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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作文【经典20篇】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们精神的食粮。小编收集了我与“书”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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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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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看书能够令人忘记全部忧虑与苦恼。在上幼儿园中班的情况下,我也把一、二年级的必读书给看完了,三年级的情况下,又把四、五年级的必读书一扫而光,长时间的学习习惯要我练成了一副好进行,还我明白了来到很多专业知识。

有一段时间,我的培训机构非常少,除开工作我基本上一天到晚都窝在家里,扑在沙发上,边上放着的,是一叠叠书,我很喜欢手机看书,尤其是世界名著:《红与黑》、《羊脂球》、《双面人》。富华书店那标着“世界名著”的铁架子旁,常常看到我的影子。

还记得一次看书的短故事:一天,我还在富华书店看那本沈石溪的《鸟奴》,突然,广播节目里响起來将要闭店的通告。我那时候想:也有15分钟看书的時间呢!再看一小一会儿吧!看见看见,书使我忘记了一切,被书里的“老毛”打动了。一盏灯灭了,我没发现;两盏灯灭了,我还是没发现……

“嚓”,书店忽然深陷了一片黑喑,我了吓一大跳。“有人吗?”害怕的询问道。没有人回应,仅有书店里空落落的回音在逐层萦绕。

回来好长时间,.我被书店老总发现。

嘿嘿,很搞笑吧!我与书的故事也有许多 !如今不多说了。我喜欢看书,只愿,这一习惯性能维持下来。给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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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借书的经历作文

全文共 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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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书是知识的海洋,我们就像一只只活泼的小鱼在知识的海洋中嬉戏。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孩子,也常常去图书馆借书。一个星期二中午,火辣辣的太阳高高地挂在空中,校园里的鸟儿在枝头歌唱,花儿竞相开放。我蹦蹦跳跳地来到学校的阅览室门口。

当我来到阅览室的门前,只觉得这安静得出奇,一开始我还以为阅览室里没人,当我推开图书馆绿色的大门一看,原来这里有很多同学正坐在绿色的桌子旁聚精会神地看书。我环视了一下四周,只见阅览室里有一排排整洁漂亮的书架,上面整整齐齐地摆放着各类图书,有军事类、有科学类、有名著类、还有童话类……在这其中我惊奇地发现了杨红樱阿姨的作品专题栏,我飞奔到那里,随便翻了几本,觉得都很好,一时不知该选哪一本好,这时一本叫《神秘的女老师》的书印入我的眼帘,我觉得很奇怪,老师就是老师吗,有什么可神秘的呢?我决定看个究竟,于是我从书架中轻轻取下这本书,来到图书管理员南老师的桌前,办理了图书借阅手续。

我捧着这本心爱的书,高高兴兴地回班了,只见天空中的太阳在向我微笑,鸟儿也在为我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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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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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我陶醉在的海洋里,一种奇妙的感觉总会充斥我的内心。我仿佛听到了由衷的赞叹:“读书真好!”

书是我的好朋友。只有当我热爱阅读时,我的知识才会丰富,我的生活才会充实。书和我的导师一样,可以让我们受益匪浅,让我在学习中获得乐趣。

当我失败了,有困难的时候,看书会告诉我,困难和失败并不可怕,只是我们缺乏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这句话唤醒了我的心灵,让我们振作起来,重新创造成功。是的,困难和失败没有什么可怕的。失败放弃甚至化为乌有不是更可怕吗?阅读就像春风吹散你心中的乌云。当我成功的时候,看书会告诉我:成功只能说明你过去做得好,但不能代表我现在,也不能代表我未来。读书,像初升的太阳,驱散你头顶的迷雾。

读书,让我知道什么是真,什么是好,什么是美,什么是假,什么是好,什么是美。读书,让我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读书让我获得知识和智慧,推动社会前进。

读书的时候,我会为灰姑娘哭泣,为白雪公主欢呼,为拇指姑娘高兴,为丑小鸭骄傲。我在书里徘徊。杜甫曾经说过,你读一本书,就会像神一样写一本书。我现在真的真实了,实体会体会到它的意义。

