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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书应该怎样写才能写的更好(20篇)

导语:在“书法热”年代,凑个热闹办个班、举办个比赛不难,但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维护书法道统、坚守艺术清流,却显得弥足珍贵。下面是开学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时事热点,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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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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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班 郑丞熙

放学后,儿子背着包,蹦蹦跳跳地回到了家,手里还拿着一本书。到了家便躲进房里。吃晚饭的时间到了,妈妈又烧了好了一桌好菜。你看,有酸甜可口的糖醋排骨,有鲜嫩的白斩鸡,还有香浓的鱼头…真叫人垂涎欲滴呀!属猪的爸爸闻香而来,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拿起筷子,正想吃的时候妈妈没有看见儿子,就叫爸爸放下筷子去叫儿子吃饭,爸爸叫儿子去吃饭可是儿子还在看书,于是爸爸想了想要什么时候儿子就会去吃晚饭了?爸爸想出了一个办法,爸爸进了儿子的房间去告诉儿子吃饭,爸爸知道说了儿子还不去吃饭,于是,爸爸和儿子说你去吃饭,你要是不去吃饭的话,你的妈妈就会生气,儿子想了想就出去房间去吃饭。后来爸爸也迷上了那本书,妈妈看见儿子出来了,可是没有看见爸爸出来了,于是妈妈叫儿子去叫爸爸出来吃饭,可是爸爸已经,迷上了那本书,爸爸看的笑的很开心!

饭已经凉了,妈妈很生气,儿子和爸爸也很饿,妈妈也很饿,妈妈只好煮几碗面了,三人吃的非常的快因为已经十点钟他们一家人才开始吃晚饭,他们一家人吃了很多很多的面,已经十一点半他们一家才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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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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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童年非常讨厌,就像老鼠见了猫一样,我觉得书就是一个“恶魔”。

我喜欢玩,讨厌看书受到了父母的关注,有一次,我左顾右盼的,准备逃出去玩,结果被爸爸发现了,爸爸把我一把拉回了房间,丢给了我一本《知识大全》。我在房间里,无聊的发愁,只能极不情愿的拿起书看起来,不一会儿,我就被迷住了,里面优美的古诗让我觉得我就是一名诗人,在皎洁明亮下作诗,我幻想着幻想着,不知不觉就到了晚饭时间,从此我就爱上了看书。

现在,《西游记》、《三国演义》等书,让我如痴如醉。《童话故事》和《古典小说》也让我如痴如醉。

常常看书,使我的到了报偿,我从小学一年级开始,知识慢慢看书的过程中积累。一次参加知识竞赛,我轻松就获得了第一名,还有一只小熊作为奖赏呢。从中我想到了凯勒的一句话“一本书就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生活的无限宽广的海洋。”

还有一次,参加学校组织的作文比赛,我分外激动的参加了,平时积累的成语和好词好句,像灵丹妙药般发挥了作用,我准备大显身手,奋笔疾书,最终获得了一等奖。

一日无书,百事荒芜,渐渐的我对书就像对待我老友一样,念念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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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的“小书虫”同学

全文共 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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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雨欣

在我们班有一个同学,他的学问很大,看过的很多,他就是我们班的同学彭泽宇,人送外号“小书虫”。

课间休息是时,吃过饭后,你无时无刻都能看到这只“小书虫”在看书呢!他看书看得很入迷,好像都要钻进书里去了。

我记得有一次,这只“小书虫”看到某本书最精彩的部分时,上课铃叮铃铃地响了起来,中午老师让我们睡觉,可是“小书虫”总是想着那本书最精彩的部分,他心里就像有人在挠他痒痒一样,终于,“小书虫”忍不住了,他把被子蒙在头上,在被子里看书,他细心的同桌发现了,并没有告诉老师,她对“小书虫”轻声说:“你不要再看书了,会对眼睛不好的。”“小书虫”听了她的话,才乖乖爬下来睡觉了。

唉!这可真是一只钻进书里的“小书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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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与书为友五年级

全文共 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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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喜欢看课外,家里有专门给我的一个书橱,里面装满了我钟爱的书,如《神密岛》、《三国志》……但是妈妈最近却极力阻止我看这些书,说:“进入中学,要努力学习,不可以浪费太多的时间。”可这并不能阻止我对书的热爱,不过平时作业多,只好在双休日找机会偷偷地看。

双休日的时间对我来说弥足珍贵。我一大早就起来,拿起一本刚买的《七侠五义》阅读起来。书中精彩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住了我,一口气看了好半天,突然听到了隔壁房间有动静,魂立刻从书中飘了回来。哎,妈妈起床了,不能被发现,否则,又要挨骂了,只能快速地藏好书,躺在床上装出一副还在睡觉的样子。

