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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市第三届离退休干部摄影展征稿启事合集10篇 作文【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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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环保主题摄影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10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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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纪念2017年“六·五”环境日,弘扬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展现锦州市生态保护和建设成就,推进锦州市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实施,锦州市环境保护局、锦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联合举办环保主题摄影展

一、影展主题

镜界锦州·发现环保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锦州市环境保护局、锦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锦州市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锦州市博物馆

三、活动流程

作品征集时间: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7月31日

展出时间:2017年8月15日至8月24日

四、参展作品范围

参赛摄影作品应展现锦州地域范围内弘扬生态文明、加强环境保护、践行绿色化生产生活方式所取得的进步和成果。要求主题鲜明,画面生动,具有艺术美感。

、自然生态类:从自然的角度展现锦州市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的改善。主要包括:碧水蓝天、城市风光、乡野村落、生态景观、动植风景。、人文生活类:从社会的角度反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公众在日常生活中参与环境保护。主要包括:社区、学校、家庭、办公场所等环境中低碳生活、低碳办公、资源节约、绿色消费等日常环保行为。、工业企业类:从企业的角度展现环境治理中坚力量履行环保责任,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主要包括污染治理设施、清洁生产范畴的新技术、新工艺、环境治理项目建设情况、环境友好厂区。

五、活动要求:

1、本次影展面向摄影工作者和摄影爱好者征集作品,不收取报名费,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稿。2、本次影展所有参展作品版权属于作者,主办方可在其他公益性活动和非营利性媒体免费使用这些作品。3、参展作品必须拍摄于锦州地域。4、参展作品必须为参展者本人拍摄的原创作品,作品中涉及版权及肖像权事宜由作者本人承担,作品产生争议视为自动退赛。5、参展作品单幅、组照(2-6张)均可。6、拍摄作品形式、风格不限,使用相机、手机、航拍机不限,彩色、黑白均可。7、参展照片可做亮度、对比度、页面剪裁等简单技术处理,不得使用后期对原始影像进行修改。作品保存为JPG格式,单幅照片长边达到3000像素以上,文件大小5M以上。8、本次影展只接收电子版照片。自本活动通知之日起,参展作品可投递至邮箱:13614576@qq.com。作品命名格式:作品名称—作者真实姓名—手机号码—拍摄地点。

9、奖项设置:

影展共分三个主题(自然生态类、人文生活类、工业企业类),共评选出优秀作品120幅。所有获奖者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

10、展览开幕式时间:2017年8月15日。

11、展出地点:锦州市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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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羲皇故里·魅力麦积”龙字书法作品大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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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展主旨:传承龙文化 弘扬龙精神振兴龙故里展示龙风采

二、主办单位:甘肃省书法家协会中共麦积区委麦积区人民政府天水市文联

三、承办单位:中共麦积区委宣传部天水市书法家协会麦积区文联

四、征稿要求

1.征稿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的甘肃省书法家及书法爱好者(以甘肃省户籍为准)。

2.作品内容:以“龙”字为题材,体现作品的独创性、艺术性。

3.作品规格:书体不限(篆书、草书请另附释文),一律竖式(含斗方),尺寸不超过四尺(136cmⅹ68cm),不收册页和长卷,所有作品请勿装裱,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4.请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正楷注明:作者姓名(勿用笔名)、年龄、性别、所在单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附身份证复印件。

5.所有来稿免收参评费。因人力有限,恕不退稿。

五、评审

由甘肃省书协和天水市书协共同组建大展评审委员会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获奖作品35幅,入展作品55幅。由天水市文联和麦积区文联及相关单位组成监审委员会,对评审进行全程监督。

六、奖项设置

本次展览设如下奖项:

一等奖:1名,奖励现金10000元;

二等奖:4名,各奖励现金6000元;

三等奖:10名,各奖励现金2000元;

优秀奖:20名,各奖励现金500元。

七、举办展览

拟于2015年8月5日左右龙舟赛期间在天水市麦积区及天水市群艺馆分别举行获奖作品展览。

八、编辑出版作品集

展览之后主办方将获奖及入展作品编辑出版《“羲皇故里·魅力麦积”龙字书法作品集》。

九、获奖及入展作者待遇

1.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赠送《“羲皇故里·魅力麦积”龙字书法作品集》一册;

2.入展作者颁发入展证书和精美的天水雕漆工艺纪念品(价值300多元),赠送《“羲皇故里·魅力麦积”龙字书法作品集》一册;

3.获奖作者具备加入甘肃省书法家协会会员的条件之一。

十、征稿时间

从征稿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稿地址

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前进南路7号麦积区文联办公室

邮编:741020

收稿人:杨亮

联系电话:0938-****

十二、其他事项

1.凡参展作品须本人亲自创作,不得抄袭他人,不得请人代笔。

2.主办单位对获奖及入展作品拥有出版权和所有权。获奖及入展作品可用于城市美化装饰:如景观石刻、主题文化活动标识等。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羲皇故里·魅力麦积”龙字书法作品大展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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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离退休干部新春慰问信

全文共 11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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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离退休干部同志们:

盛世开新元,天地又一春。在2017年春节即将来临之际,市委、市政府向你们及你们的家人致以节日的慰问和良好的祝愿!

2016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大力推进茂名振兴发展,保持了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预计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600亿元,增长7.1%;固定资产投资1261亿元,增长13.0%;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766.44亿元,增长7.4%。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1亿元,增长6.3%。两翼齐飞的发展格局进一步形成,三大平台实现新的突破,县域经济进一步发展壮大。“三大抓手”工作成效进一步显现,“三横三纵”高速公路网和“四横两纵”铁路网不断完善,港口建设加快推进,对内互联互通路网持续优化。城市扩容提质扎实推进,城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全市拨付省十件民生实事市县配套资金29.6亿元。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76万人,成功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社会保险覆盖率和缴费率实现“双提高”,精准扶贫攻坚工作扎实推进,社会治安环境逐步改善,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最近召开的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对2017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作出了部署。在新的一年里,我市将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坚持“一体两翼三大抓手”的工作思路,实施做大经济总量、做大主导产业、做大城市规模“三个做大”发展战略,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离退休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全市各条战线上的功臣。长期以来,广大离退休干部发挥自身优势和作用,为茂名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新的一年,市委、市政府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部署要求,对离退休干部保持敬重之心、倾注关爱之情、多做务实之事,努力营造尊老爱老的良好氛围,让离退休干部乐享晚年。希望广大离退休干部珍惜光荣历史,不忘初心,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和参与茂名的改革发展,继续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为茂名加快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祝愿全市离退休干部同志们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中共茂名市委