没有书的生活是无聊的,孤独的,枯萎的。有书的生命。很精彩,丰富多彩,营养丰富。

读一本书,它会给你快乐、美丽和知识;阅读,它会给你智慧、正义和勇气。

同学们,让我们在书里学习,在书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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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推荐一本书的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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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对我们有很大的帮助,所以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名字叫《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爸爸发明了身体控制器,使用者只要将身体能量集中在手腕上可以成为大力士,当举重冠军,将能量集中在大脑上,人的大脑比电脑还厉害。由于爸爸的发明,“我”变成了超人,刀枪不入,无所不能,但是有一天发明落入了坏人手中,世界将陷入可怕的灾难,为了拯救世界,我和爸爸再次和邪恶展开了较量。

这本书每个故事情节都特别精彩,例如第八集《勇斗劫匪》,这个情节讲述了杨歌在马路上悠闲地走着,突然看到警察在追一个劫匪,劫匪抢了一个包,里面是大姐治病的钱。杨歌把身体控制器调到了腿上,跑得飞快,一把抓住了劫匪,劫匪使劲的打了他一拳,他疼的要命,但杨歌无法反抗,拖延时间,这时警车来了把劫匪逮捕了。这只是其中一个精彩的内容,这本书还有很多很多精彩的内容了,我相信你读了以后会啧啧赞叹,爱不释手的。

这本书当中的爸爸也特别的有趣,他发明了许多科技产品,有聪明饭、摇钱树、愿望瓶……虽然爸爸只有拇指那么大,但他不忘追求知识,渴望知识,努力发明创造科技为人类做贡献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读了这本书使我认识到,我们青少年也要像杨歌一样不断地创新科技,不断的学习,为实现我们富强的祖国而努力奋斗。

我相信你读了这本书一定和我一样感同身受。那就赶快去看一看吧,相信你一定会有很大的收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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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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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克家说过是人类的良师益友,书的确给予了我无穷的知识,我从小就喜欢看书,有一次我还闹出一个笑话呢!

那时我正在津津有味的看着《魔法小仙子》紫罗兰仙子正在寻找甜蜜咒语,还即将要中了巫婆凶巴巴的咒语,在这紧张关头哥哥突然过来叫我去吃饭,我紧张的说都“:快要死了,还吃什么饭啊!”哥哥听了左右看了一下然后问我谁要死了?看见各个紧张的连汗出来了,我歉意的说:“是书里的紫罗兰仙子要死了”哥哥生气的用手指着我,连话都说不出来。

现在我已经读了许多书了,读了《超级范文》教我怎么样写好作文,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认识了一位伟大的女性海伦凯勒,告诉了我不要因为自己是残疾而自悲,而要坚强的活下去,看了《三国演义》认识了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忠心耿耿的关羽......

在书中我学到了许多知识,也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是人类知识的总统”我爱书更爱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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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推荐一本书作文400字五年级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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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儿童文学作家曹文轩曾经说过:“每一本好都是黑暗中的一道亮光,将它汇聚成孩子成长道路上的引航灯塔。”这套书中的优秀作家将是点亮灯塔的人,他们以其最优秀的作品滋养孩子的童年,陪伴孩子快乐成长,照亮孩子的未来之路。所以我今天推荐的是《乌丢丢的奇遇》。

这本书作者是金波,他又是诗人,他曾经出版过很多文学作品,又获得过国家图书奖、中国出版政府奖、“五个一工程”奖、宋庆龄儿童文学奖等。

我推荐这本书的理由是因为内容很有趣,又很感人,语言优美生动,里面的人物里我最喜欢乌丢丢了,因为他善良又懂得用爱回报别人。还有一个人物我也很喜欢,他就是吟痴先生,因为他亲切、善良,富有同情心。

故事里最高潮情景就是在一场火灾中,珍八为救一只小狗被大火包围,乌丢丢奋不顾身的去救她,珍八获救了,而乌丢丢却没了。而且插图也很好看。我看到了乌丢丢为他人着想的高尚品质,他的品质真让我感动!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帮助别人,用爱回报爱。所以我推荐给大家,希望你们也能去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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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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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向同学们推荐一本,这本书的名字是《傅雷家书》。

首先,这本书的作者是傅雷,他是一个翻译家,也是一个文艺评论家。在20世纪60年代初,他在翻译巴尔扎克的作品方面有着卓越的贡献,被巴尔扎克研究会评为会员。另外,他对古诗词和音乐方面也是获得不小的成功,这一点在培养儿子傅聪时有很大的作用。而这本书,写的就是傅雷用写信的方式对在海外留学的傅聪进行生活和艺术的悉心指导。

