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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推荐一本书作文(20篇)

书籍是人类知识的载体,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快一起来看看的推荐一本书作文吧!现在小编给你们带来了一些关于的推荐一本书作文优秀作文,供大家学习,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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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50字

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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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你们一定也有过和故事,其实让我最难忘的事这件事。小时候,姐姐非常喜欢看书,书多的都能满了一个大柜子她一天可以读3本书,但我对书没什么意思,我以为它是没有我想象那样美,没有那么精彩,经过这一次,我明白了书对我多么重要。

那天晚上,姐姐在客厅里看电视,我就偷偷地跑进了姐姐的房屋。走向书柜,随手拿了一本书,往我的屋里跑去。我坐在椅子上翻开那本书,心不在焉的读那本事,便没有什么意思了。我想要不玩叠纸吧,然后,就拿着尺子撕开了第一页玩起来了,反正姐姐还有许多书看呢!过了几分钟,我看姐姐快困了,又跑到姐姐的屋子把书放回去,就趴在床上睡着了。

第二天,我像一只大肥猪一样睡着,看姐姐早早的起床,坐在椅子上读书,就赶紧起床我想姐姐迟早被发现我的秘密,就走到了姐姐的旁边。就说:“姐姐,对不起,我我我昨天天晚上不小心,把你的书弄坏了。”话刚落,姐姐就长起来了说:“没事的,只要这次你改了,我就不会批评你了。”听完这句我感觉心里很愧疚。

从此,我便对书有了兴趣,原来书太贵重了,我一定要珍惜着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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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书虫三年级作文300字

全文共 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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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八岁,个子中等,长得挺结实,胳膊、腿上都是肉,小肚子圆滚滚的,就像里面藏着一个小西瓜。

走在路上经常有人夸我帅哥。我的皮肤雪白雪白的,虽然不是双眼皮,但是眼睛很有神儿,高鼻梁,小嘴巴,一笑起来露出了一口洁白的牙齿。

我爱好广泛,喜欢下围棋、游泳、画画……尤其喜欢看。只要一有时间,我都会捧本书来看。每天中午在学校吃饭,我都会先到班级图书角里选一本书,然后一手翻书,一手拿勺,看一页书,吃一口饭。常常一顿饭要吃半小时,饭菜都变凉了。

我还经常谎称要上厕所,捧着一本书进去,一蹲就是半个小时,脚都麻了才晓得出来。有一回,我在厕所里蹲了很久还没出来,妈妈连问我好几句好了没有,我都说没好。妈妈终于不耐烦了,冲进厕所,发现了我的诡计,生气地说:“你竟敢骗我!”我可怜巴巴地说:“都怪我太想看书了!”妈妈听了,哭笑不得,无可奈何地摇着头说:“你这个“小书虫”!”

看书能使我增长知识,开阔眼界,我很乐意当“小书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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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本好书600字话题

全文共 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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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经久不衰,百年前蒲松龄的《聊斋志异》可谓是家喻户晓、老少皆知。蒲老笔下的鬼狐神世界讽刺了当时这个社会,给了我们不少启示。品读聊斋就如品茗甘甜回味无穷。此书虽为古文但字里行间都透吐着智慧,都是蒲老品味人生后的大彻大悟。今天我就要推荐这本好书给大家!

《聊斋志异》是蒲松龄先生的代表作,题材非常广泛,内容极其丰富。多数作品通过谈狐说鬼的手法,对当时社会的腐败、黑暗进行了有力批判,在一定程度上揭露了社会矛盾,表达了人民的愿望。《聊斋志异》它成功的塑造了众多的艺术典型,人物形象鲜明生动,故事情节曲折离奇,结构布局严谨巧妙,文笔简练,描写细腻,堪称中国古典短篇小说的高峰。

《聊斋志异》,也是一部具有独特思想风貌和艺术风貌的文言短篇小说集。内容十分广泛,多数是以幻想的形式谈狐说鬼,但内容却深深地扎根于现实生活的土壤之中,曲折地反映了蒲松龄所生活的时代的社会矛盾和人民的思想愿望,熔铸进了作家对生活的独特的感受和认识。

反映了17世纪中国的社会面貌。书中既有对如漆墨黑的社会现实的不满,又有对怀才不遇、仕途难攀的不平;既有对贪官污吏狼狈为奸的鞭笞,又有对勇于反抗,敢于复仇的平民的称赞;而数量最多、质量上乘、写得最美最动人的是那些人与狐妖、人与鬼神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纯真爱情的篇章。

书中的作品情节离奇曲折,幻化形象刻画得独具特色。由于书中涉及内容较多,我选其小部分细评:《聊斋?雨钱》用了狐仙和秀才的事情告诉我们拒绝不劳而获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道理现在尽人皆知甚是普遍,但在百年前蒲老便参透实在可贵。

数学里有条真理题叫“两点之间直线最短”但蒲老的《聊斋?大鼠》却告诉我们两点间最短的距离并不一定是直线,有时我们绕过去,选择放弃也是一种智慧。

好书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在以后的生活中,大家都能和好书交上朋友,让好书成为我们进步的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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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和一本书的故事

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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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向人借过无数本,还回去时,不是消失,就是破损,不是破损,也会被我折磨地不像一本书,没有经过我致命摧残的,完好如处的还一回去的,只有一本书,相知道为什么?那就来听听我和这本书的故事吧!

