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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读书笔记 江旭

全文共 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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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中,我读了塔顶上的。笑猫是一只通人性、懂人话的猫,我特别喜欢他。虎皮猫每天在塔顶上幸福的发呆,我真想知道她在想什么?为什么虎皮猫最后不见了呢,我真想不通呀。在这本书里我还知道了老鼠也是有良心的。我也很喜欢可爱的老老鼠,他是一只老的不知道活了多久的老鼠。翠湖公园里所有的老鼠都是他的子子孙孙,他最爱说的一句话是“不对猫有研究,我能活到今天这把年纪吗?”他是不是很可爱呀?

我读了这本书一遍又一遍,才写出了这篇读书笔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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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读书笔记 李昱锦

全文共 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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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我和妈妈逛书店发现了一本有趣的书,名字叫《塔顶上的猫》。我一看名字就被吸引了,我感到很纳闷,塔顶上也有猫吗?这只猫为什么会在塔顶上?这塔很高吗?猫是怎么上去的呢?那只猫是什么猫……脑海里冒出了一连串的问题。赶紧叫妈妈买了下来。

一回到家里,我便迫不及待地翻开了这本书。书里面的主人公有:笑猫,杜真子,地包天,马小跳,老老鼠,虎皮猫,靓猫,酷猫,乌云盖雪,雪里拖枪等等。故事是这样发生的:笑猫和一只京巴狗“地包天”在草地上讨论春天是哪一天到来的时候无意中发现塔顶上居然有一只猫。于是关于塔顶上有猫的事情就传开了。而且笑猫,地包天,靓猫,酷猫,乌云盖雪,雪里拖枪等猫们还为此不停地开会,大家都在讨论塔顶上猫的事情,他们都觉得塔顶应该属于自己的,自己才是“资格猫”,而那只塔顶上的猫,一身乱七八糟的杂毛,还爬得那么高,像什么话?只有笑猫,非常羡慕塔顶上的猫,非常佩服那只塔顶上的猫,因为它真的曾经去爬过那座白塔,想爬到塔顶上去。可那座白塔的塔壁是用汉白玉做的,光滑如一面镜子,爪子根本抓不牢。所以笑猫真的是非常佩服那只有真功夫的猫。可是,那些“资格猫”们除了用语言攻击那只塔顶上的猫以外,最后竟然拿出了“炮弹”射向塔顶上的猫,想把它射下来。看到这里,我的心都快从嗓子眼里跳出来了,非常紧张。而那只虎皮猫根本就不知道那些“炮弹”正射向它。

我突然觉得那些所谓的“资格猫”们就像现实生活中的某些人一样,嫉妒心太重了。自己没办法、没能力爬到塔顶上,就不许别人也爬上去。 不仅这样,那些人还要伤害有能力的人。我可不想做那样的人!都说嫉妒是心灵的毒药。

《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让我知道了做人不能心胸狭窄,更不能伤害别人。我们一定要向那些有能力的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大家互相学习,你追我赶,共同进步,营造一个和谐、美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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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1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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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这个词,我们可以轻松用笔在几秒钟之内写完,而真正的意义,却要用一生去诠释。我固然相信“人定胜天”这个说法,但是很多时候,人力在命运面前是显得那么微不足道,甚至于每一次的挣扎却是推向更深的深渊的魔手。

他们,是的一部分;他们,进行着爱与恨、情与理的冲突;他们,或压抑,或挣扎,或抗争;他们用自己的方式奏着生命之歌。

《家》给我们塑造了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这些形形色色的人物。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钰等。以及接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悟者和叛逆者的形象。

最让我同情的不是投湖自尽的鸣凤,也不是守寡病死的梅芬,而是处于“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的觉新。他爱着一个人,却同另一个人结婚生子;而后陪着与自己相守的人,又放不下爱着那个人。从始至终,除了最初他和梅芬的那些相处,我看不到他真实的灵魂。不是不想逃,不是不想任性,不是不想挣扎,只是身份将他压在了无形的五指山下,所以,他不能。觉慧口口声声称他的哥哥为“无反抗主义者”,却不知大哥注定是十字路口上最艰难的徘徊者,时代的牺牲者,他上承高老太爷的威严,下启羡慕着觉慧的勇敢与追求。如果他处在觉民觉慧的位置,他断不会再这样压抑着自己。他很清楚地明白若自己放下了这些担子,这个腐烂、溃败的封建大家庭只有走向灭亡的道路了,这对一个骨子里还很传统,舍弃不了“大家”的男人是无法容忍的。于是他选择放弃自己的幸福,埋葬自己的感情去成全这个家庭。我们没有权利去批判他的选择是对是错,只能说这个看似可以选择的题目,其实只有一个选项。最终,他只能将自己的愿景寄托于觉慧,希望他享受不到的可以由自己的弟弟去领略,这不是他的放弃,恰是他的希望,让别人替自己幸福也是一种无奈的幸福。

这是一个默默承受,不懂反抗的人,那么反抗的人有什么结果呢?

作为高府丫鬟的鸣凤用死亡控诉了这个吃人的封建的社会。最初,她以为可以用自己的方式爱着高高在上的觉慧,她不求相守,只愿可以一直远远望着,不奢求,不指望能进一步靠近,出乎意料的是觉慧竟也爱着她。看似毫不费力就可以满足的愿望,鸣凤却不能,因为她只是一个丫鬟,丫鬟没有过自己想过的生活的权利,从被主人买下的时候开始,她就没有了主宰自己命运的权利。只是她太晚才看清。鸣凤久久等着希望的火光,她单纯的以为和覚慧的爱情可以改变她的命运,仍摆不脱命运的安排,她被要求嫁给一个老头子,尽管她怎样恳求,也逃不了,绝望中她只能选择长眠地下。湖水成了她的最终归宿,这是一个悲剧,也是美好的结局,没有屈服,而是自已选择归宿这就是很勇敢的,在那个年代来说。觉慧开始让我认为他是爱着鸣凤的,而后我越来越怀疑,那是爱吗?有那种爱,即使爱的人死了,却只有叹息,而没有多少悲痛表现的吗?我本以为在鸣凤死后,觉慧会哭天抢地,甚至于撕心裂肺的“殉情”,哪知他会那么淡定,然后渐渐淡忘,又去追逐自由。其实这只是一种小青年的反抗心理吧,不想接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追求一种新鲜的感情,并非什么爱。只可怜了鸣凤,死心塌地换来一场空。悲哉!

