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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对四种形态的心得汇总16篇

改革必成,强军可期。坚定必胜信心,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就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心得体会,欢迎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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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把握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全文共 32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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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廉政谈话函询12人,组织处理及轻处分48人,移送司法机关数2人,廉政谈话函询、轻处分、组织处理占处理总人数的96.7%以上,切实做到常提醒、勤检查、严追究。”这是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2016年以来纪律审查工作的清单。

2016年,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充分学习把握“四种意识”“四种形态”,转变执纪理念,坚持纪在法前,以三举措坚定不移推进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以学促思,把握“四种意识”“四种形态”。深入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依托大洋闽中廉政教育基地、莆田监狱警示教育基地,强化党员干部廉洁教育、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建立健全全区管干部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和函询,以早提醒常敲钟来把握“四种形态”。

以转促建,加强自身建设。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四种意识”、“四种形态”聚焦聚焦再聚焦,深化“三转”,将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把工作目标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把主要精力集中从“单一化”向“多样化”转变。完成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在机构数、人员编制数不变的前提下,对各内设机构的主要职责进行了细化划分,增加了监督执纪力量。调整后,区纪委执纪监督部门和人员分别占机构和编制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以严促效,推进监督执纪问责。深化信访举报“零暂存”工作,强化责任倒查机制,实现问题线索“零积压”。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加大纪律审查力度,越往后执纪越严 ,坚决防止“四风”反弹。2016年1至2月份涵江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起7 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人。

【3】学习把握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中,提出“监督执纪问责,必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全面从严治党,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这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体会,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意义重大。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党的一贯方针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从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深刻的历史教训中总结出来的。1942年2月,毛泽东同志在《整顿党的作风》的报告中首次提出这一方针。惩前毖后就是对以前的错误一定要不讲情面地指出来,并以科学的态度来分析批判其中不好的因素,以便使今后的工作做得更好。治病救人就是指出错误、批判缺点,不是为了把人整死,而是要像医生治病一样,把“病人”治好,以关心挽救同志。1945年6月,党的七大将这一方针写入党章。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再次重申了这一方针,并一直沿用至今,成为改革开放以来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遵循。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治治病,主要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区别情况、对症下药,对作风方面有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2015年10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从三年来信访举报情况看,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分别为195万、272万和281万件次。一方面说明群众积极监督,另一方面说明我们的干部队伍确实存在腐败现象和腐败问题,存在违反“六大纪律”的问题,存在工作作风、思想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群众看不惯、不满意的地方等。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只能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把握“树木”和“森林”的关系,对一些轻微的问题发出黄牌警告,教育提醒其不要再犯错误,以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

运用“四种形态”为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2015年9月,中央纪委提出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极少数。这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在监督执纪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与深化“三转”、聚焦主业、党纪严于国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等要求一脉相承,是对“树木”与“森林”关系的辩证把握,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四种形态”是一个有机整体,环环相扣、科学有效。每一种形态都是严格依据纪律的尺子进行衡量划分的,涵盖了所有违纪问题,覆盖了每一个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并针对各种形态层层设置防线,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调整、党纪处分等各种手段,处理措施逐级递进,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立即处理,真正体现了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不是松了、而是更严了,执纪的力度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实践“四种形态”绝不意味着反腐败减缓、“收兵”。有的人感觉现在运用“四种形态”了,自己所在地区或部门已经办了几个大案要案,恐怕不会再办了,好像摸着党委、纪委的脉了,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今年以来,中央纪委已发布王珉、陈雪枫、杨鲁豫等15名省部级干部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魏宏、贺家铁、张力夫等14名省部级干部重大职务调整的消息。这充分说明,实践“四种形态”绝不是“放水”或“收兵”,恰恰相反,是纪法分开、纪严于法,抓早抓小,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组织处理、党纪处分经常运用,该立案审查的立案审查,该移送司法机关的移送司法机关,处处体现了“全面”和“从严”两个方面的要求。

关键在用好第一种形态

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最难的是第一种形态,关键也在用好第一种形态。2015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281万件次,其中运用第二、第三、第四种形态处理的33.6万人,约占信访举报的12%。也就是说,大部分举报问题还是要靠第一种形态处理。但落实第一种形态时,有的地方主要负责同志谈话前,首先要申明“这是上级党委或纪委的要求”。这就从一个侧面说明,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存在好人主义、一团和气的倾向,怕得罪人,对干部存在的问题、蜕变的过程,视而不见,揣着明白装糊涂。另外,从2015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情况看,全年共谈话函询5.4万件次,其中反映失实予以澄清了结的2.8万件次。这反映出实践第一种形态面临的情况十分复杂,对监督执纪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万事开头难。只要方向正确,迈出一步都是胜利。第一种形态落实不下去,实践“四种形态”就是一句空话,全面从严治党也就无从谈起。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发现问题就要提提领子、扯扯袖子,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谈话函询、红脸出汗的原则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具体要求是区别不同情况,分类处置:对倾向性问题要早打招呼,防患于未然;对潜在性问题要谈谈心,提个醒;对萌芽式问题要谈话批评,让其注意;对苗头性问题要诫勉谈话,令其改正;对笼统性问题则要函询警示,发黄牌警告等。各级纪检机关在实践第一种形态过程中,应充分发挥谈话函询作用,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小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批评早纠正,使党员干部受到教育警醒。一位省部级干部这样说过,自己一生中接受的谈话次数无法计算,但只有在自己出现错误苗头时中央纪委领导的警醒谈话最刻骨铭心,有一种猛击一掌、大喝一声、“出汗排毒”的感觉,切实体现了党组织的关心爱护。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落实好第一种形态,重要在认识,关键在担当。这方面党委承担的责任很重,党委不仅要任命干部,更要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把问题导向具体化,注重日常、较真叫板,及时咬耳扯袖,敢红脸敢瞪眼,使党员干部时时感受到纪律的约束。党委、纪委把握运用第一种形态,不能只靠每年的民主生活会,要靠有锋芒和战斗性的党内政治生活,把自己摆进去,深入开展日常批评与自我批评,广泛开展咬耳扯袖,把同志身上的问题说出来,把存在原因亮出来,触及灵魂,电击心间,改正缺点,纠正错误,放下包袱,轻装上阵,真正起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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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党员干部强化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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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形态”即: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是极极少数”。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蕴含一个辩证关系,那就是量变和质变的关系,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一切事物发展过程中由量变和质变的内在联系。这就好比一些严重违反党纪国法的党员领导干部,他们并不是天生的腐败分子,“违法”是从“违纪”开始,从一顿饭、一条烟、一张卡、等小问题开始,进而发展成质的变化,最终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在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中,党委的日常监督、日常管理成为了其中最重要的一环,显得尤为重要。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是担当。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组织的日常工作,在“四种形态”中,党委要在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做实做细“咬耳朵”“扯袖子”,红脸出汗上发挥重要作用。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班子成员的日常管理监督,增加交心谈心次数,敢于碰硬,敢于较真。要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讲问题要实、帮同志要真,抓整改要严,让班子成员时刻感到组织的监督就在身边,时刻感觉到纪律的约束。

