觉、凭经验工作,业务处理随意,那就很容易被洗钱犯罪分子利用,为他们提供可趁之机。总而言之,要防范和遏制洗钱这种智力型、知识型犯罪,不仅需要从业人员高度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还必须培养通晓法规、熟悉业务、反洗钱经验,切实加强对金融从业人员的指导和培训力度,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的反洗钱知识和技能。

显然,反洗钱对策远远不止上述这些.作为一场战斗,反洗钱任重而道远,永远没有胜利可言!随着经济快速的发展和金融不断深化,我国洗钱现象也在逐年增多,洗钱行为隐蔽复杂,已经成为危及社会经济发展的暗流。历史不乏这方面的案例,我们熟悉的震惊中外的厦门远华走私洗钱案,更是涉案人员众多,涉及金额巨大,案情极为复

杂。由此可见,反洗钱也不仅仅是一个国家的事,反洗钱工作要想取得成功还必须有赖于加强国际司法合作,使打击外逃腐败分子洗钱获得国际公约和外国法律保障和支持。

反洗钱,是一项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借鉴的全新系统工程,是金融部门所面临的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从目前情况来看,虽然公众对反洗钱在认识上已有明显转变,但在认识的深度和水平上仍需进一步提高。作为一名信合员工,我真心希望每一个人都能树立反洗钱观念,全社会都积极行动起来,高举反洗钱的旗帜!支持和配合反洗钱工作,建立起一个协调高效的反洗钱网络,为实现我国在全球化浪潮下的金融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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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反洗钱征文

全文共 41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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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险机构作为一般金融机构在反洗钱中面临的现实困境

(一)动力不对称

洗钱者可以分为主动洗钱者和被动洗钱者。主动洗钱者主要基于以下目的:一是将犯罪收益变成表面合法的资金,即洗钱是贩毒、走私等上游犯罪的下游犯罪,其动力来自于“价值创造”的使命,即“实现价值”;二是把合法资金洗成黑钱以用于非法用途,如把银行贷款通过洗钱来资助恐怖行动或其他非法活动,主要是基于利益之争,达到政治宗教甚至是报复目的;三是将一种合法资金洗成另一种表面合法实际不合法的资金,如把国有资产通过购买团体年金,将公款转移到个人账户以达到侵占目的,即“公饱私囊”,满足私利。而被动洗钱者在洗钱过程中,既增加了收入,又过失地成为了主动洗钱者的帮凶,如,保险公司增加了保费;中介人得到了佣金;跨国洗钱中,资金流入国增加了外汇收入和税收收入。无论是主动洗钱还是被动洗钱都给洗钱者带来一定实际意义上的好处,洗钱带来的巨大收益就如同一个磁力超强的磁场吸引着洗钱犯罪者。

反洗钱是一种国际组织和各国政府领导的行政行为,其动力主要来自于社会的正义感。反洗钱行为会使反洗钱的积极参加者付出一定的经济或其他成本。而我国又有规定:罚没收入和追缴的赃款要全部上缴国库。如此一来,保险机构反洗钱所付出的制度成本、雇员成本、展业成本、核保成本……根本无从得以补偿;对于协助国而言,成本大于收益,一部分外汇无偿流出,可能还会因此导致国际收支的困难。如由于缺乏国内法规的直接管制,地下保单的保单中介人很少有反洗钱的意识。再加上地下保单的佣金提成非常高,一般来说,首期佣金高达60%,有的甚至达到80%-100%,为了招揽业务,他们通常不会严格追查保费的来源,对客户资料的审核也是能宽则宽。可见动力的严重不对称,很可能会导致洗钱犯罪恶性膨胀,而反洗钱行动热情不高、力度不够的局面。在我国目前以保费作为保险公司业务评价的体制下,参与洗钱还可增加一定时期的保费。所以,对于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公司,追求短期利益,会使其乐于看到资金流到自己的手中,而懈于追究资金的性质及来源,不愿去监控资金的流向,更不愿意去建立一套显然要增加保险机构成本但又不直接创造利润的反洗钱体系。