小说中一个又一个的人物,向我们控诉着封建礼教对人生活的残骸,想说不能说,想爱不能爱,有的是无止境的约束和看不到光明的未来,不挣扎不甘心,挣扎了又是徒劳,怎样都是错,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就一个字可以形容——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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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大名著之《水浒传》读后感_六年级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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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小时候的我酷爱《三国》,《三国》中刘备军团的一个个武功盖世的英雄深深印在我心里。可到了中学我爱上了《水浒》,百读不厌。

《水浒》中虽然没有赵云千里单骑救主的豪气冲天,但作者却在细节中用细腻的笔触表现了各个英雄的个性特点。作者在《水浒》加入大量市井语言描写,从中更好的突出水浒人物分明的特点。让108个好汉几乎都有属于自己的独特性格,也让我被其中人物深深吸引了。

初读《水浒》,我就喜欢上了作者所描写的性格豪爽、仗义疏财、粗中有细、心地善良的鲁达。《水浒》中的鲁达在愤怒中三拳打死郑屠户,一边骂“你诈死,洒家和你慢慢理会”一边开溜,短短一句形象生动地写出了鲁达的性格特点,让我对鲁达这个英雄冲满了敬佩之情。性格刻画特别的好汉还有许多,如足智多谋的吴用、谦逊沉稳的宋江、粗鲁豪放的李逵等等。都在作者的细节、语言刻画下活灵活现。也正是这些性格特别的人物,才使《水浒》成为百读不厌的书。

《水浒》中刻画了许多正直英勇、不拘小节、谦逊沉稳的英雄人物,而现代社会中缺少了这些优良品质。在学校尚不知人心险恶,但我常在报纸、电视上看到有关欺骗、敲诈、偷东西的报导。有些人因为社会竞争激烈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从此一去不回头。当然社会上也有像鲁达一样助人为乐、仗义疏财的好人,他们一直默默无闻地奉献着。我想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和水浒人物一样尽己所能助人为乐。

《水浒》是一本百读不厌的好书,我相信反复品味它,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独特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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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茶馆》读书笔记以及心得

全文共 8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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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对我们来说,已经是很熟悉的一位作家了,在此也就不多介绍了。倒是写作背景得说说:话剧《写于1956至1957年间,它是老舍一生中最优秀的戏剧创作,正像曹禺先生所说,它是“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老舍写小说很少,却写了不少的戏。在写《茶馆》之前,他写了话剧《春华秋实》、《西望长安》,在《茶馆》之后写了《红大院》、《女店员》和《全家福》等。《茶馆》跟这些配合时事政治的作品,在题材、风格以及创作模式上,都大不一样,他重新写起了解放前写惯了的“陈年往事”。

每一本书,都是一个很好的时代缩影,《茶馆》也不例外。这本书包含了三个时代,每一幕就是一个时代。

故事发生在一个茶馆里,时代在变,茶馆也在变。“这三幕共占了五十年的时间……”“这就是说,用这些小人物怎么活着和怎么死的,来说明那些年代的啼笑皆非的形形色色。”这是老舍自己评价《茶馆》时说的。那人物究竟是怎么活的?又是怎么死的呢?我们就拿茶馆的掌柜来说。

“我……当了一辈子的顺民,见着谁我都鞠躬,请安,作揖。”这是王掌柜他自己说的。王利发精明、善良、勤劳,善于经营。他胆小怕事,本着莫谈国事的处世原则,靠自己的力气挣钱度日。可是,他越怕国事,这国事就越是不断地往他的茶馆里钻。他信奉改良主义,可改来改去,这茶馆越改越糟。在第三幕里,王掌柜似乎看透了一切,他也变得老于世故了,再也不像从前那样见人陪笑、作揖、夹着尾巴做人了。人生的磨难,使他变得倔强起来。

可最终他是怎么死的呢?他自己上吊死了。临死前,他把家人打发到解放区去,自己和常四爷、秦二爷聚在茶馆里撒起纸钱来。三位老人苦中作乐,为自己送终,聊以宽慰,这令人怜悯。一辈子渴望改良的人就这样稀里糊涂地死了。这就是王利发的人生悲剧。

《茶馆》里的其他人,儿子还是遵循老子的处世态度,有的甚至变本加厉。这是时代的悲哀。

《茶馆》让我们看清了那三个黑暗时代,也看清了那些生活在底层的人民,一个个破落、衰败。《茶馆》不愧为“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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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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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叶妮葛朗台》是文学巨匠巴尔扎克“最出色的画幅之一”,属于《人间喜剧》风俗研究中的外省生活场景。在小说中,代表着资本主义暴发户兼吝啬鬼的葛朗台形象刻画得尤为成功。然而,今天的这篇文章,我并不是想要谈论老葛朗台,而是他的女儿一一欧叶妮?格朗台。

巴尔扎克不愧是文学巨匠,小说中,除了创造了一群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让我十分惊奇的是巴尔扎克对于女人的了解程度之深,这本小说中不乏对于女人精彩的评论。巴尔扎克在小说的末章说:“女人谴责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十分狠毒的。”那么,换一个角度看,女人在同情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将心比心,感同身受。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这本小说中,欧也妮会比老葛朗台更让我为之感叹。

小说中,欧也妮几乎是天使的化身,在她身上,鲜有瑕疵,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物。这样的形象,纵观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并不少见。《名利场》里的阿米莉亚,《巴黎圣母院》里的爱斯梅哈达,《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安娜……甚至于,在普遍受到大众欢迎的言情小说和偶像剧里,这样的形象往往是女主角的“专利”。然而,欧也妮仍然是有其特殊性的。她的特殊性在于她的身份一一暴发户的继承者。这一特殊下的特殊性格,也注定了她的悲剧人生。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末尾所说:“她在世俗之中却不属于世俗,她是天生的贤妻良母却没有丈夫、没有儿女、没有家庭。”

