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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书推荐作文格式800字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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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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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以好书伴我行话题

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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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一缕香,读百味人生。

题记

一剪娴静的光阴。

我愿捧一杯香茗于孤灯之下,任窗外云卷云舒,我自轻叩心灵之门,让自己的思绪如行云流水般潇洒自如,聆听生命的感动之声。

我愿捧一本古书于绿荫之下,任树影斑斑驳驳,我自畅游于文字海洋,感受五指轻触纸张的质朴与真实,轻嗅文字散发出的淡淡墨香,体会百味人生。

手捧心爱的课外书籍,有时会想起小时候嬉戏玩耍的情景。幼时的我并不爱读书,钟情于抱着各种玩具枪与伙伴枪战,痴迷于拿着镰刀铲子玩泥巴,喜欢无休止地问这问那父母试图让我耳濡目染的喜欢上读书,什么《大头儿子与小头爸爸》《葫芦娃》《十万个为什么》,还有少儿版的《水浒传》《西游记》等等等等,可谓是应有尽有,可我对于这些触手可及的书真是熟视无睹。现在想来,父母为了培养我的读书兴趣,真可谓是煞费苦心!

大约是上小学三年级时,有一天父母都不在家,我孤独一人百无聊赖,于是随便翻开几本小人书看了几页,不想书里的内容深深吸引了我,从此那些小册子便成了我的好伙伴,我也不知不觉的喜欢上了读书,像爷爷奶奶、爸爸妈妈那样,随手拿起一本书,如饥似渴地读起来没完。

随着年龄的增长,烦恼也越来越多,学习上的困难,同学间的矛盾,父母的唠叨,老师的批评,但每每翻开那或朴实或华丽的篇章,烦恼便会烟消云散,那优美的文字,精炼的语言,生动的人物,无一不深深吸引着我。在书中,我跟随岳飞奋勇抗金。

感受“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满怀壮志;感受孔明“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赤胆忠心;感受屈原汨罗江畔对那雷雨的呼唤;感受李白“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旷达胸襟;感受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伟大抱负,感受海明威笔下桑地亚歌的顽强与不屈;感受鲁迅直面惨淡人生时“横眉怒对千夫指”的狂傲与不羁那字里行间燃烧着的激情,平息了我内心的浮躁,点亮了我灵魂的灯塔

一缕书香,一盏明灯,品读经典,伴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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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一本好书话题

全文共 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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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好《水是最好的药》。

你了解自己身体内的水吗?你了解身体缺水会导致哪些疾病吗?你知道仅仅用水就可以治愈许多慢性疾病吗?那么,请您来读一读《水是最好的药》这本书吧!

美国着名医学博士F巴特曼会告诉你:你没病,只是渴了!我们对身体外面的水了解得很多很多,但对身体内的水却知之甚少。如果我们了解了水在身体内的具体运行情况,我们就会恍然大悟,我们关于医疗保健的观念就会随之发生彻底的改变。我们会惊讶地发现许许多多疾病的病因仅仅是:身体缺水。

然而,不可思议的是,人们往往会犯最基本的、灾难性的错误:当身体急需水时,我们却给它茶、咖啡、酒或用工业化方法生产的饮料,而不是纯净的天然水。不可否认,茶、咖啡和工业化生产的饮料不仅含有大量水,而且还含有一些对身体有益的物质;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能否认:茶、咖啡和工业饮料里含有大量脱水因子,这些脱水因子进入身体后,不仅让进入身体的水迅速排出,而且还会带走体内储备的水。这就是我们越喝茶和咖啡就越想小便的原因。

一方面我们的身体急需水,发出了口渴的呼唤;一方面我们用茶、咖啡和工业化饮料在糊弄口渴,并没有真正满足身体对水的急切需求。久而久之,我们就会麻木;久而久之,水的新陈代谢功能就会紊乱。新陈代谢功能一俟紊乱,身体的某些区域缺水,它发出的信号就不仅是口渴,而会表现出比口干多得多的症状:它们会让你的腰疼痛;它们会让你的颈椎疼痛;它们会让你的消化道溃疡;它们会让你的血压升高;它们会让你哮喘和过敏;它们甚至还让你患上胰岛素非依赖型糖尿病。多么可怕的结果,多么巨大的灾难!

身体缺水不仅会发出口渴的信号,还会发出各种各样的患病信号。在《水是最好的药》中,巴特曼博士总结了自己几十年的究成果。F巴特曼博士是亚力山大佛莱明盘尼西林发现者和诺贝尔奖得主的学生,他将毕生精力致力于研究水的治疗作用。他不用药,仅用水,就治愈了3000多名患者。

现在,《水是最好的药》已被翻译成16种语言,畅销全球,仅在美国就已印刷了35次。难怪有人将这本书与《圣经》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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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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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字早已深深地嵌入了我的灵魂,成为了我不可割舍的一部分。

早在我四岁时,我就缠着妈妈给我讲睡前故事了——《一千零一夜》、《孙悟空三打白骨精》都是我的最爱;而在五岁时,我就可以把妈妈念给我的部分故事原原本本的复述出来了,我最喜欢听的是《安徒生童话》和《格林童话》;直到六岁我上小学时,我已经把“听”故事逐渐转换成了“读故事”、“看故事”;而看了一年多的绘本书和故事书后,三年级,我开始看一些简单的历史书和人物传记;四年级,五年级,我开始精读纯文字书,不再是每本书只读一两遍。我不能自抑的一本书读上三遍、四遍,甚至七、八遍,有时候一个句子就要理解上七八遍,越来越多的积累使我写作文越加通畅。而现在,《明朝那些事儿》则博得了我更多的喜爱。《明朝那些事儿》的作者那搞笑和精彩绝伦的文笔以及丰富的历史内容早已深深打动了我。而让那个我内心大震的,还是他在书中说的一句话:“历史从来就可以很精彩!”要在以前,我肯定,但读了这套书后,我信了,因为心服口服。原来历史真的很有趣!这本书让我对历史的兴趣又进了一个台阶。书,对我哪只是工具?它是我的朋友,我的营养品!

