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我们班的唱歌牛人【热门20篇】

浏览

3751

作文

213

我迷上了唱歌优秀作文_人物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1 字

+ 加入清单

唱歌让我非常着迷。每当我听到那动听的歌声和乐曲,心情就十分欢快,激情四射。歌声让我的生活充满了阳光和活力。

幸福的生活需要用欢乐的歌声来表达,唱出我们的心愿和梦想。为了学会唱歌,我收集了许多著名歌唱家的音乐磁带和唱片,有歌唱祖国的;有赞美生活的;有激人奋进的;还有颂扬家乡的……真是应有尽有。只要有时间,我都要学唱一些我喜爱的歌曲。唱歌有时使我如梦如痴。一天晚上写完作业,我和爸爸在室内练击打高抛乒乓球。练了一会儿后,爸爸用手机放出了羽泉的《奔跑》和王薇的《传奇》,我情不自禁地跟着唱起来,一边唱歌一边打球。我越唱越兴奋,手中的球拍也乱舞起来。爸爸把一个个乒乓球纷纷地打在我的腿上、脸上、鼻尖和额头上,我都没有痛感。这时爸爸大声说:“臭小子,你对唱歌真是着迷了。”我仍然不停地唱着。

有一天早晨,我醒来的特别早,看到爸爸还在熟睡。我悄悄地把他的手机拿过来,调出了汪峰的《怒放的生命》。轻轻地躲在被窝里小声地学唱起来,我越唱越高兴,不知不觉地把声音调高了。爸爸突然醒了,猛地掀开我的被子,一把夺过手机,拧着我的耳朵无奈地说:“你呀,真是一个歌迷!”我急忙不好意思地把衣服穿好,红着脸走进了洗漱间。

我喜欢唱歌,因为它音调悠扬,美妙传神,给人以激情。我着迷唱歌,因为它语言丰富,知识广博,给人以启迪。唱歌使我的身心舒畅,口齿清晰。磨炼了我的自信和毅志。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唱歌,我的最爱作文

全文共 544 字

+ 加入清单

在生活中,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喜好,有人喜欢跳舞,有人喜欢画画,有人喜欢武术。喜好不同,性格也自然不同。唱歌是我的最

从小,我在电视上看到明星们在唱歌,我就觉得唱歌真好。因此,一颗小小的种子便在我心中萌发了。听妈妈说,我很小的时候,便对唱歌有着浓厚的兴趣。一听到歌声,我就会哼哼起来,虽然调子不准,但也哼的有摸有样。我也记得,我在幼儿园的时候,每年有活动,老师第一个想到的便是我,我会的表演有许多,但我记得最多的还是唱歌。我唱的歌,在那时候,是人人都爱听,我的嗓音格外清亮,所以那时,可是风靡一时(在幼儿园里,还有那些认识我的)。每个人一提起我,都知道我会唱歌。我十分高兴,为我良好的歌技骄傲。

到了小学一年级,我记得最清晰的一次就是我在六一儿童节上唱的《天路》。那时,我被老师发现有很强的歌唱才能,便被老师选中了,老师陪我抽空就练,《天路》调子很高,很难唱,但经过长时间的练习,我完成了我一年级最完美的演出!唱完以后,台下掌声一片。我为自己自豪!二年级时,老师有活动就为我争取,记得有一次,我跟老师还有一个大哥哥参加了一次很重要的活动,我们获得了一等奖。从此,唱歌成了我的最爱!从那以后,我对唱歌的兴趣更加浓厚了。

我是一个爱唱歌的女孩,唱歌带给我欢乐,带给我勇气,让我拥有了一个美丽的世界!

展开阅读全文

篇2:喜欢唱歌的小鸟六年级作文

全文共 578 字

+ 加入清单

在很远很远的地方,有一个西比王国。这个国家没有歌声,因为国王不喜欢音乐。

可是,有一只小鸟,偏偏喜欢唱歌。每天,它都飞到校园来,唱歌给小朋友听。

这事让国王知道了,他派卫兵杀死了小鸟。

小朋友都很伤心,他们一边哭一边挖坑,把小鸟埋了。

过了几天,埋葬小鸟的地方,忽然长出了一棵小苗儿。又过了几天,小苗儿长大了。它长得很快很快,变成了一棵小树。这是一棵奇妙的小树,它的果子像金铃,叶子像两瓣合着的玉片。风一吹,果子摇来摇去,滴铃滴铃响,叶子就像口琴一样吹奏起来。小朋友们常常站在树下,听它唱歌。

这事又让国王知道了,他叫卫兵砍倒了小树。

小朋友们流着眼泪,请木匠伯伯帮忙,把小树锯成木头,做成了一条凳子,小朋友们坐在上面,它就依呀依呀地唱歌。

可是,卫兵又照国王的命令,把凳子劈成了一块块木片。

木片堆在那里。奇怪的是,一夜工夫,它竟像长了腿似的,自己排了起来,一片叠一片,成了一架木琴,丁当丁当奏起了音乐。

国王气得要命,说:我要把它烧成灰,看它还能不能唱歌!

