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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作文(20篇)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们精神的食粮。小编收集了我与“书”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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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推荐一本书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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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个人不读书是不可能的,但又不爱读索然无味的书。今天我来推荐一本杨红樱阿姨的作品之一——《笑猫日记》

《笑猫日记》讲述了一只有思想会笑的笑猫有个”老鼠”朋友叫“球球老老鼠,因为年龄最大,与笑猫的战斗最多,就变成了朋友。他们每天和一只名叫”地包天”的京巴

狗一起遇到了许多有趣的事情,看到了塔顶上的一只虎皮猫笑猫就对虎皮猫有了恋心,又经历了许许多多的困难,才与虎皮猫在一起的,还有了自己的孩子,生出来的老大叫“胖头”,老二叫“二丫”老三叫“三宝”老四叫“小可怜”,可是小可怜生来体弱,春天时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寒流冻死了。他们一家五口继续探险,可笑猫从来也没有和他的家人说过他的老鼠朋友,一直到现在,这一套书一共有二十六本《笑猫日记》了!

主人公笑猫开朗、有智慧、有思想;他的朋友老老鼠点子多,只要笑猫有心事,都会找老老鼠谈心;地包天是一只

京巴狗,她喜欢吃糖蒜,有着异想天开的想法;虎皮猫是一只有信念的猫,她崇拜有信念的人;胖头虽然不灵快、但有恒心,做什么事都很细;二丫长得和虎皮猫一模一样,也会轻悠悠地爬上树;三宝很灵,但没有太多的恒心,虎皮猫就把三宝的缺点给“抹淡”了。

我推荐的书怎么样,也不知道你会不会爱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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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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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展开无限遐想;书让人开阔眼界;书让人丰富知识……一本好书就好像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物件,小学五年级作文,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有句名言是这样说的:生活没有书籍就好比鸟儿没有翅膀。有许许多多的人喜欢读书,喜欢在阅读中享受书的“美”。《中国神话》就是我所喜欢读的一本书。

《中国神话》是一本讲述了中国大小神话的书。虽然里面只有十几个小故事,但是在作者的笔下却显得惟妙惟肖、栩栩如生。在《精卫填海》里面有这样一段话:“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精卫始终在西边山林和东边大海之间来回,一颗一颗地把小石子投入海中。”这段话写的是“精卫”为了把大海填起来,终年不辞辛苦地从山林中衔石子去填海的事情。从这段话中,我知道了做什么事都要有恒心,时间长了就一定能成功,只要目标专一,水也能滴穿石头,绳也能锯断木头,再小的石子也能把浩瀚的大海填上。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不仅是因为它给予了我深刻的道理,更重要的是书中精妙绝伦的词语。渺小、慌忙、凶光、闪烁仅仅是几个词,但在作者的笔下却是美伦美奂:“它黑色的身影,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显得十分渺小……。”除此以外,这本书还有好句、好段,更有好的故事。比如《海中三神山》、《钻木取火》、《酒仙杜康》、《过年》等都美文佳作,一定会让你目不遐接的。下面就不多介绍了,有空的话,自己可以去品尝这种美妙的味道,感受那奇美的境界。

书让人展开无限遐想,书让人开阔眼界;书让人丰富知识……让我们一起读书,一起来享受这无限之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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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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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位朋友,有时让我哭,有时让我笑,有时让我愁眉苦脸,有时让我轻松快乐。

有一次,我正在看一本惊险小说,看着看着,我竟睡着了,快来看看我的梦是怎样好玩的吧!

“哎呀!”我从潮湿的草地上爬起来,摸了摸头,“头可真痛!”“吼!吼!”从不远处传来了声音,这是叫声,但怎么听着那么熟悉?让我想想……啊!是怪兽的叫声!我跑啊跑,越发越不对劲,咦?这场面我好像在哪儿见过,哦!我想起来了,这画面,跟刚看的惊险小说里的画面一模一样!“那可怎么办?小说里,这怪兽可是凶恶无比的呢!对了!按照小说里的方法打败怪兽不就行了?”我灵机一动,用大脑飞速地回忆小说里的内容,马上拿起身边的花草,丢向怪兽,嘿嘿!这怪兽原来还对花草过敏呢!我不停地向怪兽扔花草,哈哈!终于把怪兽打跑啦!等等,好像没那么简单!原来,那只怪兽去找救兵了!有更多更大的怪兽迎面而来。我跑啊跑,哎呀!不料,被一只怪兽抓住了!眼看就要成为它的食物了,我捂住眼睛,低着头,不敢吭声,等待结果,就在那一瞬间,我猛地醒了过来,真是虚惊一场!