(二)外部效应的不对称性

若从经济学的外部性角度来分析洗钱与反洗钱,则洗钱作为一个独立的“行业”具有负外部性,即“向他人施加成本,而非为他人带来收益”--洗钱活动损害了合法的商业活动和健全的金融市场,造成一国经济政策的失控,导致经济扭曲和动荡,所有这些都由国家和无辜的其他人来承担。而反洗钱是典型的具有正外部性的活动,即“不被补偿的收益向他人溢出”--反洗钱行为维护了社会正义,稳定了金融市场,使国家和人民受益。这种外部效应的严重不对称,给反洗钱工作埋下了严重的隐患。下面建立模型来说明这个问题。

假如将洗钱与反洗钱看作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般商品,如图1所示SS、DD是满足有效市场假设的“反洗钱产品”的供给、需求函数,姑且以政府代表反洗钱的受益方,政府和各金融机构为供给方。Q1是消费者在该产品可以排他性消费时的需求。而反洗钱活动存在正的外部性,“直接消费者”对此产品的消费就会为他人创造价值或收益,故反洗钱给社会、国家带来的附加收益由外部需求函数DeDe反映,所以整个社会反洗钱的需求函数为D*D*,“反洗钱产品”的真实需求为Q2,而实际供给却停留在Q1点,这样就会造成供给不足,也就是整个社会对反洗钱投入力度不够。

洗钱的负外部性推论恰好与前面相反,由洗钱人支付的成本SS,但因洗钱带来的社会危害的外部成本为SeSe,因而洗钱的总成本为S*S*,其中犯罪组织、非法机构为“洗钱产品”的需求方,而各种地下金融机构以及合法金融机构中的洗钱参与者为供给方。如图2所示:“洗钱产品”的真实需求为Q1,而实际供给却停在Q2,这样就会造成供给过多,即整个社会洗钱活动猖獗。

保险公司作为一般金融机构,必然会考虑其外部效益和内部效益。银行业参加反洗钱最为直接的受益在于免受监管机构的处罚并且能够从中央银行获得再贷款、贴现的好处。保险业反洗钱不但失去一笔可观的保费收入,还增加了核保、监管、报告等成本,而这些成本并不能得到直接的补偿。保险业洗钱与反洗钱外部效应的严重不对称导致洗钱犯罪受经济利益的刺激作用,势头强劲,而反洗钱供给不足,从而容易造成大量黑钱逍遥法外,金融体系混乱,无论是公众利益,还是政府利益都得不到保护。

(三)信息的不对称

从总体来看,金融领域的反洗钱要立足于防范,金融机构本身不具有执法权,其反洗钱作用说到底是提供情报,也就是说金融机构的反洗钱核心职能就是提供金融交易报告。对于保险机构而言,就是对投保信息、退保信息等可疑性信息进行报告。保险业在洗钱与反洗钱的较量过程中,也存在信息不对称。洗钱方与反洗钱方的信息不对称,如承保时,并不知道这笔资金是否合法,退保时也并不知道退保人退保的真实意图;反洗钱体系内部存在信息不对称,反洗钱的监管机构(保监会和央行)与反洗钱的执行部门(保险机构)存在委托--代理关系,在这一关系中,监管机构很难知道执行机构的任务执行力度,以及是否存在隐蔽行为,这就存在了道德风险。

信息劣势方为了增进自身的利益,就必须积极行动,消除非对称信息的方法是信息搜寻和信息甄别。由于信息甄别的成本低于信息搜寻,而且信息搜寻往往是为信息甄别服务的,因此,信息劣势方消除非对称信息的方法主要是信息甄别。保险机构和中国保监会在借助信息甄别行为消除非对称信息的过程中存在规模不经济和外部性问题。以保险机构为例,规模不经济是指保险机构在信息甄别的过程中,由于单个保险公司信息甄别的规模过小,难以达到规模经济要求而使信息甄别的边际成本过高,导致信息甄别的边际成本大于边际收益,从而使信息甄别呈现规模不经济。保险机构信息甄别的积极性不足,使其难以完全消除非对称信息。