说起来,这本书并不是十分特别,使我不忍心下手”,它是一本三年级下册以上的学生多有的书——三年级下册的英语书,为什么我不肯摧磨它呢?因为它曾像一米阳光照亮了我的心房。

记得那是期末考试的前一晚,我欢快地唱着歌儿,迈着轻快的脚步回到家,打开书包,正准备复习一下英语书中的几个不会的难点,却发现向来马虎”的我又犯病了,在这么紧要的关头,竟把英语书忘学校了,更没想到的是,老天爷真不给我面子,我赶到学校,保安告诉我一个不幸的消息——因为怕丢失东西,比须给班主任大个电话,打就打把,可没想到的是班主任老师有事,打了2个都没接,哎白跑了一趟。为了明天的期末考试,我只得另想它招了。

接着,我和妈妈又去了潘琳家,我敲响了门,叫了几声:琳琳,开门!”她听见了,立即开了门。我进了她家,支支吾吾地说:那个……那个……琳琳,我的……英语书给……忘在学校里了,你能不能……能不能把你的那个……那个英……英语书,借我……借我看……看一下。”我的声音越来越小,到后来几乎成了蚊子叫,但也总算凑足了一句话。她听了我用好几分钟才拼出来的几十个字的话来,好看的眉头绞在了一起,打了几个结,嘴巴紧闭,我的心像一只在东跑西撞的小鹿,生怕她会开口拒绝,她终于在沉思N分钟后开了金口。

她终于开金口了,说:没问题,你在这等一会儿,我去拿。”

后来,我成功地借到书。

再后来,我考了好成绩。

再后来,我知道她考差了。

再后来,我知道她也没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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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姐姐是个小书虫作文600字

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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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头长长的黑发,两只如黑葡萄般的大眼睛,一对小小的耳朵,一张樱红小嘴和一双雪白的手,可爱吧?你们猜这是谁?对了!就是我们家的——小姐姐

姐姐的房间里除了床、桌子,一些生活用品以外,最多的就是书!书架有大有小,大的有五六层,小的有三四层。这样的书架,她房间里有五六个,不过这还没满足她,因为她的书有上百本,床头、箱子、盒子、地上……只要能装书,姐姐就把她的书塞进去,塞到连一只蚊子都飞不进去为止!

有一次,我和姐姐在房间里津津有味地看着书,不知不觉过了几个小时,我突然闻到了美味的饭菜香味,原来妈妈开始烧晚饭啦!现在的我,已经不能在认真看书了,魂已经被饭菜的香味给勾走了,满脑子想着美味佳肴了。可反观姐姐呢,她还是老曾入定般一动不动,捧着她的书呢。

过了一会儿,妈妈叫我们去吃饭了:“孩子们!吃饭了!再不吃,饭菜要凉喽!”我一听见期待已久的声音,就以飞一样的速度跑了出去,因为我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刚到饭桌旁,我就想起了姐姐,就兴奋地喊:“姐姐!你出来一起吃饭吧!你闻,多香啊!”姐姐却说:“弟弟,你先吃,今天买的这本书太好看了,我看一会儿再出来!”饿得受不了的我,立马坐在餐桌旁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后来,妈妈又叫了姐姐好多次,可姐姐还是同样的话。过了半个小时,这本书终于被姐姐看完了。这时姐姐也出来了,可餐桌上的饭菜早就凉了,剩的也不多了,可姐姐还是吃得津津有味。

因为姐姐很爱看书,所以获得过很多“作文大王”的称号,也得过许多征文比赛的大奖,我从来没听过半次的故事,她也能生动流利地讲下来。姐姐参加过许许多多的讲故事比赛,每次都拿第一名。

我姐姐是不是名不虚传的小书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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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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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幻小说《三体》共有三部,虽然我刚刚看完了第一部,但已经迫不及待地要向小伙伴们推荐这部有趣的小说。邀请小伙伴们和我一起走进“三体”的科幻世界。

《三体》 的第一部,主要讲述了文化大革命时期,全球掀起一番探索外星文明的热潮。已经厌倦了人类的自私与贪婪的中国物理学家叶文洁,想让“三体文明”改变地球。于是,她向宇宙发出信号,让“三体文明”确认了地球的位置。叶文洁还成立了地球的背叛者ETO组织。但ETO也并不团结,他们分为两大分派:降临派和拯救派。降临派想让三体文明直接占领地球文明,他们对人类是仇恨,疯狂,有些甚至心理扭曲;拯救派则对三体文明充满美好的遐想,想让他们侵略地球拯救人类。“三体人”收到了来自叶文洁的信号,他们狂喜,认为自己终于可以离开这个可怕的地方。显然,他们没有叶文洁所想的那么美好。他们决定用智子控制人类的科学,最后占领地球。危机在地球上蔓延……