我有一个装书的大书架。还记得早在我两岁时,这大书架就搬进了它的新家——我家。从此从未改变过这一点。在这八年的漫长历史里,我们搬了许多次家,但每次,不管忘带了什么,总不忘了要带上它。它肚子里可是从未空过,要我说,它装过的书,也可以算是“物种繁多”了吧。

每当有空闲时,我总不忘仔细的整理我的书架,抽出一本书津津有味儿地啃读着,享受着书带给我的快乐。而每当有书到家时,我总是最欢喜的一个。我最喜欢去的地方是书店,书店的每一本书都是通往欢乐的殿堂。普通的封面并不能遮掩那并不平凡的内容,一本好书足以让我欣喜若狂。不管走到哪里,我从不孤独,因为书就是我最忠实的伙伴呀!

我和书之间已经成为了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在我看来,书中更有知识,有道理,有我和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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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是一本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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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夜深人静时,大自然的万物都已悄然入睡。只有天上的几颗星星,正在窃窃私语。路灯在孤独的亮着,红绿灯在无聊的闪换。而我,却沉浸在幻想的世界里……

假如我是一本,我会让所有的小朋友都爱上我。因为我有“72变”。我可以变成童话书、故事书、小说、散文集……让小朋友们爱上阅读,这是我的首要任务。

我非常神秘,很少在一个固定的地方出现。我有时在图书馆,有时在学校,有时也在人类旅行遇到困难挫折的地方。

我在学校时,我会遇到我的新主人,主人会给我买“新衣裳”,我会报答主人,帮她打开知识的大门,在夜晚时默默地陪伴着她。主人遇到不顺心的事,我就变成一本漫画书让主人来发泄自己内心的坏情绪。

我在旅行时,能让人类找到更多的旅游攻略和解救方法;我在飞机上时,便给人类提供了漫长飞行时的一点趣味。

所以我,无处不在……

有一天,我的主人放学回家了,她似乎有着不顺心的事,放下书包就躺在床上嚎啕大哭。我虽然不能走路,但我可以召唤我的主人。我的主人听到我的召唤,便跑到书桌前打开书,让我和她对话。“为什么?为什么我明明这么努力了,可语文成绩还是考不上90分?每次都只差一点点,我看班长天天学习一点也不努力,可成绩还是名列前茅,老天对我真是一点也不公平!”“噢,我亲爱的小主人,每个人都有不顺心的事,人生中的结,是解不完的。人生就该有起有落,有喜有悲,不然,人生就太平淡无味了。您不要只看分数,要在自己错误的地方寻找答案,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站起来!我们一起努力,一起进步。加油!”我说的每一个字,都印在了书上。主人看到了这段话,瞬间恍然大悟:原来是我学习的方法不对啊!从此,小主人针对问题去不断加强自己的弱项。

终于,这一次,小主人考了年级第一。我真为她感到骄傲!

“书,是一把钥匙,为我们打开知识的大门;书是一盏路灯,照耀着人生的路程;书是一个指南针,为我们指引方向。”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努力,用一支笔,一盏灯,创造人生的奇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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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有书才精彩初三作文

全文共 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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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用墨香来装点我的花季,因为它让我感受到高雅的气息。

我爱读,因为读书教会我“巧言色令,鲜矣仁!”的道理;因为读书让我懂得“众人皆醉我独醒,举世皆浊我独清。”的高尚。

我爱读亚米契斯的《爱的教育》,春日融融的午后,我与恩里科会面,它让我感受到少年的正义与童真;我爱读弗兰克·鲍姆的《绿野仙踪》,多萝西的爱心让我感动不已,为我拂去夏日的炎热与烦躁;我爱读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格列佛的冒险精神让伴着月光的我心胸澎湃……

但我最喜欢读阎崇年的《正说清朝十二帝》,是它带领我穿越时空,去追寻神秘的历史足迹。依稀记得那天晚上,我伴着微黄的灯光贪婪的读着关于努尔哈赤的传记。我为努尔哈赤的悲惨命运感叹。夜深人静时,我梦见我努尔哈赤一起挖人参,捡松子,拾蘑菇,采木耳;和他一起接受祖父和夫亲被误杀的噩耗;和他共建王朝,谋划战术,攻京畿。

在那段与这本书共度的时光里,我经常看书到很晚,我对书的“贪心”好像永无休止,总是在妈妈三番五次的催促下恋恋不舍的进入梦乡。一有时间我就那起它细细品读。读到高兴的时候便情不自禁的手舞足蹈。每当我在学习疲劳的时候,捧起它就让我感受到生活中的绚烂多姿,犹如清泉滋润着我的心田。在我读书的时候,我觉得时光飞逝,充实了我的课余生活,让我与十二位皇帝经历了浩浩荡荡的生死。我认为我是幸运的,因为书在我骄傲的时候为我敲响警钟,也在我心灰意冷的时候催我奋进。每本书中的人物性格都在时时刻刻影响着我,让我快乐,让我谨慎,让我勇敢。阅读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它教会了我自信和坚强,替我抛弃了忧愁和烦恼。凡事皆如耕耘,有播种、浇灌、收获的过程。我相信在一声声的呼唤,一双双眼睛的期待下书一定会为我打开提高语文成绩和写作能力的知识之门。

