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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什么要读书作文(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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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小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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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颜真卿说过一句话:"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所以我喜欢读书。

我很喜欢看课外书,记得上次在课堂上看课外书,被老师抓到了,老师还告诉了爸爸,回到家,我被爸爸狠狠地骂了一顿。之后,我就只能偷偷地看书了。

晚上,我一写完作业,就赶紧拿出数学课本,把课外书夹在课本里,假装要预习。妈妈过来,以为我在预习,微笑着点点头,满意地说:"嗯,我的儿子真积极向上。"妈妈走后,我一脸坏笑,心想:这招可真管用。

到了该睡觉的时候。我把一本课外书书和一个手电筒藏在被子里,等爸爸妈妈睡着了,我就打开手电筒,藏在被子里看。在被子待了一会,我已经汗流浃背了,可我不想出来透气,因为我舍不得放下书。半夜,爸爸起床上厕所,顺便来看我睡觉有没有盖好被子,我听到脚步声,就毫不犹豫地把灯关了,把书藏在被子里,假装睡着了。爸爸探出头来看了看,以为我已经睡着,就走了。我想:还好,有惊无险。

最令我高兴的还是下雨天。我平常都是自己走回家的,下雨时,我可以在学校等雨小了再回家,这样我就可以拿出课外书,一边看一边等了。凡是下雨天,我都是在学校看书到六、七点钟才回家的。

这就是我的读书故事。书,是我们的启蒙老师,它让我们初次尝到了读书的乐趣,并愿意一辈子以它为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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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读书让生活更美好小学生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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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乐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书可以使人进步,使人快乐。自从我读了《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后,美好生活离我越来越近了!

以前,我很缺乏毅力和耐力。上体育课时,我们进行400米跑步。我总是漫不经心,一开始,我跑得不还可以,可是刚跑到第二圈,我就坚持不了了,觉得太累了,跑不动了,便停下来,走了回来。后面的人都陆续追上我,小张说:“你快点跑呀,马上就要到终点了!”我低头看了看自己酸痛的双腿,像绑了千斤重的石头,抬都抬不起来,我就对她摇了摇头,没有再继续跑下去。那一天,我心情的天空一片阴郁。

自从我看了《鲁滨孙漂流记》,我醒悟了。这不,今天我们又测了一次400米。没想到,老师把我和几位跑得很快的同学分到了一起。我心想:我这次一定要坚持下来,他们会不会跑得很快,我追不上怎么办,嗯!这次我一定要向鲁滨孙学习,我一定要坚持!我要先跑快点,要不然等会又追不上了……正在我思索时,“嘣”!发令枪的声音把我惊醒了。原来我前面那一组已经开始跑了。我一想到等会就该我跑了,不禁用满是汗的手抓紧了裤子。发令枪响了,我飞快地迈开步子,甩开手跑了过去。终于跑到一半了,我的头感到有点炫晕,太阳烤着我的头,一切感到那么宁静,又那么漫长。“第一肯定是小吴。”“就是!”人群中出现了嘈杂的声音。我听到,又火力十足地靠着自己的耐力和毅力跑到了终点。我感到天不那么热了,而是让人感到凉爽。我虽然很累,但很开心,这一点可都是读书的功劳,读书带给我的快乐!

读书是力量的源泉,智慧的翅膀,生活的方向盘。读书让生活更美好!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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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1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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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这个词,我们可以轻松用笔在几秒钟之内写完,而真正的意义,却要用一生去诠释。我固然相信“人定胜天”这个说法,但是很多时候,人力在命运面前是显得那么微不足道,甚至于每一次的挣扎却是推向更深的深渊的魔手。

他们,是的一部分;他们,进行着爱与恨、情与理的冲突;他们,或压抑,或挣扎,或抗争;他们用自己的方式奏着生命之歌。

《家》给我们塑造了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这些形形色色的人物。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钰等。以及接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悟者和叛逆者的形象。

最让我同情的不是投湖自尽的鸣凤,也不是守寡病死的梅芬,而是处于“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的觉新。他爱着一个人,却同另一个人结婚生子;而后陪着与自己相守的人,又放不下爱着那个人。从始至终,除了最初他和梅芬的那些相处,我看不到他真实的灵魂。不是不想逃,不是不想任性,不是不想挣扎,只是身份将他压在了无形的五指山下,所以,他不能。觉慧口口声声称他的哥哥为“无反抗主义者”,却不知大哥注定是十字路口上最艰难的徘徊者,时代的牺牲者,他上承高老太爷的威严,下启羡慕着觉慧的勇敢与追求。如果他处在觉民觉慧的位置,他断不会再这样压抑着自己。他很清楚地明白若自己放下了这些担子,这个腐烂、溃败的封建大家庭只有走向灭亡的道路了,这对一个骨子里还很传统,舍弃不了“大家”的男人是无法容忍的。于是他选择放弃自己的幸福,埋葬自己的感情去成全这个家庭。我们没有权利去批判他的选择是对是错,只能说这个看似可以选择的题目,其实只有一个选项。最终,他只能将自己的愿景寄托于觉慧,希望他享受不到的可以由自己的弟弟去领略,这不是他的放弃,恰是他的希望,让别人替自己幸福也是一种无奈的幸福。

这是一个默默承受,不懂反抗的人,那么反抗的人有什么结果呢?