茂名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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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大型摄影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10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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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增强市民生态意识,弘扬生态文明,建设生态莱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统一和全市生态社会的更好发展,通过摄影图片,多角度、多方位展示近年来我市在林业生态、森林文化、湿地文化、林业产业、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城市绿化等方面取得的建设成果,展示森林城市的生态美、生活美、生产美,提高市民对创森工作的支持率和满意度,特举办以“森林城市·生态莱芜”为主题的莱芜市创建森林城市摄影展览,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投稿。

征稿时间:即日起至12月1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征稿要求:

摄影作品要以支持莱芜市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目标,以体现“森林城市·生态莱芜”为摄影主题,分四个类别:

1.森林生态类:主要展现我市在防护林营造、农田林网、廊道绿化等林业生态建设取得的成就,包括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通道绿化、水岸绿化、城镇绿化、村庄绿化、农田林网、单位绿化、小区绿化、城市公园等。

2.森林产业类:包括林业园区(如花木、珍贵树种等)、森林旅游(如森林公园、休闲观光园、其它森林旅游景点)、林产品加工(如条编加工)等。

3.森林文化类:包括与森林文化相关的景点、单位,古树名木,科普教育活动,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等。

4.森林保护类:包括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鸟类保护专项活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

作品选登与展览

1.征稿结束后,征集的参赛作品将全部集中到莱芜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摄影大赛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莱芜日报社视觉中心),由组委会聘请省市相关摄影专家学者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选片。

2.对筛选作品进行统一制作展览,将于12月下旬举办莱芜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摄影作品展览活动。

3.对入选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入选作品将在莱芜日报上选登。

4.入选作品出版精美画册。(奖励作者每人一本)

投稿须知

1.稿件要清晰、完整,格式为JPEG,不小于2M。稿件要反映场景原貌,不得后期调整。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图均可。

2.摄影爱好者拍摄生态莱芜均可投稿,所有参赛作品一律用电子邮件报送。邮件稿件请注明“森林城市摄影大赛拍摄作品”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作者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不注明投稿类别,资料不齐,恕不列入评选作品。

3.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抄袭他人,不得后期制作。投稿均为个人署名,投稿人需提供真实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以便联系及核实。参赛作品主办玩味有权干等报纸制作画册使用。主办方尊重并保障参赛作品的著作权,而因参赛人的原因所造成的著作权纠纷由参赛人自行负责。作品发送至lwrbsjzx@126.com。

4.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所有来稿一律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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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以“幸福西宁”为主题的征文征稿启事

全文共 7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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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幸福西宁阳光,讲述幸福西宁故事。

幸福西宁,是我们对现实最切身的感受和认同,也是对未来更美好的梦想和期许。

今年2月,西宁市十五届人大八次会议提出,不断强化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省委“131”总体要求,实现市委“12315”总目标,努力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开局,开启“幸福西宁”建设新征程。

为振奋精神,凝聚力量,共圆“幸福西宁”新梦想,从即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青海省作家协会、西宁市文联共同举办“幸福西宁”主题征文活动,面向社会各界征集作品,以亲历亲闻形式讲述“幸福西宁”故事。

征文内容围绕“幸福西宁”主题,深入挖掘西宁源远流长、独具特色的历史文化;展示西宁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发生的丰富鲜活、多姿多彩的巨大变化;讲述西宁日常生活中生动感人的幸福故事;抒写对未来西宁的美好愿景。重点应突出文明城市建设、民生向好、民族团结进步、生态文明和文化生活方面的幸福感受、幸福印象和幸福追求主题,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描绘辉煌中国梦的西宁篇章。

征文体裁主要为散文、随笔、精短故事等,文章字数在3000字以内。要求原创,主题突出,内容健康、文笔流畅,注重文学品质和故事性,见人、见事、见精神。

征文拟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入围奖40名。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将邀请有关专家评选优秀作品,举行颁奖仪式,向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及奖金。凡入选作品将以《幸福西宁》为题结集出版。

本次征文接受纸质稿件和电子稿件。纸质稿件投稿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黄河路90号市政府综合办公楼11楼《雪莲》编辑部;电子稿件以附件形式发至:1473853870@qq.com,并在邮件主题注明“幸福西宁”征文、作品标题,同时文末注明作者创作简历、联系方式等。

联系电话:0971-6142588

联系人:柳小霞 张剑峰

青海省作家协会

西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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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发现三江之美”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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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甬江、奉化江、姚江组成的“三江”是宁波人民千百年来的母亲河,为展示母亲河“三江”的风姿,特举办“发现三江之美”摄影大赛。活动旨在引导全社会共同寻找三江之美,展示三江之美,分享三江之美,在抒发乡情乡恋的同时,激发新老宁波人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情怀。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宁波市三江六岸开发建设统筹领导小组办公室

宁波市江北区外滩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 宁波市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 宁波金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二、征集内容

本次活动主题是从景、人、物诸方面来发现三江之美,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板块:

三江之韵——重点展示沿途风光、生态环境;山川河流,村舍田野;朝晖夕阴中气象万千的三江流域。

三江家园——反映人们在三江流域的活动,显示宁波市民对三江的依存度。

三江记忆——无数历史的印记。古老的石桥,逶迤的纤道,曾经的津渡,尚存的堰坝,历史遗存等。

三江新姿——改革开放以来,三江旧貌换新颜,东门口、老外滩一带的“三江口”,更是宁波标志性区块。

三江夜色——夜幕下的三江,别有一番风情。华灯璀灿,霓虹闪烁,流光溢彩,江影如画。

三、征稿细则

1.大赛分相机组和手机组:

(1)相机组:面向所有摄影工作者和摄影爱好者征稿。

(2)手机组:面向广大手机摄影用户征稿,投稿作品须为手机拍摄。

2.参赛作品必须是比赛规定区域内拍摄的真实作品,作品拍摄区域覆盖“三江”源头至出海口全部流经区域。

3.参赛作品要求紧扣主题,形式、风格不限,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限4—6幅),作品最好能反映四季。