任何一名违法乱纪的人都是有迹可循的,只要注意,从平常的行为习惯、为人处世上都可以发现一些蛛丝马迹,如果在发现问题的初期、出现苗头时能有人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甚至及时制止,干部也就不可能发生从违纪到违法的质变。党委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只有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在本单位本地区成为常态,形成机制,实现全面从严治党才不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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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学习把握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全文共 2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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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形态”是四个层面的归纳,高度概括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的探索创新,体现了反腐败纲举目张、分类施策、逐级递进、统筹推进的战略考量,表明党中央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更加注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更加注重提升党的自我净化能力。

四种不同形态的区分着眼于全党和党的建设全过程,使“好同志”和“阶下囚”之间有了带电的缓冲区,使“严管就是厚爱”的责任更加明确、要求更加具体、抓手更加精准。

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强调,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这一重要论述,深入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体现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从理论上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经验进行了深刻总结。

“四种形态”对中央正风反腐重大举措作出了新的理论归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上率下抓作风、雷霆万钧反腐败,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贯彻党中央的部署要求,聚焦中心任务,全面履行职责,始终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全面从严治党的体制机制越来越顺畅,成效越来越明显。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原因就在于遵循了中国共产党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顺应了党心民心,赢得了全党全社会的拥护和支持。对这些珍贵的探索实践经验,应当从理论上予以总结归纳,以更好地指导今后的工作。

“四种形态”是四个层面的归纳,高度概括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的探索创新,体现了反腐败纲举目张、分类施策、逐级递进、统筹推进的战略考量,表明党中央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更加注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更加注重提升党的自我净化能力。“四种形态”是四项要求,把“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的要求放在最前面,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组织的日常工作,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都是党章规定的主体责任,要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四种不同形态的区分着眼于全党和党的建设全过程,使“好同志”和“阶下囚”之间有了带电的缓冲区,使“严管就是厚爱”的责任更加明确、要求更加具体、抓手更加精准,符合“祸患常积于忽微”的腐败发展规律,也符合权力监督的规律。

“四种形态”进一步明确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法论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工作方针和方法论。“四种形态”使“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边界更加清晰,目标更加明确。“四种形态”不是平均分配,每种形态所对应的人群有明显不同。对“多数”和“少数”的区分,体现的是中央对全体党员干部谆谆告诫的耐心和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决心。既要相信和依靠大多数,又要通过惩治极少数教育和警示大多数。“四种形态”不是平分秋色,各个形态之间呈现明显的违纪轻重和处置层次之分,需要进行不同的制度设计和探索实践。管住大多数要把丑话撂在前面,做保健、治未病;处置少数违纪者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正歪树、治病树;严厉惩治极极少数要把决心立在前面,壮士断腕、拔烂树。在当前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下,重构政治生态、实现党内关系正常化需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只有实现党内关系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经常化,才会有真诚坦荡的咬耳扯袖,才会有心悦诚服的红脸出汗,才能够管住大多数。只有在发生小问题的时候就及时处理和约束,才能避免养成“大老虎”,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四种形态”彰显了党对腐败零容忍的鲜明政治态度

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和腐败水火不容。对腐败零容忍,既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全党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也是所有清廉国家坚决惩治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基本经验。“四种形态”覆盖所有的违纪情形,强调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不是对严重违纪轻处分,更不是把涉嫌违法问题当做违纪来处理,而是对违纪问题无论情节多么轻微、涉及金额多么小,都要露头就打、动辄则咎、一寸不让。这种“小题大做”、锱铢必较的执纪风格,正在实现从长期以来重违纪金额、情节和社会影响等因素向捍卫党纪权威性和不可侵犯性的巨大转变。“主惩小恶、以诫大恶”,体现的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基本要求,彰显新一届党中央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鲜明政治态度,培育全党对纪律和规矩的敬畏之心,引领全社会对腐败零容忍的共同价值追求,为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廉洁政治建设”目标进一步夯实了制度基础、社会认同和文化底蕴。

“四种形态”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提出了更高要求

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知易行难,需要落细落小,多积尺寸之功。贯彻中央要求和王岐山同志讲话精神,广东下一步将进一步聚焦主业主责,全面履行职责,提升执纪能力,强化技术支撑,以破解“八个方面的难题”为突破口,积极进取、扎实工作,攻坚克难、探索规律,把纪律挺在最前沿,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一是破解腐败存量大,但查处力量不足、力度不够的问题。立足于内部挖潜,创新方式、深化改革,全面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二是破解腐败案件越来越复杂,但纪律审查能力还不完全适应的问题。大力推进纪律审查工作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走精兵强将之路。三是破解突破重大疑难案件手段不足,组织协调不到位的问题。发挥好各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外协调”和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指挥协调中心“内协调”作用,形成强大合力。四是破解反腐败保持高压态势,但仍然有人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认真总结制定实施“一案双查”流程图的经验,继续加大曝光和问责力度,倒逼主体责任落实。五是破解既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又要防止助长一些人侥幸心理的问题。统筹用好“两个抓手”,既立足于抓早抓小,又集中力量查处“三类人”。六是破解既要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又要确保执纪安全的问题。积极探索查清问题的新方法新途径,确保纪律审查安全。七是破解既要减少腐败存量,又要遏制腐败增量的问题。始终不渝走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道路,构建“大预防”工作格局。八是破解既要监督别人,又要接受监督、防止“灯下黑”的问题。坚持有案必查、有信必核,通过创新方式方法、强化监督、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加强自身监督,切实解决好“灯下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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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浅谈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全文共 9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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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马影镇纪委将继续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细抓小,从民生监督专项监察到常规“四风”督查,实现从抓大案要案到注重谈话提醒,从个别严重惩处到普遍教育预防的转变。

一、加强学习,构筑思想反腐防线。今年以来,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利用廉政远程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收看廉政教育片10余次,受教育党员干部人数200余人。利用QQ、微信、手机短信等发送廉政信息50条。深入开展《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廉政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纪处分条例》专题学习活动,要求全体镇村干部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深刻领会内涵实质,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抓早抓小,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全体镇村干部、镇直办单位负责人都签订了主体责任书和个人廉洁相关承诺书,严防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工作上出现一般性问题以及违反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苗头性问题。立足早发现、早提醒,通过谈话谈心等方式教育挽救轻微违纪的党员干部,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今年以来,已开展集中谈心谈话2轮,共80人次。从“查违法”转向“盯违纪”,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就及时处理,真正用纪律管住大多数。

三、强化监督,提高执纪能力。镇纪委创新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把“四种形态”落实到履行监督责任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抓好“三公”经费、工作纪律、涉农补贴、“四风”等问题的专项督察,聚焦重要节日节点,加大明查暗访力度,着力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及危害群众厉害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16年以来,已开展了明察暗访镇村干部工作纪律3次,对 “四风”问题监督检查2次,查办案件1件,涉案人数2人,并将相关情况在全镇通报,督促、震慑全镇党员干部守住底线,廉洁从政。

