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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爱的教育的读书心得最新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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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读书心得

全文共 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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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长大后,非常勤俭节约,外出总是自带硬硬的馒头,打球打出了一身汗,其他战友都去买汽水喝了,唯独他拿着水壶喝开水,有人问:“你怎么不去买水喝?”他回答:“白开水也一样解渴!”是他太小气了吗?不是,他为了攒更多的钱帮助更多的人。

有一次,听说战友王大力的妈妈生病了,又赶上了洪水。于是雷锋以王大力的身份,寄去了二十元。在一次救洪灾捐款活动中,雷锋又把他幸幸苦苦攒的一百元捐出去。老团长看见那双袜子,感叹到:这不是100元钱和一双布满补丁的袜子,而是一位同志对祖国的爱,对人民的爱呀!“

同学们,雷锋就是这样一个默默奉献自己,从不向别人索取什么的人。让我们一起伸出热情的手,一起学习雷锋的钉子精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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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昆虫记满分读书心得800字

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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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大家一定对这些隐藏在草丛中,叶片上等地方的小小生命很陌生,那你就去问问《昆虫记》吧。在19世纪末,法布尔在荒石园中撰写出了《昆虫记》,从此《昆虫记》,诞生了!

《昆虫记》这本书介绍了不同昆虫的不同习性及捕食方式,像我们熟悉的勤劳的蜂,美丽的蝶,自然就成了它的主人公。一拿到,我就喜欢上了它的充满童心与富有诗意,并且深刻地记住了作者法布尔。

与人类一样,在昆虫的世界里,母爱也必不可少。像蜘蛛妈妈,小宝宝一出生,就给它们最好的生活,帮它们找食物吃直到宝宝长大,它再安心死去。

《昆虫记》中有弱肉强食,有骨肉相残,但执着仍然是不朽的主题。松毛虫,是一种执着的生物,它们只会跟着领头的一只走。法布尔就跟它们开了个小玩笑:法布尔把小木板放在花盆边上,他把领头的松毛虫放了上去,其它的马上跟了过来。法布尔拿走了木板,松毛虫就围着花盆边转起了圈圈。不一会儿,松毛虫们已经不分头尾了,谁都可以算是领头。法布尔本以为它们过一会儿就会发现的,但天有不测风云,松毛虫们竟一直转了三天三夜,有的累得掉了下来,有的竟还在执着得转着圈。

法布尔对昆虫的描写,是细致入微,令人赞叹的。松树金龟子是“暑天暮色中的点缀,是镶在夏至天幕上的漂亮首饰”;萤火虫是“从明亮的圆月上游离出来的光点”.它用超人的观察力捕捉着,那是“蚂蚁站在门槛上,身边摆放着大袋大袋的麦粒,正调过脸去背对前来乞讨的蝉。那蝉则伸着爪子,唔,对不起,是伸着手。头戴十八世纪宽大撑边女帽,胳膊下夹着吉他琴,裙摆被凛冽寒风吹得贴在腿肚子上,这就是蝉的形象。”法布尔对上千种的昆虫进行了惟妙惟肖的刻画,让读者真切地领略昆虫们的日常生活习性,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

走进《昆虫记》,让我真正体验到了大自然的魅力,从内心深处热爱我们这美丽而可爱的蔚蓝色星球!

走进法布尔,让我领略到他“追求真理”“探索真理”的精神,更让我明白了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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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简爱》读书笔记及心得

全文共 18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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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这篇小说的作者不仅仅只为写一段缠绵的爱情,而是一种思想,一种独立的意识。如果简爱没有独立,早以被扼杀在她童年时期的阴影的生活里,如果简爱没有自己的那一份独立,早就和有妻女的罗斯切在一起生活,开始了有金钱,有地位,有身份的奢侈生活;如果没有她那纯洁的心灵,也就没有如今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名著。所以,我知道了为什么《简爱》为什么会吸引人——因为简爱的独立性格和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想要拥有和简爱一样的独立需要一个长时间的过程,不是一步就可以登天的。他所需要的是勇气,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如同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斯切一样,需要有“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反”的豪迈和胆量。这才是作响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软弱是女性天生的性格,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的倔强的性格和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深刻的印象。

但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人却是海伦,一个充满智慧和爱心的小姑娘。

海伦,一位美丽超凡的天使。她超凡,那是因为她的灵魂不再是属于现实世界的了,她已经到达了浩淼高远的精神境界了,有着难以形容的忍耐精神。

海伦的超凡是常人无法企及的,也是常人无法了解的。海伦在认识的生命虽然如光阴似箭般短暂,但是却发出了流星般的耀眼光芒。海伦的一生,有如落日一般辉煌与悲壮,这是一种崇高、高尚的美丽,豁达的美丽,气势磅礴的美丽,可歌可泣的美丽。