4.本次大赛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等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等技术处理)。

5.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作者,参赛者对其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如有任何相关法律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6.本次大赛只征收电子文件,投稿作品一律为jpg格式,文件最长边不超过1000像素,文件大小500K以内。

7.大赛评选后,入选、获奖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供长边不少于3000像素(文件大小3M以上)的原始数据文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8.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所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用于展览、陈列、出版、媒体宣传等活动中,不再另附稿酬。

9.主办方将在活动征稿期间适时择机从已投稿作品中选出若干幅,在主办方微信平台上进行展示,但此类展出的作品与最终是否获奖无关,参赛人一经投稿即视为同意授权主办方在征稿期间将其作品发布到微信平台上展示,主办方无需支付稿酬。

10.凡曾经参加过各类摄影大赛的,在各类摄影艺术作品展览中入选的,或参加过其它任何评选比赛的作品,均谢绝参加,否则一切后果由参赛者承担。

11.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四、投稿方式

1.相机组投稿:登陆宁波市摄影家协会官网(www.nbphoto.org),进入“发现三江之美摄影大赛”作品征集专题页面,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后上传作品。

2.手机组投稿:关注“三江六岸”官方微信公众号,根据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相关条款,提交参赛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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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延安市第二届新区杯摄影大赛征稿启事最新

全文共 10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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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延安市新区开发公司延安市摄影家协会2015年4月23日

在延安新区开工建设三周年之际,为展示新区建设取得的重大进展和新区建设者的风采,弘扬市委、市政府实施“中疏外扩、上山建城”的城市发展主旋律,传递新区开发建设精神的正能量,特举办延安市第二届新区杯摄影大赛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情系新区”为主题,旨在通过广大摄影爱好者高超的技艺手法和光影色彩,定格新区建设过程中让人难忘的瞬间。

二、主办单位

延安市新区管委会、延安市新区开发公司、延安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

延安市摄影家协会

三、征稿范围

凡2013年6月15日以后拍摄于延安新区内反映各种活动、工地生活、建设场景的摄影作品均可投稿。

投稿作品分为两类:(一)社会活动类(在新区范围内举办的各类活动);(二)工程建设类(施工场面、建设者)。

四、征稿时间

从发布通知之日起至2015年7月28日止,公开广泛征集摄影作品。

五、参赛细则

(一)参赛须是本人2013年6月15日以后拍摄于延安新区内符合征稿范围的两类作品。每人在每类中限投四幅,(每一组照计一幅,每组不超过四幅)不接收改变原始场景及进行图像合成的作品。(作品可进行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等适当调整)作品著作权肖像权责任自负。

(二)参赛作品必须是尺寸不小于5×7英寸光面相纸制作。照片背面须注明:作品题目、参赛类别、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码、电子信箱等详细信息。(作者须对注明事项的真实性负责)接到作品入选通知后的作者须在当日投送入选作品同一版本不小于5mb的jpg格式电子文件。

(三)投稿参赛不收费、不退稿。不符合前述投稿要求的作品,不予参评。主办方对参赛作品具有非营利性收藏、展览、出版、宣传等使用权,不再另付稿酬。

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赛

投稿的作者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大赛活动的各项规定。

六、获奖作品评选、展出及表彰奖励

本次大赛由专家组成作品评审委员会,评出等级并颁发奖金、奖品及证书(奖金为人民币)。

1、一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证书;2、二等奖4名,奖金各2000元,证书;3、三等奖6名,奖金各1000元,证书;4、优秀奖10名,奖金各200元,证书。

七、投稿地址

各县摄影家协会收集或自行投稿的稿件寄送延安市摄影家协会

地址:延安市双拥大道石油支队509室曹天辰收

邮编:716000

电子文件发送邮箱:********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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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关于“我的驻村故事”征稿启事

全文共 9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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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喜迎西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进一步发掘驻村工作先进典型,讲述驻村干部精彩故事,展示驻村干部风采,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自治区强基惠民活动办公室决定,从9月中旬开始,在《西藏日报》开辟“我的驻村故事”专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讲述我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活动以来干部驻村的故事(含第一批至第四批驻村干部)。

二、活动时间

本次“我的驻村故事”征集活动截稿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三、作品要求

1、作品以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活动为背景,讲述自己的驻村亲身经历、所思所感。

2、作品摘取驻村过程中的一件具体事情去挖掘展现、提炼感悟,要力求故事性强、条理清晰、语言精炼、通俗易懂、生动感人,具有较强的可读性和启发性。

3、作品内容要积极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贴近群众生产生活,贴近驻村工作实际,突出思想性、时代性、鲜活性、典型性、成效性、感召性,传递正能量。

4、作品题材不限(诗歌、理论文章除外),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必须为本人原创,或自己讲述请他人代笔撰写,内容要真实可考,严禁抄袭编造。

四、活动要求

1、各地(市)强基办、区(中)直各单位强基办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广泛宣传发动,充分调动驻村干部的积极性,参与讲述、撰写驻村故事,安排专人负责稿件的收集整理、加工润色、审核选送。自治区强基办将在各地(市)和区(中)直各单位选送的基础上,筛选优秀作品在《西藏日报》“我的驻村故事”专栏刊发。

2、各地(市)强基办选送的驻村故事稿件数为每个县不少于4篇,区(中)直各单位强基办选送的驻村故事稿件数不少于4篇。

3、选送的驻村故事稿件上要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配有图片的,图片要清晰,为JPEG格式,附文字说明。

4、请各地(市)强基办、区(中)直各单位强基办于截稿日期前陆续将选送的驻村故事电子版,发送至1835267184@qq.com邮箱,电子邮件名请写“XX地区(市、单位)驻村故事”。

5、自治区强基办将邀请相关领导和专家组成评委会,评选出特等奖5名、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50名,发给奖金和获奖证书。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志武、杜鹏飞

联系电话:0891—6198215

自治区强基惠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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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绿城飞花”诗歌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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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城飞花诗歌大赛征稿启事

根据佛山市政府提出的《佛山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两年攻坚行动计划(2016—2017年)》精神,佛山诗社与佛山市农业局联合举办“绿城飞花”诗歌大赛活动。