作为高府丫鬟的鸣凤用死亡控诉了这个吃人的封建的社会。最初,她以为可以用自己的方式爱着高高在上的觉慧,她不求相守,只愿可以一直远远望着,不奢求,不指望能进一步靠近,出乎意料的是觉慧竟也爱着她。看似毫不费力就可以满足的愿望,鸣凤却不能,因为她只是一个丫鬟,丫鬟没有过自己想过的生活的权利,从被主人买下的时候开始,她就没有了主宰自己命运的权利。只是她太晚才看清。鸣凤久久等着希望的火光,她单纯的以为和覚慧的爱情可以改变她的命运,仍摆不脱命运的安排,她被要求嫁给一个老头子,尽管她怎样恳求,也逃不了,绝望中她只能选择长眠地下。湖水成了她的最终归宿,这是一个悲剧,也是美好的结局,没有屈服,而是自已选择归宿这就是很勇敢的,在那个年代来说。觉慧开始让我认为他是爱着鸣凤的,而后我越来越怀疑,那是爱吗?有那种爱,即使爱的人死了,却只有叹息,而没有多少悲痛表现的吗?我本以为在鸣凤死后,觉慧会哭天抢地,甚至于撕心裂肺的“殉情”,哪知他会那么淡定,然后渐渐淡忘,又去追逐自由。其实这只是一种小青年的反抗心理吧,不想接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追求一种新鲜的感情,并非什么爱。只可怜了鸣凤,死心塌地换来一场空。悲哉!

小说中一个又一个的人物,向我们控诉着封建礼教对人生活的残骸,想说不能说,想爱不能爱,有的是无止境的约束和看不到光明的未来,不挣扎不甘心,挣扎了又是徒劳,怎样都是错,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就一个字可以形容——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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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学会读书600字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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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的岁月,是你一直陪伴着我,与我携手同行。我发现,是你充实了我,我感觉自己很快乐,并不孤单。

题记

记忆是一座博物馆,陈列着有关你我和谐相处的器件;记忆是一张小小的磁盘,记载着你我一起欢乐的文字;记忆是一叠相片,刻录着你我心心相印的画面。

牵着你的手,游走在“吹面不寒”的“杨柳风”里,与失败之际找到心灵的安慰。

二月的春天,一个乍暖犹寒的早晨。一贯睡懒觉的我躲在被窝里,生怕外面的寒冷侵袭了我受伤的心,尽管家里的炉火燃得红旺旺的。然而,你在此时出现冲破了我心灵的黑暗,带给我朝霞初升的黎明!

我下意识地从边的书台上抽出一本书,走马观花地看着。“用积极的心态面对挫折,也会在暴风雨中看到绚丽的彩虹;用积极的心态应对磨难,上帝会为你留下播种的美好春天!”突然,我被这句话深深地吸引住了。是啊,此刻我顿悟了:失败是一段路,唯有走过,才能让心灵强大。谢谢你,书籍,你挽救了一颗冰冷的心,让我有勇气承受挫折的打击。

踏着你留下的脚印,在成长的岁月中,绽放青春的花蕾。

午后,沏一壶香茗,独倚窗下的栏杆,捧着一本好书,小心地用手翻着书页。细细品味淡淡的书香

花意侵夜,花香随着风儿浮动,月色清澈透明,映照在我的书桌上。

谢谢你,我可爱的书籍,你铸造了我坚强的灵魂,给我美好的青春回忆。你没有妈妈般温柔的叮咛,没有爸爸那般严厉的呵责,也没有老师般难忘的教诲那样使我怦然心动,但你真的是我的一位知己,一直陪在我身旁。是你充实了我空虚的大脑,坚韧了我的内心!

一路走来,你帮助我走完青春的路途,为我沿途栽满了鲜花,记忆中有你,我心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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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灰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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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姑娘的故事,讲的是以前有一个富人,钱多的数不完,可是他的妻子病的很厉害,快死时,她把女儿叫到床前,告诉她要做一个诚实、善良的人,说完就死了。我看到这里,想起了我有一次说谎。

一天,妈妈上班,我一个人在家看起电视来,突然听到了妈妈的脚步声,我立刻关上电视,把布盖上。妈妈认为我学习累了,于是同意我看电视,我每当想起时,我不该去骗妈妈,我很内疚。

等我看完灰姑娘的故事,她勇敢、孝敬父母,努力地去改变自己的命运。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应当在任何环境下,不丧气,不放弃,积极面对任何困难,我们要学习灰姑娘那不屈不挠的精神,坚持自己的信念,改变自己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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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亲爱的笨笨猪》读书笔记

全文共 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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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笨笨猪》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可爱的小猪。它有很多的好朋友,有:狗汪汪、猫咪咪,还有白兔姐妹。

笨笨猪很笨,但是它过得都快活。在小熊的生日上,它因为贪吃,吃光了所有的毒蘑菇,却因此也救了生日上所有的动物。它睡觉时打呼噜像在打雷,居然吓跑了想吃掉小兔子的大灰狼。它见市场上盐蛋好卖,就让鸭妈妈喝盐水生盐蛋,结果被鸭妈妈啄肿了屁股。为了让老鼠改掉好吃懒做的坏毛病,它鼓励老鼠去啃书,轻而易举的让老鼠学习了知识。

你们看,这就是聪明的笨笨猪。笨笨猪给别人带来了快乐,所以笨笨猪也很快乐,这种快乐的品质是多么可贵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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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读书的乐趣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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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大的乐趣就是读书。读书让我快乐无比,让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每次一有书读,我就兴奋不已。

一次我去邻居家借书回来读,从下午一直读到晚上,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完全沉醉在书的海洋里。妈妈叫我好多遍,我都没听见,直到妈妈进了我的房间大声地喊我,我这才从书中回过神来。