我推荐这本书是因为你读完全书,自己会对人生的观念、行动和想法有新的认识。家长读了,会懂得如何更好的教育自己的孩子;同学们读了,并且是认真的读了、深入透彻的理解了,会深一层地理解父母的苦心,认识到自己的不足。

当我读着这本家书时,感到是另一种教诲。不是老师的教导,不是长者的叮嘱,而是父母对儿女的关爱,却又不同于我的父母的关爱。那一封封书信,像一次次珍贵的谈心,拉近我和书的距离,似乎我就是傅雷的孩子,在感受着、聆听着、用心铭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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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10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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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我将书的界限模糊后又扩大,于我,实体的书自是毋容置喙,一阕诗词是书,一首歌谣,甚至一个人都是书。他们环绕着富有主观性极强的感情色彩,在我的体内碰撞出经久不息的震颤共鸣。

我在书浩渺的文字中寻到新奇的手法,在那儿惊奇着。《计数器少年》一书中形容他“螃蟹般的块状体格”,这比喻用得多妙!再如《追风筝的人》中“一具骷髅伪装成他,前来开门”,我眼前几乎映现出人物极度消瘦的身影了。梁遇春在其对徐志摩坠机身亡发表的悼文中回忆:“他的眼睛又好像希腊雕像那两片光滑的,含有无尽情调的眼睛。”岁月更替轮回,而文字的本质始终未曾改变,反而因时光的积累沉淀得越发厚重且韵味悠长。

我在书含情脉脉的描写中窥见其惊艳。京极堂说:“没有不好看的书,书都是有趣的。”于我而言,我更倾心于其中表达着或是沉重或是缱绻的感情的式样。百人一首中第十六首和歌“别君远赴因幡国,心似稻叶山顶松。天边若闻君相待,自当速速就规程”将其理解成阐释好似上杉景辉与直江兼续的铁一样的主仆关系的词固然可以,但若利用文字自身的灵活性稍加变通,表达了若兼续与石田三成般的深厚友情也未尝不可了。

而除了歌,诗也是极尽抒情之能事。有人这样评价:诗人的灵魂在彼此的分裂和仇恨中,穿越了宇宙,在那里凝视我们这个已经没有诗人的地球。这一方面显示出诗人与世俗格格不入的特例独行性,一方面显示出其在精神领域层面的开明者的地位。在读诗的过程中,我好像不再是我了,身体只是魂魄的暂驻地,我于书中与作者试图表达的心境融合,受到圣礼一般变得虔诚又纯洁,用湿润和孤独的眸子凝视着世界。

我有时也读人,人也是一本书。人们经常将老人的逝世叙述成一座图书馆的消失,其原因大概也在于此吧。《在路上》的主人公迪安,是“西部牛仔的原型和流传至今的拓荒精神的最好诠释者”他生活在社会边缘,穿梭在美国东西海岸间的公路上来往追寻他所向往的无限自由的美国梦。他作为西部夜晚英雄,生气勃勃,不可预测并且旋风般令人晕眩。此人葆有引人羡慕的魅力性格的同时,也像个普通人那样拥有或许可被缩放却无法消除的缺憾。通过读这个人物,我的确得以探视美国拓荒精神的再现以及一种想象的状态和一种醒悟的感觉。这些狂野漾着热量的文字和人物形象赋予我生活的激情与反抗,填充我以各种形状的爱,使我成长为一个更加全面的人。

我与书一直以来是我单方面受惠的交往形式有些令人自愧,然而若要我吐露心声,引用那句顾城写给妻子的话再合适不过“我将默默注视你,让一生都沐浴着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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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和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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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高尔基说的.。我非常喜欢看书,除了游泳这个爱好以外,我最喜欢的就是看书了。

我爱看书爱到了极点,所以他们给我取了一个外号——“小书虫”。我经常看一些闲书,比如:《拇指班长》、《木偶奇遇记》、《查理九世》等等之类。

我一看上书,就什么都有不知道,别人叫我,我就当作没听见,而且一下子就是两小时呢!