1、主题:

抒写近年来佛山五区城市绿化新变化,内容可以写身边的花草树木、公园的小桥流水、路中央隔离栏的喇叭花的一抹紫、人行天桥三角梅的一片红……

2、体裁:

古体诗、新诗(20行以内)。

3、截稿时间:

本次活动从2016年5月10日起到6月30日止。

4、奖项设置:

(1)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2)二等奖3名,奖金2000元

(3)三等奖5名,奖金1000元

(4)优秀奖30名,奖金300元。

5、投稿邮箱:

参赛作品请以Word文档附件形式发送,并于文档中标明“绿城飞花”诗歌大赛字样,投稿信箱:by700318@163.com

6、稿件必须为未发表过的原创作品,严禁抄袭,实名制投稿,请提供作者真实姓名、通信住址、电话号码等信息,以便联络。

7、严禁一稿多投,作者文责自负。

8、每位作者限投一篇(首)作品,来稿请自己存底,本次征集不收费用,不退稿。

9、评选方式

由主办单位成立评审委员会,并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获奖名单在佛山市文学艺术网媒体进行公布。

10、颁奖方式

主办方将于2016年8月向获奖作者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并把获奖作品集结在《佛山诗坛》报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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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第十三届“童之趣”杯征文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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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到zuowen.yuwenmi.com,yuwenmi小编今天为您带来一则第十三届“童之趣”杯征文大赛征稿启事,欢迎广大同学们踊跃参考!

为提升中、小学生及其家长传统文化素养,营造浓厚的家庭文化氛围,湖北省图书馆“长江读书节”围绕“读国学经典,树优良家风”主题,特举办第十三届“童之趣”杯征文大赛。襄阳赛区由襄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具体承办,现面向全市广大少年儿童征稿。

一、活动内容

以第十三届“童之趣”征文大赛指定书目(该书目结合少儿阅读实际,依据传统经史子集四部而列)为阅读对象,倡导父母、子女共读国学经典书籍,结合自身实际,记录亲子阅读的过程和故事;阅读经典书籍的感受和心得;学习传统文化的影响和启发;讲述传统文化对于自身成长的改变和提升;探讨亲子共同深入学习传统文化的规划和展望。

二、征文要求

(一)对象:全市中、小学生。

(二)原创作品,严禁抄袭,主题突出,有新颖和独特的见解,感情真挚,文笔流畅,体裁不限,字数在800字左右。

(三)稿件请用A4纸单面打印,学校、班级、作者姓名及指导老师姓名居中排版,页脚添加襄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选送字样和联系电话,初选稿件由襄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集体投稿,湖北省图书馆对所有稿件拥有校对出版权,请自留底稿,稿件不退。

(四)征稿时间:2016年3月20日至6月20日止。

三、征集与评选

(一)征集办法

1.该活动为公益性活动,不收取任何形式评审费。

2.对征文进行初评后,襄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推荐优秀征文20篇,统一寄发到湖北省图书馆进行终评。

(二)评选办法

湖北省知识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北省图书馆将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优秀征文进行等级评奖。入选的作品将编辑成书出版。

(三)奖励办法

本次征文活动,个人奖设一、二、三等奖,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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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行摄丝路”摄影比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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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世闻名的古代丝绸之路,不仅是一条连接亚欧大陆的商贸通道,也是一条东西方文明的对话之路,以及文化、思想、宗教的传播之路,见证了中外各国各族人民的频繁交往。

本次摄影比赛主题为“丝路上的佛教艺术”,旨在用影像对古丝绸之路沿线重点的文化遗产进行记录,为文化研究与传播提供数据支持。让影像这种跨越地域和语言的载体,推动丝绸之路文化在当代的传承和弘扬。

本次摄影比赛由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与中华佛文化网共同举办,将中国千年的丝路文明用影像传递到世界各地,用影像架起中外文化沟通和交融的桥梁,让中国梦中的文化梦想在影像中呈现。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华佛文化网

二、征稿要求

1、参展作品必须是在古代陆上丝绸之路拍摄完成,反映佛教文化的自然风光、特色风情、民风民俗、文化遗产景观等相关内容。

2、参赛作品单幅、组照不限,彩色、黑白均可,参展作品数量不限。组照为每组6幅以内。

3、每幅作品必须注明作品标题及拍摄地点、作者姓名和联系电话。例:《标题》+地点+内容+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4、所有作品一律不退稿。参赛需要提交电子文件,每张照片不得小于3M。获奖作品举办方有权将其用于出版、展示和宣传等,不再另付稿酬。

5、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和其他纠纷均由作者自负。

6、凡已在各类摄影比赛中获奖的作品谢绝参加本次比赛。

三、奖项设置与奖励

一等奖1名奖励2000元

二等奖2名奖励1000元

三等奖4名奖励500元

优秀奖10名奖励100元

以上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奖金及获奖证书。

四、征稿

1、参赛作品发送至:wunan@china.org.cn

2、2017年5月1日—2017年5月15日止(以北京时间为准)。

五、活动评选

1、2017年5月16日—19日进行筛选

2、2017年5月21日—28日微信投票

3、2017年6月1日公布获奖名单

六、活动说明

本次摄影比赛入围作品名单和部分入围作品将发布在中国网、中华佛文化官方网站及官方微博、微信平台等。

获奖结果将由网络投票及专家评审共同评选。

七、活动咨询

联系人:仵楠

联系电话:010-88829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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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文化产业大家谈》专栏征稿启事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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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文化产业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战略部署和相关文件精神,为了及时有效地宣传报道全省文化产业领域中锐意改革、创新求变、追求卓越的先进典型、优秀人物、模范集体,为全省文化产业大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本报文化产业周刊拟开辟《文化产业大家谈专栏

本专栏将优先刊发全省各级文化旅游部门工作人员、文化学者、文化企业家、创意设计人员等文化产业从业者的优秀文章。现面向全省征稿

要求:

1.体裁不限,内容必须紧扣山西文化产业发展这一主题,特别是要能够反映所在单位或所在市县关于文化产业发展的好思路、好方法,县、乡、村等基层文化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的稿件优先刊发。

