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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书应该怎样写才能写的更好(推荐20篇)

导语:在“书法热”年代,凑个热闹办个班、举办个比赛不难,但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维护书法道统、坚守艺术清流,却显得弥足珍贵。下面是开学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时事热点,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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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好书话题

全文共 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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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皮的春风挑逗着我凌乱的头发,而我的眼眶中饱含泪水,想有“脱壳而出”的欲望。细眼看,怀里抱着一本《城南旧事》。想知道我因什么而热泪盈眶吗?

那是因为我看见了《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我们渐渐长大,童年也将渐渐离我们远去;我们即将小学毕业告别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担负起生活的责任。

我非常喜欢里面的一句话:“我们是多么喜欢长高了变成大人,我们又是多么怕呢!”是呀!多么的矛盾,但我们内心不就是这样的矛盾吗?既想长大又怕长大后生活的坎坷。原本都是一群活泼可爱的孩子,转眼间就变成成熟稳重的毕业生,人生何尝不是这样的矛盾呢?

好想把时间停留住,可它就是这样无声无息地溜走了。散步的时候,日子从我懒散的步伐间跃过;休息的时候,日子从我的枕边流过;写字的时候,日子从我的笔尖跨过;回忆的时候,日子从往事中溜过……

《城南旧事》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的以其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短篇小说集,初版1960年。全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淡淡的哀愁与沉沉的相思,感染了一代又一代读者,可视作她的代表作。曾被评选为亚洲周刊“二十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它满含着快乐而略带忧愁的基调,多了些辛酸的味道,也多了些阳光明媚的色彩,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

小英子作为一个主要人物出现在文章中,当她发现大人们的良好愿望与现实之间存在着巨大反差时,她天真善良的幼小心灵就愈发显得孱弱。缠绕在文章中那种无往不复的悲剧轮回也就更加令人触目和深省,这也正是本文显得丰富厚重的关键之笔。

“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冬阳底下学骆驼咀嚼的傻事,我也不会再做了。”我们又何尝不是想念着童年生活中的一切;想把它狠狠地抓在手中,可它却像沙子一样,抓的越紧它溜得越快。

每当我拿起这本书时,总不忘带着一种淡淡的忧愁,但它总会告诫我珍惜时光。我现在把它介绍给你,希望你能从中有所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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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书是我的好朋友

全文共 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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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是我的好朋友

书告诉我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它告诉我越是恐怖,越要坚强,越是难办,就越要去做,它告诉我,如果害怕的话,那就去战胜恐惧。它带我来到几百年前的古埃及,一览沙漠风光和法老的残暴。它带我来到尼罗河,观看尼罗鳄狩猎的瞬间。它带我来到几亿年前,一睹地球霸主的风采……

从我两岁开始,我就在和书一起玩耍,六岁开始,我开始看带拼音的四大名著,十岁开始,我看唐家三少的《斗罗大陆》。

《人间失格》让我看见了人世的丑陋和作者的懦弱。《斗罗大陆》让我明白了如果被人看不起,那就努力让他刮目相看。《动物世界》让我知道动物的习性和人类不如动物的地方。《战争年代》让我去看人类相互斗争,抢夺领土的景象,让我明白我们脚下的这片土地来之不易。《枪械大全》让我看清了人类发明的东西,对自己、动植物、地球的伤害。

书,让我看清了自己,让我认识了很多自甘堕落的人,很多暴君,和很多伟大的人。

长大后,我要用从书中学到的东西报效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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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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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极普通的字,全世界的人每天都与它打交道。从牙牙学语一直到今天,我也如此。我与书的故事可谓是源远流长呀!