有一次,我在看《木偶奇遇记》,正好妈妈煮好了饭,就开始叫我吃饭。妈妈叫了好久,我只是应了一声,身体却一点也不肯支一下,好像被什么东西定住似的。可是,妈妈说:“再不去吃,等着吃竹笋炒肉丝吧!”我不怕,想继续看。可我也得去吃饭,只好恋恋不舍地去吃饭了。

书就像知识的海洋,我愿做无帆的小船。我需要书,我爱读书,书是我最好的朋友,是我永恒的精神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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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推荐一本书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6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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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许多可以推荐,如:《皮皮鲁转》、《智慧博客》、《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但我最想推荐的是《下雨了,天晴了》这本书,这本书中写得都是一个个可爱、有趣、感动人心的故事,这一个个小故事都能使我们悟出一个个大道理,正是因为这样,才是我喜欢上了这本书。

《感染 》这篇文章给我们的道理是:用自己的行动去教育孩子们要主动去做自己该做得事情,不要捉弄别人。《一道杠》这篇文章使我悟出的道理是:当孩子们获得某种荣誉时,要继续鼓励他们,这样能让他们觉得自己很棒,也能让他们有一种努力向上拼搏的信心。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是《送一缕真诚的微笑》,讲得是:班里转来了一个男生,叫陈小星。他的目光中整天都满含着忧郁和孤独,一副游移不定又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听班主任说:“陈小星家里刚遭遇了一场不幸,大家平时要多关心他。”于是,同学们都捐出了一堆衣物、一堆文具,还有一堆好吃的食品,想给陈小星一个意外的惊喜,但是被他冷漠的拒绝了。这时办主任告诉我们:首先,要送一缕真诚的微笑。微笑也是一种力量,只要是真诚的,就是一块冰疙瘩,也会被融化的!就这样,在同学们用心的帮助下,真诚的微笑里,陈小星的脸上慢慢有了笑容。从这篇文章中,我懂得了关心别人的方式不一定要送一些物品,这样会使他们觉得与别人不平等,更会使他觉得自己和别人不一样,需要别人同情和可怜他,还会使他觉得别人送他东西是来强调他。或许别的方式更能表达自己对他人的关心与关爱,所以我们关心别人时不要伤害他们的自尊心,要使他们觉得自己和别人是平等的。

这本书还有许多感动人心的故事,如果喜欢就赶快来我家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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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以好书伴我行话题

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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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牙牙学语的小孩子起,我们就开始读了,最初是那种绘本,而后是注音本,再后来就是故事书、名著名篇了。小时候看书多是出于兴趣,慢慢就变成了习惯,长大了就懂得读书也是一种生活技能,可以增添知识,获得教养,丰富人生。“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一点不错,人生的每一个时期都需要读书,读书让我们更加充实。

在信息化的时代,读书不再受限于纸质书籍,出门在外带着几本书不方便,一只手机就够了,网上可以看到各种书。我尤其喜欢在等车的时候看书,曾经坐在站台的椅子上看《红楼梦》入了迷,被母亲拍肩提醒才蓦地从那大观园中走了出来。

与电子书相比,我更钟爱纸质书本,尤其是新书,刚翻开时会有独特的墨香气息;我同样喜欢翻页时纸与纸相磨擦发出的声音,自有一种自己是很有才华的学者的感觉。

如今空闲的时光不多,不比童年时,总有大把的休息时间。冬天的下午,最常做的事就是抱着一本书,再带上一杯果汁,坐在阳台上晒着太阳,看看书,那时候最喜欢《抱抱团》和意林系列的书,看了很多遍,隔几天还要翻出再看一遍,怎么都看不腻。

小时候还总回老家,奶奶就很喜欢讲故事,她看过很多书,讲起来也很生动有趣,“打虎的武松”、“刘姥姥在大观园的见闻”各种画面都能浮现到我的眼前,栩栩如生。在我的心里,她讲的甚至比那些说书的还要好,如今看书,还总会想到如果是她在给我讲,肯定会更加形象化吧。

有人说,看书能看哭了是件极傻的事,而我认为读书必定是要“入戏”的,经常在看完一本主人公有悲惨命运的书的时候,我会难受很久。唐僧错怪孙悟空时,我会很想去指责他,骂他愚钝;看到孔乙己被小孩子、庸人嘲笑,我就想去给他安慰。我很喜欢这种把自己带入剧情的感受。

