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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读书笔记(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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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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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中怀拥着一本《红楼梦》,闭上眼睛轻嗅着季节的芬芳,仿佛一睁开眼便会望见你那婀娜多姿的模样。一颦一笑无不忧伤,“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黛玉啊黛玉,你究竟是怎样的女子?

宝玉第一次见到她时,他说眼中的黛玉便是这样“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颇有美人之资,却“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

为何黛玉她会如此“凄美”,是否已看破了红尘,还是对这世界有所不满……我已明了,“凄”是因为她身世凄凉,体弱多病,她的外延内涵和艺术却是如此“美”,是一种柔弱美,是一种病态美。

有人说:“女人都是水做的骨,”林黛玉又何尝不是呢?在三生石前,她得甘露脱草胎而成人性,为报灌溉之恩而下世为人。她说;“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水还他,但把我一生的泪全还给他。”上天注定她要为那贾宝玉流尽一世的泪,她那一颗一颗晶莹的泪编织了一场梦,交织回荡着她那深切悲痛的爱情心曲和疾愤抑郁的叛逆心理。

思绪仍未停止,梧桐碧以潇潇,我可以看见她从婆娑摇曳的树影下缓慢地走了出来,眉间隐隐笼着丝丝轻愁,似皱而未皱,如有轻烟缭绕,目中依稀有缕缕渴望,似喜而非喜,常有深情凝驻。挽着莹白轻纱,便在水边葬起花来,好一首《葬花吟》,好一句“依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依知是谁?”满是忧伤的情怀,一句:“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也只有她这般的女子会为落花寻归宿吧。

有人知她的弱不禁风,有人知她向往自由,又有几人知晓她的那份坚强。林黛玉便是《红楼梦》中最坚强的女子,谁说眼泪是懦弱的表现,林黛玉的泪不是软弱,不是屈服,是对这黑暗的社会的无声的抨击。当她的爱情幸福被扼杀时,她是多么勇敢,她用死来向社会表达自己强烈的不满,她在抗议!

从古到今,又有多少巾帼英雄呢?孝女花木兰替父从了十年军,忠孝两全,十年归来放弃功名利禄,和家人共享田园之乐;文成公主下嫁西藏,放下一切安逸的生活,给天下百姓带去希望。谁说女子不如男,这些不正是向我们证明巾帼也是不让须眉的!

将目光放向窗外,已是正午,蝉鸣有些忧伤,我微微一笑,正所谓知我者莫若蝉儿也。风抚过绿叶,触到我的面颊,渐渐地便泛起了睡意,将《红楼梦》枕在胸口,口中喃喃着:“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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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1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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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斯林葬礼》展现起义而又古老的民族风情,和栩栩如升的人物品性,是值得大家共同鉴赏的一本好书.

在这本书里,你会找到两条不同的人生道路,虽然他们最终归结到了一齐,命运却是如此的相似。我真的想用我的眼泪来祭奠白纸黑字里的主人公,正义,你为何而生,为何而灭?有许多这样的故事,公平不在正义的一方,而《穆斯林的葬礼》里的正义就在主人公的身边,可它是那样地微弱,以至于产生了谁也不想看见的结局。复仇使人性失去理智,在遥远的未来,宿命同样落在下一代的身上,时代的悲哀已将一切掩埋,没有人理解这样的家庭。

穆斯林,对于许多人来说是一个熟悉而陌生的名词。而在这个词的背后,更多的是宗教。而宗教这两个字,更容易让我们联想起那奇怪的仪式。于是,人们对它的葬礼似乎更会产生一种神秘感。于是,作者从一开始就把我引入了他的圈套,我在这穆斯林葬礼的描述中一步步领略了人生的哀歌。韩子奇从流浪而来,是一个虔诚的穆斯林朝拜者把他送到了故事的中央;新月也在流浪中诞生,是命运将她送别在一段动人的感情故事里;新月的母亲也在结束流浪之后,才找寻到一点往昔的生活痕迹。而对于任何人来说,流浪本来就意味着哀愁。流浪,在书里最终以葬礼为终点。或许谁也不明白,葬礼的哀歌究竟为谁而唱,为谁而息?

一条是恩怨分明的不归路,一条是爱恨情仇的死胡同。在老玉匠死去的那一刻,韩子奇就注定要为此而演绎一段感人肺腑的故事。家恨与国宝联系在一齐,即使在那些宝玉漂流国外,遭受二战洗礼的时候,家,仍在积聚起更多的恨来。我是十分同情新月的,但我也同情韩子奇。有些东西是无法预料的,新月的诞生就像我们的某些时代一样,也许从一开始就是一个错误。然而,新月却又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那是一个容不得浪漫的时代,她的师生之恋只有走向死亡。生命在命运面前似乎有些微不足道,而哀歌却由此而来。我在韩子奇说要投向仇人的时候就闻见了哀歌的味道;而在新月临死的时候,我已经为这生命的哀歌而流泪了。从头到尾,我捧着书,我一向有一种想哭的冲动,我真的好久好久没有这样被一本书感动了。