四、重拳出击,抓纪律审查。执纪审查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就要一查到底、绝不手软。持续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同时,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以案明纪、以案说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要不断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让那些心存侥幸、想躲一阵子卷土重来的彻底丢掉妄想,时刻绷紧恪守党纪党规这根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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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全文共 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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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再次强调要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体现了我们党对管党治党规律认识的深化,为各级党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加强党内监督指明了方向。践行“四种形态”,就是把纪律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用纪律管住管好党员干部,让党员干部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

践行“四种形态”,校准思想之标。纵观不少违规违纪案件,不难发现这些贪腐干部身上都存在这样的一些不良心理,正是因为这几种不良心理,一些干部才会在金钱和利益的诱惑下,迷失了方向,在歧途上一步步走远,最终难以自拔,最后滑向深渊。践行“四种形态”,加强教育提醒,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该函询的函询,该诫勉的诫勉,使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心中有法,办事以法规,谋实事,做实事,在服务群众体现党的宗旨。

践行“四种形态”,调整行为之舵。《准则》、《条例》为党员干部标明“底线”。但有一部分领导干部仍在在钱、权、色面前跃跃欲试,去触碰“底线”,跨越“雷池”,心存侥幸顶风作案。践行“四种形态”,用严于法律的纪律和规矩衡量党员的日常行为,使党员干部管的住“手脚”,提升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

践行“四种形态”,绷紧作风之弦。作风问题就是干部最大的问题。践行“四种形态”,就是让领导干部摆正自己位置,善用手中“权力”。特别是“一把手”,要善用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班子建设,找准自己的问题、一条一条梳理、一项一项分析,逐条逐项逐步解决,达到解决身上存在的问题。

践行“四种形态”要抓长、常抓,做到常抓不懈、持之以恒,让各级党组织、每名党员干部感觉到监督无处不在、无时不在,让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感到监督的“存在感”,感到监督就在自己身边,使党员干部从思想上、行为上、作风上得到正真改变,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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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全文共 1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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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王岐山同志来我们xxxx调研时强调,要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对于这一从严治党的创新成果,我们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践之中。

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闽西理应先行。闽西是全国著名的革命老区,曾经为中国革命作出过重大贡献。我们应坚定传承革命先辈勇当先锋的红色基因,立志在反腐败这场输不起的斗争中,发挥好革命老区应有的作用。一方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发扬“钉钉子”精神狠纠“四风”。例如,今年与去年相比,全市立案数上升23%,查处县处级干部案件数上升160%,查处重要岗位一把手案件数上升138%,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人数上升67%、党政纪处分人数上升181%,我们坚持拿纪律这把尺子来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动辄则咎,树立纪律的绝对权威。另一方面,主动作为、抓早抓小,落实落细,把纪律挺在前面,从一件件具体事做起。针对普遍存在且社会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把单位公款存储到指定银行,银行则以各种方法“投桃报李”问题,率先在全市开展公款存储中谋私逐利问题集中整治。基于对“腐败问题始于不良习气”客观规律的认识,率先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活动。

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重在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必须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既治“已病”,又治“未病”,病急治标、病缓治本,辨证施治、治标兼治本。针对“已病”,我们坚持“刮骨疗毒”,如在查办永定区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窝案串案中,挖出包括永定区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等3名处级干部在内的17名涉案人员。全市7个县(市、区)查处包括财政局长、卫生局长、环保局长、交通运输局长及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在内的10多名重要岗位一把手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针对“未病”,我们把纪律挺在前沿,提出要扶正祛邪、固本培元,努力把陷在“灰色地带”、困在“亚健康”状态中的干部挽救回来,把蕴藏在党员干部当中的正能量激发、释放出来。今年1月,我们制订出台《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的意见》,并从革命时期的《古田会议决议》中汲取智慧营养,着力解决“组织松懈”“纪律敷衍”问题,敢于拿起“手术刀”深入解剖全市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良习气,查摆出铺张浪费和送收礼金、请托说情、谋私逐利、党内同志关系庸俗化、工作松弛、玩风过盛、迷信、持家不严等八个方面不良习气及其33种具体表现,提出包含倡导、教育、制度、监督、惩处等在内的30条纠正方法。这项工作开展以来,取得较好成效,得到社会的充分肯定。今后我们要进一步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把挺纪在前体现在日常监督管理之中,使其成为监督执纪的新常态,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必须夯实主体责任。今后纪委将更加主动作为,通过有效履行监督责任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狠抓压力传导。坚持市委常委带队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集体约谈下级党委、纪委班子成员,下发问题清单,督促抓好整改,并组织开展“回头看”;开展县(市、区)委书记向市纪委全会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并接受评议。坚持从严问责,把严肃问责作为推动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利器,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不正之风单位的领导干部实行“一案双查”,追究相关责任。发挥示范作用,开展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借贷情况填报清理,对发现问题的25名干部进行纠正处理并公开曝光,带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专项治理。通过层层传导压力,使各级党组织更加自觉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切实把纪律建设贯穿到履行主体责任的全过程,在“严”和“实”上狠下功夫,推动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的要求在闽西更加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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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浅谈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全文共 2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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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24日至26日,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新要求;10月18日,中共中央又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件事,再次释放了我们党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加强制度反腐、坚持标本兼治的强烈信号,立意高远,意义重大。

一、认识体会

(一)坚持纪法分开,关系更顺了。“纪”与“法”既相互剥离又有机衔接,两者之间的界定更加清晰、准确,执纪的范畴也更加明白、具体,避免了再出现因纪法混淆、以纪代法、法在纪前而导致尺度把握不准、处理倚轻倚重等问题。

(二)坚持纪在法前,标准更高了。更加注重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通过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促进党内关系正常化,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充分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和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精神。而要强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就必须坚持高标准,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使其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三)坚持纪严于法,要求更严了。严是爱,松是害。要让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成为极少数,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就必须在“严”字上狠下功夫,从严整风肃纪,而且越往后越严,让党员干部在纪律“防线”面前止步,而不会越过法律“红线”。

二、思路举措

(一)加强宣传引导。在准确把握“三类重点对象”“三个时间节点”的基础上,通过学习会、知识测试、专题辅导等方式,传达学习和宣传“四种形态”的内容及精神实质,要求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熟练掌握、大胆履职,扎实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促使各级党组织积极发挥主体作用,并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区纪委监察局创新干部教育思路,利用网络的便捷实用性,以工作QQ群、碧江廉政微信公众号和碧江手机报为载体,开启党员干部日常教育新模式,强化廉政教育和舆论引导。截至目前,已利用QQ群、微信平台发送“四种形态”、《准则》《条例》等内容140余条,利用碧江手机报发布相关信息480余期,点击率及转发率累计超过10万人次。