真没想到我会梦见打怪兽,好可怕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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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推荐一本书的主题

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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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小飞侠彼得潘》。

知道彼得遇到了哪些危险吗?你知道彼得是怎么打败胡克的吗?你知道他的结局是什么吗?……想要解开这一个个谜团,只要你读了我手里这本——《小飞侠彼得潘》,就能马上知晓答案了。它记录了好多个故事,可以增长我们的知识,拓展我们的眼界。

《小飞侠彼得潘》是20__年1月宁波出版社出版的一本少儿读物,它的作者是巴里。

在《小飞侠彼得潘》这本书中我看到了神奇的永无乡会飞,但不会长大的男孩彼得潘和可爱的小精灵丁丁零。故事讲述了达林先生家的三个孩子,经受不住彼得潘的诱惑,趁父母不在,连夜飞向了奇异的永无乡。在那里孩子们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在彼得潘的带领下,他们自己处理事情尽情玩耍,也经历了各种危险,然后这些离家出走的孩子,尤其是温迪开始想妈妈了。在他的动员下,孩子们告别了永无乡非,回了家,慢慢长成了大人。

看完这本书我特别希望自己就是彼得潘,不管面对什么样的艰难困苦都勇敢地面对积极解决,我希望自己可以像彼得潘那样永远拥有一颗童心。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人类最好的朋友,有了她你不会孤独,有了它,你的人生更加精彩,有了它,让我体会到了无穷的快乐。书中的酸甜苦辣正是我们五味杂陈的人生,最后我推荐的这本书你们一定要去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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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一本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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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很小的时候,那时生活在农村,没有很富裕,买东西的钱都要省下来才有那么多,那时我特别想要一本《红楼梦》,因为那个时候总会在学校里面听见同学们在那里讨论这本书的内容,他们说的津津有味,而我什么也不知道,只能在旁边不懂装懂,他们说什么我都点点头。

后来我去书店看了那本书的价格,好贵,我一个月的零花钱都买不了,怎么办。在那之后,我把零花钱都省了下来,终于东拼西凑凑够了买书的钱,我高高兴兴的走进了书店,把那本书买了下来,回到家以后,我坐在院子里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已经被那本书所吸引住了,时刻都不想放手。但是事情总不会一帆风顺的,那天回家,我在书包里面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家里也都翻遍了也没有,我心想:怎么办,我都还没看完怎么就不见了,那可是我一个多月的零花钱才买来的。第二天,我去学校也找了很久,还问了班里的同学有没有看见,结果还是一样,书真的找不到了。

回到家以后,我心事重重地坐在饭桌旁边,看着这些菜,我什么食欲也没有,感觉没有了那本书,我的生活都变得无色无彩了,妈妈见我这个样子问道:“宝贝,你怎么了。”我伤心的说:“我……我的书不见了,那是我辛苦攒钱买的,好不容易才有的。”妈妈听了说:“没关系,我再给你买一本就是了。”很快到了早上,我和妈妈来到了书店,妈妈看到价格以后惊呆了,我说:“妈妈要不不买了吧,我看同学的也可以的。”妈妈说:“没事,买。”妈妈拿起了书就去付钱,我拿到书之后,把它放在了一个安全的地方。晚上吃饭的时候,我看着妈妈,发现她消瘦了许多,脸上多了些许皱纹,头发也白了,我看着觉得自己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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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与书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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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就像在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而我非常喜欢看书,从一年级就开始看课外书了。

有一次,我正津津有味地看着一本《童年》。突然一声,“宝贝,吃饭啦!”可是我正全神贯注地看着书,根本就没有听到这话。“宝贝,吃饭啦!”我还是无动于衷。随着“咚咚咚”的脚步声,妈妈来到了我的房间。“吃饭啦!”“啊?”我很惊讶。“刚才不是叫你了吗?”“有吗?”“唉,不管怎么样,赶紧去吃饭吧。”“等一下,妈妈。”“怎么啦?”“我能不能……一边……看书……一边吃饭呀?”“怎么可以?这样能好好吃饭吗?”“能,能,能!”“妈妈……”妈妈禁不住我再三请求,终于答应了。我一边吃饭一边认真地看着书。“啊!”我看书看得太入神,饭勺上连饭都没舀,就一口咬了下去,咬到了硬邦邦的勺子,妈妈对我也无语了。