中以宇宙文明为背景,故事以叶文洁、汪淼、丁仪等多个人物的视角展开,充满悬念,极大满足了我对浩瀚宇宙的好奇心。其中最吸引我的是它新颖的剧情、紧凑的情节,一环扣一环,逻辑很严谨。书中很好地将文学和科学紧密地连接在一起,融入了不少物理知识,让人觉得更真实。虽然很多知识我还不太明白,但作者将每一个细节,前因后果都描述得很清楚,读着觉得很过瘾,是思想上的享受。

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我也在猜想,我们的宇宙中是不是真的存在其他的星球文明?他们过着怎样的生活?有一天,地球文明是不是会真的受到其他文明的威胁?如果那样,我们一定要让地球文明发展更强大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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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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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的良师益友。书,人进步的阶梯。书,人类历史的结晶。总之,书是非常美好的东西。读书是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如果你喜欢读书,那么我们会有一致的肯定,读书就是一种享受,是一种不一样的感觉。所以我喜欢读书。而我与书的故事,真是非常有趣!

从我开始认字,我便开始学着大人的模样看起书来。我和书的缘分可以说是从小就有的。但是小时候不知道什么书好,是书就读。常常还沾沾自喜。为此闹过不少笑话……

小时候的我简直是一个“小书虫”,见书就啃。有一次看见书柜里的一本书,书的名字我早就忘了,不过记得是一本恐怖小说。可我并不知道,还看的津津有味。遇到不认识的字也没关系,总能知道大概意思。就这样一知半解的读了起来。因为书在我屋里,妈妈也没发现。有一天,妈妈来屋里叫屋吃饭:“桐桐,吃……”妈妈一脸惊讶的看着我,话说一半没了声音。“怎么了妈妈?”她顿了顿“桐桐,你怎么看这种书啊,这不是你该看的书!”“啊!”我非常疑惑:“这本书很好看啊,为什么不让我看?”妈妈一脸无奈,“宝宝,这不是你该看的书,看了晚上会做噩梦的。”我当时不懂妈妈的话,却也答应下来不再看了。后来经过妈妈为我解释我才知道,那是一本恐怖悬疑小说。其实我因为字认的不多,错过了好多可怕的情节,才没那么害怕!后来在妈妈的引导下,我才知道读书也要读适合自己的书,否则看了也没有营养,学不到知识也得不到共鸣。我应该读什么书?妈妈为我挑选了几本书《老人与海》《狼人莫克利》《夏洛的网》,果然每一本书都很有意思。我还记得不认识的字一定要查字典。嘻嘻!从此我正式踏入书海里。现在想想,当初的自己真是又傻又好笑。如今的我已经读了很多的书,只要有空闲时间,我都会用来读书,在书里我仿佛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快乐,我和主人公一起冒险,一起经历快乐与悲伤,一起享受生活,学习知识。读书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也让我打开了眼界。

看!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是不是非常有趣?其实只要书适合你,就一定能够读进去。如果你觉得我的故事很有趣,那就跟我一起读书吧!让书为我们插上翅膀,让书带我们走进更广阔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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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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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家玩舅舅的苹果升压药,妈妈对我说:“有比这个更好的升压药。我相信你会喜欢它,它会给你带来无限的快乐。你想看看吗?”我兴高采烈地说:“太好了,妈妈,我想马上看。”“好的,我马上给你拿来。”母亲边说边向房间走去。

不到一分钟后,妈妈拿来一个粉色的塑料盒,我迫不及待的打开。哇!里面有12个粉红色的图形动作,排列整齐,就像我们同学站成一排一样。还有像钳子一样的主机。我妈让我把图形运动放在主机里,把一张彩纸放进主机里,用力按,就像变魔术一样,于是一个漂亮的图形诞生了。

我找到了一些彩色的纸。我首先选择了房子和汽车设计。图形压好后,我先把红房子贴在一张白纸上,然后把绿色的汽车轮子剪下来,贴在红房子上面。最后,我用铅笔在红色的房子上画了一些小点。你猜怎么着?悄悄告诉你,这是一个又甜又好吃的西瓜。然后我选择了蝴蝶结和螺旋图案,做了一个非常精致的手袋。我还制作了花瓶、香蕉和章鱼,有许多不同的图案。我也用脑子自己做设计。我画了一棵大树,在树干上做了一只可爱的考拉,它正懒洋洋地躺在树上晒太阳。我还画了一条弯曲的河,两只橙色的小鸭子和一条蓝色的鱼快乐地游着。

这真是一套很棒的玩具。我想好好利用它,做出最漂亮的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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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书是我的朋友作文600字

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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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刘向也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而我想说:书是我们人类最忠诚的朋友