(二)坚持科学运用。针对党员干部违纪犯错的不同情形、性质、态度以及社会影响程度,做到对症下药,既不纵容小节,也不放过大错;既不养痈为患,也不一棍子打死,用好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立案审查四把戒尺,把对党员干部的厚爱体现到严管之中。比如,查处区卫生系统窝案时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书记、局长谌遗茂,坝黄镇中心卫生院院长谭绍文,川硐镇卫生院院长罗致3人移送司法机关;对严重违纪的1人给予重处分并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给予轻处分6人;诫勉谈话5人,既让干部群众看到了铁腕反腐的坚定决心,也感受到了组织上挽救干部的良苦用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建立长效机制。全面促进党内生活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干部问题线索的收集与处置工作,完善任前提醒谈话、岗位廉政谈话、述责述廉、警示教育、监督、约谈、问责、通报曝光等制度,还强化组织处理手段,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真正成为常态,使“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今年2月,按照《碧江区党委(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实施办法》要求,实行区直部门党组和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6位党委(党组)书记在会上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区纪委委员现场测评,让履职不力的党组织书记红了脸、出了汗。针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行主体责任和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先后对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区住建局等27个单位的35名党政一把手进行了集体约谈。今年7月至9月底,又在全区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通过整治,已立案查处一批、约谈警示一批、组织调整一批、督促整改一批。全区各级党组织约谈干部1413人,其中涉及问题线索的乡科级干部21人、一般干部40人;120名党员领导干部主动报告自身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49条,主动上交违纪资金80余万元;批评教育51人、诫勉谈话39人、党政纪处分21人。

三、存在问题

(一)监督理念仍需增强。个别纪委(纪检组)主责不清、主业不明,要么经常承担一些繁琐的具体事务,甚至“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存在错位现象;要么以“三转”为由,对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闻不问,不承担任何任务,导致监督措施不到位、执纪效果打折扣,存在缺位现象。

(二)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有的党委(党组)对如何落实主体责任仍然存在认识上的偏差,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把握不够准确,运用不够主动,从而影响了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全面落实,使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得不到强有力的保障。

(三)协调配合不够紧密。有的单位片面认为从严管党治党就是反腐败,把党风廉政建设看作是纪检监察机关一家的事情,没有正确认识和主动履行各自的职责,相互之间缺乏及时、有机、高效的沟通与联系,协调不畅甚至出现脱节和断档,导致“四种形态”衔接不紧、运用不好,未能达到预期效果。

四、下步打算

(一)提升学习运用能力。创新学习方式、内容和载体,将理论与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融会贯通、举一反三,而不能断章取义、生搬硬套,确保“四种形态”运用得当,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切实维护党章党纪党规的严肃性。

(二)提升发现问题能力。管党治党重在从严从实,监督执纪贵在抓早抓小。要坚持发现问题不等不靠,突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摒弃“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查处”的惯性思维,纠正以大案论英雄、忽视日常监督执纪的错误倾向,由“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由严惩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推进。

(三)提升综合协调能力。切实整合资源、聚合力量,深入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把各方面的优势和积极性充分发挥出来,突出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综合协调作用,实现各部门、各领域、各环节的“无缝对接”,进一步形成整风肃纪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和强大合力。

(四)提升自我净化能力。按照“三转”和“三严三实”的要求,狠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从注重教育、强化培训、综合锻炼、严格管理入手,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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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践行“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全文共 22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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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中央纪委第十二纪检监察室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王岐山同志提出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线索处置、谈话函询、执纪审查、调查谈话的各个环节,注意不断把握和探索实践“四种形态”。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转变执纪审查理念。“四种形态”的提出,是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发展的产物,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方法路径、制度载体和机制保障。我们在对“四种形态”科学内涵的学习理解和把握的基础上,不断转变执纪审查理念,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注意用纪律的尺子作为衡量的标准,综合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开展执纪工作。去年以来,我们运用“四种形态”方式对涉及117名中管干部的问题进行了处理。其中,第一种和第二种形态107人、占总数的91.5%;第三种和第四种形态10人,占总数的8.5%。

二、坚持动态管理,科学规范处置中管干部问题线索。线索处置是执纪审查的源头和基础,是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的首要环节。我们始终把线索处置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推动线索处置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一是及时研提处置意见。建立中管干部问题线索登记管理制度,对线索进行集中统一管理、逐件登记报批。加强分析研判,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和五类线索处置标准、方式,对中管干部问题线索定期清理、科学处置,及时分类研究提出处置意见,确定哪些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处理,哪些进行轻处分或组织处理,哪些进行重处分,哪些作为极极少数。二是加强动态管理。加强对中管干部问题线索处置意见的动态管理,对已经报批处置意见的问题线索,及时组织实施;对因特殊原因长期没有组织实施的问题线索,特别是“暂存”的问题线索,定期进行清理,重新研究提出处置意见。对中管干部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实行定期督办制度,每月月底进行汇总分析并加强督办。三是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针对今明两年联系省党委将陆续换届的实际情况,积极做好换届前的应对工作。组织专门力量,对联系地区有关中管干部和省级副职后备干部推荐调研人选的党风廉政情况进行全面、系统梳理,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防止发生“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等现象。仅今年上半年,我们就对46人的党风廉政情况研究提出了意见。

三、坚持抓早抓小,不断加大谈话函询力度。谈话函询既是问题线索处置的一种方式,也是落实“四种形态”的具体举措。去年以来,我们不断加大谈话函询力度,持续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一是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对信访举报和日常工作中发现反映联系地区中管干部的一般性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笼统、多为道听途说、没有实质性内容的,或者年代久远、难以查证核实的问题线索,进行谈话提醒、函询核实。去年以来,共对106名中管干部开展了谈话函询工作,其中书面函询的77人,请省委主要负责同志与有关中管干部进行谈话的29人。二是加大抽查核实力度。为确保谈话函询的质量、增强谈话函询的威慑力,我们注重加强对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不断加大抽查核实力度。根据中管干部问题线索的具体情况,分别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了解核实,有的先对部分问题线索进行核查,掌握一定情况后再进行谈话函询;有的先进行谈话函询,再对其说明的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了解核实。

四、坚持从严执纪,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四种形态”是一个有机整体,我们在第一种形态上多下功夫的同时,对后三种形态尤其是第四种形态,也毫不放松。一是突出审查重点。结合对联系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分析、判断,按照准确把握“树木”和“森林”关系的要求,将三类人作为重中之重,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切实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去年以来,先后查处了7名中管干部严重违纪案件,其中已移送司法机关的6人,正在立案审查的1人。二是创新审查方式。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理念,从审查一开始就给审查对象送党章,让其重温入党誓词、重读入党志愿书,唤醒对激情燃烧岁月的记忆。在执纪审查中,不是就审查而审查,而是通过扎实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使执纪审查的过程成为审查对象思想转变、逐步被“唤醒”的过程。如,我们在审查某中管干部严重违纪案件时,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审查对象最终幡然悔悟,主动交代问题,真诚向组织忏悔。再如,我们在审查另一名中管干部的过程中,在其60岁生日时为其召开了一次特殊的组织生活会,该审查对象在会上痛哭流涕、深受感动,表示自知罪过深重,自愿主动上交一切违纪违法所得,坚决服从组织的处理和法律的审判,无论何时何地,都永远跟党走,永远做党的人。三是提高审查效率。坚持快查快结、快进快出,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缩短时间,集中力量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后,把涉嫌犯罪问题和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继续依法查处。