第二个好时机是妈妈去买菜的时候。但还有作业要做,为了不引起妈妈的怀疑,我只好加快书写的速度,写完了以后就飞快地拿起《七侠五义》津津有味地阅读起来,同时还要“一心二用”,一边看书,一边听着门外开锁的声音。一但听到门外的响声,就不得不立刻丢下手中的书,伪装出一种认真学习的姿态。

中午妈妈睡午觉,这段时间也是我一天中看课外书最安心的时侯了。只要她一醒,沙发发出的声响,就像自动“报警器”一样,提示我停止看课外书了。

与书为友,结识了许多未曾谋面的朋友,体会了我无法亲历的意境,我的思绪在书中任意得驰骋,让我的生活更加精彩,我与书为友,其乐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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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推荐一本书的作文怎么写五年级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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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万卷,行万里路。”读一本好书,相当于一次愉快的旅行。这学期,我阅读了许多有趣的课外书籍,认识了许多鲜明的人物形象,如:永远长不大的彼得潘;可爱、善良的爱丽丝;唯利是图的巴伯兰……但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本书,还是《吹牛大王历险记》。

这本书是我在新华书店里买的。有一次我去新华书店里买书,它精美的封面一下子就吸引了我。我便翻看着它,里面的内容丰富多彩,惊心动魄,使我爱不释手。所以我决心要将它买回家。

一回到家里,我就迫不及待的看起这本《吹牛大王历险记》来。其中主人公敏希豪森男爵是一位勇敢的冒险家,它有着许多稀奇古怪的冒险故事,比如:骑着老鹰在天空上翱翔;一口气喝了18桶葡萄酒;提着自己的脑袋作战等等。有一次,敏西豪森男爵一不小心掉进了一条大鱼的肚子里,出不来了。看到这儿我很担心,米希豪森男爵该不会死在大鱼肚子里,再也出不来了吧?但他没有,他极其地镇定,冷静地思考着逃生的办法。突然,他急中生智,像孙悟空一样在大鱼肚子里上蹿下跳,闹的大鱼浑身疼痛,张开嘴巴,叫苦不迭。趁这时候,敏西豪森男爵往外猛冲,顺利地逃了出来。我不禁心里暗暗地佩服他了。平常我遇到了危险,只会扯着嗓子大喊大叫,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可是他在生死存亡的关头,却临危不乱,冷静地想办法。跟他相比,我真是自愧不如!因此我决定要向他学习,成为一个坚强勇敢的人。

《吹牛大王历险记》是一本闻名世界的好书,里面有着许多的精彩故事,如果你还没阅读它的话,那你就赶紧去阅读吧,它会带给你无穷无尽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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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推荐一本书年级

全文共 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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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本好——《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我要推荐《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它的作者是海伦·凯勒(美),李汉昭翻译。2002年01月,由华文出版社出版。这本书被世界上各国先后出版,翻译成各种语言版本,深受全世界广大读者的喜爱。

我推荐这本书的理由是,读了这本书,我收获了永不放弃、珍惜时间、珍爱生命等感悟,很有教育意义。我要学习这种精神,这些精神对我有很大的帮助。

另外,这本书的故事情节也给人以鼓舞。书中讲述了海伦小时候的故事。主要情节是她一岁半时,突患急性脑充血病,连日的高烧使她昏迷不醒。当她苏醒过来,眼睛烧瞎了,耳朵烧聋了。由于失去听觉,不能矫正发音的错误,她说话也含糊不清。对于一个残疾人来说,世界是一片黑暗和寂静,在这样的情况下要学会读书、写字、说话,没有超强的记忆力,简直是不可能的事。

但是,海伦·凯勒没有向命运屈服,她没有放弃,非常努力刻苦。她在学习上比常人努力许多倍,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克服种种常人不能忍受的困难,最终成了一位著名的作家和教育家。

她一生中写了很多著名的作品。其中最有名的便是这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由于她自身经历的缘故,所以她在文中提出一个大胆的假设,她想让每个年轻人都失明或者失聪几天。失明会让人更加珍惜光明,这是她的亲身感悟。在书中她写到如果自己只有三天光明,她第一天会去观看日出、日落,观察日月星辰微妙的变化,去聆听音乐。第二天,她会去博物馆观看历史文明,去体验各种运动。最后一天,她会去亲近大自然,和家人在一起感受生活的美好。这就是这本书名字的由来,这三天看似很普通,但足以体现出她如此珍惜时间,热爱自己的生活。