二、保险业参与反洗钱的策略

保险业本身的行业特征,以及其保险产品特性,使保险业暗藏洗钱通道,寿险领域尤其严重。在团体寿险中,当事人通过长险短做,趸交即领,团险个做等不正常的投保、退保方式,达到将集体的或国家的公款转入单位“小金库”,化为个人私款或逃避纳税的目的。首先,保险合同的关系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可以不是同一个人,这样洗钱者便可直接达到模糊监管者视线,掌握“黑钱”流向的目的。如甲为自己投保三年储蓄返还性保险,但受益人是乙,乙通过保险公司过一下手就可拿到甲的钱。其次,保险合同遵循“投保自愿,退保自由”原则,保险公司无法阻止退保,因为投保人有退保的权利,何况保险当事人各方有时出于利益关系而保持相当的默契,因而隐蔽性较强,查处难度更大。再次,洗钱者也经常在保险期限上做文章,如长险短做,利用长期保险合同做幌子,私下和保险公司约定在一定保险期限届满时退保后再重新投保,这笔交易并不记入公司的账上,这样就完成了秘密的洗钱交易。

保险业反洗钱的主要困境是无约束机制和利益问题,因而要有效地遏制保险业反洗钱,就必须加强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对金融保险领域进行全方位的监控,全面围剿保险洗钱。

(一)建立保险业反洗钱监管体系。首先要从法律层面完善保险业反洗钱监管的法律制度,有法可依是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的前提。2007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反洗钱法》,正式建立了我国预防、监控洗钱活动的基本法律制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制裁、打击洗钱犯罪的法律条款共同构成了我国全面预防、控制和打击洗钱犯罪活动的基本法律框架,形成了一道全面预防监控洗钱活动的反洗钱“法网”。中国保监会也于近日公布了《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导意见(草案)》,并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明确将反洗钱列入保险公司合规管理部门的主要任务之一;其次建立交易申报制度和嫌疑交易报告制度,要求保险机构从事超过一定数额的现金交易须向保监会报告,发现涉嫌洗钱的交易应主动向保监会或司法部门报告;再次在反洗钱立体监管网络体系中保监会应充分发挥其执行和监管职能,做好对保险机构报送的大额和可疑交易的甄别、筛选、分析和检查,充分发挥规模经济效应。

(二)加强保险业反洗钱的制度建设。建立全国统一的中央监测系统,适时监控境内所有保险公司的出单系统,通过监控系统掌握退保受益人与投保人的全部信息,对于没有血源和姻缘关系的受益人要进行密切监控;加强制度约束,对提前退保的团体险,尤其是国企和国企控股的公司,保险公司有义务上报有关部门,追踪钱的来源和去向,并且不准国有企业把年金交给外资保险公司,对身居要职的公务员和国企高管层,不准在外资保险公司投保;出台相应规定,要求保险公司对大额(10万以上)付款金建立档案制度,保留线索。

(三)建立保险业反洗钱利益补偿和利益激励机制。根据科斯定理,只有当交易费用为零时,市场才不会失灵,但在现实中交易费用均为正,所以解决外部性问题只能靠制度建设,所以有效反洗钱要建立相应的利益补偿机制,逐渐改变以单一的保费规模评估保险公司效益的制度,应逐步加入资金运营状况、偿付能力等各项指标;建立完善的奖惩制度,出台一系列政策重奖提供保险洗钱重要线索的人员,同时对合伙造假进行洗钱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业务员要实行严惩;实行收缴黑钱利益部分返还制度,对国内而言,将收缴的黑钱作为国有资产的一部分向参与反洗钱的保险公司投保,使反洗钱外部效应内在化,对国外而言,双方可签定“黑钱分割协议”,以增强国际反洗钱合作的积极性。