木片烧光了,变成了灰。风一吹,它就四处飘散,变成了灰尘。这是一种十分奇怪的灰尘,不管多小的一粒,随便沾在哪里,哪里都会响起轻轻的歌声。

那天早晨,国王刚打开窗户,一粒小小的灰尘就飘了进来。房间立刻响起歌声。国王气疯了。

那些会唱歌的灰尘,飘到了校园,唱了一支又一支的歌儿,给小朋友们听。

从此,西比王国又有了欢乐的歌声。

展开阅读全文

篇3:我的拿手好戏唱歌作文

全文共 446 字

+ 加入清单

徐艺萌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爱的东西和拿手好戏。我最擅长的是唱歌,拿手好戏必然是它。

练成唱歌不简单,需要你天天保养嗓子,不能吼叫,而且不能变声。这都是姑姑教给我的,她们都很喜欢唱歌。我那时一听,非常爽快地答应姑姑。所以,每天晚上我都听一些人唱的歌,自己也唱,然后再调整声音,一个星期后,一首歌就被我拿下了。

因为以为自己非常棒了,自己就在小区里举行了一个比赛,好朋友都到齐后,我就把规则说给她们听,她们同意了。之后找了几位大人,来帮我们评分。就像《越战越勇》,我是擂主。接下来,她们就展示了自己的歌声,可是评审打分都没有我唱《芒种》的分高。看着一个个被我“打”下去的“敌人”,我心中不知有多开心、多骄傲。

最后一局了,跟我比的是彭可。她要唱《缘分一道桥》。我也不甘示弱,唱一首有中国风的《赤伶》。她唱完了,分数是98分!挺高的嘛!但肯定超不过我:“台下人走过,不见旧颜……”突然,声音沙哑了。完了,输定了!早知道保养一下嗓子了,唱完了,果真,只有52分。

我不忍直视,灰溜溜地跑了,下定决心一定要练好歌。

展开阅读全文

篇4:爱唱歌的夜莺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6 字

+ 加入清单

森林中有一只非常喜欢唱歌夜莺,小动物们都非常喜欢它,因为它的歌声很动听。

每天夜里,夜莺都唱着悦耳的歌,森林里的动物们都听得如痴如醉,个个都听得忘了睡觉。有一天,夜莺在夜晚把小动物们都召集过来,说:“我觉得夜晚唱歌太没意思了,我要在白天唱歌,让人类也听听我悦耳的歌声。”许多小动物大叫:“夜莺你白天唱歌会被猎人捉住的!”夜莺不听,转身就飞走了。

第一天早上,夜莺去唱歌,没有被猎人捉住。第二天早上,夜莺又去唱歌,声音比昨天唱的更大,更加悦耳,结果被一个猎人看到了,夜莺却全然不知。

夜晚,夜莺又把大家召集起来,夜莺说:“我都唱了两个早上了,都没被猎人捉住,说明猎人是不可能做住我的。”猫头鹰说:“你迟早会被猎人捉住的。”夜鹰愤怒地说:“我不可能被捉住!”说完就飞走了。

第三天早上,夜莺唱完歌后,在回家的路上,突然被猎人的箭射中,晕死过去。醒来时,夜莺已经在笼子里了。从此以后,夜莺只能在笼子里歌唱。

过了几天后,猫头鹰飞到关夜莺的笼子边,说:“夜莺,你不听劝告,就是这样的下场。”说完猫头鹰就飞走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应该听从别人的劝告,不要做违反规律的事,否则,将会酿成祸端。

展开阅读全文

篇5:关于唱歌比赛的作文

全文共 1590 字

+ 加入清单

(一)唱歌比赛

今天下午我们举行了一场“惊心动魄”的唱歌比赛。

比赛进行了一段时间,听说前面的班级都不错,我的心又紧了紧,但又很激动,很期待,没准能得到一等奖呢!我们为了获奖可是吃了很多苦,流了好多汗的,有付出就有回报嘛。可是心脏还是不安分的“砰砰”乱跳,生怕出一个大糗相。但是想想我们优美的歌声,嘹亮的歌喉,看着整齐爽朗的服装,以及“浓妆艳抹”的漂亮脸蛋,不禁有了许多安慰。该来的总要来,勇敢面对吧,四(6)班加油!四(6)班必胜!

很快,我们便出发了,在赛场外安静地等待着上场,等待着“拼搏”。在这时,大家都越发冷静,有的默念歌词,有的记记动作。别看这几分钟的等待,对我来说却像几个小时。终于该我们上场了,大家的心就像小兔子一样的乱窜。就在音乐声响起时,一阵纯美、清脆,又带着一丝稚气的“童声三人唱”响起,“请把我的歌带回你的家,请把你的微笑留下……”我们其余的同学整齐地做着动作,绽开着灿烂的笑容,一起融入到了歌声中。接着的大合唱,真是气势磅礴,我们的每个字每个词都是那么铿锵有力。大家都不知不觉地随着节拍“摇头晃脑”。咬准节拍,美化嗓音,盯紧指挥,总算天衣无缝,大家都做到了最好。曲子不长,一会儿的功夫便退场了,我们昂首挺胸地笑着离开了。

这次的战役我很满足,不管结果如何,大家都经历了,尽力了。不管怎样,四(6)班还是四(6)班,一个笑眯眯的老师和一群机灵淘气又阳光的快乐少年。

(二)唱歌比赛

今天,我们学校举行了唱红歌比赛。下午第二节下课,我们都排好队,等待着校长安排。一会儿,我们都从班里拿出凳子,在操场上排了一个大大的方阵,台下许多同学都坐了下来。一会儿,每班都选一个代表去捏纸蛋来排顺序,我们班第四。可同学们还是说:“要是第七多好啊!”“不对,应该是第六,六六大顺嘛!”“不赖了,第四知足吧!”又过了一会儿,还不到一节课,就都唱完了。中间轮到我们时,我十分紧张,心里像揣了一只小兔子一样,“嘭嘭”的直跳,开始唱时,也就没那么紧张了。我们很顺利的唱完了两首歌,而且每一个动作,每一首歌,我都觉得非常完美了。可是得出来的分却不尽人意,9点31分,我们老师并没有参加。所以我们非常遗憾得了最后一名,其他班只是老师参加了而已,所以都加了一分。并不是靠他们自己的实力的来的,并不光荣。

