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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班的唱歌牛人(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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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唱歌的外婆作文600字

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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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外婆一直没有什么爱好,可是最近不知怎么的,他老人家迷上了唱歌

听吧!听吧!她有由客厅哼到卧室,在卧室哼到客厅,高音唱不上去就用假声。有时还抛出一句觉得自己唱的很好的美声。真是讨厌!

你再听,刚起床外婆就在唱什么高原红了。唱的一堆外婆版普通话。怪声怪调的。家里人对他意见可大了,他却总是置之不理。妈妈说她就是个老顽童。我总是捂着耳朵,嘟着嘴,用行动表示不满。只有爸爸总爱在旁边乐呵呵的欣赏。是外婆唯一的粉丝。

我和妈妈为什么意见这么大呢?那就是因为她总是半夜起来唱歌,早晨一睁开眼就开始唱歌。我和妈妈要足够的休息时间。可是被外婆这一闹腾的黑眼圈又加重了。外婆她可不需要那么早起,晚上想什么时候睡就什么时候睡。有的时候心情好精神也跟着好起来,就唱个一两点才罢。外婆这嗓门又大又不好听,在晚上静静的躺在床上,听着外婆的死枪版歌,血都快要吐出来了!

最近,外婆还因为唱歌,把自己变成了一个时尚达人。也不知道在外面让哪位高人指点了一下。她乐颠颠地从市场上买回玩具电子琴一台扩音器。就这样踏上了她的时尚之路。

现在,只要进家门就迫不及待的带上耳麦扩音器上的玩具电子琴。周杰伦一样,一边唱一边跳。那声音那架势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她那点水平。聋子都会被它吵得受不了。

不过他脾气倒是越来越好,无论我们怎么打击,说她唱歌不好听总是微笑着一言不发她是我的好外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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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听,风在唱歌

全文共 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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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的,我喜欢,也喜欢听风。

每种风都有不同的姿色,我喜欢微风轻抚我时的温柔,我喜欢大风带来的凉爽,我喜欢狂风所到之处的闻风色变,我喜欢旋风不请自来的个性。

暴风总是出人意外的来到,在城市空中盘旋、号叫、呼啸,这一切并不美好,但给我无限的欣喜,感到激动;台风给我带来的不仅是视觉上的磅礴气势,它也会扰乱我的心,令我有些害怕,虽然如此,我还是喜欢那强烈的凉爽。

迎面吹来的春风就如母亲的手在我脸颊掠过,夹杂着泥土的气息,还混着青草味儿,我喜欢春风;一阵阵晚风带来的不是刺骨的寒冷,而是一股沁人心脾的凉爽,在夏天傍晚享受晚风,实在舒服不过了,我真喜欢晚风;冬天的来临,就意味着寒风的来袭,刺骨的寒风总是把路边的落叶卷入空中,把最冰最冷的空气往人们的脸上砸,可我还是喜欢寒风,喜欢这种刺激的感觉。

正如我喜欢形形色色的风一样,我爱听风声。

微风唱的是轻柔的,几乎没有声响,要仔细侧耳聆听才能感受到,可它又是那么柔美,时而吹动,时而静息;大风、狂风时常伴着雷雨的到来,在隆声中隐隐约约地钻入我们的耳朵;旋风、暴风还有台风“呼呼——”的声音响度很大,简直要震破我们的耳膜,犹如在停滞的空气里爆炸了什么东西;春风和微风一样柔美,但稍稍有些不同的是,春风是如此轻盈,踏着灵巧的脚步,路过河畔,吹绿柳条,吹醒小草,吹皱小溪,吹鼓花苞,把我们的心田吹出那最美的微笑;一阵晚风吹过,透过密集的叶层,我们能够听见叶叶相擦发出的凄切哀吟……

每种风都各自独特之处,它们的音色不同,音调也不同,它们的歌声是如此的优美、动听,若把这些组在一起,说不定能够奏出悦耳的歌曲呢!

让我们一起侧耳细听,风在唱歌

我爱风,也爱听风,这种爱永不会变。听,风在唱歌!

——后记

[风在唱歌优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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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雨在唱歌[200字]

全文共 2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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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见过会唱歌吗?

在我们的这片土地上,有弯弯曲曲的小河,葱绿的树林,刚发出嫩芽的小草,就有这样的雨,它在快乐地唱歌。

雨在草地上唱歌,沙沙沙……草儿一定听懂它在唱的是什么,草儿打了个哈欠发出了嫩芽;雨在沙地里唱歌,鸳鸯成双成对的睡在沙地里;雨在河水里唱歌,丁丁丁……河里的小鱼一定能听懂它在唱什么歌。小鱼快乐的游起来了;雨在梨园唱歌,刷刷刷……梨一定能听懂它在唱什么,梨园里的树上结满了不大不小的香甜可口的梨。

在我们的这个地方,只要下着雨,你就能听到这样的歌声,沙沙沙、丁丁丁、刷刷刷……我献给你一片红红绿绿会唱歌的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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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迷上了唱歌优秀作文_人物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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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歌让我非常着迷。每当我听到那动听的歌声和乐曲,心情就十分欢快,激情四射。歌声让我的生活充满了阳光和活力。

幸福的生活需要用欢乐的歌声来表达,唱出我们的心愿和梦想。为了学会唱歌,我收集了许多著名歌唱家的音乐磁带和唱片,有歌唱祖国的;有赞美生活的;有激人奋进的;还有颂扬家乡的……真是应有尽有。只要有时间,我都要学唱一些我喜爱的歌曲。唱歌有时使我如梦如痴。一天晚上写完作业,我和爸爸在室内练击打高抛乒乓球。练了一会儿后,爸爸用手机放出了羽泉的《奔跑》和王薇的《传奇》,我情不自禁地跟着唱起来,一边唱歌一边打球。我越唱越兴奋,手中的球拍也乱舞起来。爸爸把一个个乒乓球纷纷地打在我的腿上、脸上、鼻尖和额头上,我都没有痛感。这时爸爸大声说:“臭小子,你对唱歌真是着迷了。”我仍然不停地唱着。