我从这本书中受到了更多的启发,我要去真爱生命,热爱生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会去和父母、家人们去好好的感受生活的美好,去体验更多生活的快乐!所以建议大家也去读一读,相信你会从中收获很多,感悟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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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书的观后感

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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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听说过《老人与海》这一部小说,但却因为各种原因没有机会去读一读这本小说。而高一课本中就有《老人与海》这篇小说,虽然说是删减版但亦足矣。

在语文课本中,这篇课文可以算的上长的了,但我还是耐着性子把它看完。当我看第一遍的时候,我就被这个故事中老人的勇气所震撼到。一个人是怎么做到在年纪这么大的情况下,坐在一艘小木船上,是怎么样杀死数条鲨鱼的?有些人或许会说,他杀了那么多鲨鱼有什么用?最终他最开始打的鱼已经被鲨鱼咬光了,有任何意义而言吗?我认为这种想法既是正确的同时也是错误的。从客观而言,没错,老人的目标没有达成,没有将那条鱼带回乡镇,他最初的目的是没达成的。但是从主观上来看,他在乘船回来的过程当中,他心中的愿望就是活着回到乡镇。这个心愿达成了,即便他带着只剩骨头的鱼回来我认为他也是成功的。我想,不管他的目的有没有达到,他绝对是成功的。

当我第二次读的时候,我更加仔细了些。发现有许多许多在我第一次看的时候没有注意到的地方。其中,固然有对老人勇气更加细节的描写。但最主要还是我发现了一些其他的东西。在老人第一次抵挡住鲨鱼后,老人进行了一段长时间的自言自语。一开始没仔细看其内容,认为只不过是老人增加自己信心的手段。但第二遍仔细读了之后发现,其内容竟是老人对他自己杀了一条鲨鱼,一个生命的谴责,以及说服自己,自己只是为了让自己活下去而采取的手段。这个片段我至今未能理解,还是我自己本身弄错了呢?所以并不作过多评论。

我还发现一个有趣的地方,就是在老人自认为活不下去的时候,想到了乡镇灯火通明,许多许多的人都在等他回去,而不知是讽刺还是因删减或是因为其他,当老人回到乡镇的时候,一切都静悄悄的,感觉像是没有人在关心他的感觉。这点我也至今为明白。

虽然诺贝尔奖颁奖言是围绕着主题的,但我却发现了其他的一些东西。或许是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的道理吧,也许也只是我的粗心或是其他原因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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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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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高尔基说的,可我就是不相信,直到后来我才相信。

我和书可以说是偶然间相识的,也可以说是因为我姐姐,和我哥哥。我哥哥每天都会对我说:“弟,别看书小,他里面可是有很多有趣的东西。”姐姐又说:“对呀弟弟,多读书可是对你有很多好处呢。”就从这天我可以说就爱上书了,我的第一本书是一个科幻小说,《笑猫日记》我每当中午让阅读的`时候都会拿起它来读,我读的很快,根本没有在意它的细节,不过一星期我就读完了。读完之后我就向哥哥要了几本书,里面竟然有我们班当时最流行的书籍——《查理九世》在刚接触这本书的时候我并没有觉得书很好看。因为我的一个小习惯才让我喜欢上它,我不经意的发现它竟然是一本解密小说,就这样《查理九世》的书勾起了我的兴奋心,里面有很多的谜题,虽然我不会可是还很兴奋,就这样我读完了更多的《查理九世》。这些书读完之后哥哥又给我不一样的书,有《西游记》《童年》。以前读书我只不过只是在意里面的内容,现在我在乎得不只是内容,我开始寻找里面的小细节,不管是那一本书,我都是这样读的。

正是因为这样,我才相信高尔基的那句话“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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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读过的一本书高一作文

全文共 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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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为了让自己的课外知识更加丰富,为了让自己的成绩更上一层楼,我就在自己制订的暑假计划中,又添上一项:看五本课外书。

在这五本课外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还得属《汤姆索亚历险记》了。《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作者是美国的马克吐温。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顽皮好斗的小男孩——汤姆索亚。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汤姆为了逃避大人的管制而和他的那两个朋友去当海盗,然后不知不觉中又当上了跟踪逃犯的工作,最后成为大家心目中的英雄的故事。汤姆那种顽皮好斗、偷偷离家出走去当海盗的那种性格固然是一种不好的行为。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去想,这种行为刚好说明了汤姆的胆子很大,而且有一种独立自主的性格和属于自己的思维、思想。并不是像现在的“温室里的花朵”,整天只会听爸爸妈妈的,没有主见,没有属于自己的思想和时间。