读书有三种读法:早读、午读、晚读。我最喜欢晚读了,因为在夜深人静的晚上,我怀着一种安静的心态去读书。有时我会在书桌上放一杯咖啡或奶茶,一边读书一边闻着悠悠的香气,让人觉得在仙境中徜徉,久久陶醉在里面。我一般都会吃完晚饭就到书房去,一直读到夜里九、十点。

我特别喜欢在夏天的时候晚读,因为坐在窗边,有满天的星星和月亮陪着我一起晚读,觉得十分惬意。优雅的环境让人心悦诚服,记忆力会更好。每晚读书得到的启发也会更多,也可以体会作者写作时的心情,有时自己望着夜里的天空,也想像自己像作者一样出口成章。

读书给我无限的知识,给了我无限的乐趣,让我觉得人生非常有意义,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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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读书使我快乐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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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读书,有人会摇头:“读书苦啊!”是的,读书并不是一见件轻松的事,它需要动脑、用心,还要有毅力。可我觉得读书很有乐趣,读一本好书,就像与高尚的人对话。

我从小就十分喜爱书籍,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我把书当作不可缺少的营养品,看见书就像饥饿的人看到面包一样,爱不释手。爸爸,妈妈给我的零用钱,我舍不得花,攒起来买书,星期天到图书馆和新华书店看书,常常是等到关门时才依依不舍地离开,每逢生日,爸爸、妈妈问我要什么礼物时,我总是不假思索脱口而出:“书,书,我只要书!”在我的房间里,摆放着两只大书柜,那里面全都是书,从小小的薄薄的连环画到大大的、厚厚的百科全书,应有尽有。曾经多少次没有和小伙伴一起玩耍,一个人关在家里,静静地遨游、徜徉、流连忘返。读到高兴处,我会情不自禁地手舞足蹈,脸上洋溢神情,绽开舒心的笑容;读到悲伤处,我便为主人公的不幸遭遇而伤心不已,流下同情的眼泪;读着幽默风趣处,我常常禁不住开怀大笑,觉的妙不可言,读到深奥处,我总是皱起眉头,冥思苦想,读到优美的词句,我会动笔摘录,细细回味。书既像一位真诚的朋友,跟我面对面地交谈。

我爱读书,我就像一只勤劳的小蜜蜂,在书的百花园不知疲倦地飞来飞去,采集花粉。小说教给我做人的道理,诗歌唤起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童话让我感受到美与丑、真与假……

所以,我说:“读书使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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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读书伴我行优秀作文600字

全文共 8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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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我们每一个人所需要的,就与吃饭睡觉一样。可是有些人厌恶读书,认为读书十分枯燥无味,而我却认为读书可以给我带来乐趣。

书好象是一位懂得许多知识、有许多经验的智者,可以从她的谈吐中学到各种知识,这倒应验作家歌德的一句名言:“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位高尚的人谈话。”书不仅可以给我们带来有用的知识,她在各个方面还是我们有用的向导,如果我在学习上遇到难题,便可以去请教工具书;如果我在生活上遇上麻烦,可以去请有关生活方面的书来帮忙......读书还可以交流作者与读者的感情。作者在写一本书时都会将自己的感情融入到文章中去,读者读到他的书时,便可以感受到作者的喜怒哀乐。

读不同的书给人的感受都不一样。读历史书能让人回到那遥远的过去,了解各种各样古代的事情;读小说能让人变成书中的主人公,去亲身体验一下主人公的经历;读科幻书能让人置身于新奇的幻想世界;读科普书能让那些复杂而深奥的科学原理通过图片与文字展现在你面前......

我最喜欢的书是美国作家房龙所写的《人类的故事》。这本书图文并茂,里面有367幅世界名画和60多幅经典照片,介绍了人类历的各种大事,有罗马兴衰、埃及女王、希腊与波斯之战、十字军东征、一次世界大战......等等。

我们一家人中,不仅我一个人爱读书,爸爸妈妈也都很爱读书。有一次,我们一家三口都在家中,我在全神贯注地读课外读物,爸爸正在津津有味地读一本小说,妈妈把切好的肉放在锅里烧,趁肉没熟,自己去看看书,不知过了多久,妈妈闻到了一股糊味,大叫一声:“肉糊了!”,来到厨房,发现肉已经黑糊糊的了,我笑着说:“看来咱们啃书本的味儿比吃肉还香!”大家都笑了。

说到读书,我想起一个笑话:有一个人到图书馆去还书,图书管理员发现他的书又破又烂,便问:“为什么你的书破成这样?”那个人答道:“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管理员又问:“为什么这两页不见了?”那个人又答道:“高尔基说过,‘看一本书就象一个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这两页我吃了。”——我们读书可不能象他这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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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拇指姑娘读书笔记 傅林钦

全文共 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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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一个女人想要一个孩子。拿出十二个银币给巫婆,巫婆给她一颗大麦粒,种下麦粒后,麦粒开花了,里面坐着一个非常娇小可爱的小姑娘,这个小姑娘就是拇指姑娘。她遇到了一只非常可恶的癞蛤蟆,要让儿子跟她结婚,她正在独自哭泣,好心的小鱼救了她。半路却被金龟子拦下,金龟子们个个都说她长得丑,她很伤心,逃走后,又碰到了不喜欢的鼹鼠,她无意中救了冻僵的小燕子,鼹鼠逼拇指姑娘嫁给他,拇指姑娘受了很多苦,与小燕子的告别带来了转机,在小燕子的帮助下,她嫁给了花朵上的小王子,真是好心有好报。