《劝学》说“学不可以已”,我觉得读书也是不可以停止的。阅读会带来快乐,使我们获得许多,倘若一个人不爱读书,那他必定是一个不充实的人,一个有缺憾的人。

寒风刺骨的冬天,书就是暖阳,温暖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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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珍藏一本书

全文共 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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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的珍藏,给人一种踏实感;而精神上的珍藏,给人一种动力。

而我最好的珍藏,就是《狼王》这本,它给了我自信,也给了我动力。在别人眼里,这可能是一本很普通的书,可是对我而言,它是我永远的老师,因为它教会了我人生中最珍贵的道理:坚强、勇敢,学会自信,化沮丧为动力,还有最值得每个人学习的——永不放弃。

我从第一眼看这本书到现在,已经有五年的时间了。在这五年中,我把全部的回忆交给了它,别的书被我看完之后就放下了,只有这本《狼王》,它都一直陪伴在我身边。

记得那一次,我去参加一场跑步比赛。一开始,还挺顺利的,可是,在中途我就感到了全身乏力,手脚也开始麻木了,这时我是倒数第五。我的体力已完全透支。不过,争第一的信念不断支撑着我沉重的身体。

突然,我眼前一黑,倒下了。虽然我还是想站起来,但我的确已经没有力量了。突然,一只小狼的身影从面前一闪而过。是它!没错,就是它-----柯勒,我仿佛看见了它永不放弃的精神,在我信念即将消失时,有一个念头在激励着我——永不放弃。

对,就是永不放弃,这个信念让我重新站了起来,我也仿佛看见柯勒的生命之火烧得越来越旺盛了。

这个信念一直支撑着我,我仿佛有一股新的力量充满了全身。

不过,我还是输了。

虽然我输了,但是这次赛跑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永不放弃。

如今,我还是珍藏着这本书,珍藏着那份信念——永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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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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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以前的我才不会这样认为呢,我倒是觉得,看书就是在浪费时间,没什么用。

二年级的时候,我不爱看书里的文字内容,只喜欢看书里那些精美的插图,只有在看折纸书和画画书时才有兴趣。后来我们班主任让我们每天读书半小时的时候,我也只是勉勉强强地读,还经常偷偷地瞟一眼插图,把喜欢的画下来,然后马上换下一本;有时候我根本不看书,打开放在旁边,吃点东西,画一会儿画,等妈妈来巡逻的时候,一眨眼的功夫我便把东西藏起来,假装在津津有味地读书。妈妈来看了看,等她说个好字转身迈开第一步的时候,我又马上拿出东西来写写画画,不一会儿我就可以画出一幅风味有趣的画来;还有时,我拿起书就盖在头上,趴在桌子上画画,一听到他们进房间,我便马上装睡,他们就把我抱到床上去睡觉。

三年级了,我们开始写作文了,还有循环日记。平时不爱看书的我,麻烦可大了,写出来的作文篇篇都像记流水账,妈妈的耐心完全到了极限,有时候甚至变成了她说一句我写一句,只有在写想象作文的时候我才自己动一动脑,独立地写一写作文。有一回,又要写作文了,我又去缠着我妈妈,你先看一看作文书,学一学写作方法,顺藤摸瓜不就得了,给你买了那么多书!妈妈厉声呵斥道。我也不耐烦地回到房间,拿了本《尖子生作文》看起来,看到里面一篇作文《哼,这个无底洞》,让我突然有了兴趣,细细看完,原来是讲作者的肚子能吃很多好吃的。

慢慢地,我越来越喜欢看书了。西游记里那七十二变的百斗胜佛,三国里那狡猾的诸葛亮和水浒里的英雄豪杰,安徒生童话里的丑小鸭,查理九世里的精彩冒险......一个个精彩的故事让我领略了书的奥妙。

书是知识的海洋,我爱书,更爱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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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书虫三年级作文300字

全文共 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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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一个高高的个子,圆圆的脸蛋,就是体重有一点胖,你们知道是谁吗?对了!他就是我的“哥哥”。