在抓好十二室工作的同时,我们还加强对联系地区的情况掌握和工作指导,推动联系地区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积极践行“四种形态”。去年以来,江苏、山东、河南、湖北四省运用“四种形态”处置乡科级以上干部问题线索共49231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6631人次,占处置总数的54.1%;第二种形态17526人次,占35.6%;第三种形态3307人次,占6.7%;第四种形态1767人次,占3.6%。初步形成了“常态”“大多数”“少数”“极极少数”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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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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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管住全党,有人担忧,这可能导致把监督执纪的主要力量放到普通党员干部身上,对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监督力度反而弱化。

这种观点割裂了“树木”与“森林”、“全面”与“重点”之间的辩证关系。“四种形态”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要“全”,覆盖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涵盖党的政治、廉洁、组织、群众、工作和生活“六大纪律”。但是,“全面”并不意味着没有重点。全面从严治党必须重点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反腐败尚未取得压倒性胜利的情况下,惩治也有重点,就是那些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

“四种形态”中的前两种着重体现对“全面”的要求,后两种则突出对“重点”的关注。如果把前两种形态落实到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之中,就能以较小的代价管住大多数,管住全体,更有利于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的重点问题,果断处置,快查快结。

我们党有8700多万名党员,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但也不可避免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这些问题性质不同,程度不同,造成的后果也不同,不可能都用一个模式去处理。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就是要求用纪律丈量全体党员,有针对性地处理解决问题,这既符合党员干部队伍的实际状况,也符合腐败发展的规律。监督执纪要运用“四种形态”,正如医生看病要对症下药,既不能对普通感冒下猛药,也不能对必须开刀手术的急重病症采取姑息疗法。反腐败也是同样,对烂掉根的树,必须毫不手软连根拔起;对歪树、病树,要尽可能正过来、治好病;对整片森林,则要经常维护,保持健康。

纪律是把尺子,“四种形态”就是刻度。标注刻度的尺子能把情况分得更清,问题看得更准。不纵不枉,不错不漏,是什么问题就是什么问题,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这是实事求是,也是依规治党。

最后还得说,无论哪一种误读,其实都源于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内涵理解不深不透。“干部犯错误,组织有责任”,“严管就是厚爱”,组织的这番良苦用心,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该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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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全文共 1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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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在xx调研时强调,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种形态”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经验的深刻总结,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我们必须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深化落实、实践运用。

首先,要围绕“一条主线”去理解。纪委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条主线,依据党章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神圣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四种形态”,将每名党员、每个党组织都包含其中、无一例外,既管住了重点又管到了全面。从“全面”出发,用政治生活规范和纪律约束管住大多数,从“从严”着眼,对违纪、违法的给予处分、处理,构建出了行之有效的从严治党工作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四种形态、六大纪律”落到教育提醒、监督管理等日常工作中去,发现苗头马上去管,触犯纪律及时处理,增强履责主动性,增加工作提前量,做到既“严管”又“厚爱”,真正纯洁党的肌体。

其次,要立足“两个层面”去把握。正确把握“四种形态”,就要立足于治标和治本两个层面,做到标本兼治。在治本方面,要通过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党员干部感受到组织在政治上的关心爱护,进而自觉地抵制和反对腐败;通过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寸土不让,积小胜为大胜,减少腐败滋生的土壤,阻断腐败的来源。在治标方面,要严查不收敛不收手的行为,对情节恶劣的典型问题一查到底,通报剖析、警示他人,以唤醒党员干部党的意识、党章意识、党纪意识,强化知止和不敢的氛围。

再次,要按照“三不机制”去落实。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目标任务是“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长远目标是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四种形态”的有效落实,是“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形成的必然要求。“不敢腐”,需要对“极少数、少数”,加大惩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有力震慑;“不能腐”,需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把“大多数”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想腐”,需要用常态化的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使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宗旨意识,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正常党内关系,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把违纪倾向消除在萌芽。我们要通过“四种形态”努力构建“三不机制”,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最后,要综合“四种形态”去运用。“四种形态”内容具体、指向清晰,针对党员干部违纪行为规律,给出了由轻到重的因应之策,呈现点面结合、纲举目张的合围之势。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要聚焦聚焦再聚焦,以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坚持把“四种形态”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要进一步加强对查办案件的分析研究,把握“四种形态”各自的状况和趋势,超前思考、主动谋划,更好地指导和推进纪律审查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问题线索管理,按照五类标准分类处置,定期梳理、规范管理。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堵住初始,使“咬耳朵”、“扯袖子”常态化、机制化,经常红红脸、出出汗,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要坚决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对于顶风违纪、依然故我的,要坚决查处,并严肃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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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浅谈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全文共 1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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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准则》和《条例》夯实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制度根基。学习贯彻两项法规,必须找准职能定位,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问责抓深抓细抓实,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严肃政治生活,增强遵规守纪的红线意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从根本上要靠纪律、讲规矩,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要守住纪律底线,强化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日常警示作用,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坚持红红脸、出出汗批评教育“常长”,下大气力解决好影响党内政治生活的各种问题,督促基层各级党组织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相互提醒、相互监督的目的。要明确纪律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规矩情况的监督,发现违纪苗头的马上去管,触犯纪律的及时跟进、严肃处理,做到令行禁止,不违纪、不逾矩,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强化教育引导,通过发挥中央苏区反“围剿”纪念园廉政教育基地作用,开展旁听庭审、案例剖析、通报曝光等常态化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典型案例教育和警示身边人,引导基层党员干部对党忠诚、敢于担当,守住党的纪律规矩这条“底线”。

突出抓早抓小,发挥纪律规矩的约束作用。要厘清职责定位,正确处理“树木”与“森林”的关系,用纪律的尺子衡量“森林”的总体生态,在“惩”与“治”上下功夫,实现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从严惩“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让纪律约束成为基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要坚持严管厚爱,从小抓起、从日常抓起,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以啄木鸟精神盯住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继续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的作风问题,开启全天候监督“探照灯”,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要讲究方法方式,遵循“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通过信访核查、舆情分析、“莲乡清风”微信平台、社会评价等多种手段,采取谈话函询、约谈提醒、组织处理等方式,及时提提耳朵、扯扯袖子,及时发现问题,形成问题震慑,让轻处分、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