在比赛结束后,老师语重心长的说:“这次失败并不遗憾,我不会指挥,也不会唱歌,是我让大家与奖状擦肩而过,我向大家道歉。”说完深深的鞠了一躬,又眼含热泪地说:“我们以后一定会拿到一个好名次,这次并没有失败,只是成功的起点……”大家都沉默了起来。

我想:这次失败并不怎么可怕,可怕的是我们不团结。只要我们团结,团结就像一把利剑,披荆斩棘,斩断所有的困难。

愿这次失败让大家永远铭记在心里。

(三)唱歌比赛

激动的时刻,我也有,那就是我们的英语唱歌比赛的那一刻啦!

经过好多天的练习,(.)期待已久的英语歌唱比赛今天下午就开始了,中午几个家长妈妈们来到学校帮我们化妆打扮,把我们一个个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女同学穿着连衣裙,我们穿着白衬衫蓝裤子,阳光灿烂极了,家长妈妈们的到来,让我们增加了信心和力量!

终于到下午比赛的时刻了,我们首先坐在大礼堂一起欣赏其他班的英语歌曲表演,万分的放松,有趣呀!其他班唱得很不错可不是一般的好听呢!

最后上场的是我们班了,我们到了侯场区,等候着我们的上场,这时候觉得好紧张哦!我们终于上了舞台,我们战战兢兢地站着,准备表演,开始唱歌了,我用尽力气认真地唱我们练了很多遍的英语歌曲,这时候,我已经不知道紧张了,只一心想努力地唱好这首有点难度的英语歌曲,这首英语歌曲是由两首英语歌曲合成的,是我们表演的秘密武器哦!表演完了,我们听到了热烈的掌声,我激动的心才放松了下来,我们受到了表扬,我们成功完成了表演。多激动人心啊!

这就是我激动的那一刻呀!可见功夫不负有心人啊!我们终于不负众望完成了表演。

展开阅读全文

篇6:唱歌比赛作文700字

全文共 774 字

+ 加入清单

老师笑眯眯地对我们说:“这节课我们来比赛唱歌。”一听要唱歌,我简直要晕倒,我唱歌可是出名的不好呀。可是又不敢违抗命令,哎呀,还是硬着头皮上吧。

我们用抽签来决定顺序。开始抽签了,我在心里默念着:第一个一定不要是我,第一个一定不要是我,千万不要是我呀。我是最胆小的人了,要是我是第一个上,那我不得吓成什么样。大家争先恐后地去抽签,我磨磨蹭蹭落在最后不想去。只剩最后一个了,我硬着头皮把纸团捏起来,颤抖着打开一看,我的天呐,我竟然就是第一个上场的!哎呀,我这老天爷呀!我说老师呀,你怎么硬是和我过不去呀,我真的完啦!

哎呀,还没缓过神来。大家就开始催我上台了。我紧张地走上台,觉得头脑发胀,嘴巴张不开,好不容易鼓起勇气,说出的话还结结巴巴的。我说:“大,大家好,我,我叫林嵩凯,我为大家演唱的是《童年》……”好不容易开了场,我连忙用歌声来压惊。“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深深地叫着夏天……”唱着唱着,也不紧张了。唱完后,同学们给了我热烈的掌声,我安心地下了台。

我唱完以后,下一个上来唱,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但是我哥哥给他起了一个外号叫“妖怪”。他上去边唱边表演的,真是有点“妖”,他竟然唱了《两只老虎》。这《两只老虎》啥子歌呀,?他都多大了,还唱幼儿园的歌,真幼稚。不过,大家也给了他掌声。

该我哥哥了。没想到平时和我争抢起东西来像强盗一样的他,也有胆小的时刻。他简直像一只老鼠一样抖抖索索上台了。声音像蚊子哼一样。他唱的是《春天在哪里》,哎呀,就连坐在第一排的同学也听不见,我真替他丢人呐。

然后一个接一个的上来演唱,有的唱的是《少林英雄》,有的唱的是《祖国祖国我们爱你》,还有的唱的是《平凡之路》……有的不会唱,只好背诵古诗了,不过朗诵也可以,重在参与嘛。

这一次的K歌大赛,我和哥哥都没得奖,但是我更希望老师不要再弄这样的演唱会了,你不知道我们不会唱歌呀!

展开阅读全文

篇7:2024会唱歌的墙读后感精编

全文共 2315 字

+ 加入清单

生活是一幅五彩缤纷的画卷,莫言无疑是一个最好的画师,他的生活画卷如此多姿多彩,他的生活感悟如此吸引读者,不能不佩服他高超的画技。下面是语文迷为大家提供的莫言的会唱歌的墙读后感,欢迎阅读。

会唱歌的墙读后感一

一部优秀的文字作品必然是作家经过内心焦灼、痛彻、反思而来。所以我通常把文字比作为最本质的东西,因其追求本性抒发内心的真实感受。文字源于心声追求本性,文字是用来抒发内心感受的,具有排毒养颜作用,若改了就无法顺应本心对身体也无益。

