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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书应该怎样写才能写的更好最新20篇

导语:在“书法热”年代,凑个热闹办个班、举办个比赛不难,但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维护书法道统、坚守艺术清流,却显得弥足珍贵。下面是开学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时事热点,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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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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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给大家推荐的名叫《人类群星闪耀时》,这本书共讲述了14个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决定世界的一分钟”。

在1815年的滑铁卢战役中,拿破仑想要击败威灵顿军队,还要抽调一部分军队去跟踪并追击普鲁士军,他把这个重要的任务交给了格鲁希。格鲁希不是气吞山河的英雄,也不是运筹帷幄的谋士,而且一名性格中庸、唯唯诺诺、畏首畏尾的将军。拿破仑对他委以重任,格鲁希却并未意识到拿破仑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当他的军队听见远处传来大炮的声音,那是滑铁卢战役开始了,他们所在的地方距离战场最多只有三小时的路程。他手下的军官都强烈要求格鲁希去支援拿破仑,可他拿不定主意,胆小怕事地死抱着写在纸上的文书,那是拿破仑的命令:追击撤退的普军。他不知随战争的战况进行变通,思考的这一秒钟决定了他自己、拿破仑和整个世界的命运,最后他因为没有及时支援拿破仑导致滑铁卢战役的失败。

在这场战役中,格鲁希失败了,一位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罗斯柴尔德却抓住了机会。他及时得到拿破仑战败的消息,回到英国进行大宗的证券投机买卖。让自己成为近代金融有影响力的人物,也让“罗斯柴尔德家族”成为世界的金融世家。

在这个事件中,拿破仑用人不当导致他的失败;格鲁希墨守成规、胆小怕事也注定他不能成功;罗斯柴尔德却能抓住一个至关重要的机会让自己获得了大量的财富。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机会会降临在每一个人的头上,我们必须勇敢、果断,还要有智慧,才能牢牢抓住它。抓住这个机会,即使一个资质平庸的人也能平步青云。机会在短暂的一瞬间,错过了这一瞬间,它绝不会再恩赐第二次。

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理由,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也能去阅读它、喜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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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三年级小书虫作文300字

全文共 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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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9岁,上三年级了,是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有一双水灵灵的眼睛,还有一张小嘴巴和一头的短发。我很喜欢看课外

有一次,妈妈出门买菜,让我看好火上的米饭,我随口答应着:“嗯嗯嗯,我知道了。”妈妈还不放心的说:“记得看看啊?”我头都没抬不耐烦的说:‘‘好,好,好!妈妈这才出门买菜了,我搬着凳子,坐在厨房门前,一边看书,一边看着饭。书中那精彩的片段让我沉浸在了书中,妈妈交代我的事情早抛在了九霄云外。“婷婷,厨房什么味?”我忙回过头,妈妈站在了我的身后,大声说“你呀你,你瞅瞅,看书入了迷,饭烧糊了,都不知道,真是一个小“书虫”。我听了妈妈的话,吐吐舌头,跑到自己的房间,继续看我精彩的故事了。

这就是我,你们愿意和我交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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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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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的名言,是知识的宝箱。如果向你推荐一本书,我肯定会推荐《狼王梦》。它的作者是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书中不仅写出了紫风的快乐和悲伤,和对孩子严格的要求,描写出了一个母亲对孩子关爱的形象。

书中写的一头母狼,她叫紫风,写的是她和她的孩子的悲惨命运。他一共有五个孩子,第一个孩子他在出生的时候就死了。第二个叫黑仔,第三个叫蓝魂,第四个叫黑仔,第五个是一头母狼,叫媚媚。黑子是死在了金雕嘴里。紫风有一个梦想,是将孩子培养成狼王,可是小公狼一个个死去。蓝魂死在了猎人的追捕中。黑仔是死在了狼王的嘴里,黑仔是被金雕杀死。紫风只好将希望嘱托在小狼孙们,可是还没等狼孙出生,自封为了孩子,和金雕同归于尽。

我很感动,因为紫风是一个尽职尽责的母亲,他肯为自己的理想而去奋斗,和对孩子的教育。最感人的母狼壮烈牺牲的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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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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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目前为止我读过的描写大自然最优美的文字。这本虽没有什么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却用另一种方式让人对它爱不释手。