三四岁时,妈妈为我念的第一本书是《安徒生童话》,那时,我什么都不懂,只是用那双天真的小眼睛,静静地注视着妈妈的嘴,倾听着文中的故事,心中有诸多的疑问和好奇,不知怎么发问。

五六岁时,我有了独立意思,自己捧起漫画书《爆笑校园》,认真看了起来。那一组组小小的漫画,使我发笑,让我每天看得失魂落魄。

八九岁时,我已经知道“凡读无益之书,皆是玩物丧志。”,我要感谢王豫,是他的话引导我读有益的,让我没有误入歧途。我放下了那搞笑的《爆笑校园》,手中捧着名家名著,徜徉在知识的海洋中,尽情享受书的熏陶。渐渐地,渐渐地,我对书从好感到痴迷,我们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最近,我被不老泉系列的《真正的贼》迷住了。记得那个夜深人静的夜晚,我无意间拿起了它,却不知道已是夜里十点了,我看得越来越起劲,连妈妈劝我睡觉都成了耳边风。我看完,已是十一点半了。虽然睡晚了,但是我从书中明白了:有错误就要站出来,不能因为关系到自己的利益就去冤枉别人,我要做个有担当的人。

书是知心朋友,它会带你走向人生中成功的道路。如果你还没有和它交上朋友,就赶紧动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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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书是我的好朋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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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让我们更了解这个世界;书给我们带来了精神上的财富;书是过去已知的知识学问和经验的记录,多读书可以帮我们解决问题;书也是我的好朋友

书让我体会到了许多人生中的道理。

在阅读高尔基的《童年》时,我体会到了高尔基生活的艰苦,更体会到了当时政府的腐败,让一些人的生活变得艰苦,让他们受到欺凌。

当我阅读绝境狼王系列的书时,我看到了一只小狼死里逃生,最后当上狼王的那种勇气和坚定的意志。

当我阅读《中华上下五千年》时我更是体会到了中华的强大,以及古时人们的智慧。这让我觉得我们作为祖国的新一代,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像历史中的英雄一样为祖国做奉献。

我认为,了解这个世界最好的方式就是阅读,我认为了解中国历史的最好方式就是阅读史书和古诗词了。

我常常跟随着我的好朋友――书,一起划着小舟,探索着历史。首先,我看到了中国伟大领袖――毛泽东,他的“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的气质,让我看到了红军长征时的情景,他们一次次地克服着困难,为人民付出的精神令我十分感动。慢慢地,我经历了元、明、清朝,在路途中我被于谦那“粉身碎骨魂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精神给感动了。我来到了宋朝,我看到了辛弃疾眼中的“最喜小儿无赖,溪头卧剥莲蓬”那清静的田园生活。

我乘着小舟,来到了繁荣的唐朝,我看到了诗仙李白那“飞流直下三千尺,疑似银河落九天”的气势和劝酒时那“将进酒,杯莫停。”我也看到了王维那“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的清静生活。我的历史之旅也结束了。

书籍让我明白了历史的美好,也让我更了解了这个世界,书籍就是我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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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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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看书能够令人忘记全部忧虑与苦恼。在上幼儿园中班的情况下,我也把一、二年级的必读书给看完了,三年级的情况下,又把四、五年级的必读书一扫而光,长时间的学习习惯要我练成了一副好进行,还我明白了来到很多专业知识。

有一段时间,我的培训机构非常少,除开工作我基本上一天到晚都窝在家里,扑在沙发上,边上放着的,是一叠叠书,我很喜欢手机看书,尤其是世界名著:《红与黑》、《羊脂球》、《双面人》。富华书店那标着“世界名著”的铁架子旁,常常看到我的影子。

还记得一次看书的短故事:一天,我还在富华书店看那本沈石溪的《鸟奴》,突然,广播节目里响起來将要闭店的通告。我那时候想:也有15分钟看书的時间呢!再看一小一会儿吧!看见看见,书使我忘记了一切,被书里的“老毛”打动了。一盏灯灭了,我没发现;两盏灯灭了,我还是没发现……

“嚓”,书店忽然深陷了一片黑喑,我了吓一大跳。“有人吗?”害怕的询问道。没有人回应,仅有书店里空落落的回音在逐层萦绕。

回来好长时间,.我被书店老总发现。

嘿嘿,很搞笑吧!我与书的故事也有许多 !如今不多说了。我喜欢看书,只愿,这一习惯性能维持下来。给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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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最爱的书高三作文