这个天使般的女人的一生,实在让人唏嘘不已。夏尔未出现之前,她和她的母亲勤勤恳恳,像女工一样,终日操劳。她生日的时候,收到了装着其实是假货的镀金用具的针线匣,天真的她称那是一辈子见过最好看的东西。第一次见到夏尔时,她视他为“完美的人物”,是“从天而降的神人”。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欧也妮在第一次见到夏尔的时候就爱上了夏尔,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中所说的:“欧也妮是个没见过市面的姑娘,平日里只是忙于缝补袜子,给父亲补衣服,在污秽的天花板下度时光。寂静的大街上一个钟头也难见一个行人,堂兄弟的出现在她心里引起一阵骚动,爱慕之情油然而生。”夏尔来到欧也妮的家之后,欧也妮第一次梦见了爱情;夏尔即将出项之前,欧也妮第一次把自己的六千法郎送给了夏尔;夏尔离开之后,她每天早晚都要打开金匣子看叔母的肖像;父亲发现了金匣子,想要掏出刀子撬金匣子上的金板条,欧也妮气得拿起刀子,以命来保护金匣子。即便是在夏尔离开后了无音讯的七年时间里,她仍然想着他,等着他。最后,欧也妮收到夏尔的信,这个她曾经深深爱过的男人在心里向她索要金匣子,并且告诉了她他另有新欢的事实,信的结尾,他恬不知耻地夸赞自己是一个有良心、诚实、天真的年轻人。故事的结尾,她原谅了这个背叛他的男人,甚至不计前嫌地替他解围,帮他还债。后来,因为看中了她的财产而和她结婚的德?蓬丰庭长死后,德?弗洛瓦丰一家人又像当年克吕旭家的人一样开始包围这位有钱的寡妇,甚至连单纯的娜农也帮着侯爵张罗。

在我看来,欧也妮对待自己和夏尔之间的爱情时,是她最可爱的时候。在那一场对夏尔来说并不算是爱情的爱情里,她的痴情体现得淋漓尽致。对于夏尔来说,欧也妮是他的过客,可是对于欧也妮来说,夏尔或许就是她一生中最美的风景。在希望没有破碎以前,她一直站在原地等待,等着与夏尔共同度过朝朝暮暮的光阴,却没有想到,最终等来的确是背叛。

《欧叶妮?葛朗台》这本书,巴尔扎克将它献给了玛利亚。据考证,玛利亚就是欧叶妮?葛朗台的原型。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小说要以“欧叶妮格朗台”在我所阅读的书本上的序中提到:“根据安德烈?莫洛亚的考证,她的真名叫玛丽—路易丝—弗朗索瓦?达米诺瓦,出身于一个上层法官家庭,是基?杜?弗勒内依的妻子。巴尔扎克曾跟他的妹妹谈起过她,说"她是造物主创造的最天真的女人"。一八三三年,二十四岁的弗勒内依夫人腹中怀着巴尔扎克的孩子。所以巴尔扎克在题辞中把她的名字比作庇护家庭的黄杨枝。但是《欧叶妮?葛朗台》的主题又偏偏是一个家庭的毁灭。更有意思的是,巴尔扎克为了追求韩斯卡夫人,把这本小说的原稿交给韩斯卡夫人保存。他当然不会跟韩斯卡夫人提到这位痴情女子,但他向韩斯卡夫人夸大了他与卡斯特里候爵夫人的关系,以表示愿为韩斯卡夫人牺牲他的旧情。从这里,我们难道没有在巴尔扎克的身上看到负心的格朗台侄少爷的影子吗?巴尔扎克固然是那个社会精明的观察家,但毕竟属于那个社会。他在描绘那个只讲利害、无情无义的社会的同时,始终没有放弃对"一笔财产,一个贵族女人"的庸俗追求。”

由此可见,无论是小说还是现实,这类像天使一样的女子,最终却都只能沦落到可怜的境地。然而,欧也妮难道就这样一辈子在别人对其金钱的觊觎中度过吗?她始终无法幸福吗?那倒未必。巴尔扎克在书中曾经这样说过:“人的命运真可怕!没有一宗幸福不是因浑浑噩噩而来的。”如果欧也妮暂时闭上她那看透世间一切的眼睛,糊涂一点,将就一点,她也许能自得其乐。问题是,像欧也妮这样真切而纯洁的姑娘,她会闭上她那双早已看透世事的眼睛吗?这一点,大抵是天使的悲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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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鲁滨孙漂流记》二年级读书笔记300字作文

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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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之后,我的感受颇多,特别是鲁滨孙的行为与动作描写,心理描写也是十分细致的。很好的刻画出了鲁滨孙那高大、坚强的人物形象和品德,从而使读者们更加感觉到他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一个栩栩如生的生存者。在读完了这本书时,鲁滨孙他那光辉的形象一直浮现在了我的眼前。

这一个漂流的故事,要从一艘翻了的小船说起。有一艘船不幸翻了,船上的人几乎都丧命了,可是一个叫鲁滨孙的水手在这一场灾难中幸运的活了下来,他找到了一个四面为海的小岛,开始了他的生存之旅。在这场生存的过程中,他从一个迷茫的求生者,逐渐成为了“探险者”,就在28年之后,他成功的逃离了这一座孤岛。在如此危险的环境中,他仍然临危不乱,沉着冷静的解决了困难,他靠着自己生存的信念,最终克服了困难。

在这一场与孤岛抗争的时期中,鲁滨孙有在抗争中胜利的时候,也有失败的时候。可是他最终战胜了战争,他完全征服了这一个强大的“巨人”。鲁滨孙在这座小岛上并不孤单,因为在这一座岛上还有他的动物好朋友—猫,他曾丢失的老猫神奇地回来了,还带回了三只小猫,可是后来猫越来越多,鲁滨孙越来越烦,只能将它们都赶走。后来食人的野人来了,常常在小岛上开起血淋淋的“人肉宴”。这些野人常常将自己同伴当成食物吃,鲁滨孙想救下几个野人,所以他发起了进攻,救下了一个野人,并将他命名为“星期五”,他教会了他英文,从此他们两个成为了好朋友,这了是他第一个在岛上结交的朋友,他不再孤单。28年后,他把“星期五”带回了英格兰。他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在“星期五”生命受到了食人族的迫害时,他不顾自己的安危,救下了他。