我不明白作者为什么要让新月的母亲做一个逃避者,因为在我看来她既然有勇气打破世俗的常规,又为何会没有勇气应对女儿与现实?我是一口气读完这本书的,我发现我读完之后绝对做不到豁然放开。这样的一本书,以一段很冷清的描述让新月的母亲再次出场,这但是是让我们的心中更添几分哀愁的阴云而已。我一向记着那段描述,有时我在许多地方找到类似的语段,就如余华的《祖先》:“如今一切早已不复存在,就像一位秃顶老人的荒凉,昔日散发着蓬勃绿色的山村和鸟鸣一齐销声匿迹了,粗糙的泥土,在阳光下闪耀着粗糙的光芒,天空倒是宽阔起来,一望无际的远处让我的父辈们看得心里发虚。”是啊,许多事情已经过去,再找回来的但是是早已失去的那部分生命所鸣出的绝唱罢了。《穆斯林的葬礼》给我留下的,是想哭的冲动和无限的感动。读罢之余,我在日记里写下了一段话:如果有人不明白人生的好处,就能够看一看《穆斯林的葬礼》,它唯一能够教会我们的,就是那一份纯真的感动。

哀歌为谁而唱?哀歌为你我而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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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茶馆》读书笔记以及心得

全文共 1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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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馆》的故事全部发生在一个叫做裕泰的茶馆里。

这部话剧主要讲述了老北京裕泰大茶馆在时代的变迁中逐渐走向破灭的故事。历经了清朝、民国、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统治时期的裕泰茶馆,在当权者和小人的谋划下最终被改成了“花花联合公司”。而一生守护着茶馆的王利发掌柜选择了在他的茶馆里自杀。《茶馆》该剧可以说是很现实,好人不一定有好报,而恶人不一定有恶报。解放前社会的黑暗、官员的腐败被赤裸裸地展现在读者面前,让人唏嘘不已。

先谈谈这幕话剧中的人物吧。老舍先生在《茶馆》中刻画的人物性格特点十分鲜明。每个不同的人物都代表了当时社会不同职业、阶级的不同群体。看似多达几十位的出场人物,却无一显得重复。王掌柜、常四爷、松二爷等等身世不同、个性显著的人物形象跃然纸上。只需读过一次,就能把各种人物的性格特点深深刻在脑中。例如裕泰茶馆的王掌柜,正如卷首老舍先生予其的定位一般:精明、有些私心而心眼不坏。通览全文,在我眼中他作为一个掌柜,很圆滑又显得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然而,在结局中他不忍看到茶馆被高官与小人夺取,默默地在后院自杀。这一情节,仿佛出乎了人们的意料,但仔细一想,又在情理之中,让人心酸不已。这么一个走着中庸之道的掌柜,却选择以极端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老舍先生通过一个人物,以其行为与性格的强烈反差,反映了一个时代的悲哀,表达了作者对当时社会风气的讽刺与不满。

再谈谈这部话剧的特殊之处。《茶馆》的成功在于语言的成功和戏剧结构的巧妙、严密。话剧全凭台词塑造人物,一个人的性格全体现于他的每一个字眼中。“语言大师”老舍先生的语言功力令人叹为观止。《茶馆》中每个人物的台词都有生活气息却意味深长。在戏剧结构上,《茶馆》可以说是“形散,神不散”。整部话剧虽年代跨度大,没有主线故事,但毫不显得零散难懂。老舍先生通过一个主要人物,从壮到老,贯穿全剧。这样,故事虽松散但有了连贯性。其次,故事中人物父子相承,虽然年代变化了,但每个人物所代表着的群体依旧存在,并随着时间的迁移有了细微的变化。令故事富有强烈的时代气息。最后,每个人物都扮演着自己的故事,同时又与各自所处时代密切关联。揭示了社会一角,展览了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的性格生活。

有人评论说《茶馆》是一曲旧时代的葬歌,也是一曲挽歌。《茶馆》这三幕共占了五十年的时间,而老舍先生仅仅用一些个小人物怎么活着和怎么死的,来说明那些年代的啼笑皆非的形形色色。我想当你合上书本的一瞬,你会感觉到你和那些小人物一起度过了漫长艰辛的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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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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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今年暑假,也播出了《新水浒传》,暑假里,我也看了《水浒传》。《水浒传》主要讲了以宋江为首的108人,在梁山结义,等待朝廷招安,后又为朝廷效力的整个过程。虽然好多故事我还无法理解,可是第一次看这本书,就让我喜欢上了。

水浒传中,我最喜欢像黑旋风李逵、花和尚鲁智深、行者武松一类的人,他们力大无穷,武功高强。我最喜欢的章节是108人结义的那一章,那一张108人来了个大集合真是够爽的。我觉得这水浒传里一首一首的诗写得很生动,把人物外貌、场景都描写的很透彻了。只要一看这短诗,就似乎看到了当时的场景。

读了水浒传让我觉得贪官、腐败把宋朝给毁灭了,像蔡太师还有昏庸无能宋徽宗,他们就是贪官。我觉得像方腊这样的农民起义军才是正确的,抗击腐败打击贪官。水浒传一书讲的就是两个字,一个“忠”,一个“义”,梁山泊上的好汉都效忠于宋江,都愿意为宋江两肋插刀的。

读了水浒传,让我联想到了我们现在社会,现在也有许多贪官,接受贿赂。这种可耻的行为是人人都不喜欢的,这不就像高俅、蔡太师他们这一类人吗?水浒传里也有一些陷害的案子,像林冲本来是去和高太尉比刀法的,但却被陷害要谋杀太尉,被发配到了别的地方;水浒传里的人物都是热情豪迈的,对人对事都很慷慨激昂,而我们现在的社会都冷漠化了。虽然做好事会被人误会,可是如果碰到有人需要帮助,我想我一定会帮助别人,做好事是每个小学生应该做的。

看了水浒传,给我了很多启发,也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好书就像好老师,带领我成长,我喜欢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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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论语读书笔记摘抄赏析