上课时间,读课外书书的时间不多,所以我决定每天睡觉前半小时看课外书。这天,我拿出那本心爱已久的《童年》。看着,看着,不知不觉我忘了时间。一刻钟过去了,半小时过去了,一小时过去了。已经十点钟了,妈妈来到我的房间,一手夺过我正看着十分入神的书,说道:“吃饭看书,睡觉看书,期末考试后给你看个够!”妈妈怒气冲冲地走了出去。我并没有放弃,上学时我又向同学借了另外一本课外书看。

还记得我一、二年级的时候,认识的字寥寥无几,我看着《西游记》时,把“美猴王打扮打扮”读成了“美猴王打分打分”,弄得爸爸妈妈哭笑不得。

还有一次,表姐在读书:“世上无难事,只要肯……肯……”“只要肯登攀!”我大声说道。表姐羞愧不已,想:一个四年级的表姐,居然比不过一个二年级的表妹。她说:“我以后也要跟你一样,多看书,多识字!”“当然,看书的好处可多呢!”我说。

书是全人类的瑰宝,是智慧的钥匙,我愿意继续与书为伴,在文字的海洋里徜徉,在书籍的风景中流连。书像一盏灯,为我照亮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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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以好书推荐话题

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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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也最保护的一本是《历史禁区》。历史不容改写,历史切勿践踏,历史禁止戏言,历史阻止谩骂,历史仅为历史,历史充满八卦。打开历史之门,深入尘封禁区;窥视密谋背后,解密纷争迷局。

这本书写了历史的种.种八卦,比如:阿房宫被烧谁人之过?朱棣开杀何人之祸?解读僧人“戒疤”之因,慨叹“三寸金莲”伤足害心……历史,有些并不是表面,需要你深入地去探索、发现。其中,我们来看看阿房宫被谁所烧。“六王华,四海之一。

蜀山派,阿房出……楚人一炬,可怜焦土。”杜收用诗意的笔触,使阿房宫跨越了时空,在分合的历史大路上,反复引起人们的缅怀和思考。这样的“绝世容颜”就覆灭在了熊熊烈火之中,我们在惋惜之余,不能不江愤慨之情这纵史三目的项羽。但是,这件惊世之作背后,却流传着一个千古冤案。

这本书很有趣,历史:在无边的黑暗里,众多的未解和神秘静静的守候,等待那只探索火炬的亮起。帝王的秘辛、离奇的秘案、战争的烟云、诡异的事件……那些沉睡在未知世界里的人和事在渐近的好奇下,缓慢开启岁月的封印,褪去寂寞的外衣,展现出一幕幕尘封已久的画面……

探索发现系列,宛如一个色彩斑斓,光怪陆离的万花筒,真实再现了大千世界的神奇瞬间,神秘的、奇幻的、悬疑的……令人目眩神迷,欲罢不能。娓娓道来的传奇故事,弥足珍贵的彩色图片,打造出一席华美的文化盛宴。然而当我们透过一步步先人留下的史书,将目光与思想投向遥远的时间深处时,又会莫名地发现展示在我们眼前的历史已失去了它真实的面貌。

经过粉饰的历史,终究还是模糊不清的历史,是易被误读的历史,是背离真相的历史。我们不想让真实的历史在岁月的打磨下形成一个个千古谜团,我们也不想为后人留下诸多无法开启的“禁区之门”。于是我们大声疾呼:“历史需要真相,历史不要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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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推荐一本书年级作文400字

全文共 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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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石溪,想必大家都知道,他的《狼王梦》名扬天下,之后还出了几部后续,我说的就是其中的《豺王白眉儿》。

看到名,内容也就一目了然了,是只混血豺白眉儿当上王的过程,其中,最振奋人心的应该是开头的大战野狗了。在领地被完全抢占前,白眉儿领头和野狗大战,在河中趁野狗头儿不注意,一举击溃了它们,并将它们赶走,夺回了豺群的地盘,并赶走原豺王,慢慢当上了豺王。其中的各种战术和撕咬动作让人热血沸腾。

这是本动物小说,用大胆的想象描写了豺群的生活,用接二连三的剧情吸引读者,也寄托了人兽和平相处的心愿,同时不忘讽刺那些不讲诚信、不会报恩的人,比如:白眉儿把昔日主人救走,并警告他不要回来进攻,可他还是发动了大屠杀。全书语言准确如实,豺的习性描述得和现实中一样,且能和人物性格相通;这里,值得一提的是,书中把人物的形象塑造得像模像样,软弱的写得很软弱,写出了一副畏首畏尾、胆小如鼠的样子;勇猛的则是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一本动物小说,既带来了丰富的知识,又蕴含了做人的道理,用反面教材写出了人要讲诚信的生存法则。