(四)完善保险产品的设计,提高保险业的声誉。要查与研相结合,即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的反洗钱意识,改进保险业反洗钱的技术手段,完善保险产品的设计,对现有保险产品存在的可能被洗钱者利用的漏洞进行监督、预防,制定严密的防范洗钱的处理程序;完善保单条款,如对退保理由进行核查,并设立不同等级的解约防范措施,杜绝黑钱从保险系统流过。积极研发出更优质的,且能有效预防成为洗钱工具的新型保险产品,增强本国保险产品的竞争力,提高保险业声誉,积极有效的遏制“地下保单”的盛行。

(五)联合互动工作制度。为加强保险业的反洗钱工作,保险业要与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机构、中国保监会、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加强配合,互通信息,形成合力。按照分业监管,职责明确,规则透明,讲究实效的原则,建立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及时研究解决保险业反洗钱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跨行业监管的复杂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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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篇银行新员工自我介绍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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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张峰,江苏省徐州人,毕业于xx大学金融学专业。除了简历上您看到的内容,我愿意特别说一下我来贵银行应聘这份职位的原因:

首先,我最大的特点是有比较强的沟通能力和良好的团队精神。在与人合作工作中,我会非常认真的聆听和分析别人的意见,也不会没有原则的轻易放弃自己的意见。其次,我觉得自己有较强的学习和实践能力,在遇到困难的时候会冷静分析事情所处的状态,和各种可能发生的结果,并努力做到最好承担自己的责任。正是基于对自己这方面的自信,使我有勇气来应聘贵银行这一职位。

另外,银行职员这个职业是神圣而伟大的,他要求我不仅要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还要有高尚的情操。因此,在读书时,我就十分注重自身的全面发展,广泛地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并学有专长,做到有专业和专长(历数自己的专长),还能会唱、会说、会讲。在注重知识学习的同时我还注意培养自己高尚的道德情操,自觉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没有不良嗜好和行为。我想这些都是一名金融工作者应该具备的最起码的素养。

假如,我通过了面试,成为众多银行职员队伍中的成员,我将不断努力学习,努力工作,为家乡的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决不辜负银行工作者这一职业。

[银行新员工自我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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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银行员工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11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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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学法规、懂法规、守法规”主题岗位练兵活动方案》文件精神,我积极投身练兵活动中,遵循“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坚持固强补弱,夯实基础,着力解决自身政策法规不熟悉、基本功不扎实、方法措施不得力等问题。通过学和练,我的政工素质得到很大提高,进一步推动了中队政治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一是认清形势,明确目标。自开展练兵活动以来,我在充分认清形势的基础上,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把此次政工岗位大练兵活动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一个契机,客观分析当前思想政治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思想和实际行动有机结合,自觉投入到练兵活动中来,真正沉下身子、静下心来强化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和钻研,提高自身素质。活动中,我按照“主题岗位练兵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坚决克服和杜绝消极思想,认真学习,务求实效,力争成为本岗位的行家里手,努力实现中队全体官兵思想认识有提高、业务能力有提升、工作作风有改进、理论基础更扎实的目标。

二是注重方法,突出重点。在练兵中,我注重与实际相结合,科学安排练兵内容和时间,把练兵活动与做好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中的政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加强政治工作规范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紧密结合起来,与其他各项学习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突出“学法规、懂法规、守法规”这一主题,对政治工作政策法规和文件规定进行了系统、全面、深入学习,不断强化“法制政工”意识,争当政治工作明白人。同时,我还对照各类政工法规制度,开展对本单位规章制度的清理,认真查找不符合政策法规的行为,及时给予纠正。