《汤姆索亚历险记》使我大彻大悟:我们不能老是听爸爸妈妈的话,应该要有主见,而且要养成那种独立自主的性格,不能老是依靠父母,应该靠着自己的力量生活!《汤姆索亚历险记》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使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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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2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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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德曾说:"一一世界。 --题记 儿时读书只是纯粹喜欢纸张磨搓手指时那种奇妙的感觉,只为心中那份莫名的悸动,只为了书中那可爱的小白兔

儿时读书只是纯粹喜欢纸张磨搓手指时那种奇妙的感觉,只为心中那份莫名的悸动,只为了书中那可爱的小白兔与乌龟。

如今读书不是为了那黄金屋,不是为了那颜如玉,也不是为了千钟粟,只是由于我已悄悄爱上这指间的世界。

读《红楼梦》,那悠悠大观园尽现眼前,与黛玉一同悲葬花,与湘云一同醉卧芍药园,感宝玉"富贵闲人"之叛逆,叹岁月的更送,人生百态。

读朱自清,领悟深沉的父爱,平民百姓平凡而认真的生活,与他一同在荷塘边赏月,把酒共尝夏荷之香。

读《简o爱》,让我懂得女性的自尊。女性与男性一样平等,同样无尊卑贵贱之分,懂得束缚人的心灵的其实是人的思想。

在这指间的世界里,我看到苏轼大唱:"大江东去浪海尽,千古风流人物"的豪迈洒脱,仿佛饮一盏白干,让我激情飞跃;我看到李清照"寻寻觅觅凄凄惨惨戚戚"的情真意切,恰似品一杯红酒,让我意深情浓;我亦看到李白"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奇特思绪,好比干一瓶老窑,令我回味无穷。

在书里,我看到了洪战辉,当他还是个孩子时已经对另一个更弱小的孩子担起了责任,他在贫困中求学,在艰辛中自强,从一个小男孩变成了男子汉。

在这指间的世界里,我如一只彩蝶,翩跹起舞;如一只野鹤,在秋日高洁的蓝天里无所羁绊;在这指间的世界,我看到了大千世界的缩影。

在这奇幻的指间世界里,我看见了生活的缩影,尝遍了生活的百态,学会了认真的思考,学会了理性与睿智。

这指间的世界,让我的生命不断增值。

我爱这指间的世界。

Childrens reading is just the wonderful feeling when I like paper grinding fingers, just for the inexplicable throbbing in my heart, just for the cute little white rabbit and turtle in the book. />

Now reading is not for the golden house, not for the Yan Ruyu, nor the thousands of clocks, but because I have quietly fell in love with the world of fingers.

Read "The Dream of Red Mansions ", Then the leisurely viewing garden is now in front of him, burial flowers with Daiyu, and drunk and lying on Xiangyuns rebellion with the" rich and rich people ", sighing the time of the years, life in life.

BR/>Read Zhu Ziqing, understand the deep fathers love, the ordinary and serious life of civilians, appreciate the moon with him with him, and taste the fragrance of Xiahe in the lotus pond.

Read "Jane o love ", Let me know the self -esteem of women. Women are as equal to men, and they are equally distinguished from humble and low, and those who know how to restrain people are actually human thoughts.

In the world of this finger I saw Su Shi singing: "Dajiangdong goes to the sea, and the eternal characters". The love is true, just like a glass of red wine, which makes me affectionate; I also see Li Bais "flying down three thousand feet, it is suspected to be the strange thoughts of the Galaxy falling nine days", like dry a bottle of old kiln, which makes me have an endless aftertaste.

In the book, I saw Hong Zhanhui. When he was still a child, he already took responsibility for another weaker little child. The boy became a man.

In the world of this finger, I like a colorful butterfly, dancing; like a wild crane, there is nothing in the blue sky in the autumn day; In the world, I saw the microcosm of the thousands of worlds.

In this fantasy finger world, I saw the epitome of life, tasted all the life, learned to think carefully, learn to learn, learn to learn Rawnate and wisdom.

The world of this fingers keeps my life increased.