全文共 8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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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里,我一口气读了论语这本书,我觉得它里面所包含的道理实在太深厚了,而且不是一读就懂,要你细细得去品味,去理解,去阅读才能明白这其中的含义。

比如:有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意思是:孔子说:“三个人在一起,其中必定有我的的老师,选择他的优点向他学习。他的不好的方面,努力克制自己。”“子日:‘由,诲女知之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意思是:孔子说:“仲由我教导你的知识知道吗?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这种态度就是明智的。”“子日:‘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意思是:孔子说:“我不是生下来就有知识的人,而是爱好古代文献,迅速而灵敏的学习。”子日:‘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意思是:孔子说:“温习学过的知识才能更好的领会和理解新的知识,就可以当老师了。”

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着,鲜矣;好犯上者,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意思是:孔子说"他(她)做人孝顺父母,尊重兄弟,而喜欢冒犯长辈的人是少见的;不喜欢冒犯长辈,而喜欢作乱的人是没有的。君子要致力于根本,根本确定做人的道理。孝顺父母,尊重兄弟,它是仁的根本。而我却没有做到。我经常在饭后就拍拍屁股就走了,从来没有考虑过父母要洗碗,要工作;我经常在父母叫我去买东西的时候,推推拉拉,不肯去买,从来没想过父母会伤心;我经常在花钱的时候大手大脚,从来没考虑过父母挣钱很辛苦……。

自从读了论语后,我开始理解父母为了我们,去打工挣钱供我们上学,我们是否应该去好好学习,以此来报答我们亲爱的爸爸妈妈呢?我们现在还小,爸爸妈妈不是要我们去养他们,只要我们听话,爸爸妈妈就会觉得很安慰的了。

父母的用意,父母的伟大!虽然父母时候让我干的活比较重,但是他们是为了让我体会到劳动的收获!虽然我犯错时被他们批评了,但是我不怨恨他们,因为我知道:他们表面是在批评,但暗中却是在教育着我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这就是一种爱,这种爱是别人感受不到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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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活着》读书笔记作文

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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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福贵的故事。文章叙述了福贵从富家少爷因为赌博而输光家产变成穷人,有外出谋生遇到春生等人,后回家的故事。

故事结尾只剩下富贵和他的老牛,他们仍会继续活下去。因为他经历了这么多事,对许多事情已经看淡了。文章给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地方是春生开车撞死了富贵的儿子,家珍不愿见他,后春生被组织调查,家珍知道春生过的也不好,在春生离开富贵家时,家珍对他说:“一定要活着,活着。”

人生固然会遇到一些困难,但是因为有了这些困难,我们活得才更加精彩。如果人生总是一帆风顺,那这样的人生必然是无味的,人也会因此而懈怠。只有在困难中,才会使人不断磨砺,不断进步。

文中的龙二因为赢了富贵的家产而富裕,但是好日子没过多久,就因为割资本主义的尾巴而被枪毙。富贵知道龙二被杀后,心中害怕极了,幸好把家产输给了龙二,不然被枪毙的可就是自己了。

有时,失去一些东西未尝不是一件幸运的事,富贵正是因为失去了家产,才捡回一条命。失去,是为了更好地获得。我们不必因为失去了什么东西而悲痛不已,也不必为了得到了什么东西而洋洋得意,得与失都应以平常心来对待,这样我们才会更好地生活,更好地活着。

活着,就应该勇敢地去面对生活中的困难;活着,就应该不为了得失而大喜大悲;活着,就要以平常心对待生活中的人或事;活着,就要充满对生活的信心,脚踏实地地走好生活中的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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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红楼梦读书笔记心得精选

全文共 8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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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作为中国四大名著之首,一共刻画了327个人物形象,从封建高层到社会底层,无不包含涉及,并且一个个人物在曹雪芹的笔下显得栩栩如生,真实形象,让人觉得活灵活现,喜爱不已。并且关系错综复杂,情节量庞大,读起来令人反复咀嚼。而这样的一部精华佳作不是一蹴而就,其中蕴藏这作家曹雪芹的多少社会功底。

由于出身显赫的官宦之家,曾祖父曹玺曾深得皇上的信任,这样的家世背景使得曹雪芹对贵族家庭的奢侈生活有很深刻的体验,才足以将贾家的生活刻画的如此细致。并且曹雪芹的祖父也曾做过康熙皇上的伴读,书香世家,使得曹雪芹自小受到文学艺术的熏陶,有深厚的文学素养。

不料,在曹雪芹十二三岁时候开始家道中落,二十岁之后,曹家彻底败落,沦落到穷困潦倒的地步。这样的转折变迁,让曹雪芹经历了世态炎凉,人情冷暖,“生于繁华,终于沦落”的身世经历使曹雪芹体察到复杂尖锐的社会矛盾和黑暗丑恶的世道人心,加深了就他对社会生活的认识,并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素材。他深刻体验并且明白人生的悲哀,世道的无情,看到了封建贵族的颓败之势,欺凌之恶,曹雪芹这个艺术天才,加上自身的桀骜不驯,清高傲骨,将自己的所有心血都寄托在了这一伟大著作—红楼梦上了。

而在红楼梦之中我却最最爱林黛玉。我觉得这个女子,虽是柔弱,却孤傲,灵动,骨子里深驻着自己的梦想,想那一经典画面,手提着锄子,挽着篮子,葬一方落红,那是自己的心迹。落红飘飞下,那是多么唯美多么凄美。家道中落,无奈进京,寄人篱下,心寄宝玉。在当时迷乱的贾府,在当时奢靡的贾府,在当时礼尚成风的贾府,在当时上行下效的贾府,在当时唯利是图的贾府,在当时人心险恶的贾府,她没有薛宝钗的处事圆滑,稳重端庄,但是她却有自己的冰洁,自在,潇洒,恬然。