我的花季正因为有这些墨迹而精彩,我不想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类空口号,我只想奉劝同学们“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需惜少年时。”让我们在有限的花季里留下无限的精彩瞬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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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一本有魔法的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7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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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明天又要数学考试了。”我抱怨地说,“要是能跳过明天的话就可以玩了。”想着想着,渐渐地我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早上起床时,我看见桌子上多了一本看起来很古老的。我马上跑过去拿起来,“不就是一本看起来很古老的书吗?”我嘀咕道。我翻开书的第一页,突然,出现了一个满脸皱眉的老爷爷,他慢悠悠地对我说:“我是时间爷爷,听说你想要把时间过得快一点,是吧?今天,我就帮你实现这个心愿,你只要在书上写出你想要到哪个时间段,就可以到达那个时间,但是,记住你写过的时间,只要写下,就永远回不去了。”听完时间爷爷的话,我心里开心极了。对这本有魔法的书更充满了好奇。

“那我先跳过什么时间呢?”我纠结道,“对了,先跳过今天早上的数学考试,到和小伙伴们编花绳的时候吧!”于是,我在书上写了“到今天和小伙伴们编花绳”果然,过了一会儿,我就到了“今天”编花绳,“今天”我玩得很开心,因为不用考数学,只有开心玩的时间。可是,明天又要上学了,对了,我要穿越到大学时,看看我考了哪所大学,我在纸上写了“大学时代”四个字,没过一会儿,我来到了我的大学时代,我找到了那个我,原来,我考不上大学,在农村种田,我觉得在农村种地好辛苦,我被火辣辣辣的太阳烤黑了皮肤,我每天都要在田里工作10个小时,好累好累。谁叫我小时候读书不好好努力,只想着玩,我后悔了。

看完大学时候,我又在纸上写了“成人时”,到“成人时”到那里我带着孩子干着沉重的农活,而隔壁家因为孩子是大学生,运用在大学所学到的知识科学种田,既轻松又高产。我又想看看我老时长什么样,于是,我就在纸上写了那“老年时”三个字。到那时,我病重了,走路要用拐杖,心里却在后悔少年时没有好好读书,想改却来不及了。终于,我走到了生命的终点,这可吓坏我了,脸上有一颗颗汗水,吓“死”我了。

“乐榕,起床啦!”妈妈说。原来是一个梦,我以后一定要珍惜每分每秒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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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为书狂初三作文

全文共 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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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的良师益友;书,是我饥饿时享受的丰盛晚餐;书,是我寂寞时陪伴我的好友;书,在我少年时代对我循循引导,将我引入正确道路,让我懂得许多深刻而又耐人寻味的哲理。

“妈妈,书!”这是妈妈记录在我的成长册里我说的第一句话。那时的我,捧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虽然我不识字,但我还是喜欢看着图片,幻想着故事里的情节。“咔嚓”一声,我一副小大人的模样,被家人用照相机拍摄下来了,成为永恒的瞬间。

长大的我,已经认识许多字了。一天,我去雅玲家,雅玲家还真是书香阁第,我找了许久才找到一本我没“啃”过的《三国演义》,于是,我迫不及待地带这个新朋友回家了。

“姚岚,把门关上,怪冷的。”妈妈对我说。“哦。”我漫不经心地回答了一下,继续沉浸在《三国演义》的世界里。过了一阵子,妈妈见我没动静,便催我:“快点啦!”我雷打不动,岂能那么容易放下心爱的书?“你别催我,等我把这一小节看完了。”我的口气里带着厌烦。老妈见我那么痴迷,吼了起来:“老妈跟你说的话,你没听见啊?找扁啊?”声音估计超过了100分贝。尽管我心里一万个不情愿,但我又放不下书,只好一边看书,一边关门。突然,我喊了起来:“啊!”原来是我的手指被门夹到了,疼痛感立刻刺激我的大脑,把我从《三国演义》那精彩世界里硬拽回来。Oh my god!皮都掉了一层,鲜血只往外渗。妈妈连忙拿来创可贴贴在伤口上,才止住血。老妈教训起我来:“叫你做事小心一点,不要三心二意,看看!都是书惹的祸,手指被夹到了吧?”说完,用手指刮了一下我的鼻子。

哎,在我的世界里,看书的时间总是不够!爸妈催我睡觉的时候,我总是说:“只剩下最后一点点了,让我看完吧!帅哥老爸,美女老妈。”为了多争取点看书的时间,我总是昧着良心这么讨好地说着。有一段时间,我一直弄不明白为什么看书的时间那么少,后来才知道,是我把自己的感情都融入到书中的世界里了,所以才会觉得时间过得很快。

书!不是我的生命,胜似我的生命。我与书不做好朋友,而是要做更好的、更亲密的终生伴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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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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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著名学者高尔基所说的话。是啊!没有书的知识,人类就无法进步,但我认为把书叫“营养品”更为贴切。