四年级的一天,我在上学的路上捡到了一本名叫《格林童话》的书,我翻开来一看,竟然被里面的童话故事深深的吸引住了,于是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就直接装进了书包。到学校后,我就迫不及待地拿起那本书津津有味地阅读了起来,马上就沉醉于其中。我想,我对书籍的兴趣大概就是从这一刻开始的。

上课铃响了,老师走了进来,教室里忽然鸦雀无声,仿佛一根针掉在地上都听得见。可我仍然陶醉在童话世界中,结局可想而知,我被老师给骂了个狗血淋头。接下来上课的时间里,我根本无心思听老师讲课,心里早就向着我的《格林童话》。

我就静静地等着下课,思想却早已和故事神合了。似乎这节课比往常都长。

下课的铃声终于打响,我又迫不及待地拿起那本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我发现教室里鸦雀无声,于是我抬起头来扫了一些。天哪!整个教室就剩我一人,怎么回事?原来这节是我向来最喜欢的体育课,我竟然……我快速的奔向操场,气喘吁吁的我自然少不了体育老师的一番责备和处罚,但我心中还是乐滋滋的。这大概就是宋濂所所的“以中有足乐者”吧。

放学后,回到家中,我躺在沙发上看起了那本《格林童话》,如贪食蛇般。爸妈下班回到家后,站在门口吃惊的望着我,大概是从来没见过我主动地拿起书来阅读吧。妈妈乐呵呵地问我:“太阳打西边出来啦,我们家宝贝也开始主动看书了?”

我瞅了她一眼,只微微笑着,继续沉浸在我的世界里。

往后的日子里,我与书结为好朋友。并时常陪伴着它,它也时常陪伴着我。因为有了它,我的人生换发了光彩,让我在往后的生活中少了几分悲伤,多了几分快乐,少了几分埋怨,多了几分豁达,少了几分稚气,多了几分成熟!

感谢你,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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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一本书高三作文

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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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就是故事类了,这本叫做《环游地球八十天》,下面我们来聊聊这一本书吧!

八十天环游地球,在今天是轻而易举的事,但如果在100多年前却是不可想象的。于是在作者笔下,便有了福克先生与其他五个朋友的一场大赌局,但是结局会是怎样呢?凭着沉着冷静得近乎怪癖的福克先生与他的法国的忠诚仆人路路通他们能在八十天环游地球吗?只要通过阅读这一本有趣的书,这些问题便迎刃而解了。

对了,忘了为大家介绍这本书的作者了。本书作者是法国著名作家儒乐?凡尔纳,他是19世纪的作家,被誉为“科学幻想和探险小说之父”。他善于将现实和幻想巧妙地结合在一起,再以生动流畅的语言,扣人心弦的情节,大胆丰富的想象,来创造出一个个引人入胜的故事。凡尔纳先生一生共创作出了66部小说,若干部剧本和一部六卷本小说《伟大旅行和伟大旅行家的故事》。

《环游地球八十天》这本书最令我难忘的是它的那一连串优美的语句和它那生动的故事情节。

先说一句,我为大家摘抄几句:“1872年,白村敦花园坊赛微乐街七号住着一位名叫斐利亚?福克的绅士,他年有四十,但面容清秀,高个微胖,眼珠明亮有神,是那种沉着冷静的英国人的典型。”这句话抓住了人物的特点,进行生动而又恰如其分的描述,给我们活画出福克先生这个形象。

还有故事情节最令我难忘的是第九章《喝酒误事》。这里讲了福克先生,他们乘坐的仰光号耽误了两小时才从印度走到香港,所以他们也差点没有赶上将要乘坐的卡尔纳帝号。但是,这样一来,对于福克先生很有利。因为费克斯想要抓福克先生。于是,费克斯想要拖住他们,便到了酒吧将路路通灌醉,然后再离开酒吧。卡尔纳蒂克号马上就要出发了,但仆人路路通一直没来,所以福克先生很急,但是为了拿到两万英镑,只能丢下路路通,继续去旅行了。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了解了各地的风土人情,懂得了坚韧不拔的精神对于一个人的重要。好好读读这本书吧,尤其是我们这些正处在成长阶段,最需要精神滋养的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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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推荐一本书红楼梦作文600字

全文共 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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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人都晓神仙好,唯有功名忘不了……”一首《好了歌》把我们拉进了《红楼梦》的故事中。

《红楼梦》是曹雪芹写的一部古典小说,也称《石头记》。全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三人的悲惨爱情生活为线索,以贾、王、史、薛四大家族的兴亡盛衰为核心,描写了当时封建社会不良现象。

《红楼梦》中,第一章的贾雨村最不容忽视,他见证了贾府从繁盛走向衰亡,同时他也是当时官场上,那些贪官的缩影。在第三章中,薛蟠上官场的前一天,他给了贾雨村一笔钱,希望他能够偏袒自己这一方,贾雨村照做了,这不就是因钱而草菅人命的那些所谓的“好官”么?