《夏日走过山间》的作者约翰•缪尔是19世纪至20世纪之交的自然文学作家;优美,简洁的文笔一直是他的标签。他开启了自然文学创作的新方式,直接影响了爱默生、梭罗等人对自然的观点,被誉为“美国国家公园之父”;约翰•缪尔在自然文学上的造诣可见一斑。

该书主要描述的是作者应一位牧场主的邀请帮忙把羊群赶往清凉的山谷度夏的过程。书中作者用日记的方式记录下了旅途中夏日山间每时每刻的风景变化,植物以及可爱的小动物们,为读者呈现了一幅绚丽壮阔的大自然画卷。其中,约翰•缪尔对景物的描写尤为精彩,成为全书一大亮点的同时也不乏对人物心理活动独特又生动的描绘,并在文中将所使用的各种修辞手法和多感官描写运用到了极致——“……这个有生命的顶蓬滤过的光线柔和宜人,弯成拱形的叶梗和叶脉在透光下显得格外分明,像是一个小窗格,中间则精巧地镶嵌着无数嫩绿,嫩黄的彩玻璃——这是最普通的蕨类植物,却营造出了一个仙境。”瞧,能感受美,表达美的人都有一双善于发现美丽的眼睛。

不仅如此,约翰•缪尔还是一位画家。书里那些作者一路走来碰到的各种各样有趣的动植物都被他一一记录了下来。这些栩栩如生的插图穿插在文字里,给白底黑字的文章又添了几分色彩。

推荐《夏日走过山间》,还有一点是因为作者约翰•缪尔对待自然的看法和感悟。说实话,在这个节奏越来越快的社会环境里,人是很容易变得浮躁的。人们没有时间与自然相拥,也无法真正体会那种在自然里纯粹的快乐;我们只能怪可怜地,通过书籍,触碰能净化心灵的诗和远——“我们置身于群山深处,让大山的气息充实我们的每个毛孔和细胞。面对身外之美,我们的血肉之躯变得像玻璃一样透明,仿佛真真切切已和外界融为一体,沐浴在翻滚的阳光下,和空气,树木,溪流,岩石一同生机勃发——我们变为自然的一部分,没有青春,也无苍老;无所畏健康,也无所谓病痛;唯有不朽与永恒。”

最后在这里我不得不夸一下刘颖的译文,他真的做到了“信、达、雅”,完整地传递了原著的美。这里再摘录一段给大家品尝一下:“又是山间岁月里美好的一天,人在其中仿佛被消解、被吸收,只剩下脉搏仍在向着未知的远方推进。生命无增无减,我们不再去留意时间,不再匆匆忙忙,宛如树木和星辰。这是真正的自由,是可实现的不朽。”

这就是我本次要推荐给大家的书—《夏日走过山间》。希望大家有机会都去读一读。希望这本书能带给你快乐、思考、还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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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记一次买书的经历500字

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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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诗人杜甫曾经写过这样一句诗:读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确如此,每次读书都让我感觉非常快乐,而且还能学到很多知识。我喜欢看书,也喜欢和妈妈一起去书店买书。下面就让我介绍一次我在姥姥家买书的经历吧!

那天,妈妈、姥姥、表姐、表妹和我一起去了智源书店。那里的书可真多呀!有童话类、寓言类、故事类、漫画类和科学类等等。一进门,我就被好几个书架的书吸引住了,真是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我和表姐、表妹都赶紧去挑选自己喜欢的书了,好像不及时挑选出来,那些书就会被怪物吃掉似的。我走过一排排书架,仔细盯着那些书名,突然,我看到了一个很奇怪的书名:《一只想飞的猫》。一只想飞的猫?猫怎么会飞呢?我觉得太奇怪了,就非常想把这本书买来读一读。后来,我又看到了一本书,叫做《中国古代神话故事》,书里的故事特别吸引我,还有很多美丽的插图,我觉得我有必要了解一下神话故事,就决定把这本书也买回家。这时,表姐和表妹也都选好了她们要买的书,表姐选的是《朝花夕拾·呐喊》、《收获成长的金秋》和《骆驼祥子》,表妹选的是《安徒生童话》。

我们结完帐之后,带着新买的书高高兴兴地回家去了,这次买书让我觉得非常开心,我一定要回家把这些书好好地读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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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应不应该放弃中考满分

全文共 10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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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的漫游,我在不知不觉中已是诀别了无数个昨天。熟悉的气味依然在身旁弥漫,鲜活的身影仍在脑中晃动,而伸手触及到的只是一片因记忆流走后的空白。昨日,不论是如何真心实意地度过,尽管是那般欢乐还是悲伤,但是它的流逝也是无情的。所以,人要学着放弃。 roaming every day, I have farewell to countless yesterday.The familiar smell is still permeated by the side, and the lively figure is still shaking in the brain, and what I reach out is just a blank after the memory flows away.Yesterday, no matter how honest it was, although it was so happy or sad, its passage was ruthless.Therefore, people must learn to give up.