她她像水一般,安谧却灵动不已。身躯虽是瘦弱,但看到的是多少男儿所不曾却若天地一般,有大美而无言。在当时考取功名利禄为驱动的时代,她却没有极力劝说宝玉读书考试,不屑日日与人争斗,时时绑紧神经,心怀诡计,而是在琴棋书画中寻觅黄金屋颜如玉,与贾宝玉一起畅游西厢记!在爱情里,她坚守,她坚持!让我看到一个在如此封建的社会中却又多么勇敢的知识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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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简爱》读后感_《简爱》中学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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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读《简爱》时,当时也只是粗浅的看了一点,只是觉得简是一个追求爱情自由的人,而如今真是常读常新。

简是一个贫穷低微、长相平平、性格倔强、感情丰富,而且多才多艺的人。她会绘画、弹钢琴,印象最深的还是她与别人对话时,你问一句,她答一句,从不多说。

简的童年是在黑暗中度过,父母双亡、寄人篱下,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而她在绝望中振作,沉沦中重生。这是一个小女孩人格的力量。她离开了姨妈,在慈善学校中遇到了他的好朋友海伦,一个放弃现实高傲的天使,他的生命又像落日一样短暂、壮美,默默的离开了简。简的失友之痛,加上罗可赫斯特的诋毁,简倔强不屈,用她一张平凡的脸面对一切。简长大了。

作为一个家庭教师,罗切斯特来到了桑菲尔德,在某个下午,简穿着那件青黑色的风衣,在路边遇到了罗切斯特,相见时,像罗切斯特说的那样,是简的魔力,把他的马摔倒了,罗切斯特在简的身边摔倒。于是简的严肃、自重、认真、自强,深深的吸引了他。在某个夜晚他道出了他的心声:“我有时候对你有一种奇怪的感觉——特别是像现在这样,你靠近我的时候,我左边肋骨下的哪一个地方,似乎有一根弦和你那小身体同样地方的一根类似的弦打成了结,打得紧紧的,解都解不开。要是那波涛汹涌的海峡和两百英里左右的陆地把我们远远的隔开,那时候,我内心就会流血。”而正要结婚时,得知罗切斯特有了妻子,自尊自强使她绝然离开了他,最后得知罗切斯特为救跳楼的妻子,双目失明,她再次全身心的来到他身边。

简曾说过一句很有名的话:“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可能这就是简人格的写照,也是我喜欢简的原因,罗切斯特也曾说过这可能就是简的特殊之处。我曾经看到有一个人写道:看完了《简爱》,让我对简爱这么个人也充满了敬佩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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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格林童话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9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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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格林童话》我被里面的灰姑娘而打动,开始我很同情灰姑娘,后来我为灰姑娘能和王子在一起而高兴。虽然继母讨厌她,继母的亲生女儿欺负她,但她还是努力的为她们“服务”。灰姑娘想参加王子的选妻聚会,但因为自己没有漂亮衣服而放弃,灰姑娘的好朋友小鸟、老鼠虽然帮助了她,帮他做了漂亮的衣服,但继母的亲生女儿把她撕坏了。但是一位好心的巫婆帮她变了一套美丽的衣服,漂亮的头发,水晶做的玻璃鞋,把老鼠变成小马,把南瓜变成了南瓜车,不过巫婆告诉灰姑娘一定一定要在十二点前回来,不然他就会变回原样。

就这样她们来到了城堡,王子看见了灰姑娘马上邀请了她,灰姑娘的继母和亲生女儿都不知道她是灰姑娘,因为她们认为灰姑娘没有这些漂亮的套装,但她们很嫉妒与王子跳舞的她。个个都羡慕灰姑娘的漂亮和美丽。十二点还差一分钟就到了,灰姑娘看着那大大的闹钟想起了巫婆对她说的话,想马上的跑下去,但被王子抓住了,灰姑娘挣扎着,终于跑了下去,但鞋子掉了一个,灰姑娘顾不了那么多,坐上了南瓜车,王子和兵人坐上了自己的白马去追灰姑娘,因为灰姑娘还没告诉王子她叫什么名字,住在哪里,南瓜车跑的很快,马上跑到了森林但已经到了十二点她们变回了原样,她们躲到了草丛,王子和兵人刚好路过但没看见灰姑娘,王子就这样失望的回到了城堡,灰姑娘也会了家。