全文共 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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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今天,我来讲讲我喜欢的一本书——《草房子》。

《草房子》是一本写了油麻地村发生的故事,写了“秃鹤”“细马”“杜小康”“桑桑”等小朋友的故事。

这本书是我的妈妈买的,现正在我家放着。买回来的时候我便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其中有一段让我发笑:“领导要检查油麻地小学出操的情况,“光头”“秃鹤”也来参加,蒋一轮老师不让他去,于是秃鹤偷偷的拿了一顶白色帽子跑了出去做操,做了三分之二的时候,秃鹤摘掉了头上的帽子,他的头立即“大放光彩”先是几个女生笑的发软,后来再到别人不做操在那笑,但秃鹤他做着动作简直是堪称完美!做到跳跃动作的时候那颗头更加“光彩夺目”把整校笑疯了!最终他一个人使全校合格!

还有一段是说秦大奶这位“战士”守自己地的一个故事,村里要建学校,要用秦大奶奶的地她的同伴们是那些鸡鸭鹅等家畜。最后她与小学生们生活在了一起。

我读书我快乐,我读书我智慧,和我一起来读书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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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推荐一本书精选五年级

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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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看过金字塔,就不算来过埃及;没有看过万里长城,就不算来过中国;没有看过《猫武士》就不算真正了解猫。

《猫武士》这本,多多少少和文学著作《哈利。波特》有一些相似。这本书成功地描绘了一个个各性鲜明的、生龙活虎猫的形象。有忠诚可爱的灰条;有爱抱怨的长老鼠毛;有优秀的老族长蓝星;有鲁莽的巫医叶池;有为了让族群找到一块新领地而不惜在外流浪的黑梅掌、松鼠飞、褐皮、暴毛、羽尾和鸦羽。当然,也有残暴的虎星等。主角当仁不让是火星,他原来是让族群都厌恶宠物猫,但为什么被归为族群呢?因为一句预言:“火星将拯救族群。”果然,他不负重望,干出了别的猫不能想象的事:击退血族,重建星族,打败黑森林。

有四大族群:分别是雷族、河族、风族。影族和人们敬仰的星族。火星是最优秀的族长之一。然而,在火星勇猛的光环下,黑梅掌的坚定和耐心还是能显现出来。他与父亲虎星一样,聪明、勇敢,而他又与父亲不同,他比父亲多了一样优点-忠诚!所以,他为了救火星,不惜杀死了同父异母的弟弟-鹰霜。因此,他得到了火星的重用,成为了副族长。在火星与虎星同归于尽后,他成为了一位伟大的族长-黑梅星。

这本书与《哈利·波特》一样,都是用爱和血谱成的生命之曲,讲的都是正义战胜邪恶,普通猫脱变成英雄的故事,告诉人们只要努力,一切皆有可能。

《猫武士》是我最爱的一套书,郑重介绍给每一个爱猫的朋友,希望大家能跟我一样爱上《猫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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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好书伴我成长作文400字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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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的我并不喜欢读,也不知从何时起,我渐渐喜欢上了书,甚至有些迷恋。

我认认真真读完的第一本书是《三国演义》,在从“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之后,我开始珍惜自己的《童年》,当我决定进行一番《西游记》时,没想到竟来到了《巴黎圣母院》,在这里,我遇见了《三个火枪手》,加入了《青年近卫军》。岁月不断消逝,现在的我正准备高唱我的《青春之歌》,以扎实的基础和充沛的精力实现《我的大学》梦。我坚信,在用书籍铺设的这条路上我一定能走出自信、走向辉煌。

好书伴我成长。我在快乐中阅读,在阅读中寻找快乐。夜深人静,我被书中的悲欢离合的故事感动。我随着书中的主人公来到大海边,欣赏天海相接的弧线,蔚蓝的海面;坐在长城上,感受古代劳动人民的汗水与智慧的结晶;在草原上奔跑,在沙漠中高歌。我在书中感受到人生如果有好书相伴,生活肯定会变得丰富多彩。