整整28年,要是平常人,在岛上可能一个星期都活不下来,鲁滨孙的坚持、乐观、冷静的态度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他在没有别人帮助的情况下,自己动手为自己创造出了一个世外桃园,精神可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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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古文观止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10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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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以三年光景,每日晨读,阅毕《古文观止》,虽非正业,却是入职学校以来最大收获,颇有些心得,请略陈陋见。

古文观止,凡二百二十二篇,先秦至明末_精选,古人蒙学课本,亦是古人为学入门读物,余在而立之年始读,为生平一大憾事,亦可见当代中国教育之偏颇。

就其布局而言,各朝以先秦最多,____以《左传》最多,个人以韩愈最多,取《左传》传承“春秋大义”的宗旨与韩愈“辟道攘佛”的功绩;这与清代学者抱残守缺、空空如也的卫道宗旨比较相符。苏东坡曾称誉韩愈“文起八代之衰,道济天下之溺”,若就“文以载道”论,韩文公逆谏人主,纠治世风,力挽唐代崇佛之狂澜,足可当之;但若就文字论,韩氏_似未达这等境界,东坡先生的评价多有后人敬畏先贤的溢美之词。

古今_,凡入一流者,主题可大可小,但必是一气呵成,余音不绝,令吾辈后学读其书,想见其为人。《观止》所选_,以单篇论,太史公的《报任少卿书》无疑是独步翰林,堪称天下第一,_情真意切,沁人心扉,笔尖所及,气贯长虹;余每每读罢,未尝不为之折服、为之太息。至于陶渊明的《归去来辞》、范仲淹的《岳阳楼记》、欧阳修的《醉翁亭记》、苏轼的《前赤壁赋》这四篇奇文,难分伯仲,全凭诸君喜好。“引壶觞以自酌,眄庭柯以怡颜”、“不以物喜,不以己悲”,“醉翁之意不在酒”、“挟飞仙以遨游,抱明月而长终”,各有所取,无有高下。非谓“天下忧乐”就高人一等,人生际遇不同,不必苛求。

《观止》一书优点许多,待诸君细品,其不足反倒不易察觉,而且不才以为,多为编者有意为之,读者需多加留意。编者吴氏叔侄似以“正统”士人自居,重儒家传统的“立德、立功,立言”,且以立德为本,因而不取赋一类追求辞藻华丽,言不及义的_;对崇尚清谈之风的魏晋名士似也有异议,故几乎不取魏晋一代的_;编者是清代学者,受彼时狭隘的汉宋门户之争影响颇深,故宋代理学一脉_全不取,是《观止》大缺憾;另外,清代外族入主,这是一件以“士”自居的清代学者不能说的事情,所以元、清两代的_都不取,乃至明末清初三杰的_都不在其列。以上诸点,令“观止”黯然失色。

历朝历代之文,以明代_最差,宋濂_多媚骨,阳明心学多偏锋,皆不足法,其余更不足论,其原因仍不得正解。个人以为,或许中华文明历经5000余年,至明代已垂垂老矣,国运不济,国势保守,文风英气不足,老态有余,全无汉唐气象。从学术的角度看,中国文明自“经重于史”的时代起,即自南宋起,文明的自我革新、自我反思的能力就日渐衰退。从武术的角度讲,有宋一代,重文轻武,血性渐失,手无缚鸡之力的白面书生自宋始,愈演愈烈,直至近代不能复兴。可悲可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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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鲁滨孙漂流记》初一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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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我读了《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笛福。主人公鲁滨孙是一个敢于冒险、意志坚定的人。他从小喜爱航海,在长大后的一次航海中,他所乘坐的船遇到了海难,除了鲁滨孙,船上的其他人都死了。鲁滨孙被海浪卷到了一座无人荒岛上,在小岛上,他以坚定的信念活了下来,最终回到了家乡。

当我读完这本书后,我想到了自己:每当我遇到一些困难时,很容易就想放弃。比如我弹钢琴遇到难弹的章节弹不好时,我常常会对着爸爸妈妈大吼:“不弹了!不弹了!”然后重重地把琴谱扔在地上发脾气赌气;当我写作文想不出素材或者阅读理解不会做时,我总是借口自己“语文不好”,就指望着爸爸妈妈帮我。这种.种表现让我觉得自己和鲁滨孙相比很软弱,我觉得十分惭愧,所以暗暗下定决心要向鲁滨孙学习,改掉自己畏难的“坏毛病”。

八月份,我参加了孤岛求生夏令营。有一天,老师教我们扎竹筏,老师边教,我们边学,大家都认真地瞧着。老师教完后,各组的小伙伴们便分头动手开始扎。一开始,我扎得很带劲,但随着阳光越来越强烈,额头上豆大的汗珠开始一滴一滴往下掉,身上的营服也已经湿透,又热又渴的我开始心不在焉,一不留神手指被竹刺扎破出血了。这时,我心里打起了退堂鼓,想告诉老师自己受伤了,这样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去室内吹空调凉快凉快了。但转念一想,鲁滨孙即使流落到荒岛,也决不放弃,最终活了下来。而我怎么能够就因为受了点小伤就放弃扎竹筏呢?于是,我找到老师帮忙,把受伤的手指包扎后,继续完成我的任务。终于,在大家的齐心协力下,竹筏完工了。当我坐在自己动手扎的竹筏上漂流时,心里甭提多高兴了!