莫言在《莫言散文》中写到“真诚恰恰是文章,尤其是散文、杂文的灵魂,除此之外战斗性恰好也是散文的灵魂。”素来是喜欢看散文的,一来散文以一种真实的叙述源头展现了作家真实的内心世界,二来散文不似小说之中的些许桥段给读者带来一种矫揉造作的视觉效应。譬如:莫言的一系列作品都以自己的故乡——东北高密乡作为写作背景,《********》、《透明的红萝卜》、《蛙》都是以莫言少时历经饥饿的真实状况写在饥饿之下人们吃煤块、透明薄如蝉翼的肚皮为特写。正如此,使其读者的视觉效应与之相结合,达到文章感同身受、身临其境的最佳效果。

托马斯.沃尔夫人说“一切严肃的作品说到底必然是自传性质的,而且一个人如果想要创造出任何一件具有真实价值的东西,他便必须使用他自己生活中的素材和经历。”有时候会想是不是成功的作家写手背后必然经历常人所不知道的痛楚,拿最容易被90后青睐的写手——郭敬明来说,十五岁的青春文字,《爱与痛的边缘》的写作背景无疑是将其透明本质的晦涩青春融入书内,一本关于友情,关于青春忧伤,关于每个青春少男少女的情愫展露无疑,而惯于被80后接受的作家——路遥,《平凡的世界》也是将其自身的生活体验,对书中青年小伙农村的故事展开叙述,对人生开始做进一步论述。当然被读者敬佩的作家——史铁生,《我与地坛》则是结合自身的一部赤裸裸散文,从自己双腿残废到对生的理解对地坛的描写对自己母亲的进一步细节描写都难脱逃与“真实”两字……

从散文另一个层面“战斗性”来讲,每一个资深写手作家必是经过内心的声色犬马,进一步的将所思所想二者“厮杀”、“兼容”。经典杂文 留下的、结合在一起的便是作家文字的顿悟与哲思。譬如作家赵丰在《孤独的散步者》一文中写到对孤独的高度阐述,他说:“孤独是睿智地、深邃地、从容地,真实地审视人生,反省自我,它与冷淡、空虚、浅薄的无聊没有共同之处,孤独往往伴随着精神的独立,人格的高尚,情操的高洁。”从此处不难看出赵丰在描写孤独这一段文字之前不免对自身的孤独感产生一场否决与厮杀,认为孤独是自卑、哀怨、可耻的一系列负面情绪最终与内心世界进行“战斗”,最终产生对孤独这一段文字的哲学论述……

初读莫言的《莫言散文》只一味地注重作家写实的白话文字,比如作家“莫言”二字原是因作家自小爱胡乱说话,母亲让其少说点话,后取名为——莫言,再比如作家自幼相貌丑陋、食欲惊人,吃饭的时候老是遭遇桌前人士的嘲笑,这些都是来自于此书的笼统感官情节,后再读此书,则注意到作家文峰的幽默之处,比如:将其自己的文字比作乌鸦的嚎叫,愿者便听,不喜莫怪,当然在《莫言散文》中的一处描写是尤其深刻的,他说自己在地铁站看到一位枯黄娇小的中年妇女用乳汁喂养怀里的婴儿时,使其泪水夺眶而出,他想到自己苦命的母亲,后来由这灵感写了长达50多万字的长篇小说《********》,在母亲过世之后的阵子把自己关在狭小的房间里昼夜不分的开始写这篇小说,写完之后,心情格外之好,体重竟然涨了5斤。

细读此段便能切身体会到作家当时那种酣畅淋漓的快感,也有了自己之前在黑夜里乱写一系列杂文的指引,如:会写冗长不修边幅的文字,会写没有逻辑条理的文字,会写不少人感同身受的快言快语的文字,而这些都是充当被积攒了多时的内心情愫在写字的一瞬间一股脑儿被投掷下来,有点像十月怀胎的少妇,遭遇孕育期间的阵痛继而在分娩之后的欣慰感,不敢狂妄在一些胡话的文字之后美其名曰:散文,只是用唠嗑一词儿诠释其言所感。

之前把散文的抒写归类在文采的范畴内,以为深度的散文写手必然是囊括在文采的内核。也是因莫言散文的文字,后知后觉那种快言快语的凛冽感早就脱逃文采的范围,散文与文采无关。用作家乔叶形容风骚与性感的区别应用于言语和文字的区别,则可以略加改之为:如果说言语是咄咄逼人的,文字则是清茶慢泡的。言语是张牙舞爪的,文字则是素手杀人的。言语是招摇呐喊的,文字则是落地生根的。言语是烧人眼的,文字则是润人眼的。言语是气球,炫得高,文字则是磁铁,引力大。言语是浅层之技,是技则会技穷,文字则是魅力之果,果成则芳香无限。

觉得文字的张力不在于字数的长短,而在于语境的透明度,正如前面结合《莫言散文》的有关论述,不管是散文还是何种面世的文字都是讲求“真诚”,在当今科技已逐步发展起来的社会而言,各种电子高科技产品接踵而至,音乐、电影、更是以一种商业一体化的模式出炉,当然文字作为这种廉价商业的形式而论,讲究的是写者的操守以及读者的认同。

会唱歌的墙读后感二

在电脑上读莫言的散文集子《会唱歌的墙》,脑子里浮现出遥远的高密东北乡几十年前那洪水滔天,一望无际的高粱在猩红的夕阳下燃烧,一群群衣不蔽体枯瘦的孩子因饥饿而木讷的面孔,这些如同父辈口中的童年故乡的情景。我的思绪也穿山渡水回到自己那已经逝尽的童年。洪水、饥饿尽管不是最难忘的,但这些相关的记忆还是能够唤起的。倘若我要写作,必定会在那遥远而又亲切的童年里挖掘素材,那里会有真实鲜活的形象,而那些零碎的记忆片段需要连缀的针线使它们成为有机的整体。父辈血与火的记忆我是写不出来的,而我能写的大概只是一些伴随些许痛苦的平淡生活,仅此而已。

还是一起读读莫言的故乡吧!