仍记得自己刚进入初一时,是十分孤独与无奈的。任何的新鲜事物都无法转移我对小学时期的怀念与向往。我怀念小学门前的小公园,那里积蓄着我们童年时留下的欢笑;我怀念小学那般称兄道弟的哥儿们;我怀念那间间飘着香味的小食铺;我怀念那一棵棵开满了花的紫荆花树。我完全沉浸于昨日的影象中,却被动地面对周围的一切,内心充满了排斥。顽固的我总认为,这就是我馈赠回生活的最好的方式。然而事实并非如象想中如此完美。同伴间的杳无音讯,小食铺的关闭倒是使这一切真正地演变成过去了。我仿佛被当头一棒,难以一时颠覆回记忆,我沉溺得太深了。

我开始慢慢学着放弃,每天放下一点点重负,忘记一丝丝困扰,慢慢地过渡到如今平静而又欢乐的生活。

原来,昨天留给我们的不单单琐碎的回忆与无限的惆怅。它还在不断地感化我们执坳的心,劝我们接受生活的改变,要我们懂得放弃。

放弃昨天,不代表要抹杀回忆,只是应以一颗积极快乐的心去面对即将来临的一切。无论你的昨天是怎样的欢乐与悲伤,但是它的流失并不意味这你将丧失欢乐的能力与美好的梦想。它只会因时间的带挈而拥有一种当时并不具备的意义,升华成心中那一段最美妙的乐章。

其实日子一天天地度过,记忆一次次地累积,但快乐却重未离去。不过是“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每一天都会是新鲜的,每一个梦都会是精彩的。放弃昨天,放下那颗焦急不安的心。相信你的人生会因懂得放弃而拥有更多,并成为心中最浓郁的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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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推荐一本书水浒传作文400字

全文共 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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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名叫《水浒传》。本书的作者叫施耐庵。

这本书主要讲了以宋江为首的108人在水泊梁山起义的故事,形象地描绘了农民起义到发展失败的全过程。

书中人物有许多,如宋江,武松等,他们的性格特征、截然不同。

《水浒传》它由相对独立完整的各个故事连成一个整体,120回的《水浒传》是由层次分明的三部分连贯而成。作者首先写了宋江,晁盖,武松以及等人的故事。一方面反映了各种形式的逼上梁山,另一方面也表现了各路英雄逐渐聚集梁山,队伍从小到壮大由弱到强大的发展过程。

这本书充满了官逼民反的悲壮和豪情,是一曲“忠义”的悲歌。本书展现了北宋末年政治腐败,奸臣当道,民不聊生的社会面貌,在封建专制社会具有普遍意义。

《水浒传》是我国第一部完全通俗口音写成的长篇小说,它标志着古代通俗小说语言艺术的成熟,《水浒传》的语言生动活泼,极富表现力,充满生活气息,无论写人叙事还是描景状物,其语言或细腻,或简洁,或夸张或明快,都显得雄健豪放。在中国古代长篇小说中,《水浒传》是运用日常口语达到炉火纯青的艺术境界的典范。

《水浒传》是一本值得耐人寻味的书,希望大家可以读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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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与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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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喜爱阅读。每个认识并了解我的人都夸我是个乖孩子,既不调皮、也不贪玩,空闲时间就看。嗯,确实如此,我就是一个视书如命的人……

生活中,我似乎每天都在与时间赛跑,用“争分夺秒”这个词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为的是挤出那十分钟课外阅读时间。我尽可能的把时间压缩再压缩。即便这样,我仍然觉得无法满足我对阅读的渴望。

在家里,原本需要20分钟才能吃完的午饭,现在10分钟就能吃完。知识的渴望给了我无限的力量,让我的速度变得更快,并且也懂得珍惜每一分每一秒,也让我下定决心要和时间赛跑……吃完饭,胡乱擦一下嘴巴,就赶紧捧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在学校,午休时间除了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外,我会拿出一本书,让自己好好地沉静在图书中,闻着那浓浓的墨香、尽情享受那无人打扰的阅读时光。