灰姑娘的继母觉得和王子跳舞的人像灰姑娘,心想:要是王子找到了她,她就变成了王子的妻子,那该怎么办!我一定不允许她变成王子的妻子。然后把灰姑娘锁在了一间屋子了不让灰姑娘出来。第二天王子把灰姑娘不小心掉的鞋子递给下人,下了命令:谁要是能把这双鞋子穿下去谁就能成为王子的妻子。命令下去了以后人们总想把这双鞋子穿下去但都不行,到了灰姑娘家,继母的亲生女儿用尽全力的挤,但都不能穿下去,下人只好失望的走出去,灰姑娘大声的对他们说:“等等”,原来是小老鼠把门锁的钥匙给偷走了,因为钥匙在继母的口袋里,老鼠趁继母没注意就拿走了,下人们回头,把鞋给了灰姑娘,继母说;“她只是个仆人没资格穿”,然后把鞋子拿给了下人,下人说:“王子说过只要是我们国家的女孩都能穿!”继母很着急就故意把鞋子拿到自己的手上把手一放掉下去了,摔坏了,下人不禁大哭,因为他怕王子要了他的命,灰姑娘拿起和那双鞋子一模一样的鞋子说:“我还有一只”,然后穿了下去,继母大吃一惊:真的是她!下人一边跳,一边请灰姑娘做上马车,就这样王子和灰姑娘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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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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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里,我读了童话故事《木偶奇偶记》这本书。这个故事里讲的是一位老木匠樱桃师傅送给杰佩托一根神奇的木头。杰佩托把这根神奇的木头雕刻成了一个可爱的小木偶,给它取名子叫做匹诺曹。这个小木偶会哭会笑,还会唱歌和跳舞。它的爸爸为了给它买一本书,都把自己身上唯一一件外套给卖掉了。可是,匹诺曹为了看木偶戏,居然卖掉了课本,白白浪费掉爸爸的一片心意。它爱做一些坏事,还爱说谎,后来因为它说了太多的谎话,一位仙女就把它的鼻子变的很长。接着,匹诺曹又经历了很多很多的困难,但匹诺曹一次又一次的从危险中逃了出来,我真为它感到高兴!最后,匹诺曹在仙女的鼓励下终于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好孩子。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的匹诺曹最后变的诚实、勤劳爱学习,是因为他知道了犯错的严重性。我要向他学习知错就改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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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城南旧事》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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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人的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她是那么的天真可爱,是美好记忆的开始,也是人生旅程的起点。童年亦真亦梦,回忆童年总能含泪带笑。

我是在无意间接触到的一本书,打开她的第一眼,作者就将我带到了20世纪20年代北京城。而我,也来到了作者的童年。

英子生活在北平城城南四合院内的一户温馨的大家庭中。随着一页页的深入,许多鲜活的人物与生动的故事映入了我的眼帘,在我脑海留下了一副副画面:我与“妞儿”一起快乐的看小鸡捉米;我在床头静静地听秀贞“疯言疯语”;与“小偷”一起待在草丛里谈心,答应与他一同去看海,辗转于“兰姨娘”与“德先叔”之间为他们做红娘;与“宋妈”一起寻找小丫头片子;答应父亲考上了年级第一却永远告别了父亲……一件件童年的往事描绘出了一副童年的画卷,平淡而引人入胜。

倘若这本书中,有最吸引我的,那便是《我们看海去》。可最让我思考的却是《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这篇文章描写的令我伤感:那年,英子终于毕业了,她作为一名优秀毕业生代表同学上台领毕业证书并致谢词,他实现了父亲当年的梦想,可她的爸爸却躺在医院见不到这一幕。当他拿着毕业文凭急忙忙赶回家时,得到的却是爸爸的永别。那一瞬间,他似乎还是小孩子,但那一瞬间,他似乎长大了,再也不是小孩子了。读后,我想:似乎,这就是成长吧。

合上书,我依然意犹未尽,英子童年有快乐,有忧愁,有相聚,有爱,有恨。作者从英子独特的视角展现了他童年的平凡小事,但其中却蕴含许多深刻道理,他提醒我们无论经历了什么,都将成为人生中的财富。

童年像一个百味瓶,装满了酸甜苦辣,同时也绽放着耀眼的光芒。都有最为珍贵的记忆,它就是我们最珍贵的宝物,深深地埋在我们的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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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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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巴尔扎克的《欧也妮·葛朗台》,看过这部书的人都应该知道它是一部人类金钱欲的悲歌。这部作品给我们描绘了一个令人难以忘怀的吝啬鬼形象——葛朗台老头。他虽是一个虚构形象,但在现实生活中不无这种人的存在。在金钱上,他把人生当作是一场交易。葛朗台成了金钱的奴隶,欧也妮却成了金钱的牺牲品。

看着这篇文章我在想,金钱并不是生活的最终目标,我们的追求还应该有事业、有爱心、有一个平常的心。在物欲横流的现实社会,保住自己的一片心灵净土,做金钱的主人而不是奴隶。

曾几何时又有好多东西是金玉其外,败落其中呢?外表看似金黄柑橘,里面确是又酸又苦,外表看似色彩斑斓的菌类,里面确是毒性惊人,外表看似舒适的绣花枕头,没想到里面是一包毫不起眼的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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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红楼梦读书笔记心得精选

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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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一梦,恍然惊醒,杯具,美到让人心伤。忆梦中之事,似是难记;忆梦中之人若在面前;忆梦中之言,甚觉心伤。无奈,超脱时期,末成杯具。

"谦纸荒谬言,一把辛酸泪。皆云息者痴,谁结其中味。"低声诵吟,重复咀嚼,曹雪芹阅尽沧桑,在从彼的少年阅历中与材,回想的暖馨,身世的炎凉,更是给作品增加了无限的魅力。曹雪芹的作品超出了全部时代,书中的配角贾宝玉完整背离了过后的礼法,但却很是契合当初的观点,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宏大的成绩!