不过我发现了一段被自己忽略的细节,书上是这样描写的“在海伦的墓碑上有一个拉丁文,Resugam意思是我将重生”。“Resugam”这不是象征了海伦的崇高的精神永存不灭吗?我想,这也是对海伦的死最好的诠释。

《简爱》,一本诉说了一个体现新兴阶级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的简爱,我有的是欣赏和赞美。她追求独立的人格,追求男女之间精神的平等。虽经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为了自己的爱的信念,平等的真实纯粹的爱,甚至毅然放弃渴望以久的唾手可得的爱情,并最终也自己的爱人实现了精神上的平等,简爱的一生,虽谈不上轰轰烈烈,但却是平凡而不平庸。在我心中,简爱就像一个充满智慧、充满爱心并努力使自己生命得到最大张扬的精灵。她的生命,有如彗星的闪亮和美丽。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人,不因为美丽而可爱,却因为可爱而美丽喜欢《简·爱》,最主要是喜欢书中对爱情描写。没有任何露骨、低俗、色情的刻画,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种动人心弦、至高无上的爱。

作者给了小说一个不管是否可以成立的其乐融融的美好结尾的弱处。

读者喜欢这样的结尾,同样,我也喜欢这样的结尾,因为生活需要光明、快乐的存在,不是吗?

#885426《简爱》读书笔记心得6 #885426 Jane Ai "Reading and Experience 6

读了《勃朗特一家的故事》后,我对这个家庭的孩子能在如此不幸的环境下做出大成就感到惊讶。夏洛蒂·勃朗特,艾米利勃朗特,安妮勃朗特成为了著名的作家,在英国文学史上有“勃朗特三姐妹”之称。其中夏洛蒂勃朗特所著的小说《简爱》赢得了众人的肯定,它新颖的题材和真挚的感情引起了当时评论界的重视,但这本书的成功却源自她那孤独、苦闷和不幸的生活。

虽然夏洛蒂勃朗特否认《简爱》的主人公就是她自己,但包括女主人公在内的许多人物的生活,以及他们活动的环境,气氛,甚至许多的生活细节都无可怀疑是取自作者及其周围的人的真实经历,所以我认为这是一本自传成分很浓的小说。

小说主要描写了简·爱与罗切斯特的爱情,但小说的开篇大量地描写了女主人公的不幸的生活。虽然简爱在舅母家生活得还不错,但受到排斥和污蔑的生活让她感到生活极不开心,也许这就是生活在社会底层人员的共同经历。但简爱却拥有倔强的性格和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精神,逐渐为自己赢得别人的信任和赞赏。而小说的重点还是放在了简爱和罗切斯特的爱情故事上,它以浓郁抒情的笔法和深刻细腻的心理描写,引人入胜地展示了男女主人公曲折起伏的爱情经历,歌颂了摆脱一切旧习俗和偏见。其最为成功之处在于塑造了一个敢于反抗,敢于争取自由和平等地位的妇女形象。

也许现在看来这本小说没什么特别,但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女性能写出如此具有反抗意味的小说真的是很大的突破,所以夏洛蒂勃朗特才会成为如此闻名的女作家。虽然这是一本小说,但如果能仔细品味,我们应该还能揣摩出更多作者当时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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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爱读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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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开启知识大门的钥匙。

我是一个看书的孩子,书架上摆满了花花绿绿的书,有时会拿着一本书读一天,因为我也想像作家那样写一本书。多少个晨昏日落,我捧书阅读,与书中的人物、景物、事物对话;多少个课余假日,我把书诵读,与圣贤大家共鸣……在书中,我积累了知识,开阔了视野,提升了休养。

为了我看书,妈妈又高兴又担忧,高兴的是我能遨游书海,汲取营养;担忧的是,我痴迷读书,视力下降。所以有时候,妈妈也会阻止我去长时间的阅读。记得有一次,我看书不知不觉到了晚上12点,被妈妈夺走书之后,不得已才睡觉。

为了看书,我常常和妈妈斗智斗勇,但我也收获了很多。现在,我上了五年级,懂得的知识更多了,才明白:书其实不是你要看很多本,而是要让你记下这本书讲了什么,哪些内容让你牢记心中,如果你能把这本书倒背如流,就说明你已经把这本书学懂了。看书不一定要看的很多很多,却只看了一遍一眼扫过那看书又有什么意思呢?