2.原创首发。本专栏所刊发的文章必须为作者原创,本报所称原创是指作者稿件并未在山西省县级以上正规媒体刊发过,本报视为原创。本报收到稿件后,会在7日内做出是否刊发的决定并及时通知作者。稿件刊发后,作者将获得相应稿费或同等价值的纪念品。

3.字数在2500字以内,图片若干。

4.投稿请注明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以便于本报及时联系。

投稿邮箱:fywhksj@sina.com

联系人:王俊宝

电话:0351-4281167

13994284418

个人微信号:sjdsbjszk

微信公众号:feiyikansanjin(非遗文化看三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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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多彩蓝田醉美玉山”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9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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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位于秦岭北麓、灞水之滨。这里水奇秀、风光旖旎;这里积淀深厚、人文荟萃;这里民风淳朴、生态良好。既有钟灵毓秀的王顺山、玉山;又有猿人遗址、水陆庵等众多历史遗存。特别是春暖花开之际,关中环线的玉山、九间房、普化等地绚丽多彩的春景美图,漫山遍野的油菜花、桃花、杏花构成了一幅美不胜收的沁人画卷。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文化与生态的完美结合,造就了蓝田的独特魅力,使蓝田成为广大摄影家和爱好者艺术创作的宝库。为了充分展示美丽蓝田的山水之秀,人文之美,我们近期组织摄影大赛,现提出征稿启事如下:

征集主题:多彩蓝田 醉美玉

主办单位:中共蓝田县委宣传部

蓝田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玉山镇政府 九间房镇政府

蓝田县摄影家协会

蓝田县旅游摄影协会

大赛组委会:(略)

大赛评委会:由省市摄影家协会专家评委组成。

媒体支持:蓝田网、蓝田在线网、蓝田宣传微信平台、摄影家协会网

征集时间: 2015年4月1日—4月3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拍摄地点:关中环线蓝田段、玉山镇、九间房镇、普华镇沿线

参赛细则:

1、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题材不限,参赛作品须是本次活动创作作品,彩色、黑白均可。

3、参赛作品数量,每人不得超过10幅。

4、参赛作品请用jpg格式,文件大小控制在2MB—5MB以内,并附上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拍摄地点、联系电话。

5、大赛一律不收参赛费,大赛所有作品不退稿。

6、对于参赛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进行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媒等方式使用,不再另行支付报酬。

7、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不准抄袭。

8、禁止本次大赛评委及其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9、参赛者应保证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

11、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并遵守上述所有规定。

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奖金2000元;

二等奖3名 奖金各1500元;

三等奖5名 奖金各800元;

优秀奖15名 奖金各300元;

以上获奖者均颁发获奖证书。

投稿方式:

请参赛者将作品电子文件投送到蓝田县摄影家协会

邮 箱:********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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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文一名门河畔杯”改革与建设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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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宣传推介肥东,展现改革开放以来肥东的可喜变化,增强家乡人民热爱肥东、建设肥东的自豪情愫,特举办“文一名门河畔杯”改革与建设摄影大赛,现面向社会征稿,诚邀各摄影团体、摄影家及摄影爱好者选送佳作参赛。

5月春风拂面,在这春暖花开的季节,和家人、和朋友、和最爱的他(她)一起郊游成了我们最佳的休闲方式。如此温柔的季节,最适合在浪漫的地方留下属于这一刻的永恒记忆。“文一名门河畔杯”摄影大赛,为你提供展示的舞台!

主办:安徽省文一投资控股集团店埠置业有限公司、肥东县摄影家协会

承办:合肥秀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协办:秀美肥东摄影网

一、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9月20日止(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二、征稿内容:

1.反映肥东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发展和人文变化的老照片及摄影作品;

2.反映店埠河秀丽的自然和人文风光,突出肥东人对肥东母亲河的依恋情结;

3.反映文一地产在肥东的发展历程以及给城市品质人居生活带来的深刻变化。

三、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10000元现金+10000元购房抵用券

一等奖2名,5000元现金+5000元购房抵用券

二等奖3名,3000元现金+3000元购房抵用券

三等奖5名,1000元现金+2000元购房抵用券

优秀奖50名,100元现金+1000元购房抵用券

四、征稿细则:

1.欢迎省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投稿,但同一作者不得以多个网名投稿,投稿作品彩色、黑白、组照(组照不超过6幅)均可。

2.投稿方式:

在《秀美肥东》摄影网(www.xiumfd.com)“文一名门河畔杯”投稿专区发图,同时将原片(JPG格式)发至邮箱xmfd2013@163.com(注明作品名称+姓名+网名+电话)。或自行送至:

肥东文一名门河畔营销中心(龙泉东路与沿河西路交口,电话:67668888)、肥东文一国际销售中心(合店路与燎原路交口,电话:67299999)、肥东托斯卡纳商业街营销中心(桥头集路与临泉东路交口向西100米,电话:67669999)。凡自行提交至营销中心,均可现场获得精美礼品一份。

3.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的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造型等技术处理)。

4.所有提交的参赛作品概不退还,参赛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负责。

5.次大赛不收参赛费,凡获奖作品主办方拥有永久免费使用权。大赛结束后将出版《“文一名门河畔杯”肥东改革与建设摄影大赛获奖作品集》,并举办影展。

6.凡参赛者均视为同意本活动之所有规定,对不符合大赛要求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五、评选方式:本次大赛投稿结束后,将邀请省、市摄影家择期评选。同一作者获优秀奖作品数量不限,获特、一、二、三等奖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以最高奖项为准。

评选结果将在《秀美肥东》摄影网,肥东县摄影家协会QQ交流群(群号:224264056),相关报纸、电视、网络媒体公布,必要时电话通知。

六、特别提醒:征稿期间主办方将围绕活动主题,不定期组织相关拍摄活动,请及时关注秀美肥东摄影网及肥东县摄影家协会QQ交流群的相关信息公布。

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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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美丽乡村”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11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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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千年古城 更忆临海”之“美丽乡村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海山仙子国,邂逅寄孤蓬,万象图画里,千岩玉界中”,山海之灵气滋养了临海,两千多年的历史和山河形胜,造就了这座古城。