好书伴我成长。在书中,我明白了真、善、美,理解了假、恶、丑;在书中,我开拓了视野,学会了思索;在书中,我看见了世态炎凉,看清了人生百态。一本好书,有烈火的激情,大海的包容,炫丽多彩,变化万千。

读书是一种美的享受,愿好书伴我成长,让我在浩瀚的书海中尽情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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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学生应不应该拥有零花钱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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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身上应不应该零花钱?这是每位家长和每个学生正视的问题。用我奶奶那辈人的话来说,小孩身上不应该有零花钱,如果身上有钱就会乱花,更会养成大手大脚的坏习惯。用现在年轻爸妈的话来说:“小孩从小就应该有钱,从小培养理财知识有什么不好,如果小孩身上没钱,就会觉得低人一等,有钱的孩子会瞧不起或孤立孩子”。我就属于我奶奶说的那种人,家里大人从来都不给我零花钱,以至于在二年级上钱知识课的时候,我连一元、伍角都不认识,但是学习生活上需要的东西一样也没落下,都是大人给我买,在用钱方面我没有一丁点自主权。

在我们学校周边商铺,每天早上和中午上学挤的里三层外三层,买这买那,商铺里商品琳琅满目,应有尽有。我在想他(她)们又不会挣钱,为什么会有源源不断的钱呢?原因只有一个,家里大人给的,因为他们怕自己的孩子低人一等,怕在身上有钱的孩子面前抬不起头,更怕别人笑话他们家里穷。就这样,那种无形的攀比之风慢慢滋长,这其实是一种很可怕、很让人担心的暗流旋涡,不经意就会被卷进去。

身上有钱未必就是坏事,如果买学习用品,当然是可以的,如果买一些不利于学习的东西就不好了,但商铺门前的拥挤现象从开学第一天一直到寒暑假的前一天都是水泄不通,我有时也看热闹观察,他(她)们究竟买什么?买学习用品的占三分之一,买游戏卡片或其他玩具的占三分之二,而且从身上掏出来的钱有五元、十元、甚至是二十元,看到真让人瞠目结舌,家长们也许从来都不过问自己孩子钱用在什么地方,买了什么,所以那些学生自然而然的就滋长了“我就是有钱人,不买东西的就是穷人”,如果你的孩子真有这种想法,长大了怎么得了?家长们不担心吗?

看到这些现象,我觉得我奶奶的做法还是正确的,小学生身上就是不能有钱,有钱就会乱花,大手大脚的用钱习惯是会害死人的,根本就不会理解大人们挣钱的辛苦。所以,在你的孩子问你要钱时,先问清楚用途,千万不要盲目的给孩子钱,从小就要知道父母挣钱养家的不易,养成勤俭节约的好品质,那样的孩子就是一个非常优秀的人,你也就不会为他(她)担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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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书中的亲人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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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用的,它可以拯救一个人的灵魂。

我打小就喜欢读书,八九岁时就读完了“三大名著”。由于当时太小,不喜欢所谓的《红楼梦》,待长大时,却也喜欢上了它。

再长大些,又喜欢上了科幻,但每次看科幻小说,也会对外星人产生恐惧。我最喜欢刘慈欣写的《三体》,不过至今还未曾看完。宇宙那么大,当然会害怕!生命在浩瀚的宇宙中连尘埃都算不上。

再长大点,实不相瞒,我居然迷上了童话!

那时,郑渊洁就是我偶像!他童话里的世界恰好是我理想中的世界,尽管童话里的世界比现在还腐败,但主人公以及他的朋友都善良、有爱心、有童心、天真又机智。恰恰是这种人,才有可能改变世界!