他天天至少要看三次,分别是早上、下午、晚上这三次。

有一次,我去他家玩,我先是看了一会儿电视,又玩了一下他的玩具,觉得太无聊了,就去找哥哥玩,可是,我在他家都找遍了,还是没有找到他。最后我就去问我阿姨,我说:“阿姨,你知不知道哥哥去哪里了?”她说:“哥哥在楼上看书。”我说:“奥。”我就立马泡上了楼,打开门说:“哥哥,我们去玩吧。”她说:“你一个人去玩吧。”后来我进去了,发现他的书柜里全是书,还有我最喜欢看的《西游记》,我说:“我可不可以看《西游记》?”“可以”哥哥说,“但是别烦我。”“好”我说。我就拿起书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还有一次,我和哥哥都在外婆家,哥哥在看书,我在玩,后来我叫他跟我一起玩捉迷藏,他答应了,我躲了起来,等了半天,哥哥还没有找到我,我出去一看,原来哥哥在找我的时候发现一本书,看了起来。

我哥哥还真是只“小书虫”啊,干什么事情忘不了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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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书伴我成长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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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多么美好的字眼,在我的人生成长的道路上,书是不可缺少的。我阅读了许许多多的书,但我最爱《史记》,别看它里面只是枯燥无味的历史故事,但却蕴含着深刻的道理。

缕续书香,像点点萤光指引着我成长的方向。

记得有一次,天空晴朗。妈妈对说:“女儿,今天我们去图书馆,好吗?”“好!”我一听高兴极了,一蹦三丈高。心想:又可以和我的良师益友——《史记》相伴了。我兴高采烈地走进图书馆,在熟悉的书架上一眼望过去,我的良师益友早在那里等着我了,我迫不及待飞奔过去与它握手相欢。我就这样全神贯注地看书,书中精彩的内容就好像馥郁着一个挚友,与我如影相随。我喜欢这种与书交友的惬意,让我的心灵恣意飞翔。

我全神贯注地看书,直到图书馆的管理员走过来,我都没有发现。她微笑着对我说:“小朋友,那边有椅子,你可以坐着看书。”我感谢她后,继续投进书中的怀抱。我在和书中的人物在智慧的天空中翱翔,在快乐的海洋中嬉戏玩耍。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我从书中汲取了许多的营养。有时候读书读到情深处,我会情不自禁地说:“这真是本好书啊!”

直到肚子咕噜噜地叫,我才缓过神来。我抬起头满意地吞了吞唾沫,就好像把书中的知识都吞进肚子里了。我朝四周看了看,发现之前的人山人海现在己经寥寥无几了。原来,已经黄昏时分了,我不得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去。

读书是件多么美好的事呀!我爱读书,读书让我的心变得安静了。老师常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喜欢徜徉在书的海洋里,感谢书,陪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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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吾心安处是书乡作文700字

全文共 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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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被嚼烂的少女和梦的俗喻代替了余光中散文里簇新的意象,舞台上嘈杂的丝竹之乐代替了林妹妹漫漫长夜的声声啜泣,网红主播的辱华言论代替了鲁迅“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的铁屋呐喊。我们站在思想的荒野上无所适从。

有限化的时间,带来了碎片化的阅读,组成了支离破碎的知识网络,形成了残缺不全的人格。当地上的六便士与夜空中的月亮,只能择其一时,我只愿:吾心安处是乡。

碎片化的阅读,是万丈高楼一夜起;全民娱乐至死,是一个时代悲情的内核。当楼塌了,光怪陆离逐渐褪成苍白的色彩,这是一个精神的矮子。著名的反乌托邦小说《美丽新世界》这样写道:“人们被淹没在信息和无聊琐事的汪洋大海,他们不愿读书,甘愿享受充斥着感官刺激和欲望的庸俗文化。”科学的高度发达,带来的是人们安于接受制约和教育的现状;物质生活的丰富,泯灭了个性,情绪和道德。人性在机械的碾磨中灰飞烟灭。而如今在全民娱乐的中国,这种现状是否也成为了悬在中国社会上的“达摩克里斯之剑”?