我每天都会吃这个“营养品”,它不仅可以让我开拓眼界,而且还可以让我积累字词、提升我写作的水平,可算是再好不过了。

喜欢的书有很多,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三字经》、《百家道》、《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但要说最喜欢,就一定非世界著名生物学家——法布尔所著的《昆虫记》莫属了。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穷人家的孩子在放羊时对生物感兴趣,然后开始慢慢研究昆虫的故事。这一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课本上根本没有的知识。如:螳螂的生活习性、蜜蜂修巢的科学性、蚂蚁的王室制……这可比背那些资料有趣多了,看这本书仿佛就可以亲身体验与大自然贴近。看着那本书上的文学,它们仿佛在跳动着向我问好。于是,我深深看上了这本书。

在这当中我最喜欢的情节就是蝉了。蝉的生命很短暂,它们的一生要经历三次蜕皮。成蝉繁殖后就会将卵排入地下,然后等待着死亡。卵孵出小蝉,小蝉就会吃植物的根来保持自己的能量,不久后小蝉就会经历第一次蜕皮。然后小蝉就会向上一些,以保证自己第二次可以成功的蜕皮。在第二次蜕皮后蝉是绿的,身上也有了翅膀,可是这时蝉却无法使用翅膀。在快第三次蜕皮时,蝉会变成褐色,并且在离地面五六厘米处。到了小暑时,蝉就会在傍晚和晚上爬到树上进行第三次蜕皮,若蜕皮完成蝉就可以在空中飞翔了。可每到这时,人们都会趁着晚上开始捉蝉,蝉可以捉回家后用清水反复清洗后放入锅中用油炸,炸出后可食用。所以蝉一上树就会奋力向上爬,完成它最后的蜕变。成为蝉后,蝉就会在树上咬一个口来吸食树中的水分,并且开始用叫声来吸引异性。看了这些,你是不是再也不嫌蝉吵了,毕竟它们生命短暂,而喊叫是唯一让其它成蝉和人们注意到它的方法。

书是一个好东西,它传承了老祖先和名人们的知识,所以我也希望大家可以每天都吃这个“营养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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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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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人兰质蕙心,聪颖智慧;读书,使人秀外慧中,豁达晓畅;读书,使人目光远大,志存高远;读书,使人思维活跃,才华横溢。

——题记

从我住进妈妈的肚子里开始,我就受到了书的影响。妈妈不知从哪里听说看书可以培养宝宝的智力,所以就叫爸爸把往年的一些名著翻出来: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巨作《红与黑》,被列为中国古典名著之首的《红楼梦》,具有自传色彩的长篇小说《简·爱》…………妈妈也就掉进了读书的“深渊”。后来听爸爸说,妈妈生我的几分钟前都在看《简·爱》,结果一阵剧痛,妈妈抓着《简·爱》就进了手术室,生我的时候手里也紧紧的捏着《简·爱》。

一出生,家里的书就全部被我“霸占”了,尽管看不懂书的内容,但我不管做什么事儿都要抱着一本书,就算是睡觉也要死死的抱住一本书,才肯入睡。

稍微大一些,因为读书还曾在家里闹过一场笑话呢!那年,我才三岁,那时,还没普及智能手机,妈妈爱看书的习惯也被保留了下来,晚上,定要看一会儿书才能睡得着。妈妈要看书,有灯光照着我,我也没办法睡觉,于是我抓起一本书,也跟着看了起来。那时我很小,不识字儿,但我却看的十分认真,不哭也不闹。所以妈妈想看看我是否能看懂书的内容,于是妈妈轻轻地放下书,把头凑过来,还没来得及看我是否读得懂内容,就哈哈大笑起来。边笑还边说:“哈哈……哈,宝贝,你怎么把书倒着看,哈哈。”原来是我把书倒过来看,还看得津津有味。

随着时间慢慢地溜走,我上了小学,我对书的渴望,也越来越强烈,但那时刚开始学拼音,识字非常慢,因此十分懊恼。于是,我为了增加阅读效率,我开始直接识字,对路边店上的广告牌“情有独钟”。每次去逛街,眼睛都会跟着路边的广告牌看,如果有我不认识的字的话,就会摇摇身边大人的手:“嘿,这个字读什么?”这样我喜欢上了识字,对书也是爱不释手。

认识了许多字以后,看书也是“一目十行”,偶尔遇到不认识的字,也要翻出躲藏在角落里的《新华字典》,非查到这个字不可。

书,是我最亲密的朋友,它给予我知识,赋予我力量。书,我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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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推荐—本书初中作文

全文共 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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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很多,有《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水浒传》《查理九世》,可近期却迷上了一本书——《斗罗大陆》。

我是伴着书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因此读书成了我一大嗜好。在我出生后不久,爸爸妈妈也像别的年轻夫妇一样,把我放在床上,让我去抓床上的东西。我没有抓五彩缤纷的糖果,没有抓亮着屏幕的手机,也没有抓红红的钞票,而是抓了一本叫做《儿童识字》的书本,因此我对书有了深深的不解之缘。尤其是《斗罗大陆》,这本书更让我爱不释手。

那一天,我买了这本书后,就从早到晚看了起来,达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姥姥叫我AV吃饭,我没有听见,还沉醉在故事的情节之中。两个小时后,我才读完了书中的内容。

《斗罗大陆》一书的内容真精彩啊,我深深地被吸引了。在一片大陆上,所有人都有魂环,这代表了每个人的能力,最高的是九个魂环,封号斗罗,是最强大的。魂环上的颜色也代表着魂环的修为,白色是十年的,黄色是百年的,紫色是千年的。黑色是万年的,更高的,无人拥有。但有一位世界上最厉害的封号斗罗,是一名冰寒之翼的人,她拥有九个魂环,一个紫色的、三个黑色五个红色的。她是大陆上唯一拥有红色魂环的人,红色表明十万年修为。