《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让我深受启发,使我意识到要做一个意志坚定,不畏困难的人。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会遇到各种磨练,如果一有困难就放弃,那我终将碌碌无为、一事无成。只有不畏惧困难,有勇气克服阻碍,才能收获最终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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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苏菲的世界》高一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8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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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格拉底是戏剧性的,也是震撼的,他的生命证明了他对哲学的定义:爱智慧!我喜欢那些坚持一些纯粹的东西的人们,那些太专注于世界上有意义的事情而不在意其他事情的人们,那些乐于向肉体无法超越的雨宇宙中发起挑战,提出问题的人,那些能够真正快乐的人。

苏菲跟着哲学老师游览了雅典的山城,甚至还有过去的雅典。柏拉图问了她几个问题,马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吗?某种程度上是的啊,他们有相似的基因,尽管他们不知道什么叫遗传学,孟德尔还未曾和这群人交流过,他们的提问,也已经触摸到了真相的边缘。

那么是否可以推论,其他的一些猜测,如同其实摸到了当年不知道的遗传学的边缘一样,我们也摸到了宇宙的真相的边缘?人类的灵魂真相的边缘?这样想想,尽管仍然不自知答案是什么,但有生之年能知道,有一定的几率是对的,接近对的,该有多么快乐。

起码我现在就很快乐,一方面因为共鸣,一方面因为阅读这件事本身。

我喜欢阅读,只因为它让我快乐,和成功学,或者乃至于积累知识这种诉求没什么关系。我既不寄希望于阅读让我走向成功,也不等待阅读增加我可以炫耀或者运用的知识量。

我只是单纯的享受阅读,可能我读的方式并不如何好,也没有记住一长串的希腊人名地名,但阅读的过程中我确实获得了精神的愉悦。这种开始前的期待,期待www.simayi.net进入书的世界,和进入后的快乐,在书的世界里好像灵魂暂时探出了现实的一方天地,来到了别的世界经历奇妙的旅程,这种体验感才是我所享受的,也可以说是我阅读的目的。

那么说,喜欢阅读的人和不喜欢阅读的人有什么区别吗,我觉得只是爱好不同,无高下之分。不喜欢阅读的人不是不会去读书的人,他们也会读书,只是读书并不作为爱好,并不通过对其的喜爱获得快乐。

喜欢阅读的人大多和喜欢阅读的人才能交流阅读,因为这是双方所感兴趣的。那喜欢阅读的人和不喜欢阅读的人交流,就是他们之间其他的共同爱好,比如舞蹈,绘画,音乐等等。这样想想,阅读之于我就像音乐之于我,以获取快乐为最大目标,不过不同人追求爱好的方式不同,也可能其他人的阅读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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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昆虫记》优秀读书笔记

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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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是一本根据对昆虫的习性、生活详尽、真实的观察而写成的一本不可多得的书。书中记述的昆虫的生活习性等各方面真实情况,而且作者描写手法轻练清晰,文笔幽默搞笑,因此,该书被称为“昆虫的史诗”,作者本人也被赞誉为“昆虫的维吉尔”。

打开这本,我首先看见的就是英国生物学家达尔文和我国的文学巨匠鲁迅先生对这本书的称赞。这引发了我强烈的好奇心,是怎样的一本书能让这二大巨匠做出好评呢?我已经有点迫不及待了。

法布尔利用业余时间对昆虫进行细心的观察和研究,所以他笔下的小虫子一个个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充满了灵性,让人看了觉得十分可爱,就连一般人讨厌的食粪虫也让人看了觉得妙趣横生。在所有的昆虫里面我最喜欢豌豆象,它长的小头、大嘴、身着褐色斑点的灰衣裳,长着扁平鞘翅,尾腿部有两个大黑痣,有个和它实际极不相符的名字“象”。每年五月的上半月,它们就开始活动,碗豆象产妇开始产卵。八月小碗豆象从碗豆里爬了出来,它的天敌小蜂在它的头顶上飞来飞去,小豌豆象最后成活率很低,只要给小蜂叮上,把卵产在豌豆象的身上,豌豆象就变成小蜂的粮食,最后生存下来的豌豆象都是斗智斗勇的胜利者。另外松树鳃角金龟也让我感到很神奇,它的正式名称叫缩绒鳃金龟。嘻嘻!一个小昆虫有两个名字够奇怪吧!

希望大家和我一起来读一读这本书,它可以让你增加有关昆虫方面的知识,也可以让大家了解作者那种似散文诗般的写作方式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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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鲁滨孙漂流记》初一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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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以后,心潮澎湃,激动不已,书中的那一幅幅画面像放电影似的,在我脑海中一一浮现。

书中主要讲了一个名叫鲁滨逊的英国人。他喜欢航海和冒险,到过世界上的很多地方,碰到过许多危险,但他一点也不畏惧,希望走遍天涯海角。有一次,鲁滨逊乘船前往南美洲,途中遇上大风,船上的桅杆吹断了,船也翻了,同伴们都死在海里,只有他一个人被大浪冲到海岛边,一个新的冒险故事就从这里发生。他在孤岛上凭借才智和勇气开拓了新的生活,并且顺利的回到英国。

如果让我跟书中的鲁滨逊比一比,唉,那就甭提了!想起我这个学期,遇到困难和挫折就像它们的低头,任凭妈妈怎样耐心地劝导我,但我心里总是像压着一块沉重的大石头,令我喘不过气来。

自从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后,仿佛黑暗中找到了导航灯,为我指明了前进的方向,使我勇敢地走出阴影,下定决心一定要改掉悲观这个坏毛病,要乐观地面对挫折和困难,不要气馁。从哪里跌倒,就要从哪里站起来,这样才能使生活变得多姿多彩、充满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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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苏菲的世界读书笔记及感悟

全文共 2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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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菲世界》是一本现象级的入门哲学书,很遗憾在奔三的时候才阅读到此书。确实感触很深,所以这次推荐给大家,但这篇读后感我不想仅仅是简要的概括下书中内容、说下推荐的理由,这样的荐书逻辑来推给大家。我觉得,看了一本书,你想写些什么,这才是最重要的,也就有了下面这几段天马行空的内容。