无处不在的娱乐,让人们再也没有时间去安心读书,去仰望星空,只有重视读书,将书乡看作人生的归处,才能闻见翰墨词曲的清香,我们的精神文化才不会走向粗庸。

云山苍苍江水泱泱,读书之风山高水长。摆脱事物的纷扰,用传统文化以滋养性情。柔日读史以明志,刚日读经以养性。在光阴诗卷里,在消息雨声中,延续读书之光,将它变成隽永的亮,才是人类的大明智。“少年心事当拿云”,以书为马,胸怀星辰,锲而不舍,驰而不息,作腾渊巨龙,矫首昂视,纵横星河,吟啸寰宇。

这是内容无限的时代,我们站在互联网的舢板上激情冲浪,享受着感官的刺激,接收着低俗的文化陷入精神的空虚和灵魂的漂泊,却忘了拂去那些人文经典上厚重的尘埃。

而我只愿:袒露出一帙风干的青史,让我用21世纪的手掌去慢慢摩挲,让吾心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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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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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读初中时,家里还住在河边的老院子里。

我的房间在二楼,大大的窗户正对着院子里那棵大树,枝叶茂盛的时候,树枝会伸到窗口来。

老院子是热闹的,晚上12点还有邻居散了夜宵后的喧哗,早上4点就有摆摊的人儿早早起来准备的声音。因着老院子的嘈杂,妈妈总是尽量避免我们跟邻居们交流,放学后只准回家写作业看。对我而言,这简直太好不过了,因为我缺的就是看书的时间,唯一的担心是把租来的书藏在哪里才安全。

每个夜晚,我坐在地上看白天租来的书,一切的喧闹都与我无关,这个时候,对我而言是无人打扰而安静的。

我的书租自学校边上的一家书店。自从姐姐有了零花钱开始租书以后,我就开始给她跑腿,顺便蹭书看。当时的梦想是有一天要把这家店里所有的书看一遍,直到高中毕业,这个梦想才基本完成。

幼年看书,总觉得书里说的都是对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相信,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有一个武侠的世界,有一个精灵的世界,还有伊丽莎白的庄园,有复仇的藏着金银珠宝的小岛,这些人跟我一起生活,就好像是院子里的邻居一样,只是更有趣。

书越读越多,又开始有点迷茫,终于发现书也有好坏之分。

原来好的书就像一扇门,你打开的那一瞬间,就跟随着作者进入了一个胡同,这个胡同既是狭窄的只能往前走的小巷子,又是宽广的有着无限想象的空间。好的书无论是悲伤喜悦,是激烈还是平缓,都将是一段酣畅淋漓的路。对我而言,最享受的就是这一段读书的时光,沉浸其中,在另一个世界消耗时光。至于读完书,能够在将来感悟什么,领会些什么倒不是那么重要。如同一场旅行,最重要的是在旅行中看到的景色,吃到的美食,走过的一街一巷,聊过的有趣或无趣的人,细细摸过的墙缝,斜躺过的椅子,跳着走的砖……

似乎每个家长都会头疼的青春期,我在读书中就安然度过了。回忆往事,仿佛还能看到那个灯光明亮的窗口,还能看到那个席地而坐,认真读书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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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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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遍,其义自见。”我家的书有很多很多,有《小公主》、《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鲁滨逊鲁滨孙漂流记》

我很喜欢看书。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格林童话》。我一吃完晚饭,就拿着书看了起来,一看就是一小时。天色已晚,妈妈让我赶紧准备睡觉,我说:我再看一会儿,马上就来。”没想到一看就入迷了。已经十点了,妈妈怒气冲冲的向我走过来,厉声说道: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在那里看书。”我说:这才几点,再看一小会儿。”妈妈说:已经十点多了,不行。”我一听,赶快睡觉了。

记得还有一次,家里的食用油用完了,妈妈给了我七十元钱去买食用油,我还是在看书。妈妈见我迟迟没动,还没有去买,就把我最心爱的玩具收走了,妈妈说:你赶快把食用油买回家,我才能把书还给你。”我走在路上在想书中的事,结果买成了面条,妈妈大声的对我说:买食用油,不是面条。”这一次去买,终于买对了。

读书使我快乐,读书伴我成长,读书使我增长见识,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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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推荐一本书的主题

全文共 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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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的罗尔德·达尔曾经说过:“不应该让人感到畏惧,而应该有趣、令人兴奋、奇妙无比。”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如果你想培养读书兴趣,就来读读他写的《玛蒂尔达》吧。

《玛蒂尔达》是罗尔德·达尔的著作,这本书有着吸引人的精致封面,内容丰富,讲的是玛蒂尔达和歹毒的校长特朗奇布小姐斗智斗勇的精彩故事,情节紧凑,高潮迭起,直到悬念被一个一个出乎意料的结果解扣时,仍让你久久回味。

这本书情节生动,我看得津津有味,现在就让我娓娓道来:里面最精彩的一个情节,讲的是玛蒂尔达的爸爸要女儿边看电视边吃饭,不让她边吃饭边看书,所以玛蒂尔达为了报复爸爸的不讲理,就在爸爸的帽子上涂了一层超级胶,胶水十分牢固,爸爸怎么也不能把帽子脱下来,于是妈妈拿来剪刀,把帽子剪了下来,因此爸爸的头秃了一大圈,像极了一个修道士。读到了这里,我不禁捧腹大笑,这个情节太有趣了!