有一次,我在房间做摘抄作业。半小时后,妈妈突然来检查作业完成情况,没想到作业本上一片空白。而我呢?正靠在椅背上,津津有味地看着书呢,居然连妈妈站在我身后都不知道。“曹——思——晨!”我的耳边突然传来一声“河东狮吼”,瞬间脑袋嗡嗡作响、心脏怦怦直跳。我才醒悟过来,赶紧放下课外书,开始做作业。

我不仅爱阅读,还把我最喜欢的三位作家在心目中的地位排了名次。最喜欢的作家是沈石溪,他的动物小说总能让我认识到新的动物;其次,是曹文轩,他的《青铜葵花》、《细米》等作品让我回味无穷;最后,是丁立梅,她的作品中我只看过《草世界、花菩提》,但仅这本书,就足以让我知道她是一个用心去体验生活的人。

读了这篇作文,你们应该已经了解我一点儿了吧?这就是我,一个拜书为师、爱书如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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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与书为友五年级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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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了我宽阔的视野;书,给了我更好的角度;书给我那人生添上一笔绚丽金色。与书为友,让他在你的人生中留下意义不同的一抹色彩!

书是一位好客的朋友。我也不记得几时起,家中那一本本对我来说是庞然大物的书引起了我的兴趣。我便像看天书一般翻阅那“庞然大物”一般的书籍。从我到他家去过之后,我便爱上了这个家族!他们是多么的神奇啊!《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那无比精彩的故事情节与那主人公一波三折的命运让我在这个家族中流连忘返。我便开始敬佩那故事中每一个有传奇色彩的人物。我这位好客的“朋友”使我一次次来到他家,感受那传奇的故事。

书是一位学富五车的朋友。从我开始关注那些知识,常识时,我这位朋友便毫不保留地全部告诉我!生活的常识使我一次次巧妙运用每一个物品;使我避开一次次的危险。让快乐与健康随我同行。那人生中的知识使我拥有了一个更好的角度观察人生百态;让我面临一次次困境时拥有了不骄不躁的生活态度。

书是位眼界开阔的朋友。从《昆虫记》到《人生百味》,它统统知道。《昆虫记》使我看到一个个与我们眼中不同的昆虫世界;《人生百味》使我明白人生:人生是如此的百味杂陈,繁纷多变。但不管处境如何,人们还是在孜孜不倦地寻觅着、忙碌着。

书是一位饱经沧桑的朋友。从秦皇汉武到八国联军无一他不了解。《中国法制史》让我看到秦代的政治的不公……

轻轻用手抚摸,你可以感到他那历经风霜的肤理;细细用耳倾听,你可以感到他对你诉说的那中华文明……

与书为友,与书为伴,让我们一起在书的海洋中遨游,感受它的古老与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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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与好书交朋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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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让你说出你最喜欢的一种东西,你会说什么呢?乐高、架子鼓还是汉堡?

如果让我说的话,我会不假思索的说:我喜欢。在我记忆的天空里,闪烁着无数美丽的星星,它们都有亮晶晶的名字——《小王子》、《老人与海》、《三国演义》……

小时候,我并不喜欢读书。临睡之前,爸爸总逼我看书,我不耐烦地说:“太晚了,我要睡觉了。”爸爸一把把我从被子里拉了出来,我只好不情愿地拿起书,胡看乱看了一遍,光想着快点读完,书里的知识一点也没学到。

直到有一次,我发现书桌上有一本书。哎!肯定是妈妈又给我买书了!这么多书,哪里读得完呀?我可不愿意再听妈妈的唠叨,我轻手轻脚地走到书桌旁,打算把书藏起来。哪知,这竟然是一本漫画书,还是关于特种兵的。我一向很喜欢打仗的,不禁捧起书翻开了第一页,精彩的情节很快吸引了我。我静静地盯着书,连小伙伴们叫我出去踢球,我都没答应。妈妈叫我吃饭,我也没答应。最后妈妈向房间走来,说:“这小鬼,一定是在看书。”

后来,我把那本书读完了,又读了妈妈的书《科学的奥秘》。

我渐渐喜欢上了书,把书当成了自己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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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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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家说“是智慧的钥匙”;史学家说“书是进步的阶梯”;政治家说“书是时代的生命”;学生们说“书是不开口的老师”;惠普尔说“书籍是屹立在时间的大海中的灯塔”;高尔基说“爱护书籍吧,它是智慧的源泉”