在尔看来《红楼梦》是一个杯具,充斥了无奈与悲伤。但却在无绝的悲伤之中透出了摄人心魂的美,书中最大的杯具是贾宝玉和他的表妹林黛玉、表姐薛宝钗之间的恋情婚姻瓜葛,宝玉在黛玉、宝钗之间毕竟爱谁贾府究竟选谁作宝玉的妻子,这是一个大答题。

杯具产于二个抉择的不一致。宝玉越来越领现黛玉是独一的良知,而宝钗固然也可疏可敬,但心上总有一层隔阂。贾宝玉的祖母和父母却越去越发明宝钗合乎儿媳夫的尺度,黛玉的性情气质却不替他们所喜。宝钗能尽质将大家束缚在礼法的范畴之内,黛玉却返去做了执着的暴露。

杯具尤其发生于两个取舍威望性的迥异:爱谁,宝玉持续了本人的挑选;然而,弃谁,宝玉是一点也不权力的,所有蒙于父母之命。终极,宝钗折嫁,黛玉回魂。于是,悲巨变成了不可防止的终局。

鲁迅曾说功一句话:"杯具是将有价值的货色覆灭给己望。"又言"但凡傻弱的公民,即便体魄如何健齐,如何茁壮,也只能干毫无意思的示众的资料跟瞅客,病逝世多多是不用认为可怜的。"可睹,无价值的灭绝并不是杯具,而《红楼梦》的杯具之所以震动我口,就由于它将被誉之物的美表示得酣畅淋漓。

例如林黛玉,书中充足写没了她的寻求取气量之高贵若不是如此她的杯具即也不会令人如斯印象深入。唉!说到可悲处愈是可哀。也罢,就此放笔。

不知为何,合上手中的《红楼梦》,竟是想再看一遍。或者这就是《红楼梦》的魅力吧,犹如一梦,美的让人不想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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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朝花夕拾读书笔记及感悟

全文共 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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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中,我有幸读了大文豪鲁迅的著作—《朝夕拾》。

《朝花夕拾》是鲁迅1926年所作的叙事文集,共10篇,它真实地记录了鲁迅青少年时代的生活经历和思想变化的发展。

《朝花夕拾》这本书在选材上善于以小见大,通过生活中的小事,展现出宏大的社会风貌,表达深刻的主题。既写出了作者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又写出了作者对新文化运动和民主革命的支持;既写出了作者对精神麻木的民众的悲哀与愤怒,又写出了作者对童年、对大自然的美好回忆向往以及对压抑儿童天性的封建教育的不满。

作者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成功地塑造了具有鲜明性格特点的人物。如勤劳朴实,热爱生活的长妈妈。长妈妈是鲁迅儿时的保姆,她常给“我”讲故事,让我觉得“她”有“伟大的神力”。她知道“我”喜欢《山海经》,不识字的她不辞辛劳地帮我买了回来。

还有严谨认真的藤野先生,藤野先生对工作及其认真,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改过了,连讲义上画的血管移了一点也要指出。鲁迅笔下的人物形象不仅具有鲜明的性格特点,还具有人性的复杂性与矛盾性。如长妈妈因为社会的影响,保留了很多迂腐的社会习俗。如在新年的早晨要吃福橘,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还盲目地对“长毛”的故事妄加评论等,这些描写使鲁迅笔下的人物更加生动,更加有血有肉。

在《朝花夕拾》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它描述了作者儿时在家中百草园得到的乐趣和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揭示了儿童广泛的生活趣味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私塾教育的尖锐矛盾,表达了应让儿童将康活泼成长的合理要求。

读完了《朝花夕拾》,我不仅对鲁迅的文采有了更多的了解,也获得了一些对人生的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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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汤姆叔叔的小屋》个人读书笔记

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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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小书虫,一有空就往书堆里钻。我看过的书有几百本了,但我依然最喜爱《汤姆叔叔的小屋》。

《汤姆叔叔的小屋》塑造了忠诚友善但逆来顺受的汤姆叔叔和反抗奴隶制的黑奴艾莉查夫妇等典型形象,十分生动地描述了美国当时的社会面貌。其中,汤姆被监工苦打也不肯屈服的情节令人感动。

“列格雷一下子跳起来,把汤姆叔叔推倒在地,狠很地打了他一顿。”看到这里,我不由得敬佩汤姆叔叔那坚毅的精神。他为了卡西太太和艾米林逃离列格雷的魔爪,被列格雷毒打也死活不说他们的藏身之处。设身处地地替人着想,这是多么高贵的品德啊!我看见图片上的汤姆被打得鼻青脸肿,手脚上尽是被皮鞭抽出的血条,把被子都染红了。我想:这就是美国人的道德吗?他们还有良心吗?如此善良淳朴的汤姆,列格雷还一直折磨他。从中不难看出,汤姆宁死不屈的精神。宁死也不违背良心,宁死也不要做列格雷的监工!

“让黑人们成为奴隶,这是上帝的旨意,他们本来就低人一等。”这句话是我很气愤。为什么黑人天生就是努力呢?为什么他们天生就低人一等呢?这纯粹是剥削阶级麻痹劳动人民的思想。我认为这世界上,人人平等。

这本书使我懂得了真、善、美,学会了友爱,仁慈和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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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全文共 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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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我读的是《老人与海》,这是一部小说,是无障碍导读版。它的作者是欧内斯特。米勤。海明威。

读了《老人与海》让我知道了要耐心才能做好事情。老人每天都出去耐心打鱼,这是为了打到鱼能够养家糊口。好心人知道老人的辛苦,便送给了他很多东西。这样,全家人就能生活下去了。

老人对鱼很熟悉,儿子很喜欢老人的鱼,老人也喜欢自己的鱼。老人必须去打鱼。老人每天独自划着小船去捕鱼,前四十天里还有一个人和他一起捕,但一条都没有收获。他没有灰心,终于在八十天左右,就捕到了一条很好很好的鱼。