而有一个人叫做唐舞麟,他小时候抽到的魂环是蓝银草。蓝银是废武魂,可唐舞麟却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当地最好的学校——史莱克学校。

在这里,唐舞麟认识了许多朋友:谢谢、原恩夜辉、舞丝朵、古月……还有一个老师叫舞长空。舞长空也是一个重量级的人物,他被人称之为冷傲男神,因为他长得帅,又有九环封号斗罗修为。古月的魂灵是不常见的元素侠,可以掌控金木水火土五种颜色,非常厉害,可以轻松地打败五环修为。

这本书告诉了我一个道理:“不管你的天赋多差,只要努力,就一定会成功。”这句话成了我的座右铭,时刻提醒着我要努力奋斗。这本书我很喜欢,请同学们有时间可以读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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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推荐一本好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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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爱看的孩子,相信你们也是。

今天我要为大家推荐的书是《没有伞的孩子必须努力奔跑》,这本书的作者是刘少影。这本书封面上有一句话,上面写的是:无助如你,每一天都想放弃;强大如你,每一天都是持之以恒;青春定义,不是尽力而为,而是全力以赴!请相信你配得上更好的生活。这句话是作者的寄语,让我深深的感受到了灵魂般的气息。书分为几个单元,例如第一个是如果不努力,你的人生就是单行道,第二个就变成了你为什么过不上满意的生活。还有,就是每一个单位后面都有一则“大咖故事会”来激励我们前进。

你知道我为什么推荐这本书吗?因为我觉得它的每一篇故事都给了一个道理,就例如下面这个故事:

有一个年轻人,毕业后被分配到了一个海上油田钻井队。在海上工作的第一天,领班要求他在限定的时间内登上几十米高的井架,把一个盒子拿给在井架顶层的主管,年轻人拿着盒子快步登上狭窄的、通往井架顶层的旋梯,当他气喘吁吁,满头大汗地登上顶层把盒子交给主管时,主管只在盒子上面签下自己名字,又让他送回去。

接下来,领班又让他送上去让上面的那位主管签字,他不知道为什么,来回两次,直到第三次到顶层的时候,年轻人终于开始感到愤怒了。他尽力忍着不发作,擦了擦满脸的汗水,第三次给主管,主管看着他慢条斯理地说:“把盒子打开。”

年轻人撕开外面的包装纸,打开盒子——里面是两个玻璃罐:一罐是咖啡,另一罐是咖啡伴侣。年轻人终于无法克制内心的怒火,把愤怒的目光射向主管。主管又对他说:“把咖啡冲上。”此时年轻人忍无可忍,“啪”的一声把盒子扔在地上,说:“我不干了!”后来这位年轻人由于没有经住考验,便失业了。

这个年轻人以为自己大学毕业,来到这里就是干大事的,就是获得大的成就的。他哪里知道,任何一件大事,都是从小事做起的,还有,关心他人,与他人的精诚合作,正是干大事最需要的品质。

我相信,如果你有幸读到这本书,你一定会从中获得重要的精神滋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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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推荐一本好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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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书,那就是作家曹文轩的《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讲述的是哑巴青铜与妹妹葵花的故事。葵花跟着爸爸来到了大麦地。寂寞的她认识了一个因为火灾变成了哑巴的男孩——青铜。后来,因为爸爸的意外身亡使葵花成为了无依无靠的孤儿,葵花变得不那么愿意说话,本来就内向的她,似乎成了大麦地的一个谜。

而就在这时,青铜家宛如一束阳光照亮了葵花,葵花又恢复了从前的模样。而葵花和青铜也成了形影不离的“兄妹”。在“上学事件”中,青铜在能说话的时候就非常想去上学,每每看到孩子们从家里去上学时,心中就十分羡慕,但他知道,家里穷,上不了学。终于,家里的钱攒够了,可葵花来了,而家里头只能供一个孩子上学。青铜葵花两“兄妹”互相推让,最后决定“抽签”。最后葵花抽到了去上学的资格,不过,青铜比自己能去上学了还开心。

就在葵花12岁那年,命运又将葵花召回了她本该生活的“家”。尽管青铜和葵花没有血缘关系,但他们亲如亲兄妹。失去妹妹的青铜魂不守舍,整天坐在草垛上望着那芦苇荡,最后从心底喊了一个名字——葵花!在草垛旁边的那棵榕树下,承载了他跟葵花的太多回忆,从相识到相知,从相知到相守,从观察对方到了解对方,从形同陌路到形影不离。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触是极深的。它讲述了两个孩子纯真而又真挚的感情!这使我更加相信:爱是可以创造奇迹的,一个因大火而成为哑巴的孩子,在多年未出声的情况下,因为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女孩儿出声了!读到这里我泪流满面,爱得力量是任何人都不能衡量的。

曹文轩在书中写道:我们应当敢于正视痛苦,尊敬痛苦!凡能体会这兄妹的,方懂得人生的价值!是的,青铜与葵花都经历了与凡人不同的痛苦,但,爱给了他们面对一切的力量!