倘若与书为“敌”,那就是与整个世界为“敌”,我是个爱书人士,有的同学会说“你太刻苦了,到哪都拿着本书。”我知道那是他在嫉妒,我不与他一般见识。假使有人破坏了我的书,我会雷霆大怒,也会潸然泪下。如果有人愿意拿本新书换我手中多次翻阅而略显苍老的旧书,我会决绝的谢绝。我喜欢手头、卓头、床头,总有悦心的书陪伴,这将是一生的幸事。书在左右,或信手闲翻,或倾心细读,或一笑看过,或反复品读,芬芳盈口,满心余香。

追其根源。我以前也很不喜欢书,见到语文就头大,更别提读书了。我的数学能考满分,语文也能不及格。唉,本以为我与书无缘,可没想到后来《西游记》的天马行空的想象吸引了我;《安徒生童话》催人泪下的故事打动了我;《格列佛游记》入木三分的粉刺警醒了我。或是淡淡的讲述,或是澎湃的呐喊,那一个个引人入胜的故事轮番登场,将我与书的缘分系在了一起。其实,书本无言,却在默默中与读懂他的人实现心灵的挈合。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每天都需要用知识来充实自己。我们班有的同学通过订阅杂志,有的通过自己购书来满足自己对书的渴求,而我趁着中午半个多小时的午休时间钻进阅览室,畅游在书海。看书的时候固然美好然而最痛苦的就是那短暂的时间的结束,那时间大姐高举着“公平,公正”的牌子,而无情的将我与书分开,每每离开阅览室时我只能不舍的回头用无奈的目光与它们告别,它们也流下了不舍的泪水,想挽留我,却无能为力。

我喜欢读书,喜欢享尽这不为所役的人生。在山穷水尽时,随意躺下却又找到内心另一座恬静闲适的村庄······。多谢书的多年陪伴,我与书的故事还将继续,何止《海底两万里》?何止《一千零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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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书是我的朋友作文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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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刘向也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而我想说:书是我们人类最忠诚的朋友

四年级的一天,我在上学的路上捡到了一本名叫《格林童话》的书,我翻开来一看,竟然被里面的童话故事深深的吸引住了,于是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就直接装进了书包。到学校后,我就迫不及待地拿起那本书津津有味地阅读了起来,马上就沉醉于其中。我想,我对书籍的兴趣大概就是从这一刻开始的。

上课铃响了,老师走了进来,教室里忽然鸦雀无声,仿佛一根针掉在地上都听得见。可我仍然陶醉在童话世界中,结局可想而知,我被老师给骂了个狗血淋头。接下来上课的时间里,我根本无心思听老师讲课,心里早就向着我的《格林童话》。

我就静静地等着下课,思想却早已和故事神合了。似乎这节课比往常都长。

下课的铃声终于打响,我又迫不及待地拿起那本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我发现教室里鸦雀无声,于是我抬起头来扫了一些。天哪!整个教室就剩我一人,怎么回事?原来这节是我向来最喜欢的体育课,我竟然……我快速的奔向操场,气喘吁吁的我自然少不了体育老师的一番责备和处罚,但我心中还是乐滋滋的。这大概就是宋濂所所的“以中有足乐者”吧。

放学后,回到家中,我躺在沙发上看起了那本《格林童话》,如贪食蛇般。爸妈下班回到家后,站在门口吃惊的望着我,大概是从来没见过我主动地拿起书来阅读吧。妈妈乐呵呵地问我:“太阳打西边出来啦,我们家宝贝也开始主动看书了?”

我瞅了她一眼,只微微笑着,继续沉浸在我的世界里。

往后的日子里,我与书结为好朋友。并时常陪伴着它,它也时常陪伴着我。因为有了它,我的人生换发了光彩,让我在往后的生活中少了几分悲伤,多了几分快乐,少了几分埋怨,多了几分豁达,少了几分稚气,多了几分成熟!