读了这篇故事后,我要向拇指姑娘学习。在学习、生活中都会碰到很多困难,我要去努力,不能退缩。一次不够二次、三次,哪怕无数次,只要有不屈不挠的精神,任何困难都会带来好的转机,同时都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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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父亲的病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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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鲁迅的《朝花夕拾》,里面的《父亲的病》深深的触动了我,使我感受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和人民的麻木。

看着那“名医”出诊时的.倨傲、冷漠,我不禁感叹医生那已经消失的救死扶伤高尚品德;看着那衍太太对挣扎中的父亲束手旁观漠然的样子,感受到了旧社会的人们“各人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的麻木;看着那鲁迅在父亲临死前歇斯底里的声声呼喊,彻彻底底的感受到了那个“吃人”的旧社会——人们在不断维护自己的小空间的利益时无情地互相蚕食着。

在鲁迅先生的字里行间,可以看到他追求的就是一个互相理解,和睦相处的美好世界。几十年过去了,我们在这方面做了不小的努力。有了我们现在的和谐社会。可是,这“和谐社会”内还是会有一些小小的不和谐,比如说最近的“权健事件”,就和文中医生开各种没有用的药性质相似。但是,有一位正义的人“丁香医生”及时站了出来,为我们指出其中的虚伪。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无限光明的新社会里,我们要尽可能地照顾他人,从他人的角度着想。而且我们也要向“丁香医生”一样,为社会的和谐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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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的读书故事征文获奖

全文共 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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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全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心目中的书;“书是全人类的营养品。”这是莎士比亚心目中的书;“读过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这是藏克家心目中的书。而在我心目中,书就是一把金钥匙,帮我打开文学之门,开阔我的视野;书就是一叶扁舟,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书就是我的良师益友,告诉我一个个人生道理。

我从小就喜欢看书,最喜欢看的是漫画书。我常常会到读书馆里去借书,妈妈希望我多看一些作文选、名著等,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而我却对漫画书”情有独钟”。《蜡笔小新》,《多拉A梦》,都使我爱不释手。

有一次,妈妈送我一份特殊的生日礼物——书。一本《爱的教育》足以让我陶醉,书中讲的是一位意大利小学生写的日记,一个个鲜明形象的人物,其中母亲与父亲,还有哥哥写给“我”的各封信以及姐姐雪维尔写给我的各封劝告我的信。还有安利柯与同学的争吵事迹,也让我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渐渐地,我养成了一个习惯,就是每天晚上睡觉前一定得看一会儿书,所以,在我的床头柜上,总会有几本小说、漫画和笑话书。进入中学后学习比较忙,但还是一直保持着这个习惯。

书,它给我知识;给我力量;给我乐趣。它是我最敬爱的导师,是我最亲密的朋友,是我最亲爱的伴侣。要问我为什么喜欢书?我会说,因为书给了我很多,很多,因为有它在,我是最幸福,最快乐,最自由的!同学们用宝珠打扮自己,不如用知识充实自己,宝剑不磨要生锈;人不学习要落后,书籍备而不读如废纸从现在开始做一个爱读书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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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以喜欢读书话题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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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书,也爱读书。古人说过,万贯家财,不如一卷香书。如此来说,百万富翁也没有我家富啊!我家有很多好书,作业写完了,闲暇之余,我便会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津津有味的看起来。如此,我便沉浸在书的世界里。从小,我就爱读书,在小时候,我妈妈就买带拼音的书给我看,《伊索寓言》、《中华上下五千年》都是我最爱看的书。

长大了,我认识了很多字,妈妈就买了些没有拼音的书,这样既锻炼的我的识字能力,又增加了我的阅读量。我更爱读书了,一天不看书就不舒服。

上了小学,班主任鼓励我们看书,在假期还订书给我们看,在班主任的引导下,我爱上了看动物小说,其中曲折离奇的情节,引人入胜,所以新书一发到手,我便读了半本。眨眼功夫,已经十点多了,只好本书放在枕头下,我的心还是沉浸在书中的意境里。晚上做梦还梦到了呢!沈石溪描绘的草原,我化为一只狼在上面奔跑;牧铃勾画的天空,我化作一只雄鹰在其中飞翔。

现在,我不再像小时候,去书店买书,不再看什么好玩就买什么,而更加注重书的意境,不再盲目买书,;回来都市也不再像从前,一次性读完,之后就不再问津,现在,我慢慢读书,慢慢品书,体会书的思想。

书中自有黄金屋,如果把书海比作大海,那我才喝了一滴水,书中的黄金屋还等着我去探索呢!

我爱读书,读书伴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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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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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动天地的父子情——《父与子》这本书,真实完整的向我们刻画描述了一幅幅作者卜劳恩与爱子克里斯蒂安在一起的无忧无虑,天真无邪的画面。作品中一幅幅小巧精湛的画面闪烁着智慧之光,无言的流泻出纯真的赤子之情与融融的天伦之乐。虽然这些日子很短暂,但却永远震撼着人们的心灵,让我们流连往返。

虽然这本书中没有一个文字,但却让我们一看便懂:懂得父亲对儿子那种一起玩一起乐的友谊与快乐;懂得父亲与儿子那种可以用心灵沟通的美好状态;也懂得父亲对儿子的那种爱子情深;更懂得作者想要向我们描述的那种内心深处的爱子情怀……这是一个粗心的父亲,他不同于其他父亲的一丝不苟;这是一个贪玩的父亲,他不同于其他父亲的严谨认真;这是一个深爱着孩子的父亲,但他却不会像其他父亲那样逼迫孩子做他不想做的事情!而又正如我们所说,这是一位伟大的父亲!他的儿子也是一个真实的孩子!