展开阅读全文

篇8:我的唱歌情结作文

全文共 582 字

+ 加入清单

说起我的唱歌生涯,从我呱呱落地时仿佛就有了,就这样,我与唱歌便有了不解之缘。

小时候,刚学会走路就站在电视机前看那些歌星唱歌,舞台上灯光闪烁,观众的掌声尖叫响彻云霄,我仿佛被感染了一样也群魔乱舞。唱到抒情歌,我会想象自己是舞台上的歌手朝观众挥手,我拿着纸卷的话筒唱摇滚的歌,我可就按耐不住了,摇摆,尖叫,手舞足蹈,好像有着天地般尽掌握手中的霸气。

奶奶以前是个音乐爱好者,她常见我这样痴迷音乐,常常对外人说:我孙女可是遗传了我。从那时起,我除了会模仿电视上的歌星,其余的时间就跟奶奶学唱歌,一条毛巾、一个观众、一个纸卷话筒便成了我唱歌必不可少的道具。听妈妈说,打那以后,奶奶老把我搂在怀里,而我呢,则总是咿咿呀呀的乱唱一通。

长大一点,妈妈见我这般痴迷唱歌就把我带到声乐老师那学唱歌。渐渐的,我从那个只会乱唱的小女孩变成了一个识谱,唱歌精通的女孩。

最令我自豪的是,我在四年级时候,老师推荐我站在学校六一舞台汇演中独唱。那天,我紧张到不行,可一想到等下还有音乐与我作伴,我心里一下子便有了底,仿佛不再畏惧,灯光闪烁,我独自一人站在诺大的舞台上,拿起沉重的话筒唱起欢乐的歌......音乐结束,我鞠了一躬心满意足的下去了,此时掌声响彻操场,我更加肯定了自己,连续几天我都站在镜子前大声歌唱。

唱歌,它带给我快乐,带给我惊喜。它不仅是音乐,更是一种心灵的倾诉。

[我的唱歌情结作文

展开阅读全文

篇9:第一次唱歌

全文共 460 字

+ 加入清单

在我们生活中,每个人都有很多的第一次,比如,第一次做饭,第一次走夜路,第一次养小动物,第一次登台表演……这一个个第一次,就像一个个脚印,印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

我们学校开展了特长比赛,老师和同学们让我去唱歌。我本来不想唱,可是在老师和同学的鼓励下,我终于下定了决心,准备去唱一下。

当我在下面看着比我小的同学都不害怕,在上面大展身手。我也在心里自己跟自己说,不要害怕。虽然嘴上说不怕,可是我的心还在砰砰直跳,腿也在不停的抖,可是一看上面的小朋友,我的心慢慢的平静下来。

当我上去唱的时候,我非常害怕,声音还非常小,我听见下面有人在议论,我的声音更加小了。可是我不敢往下看,也不知道怎么了,鼻子流了出来,因为我的手都拿着稿子,没办法擦。我隐约听见有人在小声地说:“你看她的鼻子流了出来。”当时我听了这句话,很不好意思。接下来好多人也都在说,我的脸发烧得像个大火球,恨不得找一个地缝钻进去,。好不容易唱完了,就赶紧跑下台去,可能是跑得太急了,差点摔一跤。

从这件事中我明白了,做什么事情都要多锻炼,不能太胆怯了,只有多锻炼才会成功。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我的拿手好戏作文500字唱歌

全文共 762 字

+ 加入清单

我从小就喜欢唱歌。我常常会一个人对着镜子唱歌,走路时也会轻轻地哼歌。只要唱歌,我的心里就像有一只美丽的小鸟在飞翔,就像有一条甘甜的小河在流过。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只要唱起歌来,我就从心里往外地乐。

后来,因为我喜欢唱歌,妈妈把我送到了北京市宣武区少年宫阳光合唱团,这下子我可如鱼得水了。第一次走进少年宫,我觉得一切都那么新鲜,心里就像洒满了阳光。老师开始上课了,一次又一次地耐心给我们讲解歌谱和歌词,然后让我们跟着老师一起唱。这样练习,我一点儿也不紧张。可是,练过一会儿,老师要一个人一个人地检查。轮到我了,我的心里就像揣着一只小兔子,怦怦直跳。幸运的是,我唱了一遍,居然通过了。但是,我还是非常紧张。后来,老师表扬了一些唱得好的同学,居然有我的名字,我的紧张感才渐渐消失了。以后,每次去少年宫排练,都需要大半天的时间。虽然有些辛苦,但是我很快乐。因为在那里,老师会用各种方法来教我们学唱歌,所以,我每次都是乐呵呵地去,乐呵呵地回。

上周,我们合唱团在三十五中参加了北京市的中小学生合唱比赛。那天,我们合唱团穿的服装是最亮眼的,女生戴着红帽子,穿着红裙子……因为我们有一首歌曲《打歌来》,是云南土家族的民歌,所以我们穿的是红色的服装。老师还给我们唱的这首歌曲编了几个动作。比赛开始了!我们清脆的歌声在会场回荡着,我们稚嫩的笑脸被灯光照耀着,台下的评委和观众情不自禁地随着音乐拍起手来。此刻,我突然感到非常自豪!比赛结束了,我们仍然意犹未尽。我们的演出十分精彩,获得了评委的好评。那天,北京下了第一场雪,天气很冷,但我们只觉得心里暖烘烘的。后来,我们还到国家大剧院演出过呢!