感谢你,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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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推荐一本书五年级最新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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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很多的,有:《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红楼梦》等。其中我最爱看的也是我要向你推荐的一本书,就是四大名著中的《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里讲的是刘备、关羽、张飞在桃园结义,招兵买马,镇压黄巾军的故事。他们因为是刚上战场的兵,不懂策略和军事,于是他们三顾茅庐把诸葛亮请出了山,当他们的军师。诸葛亮这个人物,他可是神机妙算,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在《三国演义》里面,他弄出的典故可不少,例如:“借东风”、“火烧赤壁”、“锦囊妙计”、“草船借箭”等等。最后刘备病故,关羽战死,张飞遭到暗杀,刘备临死前吩咐诸葛亮一定要帮助他的儿子阿斗,统一天下。可这阿斗是扶不上墙的烂泥,整天不务正业,最后被敌军抓走。

也许你会问:这最后都去世的去世,抓走的抓走,那你向我推荐这本书干嘛?别急,听我说一句:“我向你推荐的理由,是因为这里的每一个人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都值得细细品味。”例如:诸葛亮在草船借箭这件事上,本来给他十天时间,他只用三天,这显示出他的聪明过人与临危不惧的冷静,在空城计里,也显示出他的冷静和机智。

听了我的介绍,你喜欢这本书吗?如果喜欢的话,那事不宜迟,赶紧去买一本品一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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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的“小书虫”同学

全文共 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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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雨欣

在我们班有一个同学,他的学问很大,看过的很多,他就是我们班的同学彭泽宇,人送外号“小书虫”。

课间休息是时,吃过饭后,你无时无刻都能看到这只“小书虫”在看书呢!他看书看得很入迷,好像都要钻进书里去了。

我记得有一次,这只“小书虫”看到某本书最精彩的部分时,上课铃叮铃铃地响了起来,中午老师让我们睡觉,可是“小书虫”总是想着那本书最精彩的部分,他心里就像有人在挠他痒痒一样,终于,“小书虫”忍不住了,他把被子蒙在头上,在被子里看书,他细心的同桌发现了,并没有告诉老师,她对“小书虫”轻声说:“你不要再看书了,会对眼睛不好的。”“小书虫”听了她的话,才乖乖爬下来睡觉了。

唉!这可真是一只钻进书里的“小书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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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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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一生的朋友!这个暑假我看了很多的好书,最喜欢的就是——肯尼斯。格雷厄姆写的《柳林风声》这本书了!

书中讲了一个美丽的森林里有四个要好的朋友——鼹鼠、河鼠、獾和蛤蟆在风光美丽的河畔所经历的曲折刺激的冒险故事!书中的蛤蟆总是乱花钱,一会儿喜欢这,一会儿喜欢那,是个喜新厌旧的人。他的朋友们千方百计的想改掉他的毛病,就是改不掉,后来还去偷车被关进了监狱!后来被好心人救了出来,回到家却发现家被黄鼠狼给霸占了。他的好朋友鼹鼠、河鼠和獾又齐心协力帮他夺了回来。蛤蟆从此也改掉了自己的错误,这种知错就改的精神还是值得我学习的。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可爱的小鼹鼠了,他聪明、活泼还很勤劳。不像我干一会儿事情就喊累!然后我也很喜欢河鼠,他性格开朗,还很好客!对待朋友就像对自己家里人一样。河鼠还多才多艺,会很多很多的本领。我想这些我都得跟他们学习。

同时读了这本书后,我也被他们之间的友情打动,知道了友情是世界上除了生命和健康第二重要的东西了。是友情的力量让蛤蟆最后改掉了坏毛病,重新夺回了城堡!

《柳林风声》真的是一本很棒很好看的书,没看过的小伙伴们赶紧去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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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书中有个我高一作文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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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从前我读《木偶奇遇记》,一次次为那匹诺曹动容。

我跟随着匹诺曹去马戏团看戏,听信狐狸和猫的话去傻瓜城种金币,在仙女家长出长长的鼻子,又前往玩具城变成了驴,看着这好吃懒做又十分挑食、天真易骗、爱撒谎又不爱学习的坏孩子,我猛然发现,我不也正是这样的么吗

我同样很懒,不愿做家务,总是看着妈妈一个人汗流浃背地拖着地,却无动于衷。我爱挑食,只挑自我爱吃的东西吃,不爱吃的一概不碰,为此妈妈真是操透了心,为了把所有的营养都补充给我,她总要绞尽脑汁的编排食谱。我也曾为了掩饰自我的错误而撒谎,我甚至放下学习时间,坐在电脑前玩电脑。这样看来,我也和小匹诺曹一样,是个让大人头疼的坏孩子。