小小的一本书中其实能带给我们很多启示,即使是个孩子,也能被这本书震撼到!想知道爱是如何创造奇迹的,请你打开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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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和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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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看,我从小就开始看书了,我都不记得是哪一年开始读的了,但我记得从一开始读书,我和书就分不开了。

记得那时我上四年级,我家的书藏得不多,所以我就向我的同学借书,我那时就向郝洋借了本《狼王梦》,刚刚拿到手,我就不想放开,我都已经读完了,可我就不想还给郝洋,我就再看一遍。上课了,我便把书放起来,可还没上几分钟课,我就又想看了,怎么办呢?突然,我想起了个好点子!把书放在电脑那层,露出个缝看不就行了?可那样,可能被老师发现,怎么办呢?对了,用书遮住不就行了?我说就干,果然,这个方法特别好,我看了好几节课都没有被发现。这种滋味跟《窃读记》中的主人公所叙说的那种滋味一样。但我忘了一个因素,要不然我不会这样看的,那个因素就是—我的同学,在上那节数学课时,我的同学苗家兴举报了我,哎,没办法,我只好把我的狼王梦给了老师。

但说真的,狼王梦这本书,我特别喜爱,它写的主要内容是关于狼的,写了一只母狼,紫岚,她生了五个孩子,四个公的,一个母的,她想把她那几个公狼仔们都培养成狼王,但他们一个个都死了,首先大儿子,那时,紫岚刚刚分娩,要回家,有条小河挡住了道路,到家后,那只小狼死了,然后,给那些小狼起了名,黑仔、蓝魅儿、双儿、媚媚,紫岚决定要将黑仔培育成狼王,但他却被大雕吃了,后来他们都长大了,蓝魅儿在一次外出时,被人们的捕兽夹,给夹断了腰,双儿在与狼王的斗争中眼看就要成为狼王了,可他突然变的懦弱,被狼群吃掉了,只有媚媚活着,紫岚想要媚媚和一匹勇敢的狼生一窝小狼,但媚媚喜欢向了最懦弱的狼—吊吊,紫岚就把吊吊咬死了,媚媚得了相思症,后来媚媚和最勇敢的狼相爱了,但他们却把紫岚赶出去了,在媚媚分娩的时候,那只吃了黑仔的大雕来了,估计他想吃掉媚媚产的仔吧,紫岚为了媚媚和他的狼崽去和大雕同归于尽了。

这本书很有趣,也写出了紫岚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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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温暖的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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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猛得睁开眼,打开房门,看了一眼时间,眉头皱成“川”字,抓起包就往外跑。

“糟透了……糟透了……”我恨不得长对翅膀飞出去,要知道,罚站是难受的。

我气喘吁吁地赶到,把作业一交,书包塞进桌子里,坐了下来。

今天是语文自习,我把手伸进书包里,眉头皱得更紧了,心想:我难道是犯了“天条”——语文书没有带。

这时,我发现教室外有一个匆忙的身影。

雨,下得更大了,那人没有带伞,她的身影在模糊的窗玻璃旁穿行。她应该很着急吧,就和我一样。

她走到教室窗口那里,突然停了下来,没过多久,窗口的玻璃也被她身上的水汽弄模糊了。她应该是跑来的吧,就和我一样。

她双手紧紧捂在胸前,像抱着什么宝贝一样,生怕丢失或打湿了,会是什么呢?

她越来越近,窗玻璃慢慢淡出她的轮廓。那一刻,我看清了,她是我的妈妈。她全身上下都湿透了,脸上布满了雨滴留下的浅显痕迹,长长的头发和衣角不停地滴着水珠,她叫我:“东阳,东阳……”

我飞快地跑了出去,到妈妈跟前。这时,她的手慢慢松开,从里层的衣服里慢慢掏出我的语文书,那是怎样的一本语文书啊,在这样暴雨如注的日子里,它一滴雨都没有淋着,它是那样干燥、干净、整齐,像开学时刚发的新书一样。这是我的妈妈用自己的衣服和身体保护的书;这是我的妈妈用母爱保护好的书;这是我的妈妈用一生的力量和温情在风雨中奔跑为我保存完好的书。这是一份沉甸甸的母爱,每一页纸张仿佛都融进了母亲的关怀和温暖。当我双手接过这本书的时候,我看到妈妈笑了,仿佛置身于一个阳光明媚的世界,全然忘记自己已经被雨淋透了……

回到教室之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捧着母亲送过来的书,我仿佛触摸到了一丝余温。那是母亲留下来的,是母亲带给我的。这丝余温,是母爱的小小溪流。这条溪流,在我心中奔流成爱的江河大海……

感恩母亲,如果有人问我,母爱是什么?我想说,母爱是一本温暖的书,也可能是书上的一丝余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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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五年级推荐一本书

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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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推荐一本好:《小学生的作文真经》。如果你想知道为什么,请你接着往下看!大家都看过《西游记》吧?我身边的许多同学对《西游记》津津乐道,觉得那里面的故事特别有趣。那些生动且丰富的艺术想象、离奇古怪的故事情节、美妙夸张的神话世界、栩栩如生的人物描写,常常把我们吸引去了古代。现在,我推荐的这本书《小学生的作文真经》,是《西游记》的续篇。里面讲的是唐僧师徒退休以后,他们的后代孙小空、猪小戒、沙小净、唐小僧,想沿着祖辈们的足迹,再走“取经”之路,结果取到作文真经的故事。跟《西游记》一样,《小学生的作文真经》也以章回为结构,但文章不像古文那么难懂,而是充满了现代感。比如,在第一回“孪生国火眼扬威”里,孙小空利用遗传的火眼金睛本事,非常厉害地获得了辨认比赛的胜利,获得了“追星族”们的围追堵截。当然,书里不仅写了孙小空、猪小戒、沙小净、唐小僧去取“作文真经”的路上奇遇,还讲了许多写作文的知识。全书一共有四十回,一百六十多页呢!这本书还选登了一些同学的作文,让孙小空、猪小戒、沙小净、唐小僧进行点讲。我看了以后,觉得学到很多写作技巧。比如,一篇作文不要写多余的话和不必要重复的词语;平常要多看书,多积累,才能写好作文;写作用词要学会一语双关,一词多解,一词多义等……此外,这本书还有生动的,形象逼真的动画,图文并茂,使你看的时候不那么单调。