看到这里,我的心里不禁又多许伤感,又有更多复杂的感受交织着我的心:这个结局虽然让我感觉不够完美,但却又很真实;虽然让我感觉有些伤感,但也许世界上根本就没有完美的结局,任何事物都不会有完美的结局,上天总要让它在完美的情况下掺杂着些许瑕疵。我似乎看到了卜劳恩为了反对法西斯在监狱里那绝望而又坚定的眼神中,透漏着一种永远的东西,这东西叫希望,永远的希望。

虽然真实的父与子走了,但我们心中的父与子却永远留在心中。那是永远的父与子,那是永远的父爱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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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城南旧事》读书体会作文800字

全文共 8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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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城南旧事》,我很高兴,也很期待里面写了什么。

翻开那漆黑而又带有一点神秘的封面,我的"读书之旅"开始了。

我每看完一章故事,都感到有那么一点儿惋惜。因为,每一次一章故事告一段落后,故事里面英子(林海音小时候的乳名)的各位亲戚或者是朋友,都以种种理由离开英子,一直到最后一章--爸爸的花儿落了,英子几乎所有的亲人,都像影子一样消失后,她的童年也消失了。

整本《城南旧事》令我印象深刻的是英子在惠安馆遇见并且和那个被大家称为"疯女人"--秀贞相处的那段时光。一开始,我还是担心“疯女人”秀贞对英子作出身危险的事情,但惊人的是英子却和秀贞友好的相处了,这也足以向大家表现出她童年时的善良和天真。直到有一天后,秀贞突然对听故事的英子谈起了小桂子(秀贞的女儿,也就是书里讲的小妞儿),并常常谈起她,秀贞还和英子说,小桂子有一条青疤。

有一天,小妞儿对英子说她不是爸爸妈妈亲生的,并且转过身来,英子却在她脖子上找到了一条青疤,英子赶忙把她领到秀贞那里,她们母女俩当晚就坐火车走了,英子也晕了十天。这里也能体现出英子对她的所有朋友的离去都怀有思念之情。

第二段:我们看海去,这句话使井边一位小偷对我说过的一句话。就这是这么简简单单的五个字的背后,却一直衬托着英子儿时到现在的梦想。小偷也告诉她会带他去看海。可当时一群人一直在追捕他,这是英子没见着它既几会她就被抓去被人笑话,这也使英子一直没能出去见见世面。但是英子的那种友好的精神却值得让我们学习。

还有最后一段:爸爸的花儿落了,题目取得很悲伤连同与结果,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英子在最后得知爸爸去世后为什么显得那么冷静?爸爸的花儿落了,石榴也落了……爸爸精心培养出来得花几乎全落了,但是爸爸养育出来的英子却没有倒下去。爸爸的死,成了英子不再是小孩子的最好证据,也同样证明了英子十三岁不用亲朋好友照顾的最好依据。这也能教导我们十三岁能独立的能力。

《城南旧事》这本书的作者是林海音,它讲述的是她小时候童年是在北京城南的故事。虽然故事主人公有时候显得弱不禁风、微不足道,但是她却教会了我很多知识、本领和心态,这本书的确让我受益匪浅,我要好好珍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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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读书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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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或春暖花开,或蝉声阵阵,或秋叶飘零,或白雪皑皑;窗内,一盆兰花,一杯香茗,一个人倚窗而座,手捧书卷这便是我常有的读书状态。我爱读书,在读书中感受学会知识的乐趣,也为享受读书的雅致而快乐。

打我记事起,家里就有很多很多的书,《拼音字母》、《数字游戏》、《一千零一夜》、《青蛙王子》、《星际漂流》、《三毛流浪记》、《三字经》、《唐诗三百首》等等,让我如同沉浸在书的海洋里。不仅如此,每到周末,爸爸妈妈还带我到图书馆去读书、选书、买书,以至于使读书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一种自然而然的习惯。现在,我每天只要不读书,就感到少了些什么,就会不快乐!

读书确实是快乐的。读a.o.e,我认识了汉字,逐渐感受了诗歌、散文、小说的.文学魅力;读加、减、乘、除,我学会了运算,逐渐感受了数字和逻辑思维、逻辑推理的奥妙;读A、B、C,我学会了英语,逐渐体验了语言和文化的多样性。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现在也许还体会不到那么深刻,但我已经懂得,是读书让我有了知识、智慧和天马行空的想像力。穿越过去,与古人对话历史,我快乐;穿越未来,探寻人类进步的真知,我快乐;走进花草虫兽,感受生命的千奇百态,我快乐。

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宋朝理学家朱熹的这首诗,正是对读书之乐的感受和描写。如今,物质生活丰富多彩,各种物欲、奢华充满诱惑,我们的心灵就更需要文化的浸润和滋养,而让读书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学而有乐,学而增智,学而修身,学而致雅,又何偿不是一种美好的人生追求呢?