有一天早晨,我醒来的特别早,看到爸爸还在熟睡。我悄悄地把他的手机拿过来,调出了汪峰的《怒放的生命》。轻轻地躲在被窝里小声地学唱起来,我越唱越高兴,不知不觉地把声音调高了。爸爸突然醒了,猛地掀开我的被子,一把夺过手机,拧着我的耳朵无奈地说:“你呀,真是一个歌迷!”我急忙不好意思地把衣服穿好,红着脸走进了洗漱间。

我喜欢唱歌,因为它音调悠扬,美妙传神,给人以激情。我着迷唱歌,因为它语言丰富,知识广博,给人以启迪。唱歌使我的身心舒畅,口齿清晰。磨炼了我的自信和毅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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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的拿手好戏唱歌作文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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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艺萌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爱的东西和拿手好戏。我最擅长的是唱歌,拿手好戏必然是它。

练成唱歌不简单,需要你天天保养嗓子,不能吼叫,而且不能变声。这都是姑姑教给我的,她们都很喜欢唱歌。我那时一听,非常爽快地答应姑姑。所以,每天晚上我都听一些人唱的歌,自己也唱,然后再调整声音,一个星期后,一首歌就被我拿下了。

因为以为自己非常棒了,自己就在小区里举行了一个比赛,好朋友都到齐后,我就把规则说给她们听,她们同意了。之后找了几位大人,来帮我们评分。就像《越战越勇》,我是擂主。接下来,她们就展示了自己的歌声,可是评审打分都没有我唱《芒种》的分高。看着一个个被我“打”下去的“敌人”,我心中不知有多开心、多骄傲。

最后一局了,跟我比的是彭可。她要唱《缘分一道桥》。我也不甘示弱,唱一首有中国风的《赤伶》。她唱完了,分数是98分!挺高的嘛!但肯定超不过我:“台下人走过,不见旧颜……”突然,声音沙哑了。完了,输定了!早知道保养一下嗓子了,唱完了,果真,只有52分。

我不忍直视,灰溜溜地跑了,下定决心一定要练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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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会唱歌的土豆观后感

全文共 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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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看了《会唱歌土豆》这场电影,我心里激动万分,真希望能随着古丽娜他们一块去探险,走过辽阔的草原,穿越纵横险峻的天山,经历古堡之夜的阴冷,毒蝎叮咬的痛苦,悬崖余生的后怕,遭遇狼群的惊险......当他们终于发现土豆会唱歌的奥秘时,我一颗悬着的心才放下,真为他们高兴,同时深深地佩服他们的探险精神。

是啊,大自然有多少奥秘等着我们去发现,去探索!古今中外,许多伟人都具有探险精神:李时珍走遍名山大川,尝遍百草,写出了《本草纲目》;徐霞客游遍大江南北,考察河流山川,写出了《徐霞客游记》;郑和七下西洋,为中外经济文化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他们的一生奉献给了全人类,他们的也就是探险的一生,这种勇于探险的精神不正是我们所要学习的吗?当我兴冲冲的把想法告诉爸爸时,他却不完全同意我的看法,他说,探险与冒险只是一线之隔。我陷入了沉思,试想:如果阿墩摔下悬崖,如果丹丹中毒身亡,如果他们走不出迷谷......只要其中一个实现,那就是不可弥补的悲剧,将给家庭带来多大的痛苦啊!这次探险就毫无意义,就是最大的冒险了!任何事情都要掌握分寸,不能盲目模仿,不能走过头,否则就会走向反面,人是要有一点探险精神,探险不一定要冒险,应在大人的带领下进行科学的考察活动。在日常生活中,敢于解决问题,勤动脑经,其实也是一种探险精神。

没想到看了场电影这能懂得这么多的道理,我不禁想起了一位名人的话:“只有勇于探险的人,才能攀上科学的高峰,莽撞和冒险对科学是毫无意义的。”让我们学习书中古丽娜他们的勤于思考,坚持不懈,勇往直前的探险精神,但不能盲目模仿,我们做事要有目标,有计划,争做新世纪的好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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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喜欢唱歌的小鸟作文400字

全文共 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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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远很远的地方,有一个罗西比王国。这个国家一直没有歌声,可是有一只小鸟,偏偏喜欢唱歌。每天都会飞到校园来,唱歌给小朋友们听。

每当小朋友们下课时,小鸟都会和他们一起唱歌跳舞,放学时,小朋友们会用歌声和小鸟说再见。就这样一天又天一天过去了。

在一天早上,国王路过这所学校时,突然听到了这“刺耳”歌声,他眉头一皱,讨厌这音乐!于是就命令大臣说:”快!去找出那音乐的来源,我要将它毁灭!“大臣们不忍心消灭这美妙的歌声。就偷偷想出一个好办法,把隔音器做出像耳罩一样的形状。然后吩咐国王说:”我找到了一样很神奇东西能消除音乐,只要您每天带上这神奇的耳罩,去哪里都听不到那“刺耳”声。刚开始国王每天都带上觉的很好奇,这神奇东西真好,听不到外界一点声音,认为世界平安无事,可时间久了他渐渐觉得这很无聊。

有一天,国王由于操劳国家大事而烦恼,心理很烦躁。想听听其它声音,他摘下那神奇东西,一股优美的音乐立刻传到了他耳朵里,他精神斗数跟着小鸟唱起歌。小鸟们成群围绕着王宫“翩翩起舞,就像一场交响乐一样的热闹“。国王这时明白道理,大自然中不能没有小鸟,它会给我们带来舒畅心情,消除烦恼。

从此以后,这个国家处处都充满歌声,从歌声中消除疲惫的身子,大家都幸福过着生活。

[喜欢唱歌的小鸟作文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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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听兰花在唱歌作文800字