I love the world of this fin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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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一本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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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很小的时候,那时生活在农村,没有很富裕,买东西的钱都要省下来才有那么多,那时我特别想要一本《红楼梦》,因为那个时候总会在学校里面听见同学们在那里讨论这本书的内容,他们说的津津有味,而我什么也不知道,只能在旁边不懂装懂,他们说什么我都点点头。

后来我去书店看了那本书的价格,好贵,我一个月的零花钱都买不了,怎么办。在那之后,我把零花钱都省了下来,终于东拼西凑凑够了买书的钱,我高高兴兴的走进了书店,把那本书买了下来,回到家以后,我坐在院子里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已经被那本书所吸引住了,时刻都不想放手。但是事情总不会一帆风顺的,那天回家,我在书包里面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家里也都翻遍了也没有,我心想:怎么办,我都还没看完怎么就不见了,那可是我一个多月的零花钱才买来的。第二天,我去学校也找了很久,还问了班里的同学有没有看见,结果还是一样,书真的找不到了。

回到家以后,我心事重重地坐在饭桌旁边,看着这些菜,我什么食欲也没有,感觉没有了那本书,我的生活都变得无色无彩了,妈妈见我这个样子问道:“宝贝,你怎么了。”我伤心的说:“我……我的书不见了,那是我辛苦攒钱买的,好不容易才有的。”妈妈听了说:“没关系,我再给你买一本就是了。”很快到了早上,我和妈妈来到了书店,妈妈看到价格以后惊呆了,我说:“妈妈要不不买了吧,我看同学的也可以的。”妈妈说:“没事,买。”妈妈拿起了书就去付钱,我拿到书之后,把它放在了一个安全的地方。晚上吃饭的时候,我看着妈妈,发现她消瘦了许多,脸上多了些许皱纹,头发也白了,我看着觉得自己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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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在书中找亲属800字作文

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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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过很多人。虽然他们大多终将会成为过客,但偏有这么一群人,我这辈子都不会忘,他们就是——亲人。

我读过很多。虽然它们大多终会被我忘记,但偏有这么一本书,我至今未忘,它就是——《长袜子皮皮》。

“我的爸爸在南方的一个小岸上当着黑人国王,当他造好一只船时,会回来接我的!我的妈妈是天使,她一直在天上望着我呢!”

这句话对我的触动很大。

皮皮的父母是一个肥胖的船长,在一次出海时,船被巨浪打翻了,当船员们都脱离了危险时,皮皮的爸爸却已经消失了。而皮皮的妈妈,也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可是,单纯而善良的皮皮始终相信,她妈妈在天上一直保护着她。

我们的父母也是这样的。他们在远方忙于工作,总是没能和我们待在一起。我们对此常常抱怨,也许还有一丝的不满。可皮皮从来没有担心过这些问题,或许,她自己一个人也能过得很好吧。

她一个人住在小屋里,一个人吃着三人份的蛋糕,一个人坐在自己的马旁边,品着茶,还时不时望着身旁箱的金币,哼着歌,一个幽静的下午就这么平静地过去了。这是属于皮皮的生活。

而我,坐在自己的房间里。书桌上放着电脑,茶杯里装着气泡水,身旁的布娃娃整齐地排列着,彩灯一闪一闪地变闪着颜色。我嘴里含着酸酸甜甜的糖,手机里放着音乐,窗外放着烟花。

天气预报里说,明天是晴天。没有作业的烦恼,没有考场上的紧迫感,把所有的事都抛在脑后,每周一次的“周末放松”使我变成了“皮皮·韦”。

《长袜子皮皮》这本书,让我充满了对生活的希望。至少,我每年都会有一段时间和我的父母在一起,这也是值得欣慰的。

皮皮真像我的亲人一样,她让我懂得“此时无声胜有声”;忧郁时,她教会我“做好自己就行了,不用在意别人的眼光”;思念时,她还教会我要转移注意力;困惑、悲伤时,她甚至会告诉我解决的方法。

从长袜子皮皮身上,我看到了自己,也学到了坚强和独立。毕竟,生活是自己的,和别人又有什么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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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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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的世界精彩无比,我和书的故事也是五彩缤纷。

有一次,我正斜躺在床上看我最喜欢的书——《阿衰的故事》,这时妈妈气冲冲地走进来,大喊道:“潘俊丞,怎么才考了75分?给我过来!”说着就把我拉起坐正,指着试卷跟我滔滔不绝地讲解起来。而我呢,心不在焉,时不时想想《阿衰》里的内容,想想下一页阿衰可能会发生什么。就这样,妈妈把试卷讲完了,时间已指向晚上12:46。哦no!明天七点还要出去吃我最中意的早餐呢!我就赶紧关灯,可内心还是抵不住书的诱惑,又打开灯,窝在被里继续看《阿衰》。看了一本又一本,直到看完我才关灯。

第二天六点了,妈妈进来叫醒我,可我困死了,就是起不来。妈妈只好带弟弟他们出去吃早餐了。我呢,在家继续做我的春秋美梦。

我醒来的时候,妈妈已经回来了。她故意大声地绘声绘色地对我说:“那个云吞可好吃了,手抓饼好香啊!”又说还吃了根冰棍,爽死了!我听得肚子更加扁了,饿得咕咕直叫!我讨好地说:“妈,我有吗?”妈妈说当然有了,说着就拿出一块干巴巴的面包:“这面包太干,还有点焦糊,特别硬,不好吃。”说完就往我手里一塞。

那一天的中餐,我吃了足足五碗饭!原因是那面包我只咬了一口就扔了,真的太硬了,像石头一样!