在书中,作者在铺垫后文上下了很大的功夫,元春曾说过一句话:“大家可不要太奢侈了,省省吧,不然必有衰落的那一天!”可大家并没有听信,依旧该喝酒就喝酒,该玩乐就玩乐,该怎么花钱就怎么花钱,比如:螃蟹宴、建大观园(只为了元春省亲)、就连烧个茄子都要好几只鸡来配……看不到一丝一毫节俭的痕迹!这不正是贾府挥霍无度的表现么?

曹雪芹笔下的贾府,是繁华的、美丽的、精致的。可灾难也随之来临——一一次抄家,将原本繁华的贾府,一个人人都羡慕的皇家宫苑,洗劫一空。

这次抄家,将贾家从云端打落至凡尘,贾府的人死的死,伤的伤,出家的出家:王熙凤因过度劳累而死,林黛玉因病而终,贾母被气死后鸳鸯也随之自杀了,宝玉出家,宝钗搬回自己家……偌大的贾府一夜之间似乎变成了空壳。

看了这本书,我的心中感慨万千,原来铺张浪费对一个家庭有如此巨大的影响,我想起了自己以前的挥霍无度,曾经随意浪费东西的一幕幕从我眼前闪过,“我太浪费了”。我开始反省自己的过失,不禁在心里想:一定要节省了,不能再无端花钱,不然,花钱像流水,根本找不回来!

让我们再捧起这本《红楼梦》细细地品味吧!相信你会有更多感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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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推荐一本书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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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古往今来,浩如烟海的书籍数不胜数。我也读过其中的许多本,但我最喜欢的是《爱丽丝漫游奇境》,今天我就把它推荐给大家。

《爱丽丝漫游奇境》是英国作家刘易斯.卡罗尔写的,这本书出版时引起了巨大的轰动。不仅如此,这本书还新奇有趣,故事丰富离奇,情节跌宕起伏……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姑娘爱丽丝在追赶一只会说话的兔子时,坠入了一个奇妙的地下世界。在那里她遇到了一群稀奇古怪的人和动物,会咧着嘴笑的柴郡猫,一直在喝茶的三月兔和帽匠,还有动不动就要砍人脑袋的红心王后……此外,她还遇到了很多稀奇事。直到在审判红心武士的法庭上,扑克牌士兵纷纷朝爱丽丝扑来……爱丽丝才猛然苏醒,原来这一切奇遇不过是一场梦。

当我读到红心王后要把爱丽丝的头砍掉时,我不禁为爱丽丝感到担心。当读到爱丽丝最后转危为安时,我又松了一口气……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做人要像爱丽丝那样机智勇敢,随机应变。这就是我向大家推荐的《爱丽丝漫游奇境》,你是不是迫不及待地也想来看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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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推荐一本好书作文500字5年级

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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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对我们有很大帮助,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绿野仙踪》。

这本书是美国作家莱曼·弗莱克·鲍姆所写,龚勋翻译,2016年1月由北京日报出版社出版的。

故事的主人公多萝茜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在美国的堪萨斯州的大草原,她和小狗拖拖被龙卷风刮到了一个神奇的国度——芒奇金国。那里风景优美,人民热情,比大草原好得多。可多萝茜宁愿回到灰暗的家乡,因为在她的心目中哪也不如家乡好。为了回到家乡,多萝茜历经千辛万苦,最后依靠银鞋子的魔力实现的了愿望。

整本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情节是多萝茜以及伙伴们和邪恶的西方女巫展开了正面交锋,西方女巫没占到便宜,气急败坏之下,女巫动用秘密武器,杀害了铁皮稻草人,抓住了狮子和多萝茜。在多萝茜在为自己的命运担忧时,多萝茜想到办法把西方女巫消灭了的故事。它让我懂得了,做任何事情只要坚定信念,勇往直前,才能梦想成真。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很多:每个人都有缺点和不足,只要我们不低估自己的能力,做事畏手畏脚,凡事都勇敢去面对,最终总能够战胜困难,达成所愿。而且,这本书语言通俗易懂,字里行间充满想象,情节也很有趣,冒险的经历陪伴了我们无数孩子的成长。

这就是我推荐的好书,你是不是也想读一读这神奇而又美丽的故事呢?那就赶紧一起来遨游书海,和多萝茜一起来一次勇敢的冒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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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书的味道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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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药也”,不错的,书籍却如生活中一剂并不苦口的良药,在不知不觉中滋养着每一位阅读者求知的心灵。

小时不识字,但有听故事的习惯。每晚梦前总会在小精灵的家乡或者国王的宫殿里逛一遭,公主们奇妙的经历令我如痴如醉,美好无比的童话世界也使我沉醉其中。这是我与书这位益友友情开始的地方。

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多的书籍进入我的生活,我们的友情也日益深厚。连环画、小人书、卡片书……每逢无事可做的闲暇时分,我总把自己埋进书里。在书里见证了师徒四人艰难困险的取经之路,见证了富贵讲述自己活着的一生,也见证了数不尽的人物丰富多彩的人生路。我为他的一生悲哀,又替她的生活喜悦,因他们懂得了人家美好。这便是书籍的味道