强化纪律审查,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全面从严治党,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纪律审查工作更加注重政治、法纪、社会等综合效益,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要立足治病救人,推行检控类初信初访办理“零暂存”工作机制,加强对反映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以及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的规范管理,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进行分类处置、动态管理。要突出纪律审查重点,分级分批公开曝光典型案例,以零容忍态度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让那些明知故犯的极少数腐败分子付出沉重代价。要敢于担当、敢于亮剑,坚持分类综合施治,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形式,进行执纪审理,做到纪在法前、违纪必究,准确定性、量纪适当;同时坚持“一案双查”,加强问题剖析,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发案单位进行严肃责任追究,督促吸取教训,引起警示,促进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充分发挥纪律审查的综合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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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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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总结提炼出“五条体会”,这是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系统领会、学思践悟的重要成果,是对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的深刻凝练,是对管党治党规律的深刻把握,也是我们践行“四种形态”的重要遵循和行动指南。

“四种形态”是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具体化,是处理好“树木”与“森林”关系的深化。践行“四种形态”是党委的责任,关键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要体现在日常,只有从一点一滴抓起,从日常小事抓起,才是真正的管党治党。当前的实际问题是,有的党员领导干部缺乏党性、不敢担当,好人主义、一团和气现象凸显。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蜕变的过程,实际上平时不是没看到、没听见,而是不愿意去得罪人,揣着明白装糊涂罢了。如果第一种形态落实不下去,践行“四种形态”就是一句空话,还谈什么全面从严治党。党内政治生活就要有锋芒和战斗性,发现干部身上有小问题,就要及时拉一把,早提醒、早纠正,决不能对小错视而不见,等犯了大错才算总账。“四种形态”是一个有机整体,只要把前三种形态用好、守住,第四种形态自然就会越来越少,就能有效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

“绊脚之桩不在高,为官当拒半分毫”,与腐败现象作斗争永远在路上。要把握运用好“五条体会”,践行“四种形态”,尊崇党章、树德立矩、抓早抓小、治病救人、驰而不息盯住目标任务不放松,坚决把腐败蔓延势头遏制住,削弱滋生腐败的温床和土壤,逐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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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党员干部强化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全文共 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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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代表组织与你谈话,请以对组织和个人负责的态度,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实事求是说明情况。”近日,济源市纪委工作人员与一名镇党委书记谈话,就群众反映的信访线索要求其对照党规党纪“照镜子”“正衣冠”。谈话中,谈话人坚持紧盯问题不放,讲政策、明事理,不停地“咬耳扯袖”令被谈话人“红脸出汗”,口服心服。谈话结束时,被谈话人握住谈话人的手主动承诺:“ 一定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注意分寸和形象,绝不越底线、触红线。”

这是该市纪委注重抓早抓小,实践“四种形态”的常态化工作案例之一。去年以来,济源市纪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在保持执纪审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的同时,把更多精力放到第一、第二种形态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从治标为主走向标本兼治。2016年上半年,全市共初核问题线索123件,立案109件,党政纪处分98人,其中党政纪轻处分50人,占处分总人数达51%。

工作日午间饮啤酒,按照程序诫勉谈话;值班期间短时脱岗,单位内部通报批评;上班时间用电脑处理私事,写出检查并在单位内部通报批评;群众反映有问题,及时找当事人谈话……“过去,许多大家意识中的‘小问题’或者笼统的信访线索被搁置暂存,现在我们对每个线索都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函询或约谈,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养痈遗患。通过函询约谈,对反映不实的予以澄清;对轻微违纪干部多咬耳朵,常扯袖子,勤打招呼,‘当头断喝’防止小病养成大病;对确需给予党政纪处分的,按照案件检查工作程序规定办理。”济源市纪委党风政风室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在今年6月份办理的11起懒政怠政案件中,共问责15人,其中7人给予撤职以下轻处分,8人通过诫勉谈话、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进行问责。

一年来,济源市纪委坚持动辄则咎、抓早抓小的做法,通过第一、第二种状态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让大多数党员干部养成了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的习惯,达到了标本兼治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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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全文共 29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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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强调,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舆论对此高度评价,认为这体现了我们党对管党治党规律和反腐败规律的认识进一步深化,有利于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

“四种形态”绝不意味着对腐败分子高举轻放,而是要防止“好同志”沦为“阶下囚”

“四种形态”提出后,网上出现了一些声音,揣测这是不是意味着反腐转向、节奏放缓、力度减弱?

类似的反腐“拐点”论并非第一次出现。党的十八大以来,正风反腐的雷霆之势远远超出了一些人的惯性思维,总有少数人明里暗里期待所谓的“拐点”。

这些论调,不仅在党中央坚若磐石的反腐意志面前无比苍白,也很快就被坚持不懈的反腐实践一一证伪,不攻自破。

那么,“四种形态”究竟意味着什么?王岐山同志说得很明白,监督执纪之所以要运用“四种形态”,目的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必须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

无数案例表明,从“好同志”到“阶下囚”不是一两天。在数年乃至十多年的时间跨度内,曾经的“好干部”思想防线一点一点松懈直至垮塌,行为一步一步失范直至脱缰,从破纪到破法,小错终成大祸。从“好同志”到“阶下囚”也并非自由落体运动,不少人都有过彷徨、纠结、后怕的心路历程。遗憾的是,每一个紧要关头并没有关键的“大喝一声”“猛击一掌”。多次蒙混过关,或者被“高高举起,轻轻放下”,让一些干部越来越无所戒惧,最终坠入谷底。

基于对反腐败斗争的深刻总结,避免“好同志”断崖式下沉为“阶下囚”,就要管住二者之间的空白地带。用什么管?用纪律管。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通过严明纪律管住全党,这是治本之策。纪律如何严明?运用“四种形态”织密纪律之网,形成党组织监督管理干部、防止党员干部走向违法深渊的红色警戒区。

也就是说,运用“四种形态”绝不意味着对违法犯罪的腐败分子以纪代法、高举轻放,而是说要尽最大努力防止党员干部成为“阶下囚”。要改变的,不是腐败分子的结局,而是堕落的轨迹,通过在法律底线之上设置多道防线,防止小缺点变成大错误,拦截从违纪走向违法。

不让一名党员脱管,不忽视小瑕疵小毛病,抓紧每一次教育挽救干部的机会,这显然是越来越严格,何来“拐点”一说?