书使我领悟到了人生的意义,知道了书真正存在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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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简爱》个人读书心得

全文共 9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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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人,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人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我认为,不会的。毕竟人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人。

简爱已作为独立的人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的生活。

简·爱是一位平凡的女性,父母的双亡迫使她过早的受到与同龄人不等的待遇,寄人篱下的生活也让简·爱更清楚的看清了这个社会,不过幸运的是简·爱在寄宿学校里找到了影响她一生的朋友——海伦·彭斯,这使得简·爱拥有了正直、高尚、纯洁,让她的心灵没有受到污染。

《简·爱》向世人阐释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生的价值=尊严+爱。简爱是位具有平等和独立意识的女性。她没有因为自己的身世和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世人皆平等,在那个年代,能够诞生出一位如此有思想的女性实在是不容易。

当罗切斯特欺骗了简爱后,简爱为了尊严而决定离开,简·爱追求平等与自由,可以说《简·爱》问世一个半世纪以来,世界各国有很多女读者在这个相貌平平,过早饱尝人生辛酸、却始终没有失去与生活搏斗勇气的简·爱身上寻找到自己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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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读书我的最爱

全文共 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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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好习惯,那就是——读书。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不,我现在就登上了这个“阶梯”。

一次,我们全家组织去交游。我表面上对郊游不理不睬,其实心里早就乐开了花,恨不得一蹦三尺高呢!快出发了,我偷偷地在书包里放了几本书,准备到了之后对“食物”大吃特吃。好了,任务完毕,准备出发!

在路上,弟弟高兴的欣赏着窗外的景色,而我呢?我可没有那闲功夫,此时,我正在想象看书时的美好景象呢!正当我想的入神时,弟弟的大嗓门打破我那美好的幻想。“到了,我们到了!”我立刻下了车,迫不及待的准备“战斗”。可是,我把书包翻了个底朝天,也不见一丝书的痕迹。咦?书呢?难不成他自己长腿跑了?正当我百思不得其解时,弟弟羞愧的对我说:“对不起,哥哥,我见书包里的吃的有点少,怕不够吃,就把书换成零食了”。我虽然怒发冲冠,却又拿他无可奈何。于是,我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好点子:回家取书,再回来。为了公平起见,我决定由民主投票来决定我回不回家取书。“支持回家取书的请举手”………………看了看只有我一个人。“支持不回家取书的请举手”话音刚落,“刷”的一下手全举起来了。咦!1:3,为了挽回局面,我便出了“河东狮吼”,这可是你们逼我的。他们全站在了我这一方。嘻嘻,大获全胜。我们踏上了返回的旅程。

因为这个习惯,我的成绩可是名列前茅。什么?你问我考了多少分?嘻嘻,看我的成绩单就知道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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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巴黎圣母院高一读书心得

全文共 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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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圣母院倒下的那一利那,我仿佛听见了卡西美多悲凉的哀号,他终究失去去了他所爱的一切,甚至他自己。

爱丝美拉达与卡西莫多是这本书的两位中心人物,雨果围绕他们两个陈述了一个关于美与丑的故事。

爱丝美拉达是一个纯真善良的吉卜赛少女,她有一颗极度善良的心。她不计前嫌,给劫持过自己的卡西莫多送水;为了救格兰古瓦,她自愿与这位诗人结婚;面对克洛德的变态要求,她敢于抗争、勇赴绞架。她勇敢、贞洁、善良,让一切丑陋的心都黯然失色,她最终的死亡,不仅让人感到婉惜,更唤起了人们对美的追求。爱丝美拉达感染了卡西莫多,也向我们展现了什么叫美与宽容。

卡西莫多爱着吉卜赛少女,这不同于主教代理和队长。主教代理和队长在神圣的道袍和威严的军装下,掩盖着的是一颗淫秽、丑恶的心。而敲钟人不同,他的爱是纯粹的,是圣洁的,以至于爱丝美拉达死后他一直陪伴着吉卜赛少女,直到自己生命的终结。他总是在暗中保护着爱丝美拉这,甚至将养父推下钟楼。他外表丑陋,但内心善良,没有私欲、占有和嫉妒,他的爱比生命还要长久。

《巴黎圣母院》中,贪生怕死的格兰古瓦和尖酸刻薄的百合花在雨果笔下,体现了当时的社会现状,谴责了给人们带来深重苦难的社会。

但是,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必定能活出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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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读书我的最爱作文700字

全文共 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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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心中有书,就能使自己的心得以净化,拥有一个无比愉悦的心境。

——题记

读书,我的最。从小,母亲就给我讲故事,让我明白了人间的善恶,当自己学会了翻书的那一刻,我就被那神奇的图画所吸引,便对书情有独钟。

小学时,我便对书有了浓厚的兴趣。尽管许多字不认识,但通过图画总会让我收获许多。

现在,我已步入了初三的大门。在这紧张而繁忙的日子,我已学会了挤时间来阅读。放学后,我就匆忙地回到家。不多时,便弄好了一切。这时,书就是我的伴侣。每在那时,我总泡一杯茶一边细细品味,一边躺在床上拿着心爱的书津津有味地看着。有时是一些小故事,却从中悟出人生的真理;有时是一些名著,却能体会文章结构的巧妙与精彩的故事情节;有时是几篇优美的散文或诗词,让心灵得到净化。每有所得,便记在小册上,空闲之时,拿出来精读细读,则心中有所悟,脑中不虚也。