全文共 9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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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降临,喧哗的城市开始寂静。窗台上,一株美丽的兰花在月光中悄然绽放。我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被它吸引,记忆瞬间都被拉扯,泪珠不知何时从眼角落下,耳边又响起那熟悉的旋律……

三年前,她成了我的邻居。一个活泼开朗,总跟在我身后喊我“姐姐”的小女孩。我意想不到的是,她竟然与不善于交流的我很快打成一片。那时,我的朋友少得可怜,于是我特别珍惜和她之间的友情。每天放学后,我们不约而同地坐在小区的小椅子上,和她聊着各种不同的话题,开心的;烦恼的;狼狈的……那段欢乐的时光成为我繁忙生活的一点甜甜的调味剂……

她开始慢慢地渗透我的生活,成为最熟悉为的人,亦如我同样熟悉她一样。她说她喜欢兰花;她说她最喜欢唱歌,想当超级大歌星……“姐姐,我告诉你哦,我会成为超级大大大歌星的,你等着瞧吧。”那天她坐在椅子上大谈梦想眉飞色舞,而眼神中带着那倔强和坚持的模样,那时的她如同一朵绽放在晨曦的兰花,高贵,美丽而又神圣……

我第一次听她唱歌是个偶然。曙光照射大地,我在小区里慢慢地跑着。熟悉的声音伴随着歌声在空气中飘荡,她站在一个幽静的角落,哼唱着一首不知名的歌,甜美的歌声中夹杂着一丝沙哑的味道,那时的她如同一朵带着朝露的兰花,纯洁而懵懂。“呀,姐姐你在这里啊。”她害羞地低下头来,“我是不是唱的不好听?”我慌忙着摇了摇头。她沮丧道:“其实你不用安慰我的。姐姐,你知道吗?我小时候发烧时把音带烧坏了,下个星期我就要去很远的大城市去动手术。”我顿时愣在原地,呆呆地看着她,那个这么爱唱歌的女孩该怎么办?她突然神情一变,“不过呢,你别以为我会放弃梦想哦。我会成为大大大歌星的。”心中的大石瞬间落下。我给她一个鼓励的笑容,让她知道无论何时我都会支持她。她拉着我的手,一直重复着那首不知名的歌,指尖的温度传达到心里,温暖了整个身体。我明明知道她的歌声不如他人唱的好听,可我却觉得这是是世界上最美的一首歌……

不久后她走了,我并没有去送她。因为我坚信着她一定会回来,就像她坚信着她的梦想一定会实现,兰花坚信着它经历过风雨的打击后就会看到明媚的阳光……

梦里,那个在我心里种下兰花种子的女孩,正在轻轻地哼着那首熟悉的歌……

不久,我收到一封来自远方的匿名信件。我颤抖着手轻轻把它撕开,纸上那熟悉的字体,我咧嘴一笑,轻声念道:我回来了。

兰花的歌声传向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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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一个会唱歌的苹果作文

全文共 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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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遥远的国度里居住着一个小男孩,他叫丁丁,丁丁很聪明,但很调皮。每天都喜欢去外面玩,或是在家寻找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来玩。

有一天,他在厨房隐隐约约听到有歌声传来,顺着歌声他很好奇、偷偷向歌声传来的地方走去。

他看到了一个苹果,只见那苹果居然会说话:“你好,我叫娜娜,你是谁?”

丁丁说:“我叫丁丁。”苹果又说:“我本来是一个小姑娘,可是被坏人施了魔法,只有找到音乐泉,唱出音乐泉石阶上刻的音谱,就可以恢复成人形。”

“我帮你找音乐泉吧!”丁丁很同情地说。“那太好了,你真是个善良的小男孩。”苹果说道。

于是,第二天丁丁背起行囊和娜娜踏上了寻找音乐泉的路程,可是他们根本不知道所谓的音乐泉是在哪?前途吉凶难测……

走着走着来到了丛林里,小动物们都在林子里欢快的唱着歌,丁丁想,动物们应该知道音乐泉在哪吧?

我去问问它们,于是,对迎面跳来的一只小猫说:“小猫,你好!请问音乐泉在哪?你知道吗?”

小猫说:“我知道,我知道,在悬崖边,很危险的地方,你们要去那吗?不能去,一只狮子管着,谁也不能靠近。”

丁丁和娜娜听了既高兴又犯愁,高兴的是终于有人知道音乐泉在哪了?愁的是怎么能靠近音乐泉,听小猫讲可有难度啊!“我有好主意了。”

丁丁开心的说:“我有个朋友,他擅长迷魂术,我可以到他那里去拿迷魂*,然后给狮子吃,它就会睡着了,这样我们就可以靠近了。”

第三天,丁丁和娜娜来到他的那个朋友家,用一筐水果换来了一小瓶迷魂*,又向着音乐泉的方向出发了。小猫继续带路,很快就来到了泉边。

可是怎样才能让狮子吃这个迷魂*呢,丁丁又想出一个好办法,在迷魂*上喷上肉香,这样狮子就以为是肉食,就会一口气吞下去。

果然,不出所料,狮子这几天正饿着,马上就把迷魂*吃了,一会儿就睡着了。

娜娜飞快地跑上台阶,用新脆悦耳的声音,唱起来,顿时丛林里所有的小动物都驻足听着入迷了,越唱越动听,苹果也渐渐恢复变成了一个有着红脸蛋的小女孩。

[一个会唱歌的苹果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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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第一次登台唱歌

全文共 1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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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种种第一次经历都是最刻骨铭心的,在此,小编收集了我的第一次唱歌作文,欢迎阅读!