现在的我,喜欢看别人的故事以及人生哲理类的书。时光很瘦,不经意就从我们的指尖溜走,该珍惜的还是要珍惜,毕竟每个人都不坏,都有理想,都热爱以及疯狂。没有这些的人,不足以谈青春!

别人的故事,看太多都不累,尽管那都不是属于我们自己的。

我曾经想过很久很久,没有友谊长存,没有地久天长,没有致死不渝,只有白茫茫一片。平凡并不代表卑微,低头并不代表软弱!

每一次我听着歌,看着书,想着这个世界,就觉得,它们才是我最亲最亲的人,我宁愿与它们相伴一生。

书,的确,的确可以拯救一个人的soul——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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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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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无,百事荒芜。我读过很多书,可我最喜欢的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代表作《狼王梦》。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在狂风暴雨中生下了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可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疏忽冻死在了暴风雨中。紫岚自从丈夫黑桑死后始终有一个希望,就是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但残酷的事实让它大失所望,长子黑仔被金雕叼走吃掉;次紫蓝魂儿,勇猛无比,一次被捕兽夹夹住,紫岚求救未果把它咬死,三子双毛,从小懦弱,后经紫岚和紫岚女儿媚媚一起侮辱它,它狼的本性终于爆发,但在狼王争夺战中再次懦弱,被狼群咬死。紫岚为了让自己的狼孙夺得王位,与原先吃掉黑仔的,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中有许多人物,我最喜欢主人公紫岚,它为了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它付出了很多,培养双毛时,一条腿被摔折,身上也伤痕累累,使它提前步入老年。被女儿媚媚逐出家门。还和准备吃掉媚媚孩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最令我感动的情节是蓝魂儿被捕兽夹住,紫岚把牙齿咬掉了几颗,都没有把蓝魂儿救出,最后为了不让猎人抓住,它狠心把蓝魂儿咬死,拖出来将他埋了。

以后我要阅读更多的名著,让自己汲取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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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推荐一本书年级500字

全文共 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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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如流水一般匆匆而逝,很多的记忆已随着日子的消失而褪色,但是有一件事,让我历历在目,感动不已。

那是一个黄昏,我放学后,愉快的地来到了店,轻轻地打开门,进到了书店里面,因为今天的天气好,所以人特别多。我小心翼翼的地钻进了人群,来到了昨天放那书的书架旁,找昨天没有看完的那本书。看了看,书已经不在昨天的那个位置了,我紧张极了,因为这本书只有两本,所以我生怕被别人买去。我把书店翻了个底朝天,就是没有那本我喜爱的书。

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滚落下来,急得不知所措,终于在一个离人群的一个偏僻的地方找到了那本书。

我刚要拿起那本书,突然,一只成年的手掌将我手里的书抢走了。我一肚子气坐在地上,人们都围了过来。此时,我像一个小偷被当场抓住了一样,我看了看周围的人,脸红了。我有气无力地说:“我只是一个渴望读书的穷书生而已。”我失望地走出了书店。店长说:“这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在太阳下,我像一只落汤鸡。

第二天,我去了很多家书店,可是就没有找到那本书。

我终于忍不住了,又去了那家书店,走了进去,我看了看,这里没有,那里没有,就连偏僻的书架上也没有。我失望地准备离开时,有个店员拿着我没看完的那本书走过来,递给了我。我高兴极了,我一口气把它读完了。

等我读完后,天已经快黑了,我走出了店门,来到了回家的路上。我突然想起了语文老师鼓励我们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了,也是读书长大了。”我觉得这几句话不对,该这样说:“你们是吃饭长大的,是读书长大,也是在爱里长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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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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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班 姚楚渝

妈妈煮了儿子最爱吃的红烧牛肉,父亲准备吃,结果被妈妈说道:“这是给我宝贝儿子吃的,你去叫儿子出来吃饭。”

于是,父亲往儿子的房间走去,父亲一打开门,看到儿子在专心致志地看,父亲口里叫着:“妈妈煮了你最爱吃的红烧牛肉,快去吃呀!”儿子回答说:“好的。”谁知道儿子刚刚走出门口,父亲瞄了一下儿子的书,觉得很有趣,决定在这看一会儿。