总之,这本书和这一套书都很好看,特别推荐。你会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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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与书同行作文800字

全文共 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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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孤独无助的时候,是你在黑暗中为我们点亮一盏心灯;在我遭受挫折的时候,是你为我指引前进方向;在我茫然无措的时候,是你赋予我生活的信心和勇气。

,你是我的良师,更是我的益友,。

打小,我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清晰记得,小时候,妈妈每晚为我读睡前故事,那生动有趣的情节,活泼可爱的人物,惟妙惟肖的图画,隽永深刻的哲理,交织在一起,点缀着我金色的童年,在我那稚嫩的心田里,播下了一颗又一颗书籍的种子。

渐渐的,我能看懂汉字了。妈妈送给了我人生中第一笔财富——注音版《安徒生童话》。我第一次捧起了散发着浓浓书香的书籍,第一次用指尖真正的触摸那洁白如雪的扉页,也是第一次全身心感受那灵动的文字,体味那翻书的快感。

在《安徒生童话》里,我为化作泡沫的小美人鱼而感到惋惜;为心狠手辣千方百计残害百姓雪公主的皇后而感到愤怒;为历经千辛万苦,最终变成了白天鹅的丑小鸭而感到欣慰;为王子和公主幸福美满的结局而感到欢喜……一串串美丽的童话,激发了我对美的神往。

在《安徒生童话》的陪伴下,我愉快地走过了小学的第一年。之后,越来越多的童话开始步入我的生活。于是,我变了。我从那个什么也不懂的孩童,变得乐于去挖掘生活中的真、善、美,并开始用豁达的眼光看世界。

后来,我步入了高年级,我的读书世界已经不再满足于童话,我的阅读范围也变得广广阔了起来。

从毅力非凡的鲁滨逊身上,我懂得了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从饱受命运不公的简。爱那里,我学到了要敢于同命运作斗争,永不屈服;《老人与海》,教给我勇气的可贵;《爱丽丝漫游奇境》,告诉我童心的美好。

今年,我成为了一名初中生。骤然增多的作业如暴风雨般朝我席卷而来,但我没放弃我的爱好,闲暇之余捧起一本书读,成为了我消遣的最佳途径。

《朝花夕拾》中正直倔强的范爱农、严谨热诚的藤野、朴实愚昧的长妈妈、爽直公正的无常吸引我爱不释手;《西游记》中疾恶如仇的孙悟空、憨态可掬的猪八戒、忠厚老实的沙和尚、信念坚定的唐僧无不给我以前进的力量。在书的陪伴下,我乏味的生活也多了几分乐趣。

在饱读诗书的过程中,我写作的灵感变得越来越丰富。每当看到那一篇篇被语文老师打上“传观”的作文时,我便会从内心生出一种成就感。我想:“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种下知识的种子,结出智慧的硕果!

与书同行,不负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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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怎么写

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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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如一把金钥匙,为我打开了知识的大门;书,犹如一个指明灯,让我走向正确的人生道路。看一本好书,就像与一位充满智慧的老者交谈。今年暑假看的书让我受益匪浅,让我的暑假变得充实,是我的暑假充满了很多知识和道理。

这本书的名字是《孩子,先别急着吃棉花糖》。这本书的名字和封面深深的吸引了我,我好像被施了魔法似的,迫不急待的翻开了这本书。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小学生珍弗妮,她家境不错,衣食无忧,但跟同龄女孩一样,对学习和生活有着不少抱怨。父亲乔纳森事业成公,但平时很忙。为了帮助珍弗妮快乐成长,他给珍弗妮讲了一个个富有哲理的小故事。他的努力让珍弗妮有了很大变化,让无形中养成了一种好习惯。

看完这本书后,不仅书中的`主人公珍弗妮有了很大变化,我也收获了很多人生中应有的好习惯,比如:如何提学习的动力,如何建立自信、如何掌握时间、如何管理零用钱、如何让自己达成目标怎样守护友情等等一系列的人生道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不要遇到困难就抱怨,要让自己变得更加快乐,不气馁,更是要管理好自己,成为一个心中最完美的自己,最坚强的自己。

这本书中还有一篇文章让我很受益,就是这本书的前言—《给成功一个甜美的支点》。这一篇文章让我明白了在成为的道路上,我们会面临无数的选择。每一个选择背后,都有着无穷的诱惑。有时候,一个简单的选择都会影响你的一生。成功只青睐有准备的人,千万不要等到幸福来敲门时你才发现自己忘记给门安上把手。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早行一步,从现在开始培养自己成功的习惯和品格,你就能在成功的路上走的更稳更远,让你的好习惯好品格帮你插上翅膀,铸就梦想的基石。