老人喜欢飞鱼。他们喜欢吃鱼,老人很爱儿子,儿子也爱老人很多种鱼的名字。老人和鲨鱼进行了五次战斗,鲨鱼吃光了老人所有的战利品。有一个人说:“老人杀死那条登多索鲨。”鲨鱼大概每次来袭击,老人都可以打准他们。战斗开始时,老人知道任何努力都是白费的。所以,老人就更加努力的捕鱼了。他是古巴圣地亚哥的老渔夫。

老人不打鱼,家就更没法支撑了。所以老人还是出海打鱼……

我敬佩老人的坚持,他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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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红高粱》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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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洸洋的血海,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幽淡的薄荷气息成熟的高粱苦涩味甘的气味,当我合上书,一切如在眼前。我仿佛真到黑土地上周游一遭,回到了那个年代,在汇聚成海的高粱红中,寻找那生命中的色彩。在一望无际的血海中,在澄澈如许的苍穹下,我找到了高粱的自然,去感受那无法抑制的蓬勃,我看到了高粱宁折不弯一片片倒下,血色笼罩了天空,火红之中,是那百折不挠的生命力和民族魂。

自然是新生的绿和炽热的红。

将一个人放于什么样的环境,便会产生什么样的性格。无边无垠的高粱海,苍茫辽阔的天空也造就这样的一批人。他们各有性格,个性鲜明,仿佛从天地间脱生出一半,无拘无束,敢爱敢恨,敢想敢做,他们努力去追求自己的幸福,也天真固执地坚守所爱之人,他们或许不明白信仰是为何物,但面对枪林弹雨,还是拿起了武器,拼尽全力的去保护生养自己的故乡和家中的妻儿;他们或许不知此去是否还有归期,但仍是点点头,回望炊烟袅袅,投身长雾漫漫中,正如号子所喊,“大胆走,莫回头”。

蓬勃是高昂的头和血染的土。

长雾漫漫,不见其道,他们将自己隐藏在一片绿与红中,攥着tu枪tu炮,奔袭在这洸洋的血海中,一浅一深地延长着离家的距离,俯身嗅到泥土的芬芳和雾的沉重,天边挂着一勾鱼肚白,而熟悉的炊烟

也终淡化消逝。一路上,他们强打精神,仿佛不知疲倦,他们用自己的方式插科打诨,拨开一片高粱,没走几步便又被高粱笼罩,像个迷宫,他们恣意地笑着,像奔赴一场盛宴。那里,自己将化身为火红的高粱。而日寇,只能是围困在中间的野鸡野鸭,日寇已将铁蹄伸向这里,是时候告诉他们,这里是高粱海,这里是中国地。

生命力是顽强的意志和不屈的精神。

面对日寇的残暴,他们表现出顽强的生存意志和不屈的斗争精神。正是源于这种生命力,源于对自由生命和生活的热爱,源于对家乡对妻儿的爱恋,当年轻的生命一个个倒下,如高粱随风飘扬荡,他们的身躯定格在落地的一瞬,鲜血还在流淌,浸入这片生养他们的土地,如同火红的高粱浓烈的高粱酒。他们和这片生机勃勃而又不乏野性和传奇的土地已融为一体了。

爱国魂是无畏的战斗和不悔的青春。

太阳从天边升起,拨开浓雾,放出万丈光芒,将阴暗驱散。他们安静地躺在地上,金光笼罩,仿佛睡着了一般。或许,他们不懂得什么叫爱国,他们只是为家乡为亲人挺起血肉之躯,或许他们也惧怕死亡,踏上晨雾告别家乡,一切心甘情愿,没有人逞强;或许在最后一刻,他们也曾后悔,没多看妻儿几眼,留她们在炕头盼望;或许,这结束之后便可回到家乡,仔细回想,这一路跌跌撞撞只望天伦共享。

或许,似海的高粱记录着这一切,为诉说生命的释放、迸发与飞扬,便如血海般红得洸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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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12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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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完了妈妈给我买的《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使我深有感触。

这本书是英国小说家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描述了主人公漂流海岛,战胜困难,艰苦创业的故事,故事讲了:鲁滨逊出身于一个体面的商人家庭,渴望航海,一心想去海外见识一番。他瞒着父亲出海,第一次航行就遇到大风浪,船只沉没,他好不容易才逃出保住性命。第二次出海到非洲经商,赚了一笔钱。第三次又遭不幸,被摩尔人俘获当了奴隶。后来他划了主人的小船逃跑,途中被一艘葡萄牙货船救起。船到巴西后,他在那里买下一个庄园,做了庄主。他不甘心于这样发财致富,再次出海,到非洲贩卖奴隶。船在途中遭遇风浪,船上的人全部遇难,唯有鲁滨逊一个人幸存下来,只身飘到一个无人的孤岛上。他用沉船的桅杆做了木筏,一次又一次地把船上的食物、衣服、枪弹、工具等运到岸上,并在小山边搭起帐蓬定居下来。他还用削尖的木桩在帐蓬周围围上栅栏。他用简单的工具做了木椅、桌子等家具,猎野味为食,饮河里的水,度过了困难。

翻开第一页:“谨以此书奉献给那些时时处处依赖父母,依赖学校的青少年朋友们”。当我读完这句话使我有点反感,想到了:我们在家任性、娇气、依赖性强、而动手能力差,这是我们大多数人的缺点,但我们不是为了做得更好吗?