此外,这本书印刷精美,纸张漂亮,定价也不贵,一本书才十元啊!这本书的作者是学院附属小学的何捷老师,也是一名文学作家。他写的书,我特别爱看。我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学写作文,现在四年级了。老师和爸爸、妈妈说我写作文有不小进步,我心里知道,我写作文取得的进步,是有《小学生的作文真经》的功劳呢!现在,你们想看这本书了吧?我相信同学们看了这本书,大多都会跟我有一样的感受。谢谢大家听我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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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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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紧,没有时间发文章了。或许太忙,再忙,也不会抛弃文学。毕竟重要,对我来说,一个爱文学的人不一定要有什么文献,但一定要有坚持。多次比赛经验总结:""练习"为最者路径。"人的一生没有什么捷径可走,需得踏实。

冰心老人y次强调:读书好,多读,读好书。对后人启发深远,我也例不了外,但一个人要是投入书中,那真的就没有办法拔出来了。因为曾有所感,看书以至于忘记吃饭,这并不是恶劣,如果你叫上九头大象拉我吃饭,我一定是被书中磁铁吸住了,在这个时候你千万不要活拉或者活扯,否则我会休克。

我也喜欢朱自清先生的文章,那是身处其境了,感受颇深,我独爱他的"春",把自然绘得亲近,景色怡人,心中缓缓慢慢持静......

"桃树、杏树、梨树,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花里带着甜味,闭了眼,树上仿佛已经满是桃儿、杏儿、梨儿。花下成千成百的蜜蜂嗡嗡地闹着,大小的蝴蝶飞来飞去。野花遍地是:杂样儿,有名字的,没名字的,散在花丛里,像眼睛,像星星,还眨呀眨的。

“吹面不寒杨柳风”,不错的,像母亲的手抚摸着你。风里带来些新翻的泥土的气息,混着青草味,还有各种花的香,都在微微润湿的空气里酝酿。鸟儿将窠巢安在繁花嫩叶当中,高兴起来了,呼朋引伴地卖弄清脆的喉咙,唱出宛转的曲子,与轻风流水应和着。牛背上牧童的短笛,这时候也成天在嘹亮地响。

雨是最寻常的,一下就是三两天。可别恼。看,像牛毛,像花针,像细丝,密密地斜织着,人家屋顶上全笼着一层薄烟。树叶子却绿得发亮,小草也青得逼你的眼。傍晚时候,上灯了,一点点黄晕的光,烘托出一片这安静而和平的夜。乡下去,小路上,石桥边,撑起伞慢慢走着的人;还有地里工作的农夫,披着蓑,戴着笠的。他们的草屋,稀稀疏疏的在雨里静默着。"让人意境未觉......

告诫大家: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真的,对自己有用的。

这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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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推荐一本好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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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数不胜数的,书就像大海一样广阔无垠。在这个世界上,书是永远也读不完,看不完的,但是我们是可以选择自己所喜爱的、感兴趣的书来看,这样以来,不仅乐趣无穷,而且开阔了视野,陶冶了性情。而我最感兴趣的书,那就是《鲁滨逊漂流记》,因为这里面内容十分曲折、奇特、引人入胜。接下来就由我来介绍故事的情节吧!

这里的主人公是“鲁滨逊”他是一个聪明机智、勇敢而又具有坚强毅力的人,并且他还能在恶劣的环境下长达28年的历险生存下来。

鲁滨逊从小就喜欢航海,曾三次离家到南美各地旅行。一日,他怀着云游四海的高远志向,告别家人,越过大西洋和太平洋,在惊心动魄的航海中经历无数的险情,后来整条船在太平洋上不幸遭遇到船底,唯一的只有他一人得以奇迹般地活下来,并只身来到一座荒上。他以绝望的缝隙中得到了生命的启示,性格坚强的鲁滨逊在岛上独立生活了28年。在荒岛上劳作生息,并开拓荒地,圈养牲畜,种植水稻和小麦,年复一年地与孤独伴,克服了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圣经》成为他的精神支柱,凭着惊人般的毅力和顽强不息的劳动,他盖起了房子,收获谷物,驯养山羊,用兽皮制作衣物。他曾与野兽斗智、也曾与吃人肉的野人斗勇。后来,他搭救一个士人,称他为“星期五”,把他收做仆人。一直到算28个年头,一艘英国船来到荒岛附近,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这才返回英国。这时,他父母双亡,鲁滨逊收回他巴西庄园的全部收益,并把一部分赠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们,但他念念不忘“领地”,还专程回去“视察”他“领地的居民”,并给岛上带去一些必需品,使荒岛兴旺繁荣起来。

我很喜欢书中的一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因为,这本书内容不仅十分曲折、奇特、引人入胜,它还教导我们不要害怕危险,危险的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害怕危险的心理,让人学会面对困难,克服困难,所以我要向你推荐这本书——《鲁滨逊漂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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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本好书话题

全文共 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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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皮的春风挑逗着我凌乱的头发,而我的眼眶中饱含泪水,想有“脱壳而出”的欲望。细眼看,怀里抱着一本《城南旧事》。想知道我因什么而热泪盈眶吗?