现在,唱歌,成了我的拿手好戏!唱歌,给了我强大的自信心;唱歌,让我的生活充满了无限乐趣;唱歌,已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从心里喜欢唱歌!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唱歌的小女孩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448 字

+ 加入清单

早晨起床的时候,就听到楼下传了优美的歌声“夜夜想起妈妈的花,闪闪的泪光鲁冰花-------”“这究竟是谁唱的呢?”我自言自语到,唱 歌 的 小 女 孩作文。起床穿衣,刷牙洗脸,吃完早饭就急急忙忙的下楼了。

歌声越来越大,越来越清晰,我的好奇心也越来越大,走近一看,原来是一位中年男子和一位小姑娘正在卖唱。小姑娘穿着一件黄色的背心,里面是一件又短又小的毛衫,裤子上有好多个洞眼,穿着又少又薄的衣服,她在寒风中微微发抖,她的脚边有一个用布做出的书包,上面有许多补丁,但小姑娘的眼睛中充满了神气,脸上始终带着微笑,她的脸色有一些苍白,好像还没有吃早饭,身旁中年男子一只手没有了,眼神中露出期盼。

走过的路人有时转过脸看看他们,发出一声“唉”的声音,悄悄的离开了;有的路人好心的捐出几元钱放在他们面前的篮子里,我也拿出身上5块钱的零用钱慢慢的离开了。

去学校的路上,我一直在想:“她什么时候才能回归校园的怀抱?我们拥有美丽的校园、崭新的书桌、明亮的教室、美丽的衣服、爱我们的爸爸妈妈,有什么理由不好好珍惜呢!”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黄子韬开场秀武术马天宇献唱经典歌曲

全文共 328 字

+ 加入清单

在年轻学生中颇具人气的两位“小鲜肉”黄子韬天宇,也在《开学第一课》中分别献唱歌曲,以激发学生的爱国情怀和自强精神。其中黄子韬担任了《开学第一课》的开场嘉宾,以一段剑舞掀起首轮高潮,并献唱节目主题曲《第一课》,为即将开学的学生们鼓舞士气。马天宇则在“团结”篇章献唱经典歌曲《友谊地久天长》。

经典歌曲《友谊地久天长》是电影《魂断蓝桥》的主题曲。在很多西方国家,这首歌通常会在除夕夜演唱,象征送走旧年而迎接新年的来临。而此次在《开学第一课》的舞台上,全新的编曲与新时代偶像们欢快活泼的重新诠释了《友谊地久天长》这首歌,给人一种耳目一新的感受。马天宇演唱风度翩翩,PEG组合身着学生服,载歌载舞,使得整个台风显得明快、充满活力。

[《开学第一课》为题目的作文范本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我喜欢听歌唱歌_300字

全文共 297 字

+ 加入清单

我的兴趣爱好很多:画画、写作文、看书……都是我的最爱呢!但是呢,我最喜欢唱歌听歌了,你看,我的音乐盒里的歌曲好多:《桃花扇》、《有点甜》、《泪了》、……都是我搜藏的呢,我不时的会点出来听一下,真是让我陶醉其中,我时不时地跟着歌曲哼起来:诗意散落在街头,诗人在城市漂流……听得我如痴如醉,没想到,我听着一口饭掉在我的衣服上了,妈妈大吼一声:“你怎么吃饭的,吃的饭都躺在衣服上了!”我吐了吐舌头,暂停了歌曲。继续吃饭还有一次,我们班的王鸣莉哼着《恒星》,我的脚跟着打着节拍,下课我还在打节拍一直到上课铃响了之后,才发现,现在第二堂课了,我立刻摆好书本,静息等着老师到来。

呵呵,这就是爱唱歌听歌的我。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会唱歌的秘密]

全文共 766 字

+ 加入清单

从前,在—个遥远的国家,住着一个长着驴耳朵的国王。国王每天把王冠戴在头上,因此,除了他自己之外,谁也不知道他长着驴耳朵。

一天,国王把理发师召进了王宫,因为国王的头发长得太长了,不得不让理发师来理一理。国王担心理发师会把这个可怕的秘密说出去,理完头发之后,国王就命令士兵用毛巾塞住理发师的嘴巴,把他推到城外的旷野里杀死了。

旷野里长着一棵瘦弱的豌豆苗,理发师被杀的时候,一朵细小的豌豆花儿正在悄悄绽开,一滴鲜红的血溅在花芯儿上。

鲜血知道国王长着驴耳朵,但鲜血不说话,只把这个可怕的秘密藏在豌豆花芯儿里。

不久,一个青青的豆荚在花芯儿里长成了,豆荚里包着三颗豆子,它们是理发师的鲜血变成的,它们都记得那个可怕的秘密。但它们被空荚裹得严严实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不久,青青的豆荚变黄了,三颗圆圆的豆子从豆奖里蹦了出来。

一只鸟儿飞过来,吃掉了一颗豆子。

一个牧羊人走过来,捡走了一颗豆子。

一阵雨水落下来,冲走了一颗豆子。

鸟儿理理羽毛,振翅飞上天空。鸟儿在天空中放声歌唱:“啾啾啾……国王长着驴耳朵!”

所有的鸟儿都跟着唱:“啾啾啾——,国王长着驴耳朵!”

牧羊人回到村里,本想把那颗豆子煮着吃,但馋嘴的大公鸡扑过来,啄掉了那颗豆子。

大公鸡伸伸脖子,摇摇鸡冠,跳到高坡上,放开嗓子唱:“喔喔喔……国王长着驴耳朵!”