近年来,乡村旅游已逐渐成为国内旅游的热点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并承载着广泛而深远的社会意义。以“文化为魂,山水为魄”的古城临海,也全面开启了美丽乡村建设。临海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根本,以展现农村生态魅力为特色,打造“苍山灵水千年古城,嘉禾圣果一品乡村”的美丽乡村建设的品牌形象。展开“一镇一品牌、一村一特色、一路一景观”的美丽乡村建设新格局。从“美丽乡村”建设到全面推进乡村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逐渐实现千年古城的新崛起。

穿行于临海乡村间,黑色的柏油路两旁是一幢幢粉墙黛瓦的民居、一片片青翠的绿化苗木和姹紫嫣红的花卉,好似一幅生机盎然的江南半山区的风情画卷。临海“美”的分享时刻,就是从这样的一个个美丽乡村开始。一首“三部曲,四季乐”的乡村旅游之歌在临海唱响。“第一部曲”,山水形胜的自然风光游;“第二部曲”,厚重缠绵的文化体验游;“第三部曲”,现代都市人回归田园的特色农业生态游。三部曲唱出临海旅游的古今特色。再配以“春夏秋冬”为主题的“四季乐”节庆活动,吟出了临海乡村旅游的副歌。

继2014年、2015年连续成功举办两届“千年古城 更忆临海”摄影大展后,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政府携手中国摄影报社,共同举办2016“千年古城 更忆临海”之“美丽乡村”全国摄影大展。本次大展旨在吸引摄影人群以敏锐的洞察力、独特的视角通过优秀摄影作品充分挖掘临海市乡村旅游资源,吸引更多的人前来临海体验属于临海人独有的幸福,感受临海人“面朝大海、诗意而居”以及“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的美好状态。热忱欢迎广大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政府、中国摄影报社

协办单位:浙江省摄影家协会、中共临海市委宣传部、台州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临海市风景旅游管理局、临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临海市摄影家协会

官方网站:

合作媒体:腾讯网图片频道、新浪网图片频道、影像中国网、新华网摄影频道、央广网、国际在线、中国新闻图片网

征集时间

2016年5月—2017年5月15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征集主题

全面征集取材于临海市境内(不含临海市古城区、桃渚古城),反映乡村自然风光、人文风情、乡村生态旅游等内容的摄影作品。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入展作品100幅,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

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入会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临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负责向入展作者进行给付,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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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蚌埠“发现城市之美”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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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方位、多角度报道蚌埠近年来城市建设的崭新成果,记录城市发展脉络,展示日新月异的城市形象,展现蚌埠人的精神风貌,鼓励市民用摄影作品来表达对家乡的热爱,即日起蚌埠报业传媒集团举办“发现城市之美”摄影大赛

一、征稿要求

1、 凡是反映蚌埠市(含怀远、五河、固镇三县)城市风光风情的作品均可投送。

2、 本次大赛面向社会各界作者征稿,作者投稿数量不限。

3、 本次大赛只收数码照片,单幅、组照均可(组照限6幅)。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删除、数字特技、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4、 参赛作品通过网上投稿,文件的格式一律为JPG,投稿作品的尺寸为长边1000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300K。作者请自留原始数字文件,以备入选后宣传推广。

6、 参赛作品请注明:作品标题、拍摄地点、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7、 作者应对参赛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凡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

8、 主办单位在相关媒体上发表参赛作品,应支付稿酬。主办单位有权使用所有获奖作品,用于举办展览、出版画册及相关宣传,不再支付稿酬。

9、 参赛者投送作品,即视为理解并同意遵守本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获奖资格直至追回奖金。

二、 投稿方式

作者登录蚌埠新闻网,注册后在珍珠驿论坛“发现城市之美”摄影大赛专栏投稿。

三、 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

一等奖 1名; 二等奖 5名; 三等奖 10名; 优秀奖50名。

四、 评选发奖

由主办单位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委团。2015年6月上旬将评选结果在蚌埠报业传媒集团各媒体上公示,6月下旬颁奖。并适时印制画册、举办获奖作品展。

五、 征稿日期:

即日起,至2015年7月31日截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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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第六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1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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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示当代书法、绘画艺术魅力,促进海峡两岸文化艺术交流与合作,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共同书写和描绘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喜迎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九次会晤在厦门召开,决定在第十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期间,举办第六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现将有关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人民政协报社福建省美术家协会福建省书法家协会政协厦门市翔安区委员会台湾两岸和平文化艺术联盟总会

协作单位:厦门市美术家协会厦门市书法家协会福建省收藏家协会

承办单位:人民政协报社书画院政协厦门市翔安区委员会办公室厦门市翔安区文体促进会

协办单位:厦门市美术馆金门县书法协会北京行宫书画院闽台书画院

二、 组织机构

本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组委会由主办、承办单位有关领导共同组成。

评委由大赛组委会聘请国展评委、著名书画家组成(为保证评审的公平性,恕不公布评委名单)。

三、 征稿对象

年满18周岁(1999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的海内外书画家、各级书画协会会员及有一定书画造诣的爱好者均可投稿。

四、 征稿要求

1. 作品内容健康向上,以弘扬中华民族精神,促进祖国统一,实现伟大的“中国梦”为主旋律。诗词、楹联、古今名人名句均可。

2. 书法作品为毛笔书法,书体不限。草书和篆书作品须另附释文,规格为6尺整张宣纸以内,横竖均可,风格不限。手卷、册页作品均可投稿。所有作品除册页外请勿装裱,欢迎投寄多字数作品。

3. 绘画为中国画,题材不限,山水、花鸟、人物皆可。国画作品规格为4至6尺整张宣纸以内,横竖均可,无须装裱。

4. 本次展览不征集硬笔书法和篆刻、刻字作品。

5. 不收取作品评审费。

6. 作品需附作者身份证复印件和150字左右的艺术简历一份(用A4纸打印)。

7. 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正楷标注作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编、常用电话号码及参赛作品尺寸。

8. 为保证参赛作品顺利寄达,请用挂号或快递寄出,并请注明第六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字样。

五、 作品评审及奖励办法

1. 评委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专业书画报及相关网络等媒体上公布。

2. 本次展览设入展作品330件(含获奖优秀作品),评出书法、绘画获奖优秀作品各15件。其中书法优秀作品前5名奖金每件7000元,绘画优秀作品前5名奖金每件10000元;书法优秀作品6至15名奖金每件2000元,绘画优秀作品6至15名奖金每件3000元。实际入展数量根据评选情况可适当调整。以上所述奖金均税前为人民币。