三是学以致用,力求实效。在练兵活动中,中队党支部把练兵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形成“支部重视、领导带头、全员参与、全面提高”的良好局面。我在认真学习新法规、研究新情况、坚持新标准,正确认识本岗位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开阔视野、活跃思维,深入思考制约部队建设、尤其是思想政治工作发展的主要矛盾和薄弱环节,结合当前消防工作发展趋势,分析制约部队思想政治工作建设和发展的瓶颈,总结前人经验教训,做到学以致用。并且以此次学习“学法规、懂法规、守法规”岗位练兵活动为契机,着力解决自身政策法规不熟悉、业务基本功不扎实、工作方法措施不得力等问题,大力提升整体能力素质,确保政治工作服务保证作用最大限度的发挥。

通过此次学习,我从思想认识、纪律作风、能力素质、上找寻不足,认识到自身的差距,有效地认清了自己的知识薄弱点。今后我将在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落实,全身心地投入到“学法规、懂法规、守法规”主题岗位练兵活动中去,真正做到参与练兵、受到教育、得到提高,努力争当政治工作明白人、业务能手和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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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篇银行新员工自我介绍

全文共 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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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叫xx,校期间学习过会计、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经济法等科目,曾担任过班级团宣传委员并获得过校级和区级三好学生称号

毕业后步入社会工作,我学到了关于金融的很多东西,也取得了保险从业资格证书。工作2年多了,我也改变了不少,我工作认真很少出现差错。在工作岗位上一丝不苟,对业务全面掌握,差错率极低,几乎为零,服务态度良好

在单位接触了不同的同事和领导,并且相处的都非常融洽,领导给我工作可以很好很快的完成,并得到了认可。

有很强的好奇心和网络扩展搜索能力,因此经常被同学和朋友称为百事通。希望可以学习更多的知识,一直虚心向前获得更大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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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银行合规征文

全文共 10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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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农村合作银行是一个服务性的行业,宗旨很明确,就是为“三农”服务。不过现实工作中,真正把农村合作银行当作服务行业、从意识上认定每个农民就是我们的发展对象和业务壮大的源泉的同志,恐怕并不是很多。笔者认为,在大力创建合规文化的过程中,将能有效增强员工服务意识,进一步推进优质服务活动,从而提高我行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一、大力的创建合规文化,必能使我们每一个农村合作银行的从业人员认清我们的行业特征和工作本质,从而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在我们农村合作银行里面,无论是一线临柜的还是管理人员,岗位存在的目的都是为农民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直白地说,同其他的服务行业如餐饮业、服饰业等,在服务特性上并没有多大区别。然而对比一下,我们和其他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是不是相同?为什么我们就不能有“顾客就是上帝”、“顾客上门就是赏我们饭吃”的服务意识呢?客户不分大小,服务的要求必须统一,我们应该理解这一点,牢记这一点,那我们的优质服务才能在行动中得以持之以恒的保持,从而为提升服务品牌打下基础。

二、大力创建合规文化,从而营造一种独特的职业氛围,标准规范的服务程序,使服务质量得以提升。一件价值不菲的商品的质量取决于制作过程的有章可循和制造技术的科学合理,而我们农村合作银行服务质量则取决于对相关服务规则的遵循。这种规则应是科学的、简单的、有章可依的,而且有一个条件,应该极具操作性的。如果一位经常来我们农村合作银行办同一类业务的客户发现,操作人员对同一类业务的操作并不相同,上次是这样做,下次那样做。客户会对此作何感想呢?这份服务在客户心中将会失去信赖和尊重。在金融市场竞争日益白热化的今天,想要以这样的服务留住回头客简直是天方夜谭。合规文化要求我们尊重操作中的每一步程序并严格执行,为客户提供整齐划一的服务程序,才能保证我们的服务质量始终如一,才能赢得客户对服务的信赖和尊重。

三、大力创建合规文化,必能提升每个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当合规文化深入人心,那力量将会无穷,制度和道德将能有机地结合,在每一个行员的行动中体现出来。人有时候具有海绵的特质,处在合规文化的氛围中,吸收那些积极向上的合规细胞,并在实际工作中自然而然地表现出来,这就形成了好的员工素质,进而决定我们的服务品质。这其实就是创建合规文化的目标所在,效果所在。