在距离地球4.7万光年的遥远太空中有一个叫做“詹弗妮”的星球,她处在银河系与仙女星系的交界处。在这颗直径2千万公里的星球上生活着仅有的一种生物,确切的说是一种没有肉体的生物。他们以无数的智子组成,这些智子像光子一样,静止时质量为零,但却携带者巨大的能量。这些生物称自己为“智慧”,组成他们的智子总是在高速运转,借以维持他们的生命状态。在“詹弗尼”星球上,他们无节制的繁殖并从这颗星球上获取能量,这貌似与他们的称呼确实不相称,但当一亿多个“智慧”生活在一起,还有什么智慧可言呢。智子的高速运转消耗着太多的能量,能量的持续不断的消耗让“詹弗尼”这颗肉体开始不断的坍缩,坍缩的持续让星球最终变成了黑洞,星球上的生命体也被吸入了黑洞,在虫洞中智子被无尽的撕碎。幸运的是,一个叫做“苏菲”的智慧体侥幸存活了下来。她在虫洞中穿梭着,终于有一天,“苏菲”被从虫洞另一端的白洞喷出。白洞的位置位于银河系猎户支臂,“苏菲”借着白洞的推力继续向前。大约过了70年,“苏菲”突然觉得自己的速度变缓了下来,她在落向一颗蓝色的星球,尽管这颗星球还不足“詹弗尼”的1亿分之一,但却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这颗星球的压强也同样如此的微弱,智子之间越来约难以聚拢,“苏菲”知道自己再难以维持现在的形态,就这样,“苏菲”暂时将已经为数不多的智子融入到了眼前的苹果园,等待着真正的容器。

一群猩猩来到了这片苹果园,它们手舞足蹈,尽情的享受着这些苹果,“苏菲”终于等来了她的容器。智子们分别融入到了各猩猩的大脑,但这一切并不像他们想象的这样顺利。原来,这些猩腥的大脑了隐藏着原始的欲望,智子的到来反而让这些肉体的欲望更加的活跃。于是,一场“苏菲”与“欲望”的世纪大战即将展开。

直至公元前3500年的这段时间里,原始的“欲望”还未被真正的激活,“苏菲”一直占据着上风,历史的走向也一直沿着“苏菲”制定的路线。她使“肉体”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着超自然力量的存在,用迷信活动来引导他们的生活,那些被“智慧”影响深入的“肉体”变成能了与神通话媒介。在宿主的影响下,“肉体”逐渐发明了石器、火种等工具的使用,这时的“肉体”主要是通过采摘果实、狩猎或捕捞获取食物,这时的社会还没私有财富的出现,“肉体”的稀少,物质的丰富也没有为他们带来饥饿的烦恼,“肉体”之间形成部落,共同生活,其乐融融,这就是伊甸园的生活。但“苏菲”不想止步于此,因为她的目标是让“肉体”不断的繁殖,创造更多的智子,最终脱离“肉体”成为这颗星球真正的主宰者。她要引导这些“肉体”继续提高生产能力,她要让生产资料更加的丰富,她让“肉体”学会了金属工具的使用。

“苏菲”自以为事情都在朝着自己控制的方向发展,她轻视了“欲望”力量的强大,更可怕的是“欲望”甚至已经影响到了她的想法,让她对主宰这颗星球的欲望更加膨胀。金属工具的使用,使生产进一步提升,在“肉体”已经学会种植农作物的基础上,大量的原始深林得以用金属工具开垦。剩余的产品的出现,为私有制的产生提供了必备条件,随着私有制的产生,阶级开始分化,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开始出现,一直被压抑的“欲望”终于爆发了。部落之间为了土地的争夺开始爆发的战争,俘获的外族人成为了奴隶;部落内部的贫富分化不断加剧,富裕氏族开始了对贫困氏族的奴役;权力、财富等概念的涌现,更进一步强化了“欲望”的力量。这一战,“苏菲”惨败。

战争在不断的持续,部落之间在不断相互吞并,权力的不断集中使帝国开始出现,这时的“欲望”已经非常强大,独裁政权的力量让他们现在已经控制了大部分的“肉体”。但善于谋划的“苏菲”在原始社会就已经埋下了一颗文明的种子—神话。起初,“苏菲”仅仅是通过神话故事、祭祀来控制“肉体”的意识形态,但上一战的惨败让她知道这种迷信活动还不足够深入,还不足够与独裁政权进行抗争。这一次,“苏菲”不再急于求成,通过神话的演化,她发明了两种强大的武器:宗教与哲学。那些还未被独裁者控制的“肉体”开启了自由、公平、正义、的追求,他们在“苏菲”的引导下,开启了百花齐放的时代,各类宗教的创造用以抑制、消灭“欲望”;各派哲学的出现用以追求真理、科学;宗教与哲学相互之间的抗争只为营造相互矛盾的假象,他们的目标只有一个:洗涤那些充满“欲望”的“肉体”。自由、正义的口号在广为传播,独裁的政权感觉到了恐慌,但真正的恐惧远远没有到来。

哲学,一个探讨终极意义的学科,它代表着真正意义上的思考与真理。它的出现让“肉体”更加接近于生活的世界规律,具体的科学开始在哲学的基础上不断被发现,进而引发了一次从根本上改变“苏菲”与政权局势的革命—工业革命。工业革命的出现,推动了社会意识形态的更迭,从封建主义到资本主义再到社会主义,“苏菲”太高兴了,以至于在美国纽约的哈德逊河口上立起了自己的雕像。“苏菲”完胜,她甚至已经能操控“肉体”的“欲望”来引导科技的发展,这一次甚至出乎“苏菲”的意料。她为这一刻的到来,隐忍了太久了。

别忘了“苏菲”的野心,她的阴谋可是要主宰这颗星球。其实在侵入“肉体”的时候,“苏菲”发现她已不能自主的离开“肉体”。AI技术的发展直接创造出了智子并能随意的将智子转移到物联网上,这让她看到摆脱禁锢的希望。她曾经隐忍进入“肉体”,与“欲望”征战,这一刻她下定决心:AI技术完全的侵入“肉体”的生活之时,就是她摒弃“肉体”,将这颗星球变成下一个“詹弗尼”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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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百万英镑》读书笔记