此刻,我自然又想要临窗而座,执书一卷,沉入淡谈的书香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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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读书伴我成长二年级作文

全文共 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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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知识的源泉,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要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就必须不断读书,不断充实自己。

读书,提高了我的作文水平。我从小就是一个“书虫”,一有空,我便会津津有味地读起《老舍作文集》、《西游记》等课外读物。读了这些书,不仅提高了我的阅读能力,还可以从中摘录一些好词佳句。等到写作文时,就能得心应手地应用这些好词佳句,不会语汇贫乏了。

读书,使我增长了知识,开阔了视野。看了《人与自然》这套书后,每当到动物园参观或是在电视上看到某种动物,我总会祥细地向家人介绍这种动物的名字、产地、生活习性等。

读书,教我学会了提问。平时学习中,我经常认为“学懂了,学会了”就是真的学好了。其实不是,我还没有全部学会。俗话说的好“小疑小进,大疑大进,不疑则退。”每天,看了书后,我总会提一些问题。几年来,我已经养成了习惯。

书是我成长道路上的启明灯,它不仅陶冶了我的品格,还让我养成了良好的学习习惯,使我懂得应该做一个怎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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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笑猫日记之会唱歌的猫》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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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素有“心灵鸡汤”美称的笑猫日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接下来,我为大家讲一讲我印象最深的场景。

在一个春天,二丫有了一个小小的愿望,那就是帮助卖报的聋哑老人买报。为了这个理想,她找到了鹩哥(一种会说人话的鸟,比鹦鹉说的还好),求他叫她说人话,从此,二丫每天都要去学。把嗓子都练出血了。

这就是我印象最深的一幕。在我看来,连猫都有这种悲天悯人的情怀,难道我们人不应该更胜一筹吗?没有,我们没有像二丫那样做。反而,一再的给那些人白眼看。没错,这个世界本来就是残酷的,但是,即使打着“优胜劣汰”的旗号,也不能成为漠视生命的理由。所以,我希望,大家都可以伸出援助之手,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这个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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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西游记》寒假读书笔记

全文共 32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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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时候,大概三年级吧,刚刚认识了几个字的时候,开始有了阅读的渴望,迫不及待的找来了许多书来读,其中就有西游记,具体情节已经记得不太清楚了,只是囫囵吞枣的读完,然后就兴高采烈的跟其他小朋友去显摆去。那个时候给我的印象比较深的人物就只有孙悟空了,比较的勇敢,七十二般变化,敢_天庭去做齐天大圣,然后就是去西天取经,经历了种.种磨难,最后终于圆满的完成了任务等等。在当时一个小学生看来整个西游记其实就是一部孙悟空的个人英雄史。

大概是八几年吧,国家投资拍摄了西游记这部影片,当时引起很大的轰动,在当时还没有收视率的概念吧,但如果拿现在的标准去衡量的话,西游记的收视率绝对达到百分之七八十还要多。那个时候的人对西游记还是有一种近乎狂热的喜爱,几乎一集不拉的看完。酣畅淋漓之后略微有一种遗憾,孙悟空自从走上西天取经的路上,他的法力好象减弱了许多,或者是各种妖怪的本领的确很强,孙悟空度过每次难关好象都是要靠别人的帮助,这么说吧,但凡是个妖怪,都能欺负住孙悟空,这很是让人郁闷。

猪八戒吧,在整部书中好象就没起到什么作用,就知道好吃懒做,有时候还会帮倒忙,比如在面临困难的时候,往往第一个嚷嚷着散伙,动摇军心不说,有时候还会帮着老和尚合伙欺负孙悟空,看着实在是让人气愤。沙和尚本事没有多少,这大家好象都知道,做人倒还本分,踏踏实实,勤勤恳恳。

他就不说了,充其量就算是一个仆人,对他来说已经基本上完成了自己的神圣使命。最最可气的就是那个老和尚,按说他也算是一代高僧了,但遇到事情有时候还不如一个妇女,首先不能明辨是非,你自己没有降妖捉怪的本领吧,还对这种相对比较专业的工作大加干涉,一会儿说孙悟空拿错了妖怪,一会儿又说悟空大开杀戒,没有佛家的慈悲之心,动不动就拿出他的看家本领,念紧箍咒,可怜呀,想当年叱咤风云的齐天大圣,竟然沦落的还不如一只小狗,整天被呼来唤去的,还不敢提什么反对意见。

再就是既然你唐僧是一代高僧,也是经过大唐王朝层层选拔上来的精英,我想智商最起码应该在一百八靠上了吧,降妖除魔这种专业的工作你没有经过培训,可以允许你不会、不懂,但是不懂你可以问呀,这不是有专家孙悟空吗,再者说了,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这是使用人才的最基本的原则。

经常的给我们的孙工程师使绊子、穿小鞋,搁谁身上也受不了呀。唐僧没有管理方面的经验,就四个人还光想领导不好,更何况要去完成西天取经这样大的宏伟工程呢,我估计他的这个取经组织的CEO是走了_的。按现在的说法,它是利用出国的机会镀金来了,在外边随便转上这么一圈,回去提干是肯定的。各种好处随之会滚滚而来。所以说唐僧其实是一个赌徒,他就堵取经这一把肯定能赢,把自己的身家性命都押上了。高呀,佩服!再者,你唐僧既然是这个组织的领导,有很多的事情你就要靠自己的力量去完成吧,老是依靠别人,你有自己的风格吗。难道去茅厕这种最基本的事物也要别人代劳吗。

面对妖怪的狰狞面目,老唐表现出来的总是两个字筛糠,真没有想到,老唐还会这手农活!依我的看法,有些妖怪不食人间烟火,很难感化,确实不好做思想工作,但我想不是所有的妖怪都是这样的吧,总会有一些受教育的程度相对比较高,沟通起来也相对比较容易,也许只是中间走错了路才作了妖怪的,经过教育可以重新回到正常人中间来。老唐是作佛教工作的,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做思想工作的,和现在企业里面的书记差不多,既然书上描述的他精通佛法,还出席过好多的什么佛教的研讨班,我想口才一定也应该不错吧,利用他的三寸不烂之舌,和他的对付孙悟空的苦口婆心,婆婆妈妈,好好去做那些妖怪的思想工作,我想肯定能会使不少的妖怪弃恶从善的。