显然,合规文化与我们的优质服务有着很大的联系,大力创建合规文化,必能促进优质服务,从而使我们的事业在农村根扎得更深、路走的更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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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三好银行征文3000字

全文共 1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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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风雨洗礼,我们的建行迎来她第60个生日。60年,一甲子,在历史的长河中,弹指一挥,转瞬即逝。但对建行和建行人来说,却走过了一段不同寻常的历程,正是一代又一代建行人的艰辛付出铸就了今日建行的辉煌。我满怀崇敬,也倍感荣幸,告别了象牙塔,我怀揣着美好的希望与梦想,成为建行的一员。

入职虽然不久,但在这短短的时间中却让我对建行有了更加具体的认识,我觉得,这不仅仅是我的选择,更是我与建行的缘分---这个陪伴在我成长道路上的伙伴,一直都在我身边,这也就是我今天要和大家分享的我与建行的那些故事。

我的第一张银行

2007年的7月,经历高考的漫长等待,我终于收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在骄傲和欣喜的打开了通知书之后,我发现里面还附有一张建行龙卡。

从小学到高中,我一直在为进入大学而努力,在即将离家求学之时,我才意识到我独立生活的能力如此之差。幸好有这张建行龙卡,父母可以将我的学费及生活费存到里面。哥哥也特意带我到建行,教会了我如何使用自助取款机。

在惊叹这张小卡片的神奇之余,我更珍视和依赖这张小卡片,因为有了她,就意味着我的生活费有了保障。大学四年,也正是这张小小的卡片,不仅连接了两端的我和父母,也见证了我成长。

我的第一个网银盾

带着建行卡---我最值钱的家当,我开始了丰富多彩的大学生活,在学习专业知识之余,我也恶补着和别人相比相差的各种能力,比如计算机的实际操作等等。

在经过慢慢的学习和操练,加之周围同学朋友的影响,我接触到了网购。得知网购需要开通网上银行,我当即就跑到学校门口的建行开通了此项业务。由此,我也拿到了在当时很“高、大、上”的建行U盾,开始了羡慕已久的网购。网购不仅仅让我体验到了网购的便捷和乐趣,我还时常在网上购买一些礼物邮寄给父母。大学四年,建行龙卡一直在我身边,省却了很多不便,而开通网上银行更是极大的便利了我的生活。可以说,优质便捷的服务让我更加依赖这张小小的卡片,它既是我成长的见证者,更是我成长的助推器。

我的第一张信用卡

2011年本科结束,我选择了去上海继续读研。研究生生活使我拥有更大的自由空间,我可以在课余时间去做兼职,可以给本科生做助教老师,因此我的生活费可以完全自理。课余之时,我还可以和几个朋友去旅行,从上海周边逐渐到远方。

我的第一张信用卡便是在从上海去兰州的飞机上申请办理的。在两周之后我收到了我的第一张信用卡——她也是建行的,当时它的初始额度只有5000,而现在她的额度已经涨到了15000元。

又是一张小小的卡片,在我外出之时,不必携带大量现金,在我急需之时,也不必因为钱包空空而遭遇尴尬。

我的第一张工资卡

2014年7月10日,在宁夏山区结束了西部支教志愿者一年的服务之后,我来到省建行办理了入职手续,经过了一系列的培训和学习后,我正式开始了在建行的工作,在这段时间里我逐渐实现了由学生族到上班族角色的转换,慢慢适应着银行工作的节奏。

8月3日我办理了我的第一张工资卡,15日我领到了我的第一笔工资。在一个多月的日子里最让我感动和难忘的是激励我、指导我的各位领导和同事。还有趣味运动会中我们城西支行这个大家庭的和谐与温暖。从一名懵懂的校园学生到职场社会人,我的能力不断提升,热情细致,在平凡中不停止成长的脚步。

风风雨雨的60年,建行始终走在中国经济现代化的最前列,是建行让我们的日子越来越好,生活品质越来越高,建行,也见证了我们国家的繁荣和发展。

在建行的陪伴下,我也从一个优质服务的享受者变成了服务的提供者。作为建行的一份子,与建行共成长,是我无悔的选择,也是我理想起航和价值实现的开始,更是我们建行人的使命与责任。