3. 福建省籍非省书协、省美协会员作者的作品被评为优秀作品的,可作为加入福建省书协、省美协的条件之一。所有入展作品均颁发入展证书,优秀作品颁发获优秀奖证书。入展与获奖者均获赠《第六届“海峡杯”全国书画展作品集》1册。

六、 征稿时间

自见报之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以作者当地邮戳为准。

七、 展览及出版事项

1. 作品展览时间:获奖作品和入展作品将于2017年10月下旬在厦门市美术馆展出,届时将邀请相关领导、两岸著名书画家代表、本届活动部分获奖者及社会知名人士参加开幕式。

2. 所有获奖作品与入展作品将结集出版《第六届“海峡杯”全国书画展作品集》。

3. 所有参赛作品(含获奖和入展作品)由主办单位收藏,并拥有出版和处置的权力,凡投稿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之规定,恕不退稿。

八、 其他事项

在开幕式期间同时举办“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两岸书画艺术研讨会。

九、 来稿请寄: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顶曾路360号六楼C601A室(厦门市翔安区文体促进会收)

邮编:361102

联系电话:0592-7167162

第六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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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年“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1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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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宗旨

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示当代书法、绘画艺术风貌,促进海峡两岸文化艺术交流与合作,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共同书写和描绘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决定在第八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期间,举办第四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现将有关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诗书画协会 福建省美术家协会 福建省书法家协会 政协厦门市翔安区委员会 台湾两岸和平文化艺术联盟总会

协办单位:厦门市美术家协会 厦门市书法家协会 福建省收藏家协会

承办单位:政协厦门市翔安区委员会办公室 厦门市美术馆北京行宫书画院 金门县书法协会 闽台书画院

三、组织机构

本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组委会由主办各方共同组成。

评委由大赛组委会聘请国内著名书画家组成(为保证评审的公平性,恕不公布评委名单)。

四、征稿对象

年满18周岁(1997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以上的海内外书画家、各级书画协会会员及有一定书画造诣的爱好者均可投稿。

五、征稿要求

1.作品内容健康向上,以弘扬中华民族精神,促进祖国统一,致力民族复兴为主旋律。诗词、楹联、古今名人名句均可。书法为毛笔书法,书体不限。绘画为中国画,题材不限,山水、花鸟、人物皆可。

2.作品尺寸6尺以内(含6尺),横竖式不限,草书和篆书作品须另附释文。

3.本次展览不征集硬笔书法和篆刻、刻字作品。

4.不收取作品评审费。

5.作品需附作者身份证复印件和150字左右的艺术简历各一份(用A4纸打印)。

6.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正楷标注作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编、常用电话号码及参赛作品尺寸。为保证参赛作品顺利寄达,请用挂号或特快寄出。

六、作品评审

1.评委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专业书画报等媒体上公布。

2.本次展览设入展作品300件(含获奖作品),其中评出书法、绘画一等奖各2名,书法奖金每人10000元,绘画奖金每人15000元;书法、绘画二等奖各3名,书法奖金每人5000元,绘画奖金每人8000元;书法、绘画三等奖各10名,书法奖金每人2000元,绘画奖金每人3000元。

3.福建省籍非省书协、省美协会员作者的作品获奖,可作为加入福建省书协、省美协的条件之一。所有入展作品均颁发入展证书,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入展、获奖者均获赠《第四届“海峡杯”全国书画展作品集》1册。

七、征稿时间

自见报之日起至2015年9月10日止,以作者当地邮戳为准。

八、展览及出版事项

1.作品展览时间,入展作品将于2015年11月在厦门市美术馆展出,届时邀请相关领导、两岸著名书画家代表、本届活动部分获奖者及社会知名人士参加。

2.所有获奖与入展作品将结集出版《第四届“海峡杯”全国书画展作品集》。

3.入展、获奖作品由主办单位收藏,并拥有出版和处置的权力,凡投稿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之规定,恕不退稿。

九、来稿请寄: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祥福路2005号综合楼318室(厦门市翔安区政协办公室收) 邮编:361102

联系电话:………………

第四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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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难忘的瞬间”主题征文活动征稿启事

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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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生活就像一场电影,一个个精彩的小镜头中,总有那么一个令人难忘;生活如同一串珠链,一颗颗斑斓的小珍珠里,总有那么一颗最为璀璨。

生活就像一场电影,一个个精彩的小镜头中,总有那么一个令人难忘;生活如同一串珠链,一颗颗斑斓的小珍珠里,总有那么一颗最为璀璨。在喜迎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五周年之际,让我们把心中对生活、对过往的感悟,对阅读、对未来的热情,化为笔尖流淌的文字,共同感受那份真挚与美好。

本次征文活动由《上海文学》杂志社、华语文学网与静安区文化局联合主办,静安区图书馆承办,由赵丽宏、金宇澄、臧建民、刘运辉、张予佳、孔明珠等担任顾问与评委。

征文对象:面向全市读者,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务楼宇、社区、学校等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并欢迎全国各地作者踊跃投稿。

截稿日期:2016年6月1日(以当地邮戳或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征文要求:

1、题目自拟。内容紧密围绕主题,从自身经历或身边事物角度出发。

2、作品要求主题明确、文字生动,具有较强的可读性、思想性和文学性。

3、文体为散文或随笔,篇幅为1000字左右。

4、参赛作品须为个人原创作品。

5、来稿请标明“征文”字样,并注明投稿人姓名、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所有投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投稿方式:

1、纸质稿件寄送至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702号7楼宣传辅导部,邮编200040。

2、电子版稿件发送至jaq_tsg@sina.com。

联系电话:62173767 62530932*156 传真:62171302 联系人:曹扬 朱润

奖励方式:设一等奖1名(奖金及奖品价值3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及奖品价值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及奖品价值1500元),佳作奖5名(奖金及奖品价值1000元),优秀奖50名(获赠2017年度《上海文学》杂志)及优秀组织奖若干,并颁发获奖证书。获奖作品将结集印行,并在华语文学网刊登。