晚上偷看书也有罪,下次再也不偷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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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好书伴我行小学生作文600字

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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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云,读使人充实,读史令人明智。余深以为然。书文者,字之碰撞,思想之迸发,气之所形也。印于竹帛而留痕于心也。凡乐读书,亦好为文,然文不可以学而能,则养而致气。所以致气者,读书也。亦读亦作,字字珠玑之妙,盈于心,见于行也。

所以击掌称快,自觉乐在其中者,盖读书也。余身长五尺,双目能顾其耳,面如冠玉,唇若涂脂,居老武昌城西北隅。雉堞坍圮,榛莽荒杂。有小楼二间。春日将近,然余寒犹厉,冻风时作,作则飞砂走砾。居于一室之内,生檀香一炉而密雪骤至,碎玉声丁然。但宜读书尔,坐一隅之下而诵《诗》《书》《史记》,每遇有感之处不禁脱口而诵,声若洪钟。一时间,鸟雀惊鸣,绕树三匝,无敢依枝。余则自得于己,面有得意之色,常欣然忘食,不能自己。乐者,书之所与。

所以行之有素,谈吐不庸者,盖读书也。每遇硕师先达,欲援疑质理,则俯身倾耳以请,故鲜遇其叱咄。如此者,缘读书之时,常慕古之儒雅羽扇纶巾、长袍飘逸之形,亦仰其恭敬礼周之举。时效法矣。色恭,礼至,故余常有所得。又好作文,固不及宽厚宏博,冲乎天地之间,亦尚存些许疏荡,幸得以尘秽大方视听,尝得其指教。故余之所得,拜读书之赐也。

所以心若止水,思之至深者,盖读书也。存书于心,又幸而遇时,尝假书于藏书之家,古之经达无所不读。又恐汩没陈迹之中,复随书指引,求字内之奇闻壮观以晓天地。恣观终南之秀,慨然如见古之豪士,细察畅春之婉,怅然如闻凄冷之音。

已东览高山大野以自广,北顾奔流黄河以自达,西过秦汉之都以自醒,南及儋州汩泉以自静。无复求绮绣,朱缨宝饰之帽,腰白玉之烨然矣。见浮世之徒,自念不汲汲于富贵。又闻有功而谪者,吊日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偶遇拥才不遇之人,劝之,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宠辱不惊,心若止水,思之至深,再拜读书也。

故读书之利,不可一而足也。个人之感,亦趣舍万殊。惟有手捧一卷,亲临其中,方见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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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书对我的影响作文

全文共 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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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流逝,读初中了,学习紧张了,连看课外的时间都没有了,我神志不清的看起了格言,

在我模糊的记忆里,依稀记得是三年级的时候吧,记得那时候我不喜欢看书,甚至觉得看书很烦躁,当时,我正闲这没事做,前坐的同学正要将看完了的书放进抽屉里,我便向他借过来,他不借我,我就给他两巴掌,他就借我了。我翻开了第一页,本来只想打发时间,但里面的内容深深的吸引着我,我沉静在书中,无法自拔。书的内容很精彩。有许多哲理令我受益匪浅,

只可惜书的内容我忘得一干二净了。

其实,格言里的内容并不华丽,但令我感动的是真挚情感,这是写作时缺乏的。格言的魅力不仅是如此。

书中一篇文章给我记忆最深,故事大概是这样的,一个旅行者经过一条大河的时候,听到上游传来哭声。他见到几个人掉入了河中,他奋不顾身的去救他们,救上来一个,经过抢救

恢复了呼吸,他再次跳入水中,又救起一个,又救一个……他一直在救人,当他不行的时候,

他看见一个人飞快的向上游跑去,旅行者被激怒了,向那人跑去,说:先生!你明明看到有人落水,你却不救他们,你有没有良心?陌生人停下脚步,说:别挡路,我要到上游去,阻止那些把人推到水里的混蛋!很精彩也很搞笑,格言可以说是对我影响最大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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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50字

全文共 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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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使人们入迷,我也不例外。关于书,我可有一件趣事要给大家讲一讲。