这,就是我给大家的推荐,你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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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最爱的书高三作文

全文共 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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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今天,我来讲讲我喜欢的一本书——《草房子》。

《草房子》是一本写了油麻地村发生的故事,写了“秃鹤”“细马”“杜小康”“桑桑”等小朋友的故事。

这本书是我的妈妈买的,现正在我家放着。买回来的时候我便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其中有一段让我发笑:“领导要检查油麻地小学出操的情况,“光头”“秃鹤”也来参加,蒋一轮老师不让他去,于是秃鹤偷偷的拿了一顶白色帽子跑了出去做操,做了三分之二的时候,秃鹤摘掉了头上的帽子,他的头立即“大放光彩”先是几个女生笑的发软,后来再到别人不做操在那笑,但秃鹤他做着动作简直是堪称完美!做到跳跃动作的时候那颗头更加“光彩夺目”把整校笑疯了!最终他一个人使全校合格!

还有一段是说秦大奶这位“战士”守自己地的一个故事,村里要建学校,要用秦大奶奶的地她的同伴们是那些鸡鸭鹅等家畜。最后她与小学生们生活在了一起。

我读书我快乐,我读书我智慧,和我一起来读书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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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好书伴我成长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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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能启迪人的智慧,让人受益无穷。记得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特别爱读书,更爱读好书,连吃饭、坐车的时间都不放过。书是伴我成长的好伙伴。

一张张卡片、一幅幅图画,把我从一个无知、幼稚的小孩子带到认识事物的道路上。卡片、图画是一种非常简单的书,我记得小时候爸爸、妈妈经常拿着它教会我认识颜色、物品、动物……使我变得聪明、快乐了。

一个个故事、一幅幅漫画,使我懂得了许许多多做人做事的道理,还带给了我无穷无尽的乐趣。记得上幼儿园时老师教我们读了《乌鸦喝水》的故事,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了遇到事情要自己想办法解决。我们家有好多好多故事书,有《一万个为什么》、《寓言故事》、《布鲁姆博士搞不懂》……书使我懂得如何帮助别人,爱别人,妈妈还夸我懂事了呢!

一个个文字、一篇篇课文,把我带进了知识的海洋,六岁那年,我上学啦!我读的书更多了,有语文、数学、英语……我读的书越来越广泛了,读书使我掌握了丰富的词汇,计算的方法和许多单词。我们的班主任孙老师经常给我们推荐好书,比如说:《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柳林风声》、《爱德华的奇妙之旅》等,读书使我掌握了更多的知识。

在书中行走,我的到了知识,得到了快乐,还有一份宁静。高尔基说的没错,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已经迈上了这个阶梯,我还要登上更高的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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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读了一本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3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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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生会读过无数本,总会有一本让你恋恋不舍,难以忘怀。我也有这样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安妮日记》。

当我第一次打开这本书时,我就深深的爱上了它。每读一章,就让我渴望读下一章。安妮快乐,我也会跟着乐起来:安妮忧伤,我心里也难受。我总是身临其境,跟着主人公一起面对重重困难……

这本书表达了人类对战争的控诉,厌恶。和平这个词就是主人公渴望而不可及的梦想。

故事的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安妮一家是犹太人,为了躲避德军,安妮一家和邻居一起藏到了他爸爸公司的密室。在公司员工的帮助下,躲避了德军的疯狂追杀。可是最终又一个人告了密,所有人都被抓走了,只有公司的打字员小姐带着安妮的日记逃了出来……

在故事的后续中,描写了德军的残忍。每次重温这本书时,我就会想到安妮的悲惨命运,让我们远离战争的警钟,把和平再次放在心中吧!

这就是我的最爱——《安妮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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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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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上三年级的时候就验证了这个事实。

三年级放暑假时,妈妈为我买了两本书,分别是《一千零一夜》和《孙子兵法》,我虽然口上答应了妈妈认真看书,但实际上我只看漫画书,有时我也会翻一下,但不到一分钟,就会合上,有时,我连看都不看一眼,把它们冷落在一旁。

有一天,爸妈都出差了,只有我一个人在家无所事事,干什么呢?作业写完了,电视机坏了,电脑上着锁,漫画书,我都快会背了。这时,我把目光投向了《一千零一夜》这本书上,我无趣地翻开书,漫不经心地看着。突然,《渔夫的故事》吸引了我,内容很精彩。讲的是:一名渔夫捕鱼时捞着一个魔鬼,魔鬼想杀死渔夫,最后,渔夫用自己的智慧战胜了魔鬼。当我看到渔夫就要被魔鬼杀死的时候,心里紧张万分。当渔夫战胜魔鬼时,我才松了一口气,我的心情也随着渔夫的命运而跌宕起伏