每当自己在月光下静静品读,窗外的小花园中不时散发出诱人的清香,消遣我的疲劳。

曾古人读书时,凭着心中的爱好,执著地读上一整晚也是心甘情愿,寻得乐趣的。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句话说得真好,不然怎么会有柳宗元“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的举动。

司马迁小时广泛读书,便有了砸缸救友的智举。长大后,曾被关于监狱,但凭着心中的那份坚定,认真苦读,博览群书,最后写出了被大文豪鲁迅称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可见读书可以改变人的一生。

敢问,世界上的大多数伟人难道都没有读过书吗?这就可以让人明白,读书对于一个人来说多么重要。

读史使人明志,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

读书,我的最爱。它将成为我的伴侣,一直引领自己走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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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爱读书200字

全文共 2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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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读书,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我就喜欢书了。刚开始,我认识的字很少只能看图画书或者让妈妈给我讲,慢慢的我学会了拼音就用拼音拼着自己读。这样,我能读的书越来越多:从《妈妈最讲的故事》到《格林童话》,从《喜洋洋和灰太狼》到《神奇的昆虫》。

现在,我上一年级了,我读了《绘本故事》系列。为了提高我的写话能力,妈妈让我读《小学生日记起步》。我最爱读的书是《十万个为什么》,它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为什么燕子低飞要下雨?为什么地下会有石油?为什么冬天冷夏天热?

我爱读书,以后还要读很多很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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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爱读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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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是知识的海洋,是智慧的源泉,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们走向成功的捷径。记得有一位革命家,思想家曾经说过一句话:“书是营养面包。”唐代诗人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英国莎士比亚曾经也说过一句话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也可以这样说,没有一位成功人士的背后没有书的帮助,所以,我书,爱这些为我们的在知识的海洋中导航的航标针。

记得我两三岁的时候,爸爸妈妈晚上总要给我讲童话故事。我听着听着,慢慢地就对书感兴趣了。有时候,看到爸爸妈妈在看书的时候,自己也翻一些妈妈给我买的带有插图的童话书来看。小时候不懂,就连拿书也倒着拿。我装着一副认真的样子,有时候,自己看着看着还抢爸爸妈妈的书来看。渐渐地,我认识的字越来越多了。现在已经换成了我讲故事给爸爸妈妈听,爸爸妈妈总是微笑地听,我很快乐。

我喜欢在小河边读书,因为小河那儿的风景特别美,也很安静。蓝蓝的天空,青青的草地,清清的河水,快乐的鱼儿,微风吹来,树叶“沙沙”作响,就像支乐曲。我就像在一副巨大而美丽的画卷之中。

就这样,我慢慢地喜欢上书,睡觉前要看书,平时要看书,就连上厕所的时候也要看书。因为书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当我读到童话书时,我曾为了卖火柴的小女孩做过祈祷;当我看到

《狼牙山五壮士》时,我又为狼牙山五壮士的悲壮流过眼泪;当读到《三国演义》时,我又为诸葛亮的雄才大略钦佩不已。我深深地陶醉在书的海洋中。

朋友们,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把。读书是快乐的。读一本好书,就像吃一顿饭。大家一起读书吧,读书好,读书好,读书好。书就是一艘非凡的战舰,带我们去遨游世界;书就是一对翅膀,带我们去自由飞翔。书就是你的朋友,就是你的家,也是你的老师,你应该珍惜它。书能使我们懂得真善美,更能让我们得人生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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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初中《羊脂球》读后感_读书心得

全文共 9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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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读完《羊脂球》这本书后,不禁对主人公的悲惨命运产生怜悯之心,而对贵族阶层丑恶肮脏的人性感到憎恶,心中不时感到忿忿不平。

“贵族是善之人,是苏格拉底的推崇者。”贵族代表了名誉和地位,也代表了修养学问的高人一等,是人上人。也正因如此,他们就利用名誉、地位乃至学问来掩饰内心的狭窄与险恶。然而地位、名誉、学识这些外在的东西是不足以量度人的内心的。这个结论在《羊脂球》中被描述得入木三分。

故事发生在战争逃亡的路上。一架马车载着十个不同地位的人,有贵族,有商人,有修女,更有“民主朋友”,而其中身份最低微的一个便是女主人公羊脂球,她是一个妓女。正因为这么卑微的身份,所以在这水深火热的背景里,她时而受到贵族的赞扬和同情,也时而受到“禽兽”的歧视和践踏,“禽兽”的善变真让人为他们感到可耻和恶心。