所有的公鸡都跟着唱:“喔喔喔——,国王长着驴耳朵!”

雨水把豆子冲进了小溪,溪水浸开了豆子,也把藏在豆子里的秘密浸了出来。小溪歌唱着流向小河,小河歌唱着奔向大海:

“哗哗哗……国王长着驴耳朵!”

所有的河水都跟着唱:“哗哗哗——,国王长着驴耳朵!”

这个可怕的秘密就这样歌唱着越过千山万水,传遍了全国。

听到歌声,全国的老百姓都笑了。哈哈哈,哈哈哈,那笑声大得可怕,把国王的宫殿都震塌了。

国王呢?国王躲在宫里不敢出来,宫殿倒塌的时候,把国王压死了。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爱唱歌的我

全文共 345 字

+ 加入清单

魔镜,魔镜,告诉我,谁是世界上唱歌唱得最好听最甜美的人?呵呵,一定是我王馨瑶啦!我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

嘴巴算不上樱桃小嘴,也不是超大号的。一头乌黑的秀发总是披着。我喜欢浅色的衣服和明亮的颜色。我一听歌,不管是什么歌,我都可以看着歌词唱出来,我最喜欢的歌是:《暧昧》,暧昧的歌词我还可以倒背如流呢:暧昧让人受尽委屈……我也喜欢《香水百合》、《暖暖春天的风》、《蝴蝶也恋了》……反正有好多歌都是我的最爱,特别是儿歌,我一唱起来就没完没了。举个例子吧,洗澡的时候我老爱边洗边唱,一会这首,一会那首,还没有唱完,水都被我洗完了。每次妈妈都说:“馨瑶,水都被你放完了!”我对妈妈吐吐舌头,赶快穿好衣服逃上床了。我爱唱歌,我的特长是唱歌,长大以后,我想当歌星。

这就是我,当之不愧的小歌星——王馨瑶。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我的拿手好戏唱歌作文400字

全文共 371 字

+ 加入清单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拿手好戏:弹琴、画画、做手工……而我的拿手好戏是唱歌

我从小就喜欢唱歌,但是最开始就是瞎哼哼,父母知道我这么喜欢唱歌,就给我报了兴趣班。

我开始学唱歌时五音不全,老师教我们认识乐谱,带领我们练习发音,唱歌时用力点在腹部,虽然学唱歌很苦,要下很大的功夫,但是我每次坚持去训练,没有一点气馁,因为我知道“台上十分钟,台下十年功。”的道理。

我学唱歌学了很长时间,终于迎来了我人生中的第一次唱歌比赛。那是我在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学校举行了唱歌比赛,我唱的是《歌唱小放牛郎》,上台前,我十分紧张,爸爸说:“别紧张,自然发挥就好,”我站在台上,让自己进入了那个情景,仿佛自己在表演一样,比赛结束后,评委和观众鼓起了热烈的掌声。我获得了第一名。

从此以后,我参加了很多比赛,我甚至在吃饭、写作业时,都会唱上几句歌,而唱歌也成了我的拿手好戏。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人物唱歌的

全文共 295 字

+ 加入清单

我,爱好广泛,但最喜欢的,还是唱歌

“天后”王菲是我的偶像。只要坐上老爸开的车,我上车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听王菲的《传奇》。听的次数多了,我甚至能模仿她的声音,把她的歌唱得声情并茂,连老爸这个“麦霸”都对我刮目相看起来。

在学校,我最爱上音乐课。无论什么歌曲我都不会跑调。每当音乐老师点我们组唱歌时,我就是本组的“领头人”。不仅声音洪亮,并且还会唱得准确无误。

在放学的路上,也少不了我的歌声。一会儿唱《感恩的心》,一会儿唱《荷塘月色》……就我这痴迷唱歌的劲头,没当上唱歌委员真是三(2)班的一大损失啊!但妈妈却说:“你可是我们家的‘小歌星’呀!”还有比这更动听的鼓励吗?

这就是我,一个爱唱歌的我。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会唱歌的土豆观后感

全文共 687 字

+ 加入清单

我今天看了《会唱歌土豆》这场电影,我心里激动万分,真希望能随着古丽娜他们一块去探险,走过辽阔的草原,穿越纵横险峻的天山,经历古堡之夜的阴冷,毒蝎叮咬的痛苦,悬崖余生的后怕,遭遇狼群的惊险......当他们终于发现土豆会唱歌的奥秘时,我一颗悬着的心才放下,真为他们高兴,同时深深地佩服他们的探险精神。

是啊,大自然有多少奥秘等着我们去发现,去探索!古今中外,许多伟人都具有探险精神:李时珍走遍名山大川,尝遍百草,写出了《本草纲目》;徐霞客游遍大江南北,考察河流山川,写出了《徐霞客游记》;郑和七下西洋,为中外经济文化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他们的一生奉献给了全人类,他们的也就是探险的一生,这种勇于探险的精神不正是我们所要学习的吗?当我兴冲冲的把想法告诉爸爸时,他却不完全同意我的看法,他说,探险与冒险只是一线之隔。我陷入了沉思,试想:如果阿墩摔下悬崖,如果丹丹中毒身亡,如果他们走不出迷谷......只要其中一个实现,那就是不可弥补的悲剧,将给家庭带来多大的痛苦啊!这次探险就毫无意义,就是最大的冒险了!任何事情都要掌握分寸,不能盲目模仿,不能走过头,否则就会走向反面,人是要有一点探险精神,探险不一定要冒险,应在大人的带领下进行科学的考察活动。在日常生活中,敢于解决问题,勤动脑经,其实也是一种探险精神。