第一篇

每周星期一早上,学校举行升旗仪式完之后,少先队大队部都安排各班代表再国旗下进行才艺展示,内容有诵读美文,有跳舞、有画画配文朗读、有演讲、有讲故事、有歌舞、有独唱的等等,这一周,学校安排我们班的才艺展示为独唱。

前两周星期天的晚上,老师找到妈妈,说想让我代表班集体上去才艺表演,当时我心里五味杂陈,肌紧张又兴奋。但是老师并没有指定唱什么歌。到了第二天,我们就开始选歌了,我都不知道应该选什么歌,而且我喜欢的歌多着呢!比如"喜欢你”“白龙马”……后来,妈妈突然走进了我的房间把我吓一跳,我便问妈妈:“妈妈,怎么了,有事吗?”“我知道你要唱什么歌啦——《快乐你懂的》。”妈妈兴奋地说。然后我就在手机输入找到了这首歌,就开始练唱起来……转眼间,一周过去了。我练习唱的也已经达到熟练的程度了,我便开始在家演练试试,把客厅当作舞台,把练习本卷成一个筒子当作话筒,把墙壁当作是黑压压的人群,就亮开嗓门唱起来,妈妈在旁边不住的指点:“注意姿势,注意表情,把右手扬起来移动左脚,右脚紧跟着,面朝观众……”

到了这一周的星期一,升旗仪式结束了,我拖着沉重的脚步一步一步走上舞台,站在舞台上,面向大操场上,2000多名师生,都在注视着我,这时我格外紧张,双脚好像不听使唤似的,在不住地颤抖着,但我尽量控制自己,我的心中有一股意念不断地鼓舞着我,并自己安慰自己,“梦洁啊梦洁,你可别慌,是代表全班的,别辜负老师、爸爸妈妈的期望哦。”我就镇作起来,就对辅导员说:“我准备好了。”辅导员立即按播放伴奏,我开始随着乐曲一边走路一边唱歌:“快乐是梦的起点,爱就在这瞬间,寂寞会伴随昨天……我想把快乐留住……”台下,我看见班主任老师就拿手机录像,我又看见另一位老师点了一下头,好像是在鼓励我。我看着两千多名学生,突然有点紧张,后来唱着唱着又没那么紧张了。终于歌唱完了,顿时,全校师生给我以经久不息的雷鸣般的掌声,我笑了,因为我成功了。我向全体师生深深地鞠躬,便疾步地走下舞台回到本班所站的队伍,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开心,数学老师说:“你真棒!唱得很好!”

第一次在学校大庭广众的面前登台唱歌,竟然成功了。通过这次登台唱歌,我才深切地感到:成功与失败有时仅有一念之差。如果坐待成功,而不付诸实践,那成功永远也不会送上门来。但我对唱歌真的是很有兴趣,我会继续努力的,加油!

第二篇

看着窗外云卷云舒,屋内孩子们“稚气外露”,不知不觉来到了毕业季。回想起自己在学校的种种第一次经历,心里不免怀念。

还记得我的第一次登台唱歌是在初一时的自我介绍上,老师要求每一位同学上台自我介绍并才艺展现。当时紧张占据整个人,脸被胀的通红,头脑几乎空白。坐在座位上紧张得不行。好不容易到我上台,眼睛不停转呀转,不知道看向哪,语无伦次自我介绍完后,我选了一首自己熟悉的歌,因为太紧张,唱着唱着就忘词了。我心想,这是我第一次在新同学和老师面前表现自己,不能让自己丢脸了,一定要坚持下去。所以我灵机一动,对着台下的同学们说:“接下来我们一起唱吧。”同学们的情绪都被我调动起来了,和我一起唱。好不容易下台了,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

座位上的我缓过神来,问前面同学“我表演的好差是吗?”她真挚的对我说“你表演的挺好的”。那时心里除了感激还是感激。大家一个个上台介绍,一个个下台观看。发现每个人的脸都与我一样是通红的,眼神除了呆滞找不到其他形容词。

第一次登台,搞笑且珍贵!纵使我们已长大,依然会记住这份珍贵回忆。窗外云卷云舒,我们踏上十六岁花季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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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爱唱歌的贾聪明作文700字

全文共 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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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聪明是阳光喔大名鼎鼎的人物,所有人都认识他。他长着一张让人见了就忘不掉的脸,梳着的三七分的头发,一边翘起来,打了个卷;一双大大的眼睛,像两颗乌黑的纽扣镶嵌在白里透红的脸上;一张小嘴能说会道。最让人忘不了的就是他的歌声,余音绕梁。

“叮铃铃……”下课的铃声欢快地响了起来。上课时的严肃、呆板一下子都没有了,教室里顿时乱成了一锅沸腾的开水。同学们则是水上面的气泡,“啪……啪……啪……”地挨个破掉了。这时,贾聪明攥紧了拳头,狠狠地捶了一下桌子,“嗖”地站了起来,像一辆飞驰的小汽车“呼——”地冲了过去。他在讲台前停了下来,转了过去,面向同学拿起黑板上的一支笔握在手心,放在胸前,摇晃着:“啦啦啦,啦啦啦,我是卖报的小行家……”

歌曲还没唱到一半,有些同学可就不耐烦了,紧紧地捂住自己的耳朵,有的重重地跺了几下脚,向他大喊,不让他唱歌;有的招呼同学过来一起向他扔书,并用眼睛瞪着他;有的把他拽下来,不让他唱歌,甚至有人想把他的嘴巴撕下来。“别唱了!”“太难听了!”“我要去告诉老师!”……

当然,有不喜欢听的,就有喜欢听的。喜欢听的静静地坐在座位上,一声不吭,仿佛什么声音都阻止不了他们听歌。有的有节奏地拍起了手,在为贾聪明打拍子。有的女生离开了座位,跑到前面,假装为他献花。

突然,全班都安静了。贾聪明以为是自己的歌声把他们震撼了。可是不一会,他听见了老师的声音。哦,原来是他唱歌唱得太投入了,没有听见上课铃响。老师大踏步走向讲台,轻轻揪着他的大耳朵把他赶了下去。贾聪明喊着:“疼,疼,哎呀妈呀……”这件事就在同学们的欢笑声中结束了!