从一开始羊脂球被人认出来后,几个“正派”女人就开始在她面前窃窃私语,甚至还辱骂她为“公众的耻辱”等。还有鸟先生等人对她的轻佻和窥视。直到羊脂球把自己的食物拿出来品尝的那一刻,鸟先生却在没有被邀请的情况下毫不客气地分享着她的美味,他那轻佻、窥视的眼神全然已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接下来,羊脂球又邀请了两位修女和她一起用餐;按理说,两位嬷嬷应该拒绝,因为这是一个妓女的东西,是一个失贞女人的食物,然而两位修女却像不再信奉圣母玛利亚一样,毫不犹豫地接受了她的邀请,开始津津有味地品尝起眼前的食物来。“有人拔开了第一瓶葡萄酒的塞子,这时候却发生一件尴尬的事:只有一只杯子。于是只好在一个人喝完以后经过拂拭再传递给第二个人……”

当他们狼吞虎咽地吃完食物以后,就像一群温顺的小羊,被食物给征服了。在这些贵族面前,这个身份卑微的妓女此时仿佛一下子变成了上帝的女儿一样,他们顿时同情她的疾苦,赞美她的善良。此时此刻,他们贵族的伪善面具充分发挥了作用。“在这些没有表示那么能干的旅伴的评价中间,她的地位增高了;戈尔弩兑静听着她,一面保持一种心悦诚服者的`赞叹而且亲切的微笑;甚至于就像一个教士听见一个信徒赞美上帝……”

当一个人有利用价值的时候,他们会把你伺候得像皇帝,这就是贵族的价值观,他们自私贪婪的本性只允许他们用金钱去衡量一切。书本的学识未能给他们带来善心。现实中赤裸裸的金钱交易、残酷的争名夺利冲刷了一切形式上的终极关怀,这在后文中显露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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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绿野仙踪》读书笔记心得体会

全文共 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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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萝茜和她的小狗托托、爱姆婶婶、亨利叔叔生活在堪萨斯州大草原上。可是有一天,可怕的事情发生了。堪萨斯州大草原上刮起了龙卷风,爱姆婶婶叫多萝西赶快躲到地洞里。这时,惊慌的小狗托托爬到了床地下,多萝西又去抓它。可是,已经晚了。小木屋升到了空中。开始多萝西很害怕,可是过了一会儿,多萝西觉得不会摔得粉身碎骨,就和小狗托托躺在床上睡着了。

醒来之后,多萝茜通遇见了一位北方魔女,她说:“这里是一个叫奥芝的神奇国度,有四个女巫,北方女巫和南方女巫是善良的,东方和西方女巫是凶恶的。现在只剩下毒恶的西方女巫了。”多萝茜疑惑地睁大眼睛回答道:“我不知道什么东方,西方女巫,我只想回到我的家乡——堪萨斯州大草原。”北方女巫摇摇头接着说:“这个很难,除非你能找到魔法师奥芝,他会实现你的这个愿望。”你看到东方魔女的银鞋了吗,你穿上它吧,或许以后可以帮助你。”多萝茜穿上了银鞋,在北方女巫的指引下,多萝西和托托开始了前往翡翠绿城寻找伟大的魔法师奥芝。

路上,多萝西先遇见稻草人,它希望自己有一个脑子。又遇到了铁皮人,他希望自己有一颗心脏。多萝茜还碰见了长相威猛但胆小如鼠的狮子。他希望魔法师让他变得胆大。他们抱着各自的愿望,踏上了前往翡翠城寻找奥芝的旅程。

他们在路上互相帮助,共度难关。终于见到奥芝。奥芝却说要打败西方魔女,才能实现他们的愿望。多萝茜和伙伴们再次合作,打败了西方魔女。他们再次来到奥芝面前,才知道他其实是一位小老头。但大家还是坚持要奥芝实现他们的愿望。于是,奥芝利用智慧让胆小的狮子、稻草人和铁皮人都实现了他们的愿望。至于多萝茜,它让她多等几天。

最后,他让多萝茜和自己制作了一个热气球,乘着热气球回堪萨斯州大草原。可是在要飞上天时,多萝茜还没上去,绳子就断了,多萝茜回堪萨斯州大草原的心愿又毁掉了。这时,他们从一位绿胡子将领口中知道甘林达公主可以帮她。甘林达公主告诉了多萝茜银鞋的秘密,最终她回到了堪萨斯州大草原。狮子当上了百兽之王。铁皮人做了温基人的首领。稻草人回到了翡翠城,成为了国王。大家都得到了圆满的结局。

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了:只有团结合作,才能获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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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巴黎圣母院高一读书心得

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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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里芳华乱,这个寒假,我读了名著《巴黎圣母院》,它是法国大作家维克多?雨果先生写的。虽然不能很清晰的读透它的内涵,但是我暗暗地,明白她的用意。