书是香的,它足以比得上午夜馋人的饭菜香。它的油墨香随着密密麻麻的铅字永恒的印刻在纸上,使后来每一位读者都为之陶醉;它的内在香迷倒了一颗又一颗求知的心灵,让他们心甘情愿浸染满身书香,携着书卷气积极乐观的生活。

阅读,这位益友犹如一枝刚冒新芽不久的小花苞,在我的心田里滋养长大,逐渐开花,一丝一缕绽开花瓣,带着书籍的味道执着地芬芳,丝毫动摇不得。

当课业的浓云将我们彻底笼罩时,书籍便足以驱散浓云的烈阳;当思想染上疾病时,书籍便是治愈精神的良药;当生活的苦涩灌上心头时,书籍便是使一切褪尽的蜜糖。

书籍是做人之本,它总有无尽知识与道理在等待你去汲取,去渴望,去消化。它是良师益友,亦是精神大餐,授以知识,补以养分,赠以人生。

喜书之人,人生定精彩;爱书之人,世事多明了;嗜书之人,终生永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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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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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过街角,穿过马路,放学后急匆匆地走进我们小区的大门。进了门,甩下包,向来勤奋的我可不在写作业,而是在读一本昨晚未读完的书。

我走在人行道上的时候,就在边走边想:昨晚读到哪了?书中的主人公后来怎样了?书放在哪里了?嗯,摆在床头,准没错儿……到家之后,我拿起那本书,悄悄的把门关上,坐在书桌边快活地读着。在高兴之余,我又担心奶奶突然闯进来,那我读书的美梦就到头了。

我赶快翻到夹着书签的那一页,一页、两页,我好像一个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又似一个口渴的人在沙漠里找到了一眼清泉,我贪婪的吮吸着知识的精华。此刻,我总要竖起耳朵听一听,有没有奶奶的脚步声。若越来越大,越来越响,我马上收好书,拿出笔和作业来做。但奶奶一走,我又拿出书,把作业放在一边,拥进了书妈妈似的怀抱。

最令人开心的是炒菜声,声音越大我越高兴。不是我的肚子在抗议,而是我知道奶奶肯定在厨房里,不会来打搅我的阅读。我在心里高兴地喊着:“炒菜声大些,再大些!”

当饭菜香味浓郁时,当天已落黄昏时,我一下子从书的梦乡中惊醒过来。我仔细看了一下闹钟,心中一惊,五点半了!我依依不舍地合上书,悄悄的放回原来的位置,这时,我总会想起杜甫先生的一句名言: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这个爱好,我会一直保持下去,因为书是一位朋友,我们可以与它亲密交谈,而且每次读书都会带给我新的知识和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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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在书中找亲属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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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曾幻想前世为佛前一朵金莲,不染纤尘却又贪恋于红尘烟火。今世为人,穷极一生学一份慈悲,悟,何为真佛。

悟空在五指山下修行五百年,方得随唐僧西渡。一路斩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三打白骨精,大闹盘丝洞,磨炼其心志,可见其勇敢;头顶金箍,收敛心性,甘愿护唐僧周全,可见其慈悲;是非分明,不被伪善所囚禁,可见其率真。

本为石猴,却尽有佛祖本色。

我比他幸运,不需要那暗无天日的五百年,也摘下了受制于人的金箍。只身一人行于人世,他学佛,我学他。

也曾身入歧途。心比天高,认为学习皆是无关紧要,大概真的没有吃过什么苦头,对于上课总少了一份崇敬,就算老师讲得声嘶力竭我也只关注那些不经意的错误。当我突兀的笑声在宁静的课堂里充满嘲讽地响起来,我接收到了老师愤怒而不解的目光。那时年少,不懂何为伤害,竟然就那么睁着黑色的瞳孔和老师对视,神态无辜。就像孙悟空大闹天宫那样破开重重阻挡,给人心灵至深处来个致命一击,还可以嘲笑地说你们怎么这么弱。殊不知最可悲的永远不是被伤得最重的,而是给人伤害的那个。

这时,走错路的悟空遇到了他的如来佛祖,给了他用来想清这一点的五百年。

五百年于我不长,就一个暑假,六年级的我升入初中后便正式踏上了取得真经归的路途。班主任像唐僧,把孙悟空从自闭的五指山下救了出来,对于班上一些强盗般的学生永远是舍不得放弃的。冒着九九八十一难的危险也要让妖怪迷途知返。同时总能在孙悟空顽劣时给予他最沉重的打击。

所幸,误入歧途过的孙悟空并没有扰了本心,我还是那个相信“人之初,性本善”的孩子。八十一难不好度,孙悟空也会解不开数学题,也需要面对忽上忽下的成绩,也要为体育测试每天练跳绳,也会在友情里忽冷忽热不知所措。