全文共 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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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有意义的好书,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一本叫《百万英镑》的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亨利·亚当斯在被确定是一个诚实但贫穷的人后,受到一对奇怪的兄弟为了打赌而“借”给他的一百万英镑。他的遭遇也十分有趣,人们先是从穿着上看不起他,当他拿出一百万英镑希望别人找钱时,人们不但对他点头哈腰,卑躬屈膝,而且就连对亨利来说比较昂贵的一些费用也不需要他马上支付,甚至有些人都愿意直接不要钱,因为他们不但找不开钱,而且坚信这位百万富翁,一定不会在意这点“小”钱的。最后亨利不但如获至宝地得到了一位如花似玉的妻子,还获得了三万英镑的利息

这本书讽刺了那些把钱看得很重的人,比如那个服装店的老板和店员,看到那张一百万英镑之前和之后的态度截然不同,看到前对他不理不睬,很轻视。当看到那一百万英镑后,对他点头哈腰,把亲王定做的衣服给他,还愿意等他无限期的付钱。我最后想说一句:金钱不是万能的,世界上还有许多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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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暑假西游记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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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名著,大家都耳熟能详,家喻户晓。但这四本厚厚的书并不是每一个人看完了原著版,但我可以打包票的说这四本书中的《西游记》在全国14亿人中,一定有上9亿人看过电视剧。

关于这本书,它是一本十分优秀、它敢称第二没人敢称第一的长篇章回体小说。书里生动有趣的文字,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让读者们对书中的四位主人公们——唐僧、孙悟空、猪悟能、沙悟净记忆深刻,这也是这本书的优秀之处和成功之处。 我与这本书结下了一些未解之缘。从我四五岁时,我母亲就每天当我临睡时都捧着一本幼儿启蒙版的《西游记》读给我听。六岁时,在砂子玲的小卖部旁,总是拿着母亲给我买的金箍棒不释,而这颗童心害得我小学前三年的成绩久久不上,也许是这本书的诱惑太大了,当时我太小,抵挡不住吧。九岁那年,我陪着爷爷在乡下津津有味地观看着《西游记》的电视剧,有时累了也抖擞起了精神地学起了六小龄童先生的几个经典动作。到现在,十二三岁了,看《西游记》的原著,有时也联想到小时候的点点滴滴且念念不忘,也有时联想到由六小龄童老是演的每一部《西游记》,更有时想到启蒙班的几个小插图,而为母爱的伟大所感动。

在看原著时当然是揣摩人物形象:唐僧:虽说是金蝉子转世,好歹也是一个上仙的来世,却屡次被妖精捉走,而无法自己摆脱妖怪的手爪。但唐僧内心果断,例如:他要孙悟空回他的花果山再也不能回来,自己也当没有他这个徒弟,说到做到,信念坚定、百折不饶。孙悟空:桀骜不驯、爱憎分明与仗义。桀骜不驯可以从他平常说话的语气来看看出。每次回答或平常讲话都将一个字词说两遍,而且一个比一个调子高。爱憎分明其实也可以从"三打白骨精"中看得出,本唐僧把他赶回花果山,后面听到师傅遇难,立马乘着筋斗云赶到师傅跟前。猪八戒:虽贪吃、贪图美色和动不动就喊着分行李散伙,但他知错能改。沙僧:有恒心、毅力、吃苦耐闹和毫无怨言地卖力。 读完这一整本书,我懂得了:有种大智慧叫孙悟空,有种优点叫猪八戒,有种精神叫沙僧,有种警告叫师徒四人。(因为人无完人,谁没有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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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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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里,我读了童话故事《木偶奇偶记》这本书。这个故事里讲的是一位老木匠樱桃师傅送给杰佩托一根神奇的木头。杰佩托把这根神奇的木头雕刻成了一个可爱的小木偶,给它取名子叫做匹诺曹。这个小木偶会哭会笑,还会唱歌和跳舞。它的爸爸为了给它买一本书,都把自己身上唯一一件外套给卖掉了。可是,匹诺曹为了看木偶戏,居然卖掉了课本,白白浪费掉爸爸的一片心意。它爱做一些坏事,还爱说谎,后来因为它说了太多的谎话,一位仙女就把它的鼻子变的很长。接着,匹诺曹又经历了很多很多的困难,但匹诺曹一次又一次的从危险中逃了出来,我真为它感到高兴!最后,匹诺曹在仙女的鼓励下终于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好孩子。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的匹诺曹最后变的诚实、勤劳爱学习,是因为他知道了犯错的严重性。我要向他学习知错就改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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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雷雨读书笔记高中

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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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雷雨下了三十多年,这些年的血泪史,足矣淹没一个人的本性,足矣改变人的一生。

这声雷惊天动地,他展现出来旧社会对解放思想的不屈呐喊,这场雨弥漫世间,他用自己的血肉去证明新思想的顽强与不可抵抗,天地被雷雨覆盖,这场斗争注定要洗刷一切的旧事物,去让新鲜的阳光照耀大地,让改革开放的春风去沐浴无数沉浸在黑暗中的人民,当真是雷霆撕天破乌云,暴雨喷洒浴众生啊!

周朴园,他因为家族的压力而放弃了感情,伤害了一名纯洁女子的无瑕之心,他的一生不是自己在活着,即使娶妻生子也无法改变他那木偶一般的人生,一名没有思想,没有个人支配权利的生命,他定然是不完整的,是有缺憾的,纵然他有华丽的外表,奢侈的家族。

所以,命运的到来是无可改变的,这场雷雨是他命中应有的,鲁大海的工人运动正像是一口警钟,他不光是敲开了无产主义的路途,更是狠狠地向资本主义发出了挑战,鲁大海尽管作为周朴园的儿子,不过自小受尽资本主义的压迫,那种生活是未经者不可接受的。

雷雨,不仅仅撕开封建的黑暗,他更多的是将农民朋友的泪水全部倾泻下来,让那些资本者瞧一瞧,这些用血肉换来的泪水是多么的猛烈,多么的富有冲击震撼力。

当站在工地的工友正在挥那锤头敲打钢筋之时,那来自灵魂深处的雨水突然让他们明白,这个社会应当平当,应该共和。死亡不是可怕的,可怕的是人活着的时候心却死了,侍萍,这位生活在周家的仆人,作为最底层的她没有任何的话语权,当周朴园夺取了她的贞洁并将其抛弃的时候,她的心已经死了。