记得那是四年级的时候,任宗琦看了一本书叫《海底两万里》。他说那本书非常好看,有意思。我想,既然任宗琦说那本书那么好看。不如,我也买一本看看。可是,我的姥姥也没时间给我买呀。后来,在一次比赛中我得了一个奖。我想要不要我趁着这个机会让我姥姥给我买一本《海底两万里》。回到家,我立刻把我得奖的这件事告诉了我的妈妈,我妈妈说你想要什么奖励啊,我说:“我就想要一本书,叫《海底两万里》。”我妈说:“行喽,等会我给你姨说让她给你买本。”我那一天,都期盼着我姨什么时候给我买书。可是,我姨没有给我买书,我想:也许我姨明天才给我买。

放假的第二天下午,我在看电视,突然,我姨说:“嘉兴,咱们买书去吧。”“是不是去买《海底两万里》啊。”我说。我姨说:“嗯。”我一听高兴地一蹦三尺高。我心想,终于可以读到书了。到了新华书店,我急切的冲了进去,里头什么书都有。可是我就是找不到那本书,突然,我的眼睛看到了几个大字,是:海底两万里。我急忙给我姨说:“姨,它在这里。”后来,我姨说:“嗯,你还有什么书想买吗。”后来,我挑了一本西游记。后来,我们出了书店,我就急忙撕了包装,看了起来。我刚看了一页《海底两万里》,就迷住了。这时,我姨说:“咱们去天一城逛逛吧。”我说行。后来,我在车上看的入迷了。到了以后,我听到了一声咕噜咕噜的叫声,我还以为是别人。其实,是我自己的发出的声音。我看书看的入迷了,都不吃东西了。后来,我姨怕我丢了,就不叫我看了。后来,我让我姨给我买了一根香肠。我一边走一边想书中的问题,真想知道答案是什么。我就借着我姨看衣服的时候,偷偷的看会。唉,虽然是知道答案了,可是书给没了。我真后悔当时跟住我姨一块来天一城。

这就是我跟书发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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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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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淘气包马小跳》这本里面的主角之一马小跳。他10岁,读四年级,是学校有名的淘气包。

他还在幼儿园的时候,喜欢他们班长路曼曼,秦老师还派路曼曼去和马小跳作同桌。这更让马小跳喜欢路曼曼了。因为马小跳太顽皮了,派路曼曼去做他的同桌,秦老师就放了一百个心。但路曼曼却不喜欢马小跳,她喜欢丁文涛。丁文涛是个非常有涵养、爱读书的学霸,他喜欢攻难题,简直就是一个天才,爸爸妈妈非常帅气漂亮。丁文涛的爸爸根本不把老师放在眼里,也不像有的老爸,孩子犯一点儿错,就要说个不停。

到了四年级,班上来了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子,她的名字叫做夏林果。马小跳第一次看到像白雪公主一般的女生。

班上几乎一大半男生都喜欢夏林果。自从她来了,马小跳就改变了注意,下定决心:这个女孩要定了。

学校竞争大队长,只有两个人坚持到了最后。她俩是一对好朋友,就是夏林果和路曼曼。到了最后,夏林果当选了!

现在,马小跳虽然已经是四年级的小学生了,秦老师还是特别担心,他越长越大,也越来越顽皮,真是不好管。该怎么办呢?对了,秦老师就让同桌路曼曼来管他,给了路曼曼一个本子,专门记马小跳的不良习惯。就这样,马小跳就成为了秦老师办公室常来喝茶的茶客,可每次进去时,马小跳总是愁眉苦脸的,一出办公室就欢天喜地。反正,这一点就符合了我这种人,似乎我就是马小跳。

马小跳还有一个特点,真的是令人羡慕、嫉妒、恨——他敢作敢当,心态好,不在意别人说他什么。

有一次,他被别人诬陷了——“好!可以!我接受惩罚!”他并没有哭,这让班上不喜欢他的人非常失望。

马小跳,不愧是我心目中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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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这本书真有趣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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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吃饭了,青绿色的蔬菜,金黄的鸡蛋,一道道香味四溢的饭和蔬菜经过妈妈的巧手制作,正在散发着诱人的香味。时间就像蜗牛一样,过得很慢。墙上的钟表滴滴答答的响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爸爸妈妈肚子已经发出了“咕噜噜”的响声,可还是不见儿子的踪影。妈妈吩咐爸爸去叫儿子过来吃饭,爸爸说:“好的,我这就去。”