甚至可以说,悟空的勇敢是生活逼的。

有些事情无可退避,比如升旗仪式的演讲稿偏要一朗读就笑场,丝毫不懂何为庄重的我来读。站在秋天乍暖还寒的风里,我突然发觉,我渺小得像那一片瑟瑟挣扎了一阵,最终还是黯然落下的秋叶。

内心挣扎。然则无果,即使我有那么浓重的忧思,还是站上了冷风吹拂的升旗台。淡红色的稿纸却似随时想离开属于我的手的束缚。

我知道我必须开口,这是我的责任。我的声音通过话筒传播到风里,习主席的治国新标在自己耳边振聋发聩。像孙悟空大闹天宫时那般骄傲。

孙悟空勇敢了一次,所幸成功的信念是强大的。

慈悲源于本心,看到衣衫褴褛,动作畏畏缩缩,仿佛被生活打击透了的老人或小孩,不论真假,总会有一种本能的不忍心。就像我再也不在上课时随便走神。修行路走到一半,原来让别人难过和失望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

很奇怪吧。

孙悟空勇敢、慈悲、正义,所以他可以由行者蜕变成大圣,成为真佛。

我于《西游记》中遇见他,他一路伴我于取得学业真经的路上,守护我本心,教会我勇敢,我将毕生的梦想寄托在他身上。

我敬他为长者,是我在万卷中寻寻觅觅,最终给我启示的那个,是冥冥之中的另一种精神世界。

我成不了真正的佛,我不想归西,也做不到放弃人间情爱,但真佛在我心中,不能普度众生,却可度我。让我在社会的淤泥中永远不染尘埃。

生命之上,需虔诚。佛法不朽,敬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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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的第一本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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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的时候,我便和我的第一本《丽塔和小东西去学校》结识了……

那是一个太阳睡过头的早上,我坐着妈妈骑着的蓝宝石颜色的自行车,被妈妈“绑架” 到了书店。没精打采地转了一圈,发现根本没有妈妈所说的好看的书。

“妈妈,妈妈,给我找书,找书!” 我带着埋怨的口气催促着妈妈。顿时,本没几个人的图书馆变得更加安静了,大家都把目光投向了我们母女俩。“给,你看这个。”妈妈说着把一本白色的书递到了我手里,“喜欢不?”呀!上边有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小女孩,旁边的书包里还露出两只眼睛,仔细一看,呀!原来是一只小狗狗。被妈妈拽到书店的埋怨一下子被抛到了九霄云外。

我赶快拉着妈妈的手来到了收银台,一把抢过交完钱的书,迫不及待的撕下书上做塑料包装。翻开看小狗狗和小女孩在里边干什么呢。我在妈妈的催促下一蹦一跳的向门外走去。

“给我讲讲,给我讲讲!”一回到家妈妈的烦脑就来了……

“有一个,小女孩叫丽塔……”一遍、两遍、三遍……不记得妈妈讲了多少遍,只记得妈妈由高兴到无奈的神情。我却浑然不觉的沉浸在丽塔带着小东西去学校的故事中,被小东西――偷吃东西、乱涂乱画、推倒即将破世界纪录的人梯、引起混乱……的情节吸引。

这么可爱的小东西怎么可以是白色的?搬着小凳子,去找我心爱的蜡笔。肉色涂在丽塔的脸上,绿色涂在小东西的身上,不好!小东西被妈妈涂成了“外星人”。“妈一一妈一一!你怎么涂成蓝色的了!”我大喊到。没办法,只好把小东西的头涂成绿色。我和妈妈给丽塔和小东西穿上了美丽的新衣。

看着儿时的第一本书,我又想起了以前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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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书是我的伴侣作文400字

全文共 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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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独自坐车去旅行,如果你只能带一样东西供自己娱乐,你会选择哪一样?一部手机,一盒扑克牌,一个照相机,一本绘本,还是一张折纸……

似乎很难作出选择。

如果你问到我,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我会选择一部电子”。

一部电子书!似乎会有人感到很惊讶。

对此,我认为:是的,对我来说,电子书就是我最好的伴侣。电子书就像一位好朋友,你每见一次,你就从它身上学到知识。它也像是你最喜爱的地方,你随时都能去。而且,电子书可以看许多不同的书,会比你一次带十几本书好很多。

每当我看电子书,似乎就像潜入知识的海洋。在这个知识的海洋里,我总能发现许多“宝藏”。“宝藏”有很多种,有名人写的名句,有经典诗句,有各种修辞手法、说明方法,还有各种各样的词语。这似乎算不上什么宝藏,但在我眼里,它们比首饰珠宝、金币珍珠都要珍贵得多。

一部电子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喜爱又想去就能去的地方。所以,对我来说,电子书是我最好的一位伴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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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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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 王萱

爸爸一家准备吃饭了,妈妈在厨房里忙着做饭,不一会,就把美味的菜端了出来,爸爸刚要吃,妈妈拦住了爸爸,爸爸说:“怎么不让我吃啊?”爸爸有些不明白。妈妈说:“儿子还没来呢!快去叫儿子吃饭去。”爸爸就去叫儿子吃饭了。