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各级党组织肩负主体责任

“四种形态”前面的“监督执纪”四个字,让一些人认为,这仅仅是对纪委提出的要求。这也是误读。

原文回放,王岐山同志是这样讲的: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显然,用好“四种形态”是对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

怎样理解党组织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首先,“四种形态”的具体内容中,无论是党内关系正常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还是组织处理,党纪处分,乃至立案审查,都是管党治党的日常工作,都要由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委来领导决定和组织实施。其次,我们党实行党管干部原则,党组织负责选拔、任用和管理干部。管理本身就包含着监督,也就是说,党组织既要选准用好干部,也要把干部管严看住,为人“戴帽”时不愿当配角,给人念紧箍咒甚至“摘帽”时也必须当主角。再则,《党章》第七条规定,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因此,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委职责的应有之义,是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化。

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从严治党要靠纪律管全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就是路径和方法。党组织要通过“四种形态”,把管党治党落到日常工作中,了解干部情况要多问多听多看,听到反映就及时打电话问一问,或者当面谈一谈,随时提醒告诫;当干部取得成绩的时候,对存在的缺点不迁就纵容,督促其立行立改;当出现苗头性问题时,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让他猛警醒、刹住车。以纪律人是治病救人,而不是整人害人,既有严肃凛然的刚性一面,也有关心爱护的温情一面,这才能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

“两个责任”是统一的整体,主体责任要切实担当,监督责任也必须履行到位。对于纪委来说,从“三转”到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意味着定位更准确、职责更聚焦、工作标准更清晰。

中央纪委从党章对纪委职责的规定出发,提出“三转”,要求纪委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之职。

“三转”以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开端,剑指纪委职能泛化、工作发散等问题。后来又明确,纪委不是党内的公检法,首先要“盯违纪”而不是只“查违法”,“三转”就要冲着管住纪律的方向去深化。与之相适应,纪委要转变执纪方式,转向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纪律和规矩挺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前沿。

“四种形态”的新概括,体现出对纪律检查工作规律的把握更进一步,将引导“三转”向纵深推进。纪委要围绕“四种形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在线索处置、立案审查、执纪审理、纪律处分等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都要以纪律为尺子。这是对纪委职责定位的再聚焦再深化,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更加明确具体的指导。

“四种形态”既要求用纪律丈量全体党员,又要求用纪律盯紧“关键少数”,这才叫全面从严

说到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管住全党,有人担忧,这可能导致把监督执纪的主要力量放到普通党员干部身上,对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监督力度反而弱化。

这种观点割裂了“树木”与“森林”、“全面”与“重点”之间的辩证关系。“四种形态”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要“全”,覆盖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涵盖党的政治、廉洁、组织、群众、工作和生活“六大纪律”。但是,“全面”并不意味着没有重点。全面从严治党必须重点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惩治也有重点,就是那些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

“四种形态”中的前两种着重体现对“全面”的要求,后两种则突出对“重点”的关注。如果把前两种形态落实到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之中,就能以较小的代价管住大多数,管住全体,更有利于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的重点问题,果断处置,快查快结。

我们党有8700多万名党员,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但也不可避免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这些问题性质不同,程度不同,造成的后果也不同,不可能都用一个模式去处理。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就是要求用纪律丈量全体党员,有针对性地处理解决问题,这既符合党员干部队伍的实际状况,也符合腐败发展的规律。监督执纪要运用“四种形态”,正如医生看病要对症下药,既不能对普通感冒下猛药,也不能对必须开刀手术的急重病症采取姑息疗法。反腐败也是同样,对烂掉根的树,必须毫不手软连根拔起;对歪树、病树,要尽可能正过来、治好病;对整片森林,则要经常维护,保持健康。

纪律是把尺子,“四种形态”就是刻度。标注刻度的尺子能把情况分得更清,问题看得更准。不纵不枉,不错不漏,是什么问题就是什么问题,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这是实事求是,也是依规治党。

最后还得说,无论哪一种误读,其实都源于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内涵理解不深不透。“干部犯错误,组织有责任”,“严管就是厚爱”,组织的这番良苦用心,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该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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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学习四种形态心得体会精选

全文共 3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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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学习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的讲话信息量大,内涵丰富,关于“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要表述尤其引人关注,从中可以读出对一些重要问题的持续深入思考。

梳理学习王岐山同志近一年来在各种场合所强调的内容,不难发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贯穿其中的一条主线。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正是围绕这条主线作出的最新理论概括,对于如何把纪律挺在前面,怎样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科学行动指南,体现了对管党治党规律和反腐败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

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先进性要求决定了,党纪严于国法。去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启了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在紧接着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王岐山同志讲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然要求依规管党治党建设党,明确指出将对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制度进行修订。会后不久,他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鲜明提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为党内法规如何修订定下基调,也为“挺纪在前”做了铺垫。此后,王岐山同志带领中央纪委深入思考在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党纪和国法的区别是什么,研究完善党内法规体系、强化自我监督的制度安排。

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管党治党实践不断向前发展。去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将“全面从严治党”正式纳入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从严治党不是一般的工作任务,而是具有全局性、统领性的战略举措。王岐山同志深刻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的根本保证。”

如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今年1月,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从严治党关键在严格执纪,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重要地位。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王岐山同志参加北京代表团审议时发表讲话,创造性地提出了“把纪律挺在前面”的管党治党新理念,作出“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纪律建设就是治本之策”的重要论断,也讲了后来几乎逢会必提的“动辄则咎”“抓早抓小”等具体要求。也是在这次讲话中,他提出“要让纪律严起来、落下去,该纪律处分的及时处分、该组织处理的作出处理,发挥纪律的正面引导和惩戒警示两方面作用”,决不能“造成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

思考持续深入,思想不断丰富。今年3月至7月,王岐山同志在河南、浙江、陕西等地调研时的讲话,都强调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并对破法必先破纪的逻辑,“治病树、拔烂树”和“保护森林”的关系,以及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等概念和问题作出深刻阐述。他指出,惩最终还是为了治,在严格执纪中要坚持党的一贯方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他要求用纪律管住大多数,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都要冲着纪律去,党委要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纪委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

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是什么关系?怎样才算做到把纪律挺在前面?执纪的节奏和力度又该如何把握……针对实践中出现的一些困惑,7月底,王岐山同志在京主持召开修订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座谈会时指出,全面从严治党要管全党、治全党,明确提出以纪律从严治党,应该使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逐步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全面从严治党。这次讲话显示,“四种形态”的理论已渐趋成熟。

时隔两个月,在福建调研的讲话中,王岐山同志提出,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靠纪律管全党就是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就如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实践问题作出明确回答,给予理论指导。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严明纪律的具体化。通过从轻到重、从普遍到个别、从常态预警到非常态严厉惩治层层设防,使党规党纪的提醒、劝诫和制裁覆盖到全体党员,让党员的思想行为能时刻得以匡正和校准,最大限度保证大多数党员干部不出轨、不越界,避免滑向腐败深渊,充分体现了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充分体现了全面从严的管党治党要求。

可以这样理解,正是为了有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理论创新应运而生,并在学而思、思而践、践而悟的过程中不断丰富发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提出,就是“丰富发展”的一个具体体现,反映出我们党对管党治党规律的深刻把握,为加强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及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规划了方法路径,提供了重要遵循。

【篇二】学习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立案审查是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也刻画出党员干部接受监督、自警自律的“四道防线”。“四种形态”深化了对违纪违法问题的规律性认识,把握了党员干部从“破纪”到违法的演变路径。设立层层防线,把反腐败工作深入到“破纪”之初,科学把握“常态”、“大多数”、“少数”、“极少数”的层次和关系,从小问题治起,从苗头处截断,这体现了标本兼治,也体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延伸和拓展。