这个故事叙述了:吉卜赛女郎爱斯美拉达自幼失去双亲。成人之后来到法国巴黎,靠卖艺为生。在这遇上长得非常丑的卡莫西多。卡莫西多自幼也是失去了双亲,被副教主克洛德收养,一直生活在圣母院里。克洛德贪恋爱斯美达的美貌,起了歹心,想用死刑逼迫爱斯美拉达屈服于他,做他的妻子。但爱斯美达却不肯就范。在临要行刑的最后一刻,爱斯美拉达找到了她的生母——城里的麻袋疯女,但她却逃不过悲惨命运,被吊死了,她的母亲因悲伤过度也死了,而卡莫西多把收养他的副教主克洛德从教堂的最顶处推下去后,自己也跳楼自杀了。

这个故事是十分悲伤的,故事里的主要人物全部都死去了。体现了15世纪末,当时的法国人民对宗教信仰的不敬与误解,以至大学生,教士和乞丐们都非常混乱。打着“天主教”的名义,到处欺压百姓,杀害无辜,不学无术,使当时的百姓们痛苦不堪。迷信风气的日益加重,可恶的吉卜赛人无情地抢走孩子……整个社会陷入混乱不堪的状态。

但是书中的主人翁爱斯美拉达和卡莫西多,却让我感到一丝温暖,一丝希望。虽然表面上他们看起来好像都不善良,甚至看起来有一些邪恶,但实际上他们都非常的善良,纯洁,只是当时的社会环境是邪恶,混乱的,所以对于他们两个人来说,力量是极其卑微的。正是因为他们俩的存大,带给我无比的震憾。

读完了这本书,我仍然意犹未尽,它让我如身临其境一般,感受到了当时法国社会的黑暗与混乱,但同时也让我明白了,只要心存善良,即使在黑暗的时代也会散发光芒,而最终因这个光芒而战胜邪恶,驱赶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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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昆虫记满分读书心得800字

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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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昆虫记》。这本书使我受到了无限的启发: 蝉,这位大自然的歌唱家,虽然在炎炎夏日为我们唱出美妙的歌声,可人们似乎并不十分喜欢它。可是法布尔却开始了他对蝉的研究。很快,他便发现蝉是一位自食其力的勤奋者。反之,被人们授予勤劳的蚂蚁却是凶悍的劫掠者,它们将蝉辛辛苦苦寻觅到的食物一抢而光。这使我懂得看待问题时不能光依据别人对待此事的看法,而要自己去寻觅真正的答案,并且要细心观察,大胆钻研。

《昆虫记》这本书,读起来像是非常枯燥无味的,可当你深入去了解它,你便会发现,世间万物如此神奇,如此奇妙。便觉得法布尔不仅是一位昆虫学家,还是一位作家!

法布尔把许多昆虫写得活灵活现、栩栩如生,而且把昆虫归结在一起。他为了了解昆虫的特征,并亲身去做、去体验。就算我们不能从《昆虫记》里学到什么,至少我们能从法布尔身上学到他那种精神!

《昆虫记》我从你那学了不少知识,你让我受到无限的启发!

你让我沉迷于其中,你让我体会到你那优美的文字,你那神奇的奥妙!

名师点评:作文采用夹叙夹议的写作手法讲述了《昆虫记》作者法布尔在昆虫世界的探索,突出了他对待科学的严谨态度,令人敬佩。作文主要引用了法布尔对蝉的研究的故事,揭示了一般人的看法并不总是正确的道理。小作者将这个道理总结出来了,并对法布尔进行了自己的评价,评价很中肯。法布尔是《昆虫记》的作者,这个细节小作者没有写出来,这会让读者误以为法布尔只是《昆虫记》中的主人公。“便觉的(得)法布尔不仅是一位昆虫学家”。“法布尔把许多昆虫写的(得)活灵活现”。“并轻(亲)身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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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朝花夕拾》个人读书心得

全文共 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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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所作的一部回忆散文集,原名叫《旧事重提》,共十篇。此文集收作为“回忆的记事”,侧面地反映了作者鲁迅青少年时期的生活,形象的反映了他的性格和志趣的形成过程。前七篇反映他童年时代在绍兴的家庭和私塾中的生活情景,后三篇叙述他从家乡到南京,又到日本留学,然后回国教书的经历,揭露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种种丑恶的不合理现象,同时又反映了有抱负的青年知识分子在旧中国茫茫黑夜中,不畏艰难险阻,寻找光明的困难历程,以及抒发了作者对往日亲友、师长的怀念之情。

读完这本书,我发现鲁迅先生的一生几乎是在水深火热中度过的,他生于1881年9月25日,去世于1936年10月19日,原名周樟寿,后改名周树人,字豫山,后改字豫才,他是浙江绍兴人,也是著名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教育家、民主战士,新文化运动的重要参与者,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之一。

他一生在文学创作,文学指点,思想研究,文学研究,翻译,美术理论引进,基础科学介绍和古籍校勘与研究等多个领域具有重大贡献。他对于五四运动以后的中国社会思想文化发展有重大影响,尤其在韩国、日本思想文化领域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影响。