哎,这个贾聪明,真是淘气呀!这就是我们阳光喔的“名人”,你们认识他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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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想唱歌

全文共 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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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唱首歌,请流水,丽鸟为我伴奏,请蝴蝶为我伴舞,请萤火虫做我的灯光师,请彩虹做我的化装师,请花草树木做我的舞台设计师,请大自然做我的赞助商,请天地万物做我的观众。

我想唱首歌,歌颂我们的祖国,是她养育了我;是她让我有了一个家,有爱我的爸爸妈妈。祖国以她强壮的身躯,举起神州十三亿儿女,祖国用她甜美的乳汁,养育了神州十三亿儿女,道道山脉是她跳动的脉搏,条条江河是她流动的血管。

啊!祖国,你是一条沉睡千年的东方巨龙,在这腾飞的时代苏醒,被压抑千年的力量尽展无疑,你让世界目睹了这个时刻,让世界认可了中国!

我想唱首歌,歌颂我们的大自然。它是一幅五彩缤纷、充满火力与生机的绚丽的的图画。在原野一派春光无限好,燕子摆动着它那高雅的燕尾服,在空旷的原野中尽情环舞;在山林,青林翠竹,郁郁葱葱,俨如一副盛夏的感觉,树下青翠的小草,不知名的野花遮住了土色,世间又有哪块地毯可它相媲美?在山涧,山溪淙淙的流水声是那儿的主旋律,闭目倾听,使人心情明爽。扑鼻的是一阵阵口的香味,如置身于仙境之中,亦幻亦真;在江河,奔腾的河水激荡着石头,发出阵耳的声响,如有个千军万马铺天盖地而来。阳光照射下,河面上溅起的小水珠晶莹剔透,但瞬息之间,便化做水汽,如雾一般笼罩差江河,似乎给其蒙上一层神秘的面纱……

世上有许多美好的东西,只要我们有一双明亮的眼睛,有一科善于发现美的心,我们眼中的世界会变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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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爱唱歌的我

全文共 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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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镜,魔镜,告诉我,谁是世界上唱歌唱得最好听最甜美的人?呵呵,一定是我王馨瑶啦!我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

嘴巴算不上樱桃小嘴,也不是超大号的。一头乌黑的秀发总是披着。我喜欢浅色的衣服和明亮的颜色。我一听歌,不管是什么歌,我都可以看着歌词唱出来,我最喜欢的歌是:《暧昧》,暧昧的歌词我还可以倒背如流呢:暧昧让人受尽委屈……我也喜欢《香水百合》、《暖暖春天的风》、《蝴蝶也恋了》……反正有好多歌都是我的最爱,特别是儿歌,我一唱起来就没完没了。举个例子吧,洗澡的时候我老爱边洗边唱,一会这首,一会那首,还没有唱完,水都被我洗完了。每次妈妈都说:“馨瑶,水都被你放完了!”我对妈妈吐吐舌头,赶快穿好衣服逃上床了。我爱唱歌,我的特长是唱歌,长大以后,我想当歌星。

这就是我,当之不愧的小歌星——王馨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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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的唱歌之路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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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我十一岁了。家里摆着数十张关于音乐的奖状,回想当年,我还是一个五音不全的小屁孩儿……

那是在我两岁的时候。因为家下面是广场,所以天天都听得到下面的广场舞声。我就跳到沙发上,随着音乐乱唱乱跳。那声音对于爷爷来说完全是折磨啊!他们只好叫我安静。见我这么喜欢音乐,便把我送进了少年宫里练音乐。那时,我仅仅只有四岁。

记得在七、八岁的时候,那是我第一次出去参加唱歌比赛。面对数百位的观众,我的心开始害怕起来,脚在不停地颤抖。怎么办?到时候如果唱错了,那岂不是完了?“下面有请×××(记不清名字了)上场,他为大家演唱的歌曲是‘太阳小鸟夸奖我’。”啊,这是我前面一个人。我要候场了!我来脸色有些害怕地走进了候场室。心里默默地对自己说:不要紧张,千万不要在观众面前唱错……“下面有请封博文上场,他为大家演唱的歌曲是‘金娃儿’。”我吸了一口气。面带笑容地走到了主席台。随着伴奏声的响起,我唱起了属于孩子们欢笑的歌声:“大山的娃儿哟,都是金娃儿唉,都是金娃儿,哟喂……”大家随着我的歌声轻轻地摇起头来,可是这样我却更紧张,心里想:千万不要唱错,千万不要唱错……可是越不想就越容易出现。马上就要唱完了,本以为可以完美的结束的,但是在最后高音是唱破了!完了,开了黄腔,估计连个三等奖都得不到了。正当我以为我的歌声得不到大家的赞美时,下面却响起了震耳欲聋的掌声,大家都说我唱的好,我深深地向他们鞠了一躬,走下台了。后来,我听到了我的成绩——二等奖!

我还参加过许多比赛,但每次比赛的收获,都是大胆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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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爱唱歌

全文共 2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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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南风吹来清凉——夜来香——我为你歌唱——”从客厅传来一阵歌声,让我从甜美的梦乡醒来。本来是想睡到下午的,心里有了一丝烦躁。我不得已的披上了一件衣服,迷迷糊糊地从房间走到客厅,看了一眼客厅的表,刚五点!我弱弱地说了句;“奶奶,这刚几点啊?你起这么早,还让不让睡觉了!”奶奶唱得更来劲了,走到我的面前,拉起我的手,说;“睡不着就别睡了,来来来,和奶奶一起唱!”奶奶一边唱一边跳舞,就这样经过奶奶的“魔鬼训练”我也会唱了不少邓丽君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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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唱歌散文

全文共 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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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歌声真的不好听,但是我就是爱唱,不管在什么时候。因为我坚信着一件事,那就是多练总会有成果的,而且我尊敬每一个人的歌声,因为每一个人的歌声都是值得被尊敬的,哪怕是一个农村人也可能有天籁般的歌声。不一定穿的脏兮兮的人就没有权利走上华丽的舞台,每一个人都有权利走上华丽的舞台展示自己的歌喉。