你想呀,佛教就是劝人向善的,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既然可以夸下海口,佛教肯定也会有这方面的理论和成功的实例,老唐应该活学活用学习过的知识,否则的话就是一个书呆子了,我们要一个书呆子有什么用呢,大唐王朝要这样的人有什么用呢,就算是能取得真经,那回来也起不到好的作用,试想想,如果你唐僧在取经的途中反复运用所学知识,不断感化那些冥顽不灵的妖怪,使其中许多的妖怪改恶从善,这对将来弘扬佛法也能起到很好的广告作用。那个时候你可以在你的毕业论文上面写,牛魔王、白骨精、……等等都是我作的思想工作后改造好了,我估计你的他的论文肯定能得到的评价的。

认真梳理了一下这本书,我想,如果是我写这本书的话,我可能这样设计他们几个人。孙悟空仍然本领高强,但是他不能象书中所描述的那样,好象就没有人能管的了他了似的。初期的老孙其实是一个流氓,横行霸道,为所欲为,出于对黑恶势力的惧怕,普通群众是敢怒而不敢言,而作为政府部门呢,有这个实力,也有这个义务吧,各个部门之间又互相推诿扯皮,导致老孙比较的嚣张,所以才有了孙悟空大闹天宫,只是由于老孙不懂得民不和官斗的道理,惹恼了政府,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办公秩序,才导致政府迅速而果断的扑灭了老孙这股黑恶势力。至于西天取经,那时将功补过,骗着死猫上树呢。经过这样解释,你就会发现,西天取经路上经过的种.种磨难就变得十分合理了。任何地方都有地头蛇吗,就是老孙这个强龙也不能拿他们怎么样,借助政府的力量来消灭他们自然就顺理成章了。

至于说猪八戒,我认为在整个西游记中间,猪八戒其实是最有才的了。你想呀,猪八戒原来没有下凡之前,已经混到天蓬元帅这个职务了,省部级_了,容易吗,没有非凡的智慧和稠密的关系网,他能走那么远吗?革命了一生,最后还是没有坚持到退休,因为生活作风问题被罢了官。但是说到底,猪八戒对革命还是有相当高的忠诚度的,最起码比孙猴子要高,经过组织部长观音姐姐的劝诫,已经做好了改恶从善的心理准备,苦苦在流沙河等候唐僧一干人等的到来。猪八戒虽然被革职为民了,但是他精心编织的关系网还在呀。西天取经这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没有猪八戒的大力参与和支持是绝对完不成的。路上的各种妖怪都会给他一些面子的,毕竟虎老雄风犹在吗,再加上_也在很多情况下不愿意和政府对着干,而他们其实就是代表政府来执行公务的。最明智的选择就是合作了。自古官匪勾结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了。猪八戒作公关是的了。

遇到美眉,孙悟空比较粗暴,生冷硬,沙和尚比较木讷,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经合比较内向。无法和女孩子交流。猪八戒则口才好。虽然扮相不怎么理想,但是瑕不掩瑜吗,老猪懂得怜香惜玉怜香,用她来作妇女的工作是再好不过的了。孙武子曾经说过,不战而屈人之不兵,善之善战者也。老猪一到就能解决的问题,问什么要孙悟空出面去打个你死我活呢。再说了,好男也不能和女斗呀。你见过有和女人打架的吗,多失水准呀。我统计了一下。

光是西天取经的路上就有大概百分之三十几的妖怪都是女性,如果这些妖怪都由猪八戒负责解决的话,肯定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的。不用打打杀杀的,能为取经组织节枢少活动经费呀。

沙和尚,办事认真负责,工作任劳任怨,象他这样的话。放在现在社会那就是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虽然能力不怎么样,但是他又工作的积极性呀。就作服务工作吧。保护唐僧,寸步不离,关键时候还能够堵枪眼。保镖是最合适他了。做好本职工作就不错了,不敢对他再有什么过分要求,再说了,你就是要求了也是白搭。他不行。当然了政府部门中也有许多象他这种人的。什么也不会的,但是却身兼要职,我估计她可能和玉皇大帝或者是如来有什么亲戚。要不你看什么时候沙和尚挨过批评呀,就是孙猴子这么不着调,也不敢把沙和尚怎么样,他上面有人。

该说老唐了,但是又没什么可说的。领导吗,就是那么回事。你能要求领导该做什么,不该作什么吗。不能吧。但是领导就应该有领导的气魄,关键时候应该能站出来说句公道话。这样才有大批的追随者是不是呀。至于说老唐随意收拾孙猴子,有时候是孙猴子自找的。有时候则是唐僧在摆官架子,让手下人一直对自己有所敬畏。做官吗,都是这样的。

好了,说的已经太多了,最后,我认为西天取经一定会取得圆满的成功!当然了,道路虽然曲折,但是前途是一片光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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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弟子规》读书笔记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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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给每一个学生发了一本国学经典的书,其中有一部分的内容是《弟子规》。于是我做完作业有时间时就会和妈妈坐在沙发上一起读,妈妈还为我解说意思呢!妈妈常说,学习《弟子规》对我们很有帮助,它教育了我们在生活上、学习上很多做人的道理。