不过,天无绝人之路,鲁大海的出世到改革的运行,给这名身在中老年的妈妈带来希望,那是雷霆撕裂乌云背后的光明,尽管很少,但足够她怀着这个希望活下去。

相比而言,周朴园一直站在家族的巅峰,那种荣耀足矣让他自吹自擂,可是事实呢,自己的老婆和亲生儿子居然发生了不正当的关系,在面对侍萍的瞬间居然想到用金钱去弥补那道无法愈合的伤口,当真是悲天悯人自作多情,其后的那道雷声彻底的将他变成了活死人,而接下来的暴雨一直下到他发出绝望的同时。

雷雨,他不单单净化了这个世界,他最可贵的是将其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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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骆驼祥子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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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是我国著名的作家——老舍先生写的一篇长篇小说,资料十分精彩,故事很感人。

老舍,原名舒庆春,字舍予。中国现代著名作家,杰出的语言大师,老舍的作品有许多,如:长篇小说《骆驼祥子》、《四世同堂》、《二马》,话剧《龙须沟》、《茶馆》等。

《骆驼祥子》是老舍的代表作,讲述的是上世纪二十年代旧中国北平城里一个人力车夫——祥子的杯具故事。祥子以坚韧的性格和执拗的态度与生活展开搏斗,而搏斗的结局,却是他的失败而告终。

下头这段故事说的是,祥子的雇主曹先生因被人诬告不得已远走他乡,祥子又因曹先生的牵连,白白的被孙侦探劫去了用来买车的全部积蓄。祥子怎样也想不通这是为什么。但被迫得到隔壁家借宿一晚了。

祥子需要被人证明他的诚实,就像我们需要身份证一样。祥子需要被老程证明,他是守义的,也是厚道的,他是有良心的。你千万不能认为祥子不拿曹家的一草一木是应当的。祥子不是中国的知识分子,他没有上过什么学,没读过书,他可能压根就没听过什么“平贱不能移”、“舍生取义”的大道理。

可他这个底层辛苦挣命的小老百姓,竟用实际行动履行了大丈夫们的誓言,这实在应当是我们民族的骄傲。因为我们会发现中国人是有骨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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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9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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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

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义,可以解释为正义。

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

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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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狼图腾读书笔记九年级

全文共 10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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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讲述一个上山下乡的北京知青陈阵自愿到额仑草原插队。到了额仑草原,他钻洞,掏狼崽,斗狼群,与小狼同生死共患难。他通过蒙古草原狼进入狼图腾的精神领域,领略其精神的精髓。全书讲了草原的生命,“小命和大命之间的取舍”,狼控制草原的载畜量,狼性对中华民族的影响……所有的这些内容让人沉醉其中;狼的聪慧、不屈、视死如归精神令人敬畏。

狼身上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面对上万只的黄羊,面对凶猛的老虎,狼都不曾退缩。但是面对人类的枪口,狼群选择转移。他们从不缺乏胜利的信念,却也不是只会送死的傻瓜。在生活中也是,我们要学会量力而行,循序渐进,谁也不能一口气吃成胖子。我们做事应也像狼一样:进行必要的准备和步骤,做事要有策划,同时注意尺寸,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休息是狂奔的前奏,最后即使失败也不要气馁,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在学习上也是如此,有时间与其去“嚎叫”,不如去“磨爪子”,并为下一次做准备,“不为明天做准备的人永远不会有未来”。定好目标,踏踏实实地去干,一百次心动,不如一次行动。

最让人敬畏的是狼那视死如归的精神,那不屈的傲骨,面对困难绝不低头,即使断了一条腿也仍然继续奔跑的孤单英雄。这是我们最缺乏也是最需要的精神。记得那一次,父亲给我买了新的自行车,我高兴得不得了,快递刚到就围着一个大箱子团团转,想要一睹新单车的“尊荣”。父亲拿来剪刀很快打开了快递箱子,一打开我顿时凝固了——没有什么自行车只有一箱子的零件。我望了望父亲,他笑了一下说:“自己组装吧。”可是我不会啊!他头也不回地走了。留下我一个在原地傻眼。我看着一地的零件感觉无从下手,只好先一个个分类,然后看看哪两个吻合就接上去。半个小时后,一个有板子有眼的雏形出来了,但是变速器却怎么也不会装。我去问父亲,他淡淡的回了句:“自己装。”我没办法只好一个人硬着皮头上。我尝试着把变速器组合起来,摸索了一会儿觉得装好了。手一松,“嘭”,车子散架了,我的努力白费了。我气愤着,这什么破单车!无奈的我收拾着零件再一次组装,这一次15分钟就好了,又到了装变速器的时候,这一次,我小心翼翼地装上去,可还是不成功!我气极了,不装了,什么东西啊。

我在地上呆坐着,过了几分钟,我瞄到了《狼图腾》,突然端坐起来,想到了狼的精神,我决定今天就跟单车对上了。我积极想办法,找书、查百度,一步步去装,虽然其中还是有偏差,不过终于是装好了。然后我立刻骑上去试了几下,感觉很不错。这就是狼的精神,那股不服输的劲头,令今天的我奋勇向前。

读完《狼图腾》,我长舒一口气,即使额仑草原的狼全灭了,但是狼魂不灭,他的精神会随着蒙古人传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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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水浒传六年级读书笔记读后感

全文共 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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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以传奇的故事、鲜明生动的人物形象、炉火纯青的语言艺术描绘了北宋年间的社会生活画卷。一百零八位好汉先后聚义于水泊梁山,劫富济贫,屡败官军,闹得轰轰烈烈,惊心动魄。

我看了这本书后,我发现里面有许多盖世英雄,他们个个武艺超群、计谋卓越、个性鲜明。例:谦恭仁义的宋江、粗中有细的鲁达、勇猛率性的武松、鲁莽胆大的李逵。我特别喜欢里面的武松,他非常厉害,在景阳冈,他赤手空拳就把屡屡伤人的猛虎给打死了。如此超人的神威和武艺真是令人佩服。

从这些英雄们的身上,我还懂得了男子汉做事要敢作敢当,光明磊落;要有所为、有所不为。

这本书真的很好看,写得很精彩,非常吸引人,值得我们去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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