唱歌虽然只是个人爱好而已,但有的时候唱歌能够改变命运,就像写作一样,这些个人爱好都能改变命运,就如同民间说的俗话一般,360行,行行出状元,所以我在此恭祝所有唱歌的人都能唱出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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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会唱歌的墙读后感精编

全文共 2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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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是一幅五彩缤纷的画卷,莫言无疑是一个最好的画师,他的生活画卷如此多姿多彩,他的生活感悟如此吸引读者,不能不佩服他高超的画技。下面是语文迷为大家提供的莫言的会唱歌的墙读后感,欢迎阅读。

会唱歌的墙读后感一

一部优秀的文字作品必然是作家经过内心焦灼、痛彻、反思而来。所以我通常把文字比作为最本质的东西,因其追求本性抒发内心的真实感受。文字源于心声追求本性,文字是用来抒发内心感受的,具有排毒养颜作用,若改了就无法顺应本心对身体也无益。

莫言在《莫言散文》中写到“真诚恰恰是文章,尤其是散文、杂文的灵魂,除此之外战斗性恰好也是散文的灵魂。”素来是喜欢看散文的,一来散文以一种真实的叙述源头展现了作家真实的内心世界,二来散文不似小说之中的些许桥段给读者带来一种矫揉造作的视觉效应。譬如:莫言的一系列作品都以自己的故乡——东北高密乡作为写作背景,《********》、《透明的红萝卜》、《蛙》都是以莫言少时历经饥饿的真实状况写在饥饿之下人们吃煤块、透明薄如蝉翼的肚皮为特写。正如此,使其读者的视觉效应与之相结合,达到文章感同身受、身临其境的最佳效果。

托马斯.沃尔夫人说“一切严肃的作品说到底必然是自传性质的,而且一个人如果想要创造出任何一件具有真实价值的东西,他便必须使用他自己生活中的素材和经历。”有时候会想是不是成功的作家写手背后必然经历常人所不知道的痛楚,拿最容易被90后青睐的写手——郭敬明来说,十五岁的青春文字,《爱与痛的边缘》的写作背景无疑是将其透明本质的晦涩青春融入书内,一本关于友情,关于青春忧伤,关于每个青春少男少女的情愫展露无疑,而惯于被80后接受的作家——路遥,《平凡的世界》也是将其自身的生活体验,对书中青年小伙农村的故事展开叙述,对人生开始做进一步论述。当然被读者敬佩的作家——史铁生,《我与地坛》则是结合自身的一部赤裸裸散文,从自己双腿残废到对生的理解对地坛的描写对自己母亲的进一步细节描写都难脱逃与“真实”两字……

从散文另一个层面“战斗性”来讲,每一个资深写手作家必是经过内心的声色犬马,进一步的将所思所想二者“厮杀”、“兼容”。经典杂文 留下的、结合在一起的便是作家文字的顿悟与哲思。譬如作家赵丰在《孤独的散步者》一文中写到对孤独的高度阐述,他说:“孤独是睿智地、深邃地、从容地,真实地审视人生,反省自我,它与冷淡、空虚、浅薄的无聊没有共同之处,孤独往往伴随着精神的独立,人格的高尚,情操的高洁。”从此处不难看出赵丰在描写孤独这一段文字之前不免对自身的孤独感产生一场否决与厮杀,认为孤独是自卑、哀怨、可耻的一系列负面情绪最终与内心世界进行“战斗”,最终产生对孤独这一段文字的哲学论述……

初读莫言的《莫言散文》只一味地注重作家写实的白话文字,比如作家“莫言”二字原是因作家自小爱胡乱说话,母亲让其少说点话,后取名为——莫言,再比如作家自幼相貌丑陋、食欲惊人,吃饭的时候老是遭遇桌前人士的嘲笑,这些都是来自于此书的笼统感官情节,后再读此书,则注意到作家文峰的幽默之处,比如:将其自己的文字比作乌鸦的嚎叫,愿者便听,不喜莫怪,当然在《莫言散文》中的一处描写是尤其深刻的,他说自己在地铁站看到一位枯黄娇小的中年妇女用乳汁喂养怀里的婴儿时,使其泪水夺眶而出,他想到自己苦命的母亲,后来由这灵感写了长达50多万字的长篇小说《********》,在母亲过世之后的阵子把自己关在狭小的房间里昼夜不分的开始写这篇小说,写完之后,心情格外之好,体重竟然涨了5斤。

细读此段便能切身体会到作家当时那种酣畅淋漓的快感,也有了自己之前在黑夜里乱写一系列杂文的指引,如:会写冗长不修边幅的文字,会写没有逻辑条理的文字,会写不少人感同身受的快言快语的文字,而这些都是充当被积攒了多时的内心情愫在写字的一瞬间一股脑儿被投掷下来,有点像十月怀胎的少妇,遭遇孕育期间的阵痛继而在分娩之后的欣慰感,不敢狂妄在一些胡话的文字之后美其名曰:散文,只是用唠嗑一词儿诠释其言所感。

之前把散文的抒写归类在文采的范畴内,以为深度的散文写手必然是囊括在文采的内核。也是因莫言散文的文字,后知后觉那种快言快语的凛冽感早就脱逃文采的范围,散文与文采无关。用作家乔叶形容风骚与性感的区别应用于言语和文字的区别,则可以略加改之为:如果说言语是咄咄逼人的,文字则是清茶慢泡的。言语是张牙舞爪的,文字则是素手杀人的。言语是招摇呐喊的,文字则是落地生根的。言语是烧人眼的,文字则是润人眼的。言语是气球,炫得高,文字则是磁铁,引力大。言语是浅层之技,是技则会技穷,文字则是魅力之果,果成则芳香无限。