一、把握“四种形态”,更加注重思想建党,持续发力日常教育监督,使纪律和规矩成为党员的内在信念、全党的行动自觉,建立良好的政治生态。

一是把党章的学习贯穿全年始终,坚定内在信念。深入开展学党章每月一课活动,通过专家理论讲座、处级领导上党课、知识竞赛、演讲等形式,全方位全覆盖帮助党员干部真正学懂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坚定内在信念。

二是结合“三严三实”加强纪律教育,规范外在约束。“四种形态”体现了管党治党“全面”和“从严”的根本要求,让每一位党员干部受到教育是应有之义。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通过下发《党风廉政教材》、《xx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规定简明实用手册》、《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转发市纪委案件通报和开展学习笔记检查等方式,使学习覆盖到每一名党员、每一位党组织,让想违纪者受到震慑,让每一位党员干部看到“红线”,知晓“禁令”。

三是采取“以案明纪”加强警示教育,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至10月份,全区累计开展四次警示教育活动:1.以支部为单位到xx县xx村、xx文化街参观区外廉政教育基地;2.邀请央视著名评论员杨宇作《任性不可有 韧性须充足》的专题辅导;3.参观北门办事处水塔社区、大河乡清风村区内廉政教育基地;4.组织一乡两办、区直各单位、各部门副科职以上干部、村(居)两委全体成员参加市警示教育展览和市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和预防职务犯罪“一展两讲”活动。

四是督破纪整苗头,强化监督常态化。破法始于破纪,纪委姓“纪”,就要突出执纪特点,用党规党纪管住全体党员干部,用纪律规矩对照违纪行为,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今年来,区纪委整合区、乡(街道)纪检监察干部的力量,分成2个督查组,开展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及时查处苗头问题或轻微违纪行为,积极营造“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的氛围。盯住两个重点严查“节日病”。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xx市“十个严禁”纪律要求,每逢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国庆双节期间,重点督查辖区宾馆、饭店、公园、农家乐、机关食堂、车场等场所的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问题,拉响“警报器”,防止顶风违纪行为发生。

二、把握“四种形态”,更加注重多措治党,灵活运用组织处理手中武器,用纪律管住大多数,防患未然。

一是规范支部生活,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教育。年初,重新整合机关机构,建立区机关356名党员17个支部和一乡两办各级支部,认真落实每月“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次警示教育、专题辅导活动结束后组织一次支部专题讨论、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开展一次对照检查“三个一”做法,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提醒”作为常态常抓。

二是建立“三活动二督查一报告”工作机制,让监督执纪成为常态。

三是落实“两个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区委全面推行党风廉政建设“签字背书”,与各基层党组织逐级签订责任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区领导亲自带队,每半年抽查一次各基层组织责任制工作情况,检查考核结果计入绩效考评。2月份,组织基层党组、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述职评议会议;纪委负责同志先后约谈3个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把握“四种形态”,用好纪律审查、党纪政纪处分,用纪律管住关键少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纪律处分意在“治病树”,重在违纪必究;立案审查意在“拔烂树”,重在形成遏制。严是爱,松是害,只有坚持快查快结,缩短审查周期,才能形成震慑,破除侥幸。今年1-10月,区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4件,结案4件,给予党纪处分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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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党员干部强化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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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全面从严治党,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根本目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

纪法分开为的是全面从严治党,管党治党必须把纪律挺在法律的前面。在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管党治党要靠党章党规党纪。党的先锋队性质、执政地位和历史使命决定了,对党组织和党员必然要有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员严格执行党规党纪,才有可能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违纪违规既是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具体表征,也是党员滑向犯罪深渊的开始。全面从严治党,不能只盯着极少数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领导干部,8800万党员光靠办几个案子是管不住、治不好的。只有用党的纪律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把管和治更多体现在日常,让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起来,真正管住绝大多数,才能实现管党治党“全面”和“从严”的有机统一。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在坚持党的领导这个问题上,不存在纪法分开。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我们党是全面执政,从立法、司法到执法,从中央、地方到基层,各项工作都在党的统一领导之下,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相互统一、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在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原则问题上,决不能有任何含糊和动摇,决不能遮遮掩掩。任何遮掩、包装,不但迷惑不了别人,反而只能麻痹了自己。

把纪律挺在前面,就要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把党章规定的纪委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概括归纳为“监督执纪问责”六个字,这是对纪委职责的准确定位。依纪监督是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最日常的工作;发现问题就要严格执纪,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体现对党员、干部的真正关心和爱护;对引起严重后果、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损害的就要严肃问责。“四种形态”就是纪委履行职责的具体抓手。要转变惯性思维,创新理念思路和方式方法,转变工作作风,真正实现监督执纪问责的日常化,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先锋队只有从严管好自己,才能在国家和民族事业中发挥领导核心和模范带头作用。要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维护党的肌体健康,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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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谈谈这次全国大学生疫情防控思政课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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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面对疫情来势汹汹,党员干部更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挺身而出,当好群众的“主心骨”,成为战“疫”的“先锋军”。为此各级党员干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总理批示要求和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吹响“冲锋号”,投身到战“疫”之中来。

吹响“冲锋号”,党员干部要冲锋在前当好标杆。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斗争,是对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应对突发事件、驾驭复杂局面能力的一次严峻考验,也是对各级党员干部思想觉悟、工作作风、领导水平的一次综合检验。党员干部在这个关键时刻更运用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成果,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不畏风险,迎难而上。党员干部要带头站在防控疫情斗争的第一线,关键时刻挺身而出,不畏艰险,顽强拼搏,才能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带领群众。“将不畏死,卒不惜命”。党员干部唯有带头顾全大局,坚守岗位,才能以用实际行动当好标杆,发挥引领作用。

吹响“冲锋号”,各级党员要以高度责任感开展总动员。疫情来势凶猛,各级各部门党员必须积极行动起来才能发挥联动作用。医疗卫生战线的基层党组织要团结带领广大共产党员和医务工作者,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临危不惧、迎难而上,恪尽职守、救死扶伤。各级党组织要大力支持医务工作者的工作,切实关心他们的工作、生活和实际困难,为他们解除后顾之忧。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党组织要带领群众发挥好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只有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积极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坚定地站在斗争的第一线,才能发挥出群众的力量,坚决打赢同新型冠状病毒斗争这场硬仗。

吹响“冲锋号”,哪里有困难哪里就有党员站在第一线。作为一名党员,就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时刻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人,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面对疫情,党员干部就更要积极当好群众的“贴心人”和“主心骨”。我们欣喜地看到,在医疗救治、通信、电力、建设、交通运输等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的各条战线上,都有党员干部作为先锋队、突击手努力奋战的身影。打赢战“疫”需要一场人民战争,这就必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作用,在抗击疫情一线守初心、担使命,才能带领群众筑牢战“疫”的长城,切实保卫好人民群众健康,最终赢得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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