时间就这样慢慢地过去了,当我从书中“醒”来时,眼睛不经意地瞟了一眼闹钟,呀,已经半夜两点多了!我立刻合上书睡觉了。

就这样,我逐渐养成了读书的习惯,积累了大量的知识。一年的时间很快过去了,当期末考试的分数出来的时候,我看到了自己最满意的结果鲜红的一百分。我高兴得跳了起来。我知道我能考出这么好的成绩,全是归功于读书的收获。因此,我更加喜欢看书了。而现在,我看的却不是课外闲书,而是《分类作文》、《阅读》等对学习有益的书。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通过一本书,我能懂得书中的道理;通过一本书,我能领略美的意境;通过一本书,我能知道怎样做一个健康的人。所以,读书吧,它能让我们的生命更加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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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推荐一本书的作文怎么写五年级

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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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可以带给我们快乐,也可以教会我们知识,今天,我向大家推荐的书是《绿野仙踪》,它出自晨光出版社,是美国的弗兰克·鲍姆写下的世界经典文学名著。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它吧!

弗兰克·鲍姆出生于1856年,去世于1919年,是美国著名作家及剧作家,美国儿童文学之父,自封为“奥兹国皇家历史学家”。《绿野仙踪》主要讲述了多萝茜与她的叔叔和婶婶居住在堪萨斯州大草原上。一天一场龙卷风把她刮到了一个陌生而神奇的国度——奥兹国。在那里,她结识了几位好朋友:无脑稻草人、无心的铁皮人和胆小狮。他们为了实现各自的心愿互相帮助、共同合作,历经各种艰辛和困难,遇到了很多稀奇古怪的事情,最后他们凭借着超凡的智慧和顽强的毅力,终于达成了各自的心愿。

这本书中,作者借自己的生花妙笔,不仅把故事写得生动有趣,而且还把书中的人物、动物等都描绘得栩栩如生:美丽善良的多萝茜,调皮的托托,聪明而幼稚的稻草人和坚持为正义而战的铁皮人。他们都让我明白了:人要坚定不移的朝着自己制定的目标前进,只要不怕困难,在生活中不畏缩,就一定会成功!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听了我的推荐,你是否动心了呢?那就带着你对这本书的期待,与我一起阅读《绿野仙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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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书作文350字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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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看的是《汤小团》,最喜欢的主人公就是这本书里的汤小团。他有个好朋友叫唐菲菲。我最讨厌的人物是孟虎,他是一个又贪吃又笨的人。我最喜欢汤小团了,他又聪明又搞笑。

有一次,他们三个人分别进入了三个洞穴。有一个怪物跟着他们,这只怪物什么都会变。这只怪物来到了汤小团的洞穴里,他变成了孟虎。假孟虎说:“汤小团,快走。”汤小团觉得这个孟虎不对劲,他就用手砸晕了假孟虎,假孟虎马上变成了怪物。唐菲菲碰到了怪物变成了汤小团,假汤小团说:“我们回去吧!”这时,唐菲菲觉得汤小团不是原来的他了,因为汤小团是很想拿到天子剑。所以她就用龙洲宝剑杀了假的汤小团,假汤小团马上变回怪物。

最后,他们三个人回到了老师的身边。唐菲菲和汤小团讲述了自己在洞穴里看到的东西。老师说:“怪物是书魔制造的幻觉。”这时,孩子们都哈哈大笑起来。

我最喜欢看的书类是科幻书,这套书让人又惊奇又刺激。而且,这是我人生中看过最好看的科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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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书中有个我高一作文

全文共 10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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泠泠雨落下,终是渗透青石板,洒落了满地的思潮。记忆也愈渐地浓墨重彩,斑驳的回忆里风雨雷电,形形色色的人儿匆匆而过卷起遍地风尘。一卷卷里,激扬文字写尽了那酸涩抑或甜蜜的往事。就在这交织旋舞的零零落落的人事物里,惊鸿一瞥间,恍惚我看到了自我。

依稀记得,我是一场空空旧梦里红楼深处纨绔而温文的公子;依稀记得,我是大漠风烟弥漫里长吁短叹孤烟太直的诗人;依稀记得,我是空落落的金屋里独念断愁肠的落寞的妃子。依稀记得,好像千百年前的这一天,我是这个人。这一天,我又是这个人。