儿子和妈妈坐在餐桌旁,可是,父亲又不见了,妈妈对儿子说:“去叫一下父亲,看一下是怎么回事?”儿子走到自己的房间里,发现原来父亲也趴在地上津津有味地看着刚才的书,父亲居然迷上了这本书,这真是一本引人入胜的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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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三年级小书虫作文300字

全文共 3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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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来自平桥一小三年级三班。我是一个很文静的小女生,下面我来介绍一下我自己。

我个子不高不矮,瘦瘦的。头发长长的,经常扎个马尾辫,因额头前面有些碎头发,出去时不得不戴一个发卡。脸尖尖的,别人都说是瓜子脸。柳叶眉下面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像两颗大葡萄,有一张樱桃小嘴能说会道。

我是一个爱看的小女孩儿,大家都叫我“小书虫”。有一次我在看乐多姐姐写的《女生心事薄》,正看得津津有味时,妈妈忽然大声说:“欣欣看好妹妹,我去买点菜。”我应了一声,头也没抬,好像没听见似的,只听见妈妈出去了。过了一会,妹妹突然说想上厕所。我说:“自己去卫生间。”又继续看书,过了一会儿妈妈回来了,她看见妹妹的裤子是湿的,妹妹妹一五一十的说出了原因,妈妈生气的走到我面前把我批评了一顿。

就是我,你们喜欢爱看书的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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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一本书影响了我作文500字

全文共 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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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情感,它总能影响千千万万的读者。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就深深影响了我。

《西游记》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唐僧西天取经的故事。在孙悟空、猪八戒、沙僧的保护下,唐僧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了真经。唐僧师徒在面对困难时,毫不畏惧、坚持不懈、迎难而上的精神深深影响了我,时时刻刻鼓舞着我。

记得三年前,我凭着对音乐的喜爱开始学习弹吉他,起初接触吉他时,我感觉非常新鲜,老师手把手教我该按哪一品、弹哪根弦,我都认真听讲,课后照着老师的方法坚持练习。可是,好景不长,连续上了几节课后,我感觉难度越来越大,细嫩的手指磨出了水泡,按在琴弦上,疼得我哇哇直叫。心想:学好吉他也不是件容易的事,为了保护我这双纤细白嫩的小手,还是趁早不学了吧。

正当我要放弃的时候,我猛然想起《西游记》中师徒四人取经时遇到困难永不放弃的精神时,我觉得我不能为了一点小困难就放弃,和唐僧师徒所受的苦相比,我这点苦又算得了什么,既然学了就一定要学好。

于是,我又重新拾起了学吉他的信心,坚持每天练习,渐渐地,我手指上的水泡变成了老茧,手指也不疼了。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我的努力和刻苦练习,不久我就能上台表演了,今年我还顺利考过了十级,这使我体会到了成功的喜悦。

正是因为《西游记》这本书告诉了我许许多多的道理,使得我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上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它让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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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推荐一本书五年级精选作文