爸爸推开儿子的房门,走进去。只见儿子两手撑着脸津津有味的看着一本呢!就连推门也没听见。这时爸爸指着儿子让他下楼吃饭,儿子恋恋不舍的离开书,下楼去吃饭。

爸爸心里想:“究竟是什么书这么吸引人呢?”只见他低下头仔细的读了几句,就被这本书迷住了。

儿子和妈妈在等爸爸下楼吃饭,他们等到饭都要凉了。爸爸还没有下来吃饭。

妈妈只好吩咐儿子去叫爸爸。儿子很不情愿的去了。

儿子推开房门,一下子就从寒冷的冬天变成欢快的春天。原来爸爸也和我一样在看这本书。儿子在心里想:“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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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2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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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班 黄志宇

有一天,小明放学回家了,他躲在房间里,妈妈煮好香喷喷的饭,妈妈大声的叫小明出来吃饭,小明没有反应,妈妈就让爸爸去叫小明吃饭。爸爸走进小明的房间,发现他趴在地上专心致志地看。爸爸叫小明赶快去吃饭,小明只好乖乖地去吃饭了。爸爸心想到底看什么书看得津津有味,如此入神。爸爸很好奇地看起这本书来。小明出来吃饭了,却发现爸爸没有出来,妈妈不耐烦地让小明去叫爸爸吃饭,小明发现爸爸跟自己一样趴在地上看着那本书。小明想原来我的书这么引人入胜,连爸爸都抵挡不住书的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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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回乡偶书的作文

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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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着马车,一路上欣赏着祖国的秀丽山河,心想:我的家乡――绍兴还是那副老模样吗?我真恨不得立刻回到家,尝尝那园子里的嫩丝瓜、通红通红的西红柿……傍晚一定要到大桃树下乘凉,还要到那个又大又圆的鱼塘钓鱼……我的家乡口音几十年没有改变,可我的.头发却斑白了真不知道我的老伴和家人还认不认识我.

经过一个月的风餐露宿,我终于赶回了家乡。啊,我的家乡,我的家!我年轻时盖的那间茅屋还在,那清清的鱼塘还在,那五颜六色的金鱼还在!我还看到一群活泼可爱的小孩在我的房子前嬉戏,啊,这一定是我的儿孙吧?我虽白发苍苍,一把胡须,但现在儿孙满堂,我也心满意足了。几个小孩见我走来,好奇地围着我,一位稍大的、胆大的小男孩,仰着头,笑嘻嘻的对我说:“老爷爷,您从哪儿来,要到哪去呀?”听到这话,我满脸苦笑,感慨万分,一时诗兴大发,吟出了一首诗: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认识,笑问客从何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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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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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无需用华丽的词藻去修饰,有时,它就像一杯暖开水,虽然平淡无味,但足以让人感到温暖。而那只递过本的手,就是最美丽的母爱写照。

有一次,我急急忙忙冲进教室,坐在位置上,费劲地翻着书包,准备拿《英语活动手册》早读,忽然,心头一颤,咦?手册呢?难道……

时间回到早晨上学前,因为英语老师说今天要考英语活动手册,我便早早地起来背诵。正当背地津津有味时,猛然间发现时间不早了,我便胡乱地吃了早饭,急忙收拾书包,就走出了家门。难道,就是那时,把《英语活动手册》落在家里?想到这里,不禁心中大喊:我怎么这么倒霉啊!但事已至此,也只能认栽了,现在只好看着同桌的书和大家一起早读。

就在这时,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教室门口,啊,是妈妈!我赶紧跑过去,叫道:“妈,你怎么来啦?”妈妈小心翼翼地把手上的书递给我,还不忘关心地说上一句:“真是粗心,这么大一本书放在桌子上都看不见。”

接过这本书,我欣喜若狂地回到了位置。打开书才想起,还没和妈妈说“谢谢”呢,妈妈每天忙里忙外地操持着这个家,而现在看到落下的书本,又马上不辞辛苦送来学校。我不禁感慨:妈妈每天早晨五点就得起床煮饭,这是多么勤劳的手啊;妈妈晚上很晚才睡,半夜还要起床给我盖被子,这是多么温暖的手啊;我的每次作业妈妈都仔细地检查,指点出错误的地方,这是多么严格的手啊。

而如今,递过书本的这双手,因没日没夜地操劳,已不再细嫩。然而正是这普普通通的手,却比任何人的都要美丽。只要一想到这双手,我就会觉得有一股暖流涌上心头:这真是一双极度不平凡的手!

妈妈用双手诠释着关怀,让我感到了温暖与快乐,也正是这伟大的母爱,让我的心灵得到极大的鼓励与自信。我很幸运,有这样的妈妈。“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但我一定会好好学习,用实际行动报答那双不平凡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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