我印象最深的两个故事便是《无常》及《锁记》。《无常》这篇中,白无常身上穿的是斩衰凶府服,腰间束的是草绳,脚穿草鞋,项挂纸锭,手上是破芭蕉扇,铁索、算盘,肩膀耸立,头发低垂,眉眼的外稍向下,像一个“八字”,头戴一顶长方帽,下大顶小,按照比例一算有二尺来高,在正面有四个字“一见有喜”。与活无常相对的鬼物叫“死有分”,装束也相仿,后来被称为死无常,黑脸、黑衣。谁也不喜欢,鲁迅先生也同人们一样,喜欢活无常。

《锁记》一文中,鲁迅先生儿时与衍太太之间的故事,虽写了衍太太的一言一行,看似在夸赞她,实际却讽刺了她的虚伪举止,让我懂得了看人要看人的本质及内心。

鲁迅先生的一生很伟大,虽然我们现在安居乐业,但我们仍要牢记鲁迅先生的终生写照——“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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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爱读书的我

全文共 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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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有千万张脸,但每一张都很与众不同,我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一张调皮的樱桃小嘴,还有一张黑黝黝的皮肤。但是最独特的还是脸上那一对迷人的小酒窝了。

我说我看书,其实一点也不假,你瞧这几个事例就知道了:一天,我乘公交车去爸爸单位吃饭,车上,我捧着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就连坐过了站也不知道,到底站时,我才发现,原来坐过了,只好重新坐车。

还有一次,妈妈带我到图书馆去看书,到看书地方时,妈妈对我说:“我出去买点东西,你在这儿看书。”我点点头,便拿起一本我最爱看的《神奇女生祝如愿》坐在一个角落里看了起来。不知时间过了多久,突然,书从我手中“飞”了,迎面而来的是一张人脸。“你是……”“你是什么?你是……”“我是你妈!”“啊!妈妈,我还以为你是书里面的祝如愿呢!”“什么祝如愿?乱七八糟的!我喊你这么多遍你当耳旁风!唔,气死我了,回家!”可怜的我挨了一顿棒打。

不知道我以后为了看书还会不会再闹出笑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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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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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和她的姐姐坐在草地上看书。爱丽丝看着看着就睡着了,她看见一只穿着背心的白兔子从她的旁边跑过去,还拿出怀表看时间,她很好奇,就去追那只兔子,一下子就掉进了兔子洞。兔子洞很深,她在洞里吃了喝了一些奇怪的东西,身体就一会变大一会变小,她遇见了各种的会说话的动物。看到了小老鼠,他参加了老鼠跟小动物们的会议式赛跑;她在给兔子比尔拿扇子和羊皮手套时,在他家吃了蘑菇她变大了······

后来,她来到花园遇到了一整副的扑克牌,牌里有粗暴的红心王后,在这个稀奇古怪的世界里,爱丽丝经历了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可是最终却发现这一切原来竟是她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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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爱读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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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书。很小的时候是天天粘着大人,上学以后就自己看喜欢看的书。

读书让我大开了眼界。从书中我认识了人类的起源。解开了我好多年一直困惑有没有张开口问及父母的问题“我是从哪里来的?”。看说让我找到了乐趣:我知道我喜欢书写的汉字原来有好多好多有趣的故事。汉字的始祖是仓颉。汉字的进化经历了漫长的过程。看书使我走出了国门。知道了《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悲惨命运值得同情,让我知道生活在童话里的孩子们也不全是幸福的。看书丰富了我的世界,可看书也给我带来了困惑。

我看过高尔基的一句格言:”我扑在书籍上,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在我看得如痴如醉的时候,妈妈的喊声,爸爸的吼声,饭菜的香味都抛在脑后,我和书中的主人公同欢笑和悲伤。爸爸妈妈常说我是一个“书痴”。

因为读的书比较多,所以在学校的课外阅读比赛中我也是格外人人瞩目。并且多次给我颁发过“阅读小能手”的奖状。

假期里有了大把的时间可以自由支配,我和爸爸来到书店,又买了好多的课外书,经常是看的天昏地暗。一定是被爸爸妈妈一顿狠批才和书依依不舍的告别。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阶梯”。我为自己能徜徉在书海中快乐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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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爱读书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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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是我成长过程中最不可少的朋友。因为读书,让我从一个无知的小孩变成了一个富于思考的少年;因为读书,让我的视野由狭窄变得宽广。读书给了我无数的知识,读书,使我的成长更加丰富多彩。

儿时的我读诗词。那时,我会懵懂地在李煜的叹息中凝神,在杜甫的忧忧思屏息,在陶渊明美好的桃花源中流连。

你听,那些遥远的诗词还在娓娓地向我们讲述那些古老的故事。“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李煜的亡国的之痛化作了“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的深深哀愁;“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杜甫的历尽沧桑写就了“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凌云壮志;“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陶渊明,你放牧,你耕作,你登高,你醉酒,向世人展示了桃花源的安宁与和平。