觉得文字的张力不在于字数的长短,而在于语境的透明度,正如前面结合《莫言散文》的有关论述,不管是散文还是何种面世的文字都是讲求“真诚”,在当今科技已逐步发展起来的社会而言,各种电子高科技产品接踵而至,音乐、电影、更是以一种商业一体化的模式出炉,当然文字作为这种廉价商业的形式而论,讲究的是写者的操守以及读者的认同。

会唱歌的墙读后感二

在电脑上读莫言的散文集子《会唱歌的墙》,脑子里浮现出遥远的高密东北乡几十年前那洪水滔天,一望无际的高粱在猩红的夕阳下燃烧,一群群衣不蔽体枯瘦的孩子因饥饿而木讷的面孔,这些如同父辈口中的童年故乡的情景。我的思绪也穿山渡水回到自己那已经逝尽的童年。洪水、饥饿尽管不是最难忘的,但这些相关的记忆还是能够唤起的。倘若我要写作,必定会在那遥远而又亲切的童年里挖掘素材,那里会有真实鲜活的形象,而那些零碎的记忆片段需要连缀的针线使它们成为有机的整体。父辈血与火的记忆我是写不出来的,而我能写的大概只是一些伴随些许痛苦的平淡生活,仅此而已。

还是一起读读莫言的故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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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天使在唱歌

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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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爱听的,便是母亲唱的歌了,她唱的歌,让我觉得如同天使唱歌

母亲是个音乐爱好者,我听她唱歌时总觉得自己很幸福。母亲的歌并不像那些名人唱得那么优美、动听,但她的歌是种力量,是种精神,鼓舞着我向前进。

小时侯,往往摔一交就会大哭一场,这时的母亲会抱起我,帮我擦药,然后不忘唱上几句。然后我便会安静下来,静静得听着母亲有着神奇效果的歌声,马上又撒起娇来。

每次受了委屈,回到家中只有听着母亲一边做饭一边哼歌,便觉得心情似乎是豁然开朗。记得有一次,被父亲骂了一顿后,娇生惯养的我跑到母亲面前大哭一场,当我听到母亲安慰我时说的话,就像天使在唱歌,是那样悦耳,动听,我听着听着,心中一棵感动的种子迅速发芽,原来母亲就是我的天使呀!每个人都有个天使,原来这个所谓的“天使”就是含辛茹苦把我拉扯大的母亲!

随着我年龄的增长,母亲的歌声似乎越来越少了。现在我每天的学习任务重了,听母亲唱歌的机会也越来越少了。但是,只要我想起“天使”,母亲的笑脸就会浮现出来;我想起“天使的歌”时,母亲把我搂到怀中时唱的歌就会飘到我耳边。

所以我不孤单,因为天使一直唱着歌在我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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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学生格林童话故事:会唱歌的白骨

全文共 11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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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个国家来了一头野猪。它践踏耕地、咬杀牲畜,还用尖利的獠牙咬人,人们为此痛苦不堪。

国王宣布只要有人能将王国从这一灾难中拯救出来,他就会大大地赏赐他。可是野猪太大了,而且强不可敌,因此谁也不敢接近它藏身的那片森林。最后国王宣布:谁若能捕获或者杀死那头野猪,他就能娶国王的独生女为妻。

在乡下住着两兄弟,是穷人家的孩子。老大狡猾精明却缺乏勇气;弟弟单纯而心地善良。两兄弟说他们愿意接受这个危及生命的使命。国王对他们说:“为了让你们能确实找到那头野兽,你们两人必须分头从两个方向进森林。”于是,哥哥从西头走,弟弟从东边进。

弟弟走了没多远就遇到一个小个子男人。他手里握着一支黑色长矛,对弟弟说:“我把这支长矛给你,因为你心地纯洁善良;你拿着这长矛,只管大胆去斗那野猪,长矛会帮你的。”

弟弟谢过那小个男子,扛起长矛,毫不畏惧地继续赶路。

不久,他看到了那头野猪,便用长矛对准了朝他扑来的野兽。野猪气疯了,它冲得太快太猛,结果长矛把它的心脏划成了两半。弟弟扛起巨兽往回走。

森林另一端的入口处有座房子,人们在那里饮酒、跳舞作乐。弟弟来到那儿时,哥哥早已坐在里面了,他以为野猪反正逃不出他的手心,于是先喝点酒壮胆。当他看到弟弟带着战利品从森林里返回时,邪恶的心里充满了嫉妒,无法平息。他对弟弟喊道:“进来吧,亲爱的弟弟,喝杯酒歇歇。”

从无戒心的弟弟走了进去,把好心男人给他长矛、自己又如何用长矛制服野猪的经过告诉了哥哥。

哥哥留弟弟一起喝酒直到天色将晚,然后一道离开了小屋,在黑暗中赶路。他们来到小河上的一座桥跟前,哥哥让弟弟走在前面,走到桥心时,哥哥对准弟弟的后脑勺狠狠一击,弟弟倒下死了。哥哥将弟弟埋在桥下,自己扛起野猪去向国王领赏,似乎野猪是他猎杀的。

他娶了国王的独生女为妻。当有人问他为什么弟弟没有回来时,他说:“准是野猪把他给吃了。”人们也就信以为真了。

可是什么都瞒不过上帝的眼睛,这罪孽总有一天要真相大白的。

几年以后,有个牧羊人赶着羊群过桥,一眼看到沙子下面有根雪白的骨头。他觉得这是做口吹乐器的好材料,于是爬下桥,将骨头捡了起来。他用骨头给自己的号角做了个吹口。可他第一次用它吹响号角时大吃了一惊,因为骨头吹口自顾自唱起了小调:

“啊,朋友,你在用我的骨头吹奏,

我在这河边沉睡已久。

哥哥杀我夺走了野猪,

娶的妻子是国王之女。”

“多好的号角呀!”牧羊人说,“竟然自己会唱小调!我一定要把它献给国王陛下。”于是他将号角献给国王,号角又唱起了同一支小调。

国王一听就明白了,于是派人到桥下挖出了被害人的尸骨。罪孽深重的哥哥无法抵赖他的所作所为,因此被缝进一个麻袋,沉到河里去了。被害人的尸骨则被安葬在教堂墓地里一座漂亮的墓冢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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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在风雨中唱歌初三作文