当读到最后一页,我被震撼了,一个个问号不由地在我心头转。

如果我是他,船在暴风雨中失事的时候,我不会像他一样不向命运低头继续远航。我一定会放弃远航,坐船回家。如果我是他,一个人在荒岛上看见野人在吃东西,我不会像鲁滨逊一样勇敢。我一定会吓得逃走,想回家。这些原因都是因为父母过于溺爱我们,我们也很依赖他们,才会这样。

记得有一次,我要一个人走夜路去姐姐家,爸爸妈妈不在家,要我去姐姐家过夜。到了晚上,妈妈让我一个人去,我虽然有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但妈妈的话我不敢不遵,只好一个人走出家门。虽然姐姐家和我家在一个小区里,可我还是很怕,天黑得很快,我出去时,已经很黑了,一路上只有几盏灯,路上没有人走,只有我一个,偶尔身后有几辆车骑过,但很快就消失在黑暗中了。我害怕极了,真想快点到姐姐家,虽然我已经十几岁了,但这是我第一次走夜路,因为妈妈从来不会让我自己一个人走。突然我看见前面有一个东西在跳,我吓得直跑,刚吓我的估计是一只虫子。走着走着,终于到姐姐家了。可我刚上楼,就看见一个影子。我站在原地不敢动,我以为是坏人,他没有注意我匆匆地走了。姐姐家这栋楼灯坏了,还好我眼睛好,摸了半天才到3楼,姐姐家在五楼,过了好长时间我终于爬到5楼,敲响了门,姐姐过来给我开门。我当时可真高兴,因为是第一次走夜路。

现在的生活中有许多父母过于溺爱孩子。这些简单的小事父母很少会让自己的子女做,比如:叠被子、收拾房间等家务全是由家长来做。这样我们就失去了动手能力,做什么事都依赖父母,自己从不想办法解决,总认为父母可以解决。

我们应该学习鲁滨逊这种面对困难不屈服,勇敢前进的精神。读了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不管做什么事不能总依靠父母,能解决的自己解决。不能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要勇敢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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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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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段时间不读这类的作品,我通常喜欢把文字分类。简单的、沉重的、激励的、消沉的……这本书是被我化为沉重的一类,我不大触摸这一类,情绪难以平静。

记得上大学的时候,友人推荐我看这本书。不明白什么原因一向拖到这天。当翻开这本书,读过第一章,我就被深深的吸引了。伏案苦读了三天,这天早上最后泪眼婆娑的结束了这部作品。但是一向到下午我仍回旋在故事当中,感受着一个个主人公的生与死,爱与恨。

回族女作家霍达用玉和月两条鲜明的主线,以独特的结构阐述了一个穆斯林家族60年代的兴衰、三代人命运的沉浮以及在不同的宗教信仰下的感情杯具。当看到书的题目时,我认定这是个杯具,葬礼,从字面意思看,肯定有主人公死了。看完才明白,书中的葬礼不仅仅仅是生命的结束,还埋葬了汉人与回回之间不同宗教信仰下的感情。感情在那个年代,穿但是伦理、世俗和信仰的鸿沟,杯具一个接一个的产生。无论你爱的多么执着,那么激烈。我不禁为美丽而聪颖的新月和才华横溢的楚老师惋惜,也为玉儿和韩子奇感到悲哀。

作者的笔法也令人佩服,该书以玉和月为主线,自然也少不了对他们的描述。玉给人以纯洁、灵气的感觉,月给人以恬静、幽美,但是玉是易碎的,月是悠远的。故成就了如此让人回味、清美忧伤的作品。

记得上学的时候写读后感通常是把书中的人物和故事情节拿出来评论一大段。我不明白真正的读后感是不是该那样,那时是为了完成任务凑齐字数。如今不会去在意那些,真正对穆斯林的葬礼有兴趣的人会亲自去领会其中的意境的。何须咀嚼别人品尝过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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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五年级读书笔记

全文共 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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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讲的是一个淘气的孩子保尔从一个锅炉房的童工长到经历百战、不怕困难的共青团团员,深得朱赫来的喜爱。保尔的一生有许多坎坷,但并不代表他生活枯燥无味,他从淘气鬼时期就喜欢上了林务官的女儿冬妮娅,但为了去和朱赫来一起战斗,只好和冬妮娅告别,但不料在一次事件中发现冬妮娅刚和一个人结了婚,过后,他又三次从死里逃生,最后,他成了盲人,却与加莉亚的感情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并写出中篇小说《暴风雨所诞生的》。我所佩服保尔的是他的勇气,从受伤后不呻吟到上台讲话,全都佩服并羡慕。

苏联的尼奥斯特洛夫斯基写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果然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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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父与子》读书笔记[300字]

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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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与子》是风靡全球的一本好书。

父与子有时候聪明玲俐:有一次,父亲带儿子求兜风,可是,没开多远,车坏了,父亲仔细的检查了车前有检查了车轮,然后有检查了车底,可就是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于是,父亲又检查了几遍。过了几个钟头,儿子等得不耐烦了,“呼”地一声跳下了车,打开后备箱,拿出了一辆滑轮车,玩了起来。父亲见此情景,突然有了灵感,他双手握紧方向盘,一直交战在车上,另一只脚站在地上,和儿子一起玩了起来。

有时候,父与子的运气也是很好的:那天,父与子走在街上,他们发现了一个活动:只要大中鸟的中心,就可以那一辆摩托车。儿子对父亲说:“父亲,我们去试试看吧。”父亲说:“可以。”于是,他们就开始打了。过了一会儿,父与子满头大汗。又过了一会儿,父亲对儿子说:“儿子,看来是赢不了骑车了,咱们回家吧。”儿子转过身,把枪扛在肩上,一不小心,枪发出一枚子弹,正好打在把子上。父与子欢呼却越。

小朋友,你看过《父与子》了吗?我想,你一定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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