今天晚上,妈妈和我又在大声地念到:“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妈妈解说道:“父母亲叫你的时候,要立刻答应,不能迟缓;父母亲让你做事的时候,要马上去做,不能拖延偷懒。对父母的教诲,要恭敬地聆听;对父母的责备,要顺从地接受。”听到这里,我低下了头,因为我想起我平时也真的做得不对。有时我做作业或者学习不够认真,父母会说我几句,可是我不但不虚心接受父母的教导,而且还觉得父母好啰嗦好烦,乱发脾气。现在我看着手里的《弟子规》,暗暗下定了决心:以后一定要听从父母的教导,还要虚心的接受父母的批评。例如:妈妈经常说我的东西乱放,书桌上摆满了学习用品、玩具,每次都是她帮忙收拾。以后我要用《弟子规》中还提到的“房室清,墙壁净,几案洁,笔砚正”来警惕自己,每次做完作业我一定自觉地把学习用品和玩具放好,不再让妈妈为我操劳。

《弟子规》中有许多道理值得我学习,这真是一本让我百看不厌的好书,人生在世,品行不是天生的,必须在幼小的时候就开始培养。《弟子规》中要求我们首先要端正自身的品德,其中包括孝、悌、礼、仁等。其次教会了我许多好的学习方法,不仅仅要认真学习,还要学以致用,这样才能真正地读懂好书,成为国家的有用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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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1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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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十分钟爱的一本书,虽然书中面写的年代已经远去,可能我永远也无法想象那个年代的事,但是这本书却给了我很多的感触。《家》也是巴金杰出的作品之一,以五四户外浪潮波及到的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描述了高公馆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的没落分化过程,揭露了封建专制的腐朽本质,控诉了封建家族制度、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罪恶,颂赞青年一代的反抗斗争精神。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段,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好处的文学形象。书中人物不下七十个,既有专横、衰老、腐朽的封建家族最高统治者、封建家长只代表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和刽子手冯乐山,腐化堕落的败家子克定,狡猾贪婪的克安等等统治阶层的形形色色人物;又有封建道德和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如敢于以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鸣凤,温顺善良地吞咽着旧礼教俄国的小姐梅,善良厚道柔情的长孙媳瑞珏等等;以及接收新思潮影响、向往自由平等、大胆争取个性开放、敢于反抗封建统治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醒者和叛逆者的形象。

还有一个重要的人物觉新,他虽然理解过五四新思潮的激荡,但是处于“长房长孙”特殊地位,深受封建伦理纲常个性是“孝”道的熏染,铸成他委婉求全的懦弱型顺从的性格;他既同情支持弟妹们反封建的抗争,有屈从于封建势力的压力,维系着封建统治的权威。这些人物都写得血肉饱满,个性鲜明,富有深刻的历史内涵和阔大的现实包容。

在这个家里发生的故事也让人感觉到气愤与悲哀。第一个杯具发生在鸣凤身上。已经六十岁的冯老太爷要在高公馆的丫头中选一个去给他当小老婆,而这个灾难恰恰降临在十六岁的鸣凤头上。鸣凤和觉慧之间有一段感情,但是正因两人一个是婢女,一个是少爷,身份悬殊,才导致这段纯洁的感情别成了一个杯具。刚烈的鸣凤在他新婚前夜跳湖自尽。梅的命运更加悲惨,她死得比鸣凤懦弱多了。梅是觉新的表妹,他们二人之间也曾有过感情,本来两家都同意结婚了,却又正因二人的八字不合而不得不散。觉新娶了李家的瑞珏,重新获得了感情;而梅也另嫁他人,却当了寡妇,又回了娘家。两人依然对对方念念不忘。之后没得了肺病,却正因父亲守旧,不肯看西医,耽误了治疗,最后她怀着遗憾,软弱的死去。高老太爷的身体也是一天不如一天,快要走到了性命的尽头,医药已经不起作用了,在陈姨太的提议下,人们开始求助于封建迷信。

最开始找道士在大厅里做法念咒,深夜陈姨太又在天井里拜菩萨。之后克明、克安、克定三兄弟又祭天。最后居然找巫师到家里来捉鬼,把老太爷吓得够呛,陈姨太等人被觉慧说了一番后羞愧地散了。又过一天,老太爷死了,临死之前他醒悟了,同意觉慧等年轻人接收新思想了,但是已经太迟了。死得最令人悲愤的就是瑞珏了。老太爷死后,封建的思想不但没有消失,反而更严重了。葬礼就办得充满封建色彩,这还不够,长孙媳瑞珏生产的日子近了,太太们说长辈的灵柩停在家里,家里有人生产就会有“血光之灾”。因此按照封建理念,瑞珏不得不搬到城外去住。之后瑞珏难产,却不能与觉新相见,她在生下一个儿子之后,含恨离开人世。

这是四个杯具,虽然发生在了几个完全不一样的人的身上,但是却都揭露了封建统治的罪恶。梅和瑞珏都是觉新以前爱过的女生,而她们也都是封建主义的悲哀,她们同觉新一样,太软弱了,对于别人说的,哪怕自我知道是错的,也要把痛苦埋在自我心里,只会服从,不会反抗,他们的所谓“作揖主义”哲学纯粹是给在封建社会白白做出牺牲。高老太爷在临死之前能够醒悟也称得上是一种庆幸吧,但是他醒悟地太迟了,没有任何的好处和价值,根本不能给这个家庭,这个社会带来丝毫的改变。而鸣凤,她与常人不一样,她性格刚烈,虽然她的死也是白白牺牲,根本不会引起任何人(封建主义)的任何注意,但是她宁死也不屈服于封建主义,至少她死得不窝囊。总之,封建社会给人们的痛苦远不只这些,因此年轻人才要推翻这个社会,让人们看到新社会、新生活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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