之后,匹诺曹在仙女和朋友们的帮忙下,逐渐改掉了身上的坏毛病,变成了一个知达理、勤奋好学、又十分孝顺、有爱心的好孩子,并且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不再是可笑的木偶。

这木偶都有这样的毅力,改掉所有的缺点,变成一个好孩子,我为什么不能够我开始努力改变自我。我开始学着帮妈妈做家务,为她分担辛劳;我开始试着吃从前不吃的蔬菜水果,其实味道还不赖吗!我开始学会承认自我犯下的错,承担自我做错事的后果,明白了“职责”的重要性;我也开始学着把心思放在学习上,成绩也渐渐提高。

从此,爸爸妈妈再也不唉声叹气了,他们欣慰的看着我的变化,我也渐渐改掉了自我的坏毛病,成为了大人眼中的好孩子。

《木偶奇遇记》,你像一面镜子,照出了“我”,照出了我的缺点,让我学会改正。

书中有个“我”,它教会我成为一个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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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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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果说:“一个孩子的头上无论有什么样的天花板或者窟窿,在他的眼睛里反射出来的总是天堂。”读了这本好,我知道了杰出人物的童年生活,所以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书——《杰出人物的童年故事》。

这本书主要讲了杰出人物的童年故事。通过书中生动俏皮的笑话故事,在一问一答中收获欢乐和智慧的脑筋急转弯,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的一分钟破案故事,给人以启迪发人深思的《孙子兵法》故事,以及一些杰出人物和奥运冠军的童年故事,大大提高我们的阅读水平,丰富我们的知识结构,锻炼我们的文字驾驭能力,培养我们良好的情趣和完美的性格,为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奠定坚实的文学基础。

在我们求知的眼中,未知世界总是多彩的。用书籍这只多彩的画笔,为我们的世界添加一份亮丽的色彩,让这个世界变成一个最美丽的天堂。

这本书语言通俗优美,内容精彩生动情节跌宕,结构严谨版是新赢输中不但配有标准的主意函附有精美的图片,让我们在阅读中轻松地理解书中的深刻含义。

《孙叔敖砸蛇救人》,从这个故事中,我知道他是一个勇敢的人。

《数星星的孩子——张衡》,从这个故事中我知道他是一个聪明好学的人。长大后他创作了我国第一张星空图,首创天文仪“浑天仪”,为后世的天文学研究奠定了基础。

你们想知道其他杰出人物的童年故事吗?那就来看《杰出人物的童年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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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在书里找亲属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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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中,陪伴我的亲人,可能是父母,因为他们抚育着我成长。在学校。陪伴我的亲人,可能是老师,因为他们将指引我前进的方向。在社会,陪伴我的亲人,可能是祖国,因为它将使我更加强壮。但在中,陪伴我的亲人,可能是孙悟空。

小时候,我还是个迷茫的孩子。那时的我害怕困难,逃避困难,胆小又自私。这些恶习仿佛给我上了锁,怎么改也改不掉,直到那年暑假,我接触到了《西游记》这本书。

刚开始翻阅这本书的时候,我听妈妈说,这本书的主角是孙悟空,非常厉害。于是我便开始专心看他的一些细节,从书中去体会他的心情,了解他的性格。我对他的一切都非常感兴趣。

我发现他和我,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他勇敢、善良、大方,喜欢帮人分担责任,从不害怕困难,也不逃避困难,他总是迎难而上。我记得他说过一句话,困难就是个纸老虎,你强他就弱,你弱他就强。

之后,我觉得,我应该改变,变得和他一样勇敢、善良。那时,我觉得他就是我的偶像,我崇拜他,应该学习他。

从此,在家中,我学会了帮父母分担家务,学会收拾自己,少让他们操心,我想那应该是善良;在学校,我也学会了帮助同学解决数学难题,有好东西一起吃,我想,那应该是大方;在社会,我也学会了惩治坏人,惩恶扬善,我想,那应该是勇敢。

那个暑假,孙悟空对我的启示真的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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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是个书谜初三作文

全文共 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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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喜欢跳舞,有人喜欢唱歌,我却喜欢看,简直就是一个书迷。

我爱看书,因为书是知识的海洋,书给了我们智慧和力量。

以前,我不爱看书,有一天,我在同学家里看到了一本《十万个为什么》就蹲在同学的的墙脚下看,一下子就着迷了,不知不觉天黑了,书也看完了,妈妈一直在找我,回家怕妈妈吧,谎称在外婆家吃饭了。以后,我和书就成了不可分割的好朋友。