没想到看了场电影这能懂得这么多的道理,我不禁想起了一位名人的话:“只有勇于探险的人,才能攀上科学的高峰,莽撞和冒险对科学是毫无意义的。”让我们学习书中古丽娜他们的勤于思考,坚持不懈,勇往直前的探险精神,但不能盲目模仿,我们做事要有目标,有计划,争做新世纪的好少年。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天使在唱歌

全文共 470 字

+ 加入清单

最爱听的,便是母亲唱的歌了,她唱的歌,让我觉得如同天使唱歌

母亲是个音乐爱好者,我听她唱歌时总觉得自己很幸福。母亲的歌并不像那些名人唱得那么优美、动听,但她的歌是种力量,是种精神,鼓舞着我向前进。

小时侯,往往摔一交就会大哭一场,这时的母亲会抱起我,帮我擦药,然后不忘唱上几句。然后我便会安静下来,静静得听着母亲有着神奇效果的歌声,马上又撒起娇来。

每次受了委屈,回到家中只有听着母亲一边做饭一边哼歌,便觉得心情似乎是豁然开朗。记得有一次,被父亲骂了一顿后,娇生惯养的我跑到母亲面前大哭一场,当我听到母亲安慰我时说的话,就像天使在唱歌,是那样悦耳,动听,我听着听着,心中一棵感动的种子迅速发芽,原来母亲就是我的天使呀!每个人都有个天使,原来这个所谓的“天使”就是含辛茹苦把我拉扯大的母亲!

随着我年龄的增长,母亲的歌声似乎越来越少了。现在我每天的学习任务重了,听母亲唱歌的机会也越来越少了。但是,只要我想起“天使”,母亲的笑脸就会浮现出来;我想起“天使的歌”时,母亲把我搂到怀中时唱的歌就会飘到我耳边。

所以我不孤单,因为天使一直唱着歌在我身边。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小学生格林童话故事:会唱歌的白骨

全文共 1107 字

+ 加入清单

从前有个国家来了一头野猪。它践踏耕地、咬杀牲畜,还用尖利的獠牙咬人,人们为此痛苦不堪。

国王宣布只要有人能将王国从这一灾难中拯救出来,他就会大大地赏赐他。可是野猪太大了,而且强不可敌,因此谁也不敢接近它藏身的那片森林。最后国王宣布:谁若能捕获或者杀死那头野猪,他就能娶国王的独生女为妻。

在乡下住着两兄弟,是穷人家的孩子。老大狡猾精明却缺乏勇气;弟弟单纯而心地善良。两兄弟说他们愿意接受这个危及生命的使命。国王对他们说:“为了让你们能确实找到那头野兽,你们两人必须分头从两个方向进森林。”于是,哥哥从西头走,弟弟从东边进。

弟弟走了没多远就遇到一个小个子男人。他手里握着一支黑色长矛,对弟弟说:“我把这支长矛给你,因为你心地纯洁善良;你拿着这长矛,只管大胆去斗那野猪,长矛会帮你的。”

弟弟谢过那小个男子,扛起长矛,毫不畏惧地继续赶路。

不久,他看到了那头野猪,便用长矛对准了朝他扑来的野兽。野猪气疯了,它冲得太快太猛,结果长矛把它的心脏划成了两半。弟弟扛起巨兽往回走。

森林另一端的入口处有座房子,人们在那里饮酒、跳舞作乐。弟弟来到那儿时,哥哥早已坐在里面了,他以为野猪反正逃不出他的手心,于是先喝点酒壮胆。当他看到弟弟带着战利品从森林里返回时,邪恶的心里充满了嫉妒,无法平息。他对弟弟喊道:“进来吧,亲爱的弟弟,喝杯酒歇歇。”

从无戒心的弟弟走了进去,把好心男人给他长矛、自己又如何用长矛制服野猪的经过告诉了哥哥。

哥哥留弟弟一起喝酒直到天色将晚,然后一道离开了小屋,在黑暗中赶路。他们来到小河上的一座桥跟前,哥哥让弟弟走在前面,走到桥心时,哥哥对准弟弟的后脑勺狠狠一击,弟弟倒下死了。哥哥将弟弟埋在桥下,自己扛起野猪去向国王领赏,似乎野猪是他猎杀的。

他娶了国王的独生女为妻。当有人问他为什么弟弟没有回来时,他说:“准是野猪把他给吃了。”人们也就信以为真了。

可是什么都瞒不过上帝的眼睛,这罪孽总有一天要真相大白的。

几年以后,有个牧羊人赶着羊群过桥,一眼看到沙子下面有根雪白的骨头。他觉得这是做口吹乐器的好材料,于是爬下桥,将骨头捡了起来。他用骨头给自己的号角做了个吹口。可他第一次用它吹响号角时大吃了一惊,因为骨头吹口自顾自唱起了小调:

“啊,朋友,你在用我的骨头吹奏,

我在这河边沉睡已久。

哥哥杀我夺走了野猪,

娶的妻子是国王之女。”

“多好的号角呀!”牧羊人说,“竟然自己会唱小调!我一定要把它献给国王陛下。”于是他将号角献给国王,号角又唱起了同一支小调。

国王一听就明白了,于是派人到桥下挖出了被害人的尸骨。罪孽深重的哥哥无法抵赖他的所作所为,因此被缝进一个麻袋,沉到河里去了。被害人的尸骨则被安葬在教堂墓地里一座漂亮的墓冢里了。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