爸爸大步流星地走到儿子的房间,一开门,看见儿子正趴在地上津津有味地看,还不时发出“嘻嘻”的笑声。爸爸说:“儿子,吃饭了。”儿子说:“对不起,爸爸,这本书太有趣了!”儿子仍旧埋头看书。爸爸说:“快点,马上饭就凉了。”爸爸催促着。

儿子说:“我这就去吃饭。”儿子只好依依不舍地走出房间,爸爸自言自语地说:“这是什么书呀?”爸爸一看:“呀!这不是我一直想看的书嘛!”爸爸叫了起来,他把吃饭的事抛到九霄云外,也趴在地上目不转睛地看了起来。

儿子和妈妈坐在餐桌前等着爸爸回来吃饭,左等不来,右等不来,儿子不禁问道:“爸爸呢?”

妈妈生气地对儿子说:“快去叫他吃饭。”儿子说:“好,我这就去让他来吃饭。”儿子就去找爸爸。

儿子走进房间,只见爸爸趴在地上,跟自己刚才的姿势一样,双手托着下巴,两条腿轮着翘上落下。儿子大声说:“爸爸,吃饭了,你在干什么?”爸爸没听见。于是,儿子看见爸爸正在看自己的书,儿子也津津有味地看书。

妈妈自言自语地说:“这两人在干什么呢?看来我要自己去找他两人了。”

于是妈妈走进儿子的房间,一开门,看见两人正在看书呢!

妈妈说:“快点来吃饭,一会饭就凉了。”

儿子和爸爸根本没有听见,妈妈低下头一看,“哇,这本书真有趣。”妈妈说。于是,妈妈也看起来了,三人看得一起哈哈笑。

三人的肚子饿得咕咕叫,可是三人还是在津津有味地看书,饭都冰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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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推荐一本书五年级最新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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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很多的,有:《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红楼梦》等。其中我最爱看的也是我要向你推荐的一本书,就是四大名著中的《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里讲的是刘备、关羽、张飞在桃园结义,招兵买马,镇压黄巾军的故事。他们因为是刚上战场的兵,不懂策略和军事,于是他们三顾茅庐把诸葛亮请出了山,当他们的军师。诸葛亮这个人物,他可是神机妙算,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在《三国演义》里面,他弄出的典故可不少,例如:“借东风”、“火烧赤壁”、“锦囊妙计”、“草船借箭”等等。最后刘备病故,关羽战死,张飞遭到暗杀,刘备临死前吩咐诸葛亮一定要帮助他的儿子阿斗,统一天下。可这阿斗是扶不上墙的烂泥,整天不务正业,最后被敌军抓走。

也许你会问:这最后都去世的去世,抓走的抓走,那你向我推荐这本书干嘛?别急,听我说一句:“我向你推荐的理由,是因为这里的每一个人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都值得细细品味。”例如:诸葛亮在草船借箭这件事上,本来给他十天时间,他只用三天,这显示出他的聪明过人与临危不惧的冷静,在空城计里,也显示出他的冷静和机智。

听了我的介绍,你喜欢这本书吗?如果喜欢的话,那事不宜迟,赶紧去买一本品一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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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介绍一本书的

全文共 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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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大家介绍一本,书的.名字是《五。三班的坏小子》,里面有肥猫、米老鼠、豆芽儿、兔巴哥。他们各有各的特点,我先说说肥猫吧。

肥猫,全名鲁云飞,体重是超重的,喜欢吃东西,举个例子吧,在《课堂不是饭堂》这一文中,肥猫早上要吃两个鸡蛋,两个中国式汉堡,喝两瓶牛奶,读到这儿时,我觉得很吃惊,“一个人吃这么多!?”第四节课还要吃鸡蛋和葱香牛肉饼,难怪他体重超重。

说完肥猫说米老鼠,米老鼠全名米奇,他的性格极其相似,个儿虽小但破坏性极强,在《米老鼠的馊主意

》中,肥猫被米老鼠害得请家长,米老鼠让一个卖棉花糖的中年男子冒充肥猫的舅舅,结果被严老师当场识破

,错上加错,还得肥猫一阵好打。

还有豆芽儿,他的全名是黄豆豆,他头大身子小,想象力十分丰富,他和他爸爸去了沙漠,他一下子成了新闻人物,大家都听他讲“沙漠奇遇记”,他站在桌子上,便有了表演成分,当然买足了关子,大家半信半疑

,“吹牛大王”从此戴在了豆芽儿的头上。

兔巴哥,全名战小欧,比兔子跑得还快,再加上他的小脑袋,大门牙,都叫他兔巴哥。每期运动会兔巴哥都是主力队员,他闭上眼睛跑,结果跑到了五。四班的道,得了第三名,还有一场400米,因为摔了一跟头,兔巴哥站起来就跑,可跑反了,兔巴哥超过了所有的选手,他获胜了!

话不多说,快去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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