全文共 1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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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有许多第一次,面对第一次必须去尝试,不能退缩。”《苦儿流浪记》这部小说就告诉了我们这样一个道理。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是雷米——一个身世不明的弃儿,被法国一家农户收养。雷米生性善良天真,在慈母的呵护下过着虽然贫穷但宁静的生活。凶恶的养父把他卖给了一位品德高尚身份神秘的流浪艺人,于是他一路与动物为伴,靠卖艺杂耍谋生。新主人遭怨入狱后,他邂诟了一位好心的贵妇人,过上了一段豪华的游艇生活。主人为培养他成为真正的人,把他领走,他又开始流浪。在一个风雪之夜,艺班的动物惨遭狼口,主人又冻死于绝境。后来他侥幸被一家花农收养。这个“避风港”不久也维持不下去了,他只得又加入了“黑煤子”的行列,偏偏又遭遇矿难,九死一生方见天日。他得知自己的身世后,寻亲紧急又误入有嫌疑的假生父之手。最终,他在好朋友的帮助下找到了自己的亲生父母。原来她就是那位贵夫人。小说以大团圆结束。 The protagonist of the novel of the ministry is Thunder — an unknown abandonment of a life, and was adopted by a French farmer. Lei Mi is kind and innocent, and lives a poor but quiet life under the care of the mother. The fierce adoptive father sold him to a mysterious stray artist, so he was accompanied by animals and made a living by art. After the new owner was resentful, he criticized a kind lady and lived a luxurious yacht life. The owner cultivated him as a real person, led him away, and he began to wander again. On a snowy night, the animals of the art class were tragically wolf, and the owner frozen to death. Later, he was lucky enough to be adopted by a flower farmer. This "shelter" could not be maintained shortly after. He had to join the ranks of "black coal". After he learned his life, he was urgently and missed the suspected fake biological father. In the end, he found his biological parents with the help of a good friend. It turned out that she was the noble lady. The novel ended with a big reunion.

小说的作者是法国多产作家埃克多、马诺。《苦儿流浪记》家喻户晓,曾被译成英、德、日等多种文字,并被搬上银幕。在法国十九世纪文学遗产中,作为提高了的情节剧小说,《苦儿流浪记》具有重要的代表性。

这样好的小说,快去读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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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推荐一本好书五年级

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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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知识的源泉;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也是人类的精神食粮,它甚至能改变人的一生。好书,当然应该推荐给同学们一起读,“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不是吗?

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妙趣横生的经典科普读物,叫《动物惊奇》。它是“可怕的科学”系列丛书中的一本,向我们讲述了许多不为人知的动物秘密。比如,世界上究竟哪种动物最傻?为什么秃鹫的脑袋“寸草不生”?学学怎样与一只面目狰狞的大猩猩像兄弟一样和睦相处,等等。这本书把丰富的科学知识和幽默有趣的话语融为一体,字里行间有透出一种浓浓的科学信息。作者在书中偶尔会开出一张宣传单或是行动计划,巧妙的揭示了各种动物的奇特功能、奇怪习性与神秘故事,再配上一幅幅有趣的漫画插图,真是画龙点睛啊!作者在介绍动物的时候,偶尔会幽默一下,让这本书更加妙趣横生、精彩绝伦。

《动物惊奇》丝毫没有科普知识的枯燥,比玩游戏更过瘾,比卡通更搞笑,比上网更刺激!《动物惊奇》是学习与搞笑的奇妙结合,读《动物惊奇》也像读《哈里。波特》那样过瘾,使我们的生活更加充实、有趣。

同学们,听了我的介绍,是不是心动了呢?心动不如行动,让我们共同分享读书带给我们的乐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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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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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妈妈经常带我到图读书,里面各类书籍一应俱全,让人看得眼花缭乱。我迫不及待地棒着自己喜欢的书读起来,每当我读到兴奋处时,就会大声叫好;读到悲伤处时,则会唉声叹气。

我经常在图书馆里一呆就是大半天,而每次看完也都是依依不舍地离开图书馆。后来,妈妈因为工作忙,不再带我去图书馆里读书了。一时间,我就像失去了好朋友似的,经常怀念在图书馆里读书的日子。上了中学后,每到星期天我都会骑着自行车飞速向图书馆奔去。在书中,我知道了保尔的生命历程,知道了鲁滨孙和格列佛俩人的传奇经历,感受到了他们坚持不懈的精神;在书中,我知道了许许多多我曾经不知道的东西,上至天文,下至地理,里面的风景美不胜收。“书到用时方恨少。”

如果你从前不喜欢读书、不热爱读书,那么请你从现在开始喜欢读书热爱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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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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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过街角,穿过马路,放学后急匆匆地走进我们小区的大门。进了门,甩下包,向来勤奋的我可不在写作业,而是在读一本昨晚未读完的书。