不仅如此,作者还在书的开头用漫画的手法勾勒出了一系列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个性鲜明,让读者一下子就了解各个人物的特点。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人物是聪明、机智、勇敢而又具有超能力的玛蒂尔达,她五岁时就把大多数经典作家的作品都读完了,能用眼睛去移动一个物体,她还能用那聪明绝顶的脑袋想出各种办法来对付这个凶狠歹毒的校长,真是令人敬佩。

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懂得了做人要像玛蒂尔达一样机智勇敢,要勇于与邪恶的势力作斗争,正义最终一定能够战胜邪恶的。

这是一本让你拿起来就放不下的书,怎么样?心动了吧,还等什么呢,快快去买这本有趣的《玛蒂尔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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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推荐一本书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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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可以带给人们知识和快乐,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西游记》。

我推荐的《西游记》是明朝吴承恩的著作。讲的是师徒四人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去西天取经,造福世人的故事。

我之所以把《西游记》推荐给大家,是因为他们师徒四人的品格深深打动了我。在书中,我认识了善良、关爱众生的唐僧,勇敢、不畏艰难的孙悟空……书中的精彩环节有唐僧不认白骨精,孙悟空棒打妖精,黄毛妖精设小雷音,孙悟空金饶困自身等等。就是这样在一个个困难之下,师徒四人最终仍然到达了西天,取回了真经。多么了不起的他们!我也要像他们一样,不畏艰难,勇往直前。

我之所以把《西游记》推荐给大家,是因为它内容丰富,有许多不易想到的东西,如太上老君扔出一件法宝,精准无比地打到了孙悟空的天灵盖,便捉住了他,无所不能孙悟空,就因为一件法宝而束手无策可见作者在丰富的想象下,描绘一个又一个的奇妙故事。

我之所以把《西游记》推荐给大家。是因为它是一部独具魅力的幻想小说,世人纷纷说:“这是一部很好的书,作者的想象真丰富。”它被评为四大名著之一,所以我认为这是一本值得我们去阅读的书。

好书会开阔我们的视野,让我们一起阅读《西游记》一起变得坚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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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一本有魔力的书

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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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 陈思

一天中午,小明在卧室里看,妈妈做了一顿美味的饭菜,真是香极了!爸爸问:“可以吃了吗?”妈妈说:“小明还没来呢,要不,你去叫他吃饭。”爸爸放下筷子叫小明吃饭!

爸爸打开门看见小明的双腿翘得高高的,两手托着下巴,趴在地上,聚精会神地看着书,小明嘴里好还说着:“好看,好看,这书真有趣!”

爸爸说:“小明,吃饭了!”小明站起来,摸着发麻的双腿,嘴里不住地叫:“别动我的书,别动我的书!”小明恋恋不舍地走出了卧室,爸爸想:这是什么书,让儿子吃饭都不想去,我一定要看看这是什么书?爸爸低下头一看,哦,原来是德国著名漫画家卜劳恩的《父与子》,爸爸不由自主地看了看,不料,爸爸被那本《父与子》吸引住了。

小明出来了,可是爸爸还没来,妈妈问小明:“小明,爸爸呢?”小明回答道:“爸爸好像在卧室里吧!”“小明,你去叫爸爸吃饭。”妈妈说。

小明打开门说:“爸爸,你不让我看,自己还看了起来,不行,我也要看。”于是,小明和爸爸趴在地上看了起来,他们头挨着头,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看着!

妈妈受不了了,她打开门走了进来,看见父子俩津津有味地在看书,妈妈大声说:“这本书这么好看吗,连午饭都不吃了?我要看看这到底是什么书!”

最后,妈妈也被吸引住了!可惜了妈妈做的午饭!

妈妈等不到二人,也去了儿子的房间,突然妈妈也看入神了,结果,一家三口都没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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