随着时光的流逝,年少的我又爱读散文。

带着这份热爱,我在鲁迅笔下找出了悲凉与无奈,又不乏具有鲜明的搏击与坚韧。《呐喊》着刀光剑影与铁马金戈的荣辱兴衰,《彷徨》时却像一叶在怀想中沉湎的孤舟停泊在时间的岸边。带着这份热爱我似乎看到了萧红的故乡。六朝金粉,王谢侯府的秦淮,有太多的声色犬马,三秋桂子,十里荷花的钱塘,有太浓的绮丽繁华,只有那条呼兰河,如二泉映月的音符般汩汩流淌,历尽时间的考验依然环绕着那座小城。

书是一个时代、一种文化的魂魄,我爱读书,有了它的陪伴,有了它的牵引,才能让我在广阔的世界中寻找属于自己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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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读书心得高一作文

全文共 9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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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这本书又名《王子复仇记》,是莎士比亚四大杯具之首,也是莎翁最负盛名的剧本,代表着整个西方文艺复兴时期文学的最高成就。据说“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一位读者对于哈姆雷特的形象,都有属于自我的独特见解。我对于这种说法充满了好奇,所以,新书刚一到手,我就一头钻进了它跌宕起伏的剧情中。

丹麦的王子哈姆雷特在德国读大学时,突然接到父王离奇死亡的消息。在回国奔丧时遇到了皇叔克劳狄斯即位以及母后改嫁叔父等一连串变故,这使哈姆雷特充满疑惑和不满。紧之后他又亲眼见到了先王老哈姆雷特的鬼魂,告知他父亲是被克劳狄斯毒害,并要求哈姆雷特为其报仇。之后,哈姆雷特用装疯掩护自我并经过英国剧团的演出证实了自我的确定。克劳狄斯试图借英王之手杀死哈姆雷特,但哈姆雷特趁机逃回丹麦。在得知心爱的奥菲莉亚自杀后,他不得不理解了奥菲莉亚的哥哥雷欧提斯的挑战。决斗中,哈姆雷特的母亲因误饮了为哈姆雷特准备的毒酒而身亡,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也被毒剑刺伤,哈姆雷特在临死前杀死了克劳狄斯,替父亲报了仇。

故事开始时,哈姆雷特对世界充满着无限的热情,他高声称赞:“人是何等巧妙的天工,理性何等的高贵,智能何等的广大……行动是多么像天使,悟性是多么像神明,真是世界之美,万物之灵!”在感情领域也是有着无尽的憧憬。然而,这样一个热情善良的年轻人,却无奈地被命运一次次地打击,在现实与仇恨之间痛苦挣扎。读书时,我深深地被故事情节吸引了,仿佛身临其境,与哈姆雷特一齐笑、一齐哭、一齐恨……当他要与雷欧提斯决斗时,我的心揪了起来:雷欧提斯可是绝世剑客呀!当看到哈姆雷特被毒剑刺伤,我的心里一紧,但看到哈姆雷特最终报了父仇,心里才舒服了一些。

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是一个矛盾的主角,“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这句哈姆雷特感叹的话,就是主人公内心矛盾的真实写照。虽然很多读者批评这本书剧情设置很不合理,怎样可能所有人都死了呢?也有一些人认为本书充满了阴谋和仇恨,不适合青少年阅读。然而,我却认为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从哈姆雷特身上,我学到了许多值得尊敬的品质:在困境中,要勇往直前,绝不回头;在奸诈小人面前,要用自我的智慧和才能去打败他们;在逆境里,要学会逆流而上,终会成功!

《哈姆雷特》是我读过的第一本莎翁著作,它真是一部十分吸引人的作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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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雾都孤儿读书心得体会

全文共 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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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Oliver Twist)》这本小说主要描述了英国伦敦的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从小受到刻薄不公的待遇。年少时经历备受折磨的学徒生涯,艰苦逃难,却不幸误入贼窝。后来他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终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这是英国著名小说家查尔斯·狄更斯(Charles Dickens)创作的一本写实小说,描写了资本主义社会穷苦儿童的悲惨生活,揭露了贫民救济所和学校教育的黑暗,鞭挞了当时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虚伪。

看完《雾都孤儿》让我了解到那个时代的资本主义社会的阴暗面,对当时以奥立弗为代表的深受社会迫害的穷苦儿童感到万分同情与怜惜,同时也对我们今天能在如此优越的物质条件中成长生活感到庆幸,深感我们这些90后们应该好好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安定幸福的生活,对身边关心与爱护我们的人心存感激。常怀一颗感恩与敬畏之心对待身边的人和事,生活便会变得更加宽容,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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