那是因为我看见了《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我们渐渐长大,童年也将渐渐离我们远去;我们即将小学毕业告别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担负起生活的责任。

我非常喜欢里面的一句话:“我们是多么喜欢长高了变成大人,我们又是多么怕呢!”是呀!多么的矛盾,但我们内心不就是这样的矛盾吗?既想长大又怕长大后生活的坎坷。原本都是一群活泼可爱的孩子,转眼间就变成成熟稳重的毕业生,人生何尝不是这样的矛盾呢?

好想把时间停留住,可它就是这样无声无息地溜走了。散步的时候,日子从我懒散的步伐间跃过;休息的时候,日子从我的枕边流过;写字的时候,日子从我的笔尖跨过;回忆的时候,日子从往事中溜过……

《城南旧事》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的以其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短篇小说集,初版1960年。全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淡淡的哀愁与沉沉的相思,感染了一代又一代读者,可视作她的代表作。曾被评选为亚洲周刊“二十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它满含着快乐而略带忧愁的基调,多了些辛酸的味道,也多了些阳光明媚的色彩,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

小英子作为一个主要人物出现在文章中,当她发现大人们的良好愿望与现实之间存在着巨大反差时,她天真善良的幼小心灵就愈发显得孱弱。缠绕在文章中那种无往不复的悲剧轮回也就更加令人触目和深省,这也正是本文显得丰富厚重的关键之笔。

“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冬阳底下学骆驼咀嚼的傻事,我也不会再做了。”我们又何尝不是想念着童年生活中的一切;想把它狠狠地抓在手中,可它却像沙子一样,抓的越紧它溜得越快。

每当我拿起这本书时,总不忘带着一种淡淡的忧愁,但它总会告诫我珍惜时光。我现在把它介绍给你,希望你能从中有所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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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书的力量500字

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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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知识的海洋,帮助我们热爱读书,变犹如给我们插上了自由翱翔的翅膀,书籍是世界进步的力量,帮助我们解决读书中的问题,便等于为我们明天的成功铺设了台阶,大家也来和我享受读书的乐趣吧! Books are the ocean of knowledge, helping us love reading, turning it like inserting the wings of freely soaring. Books are the power of the worlds progress to help us solve the reading of books in reading books.The problem is equivalent to laying the steps for our successful tomorrow. Lets also enjoy the fun of reading with me!

有人说读书是孤独的,但我认为,在孤独的时候翻翻书,体味其中那悠远而绵长的意境,此时书不再是一本单纯的书,他成了自己最亲密的朋友和最善解人意的知己。

读书真好。读书,使我从一个无知的孩童成为一个略懂文化知识和科学技术的青少年;读书,使我有了自己的思想,有了自己的是非观和审美观;读书,更让我初步尝试知识的无穷魅力,感受到了作为生产力的科学技术的伟大力量……

或许,读书算不得大幸福,充其量是一种小幸福而已。然而,这很重要,在这个世界上,大起大落的人生毕竟不常见,对于大多数的人来说,生命里更多的是安静和平淡。小幸福贯穿着我们的一生,但也因其小,我们常常有意无意地给忽略了。拥有小幸福,就让我们从读书开始吧!

同学们,不要再说读书苦、读书累了。“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的古训要记取!趁着青春年少的大好时光,努力读书吧,因为读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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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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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家说“是智慧的钥匙”;史学家说“书是进步的阶梯”;政治家说“书是时代的生命”;学生们说“书是不开口的老师”;惠普尔说“书籍是屹立在时间的大海中的灯塔”;高尔基说“爱护书籍吧,它是智慧的源泉”

倘若与书为“敌”,那就是与整个世界为“敌”,我是个爱书人士,有的同学会说“你太刻苦了,到哪都拿着本书。”我知道那是他在嫉妒,我不与他一般见识。假使有人破坏了我的书,我会雷霆大怒,也会潸然泪下。如果有人愿意拿本新书换我手中多次翻阅而略显苍老的旧书,我会决绝的谢绝。我喜欢手头、卓头、床头,总有悦心的书陪伴,这将是一生的幸事。书在左右,或信手闲翻,或倾心细读,或一笑看过,或反复品读,芬芳盈口,满心余香。

追其根源。我以前也很不喜欢书,见到语文就头大,更别提读书了。我的数学能考满分,语文也能不及格。唉,本以为我与书无缘,可没想到后来《西游记》的天马行空的想象吸引了我;《安徒生童话》催人泪下的故事打动了我;《格列佛游记》入木三分的粉刺警醒了我。或是淡淡的讲述,或是澎湃的呐喊,那一个个引人入胜的故事轮番登场,将我与书的缘分系在了一起。其实,书本无言,却在默默中与读懂他的人实现心灵的挈合。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每天都需要用知识来充实自己。我们班有的同学通过订阅杂志,有的通过自己购书来满足自己对书的渴求,而我趁着中午半个多小时的午休时间钻进阅览室,畅游在书海。看书的时候固然美好然而最痛苦的就是那短暂的时间的结束,那时间大姐高举着“公平,公正”的牌子,而无情的将我与书分开,每每离开阅览室时我只能不舍的回头用无奈的目光与它们告别,它们也流下了不舍的泪水,想挽留我,却无能为力。

我喜欢读书,喜欢享尽这不为所役的人生。在山穷水尽时,随意躺下却又找到内心另一座恬静闲适的村庄······。多谢书的多年陪伴,我与书的故事还将继续,何止《海底两万里》?何止《一千零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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