生活中,我确不是这些千古传奇的人物,但若在孑然一身的想象之中,在无边际的卷卷书中,我是他们,就是他们。

最深刻是李后主的诗集。喜欢他那惆怅得凋落了满地桃花的浓愁和笔力,喜欢他一身文雅儒生气却做了一亡国之君的无可奈何,喜欢他南唐后主李煜的字字皆血。

妄想挣脱了眼眶前冻结起的悲切,耳畔仍是阵阵杀伐不歇。多年后史书页中,会把这页全全撰写了进去么。王城姓氏,从此改写。“李”字的飘扬旗帜,被外夷的战马铁蹄踏碎,尘土艳烈。逝去江山冰冷,飘零世事了结。

永远难忘。何其俊俏的美男子无言,只独上西楼。依稀是旧时节,城门上下一弯弦月,夜色清冽。见一抹月色如钩,神往着飞到天边的月儿那里去,心神倏地吸拢,才蓦然发现眼前深不见底的深林苑囿里,清寒凄秋,几株萧索梧桐倒锁住了我一辈子似锦年华,故国的哀戚于天际回响,久久落在南唐的大地上,眼前朱栏砌玉,黛纱镶珠,凭栏处亦有夜风吹满了襟袖。却长叹一句往事多少。

茶饭不思,如鲠在喉,却听见几度彷徨,人嫌憔悴,衣带宽陋。

长夜未央,酒乐欢愉,却添演三分假象,倒作足了,凄凄惶惶。

心如死灰。生在帝王家,我本非一治国治世之材,末了,竟毁了故国旧土多少万里。多情温润的李煜,终落得毒酒灌肠,南唐覆灭。生于七夕,亦死于七夕,注定的每年乞巧,那年遥叹月如钩的人儿,如今你是否在广寒宫里头看着呢,看你万古流芳的文字。

不知觉,泪满衫。竟也是满心痛,痛地透彻心扉死去活来,刀枪武力,毒药死亡,却永远杀不死李煜的诗词,杀不死文学。他的文学。

不知觉,心激荡。竟是文思泉涌,思绪贯彻一瞬深沉冥想,失败挫折,不喑世事,却永远灭不了我的一腔热血,灭不了文学。我的文学。

心绪倏忽涌动。眼角滚烫,似是有什么温热的液体流经面庞。一瞬间以为自我是那亡了国的人,记忆混杂不清,好似书里的人,全是我,全全是我的人生,我的思绪。

这万卷书,万个人里头。我坚信,我断定。万书万人中,总会有一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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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爱的课外书

全文共 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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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班 艾庆德

星期六的早上,天气格外晴朗。

妈妈给大家煮了我最吃的西红柿鸡蛋面。爸爸妈妈叫我吃早餐,叫了好几次,却发现我迟迟的还没有从房间里出来。妈妈让爸爸去房间叫我。走进房间门口发现我双手托着下巴,趴在地板上,津津有味地看着一本,嘴巴里还发出咯咯的笑声。爸爸生气地把书夺走,我只好低着头失落地走出房间去吃早餐。过了好一会儿,妈妈发现爸爸还没有出来。我走进房间一看啊!,发现爸爸跟我刚才一样,双手托着下巴,趴在地板上也津津有味地看着课外书,真是一本引人入胜的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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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特别爱书作文_人物作文900字

全文共 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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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特别的人。为此,可吃了不少苦头:做作业时偷看小说,像狗一样被臭骂一顿;睡午觉时,偷看漫画又被揪兔子一样被揪出被窝;睡晚觉时,偷看冒险书像捉老鼠一样被逮着……最近这一次,更是惊心动魄。

前些日子,我到图书馆借了两本书:《黑熊舞蹈家》、《音符魔咒》,光看封面就让我这个小书虫爱不释手。

这天晚上,我在妈妈的催促下,很快关灯上床睡觉。可是,在我的补窝里,却藏着一颗小“萤火虫”和一本书。我警惕的往四周看了看,微微一笑,自言自语道:“秘密行动开始了!”