我走在人行道上的时候,就在边走边想:昨晚读到哪了?书中的主人公后来怎样了?书放在哪里了?嗯,摆在床头,准没错儿……到家之后,我拿起那本书,悄悄的把门关上,坐在书桌边快活地读着。在高兴之余,我又担心奶奶突然闯进来,那我读书的美梦就到头了。

我赶快翻到夹着书签的那一页,一页、两页,我好像一个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又似一个口渴的人在沙漠里找到了一眼清泉,我贪婪的吮吸着知识的精华。此刻,我总要竖起耳朵听一听,有没有奶奶的脚步声。若越来越大,越来越响,我马上收好书,拿出笔和作业来做。但奶奶一走,我又拿出书,把作业放在一边,拥进了书妈妈似的怀抱。

最令人开心的是炒菜声,声音越大我越高兴。不是我的肚子在抗议,而是我知道奶奶肯定在厨房里,不会来打搅我的阅读。我在心里高兴地喊着:“炒菜声大些,再大些!”

当饭菜香味浓郁时,当天已落黄昏时,我一下子从书的梦乡中惊醒过来。我仔细看了一下闹钟,心中一惊,五点半了!我依依不舍地合上书,悄悄的放回原来的位置,这时,我总会想起杜甫先生的一句名言: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这个爱好,我会一直保持下去,因为书是一位朋友,我们可以与它亲密交谈,而且每次读书都会带给我新的知识和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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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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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文豪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对于这一点,我不可否认。

自打我两三岁开始,爸爸妈妈就开始给我买唐诗绘图本以及儿童《十万个为什么》、《三字经》?,这些书,让我经常看得津津有味。随着年龄长大,我就不再满足看如此“小儿科”的书籍了。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和爸爸妈妈在酒店的流动摊位里看到有《中国少年儿童百科全书·全集》,于是,爸爸咬了咬牙,给我买下了这套书,我高兴得手舞足蹈,高兴了好一段时间。《中国少年儿童百科全书·全集》向我介绍了植物王国、动物世界、天文地理、军事科技……那时,我才刚刚升入小学。之后,我决定要看一部大部头的书,便买下了金庸的长篇武侠小说《倚天屠龙记》。书的内容既精彩又漫长,我仅有用了不到一个月时间就看完了这套小说。后来,我又购买了金庸的另一部长篇武侠小说《鹿鼎记》以及国学经典全套、《大国崛起》全套。现在,如你所知,我正在猛攻英国女作家J.K.罗琳笔下的《哈利波特》系列……其实,你只要到我们班上来,就能发现,比我更爱看书的同学比比皆是呢!

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要不,你也来讲讲你与书的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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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推荐一本书的五年级精选作文

全文共 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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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看过沈石溪写的许多书,例如:《狼王梦》《五彩龙鸟》《雪域豹影》。。。。。。但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巨蜥母亲》。

这本书讲了两个故事,一个是两条雌巨蜥共同养育两窝幼蜥的故事,另一个则是小雏鹰紫金冠的一生,我最喜欢这篇。他讲述了一只失去母亲的雏鹰,和一只山羊交了朋友。小鹰和小山羊共同生存,互帮互助的故事。

这本书告诉我们许多道理,例如独立,坚强,友善。文中紫金冠虽然失去了母亲,但他并没有被困难打倒,而是努力地生存了下去。紫金冠和小山羊虽然分开了一段时间,但在小山羊即将命丧狼口时,紫金冠却不顾自己的生物钟还没到,贸然飞翔攻击狼群救出了小山羊。这本书还有许许多多优美的字词,例如:命丧狼口、紧追不舍、伺机而动、一瘸一拐、撕心裂肺等等。

这本书还有许多精美的插图,生动形象的表现出紫金冠一开始失去母亲时那绝望的眼神和那奄奄一息的样子,他救小山羊时那撕心裂肺叫嚣的样子。。。。。。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如果你们想了解关于动物的知识,那就快来看一看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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