这是我和建行的故事,这故事没有结束,才刚刚开始,我更坚信建行的明天会更加美好,我将满怀热情与责任与建行一路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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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创建三好银行征文1500字

全文共 7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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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在环境、产品和服务中的亮点和创新举措让我眼前一亮。优雅的环境不要多说,设计的收费项目立体书架展示台,方便了客户阅览;客户等候区茶几有高端电子触摸屏,让客户直接了解本行的产品;贵宾室采用亲情化主题,细节设计体贴入微…。除了环境和产品,最为深刻的感受是同行服务的细致。

支付宝有3亿多活跃用户,阿里巴巴余额宝、马化腾微信红包和微信支付业务横空出世。2015年6月,马云网商银行开业了,没有网点、柜员、客户经理。在互联网金融和同业竞争的压力下,传统银行该向何处发展?这又是一场不可避免的金融革命。

首先,我们应面对现实,要很快融入到当前网络化引起的大时代潮流。要在当前激烈的竞争环境里“有所为”,“有作为”。要提升自身对转型升级紧迫感的认识,更要提升自身业务素养和服务技能。

服务技能表现在哪里?我认为,要突出“营销”二字。我们要了解哪些是自己要营销的潜在客户,哪些是最适合自己的客户,寻扎潜在客户的方法等。根据安徽农金的市场定位,去营销与本银行市场定位相应的目标客户。寻找客户,了解客户,熟悉客户,根据客户实际需求去帮助客户设计整体的金融服务方案。

其次,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金融创新层出不穷。我们应从传统业务向新兴业务延伸。积极参与票据买入和卖出、债券买卖等资本市场业务。 经营思路要转变,走多元化经营思路。要构建投资类、筹资类和融资类三大系列为主线的零售业务产品体系。

再次,传统银行要向智能化、网络化、社区化、体验化方向发展。尽管互联网金融大潮已势不可挡,但我们要坚信,银行网点不会被完全取代。我们要做的更多的是如何将互联网金融充分融入到特色网点中,如何扩充我们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金农卡、富农卡、社保卡、公务卡等特色产品,如何认真把握省联社“大平台、小银行”的发展战略,全面构建多功能的服务平台。

我们一定会在转型中胜出,一定会将安徽农金打造成中国农村商业银行的一流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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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证券公司反洗钱征文

全文共 2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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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预防洗钱活动,规范营业部反洗钱工作,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营业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银行及公司总部下发的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精神,多次组织员工认真学习,牢固树立反洗钱法律意识,认真履行反洗钱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反洗钱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投资者教育工作。现将反洗钱工作总结如下:

一、20XX年营业部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营业部为了保障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及公司制度,明确了反洗钱工作的目标和原则,确定了反洗钱工作小组人员设置及主要职责。

(二)营业部反洗钱工作制度和流程的制定情况:完善和下发了营业部相关细则和办法,将日期细化、具体,并将各项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上,营业部全体员工在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

(三)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设立营业部反洗钱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营业部各岗位、各项业务管理中涉及洗钱活动预防和监控措施,以及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工作,保障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

设立反洗钱专干:全面负责营业部反洗钱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以及与上级监管部门的沟通联系。

(四)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情况:对可疑交易客户留存信息及相关客户资料再次进行审核、检查。并将核查内容和结果及时准确地反馈至合规管理部,并按照规定保存反洗钱工作核查底稿。严格按照《公司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安全、准确、完整、保密的原则,妥善保存客户反洗钱反馈记录。

(五)客户身份识别和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的情况:

1、业务办理中客户身份识别情况:

(1)在开户环节对客户身份识别

在办理开户业务时,要求客户本人持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真实、完整地填写客户基本信息表格,业务人员通过"居民身份证阅读器"、"其他的身份辅助证明"、"公安信息查询网"核查客户身份证明文件相关信息,或通过现场征询、客户回访等方式确认客户的身份信息,认真、严格审核客户填写的信息内容,留存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准确录入客户信息,建立客户信息档案,包括客户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职业、联系地址、邮政编码、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等信息。对所办理业务进行检查,各项业务办理均符合相关制度要求,未发现匿名、假名账户。

(2)客户相关信息资料变更

我部办理资金账户重要信息修改业务均严格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对客户重新识别身份信息,要求客户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和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书办理变更手续,未为身份不明的客户办理业务或提供服务。

(3)客户转托管、撤销指定及大额资产转出业务

营业部在办理转托管、撤销指定交易业务、大额资产转出业务,经检查,业务人员在为客户办理此类业务时,均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业务流程和审批制度进行办理。

(4)其他业务办理过程中的身份识别,包括第三存管、变更存管银行、代办股份确权、清密、账户基本信息变更、开通委托方式等业务,营业部未开立匿名账户或假名账户),未为身份不明的客户开立账户或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5)客户风险等级划分

根据公司20XX年5月31日下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营业部于上半年完成了所有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核查工作。

(6)20XX年全年营业部根据风险等级划分工作标准对账户进行重新识别,并对客户账户的风险等级划分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审批程序规范;

2、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情况:

营业部严格按照《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安全、准确、完整、保密的原则,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业务资料、交易记录、反洗钱记录、客户回访记录。营业部反洗钱工作档案分为客户档案与反馈记录两类,客户档案由大堂经理岗负责保管,反馈记录由合规管理专员保管。

(六)宣传培训开展情况:营业部对反洗钱工作高度重视,积极参加各种相关反洗钱学习培训,并及时向员工传达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反洗钱工作。

1、营业部随文件下发及时进行员工的反洗钱相关培训,留存了相关培训记录。

2、营业部每月在营业部大厅举办反洗钱方面的投资者风险教育讲座。

3、营业部通过在投资者教育园地张贴《反洗钱知识问答》,大力宣传反洗钱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投资者对反洗钱的认识。

4、营业部针对投资者的需要,将《反洗钱法》装订成册,摆放于营业部显著位置。

5、营业部为了向广大投资者宣传反洗钱相关知识,营造宣传氛围,悬挂了"打击洗钱犯罪、维护金融秩序"的宣传条幅,在营业部入口处张贴证监会统一印制的反洗钱宣传海报。

6、通过向投资者发送反洗钱宣传短信,DVD滚动播放反洗钱宣传短片,客户自助交易系统及LED屏播放反洗钱标语等予以警示说明,使投资者对反洗钱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

7、3月15日、10月30日、XX月4日员工走出营业部,组织员工选择人流量大、宣传群体较广的火车站广场、社区设立宣传台和宣传展板与市民投资者面对面接触,解答群众现场咨询,组织群众填写调查问卷,发放宣传资料。让过往群众认识了洗钱活动的危害性和进行反洗钱活动的重要性,增强反洗钱意识,从而更好地配合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

(七)相关资料报送情况:营业部能够及时采集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报表数据,及时、准确的将反洗钱非现场监管信息报送人民银行。

(八)法定备案资料报送情况:营业部能够及时的报送反洗钱工作的法定备案资料。

(九)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营业部认真做好创业板投资者教育和规则宣传工作,积极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加强对投资者开通创业板的风险揭示工作。

(十)每周的合规工作:每周对营业部重要岗位、关键业务环节进行检查,包括在开户及各类代理业务流程当中,营业部能够按照规定进行客户身份的识别;每周对新开户的风险等级进行核查,营业部能够按照划分标准进行划分,并在客户分类信息中标注。以上形成周合规工作报告,共及时、准确反馈38次合规工作报告。

(十一)其他需向合规部报送的工作:每月前两个工作日,通过合规信息通道向合规管理部报送营业部上一个月的客户证件留存新增失效数和更新数,能准确、及时上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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