我将棉花被盖在头上,小心翼翼地打开手电筒,埋头苦读。我的情绪万分激动,心“扑通扑通”地跳着,不断地把头悄悄伸出来,确认妈妈有没有过来。

慢慢地,我放松了警惕,被那好看的故事情节吸引着,我根本舍不得停下来。突然,“咝咝……”一声打破沉寂,“做贼心虚”的我听到声音后,吓得汗毛直立。我手忙脚乱地关掉手电筒,压好书,随即做出熟睡的样子。

我动也不敢动,过了大约10分钟左右,被子外面仍有“咝咝……”的声音。我把头伸出被子,用手电筒照明,定睛一看,原来是只胖嘟嘟的,像一只圆球似的肥老鼠。

嗯,老鼠?反应过来的我顿时吓得魂飞魄散。再仔细一看,这只肥鼠在我的书架上正“咬文嚼字”呢!而且还是偷偷地不时东张西望,就像我一样。

老鼠看到我了,像只无头苍蝇似的到处乱窜。而我也像只胆小的兔子,躲在“洞”里瑟瑟发抖。可不一会儿我就不害怕了,因为我想出一个特蠢的方法来对付老鼠,那就是——睡觉。只要我睡觉睡着了,就像一头死猪,睡的死气沉沉,不管有什么声响,都不会惊扰我。

虽然说经历了这一次的“胆战心惊”,可我还是要告诉你们,我对书仍“情有独钟”、“贼心不改”!

我爱读书,因为书能让人了解知识;我爱读书,因为书就像是我的朋友,我的家;我爱读书,因为书能陶治情操。俄国著名文学家高尔基曾评价:“书是面包。”英国的卡莱尔也曾评价:“书是大学。”还有德国的歌德,俄国的列夫 。 托尔斯泰都曾给书以很高的评价。读的书多了,写作能力自然也得到提高,这不,我的作文又被老师当作范文在班里读了!

真应该感谢这位好老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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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书是我的朋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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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十分赞赏这句话,但我更是把书当作我的朋友,一个亲切的朋友,一个一日不见就会发狂的朋友。

五六岁之前,我是不喜欢看书的,偶然有一次,我爱上看书。那次我们全家外出旅游,我妈妈给我带了一本《西游记》,那天,下雨,我们无法出门游玩,只好呆在宾馆里,百无聊奈之时,妈妈给我读《西游记》,突然妈妈电话响了,妈妈把书放下去接电话,很久都在通话中,我只好自己拿起《西游记》开始一字一句地艰难地读起来,猛然间,我发现了读书的乐趣。过了二十来分钟,妈妈挂了电话,过来要继续给我读书,但在妈妈要把书拿过去时,我紧紧地握住书,妈妈怎么拽也拽不走,她深感意外,疑惑地问:“你要自己看吗?”我理都不没理她,专注地继续看书。

从那以后,我就爱上了自己读书,并和书交上了朋友。我经常要求妈妈给我买新书,一本书几天就看完了,我也会把一本喜欢的书反复读,每次都有不同的感受!我从书中学到了很多知识,比如历史知识,生活常识,野外生存技巧。有一次妈妈带我去pageone,一家大型时尚的书店,我找到了贝尔的《野外生存技巧》,让我兴奋不已,我就蹲在那里看了两个多小时,妈妈一再催促我都不理,最后妈妈只好答应把书买回家。我把野外生存的每一条技巧都背了下来。八月初,我开始了远征腾格里沙漠一行,我就按照这本书的提示做的行前准备,在沙漠中,我是最快到达终点的一位年纪最小的同学,因为我做的准备很充足,我因此而得到老师们的夸赞。

所以,书就是我的朋友,教会了生活的技巧,徜徉在书的海洋中,我的每一天都过得很充实。从前,妈妈总对我说,快把电视关了,去找本书看看,后来这句话却变成了“快把书收起来去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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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推荐一本书精选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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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放暑假,可外面的雨下个不停,我从包里拿出了那本前几天在学校图书馆借的《鲁滨逊漂流记》。

这本是历险小说是英国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的著作,他的著作《鲁滨逊沉思集》、《辛格尔顿船长》和《罗克萨娜》很受读者的欢迎,他还博得了“英国和欧洲小说之父”的称号。

小说的主人公鲁滨逊从小就痴迷航海,为了实现他的航海梦,他不顾父母的反对与劝诫,毅然出走,最终寻找机会踏上了航海的路途,他也因此让自己陷入了苦难的深渊。在一次海难中,他被巨浪送到了一座荒岛之上。

从此,就开始了历险28年的孤岛生涯。他自己动手,丰衣足食——造房屋、制器具、种粮食、养牲畜等等,克服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在荒岛上以顽强的意志生存了下来,以勤劳的双手和超人的毅力创造了孤岛生存的奇迹。他独自生活了多年以后,遇见一些土人到岛上来举行人肉宴。他从中救出一个土人,收为自己的奴隶,取名“星期五”。他在岛上生活了28年,最后帮一名船长制服叛变的水手,乘船返回。他得到了冒险积累的财物,成为巨富。并派人到他经营的岛上继续垦殖。

读完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一些道理:只要有持之以恒的努力,每个人的梦想都可以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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