有一次,我坐公交车去大舅家,带了一本书在车上看,下子就被书中的情节吸引住了,车子到站了,乘额陆续下车了,我却一动不动的看书,车子又向始发站开去,车子到了站,我的书也看完了,我下车看了看,觉得高楼很熟悉,售票阿姨笑着说:“你在车上和我绕了一个来回”。

同学样,为了灿烂的明天,让我们一起和书交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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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推荐的一本书学生作文

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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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句名言:“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名言激励我们多读书。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作品之一—《窗边的小豆豆》。

这本书是由日本女作家黑柳彻子所著的儿童小说。它讲述了黑柳彻子上小学时的一段真实故事。小豆豆以为淘气,仅一年级就被退学,后来转入巴学园。最初让小豆豆喜欢这里的原因是这里的校长能听她讲四个小时的话,并没有把她当作一个话多的孩子对待。在这里,小豆豆还见识了有趣的午餐、餐间歌,与众不同的运动会……在小林宗作校长的爱护与引导下,一般人眼中的“怪豆豆”,成为了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孩子。

文章还表现出了作者的希望。在故事后面,彻子通过一个个小豆豆的伤心事,来反映在孩子们童真的视角中,他们讨厌战争,热爱和平。她本人也是这样的。在其中,我们还能读出作者本人对小林宗作校长的感谢以及慰怀。因为是小林校长发现了她的优点,并让她一点一点认识到,奠定了她辉煌的基础。也许是自己亲身经历的是,黑柳彻子才会将自己的感情毫无保留地书写出来。

彻子阿姨的文笔很美,读一读,好像文中的一切都身临其境。她十分注重细节描写。虽然巴学园已经不存在了,但我能感受到一个真切的校园。书中的人物、景色的描写也很让人敬佩。尤其是景物描写,尽管没有特意的刻画,随笔式的记录仍能让我感到具体、生动。另类比喻也是一大亮点,有趣而形象。

读读《窗边的小豆豆》吧,它能给你更多的心灵撞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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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好读书读好书

全文共 8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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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可以相伴终生,多读好书,是可以受益终生的。 书,有好有坏,有利有弊,老师主张同学们读好书,好读书,多读书。 读好书,是指要把一本书读好,读后要细细品味,多加思考,更要勤摘抄好句好段。这样才能把一本书读好。另外,老师还让我们“读好书”,是想让我们多读名著,名家名作,从中吸取其精髓,从而做到“学以致用”。暑假里,我读了著名作家杨红缨写的一本《杨红缨童话系列》,里面有3个故事,第一个故事《亲爱的笨笨猪》中的笨笨猪虽然笨,但是它诚实、善良,因此小动物们都愿意和它交朋友,愿意帮助它;《流浪狗和流浪猫》中的流浪狗、流浪猫虽然在流浪,没有固定的住所,也没有稳定的三餐,但是它们没有被这种生活环境所吓倒,依然勇敢、乐观地生活着;第三个故事《没有尾巴的狼》中的狼被一个小孩陶陶所感化,由一只人见人怕,人人憎恨的狼变成了一只见义勇为、深受大家喜爱的狼。这些故事教育我从小就要做一个诚实、善良、勇敢、乐观的人,使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读好书,可以明智,可以慧心;好读书,则是指:读书,是要有兴趣的,读一本好书,更是要有平和的心态,一个人读书时,如果静不下心来,那肯定读得不知其所然,这本书也就算白读了,但,喜欢书,爱读书的人就不一样了,只要一捧起书,便会完全沉尽其中,被作家的优美文笔所陶醉,被作家笔下的动人故事所感动,会为其悲,同其乐。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所以,想要读好书,更要爱读书。只有爱读书,才能真正从书中汲取精华和营养,从而使自己精神不断升华,文学素养不断提高。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在我还不识字时,妈妈就常常给我讲《格林童话》和《安徒生童话》中的小故事,从那时起我就被书中的故事所吸引,对书充满了向往;当我背起书包上学时,我就开始看自己喜欢的书了;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师推荐我们看更多的好书。这让我能时常融入书中,体会书香的独到之处,更重要的是让书成为了我成长中不可缺少的必需品,让书香时刻点缀着我的生活,使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充满了浓浓的书香味!

我爱读书,更爱读好书!书会是我永远的朋友,它会伴随我度过快乐而幸福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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