征文相关信息请登录网站

注: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征文办公室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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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最美晒秋风情篁岭”国际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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篁岭因晒秋而美丽,晒秋因摄影而闻名。为答谢广大摄影人及游客对篁岭的关爱及惠顾,同时,为全面、艺术地展现篁岭、传播篁岭,透过摄影人的镜头,进一步提升篁岭知名度、美誉度、影响力,婺源县乡村文化有限公司决定在篁岭景区正式开放周年之际,举办“最美晒秋·风情篁岭”全国摄影大赛

一、征稿要求:

征集篁岭风光(篁岭晒秋)、篁岭古建、篁岭民俗、篁岭人物、篁岭农耕等内容的摄影作品。只要是发生在篁岭的点点滴滴、美丽瞬间,无论单反、手机拍摄,均可参赛。

作品必须取材于篁岭景区内,要求表现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生动活泼、有时代感,并能最佳展现篁岭特色,具体形式和数量不限。违规作品将被取消参评资格。

作品一律以电子档网络上传方式投递。规格:上传作品可分为单幅作品或组照,彩色、黑白不限,组照作品数量最少3张,最多10张。照片电子文件请提供JPEG格式,并用简单的文字讲述作品背后的故事(不超过50字),每幅照片尺寸长边不得低于2000像素,分辨率为300dpi。

照片只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不得用电脑技术作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和电脑合成创意。合成及拼接照片,以及其他增加或删减影像内容等影响作品真实性的照片不予参评。

二、投递方式:

采取网络投稿的方式,仅收电子版作品。

注册会员时,请完善个人资料,以便获奖联系。上传作品,尺寸长边不得低于2000像素,单反图片分辨率为300dpi,手机图片分辨率为72dpi,同时配简短文字描述(不超过50字)。

三、奖项设置:

大赛分手机摄影和单反摄影两项。

1、单反组设奖:特等奖1名,奖金30000元;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500元;入围奖10名,100元手机缴费。

2、手机组设奖: 特等奖1名,奖金20000元;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500元;三等奖5名, 200元手机缴费;入围奖10名, 50元手机缴费。

四、评选方式:

由专家评审、网络投票共同评选,专家、网络权重各半。每位评委都对获奖作品提出独立评语,大赛组委会将这些评语进行公示,确保大赛结果的公平、公正。

为保证本次大赛做到公平、公正,获奖作品将在婺源县乡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官网公示七天,公示期间设立专用邮箱,受理实名举报。

大赛公示结束后组委会将与作品入选者联系,届时作品入围者须在指定日期内提供与参赛信息一致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领奖证明。无法按时提供有效证明的,或提交的个人信息与原始信息不符的,视为无效作品,主办方有权取消该作者入选、获奖资格。

为彰显本赛事的公平、公正,严格规定婺源县乡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本次赛事评委(及其两者的直系亲属)均不可参加本次比赛,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评选、入选、获奖资格。

五、征稿时间:

2015年10月21日-2016年10月20日

六、特别说明: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对于入展作品,主办单位将拥有其著作权,可进行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并不再支付稿酬。

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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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第三届广东省“九江龙”散文奖征稿启事

全文共 1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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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广东省文化强省建设,鼓励广东散文创作,褒奖优秀文学作品,勉励优秀文学人才,广东省作家协会、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佛山市作家协会、佛山市南海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决定联合举办第三届广东省“九江龙”散文奖。

一、征稿宗旨

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鼓励关注现实生活、体现时代精神的散文作品;确保评奖活动的正确导向性、权威性、公正性;鼓励散文创作的艺术探索和创新,尤其褒扬那些具有岭南风格和岭南特色的富有艺术感染力的散文作品。

二、奖项设置

金奖1部(篇),奖金5万元;

优秀奖10部(篇),奖金10000元/部(5000元/单篇)。

三、评奖程序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评奖分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成立第三届广东省“九江龙”散文奖评奖组织委员会和评奖会务办公室。并邀请省内外著名作家、评论家担任初评委、终评委。

(一)初评:电子邮箱的投稿由会务组定期分发给各位初评委审读。初评投票产生进入终评的候选作品,候选作品可多于获奖作品数,但不超过获奖作品数的50%。

(二)终评:投稿截止后,终评委在认真阅读初评委评出的全部入选作品的基础上,参考各界反馈意见,经充分的协商与讨论,最后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获奖作品。为避免遗珠之憾,对在初评中未获入选的参评作品,经三名以上终评委提名,由终评委投票有三分之二以上赞成者可以进入终评。

(三)公示:评选结果由主办单位统一发布并举行颁奖典礼,对获奖作家颁发奖励证书、奖品。

四、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广东省籍作家(须附身份证复印件)及在广东工作、生活两年以上的入粤作家(须有推荐单位证明)。

五、推荐名额

第三届广东省“九江龙”散文奖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参评作者可向以下推荐单位提出作品参评意向:

省作协文学院、创研部、组联部、广州市作协、深圳市作协推荐名额为3-4部(篇);其余地级以上市作协、省作协公安分会、省作协检察分会、省作协司法分会、省作协地税分会、省市各出版社、省级各报社、文学杂志社和广州市、深圳市文学创作室等专业团体机构推荐名额为2-3部(篇)。

六、截止日期

推荐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10日24点整(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七、投稿要求

在评奖年度内(即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由国家批准出版发行的报纸、刊物、出版社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散文均可参加评选(单篇作品以首次发表的时间为准,书籍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结集参评的作品,应在评奖年限内出版且其间创作的作品应占结集字数的1/3以上(若书中未予标识,则每篇作品须注明首次发表或写作日期并由推荐单位出具证明)。结集参评的作品,须拥有合法出版书籍的统一编号和版权页。

八、注意事项

(一)请参评者认真填写第三届广东省“九江龙”散文奖报名表,注明真名实姓、所在单位、详细的通联、作品详细信息(结集参评作品请注明出版的统一编号和版权页)等,并连同参赛作品电子版一起发送至邮箱cyb510635@126.com。

(二)第三届广东省“九江龙”散文奖报名表纸质版一式叁份连同参赛作品请寄往:广州市天河北龙口西路552号广东省作家协会创作研究部(邮编510635)。

第三届广东省“九江龙”散文奖大赛组委会

二O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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