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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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叽叽喳喳”早上,两首清晰的鸟鸣声把我从梦中惊醒。一条鲤鱼睁开朦胧的睡眼,下了床,洗了澡,穿上舒适的运动服和球鞋,决定去寻找那清脆的鸟鸣。

我快步走进小房间。空气中弥漫着桂花的香味。我深吸了一口气,感到精神焕发。

“叽叽喳喳,叽叽喳喳……”鸟儿飘进耳朵的声音是如此甜美,如此欢快,如此清脆...有时候好像是朋友在互相问候;有时候就像妈妈叫孩子起床;有时候就像一对情侣在窃窃私语...鸟儿一只接一只地歌唱,好像在开音乐会。我跟着声音走,像去参加音乐活动一样兴奋。

再近一点,‘再近一点’我来到了“音乐会”——社区里最茂盛的地方。“唧唧,唧唧,唧唧.....是的,这里是鸟的卡拉ok酒吧!看,茂盛的大榕树长满了枝叶。有许多鸟在上面跳跃,一些在绿叶当中飞翔,一些站在树枝上尖叫,一些在拍打翅膀...鸟无处不在。

到处都是鸟影!我惊呆了!你为什么在社区住了这么久。没找到这个“鸟的天堂”?

这时,邻居李叔叔来到榕树下。我站起来准备打太极拳。我向他问好。“李爷爷好!”小明好!你为什么不做早操?这真是个好地方!听,鸟儿在唱歌!我每天早上都在这里打太极。拳击,每天锻炼精神!哈哈哈!”李爷爷慢悠悠地打了太极拳说。

多么美好的早晨!平时睡懒觉感觉很抱歉!站在鸟的天堂,听着美丽的鸟鸣,我兴高采烈地开始晨练。

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是一只快乐的小鸟,在绿叶丛中快乐地歌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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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听风在唱歌为题目的作文

全文共 1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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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得太多,就会失去。——题记

她是枫唯一喜欢的女孩——晶。

那是一个天高云淡的秋天的周一,枫叶飘飘,但却分外普通。“晶!”她的好友慧拍了一下晶的肩膀,“今天我们逃课吧!”她小声却很坚定地说。“好!”晶想也没想便答应了。“那好,第二节课下课老地方见!”慧又一次拍了拍晶的肩膀说道。“嗯。”晶应声。在校园中,晶和慧是有名的“逃课大王”,几乎每天她们都要逃课,有时甚至一天都不见踪影,老师也拿她们没有办法。

第二节课下课,晶准时来到她们的“老地方”——学校后面的一条无人小道。那天,小道上满是枫叶,火红一片,在飒飒歌唱。“嘿,晶!”晶转过脸一看,不是慧,而是学校有名的校草——枫!“你是枫?”她明知故问。“嗯。”他频频点头。“慧呢?”晶四处张望,但却一个人也没有。“哦,慧让我转告你,她临时有事,不能来了。”他彬彬有礼的回答。“那你呢?”晶接着问。“我只是来带个话。”他语速平缓,平静如水。“哦,知道了。”晶扭头就走,毫不回头。

枫是慧的偶像,晶见过他一面,而且经常听慧提起,自然也略知一二。不过,因为地位不同,慧与枫从未说过话,这枫什么时候认识我的?而且,他又是何时知道我的?晶十分疑惑。

从那以后,慧时时刻刻躲着晶,这对闺蜜在冥冥之中形成了一堵墙,一堵又高又厚的心墙。慧变得异常安静,学习刻苦认真,成绩名列前茅。而晶却与以前一样,整天逃课,无所事事,不学无术。

这个学期的倒数第二天,整个学校都沉浸在紧张的复习中,准备再次放手一搏,为这次的中考做准备,许多平时与晶一样的“逃课分子”也回到了课堂,临时抱佛脚,但是晶依旧选择了逃课。她来到学校后面的那条废弃的小道上,傻傻地等着慧的到来。对于她来说,慧便是她的唯一。终于在放学的时候,枫来了。“是你?”晶显得异常惊讶。“嗯。”说着,他递来了一张纸巾。晶抬头,一脸不解地看着他。“擦擦脸,全是眼泪!”他嗔怪道。说着,他蹲了下来,小心翼翼地擦拭着晶脸上的泪珠。他的脸瞬间被放大,大大的眼睛里满是担心,晶看着,愣住了。“我要转学了。”女孩小声说道。“嗯?”男孩的脸瞬间呆滞了,那只拿着纸巾的手停在半空中。“我要转学了,转到另一个城市上学,如果你跟慧很熟,请帮我转告她,谢谢。”女孩又说了一遍,然后点了一下头,径直离去。“什么时候走?”枫没有回头,站了起来,几秒钟后大声问道,声音中带着苦涩。“明天下午6点的高铁,就不来考试了。”晶冷冷地回答。“我会去的!”枫高喊。“我跟你不熟!”晶高声反驳,随后头也不回地离去。

第二天早上,晶没有去学校,这令班上的同学很是不解,晶虽然爱逃学,但这么重要的中考她没有理由不来。但是直到开考,晶都没有出现。

下午5点,枫来到指定站点,却迟迟没能看见晶。9点,他转身离去。

晶始终没有告诉枫真正的时间,因为她害怕在车站见到慧,见到泪流不止的慧,她会回心转意。其实,上午8点,她就已经离开了。

枫始终没有告诉慧——晶离开的事实,因为他知道,慧不可能来,他不想让晶伤心。其实,他早已喜欢上晶了。

慧始终没有告诉晶事情的真相,因为她明白,晶不可能相信——她与枫早已定了娃娃亲的事实,她不想让晶误会。其实,她一直很在意她。

“你们听,那是风在唱歌……”

[听风在唱歌为题目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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